平等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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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察官指「清清白白非廉價口號」! 舉12人證詞認京華城不合規
台北地院今(12月15日)審理京華城案,從今日開始到周五為辯論程序,今日上午先行辯論的是檢察官。由於本案為首件公開播送的案例,因此在辯論開始前,審判長江俊彥先說明相關事宜後才由檢察官展開辯論程序。檢察官解釋京華城構成圖利的重點在其細部計畫並不符合通案性,且過往前來作證的12名公務員的說詞也均是如此,並強調有申請不等同合法,政府審核及放行的過程也同樣有可能違法。在發表意見以前,檢察官先表示「看到有很多人都感冒,大家都辛苦了」並表示過去柯文哲時常把單一的法律案件綁上政治色彩,希望民眾可以跳脫個人對政治人物的喜好,直言「清清白白不可以只是廉價的口號」。隨後便引用知名著作「動物農莊」來比喻本案「某些動物比其他動物更平等,京華城比其他都市計畫案更平等」。檢察官指出整起事件的源起在於京華城案被取消的120284平方公尺的樓地板面積,當時沈慶京甚至還親手寫陳情信給柯文哲。此外,檢察官也表示,京華城案細部計畫的韌性城市、智慧城市、宜居城市的容積獎勵,其實就是這120284平方公尺的變形,並指出沈慶京過去在本案出庭時,經常質疑為何要刪除120284平方公尺的樓地板面積,但實際上監察院已經說明此部份是屬於一次性保障。檢察官說明,京華城案的細部計畫,違反法律保留、準用都更、平等原則,並指出過去包括北市都委會前執行秘書劉秀玲、邵琇珮等12名前來作證的公務員證詞都表明,京華城並不符合規定,而最大的問題在於「通案性」,擔憂若真的放行京華城案以後,其他人是否可以比照辦理。過程中,檢察官也提出7個容積獎勵案例,藉此說明申請容獎須合規,且京華城案的細部計畫就許多層面來講,皆為全國首例。
莊瑞雄、陳瑩提案全國性公地放領 呼籲還地於民、落實土地正義
公地放領政策停擺多年,無數長期耕作國有地的農民至今仍無地可領,立法委員莊瑞雄及陳瑩今(7)日提出臨時提案,要求行政院儘速啟動全國性「第四階段公地放領」,重建公平與正義的土地秩序,並讓被遺漏的農民權益重見天日。公地放領旨在讓長期承租或實際耕作的農民得以分期取得土地所有權,實踐「農地農有」理念。政策歷經早期放領、專案放領與補辦放領三個階段,卻因公共造產、林地爭議與重大災害陸續喊停,讓歷史債務懸而未決。莊瑞雄指出,上週五在立法院質詢行政院長卓榮泰時,他已強調公地放領是「國家韌性的根本課題,也是土地正義的試金石」;卓榮泰亦當場正面回應,承諾行政院將全面盤點並檢討未放領土地。今天他進一步提出臨時提案,具體要求行政院推動「第四階段放領」,以「長期實際耕作」為認定基準,並設計防杜炒作與補償配套,真正將土地歸還給在地耕作者,並獲院會無異議通過。莊瑞雄說明,全台仍有大批土地因制度中止而由農民實際耕作卻無地權,其中以公有地比例最高的台東為例,至今仍有逾七百筆、約一百六十公頃土地由世代農民耕作,卻因政策中斷而無法放領,成為最具代表性的制度空白。他指出,中央既已選擇在宜蘭大南澳重啟示範放領,就應進一步將台東納入辦理,並全盤評估推動全國公地放領可行性,建立一致、持續的制度規範,使真正耕作的農民都能獲得應有地權,讓土地正義不再因地區差異而失衡。陳瑩也提出臨時提案,援引憲法第143條「扶植自耕農及自行使用土地人」之規定,要求行政院全面檢討放領制度,恢復協助農民取得農地的機制,並視之為第四階段公地放領的開端,象徵土地正義的新里程碑。莊瑞雄強調,行政部門應秉持「平等原則」與「歷史補正」精神,將公地放領制度視為重建社會信任與韌性的基石,讓土地回歸耕作者,是對歷史的不義修補,也是對未來世代的承諾。
陸宗教網路行為規範「台灣被納入」 內政部嚴正駁斥
大陸國家宗教事務局近日發布《宗教教職人員網絡行為規範》,規範提及,「香港、澳門、台灣宗教教職人員以及外國宗教教職人員在境內實施網絡行為,參照本規範執行。」內政部17日予以嚴正駁斥,並表示此舉已嚴重侵犯我國宗教自由及人身安全。內政部表示,台灣為自由民主國家,基於中華民國憲法第7 條平等原則,宗教信仰與言論自由受到憲法保障,政府不會專門針對宗教人士制定網路行為規範,中國粗暴將台灣宗教教職人員納入規範,已嚴重侵犯我國宗教自由及人身安全。內政部呼籲,我國宗教團體或宗教人士前往中國境內,務必審慎評估風險,如確有赴中國進行交流之必要,可至本部「赴中國交流資訊公開專區」進行登錄,以利國人在中國期間政府可提供必要協助及服務,守護國人、團體交流安全。
「狼醫平台」上線!醫師公會提7點擔憂 呼籲設「消滅時效機制」
近期多起狼醫事件頻傳,在各界要求下,衛福部「狼醫查詢平台」終於在13日正式上線,未來只要經司法判決確定的性平案件,都能在系統上查詢到。中華民國醫師公會全聯會表示,醫師名譽是執業根本,建議平台設立「消滅時效機制」,不宜永久保留;針對調查過程中,涉案醫師是否先停職或撤照,建議除非是重大、反覆性作為,否則不宜執行。醫師公會全聯會今日發聲明指出,衛福部「醫事人員性別事件資訊專區」成立,展現政府維護民眾就醫安全、保障性別平等的積極態度。然而基於保障醫師基本權益、落實法律原則與制度公平,提出平台設計、運作的7大建議。衛福部「醫事人員性別事件資訊專區」於8月13日正式上線。(圖/翻攝自醫事人員性別事件資訊專區)聲明指出,公開醫師相關資訊涉及醫師工作權、名譽權與個人資料保護,應有明確法律授權。建議資訊公開不宜以「狼醫平台」等簡略、標籤化稱呼呈現;平台應設立消滅時效機制,重大案件一定期間後下架、較輕微者更短期內移除,不宜永久保留,兼顧公益性與當事人權益。立委曾呼籲,除了已判決確定個案,涉案醫師在調查中應先行停業,或一定調查程序後撤銷執照。醫師公會則認為,除非已有重大、具體事證,顯示行為有反覆性、造成嚴重傷害,否則不宜停業或撤照。醫師公會強調,各行各業都可能在特定情境下對民眾造成一定程度的影響,若僅針對特定職業公開資訊,有比例與平等上的疑慮。建議政府審視哪些職業類別確有必要揭露、揭露範圍及層級如何區分、如何確保揭露措施符合比例與平等原則。第四,對於已公開案件,應重新檢討是否均採取一致的判斷標準,並建立補救機制,若有案件不符合被公開條件,應立即檢討相關內容、即時更正,也應建立補償機制,回復當事人權益。針對衛福部曾提及性平事件調查過程中,是否須對涉案醫師採取停職措施,醫師公會建議,回歸性平三法規範,當中已有明確規範雇主對涉案員工處置方式、及政府機關應如何依法介入。第六,衛福部應明確設立專區的法源依據、審查程序與判斷標準。不只讓全民了解資訊揭露的依據與範圍,也應讓被公開的醫事人員,明確知道自己為何被列入專區,符合法律要求、確保程序正當。最後,呼籲中央地方共同積極面對性平事件,以積極態度快速處理各類案件,加強性平教育與宣導,提升醫療機構與專業人員的敏感度與自律;健全通報機制,確保事件能被即時發現與處理;統計資訊定期公開。醫師公會全聯會強調,對於騷擾、違法亂紀事件,本會一向「零容忍」,絕不寬貸。但也期盼政府與各界在面對相關事件時,以慎重態度處理,務求勿枉勿縱,以免造成無法彌補之傷害。醫師的名譽是其一生執業的根本,若因調查或公開過程中的輕率作為而遭受破壞,即等同剝奪其社會人格,後果之嚴重實難以承受。《CTWANT》關心您: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不滿國外牙醫學歷受限 海歸生控衛福部臨床實作限額遭駁回
為抗議國外牙醫學系畢業生回台臨床實作訓練一年僅限50位名額,現有數百位學生得排隊多年才能取得考醫師執照的資格,多位國外牙醫生提起行政訴訟,請求法院判決廢除衛福部「限制國外牙醫學系畢業生臨床實作訓練選配分發名額為固定50名之公告」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分兩案受理後,都認為不構成對牙醫生工作權之侵害,判決駁回請求。可上訴。呂姓牙醫系畢業生等人提告主張,衛福部為辦理2022年度國外醫學及牙醫學畢業生臨床實作訓練選配分發作業,公告當年度國外牙醫學系畢業生臨床實作訓練名額為50名,呂為國外牙醫學系畢業生,業經高等考試牙醫師考試分階段考試第1階段考試及格,並已向衛福部申請臨床實作訓練、等待選配分發,呂因不服公告提起行政訴訟,請求撤銷。北高行政法院認為,衛福部衡酌國內牙醫師人力,並基於保障臨床實作教學訓練品質、維護醫療市場之供需均衡及醫病關係等重大公共利益之必要舉措,因而作成公告,目的洵屬正當,且所採取之手段有助於上開目的之達成,則原告雖主張系爭公告違反平等原則,及對呂工作權之侵害等情,然此等差別待遇與其目的之達成間具有合理關聯,並未違反平等原則,亦不構成對工作權之侵害。
徵人布條「這樣寫」闖禍了!雲林小吃店未開業先挨罰10萬 開幕不久黯然收攤
近日,雲林縣發生數起廣告違反《性別平等工作法》的事件,其中一間小額創業的小吃店,因在店門口懸掛的徵人布條上,職務後面特別標記「女」字,意即僅限女性應徵,為此遭民眾檢舉。縣府原本應依法裁罰30萬元,但因考量店家屬於小額創業,又地處偏鄉,最終檢罰為10萬元。然而業者仍難以承受,不久後便結束營業。雲林縣政府勞動暨青年事務發展處長張世忠指出,就業平等原則不能妥協,但針對缺乏法規知識的初創業者,應結合法令教育與實務輔導,避免「未開業先關門」的遺憾,呼籲民眾在張貼徵才廣告前應了解相關法規,避免無心觸法。據了解,近期雲林縣傳出2起廣告徵才文案文字涉嫌違反《性別平等工作法》事件。其中一間小吃店因在徵才紅布條中寫下「女」字,示意限徵女性員工而遭檢舉。依《性別平等工作法》第7條規定,雇主不得於招募或錄用過程中,以性別、性傾向或性別認同作為條件,違反者將面臨30萬至150萬元罰款,且無輔導或警告程序,將直接裁罰。對此,勞動暨青年事務發展處長張世忠解釋,無論是透過紅布條、Facebook貼文、LINE社群或免費人力網站徵才,許多業者會在徵人廣告文案中使用「會計小姐」、「清潔阿桑」等字句。這類狀況只要遭人檢舉並查證屬實,就會依法開罰。張世忠還指出,由於目前法規對於首次違規者無彈性空間,對於小本經營的業者可能造成負擔,目前縣府已向中央建議修法,期許能改為先行輔導再進行處罰的做法,以符合比例原則。張世忠強調,就業平等原則不能妥協,但針對缺乏法規知識的初創業者,應結合法令教育與實務輔導,避免「未開業先關門」的遺憾。他也呼籲,民眾在張貼徵才廣告前應了解相關法規,避免無心觸法,造成不必要的罰款壓力。
體檢不合格無法報考志願役 提告國防部敗訴確定
一名男子報考國軍志願役專業預備軍官預備士官班,但因為醫院精神鑑定屬於不合格體位,他因此無法報考軍職,他對國防部提告,最高行政法院認為,國家機關因選用公職人員而舉辦考選,為達鑑別並選取適當人才之目的,非不得針對其需要而限制應考資格,這是主管機關裁量範圍,其限制應考之目的,如係重要公共利益而屬正當,且其所採取之手段與目的之達成間具合理關聯,即與憲法第23條比例原則及第7條平等原則無違,判他敗訴確定。這名男子參加國防部2021年國軍志願役專業預備軍官預備士官班考選簡章舉辦之第2梯次考選,他在報名期間先到醫院體檢,經醫師評估結果,以他有簡章所定「曾因精神官能症……經診斷確診者」情由,判定不合格體位,他因而無法以線上報名。後來,他檢具聲請函向國防部報名考選,經國防部處份,認爲他不符合簡章附表1之國軍志願役專業預備軍官預備士官班體檢體格區分表之區分基準,有體檢不合格之事由,否准原告報名,他不服提起確認訴訟。
光腳泡乾冰10hrs截肢想詐保 貪心男被判6年有期「共犯判刑2年」
張姓、廖姓男子異想天開合謀詐保,先為張男向4家保險公司投保4103萬元,去年再由張男花10小時以光腳浸泡乾冰桶,加工製造雙腳受凍重傷,送醫後截肢,向保險公司申請保險金,但保險公司發現有異,向刑事局報案,2人僅詐得23萬多元,欲詐領4103萬元保金未遂,遭起訴。一審依詐欺等罪判處廖男有期徒刑6年,另對張判刑2年,緩刑2年,廖提上訴,二審駁回確定。高院認為,原判決已說明廖與張瀚襄雖係共犯保險詐欺,然被告屬主導角色,且張瀚襄於自殘過程中,承受莫大痛苦,造成不可彌補之肢體殘缺,犯後復與達成和解,反觀廖並未與任何被害人公司達成和解,2人之犯罪情節及犯後態度均有不同,因而判處相異之刑度,難認有何悖於比例原則或平等原則之情。廖以原審量刑顯重於張瀚襄為由提起上訴,並請求從輕量刑,為無理由,應予駁回。張、廖2人因就學認識成為朋友,2人意想天開,合謀詐保,廖在2005、2009年向富邦人壽投保健康保險,另張從2022年6月至2023年1月起,陸續向中國、保誠、新光、友邦4家保險公司投保共4103萬元。2023年1月26日,廖騎車載張男至新北市三重區購買乾冰後,翌日廖男在其住處,以束帶將張男綑綁在椅子上,由張男以赤足浸泡放滿乾冰塑膠桶方式加工自傷,廖男在旁錄影拍照,張男自當天凌晨2時至中午12時將雙腿浸泡在乾冰桶內長達10小時,致張男雙側小腿以下4度凍傷併腔室症候群併骨缺血性壞死、敗血症、橫紋肌溶解。2023年1月28日凌晨,張男赴台北馬偕醫院急診,住院至2月6日,進行側膝下截肢手術,之後佯稱張男騎車夜遊,中途感到腿部寒冷,故提前騎返,評估身體狀況後就醫急診,以雙腳截肢傷勢向富邦、中國、保誠、新光、友邦5家保險業者申請理賠。事後僅富邦理賠2筆共23萬6427元,另4家保險公司起疑,未理賠4103萬元,並向刑事局報案,2人欲詐領4103萬未遂。
公務員違法違規前往大陸未有效遏止 監院糾正行政院、教育部
監察院今(21)日發新聞稿指出,監察委員林文程調查「公務員違法違規前往中國大陸案」指出,近十年高階文官違法赴陸55人,基層文官違規赴陸263人,赴陸管理機制顯有缺漏,並衍生重大國安隱憂。經多方查證後,監察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內政及族群委員會聯席會議審議通過監委林文程所提調查報告,糾正行政院及所屬人事行政總處及教育部。監委林文程說明,本案調查對象公務員,指「適用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9條第3項規定,且未涉及國家安全、利益或機密之文職公務員」,即相當於無依各項法律受事前出境管制之文職公務員,共分成兩大類,其一為全國簡任第11職等以上公務員,其二為行政院所屬中央及地方機關、機構與學校之簡任第10職等以下公務員及警監四階以下警察人員。本案糾正案文指出,近10年間計有318名公務員(含高階文官55人、基層文官263人)違法違規赴陸,並確信尚有未經發現之違法違規赴陸人員「黑數」存在,有待主管機關及國安相關單位持續關注查察。行政院及所屬各主管機關知情卻未能妥採有效應處作為,各級公務員赴陸交流揭露制度迄亦未能落實,有違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相關規定維護國家安全之立法意旨,並動搖國民對於公務員應踐履「恪遵憲法及法律,效忠國家及人民,增進國家利益及人民福祉」有關忠誠義務的信賴,實難辭怠失之咎。監委林文程以基層文官違規赴陸263人舉例說明,警察人員即占165人,但並非警察人員違規情形特別嚴重,係因內政部警政署定期辦理全國警察人員赴陸清查之故。監委林文程分析指出,行政院早於103年已知悉公務員違法違規赴陸問題,並決議人事行政總處及法務部廉政署律定公務員赴陸抽查機制,惟迄今全國所有機關,僅有內政部警政署及大陸委員會落實所屬公務員赴陸抽查作業,故若以警察人員占公務員比率粗略推估,對於沒有抽查機制的一般公務機關,違規赴陸人員累積恐逾上千人,應非虛言。監委林文程補充說明,本案調查發現違法赴陸之高階文官55人中,有7人已依期限向服務機關申請赴陸,非屬惡意赴陸,係因服務機關人事單位之嚴重疏失未送內政部審查,影響當事人權益甚鉅,且查部分發生違法違規赴陸案件之機關,未落實公務人員請假規則有關准假始得離開任所規定,人事行政總處對全國人事人員之監督確有不周,故糾正人事行政總處。監委指出,另查違法赴陸之高階文官55人,國立大專校院兼任行政職務之教育人員即占35人,且遍布各國立大專校院,內政部雖已函請各國立大專校院遵守赴陸管理法規,然部分教育人員卻不甚明瞭赴陸管理法規,還有少數教育人員故意不遵循教師請假規則,甚至在機場經告知違反規定仍執意前往,致使違法赴陸事件頻傳,教育部對國立大專校院未盡宣導與監督責任,顯有怠忽,亦予糾正。此外,基層文官違規赴陸案件懲處情節,同一類型之違規事實,各機關分別核予「大過乙次」到「申誡乙次」及「履歷存記(書面警告)」不等之懲處,甚有以「口頭警告」或根本未簽辦追究行政責任,是其懲處寬嚴程度不一,亦有違平等原則。監委林文程表示,本案調查對象公務員雖未直接涉及國家安全、利益或機密,惟於經辦公務過程仍可能接觸機敏事務,實務上公務員依法定程序申請赴陸,服務機關及內政部幾乎照准,惟本案調查卻發現至少有318位公務員違法違規赴陸,其中最嚴重事例首屬國立中央大學前教授(兼任該校通訊系統研究中心主任)陳錕山投共案。審視違法違規赴陸案件背後原因,似非僅係旅遊、探親等單純原因,尚包括在大陸地區交友、不正當男女關係、違規修讀學位、參加學術研討會或兼課、私人置產或是經營商業等,在在潛藏國安風險。監委林文程提醒,中共近年訂定「網信部門行政執法程序規定」、「國家安全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序規定」、「國家安全機關行政執法程序規定」等法令,然中共的法律規定及實行常服務於政治,中共國安人員辦案得不遵循刑事訴訟無罪推定、緘默權等普世原則,並明文賦予國安人員可以檢查入境人士之隨身物品、電子裝置等權限,不僅對於赴陸公務員之人身安全威脅加劇,且我少數公務員或有使用私人資訊產品處理及聯繫公務,對於政府機敏事項洩漏風險遽增,亦不能排除赴陸公務員在中共威逼或利誘之下,返臺後作出危害國家安全行為的可能性。林文程表示,因此,政府在公務員申請赴大陸之前,應提醒公務員赴陸之相關風險,並須於陸委會網站辦理登錄,且勿攜帶任何處理或儲存政府資訊產品赴陸,返臺後亦應落實填寫返臺通報表,如在大陸遭遇異常情事,尤須切實通報。
傳國民黨中央將被搜? 吳宗憲:沒什麼好怕,就像蚊子叫
檢調近期偵查罷免立委死亡連署案,陸續搜查多個國民黨地方黨部,部分黨公職遭羈押禁見,更傳出檢調本週將搜索中央黨部。國民黨今(7)日召開中常會,邀請曾任檢察官的立委吳宗憲以「當檢調來敲門! 司法追殺下,如何保障自己權益?」為題報告,吳宗憲表示,以他了解,什麼時候搜索是不會外洩的,若不小心外洩,搜索就會停止。「外面傳的風風雨雨,自己要先把心定下來,不要去相信那些有的沒有的,因為也沒什麼好怕,常聽到這種事,就像夏天的蚊子嗡嗡叫,很吵,但不用理他」。吳宗憲指出,法律有一個重要的平等原則,但這段時間卻都看不到。從地檢署新聞稿看到,藍營罷團的行為涉犯兩個條文,偽造文書、個資保護法,全國調查官之所以瘋狂辦偽造文書案,是因為史無前例地將偽造文書核分敘獎用查察賄選,過去調查官不會這麼瘋狂辦偽造文書案,是因為這在調查局的核分敘獎是非常非常低分的。他批評,這就是不當的干預,也是司法調查機關淪陷、隨著政客走的主因。吳宗憲提到,宜蘭地檢署日前搜索國民黨宜蘭黨部時,把與案件無關要拿去申請二階連署的公文資料一併扣走,第一次新聞稿還說沒有扣,事後才發布第二份新聞稿承認此舉,引發爭議。他質疑,「我國刑事訴訟法哪一條寫有『併同帶回』?這不就是違法扣押嗎?」更直言,若這樣也算合法程序,未來是否只要檢察官想查,就能隨意將無關資料帶回審閱?吳宗憲也指出,昨天到宜蘭縣議會找黨籍議員聊,蒐集各自信任律師的名單以做基本培訓,因為律師對於偵查不瞭解、強制處分也不太懂,就做經驗交流,絕對不是串證或湮滅證據的角度,是站在國人在訴訟上有基本人權。至於近日謠傳檢調要來搜索中央黨部,吳宗憲說,以他了解,什麼時候搜索是不會外洩的,若外洩,搜索就會停止。「外面傳的風風雨雨,自己要先把心定下來,不要去相信那些有的沒有的,因為也沒什麼好怕,常聽到這種事,就像夏天的蚊子嗡嗡叫,很吵,但不用理他」。大家如果要自保,可以去找能夠諮詢法律的人或律師,彼此交流訊息,有的律師曾經當過檢察官、調查官,他們對於搜索這塊非常熟悉。
台積電、台灣大、信義房屋7企業 連11年獲公司治理評鑑前5%
臺灣證券交易所4月30日公布第11屆「公司治理評鑑」結果,信義房屋再度榮獲「公司治理評鑑」前5%殊榮,連續11屆穩居頂尖行列,展現企業穩健的治理架構與誠信經營文化,更體現對永續發展的長期承諾與行動力。今年共有1,754家上市及上櫃公司接受評鑑,上市公司976家有49家名列前5%,其中包括台積電、信義房屋、台灣大、中華、遠傳、裕隆及聯電等7家,是自公司治理評鑑開始以來連續11年獲得上市組前5%殊榮的企業。 證交所為引導公司重視股東權益及永續發展,於第11屆「公司治理評鑑」大幅提升「推動永續發展」構面的權重至35%,評鑑期間為去(2024)年度,共75項指標,引導企業間良性競爭並強化公司治理水平,形塑公司治理文化,進而提升我國公司治理之國際地位。信義房屋始終堅信,公司治理是企業穩健經營與永續發展的核心基礎,並持續優化資訊揭露機制,包含揭露高階經理人薪資報酬與ESG相關績效評估連結之政策、過去兩年溫室氣體年排放量等;此外,也積極推動董事會成員多元化,重視獨立董事的專業性與性別平衡,以提升董事會決策的客觀性與前瞻性,7席董事已提名3位女性董事候選人,預計於2025年度股東會全面改選董事後,任一性別將可達到1/3。信義房屋致力於將ESG理念全面融入公司策略,從氣候治理、水資源管理、資訊安全到供應鏈永續,持續落實各項具體行動,包括碳排目標設定與盤查,導入數位管理系統提升永續決策效率,以及全台分店推動捐血、義賣等社區行動,深化與地方的永續連結,並取得多項國際標準認證,展現對企業社會責任的積極實踐。在資訊透明度上,信義房屋秉持股東平等原則,主動且即時揭露重大訊息,並透過投資人網站、年報及永續報告書,完整呈現公司治理、營運績效與ESG發展進程。信義房屋表示,未來將持續精進公司治理架構,積極關注國際永續趨勢與法規變化,強化董事會對氣候風險與永續績效的監督職能,攜手股東、員工與社會,共同邁向穩健經營、共好的未來。
元祖食品創辦人張秀琬擅闖前媳婦家! 遭判拘役30天定讞
元祖食品前少奶奶安晨妤2019年與二少東張劭緯離婚,指控前婆婆、元祖創辦人張秀琬擅闖她住處,台灣高等法院認為,張女不思循正當途徑解決家事紛爭,進入住宅後,經安多次向其表達退去後仍執意留滯其內,顯未尊重對方的居住領域之權限及安寧,所為誠屬不該,駁回檢方上訴,將張女依犯留滯住宅罪,判處拘役30天,可易科罰金,全案確定。張女被起訴,開啟安女的住宅大門後進入,因安女不願張繼續停留在本案住宅,因而多次要求張立即退去,張執意滯留在本案住宅內不願離去,後來安女報警處理,經警據報到場處理,張女才離去,而共滯留在住宅內約10分鐘。一審將張女判拘役30日,可易科罰金3萬元,檢察官依安女請求提起上訴,指責張女為元祖食品之創辦人,社會知名人士,張矢口否認犯行,並未與被害人和解,賠償所受損害,實難認張女犯後態度良好,量刑拘役30日實屬過輕,不足以達到懲戒之效,而未能罰當其罪,且未合於比例原則、平等原則、罪刑相當原則,難收警懲矯治之效,自難認原判決妥適。二審高院認為,原判決認為張女未尊重告訴人對其居住領域之權限及安寧,所為誠屬不該,兼衡張否認犯行之犯後態度、自陳之智識程度等,量處拘役30日,量定之刑罰,並未逾越法定刑度,亦無失出失入之情事,難認原審有何濫用量刑職權、量刑失衡之情形,檢察官上訴指摘原審此部分量刑過輕,為無理由,應予駁回。
陸委會微調「喪失原籍證明」規定 張啓楷推修法提供穩定保障
陸委會針對原籍中國大陸人士來台設籍定居者,「喪失原籍證明」補件規定將作彈性調整,開放部分人士可以具結替代方式辦理。台灣民眾黨立院黨團副總召張啓楷今(17)日批評,此舉顯示內政部等相關單位之前於法、於理、於情欠缺的情況下,強推措施,造成政策搖擺不定、朝令夕改的典型案例,民進黨政府還能被信任嗎?日前陸委會與移民署聯手推動「補件喪失原籍證明」政策,要求在台定居逾20年、已取得臺灣地區戶籍的大陸配偶補繳中方開具的註銷戶及證明文件,否則將撤銷在臺戶籍、並喪失合法居留的危機,消息一出,引發社群一片驚恐。陸委會加註若有人身安全疑慮、十年未赴陸、重大傷病、年幼來台等四種類型可以用具結代替對岸的證明文件,昨日再新增了七十歲高齡者與低收入戶兩種。「這種粗糙、倉促、反覆的治理方式,政策朝令夕改,形同懲罰守法者。」張啓楷說,陸委會在短短數日內大轉彎,這並非反映政府的彈性,而是證明原先政策欠缺配套、法理站不住腳,根本無明確標準、亦無溯及適用保證,等同於把行政失誤草草以「技術修正」掩蓋。張啓楷表示,大陸配偶不是數字,是有血有淚的台灣家庭一分子!根據內政部移民署最新統計,截至2024年底,在台陸配總人數已逾38萬人,是我國新住民中人數最多的群體。其中,不少人早已定居20年以上,子女多為在台出生,甚至已成年、投入職場,與台灣社會融合密切。張啓楷認為,陸配無法取得「喪失原籍證明」,一來是因為中方並無統一制度可供開立,各個省分因地制宜;二來是政治對立下,個人難以透過正式管道申請;三者,則是因特定緣由而無法取得。張啓楷強調,這是我國政府早知的現實,如今突然要求陸配自證無罪,不但違反「法不溯及既往」原則,也形同以程序技術為手段,懲罰早年守法取得身分者。張啓楷說,若政策真的「依法有據」,那麼數日後的修正是否又違法?規定反覆,不但使執法標準蕩然無存,更讓人民普遍質疑政府「有選擇性執法」、「向特定聲音妥協」,對法治與平等原則構成嚴重傷害。對此,張啓楷要求陸委會與內政部應立刻停發補件通知、撤回已寄發文件,並就本次行政疏失公開道歉與檢討責任歸屬。有鑑於行政機關政策搖擺、民眾受害無從適從,張啓楷表示,將提出《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9條之1與第17條修正草案,重點包括:1.確立具結為法定替代方式,不需受限於「因故無法提出」模糊定義。2.溯及適用至民國93年3月1日施行日前來台者,一律排除補繳義務。3. 行政機關負有舉證責任,在發出通知函同時,並應檢附兩地均有戶籍,或持有大陸地區護照之證明,不得以「散彈打鳥」方式通知補件。張啓楷指出,這不僅是保障大陸配偶權益的法律修正,更是一次對台灣民主機制的制度強化。張啓楷強調:「人民不是政府政策錯誤的替罪羔羊,我們不能讓一份失控的公文,推倒數十萬家庭安穩生活的根基。」他呼籲行政院、陸委會及內政部,務必面對民眾的不安與憤怒,展現具體作為,從立法與制度上給予國人清楚且穩定的權益保障。
指出「警察人員人事條例」五項窒礙難行 行政院將提覆議案
行政院今(1)日召開臨時院會通過覆議案,會中針對立法院1月7日決議通過「警察人員人事條例」部分條文案,考量修正條文有窒礙難行之處,將依「憲法增修條文」第3條第2項第2款規定,呈請總統核可後,移請立法院覆議。行政院長卓榮泰表示,該法案之第35條第1項第4款、第2項、第3項及第6項提高警察、消防、海岸巡防、移民及空中勤務總隊人員退休所得替代率,經研議後確有五項窒礙難行之處。卓榮泰指出,第一,大幅增加政府財政歲出,未依法徵詢行政院意見,並指明彌補資金之來源;第二,破壞退休撫卹制度之公平性,違反平等原則及世代正義;第三,衝擊退撫基金財務,影響現職及退休人員權益,財務缺口之撥補,有悖中央與地方分別負擔共同提撥制精神;第四,影響機關人事遷調及勤(業)務推動,又未定過渡期間,大幅增加各級政府行政成本及作業負擔。第五,納入未適用該條例之移民與空勤人員,卻漏未配合修正相關規定。以上五點均導致法律適用顯有窒礙之處,爰依憲法增修條文第3條第2項第2款規定,呈請總統核可後,移請立法院覆議。卓榮泰強調,行政院考量警消人員工作辛苦及勤務特性,已提升現職警消人員待遇及照護,本次提出覆議的目的,是希望透過憲政運作的過程,請立法院藉由再次審議法案內容,找出符合國家利益的最大共識,妥適回復公民社會與各界的訴求。
會計師提釋憲!要求懲戒資料公開 7大法官皆決定不受理
林姓會計師不服會計師懲戒委員會未公開其受懲戒的相關資料,《政府資訊公開法》相關規定有違憲爭議,提行政訴訟,敗訴確定後聲請釋憲,8大法官中除了司法院代理院長謝銘洋大法官主張應受理外,呂太郎等7大法官都決定不受理。林聲請主張,因受會計師法懲戒但要求會計師懲戒委員會公開相關資料被拒,林認為《政府資訊公開法》就政府未依法主動公開資訊之情形,未賦予人民行政救濟權,有規範不足之疏漏,違反憲法第7條平等原則。林因提行政訴訟敗訴確定,提釋憲主張確定終局判決遽以其其違反會計師法懲戒事件中,已自會計師懲戒委員會取得該參考原則為由,認上訴無理由予以駁回,係疏未考量政府依法負有主動公開政府資訊之義務,卻未依法公開,人民應有請求政府公開之權利,已侵害聲請人受憲法保障人民知的權利及政府資訊公開請求權。呂太郎等7大法官認為,確定判決已就林主張其應有請求該委員會主動公開懲戒參考原則之權利一節,業說明聲請人已自其本人所涉之懲戒另案取得該懲戒參考原則,其取得政府資訊知悉其內容之權利,即不因該委員會未主動公開懲戒參考原則而受有損害,聲請人所提課予義務訴訟,顯欠缺權利保護必要等語甚詳。7大法官指出,林聲請裁判憲法審查爭執已經確定終局判決予以指駁而不採之陳詞,指摘確定終局判決違憲,核係單純對於法院認事用法之爭執,亦尚難認已具體敘明確定終局判決有何牴觸憲法之處;至於法規部分,也沒有提出相關規定有牴觸憲法之具體理由,7大法官決定不受理。謝銘洋大法官認為,政府資訊公開法第7條所定之資訊,人民本即有權利,在無須提出任何申請之情況下,自公開平台取得該等資訊,本件聲請已符合法定受理程序要件,亦具有憲法價值,應予受理,因此提出不同意見書。
藥局陳列逾期藥品沒事 桃園衛生前副局長許景鑫撤職
2015年時任桃園衛生局副局長許景鑫讓藥局規避罰鍰以「行政指導」結案,刑事部分,許被依對主管及監督事務圖利罪判刑2年,緩刑2年。褫奪公權1年確定。行政究責部分,懲戒法院將許判決撤職並停止任用1年確定。本案是因桃園衛生局人員2015年9月18日到桃園市大溪區復興路的新資生藥局執行實地稽查勤務時,查獲該藥局違法陳列已逾保存期限藥品,但因時任衛生局副局長陳世璋(同案被告判刑1年8月確定)曾擔任藥師工會理事長,而新資生藥局負責人之配偶曾任桃園市藥師公會理事及幹部,故向藥師公會祕書抱怨。公會祕書向陳世璋告知後,陳世璋即與許景鑫商討後,2人明知藥局依法須被裁罰3萬元以上2000萬以下罰鍰,而衛生局就相類案件,均依藥事法裁罰3萬元罰鍰,卻就新資生藥局裁罰案,由許景鑫親筆書寫「請檢討為行政指導」且未附理由。陳世璋為達使新資生藥局免受裁罰之目的竟對部屬表示,就新資生藥局的案子能不罰就不罰等語,最後公文逐層送陳,經不知情之桃園市政府衛生局局長決行,因衛生局人員對於本件違規事件是否得僅以行政指導方式處理,仍有疑義,故並未通知藥局處理結果。一審桃園地院將許景鑫、陳世璋判決無罪,檢不服提上訴,二審高院認為,新資生藥局受稽查後,發現有陳列劣藥,依法應予裁處,並無行政指導空間,許景鑫在未附具體理由下,即指示「請檢討為行政指導」,且陳也轉知許後,許才會指示以行政指導代替裁罰。高院認為,新資生藥局案件,陳世璋、許景鑫違反相同事項應予相同處理之平等原則,讓新資生藥局因而獲得凸顯個別之特殊利益,自屬貪汙治罪條例所規定之不法利益,將陳及許各改判1年8月及2年,許緩刑2年。上訴後。最高法院駁回確定。懲戒法院將2人各判決撤職並停止任用1年。
三讀通過增警消海巡退休金 銓敘部批破壞憲法平等原則
立法院會昨(7)日三讀修正通過警察人員人事條例部分條文,規定警消海巡退休所得替代率最高80%。銓敘部指出,將造成退撫基金用罄年度提早2年,估算未來50年基金收入減少和支出增加合計1700餘億元,財務缺口須靠行政院公務預算撥補,也就是全體納稅人共同負擔。立法院會今天三讀修正通過警察人員人事條例部分條文,明定警察、消防、海岸巡防、移民及空中勤務總隊人員的每月退休所得,其替代率應依退休人員審定的退休年資,任職滿15年者,替代率為43.25%,其後每增加1年,替代率增給1.75%,最高增至36年,為80%;任職滿37年至第40年者,維持80%。對此,銓敘部表示,單獨提高警察退休所得替代率,將破壞公務人員退撫制度必須公平對待所有成員的憲法平等原則,這是銓敘部基於守護憲法平等原則的責任。由於警察人員和其他公務人員、包括其他各類危勞人員都適用同一部退撫法律,在一樣的退撫基金下,繳交相同費率和標準,結果退休給付標準卻不同,將使退撫制度首重的公平對待原理完全喪失。針對修法理由為警察在職時工作危勞而調高退休給付替代率。銓敘部表示,現職警察是危勞工作,但已退休警察人員已無此問題;且依統計,退休警察平均死亡年齡沒有比20歲以上國人或其他公務人員低,代表退休金支領年數也不會更少。銓敘部強調,本次修法衝擊公務人員退撫制度的憲法平等原則,減損退撫基金財務健全和增加政府財政支出,並嚴重影響文官退休金和現職工作間應有對應的平衡性。銓敘部在過程中已盡力表達意見,惜仍未獲重視,深表遺憾。對於修法通過,民進黨立法院黨團總召柯建銘表示「當然會提釋憲」。一名基層員警不滿在臉書社團「靠北police」發文指出,「原來我們警察用生命、健康甚至時間所換來的,在其他朝九晚五的一般人眼裡就是這麼廉價。」原PO列出警察日常的工作事項,抱怨工作環境充滿負能量,福利、制度想提升改進還要被打槍,「用生命在燃燒的輪班及責任制度、日常開單遭民眾譏諷缺業績的無奈、再不食基層煙火的長官及民眾間當夾心餅、遇到各種事情只會問跟找警察的巨嬰、遭仇警刁民惡意申訴檢舉嘲諷,站在充滿危險面對社會『惡意』的我們。」原PO無奈感嘆,不論是民眾還是任何機關,絕大部分「麻煩事」都只會找警察,還要來者不拒的「為民服務」,連衛生單位噴藥也要警察陪同,「工作環境一堆有的沒的負能量就算了,連設備、福利、制度想提升改進,外人甚至上層也都處處打槍。真心覺得我們警察的價值,已經變得越來越廉價、越來越沒尊嚴。」警察承擔各種瑣事,卻又不提升福利,原PO表示難怪報名的考生越來越少,「沒人剛好啦」。
《運動產業發展條例》三讀通過 郭昱晴:3重點健全台灣運動
立法院今(13日)三讀通過《運動產業發展條例》,立委郭昱晴表示,今年是台灣運動賽事的金牌黃金年,為延續成就,本次《運動產業發展條例》修法聚焦三大重點,包括支持運動平權、獎勵運動工會、嚴懲簽賭不法等,本次修法通過,要感謝教育部、體育署以及所有提案連署修法的跨黨派委員,希望未來大家能夠努力,持續健全台灣運動產業發展。郭昱晴表示,「113年國光體育獎章暨運動科學研究獎勵頒獎典禮」於12月6日下午在臺北凱達大飯店隆重舉行,而近日除世界棒球12強賽、U12亞洲盃少棒奪冠以外,其他許多運動項目也屢傳佳績,包括桌球、拔河等,世錦賽跆拳道項目更是再添了四面金牌,讓今年台灣國際賽事的總金牌數達到26面。這些榮耀肯定了台灣運動員的實力與努力,也凸顯運動科學研究的重要貢獻。郭昱晴表示,為延續以上成就,本次《運動產業發展條例》修法聚焦三大重點,包括支持運動平權、獎勵運動工會、嚴懲簽賭不法等。首先,「支持運動平權」部分增訂第七條之一,要求公營事業與各級政府經營運動團隊,均須遵循性別平等原則,避免瓊斯盃女籃與男籃出場費差距等事件再度發生。其次,郭昱晴指出,關於「獎勵運動工會」部分,中央將提供運動員工會更多支持,借鑑國際經驗,鼓勵對外窗口建立及團體協約簽訂,助力職業運動發展;最後,「嚴懲簽賭不法」部分,新增第七條之三,加重處罰染指賽事的不法分子,維護運動產業健全發展及國人信心。
死刑釋憲宣判在即 王鴻薇喊若真廢死將大動作反制
國民黨立委王鴻薇20日表示,台灣民眾普遍民意都是「反廢死」若當日下午憲法法庭宣布「死刑」違憲,國民黨將大動作反彈。台灣死刑存廢爭議數十年,正反雙方各執一詞始終未有共識,而憲法法庭將在20日下午3時宣判,有望釐清死刑是否合於憲法,進一步攸關37名尚未伏法的死囚是否可以改判無期徒刑,甚至無罪釋放,不少死刑確定犯先後主張死刑違反憲法平等權、生存權、平等原則,聲請憲法審查並暫時停止執行,如今結果將揭曉,各界關注。據了解,全球小計有140個國家廢除或長期未使用死刑,而台灣以及對岸、日本、南韓仍維持死刑制度,美國與部分歐洲國家也仍保留死刑。而根據多份民調顯示,台灣民眾仍有約8成反對廢除死刑,顯見台灣社會離「廢死」似乎還有一條漫漫長路,也有不少人擔心若廢除死刑,恐怕釀成更嚴重的犯罪問題。對此,身兼國民黨立院黨團首席副書記長的王鴻薇指出,台灣民眾有8成都反廢死,當日下午判決結果,將直接左右死囚們的命運,而一旦判處違憲,等同宣告台灣邁入「廢死」國度,若真如此,國民黨一定會有大動作。國民黨立委洪孟楷也說,放眼民主法治國家,並未以大法官解釋這樣的路徑來判斷死刑該當與否,更遑論進一步依此來決定是否廢死,加上台灣社會現在沒有共識也沒準備好廢死,呼籲組成憲法法庭的大法官不要當撕裂台灣社會的千古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