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審
」 大陸 台中地院 國民法官 毒駕
台64線丟包男高材生害命! 11/4將封路履勘40分鐘
政治大學25歲温姓男畢業生,今年1月25日透過Bolt叫車平台,搭乘46歲林宇濬駕駛的多元計程車回家,卻在台64線快速道路上被丟包,慘遭後方4車輾過致死,新北地檢署後續依遺棄致死罪起訴林男,並移審新北地方法院由國民法官合議庭審理。對此,新北地院昨天(8月4日)敲定,11月4日下午將在台64線全線封路,預計包括法官、檢察官、被告等超過20人會重回案發現場勘驗。回顧此案,温男畢業於政大新聞、企管系,當時正在鐵路警察局服替代役,距離退伍還剩1個月,而他在今年年1月25日凌晨,酒後搭乘多元計程車返家,林宇濬疑不滿溫男踢到椅背,雙方發生爭執,林宇濬便將車子停靠路邊,把温男趕下車後離開,短短不到10分鐘,温男隨後遭後方4車輾過,當場慘死。然而,依照行車紀錄器顯示,温男上車後醉躺後座,全程未出聲。林男在庭上坦承確實有叫温男下車,但否認遺棄致死,林男的辯護律師也提出,當時林男是把温男放置在路肩,而温男是自己走入車道被撞,認為兩者無相當因果關係。檢方則認為,林男對温男有保護義務,明知他無力自救,仍將温男遺棄路邊。對此,林男的律師團隊也主張現場勘驗,讓法官、素人國民法官到實際環境中,體驗空間感與立體感,光看錄影或照片沒有真實感,也聲請將扣案的休旅車移到現場實際確認。檢方雖不反對履勘,但質疑封路進行,無法呈現車水馬龍的狀況。審判長許必奇8月4日裁定,本案11月2日上午選任國民法官,並於當天下午開審,封路履勘訂在11月4日,當日下午2點20分起展開交通管制,預計下午2點40分至3點封閉台64線西向部分路段。屆時合議庭法官、被告、檢察官、律師、書記官等超過20人,將回到案發現場勘驗。被害家屬已表態11月4日當天不出席,全權委託律師處理。全案將於11月6日下午正式宣判。
借名置產反噬!哥哥告弟討房「被揭冒名讀大學」 學歷、戶籍全沒了
中國大陸北京市一宗兄弟間的借名買房糾紛,歷經多年訴訟後,意外牽扯出一樁塵封多年的高考冒名頂替事件,引發外界關注。哥哥不僅因此失去本科、碩士及博士學歷,北京戶籍也遭註銷,兄弟雙方圍繞房產及學籍問題的司法攻防至今仍未落幕。綜合陸媒報導,弟弟2012年以自身名義在北京購入一套總價人民幣285萬元(約新台幣1364萬元)的房屋;2017年,哥哥向法院提起訴訟,主張他當時沒有北京戶籍,才借用弟弟名義購屋,要求將房產過戶至自己名下。北京市西城區法院審理後認定,房屋首付款由母親支付,大部分房貸則由哥哥負擔,因此一審判決弟弟應配合辦理過戶。弟弟不服判決提出上訴,並向湘潭大學實名舉報哥哥涉嫌冒用其高考錄取資格。經校方調查,確認哥哥於2001年冒用弟弟身分入學就讀,湘潭大學於2018年撤銷其本科學歷。訴訟期間,兄弟曾嘗試和解。哥哥支付160萬元,另就200萬元款項簽立欠條,弟弟則撤回上訴,並出具聲明表示先前舉報內容不實。然而,由於剩餘款項未依約支付,弟弟再次提告追討欠款,並重啟對學籍事件的追責程序。2025年8月,湖南省高級人民法院認為湘潭大學首次撤銷學歷的決定存在「證據不足、程序違法」等問題,要求校方重新作成行政處分。同年11月,湘潭大學再次作出撤銷哥哥本科學歷的決定,哥哥隨後提起行政訴訟,目前案件已獲法院受理,尚待開庭審理。儘管第一次撤銷學歷的決定已遭撤銷,但在該決定生效期間,哥哥依此取得的碩士、博士學歷及學位均已被撤銷,北京戶籍也於2019年遭註銷,相關影響持續延伸。另一方面,房產糾紛亦出現逆轉。2023年再審判決認定,雙方確實存在借名買房契約關係,但法院認為哥哥係透過不誠信方式取得北京戶籍,相關契約違反法律規定,應屬無效,因此駁回其要求辦理房屋所有權移轉登記的訴求。由於涉案房屋此前已完成過戶,法院未啟動執行回轉,而是改以哥哥向弟弟支付一定經濟補償的方式處理。目前,兄弟雙方仍就房屋權屬、學籍撤銷及相關民、行政責任提起多起訴訟,這起因借名買房引爆的家庭糾紛,至今仍在司法程序中持續延燒。
逃兵案出庭爆出有8支手機 修杰楷認罪:誠心反省中
藝人修杰楷因逃兵案遭起訴,29日到新北地院出庭,開庭約30分鐘結束,他步出法庭外聲稱自己仍在誠心反省當中,至於警方查扣8支手機,則是因為他不習慣丟棄手機,遭查扣的都是舊手機,在雙手合十致謝後離開法院。檢方調查,「閃兵集團」首腦陳志明熟知役男體檢、複檢程序,2010到2011年間,向藝人修杰楷、陳柏霖、Energy成員張書偉、謝坤達、棒棒堂成員小杰(本名廖允杰)等5藝人,收取10萬到30萬元費用協助逃兵,全案因王大陸閃兵案東窗事發,修杰楷等人在2025年遭拘提到案檢方調查,修杰楷涉嫌在十多年前,花15萬元找槍手代測,偽裝成高血壓試圖逃兵,但因未達免役標準而於2016年服替代役,後因妻子賈靜雯懷孕而提前退役,檢方日前起訴並求處2年8月有期徒刑。新北地院29日召開準備庭,傳喚修杰楷出庭說明,修杰楷在庭上坦承犯行,表示透過謝坤達認識陳志明,先面交5萬再匯款10萬元,其律師則辯稱,修杰楷僅從常備役體位變更為替代役體位,且他是因家庭因素入伍,損害在結果上未直接發生。修杰楷律師稱,他因服完替代役並取得退伍證明,自認未犯罪才沒有主動自首,而修杰楷在交保後第一時間便發文致歉,服役期間還投入多場公益宣導,希望法官能給予6月以下徒刑並緩刑宣告。庭審過程約半小時結束,修杰楷在法院外稱自己這段時間「在誠心反省中,尊重司法」,接下來還是要繼續反省,遭查扣的8支手機都是他的舊手機,隨後雙手合十致謝便快步離開法院。
同居32年沒辦結婚!繼父過世留2房爆爭產糾紛 「1994年」竟成關鍵
大陸上海市1名男子的繼父過世後留下2間房產,但母親與男方同居32年從未辦理結婚登記,導致他的繼承資格遭繼父家屬質疑,雙方因此對簿公堂。法院審理後,憑藉1份由居民委員會出具的證明,加上多年共同生活與扶養事實,最終認定雙方形成法律上的扶養關係,判決支持繼子繼承遺產。綜合陸媒報導,上海市松江區人民法院判決指出,沈先生的生父早年過世,在他17歲時其母與俞姓老先生相識,並開始共同生活,雙方此後同居長達32年,但始終未辦理結婚登記。2023年俞老先生過世,留下2間房產,由於老人沒有配偶、子女及遺囑,沈先生主張自己身為繼子,應依法享有繼承權。不過,俞老先生的兄弟姊妹並不認同,認為他和沈母只是同居關係,因此沈男不具備繼承資格,聯合提起訴訟。庭審時,雙方爭執的焦點落在「2人究竟何時開始共同生活」。沈先生主張是1991年4月,俞老先生家屬則表示應為1996年9月。看似只有幾年的差距,卻成為全案勝敗關鍵。法院指出,依中國當時法律規定,1994年2月1日是認定事實婚姻的重要分界點。若男女雙方在此日期前已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可依法認定為「事實婚姻」;但1994年2月1日後開始同居,則不再具有事實婚姻的法律效力。為證明2人自1991年便共同生活,沈先生提出1份由俞老先生生前居住地居民委員會開立的情況說明。文件載明,2人自1991年起共同生活,且沈先生成家後,與妻女長期共同照顧俞老先生,包括陪同就醫、照料生活起居等內容。該證明除有多位老鄰居簽名外,也加蓋居民委員會印章,成為案件的重要證據。然而,法院指出,即使認定雙方屬於事實婚姻,沈先生仍須證明自己與繼父已形成法律上的扶養關係,才能取得繼承資格。法院調查發現,1991年2人開始共同生活時,沈先生年僅17歲,仍就讀國中三年級,之後又完成3年職業學校學業,期間學費及生活費均由母親與俞老先生共同負擔。成年後,沈先生也持續照顧年邁的俞老先生,不僅陪伴就醫、慶生,也負責日常生活照料,形成長期互相扶養的家庭關係。此外,沈先生還提出聊天紀錄、生活合照等證據,證明雙方多年來一直以父子身分相處。法院綜合各項證據後,認定雙方已建立法律上的扶養關係,最終判決支持沈先生依法繼承遺產。承審法官提醒,依中國現行法律,1994年2月1日之後開始的同居關係,不再被認定為事實婚姻。若伴侶長期共同生活卻未辦理結婚登記,建議及早完成結婚登記或預立遺囑,以保障彼此權益,避免日後因遺產繼承問題引發家庭糾紛。
臉書留言嗆網友「大腦是選配的嗎?」慘挨告 判賠8000元
高雄市一名蔡姓男子2024年在臉書公開社團討論汽車貸款議題時,與素不相識的羅姓網友發生口角。羅男留言以「怎麼可能會跟你這路人廢物說是那個公司」、「你的大腦是選配的嗎?」等字句回應,蔡男事後截圖提告,法院審理後認定相關言論已侵害人格權,判羅男應賠償精神慰撫金8000元,全案仍可上訴。判決指出,蔡男與羅男互不認識,雙方於2024年7月在臉書公開社團「Aattp台灣亞太農業科技交流協會」討論汽車貸款相關議題。過程中,羅男留言表示「你還真傻的可悲,就說找討債公司去處理呆帳」、「怎麼可能會跟你這路人廢物說是那個公司」、「你的大腦是選配的嗎?」等內容,蔡男認為自身名譽受損,因此蒐證提起民事訴訟。橋頭簡易庭審理認為,羅男於公開社群平台發表上述言論,具有恣意攻擊及貶抑蔡男人格的意思,已足以使其名譽、人格及社會評價受到貶損。法院指出,依一般社會經驗判斷,相關言論確實可能對蔡男的心理狀態及生活造成負面影響,使其承受精神上的痛苦,因此羅男應負損害賠償責任。至於賠償金額,法院審酌雙方身分、經濟狀況、侵害情節、辱罵內容、蔡男名譽受損程度及財產狀況等因素後,認為蔡男原先請求2萬元精神慰撫金金額過高,最終酌減為8000元,全案仍可上訴。
獨/醉女告男網友性侵大逆轉 無罪關鍵是她用FACE ID解鎖手機
台北市一名妙齡女子應朋友邀約,與一群網友唱KTV又喝酒,隔天她向朋友表示「被奇怪的人摸胸、舌吻卻都沒印象」,而且在旅店床上醒來時全裸、錢包少1千元,懷疑遭到撿屍性侵,報警鑑定身上的DNA,確認來自案發前晚在KTV和她親熱、再帶她去旅店發生性行為的余姓男子。台北地檢署以乘機性交罪起訴余姓男子,但台北地院比對提告女子與友人的對話紀錄、KTV包廂與旅店監視畫面,認定她有喝但不到爛醉如泥的程度,更特別的是,包廂監視器拍下她滑手機、她也承認可能有用FACE ID解鎖,這代表手機主人仍有「一定程度身體控制力」才能拿穩手機對準臉部,余姓男子並非藉由女方酒醉去佔便宜,因此獲判無罪。2024年10月28日晚間6點多,余姓男子與眾多友人、網友相約錢櫃中華新館,為當天壽星開慶生派對,在包廂歡唱5小時期間,余姓男子讓本案告訴人坐大腿上唱歌同時十指交纏,後來還摸女生胸部、舌吻,毫不避諱當眾親密;慶生派對結束散場後,兩人一起走到140公尺外的旅店發生性關係,到了29日凌晨2點半左右,余姓男子自行離開留下女方,她在早上6點多醒來,發現自己沒穿衣服而且「下體有異樣感」,立刻傳訊息給邀她唱歌的女性友人訴苦「我整個超慌,真的超慌」、「我好想哭」。告訴人前往醫院掛急診,告訴醫護人員她喝到斷片遭性侵,因此有抽血檢驗,血液酒精濃度是99mg/dL(換算酒測值大約0.495);檢警獲報偵辦,認定余姓男子利用告訴人意識不清無法抗拒的狀態侵犯她,以妨害性自主起訴。余姓男子向法官喊冤,當天與告訴人互有好感才會在KTV親吻、撫摸,散場時先在KTV門口聊了幾十分鐘,再相約去開房間,他沒有犯罪。北院勘驗本案監視畫面,告訴人坐在余姓男子大腿上的時候,可以配合包廂播放的歌曲正常唱歌,她和余姓男子去旅店一路上摟摟抱抱,看不出走不穩或意識不清,聽到旅店櫃台人員要求看證件,她有翻包包找出來,互動交談的過程也沒有異狀,辦理check in時還主動吻了余姓男子,搭電梯上樓仍繼續擁抱親吻。告訴人案發隔天與一名網友有對話,網友說余姓男子在包廂內「摸胸、喇雞、抱來抱去」,告訴人抱怨「直接趁我喝醉侵犯我」、「我應該很明顯就是喝醉吧」,但網友回她「看得出來有喝醉,但不知道多醉就是了」,告訴人再問「所以是他拉著我不放?我的意願呢?」網友回答「你看不出來不開心」。法官看過對話紀錄與監視畫面,對於告訴人案發時是否看得出來喝掛了,已經有所懷疑;再詢問告訴人在KTV包廂內以手機連上社群軟體,是否需要先解鎖?她說要使用FACE ID或者輸入數字密碼,法官藉此判定,告訴人操作應用程式之前,必須先把手機拿好才可對臉解鎖,如果不行,也得用手指在螢幕上輸入密碼,這些動作都需要告訴人保有身體自主控制能力。告訴人與友人對話中,雖講到「我看得出有醉,那就是超級無敵醉」不過法官審酌告訴人與余姓男子原本不認識,余姓男子對於告訴人酒量如何、喝醉是什麼樣子完全不清楚,而且KTV其他目擊者也不知道告訴人有多醉,更不用說案發當天才第一次見面的余姓男子,因此法官認定他並未撿屍性侵。告訴人另外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想對余姓男子索賠,刑事判決無罪,原本應連帶駁回,不過因為告訴人已聲請移轉民事庭審理,所以余姓男子後續仍得面對告訴人求償。
獨/「蘇震清2.0」詐欺犯想出海酬神 法官打臉「神威無遠弗屆」
一名塔位詐騙集團的主嫌計畫今年6月前往小琉球拜廟酬神,但他因案遭限制出境、出海,向高等法院聲請暫時解禁以維護他宗教自由的權利,結果遭到駁回,合議庭提點這名詐欺犯「神威無遠弗屆」,不一定非得出海才能感謝神明。小琉球位於屏東縣西南方海面,唯一往返台灣本島的交通方式是搭船,捲入SOGO經營權收賄案的前民進黨立委蘇震清,也因弊案纏身遭限制出海,但他在2023年4度去小琉球選民服務以及為兒子助選,已違反強制處分,曾被二審法官叫回來開庭並告知往後每次去都必須得到法院同意。「蘇震清2.0」事件主角叫做李晟瑞,在萬福禪寺靈骨塔詐欺案中騙走14人血汗錢,2022年台北地院判刑24年,他不服上訴,目前仍在高院審理中,合議庭審酌被告犯罪嫌疑重大,有相當理由足認有逃亡之虞,也有必要限制出境、出海,確保日後審判、執行程序可順利進行,從2025年4月14日裁定自4月15日起限制出境、出海8月,並於去年12月8日延長限制出境、出海8月。李晟瑞想在今年6月12日到15日、19日到22日期間,與家人一同前往屏東縣琉球鄉的三隆宮、池隆宮、真武堂酬神還願,他認為這是個人宗教信仰,攸關他的「心理安全」,請法院衡量他積極配合審理與遵期到庭,並無逃匿或遲延訴訟程序的進行,他願意具保以暫時解除「禁海令」。高院指出,縱使李晟瑞之前都如期出庭,這跟他搭船出海後會不會趁機潛逃並無必然關係,因此仍有限制出海的必要,何況他一審判刑超過20年,基於人性趨吉避凶,他逃亡藏匿的可能性極高;況且「神明無所不在」,李晟瑞可誠心祝禱,以其他方式表達對神明的敬意與謝意,尚無出境、出海的急迫性及不可替代性,所以駁回聲請。
疑女性友人遭下藥!舞廳私刑逼吞檳榔渣、脫褲簽鉅額本票 3惡男下場曝光
前年台南一間舞廳爆發私刑事件,3名男子懷疑同行女性友人遭下藥,竟將一名男子押在包廂內輪番毆打、逼吞檳榔渣、當眾脫褲羞辱,還強迫簽下總額450萬元本票;台南地院法官審理後,認定3人以暴力與脅迫侵害被害人人身自由及身體安全,依傷害罪各判處2個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全案仍可上訴。判決指出,案發於前年5月深夜,陳姓、黃姓男子等3人與被害男子及女性友人一同前往舞廳消費。席間,3人懷疑被害男子涉嫌對同行女子下藥,情緒失控,未查明真相便在包廂內動用私刑;他們輪流朝被害人臉部猛力掌摑共33下,還掐住頸部、重擊右臉及後頸,造成臉部挫傷等傷勢。打傷了人還不解氣!陳男3人竟以羞辱方式,逼迫被害男子吞食桌上的檳榔渣,搶走手機查看內容,甚至強行脫下他的褲子,讓被害人在眾人面前受辱。過程中,黃男更拿出3張空白本票,要求被害男子簽名,每張面額150萬元,總計450萬元,作為所謂對女方的「賠償」,被害人因受暴力脅迫,只能屈從配合。被害男子遭凌虐、羞辱超過兩個小時才獲准離開,他隨即前往醫院驗傷,並向警方報案。辦案人員調閱監視器畫面,還原包廂內施暴經過,並移送法辦,台南地檢署檢察官依法起訴。案經台南地院合議庭審理,法官認定3人基於同一犯意,在短時間內接續實施傷害、強制及恐嚇等犯行,依法屬接續行為,從一重論以傷害罪處斷。判決書指出,3人未循正當管道處理糾紛,反而以暴力、羞辱及恐嚇逼迫被害人,不僅造成身體傷害,更帶來嚴重心理壓力。而陳男等三人犯後雖都坦承犯行,也曾表示願意和解,但因被害人撤回調解程序,雙方最終未能達成和解;綜合犯後態度及全案情節,法院判處3人各2個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以每日1000元折算,全案仍可提起上訴。
「鮑魚大亨」鍾文智遭重判未監控潛逃 法官漏給檢方裁定罰俸1年
「鮑魚大亨」鍾文智炒作TDR狂撈4億元遭最高法院重判,合計刑期超過30年,卻在判決定讞後棄保潛逃,當初裁定他加保2千萬元、未延長科技監控的高院受命法官陳勇松,未宣示裁定、未指示書記官將裁定製作正本送達雙方當事人,事後無故修改裁定內容又抽換電話紀錄,懲戒法院職務法庭今日宣判,陳勇松罰款,其數額為現職月俸給總額1年。本件可上訴。懲戒法院指出,陳勇松確實有移送書所稱之違失行為,辦理強制處分未注意維護訴訟程序的公平性,嚴重侵害檢察官抗告權,又未依規定修改評議內容及公務電話紀錄,已損及法官職位尊嚴及人民對司法之信賴。懲戒法院判決的罰俸金額比司法院建議的多2個月。法官評鑑委員會移送指出,陳勇松為受命法官,除有不當增補審理單及指示書記官抽換公務電話紀錄表之違失,尚有未依規定宣示或送達裁定正本,且屢將裁定正本未及時送達檢察官,足見其有未以謹慎勤勉態度執行職務之慣行,所為已損及法官之職位尊嚴、機關信譽及人民對於司法信賴,情節重大,併參酌其平時考評紀錄良好,以及行為動機、目的、手段及對公務秩序影響之程度暨所生之損害等一切情狀,有懲戒必要,依法官法第39條第1項第1款及第50條第1項第6款規定,報由司法院移送職務法庭審理,建議罰款,罰款數額為現職月俸給總額10個月。高院合議庭審判長邱忠義也和陳勇松一樣遭移送評鑑,法評會認為邱忠義違反刑事訴訟相關規定,造成公文書有多種版本附卷,嚴重損及人民對於司法信賴,情節重大,考量邱忠義時任該庭審判長,事後坦承係一時失慮,當已記取教訓,其歷年考評紀錄良好,前開行為係偶發而非慣行等一切情狀,尚無懲戒必要,依法官法第39條第1項第2款規定,報由司法院交付司法院人事審議委員會審議。
牽動2028總統大選!菲副總統薩拉彈劾開審 兩大家族權力決戰白熱化
菲律賓副總統薩拉杜特蒂(Sara Duterte)彈劾案於當地時間7月6日在馬尼拉參議院正式開庭,成為菲律賓史上首位接受彈劾審判的現任副總統。綜合《路透社》(Reuters)、《半島電視台》(Al Jazeera)、《日經亞洲》(Nikkei Asia)及多家外媒報導,薩拉被控濫用公款、收受賄賂、財產來源不明、濫用機密預算及涉嫌威脅暗殺總統等多項罪名,若最終遭判有罪,不僅將失去副總統職位,更會終身喪失擔任民選公職資格,直接衝擊2028年總統大選,也將成為菲律賓民主制度的重要考驗。薩拉杜特蒂支持者聚集參議院外聲援,彈劾案也讓菲律賓兩大政治家族對立持續升溫。開庭首日,參議院內外戒備森嚴,馬尼拉參議院周邊部署數千名警力,大批支持與反對薩拉的民眾同步集結示威。薩拉本人並未親自出庭,而是委由律師團應訊。她透過聲明表示,由律師代表出庭並不代表逃避責任,也不意味缺乏透明度,而是依法行使訴訟權利。庭審甫開始,檢辯雙方即因程序問題激烈交鋒,辯方主張彈劾程序違反憲法,並批評檢方將彈劾案當作刑事案件偵辦;檢方則強調,全案完全依照參議院彈劾規則進行,法官一度出面要求雙方停止爭論,避免庭審演變成控辯口角。薩拉杜特蒂支持者聚集參議院外聲援,彈劾案也讓菲律賓兩大政治家族對立持續升溫。檢方提出的主要指控包括薩拉涉嫌擁有來源不明的巨額財產、教育部任內涉及採購弊案及收賄、濫用機密預算,以及公開揚言若自己遭遇不測,已安排他人對總統小馬可仕(Ferdinand Marcos Jr.)、第一夫人及前眾議院議長採取報復行動。檢方認為,相關公開言論已對國家元首安全及憲政秩序構成重大威脅,相關證據多來自薩拉本人公開發言、錄音及官方資料。薩拉則全面否認所有指控,強調自己遭受政治迫害,辯護律師也表示,檢方提出的罪名毫無事實依據,彈劾案只是執政陣營藉由司法程序打擊政敵。薩拉杜特蒂因涉及貪腐、濫用公款及威脅總統等指控接受彈劾審判,案件結果將牽動2028年總統大選。這也是薩拉第二度面臨彈劾危機。首次彈劾案曾遭菲律賓最高法院認定程序違憲而失效,法院並指出一年內不得再次提出相同性質的彈劾程序;不過,眾議院今年重新提出新的彈劾案,並以壓倒性票數通過,使案件正式送交參議院審理。檢方規劃傳喚57名證人,辯方則提出45名證人名單。外界預估,若聚焦部分彈劾條文並有效控制審理進度,最快約四個月可完成;若四項彈劾條文全面審理,整個程序可能延長至七、八個月。菲律賓副總統薩拉杜特蒂彈劾案正式開審,審判結果被視為攸關2028年總統大選的重要政治分水嶺。薩拉是前總統杜特蒂(Rodrigo Duterte)長女,2022年與總統小馬可仕搭檔競選,以高票贏得正、副總統大選,當時兩大政治世家的合作一度被視為菲律賓最穩固的政治聯盟。然而,雙方執政後因權力分配及施政理念逐漸分歧,加上杜特蒂因掃毒戰爭涉嫌危害人類罪,遭國際刑事法院(ICC)拘捕並移送海牙羈押後,兩大家族正式決裂。薩拉曾批評菲律賓政府配合拘捕行動是「國家綁架」,而小馬可仕則表示,政府只是履行國際司法合作義務,雙方衝突持續升高,也使彈劾案被視為兩大政治世家的全面對決。菲律賓副總統薩拉杜特蒂彈劾案正式開審,審判結果被視為攸關2028年總統大選的重要政治分水嶺。政治角力如今更延燒至參議院。近期參議院領導權兩度易手,原本由親杜特蒂陣營掌握的優勢逐漸鬆動,對手陣營成功推舉參議員張僑偉(Sherwin Gatchalian)擔任參議長。此外,支持薩拉的參議員馬可列塔(Rodante Marcoleta)在開審前因涉嫌掠奪公款遭逮捕;另一名杜特蒂盟友、前警察總長德拉羅薩(Ronald "Bato" dela Rosa)因涉及ICC案件而行蹤備受關注,也讓參議院內部勢力更加複雜。依照菲律賓憲法,彈劾案須由24名參議員擔任審判官,至少取得16票同意才能定罪;不過,眾議院檢方主張應依實際出席審判人數計算定罪門檻,引發法律討論。分析人士普遍認為,真正關鍵不只是最後結果,而是整個審判程序是否公平、公正且具公信力。根據5月底最新民調,薩拉仍以約51%的支持度穩居2028年總統熱門人選,因此無論最終裁決為何,都將深刻影響菲律賓未來政局與權力版圖。
挪用3.2億拍片資金炒幣買豪車!好萊塢名導判囚2年半 基努李維求情也沒用
好萊塢導演林施(Carl Rinsch)因涉嫌挪用Netflix提供的1,100萬美元(約新台幣3.2億元)影集製作資金,轉而投入高風險加密貨幣及股票選擇權交易,並購買勞斯萊斯、法拉利等奢侈品,遭美國法院判處30個月有期徒刑,另須接受3年監督,並沒收犯罪所得及支付相關罰金。曾與林施合作電影《浪人47》的好萊塢男星基努李維(Keanu Reeves)雖親自致函法官求情,但最終未能改變判決結果。美國雜誌《時人》(People)報導,根據美國紐約南區聯邦檢察官辦公室聲明,林施先前向Netflix取得1,100萬美元資金,宣稱將用於完成科幻影集《White Horse》的拍攝製作,但實際上並未依約投入拍片,而是將大筆資金挪作個人投資及消費。檢方指出,林施利用製作經費進行高風險股票選擇權及加密貨幣交易,並大肆購買奢侈品,包括至少170萬美元(約新台幣5416萬元)信用卡消費、330萬美元(約新台幣1億515萬元)家具、古董及床墊、38.7萬美元(約新台幣1233萬元)瑞士名錶,以及約240萬美元(約新台幣7647萬元)購入5輛勞斯萊斯與1輛紅色法拉利,完全偏離資金原本用途。美國檢察官克萊頓(Jay Clayton)表示,林施透過不實陳述取得串流平台巨額投資,卻將資金用於高風險投機及個人享樂,嚴重違反投資信任,也損害娛樂產業商業合作基礎。他強調,此次判決傳達明確訊息,詐欺行為絕不會被容忍。好萊塢男星基努李維(Keanu Reeves)。(圖/達志/美聯社)法院最終認定林施犯下1項電匯詐欺罪、1項洗錢罪,以及5項涉及犯罪所得財產交易罪。檢方原本主張判處5年徒刑,不過法院考量相關情節後,最終判處2年6個月徒刑。庭審期間,林施的辯護律師主張,其行為與心理健康狀況有關,並表示林施當時未能充分意識到自身精神狀態及行為可能造成的後果,希望法院酌情減刑。在量刑前,曾與林施合作2013年電影《浪人47》的基努李維也向法官提交親筆信,希望法院在依法審判之餘,能給予林施更多寬容與憐憫。根據法院文件,基努李維表示,雖不了解案件所有細節,但依據自己多年來與林施共事的經驗,認為對方是一位極具才華的藝術家,而《White Horse》即使尚未完成,仍展現出非凡的創意與藝術視野。《紐約時報》2023年曾報導,基努李維不僅是《White Horse》的製作人之一,也曾參與投資該計畫。當林施的心理健康及用藥問題逐漸浮上檯面時,基努李維甚至與心理健康顧問前往其洛杉磯住處,希望透過介入協助改善狀況。基努李維在信中指出,林施有時會不斷擴大原本已談妥的計畫規模與願景,導致自己與合作夥伴陷入衝突。他強調,這些說法並非替林施的犯罪行為辯解,而是希望提供案件背景,協助法院理解事件發生的原因。儘管有昔日合作夥伴出面求情,法院仍認為相關犯罪事證明確,最終依法作出判決,也為這起備受好萊塢關注的製作資金挪用案畫下句點。
郭文貴在陸犯罪逃出國「變反共鬥士」!結果因金融詐欺在美被判處30年監禁
因在中國犯下多起重大經濟犯罪,而在2014年流亡海外的中國億萬富豪郭文貴,如今再度因涉及大規模金融詐欺案,於美東時間29日在美國被判處30年監禁。1名聯邦法官稱,此案導致全球超過1,000名受害者損失數億美元。據《南華早報》報導,郭文貴因在中國境內涉犯行賄、職務侵佔、騙取貸款及強迫交易等刑事罪名,而在2014年先後逃往香港、英國和美國,之後他長期在網路上高調「爆料」所謂的中共高層醜聞,並將自己形塑成反共民主鬥士,逼得中國政府在2017年透過國際刑警組織(ICPO-INTERPOL)對其發布紅色通緝令。在曼哈頓(Manhattan)法庭內,美國紐約南區聯邦地區法院法官托雷斯(Analisa Torres)29日在宣判時稱,郭文貴「利用那些試圖為中國帶來民主的人」,透過詐取資金讓自己過上奢華的生活。郭文貴日前也在經歷為期7週的審判後,於2024年5月被判12項罪名中有9項成立。據悉,檢方先前要求郭文貴至少服刑30年,稱其在2018年至2023年間的「詐欺行為」摧毀了數百人的人生,留下「在財務、情感與心理上都被徹底毀壞的受害者與家庭」,且其非法所得支撐了「極度奢華與放縱的生活方式,包括豪宅、遊艇、賽車、設計師服飾與奢侈家具。」在宣判前,郭文貴抗議自己在監獄中的待遇,稱他在29日上午被送往醫院,並在前往法庭前多次嘔吐,同時否認檢方指控他裝病的說法,「當我來到這裡時,我說:『我肚子痛,我需要上廁所,我不舒服。』」隨後,郭文貴反覆用紙巾擦拭嘴巴。在過程中他僅短暫回應刑事案件,並為自己的動機辯護,當他提到中國共產黨時更怒喊:「我來美國的原因是要摧毀中國共產黨。」而法官在量刑時,則宣讀了部分受害者的來信內容,信中描述他們失去畢生積蓄,感到極度焦慮與羞愧,甚至因遭詐騙而被家人疏遠。受害者陳薇(Wei Chen,音譯)也在庭審作證時感嘆,郭文貴的詐欺「摧毀了她的人生以及家庭。」托雷斯痛批,郭文貴「對自己的行為毫無責任感,反而堅稱其行為並未造成任何損失,也未傷害任何人」。此外,他還「呼籲支持者騷擾並恐嚇那些敢於公開批評他的人」。法官因此也命令沒收郭文貴8億8,900萬美元作為賠償。報導補充,在2023年因涉嫌詐騙超過10億美元被美國司法部逮捕起訴前,郭文貴曾與美國總統川普(Donald Trump)第一任期的白宮首席策略長兼總統顧問班農(Steve Bannon)關係密切,2人還曾在2020年共同發起推翻中國政府的計畫。郭文貴被捕前甚至住在可俯瞰紐約市中央公園(Central Park)的豪華公寓,並曾加入川普位於佛州的海湖莊園(Mar-a-Lago)高爾夫球俱樂部。
孫安佐持有槍械被起訴!獲100萬元交保喊「從未傷害任何人」
藝人孫鵬、狄鶯的兒子孫安佐(現名孫健豪)涉嫌今年5月在社群平台Instagram發布火焰槍噴火影片,遭依公共危險、恐嚇公眾及槍砲等罪嫌起訴。士林地方法院29日開庭審理,孫安佐對多項指控均否認犯罪。法官訊問後裁定100萬元交保,限制住居於北投戶籍地,並限制出境、出海。庭訊結束後,孫安佐步出法警室接受媒體訪問時表示,「我從未傷害過任何人,也沒有想要傷害任何人,相信法院會給我公正的判決。」隨後搭乘父親孫鵬駕駛的車輛離開法院。針對檢方指控他7度在供公眾通行道路使用火焰槍噴火,涉嫌公共危險罪,孫安佐當庭否認犯罪。他表示,當時是為了拍攝影片,同時進行相關實驗,自己對火焰特性及噴射距離相當熟悉,並未在有人經過時操作,也沒有朝易燃物或建築物噴射。法官詢問,若火勢意外延燒是否具備應變措施,孫安佐回應,自己清楚掌握火焰噴射範圍與距離,不認為會發生延燒情況,且都是朝空曠地點操作,若真的發生意外,也能利用身上的布料協助滅火。至於被控涉嫌恐嚇公眾罪部分,孫安佐同樣否認犯罪,並表示影片中已加註「安全第一,請勿模仿」等警語,認為並無恐嚇或危害公眾的意圖。檢察官則指出,孫安佐僅承認持有模擬槍罪嫌,而對持有具殺傷力槍枝等重罪均不認罪。檢方認為,持有具殺傷力槍枝最輕本刑為3年以上,且有反覆實施槍砲犯罪之虞,因此建請法院持續羈押。此外,檢方指控孫安佐持有霰彈槍、空氣槍及模擬槍各1把,其中孫安佐僅承認持有模擬槍。他對空氣槍鑑定結果提出質疑,請求重新送驗,並主張霰彈槍因缺少槍機,無法正常擊發,因此對相關指控提出爭執。法院審酌後,最終裁定孫安佐以100萬元交保,限制住居於北投戶籍地,同時限制出境、出海。稍早已到法院等候的孫鵬,也隨即辦理交保程序,將兒子接回。
白色情人節血案起訴!男大生遭前同性伴侶狂刺13刀亡 檢依家暴殺人罪送國民法官審理
22歲黃姓大學生於今年白色情人節晚間下班後,在台南市區遭25歲姚姓前同性伴侶持預藏雕刻刀猛刺13刀,傷重不治。台南地檢署偵查終結,認定兩人曾為同性伴侶且有同居事實,依家庭暴力殺人罪嫌起訴姚男,並移送台南地院由國民法官法庭審理。檢方調查,姚男與黃男曾交往並同居,後因黃男提出分手,雙方關係惡化;姚男自稱感染性病,懷疑遭黃男傳染,多次要求見面談判,但黃男始終否認罹病,也拒絕與姚男接觸,雙方因此漸行漸遠。起訴書指出,姚男於3月14日凌晨3時32分購買一把雕刻刀,當天曾因情緒失控輕生未遂,中午又前往黃男住處尋人未果,直到晚間10時許,在新光三越小北門店外騎樓堵住剛下班的黃男,對方表示自己沒有性病、不願再糾纏,姚男隨即拿出預藏雕刻刀,朝黃男頸部、胸部及腹部等處猛刺,共造成13處銳器傷。黃男經送成功大學醫院搶救,仍因多發性割刺傷造成血管割裂、內臟穿刺,大量失血併發血氣胸,引發低容積性休克,於翌日凌晨1時37分宣告不治。檢方認為,姚男預先購刀、埋伏等候並持刀行凶,涉犯殺人罪,且兩人曾具同性伴侶及同居關係,屬《家庭暴力防治法》所稱家庭成員,因此建請法院依家庭暴力殺人罪論處,全案交由國民法官法庭審理。死者父親日前在相驗時悲痛表示,兒子身高180公分,平時學習武術,就讀大學期間利用課餘時間在百貨公司美食街打工,靠自己賺取學費與生活費,個性乖巧懂事。他透露,曾見過姚男,第一印象就覺得對方「怪怪的、心術不正」,曾勸兒子不要深交。黃男後來也認為姚男「不夠真」,開始刻意保持距離,未料最終竟因此喪命,令家屬悲痛難以接受。
男遭綁架斷右腿領900萬保險金 1關鍵被警拆穿自導自演!下場慘了
巴西一名男子高梅茲(Vanderley dos Santos Gomes)任職於巴伊亞雷孔卡武聯邦大學,擔任行政助理,但他不滿自身薪水低微,竟萌生歪念,精心策劃一場苦肉計,將自己右腳截肢,再向警方謊稱遭到黑幫暴力綁架、被綁匪砍斷右腳,企圖藉此詐領高達220萬英鎊(約新台幣913萬元)的巨額保險理賠。然而,其拙劣的謊言及太過精準的傷口馬上被警方與法醫識破,日前法院已依法對高梅茲判刑。根據外媒《每日郵報》、《太陽報》報導,法庭文件顯示,高梅茲於2019年6月至7月期間,密集向4家不同的保險公司投保了高額傷殘險,依合約內容,若他不幸陷入永久殘疾,最高可獲得20萬英鎊(約新台幣830萬元)的理賠。未料高梅茲才投保幾週後,同年8月他就向警方報案,聲稱自己在巴西東南部的一處村莊遭遇黑手黨綁架洗劫,且右腳當場被歹徒用開山刀殘忍砍斷。警方隨後在公路旁發現了高梅茲,並在不遠處發現他自稱被盜財物的背包,裡面有他被砍斷的右腳,並立刻將高梅茲送醫救治;但在入院僅僅幾日內,高梅茲迅速向各大保險公司提出理賠申請。高梅茲因為這起「意外」,瞬間獲得如此高額的賠償金,加上極短的投保時間以及過於巧合的遇襲時機,立刻引起了警方與保險公司的強烈懷疑。儘管高梅茲在庭審中全盤否認犯罪,其辯護律師也堅稱警方缺乏直接證據,但法醫的鑑定報告竟成為揭穿高梅茲計畫的關鍵。法醫指出,高梅茲右腳的傷口平整且切面極為精準,根本不可能是黑幫分子用開山刀粗暴砍殺所致,反而呈現出高度專業的醫療手術痕跡,證實高梅茲的右腳不是因為黑幫攻擊,完全是一場自導自演的詐保騙局。承辦此案的法務人員坦言,這是他們職業生涯中見過最詭異的詐保手段。最終高梅茲被判處2年有期徒刑,隨後獲准減刑為720小時的社區勞動服務,並科以1113英鎊(約新台幣4萬6千元)罰金。即便高梅茲多次提出上訴,但都遭到法院駁回後,他也在今年5月正式開始服刑,為自己的貪婪付出代價。
牛郎成癮釀血案!29歲風俗妹欠債490萬 設局勒斃社長奪財
日本滋賀縣大津地方法院16日針對轟動全國的「牛郎店殺人棄屍案」宣判。29歲前風俗店員市橋由衣因沉迷牛郎店、欠下高達2400萬日圓(約新台幣490萬元)債務,竟聯手47歲男客加藤徹設局殺害愛知縣海部市(Ama City)55歲不動產公司社長丹羽正美,奪取現金卡後提領約400萬日圓(約新台幣82萬元),再將遺體棄置於琵琶湖(Lake Biwa)。法院認定其犯案動機出於金錢與私慾,手段殘忍且具計畫性,最終判處無期徒刑。日本大津地方法院16日針對轟動全國的牛郎店殺人棄屍案宣判,主嫌遭判無期徒刑。(圖/翻攝自TBS NEWS DIG)根據起訴內容,市橋由衣案發前在風俗店工作,長期流連牛郎店,甚至在庭上坦承自己已經「像成癮一樣」,即使經濟狀況惡化仍無法停止消費。庭審揭露,她為了追捧心儀牛郎,不但向親友借錢,還曾私下與店內客人在店外見面換取金援。檢方指出,她因欠款問題愈滾愈大,甚至擔心債務延遲償還一事被心儀牛郎所屬店家的經營者發現,進而影響自己在牛郎店的關係與地位,因此開始盤算以非法手段取得大量現金。檢方表示,市橋由衣最終找上經常光顧風俗店的47歲男客加藤徹,兩人共謀將目標鎖定在資產豐厚的丹羽正美身上。案發時,兩人先將丹羽誘出,再以勒頸方式將其殺害,奪走現金卡及財物後,陸續提領約400萬日圓。犯案所得大部分流入市橋手中。之後兩人為了掩蓋罪行,又將被害人遺體運往滋賀縣琵琶湖棄屍,企圖毀滅證據。被害人遭殺害後棄屍琵琶湖,案件在日本引發高度關注。(圖/翻攝自TBS NEWS DIG)庭審期間,檢辯雙方針對量刑激烈交鋒。檢方指出,市橋由衣為了滿足自己在牛郎店揮霍的需求,不惜策劃強盜殺人,犯案手法殘忍且執拗,並非臨時起意,而是經過討論後付諸實行的犯罪行為,「被告滿腦子只想到自己,被慾望與金錢支配,毫無值得同情之處」,因此求處無期徒刑。辯護律師則主張,兩人原本曾一度放棄犯案,並非從一開始就完全漠視被害人生命;加上市橋長期受到牛郎文化影響,呈現類似依賴症狀,且年僅29歲,仍有矯正與重返社會的可能,因此希望法院量處20年有期徒刑。女子因沉迷牛郎店欠下2400萬日圓債務,涉嫌聯手男客殺害不動產公司社長奪財。(圖/翻攝自TBS NEWS DIG)案件審理期間,被害人女兒的陳述書也在法庭上宣讀。她表示,雖然父母早年離婚,但父親遭殺害至今已兩年,家人始終無法走出傷痛,「失去的生命永遠不會回來,希望被告能真正面對自己的所作所為,承擔應有責任。」這段內容讓法庭氣氛一度沉重。面對家屬控訴,市橋由衣在最後陳述時低聲表示,自己會記住被害人女兒的話,未來持續反省,不會忘記對方的心情。不過,大津地方法院認為,市橋由衣與加藤徹雖曾短暫打消犯意,但之後仍在兩天內重新執行犯罪計畫,顯示對金錢有極深執念。法官指出,被告為償還債務並維持沉迷牛郎店的生活,不惜奪走他人性命,犯行極度自私且應受到嚴厲譴責,因此駁回辯方主張,判處市橋由衣無期徒刑。至於共犯加藤徹的案件,目前仍由法院另案審理中。日本大津地方法院16日針對轟動全國的牛郎店殺人棄屍案宣判,主嫌遭判無期徒刑。(圖/翻攝自TBS NEWS DIG)
廖人帥、李唯楓、唐禹哲14閃兵自首藝人全到案 阿達鞠躬:做了很不好示範
藝人閃兵案持續延燒,藝人阿達(本名昌璟翔)、唐禹哲(本名阮霆鈞)、邱昊奇(本名邱孝尊)、李唯楓、前Circus成員廖人帥、前男團Energy成員唐振剛等14名被告日前遭起訴,新北地院16日開庭,14人與首腦陳志明皆被傳喚到案,被告役男庭上全數認罪,有望獲得緩刑,阿達也再次鞠躬,致歉稱「抱歉對社會大眾做了很不好的示範」。新北地院16日開庭,傳喚日前自首逃兵的14名役男,包含9藝人與5素人,首腦陳志明也遭提訊出庭,除陳志明外的被告都是自首,15人在庭上都坦承犯罪,檢方認為自首役男積極配合調查、犯後態度良好,建請法院宣告緩刑。法官則當庭告知,緩刑附加條件包含繳公庫金額、易服勞役40小時以上、240小時以下等規定,會因役期長短不同而有不同附加條件,請役男們就自身案情提出附條件內容以供法院審酌,7月29日將開庭審理並辯論終結。阿達步出法院時雙手合十,並在鏡頭前致歉,稱「抱歉對社會大眾做了很不好的示範」,表示將好好面對司法判決,至於緩刑條件,則將待與律師討論後才能決定。
狠父母虐死3月大男嬰?頭骨遭擠壓粉碎骨折 法官打臉檢方改重罪送國民法庭
高雄一對顏姓、李姓父母涉嫌虐死未滿3個月大的親生男嬰,檢方原依過失致死罪起訴:不過,高雄地院審理時發現男嬰頭部傷勢遠超一般意外所能造成,頭骨甚至出現兩側受力導致的粉碎性及線性複合骨折,法官認定疑有故意施暴情節,罕見主動變更起訴法條為「故意傷害兒童致死」,並裁定由國民法官專庭審理。判決指出,2021年11月間,顏男與李女帶著未滿3個月大的男嬰前往醫院施打預防針,醫師發現男嬰耳後有大面積紫羅蘭色瘀血,懷疑傷勢不單純,當場建議住院檢查,但這對父母拒絕醫師建議,堅持將孩子帶回家照顧。詎料,隔天男嬰便在租屋處失去意識,送醫搶救後仍因腦幹及胼胝體中度軸突損傷不治身亡。檢方偵查期間依兩人說法,認為男嬰可能因照顧不慎導致頭部撞擊硬物死亡,因此依過失致死罪提起公訴。案經高雄地院合議庭法官審理,法官檢視法醫解剖報告發現,男嬰右側頂骨與顳骨交界處有面積達7.5乘7公分的凹陷性粉碎性骨折,左側頂骨另有長達8.5公分的線性骨折,並伴隨雙側硬腦膜上腔出血及腦部嚴重腫脹。法醫鑑定指出,男嬰頭部雖有嚴重骨折,皮膚表面卻未見明顯破損或擦挫傷,傷勢並非一般跌落床鋪、碰撞家具、玩具擊中或徒手拍打所能造成;綜合傷勢型態研判,高度懷疑死者頭部兩側曾遭外力強力擠壓或撞擊,必須審慎追查是否涉及虐童案件。法官進一步指出,3個月大的嬰兒雖可短暫抬頭,但通常尚不具備自行翻身能力,即使意外跌落床鋪,也難以造成如此大範圍且同時出現在頭部兩側的複合性骨折。從傷勢分布及嚴重程度判斷,顯非單純意外所致,而是人為施力造成的可能性極高。因此,法院認為男嬰傷勢已足以顯示有故意傷害情節,照顧者涉嫌凌虐幼童致死的嫌疑重大,決定將案件改依刑法「故意傷害兒童致死」重罪審理,並移送國民法官專庭,後續將由國民法官與職業法官共同審理,以釐清男嬰死亡真相及相關責任歸屬。
心碎警察節!所長遭女毒蟲拖行殞命 遺孀現身高院淚崩:兒一直問爸爸在哪
新北市土城警分局清水派出所長劉宗鑫2024年9月30日巡邏時,發現30歲女子陳嘉瑩駕駛車輛行跡有異,遂上前盤查,不料竟遭陳女開車拖行,最終撞上護欄殉職。新北地院今年2月作出判決,一審判處陳女死刑。全案上訴至二審,劉宗鑫妻子現身高院參與庭審,悲慟表示今天是警察節,兒子問「爸爸在哪?」讓她深感心痛。檢警調查,陳嘉瑩於案發當天吸食「喪屍煙彈」等多種毒品後開車上路,因違規停車在新北地檢署附近遭劉宗鑫盤查,擔心身上的毒品露餡,隨即猛踩油門逃逸;劉員為制止陳女,不顧自身安危死死抓住車窗與方向盤,遭拖行數百公尺後撞上護欄殉職。案發後,陳嘉瑩被依殺人等罪起訴,今年2月遭判處死刑。全案上訴二審,台灣高等法院今天(15)日開庭審理,劉宗鑫妻子現身參與庭審,並在高院外悲痛落淚,哽咽表示,今天剛好是警察節,但「兒子一直問爸爸在哪裡」,令人鼻酸。此外,國民黨立委洪孟楷等人也到場聲援,希望司法能還給家屬公道。另一方面,陳女今日被提訊出庭時,面對媒體詢問是否知道今天是警察節、會不會對警察感到愧疚,以及未來是否還會吸毒等問題,全程未發一語,未作任何回應。面對法官訊問,陳女仍否認涉犯殺人罪,主張自己的行為不構成殺人,認為僅涉及傷害致死罪責。
從模範警察到階下囚!嘉義刑警隊長爆洩密電玩業者 凌晨收押震撼警界
嘉義警界驚爆重大貪瀆醜聞!嘉義市警察局第一分局52歲何姓偵查隊分隊長,涉嫌與轄區連鎖電子遊藝場業者有不當利益往來,並洩漏警方臨檢勤務等偵查資訊;檢調蒐證後發動搜索,訊後依貪污及洩密等罪嫌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嘉義地院今(12)日凌晨裁准收押禁見,引發警界震撼。嘉義地檢署指出,檢察官張建強於9日指揮調查局南機站、警政署政風室及嘉義市警局督察室等單位,兵分多路搜索第一分局偵查隊何姓分隊長辦公室、住處及涉案連鎖電子遊藝場等5處地點,並拘提輪休中的何男到案,同時傳喚陳姓業者及相關人員共8人接受調查。據了解,何男到案後拒絕夜間偵訊,經調查單位詢問後移送嘉義地檢署複訊。檢方認為何男涉嫌向特定業者洩漏警方臨檢勤務資訊,並涉及不當利益往來,與陳姓業者涉犯《貪污治罪條例》及洩密等罪嫌,犯罪嫌疑重大,且有勾串共犯、滅證之虞,因此向嘉義地方法院聲請羈押禁見。法院漏夜開庭審理後,於12日凌晨2時許裁定何男羈押禁見;陳姓業者則以30萬元交保並限制住居。同案林姓被告及蒲姓被告分別獲3萬元、8萬元交保,其餘4人請回。令人唏噓的是,何男從警23年,基層出身,去年才由偵查隊小隊長升任分隊長,近年積極投入打擊詐欺犯罪,曾獲績優人員表揚,原本也曾被提報甄選今年模範警察。不過因其早年任職派出所期間曾有懲處紀錄,最終未獲遴選推薦,如今卻因涉嫌貪瀆遭收押,形象一夕崩跌。對此,第一分局分局長閻百川表示,對何男疑涉不法深感痛心,將立即召開考績會,依法建議停職或予以更嚴厲懲處,並全力配合檢方調查,絕不包庇。警方強調,風紀是警察命脈,若查有違法情事,必將嚴懲不貸;嘉義地檢署也重申,將秉持「勿枉勿縱」原則,徹查到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