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審
」 大陸 離婚 無期徒刑 南韓 台中地院
男抓包妻偷轉千萬共同財產 驗DNA更崩潰!養了22年子女非親生
大陸廣東一名萬姓男子結婚多年,與張姓妻子育有一對兒女,不久前發現妻子悄悄轉移夫妻共同財產,金額甚至多達1400萬元(約新台幣6300萬元);最令萬男難過的是,私下透過DNA鑑定得知已成年的兒女都不是他親生的。對此,張女堅稱資金流向是為了生活與公司開銷,但針對兒女不是丈夫親生稱不便回應。據陸媒《封面新聞》報導,與家人在廣東深圳生活的萬姓男子指出,他與張姓妻子育有一名22歲的兒子及18歲的女兒,近年因發現異常,於去(2025)年兩度委託第三方機構進行DNA鑑定,結果均顯示雙方無血緣關係。另外,萬男檢視家庭財務紀錄,才知道妻子自2017年起透過頻繁提現與轉帳等方式,累積轉出逾1400萬元(約新台幣6300萬元),懷疑女方蓄意轉移共同財產。面對丈夫的嚴厲指控,張女澄清,相關銀行帳戶長期用於丈夫公司營運資金週轉與日常開銷,絕非私自轉移財產;張女也坦承先前曾出售一處房產,扣除貸款後剩餘的200萬元(約新台幣950萬元)目前確實由她保管,主因是考慮到個人生活保障才未交付給丈夫;至於子女的血緣爭議,張女士則稱「不便回應」。這起婚姻訴訟已進入法律程序,由於近年萬男的公司經營狀況不佳,目前公司總資產與房產合計不足千萬元,萬男無奈表示,他同意離婚並進行財產分割,但主張必須追溯並追回妻子先前隱匿的資產一併分配,同時要求妻子賠償多年的養育費用,並已計畫在庭審現場正式向法院提出親子鑑定申請。此案預計於9月29日在深圳市人民法院正式開庭審理,屆時法院將針對財產流向與相關爭議進行審查與裁決。
第一時間灌籃玻璃竟碎!SBL洋前鋒練球挨告 免賠關鍵曝光
SBL奈及利亞籍前鋒伊波卡2021年前往籃球培訓中心練球時,接獲隊友傳球上演第一時間灌籃(Alley-oop),只吊在籃框上0.4秒,就造成籃板玻璃碎裂,經營訓練中心的晧宇國際股份有限公司為此付出修復費用及停止營運2天,向伊波卡求償11萬9918元,法官比對FIBA(國際籃球總會International Basketball Federation)規則及維基百科的灌籃注釋,認為伊波卡的動作並非技術犯規,場館也沒禁止灌籃,判決免賠。26歲洋將伊波卡身高198公分,場上位置大小前鋒雙挑,在台期間效力過新竹街口攻城獅、台北富邦勇士等球隊,目前在彰化璞園柏力力打球;「扣碎籃框案」發生在他尚未加入職籃,仍就讀世新大學期間。2021年4月17日,伊波卡前往新店的晧宇國際亞洲區籃球培訓中心打球,他看到隊友高拋傳球,立刻跳起來飛身扣籃,不料籃板強化玻璃因此碎裂,場館花了6萬6150元修繕費,維修兩天無法營業的損失5萬3768元,合計11萬9918元。晧宇國際歸咎伊波卡扣籃後抓住籃框,強化玻璃承受不了他全身重量才會碎掉,提告要求伊波卡為籃框修復與營業損失買單。伊波卡認為他灌籃沒有違規,從抓框到放開的時間很短,而且球場並未公告禁止灌籃,不該叫他賠。台北地院新店簡易庭審理,運動設備本來就有耐用年限,用久會壞,而且可能也有品質不佳的疑慮,不能因為用到一半受損,就認為是運動員的錯,應該看怎麼使用。法官勘驗監視畫面,伊波卡從扣籃到放開籃框落地只有0.4秒,在FIBA規則中屬於「短暫抓籃圈」,目的是避免自己或別人受傷,從伊波卡當時躍起接球扣進籃框的連續動作可研判,如果他不抓籃框,可能會撞到籃球架或摔得很慘,因此認定他灌籃並不構成技術犯規。法官還查詢維基百科對於灌籃的註解:「從法律角度講扣碎籃板是不需要賠償的。扣籃是正常情況不存在扣分行為。而籃板在製作時其設計標準扣籃應該是允許扣籃發生行為的。所以說扣籃者不需要為扣碎籃板承擔賠償責任」,雖然維基百科誰都可以改,但這個解釋在晧宇國際提告之前就寫好,因此可視為一般大眾對灌籃的普遍認知。晧宇國際在訴狀寫著「原告為亞洲區籃球培訓中心,並提供FIBA級籃球訓練場地」,這段話也成為敗訴關鍵,法官指出,既然案發場館自認設備符合高規格標準,現場沒告示禁止灌籃,球員灌籃動作也沒違規,即使籃板被灌壞,也難以認定有過失侵權行為,判決伊波卡不用賠11萬給晧宇國際。本案上訴後,台北地院已在9月16日駁回上訴,全案確定。
用AI選母下葬「黃道吉日」!辦完喪事親戚出車禍 男子怒開告
人工智慧(AI)應用日益普及,但若過度依賴AI進行重大決定,恐引發不必要的糾紛。大陸浙江省嘉善縣近日發生一起令人罕見的法律訴訟,一名男子因母親過世,選擇透過AI軟體「豆包」來選取安葬的「黄道吉日」,不料喪事辦完後親戚遭遇嚴重車禍,家人將責任歸咎於下葬日期不吉利,該男子隨後怒將「豆包」開發公司告上法庭,甚至訴狀也是由該AI軟體協助編寫。根據《極目新聞》報導,老家位於江蘇沭陽的史姓男子,目前居住於浙江嘉善。今年4月17日,史男的母親因突發疾病不幸離世,家中五個兄弟姊妹隨即商討母親的後事處理方式。史男表示,當地傳統習俗通常是過世後第3天下葬,哥哥原先提議在4月20日下葬(即第4天),讓他覺得時間不對。由於平時非常依賴「豆包」這款AI軟體,認為它「什麼都懂」,史男便向「豆包」諮詢母親下葬的最佳日期,軟體隨即推薦了4月19日。史男認為解答非常有道理,便採納了該建議並著手安排。然而,在喪事各項細節準備就緒後,史男才意外發現4月19日在傳統曆法中並非真正的「黃道吉日」。但當時各項儀式與行程已定,難以再次變更。更糟的是,辦完喪事後不久,史男的親戚意外遭遇嚴重車禍受傷,家人因此紛紛埋怨下葬日期選擇不當,帶來了不祥之兆。面對家人的責怪與心中的不滿,史男向「豆包」軟體公司提出投訴,但在未獲得任何回應後,決定透過法律途徑維權。令人哭笑不得的是,史男後續甚至請「豆包」為他撰寫起訴狀,「豆包」不僅產出訴狀,還一步步指導他如何遞狀與進行訴訟。史男主張,軟體公司對此應承擔責任,其訴求為要求對方公開賠禮道歉並賠償相關損失。目前,該起案件已由嘉善縣人民法院開庭審理。不過,對於史男的訴訟,法律專業人士普遍持保留態度。律師分析指出,這類維權訴訟難度極高,原告必須舉證證明AI軟體服務提供者存在明確的過錯行為,且該過錯與原告所遭受的實際損害之間具備直接的因果關係,僅僅證明AI提供了錯誤解答並不足以構成賠償要件。此外,「豆包」軟體的使用者協議中已明確聲明,系統生成之內容僅供參考,不構成本身任何專業建議;凡涉及重大影響之情事,使用者應諮詢專業人士,據此操作所產生之風險與責任均由使用者自行承擔。此案也再次為公眾敲響警鐘,科技工具固然方便,但在面對傳統習俗或重大人生決定時,仍需保持理性與獨立思考。
當街誘殺18歲前女友!鉛球冠軍否認預謀殺人 國民法庭重判無期徒刑
台中市南屯區去年5月發生情殺命案,25歲詹朱姓男子不滿交往3年的18歲詹姓女友提出分手,求復合遭拒後,以歸還寵物鼠為由將女方約出後持刀猛刺致死。台中地院國民法庭今(17)日依殺人罪判處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全案可上訴。根據《中時新聞網》報導,詹朱男與詹女透過交友軟體認識並遠距離交往,感情生變後女方提出分手。詹朱男曾一度打算花1.5萬元請友人找「8+9」假扮壞人嚇詹女,再由自己出面「英雄救美」挽回感情,但因為自己不想花6萬元作罷,還被法官吳孟潔質問:「你有判斷能力嗎?」去年5月10日,詹朱男以歸還物品為由,將詹女約至台中南屯住處附近,隨後持預藏刀械刺向女方,造成她傷重不治;犯案後他也自傷,但送醫治療後撿回一命。審理期間,詹朱男坦承犯行,並提出羈押期間抄寫的悔過書及經文,表示希望懺悔也願意賠償死者家屬,但否認行凶事前預謀。國民法庭審酌犯罪情節及相關量刑因素後依殺人罪判處無期徒刑,可上訴。
獨/「鐵拳教育」台灣版!單親媽救病兒狂扁惡少 法官也同情
新北三重一名40幾歲單親媽接到13歲兒子的友人求救,有一名16歲惡少明知她孩子急需服藥卻搶走藥袋再丟垃圾桶,當場氣哭她兒子,這位媽媽飛奔到場,直接教訓起惡少,鎖喉、賞巴掌、推頭撞牆,見到惡少拿手機想錄影就打落地面;惡少被扁仍嘴上不饒人飆三字經、嗆單親媽是智障,事後還跟朋友說,如果單親媽沒報警一定會打她。新北地院認為單親媽硬逼惡少留下接受教訓,造成惡少「極大身心壓力及恐懼」,以強制罪判處拘役30日(得易科罰金3萬);高等法院指出,從惡少謾罵單親媽和事後反應可判斷,他根本沒在怕,而且他欺凌單親媽兒子的行為已構成霸凌,但即使如此,單親媽為了替孩子出氣而實施「鐵拳教育」,仍應為觸法負責,改判拘役20天、緩刑2年,等於給單親媽一個不留前科的機會。單親媽姓鄭,13歲兒子姓李,李姓少年跟16歲馮姓惡少因打球認識。馮姓惡少以大哥自居,叫李姓少年跟著他混,動不動就給李姓少年觀看有人拿球棒打頭的影片,藉此立威,但兩人後來交惡埋下本案導火線,在案發前一天,馮姓惡少曾當面羞辱李姓少年「小學生」、「可憐之人」。2024年7月8日下午4點多,李姓少年與林姓友人逛迪卡儂三重門市,正好馮姓惡少也去那,他向林姓友人提議,如果願意跟李姓少年絕交,可以賺到一支手機;李姓少年後來跟林姓友人到頂樓籃球場打球,馮姓惡少繼續騷擾,搶李姓少年的球自行投籃。當時李姓少年因為扁桃腺發炎耳朵聽不到,必須按時服藥,他去迪卡儂咖啡廳準備吃藥時,馮姓惡少搶走藥袋並高高舉起,李姓少年個頭比較矮,怎麼跳都拿不回來,更眼睜睜見到藥袋被丟入垃圾桶,因而崩潰哭泣。鄭姓單親媽接到兒子朋友電話,馬上搭計程車前往,一下車就衝過去質問一群在門口聊天的少年,是誰欺負她兒子,確認是馮姓惡少之後招數盡出,包括掐脖子、鎖喉、呼巴掌、掰頭及猛力推往牆壁,把馮姓惡少鎖在牆角不讓人走,直到警方過來,馮姓惡少才得以脫困。馮姓惡少告鄭姓單親媽,新北地檢署起訴妨害自由、傷害、毀損共3罪,一審期間因達成和解,馮姓惡少具狀撤告,僅剩強制罪須審理,新北地院判決單親媽拘役30天。二審法官有不同想法,依據相關事證可知,馮姓惡少蓄意排擠、戲弄李姓少年,使他處於敵意環境中,顯然就是霸凌;家長得知孩子遭受霸凌,心急氣憤乃人情之常,一審並未審酌馮姓惡少打壓李姓少年已達到霸凌的程度,他被單親媽報復是不是多少要怪自己?也沒去考慮單親媽動手時受到多大的刺激,因此撤銷原判決,改判拘役20天並諭知緩刑。「鐵拳教育案」高院審判長謝靜慧、陪席法官鄧鈞豪,恰好是新北國中生楊承勳割喉案的二審法官。馮姓惡少另以少年事件處理法接受少年法庭審理,裁定最輕微的保護處分:訓誡,意思是法官約犯案少年和家長到場「聽訓話」,命令他不可以再犯。
夫喊「不方便出面」教唆小三持槍射妻 法院裁定羈押禁見
台北市中正區水源路、螢橋國中旁11日下午2時許發生一起槍擊事件,50歲陳姓男子疑似與49歲趙姓妻子感情不睦,竟教唆交往中的48歲易姓女友向趙女開槍,造成趙女腹部與手部中彈,送醫救治並無大礙。警方先後逮捕陳男、易女,並查獲裝有消音器的槍枝及10發子彈,12日下午4時許依殺人未送、槍砲等罪將陳男移送北檢,檢方複訊後向法院聲押禁見,法院深夜裁定照准。根據警方調查,陳男與陸籍的趙女婚後育有2子,但夫妻長期感情不睦,陳男去年起與妻子分居,後續開始與易女交往,在新北市中和區租屋同居。易女因誤以為自己遭酒駕通緝,不敢外出,生活經濟全仰賴男友,陳男便以「我不方便出面」為由,說服易女幫他向趙女動手,槍枝是自網路上購買。經檢方複訊,認定陳男涉犯殺人未遂等罪嫌重大,且有勾串證人及逃亡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法官深夜開庭審理,裁定准押禁見。
南韓史上最貴離婚官司!遊戲巨頭權赫彬敗訴 前妻獲天價財產
南韓知名遊戲巨頭「世曼凱」(Smilegate)創辦人、最高願景長(CVO)權赫彬的離婚訴訟出現重大判決,首爾家事法庭於昨(9)日裁定,准許其配偶李女提出的離婚申請,並判權赫彬必須支付離婚協議中的2.55兆韓元(約新台幣600億元)。權赫彬的離婚訴訟,創下南韓對外公開的離婚訴訟財產分割判決最高金額紀錄。根據韓媒《韓國經濟新聞》報導,針對權赫彬配偶李女提起的離婚與財產分割請求訴訟,首爾家事法庭審酌雙方長期衝突過程及關係修復可能性後,認為婚姻已陷入不可挽回的破裂狀態,雙方責任相當,因此採納離婚請求,但駁回了李女申請的精神損失費。首爾家事法庭最終裁定,權赫彬必須將「世曼凱」35%股份及650億韓元(約新台幣15.3億元)現金轉讓給李女。據悉,權赫彬所持有的「世曼凱」股票總價值評估約為7.1兆韓元(約新台幣1668.5億元)。現年52歲的權赫彬於1999年畢業於西江大學電子工程系,2001年與李氏結婚,並於2002年創立「世曼凱」,隨後陸續擔任公司CVO與希望工作室理事長等職務。但夫妻兩人於2020年開始分居,李女則於2022年11月正式提告離婚,指控權赫彬忽視家庭,並主張自己在創業初期持有30%股份且曾任代表董事與登記董事,對公司經營有所貢獻,加上20多年的家事勞動,應分得一半股權。面對訴訟,權赫彬曾透過法院鑑定指出其財產價值最高可達8.016兆韓元(約新台幣1883.8億元),並強調自己並無歸責事由且不願離婚,並主張妻子當初並未實際出資或在公司任職,不能視為共同創辦人。不過首爾家事法庭最終未採信權赫彬主張,耗時約4年後於一審判決李女勝訴,認定李女對財產形成與維持具有相當貢獻度。這宗訴訟打破了南韓財閥界離婚財產分割金額的歷史紀錄,在此之前,南韓公開紀錄中最高額的財產分割案,為SK集團會長崔泰源與前波比藝術中心館長盧素英的離婚訴訟,當時重審判決裁定的金額為9440億韓元(約新台幣221.8億元)。
「李團長」龐氏騙局害豐原王家5口走絕路 擺爛不出庭再判賠226萬
台中豐原王姓一家5口前年陷入「黃金、團購投資」騙局,被45歲女團購主李惠雯以高獲利話術套牢,陸續掏出752萬元,最終不堪債務及恐嚇壓力走上絕路。李女一審遭判11年徒刑,案件衍生民事求償,但羈押中的她擺爛不出庭,台中地院日前再判她必須賠償2名被害人共226萬6000元。45歲李惠雯過去經營團購事業,但因生意失敗、積欠員工薪資,甚至向當鋪借貸,財務狀況逐漸失控。沒想到她非但沒有收手,反而從113年6月起另闢「投資」財路,對外宣稱經營網路團購、刷卡買黃金轉售獲利,甚至打出支付50萬至100萬元會員費、每月保證獲利10%且還本等誘人條件,吸引被害人砸錢。檢警調查發現,李女實際上根本無力負擔如此高額獲利,竟採取「借新還舊」的龐氏騙局,把後來投資人的錢拿來支付前期投資人的利息,營造事業獲利穩定、投資有賺頭的假象,前後至少騙取王家等12名被害人逾1536萬元。其中,王家一家5口因相信李女的說法,陸續投入752萬元,最後不僅血本無歸,還背負沉重債務。更讓悲劇惡化的是,李女為逼迫王家還錢,長期傳送恐嚇訊息,甚至傳送割腕流血照片施壓,造成王家人長期承受巨大心理壓力,最終一家5口不堪重負走上絕路。台中地院刑事庭審理後認為,李惠雯明知自身財務狀況早已陷入困境,仍以投資高獲利等方式向外吸金,並對王家人施以恐嚇、逼討債務,犯行手段惡劣,因此依銀行法吸金、恐嚇取財及詐欺等罪,判處有期徒刑11年。刑事案件之外,另有黃姓、林姓2名被害人提起附帶民事訴訟求償。其中黃女指控,自己經張姓美容師介紹認識李女,先後因團購會員、車貸及黃金投資等名目受騙,原先主張遭騙223萬5575元。不過審理時她表示,黃金刷卡款項已由李女全數代繳,扣除已經返還部分後,目前實際尚欠團購及車貸款156萬6000元,因此向李女求償。至於林女則指控,李惠雯先以團購投資話術吸引她,再以刷卡購買黃金獲利為由騙取資金,分別損失53萬元及17萬元,合計70萬元。由於李惠雯目前仍遭羈押,民事求償案審理期間,法院合法通知她出庭,她卻具狀表示「不願被提解到庭」,既未出庭,也沒有提出書狀爭執。法院因此依刑事判決及相關卷證認定,李女以詐術造成2名被害人財產損失,侵權行為明確。台中地院日前判決,李惠雯應賠償林女70萬元;另應給付黃女156萬6000元,2案合計226萬6000元。全案仍可上訴。
馬英九淡水喝咖啡被捕獲!「很chill」近況曝光 網喊:當年誤會你了
前總統馬英九近日現身淡水老街,意外成為網路討論焦點。有網友8日晚間在Threads分享多張巧遇馬英九的照片,只見他在當地喝咖啡,還親切與民眾合照,原PO形容「馬總統很chill」。相關照片曝光後迅速引起討論,不少網友重新談起馬英九過去執政時期的表現,也出現支持與批評兩種不同聲音。原PO表示,當天逛淡水老街時意外遇到馬英九,因此拍下馬英九喝咖啡的畫面,並與他留下合照,隨後將照片上傳Threads,寫下逛淡水老街逛到馬英九,「馬總統很chill」。貼文曝光後吸引大量網友留言,有人表示,「對不起,當年誤會你了,沒想到你後面的都做的比你爛」、「敢出動軍艦護漁的總統」、「馬總統任內很有guts,槍決近40個死刑犯」。不過,留言區也出現不同意見,有網友回顧馬英九過去執政時期的政策與事件,留言批評,「太陽花、油電雙漲,經歷過的人對他真的不會有什麼好印象」、「史上最差總統」、「時任台北市長造成和平醫院無預警封院的傷亡,還有衍生人權問題」。馬英九近期也因家庭事務受到外界關注。他的大姊馬以南今年7月向法院聲請輔助宣告,目前案件已由台北地院家事法庭審理。馬以南7月16日曾透過律師發布3點聲明,表示未來若再有以馬英九名義或簽署之任何文件進行的行為,將依法追究法律責任,絕不寬貸。對此,馬英九基金會當時回應,對馬以南的聲明感到非常遺憾,認為馬以南對基金會有所誤解,將盡力進行溝通,希望化解誤會,讓馬家人共同支持馬英九做的所有決定。馬英九基金會同時駁斥相關疑慮,強調基金會目前沒有任何人未經馬英九本人親自同意,利用他的名義進行不必要的行為或發布訊息。如今馬英九被民眾目擊現身淡水老街喝咖啡、與民眾合照,再度受到網友關注。
討2百元電話費遭拒!台中逆子「掐頸摀口鼻」悶殺老母 國民法官判無期
台中市1名林姓男子去年4月因向76歲母親索討200元電話費遭拒,竟情緒失控,不僅對老母親師暴,甚至徒手掐住其頸部並摀住口鼻,導致母親窒息身亡。台中地院國民法官歷經多日審理,今(9日)依殺害直系血親尊親屬罪判處林男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全案仍可上訴。判決指出,林男和母親同住在臺中市大里區,因向被害人索討200元繳納電信費遭拒絕並斥責,竟心生不滿,基於殺害直系血親尊親屬之犯意,於民國114年4月11日19時許,在住處1樓先徒手多次掌摑被害人雙頰,繼以雙手按壓掐扼對方前頸部,再以手覆壓被害人口部,致被害人無法呼吸而失去意識,隨即上樓繼續飲酒。不久後,與林男同住的外甥從樓上聽聞爭執聲,遂通知其母返家察看,並發現被害人倒臥在地,旋即報警送醫,惟被害人仍於翌日0時23分許,因窒息搶救無效而不治死亡。台中地院國民法官法庭審酌,被告與被害人過去已有多次口角及肢體衝,被告對母親不思感恩,僅因索要財物未果即對被害人施加暴行,且被告身材高大魁梧,與被害人體型差距懸殊,被告竟對被害人為上述暴力行為,造成被害人身上多處瘀傷,並受有甲狀軟骨兩側上角骨折等嚴重傷勢,手段殘酷,且導致被害人死亡之無可挽回悲劇,可責性甚重。國民法官考量被告犯後最終雖已坦承犯行,然未能獲取其餘被害人家屬諒解,綜合被告過去之生活背景、智識程度、素行不佳等情形,及被告經醫療機構進行量刑前評估調查結果,認若返回社區,未來暴力風險可能再次活化,社會暴力再犯風險評估為中度,及被告復歸社會之可能性有限等各項因素,認本案應予嚴懲,判處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本案仍可上訴。
「一審證人沒問完就不能交保」 柯文哲二審出庭控:押人逼供
民眾黨前主席柯文哲涉京華城、政治獻金等4大案,一審遭判有期徒刑17年、褫奪公權6年,高等法院8日下午首度開庭,針對政治獻金部分進行準備程序,傳喚同案被告、競選總部財務長李文宗,以及木可公司負責人李文娟及會計師端木正到案,柯文哲則在庭上稱,一審時因證人沒問完就不能交保,認為此非押人取供,而是押人逼供,導致多位證人因而捨棄,目前庭審則仍在繼續中。二審法官原諭知下次開庭時間是10月5日下午2時,但柯文哲律師認為,檢方未依照高院要求將證據拆分,仍是包裹式證據,且檢方提供400頁證據清單,當中須核對還要附上理由,希望法官能延長時間。法官則認為,二審分甲、乙、丙三部分處理,甲部分為政治獻金案,已是犯罪事實最少的部分,準備程序就有3次,如每次間隔2個月,時間將大幅延長,問「到底要多久」,並詢問柯文哲意見。柯文哲則表示,一審時因證人沒問完就繼續羈押,他認為這非押人取供,而是押人逼共,也因沒問完就不能交保,導致許多證人因而捨棄,有利於他的部分都沒被採納,無奈表示自己不願多講,「盡量啦」。
回不了家3/未能參與公辦都更災戶嘆鬱悶 昔開嗆基泰卻難得有「這共識」
「基泰大直」坍塌案屆滿3年前夕,已購戶打贏官司、施工團隊5人被判刑、旁邊鄰損建築公辦都更案也招商成功,不過受害最深的倒塌25戶,至今仍多人無家可歸,還在與建商角力。眼看隔壁公辦都更案進展順利,受損戶之一的左宜有鬱悶表示,當初有鄰居堅持要與基泰合建、不參與公辦都更,現在簽屬合建的22戶也對基泰投以不信任,他認為最理想的狀況竟是「基泰直接賠償、退出重建」,盼趕快回到原來平靜生活。昨7日基泰與倒塌受損戶召開協調會,最後雖在租金上協商破局,不過卻出現了另一個合建以外的新選項,基泰願意「一次性賠償」。(圖/讀者提供)「基泰大直」2023年9月7日因施工不慎,造成工地坍塌,甚至波及隔壁公寓民宅傾斜,最終25戶夷為平地,受災戶無家可歸。 攤開這件事的利害關係人,各個在滿3年的前夕取得新進展。今年7月,「基泰大直」預售案已購戶打贏官司,法院不僅判決基泰須退還已繳自備款,更須額外支付百萬違約金。 8月26日,台北地院也依《刑法》違背建築術成規及偽造文書兩罪,判決基泰工地主任張博翔等5人,最高4年10月的有期徒刑,可上訴。 2天後,「基泰大直」東側及南側的鄰損案「大直儒玉」及「大直藏璽」,將近250戶的2大公辦都更案,在歷經去年招商未果、今年重啟招商後完成評選,分別由皇昌營造(2543)領銜的皇昌福榮合作聯盟,以及長虹建設(5534)拿下最優申請人。 皇昌營造為台灣指標性公共工程大廠,最讓一般大眾印象深刻的代表作,莫過於「春節6天拆除忠孝橋引道」,展現了極高的工程調度與控制實力;長虹建設更是台灣家喻戶曉建商。 聽到隔壁公辦都更案有知名建商來幫忙重建,左宜有暨感嘆又憤怒表示,「當初有問我們這25戶要不要一起公辦都更,結果有中人鄰居鼓動說公辦都更不會過,因此大多數住戶也選擇與基泰合建……真是鬱悶!」受損戶之一的左宜有感嘆當初未能一起和隔壁鄰損案公辦都更,他支持賠償與合建分開談。(圖/CTWANT資料照)左宜有和另外2戶,過去就堅持賠償和合建分開談,但另外22戶仍執意要與基泰合建,卻在3年後的今天,還在協調會與基泰、市府角力,甚至可能因租金補償協商不成,進展成「合建破局」;而據了解,原以洪先生擔任自救會會長,也因為自救成員內鬨,領頭羊已換人當,令人不勝唏噓。 3年,大家都累了!左宜有表示,他們堅持提告的3戶,對基泰提出的民事損害賠償案已於近日移送民事法庭審理,希望順利。但他也強調,所謂的「順利」,是指希望基泰不要用拖延手段走完訴訟程序,而是拿出誠意直接賠償。 他甚至不約而同與基泰提出一樣想法,「最好的狀況是希望基泰退出重建,自救會也不要想著一坪換一坪,大家一起找個信任的建商重建家園,或者市府幫忙公辦都更,建商該賺的就給他賺,讓大家能趕快回到平靜的生活。」基泰總經理孫偉志在協調會上最後表示,若協商不成,願「一次性賠償」受損戶,受損戶之後可再自行決定要不要合建,或找其他建商合建,把選擇權交還給受損戶。受損戶認為市府不應屢次皆以「民事爭議」或「雙方自行協議」作為處理結果,或是「已轉相關單位」、「屬民事問題」等概括性文字回覆,呼籲市府對此案應建立追蹤機制。(圖/CTWANT資料照) 一位不具名受損戶則書面透過CTWANT呼籲市府,大直房屋倒塌案相關涉案人員已受刑事判決,然而對他們這些失去家園、房屋無法居住的重災戶而言,家園沒有因此恢復,居住問題沒有因此消失,長期租屋及生活成本也沒有因此停止,重災戶不僅承受財產損失,更承受長期無法安居、被迫租屋及未來居住安排不確定的壓力。不要讓重災戶獨自承擔後續問題,呼籲市府應正式介入、建立追蹤機制,協助受害地主保障居住安全、居住權益及財產權益。
刑事局前副局長黃建榮涉「放高利貸、恐嚇」 懲戒法官怒斥:你的警察生活很不單純
刑事局前副局長黃建榮因涉嫌高額放貸、出入私人招待所、出言恐嚇借款人等情事,遭監察院彈劾並送懲戒法院審理。案件7日首度開庭,黃建榮雖提出多項辯解,但受命法官黃麟倫聽完後當庭直指其說法前後矛盾,更重話批評「你的警察生活很不單純」。根據監察院彈劾內容,黃建榮過去擔任刑事警察局副局長等警察主官期間,依法負有調查犯罪的權責,竟未保持品操,在外放貸獲取高額利息、未經報備與線上博弈及地下匯兌業者接觸交往、接受招待前往柬埔寨旅遊、出入私人招待所飲宴、向地下匯兌業者無償借用招待所及車輛等違法失職行為,核有違失,因此今年6月通過彈劾案,送交懲戒法院職務法庭審理。懲戒法院7日開庭時,法官黃麟倫質疑,警察及法官工作都十分忙碌,但黃建榮每月薪資10多萬元,卻有時間進行上千萬元的投資及資金往來,讓他難以理解。針對黃建榮向業者無償借用車輛一事,法官黃麟倫也直言,公務人員如果真的堅守誠信、清廉、謹慎,「連200元都不該拿」。對此,黃建榮辯稱,針對答姓女子投資一案,答姓女子後來也因詐欺案件被判有罪,法官黃麟倫則認為,即使對方詐欺有罪,也不代表黃建榮沒有違失。此外,針對接受招待前往柬埔寨一事,黃建榮則表示,當時是因為有追查通緝犯的需要,後來也有自行付款,他也承認自己在與答姓女子的投資案件中確實有錯。不過,法官黃麟倫對相關說法並不接受,認為黃建榮的答辯前後不一致,最後直接當庭斥責「你的警察生活很不單純」。據了解,黃建榮在2022年5月至2023年11月間,向李姓友人無償借得1000萬元,之後再將款項借給另一家公司負責人答姓女子,並收取共340萬元利息,後來答姓女子向檢調檢舉,指稱黃建榮在討論還款時,涉嫌利用警察身分施壓及恐嚇。檢方偵查後,認定黃建榮涉嫌假借職務上的權力及機會犯下恐嚇罪,因此提起公訴,台北地院日前審酌後,依恐嚇罪判處黃建榮有期徒刑7月,可上訴。
窗戶明明鎖不了!母留3歲兒獨睡5樓跑去喝酒 3小時後悲劇發生
大陸河南省一名母親深夜將3歲兒子哄睡後,沒有安排其他成年人照顧,便把孩子獨自留在5樓房間,反鎖房門後與朋友外出喝酒、吃飯。當時房內窗戶無法上鎖,母親也知道存在安全疑慮,未料她離開約3小時後,男童竟從5樓窗台墜落,送醫搶救仍宣告不治。案件近日隨判決書公開受到關注,法院最終依過失致人死亡罪,判處這名母親有期徒刑3年、緩刑4年。綜合《中國新聞網》引述《封面新聞》及《大皖新聞》報導,大陸裁判文書網近日公布河南省固始縣這起案件判決。事發於2025年10月6日晚間11時許,王姓女子當時先哄3歲兒子王姓男童入睡,隨後將他單獨留在5樓房間的床上。根據河南省固始縣人民檢察院指控,問題不只在於王女深夜離家。她當時已知道房間的窗戶無法上鎖,存在幼童可能接近窗邊的安全隱患,卻沒有委託其他親友或成年人代為照看兒子,仍選擇把房門反鎖後離開。離開房間後,王女與一名朋友前往固始縣某間酒吧喝酒,喝完酒後又轉往當地一家飯店用餐。整段期間,年僅3歲的兒子都被獨自留在5樓房內。到了10月7日凌晨2時許,意外發生。男童來到5樓窗台附近後從高處墜下,事後雖經搶救,仍因傷勢過重死亡。從母親晚間11時許離開,到孩子凌晨2時許墜樓,前後僅約3個小時。司法鑑定中心事後針對男童死因進行鑑定,認定其死亡符合高處墜落造成的多發性創傷,其中主要傷勢為嚴重閉合性胸部、腹部及骨盆損傷。案發後,警方透過電話傳喚王女到案。她接獲通知後前往接受調查,並如實供述相關犯罪事實。案件進入司法程序後,王女對檢方指控的事實、罪名以及量刑建議均未提出異議,也簽署認罪認罰具結書,法院開庭審理期間同樣沒有翻供或否認。不過,辯方對王女當晚離家的動機及整起悲劇如何發生提出不同角度的說法。律師主張,王女將熟睡兒子留在房內並短暫鎖門外出,原本的想法是保護已經入睡的孩子,而不是故意把男童置於危險之中,因此認為案件本質仍是一場家庭意外悲劇。辯方也指出,男童在深夜醒來後,最終從窗戶墜落死亡,是多個低機率偶發因素同時出現所造成;房間窗戶的安全問題則被形容為具有結構性及隱蔽性的缺陷。量刑方面,辯護律師進一步提出,王女接獲警方通知後到案並如實供述,具有自首情節,之後也自願認罪認罰;此外,她已取得死亡男童父親的諒解,本身沒有犯罪前科,屬於初犯、偶犯,因此請求法院從輕處罰並宣告緩刑。固始縣人民法院審理後,仍認定王女的行為已構成過失致人死亡罪,最終判處有期徒刑3年、緩刑4年。從判決內容來看,這起案件的關鍵並非王女是否有傷害兒子的故意,而是她明知3歲幼童缺乏自行避險能力,房間窗戶又無法上鎖,仍未安排其他人照顧便將孩子獨留5樓房內。即使王女事後認罪、獲得孩子父親諒解,辯方也以家庭意外、初犯及自首等理由爭取從輕處理,仍無法免除這場墜樓悲劇所衍生的刑事責任。喝酒勿開車!飲酒過量,有害健康,未滿18歲請勿飲酒。
天真?台灣7旬翁「受人之託」運毒在韓被逮 稱不知情仍被判刑6年
一名70多歲台灣男子涉嫌從柬埔寨攜帶5.1公斤冰毒,搭機經越南轉機後闖關南韓金海國際機場遭查獲。男子落網後否認犯案,聲稱一名自稱任職「國際貨幣基金組織(IMF)」的英國男子承諾,只要幫忙運送物品就能獲得100萬美元(約新台幣3168萬元)報酬,他一直以為行李箱裡裝的是「安全權杖」。不過法院不採信他的說法,最終判處有期徒刑6年。綜合韓媒報導,判決指出這名7旬翁今年3月22日在柬埔寨某飯店前取得一個旅行箱,裡面放有3個藏毒背包,冰毒總重量高達5.1公斤,市價估計約5億1130萬韓元(約新台幣1201萬元)。在取得行李後他從柬埔寨暹粒國際機場搭機,途中經越南河內轉機,隔日上午抵達南韓金海國際機場,涉嫌將大批毒品走私入境。不過,該名台男在審理期間堅稱並不知道行李內藏有毒品,他供稱自己透過熟人認識一名英國籍男子,對方自稱是IMF工作人員,還向他提出優渥的條件,宣稱只要協助運送「洗錢所需物品」,就會支付100萬美元酬勞,他一直以為旅行箱裡裝的是所謂「安全權杖」,並不知道實際上是毒品。法院調查發現7旬翁在偵訊及庭審時曾坦言,自己一度懷疑旅行箱內「會不會是毒品」,甚至還曾主動詢問該名英國男子;此外,他也承認過去看過相關新聞,知道若陌生人要求代為攜帶行李,裡面可能暗藏毒品,必須格外小心。合議庭因此認定儘管無法證明男子確切知道箱內裝有冰毒,但他至少已經預見行李可能藏有毒品,仍選擇將其跨國運送。法院強調走私毒品可能造成其在南韓境內擴散與流通,甚至衍生更多犯罪,必須嚴正處理,加上這次攜入的冰毒多達5.1公斤,數量龐大,男子犯後又持續否認犯行、未展現反省態度,最終依法判處6年有期徒刑。
搶總統大位就遭殃?莎拉遭菲律賓法院發布逮捕令 專家:恐團結杜特蒂陣營
菲律賓法院已針對副總統莎拉杜特蒂(Sara Duterte),向總統小馬可仕(Ferdinand Marcos Jnr)、第一夫人及小馬可仕表親發出的死亡威脅,發布逮捕令。分析人士認為,逮捕令可能被杜特蒂陣營視為政治迫害,進一步加劇菲國的政治對立,並影響2028年總統大選。據《南華早報》報導,根據法院命令,逮捕令涉及3項「重大威脅罪」,每項罪名的保釋金均訂為12萬菲律賓披索(約合新台幣6萬元)。相關指控最早於上月提出,依據的是「菲律賓國家調查局」(NBI)於2025年2月提出的刑事申訴。對此,莎拉杜特蒂的律師Paul Lawrence Lim 4日也證實,奎松市地方法院(Quezon City Regional Trial Court)已對副總統發布逮捕令。他補充,其當事人「無意逃避法律責任,並將繼續行使所有法律救濟途徑。」據悉,莎拉杜特蒂曾在2024年11月的某場深夜記者會後聲稱,她已聘請1名殺手,並指示對方,如果她遭到殺害,就要殺死小馬可仕、他的妻子兼第一夫人路易絲馬可仕(Liza Araneta-Marcos),以及他的表親、時任眾議院議長羅穆亞德茲(Martin Romualdez),但這位副總統隨後否認發出上述威脅。在逮捕令發布前,針對莎拉杜特蒂提出的彈劾申訴(impeachment complaint)中已列出挪用逾1,000萬美元「機密資金」(confidential funds)的指控,這些資金涉及她在2022年至2024年間擔任副總統兼教育部長期間的支出。目前莎拉杜特蒂正在由參議院以彈劾法院身分審理的程序中接受審判。一旦被判定有罪,她可能遭到免職,並使她原定參選2028年總統大選的計畫受阻。觀察人士認為,這項最新進展標誌著「菲律賓法治的1項重大發展」。政治學家、菲律賓民意調查與研究機構「Momentum Research」執行長阿格耶列斯(Cleve Arguelles)表示,莎拉杜特蒂若遭逮捕,將是「菲律賓政治史上首次有在任副總統遭司法逮捕」,「這之所以重要,正是因為在菲律賓政治中,法律的強制力量極少真正觸及位居權力頂端的人物。」他指出,發布逮捕令的時機「不可避免地帶有政治色彩」,「但政治競爭本身不能使法律程序失效。否則,每1名有權勢的政治人物都可以透過宣稱自己受到政治迫害,而逃避問責。她抵禦行政權力越界以及輿論審判的最佳保障,就是完整參與法院程序,並依照法律行使正當法律程序所保障的權利。」菲律賓大學迪里曼分校(University of the Philippines Diliman)法學院講師安赫勒斯(Darwin Angeles)則指出,雙方都能從正當法律程序中受益,「這項程序同時有利於國家,因為國家將有機會陳述案件的實質內容;同樣也有利於副總統,因為她將獲得正當法律程序保障,包括接受公平、公正及迅速審判的權利。」菲律賓大學迪里曼分校政治學教授恩西納斯佛朗哥(Jean Encinas-Franco)則形容這紙逮捕令是「法律終於跟上情勢」,但她也承認,在持續進行的彈劾審判背景下,莎拉杜特蒂的支持者會將這項行動視為政治迫害。自彈劾法院於5月召開以來,這名副總統沒有出席任何1場庭審。如果遭到彈劾,她將被禁止競選公職。此前莎拉杜特蒂已於2月宣布,她計畫參加2028年總統大選。恩西納斯佛朗哥稱:「莎拉的支持者一定會大鬧一場,並且仍會指稱這是政治迫害。至少,執法官員已經認定案件具有足夠理由,可以發布逮捕令。但對被告而言,這並不是終點。這意味著她將有機會出庭,面對指控她的人。」她表示,就政治觀感而言,這紙逮捕令會被視為「高度政治化」,並被認為是杜特蒂家族與馬可仕家族之間合作破裂所引發的結果。2人擔任正副總統的搭配,過去曾被稱為「團結聯盟」(UniTeam)。恩西納斯佛朗哥還認為,「人們會說,他們之所以這麼做,是因為莎拉正在競選總統,但這兩件事可以同時成立。」與此同時,菲律賓內政部長雷穆拉(Jonvic Remulla)也曾向菲律賓媒體《ABS-CBN新聞》表示,由於「重大威脅罪」屬於可保釋罪行,莎拉杜特蒂的律師打算「盡快繳交保釋金」。對此,安赫勒斯表示,逮捕令不會影響彈劾審判,「就法律而言,刑事案件與彈劾審判涉及不同的法律責任:前者涉及刑事責任,後者則涉及是否適任繼續擔任公職。參議院彈劾法院與地方法院都擁有審理及裁決各自案件的管轄權。」他也強調,對參議院而言,其權力源自憲法;至於地方法院,則將依刑法審理相關案件。菲律賓大學迪里曼分校政治學助理教授坎德拉里亞(Nathaniel Candelaria)則分析,從技術層面來說,2項程序可以同時進行。他補充:「莎拉杜特蒂的支持者一定會認為這是出於政治動機的逮捕,而她的批評者則會認為這是法治的一部分。不論人們如何看待這件事,相關案件都可能影響莎拉在2028年的選情,尤其是那些尚未決定支持誰的選民。」阿格耶列斯則認為,這紙逮捕令為杜特蒂陣營提供了1套強而有力的「政治迫害」敘事,可以用來鞏固支持,「羅德里戈杜特蒂(Rodrigo Duterte,莎拉杜特蒂的爸爸)人在海牙等待審判,莎拉杜特蒂也遭到彈劾,如今又面臨逮捕令,這些事件恐不會被杜特蒂家族的支持者,視為彼此獨立的問責程序,而是1場持續進行、旨在把杜特蒂家族排除在菲律賓政壇以外的行動。」然而,菲律賓整體民意可能使這套敘事變得更加複雜。根據Momentum Research 7月進行的1項民調,80%的菲律賓人表示,他們無法接受莎拉杜特蒂針對小馬可仕及其家人所發出的威脅。阿格耶列斯稱:「馬可仕陣營面臨的政治風險在於過度擴張。任何被認為具有選擇性或受到政治操控的程序,都可能反過來成為杜特蒂陣營的政治資本,並給予杜特蒂支持者另1個團結起來的理由。」
逾3000人受害!北捷偷拍女高中生裙底販售 惡男牟利破千萬遭重判12年
桃園市37歲男子廖國永自2017年起,將GoPro運動攝影機藏匿於背包中,在台北捷運站、西門町商圈及多所高中校門口,沿途隨機偷拍穿著制服短裙的女高中生裙底風光,還在通訊軟體 Telegram 上成立「台湾のパンチラ(台灣內褲偷拍)」頻道,採泰達幣會員制分級販售私密影片,受害女性超過3000人,他更牟利上千萬元,依違反《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等3800罪,重判他有期徒刑12年6月。判決指出,廖男自2017年開始,便以手提背包低角度貼近、或趁被害人不備將 GoPro 鏡頭伸入裙底等手法,在人潮擁擠的台北捷運車站、熱鬧的西門町街道以及高中校園周邊,鎖定身著制服短裙的女高中生進行無差別偷拍,廖男後見有利可圖,自2018年起便將大量私密影片進行後製剪輯、加註分類番號並製作目錄清單,上架至通訊軟體群組販售。為規避檢警查緝,廖男2023年起轉移至 Telegram 平台,成立「台湾のパンチラ(台灣內褲偷拍)Official」頻道採取會員制運作。有意購買的買家必須先支付儲值76元泰達幣(折合新台幣約2400 元)方能入會,入會後可獲贈部分性影像及2000 點看片點數;點數用罄後須持續以泰達幣儲值續購,甚至依儲值金額進行會員分級,享有解鎖不同權限、觀看特定類型性影像的特權。檢警循線破獲該犯罪集團時,清查發現該頻道已有至少308名付費會員消費。廖男電腦設備中除存有大量未成年女學生的偷拍影片外,更非法蒐集高達3781 名成年女性遭竊錄的私密影像,短短數年透過加密貨幣收受不法獲利,吸金高達1006 萬餘元。高雄地方法院審理期間,廖男雖坦承所有犯行,並陸續與部分被害女學生達成調解賠償,但合議庭審酌,數位性影像具備高度易複製性與永久散布性,對被害人的身心靈造成難以磨滅的持續性傷害。法官痛批,廖男犯罪時間長達數年、受害人數極為龐大,且已發展出成熟的商業化分級販售模式,絕非一時失慮,惡性極為重大。法官最終認定其犯下拍攝、販賣兒少性影像及販賣他人遭竊錄性影像等犯行,總計成立高達3800 罪,合併重判有期徒刑12年6月,全案仍可上訴。
精舍命案主謀王薀600萬交保 科技監控+限制住居、出境8個月
知名作家王薀(本名王江鎮)涉嫌與信徒將蔡姓女會計共同凌虐致死,台北地院一審依傷害致死等罪判處其12年有期徒刑,案件上訴二審後,王薀向高等法院請求具保停押,高院也於日前裁定王薀以600萬元交保,並限制出境、限制出海、限制住居8個月,同時使用科技監控,王薀在完成交保手續後已離開高院。回顧案情,52歲的蔡姓女信徒於2024年4月起在王薀的精舍修行,並擔任會計工作。2024年7月間因帳目問題,使王薀損失數百萬元,蔡女被叫到精舍附近的信眾聚會所「水月草堂」,遭王薀與多名護法與信徒以「研討」之名集體施虐,蔡女被強迫長時間跪拜懺悔,現場信徒亦施以言語暴力,最終蔡女因體力透支導致橫紋肌溶解症身亡。檢警調查案件細節後,將王薀及包含藝人李威夫妻在內的多名信徒依傷害致死等罪起訴。據了解,案件一審由台北地院國民法官審理,王薀遭判處有期徒刑12年,3名女護法游秀鈴、幹子昀、梁碧茵及住持吳慧珠、信徒姜芃妤各判刑10年,藝人李威判刑1年10月、緩刑5年,李威妻子簡瑀家則判1年8月、緩刑5年;除李威部分已定讞,其餘被告均提起上訴。高院指出,王薀涉犯強制及傷害致死等罪嫌重大,一審判處12年徒刑,先前認為他有逃亡及勾串共犯、證人的疑慮,因此上訴後仍持續羈押。不過,高等法院二審審理期間,王薀多次請求具保停押,合議庭審酌目前案件已進入二審,多數同案被告及重要證人都已完成一審交互詰問,涉案人員手機已遭扣押,數位鑑識報告也已完成,因此認為串證的可能性大幅降低。最終,高院裁定王薀以600萬元交保,但須限制出境、限制出海、限制住居8個月,同時使用科技監控。此外,王薀須於每日上午7時至9時、下午5時至8時2個時段,在指定住所門牌前,使用個案手機拍攝臉部照片,再傳送至科技設備監控中心報到。高院另裁定,王薀不得危害、恐嚇、騷擾、接觸、跟蹤被害人的直系血親、三親等內旁系血親、二親等內的姻親、家長、家屬及其財產;除了在法庭內因訴訟需要外,王薀也不得與本案任何被告、證人或鑑定人聯繫、接觸、跟蹤、騷擾、恐嚇、探詢或討論案情。目前王薀在完成交保手續後,已離開高院。
周氏蝦捲遭潑上百隻活蟑螂!雨衣男落網 3萬交保限制住居
台南知名餐廳「周氏蝦捲」安平老店,8月29日中午遭一名穿著雨衣、頭戴 安全帽及口罩的男子潑灑上百隻活蟑螂,將現場顧客嚇壞。警方循線追查,在8月31日將犯案的29歲余姓男子逮捕,余男聲稱是不滿店家態度才報復。台南地院審理後,裁定余男3萬元交保並限制住居。據了解,台南警方鎖定余男涉案後,向台南地檢署聲請拘票獲准,而檢察官於8月31日中午會同員警,持拘票前往余男住處,將余男帶回調查。余男到案後聲稱是數月前發生消費糾紛,疑因不滿店家態度才潑蟑螂,但檢警對他的說詞存疑,檢方複訊後,認定他涉犯恐嚇、強制罪,且有再犯、滅證、逃亡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台南地院開庭審理後,法官認定余男涉及強制、恐嚇罪嫌疑重大,所犯最重本刑3年以下之罪,依法若余男聲請具保,法院不得駁回,加上檢方所述余男有串、滅證及反覆實施之虞釋明不足,因此裁定余男3萬元交保並限制住居。檢方可抗告。
婚宴17道主菜竟有10道被換掉!新人傻眼提告 法院判飯店需「精神賠償」
大陸安徽近日發生一對新人歡喜辦婚禮,不料婚宴上的17道主菜竟被飯店擅自搞錯10道,氣得新人對飯店提告。法院針對這起婚宴服務合約糾紛案作出二審宣判,認定飯店未依約提供對應等級餐點已構成違約,且婚禮具備不可重現的特殊精神價值,判業者需退還餐費差額人民幣10800元(約新台幣48600元),並要求精神賠償人民幣3000元(約新台幣13500元),全案定讞。根據陸媒《人民法院報》報導,安徽省蕪湖市中級人民法院調查,王姓與李姓新人數個月前與當地某飯店簽訂婚宴合約,預訂高檔的A套餐並全額付清。然而婚禮當天,飯店因內部人員疏失,擅自「降等」提供價位較低的B套餐。直到婚宴結束後,多位親友反映菜色與原訂標準不符,新人才驚覺包含「廣式蔥油鮭魚」被替換成「蒸多寶魚」、「蒜蓉蒸鮑魚」變成「蒸扇貝」等高達10道主菜遭替換。事後新人與飯店多次協商賠償無果,只好向地方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飯店退還餐費差額人民幣27000元(約新台幣121500元)、加倍返還定金,以及精神賠償人民幣5000元(約新台幣22500元)。庭審中,業者坦承疏失但強調非故意詐欺,主張儀式已順利完成且屬服務合約糾紛,拒絕加倍返還定金與賠償精神損失。法院審理後指出,飯店未經同意擅自降低菜色標準,未全面履行合約義務,違約事實明確。法院考量各桌價差與服務瑕疵程度,酌情判決飯店按每桌人民幣400元(約新台幣1800元)標準退還餐費,共計退還人民幣10800元(約新台幣48600元);至加倍返還定金部分,因合約已實際履行完畢,依法不予支持。針對精神賠償部分,法官特別依大陸民法典規定說明,婚禮儀式具備唯一性與不可複製性,飯店的疏失直接導致新人留下一生無法補救的情感遺憾,嚴重侵害當事人在專屬場景下的特殊精神利益,符合精神損害賠償法定要件,故裁定飯店須支付人民幣3000元(約新台幣13500元)精神賠償。飯店不服提出上訴,二審法院審理後裁定駁回,全案定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