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型電動二輪...
」 微型電動二輪車 電動車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酒駕 自行車
吸毒騎電動車「自首上門」 中和男子騎進派出所喊:我吸毒了
新北市中和區日前出現一起相當罕見的自首案件,1名58歲的呂姓男子因毒癮纏身、內心備感煎熬,竟直接騎著微型電動二輪車前往中和警分局積穗派出所,自行走進值班台前開口就說:「我有吸毒!」讓當下值班警員瞬間愣住。呂男不僅主動坦承吸毒,更立即拿出隨身攜帶的安非他命約0.68克及吸食器,一副「求抓、求戒」的決心。事發於本月28日下午4時許,呂男騎著微型電動機車搖搖晃晃抵達派出所。員警發現他進門時步伐不穩、眼神渙散,神情十分恍惚,一聽到他自白吸毒,立即啟動毒品偵測流程。員警以唾液快篩進行檢測,結果果然呈現安非他命陽性反應,證實呂男確實在施用毒品後上路。由於他是以「微型電動二輪車」行駛至派出所,警方也同步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對其毒駕行為作筆錄,並依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相關規定將他移送新北地檢署偵辦。警方指出,這起案件是新北市目前已知的「首件涉及微型電動二輪車」的毒駕案例,也讓執法單位更加注意此類車輛被濫用的可能性。警方表示,將依呂男的供述向上追查毒品來源,同時強調施用毒品後上路的危險性極高,無論駕駛何種交通工具,都可能造成重大事故。警方也呼籲民眾,微型電動二輪車雖常被誤認為「輕便、不算真正的車」,但在法律上仍屬道路交通工具,毒駕一樣會被開罰、移送法辦。
共享機車業者退場 殭屍車棄置街頭引議
機車是南台灣不少民眾主要代步工具,共享機車成新選項,Gokube共享機車於民國108年插旗高雄,主打「隨借隨還」一度很受歡迎,但今年4月退場,經拍賣後仍有約600輛棄置街頭,最終高市府動用20萬元保證金,花1個月完成清理。全台目前超過3.3萬輛共享機車,地方政府如何防患殭屍車之亂重演,引起關注。Gokube因採用微型電動二輪車規格,年滿16歲、無須駕照即可租用,一度在學生族群掀起風潮,但不敵疫情影響與同業競爭,今年4月停業,旗下逾千輛車雖經業者自行拍賣,仍約有近半數棄置路邊成廢鐵,破壞環境。高雄市交通局說,Gokube4月20日申請廢止營業許可後,即要求該公司5月30日前清理運具、回復原狀,但仍有600輛未在期限內清理,因此依《高雄市共享運具發展管理自治條例》以業者的20萬元保證金委託廠商將車輛回收、移置、保管及拍賣,7月已完成清除。iRent共享機車109年初進駐桃園,今年7月退場,1000輛共享機車,桃園市交通局說,iRent都已收回,無占用停車格或棄置路邊。雙北共享機車高達2.5萬輛,猶如機車大軍壓境,一旦退場恐有殭屍車隱患。新北市交通局說,市府規範業者須繳納60萬元保證金,並要求退場後30日內完成車輛調離、不可占用路邊停車格,如未配合勍沒入保證金,代處理廢棄車輛。北市交通局則說,共享機車退場屆期未清除,仍占用服務區或道路,將通報警局交通大隊依法移置,業者須繳納移置費及保管費,如未依限繳納,可從保證金扣抵。台中市府則要求業者35日內收回共享機車、移除相關設施及場地復原,屆期未清理復原者,交通局得移置、保管及拍賣,避免殭屍車亂象。
電動滑板車熱賣卻違法 消基會轟法規空轉害消費者誤闖紅線
科技日新月異,道路上除傳統汽機車,還有更多元的小型交通工具如電動滑板車、賽格威(Segway)等,甚至有給毛孩用的電動寵物車,但我國法規限制多,相關「慢車」無法合法上路。消基會指出,現行法規落後及配套不足,交通事故發生時往往由駕駛人獨自承擔責任,呼籲政府完善法規。交通部回應,運研所最快今年底推出電動滑板車上路辦法指引。去年台北市1名上班族騎乘電動滑板車通勤,在人行道上把長者撞到骨折住院,警方僅能依「慢車不得上路」開罰1200元,無法協助釐清責任,長者家屬質疑既然法規無法管,為何店家還能販售。車輛本身也有爭議,消基會舉例,曾有民眾晚間騎「未裝設燈光、反光設備」自行車返家,不幸遭撞擊身亡,雖法規明訂「應裝設鈴、燈與反光器」,但因缺乏強制檢查與稽核機制,多數民眾並未確實遵守。據警政署統計,2024年「其他慢車」與「個人行動運具」事故釀3死、212傷;今年1至8月則已1死、154傷。消基會指出,台灣雖已在2022年4月三讀通過將「個人行動器具」如電動滑板車納入《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69條,正式定位為「慢車」的一類,但法條仍停留在「原則禁止、例外開放」的架構,各縣市政府幾乎沒有公告合法行駛路段,導致電動滑板車實質上全面禁止。修法通過後,主管機關未公布正式實施日期,業者大肆銷售電動滑板車、寵物電動車等,卻未明確提醒不得上路,讓消費者誤以為購買即可「趴趴走」。消基會建議,政府應完善法規、落實執法及教育宣導,明確納管電動滑板車並訂定速限、設備規格、合法行駛路段,設定確切實施日期,同時強化微型電動二輪車掛牌與保險稽查。交通部回應,過去幾年曾協助地方政府訂定相關規範,地方也有各自考量,主要為安全問題,後續運研所也會推出電動滑板車上路辦法指引,最快今年底實施。依現行規定,慢車違規上路可處1200元至3600元罰鍰;若未來可合法上路,未禮讓行人則處300元至1200元罰鍰。
推毒駕唾液快篩「拒測罰18萬吊照」 交通部:最快年底上路
去年毒駕高達1991件,政府推動員警執法時使用唾液快篩,交通部預告修法,增訂執法人員使用毒品唾液快篩流程,並規範唾液快篩測出毒駕後處置準則,及駕駛拒絕檢測處置程序等。交通部表示,這次修法將快篩流程明確化,讓民眾與執法人員更清楚了解程序,預計今年底完成修法上路實施。行政院長卓榮泰8月27日在中央道路交通安全會報指示,針對毒駕防制,請交通部增修「毒品唾液快篩檢測」相關法規。交通部長陳世凱當時表示,適法性沒問題,會全力協助,讓執法人員更容易理解及使用。交通部說明,為推動唾液毒品快篩試劑成為第一線員警執法檢測工具,並明確對車輛駕駛人實施唾液毒品快篩試劑測試檢定的相關檢測及拒絶配合實施測試檢定處置等程序,故增訂「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第十九條之四。草案條文明定檢測程序及拒測處置方式,對駕駛實施唾液毒品快篩試劑檢測者,過程應全程錄影,並在攔檢現場實施檢測,若現場無法檢測,得向駕駛說明並請其至勤務或適當場所檢測,且需告知受測者唾液毒品快篩試劑有效期限、檢測流程、檢出結果判讀方式及有效判讀時間,若因快篩試劑問題或受測者未符合檢測流程,導致檢測失敗,也應向受測者說明失敗原因並重新檢測。實施檢測後,應告知受測者檢測結果,請其在快篩執法紀錄表簽名確認,拒絕簽名應記明事由,若檢測出車輛駕駛人有吸食毒品、迷幻藥、麻醉藥品或其相類似的管制藥品,依此條例製單舉發。這次修法也增訂駕駛拒絕接受唾液快篩相關處罰,須告知拒測的法律效果,並製單舉發,駕駛拒絕接受唾液毒品快篩者,處18萬元罰鍰,吊銷駕駛執照及吊扣該車輛牌照2年,肇事致人重傷或死亡者並得沒入車輛。拒測累犯部分,駕駛10年內第2次違反者 ,處36萬元罰鍰,第3次以上者按前次違反本項所處罰鍰金額加罰18萬元,吊銷駕駛執照,公路主管機關得公布姓名、照片及違法事實,並吊扣該車輛牌照2年,肇事致人重傷或死亡者並得沒入車輛。此外,租賃車業者已盡告知處罰規定義務,汽機車駕駛人仍有毒駕情形者,依所處罰鍰加罰二分之一。慢車駕駛人拒絕接受唾液毒品快篩者,處4800元罰鍰,並當場禁止其駕駛;駕駛微型電動二輪車者,並當場移置保管該微型電動二輪車。交通部補充說明,目前執法人員本就可選擇使用唾液快篩方式,這次配合行政院指示修法增訂條文,不僅要讓民眾清楚了解毒品唾液快篩檢測流程及相關權利義務,也讓第一線執法人員有準則可依循使用,將取締毒駕唾液快篩流程明確化,後續將與內政部完成會銜,預計今年底前可完成修法並上路實施。
北車通緝犯公然性侵案 台鐵提4加強措施:每半小時交錯巡邏
台北車站9日傳出邱姓通緝犯性侵女子事件,44歲邱男疑似裝成街友,在車站大廳當眾侵犯一名全身癱軟倒在地上的女子持續10分鐘。而邱男因竊盜罪遭桃園地檢署通緝,警方訊後便將他解送歸案,目前已在入監服刑。對此,台鐵公司公告與鐵警局聯防提出具體措施,包含定點守望密度增加、建立安全聯防網和組成關懷小組、協請台北市政府加強無家者之輔導安置。10月9日台北車站大廳有女子疑似酒醉倒地,遭邱男拉至牆邊性侵,過程持續10分鐘,直到外籍旅客察覺異狀後才報警。警方到場依妨害性自主現行犯逮捕涉案男子,發現是邱姓通緝犯。針對此事件,今(15)日台鐵公司表達遺憾,並強調已全力配合鐵警局偵辦,並主動與鐵警局召開安全聯防會議,具體提出4項加強台北車站安全防護措施,包括:針對北車大廳、廁所、月台等治安熱點,由每2小時2次定點守望增加至3次以上;由鐵警、保全及車站人員每半小時交錯派員巡邏,加強站區安全維護工作;對於站區內旅客異常行為,進行關懷勸導;協請台北市政府社會局加強無家者之輔導安置。台鐵公司強調,將持續與鐵警局及社會局密切聯繫合作,透過「治安防範」與「社會關懷」雙軌並行,從根本改善車站環境安全,確保旅客與站區民眾之人身安全。據悉,邱男有2個竊盜罪被判刑確定,2024年間曾在桃園偷開走一輛未拔鑰匙的小貨車到新北市,接著又盯上路邊一輛微型電動二輪車,並將其放到貨車上載走。事後被判處合併執行6個月、得易科罰金,但邱男沒繳罰金又未到案,被桃園地檢署發布通緝。桃檢指出,已於9月30日對邱男發布通緝,鐵路警察局10月9日查獲其在台北車站性侵女子後,將他移送台北地檢署偵辦。北檢得知邱男的通緝犯身分後,訊後發監至台北監獄土城分監執行。◎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喝酒勿開車!飲酒過量,有害健康,未滿18歲請勿飲酒。
北車大廳公然性侵酒醉女!竊盜通緝犯被逮 複訊後送入監獄服刑
台北車站9日傳出性侵案件,44歲邱姓男通緝犯疑似裝成街友,在台北車站大廳當眾侵犯一名全身癱軟倒在地上的外籍女子,持續10分鐘卻無人制止,直至一名外籍旅客見狀報案,警方才趕忙到場將人逮捕。據悉,邱男因涉嫌竊盜遭到桃園地檢署通緝,因此警詢後便將他解送歸案,目前已在台北監獄土城分監服刑。據了解,邱男有多項竊盜紀錄,去年間曾在桃園偷偷開走一輛未拔鑰匙的小貨車到新北市,接著又在路邊盯上一輛微型電動二輪車,並將其放到貨車上載走,警方獲報後循線逮人,邱男依2起竊盜罪被法辦,判處應合併執行6個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但邱男沒有入監服刑,也未繳交罰金,遭桃園地檢署發布通緝。回顧此案,事件發生在9日下午4時許,穿著白衣的邱男與其他街友飲酒,發現一名喝醉、全身癱軟的女子倒在地上,便拉住女子的右手,將對方拖到牆邊撫摸,並大庭廣眾下對其性侵。後來,一名馬來西亞籍旅客見狀,立即請友人報警,警方趕抵現場將邱男依妨害性自主現行犯上銬逮捕。警詢後依乘機性交罪、公然猥褻罪將邱男移送台北地檢署偵辦,複訊後送至台北監獄土城分監服刑。《CTWANT》關心您: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網紅影片驚悚曝光! 高雄小港男子電動車逆向蛇行
高雄市小港區日前發生一起驚險的交通違規事件,1名男子騎乘未經核准改裝的微型電動二輪車,在華昌路上公然逆向行駛並蛇行,嚴重危害其他用路人安全,事件影片在網路社群平台快速流傳,引發民眾熱議與關注。警方表示,事發當晚男子的危險駕駛行為不僅僅是交通違規,更涉及刑法公共危險罪,最高可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新臺幣1萬5000元以下罰金;此外,因該男子駕駛的是未經核准改裝的微型電動二輪車,且未依規領用車牌,他將面臨《道路交通處罰條例》的多項行政處分,單項罰鍰可達3,000至9,000元,加上逆向行駛與未戴安全帽等違規行為,累計最高罰鍰可達11,400元。警方指出,目前已掌握相關事證並鎖定涉案男子,將會儘速查緝到案說明,並同步查扣這輛微型改裝電動二輪車,後續全案將依刑法公共危險罪移送高雄地檢署偵辦,確保類似危險駕駛行為不再重演,警方同時提醒民眾,駕駛任何車輛務必遵守交通規則,以免自身與他人生命安全受到威脅。
屁孩超危險逆向、蛇行「飛人騎法」還PO網 警出手要查:最重罰3萬
高雄市小港區近日發生危險駕駛案件,多名男子在華昌路段騎車嬉鬧,不僅蛇行逆向,還趴在座墊上「飛人騎法」,而畫面在網路上曝光後引發熱議,小港分局則表示,騎士行為已涉及危險駕駛,將查緝他到案,其行為最重則可罰3萬元。根據網路上的畫面,男子危險駕駛行為並非首次,白天黑夜都在路上嬉鬧,還曾在夜間趴在座墊上、雙腳張開騎車,猶如飛人騰空姿勢,也因而被稱為「飛人騎法」,畫面在網路上曝光後引發熱議。小港分局調查後,發現男子騎乘改裝電動機車在道路上逆向及蛇行等,已涉及刑法公共危險罪,可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1萬5000元以下罰金,將盡速查緝他到案並查扣該車輛,全案依公共危險罪偵辦。此外,男子行為已涉犯多項道路交通處罰條例,包括未依規定領用車牌行駛(處罰新台幣1200元以上3600元以下罰鍰)、微型電動二輪車未經核準擅自變更裝置(處罰1800元以上5400元以下罰鍰)、未戴安全帽(處罰300元以上1200元以下罰鍰)及逆向行駛(處罰300元以上1200元以下罰鍰)等,最重將開出約3萬元罰單。
颱風後金門小三通復航 一早就湧搶票潮
金門小三通受樺加沙颱風影響,停航2天後,24日恢復金-廈航線,一早就有超過500人擠爆水頭碼頭售票大廳搶搭船班,船位一票難求;而大陸「十一長假」將至,為確保兩岸民眾出遊順暢、提升交通安全管理,金門縣政府近日由參議陳祥麟率員赴廈門,與陸方研商增加船班申請流程、調度彈性、通關配套及微型電動車入境安全等議題。經雙方達成共識,將以旅客需求為核心,兼顧安全與秩序,確保交通運輸服務不間斷。金門小三通自復航以來,旅運需求逐步增加,隨著大陸長達8天的「十一長假」將至,兩岸旅客往返數量勢必攀升。為妥善因應搭船人潮,縣府在9月初已先行前往拜會交通部航港局長葉協隆,針對增加船班的部分反映地方需求聲音;葉協隆表示,在現行核定航班的前提下,已有因應臨時旅客增加得啟動加班船之機制作為。另針對近年逐漸增加的微型電動二輪車租賃駕駛情況,縣府也特別製作行車安全小卡,與廈門五通商戶售票櫃檯一起宣導,藉由入境金門前辦理租賃業者行前教育,讓來金陸客平安出行。此外,金廈小三通受颱風外圍環流影響,停航2天後,24日復航,水頭碼頭一早就湧入大量滯留旅客搶搭第一班船趕往廈門,有民眾甚至天色剛亮就到場排隊候補,也只排到100多號,只能焦急等候,期盼港務處能協調船公司加開船班,以順利疏運候船人潮。在台金空中交通方面,雖自23日下午各航班已陸續恢復正常起降,但為了協助疏運滯留旅客,24日仍增開金門-台北加班機2架次、金門-高雄加班機1架次;不過,尚義機場並未湧現大量候補人潮,疏運情況算順利。
高雄驚現幽靈機車衝來 網友嚇喊見鬼真相竟是少年跳車
高雄市三民區日前上演驚悚一幕,1輛「無人機車」深夜在路口自行滑行,畫面曝光後引爆網路熱議,從農曆七月的鬼神傳說到高科技自駕車,各種陰謀與笑談不斷流傳,警方深入追查後,揭開事件真相,原來一切源於一起肇事逃逸事故。這起事件發生於8月28日晚間10時許,地點位於三民區九如一路與澄清路口,據警方調查,16歲陳姓少年當時騎乘微型電動二輪車沿澄清路北往南行駛;不料,1輛普重型機車突然從路旁駛出,陳姓少年閃避不及,情急之下選擇跳車,導致車輛失控,在無人騎乘的情況下繼續往前滑行,才出現民眾拍攝到的「幽靈機車」畫面。影片被上傳網路後,短時間內瘋傳,畫面中無人騎乘的機車緩緩滑過路口,讓駕駛們驚呼「啊!人咧?」網友紛紛留言:「農曆七月不意外」、「好兄弟在試駕」、「科技進步到機車也能自駕?」甚至有人調侃「你的業障太重才會遇到」。警方指出,少年在事故中手腳擦挫傷,送醫治療後無大礙,至於肇事的普重機車,事發後未停留現場,涉嫌肇事逃逸。警方調閱沿線監視器鎖定相關車輛,將通知駕駛到案說明,初步認定,少年騎車未注意車前狀況,違反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24條第5項,肇事逃逸駕駛則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62條第3項,恐面臨3000至9000元罰鍰及吊銷駕照。
電動自行車事故頻傳卻無保險 交通部修法要求強制投保並落實教學義務
針對國內觀光景點常見的電動自行車租賃服務,近來屢傳事故卻無保險保障,導致消費者發生意外後求償無門,引發社會關注。交通部今(19日)公告修正《自行車租賃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明訂微型電動二輪車必須投保強制汽車責任保險,並要求業者在租借前確實教導使用者車輛操作方式,違者將依法開罰。微型電動二輪車,即俗稱的「電動自行車」,自2022年11月30日起已正式納入交通管理體系,依法須完成掛牌並投保強制汽車責任險才能上路。然而,許多熱門觀光景點的租賃業者未依規定投保,導致遊客發生事故後陷入求償困境。這類情況頻繁發生,也暴露出法規與市場實務間的落差。交通部指出,現行《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已規定微型電動二輪車所有人必須投保責任險,否則監理機關將不受理其登記、換照或發照。為此,交通部此次修正自行車租賃定型化契約條文,明確要求出租人不得逃避投保責任,藉以加強租賃市場的安全保障。同時,為避免民眾因不熟操作而釀禍,交通部也援引《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七十二條之二第二項,規定業者若未在租借前教導駕駛人車輛操作方法與道路行駛規則,將處600元至1200元罰鍰。因此,本次契約修正也將「出租人應於租借前進行使用教學」納入明文規定,強化執行力。交通部強調,這次契約修正目的在於督促租賃業者依法投保並落實安全指導義務,讓民眾在使用電動自行車時能多一分保障、少一分風險。
酒駕遭攔拒配合! 男催油門慘摔在地遭壓制狂喊:太離譜了
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三段7日上午發生一起酒駕拒捕事故。中正二分局思源派出所員警上午巡邏時,發現一名男子騎乘微型電動二輪車明顯不穩,準備上前將人攔下,孰料男子竟拒絕配合,直接騎車離去,最終因坡道不平,自摔倒地。不過男子仍不願配合警方酒測,遭支援警力壓制在地,仍不忘對警方大喊,「太離譜了」。據了解,53歲的林姓男子7日下午被巡邏員警發現其騎乘微型電動二輪車時明顯搖晃,警方見狀當籍上前攔人,卻遭林男拒絕,林男更直接催油門沿路逃逸,讓警方當即呼叫支援追上前逮人。雙方一路展開追逐,孰料林男隨即就因其上坡道地勢不平,慘摔在地,但林男仍拒絕配合警方,最終遭警方壓制在地,只是被壓在地上的林男仍不忘對警方叫囂,高喊「太離譜了」,僅指出自己是昨天喝酒,並拒絕酒測,最終遭警方在告知權利義務後,對其開出4800元的拒測罰單,同時查扣林男騎乘之微型電動二輪車。中正第二分局呼籲,駕駛人如有飲酒,酒後切忌勿開車、騎機車或慢車,切不可抱持僥倖心態,勿害人害己。
北市男酒後騎電動車未開大燈、左右搖晃! 警攔辯稱只喝2罐啤酒
台北市南港區研究院路一段有民眾酒駕!62歲的陳姓男子日前晚間11時許,騎電動車行駛於該路段時,不僅未開大燈且明顯左右搖晃引起警方注意,警方上前關心時,發現其渾身酒氣,且面部明顯偏紅,有喝酒的跡象。警方施行酒測後,該名陳男酒測值高達0.50mg/L,當場依照公共危險罪移送法辦。警方表示,當時看到陳男駕車左右搖晃明顯不穩,且大燈未開於是便上前關心,沒想到在交談過程中,臉色微紅且滿口酒氣,於是便對其實施酒測,結果酒測值高達0.50mg/L,警方也隨即將其移送法辦。陳男表示,自己是剛吃完附近的小吃店,並在用餐過程中隨手飲用了幾罐罐裝啤酒以後,決定騎車返家,沒想到卻還是被警察抓到。南港分局呼籲,酒後騎乘微型電動二輪車亦屬酒駕,經酒測超過0.25MG/L,即觸犯刑法第185之3條公共危險罪,民眾請勿以身試法,確保自己與他人的生命安全。警方將持續加強取締酒駕,守護民眾安全。
67歲翁酒駕微電車闖輕軌、撞灑水筒 自摔倒地不起嚇壞路人
高雄市鼓山區4日深夜發生交通意外,一名67歲李姓男子駕駛微型電動二輪車闖入輕軌範圍,撞上灑水設施後自摔倒地不起,目擊民眾見狀嚇得急忙報警。救護人員到場時,發現李男手部有輕微擦傷並無大礙,警方調查後發現李男涉酒駕,依公共危險罪移送偵辦。4日深夜11時許,李男駕駛微型電動二輪車沿七賢三路北向南行駛,卻不慎闖入蓬萊路與七賢三路口的輕軌軌道,擦撞上灌水圓筒後翻車倒地。路過民眾聽聞碰撞聲響,李男倒臥在輕軌草皮上一動也不動,嚇得趕緊上前協助和報警。救護人員到場時,發現李男手部有輕微擦傷,隨即送醫包紮治療。警方對李男進行酒測,呼氣酒精濃度達0.1毫克,雖未超過0.15毫克的酒駕標準,但因酒後駕駛且造成事故,警方依刑法第185-3條公共危險罪及第184條第3項過失妨害舟車行駛安全罪移送高雄地檢署偵辦。此外,李男所駕駛的微型電動二輪車未依規定領用有效牌照,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被處以3000元罰鍰並當場移置保管車輛。鼓山分局新濱派出所指出,過失妨害舟車行駛安全罪最高可處2年有期徒刑或20萬元罰金。所幸此次意外未影響輕軌運行,李男經治療後無大礙。警方提醒,微型電動二輪車須依法掛牌及投保強制險,且駕駛時不得飲酒,以免觸法受罰。《時報周刊CTWANT》提醒您:喝酒勿開車!飲酒過量,有害健康,未滿18歲請勿飲酒。
小三通亂象頻傳!陸客騎微電車趴趴走狂違規 金門縣府將開罰
金門小三通自2024年9月27日起恢復開放福建省陸客觀光後,許多來金陸客選擇騎乘微電車代步,然因對交通環境不熟悉,常出現併排行駛、逆向、未戴安全帽、雙載等行為,對在地居民、用路人安全造成潛在威脅。為此,縣府特別召開「縣內電動微型二輪車衍生問題及管理機制研商會議」,邀集監理站、警察局、產發處、消保官及觀光處等相關單位,共同研擬改善對策與具體管理措施,並由觀光處統籌後續聯合稽查與管理作業。縣府指出,目前微型電動二輪車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仍歸類為自行車,租賃服務應比照自行車租賃定型契約辦理,主動告知付款方式、租賃費率、保險內容、出租人資訊、承租條件、還車地點、方式等,以及承租人或使用人騎乘自行車應遵守「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三章慢車、「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五章慢車等規定;業者若有違規,將依《消費者保護法》裁罰。為解決陸客騎車亂象,金門縣政府召開「縣內電動微型二輪車衍生問題及管理機制研商會議」,跨部門邀集相關單位共同研擬改善對策與具體管理措施。(圖/金門縣政府提供)為彌補現行法規不足,縣府將盡速研擬地方自治條例,並合理化相關罰則,以提高實務執行的彈性與效率,也將爭取中央修法,明確駕駛年齡限制與責任歸屬,提升執法效能,確保中央與地方法規間具備一致性。會議決議,將由縣府觀光處統籌推動跨部門聯合稽查行動,第一階段將針對監理單位提供業者名單進行清查,第二階段則採隨機抽查與接獲檢舉即查原則辦理,以逐步建立常態稽查機制。縣府強調,將透過多元管道加強旅客交通安全與消費權益宣導,包括製作宣導手冊、播放多語言宣導影片、入境時發放安全資訊等方式,提升旅客守法意識,整合各單位從源頭管理、加強宣導與實地稽查等相關方式多管齊下,致力打造友善、安全、有序的觀光交通環境,兼顧旅客遊玩與在地居民權益。
6旬婦無照逆向上人行道遭罰 控不當執法員警懲處曝光
新北市汐止區一名67歲劉姓婦人日前騎乘微型電動二輪車時,因未懸掛車牌並逆向行駛在人行道上,遭警方攔查並依法開單拖吊。不料,過程中婦人因身體不適導致尿失禁,警方事後雖有詢問劉婦是否要就醫,仍遭對方找來直播主控訴。對此,汐止警分局12日為平息民怨,以員警在執法過程中欠缺同理心為由,對其祭出申誡處分一支。事發於本月10日下午3時許,地點位於大同路二段與新江北路口。汐止分駐所員警當時正在執行交通取締勤務,發現劉婦違規騎乘未掛牌的微型電動車,且在人行道上逆向行駛,遂依法攔停並聯繫拖吊車到場處理。警方表示,該名員警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1之1條辦理,執法程序並無不當。然而,在執行過程中,因現場車流繁忙,員警專注於查驗身分與通報程序,未能即時察覺婦人身體狀況。劉婦疑似因生理需求未被妥善協助,只獲簡單詢問是否需就醫,未獲實質協助,導致情緒不滿。新北市警局指出,已針對本案完成調查,並依照《警察人員獎懲標準》及新北市府相關人員服務評量規定,對執勤員警及協助拖吊人員予以申誡,並列入年度考核參考。此外,後續也將加強員警應對民眾的話術訓練與執勤彈性,並將此案納入教育案例,以提升執法品質與為民服務的敏感度。對於此次執法引發民怨,汐止分局長已親自致電當事人表達歉意,並承諾檢討改進。警方同時也呼籲,微型電動二輪車自去年11月30日起已納入管理,須完成檢驗並懸掛車牌才能合法上路,提醒民眾務必配合新制,以免受罰。
男騎腳踏車沿路晃……警攔下問「有沒有喝?」 他爽快大喊:有!
北市文山二分局興隆派出所日前於路上巡邏時,發現一名男子騎乘腳踏車沿路搖搖晃晃,且面色潮紅,疑似酒駕,當場將其攔下,詢問男子「有沒有喝酒?」,孰料男子當場爽快承認自己酒駕,並相當配合酒測,惟其酒測值高達1.07mg/l,遭警方依法開罰。興隆派出所員警日前端午連假時,於路上巡查,發現一名騎乘腳踏車的62歲王姓男子沿路搖搖晃晃,當場將其攔下,並詢問其「有沒有喝酒?」,孰料男子竟當場爽快承認自己有喝,大喊「有!」,乾脆俐落到攔查員警當場愣住,忍不住再次詢問王男是否「有喝?」,王男也爽快回應「有!」。警方隨後依規定對男子進行酒測,只是男子酒測值驚人,其酒測值竟高達1.07mg/l。而警方也詢問王男何時喝酒,王男供稱自己下午3點多喝了3瓶啤酒後,才騎乘腳踏車上路,讓警方相當無奈,同時依法開罰,並要求王男後續不可再騎乘電動輔助自行車。文山二分局指出,鑑於許多酒駕事故造成無辜家庭破碎,據統計自去年迄今,北市發生酒駕交通事故共342件,北市警局為保障市民通行安全,積極取締酒駕行為,今年1至5月酒駕取締計2,568件,其中慢車(自行車、微型電動二輪車、電動輔助自行車)取締計556件。與去年同期相比,整體酒駕取締(去年2,112件)件數與慢車酒駕取締(去年172件)件數均有增加趨勢,特別是慢車酒駕件數比例,自去年8.1%大幅提升至21.6%。 文山二分局員警為保障民眾安全歡度端午佳節,於3天連假期間,加強執行取締酒駕勤務,共計查獲酒駕計7件,且均為自行車酒駕。另該分局為督促業者善盡社會責任,派員前往轄區飲酒營業場所宣導「喝酒不開車」、「指定駕駛」、「酒後代駕」等觀念,警民合作共同打擊酒駕,透過執法與宣導雙重並行,遏止酒駕歪風,讓大家平安回家。 文山二分局呼籲,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3條第2項規定,慢車駕駛人酒精濃度超過規定標準,處新臺幣1,200元以上2,400元罰鍰;如慢車駕駛人拒絕接受酒精濃度測試之檢定者,處新臺幣4,800元罰鍰。提醒民眾酒後騎自行車也算酒駕行為,如有飲酒聚會,應妥善安排交通工具或代駕,切忌酒後騎乘車輛,以保障自己與他人平安回家的路,共同維護市民交通安全。◎喝酒勿開車!飲酒過量,有害健康,未滿18歲請勿飲酒。
雲林新住民快來!機車駕訓補助加碼 安全上路無負擔
為了提升新住民的交通安全意識,移民署南區事務大隊雲林縣服務站攜手雲林監理站,積極推動機車安全宣導及多項實用諮詢服務,幫助新住民順利融入台灣生活,此次活動特別結合居留證辦理,於服務站現場宣導機車駕訓補助政策及微型電動二輪車的實車查核與掛牌規定,期望讓新住民能安心且合法地使用主要交通工具。雲林縣服務站每月都會舉辦家庭教育課程,這次主題為「香氛紓壓DIY體驗工作坊」,藉由芳療與溝通技巧幫助新住民家庭促進和諧互動,打造幸福生活氛圍,由於機車是許多新住民的重要交通工具,活動中特別強調只要年滿18歲,便可申請機車駕訓補助,不僅有交通部補助新台幣1,300元,雲林縣政府更加碼補助1,300元,大大降低考照成本,讓新住民更容易取得合法駕照;此外,提醒未持有機車駕照者,騎乘微型電動二輪車必須完成實車查核及掛牌,才能安全上路。移民署南區事務大隊雲林縣服務站,每月均辦理家庭教育課程,除了法令宣導,還有多元活動協助新住民融入在臺生活。。( 圖/翻攝畫面)參加課程的新住民小如分享表示,得知縣政府加碼補助後,考駕照的負擔大幅減輕,自己剛好還沒考照,打算趕快報名機車駕訓班,未來接送孩子會更安全、更方便。雲林縣服務站站主任黃仲傑指出,根據統計,接受駕訓的新住民違規率降低至59%,事故風險則減少36%,顯示駕訓課程對保障行車安全成效明顯,感謝雲林監理站自114年4月起每月派員駐點服務,並提供交通安全宣導與諮詢,協助新住民朋友遵守交通規則,遠離事故風險。此外,黃主任也提醒新住民在不熟悉法令或語言時,若遭同鄉以幫忙轉帳、借帳戶等理由要求協助,務必提高警覺,可撥打165防詐騙專線查證,避免受騙上當。
「東海岸郭富城」現身2025台東慢食節指揮交通 吸粉合照直呼「想被逮捕」
台東縣警察局成功分局結合「2025台東慢食節」,在成功鎮成功海濱公園展開交通安全宣導。被封為「東海岸警界男神」、「東海岸郭富城」美譽的吳念橋警員一面指揮交通,一面向民眾宣導交通安全知識,吸引大批群眾爭相與他合影,更有不少網友直呼「好想被逮捕」。警界男神吳念橋在台東慢食節活動現場宣導交通安全,吸引大批粉絲合照。(圖/成功警分局提供)近日天氣炎熱,陽光曝曬下的柏油路面溫度直逼40度,吳念橋仍堅守路口,以親切熱情的態度,向來往民眾詳細講解行人過馬路安全要領及微型電動二輪車相關法規。高挑身材、帶著帥氣墨鏡,加上陽光的形象吸引了大批民眾駐足聆聽,更有許多慕名而來的男女老少粉絲爭相合影留念,現場氣氛熱絡非凡。成功分局長龔士哲表示,此次結合台東慢食節的交通安全宣導活動,是警方走入民眾生活的創新嘗試,成效顯著,也希望每一位警員都能像吳員一樣,不僅執法專業,更能以熱情和耐心服務民眾,真正實現「警察就是你的好朋友」的理念。警界男神吳念橋在台東慢食節活動現場宣導交通安全,吸引大批粉絲合照。(圖/成功警分局提供)警界男神吳念橋在台東慢食節活動現場宣導交通安全,吸引大批粉絲合照。(圖/成功警分局提供)警界男神吳念橋在台東慢食節活動現場宣導交通安全,吸引大批粉絲合照。(圖/成功警分局提供)
台南官田驚悚車禍!汽車撞飛重機電車釀1死2傷 肇逃犯棄車落跑
台南市官田區12日晚間驚傳重大車禍,發生於7時58分許,地點位於台1線306公里處。1輛自小客車不明原因衝撞1部重機車與1部微型電動二輪車,造成1死2傷的悲劇,最令人震驚的是,肇事汽車駕駛竟在撞擊後將車輛棄置於距離事故現場約400公尺處,接著徒步逃逸,警方目前已鎖定嫌犯身分,正全力調閱監視器與行車紀錄器畫面追緝中。根據警方調查,當時由印尼籍黑姓男子(1991年次)騎乘的重型機車,後座載有72年次的印尼籍女移工娜姓女子,並與同樣來自印尼、88年次的阿古男子所騎乘的微型電動二輪車一同行駛在路肩上,當3人經過台1線與南64線路口時,突遭1輛高速行駛的自小客車從南向北方向猛然撞擊,重機車的女乘客當場傷重不治,2名男騎士則分別受到擦挫傷,所幸送醫後無生命危險。事發後,肇事車輛未依規定停車處理,反而繼續前行約400公尺後將車輛棄置路旁並棄車逃逸,完全無視死傷情況與法律責任,警方表示,肇事者的逃逸行為已觸犯多項法條,包括《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及《刑法》中的肇事逃逸、過失致死等罪嫌,將依法追究到底。麻豆警分局呼籲民眾行經路口時務必減速慢行,並遵守交通號誌與規則,警方強調,根據法規,肇事逃逸若造成重傷或死亡者,將吊銷駕駛執照並終身不得再考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