憲法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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憲訴法公投「連署已3萬人」! 自然人憑證申請單日增逾8千張
民團「人民作主志工團」推動廢止《憲法訴訟法》修法的公投,呼籲民眾申請自然人憑證進行電子連署,昨天已經突破3萬人。據內政部統計,民國114年11月申請實體自然人憑證約5萬1970張,平均每日1732張,但12月1日的全國發卡數就高達8499張。人民作主志工團所提廢止憲訴法的公投連署案,須於明年1月底前收集29萬份連署書,其餘有關廢止《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修法的3個公投連署期限則至明年3月底,目前正積極呼籲民眾申請自然人憑證進行連署。根據內政部憑證管理中心統計,截至12月1日,全國累積發卡數為1069萬5123張,今年11月申請實體自然人憑證約5萬1970張,平均一天1732張,但12月1日的發卡數就高達8499張,相較11月平均數而言,單日暴增逾6千張。對於自然人憑證申請數量暴增,內政部表示,目前全國戶所庫存約5萬張,內政部庫存約5萬張,各戶所自然人憑證卡片量如低於安全存量,內政部卡管中心即會寄出最適批量,確保卡片供應順暢,以保障民眾申辦自然人憑證的權利。
3大法官喊未滿10人判不了釋憲案 民眾黨團: 請賴清德提名適格適任人選
大法官楊惠欽、蔡宗珍、朱富美今(8)日發聯合聲明指出,目前憲法法庭已受理的案件中,其一要件是至少由10名大法官組成,如今卻只剩8名大法官,因此憲法法庭組織不合法,所為的評議自然也難稱合法,因此基於守護《憲法》的原則,現況之下大法官不應參與案件違憲與否的評議與判決。對此,民眾黨立法院黨團表示,如果要解決憲法法庭不達開會門檻之困境,當務之急應建請賴清德總統提名適格適任之大法官人選。民眾黨團表示,大法官為《憲法》守護者,負有對《憲法》忠誠之義務,不得自外於《憲法》,亦不得以違憲方式自我擴權;現行《憲法訴訟法》既為立法院基於《憲法》明文授權所制定,大法官自有遵守的義務,無權恣意不適用。民眾黨團指出,今日楊惠欽、蔡宗珍、朱富美三位大法官聯合發出之澄清聲明,清楚界定其職權範圍並恪守大法官之獨立性,更清楚凸顯行政院長卓榮泰之違法亂紀,其不僅視立法院三讀通過之法律為無物,更自命大法官,踐踏憲政體制、權力分立原則,妄自尊大、無法無天。民眾黨團說,憲法法院大法官,應於合乎《憲法》規範與現行法制之下行使職權。如果要解決憲法法庭不達開會門檻之困境,當務之急應建請賴清德總統提名適格適任之大法官人選,方能促成憲法法庭合法運作、維護人民權益,穩固自由民主之憲政秩序。
蔡宗珍等大法官喊未滿10人判不了釋憲案 憲法法庭實質癱瘓僵局難解
大法官楊惠欽、蔡宗珍、朱富美今(8)日聯合聲明直指,目前憲法法庭已受理的案件中,其一要件是至少由10名大法官組成,如今卻只剩8名大法官,因此憲法法庭組織不合法,所為的評議自然也難稱合法,因此基於守護《憲法》的原則,現況之下大法官不應參與案件違憲與否的評議與判決。由於這是史上首次大法官繞過憲法法庭書記廳直接對外發表言論,可見8位現存大法官針對憲法法庭究竟能否針對已受理的總預算案等釋憲聲請案件進一步審理,恐存在重大分歧,各界熱議。司法院大法官組成的憲法法庭下一步引發各界關注。(圖/報系資料照)據了解,憲法法庭原先共有15名大法官,不過包含前司法正、副院長許宗力與蔡炯燉在內,其中7名大法官已於2024年10月任期屆滿後卸任,如今憲法法庭只剩8名大法官。同年底,在野兩黨立委聯手通過《憲法訴訟法》修正案,一來拉高了大法官做成判決或暫時處分的門檻,二來針對總統賴清德提出的大法官接棒人選二度否決,導致憲法法庭運作現今近乎實質癱瘓。三名大法官聲明點出,現行有效的《憲法訴訟法》是立法院基於《憲法》明文授權所定,大法官有遵守義務,無權恣意不適用,也曾透過法理解釋等方式,多次提出書面具體建議,試圖替大法官人數不足的困境解套,並在合憲合法的前提下,促成憲法法庭合法運作。三名大法官強調,大法官負有憲法忠誠義務,必須恪遵憲法,守護憲法秩序,不得自外於憲法,也不可以用違憲方式自我擴權並恣意行使大法官職權。聲明進一步依照《憲法訴訟法》第30條第2項規定重申,大法官審理、評議已受理案件的合法組織門檻是10人,現況只有8人就是不合法,大法官不應參與案件之違法評議與判決。總統賴清德二度欲補齊大法官人數,慘遭立院因票數未過而全數拒絕。(圖/黃耀徵攝)而針對憲法法庭近期所發布的「不受理裁定」中,其實大法官呂太郎、陳忠五都陸續提出過不同意見書,其中呂太郎的不同意見書更有現任司法院代理院長謝銘洋、大法官尤伯祥及陳忠五加入背書,法界認為這是有意替《憲訴法》解套,如今楊惠欽、蔡宗珍及朱富美三名大法官聲明直接「對衝」,未來憲法法庭走向如何,各界關注。
外媒爆「統促黨在台招募中國間諜」 內政部:聲請違憲解散
外媒報導指出,中華統一促進黨在台灣招募中國間諜,黨員經常與中國中央、地方政府官員,以及統戰部官員會面。對此,內政部表示,對於統促黨成員有涉犯國安法、反滲透法而有危害國家安全、自由民主憲政秩序情事,基於兼顧國家安全與憲法保障之集會結社、言論自由,將依憲法增修條文及政黨法規定,提經憲法法庭宣告政黨違憲解散。根據《華盛頓郵報》報導,統促黨總裁張安樂承認,統促黨內有部分幫派成員,致力落實台灣和中國的「共同幸福」,可透過「和平統一」來實現。其中有1成員被控收受中國共產黨數百萬美元,散布親中宣傳;另有3人試圖招募台灣軍方官員為北京從事間諜活動而被判有罪;1人為鴻海創辦人郭台銘爭取參選資格連署,涉以金錢收購總統、副總統候選人連署書而被判有罪。針對統促黨疑涉滲透活動一事,內政部表示,統促黨長期系統性、組織性為中國在台發展組織、介入選舉,相關成員持續涉犯國安法、反滲透法及組織犯罪防制條例等,嚴重危害國家安全及自由民主憲政秩序,因此1月2日政黨審議會業決議,由內政部向憲法法庭聲請該黨違憲解散。不過因1月23日修正公布之憲法訴訟法刻正釋憲中,且憲法法庭之組成時間亦未確定,內政部將視憲法法庭組成期程及後續發展,依法辦理。內政部再次強調,憲法雖保障人民有組織政黨的自由,但政黨的組織及運作應符合民主原則,並以維護自由民主憲政秩序為要旨。政黨從事政治活動,應確實遵守政黨法及相關法律,不得有接受境外勢力指示、委託或資助,從事發展組織之行為,避免觸犯國安法規定而遭受處罰及解散,以共同維護我國自由民主,健全政黨政治發展。
稱北市統籌稅10年會多拿超過4000億元 李慧芝酸:相信可以妥善規劃使用
行政院13日召開《財劃法》座談會,邀集縣市首長共商事權分配等議題。行政院發言人李慧芝今(15)日凌晨發文表示,中央過去幫台北負擔捷運費用至少6775億元,如今中南部正在捷運建設期,但是在新版財劃法衝擊下,中央大幅釋出財源,已經沒有能力給予同樣的補助。行政院發言人李慧芝表示,政院被立院否決的覆議案,事後證明正確的比率目前是100%。李慧芝指出,國會職權行使法:大法官判決「核心內容及多數條文違憲」,然後立院就修「憲法訴訟法」,憲法法庭被時間暫停。李慧芝再指,財政收支劃分法,已證實公式錯誤,拉大城鄉差距,削弱中央調節能力。明年地方統籌税從4676億元暴增到8841億元,總計中央挹注地方來到1兆1650億元,創史上新高。而中央則是近年來首度舉債2992億元。「餅只有一塊,有人多咬一口、就有人少一口。」李慧芝說,中央過去幫台北負擔捷運費用至少6775億元,如今中南部正在捷運建設期,但是在新版財劃法衝擊下,中央大幅釋出財源,已經沒有能力給予同樣的補助。李慧芝表示,地方自治事權必需回歸,有能力就多做一點,例如統籌稅款暴增超過400億元的台北。李慧芝提到,假設台北市明年捷運建設要自付60億,蓋10年付650億元,但這10年北市多拿的統籌稅會超過4000億元,退一萬步,8年也有3200億,相信可以妥善規劃使用。最後,李慧芝嘲諷道,「對了,北市還有269億歲計賸餘,一定能好好照顧市民」。
政院提總預算案釋憲!憲法法庭受理 白委:賴清德專制恐危及民主
行政院認為「114年中央政府總預算案」在程序審查上存在違憲疑慮,遂提出釋憲聲請,憲法法庭已受理此案。民眾黨主席黃國昌今(9日)質疑,憲法法庭淪為民進黨御用工具,呼籲總統賴清德應提名具獨立性與批判精神的大法官,否則台灣民主將陷入更深危機。行政院、民進黨立法院黨團早前針對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三讀通過內容提出質疑,其中指出預算中未確定歲出總額,並要求行政院自行調整刪減部分經費,且凍結監察院、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等重要機關業務費,恐影響基本運作,認為此舉有違憲疑慮,已於5月向憲法法庭聲請憲法審查。憲法法庭也在昨天評決受理這2件聲請案。對此,黃國昌表示,如今社會必須思考,憲法法庭是否仍獲全體國人信賴,或已淪為民進黨的御用工具。他批評,過去一段時間台灣公民已清楚表達強烈的不信任,並怒斥行政院荒腔走板,質疑是否未曾了解《憲法訴訟法》規定,甚至將行政院長卓榮泰形容為「太上皇」,質疑其公然對憲法法庭下指導棋,要求不遵守。他進一步指出,解決憲法法庭運作問題的方法很簡單,就是賴清德總統應開誠佈公,與在野黨交換意見,並提名具有獨立性、敢批判當權者且具憲法意識的大法官,而非唯唯諾諾、只執行執政黨意志的工具。他強調,社會各界已有許多誠懇建議,但若賴清德仍抱持專制威權心態,視所有反對民進黨者為雜質並剔除,才會讓台灣民主陷入更深危機。
立院法制局稱「解釋不具憲法位階」 司法院駁:具有效力
針對立法院法制局「重複立法作為憲政對話—論國會立法權與司法違憲審查的界限」專題報告所提出的研析建議及結論,司法院今(8)日聲明表示,司法院大法官依據憲法第78條規定解釋憲法,並依法組成憲法法庭行使職權,其所為之解釋與裁判,有拘束全國各機關及人民之效力,各機關處理相關事項,應依解釋意旨為之,並有實現判決內容之義務,除經釋字第185號解釋闡述甚明,亦於憲法訴訟法第38條第1項定有明文。司法院指出,又釋字第662號解釋意旨揭示,立法院基於民主正當性之立法責任,為符合變遷中社會實際需求,得制定或修正法律,乃立法形成之範圍及其固有權限,惟基於權力分立與立法權受憲法拘束之原理,自不得逾越憲法規定及司法院大法官所為之憲法解釋。因此司法院重申,大法官所為之憲法解釋或裁判,具有相當於憲法位階之效力。司法院提到,專題報告所提立法機關主動重複立法以體現民意乙事,事屬立法機關職權,司法院謹表尊重。但依憲法第171條第2項規定,法律與憲法有無牴觸發生疑義時,是由司法院解釋之。司法院表示,重複立法內容如被認為與既有大法官解釋或憲法法庭裁判意旨相牴觸,經有權聲請之人聲請法規範憲法審查,憲法法庭仍應依其職權審查該法規範之合憲性(釋字第366號、第662號解釋參照)。至於報告內容提及違憲審查密度及政治問題界限乙事,屬大法官個案審查之審判核心事項,基於尊重審判獨立,司法院未便說明。
法務部提高死囚「槍下留人」門檻 廢死團體批倉促修法:死刑執行更恣意
法務部考量死囚過去只要聲請非常上訴、再審、釋憲,就暫不執行死刑,執行程序不明確引發爭議,決定修正《執行死刑規則》對「槍下留人」提高門檻,不過此舉引起廢死團體不滿,痛批法務部倉促修法,除串聯109位專家學者發聲,今日更舉辦記者會痛批該修法實質上讓死刑執行更加恣意,使各界近30年努力一夕倒退。《執行死刑規則》、《審核死刑案件執行實施要點》規定只要遇有聲請再審、提起非常上訴、聲請釋憲,就暫不執行死刑,廢死團體因聲請非常上訴次數沒有限制,為求槍下留人,一再替死刑犯聲請非常上訴,技術性拖延,讓非常上訴幾乎成為死囚保命符,過去還有廢死團體擅自為死囚在聲請狀上代簽名吃官司。這次修正重點是將過去審核死刑案件「有無非常上訴、再審、釋憲程序在進行中」的3項要件,從嚴明定為「有無經檢察總長提起非常上訴、有無法院依《刑事訴訟法》規定為停止刑罰執行之裁定、有無憲法法庭依《憲法訴訟法》規定為暫時處分之裁定」,只要有其中一項,法務部就不得於相關程序終結前令准執行死刑。有3種情形可「槍下留人」暫不執行,包括執行檢察官在槍決前,發現案情確有合於再審或非常上訴之理由者,得於3日內電請法務部再加審核;其次是憲法法庭為死囚作出暫時處分裁定;第3種是法院裁定開始再審、並裁定停止刑罰執行。今日記者會上,廢死聯盟執行長林欣怡表示,法務部2025年3月24日預告、4月16日公告、4月18日施行的《執行死刑規則》,修法期間不足1個月,不僅未能回應憲法法庭《113年憲判字第8號判決》(下稱113憲判8)對正當法律程序與生命權保障之要求,甚至實質上讓死刑執行更加恣意,使各界近30年努力一夕倒退。她指出,嚴正呼籲法務部,「立即依憲判8之意旨通盤檢討修正《執行死刑規則》」、「應召開公開透明之諮詢會議納入專家學者與民間團體意見」、「修正前,切勿依違反憲法意旨法規執行死刑」。人權公約施行監督聯盟召集人徐偉群指出,法務部在2010年曾宣示要「逐步廢除死刑」,稱「廢除死刑為人權之核心領域」,並就逐步廢除死刑「應採取積極作為」,「以符合國際廢除死刑的潮流」,但是在今年4月,法務部修正《執行死刑規則》,卻是反其道而行,降低原有的死刑執行障礙,剝削受死刑宣告者要求履行最嚴格程序的權利,非但不是「積極逐步廢死」,反而是「積極追求死刑執行」。他痛批,法務部這次做的修法決定,不是本於專業認知的決定,而是本於政治需求所做的決定,「這36位113憲判8的聲請人(即死囚)中,原本即有冤錯判決的存在」,這次修法顯然增加了再發生「江國慶案」的可能,相信這是任何公職人員承擔不起的責任。
柯文哲聲請「大罷免投票」遭駁回 律師點1關鍵:非受刑人
前台北市長柯文哲因涉京華城案遭羈押,請求准其26日行使罷免案投票,向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聲請假處分,而北高行25日公布裁定,駁回聲請、可抗告。對此,「熊大律師」陳君瑋指出柯文哲不能投票的關鍵,因為他是「羈押禁見的被告」,而非「受刑人」。柯文哲因涉京華城案遭台北地檢署起訴,北院認定,無法排除湮滅證據或勾串共犯、證人之虞,日前裁定柯文哲自8月2日起延長羈押2個月。而26日將舉行首波罷免案投開票,柯文哲委由律師聲請假處分,主張台北市選舉委員會及法務部矯正署台北看守所於本案行政訴訟確定前,應准予柯文哲以適當方法完成第11屆立法委員 (台北市第6選舉區)羅智強罷免案區域之投票,包括由監所派員戒護外出投票、通訊投票以及在看守所內設立投票所等方法,盼能行使公民權利。台北高等行政法院24日開庭,合議庭評議後,25日宣布駁回柯文哲聲請,可抗告。而律師陳君瑋在臉書粉專對此發文指出,受刑人當然還是有投票權,但柯文哲之所以不能投票,是因為他並非受刑人,而是被羈押禁見的被告。陳君瑋表示,行政訴訟進行到最後,仍要提起憲法訴訟,「但是大法官被架空了,請問是誰的問題?」並直言憲法法庭被民眾黨主席黃國昌和國民黨不分區立委翁曉玲聯手架空,「現在才想起來行政爭訟很重要嗎?現在才覺得憲法很重要嗎?果然是雙標。」陳君瑋還說,法律實務上還有一堆人民等著打憲法訴訟案,結果現在全部塞車卡住,導致許多家庭破碎,痛批柯文哲妻子陳佩琪只想到自己老公要投票的憲法權利,「別人家的小孩死不完?」
大法官人事同意權再次團滅! 司法院、法務部都說:尊重立法院職權
立法院今(7月25日)上午表決司法院正副院長及大法官人事同意權,藍白兩黨決定全數封殺,原先外傳藍白可能讓學者詹鎮榮、蕭文生過關,不料最終人選全部團滅。對此,司法院和法務部皆表示,尊重立法院的職權。一般認為,賴清德總統上任後,這次在野黨二度封殺大法官人選,與目前執政的民進黨強力推動大罷免,朝野嚴重對立有關。目前大法官僅剩8席,依《憲法訴訟法》第30條規定,參與評議人數不得低於10人、違憲宣告不得低於9人,因此只要此次通過2人,憲法法庭即可恢復運作。上次總統賴清德提名張文貞等7位司法院正副院長暨大法官被提名人,最後全部團滅,外界原本也預期至少會過兩位,讓憲法法庭可以順利運作,這兩位大法官被提名人,分別是最高行政法院審判長王碧芳和台大國發所所長劉靜怡,不料王碧芳在投票最後一刻遭國民黨團撤銷支持,劉靜怡雖獲民眾黨投票贊成,但遭民進黨團窩裡反,集體投下不同意票。
大法官被提名人談轉型正義 陳慈陽:補償機制不足還要努力
司法院大法官被提名人陳慈陽今(14日)表示,轉型正義應由立法與行政積極推動,目前針對補償機制仍不足,未來政府應透過歷史釐清與憲法保障防止不義重演,以維護民主憲政秩序。立法院今日召開院會審查大法官人事案,會中立委郭昱晴質詢陳慈陽對轉型正義的看法,並詢問若未來社會出現主張廢除《促進轉型正義條例》的聲音,憲法審查是否可以介入處理。對此,陳慈陽指出,轉型正義的核心在於立法與行政的積極作為,這是解決歷史傷痕最前端、最關鍵的部分。他認為,歷任政府雖然已有補償與救濟的機制,但仍顯不足。他進一步表示,未來應持續深化相關作為,補強制度設計,未來如果人民在此過程中權益再度受到侵害,並提出憲法訴訟,那麼大法官就應適時做出補充與釋明,以維護民眾基本權利。陳慈陽回憶,留學德國時,對納粹時期不正義的歷史有深刻體會,這對自身觀點養成非常關鍵。他強調,釐清轉型正義不應是出於報復,而是為了落實憲法層次的法正義理念,讓人民理解並正視,歷史不容重演,必須維繫自由民主的憲政秩序。
揭對抗國會爭議史 劉書彬:嚴審大法官被提名人
民眾黨立委劉書彬9日表示,總統賴清德上任一年多來,不斷合理化濫用覆議權來對抗在野黨,無視過去民進黨前主席許信良等人起草的「民主大憲章」中,要求總統必須正視國會多數的吶喊。更有甚者,部分大法官提名人竟支持賴清德「對抗國會多數」的路線,根本不甩立法院人事同意權,實在令人搖頭,民眾黨必定會嚴審把關大法官提名人事案。賴清德2024年8月底提名了7位司法界人士為大法官人選,包含台大法學院特聘教授張文貞出任司法院長、國會觀察文教基金會董事長姚立明出任司法院副院長等,然而當年底遭到在野黨全部封殺,甚至其中一位網路頗有聲量的大法官被提名人、台大教授劉靜怡,連執政黨自家黨團也拒絕支持,全軍覆沒相當尷尬。更因此讓憲法法庭7名大法官,自2024年10月31日卸任後,空缺一直延宕至今。於此同時,在野黨2024年12月20日三讀通過《憲法訴訟法》部分條文修正案,規定大法官未達15人時,總統應於2個月內補足提名;此外,作成任何違憲宣告時,同意違憲宣告的大法官人數不得低於9人,也讓憲法法庭在7位大法官出缺的現在,幾乎等於實質癱瘓。近月賴清德重新提名,包含正副院長被提名者蔡秋明、蘇素娥及5位大法官被提名人蕭文生、鄭純惠、林麗瑩、陳慈陽、詹鎮榮。9日上午立法院進行蔡秋明審查與詢答。民眾黨由身兼主席的立委黃國昌首先質詢,直言蔡秋明對民眾黨日前發的「問卷」回應中,竟有不少跟當權的民進黨政府官方聲明大同小異;黃國昌也說,司法預算自2017年的新台幣216億元,逐步上漲到2025年預估約288億元,但人民對司法滿意度持續下墜,也難從質詢中看見蔡秋明的改革決心,實在讓人憂心。民眾黨立委劉書彬(圖)認為部分大法官被提名者立場變換對中央護航到底,難認能獨立超然行使大法官職權。(圖/劉耿豪攝)劉書彬則舉例,其中一名被提名者陳慈陽,過去長期支持賴清德對抗國會多數路線,在擔任考試委員期間,參與了修改了《考試院會議規則》,以處理緊急事項為由,竟然讓不須國會同意權即可上任的考選部長、銓敘部長和保訓會主委處理「緊急必要事項」,等於代替考試委員召集主持院會,根本就涉及違憲,連前考試委員黃錦堂都看不下去撰文批評,未來若上任大法官,恐難超然獨立。民眾黨強調,10日與14日的大法官被提名人審查與詢答將嚴格處理,不讓提名者輕騎過關,為司法把關。
黑影幢幢籠罩大罷免 許淑華無懼恐嚇:堅定走下去
台北市議員許淑華26日表示,近期自己收到一封電子郵件,竟稱要「當街當眾割喉割到斷」,實在駭人,儘管陰影籠罩,仍不該畏懼,「全力站出來挺罷免」。第11屆「朝小野大」的立院現況,讓在野國民黨與民眾黨合作推動的《憲法訴訟法》、《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財政收支劃法分法》3大法案修正案攻無不克,執政的民進黨儘管訴諸輿論直批違反民主程序毀憲亂政,仍不敵在野人數優勢所喊出的「屢行國會監督職責、制衡行政權」等訴求。有鑑於此,立法院民進黨黨團總召柯建銘元月時喊出,將要大規模罷免藍委,儘管國民黨旋即以「全面罷免」反制,經過連串連署風波甚至驚動檢方搜索後,中選會仍於20日舉行委員會議拍板,宣布立委罷免案共24案成案且皆為國民黨籍,「罷綠委」目前則掛蛋;縣市長部分,被控涉詐領助理費等案而遭停職的新竹市長高虹安罷免案也成立,這些首波罷免成案者,第三階段投票日期訂於7月26日。由於罷免案投票僅剩一個月,如今各地更傳出相關人陷入恐嚇等安全威脅中惴惴不安,包含台北市議員林亮君也被稱遭他人持有私人照片恐嚇,許淑華更糟網上人士揚言「在當街當眾割喉割到斷」,還稱要將她「頭顱懸掛於自由廣場三日三夜」。台北市議員許淑華(圖)遇到激進者恐嚇,她直言不會因此影響大罷免決心。(圖/劉耿豪攝)許淑華進一步指出,這封恐嚇信件標題為「割喉割到斷!對許淑華展開無差別屠殺」,自己已在第一時間報警,後續會全力配合警方調查。許淑華呼籲,「敵人愈威脅,我們愈團結,更要全力站出來罷免!」現在是挑戰台灣人意志的重要時刻,應展現對專制威權無所畏懼的精神,罷免投票日在7月26日,已進入最後倒數1個月的時間,她會成為公民朋友最大的後盾,全力支援大家,一起捍衛民主,守護台灣。※CTWant提醒您:犯罪行為請勿模仿。
大法官風雲1/民進黨掩護大法官過關? 大罷免投票排這天有玄機
中央選舉委員會確定首波大罷免立委投票為7月26日,引起司法界關注,原因是立法院院會6月13日才剛通過7月25日進行司法院正副院長及大法官被提名人行使人事同意權,不料中選會突然決定隔天就要對首波大罷免投票,讓司法界議論紛紛,不少法界人士認為民進黨政府出這招,將增高對特定大法官被提名人通過的機率,甚至有希望通過兩個以上的大法官,讓憲法法庭能順利運作。據了解,主張這次立院有機會通過兩位以上大法官的黨政及法界人士認為,執政的民進黨一直以「毀憲亂政」攻擊在野黨對大法官人事案的杯葛,這次大罷免投票剛好在大法官同意權行使的前一天,如果在野黨還是不給過,恐怕就坐實民進黨對他們「毀憲亂政」的指控,至少過兩個,讓憲法法庭剛好能運作,就可避免相關指控,有助於對隔天大罷免的投票結果。 中央選舉委員會7月20日審定後宣布首波罷免案將於7月26日進行投、開票,意外牽動大法官人事案。(圖/報系資料照)不過也有相關人士認為,在野黨是否會對大法官同意權開綠燈,目前言之過早,因為離投票還有一個月的時間,政治情勢瞬息萬變,目前朝野的重心都在大罷免的攻防,大法官人事同意權並非當務之急,特別是未來就算在野黨放行通過兩席以上的大法官,但憲法法庭的結構未變,蔡英文提名的大法官仍占多數,未來重大爭議法案,恐怕還是難逃「立法院不給過,由憲法法庭通過」之譏,再度落入在野黨質疑許宗力擔任憲法法庭審判長時期的無間道,「難道這是在野黨要的?」然而一位黨政人士指出,上次總統賴清德提名張文貞等7位司法院正副院長暨大法官被提名人,最後全部團滅,其實是場意外,因為原本至少會過兩位,讓憲法法庭可以順利運作,這兩位在野黨原擬通過的大法官被提名人,分別是最高行政法院審判長王碧芳和台大國發所所長劉靜怡。 不料投票前一天,藍營認為王碧芳雖然支持死刑,符合絕大多數民意,但她反對新修的憲法訴訟法,難脫綠營支持者嫌疑,緊急撤回對其支持。劉靜怡則被綠營懷疑是「自走砲」,未來進入憲法法庭恐對民進黨不利,因此民進黨團連忙在行使同意權時,投下反對票,導致劉靜怡成為賴總統提名的大法官,獲民眾黨團立委支持,卻遭綠營立委投票反對的結果,堪稱台灣另類民主政治奇蹟。根據新修正的憲法訴訟法,只要立院能通過兩個以上的大法官,憲法法庭就能正常開庭並通過釋憲裁判,換言之,如果只能通過一個人,甚至全遭否決,憲法法庭就繼續停擺,無法做出釋憲案。因此這次立法院對大法官同意權的行使,正考驗立委袞袞諸公的智慧。
「瑠公圳迫遷案」今召開記者會 受害人盼依法停止老宅強拆
新店瑠公圳迫遷案進入倒數,民事執行處日前發出拆除通知,預定6月26日執行老宅強拆。當事人賴碧珍、律師葉恕宏、黃昱中與多個民間團體今(17)日上午赴臺北地院召開記者會,呼籲法院暫緩執行。他們強調,強拆將造成無法回復的傷害,目前仍有雙贏方案待協商,籲法院依法保障人權與司法程序的正當性。賴碧珍表示,其家族自日治時期起居住於蔡金木宅,卻在2013年遭建商提告拆屋還地,至今歷經13年訴訟奔波。她沉痛表示,家人依法納稅與修建,卻遭制度排除,土地更在未通知下以「無人居住空地」低價出售給開發商。她質疑,制度形同國家默許財團宰割人民,原居住者的土地優先購買權與憲法保障的財產權、居住權、與生存權均被漠視。律師團指出,本案尚涉及憲法訴訟與文化資產審議,新北市府審查過程亦涉違法瑕疵,現階段強拆恐違反《文化資產保存法》第36條。法院雖稱「已無停止執行之法定事由」,但依強制執行法第10條第3項,仍得因「特別情事」而展延。最高法院亦有裁定指出,倘若案件「調查未明即驟然實施強制執行將造成不可回復之損害者」,法院應審慎暫緩。律師並指出,開發商若保留蔡金木宅並捐作公益用途,可依《都市計畫法新北市施行細則》獲等量容積獎勵,兼顧開發與保存。記者會後,當事人即赴法院遞狀,盼爭取暫緩執行空間,留住兼具歷史與文化意義的親水老宅,開啟與地方共榮的新可能。
8名大法官過半同意 憲法法庭火速受理憲訴法釋憲
民進黨51位立委針對《憲法訴訟法》部分條文修正案聲請釋憲及暫時處分,憲法法庭5月12日開說明會,司法院16日對外公布,憲法法庭14日已同意受理,但強調尚未裁准暫時處分。由於立委柯建銘15日形容本周是「非常憲法的一周」,還說大罷免、大釋憲將會大成功,如果他「神預言」成真,未來大罷免如果成功,綠將重掌立法院過半席次,藍白立委通過的《憲訴法》、國會改革法案被憲法法庭判決違憲,將再度上演。這件高度政治性的釋憲案,是因在野黨立委去年12月20日聯手三讀通過《憲訴法》第4條、第30條及第95條修正條文,明訂大法官總額為15人,參與評議的人數不得低於10人,作成違憲宣告時,同意違憲宣告的大法官人數不得低於9人,賴清德總統今年1月23日公布修法,1月25日正式生效。但綠委在《憲訴法》公布前後分別聲請釋憲及暫時處分案,憲法法庭去年10月底許宗力等7大法官任期屆滿後,立法院因尚未完成人事同意權審查,7位大法官懸缺至今,現有的8位大法官對於要不要受理聲請案,或是否凍結《憲訴法》新法,憲法法庭多次對外強調,仍由大法官依法處理中,尚未做出裁判。不過,當柯建銘喊出大罷免口號、罷藍委連署在全國各地積極進行後,大法官們卻出現新的動作。4月18日對外公告憲法法庭5月12日要開說明會,審查《憲訴法》釋憲案,還強調屆時如果決定受理會正式公告,如不受理則會作成裁定。國民黨立委吳宗憲12日還在憲法法庭上,質疑目前8位大法官人數,未達修法後的門檻,可否開說明會、審理案件?不料,說明會後2天,大法官就決定受理,司法院解釋,《憲訴法》第32條關於大法官受理與否的要件法條沒有修正,依法現有8位大法官過半同意就可受理,也不需要公布受理的理由,且主筆大法官在裁判前不公開。法界人士指出,大法官們受理這件高度政治性聲請案件,有重要指標意義,等於對外公告「開綠燈」,針對《財劃法》、114年度總預算案等法案,執政黨立委及憲政機關提出的釋憲案,都有可能被受理,且一旦如同柯建銘說的大罷免成功,民進黨若再度掌握立法院過半席次,就可以通過7位大法官被提名人人事案,屆時15位大法官再度「清一色」全是「綠友友」,憲法法庭無法超然、中立,將淪為橡皮圖章捲入政治紛爭,成為執政黨的幫手。
吳思瑤拿「性侵案」比喻三讀程序 黃珊珊批不倫不類
立法院去年底三讀通過《憲法訴訟法》修正案,民進黨立法院黨團聲請暫時處分及釋憲,憲法法庭昨(12)日舉辦說明會,民進黨團幹事長吳思瑤則以性侵案比喻三讀程序,「受害者一再反對,卻被說某個當下沒有反對,以此認定她接受被侵害的過程」。對此,民眾黨立委黃珊珊今(13)日受訪時批評,這個比喻是不倫不類,而且看了很不舒服。民眾黨立委黃珊珊、麥玉珍今日上午舉行「灌水、撒幣、跳票 賴清德無感執政 PART 3」記者會,會後媒體詢問昨日憲法法庭朝野攻防,以及吳思瑤拿性侵比喻三讀表決失利,黃珊珊表示,昨天大家都有看到憲法法庭直播,不管接下來要進行《憲訴法》是否違憲的程序問題,昨天這場說明會,本身也有點奇怪,好像大法官介入立院議事規則解釋,但這是國會自主。黃珊珊指出,國會程序問題應回到國會自主部分,但昨天全部聚焦在國會如何表決,這件事情自己覺得有點離譜,這麼重要的法庭,怎麼會是討論這麼細節的事情?黃珊珊續指,現場包括民進黨團總召柯建銘對專家學者的人身攻擊,「我覺得把立院政治攻防放到法庭,是非常不當的行為,當然吳思瑤主張的『性侵說』,我昨天看了是很不舒服的,我覺得這比喻是不倫不類,身為女性卻用這樣方式去做這種主張。」黃珊珊說,立法院是非常公開透明的地方,立法院都有現場直播,且媒體都在現場,有什麼情況跟性侵做相比擬?整個過程國人都看在眼裡,立法院議事程序每天都攤在陽光下,到底符不符合相關程序,這應該是國會自主的範圍內。
直球對決罷免二階送件 張智倫籲投「不同意」:守護建設成果
新北市籍國民黨立委張智倫12日表示,上任以來推動地方建設不遺餘力,如今在政治操作之下罷免第二階段連署送件,自己直球對決挑戰,即使真的要進入第三階段罷免普選,仍會坦然面對,用行動守護地方。2024年初第11屆立委選舉後,民進黨成為國會少數,而國民黨和民眾黨則聯手提出三大法案修正,包括《憲法訴訟法》、《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財政收支劃分法》等案都以在野黨人數優勢通過,也引爆多次朝野衝突,為大罷免潮種下遠因。對此民進黨團總召柯建銘早已召開記者會,嗆聲要罷免立法院院長韓國瑜、副院長江啟臣以及其他藍營立委,則被視為「大罷免潮」正式鳴槍起跑,而國民黨立院黨團經黨團大會討論後,也決議用「全面罷免」反制正式駁火,民眾黨則因全屬不分區立委制度,因此相對遠離風暴核心。其中普遍被視為藍營優勢區的新北市雙和地區也掀起立委罷免風暴,包含第九選區老將立委林德福與第八選區的張智倫,罷團第二階段連署都來勢洶洶,「罷免林德福」二階達到29,474份連署書、「罷免張智倫」更達到36,140份連署書,達成率雙雙突破120%,第三階段普選成案機率非常大。「罷免張智倫」第二階段連署書送件情形。(圖/報系資料庫)張智倫對此強調,自己上任以來始終秉持「認真做事」的態度,無論是中央爭取法案、地方跑基層都親力親為。他舉例,包含「還假於民」、減輕稅賦、訪美爭取關稅優惠、避免雙重課稅等具體政績都歡迎大家檢視,「口袋國會」頒布為「全院特優立委」也是一大肯定。張智倫也說,地方這一年多服務以來,處理了近3,000件選民服務,還主持555場會勘,並完成多處道路與人行道改善,並協調優化國道三號中和交流道改善工程,辦公室並幫忙盤點空地以利整理出停車空間給居民使用,同時關心社會住宅、捷運萬大中和線與選區汙水下水道工程。張智倫重申,面對罷免挑戰自己是直球對決,而最好的回應就是繼續認真做事。他批評,這次罷免根本不具正當性,就是執政黨以政黨力量操作罷免並製造對立,且罷免是公民權利,不應該變成政治鬥爭的工具,因此呼籲選民,若第三階段真的成案,就踴躍出門投「不同意罷免票」,維護中央打拼動能,與地方得來不易的穩定與建設成果。
憲法法庭干涉立院三讀程序 黃國昌:令人難以理解
藍白聯手修《憲法訴訟法》,行政院提覆議遭立院否決,民進黨團聲請釋憲及暫時處分,憲法法庭今(12)日開說明會釐清立院三讀程序是否符合規定。民眾黨立法院黨團總召黃國昌指出,立法院長韓國瑜在主持三讀程序時完全依循過去慣例,沒有任何改變,憲法法庭要針對韓國瑜主持方式加以攻擊,實在令人難以理解。黃國昌表示,大法官針對民進黨團聲請時所沒有提出的爭點來加以攻擊,似乎在指責立法院長韓國瑜進行三讀程序有瑕疵,但問題是大法官對於三讀程序不是那麼了解,韓國瑜議事主持是完全依循之前立法院前院長蘇嘉全、游錫堃所進行的三讀程序來處理,會依照議事人員的建議,來問在場有沒有提出文字修正,如果沒有的話,黨團若沒有提出動議要求再做一次全案表決,就會敲槌子三讀通過。黃國昌指出,這次憲法訴訟法修正過程當中,韓國瑜完全都是按照過去蘇嘉全、游錫堃所進行的三讀會主持方式,沒有任何改變,立法院過去有1000多個案子都是透過如此方式完成三讀。如果憲法法庭要針對韓國瑜主持方式來加以攻擊,就讓人完全看不懂所依據的事實是什麼,甚至憲法法庭之所以可以成立,當初制定憲法訴訟法時也是依照相同的三讀程序,主持的副院長蔡其昌也是按照相同方式三讀。從法律觀點來看,實在不了解今天特別舉辦說明會所要處理的法律爭點是什麼,因為根本就不存在任何問題。黃國昌表示,本案是否符合受理要件,大家心裡都有一把尺,辦這種凸顯自己搞不動狀況的說明會,到底要達成的目的為何?是否有政治上面的動機,令人難以理解。當被問到審判長謝銘洋過去言行親綠,是否擔心大法官「自肥式釋憲」?黃國昌表示,大法官針對憲法訴訟法照開說明會,是挑出連聲請人民進黨立法院黨團都沒有提出的爭點,完全令人看不懂,大法官尤其要注意的是,憲訴法是大法官「涉己事務」,大法官把手伸那麼長,直接牽涉到國會自治、自律事項,在政治上面達成什麼目的,令人無法理解,可以確定的是,在法律上毫無理由。黃國昌說,民進黨團已針對上次國會改革法案釋憲案無理的主張程序違憲,當時雖然多數大法官都是民進黨提名的,也都直接打臉了民進黨團的主張,他能理解有幾位色彩特別重的大法官對於立法程序提出不同意見書,但相信是少數大法官。他呼籲大法官心中那把尺不能在不同案件中移來移去,不然只是進一步加深人民對司法的不信任而已。
憲訴法說明會聚焦立法正當性 翁曉玲:司法逾權破壞權力分立
立法院去年底通過《憲法訴訟法》等條文後,民進黨團聲請暫時處分與釋憲,憲法法庭今(12日)召開說明會。對此,國民黨立委翁曉玲指出, 大法官不應干預立法程序,破壞權力分立原則,呼籲司法院維持中立,勿成執政黨的政治工具。有關《憲法訴訟法》修正後,規定參與評議的大法官人數不得低於10人,作成違憲宣告時,同意違憲宣告的大法官人數不得低於9人;民進黨團針對相關條文聲請釋憲。對此,她指出,過去法律要求大法官召開會議需符合四分之三或三分之二以上人數,而現行憲法訴訟法將門檻調整回既有標準,認為此舉合乎憲法,呼籲大法官應尊重立法權。翁曉玲指出,此次說明會提出了10項爭點,其中有8項聚焦於立法院三讀程序是否合法,似乎意有所指、暗示程序瑕疵。然而,去年底立法院三讀通過的《憲法訴訟法》與前立法院長蘇嘉全、游錫堃等人所主持的議會程序皆一致。為此,翁質疑,大法官是否意也想一併否定前任國會通過的法案,並試圖推翻既有法律基礎。她強調,司法審查雖具制衡功能,但必須建立在尊重國會自主的前提之下。從此次大法官提出的問題觀察,似有介入國會內部運作的傾向,批評相關行為已破壞權力分立原則。她呼籲,司法院應展現獨立性,拒絕讓政治勢力干預司法,並警告不要淪為執政黨操控憲政秩序的工具,應將資源用於真正的憲政問題,否則將淪為民主制度的笑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