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權人
」 都更 管委會 高雄 桃園 補助
老屋想解套1/桃園蘆竹旺族內戰! 鐵皮古宅竟成歷史建築
桃園市蘆竹區慎德居見證林氏家族開墾歷史,2019年被桃園市政府文化局列為歷史建築,但管理人長年疏於整理,導致慎德居滿是雜物、蛛網遍布,漏水的屋頂還以鐵皮覆蓋,且慎德居坐落土地為林德光祭祀公業所有,祭祀公業管理人林子壽控訴,該建築佔用祭祀公業土地一世紀,十多年前打官司要求還地並勝訴,建物所有人竟將其申請為歷史建築,周遭約1900平方公尺土地也遭圈列而無法再利用,希望文化局能協助解套。慎德居本該古色古香、樸實典雅,如今卻因管理人疏於照顧而滿是雜物。(圖/周志龍攝)6月2日下午,記者跟隨林子壽與林氏宗親抵達慎德居,慎德居建於1914年,是傳統「一堂二橫」客家夥房,採用鵝卵石興建基礎、土墼磚與紅磚起建屋身,福州杉與紅瓦等建材興建房頂,本該是樸實典雅、古色古香,如今竟滿地雜物,加上天花板上超大蜘蛛網,以及用建築物上覆蓋的紅色鐵皮,人為修復和疏於打理嚴重破壞了這處充滿歷史感的院落。慎德居屋頂上都結出超大蜘蛛網,明顯久未整理。(圖/周志龍攝)據了解,林氏家族開台祖林妹生於乾隆25年,育有林德光與林成光兄弟,後漂洋過海來台打拚,為蘆竹坑仔外地區最早開墾的家族,更是將平埔族的遊獵地轉化為漢人農耕地的代表之一,在台因開墾有成,家族日益擴大,林德光、林成光兄弟分家各自努力,篳路藍縷在台灣打下各自基業,兩兄弟的後代子孫卻因土地問題對簿公堂。「他們佔用我們這支的土地一百多年,眼看官司打輸就去申請歷史建築。」林子壽無奈表示,他們是林德光後代,慎德居的建築者則是林成光後人,雙方因血緣關係淡薄而幾乎沒有聯繫,但慎德居土地坐落在林德光祭祀公業名下,前任管理者發現此事後提起民事訴訟,要求對方拆屋還地。慎德居屋頂多處漏水,管理人卻以鐵皮覆蓋,嚴重破壞了這處充滿歷史感的院落。(圖/周志龍攝)訴訟期間,林成光後人咬定祖先之間有買賣合約,慎德居土地應屬林成光這脈所有,但早年並未進行土地過戶或登記,該筆交易如今已無法律效力,法院因而判決該拆屋還地,林成光後人眼見自己在法庭上站不住腳,竟申請將慎德居列為歷史建築,桃園市文化局2018年接獲提報,於是依照文化資產保存法啟動法定調查,成立暫定古蹟處理小組進行現場勘查,經3位委員評估確有文化資產價值,且因面臨拆除而有急迫危險之疑慮,會勘當日便列為暫定古蹟,後登錄成歷史建築,林德光祭祀公業提出訴願被駁回,提起行政訴訟則同樣敗訴。林子壽則控訴,該歷史建築本體為633平方公尺,主管機關竟將周邊約1900平方公尺土地也劃入保存範圍內,且在審議期間未依法充分通知或邀請土地所有權人代表出席表示意見,建物所有權人更始終未與土地所有權人協商補償、租賃或購地方案,反而迅速申請歷史建築登錄,藉此延續占用土地狀態。「建物所有權人後代獲得文化保存光環,地主權益卻長期受到漠視。」林子壽說,林德光祭祀公業現已依法委任律師循法律程序據理力爭,也希望非建物本體、周邊被「陪葬圈列」的無辜土地予以解編,期盼文化局能正視程序瑕疵、實質協助解套,勿讓原本立意良善的《文化資產保存法》成為有心人規避民事責任、無限期強占私人土地的法律保護傘。桃園市文化局表示,蘆竹慎德居因土地與建物分屬不同權利人,雙方對保存及利用方式存不同意見,尚待凝聚共識,2025年因建物出現漏水情形,經文化資產審議委員現勘後,同意建物所有人於屋頂及土埆牆體裸露處施作臨時保護措施,減緩建物持續劣化。目前建物仍作為家族祭祀空間使用,文化局將持續追蹤及輔導管理維護工作,以維護文化資產價值,在建物及土地所有權人取得共識並簽署同意書後,文化局將協助所有權人向中央爭取修復再利用相關經費。桃園市文化局表示,至於地主所提周邊土地,屬歷史建築定著土地範圍,與文化資產保存完整性密切相關,相關土地使用仍須符合《文化資產保存法》規定。另土地所有權人得依相關規定申請容積移轉,都市發展局亦正檢討相關配套措施,期兼顧文化資產保存與土地所有權人權益。
老屋想解套2/見證清朝開墾械鬥史 蘆竹「開台祖」內鬨對簿公堂
桃園市蘆竹區林氏家族是蘆竹坑仔外地區最早開墾的家族,見證先人篳路藍縷奮鬥歷史,其宅第慎德居更被列為歷史建築,如今百年家族卻爆出內鬨,林德光與林成光兩大房系的後代子孫為慎德居土地對簿公堂,慎德居土地所有權人、林德光祭祀公業則盼能想出解套方法以保護地主權益。據地方文史記載,林氏家族開台祖林妹生於清康熙25年(1686),於康熙48年(1709年)渡海來台,從八里坌港口上岸,曾在如今的八里、蘆洲和三重等地居住,因當時土質不佳、不宜開墾,又沿著前人拓墾路線來到如今的龜山區公西里一代定居,從事土地租佃開墾工作,迎娶平埔族南崁社-羊稠坑(今蘆竹區羊稠里)頭目之女潘寄娘後,定居現在的蘆竹區坑子里,並生下林德光、林成光兄弟。林氏家族分家方式特別,土地歸林德光一脈所有,地上物所有權則屬林成光一脈,卻為家族內鬨埋下伏筆。(圖/翻攝桃園市文化局官網)林氏家族在乾隆、嘉慶年間陸續購置土地,歷經道光、咸豐年間努力,在胼手胝足下成為當地的大家族,而林德光、林成光兄弟相差8歲,卻疑似因參與械鬥而在同一年過世,林氏家族在林德光死後分家,但林家分家方式極為不同,土地歸林德光一脈所有,地上物所有權則屬林成光一脈,學者推斷先人原意是避免後代疏離,最終卻讓血親對簿公堂。慎德居最初為茅草屋,由林成光興建並在此居住,1914年才由其子孫林福對建成如今宅第,採「一堂二橫」傳統格局的客家夥房,慎德居前水後山,善用地形地貌坐落在陂塘和防風竹林間,百年來培育出二代三位醫師,被當地視為榮耀。林氏家族是蘆竹坑仔外地區最早開墾的家族,百年來培育出二代三位醫師,是當地傳奇家族,慎德居也因而被列為歷史建築。(圖/翻攝桃園市文化局官網)但隨著家族枝繁葉茂、日漸龐大,林德光、林成光後人血緣關係淡薄而幾乎沒有聯繫,林德光祭祀公業管理人發現林成光古宅位於祭祀公業名下土地,提起民事訴訟要求其拆屋還地並勝訴,林成光後人卻向文化局提出申請,考量宅第見證林氏家族在當地開墾與發展的歷史,2019年將其列為歷史建築,讓林德光一脈啞巴吃黃連、有苦說不出。林德光祭祀公業管理人林子壽表示,如今官司贏了卻拿不回土地,且慎德居周遭1900平方公尺的無辜土地也被「陪葬圈列」,導致精華祖產徹底遭到凍結,希望主管機關能協助解套,在文化資產與私人財產間取得平衡。桃園市文化局表示,蘆竹慎德居因土地與建物分屬不同權利人,雙方對保存及利用方式存不同意見,尚待凝聚共識,2025年因建物出現漏水情形,經文化資產審議委員現勘後,同意建物所有人於屋頂及土埆牆體裸露處施作臨時保護措施,減緩建物持續劣化。目前建物仍作為家族祭祀空間使用,文化局將持續追蹤及輔導管理維護工作,以維護文化資產價值,在建物及土地所有權人取得共識並簽署同意書後,文化局將協助所有權人向中央爭取修復再利用相關經費。桃園市文化局表示,至於地主所提周邊土地,屬歷史建築定著土地範圍,與文化資產保存完整性密切相關,相關土地使用仍須符合《文化資產保存法》規定。另土地所有權人得依相關規定申請容積移轉,都市發展局亦正檢討相關配套措施,期兼顧文化資產保存與土地所有權人權益。
高雄市115年度防水閘門補助 即日起開放申請至12月31日止
因應近年極端氣候及短延時強降雨日益頻繁,高雄市政府持續推動115年度防水閘門補助計畫,即日起開放申請至12月31日止,鼓勵市民加強居家防洪設施,降低積淹水造成的財產損失。高雄市政府水利局表示,自110年起編列預算推動防水閘門補助,截至目前已受理超過4900件申請,申請對象包含透天住宅、店面及社區大樓住戶,市民反應踴躍。透過防水閘門設置,可作為傳統排水工程以外的重要防汛措施,提升整體防災韌性。高雄市115年度防水閘門補助,即日起開放申請至12月31日止。(圖片提供/高雄市政府水利局)本補助計畫對象包括建築物所有權人、已完成報備之大樓管理委員會或管理負責人,以及未完成報備但經過半數區分所有權人同意推派代表申請之社區大樓。住宅每戶最高可補助4萬7,000元;另針對領有身心障礙證明、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再提供3,000元加碼補助,減輕弱勢族群防汛負擔。高雄市115年度防水閘門補助,即日起開放申請至12月31日止。(圖片提供/高雄市政府水利局)水利局提醒,補助經費有限,將依每月申請及經費使用情形滾動檢討。經核定補助者,須於公告清冊日起6個月內完成防水閘門設置。相關申請文件及補助資訊,可至高雄市政府水利局官網或洽各區公所查詢。
全院一半違建!東港安泰醫院火警奪9命 蘇清泉等4人逆轉遭起訴
屏東東港安泰醫院2024年10月發生嚴重火警,釀成9人死亡、多人嗆傷悲劇,屏東地檢署調查後,對安泰榮譽院長、國民黨立委蘇清泉等4人給予緩起訴,高雄高分檢2025年10月撤銷該處分,屏檢於近日二度偵結,依違反建築法、過失致死等罪起訴蘇清泉等4人。安泰醫院於2024年10月3日,山陀兒颱風期間積水,院內鄭姓水電士操作沉水馬達整理,卻錯誤使用延長線,導致短路起火,火勢由增建機房迅速延燒,最終波及動力供應中心與D棟病房,導致1名員工和8名病患逃生不及、喪身火海。屏檢2025年8月偵結,發現蘇清泉擔任院長期間,其胞兄威菘擔任總務長,負責營繕與工程,2人為擴充醫療空間,違法將動力供應中心由1樓加建至5樓,並以空橋連通主建築,造成火災時濃煙漫入安全梯而釀成悲劇,更發現違建率高達3300%,全院違建率達47.2%。檢方認定他們涉《刑法》過失致死、業務登載不實偽造文書及違反《建築法》等罪,但考量蘇等人坦承犯行,且與家屬和傷者完成和解,並支付3000餘萬元賠償金,且安泰醫院長年服務屏南地區、減輕偏鄉醫療負擔,具公益性,因此給予緩起訴2年處分,還須支付公庫1000萬元並辦理偏鄉義診20次。但高雄高分檢署認為本案屬重大工安事故,緩起訴有輕重失當之疑,因而撤銷緩起訴處分並發回屏檢續行偵查,全案於近日再度偵結,屏東地檢署依違反建築法、過失致死等罪起訴蘇清泉等4人。檢方認為,蘇清泉等人未經許可增建及破壞法定防火間隔與防火區劃、專業檢查人長年不實簽證申報、颱風當日違規使用延長線等犯罪事實,而本案死傷慘重、傷害公共安全之信任甚鉅,依建築法第91條第2項之供營業使用事實之建築物所有權人、使用人,違反第77條第1項有關維護建築物合法使用及其構造及設備安全規定致人於死罪起訴蘇清泉兄弟,鄭男則被依過失致死罪起訴,領有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專業檢查人認可證的郭男被依業務上登載不實文書罪起訴。
台南眼科「斬首悲劇」電梯竟違法 市府開罰30萬
台南市東區19日中午發生命案,林森路一段某眼科診所66歲蘇姓清潔員,操作貨梯時遭暴衝電梯夾斷頸部,蘇女身首異處慘死,而工務局調查後,發現該貨梯未申報也沒有登記列管,屬非法使用,依法開罰30萬元,並將建築物所有權人及使用人移送地檢,相關案情仍須釐清。據了解,蘇女在診所工作多年,她19日中午要操作貨梯上樓,途中疑似探頭向外查看,貨梯卻因不明原因暴衝,蘇女頸部遭夾斷、當場慘死,有護理師目睹慘況崩潰大哭。警消獲報後連忙趕抵現場,發現蘇女明顯死亡、沒有送醫,台南市工務局稽查後驚覺肇事電梯沒有申報、也未登記列管,屬於違法使用,立即要求停止使用,依《建築法》罰款30萬元,將針對建築物所有權人及使用人移送地檢署。電梯維修業者則喊冤,表示該電梯油箱和油缸才剛更換,平時都有按時檢查、維修與保養,相關耗材都有定期更新,對於此肇事原因百思不解,相關案情則仍待調查釐清。
廟產處理拚寬限2年立院初審過了! 內政部:續助辦不動產權利歸屬
內政部今(18)日表示,「廟產條例」第5條修正草案今天在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初審通過,未來申請期限由4年延長為6年,後續會逕付二、三讀,內政部樂見延長申請期限,未來也會配合修正結果,在期限內積極協助宗教團體辦理不動產權利歸屬審認,希望保障宗教團體權益。宮廟「借名登記」是跨世紀沉痾,對土地歸屬與開發都是大問題,讓各地方政府傷透腦筋!因此全名為《宗教團體以自然人名義登記不動產處理暫行條例》的「廟產條例」第5條修正草案應運而生,不外乎是希望解決宗教團體長年因「借名登記」而產生的產權糾紛,草案將不動產權利歸屬審認的申請期限由原先的4年延長為6年,並考量部分未申請的案件涉及產權不符、所有權人不同意等複雜情況,修法延長期限希望能給予更多時間輔導及準備文件,未來可於時限內向地方政府申請並經審認無誤後辦理更名登記,若無法更名則辦理「限制登記」,以利保全財產。台中太平玉旨奉天宮便曾因占用國有土地被判決強制拆廟,當時信徒在廟前掛白布條,表達抗議。(圖/報系資料照)內政部官員直指,廟產條例施行至今已有超過900家宗教團體提出不動產權利歸屬審認申請,至今也已完成超過1,000筆不動產更名登記、2,200筆不動產限制登記,至於目前尚未提出申請的宗教團體涉及問題恐怕是較為複雜,問題樣態包括產權不符規定、登記所有權人不同意、沒有申請意願、組織沒有正常運作等,在在都需要更多時間輔導及準備申請文件,因此為了保障宗教團體財產,內政部當然支持修法延長申請期限。內政部預告,未來仍會攜手地方政府以單一窗口、專案專責的服務方式,針對有意願提出申請但案件較為複雜的個案,協助釐清問題並加以解決,呼籲宗教團體把握申請期限,積極辦理不動產權屬審認,以保障自身權益,另宗教團體如有疑問,可以洽地方縣市政府諮詢窗口。
住豪宅被管委會「禁用電梯」逼搬家 夫妻檔天天爬9樓氣炸提告
豪宅社區竟爆發「禁搭電梯逼搬家」爭議。一對居住在9樓的夫妻,因遭社區管委會列為「強制遷離戶」,門禁磁扣竟被取消電梯感應權限,導致長達數月甚至一年多時間無法正常搭乘電梯返家,只能天天徒步爬上9樓。夫妻控訴生活品質嚴重受影響,甚至造成腳踝受傷,憤而提告。法院審理後認定,管委會確實侵害住戶居住與所有權益,除判決不得再阻止兩人使用電梯外,還須賠償夫妻各1萬元精神慰撫金。根據判決內容,住在豪宅9樓的阿承與妻子小彤(均為化名)指出,自2024年4月起,社區電梯門禁系統遭更改設定,夫妻持有的磁扣無法感應9樓樓層,形同被「封鎖回家權限」。兩人多次向管委會反映,卻始終未獲改善,最後只能被迫每日爬樓梯上下樓。夫妻表示,長時間徒步上下9樓,不僅造成生活極度不便,也對身心帶來沉重壓力。其中妻子更因頻繁爬樓梯導致右腳踝韌帶拉傷,一度需要就醫治療,因此提告主張管委會侵害其人格權、健康權與居住權。案件進入法院後,管委會坦承,社區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曾將阿承列為「強制遷離戶」,並依據會議決議限制其使用包括電梯在內的公共設施。不過,管委會也辯稱,當時尚未正式完成強制遷離程序,只是先依決議內容執行,後續在住戶抗議與提告後,已暫時恢復其電梯使用權限。法院審理後認為,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及《民法》規定,社區公共設施屬全體住戶共有,管委會本應負責維護與管理,而非片面剝奪特定住戶使用權。法官指出,即使區權會曾決議將夫妻列為「強制遷離戶」,但在未依法完成遷離程序前,管委會逕自禁止住戶搭乘電梯,已明顯侵害其完整行使所有權及居住權利。法官也強調,雖然檢察官前往社區履勘後,夫妻電梯權限已暫時恢復,但相關決議並未正式撤銷,未來仍有再次限制的可能,因此有必要透過司法判決加以制止。至於精神慰撫金部分,法院認為夫妻長時間無法正常搭乘電梯,居住安寧與生活品質確實受到重大影響,因此判決管委會須各賠償1萬元。不過,關於腳踝受傷與爬樓梯間的直接因果關係,法院認為證據不足,因此未予採信。孫安佐藏槍械遭羈押! 律師揭「1關鍵」:恐重判重刑20年回憶沒了! 「美知名休閒品牌」宣布撤出台灣 下殺4折出清股市ETF降溫了?國際買盤轉抱「2資產」 單週狂吸53.7億美金
台積重返龍潭1/自救會消失不代表同意!龍潭阿婆「不想搬」 66戶居民成關鍵
近日傳出竹科龍潭園區擴建案(龍科三期)將「起死回生」,當初抗爭居民已「消失」,晶圓龍頭台積電(2330)有望重返設廠。不過CTWANT記者實地走訪,仍有居住當地的阿婆、阿公表態,「不想被徵收!」根據記者觀察,唯有不住當地的地主,可趁此機會「農田換現金」;但在當地「擁房自居」的66戶,儘管提供補償金及安置區土地,但仍要自行建屋,對上了年紀的長輩來說並無誘因,台積電進駐龍潭仍有障礙待突破。桃園市長張善政5月4日在市政會議中談到,龍科三期過去兩年市府與竹科管理局及業者多次協調,「業者是哪一家,大家都猜得到!」媒體紛紛猜測台積電將重回龍潭建置「次世代先進封裝廠」,雖然台積電以「不排除任何可能性」未正面回應,不過CTWANT記者實地走訪龍潭,消息早已傳遍大街小巷;只是,記者隨機採訪2戶居民,對於徵收計畫皆搖搖頭、揮揮手。CTWANT記者隨機拜訪居民,土地為建地的地主阿婆表示,不想被徵收。(圖/方萬民攝)一位阿婆就說,她住在這好久好久了,有感情了,明確表示不想被徵收,旁邊2戶也不要;另一位阿公則是不看好,直說「(徵收)不可能、(住家)很麻煩」。兩位銀髮長輩就住在目前被劃定龍科三期徵收範圍內,雖當初激烈抗爭的居民已不在,但也並非代表全數居民都同意徵收。台積電進駐龍潭踢鐵板事件可回溯至2022年,由於龍潭科學園區已有台積電封測三廠進駐,周邊也有成熟供應鏈聚落,當初台積電看準地利之便,有意於龍潭園區擴建第三期土地蓋1.4奈米廠,不過當時因居民組自救會反對徵收,台積電因此放棄進駐龍潭,轉向往高雄、台南等地發展。龍科三期2022年原規畫徵收158.59公頃土地,可提供約80公頃工業用地供建廠用。經這兩年桃園市府與竹科管理局多次協調下,將不願配合徵收的地主土地畫出範圍,縮減擴建面積為89.6公頃;然而想加入徵收的也大有人在,在土地面積加加減減後,最終面積達104.19公頃,估計開發完成約可提供50公頃工業用地。龍潭梅龍路以南有一大片的透天住宅,當初有不少居民反對徵收,為讓龍科三期擴建計畫順利,已劃出徵收範圍,目前徵收範圍內僅剩66戶有門牌住家。(圖/方萬民攝)據了解,當初爭議較大、如今被劃出徵收範圍的多為梅龍路以南住宅區,該區多為屋齡40年以上老透天,約有300戶量體。龍潭區八德里長葉來旺表示,近來開公聽會,過往反對開發的自救會成員已不曾再出現。而農地有不少為共同持分,不趁現在以後也沒辦法處理,如今居民多半傾向同意龍科三期進駐,算是大勢底定,大家是樂觀其成看待開發案。根據龍潭科學園區擴建計畫公聽會簡報內容,目前計畫徵收的104.19公頃範圍中,使用地類別為農牧用地加上水利用地超過85%,甲種建築用地則有逾3%;私有土地占全徵收面積82%,所有權人合計896位;依現有房屋門牌登記調查,計畫範圍內登記約有66戶。而記者隨機採訪的阿婆、阿公,為地主中少數住在當地、土地為建築用地的民眾。中信房屋龍潭北龍加盟店長傅傳霖就分析,雖然有提供補償金及安排安置區建地可買地建屋,但對於上了年紀的長輩而言,拿到了錢還要煩惱如何蓋房;就算是政府已經蓋好房子給他們,一坪換一坪,對這些老龍潭人來說,他們也會覺得不如不換。竹科管理局規劃以市價協議價購方式進行土地徵收,針對被拆遷戶雖規劃「住宅安置區」,讓居民可以「買地建屋」,但長輩覺得麻煩,意願不高。(圖/方萬民攝)根據目前用地取得作業進度,今年第三季到2028年底前,辦理環評及協議價購作業;2029年第二季前完成價購簽約者,發放補償金,協議不成者,啟動徵收;2029年底取得用地。也就是說,政府在依法強制徵收土地前,會先向地主以市價、有商討空間下完成購地,降低爭議。雖然傅傳霖也很希望台積電進駐順利,但他認為,前幾年徵收大家有討論到希望以區段徵收方式進行,農地還有機會換成工業地,價值有望翻倍;但以目前來看,政府打算以一般徵收,也就是直接用錢換土地,誘因相對較小,這樣一來農地地主的徵收意願恐怕也會打折許多。近日桃園市不動產仲介公會也發函給會員,提醒龍科三期開發案為一般徵收,非區段徵收,希望仲介會員在介紹徵收範圍內土地時務必向買方說明清楚,以漸少交易糾紛。
小琉球土地爭議遭批家族魚肉鄉民 李四川轟:拿出身抹黑「相當惡劣」
國民黨新北市長參選人李四川遭週刊爆料,其名下持分位於小琉球的農業區土地,疑似興建鐵皮屋分割出租,涉及違反土地使用規定。對此,李四川昨(10)日再次強調依法處理,並批評外界拿其出身背景做文章「相當惡劣」。李四川近日遭週刊爆料,其名下持分位於小琉球的農業區土地,疑似興建鐵皮屋並分割為多間店面長期出租,涉及違反土地使用規定。他昨(10)日出席慶祝佛誕暨母親節素食博覽會時,媒體再度追問小琉球土地爭議,以及新北市議員翁震州批評其家族「魚肉鄉民」一事。李四川表示:「我的爸爸是捕魚的,對手就我出身的部分抹黑,我一直認為這是相當的惡劣。」李四川競選辦公室先前表示,該筆土地屬於家族繼承財產,為共同持分狀態,若其他所有權人涉及違建等情事,一切依法處理,「如應拆除,該拆就拆,沒有例外」。針對土地爭議,李四川於現場再度強調,「前面已經講過,依法該怎麼辦,就怎麼辦。」
老宅延壽怕資格不符? 內政部:先報修繕意願申請評估
內政部長劉世芳今(7)日表示,「老宅延壽」計畫申請表格已整合長照無障礙改善、設置太陽光電加速計畫等補助「多合一」,希望讓民眾一站式完備申請流程,免於跨機關奔波,又能同時兼顧提升居安品質。公寓高度4~6樓是老宅延壽服務標的。(圖/翻攝自內政部媒體群組)官員介紹,屋齡30年以上、4至6樓公寓及6樓以下透天住宅的合法建物都是老宅延壽補助範圍,主要可分為「修繕意願申請」、「修繕補助申請」及「施工及請款」三大階段,只要先完成建物結構安全性能評估,進一步盤點建物現況與修繕需求,像是確認建物合法性、蒐集建物權狀和使用執照等基本資料,接著得到所有權人同意後,便可直接向地方縣市政府提出補助申請,即使不清楚建物究竟可否申請,也不妨先提出「修繕意願申請」,由地方政府提供專業評估、方案建議及申請文件輔導。透天厝高度6樓以下是老宅延壽服務標的。(圖/翻攝自內政部媒體群組)劉世芳解釋,行政院全額補助各縣市政府成立專業的地方服務團隊,民眾進行申請諮詢及申請文件輔導等服務都無須負擔費用,主要目的不外乎在降低民眾申請門檻,希望協助順利完成申請程序,只要核定後進入延壽施工階段,原則須於1年內完工,還可以視情形申請展延最多2次,也就是最久3年內會完工,再送施工成果報告經審查後請款。劉世芳續指,像是室外增設電梯、建築物立面修繕、違建拆除、外掛式空調及公共管線改善更新、樓梯間修繕、屋頂防水及隔熱、無障礙設施,還有室內扶手、防滑改善、高低差與門扇改善、防墜設施及給排水、水電瓦斯管線修繕等玲瑯滿目的優化選項,民眾都可依照生活需求自行搭配申請,若戶內有65歲以上長者或弱勢族群,政府也提供加碼補助,就是要讓高齡者與家人住得更安心與便利。劉世芳強調,目前全台已完成18場老宅延壽政策說明會回響不錯,「老宅延壽」2027年12月31日止都可以申請,歡迎撥打(02)7701-9919或「都市更新入口網-老宅延壽專區」查詢最新資訊。
小琉球土地爭議再起!遭爆農地違建出租 李四川:該拆就拆
國民黨新北市長參選人李四川再陷土地爭議。有媒體揭露,其名下持分位於小琉球 的農業區土地,疑興建鐵皮屋分割為多間店面長期出租,涉及違反土地使用規定;對此,李四川競選辦公室今(5)日回應,該土地是繼承而來,屬共同持分,如涉違建依法處理,「該拆就拆,沒有例外」。近日,李四川遭爆料名下持分位於屏東小琉球的農業區土地,疑長期興建鐵皮屋,並分割為多間店面出租,涉及違反土地使用規定,相關建物甚至早在2017年即已存在。對此,李四川競選辦公室回應,該土地是繼承而來,屬共同持分,如其他所有權人有涉違建等情事,一切依法處理,如應拆除,該拆就拆,沒有例外。事實上,早在今(2026)年初李四川仍擔任台北市副市長期間,就曾因胞弟李賜福捲入小琉球「環保蟑螂」等爭議引發關注,他當時也火速說明,手足無法選擇,自己會選擇保持善良,「厚道樸實,才是台灣人的本質」。
苗栗修法強化餘土管理 鬆綁土資場設置並導入全流向監控
苗栗縣政府為解決營建工程剩餘土石方去化問題,並因應現行法規已不符需求,完成「苗栗縣營建工程剩餘土石方處理及資源堆置處理場設置管理自治條例」修正案,並於縣務會議通過,後續將依法推動施行。縣府指出,原條例自民國93年制定至今已逾20年,部分用詞與規範已不符合現行需求,且易產生認定模糊與管理困難。本次修法除調整定義與權責分工外,也配合內政部國土管理署推動的餘土「全流向管制政策」,全面強化管理機制。此次修正重點包括,明定營建工程產生的餘土若經專業認定為可再利用資材,並經主管機關審查通過,可直接運往砂石場、水泥廠或預拌混凝土廠等進行再利用,提升資源循環效率。此外,新增餘土「臨時暫置地點」規範,要求須納入施工計畫並經核准,且僅限單一工程使用,需取得土地所有權人同意,同時設置標示、隔離設施及環境保護措施,並須於期限內清運完畢。在收容處理場所方面,修法也提高設置門檻與管理標準,包括基地規模、日處理量、道路寬度及與周邊設施的距離限制等,同時刪除原第19條部分設置限制規定,適度鬆綁場址選擇彈性。另新增電子聯單申報制度,並要求清運車輛裝設GPS即時追蹤系統,配合遠端監控與抽查機制,以強化餘土流向管理與防杜非法棄置。縣府表示,修法後亦規定土資場使用期限原則不得超過5年,若仍具處理能力且容量未滿,可申請展延,每次最長5年。整體制度將兼顧工程需求與環境管理,提升餘土處理效率,避免工程進度受阻。
再談老舊公寓裝設電梯問題 李四川籲中央盡快修改相關法規
國民黨新北市長參選人李四川繼日前提出老舊公寓裝設電梯政策,今(31)日再談老舊公寓裝設電梯的問題,他指出,雙北市過去幾年都在推動老舊公寓裝設電梯,但是成案數不多。這並不表示沒有這個需求,事實上我們知道需求非常龐大。李四川表示,先前已經提出如何解決一樓不願配合裝設電梯的一些想法,今天來談談其他幾個問題。比一樓更棘手的是法令的問題,增建電梯必須取得建築法中所規定的「雜項執照」。如果電梯落椿的位置是屬於社區的公共空間,依照一個名稱落落長的法規—「建築物於共有土地增設昇降機應檢附土地及建築物權利證明文件作業規定」,申請雜項執照必須取得過半數土地與建築物所有權人的土地使用同意書。李四川指出,30年以上的老舊公寓,如果是獨棟的透天厝,問題可能單純一點;如果是雙併或是大型連棟式的社區,經過多年來的買賣、繼承、租賃,要找到過半數土地和建築物所有權人取得土地使用同意書,你只能等到地老天荒。「徒法不足以自行」。李四川呼籲中央盡快修改相關法規,將老舊公寓裝設電梯視為無障礙設施,以許可制取代目前必須取得過半數土地與建築物所有權人同意的規定。對於那些被一樓佔用的公共空間,政府應該強制拆除違建,為公共使用的電梯找出空間。李四川說,目前中央和地方政府都對老舊公寓裝設電梯提出高額的補助辦法,但是相關法令不鬆綁,這些補助都只是畫餅。並表示,如果自己當選新北市長,這會列為向立委請托修法的優先待辦事項。
知名健身房分店突停業!教練也不知情 會員超傻眼:才剛加值
健身房「自由重量健身俱樂部」主打24小時營業、單次計時收費,深獲不少健身族群及自由教練喜愛,不過近日北門店因產權糾紛遭強制執行,被貼上公告「禁止任何人隨意進入」,讓許多消費者錯愕道「好突然喔,今天早上還有去那邊練」、「才剛儲值1000」。一名在該店教課5年的自由教練11日於Threads發文表示,近期「自由重量」北門店沒辦法使用,相關情形他也不清楚,只是看見公告來通知大家,如後續能使用了,也希望網友們互相告知一下。從該教練PO出的公告可以看到,上面寫著「警告,本場所即原自由重量健身俱樂部北門館,已由台灣士林地方法院民事執行處為遷讓房屋之強制執行,並交由原所有權人占有,任何人包括債務人均不得隨意進入本場所,否則自負民、刑事等一切責任」。貼文曝光後,許多網友紛紛在底下留言,「才剛儲值1000」、「哭爸,我儲值還有600塊」、「打電話給基隆館問退費,完全不知道這事,才剛加值1000」、「裡面還儲一堆錢」、「謝謝分享,剩72塊,還好還沒加值」、「天啊,儲值的錢飛了」、「好突然喔,今天早上還有去那邊練」、「我原本明天要去教課的」、「前員工路過表示不意外」、「也沒什麼瓜啦,欠薪水欠的理直氣壯我都沒告他了」。截至目前,業者尚未針對此事或相關退費問題做出回應。
新北公寓大廈修繕補助開跑 最高補助新台幣20萬元
新北市政府為提升公共安全與居住品質,公布2026年度「公寓大廈共用部分維護修繕補助執行計畫」,即日起開放申請。今年補助項目擴大,單一社區最高可獲得新台幣20萬元補助,總補助經費新台幣200萬元,用完為止。新北市工務局長馮兆麟表示,市府自2023年起針對公寓大廈社區範圍內提供公眾通行之沿街步道式開放空間、無遮簷人行道等退縮空間鋪面辦理修繕補助,去年已有多個社區申請,補助金額逾新台幣百萬元,執行成效良好。馮兆麟指出,考量建築物外牆飾材隨時間老化、鬆動甚至脫落,恐影響行人安全,今年進一步擴大補助範圍,除既有公眾通行鋪面修繕外,新增防火巷及臨道路側供公眾通行之外牆磁磚修繕項目,以提升通行安全與環境品質。補助對象為2015年3月19日「新北市公共開放空間管理維護基金計算管理運用要點」施行前已領得使用執照,或領得使用執照滿10年以上且完成管理組織報備之公寓大廈。補助流程分為兩階段辦理,第一階段由管理組織提出修繕計畫與相關資料,經審查核定後方可施工;第二階段於完工後檢附相關文件申請撥款。如已完成修繕工程者,得於竣工後3個月內併同相關文件提出申請。補助金額為實際支出費用的二分之一,依項目不同,每案補助上限自新台幣4萬元至新台幣20萬元。工務局提醒,各公寓大廈所有權人及管理組織應定期巡檢建築物外牆及公共設施,善盡管理維護責任。相關計畫內容及申請表格可至工務局網站查詢下載。
強化餘土管理、舒緩建築工程餘土去化壓力 台中市公告異地暫置規定
為因應台中市建築工程施工期間營建剩餘土石方暫置需求,及舒緩土資場後端去化困難壓力,並建立明確且可管控的管理制度,台中市政府都市發展局今(6)日公告建築工程營建剩餘土石方異地臨時暫置相關規定,並自即日起實施。市府都發局表示,建築工程於施工期間,如基地內確無足夠空間暫置營建餘土,可於台中市轄內選擇適當地點作為異地臨時暫置區,暫置地點包括建築工程基地或未有建築許可的空地等2大類,其中未有建築許可的空地符合都市計畫法及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等相關規定。都發局說明,異地臨時暫置須事前取得土地所有權人同意,並納入或修正施工計畫及餘土處理計畫,報經都發局備查後,視為施工基地延伸,納入施工管理範圍,且僅限供單一工程使用,以確保餘土來源明確、責任歸屬清楚,避免衍生管理風險。為落實施工管理透明化及公共安全,暫置地點應設置明顯標示,載明餘土來源工程基本資訊,並依相關規定設置安全圍籬、維持邊坡穩定,同時落實防塵等環境保護措施,以降低對周邊環境及民眾生活影響。都發局指出,暫置的營建餘土須於建築工程地下室頂版勘驗完成(無地下室者為基礎勘驗)後9個月內清除完畢並完成報備;如屬逆打工法等特殊工法或有其他特殊情形,經都發局同意者,得酌予延長清除期限,以兼顧工程實務需求。都發局長李正偉強調,此次公告前提為兼顧工程彈性與管理秩序,建立制度化、可追溯的營建餘土暫置機制,透過事前報備、施工管理及期限管制,持續強化台中市營建剩餘土石方管理,確保公共安全與環境品質。
房東違規卻害房客租補被追回? 專家提3質疑批「不應翻舊帳」
許多租屋族近期陸續收到公文,要求「追討已領取的租屋補貼」,內政部稱之為「溢領」。不過當初明明是政府鼓勵申請、審核通過後才發放補貼,奈何如今卻要求「繳回不該領的錢」。乖乖照規定申請的租補,為什麼最後會落得被追討、甚至一次追溯近3年的下場?政府推動「300億元中央擴大租金補貼專案」,本意是降低租屋負擔、提高申報誘因,讓租屋市場更透明,並保障年輕人與弱勢族群的居住權。相信今天的爭議非政府所樂見,但問題不在補貼,而在制度設計把風險集中丟回租屋族身上。儘管國土署主張溢領多數原因是「申請人資格或租屋情況異動」,例如取得自有住宅、租約提前終止、家人買房等。但網路上不少租屋族被追討的原因,卻指向房東端:未合法申報房屋、用途不符、甚至是違建出租。也就是說,違規的源頭在房東與物件,卻由租屋族先承擔金錢後果。租屋補貼不是問題,問題是租屋制度與市場背後的結構性問題。(圖/踏取國際開發提供)踏取國際開發協理藍德義指出:「這是制度長期累積的結構性問題。」並拋出3點疑問、4個解方,與讀者一同探討整個租屋市場的根本問題。疑問一:「為何政府放任違建持續出租營利?」租屋市場仍有大量頂樓加蓋、非法隔間、未申報租賃等情況。這時政府推出租屋補貼,鼓勵租屋族「無需房東同意即可申請」,結果卻是 —— 制度事後回頭檢查,發現房東不合規,房客卻連帶被追討「溢領」的補貼。疑問二:「使用執照非(區分)所有權人可輕易調閱,一般人更非專業,如何確認違建與否?」多數租屋族根本無從確認房東是否申報租賃所得、房屋是否違建、用途是否符合登記。反而房東才是掌握產權與建物狀況,並負有申報義務的一方。制度卻倒過來要求租屋族「自負查證責任」,本質上就是不對等。因此網路上才會出現「租客是不是只是政府釣魚的餌」的質疑,暗指政策效果是逼房東現形繳稅,而不是保障租客。要查龐大的非法租屋黑數並不難,隨便打開租屋平台就能看到大量疑似違規物件;但當稽查與追責沒有精準落在源頭,制度就會變成:抓不到強勢者,先抓最弱勢者,那麼補貼款的立意良善和公平正義原則是否已名存實亡。疑問三:「因社宅供不應求,而衍伸暫時性替代方案。倘若租屋補貼反而淪為租屋者的陷阱,那是否又為一樁華而不實的名義法案?」儘管政府力推「公益出租人」,用稅賦優惠鼓勵房東申報租賃、提高透明度。然而不少房東仍選擇不報稅、繼續出租,因為就算不加入,房子照樣租得掉,還不用承擔所得稅級距上升的風險。更深層的問題是 —— 社會住宅供給嚴重不足。目前全台社會住宅完工與規劃數量,距離實際租屋需求仍有明顯落差。當「可負擔、合法、穩定」的租屋選項不足,租屋族自然只能被迫進入灰色市場。踏取藍德義強調,政策當然需要查核,但不能只挑最容易下手的一端開刀。若要談公平,至少應該:❶ 追討責任應優先回到違規房東,而非租屋族。❷ 制度設計就要在「申請當下」完成風險辨識,而不是事後翻舊帳。❸ 政府要落實美意,需要扮演好在租賃市場的強勢第三方,主導、主動並要求限期改善 ❹ 加速社會住宅與合法租屋供給,否則補貼永遠只是頭痛醫、頭腳痛醫腳。*轉載不得修改內文及必須標明出處來源於《踏取國際開發》
補助到位安全到家 北市消防安全設備修繕補助開跑
為提升居住安全與公共防災能力,台北市政府消防局持續推動「補助原有合法建築物消防安全設備修繕費用」政策,於115年度編列新臺幣500萬元經費,協助市民改善建築消防安全設備,符合資格者可提出申請,每案最高可補助20萬元(實際補助金額依審查結果核定)。一、補助對象: (一)領得使用執照逾20年之集合住宅建築物,其共有系統性消防安全設備須進行修繕或汰換者。 (二)原有合法建築物或場所為提升其公共安全增設或改設本局指定之消防安全設備者。二、申請期限:115年2月1日起至8月31日止。消防局表示,老舊建築若消防設備如無法發揮應有效能,火災發生時恐增加人命傷亡與財產損失風險,透過補助鼓勵市民積極維護消防安全設備,減輕修繕費用負擔,有助於降低災害發生及擴大之可能,落實「預防重於救災」的城市安全理念。相關資訊與申請辦法已公告於消防局官方網站/下載專區/一般申辦案件或掃描下方QRCode查詢,請符合條件的建築物管理委員會或所有權人,把握期限及早申請,共同提升居住消防安全,守護市民生命與財產。
還沒都更就受害1/北市指標大案新隆社區28戶收紅單 住自己家被罰還限期搬家
堪稱北市基地最大、戶數最多、都更史上總銷逾500億元案量指標大案的中正區新隆社區,5年多前三圓建設取得該案實施者,迄今計畫內容還在審核、召開公聽會等階段中;未料,CTWANT接到住戶反映,竟多達28戶遭市府通知須於今(2026)年2月底前繳交罰金且須搬家,逼得民眾得去提訴願、打行政訴訟,向監察院陳情,捍衛自身財產與居住權。鄰近中正紀念堂、占地近4千坪的新隆社區,位於台北市愛國東路、寧波東街、金華街之間,共有550戶、分為12棟,每棟地上12層樓、地下1層,一樓店舖79間,知名美食「寧波排骨大王」就在其中。居民在十幾年前發現是海砂屋後,於2017年、2018年開始推動都更、向建設公司揮手招商,2020年7月選出三圓建設為實施者後,已取得約490戶區分所有權人、占全體私地主542戶(另有三個為政府公部門單位)之90.41%簽署「事業計畫同意書」,約10%的住戶未簽同意書。CTWANT調查,新隆社區經北市府審查確認鑑定海砂屋之後,已為北市府列管200多個海砂屋社區之一,在新隆社區的都更案還未真正進入拆除、重建之前,期間,陸陸續續有居民收到市府通知須遷離;住戶也依規定申請展延,豈料,民眾如今感到竟有「次數」「差別待遇」之疑受到不公平對等的不合理待遇。北市新隆社區居民向CTWANT記者反映,部分居民還正與建商確認都更權變比例,卻遭市府寄發裁罰紅單並限期不得使用住家。(圖/李蕙璇攝)新隆社區住戶告訴記者說,根據鄰居之間的交流,去年11月在整個550戶的社區中,僅約有28戶(包括店鋪)收到北市府的催繳函、罰款紅單,以未依公告停止使用期限停止使用,依規定可依三階段裁罰,第一階段裁罰1萬元,並限於收到文後次日起3個月內停止使用,等於是催逼住戶搬家、停止營業。住戶說,這28戶包括有簽署給三圓建設同意合建都更、未簽都更同意書屋主等,「現在新隆社區展開都更都還沒有通過審查確定之前,整個550戶住戶超過九成的民眾都還住著,如今市府說是依規定,急著催少數住戶搬家,很明顯不是擔心海砂屋居住的安危性,而這些規定不符民眾期待與需要,有明顯侵害民眾財產與居住權益。」據了解,從新隆社區今年一月公布繳交管理費的資料來看,整體共550戶中,扣除公部門財產等,有483戶續繳管理費,免繳45戶,未繳21戶;而記者實際走訪社區,多數一樓店鋪已停止營業,二樓以上住家部分,則仍有住戶居住;居民也反映部分屋主隔間做出租套房等,該社區除了原有老住戶之外,已有許多投資客、新住戶進駐。根據CTWANT調查,被列管海砂屋社區居民可以申請展延二次為限;而「同意參與都市更新、重建或拆除者」不受此次數限制;且自列管公告日起已屆滿5年、且無同意參與都市更新、重建或拆除者,不適用申請不予優先查處之規定。也就是說,明明新隆社區已超過85%住戶同意都更且已委託三圓建設向市府提出計畫審查,而「未同意都更」選擇權變者,還在與建商確認比例之前,竟不能同等繼續享有申請展延的無限次數,「難道北市府是欲藉此逼迫我們簽建商給的同意書嗎?民眾不能有自主決定權?」住戶說,這根本不是關乎海砂屋居住安全的議題呀。CTWANT採訪北市府,建管處回覆指出,該案裁罰係因已逾2年停止使用期限,且已不符「裁罰基準」有關出具安全鑑定報告辦理不予優先查處以2次為限之規定;同時亦不符同意參與都市更新之展延條件,故依規定裁罰並限期停止使用。建管處指出,依現行規定,海砂屋公告後應於2年內停用,但經技師鑑定安全可申請展延,原則以2次為限;若住戶已「同意參與都更」,則不受2次限制。此裁罰基準是考量同意都更者已進入重建程序,為促使建物所有權人加速整合,以儘速拆除高風險建物,避免潛在危險因子威脅市民生命安全,在保障公共安全與兼顧居住權益間取得平衡,該裁罰基準之相關規定尚屬必要的行政作為。
還沒都更就受害2/政府列管海砂屋逾五年可催人遷離 住戶:惡法早該修
「5年多前,覺得北市府提高容積率獎勵幫助海砂屋住戶推動都更,是美意,結果現在社區都還沒真正展開重建,卻因社區被列管逾5年,如今住在多年繳交房貸自買的房子,被罰款,還得被逼迫著遷離搬家,這個規定到底是在幫誰?幫建商?幫投資客?幫住戶?」新隆社區居民向CTWANT無奈地表達「還沒都更就成受害者」的心聲。除了北市府列管海砂屋的中正區新隆社區,推動都更5年多以來,在整體550中有28戶接到市府通知限期3個月不得使用(意即遷離、搬家、店鋪停止營業),CTWANT記者近期也陸續披露大安區的大安社區、松山區健康新城C區住戶,僅是在推動都更最初期準備申請海砂屋鑑定,即引發社區居民情感分裂、管委會、住戶之間的官司訴訟等,「安居樂業」這詞反讓很多人既期待又怕失望。住戶跟記者說,現在看起來,挑動居民、建商、公部門等原本應同心合意推動的都市更新計畫,進展過程中,有太多的變數,恐怕不是許多規定、行政命令就可以符合當下真實情況環境的變化。依北市府建管處告訴CTWANT記者的資料顯示,在相關都更的配套與獎勵方面,經鑑定公告為「須拆除重建」之建築物,享有放寬容積獎勵30%、減免房屋稅捐及拆除補助費每戶新臺幣20萬元,但所有權人亦負有停止使用及限期拆除之義務,逾期未履行將依裁罰基準處以罰鍰。截至114年11月25日,累積列管中之海砂屋共228處。自93年起,進入都更程序者共計119案,其中目前審查中65案,已核定54案。「新北市就沒有用『海砂屋鑑定』來特別提出高容積獎勵,而是大家齊頭式平等都享有高容積率,如此看來,屋主、建商不用為了爭取獎勵搶著去做鑑定,住戶之間也可以有較多的時間,來討論到底是公辦(或自辦)都更、危老重建等哪個較適合自己社區,可以好好評選哪一家營造、建商適合我們。」多個社區居民告訴記者。北市新隆社區緊鄰中正紀念堂,基地約方塊、完整,占地約4千坪,量體大,推動都更迄今還在市府審查中。(圖/趙世勳攝)以中正區新隆社區之案來看,北市府即以違反《臺北市高氯離子混凝土建築物善後處理自治條例》第7條第1項規定,茲依《臺北市列管須拆除重建高氯離子建築物未依限停止使用罰鍰處分裁罰基準》規定,可分三階段從1萬元加重罰款到2萬元、4萬元,並自罰款起限期3個月不得使用。北市府在2019年7月22日將新隆社區公告應於2年內停止使用、3年內自行拆除,「我們知道市府承辦人員要依法、依規執行,可是為何只有我們28戶要被罰款?被逼迫搬家?整個社區有550戶耶,要搬是大家都要搬,要拆也是整個拆呀,這根本不符合比例原則。」記者進一步了解在《臺北市列管須拆除重建高氯離子建築物未依限停止使用罰鍰處分裁罰基準》規定中,建築物所有權人(屋主)於前揭公告載明之停止使用期限屆滿日起,屬自用住宅使用者,得提具專業技師或建築師現勘簽證之安全判定書或原鑑定機關(構)出具鑑定報告載明:「經判定全幢鑑定標的物無即刻性危險,尚可繼續使用_個月。」以及所有權人簽具之「經鑑定須拆除重建高氯離子混凝土建築物自負安全責任切結書」至台北市都發局,申請次數2次為限。而該規定另有「備註一」為「同意參與都市更新、重建或拆除者」不受此次數限制;「備註六第四款」則為自列管公告日起已屆滿5年、且無同意參與都市更新、重建或拆除者,不適用申請不予優先查處之規定。CTWANT採訪北市府,針對記者詢問新隆社區雖被列管為海砂屋,但未有立即性居住安全性,被開罰的28戶中有「同意都更」與「未同意都更」者;因此對於市府引用裁罰基準的「備註」所稱,有給同意都更者無限期展延;無同意都更者不適用,居民認為是藉此逼迫居民簽同意書,違反民眾使用自身財產的權益,應需修法的這部分,市府回覆說「目前無修法規劃」;而有同意戶被裁罰是因為住戶做營業使用,不符規定。建管處回覆指出,該案裁罰係因已逾2年停止使用期限,且已不符「裁罰基準」有關出具安全鑑定報告辦理不予優先查處以2次為限之規定;同時亦不符同意參與都市更新之展延條件,故依規定裁罰並限期停止使用。建管處表示,依現行規定,海砂屋公告後應於2年內停用,但經技師鑑定安全可申請展延,原則以2次為限;若住戶已「同意參與都更」,則不受2次限制。此裁罰基準是考量同意都更者已進入重建程序,為促使建物所有權人加速整合,以儘速拆除高風險建物,避免潛在危險因子威脅市民生命安全,在保障公共安全與兼顧居住權益間取得平衡,該裁罰基準之相關規定尚屬必要的行政作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