扣牌
」 酒駕 超速 扣牌 車牌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酒駕到「睡著滑行」北市男醉倒駕駛座 警破窗驚險救人
台北市大安區忠孝東路四段4日晚間上演一場驚險的「酒駕滑行驚魂記」,大安分局敦化南路派出所警員執行夜間巡邏勤務時,發現1輛轎車竟停在馬路中央車道卻遲遲未移動,情況相當異常警方隨即上前查看,沒想到竟赫然發現駕駛倒臥在方向盤旁疑似昏迷不醒。警方立即敲打車窗並大聲呼叫駕駛,持續數分鐘仍無回應,更驚悚的是,這輛車竟在無人操控的狀況下仍緩慢往前滑行,隨時可能引發追撞事故,對來往車輛構成重大威脅,為避免釀成意外,警方當機立斷,立即破窗進入車內,試圖控制車輛狀況。就在車窗破裂的瞬間,原本倒臥在駕駛座上的28歲張姓男子才猛然驚醒,神情恍惚,警方隨即聞到張男身上散發出濃烈酒味,立刻對他實施酒精濃度檢測,結果酒測值竟高達0.54mg/L,遠遠超過法定標準,顯示張男是在高度酒醉狀態下駕車,甚至因不勝酒力直接在車內睡著。警方當場依法開單舉發,並依規定扣車扣牌處分,全案在詢問後,依涉犯公共危險罪嫌,將張男移送地檢署偵辦,警方也再次呼籲,酒駕不僅危害自身安全,更可能奪走無辜生命,絕不可心存僥倖。
《噪音管制法》修法機車超標最重罰3萬6 屢犯可吊扣牌照6個月
現行《噪音管制法》規範,機車噪音超標將處1800以上3600元以下罰鍰,並通知限期改善,屆期未改善,將按次處罰,但因現行裁罰難有效嚇阻噪音車,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昨初審通過修法草案,機車噪音超標罰鍰將提高至3600以上3萬6000元以下,若1年內超標2次,可移請公路監理機關吊扣牌照6個月。噪音車擾人安寧,環境部民國110年起推動聲音照相科技執法,透過布建在各縣市共315套聲音照相設備記錄車輛超標,經背景音修正、比對前後3秒確認排除環境干擾、且氣候為無雨、風速小於5m/s,依違反《噪音管制法》裁罰1800至3600元。據統計去年噪音車檢舉或陳情共3萬1460件,實際裁處約5000餘件。朝野立委認為現行罰鍰偏低,部分駕駛人反覆違規、無法有效嚇阻,均提案提高罰鍰,部分立委提案吊扣累犯車牌牌照、駕駛駕照。環境部則建議,罰鍰提高至3600元以上3萬6000元以下,屆期未改善按次處罰,前項情形,於1年內再度違反者,得移請公路監理機關吊扣牌照6個月,昨送入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民進黨立委楊曜指出,闖紅燈計點處理,無照駕駛才扣照,但噪音嚴重性是否需要以扣照處分,以罪刑相當原則思考?他認為機車噪音違規就扣照,罰太重。國民黨立委牛煦庭則表示,部分人士改裝噪音車罰不怕,就當繳保護費,若不祭出最嚴重的扣牌處分,難以有嚇阻效果,他認為機車噪音違規,若屆期未改善,除可按次處罰外,還可移請公路監理機關吊扣牌照,至改善完畢後發還。經討論,社福環衛委員會初審通過《噪音管制法》修正草案,機車噪音超標罰鍰3600元以上3萬6000元以下,通知限期改善,若屆期未完成改善,除按次處罰外,情節重大者得移請公路監理機關吊扣牌照至改善完畢後發還。1年內再度違反者,得移請公路監理機關吊扣其牌照6個月。
試駕變仙人跳? 林俊憲揭:業務設局逼買車仍求償百萬
民進黨立委林俊憲今(20)日召開記者會,揭露一起離譜的試駕糾紛案件。日前有民眾在業務陪同下試駕車輛,在試駕過程中依照業務指示踩下油門,車子瞬間加速,結果被指控超速,試駕車因此遭扣牌六個月。接下來車廠業務不只提出要求民眾買車和解,但就算賣車,車廠還是持續追討百萬以上的「營業損失」。陳情者指出,當初該業務表示試車時會先去找認識的國道警察打招呼,試車過程中,業務說可以踩油門測試車輛性能,該業務同時操作排檔桿致使車子突然加速衝出去導致超速;隔天表達不買車後,即收到業務通知,試車時有被警察拍到超速,並清楚說出明確的地點、速度、時間及開單分隊,都跟一個月後收到的罰單資訊完全一樣,「開單分隊正好就是試車當日去拜訪的分隊。」陳情者也說,因超速行為事涉車輛扣牌,被要求賠償車廠營業損失108萬,業務提四個處理方式,包括以450萬購買扣牌的試駕車、或購買其它款新車等部分,但後續她購買新車後,仍被求償108萬,甚至到今年5月,又更改求償金額變成216萬,「過程毫無誠信可言。」林俊憲指出,這位業務在試駕前,還特地帶消費者去國道警察局打招呼。隔天,當消費者表明不買車時,業務立刻就能拿出完整的罰單資訊(時間、地點、速度、開單分隊),而且完全吻合一個月後正式寄到的罰單。這樣的「巧合」,難免讓社會懷疑,是否存在車商業務與國道警察勾結設局?林俊憲再指,更離譜的是,車廠求償金額一路從54萬→108萬→216萬,甚至以「租金漲價」為由翻倍,過程反覆無誠信,讓民眾掉入陷阱、身心俱疲。試駕本來是消費者了解車輛性能的重要環節,卻成為車商斂財的工具。這不只是個案,去年也有另一位消費者被用相同手法求償 54 萬!為了保障消費者,林俊憲提出三大訴求,一、制定試駕定型化契約,明確規範雙方責任,避免車商任意求償。二、強制保存試駕車輛行車記錄器影像至少 60 天,作為日後調查依據。三、徹查車商業務是否與警方勾結,若屬實應嚴懲,絕不能讓陷阱繼續存在。林俊憲強調,消費者試駕,不該成為「仙人跳」。政府應立即正視,保障民眾的權益,讓大家能安心試車,不再背上不該有的沉重債務!
酒駕車主也要連坐扣牌? 交通部將檢討法規條文
現規定駕駛若酒駕,無論是否是車主皆吊扣車牌2年,車主不知情也照罰。最高行政法院最新判決則指出,駕駛與車主同一人才適用扣牌規定,裁罰機關面臨是否扣牌難題。交通部發文至各機關,表示尊重法院統一見解,實務可依此原則辦理。交通部並表示,將會檢討《道交條例》,明確定義法條文字。據統計,去年酒駕違規4.8萬件,汽車違規占3成5、機車違規占6成5,總件數較前年減少1.1萬件。針對處罰明知駕駛酒駕「仍借車給人酒後駕駛」的車主去年罰300件,較前年減少27件。最高行政法院今年2月一項交通裁決判決指出,吳姓男子名下小客車被兒子開出門,員警攔查發現吳兒酒駕,扣牌24個月,吳男以非酒駕當事人提起訴訟。判決提到,《道交條例》第35條第9項未明確將汽機車所有人列為處罰對象,若要罰車主,僅能以第7項「汽機車所有人『明知』駕駛人酒駕」處罰,因此,主管機關在對車主吊扣牌照時,應在「汽機車所有人與駕駛為同一人」情況下,才適用扣牌處分。據了解,台北市、台中市、新北市、桃園市及高雄市等各地方,皆有相關爭議的申訴,並詢問交通部有此判決後,未來該如何處理?交通部7月下旬已函文給各直轄市政府交通局、內政部警政署及公路局,針對該判決,交通部表示尊重各處罰機關依法院統一見解來裁決。交通部指出,酒駕屬重大違規,以往無論車主是否知情皆有扣牌處罰,最高行政法院判決認為駕駛與車主應為同一人才扣牌,交通部尊重各裁罰機關實務上依此原則處分,相關條文沒更動,但後續將針對判決結果,檢討法規條文,在文字上有更明確定義。(禁止酒駕/飲酒過量,有礙健康)
千萬麥拉倫違停遭攔!餐酒館老闆認「有喝」拒酒測:不是我開的 要求撤銷18萬罰單遭打臉
台中西區中美街去年6月發生一起違規事件,一輛要價1600萬元的藍色麥拉倫超跑違停在路中央遭警攔查,鍾姓男駕駛雖坦承有喝酒,卻寧願「挨罰18萬元」也不肯酒測,事後鍾男收到罰單後,竟反咬員警執法有瑕疵,要求撤銷18萬元裁罰,如今法院判決結果也出爐。回顧事件,該案發生於2024年6月23日凌晨3時許,鍾姓男駕駛當時將麥拉倫違停在一家居酒屋外,員警見狀立刻上前取締,當場查獲鍾男有酒駕情事,怎料他竟拒絕酒測,遭員警開單扣牌後,鍾男隨即離開現場,由於鍾男拒絕酒測,警方也依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重罰新台幣18萬元,並吊銷駕照、吊扣牌照2年。後續車主身分也被起底,原來鍾男竟是一名台中餐酒館大亨,座落在知名鬧區一中商圈的餐酒館「微光島嶼」、「微醺光廊」都是他所開設,而該輛涉事麥拉倫也是鍾男以現金「一次付清」購入,財力相當雄厚。針對遭控拒酒測,鍾男澄清,當下遭盤查時自己並未駕駛車輛,而是站在騎樓,但卻被警方認定酒駕,因此才不肯配合酒測,更多次辯稱「車子是朋友開的」。不過警方則表示,經調閱附近監視器,確定鍾男有駕駛行為,故依法開罰。事後鐘男提起行政訴訟,控訴警方酒測程序違法,要求撤銷18萬元的罰單,經台中地方法院審理,認為鐘男坦承飲酒,卻6度否認是駕駛,且員警才剛抵達不到30秒,友人便不見蹤影,加上鍾男也聯繫不上該名「駕駛友人」,因此合理判斷駕駛麥拉倫的就是鐘男本人,裁定駁回訴訟,全案可上訴。
不法案件量攀升!「假車牌」淪販毒、詐團掩護工具 犯罪多樣化難查緝
違法使用假車牌日益猖獗,警方查獲數字除有上升趨勢,犯罪樣態更從車輛交通違規被扣牌,到販毒、詐欺掩護工具,苗栗5月間發生兩起無人智慧門市竊案,嫌犯也使用掛有假車牌車輛犯案。警方無奈表示,假車牌交易管道多元,除非政府跨部門正視否則很難防堵。桃園市去年至今年5月共查獲294件車輛違規懸掛假車牌,市警局交通大隊表示,掛假牌的車輛以交通違規居多,如嚴重超速40公里就須扣牌半年,酒駕也會扣牌2年,為避免「有車無牌」,就有駕駛買假車牌。警方調查發現,網路上甚至有可專門訂製假車牌的賣家,另外中古車行也是買假牌大宗,因監理單位會視車行規模核發不同數量的試車牌,有業者為業績考量,就會訂購假試車牌懸掛。為查緝假車牌,桃園市警局特別採用AI巡防系統,將雙攝影機裝設在巡邏警車上,覆蓋前方多車道及右方路側停放車輛,若偵測到假車牌就會警示。新竹市警察局去年1月至今年6月共查獲偽造車牌案件52件,普遍是因酒駕或違規記點車牌遭吊扣或吊銷,為了讓自己的車子能夠上路,上網購買假車牌或自行變造、掛他車車牌。也有不法人士在路邊挑選自己同款汽、機車車號,再上網客製化車牌掛在自己的車上,以此閃避查緝。新竹縣去年至今年共查獲39件假車牌,警方曾在某次執行打詐專案時,在倉庫內搜索到多面假車牌,顯示嫌犯利用假車牌面交詐取被害人贓款,並規避警方後續查緝。另外還曾接獲權利車掛假牌檢舉,警方追緝嫌犯時剛好在車上搜出1把槍。苗栗警方2023年至今年共查獲22起假車牌案件,日前破獲外籍移工詐騙集團,越南籍阮男騎偽牌機車在苗栗多處ATM提領贓款。苗栗市5月間也發生兩起無人智慧門市竊案,損失逾40萬元,嫌犯使用改貼號碼的車輛行竊,規避監視器與AI辨識系統。監理單位分析,不少假車牌透過網購取得,想要全面防堵有困難,須仰賴跨部會合作,政府去年起推動修法、科技執法與宣導,並由公路局、警政署、關務署、經貿署及數位發展部跨部會合作,希望藉由多層防線強化禁絕假車牌。
暑假警方加強取締「闖紅燈、酒駕、超速」 最高罰3萬6還要扣牌半年
為提升暑期交通安全,桃園市政府警察局自今(15)日起至8月31日止,啟動暑期交通安全專案,針對酒後駕車、超速、闖紅燈等重大違規行為加強取締,並在事故熱點增設科技執法設備。警方呼籲民眾遵守交通法規,否則將面臨高額罰鍰,嚴重者更恐吊銷駕照或車牌,甚至終身不得再考領。根據統計,6至8月為暑期交通事故高峰期。桃園市警局指出,專案期間將運用科技執法與機動巡邏相結合,加強對事故多發路段的監控與取締,尤其針對闖紅燈、酒駕與超速三大類違規行為嚴格執法。桃園市警局說明,自2023年6月起,酒駕與時速超過40公里以上的超速行為皆列為重大違規。酒駕行為將依情節處以新台幣3萬元至12萬元不等罰鍰,並吊扣駕照1至2年、車輛移置保管;機車駕駛則面臨1萬5000元至9萬元罰鍰。若酒駕時載有未滿12歲兒童、或造成他人受傷者,吊扣駕照年限提高至2至4年;若導致重傷或死亡,將吊銷駕照且終身不得再考領。若10年內有兩次酒駕前科,汽機車將分別處以12萬元與9萬元罰鍰,第三次以上再加罰9萬元,並吊銷駕照、公開違規者姓名與照片。在超速方面,重大違規標準由原本的超過60公里下修至40公里。超速40至60公里者,將處以1萬2000元至1萬8000元罰鍰;若超速超過80公里,最高罰鍰達3萬6000元,並吊扣車牌6個月,逾期不繳回者將註銷車牌。警方也強調,若違規地點間距6公里以上、時間相隔超過6分鐘或跨越路口,將可連續舉發,加強取締強度。針對闖紅燈違規,行人違規將處500元罰鍰;機車駕駛處1800元至2700元,小型車為2700元至4000元,大型車則處以3600元至4500元罰鍰。另針對紅燈右轉行為,汽機車駕駛將處以600元至1800元罰鍰不等。
三峽車禍釀3死 交通部拚6月底修法下修換照年齡、重罰無照駕駛
交通部長陳世凱今(27日)表示,為提升高齡駕駛與行人安全,政府預計於6月底完成修法,重罰無照駕駛,並免費提供70歲以上長者道路安全講習。透過強化教育與法規,全面建構更安全的交通環境。新北市三峽區日前發生重大車禍,一名78歲余姓駕駛在北大國小校門口外疑似闖紅燈、高速暴衝,造成3死12重傷,震驚社會。這起悲劇不僅奪走無辜生命,也凸顯台灣在高齡駕駛管理與駕訓制度上的缺口。事故發生後,民間團體於上週日發起遊行,提出三大訴求,包括建立所有駕駛人皆須參與的回訓制度、推動駕照分級與定期換照、改革高齡換照制度,並透過具鑑別力的檢核機制,全面檢視駕駛人的操作能力與身心狀況。交通部迅速回應,提出將高齡換照年齡從75歲下修至70歲。不過,部分立委質疑,高齡不等於危險,相關政策應搭配交通津貼或完善的公共運輸資源,否則恐淪為表面功夫,反引發民眾反感。對此,陳世凱在「交通部520週年」記者會上進一步說明,未來除修法下修高齡換照年齡,亦將加強健康檢查與危險感知測驗的鑑別度。他指出,許多年長者取得駕照後,數十年未再接受交通教育,對新法規理解有限,政府應善用換照契機,提供系統化、安全性的免費講習,協助高齡者持續安全駕駛。同時,為實現2030年交通事故傷亡減半的目標,交通部也將針對無照駕駛加重處分,無照累犯罰鍰將無上限,並研擬扣車、扣牌等措施,加強嚇阻力道。
酒駕上路!高雄男騎無牌車自摔「滿身傷」 路人速拔鑰匙阻竄逃
高雄市左營區20日凌晨12時許發生一起自撞意外,55歲吳姓男子騎乘無牌機車至事故地點時,因不明原因突然猛撞路邊護欄,導致他跌進施工區滿身傷,目擊民眾趕緊上前救援,豈料卻聞到他散發濃厚酒氣,且甚至試圖騎車落跑,所幸民眾機智拔下鑰匙,這才險些波及無辜人車,後續他被警方依法送辦。據了解,有民眾Threads社群平台發文,內容提及吳男騎乘無牌機車闖紅燈,接著自撞路邊護欄,導致整個人摔進施工區裡,造成全身擦挫傷,嚇壞民眾趕緊上前幫忙,沒想到湊近後竟聞到酒氣,隨後吳男踉蹌自行爬起,甚至打算騎車逃離現場,幸虧民眾迅速拔下車鑰匙,否則他恐將再度摔車或波及他人。吳男眼看車鑰匙被拔,竟不斷懇求對方歸還,他甚至心急到坦承騎車酒駕的部分,目擊民眾得知真相後,不禁直呼「以為是幫助了自摔的騎士,結果是攔截了個酒駕現行犯」。警方表示,凌晨12時許獲報,明潭路與翠華路口有機車自撞護欄,警方派員前往處理後,發現肇事的吳男情緒不穩,且因摔倒手腳擦傷,但他卻婉拒就醫,事後警方先將他帶返至派出所安撫,接著再依規定進行酒測,不料他的酒測值高達0.25毫克,全案訊後將依涉犯《公共危險罪》移送偵辦。警方說明,警方深入調查後,發現無牌機車是其胞弟所屬,此外該車已於2023年遭扣牌,但卻被吳男當作代步工具使用,此舉已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12條1項6款,「牌照吊扣期間行駛」可處新臺幣3600元以上1萬800元以下罰鍰,隨後警方當場製單舉發。◎喝酒勿開車!飲酒過量,有害健康,未滿18歲請勿飲酒。
淡水福佑宮遶境傳插曲 無照男掛假牌上路遭警法辦
淡水福佑宮3日舉行平安遶境活動圓滿落幕,警方為維持車流順暢,派了163名警力及16名義交,過程中卻出現插曲,警方攔查到31歲張男騎機車未戴安全帽,經查後發現他無照外還懸掛偽造車牌上路,警方當場將其送辦並依法製單。 事發於3日上午10時許,張男遭攔後辯稱「感冒頭痛才沒戴安全帽」,經查後發現其去年因酒駕被吊銷駕照並扣牌,怎料他竟為了去工作,上網購買假車牌僥倖上路。 警方依涉嫌刑法行使偽造特種文書罪外,並針對未戴安全帽、駕照經吊銷騎車、無照駕駛及使用偽照車牌4張罰單,最高可處新臺幣71400元罰鍰。
闖紅燈撞車還敢逃! 新莊男酒後拒檢街頭上演警匪追
新北市新莊區19日凌晨1時許發生酒駕肇逃案,員警執行巡邏勤務時發現42歲吳男騎普重機車闖紅燈,遂跟在其車後欲在下個路口將其攔停,怎料吳男發現後竟加速逃逸,並在逃跑過程中擦撞到機車,員警呼叫支援警力將其圍捕,經測後酒測值嚴重超標,馬上將其逮捕依法送辦。 吳男於後港一路、民安路口闖紅燈,員警見狀跟騎車後欲在四維、富國路口將其攔停,怎料吳男酒駕拒檢逃逸,當街上演警匪追逐,逃竄3公里。 員警立刻呼叫支援警力進行攔截圍捕,於萬安街137巷一帶時,吳男重心不穩自摔,警方立刻上前將其制服,發現其喝了3、4罐啤酒欲返回住家,酒測值0.72mg/L。 全案警詢後,將吳嫌依公共危險罪移送新北地方檢察署偵辦。至於酒駕依道交條例第35條1項1款舉發處新臺幣一萬五千元以上九萬元以下罰鍰,並依35條9項扣牌、保管車輛、紅燈右轉依道交條例第53條2項舉發,處新臺幣六百元以上一千八百元以下罰鍰、闖紅燈依道交條例第53條1項舉發,處新臺幣一千八百元以上五千四百元以下罰鍰、不依規定駛入來車道依道交條例第45條1項3款舉發,處新臺幣六百元以上一千八百元以下罰鍰。 路邊遭擦撞之普重機車及自小客車由分局員警另行通知至所製作交通事故相關流程。◎喝酒勿開車!飲酒過量,有害健康,未滿18歲請勿飲酒。
新北去年酒駕3死254傷!今年2個月就抓533件 警加強取締護安全
據統計新北市2024年酒駕事故共發生216件,造成3死、254傷,新北市警局為保障民眾交通安全,今年1至2月已取締酒駕553件,並規畫3月14、15日連續2日執行擴大取締酒駕勤務,於餐飲營業場所密集路段及易發生酒駕時間、地點強化執法,設置路檢點並機動巡邏攔檢,同時對未宣導勿酒駕的供酒店家實施勸導。新北市交通警察大隊表示,去年新北取締酒駕共計4119件,其中違反《刑法》公共危險罪達2000餘件,經分析酒駕違規駕駛人樣態,占比以41歲至50歲為多,占整體近3成,高發生事故時段為下午3時至6時及下午6時至晚間9時,警方將持續強勢交通執法,維護交通環境。此外,新北警防制酒駕不遺餘力,交通部2024年考評「112年度院頒道路交通秩序與交通安全改進方案實施計畫」,新北市為酒後駕車肇事死亡人數減少最多的縣市警察局;另在「交通執法」及「砂石車安全管理」項目,新北警亦是全國最佳。交警大隊提醒,《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於2023年6月30日修正施行後,只要民眾酒駕一律吊扣牌照2年,現場也會將車輛移置保管並拆扣牌照,目的在根除違規人酒駕風險,且事後領車須另請拖吊車拖走,不得再行駛上路。近期違規情形已較去年有明顯下降趨勢,展現遏阻效果。新北警強調,防制酒後駕車沒有假期,呼籲民眾除酒後不開車外,亦秉持「酒前不開車」原則,欲前往聚會用餐地點可選擇計程車或大眾運輸,減少酒後駕車返家可能,並多加使用「指定駕駛」、「代客叫計程車」及「代客開車」等服務,共同維護新北交通安全。◎喝酒勿開車!飲酒過量,有害健康,未滿18歲請勿飲酒。
才因酒駕被吊照扣牌!樹林男掛父車牌 「無照」上路遭警活逮
樹林警分局日前執行臨檢勤務時,攔到47歲王男,發現其無照上路,核對車籍資料發現不符,怎料他上月因酒駕被吊牌後,竟懸掛父親車牌僥倖上路,不只他違法,父親也因「拍照借供他人使用」需吞下罰單。 三多派出所員警當時攔下王男,發現其上月才因酒駕被吊銷駕照及吊扣車牌,他卻懸掛父親車輛已被註銷的牌照,悔不當初。 王男連兩月犯罪,員警當場扣牌並將小客車移置保管,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舉發「無照駕駛」、「使用他車車牌」外,另「牌照借供他人使用」也一併舉發原車牌車主,罰鍰總額恐高達新台幣4萬5600元。
超速40公里「屬嚴重超速」吃雙罰單 桃園舉發量暴增75.9%
2023年6月30日起,行車速度只要超過規定之最高時速40公里以上,就屬嚴重超速,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3條危險駕駛舉發,除罰鍰1萬2000元至3萬6000元、記違規點數3點及參加道安講習外,並吊扣該車牌照6個月。自新法施行後,統計桃園市去年嚴重超速案件舉發並扣牌6390件,較2023年舉發3638件增加2752件,增加75.6%;較施行前大幅增加,顯示有許多民眾尚不知新的處罰規定。桃園市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大隊長李維振提醒民眾,如果超過最高速限40公里,舉發機關通常會開罰2張同時間及同地點的嚴重超速罰單,1張係針對駕駛人處以罰鍰,另1張係針對車主處以扣牌6個月處分。依《行政罰法》第24條第2項,違反行政法上義務行為,除應處罰鍰外,另有沒入或其他種類行政罰之處罰者,得依該規定併為裁處;二者皆需處罰,並無一罪二罰情事。另依據《道交條例》第85條之1第2項,逕行舉發行車速度超過規定之最高速限,其違規地點相距6公里以上、時間相隔6分鐘以上或行經1個路口以上,得連續舉發。李維振呼籲嚴重超速已下修為40公里,如符合上開規定得連續舉發,且駕駛人有罰鍰部分,車主則是扣牌,兩者都會處罰,請民眾遵守道路速限行駛,維護自身安全也保護其他用路人,平安出門平安回家。
逾6千人連署「嚴重超速改回60公里」 交通部回應:修法後違規數量下降近5成
危險駕駛中的「嚴重超速標準」,從「超過最高速限60公里」下修為「40公里」,新制上路後,除了重罰1.2萬元(最高可達3.6萬元)以外,還將吊扣牌照6個月。對此,就有民眾日前在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發起「恢復舊制」連署,迄今突破6451人附議;然而,交通部回應,修法後嚴重超速違規數量下降近5成,事故死傷也有減少,因此將維持現行規定。發起連署的民眾認為,新法若在一些特殊道路,速限30公里,駕駛者開到70公里就會面臨1.2萬元罰款並吊照半年,然而台灣道路的速限極其不合理,連騎腳踏車都會超速。提案者建議,應該放寬新法條例,恢復舊制之60公里速限,同時提高目前道路10至20公里速限,並在道路速限合理前取消超速扣牌。除此之外,也應該讓一般用路人參與道路速限和交通議題、禁止在上坡或彎道處設置測速照相、警察不該躲起來測速(透明化)。針對這個提案,交通部表示,現行《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3條第1項第2款規定,自2023年6月30日起,將嚴重超速定義下修為超過規定之最高時速40公里,是經過多年專家學者研究,加上國家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的建議,並經行政院、立法院審議通過。交通部說,經過統計,修法前超速40公里以上案件,平均每月1萬2640件,修法後至2024年下半年,已降低至平均每月7018件,降幅近5成。另經統計2023年及2024年1月至11月事故肇因分析資料,因超速駕駛事故件數分別為死亡人數36人、32人;受傷人數1891人、1062人,可見修法後對於促使駕駛人遵守道路速限,減少嚴重超速行為並降低事故數量及嚴重度皆有助益。關於提高目前道路10至20公里速限的部分,交通部指出,速限提高雖可提高運輸效率,但也代表更低的容錯率,如果遇到突發事件時,需有更長之反應時間及煞車距離,因此在道路安全優先之前提下,目前提案較不可行,若民眾發現速限設定不合理路段,可向道路主管機關提出建議後,由主管機關就各面向綜合評估據以調整速限。
逾6000人二度連署要求放寬嚴重超速時速 交通部回應了
交通部2023年修法《道交條例》,將嚴重超速由超過最高時速60公里下修至40公里,最高可處3.6萬元罰鍰並吊扣牌照6個月。當年逾5千人連署要求恢復舊制,交通部考量用路安全不採納。時隔1年多,民眾組成自救會再次連署,逾6400人附議等待正式回應。但交通部初步表示,基於交通安全考量,目前沒看到可調整的相關考量。超速40速限扣牌自救會去年底於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發起連署,獲6451人附議。自救會主張,扣牌半年不能開車對百姓來說,生活影響大,不該一昧降低速限、提高罰款及吊銷牌照,訴求放寬新法條例,恢復舊制的60公里速限,並在道路速限合理前取消超速扣牌,應讓一般交通族群民眾共投,決定道路速限和相關交通議題等,要求全面檢討道路速限。民眾於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發起連署,訴求恢復嚴重超速舊制60公里。(圖/翻攝自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警政署統計,2023年修法後,同年警察機關取締違反車速超過規定最高速度共5萬7056件,與2022年的1萬5300件相比,增加4萬1756件,增幅272.92%。另觀察當年國道交通違規數量第二名就是嚴重超速,有5萬4553件,占比35.6%。雖去年數據未出爐,不過檢視去年1至10月各警察機關舉發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共1249萬8479件,其中以違規停車312萬7911件最多,「超出速限40公里以下」有234萬4078件次之。自前6月30日起,駕駛人行車速度超過規定速限40公里即屬嚴重超速,以危險駕車處罰,危險駕車則包含蛇行、嚴重超速、迫近驟然變換車道、驟然減速煞車及二輛以上競駛等,去年1至10月間,警方就舉發了7萬2981件。交通部依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機制,須於2月26日前正式回應說明。不過,交通部初步表示,前年修正《道交條例》下修嚴重超速規定,有其道路交通安全考量,也是經過立院三讀通過的法令,用路人速度管理至關重要,各界都認為在高速行駛下,若發生事故,傷害程度會非常嚴重,且時下道安仍在逐步改善,對於自救會訴求「目前沒看到可以調整的相關考量」。此外,立法院交通委員會上月審查偽造車牌罰則加重修正草案時,藍綠多位立委皆提出,嚴重超速60下調至40公里後,與國內假車牌暴增時間點相近,籲研究修法後相關影響。立委魯明哲指出,為何去年度偽造車牌特別多,可能與嚴重超速下修至40公里而被吊扣牌照有關,且據統計,因超速40公里被查獲有6.5萬件,最終吊扣僅4.3萬件,另外2.2萬人成功「逃脫」的主要理由為何,交通部應說明,否則應整體檢討。立委林俊憲提到,注意到一個關聯性,使用假車牌大增的時間點,與嚴重超速下調至40公里為同一時間,對於速限合理性已討論多次,但有些道路速限實在不合理,若因此吊牌,恐致很多人去買假車牌。立委許智傑也說,嚴重超速40公里被吊扣牌照數量多,交通部是否應研究包括車速、吊扣及變造等影響,針對環環相扣的問題做統一的考量;立委陳素月建議,下調至40公里後,嚴重超速而被吊扣的數量增加,是否與假車牌有相關性,請交通部評估法律修正施行後影響,作為修法參考。
不滿右轉沒排隊! 賓士男攔車怒嗆 遭檢舉扣牌半年
新北市板橋區上月發生一起行車糾紛,黑色賓士男駕駛於中山路二段欲右轉三民路二段時,因不滿左側白色自小客車沒排隊右轉心生不滿,於路口時攔車開嗆,違規過程遭對方上網檢舉,警方依道交法第43條第1項第4款,開罰最高36000元,並吊扣汽車牌照6個月。事發於上月29日下午5時許,白車駕駛載著女性友人行經上述時、地時,未在最外側車道右轉,引起賓士男不滿遭鳴按喇叭,到路口停等紅燈時被當街攔車,場面一度火爆。賓士男擋住白車去路後搖下車窗,怒嗆:「不用排隊嗎?後面排隊的都是白癡,就你們最聰明」,白車女乘客則回:「我們從另外一道,有擋到?」,引發口角後雙方各自離去,無進一步演變肢體衝突。白車男駕駛事後取出行車紀錄器資料,將黑車於半路攔停的畫面上傳至警察局交通違規檢舉系統。警方檢視相關檔案後判定賓士男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3條第1項第4款,依法掣單告發,處6000元以上36000元以下罰鍰,並吊扣汽車牌照6個月。
酒駕遭扣牌!台東男花8千「網購假車牌」上路2個月 下場出爐了
台東一名李姓男子前因違規酒駕遭公路監理機關吊扣收繳牌照,不料他為避人耳目、如常使用車輛,竟共同基於偽造車牌之犯意聯絡,於民國113年9月間某日,透過露天拍賣網站以新臺幣8000元代價購買假車牌,2個月後遭警方查獲。台中地院審理後,依偽造文書罪嫌判處李男拘役20日,得易科罰金。判決書指出,李男明知所使用之小客車(下稱A車)前因違規酒駕遭公路監理機關吊扣收繳牌照,為避人耳目、如常使用A車,竟共同基於偽造車牌之犯意聯絡,於民國113年9月間某日,透過露天拍賣網站,以新臺幣8000元代價,委由某真實姓名年籍不詳之業者偽造車牌2面,並懸掛於車頭及車尾。同年11月25日17時5分許,李男駕駛A車行經臺東縣臺東市中華路1段與中華路1段719巷交岔路口,為警攔檢而查獲,並扣得上開偽造之車牌2面。上揭犯罪事實,業據被告於偵查中坦承不諱,並有臺東縣警察局臺東分局扣押筆錄及扣押物品目錄表、扣押物品收據、車籍查詢資料可稽,罪嫌應堪認定。台東地院審酌,被告為繼續如常使用自有車輛,竟委由某真實姓名年籍不詳之業者偽造其已遭吊扣之車牌2面並行使之,已嚴重侵害公路監理機關對於車牌管理之正確性,所為實值非難,復考量被告犯後態度,兼衡其教育程度為高職畢業、經濟狀況勉持、職業為工,暨本件犯罪動機、目的、手段等一切情狀,依偽造特種文書罪判處拘役20日,得易科罰金。◎喝酒勿開車!飲酒過量,有害健康,未滿18歲請勿飲酒。
假車牌橫行!違規件數暴增4倍 交通部擬祭重罰「銷毀車輛」
國內假車牌氾濫,今年違規件數已暴增464%,影響不只是交通,還成為治安漏洞。行政院今年2度召開跨部會會議,要各部會從上游供應到下游使用,採取不敢賣、買不到、不敢用的「三不」政策。交通部長陳世凱表示,將修法提高偽造、變造、未懸掛車牌罰鍰至3萬6000元,並得當場沒入車輛銷毀,盼本會期通過後盡速實施。公路局統計,2022年假車牌違規169件、2023年251件,2024年1至10月已達1012件。立委洪孟楷指出,今年多起重大刑案或受關注案件,都是用假車牌犯案;立委鍾佳濱則點出,罰責太輕,導致假車牌氾濫。陳世凱坦言,現在偽造技術、銷售平台日新月異,另隨著被扣牌數字提升,民眾車牌被扣又希望繼續用車,就可能會買假車牌。立委林俊憲批評,假車牌不是今年才變多,而是去年就增加,2022年嚴重超速1萬5550件、2023年嚴重超速(60公里降為40公里)暴增為6萬2516件、2024年1至8月為5萬6900件,既然嚴重超速要扣牌,也要檢討各路段速限合不合理。公路局與關務署合作,加強貨品輸入查核,並請網購平台下架產品。另有巡查機器人每日巡視,一旦發現疑似賣假車牌就通報給執法單位。交通部表示,研擬修正道交條例,使用偽造、變造或矇領號牌及其他未懸掛號牌者的罰鍰額度上限,從現行1萬800元提高至3萬6000元,不只罰駕駛也罰車主,並增訂當場沒入車輛及銷毀。此外,近來頻傳無照駕駛釀死傷車禍,據統計每年平均取締約30萬件無照駕駛,約3.9萬件為未成年,占逾1成。交通部表示,著手修法重罰,無照駕駛最高罰3萬6000元,致人死亡終身禁考。
21歲男掛假牌騎車還違規!曾酒駕遭扣牌2年 慘挨罰1.5萬
警方在執行交整勤務時,目擊21歲翁姓男子騎車未依兩段式左轉,隨即上前攔查,沒想到經比對後竟發現他懸掛假車牌,警方當場依法開單告發、查扣車牌及將車輛移置保管,造成他損失新台幣1萬5000元,後悔莫及。警方表示,桃園分局青溪派出所警員陳彥凱擔服交整勤務時,直擊翁男騎機車未依兩段式左轉,因而上前攔查開罰,經仔細比對車牌後,竟發現他懸掛偽造車牌,警方當場共開出5張罰單,分別為未兩段式左轉、無照駕駛、懸掛他牌、吊牌車上路等違規行為,警方同時查扣其車牌、將車輛移置保管及禁止駕駛。警方說明,經調查,翁男曾因騎機車酒駕遭吊扣車牌長達2年,未料他竟異想天開懸掛其他車牌在道路行駛,最終仍被警方抓獲,損失約1萬5000元,此舉可謂是得不償失。據了解,民眾上網可輕易取得偽造及變造車牌使用,藉此鑽取法律漏洞犯行,這也導致監理單位吊扣的車牌數量有逐漸增加的趨勢,警方為了嚇阻歪風,已向相關單位加強執行「淨牌專案」,將稽查取締,呼籲民眾切勿心存僥倖,否則恐將面臨懲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