扣牌
」 酒駕 超速 扣牌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違規
毒駕抓不完! 卓榮泰:將提高刑責、研擬沒收涉案車輛
近期頻傳毒駕致人死傷案件,行政院長卓榮泰昨天(3日)主持「中央道路交通安全會報115年第2次會議」,表示行政院將在今天(4日)於行政院院會提出系統性政策規劃,提高毒駕刑責與行政罰鍰,包括研擬沒收涉案車輛、強化駕照管理措施,同時透過強制戒癮治療等防制方式,以期遏止毒駕危害。卓榮泰表示,毒品氾濫不僅危害社會安全,也嚴重影響交通安全,行政院已邀集相關部會召開多次會議研商,將於4日行政院院會正式提出系統性的政策規劃,其中涉及修法部分,行政院將提出相關法律修正案;如修法涉及司法院職權部分,也會與司法院密切協調。卓榮泰指出,政府除了從源頭加強毒品管制,也將提高毒駕刑責與行政罰鍰,未來待相關政策及修法工作完成後,仍有賴地方政府全力協助與配合;同時也要請道路安全、犯罪防制及反毒等各領域專家協助提供專業建議與協助。交通部「全國道路交通事故統計分析及道安推動計畫辦理情形追蹤」報告顯示,今年(115年)1至2月的30日整體及行人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數皆較112年同期下降,且機車、高齡者、酒駕、行人、兒少死亡人數也較112年同期減少,但尚未達成今年整體及行人死亡人數下降22%之目標;今年1至2月的30日死亡人數,以新北市行人及整體增加較多,而1至4月之A1死亡人數,整體以國道增加最多、行人以新北市增加最多,卓榮泰也呼籲相關單位務必重視並積極改善。針對毒駕案件造成重大死傷,卓榮泰也喊話法務部及交通部儘速啟動修法程序,全面提高毒駕刑責與行政罰鍰,並針對涉案車輛研擬沒收機制,強化行為人駕照管理措施,同時透過醫療體系介入,強制戒癮治療,建構更嚴密的防制網絡;另請警政署落實推動扣車、扣牌等措施,並強化執法與源頭掃毒,全力遏止毒駕危害,保障國人安全。
硬闖淡江大橋遭扣牌 他竟偷貨車想載愛車「開回派出所自投羅網」
淡江大橋12日上午正式通車,24歲單姓男子為抗議機車道太窄,在通車前騎車硬闖,遭警方攔下扣車,而單男13日前往派出所繳清罰單準備領車,員警告知機車因牌照被吊扣無法騎上路,他竟偷走附近一輛正在卸貨的小貨車,隨後還將偷來的貨車開回派出所想載走愛車,警方當場將單男依現行犯逮捕,全案依竊盜罪移送法辦。據了解,單男於5月12日違規騎車闖入淡江大橋快速道路,遭警方攔下開單,車輛也被依法查扣,單男13日下午5時許前往八里派出所,表明已將罰單繳清欲領回愛車,但員警明確告知,該車牌照已遭吊扣,依法不得再開上道路行駛。單男離開派出所後走到八里區華峰一街,發現47歲陳姓男子將小貨車停在路邊,陳男則忙著搬運貨物,車鑰匙並未取下。單男見有機可乘,竟直接跳上駕駛座將貨車偷走。陳男驚覺生財工具被開走,試圖徒步追趕不成,隨後駕駛另一輛車在後方尾隨,沒想到單男竟一路將偷來的貨車開回八里派出所,向員警表明想用貨車將自己的機車載走。值班員警當下直覺有異,陳男也致電八里所報案稱貨車遭竊,值班員警清查後確認單男偷車行徑屬實,當場依竊盜現行犯將他上銬逮捕,全案依法送辦,將小貨車則發還給陳男。
多輛貨車違規、阿北買菜誤闖噴3000 淡江大橋通車首日警開出13張罰單
淡江大橋於12日中午11時30分正式通車,首日便湧入上萬車輛,淡水警分局出動90多名警力投入交通疏導,12日共有13件違規,包括有12輛大貨車誤闖橋面管制路段,還有60多歲陳姓男子誤入快車道,警方將持續加強橋面及周邊道路交通疏導與違規取締,呼籲用路人務必遵守標誌、標線及現場員警指揮,共同維護交通秩序與行車安全,淡水警方統計,淡江大橋通車首日車流量驚人,車道南下(往八里)達1726輛、北向(往淡水)達1762輛,4小時內就湧入上萬台車,瞬間湧入的大量車流,一度造成周邊地方道路壅塞,主線匝道也曾回堵至橋面,顯示淡江大橋通車效益深受民眾期待。警方於通車期間取締多起違規,包括24歲單姓男子因不滿淡江大橋機車道規劃,竟於開放通行前,自八里端騎乘機車強行闖入橋面,以危險方式表達訴求。警方當場依法攔查,除扣車、扣牌外,後續將面臨最高新臺幣6萬1800元罰鍰。60餘歲陳姓男子前往八里採買,疑不熟悉橋樑動線,誤闖快車道。員警見狀立即上前攔查,先將陳男引導至安全處所,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3條告發,處3000元以上6000元以下罰鍰,再護送其平安下橋,避免發生危險,此外,通車首日仍有部分大型貨車駕駛未注意橋頭告示及相關禁行規定,誤闖橋面管制路段,共計取締12件違規案件。警方表示,大貨車若行駛管制區,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60條,可處900元以上1800元以下罰鍰。淡水警分局表示,淡江大橋通車是地方重大建設里程碑,未來將持續加強橋面及周邊道路交通疏導與違規取締,呼籲用路人務必遵守標誌、標線及現場員警指揮,共同維護交通秩序與行車安全,讓這座國際級新地標成為便捷又安全的幸福橋梁。
抗議機車道太窄!騎士通車前硬闖淡江大橋 遭開4罰單代價曝光
淡江大橋12日中午11時30分正式通車,24歲單姓男子為抗議淡江大橋機車道太窄,12日上午在通車前騎車強闖,遭警方攔下,並查扣車牌、移置保管車輛,蘆洲警分局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開出4張罰單,最重可處6萬1800元罰鍰。淡江大橋12日中午11時30分正式通車,上午卻風波不斷,先是新北市議員蔡錦賢抗議地方民代未受邀祈福典禮,單男上午10時許又騎車硬闖當時尚未通車的淡江大橋。單男騎乘普通重型機車,沿台64線上台61線往淡江大橋行駛,在八里二閘道遇警攔截不停,最終在北上下橋處遭員警攔下,單男聲稱自己想搶先體驗通車,後又改口稱抗議淡江大橋機車道設計不合理,更情緒激動、一度哽咽。警方則當場扣牌和扣車並當場舉發,依交條例第16條未依規定變更排氣管(900-1800元罰鍰)、第33條機車行駛高快速道路(3000-6000元罰鍰)、第43條拆除消音器以外方式造成噪音(6000-2萬44000元罰鍰)、第60條2項1款不符稽查取締(1萬-3萬元以下罰鍰,並吊扣駕照6個月),全案依法送辦。
健身網紅酒駕闖紅燈還襲警! 他拒配合怒朝警揮拳
健身網紅蔣政酒駕還襲警!北市大安區敦化南路派出所27日凌晨執行巡邏勤務時,於市民大道四段上發現一輛重機違規紅燈左轉,當場上前攔查,孰料警方甫一靠近,就聞到蔣政身上飄出的濃濃酒味。過程中,蔣政配合意願低,最終確認其酒測值0.39mg/L,警方準備當場依公共危險罪現行犯將其逮捕時,卻遭到蔣政拚死抵抗,臉部因此遭蔣政揮中,再依妨害公務罪嫌移送偵辦。據了解,33歲的健身網紅蔣政27日晚間凌晨酒後返家,卻直接酒駕違規上路,其不僅酒駕還在市民大道四段與大安路口違規闖紅燈左轉,當場遭同樣在後方停等紅燈的員警目睹攔下。警方才一靠近蔣政,就聞到其身上散發濃濃酒味,準備對其實施酒測,過程中蔣政配合態度消極,酒測器吹了多次都未能成功,最終被確認其酒駕,且酒測值高達0.39mg/L,當場被依公共危險罪現行犯逮捕。孰料蔣政卻拒絕被捕,並意圖直接騎車走人,因此與警方發生扭打,蔣政一氣之下竟直接朝執勤員警面部揮拳,造成員警眼鏡與密錄器噴飛,臉部及四肢受傷。全案詢問後,除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製單舉發並扣車扣牌外,另依刑法公共危險罪及妨害公務罪嫌,移送台北地檢署偵辦。大安分局呼籲,酒後駕車嚴重危害自身及他人安全,切勿心存僥倖;對於依法執行職務之員警施以暴力者,亦將依法嚴辦,以維護社會秩序及公權力。
酒駕到「睡著滑行」北市男醉倒駕駛座 警破窗驚險救人
台北市大安區忠孝東路四段4日晚間上演一場驚險的「酒駕滑行驚魂記」,大安分局敦化南路派出所警員執行夜間巡邏勤務時,發現1輛轎車竟停在馬路中央車道卻遲遲未移動,情況相當異常警方隨即上前查看,沒想到竟赫然發現駕駛倒臥在方向盤旁疑似昏迷不醒。警方立即敲打車窗並大聲呼叫駕駛,持續數分鐘仍無回應,更驚悚的是,這輛車竟在無人操控的狀況下仍緩慢往前滑行,隨時可能引發追撞事故,對來往車輛構成重大威脅,為避免釀成意外,警方當機立斷,立即破窗進入車內,試圖控制車輛狀況。就在車窗破裂的瞬間,原本倒臥在駕駛座上的28歲張姓男子才猛然驚醒,神情恍惚,警方隨即聞到張男身上散發出濃烈酒味,立刻對他實施酒精濃度檢測,結果酒測值竟高達0.54mg/L,遠遠超過法定標準,顯示張男是在高度酒醉狀態下駕車,甚至因不勝酒力直接在車內睡著。警方當場依法開單舉發,並依規定扣車扣牌處分,全案在詢問後,依涉犯公共危險罪嫌,將張男移送地檢署偵辦,警方也再次呼籲,酒駕不僅危害自身安全,更可能奪走無辜生命,絕不可心存僥倖。
《噪音管制法》修法機車超標最重罰3萬6 屢犯可吊扣牌照6個月
現行《噪音管制法》規範,機車噪音超標將處1800以上3600元以下罰鍰,並通知限期改善,屆期未改善,將按次處罰,但因現行裁罰難有效嚇阻噪音車,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昨初審通過修法草案,機車噪音超標罰鍰將提高至3600以上3萬6000元以下,若1年內超標2次,可移請公路監理機關吊扣牌照6個月。噪音車擾人安寧,環境部民國110年起推動聲音照相科技執法,透過布建在各縣市共315套聲音照相設備記錄車輛超標,經背景音修正、比對前後3秒確認排除環境干擾、且氣候為無雨、風速小於5m/s,依違反《噪音管制法》裁罰1800至3600元。據統計去年噪音車檢舉或陳情共3萬1460件,實際裁處約5000餘件。朝野立委認為現行罰鍰偏低,部分駕駛人反覆違規、無法有效嚇阻,均提案提高罰鍰,部分立委提案吊扣累犯車牌牌照、駕駛駕照。環境部則建議,罰鍰提高至3600元以上3萬6000元以下,屆期未改善按次處罰,前項情形,於1年內再度違反者,得移請公路監理機關吊扣牌照6個月,昨送入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民進黨立委楊曜指出,闖紅燈計點處理,無照駕駛才扣照,但噪音嚴重性是否需要以扣照處分,以罪刑相當原則思考?他認為機車噪音違規就扣照,罰太重。國民黨立委牛煦庭則表示,部分人士改裝噪音車罰不怕,就當繳保護費,若不祭出最嚴重的扣牌處分,難以有嚇阻效果,他認為機車噪音違規,若屆期未改善,除可按次處罰外,還可移請公路監理機關吊扣牌照,至改善完畢後發還。經討論,社福環衛委員會初審通過《噪音管制法》修正草案,機車噪音超標罰鍰3600元以上3萬6000元以下,通知限期改善,若屆期未完成改善,除按次處罰外,情節重大者得移請公路監理機關吊扣牌照至改善完畢後發還。1年內再度違反者,得移請公路監理機關吊扣其牌照6個月。
試駕變仙人跳? 林俊憲揭:業務設局逼買車仍求償百萬
民進黨立委林俊憲今(20)日召開記者會,揭露一起離譜的試駕糾紛案件。日前有民眾在業務陪同下試駕車輛,在試駕過程中依照業務指示踩下油門,車子瞬間加速,結果被指控超速,試駕車因此遭扣牌六個月。接下來車廠業務不只提出要求民眾買車和解,但就算賣車,車廠還是持續追討百萬以上的「營業損失」。陳情者指出,當初該業務表示試車時會先去找認識的國道警察打招呼,試車過程中,業務說可以踩油門測試車輛性能,該業務同時操作排檔桿致使車子突然加速衝出去導致超速;隔天表達不買車後,即收到業務通知,試車時有被警察拍到超速,並清楚說出明確的地點、速度、時間及開單分隊,都跟一個月後收到的罰單資訊完全一樣,「開單分隊正好就是試車當日去拜訪的分隊。」陳情者也說,因超速行為事涉車輛扣牌,被要求賠償車廠營業損失108萬,業務提四個處理方式,包括以450萬購買扣牌的試駕車、或購買其它款新車等部分,但後續她購買新車後,仍被求償108萬,甚至到今年5月,又更改求償金額變成216萬,「過程毫無誠信可言。」林俊憲指出,這位業務在試駕前,還特地帶消費者去國道警察局打招呼。隔天,當消費者表明不買車時,業務立刻就能拿出完整的罰單資訊(時間、地點、速度、開單分隊),而且完全吻合一個月後正式寄到的罰單。這樣的「巧合」,難免讓社會懷疑,是否存在車商業務與國道警察勾結設局?林俊憲再指,更離譜的是,車廠求償金額一路從54萬→108萬→216萬,甚至以「租金漲價」為由翻倍,過程反覆無誠信,讓民眾掉入陷阱、身心俱疲。試駕本來是消費者了解車輛性能的重要環節,卻成為車商斂財的工具。這不只是個案,去年也有另一位消費者被用相同手法求償 54 萬!為了保障消費者,林俊憲提出三大訴求,一、制定試駕定型化契約,明確規範雙方責任,避免車商任意求償。二、強制保存試駕車輛行車記錄器影像至少 60 天,作為日後調查依據。三、徹查車商業務是否與警方勾結,若屬實應嚴懲,絕不能讓陷阱繼續存在。林俊憲強調,消費者試駕,不該成為「仙人跳」。政府應立即正視,保障民眾的權益,讓大家能安心試車,不再背上不該有的沉重債務!
酒駕車主也要連坐扣牌? 交通部將檢討法規條文
現規定駕駛若酒駕,無論是否是車主皆吊扣車牌2年,車主不知情也照罰。最高行政法院最新判決則指出,駕駛與車主同一人才適用扣牌規定,裁罰機關面臨是否扣牌難題。交通部發文至各機關,表示尊重法院統一見解,實務可依此原則辦理。交通部並表示,將會檢討《道交條例》,明確定義法條文字。據統計,去年酒駕違規4.8萬件,汽車違規占3成5、機車違規占6成5,總件數較前年減少1.1萬件。針對處罰明知駕駛酒駕「仍借車給人酒後駕駛」的車主去年罰300件,較前年減少27件。最高行政法院今年2月一項交通裁決判決指出,吳姓男子名下小客車被兒子開出門,員警攔查發現吳兒酒駕,扣牌24個月,吳男以非酒駕當事人提起訴訟。判決提到,《道交條例》第35條第9項未明確將汽機車所有人列為處罰對象,若要罰車主,僅能以第7項「汽機車所有人『明知』駕駛人酒駕」處罰,因此,主管機關在對車主吊扣牌照時,應在「汽機車所有人與駕駛為同一人」情況下,才適用扣牌處分。據了解,台北市、台中市、新北市、桃園市及高雄市等各地方,皆有相關爭議的申訴,並詢問交通部有此判決後,未來該如何處理?交通部7月下旬已函文給各直轄市政府交通局、內政部警政署及公路局,針對該判決,交通部表示尊重各處罰機關依法院統一見解來裁決。交通部指出,酒駕屬重大違規,以往無論車主是否知情皆有扣牌處罰,最高行政法院判決認為駕駛與車主應為同一人才扣牌,交通部尊重各裁罰機關實務上依此原則處分,相關條文沒更動,但後續將針對判決結果,檢討法規條文,在文字上有更明確定義。(禁止酒駕/飲酒過量,有礙健康)
千萬麥拉倫違停遭攔!餐酒館老闆認「有喝」拒酒測:不是我開的 要求撤銷18萬罰單遭打臉
台中西區中美街去年6月發生一起違規事件,一輛要價1600萬元的藍色麥拉倫超跑違停在路中央遭警攔查,鍾姓男駕駛雖坦承有喝酒,卻寧願「挨罰18萬元」也不肯酒測,事後鍾男收到罰單後,竟反咬員警執法有瑕疵,要求撤銷18萬元裁罰,如今法院判決結果也出爐。回顧事件,該案發生於2024年6月23日凌晨3時許,鍾姓男駕駛當時將麥拉倫違停在一家居酒屋外,員警見狀立刻上前取締,當場查獲鍾男有酒駕情事,怎料他竟拒絕酒測,遭員警開單扣牌後,鍾男隨即離開現場,由於鍾男拒絕酒測,警方也依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重罰新台幣18萬元,並吊銷駕照、吊扣牌照2年。後續車主身分也被起底,原來鍾男竟是一名台中餐酒館大亨,座落在知名鬧區一中商圈的餐酒館「微光島嶼」、「微醺光廊」都是他所開設,而該輛涉事麥拉倫也是鍾男以現金「一次付清」購入,財力相當雄厚。針對遭控拒酒測,鍾男澄清,當下遭盤查時自己並未駕駛車輛,而是站在騎樓,但卻被警方認定酒駕,因此才不肯配合酒測,更多次辯稱「車子是朋友開的」。不過警方則表示,經調閱附近監視器,確定鍾男有駕駛行為,故依法開罰。事後鐘男提起行政訴訟,控訴警方酒測程序違法,要求撤銷18萬元的罰單,經台中地方法院審理,認為鐘男坦承飲酒,卻6度否認是駕駛,且員警才剛抵達不到30秒,友人便不見蹤影,加上鍾男也聯繫不上該名「駕駛友人」,因此合理判斷駕駛麥拉倫的就是鐘男本人,裁定駁回訴訟,全案可上訴。
不法案件量攀升!「假車牌」淪販毒、詐團掩護工具 犯罪多樣化難查緝
違法使用假車牌日益猖獗,警方查獲數字除有上升趨勢,犯罪樣態更從車輛交通違規被扣牌,到販毒、詐欺掩護工具,苗栗5月間發生兩起無人智慧門市竊案,嫌犯也使用掛有假車牌車輛犯案。警方無奈表示,假車牌交易管道多元,除非政府跨部門正視否則很難防堵。桃園市去年至今年5月共查獲294件車輛違規懸掛假車牌,市警局交通大隊表示,掛假牌的車輛以交通違規居多,如嚴重超速40公里就須扣牌半年,酒駕也會扣牌2年,為避免「有車無牌」,就有駕駛買假車牌。警方調查發現,網路上甚至有可專門訂製假車牌的賣家,另外中古車行也是買假牌大宗,因監理單位會視車行規模核發不同數量的試車牌,有業者為業績考量,就會訂購假試車牌懸掛。為查緝假車牌,桃園市警局特別採用AI巡防系統,將雙攝影機裝設在巡邏警車上,覆蓋前方多車道及右方路側停放車輛,若偵測到假車牌就會警示。新竹市警察局去年1月至今年6月共查獲偽造車牌案件52件,普遍是因酒駕或違規記點車牌遭吊扣或吊銷,為了讓自己的車子能夠上路,上網購買假車牌或自行變造、掛他車車牌。也有不法人士在路邊挑選自己同款汽、機車車號,再上網客製化車牌掛在自己的車上,以此閃避查緝。新竹縣去年至今年共查獲39件假車牌,警方曾在某次執行打詐專案時,在倉庫內搜索到多面假車牌,顯示嫌犯利用假車牌面交詐取被害人贓款,並規避警方後續查緝。另外還曾接獲權利車掛假牌檢舉,警方追緝嫌犯時剛好在車上搜出1把槍。苗栗警方2023年至今年共查獲22起假車牌案件,日前破獲外籍移工詐騙集團,越南籍阮男騎偽牌機車在苗栗多處ATM提領贓款。苗栗市5月間也發生兩起無人智慧門市竊案,損失逾40萬元,嫌犯使用改貼號碼的車輛行竊,規避監視器與AI辨識系統。監理單位分析,不少假車牌透過網購取得,想要全面防堵有困難,須仰賴跨部會合作,政府去年起推動修法、科技執法與宣導,並由公路局、警政署、關務署、經貿署及數位發展部跨部會合作,希望藉由多層防線強化禁絕假車牌。
暑假警方加強取締「闖紅燈、酒駕、超速」 最高罰3萬6還要扣牌半年
為提升暑期交通安全,桃園市政府警察局自今(15)日起至8月31日止,啟動暑期交通安全專案,針對酒後駕車、超速、闖紅燈等重大違規行為加強取締,並在事故熱點增設科技執法設備。警方呼籲民眾遵守交通法規,否則將面臨高額罰鍰,嚴重者更恐吊銷駕照或車牌,甚至終身不得再考領。根據統計,6至8月為暑期交通事故高峰期。桃園市警局指出,專案期間將運用科技執法與機動巡邏相結合,加強對事故多發路段的監控與取締,尤其針對闖紅燈、酒駕與超速三大類違規行為嚴格執法。桃園市警局說明,自2023年6月起,酒駕與時速超過40公里以上的超速行為皆列為重大違規。酒駕行為將依情節處以新台幣3萬元至12萬元不等罰鍰,並吊扣駕照1至2年、車輛移置保管;機車駕駛則面臨1萬5000元至9萬元罰鍰。若酒駕時載有未滿12歲兒童、或造成他人受傷者,吊扣駕照年限提高至2至4年;若導致重傷或死亡,將吊銷駕照且終身不得再考領。若10年內有兩次酒駕前科,汽機車將分別處以12萬元與9萬元罰鍰,第三次以上再加罰9萬元,並吊銷駕照、公開違規者姓名與照片。在超速方面,重大違規標準由原本的超過60公里下修至40公里。超速40至60公里者,將處以1萬2000元至1萬8000元罰鍰;若超速超過80公里,最高罰鍰達3萬6000元,並吊扣車牌6個月,逾期不繳回者將註銷車牌。警方也強調,若違規地點間距6公里以上、時間相隔超過6分鐘或跨越路口,將可連續舉發,加強取締強度。針對闖紅燈違規,行人違規將處500元罰鍰;機車駕駛處1800元至2700元,小型車為2700元至4000元,大型車則處以3600元至4500元罰鍰。另針對紅燈右轉行為,汽機車駕駛將處以600元至1800元罰鍰不等。
三峽車禍釀3死 交通部拚6月底修法下修換照年齡、重罰無照駕駛
交通部長陳世凱今(27日)表示,為提升高齡駕駛與行人安全,政府預計於6月底完成修法,重罰無照駕駛,並免費提供70歲以上長者道路安全講習。透過強化教育與法規,全面建構更安全的交通環境。新北市三峽區日前發生重大車禍,一名78歲余姓駕駛在北大國小校門口外疑似闖紅燈、高速暴衝,造成3死12重傷,震驚社會。這起悲劇不僅奪走無辜生命,也凸顯台灣在高齡駕駛管理與駕訓制度上的缺口。事故發生後,民間團體於上週日發起遊行,提出三大訴求,包括建立所有駕駛人皆須參與的回訓制度、推動駕照分級與定期換照、改革高齡換照制度,並透過具鑑別力的檢核機制,全面檢視駕駛人的操作能力與身心狀況。交通部迅速回應,提出將高齡換照年齡從75歲下修至70歲。不過,部分立委質疑,高齡不等於危險,相關政策應搭配交通津貼或完善的公共運輸資源,否則恐淪為表面功夫,反引發民眾反感。對此,陳世凱在「交通部520週年」記者會上進一步說明,未來除修法下修高齡換照年齡,亦將加強健康檢查與危險感知測驗的鑑別度。他指出,許多年長者取得駕照後,數十年未再接受交通教育,對新法規理解有限,政府應善用換照契機,提供系統化、安全性的免費講習,協助高齡者持續安全駕駛。同時,為實現2030年交通事故傷亡減半的目標,交通部也將針對無照駕駛加重處分,無照累犯罰鍰將無上限,並研擬扣車、扣牌等措施,加強嚇阻力道。
酒駕上路!高雄男騎無牌車自摔「滿身傷」 路人速拔鑰匙阻竄逃
高雄市左營區20日凌晨12時許發生一起自撞意外,55歲吳姓男子騎乘無牌機車至事故地點時,因不明原因突然猛撞路邊護欄,導致他跌進施工區滿身傷,目擊民眾趕緊上前救援,豈料卻聞到他散發濃厚酒氣,且甚至試圖騎車落跑,所幸民眾機智拔下鑰匙,這才險些波及無辜人車,後續他被警方依法送辦。據了解,有民眾Threads社群平台發文,內容提及吳男騎乘無牌機車闖紅燈,接著自撞路邊護欄,導致整個人摔進施工區裡,造成全身擦挫傷,嚇壞民眾趕緊上前幫忙,沒想到湊近後竟聞到酒氣,隨後吳男踉蹌自行爬起,甚至打算騎車逃離現場,幸虧民眾迅速拔下車鑰匙,否則他恐將再度摔車或波及他人。吳男眼看車鑰匙被拔,竟不斷懇求對方歸還,他甚至心急到坦承騎車酒駕的部分,目擊民眾得知真相後,不禁直呼「以為是幫助了自摔的騎士,結果是攔截了個酒駕現行犯」。警方表示,凌晨12時許獲報,明潭路與翠華路口有機車自撞護欄,警方派員前往處理後,發現肇事的吳男情緒不穩,且因摔倒手腳擦傷,但他卻婉拒就醫,事後警方先將他帶返至派出所安撫,接著再依規定進行酒測,不料他的酒測值高達0.25毫克,全案訊後將依涉犯《公共危險罪》移送偵辦。警方說明,警方深入調查後,發現無牌機車是其胞弟所屬,此外該車已於2023年遭扣牌,但卻被吳男當作代步工具使用,此舉已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12條1項6款,「牌照吊扣期間行駛」可處新臺幣3600元以上1萬800元以下罰鍰,隨後警方當場製單舉發。◎喝酒勿開車!飲酒過量,有害健康,未滿18歲請勿飲酒。
淡水福佑宮遶境傳插曲 無照男掛假牌上路遭警法辦
淡水福佑宮3日舉行平安遶境活動圓滿落幕,警方為維持車流順暢,派了163名警力及16名義交,過程中卻出現插曲,警方攔查到31歲張男騎機車未戴安全帽,經查後發現他無照外還懸掛偽造車牌上路,警方當場將其送辦並依法製單。 事發於3日上午10時許,張男遭攔後辯稱「感冒頭痛才沒戴安全帽」,經查後發現其去年因酒駕被吊銷駕照並扣牌,怎料他竟為了去工作,上網購買假車牌僥倖上路。 警方依涉嫌刑法行使偽造特種文書罪外,並針對未戴安全帽、駕照經吊銷騎車、無照駕駛及使用偽照車牌4張罰單,最高可處新臺幣71400元罰鍰。
闖紅燈撞車還敢逃! 新莊男酒後拒檢街頭上演警匪追
新北市新莊區19日凌晨1時許發生酒駕肇逃案,員警執行巡邏勤務時發現42歲吳男騎普重機車闖紅燈,遂跟在其車後欲在下個路口將其攔停,怎料吳男發現後竟加速逃逸,並在逃跑過程中擦撞到機車,員警呼叫支援警力將其圍捕,經測後酒測值嚴重超標,馬上將其逮捕依法送辦。 吳男於後港一路、民安路口闖紅燈,員警見狀跟騎車後欲在四維、富國路口將其攔停,怎料吳男酒駕拒檢逃逸,當街上演警匪追逐,逃竄3公里。 員警立刻呼叫支援警力進行攔截圍捕,於萬安街137巷一帶時,吳男重心不穩自摔,警方立刻上前將其制服,發現其喝了3、4罐啤酒欲返回住家,酒測值0.72mg/L。 全案警詢後,將吳嫌依公共危險罪移送新北地方檢察署偵辦。至於酒駕依道交條例第35條1項1款舉發處新臺幣一萬五千元以上九萬元以下罰鍰,並依35條9項扣牌、保管車輛、紅燈右轉依道交條例第53條2項舉發,處新臺幣六百元以上一千八百元以下罰鍰、闖紅燈依道交條例第53條1項舉發,處新臺幣一千八百元以上五千四百元以下罰鍰、不依規定駛入來車道依道交條例第45條1項3款舉發,處新臺幣六百元以上一千八百元以下罰鍰。 路邊遭擦撞之普重機車及自小客車由分局員警另行通知至所製作交通事故相關流程。◎喝酒勿開車!飲酒過量,有害健康,未滿18歲請勿飲酒。
新北去年酒駕3死254傷!今年2個月就抓533件 警加強取締護安全
據統計新北市2024年酒駕事故共發生216件,造成3死、254傷,新北市警局為保障民眾交通安全,今年1至2月已取締酒駕553件,並規畫3月14、15日連續2日執行擴大取締酒駕勤務,於餐飲營業場所密集路段及易發生酒駕時間、地點強化執法,設置路檢點並機動巡邏攔檢,同時對未宣導勿酒駕的供酒店家實施勸導。新北市交通警察大隊表示,去年新北取締酒駕共計4119件,其中違反《刑法》公共危險罪達2000餘件,經分析酒駕違規駕駛人樣態,占比以41歲至50歲為多,占整體近3成,高發生事故時段為下午3時至6時及下午6時至晚間9時,警方將持續強勢交通執法,維護交通環境。此外,新北警防制酒駕不遺餘力,交通部2024年考評「112年度院頒道路交通秩序與交通安全改進方案實施計畫」,新北市為酒後駕車肇事死亡人數減少最多的縣市警察局;另在「交通執法」及「砂石車安全管理」項目,新北警亦是全國最佳。交警大隊提醒,《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於2023年6月30日修正施行後,只要民眾酒駕一律吊扣牌照2年,現場也會將車輛移置保管並拆扣牌照,目的在根除違規人酒駕風險,且事後領車須另請拖吊車拖走,不得再行駛上路。近期違規情形已較去年有明顯下降趨勢,展現遏阻效果。新北警強調,防制酒後駕車沒有假期,呼籲民眾除酒後不開車外,亦秉持「酒前不開車」原則,欲前往聚會用餐地點可選擇計程車或大眾運輸,減少酒後駕車返家可能,並多加使用「指定駕駛」、「代客叫計程車」及「代客開車」等服務,共同維護新北交通安全。◎喝酒勿開車!飲酒過量,有害健康,未滿18歲請勿飲酒。
才因酒駕被吊照扣牌!樹林男掛父車牌 「無照」上路遭警活逮
樹林警分局日前執行臨檢勤務時,攔到47歲王男,發現其無照上路,核對車籍資料發現不符,怎料他上月因酒駕被吊牌後,竟懸掛父親車牌僥倖上路,不只他違法,父親也因「拍照借供他人使用」需吞下罰單。 三多派出所員警當時攔下王男,發現其上月才因酒駕被吊銷駕照及吊扣車牌,他卻懸掛父親車輛已被註銷的牌照,悔不當初。 王男連兩月犯罪,員警當場扣牌並將小客車移置保管,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舉發「無照駕駛」、「使用他車車牌」外,另「牌照借供他人使用」也一併舉發原車牌車主,罰鍰總額恐高達新台幣4萬5600元。
超速40公里「屬嚴重超速」吃雙罰單 桃園舉發量暴增75.9%
2023年6月30日起,行車速度只要超過規定之最高時速40公里以上,就屬嚴重超速,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3條危險駕駛舉發,除罰鍰1萬2000元至3萬6000元、記違規點數3點及參加道安講習外,並吊扣該車牌照6個月。自新法施行後,統計桃園市去年嚴重超速案件舉發並扣牌6390件,較2023年舉發3638件增加2752件,增加75.6%;較施行前大幅增加,顯示有許多民眾尚不知新的處罰規定。桃園市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大隊長李維振提醒民眾,如果超過最高速限40公里,舉發機關通常會開罰2張同時間及同地點的嚴重超速罰單,1張係針對駕駛人處以罰鍰,另1張係針對車主處以扣牌6個月處分。依《行政罰法》第24條第2項,違反行政法上義務行為,除應處罰鍰外,另有沒入或其他種類行政罰之處罰者,得依該規定併為裁處;二者皆需處罰,並無一罪二罰情事。另依據《道交條例》第85條之1第2項,逕行舉發行車速度超過規定之最高速限,其違規地點相距6公里以上、時間相隔6分鐘以上或行經1個路口以上,得連續舉發。李維振呼籲嚴重超速已下修為40公里,如符合上開規定得連續舉發,且駕駛人有罰鍰部分,車主則是扣牌,兩者都會處罰,請民眾遵守道路速限行駛,維護自身安全也保護其他用路人,平安出門平安回家。
逾6千人連署「嚴重超速改回60公里」 交通部回應:修法後違規數量下降近5成
危險駕駛中的「嚴重超速標準」,從「超過最高速限60公里」下修為「40公里」,新制上路後,除了重罰1.2萬元(最高可達3.6萬元)以外,還將吊扣牌照6個月。對此,就有民眾日前在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發起「恢復舊制」連署,迄今突破6451人附議;然而,交通部回應,修法後嚴重超速違規數量下降近5成,事故死傷也有減少,因此將維持現行規定。發起連署的民眾認為,新法若在一些特殊道路,速限30公里,駕駛者開到70公里就會面臨1.2萬元罰款並吊照半年,然而台灣道路的速限極其不合理,連騎腳踏車都會超速。提案者建議,應該放寬新法條例,恢復舊制之60公里速限,同時提高目前道路10至20公里速限,並在道路速限合理前取消超速扣牌。除此之外,也應該讓一般用路人參與道路速限和交通議題、禁止在上坡或彎道處設置測速照相、警察不該躲起來測速(透明化)。針對這個提案,交通部表示,現行《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3條第1項第2款規定,自2023年6月30日起,將嚴重超速定義下修為超過規定之最高時速40公里,是經過多年專家學者研究,加上國家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的建議,並經行政院、立法院審議通過。交通部說,經過統計,修法前超速40公里以上案件,平均每月1萬2640件,修法後至2024年下半年,已降低至平均每月7018件,降幅近5成。另經統計2023年及2024年1月至11月事故肇因分析資料,因超速駕駛事故件數分別為死亡人數36人、32人;受傷人數1891人、1062人,可見修法後對於促使駕駛人遵守道路速限,減少嚴重超速行為並降低事故數量及嚴重度皆有助益。關於提高目前道路10至20公里速限的部分,交通部指出,速限提高雖可提高運輸效率,但也代表更低的容錯率,如果遇到突發事件時,需有更長之反應時間及煞車距離,因此在道路安全優先之前提下,目前提案較不可行,若民眾發現速限設定不合理路段,可向道路主管機關提出建議後,由主管機關就各面向綜合評估據以調整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