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賠
」 大陸 賠償 理賠 保險 金管會
醫界自爆2/實支實付險「拒賠」高價自費治療 PRP、PCP占大宗
CTWANT調查「實支實付健康險」理賠爭議案中常被「拒賠」高額、自費醫材的原因,通常保戶多主張應予理賠為「是醫生說要用的……」、「診斷證明書上有醫囑、有寫上醫生的建議」等;而金融消費評議中心委員們主要認定「難認有利保戶主張應予理賠」的理由,包括「未符合醫療常規」、「難認醫療必要性」、「營養品屬於保健目的非治療藥物」等。從金融消費評議中心處理上述的「未認可」保戶主張、保險公司可不予給付該類自費醫材保險金的1550件中,進一步了解保戶治療使用「血球細胞分離器、手術膠體、高濃度血小板血漿PRP、自體單核細胞球純化技術PCP治療」而遭到拒賠的560個案件的緣由。記者採訪到醫界人士進一步分析,以「PRP治療」來說,根據金融消費評議中心醫療顧問的看法,主要是利用人體的血小板會釋放出細胞組織更新時所必須的多種生長因子,有助於幹細胞之牽引、分化與增殖,亦可促進纖維母細胞、內皮細胞等之活化,並誘導細胞外間質之分泌及血管新生。民眾治療意外、疾病過程中,使用自費、高價位的醫材、手術等,可能涉及到「必要性醫療」範疇而衍生部分實支實付健康險的拒賠爭議(圖/報系資料照)因此,從患者血液中分離出富含自體血小板之血漿,作為專屬修復配方,藉此改善關節退化、運動傷害、慢性損傷及神經壓迫等疾患造成的慢性疼痛,確實是醫界會採取的一種治療方案,但,「不適用在創傷發生後的急性期」,因此當民眾發生意外時,這類治療方式通常會遭保險公司拒賠。有一名保戶從自家住處樓梯意外踩空跌倒,導致左踝扭傷,經過三個月治療仍未見改善,甚至痛苦加劇,且寸步難行,到醫院求診,醫師建議採取新醫療技術PCP住院手術治療,將能有效修復受損之左踝損傷,費用達138,897元。該案的主治醫師說明,一般罹患退化性關節炎患者會採取復健、藥物,或注射玻尿酸、類固醇、自體血小板增生療法等治療,嚴重者得開刀置換人工關節,但類似年紀大,手術風險高,加上本身不希望動刀的患者為數眾多,因此醫病溝通後,決定採用「自體單核細胞球純化技術」(PCP)治療,當天注射後即可返家。金融消費評議中心醫療顧問則表示,保戶被診斷有左側肩關節以及左側踝關節骨性關節炎併距腓前韌帶部分撕裂,因而接受自體單核細胞球純化技術(PCP)治療。自體單核細胞球純化技術(PCP)治療屬於生物製劑療法(biologic therapy)的一種,的確有將其應用於骨性關節炎、肌腱或肌肉損傷治療的作法。然而,目前對於上述治療尚缺乏足夠多的大型且具公信力的研究報告,而現有的研究結論分岐,對於長期療效、治療的標準流程、使用劑量以及施打次數均無共識。因此,目前並不建議以自體單核細胞球純化技術(PCP)來治療肌肉韌帶損傷或骨關節炎,也未列在肌肉韌帶損傷或骨關節炎的標準治療中。自體單核細胞球純化技術(PCP)治療是將純化的單核細胞注射進關節腔或肌肉韌帶附近,發生不良作用的機率極低,一般都在門診進行治療。保戶住院內容僅為自體單核細胞球純化技術(PCP)治療,並無其他需住院處理的急性醫療問題。因此認為保戶住院並不合乎醫療常規,也無必要性。
醫界自爆1/大動作警告勿濫用高價醫材 保險業「已非」照單全收全額給付
有醫生向CTWANT爆料說,醫療學會近期頻繁通知會員說,保險公司對自費醫耗材「已非」照單全收、全額給付,請醫生注意避免日後發生爭議。記者調查發現,包括高濃度血小板血漿PRP、自體單核細胞球純化技術PCP治療、羊膜異體移植、玻尿酸、膠原蛋白、止血粉、敷料等,皆為實支實付險拒賠的主要項目。在保險公司健康險保單中,實支實付險基本訴求確實是一種「花多少、理賠多少」醫療險,因此過往有些保戶考量預算而多買幾張此類保單,來分擔可能龐大的手術、住院費、病房費、藥品、醫材等經濟負擔風險。隨著醫療研發科技興起開發許多自費醫材,根據金融消費評議中心(目前受理保戶申訴案,負責釐清保險公司拒絕理賠等爭議案件的單位)統計,在「實支實付險」這一類保單,認為「保戶主張無理由」的案件超過1550件。其中,保戶接受治療使用的「血球細胞分離器、手術膠體、高濃度血小板血漿PRP、自體單核細胞球純化技術PCP治療」而遭到拒賠的案件超過560件;羊膜異體移植、玻尿酸等產品達235件;膠原蛋白敷料、膠原蛋白基質、膠原粉、可吸收性止血粉、水性創傷敷料、癒合敷料、凝合劑等累計也約200多件。還有像是屬於「非藥品」的維生素、高鈣、蛋白飲等營養品、健舌器、足踝護具等,累計達近百件。一名資深專業人士告訴CTWANT記者說,現在許多醫生在提供民眾治療建議方案時,通常也會詢問是否有買保險?有沒有實支實付險?希望幫助患者可以考慮使用可能非健保給付的藥品、醫材的立意尚好,但可能也要注意到,這已經與過去十多年來「照單全收、全額給付」的情況,大大有所改變,應該避免誤導民眾以為保險公司會通通理賠額外的自費等項目。根據金融消費評議中心的資料顯示,使用「自費醫材」的理賠爭議案件數量頗多。(圖/報系資料照)該人士分析,現在醫界的亂象可以歸納出五大類,一是「過度醫療」,包括浮濫自費開刀、浮濫自費醫材,虛報沒有執行的手術;其次還有「過度宣傳醫術效果、成功案例」,像是經營自媒體,結合網紅業配、社群媒體,招攬病人。「進而更讓人詬病,則是可能出現涉及欺騙行為,譬如說誇大病情、無中生有、誘導病人接受非必要之醫療等」甚而,「可能醫、病、業三者共謀不當利益,造成社會、健保、保險公司三輸」,「醫師業代化與回扣問題,按件計酬,收取廠商私下鉅額回扣」該人士分析。
醫界自爆3/羊膜粉救半月軟骨「常遭拒賠」 膠原蛋白玻尿酸敷料也是
CTWANT日前報導醫界推薦可促進骨骼療癒「羊膜異體移植(粉劑生長因子)」自費醫材,涉及「必要性醫療」而頻遭保險公司拒賠,記者進一步調查,根據統計,此類羊膜粉、玻尿酸等浮出檯面爭議案不僅達數百件,還有膠原蛋白敷料、膠原蛋白基質、膠原粉、可吸收性止血粉、水性創傷敷料、癒合敷料、凝合劑等也是一大宗。根據金融消費評議中心的資料顯示,在交通、職災、跌倒等意外事件常出現的外傷、骨折等,以及運動風氣興盛帶來的膝蓋等運動傷害,以CTWANT報導案例來看,有些保戶接受醫生建議而使用「羊膜異體移植(粉劑生長因子)」,卻因涉及「必要性醫療」而頻遭拒賠之例,認為保險公司不需理賠羊膜粉費用、顧立關關節內注射案件,在整體實支實付險1550件中佔比達235件,該自費醫材費用達數萬元到十多萬元不等。而在治療切除內外痔、皮膚腫瘤,且在睡眠呼吸中止症、鼻中膈彎曲及雙側肥厚性鼻炎、腺樣體肥大、軟顎纖維化、打鼾、慢性扁桃腺炎、扁桃腺術後出血、鼻中膈造型手術、肥厚性鼻炎等治療中,因使用「膠原蛋白敷料、膠原蛋白基質、膠原粉、可吸收性止血粉、水性創傷敷料、癒合敷料、凝合劑」等無法獲保險公司理賠累計也約200多件。「有些自費醫材,公司理賠確實不像過往這麼快,會審慎評估」「常提醒保戶受傷、發生意外事故時,除了趕緊就醫,第一時間也最好記得通知服務的保險業務員,協助瞭解治療過程中,醫生建議的自費醫材項目,是不是真的能獲得實支實付險的理賠。」一名大型壽險公司資深保險從業人員告訴CTWANT記者。記者調查,有保戶因右膝內壁皺褶症候群住院治療,並接受膝關節鏡檢輔關節軟骨刮修手術,保險公司雖就住院理賠超過20.6萬元,但另有156,700元自費醫材費用則認為依保單條款無須理賠。CTWANT調查,保戶在接受治療膝蓋受傷、退化等所使用的「羊膜異體移植(粉劑生長因子)」,為保險公司實支實付險「拒賠」的一大項目,圖為半月軟骨示意圖。(圖/報系資料照)而這156,700元則是保戶在醫院用於右膝關節二次注射的羊膜絨毛膜異體移植物的費用,分別是84,000元及112,500元,目前醫界多認為羊膜異體移植物含有生長因子,理論上可促進軟組織癒合,調控發炎反應、減少疤痕組織生成,但也有醫界人士認為實際作用於人體之狀況,尚待臨床試驗證實,目前並無臨床試驗證實系爭材料有益於內壁皺褶症候群之治療,因此認為使用並非醫療常規,無醫療必要性。此外,還有保戶發生意外送醫急診,診斷出現右側眼眶緣撕裂傷約1.5公分,右側膝部撕裂傷約5公分,後又因下樓梯踩空受傷摔及右肩撞擊受傷疼痛,右膝挫傷、右肩挫傷到診所就診,接受「顧立關關節內注射、羊膜異體移植」等治療,但該醫材費用未獲保險公司理賠。根據金融消費評議中心顧問醫療的描述,認同保險公司無須理賠的判斷,主是是經查臨床學文獻,「顧立關關節內注射」之適應症「用於保守性非藥物治療無效及一般鎮痛劑治療無效之退化性膝關節炎疼痛,作用為增進關節營養、潤滑、吸震等,降低退化性關節炎的症狀」,並非屬外傷治療常規用藥。「羊膜異體移植」主要原理在於羊膜組織中含有豐富的生長因子和幹細胞,可以刺激受損組織的修復,以改善人體的自我修復能力和治癒過程,可應用在關節及其他疼痛問題的治療上,如關節炎或受傷退化的組織;適合對象為長期慢性疼痛、不適合開刀、血液狀況不良及已試過保守治療的案例上。醫界人士表示,顧立關(Synolis VA)是一種用於治療退化性膝關節炎的關節內注射玻尿酸產品,結合玻尿酸與山梨醇,能增加關節液潤滑、保護軟骨,適用於保守治療無效的膝骨關節炎患者,通常由醫師進行關節腔內注射;健保可給付傳統玻尿酸,而較新的長效型玻尿酸單次注射費用約自費數千元至數萬元不等,建議根據醫師評估選擇。
買境外保單避稅恐「省小錢、花大錢」 僅適合這類極少數族群
近年來,許多民眾在理財顧問、社群平台或非正式通路的引導下,購買了未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下稱「金管會」)核准、亦未在台合法銷售的「境外保單」。這類商品常被包裝以「高預定利率」、「美元資產配置」或「隱形資產」為賣點,甚至出現「資金存放海外,政府查不到」等誤導性話術。對此,金管會近年已多次公開提醒:境外保單因非我國主管機關核准之保險商品,不受我國保險監理制度保障。作為法律從業人員職業律師,必須嚴正指出:購買未經核准的境外保單,存在高度資訊不對稱,難以完整確認商品真實內容、費用結構、解約條件與實際風險,一旦發生爭議,往往也難以透過我國既有的申訴與救濟機制有效處理,投保人將面臨「法律保護真空」的困境。以下將從銷售境外保單合法性、契約風險、稅務風險及跨境繼承程序四個層面,進一步做法律分析。一、 法律定性:銷售端違法,購買端則自負風險1. 銷售端:在台銷售境外保單之行為,依照保險法第167條之1規定,為非本法之保險業或外國保險業代理、經紀或招攬保險業務者,除屬配合政府政策需要且經主管機關公告之保險,透過保險經紀人向國外之保險業投保者外,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三百萬元以上二千萬元以下罰金;情節重大者,得由主管機關對保險代理人、經紀人、公證人或兼營保險代理人或保險經紀人業務之銀行停止一部或全部業務,或廢止許可,並註銷執業證照。因此,透過地下管道(如保險經紀人私下招攬、舉辦說明會、透過網路平台仲介)銷售境外保單,均屬違法行為。該銷售人員將面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三百萬元以上二千萬元以下罰金之刑事責任。2. 購買端:行為不違法,但可能淪為法律救濟無門我國法律目前並未處罰購買境外保單之消費者。若是屬於客戶自行飛往國外或透過網路簽署保單,該行為本身不構成犯罪。然而,不違法不代表有保障。這類保單自始不受台灣主管機關(金管會)監管,亦不適用台灣保險法或相關法令有關理賠與爭議處理規範。二、 投保後之契約及稅務法律風險若客戶已持有或打算購買在台被招攬的境外保單者,需審視以下法律風險:1. 法律管轄與救濟風險境外保單的發行主體為未依我國保險法設立經營之外國保險公司,因此無法適用台灣金融消費評議中心機制。一旦發生拒賠或理賠爭議,金管會無權介入,消費者(投保人)無法在台進行申訴程序。 更嚴重的是,境外保單契約之準據法(Governing Law)與管轄法院(Jurisdiction)通常約定在公司設立地(如香港、新加坡、美國、加拿大、百慕達等)。這意味著,若客戶發生理賠爭議時,必須依據外國法律,至外國法院,委請當地律師進行仲裁或訴訟。跨國仲裁、訴訟的高昂律師費與差旅費,往往可能超過保險金額本身。2. 缺乏保險安定基金保障只要是購買依我國法律設立許可之本(外)國財產及人身保險業在我境內銷售之有效保險契約,皆受到保險安定基金的保障。若上開合法設立之保險公司倒閉,安定基金會依法予以墊付予投保人。 然而,境外保單完全不適用此機制。若該外國保險公司發生財務危機(如2008年金融海嘯時的AIG危機),我國主管機關無法提供任何援助,投保人恐面臨血本無歸之風險。3. 稅務補稅風險許多人購買境外保單是為了節稅,但在我國法規底下,這往往是錯誤的期待:遺產稅: 依據財政部95年發布台財稅字第09504540210號函釋,未經金管會核准之外國保險公司所給付之壽險理賠金,不適用《保險法》第112條及《遺產及贈與稅法》第16條關於「不計入遺產總額」的規定。換言之,境外保單的死亡給付,必須全數計入遺產總額課稅。所得稅(最低稅負制): 依照我國所得稅法與財政部解釋函令,即使是壽險性質保單,若非屬於金管會核准者,其理賠金可能不適用所得稅法第4條第1項第7款的免稅規定。因此,該境外保單的理賠金,可能被稅捐機關認定為其他所得,依法應課稅。而境外保單之收益(如解約金、理賠金、分紅給付)屬於「海外所得」。若一申報戶全年度海外所得合計達新臺幣100萬元,且基本所得額超過新臺幣750萬元(2024年最新標準),即須申報並繳納20%的所得基本稅額(AMT)。CRS 全球資產透明化:錢放海外政府查不到已是過時觀念。在CRS(共同申報準則)架構下,我國依照金融機構執行共同申報及盡職審查作業辦法,已與日本、澳洲、英國等多國進行金融帳戶資訊交換,且與美國簽有FATCA協定。跨境金融帳戶資訊已趨漸透明化。國稅局可透過資訊交換掌握海外保單價值,若刻意不申報,除補稅外還可能面臨罰鍰。4. 保險服務中斷與匯率風險保險服務可能中斷: 境外保單業務員因在台從事非法銷售,流動率可能極高,保險服務鏈可能隨時中斷。一旦無人服務,投保人(或受益人)需具備自行處理保費催繳、契約變更及繁瑣的理賠文件認證程序(如死亡證明需經外館驗證)。甚者,該等境外保單大多為英文條款,投保人(或受益人)亦須具備處理跨境文件的能力。商品本質風險: 境外保單標榜的高利率,本質上是投資型保單或結構型商品,並非保證獲利。且匯率風險由保保人自負,若台幣升值,匯損可能侵蝕所有獲利。三、 投保人死亡後的繼承難題:Probate(遺囑認證)程序當被保險人身故,繼承人在處理境外保單理賠時,恐會面臨跨國法律程序障礙,特別是英美法系國家的Probate(遺囑認證)制度。1. 若保險契約有指定受益人:原則上可繞過 Probate,但程序仍繁瑣若境外保單有明確指定受益人,理賠金原則上可 Avoid Probate(繞過遺囑認證) 直接給付予受益人。但實際執行上,境外保險公司通常會要求受益人提供經駐外代表處/辦事處驗證的死亡證明、除戶謄本及受益人身分證明。受益人需在台灣將該等文件翻譯、公證,再送交外交部及該國駐台辦事處驗證,往返極為耗時。2. 若保險契約無指定受益人或受益人先於被保險人死亡者,則可能須進行 Probate程序若境外保單未指定受益人,或受益人先於被保險人死亡,理賠金將視為遺產(Estate)。此時,繼承人必須在保單管轄地(如香港、新加坡、美國、加拿大、百慕達等)啟動遺囑認證程序。如透過Probate程序,須負擔高昂費用: 需聘請當地律師,律師費、法庭費用、執行人報酬、評估費通常佔遺產總額的 3%~8%。尚須負擔時間成本:Probate 程序大約需時 9個月至2年 才能完成資產分配。再者,Probate 是公開程序,遺產內容與分配細節將在國外法院變為公開資訊,任何人都可查閱,這對重視隱私的高資產客戶是一大打擊。總言之,境外保單並非全然不可觸碰,但它僅適合極少數族群:擁有雙重國籍、長期跨境生活,且背後有完整國際法律與稅務團隊支援的高資產人士。對於大多數生活在台灣的民眾而言,若意圖透過境外保單進行傳承或避稅,往往是「省小錢、花大錢」。建議在做出重大財務決策前,應諮詢律師與會計師,切勿僅憑非正式管道的銷售話術,將資產置於不可控的境外法律風險之中。
東海女大生遭公車輾斃「調解又破局」
東海大學林姓女大生去年9月在台中走在斑馬線時,遭巨業公司施姓司機駕駛的305號公車輾斃,雙方24日進行第3次調解,施姓司機坦承當天已超時上班,導致保險公司拒賠,雙方因賠償金額無共識確定破局。林姓女大生母親表示完全感受不到誠意,該負責的人就應負責,而不是互相推託;巨業交通公司發聲明指出,雙方對於和解條件始終未能達成合理共識,陷入僵局而暫無和解之望,實深表遺憾,後續則配合司法程序。林姓女大生去年9月22日晚間走在台中市綠川東街與中山路口斑馬線時,遭施姓司機駕駛的305號公車撞倒並輾斃,雙方昨天進行第3次調解。林母委任律師劉建志表示,施姓司機自述其駕照行駛條件為早上6點至晚上6點,事故當天晚上7點多發車,所以逾越駕駛條件,保險公司才會認定違規而不賠,可見巨業在排班上確有問題;巨業未派代表出席,調解金也未具體討論,整體毫無進展,調解正式破局,後續由刑事庭處理。林母指出,自己跟律師秉持可以認真為這件事伸張正義,不只是對家屬,也是對社會大眾有個交代,「不然大家走在路上都要提心吊膽,因為大家都可以為所欲為,社會就很亂!」針對施姓司機主張超時工作致保險不賠,巨業公司表示,公司除依法投保強制險外,另額外投保責任險,此事故符合責任險不保條款,故僅責任險部分無法申請支付理賠,強制險部分依法仍得由被害人家屬主動提出申請以先獲部分理賠,剩餘賠償不足部分,自當由肇事駕駛與巨業依法負連帶賠償責任,並不因此影響被害人家屬求償權。
是它惹禍2/實支實付可以全理賠醫材費? 保險公司常拿「這點」卡保戶
實支實付險損賠率高,保險業正與金管會保險局研議「不保證續約」「調漲保費」等符合保戶、業者、主管機關三方期盼的公平對待平等互惠原則,隨著2025年底接軌國際會計標準準則,產壽險各家公司經營實績是虧是賠將一目了然。由於現在醫療科技進步,住院日數減少,甚至有的雷射等手術門診即可施行完成,無須住院,因此在「實支實付健康險」的理賠項目中,實際開銷的手術費、醫材費等成為主要部分;其中,尤其是「自費醫材」理賠爭議案,更是逐漸出籠。目前關於保險、銀行、證券等金融消費爭議案件,民眾可以免費向「金融消費評議中心」提出評議申請,該中心並自2016年7月起於官網建置去識別化評議書公開揭露查詢專區,因此可查詢案情內容與評議結果,但無法得知是哪一家業者的案例。CTWANT據此,以「自費醫材」關鍵字,查詢金融消費評議中心於2023年初至2025年10月底的評議此類案情件數共42件;同意民眾主張保險公司應全額理賠「自費醫材」的案件,僅有一件;同意保戶「部分主張有理由」理賠部分金額的為4件;不同意全額理賠的則有37件,主要都是認定為「非必要醫療」。先就「保戶主張有理由」的案情來說,保戶主張其因雙側慢性鼻竇炎在新竹馬偕醫院住院接受手術治療,申請相關醫療保險金理賠,保險公司就自費使用之「癒立安膠原蛋白敷料的金額32,000 元」未予給付而提出申訴。保戶認為,自費項目中的「史賽克那梭波鼻用敷料」與「癒立安膠原蛋白敷料」醫材功能皆為止血用,保險公司卻刪除系爭醫材不賠,但主治醫師表示兩項自費項目功能不同,一為止血、一為促進傷口癒合,保險公司拒賠無理由。保險公司的主張則是,保戶住院期間自費購買「那梭波鼻用敷料」及系爭醫材二醫材,公司已寬認給付「那梭波鼻用敷料」費用;至於,癒立安膠原蛋白敷料係用於外科手術的止血,當結紮止血或傳統的止血方法無效或無法控制時,作為止血的輔助品,亦可促進傷口癒合,其作用與「那梭波鼻用敷料」相同,且保戶做微創手術,理應無需額外止血醫材,因此認為為「非必要之醫療費用」,因此無法給予理賠。金融消費評議中心評議委員們則認為,保戶於手術中同時使用那梭波鼻用敷料及系爭醫材,「那梭波鼻用敷料」係鼻科手術常規使用,病人可不必抽紗布,減少疼痛且單價不高,而「癒立安膠原蛋白敷料」雖然不是常規,但本件醫師未同時使用多種自費醫材,亦未額外添加其他高階自費手術(如微創手術)技術費用。金融消費評議中心主要接受民眾反映保險、銀行、證券等商品爭議單位。(圖/報系資料照)且保戶接受的鼻竇炎手術與一般鼻部手術略有不同,比較會流血,粘膜傷口可能較深,傷口較不規則且面積較大,那梭波鼻用敷料(Naso Pore Nasal Dressing)可能無法壓迫到較深、不規則的粘膜傷口。因此若於雙側廣泛性鼻竇炎使用額外局部使用止血敷料如系爭醫材,應屬合理,認定為「必要用藥」,應給予全額理賠及10%的給付遲延利息。至於「保戶公司應理賠保戶部分自費醫材金額」的4件評議案件,爭議類型也是對焦在「條款解釋、必要性醫療、理賠金額認定」爭議上,與CTWANT接到保戶申訴、宏泰人壽主張的論述雷同。記者整理這四件理賠爭議中,與目前宏泰人壽主張「必要、非必要醫療」爭議較相關的爭執案情,該保戶因「內外痔」赴澄清醫院住院行雷射內外痔瘡完全切除手術,治療使用「潔美快可敷料」、「速原水性創傷敷料」、「癒立安膠原蛋白敷料」等自費項目是否符合一般醫療常規?是否有醫療必要?金融消費評議中心評議委員們認同,依保戶提供的病歷資料,以及本中心專業醫療顧問意見,可知保戶「自費項目」所使用的「潔美快可敷料」、「速原水性創傷敷料」、「癒立安 膠原蛋白敷料」等自費醫材,依一般醫療常規,保戶手術並無大量出血,雷射切除後加上縫合,並無使用「潔美快可敷料」、「癒立安膠原蛋白敷料」之醫療必要。因此,認為保戶使用3瓶「速原水性創傷敷料」的數量,使用1瓶已足,因此認定保險公司應給付部分自費醫材費用,無須理賠全額。
是它惹禍1/保戶聽醫生花近4萬半月板軟骨癒合粉劑 薰衣草實支實付拒賠
CTWANT接到一名保戶投訴,她因跌倒膝蓋開刀休養十多天,向三家產壽險公司申請手術中使用的促進半月板軟骨癒合的羊膜生長因子近4萬元,其中二家全額理賠,宏泰人壽則拒賠,而這一張正是薰衣草健康醫療險,即是四年前先調漲保費的保單。46歲保戶林小姐告訴記者說,她在今年7月於家中跌倒,當時未覺得膝蓋痛,後來行走開始感到疼痛時還以為是退化,直到親友提醒去醫院檢查才知右膝半月板軟骨外傷性破裂,因此在8月前往雙和醫院進行縫補手術。「醫生說我還年輕,建議再使用粉劑的羊膜異體移植物,以利傷口恢復,並於開刀後六周至三個月內盡可能不過度使用右膝。」林小姐說,由於她的工作多在外勤,考量她的意外、健康險有三張保單,可以幫助她儘早痊癒、請假無法工作等保健經濟生活開銷等,因此即接受建議使用這項自費醫材38900元。林小姐在2019年生育小孩之前,陸續投保了新安東京產物保險的個人傷害保險、全球人壽的醫療費用健康保險附約,與宏泰人壽薰衣草醫療健康保險附約;皆屬「實支實付險」,保額各約6萬元,年繳保費各約2288元、4000元、4041元。林小姐她在家休養同時,即連繫這三家產壽險公司,檢附開刀住院等醫療單據與診斷證明書,向保險公司申請實支實付健康險理賠,「新安東京、全球的理賠金額很快地入帳,可是宏泰人壽回覆我說,『公司內部研議無法理賠,可給予1萬元慰問金』。」林小姐認為應依保單理賠,因此決定向金融消費評議中心申訴。CTWANT記者根據保戶描述宏泰人壽向金融消費評議中心提出「無法理賠」的理由,「依據保單條款第二條的第十一項手術的定義,係指符合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最新公布之全民健康保險醫療費用支付標準第二部第二章第七節(下稱健保支付標準227)所列舉的手術」。目前醫療界在施作膝蓋「半月板軟骨破裂縫補手術」中,建議民眾可自費醫材像是粉劑的羊膜異體移植物,幫助傷口癒合。圖為半月軟骨構造說明。(示意圖/報系資料照)宏泰人壽以保單條款說明,全民健康保險規定其保險對象應自行負擔及不屬全民健康保險給付範圍之手術費及手術相關醫療費用核付「手術費用保險金」,但以不超過附表所列其投保計畫之「每次手術費用保險金限額」為限。宏泰人壽還引用最高法院判決書內容,稱說「保險為最大善意及最大誠意之射倖契約,保險契約之當事人皆應本諸善意與誠信之原則締結保險契約,始避免肇致道德危險」,又說,「……對於保險契約所生權利糾葛,應立於整個危險共同團體之利益觀點,不能僅從契約當事人之角度思考,若過於寬認保險事故之發生,將使保險金給付過於浮濫,最終將致侵害整個危險共同團體之成員,有違保險制度之本旨」。宏泰人壽告訴保戶,關於醫院及其醫師所要求之醫療行為的意義,解釋上自不應僅以實際治療之醫師認定所採的醫療手段或藥物「有必要性」即屬符合保單條款約定,而應認以具有相同專業醫師於相同情形通常會診斷具有採此醫療手段或藥物的必要性者,以符合保險為最大善意及最大誠信契約的本旨。因此,宏泰人壽認為「如依一般醫療常規,該醫療手段或藥物非以治療為目的,或無使用的必要性,宏泰亦不負給付該項醫療手段或藥物的醫療保險金責任」;進一步對「術中接受羊膜生長因子促進軟骨癒合」稱說「可知羊膜屬於術後回復之改善,並非與該次手術治療有直接關聯,不符醫療常規的必要性」。「且非健保支付標準227的手術項目」宏泰人壽認為難認定符合保單條款「手術」的定義,還說「若認定符合保單條款給付,將使保險金給付過於浮濫,而請金融消費評議中心駁回保戶評議申請」。對此,宏泰人壽回覆CTWANT,表示保戶自費使用之粉劑羊膜異體移植物,非屬健保支付標準227之手術項目,不符合該附約保單條款約定之「手術」定義。依保戶就診資料記載,羊膜注射屬於術後回復之改善,並非與案關手術治療有直接關聯,倘該醫療手段或藥物非以治療為目的或無使用之必要性,即不符醫療常規之必要性;還提出四件類似該自費醫材案,經金融消費評議中心的評議結果,採納保險公司主張,無須理賠。宏泰人壽並提出之前也與另一保戶因拒賠粉劑羊膜異體移植物進入訴訟後,衛福部函復法院函詢羊膜之說明,「依據衛生福利部的相關規定,『粉劑羊膜異體移植物』比照人體組織物管理,亦為『非依藥事法核發藥品許可證之藥品』(衛授食字第1080016155號),實際作用於人體之狀況,尚待臨床試驗證實。鑒於前述,保戶另行使用該醫材為選擇性自費行為,實非附約保單條款約定之「醫師指示用藥」。
遛狗不牽繩!孕婦被3狗追咬「就醫慘胎停」 冷血飼主拒賠償
飼養寵物很多事情要注意,最近大陸江蘇有一名飼主出門遛狗,沒有使用牽繩,他的3隻狗突然朝一名騎著電動車的孕婦追咬,事後孕婦就醫打狂犬病疫苗時腹中胎兒竟停止發育,只能服藥引產。痛失胎兒的女子向飼主要求賠償,對方竟冷血拒絕,目前她已一狀告上法院。根據陸媒《極目新聞》報導,一名女子在社群上發文討公道,今年6月她懷孕初期約2個月,同月3日上午她騎電動車外出,在路上被3隻狗狗追咬,當場電動車側倒,她的左邊大腿也被狗狗抓咬受傷;令她氣憤的是,3隻狗的飼主全程目擊,她確認對方沒使用牽繩。當下女子致電給家人,他們也立即替女子報警。女子在狗飼主陪同下去當地衛生所,院方得知她懷孕2個月,在醫師建議下請她前往武進人民醫院南院施打狂犬病疫苗,一共需要打5針;在女子打到第4針的時候,發現她腹中胎兒停止發育,馬上又去兩間醫院檢查,確定胎停,只能服藥引產。女子因為被狗咬失去腹中胎兒簡直晴天霹靂,飼主卻不在意寵物害死一條人命,拒絕賠償;在調解時,飼主表示願意賠付最多1萬元(約新台幣4.3萬元),女子無法接受,於是一狀告上法院。至今女子尚未收到人民法庭任何回覆和通知,讓她痛心發聲,「是好不容易才懷上的孩子,事發至今兩個多月了,每每想起來,還是整晚睡不著」。事實上,在台灣飼主遛狗沒用牽繩造成的意外也頻傳,若飼主因未確實使用繩子或適當方式對愛犬加以看管,使其犬隻傷害到他人或其他動物,恐犯過失傷害罪,會遭罰金或服勞役。
95件台東釋迦保單卡關 立委籲公平理賠保障農民權益
颱風「楊柳」重創台東農業,東河鄉釋迦(番荔枝)損失慘重。農民原可仰賴釋迦保險獲得理賠,卻因東河氣象站測得風速僅8級,未達契約規定10級門檻而受阻。立委陳瑩、莊瑞雄今(11)日邀集農糧署、農金署、金管會、氣象署及消費者評議中心等單位至東河氣象站現勘,要求協助農民獲得合理理賠,維護生計。農業部統計指出,去年東河釋迦產量約41萬噸,受颱風影響後產量恐不到一半,農民寄望的保險理賠,卻因風速數據失真而受阻,全鄉共有95件農業保險案件陷入困境。陳瑩表示,氣象數據受地形影響存在誤差,保單卻以非農業區測站作為理賠依據,凸顯保單設計漏洞。依契約第12條規定,若觀測站數據「顯不合理」,可採其他氣象站數據替代;東河七塊厝測站風速為14級,與東河站8級明顯不符,保險公司若僅憑偏差數據拒賠,將給農民造成二次傷害。莊瑞雄指出,以不合理的8級數據作為拒賠依據,嚴重違背契約保障精神,損害農民權益。他呼籲農民透過消費者評議中心申訴,並要求保險公司採用七塊厝測站14級風速數據理賠;他同時也要求農業部及金管會督促保險公司加快處理,以保障農民權益。中央氣象署大氣觀測組組長齊祿祥指出,東河測站確實受地形影響,測得風速可能偏低。地方農民及農會均曾建議保險公司不要採用此測站,但未被採納。陳瑩強調,「讓農民安心生產,是政府的天職」,政府必須建立更完善的農業保險制度,針對氣象數據爭議訂出明確規範,避免悲劇重演。她也承諾將持續追蹤此案,與莊瑞雄立委攜手監督相關單位,確保農民的心血不會白費。
山西電子廠員工「提早7分鐘下班」車禍過世!公司拒賠償:不算工傷 法院判決逆轉
假如上下班途中出意外,是否能算是工傷?中國山西一間電子公司的員工,2年前下班打卡後駕車離開,豈料不久後在距離公司不遠的路口遇到車禍,搶救無效身亡。公司拒絕賠償,認為員工私自早退,不算正常上下班,但法院審理判決大逆轉。事情發生在2023年8月23日傍晚5點53分,該名電子公司員工下班打卡後駕車離開廠區,7分鐘後在距離公司3公里的路口遇到交通事故,重傷搶救宣告不治。交警認定死者對事故無主要責任,家屬悲痛向人社局申請工傷,卻遭到公司強硬反駁,「規定6點下班,他5點53分走就是早退!不算工傷」,但經過調查後,死者自2023年2月入職,半年內的下班打卡紀錄顯示,離開公司時間始終在傍晚5點50分至6點之間,公司從未針對此行為提出警告、處理等措施,最後人社局認定死者因工死亡,法院也維持這一個結論。消息曝光後,引發一陣討論,網友紛紛留言:「你可以說他早退,但不能否認工傷」、「劃重點,不是早退,而是上下班途中」、「一看就是沒買保險,推來推去」、「工傷不是有保險賠付嗎?不懂為啥企業這麼抵觸呢」、「還好這次法院,判斷算工傷,要不然真的沒啥用了」。
南橫一家五口墜谷案傳意外險不理賠引關注 產險、壽險公會發聲明澄清
近期高雄南橫公路發生一家五口墜谷悲劇事件,經過搜救多日,五人皆未能尋回,但傳出一家五口中的李姓父親因當時三度爬起來求救,因此被保險業視為「明知危險而為之」,主張拒賠意外險,只賠償壽險,引發市場高度關注。金管會傍晚發出產險公會、壽險公會的新聞聲明稿,新聞聲明稿中強調,經審酌保單條款及保險實務,因「明知危險而為之」行為非屬傷害保險除外責任或不保事項範圍,保險業並無因此不予理賠狀況,報導並非事實。另外,稍早已與承保公司確認,李姓保戶為國泰人壽保險公司原住民團險保戶,並已啟動理賠程序,非報載所述不予理賠。國泰人壽則是聲明強調,對該不幸事件深表遺憾,經確認,李姓保戶為國泰人壽原住民團險保戶,已啟動理賠程序,將盡速完成理賠。另針對媒體報導意外險400萬元,國泰人壽澄清並非由其承保,強調一向重視保戶權益,將持續追蹤案件發展,協助後續事宜。金管會發出產險公會、壽險公會的新聞聲明稿中強調,有關媒體報導「南橫公路墜谷事件,意外險不理賠」一案,經審酌保單條款及保險實務,因「明知危險而為之」行為非屬傷害保險除外責任或不保事項範圍,保險業並無因此不予理賠狀況,報導並非事實。此外,聲明稿中強調三點。第一點,依傷害保險單示範條款第2條,意外傷害事故係指「非由疾病引起之外來突發事故」;另依該條款第8條列明除外責任,包括故意行為、犯罪、酒駕、戰爭及核子事故等,故如保戶因意外所生之傷害事故,保險公司皆按保單契約條款依約理賠。第二點,有關失蹤三人部分,依傷害保險單示範條款第15條失蹤處理約定辦理:「被保險人在本契約有效期間內因第二條所約定的意外傷害事故失蹤,於戶籍資料所載失蹤之日起滿一年仍未尋獲,或要保人、受益人能提出證明文件足以認為被保險人極可能因本契約所約定之意外傷害事故而死亡者,本公司按第五條約定先行給付身故保險金或喪葬費用保險金,但日後發現被保險人生還時,要保人或受益人應將該筆已領之退還已繳保險費或身故保險金或喪葬費用保險金歸還本公司,其間有應繳而未繳之保險費者,於要保人一次清償後,本契約自原終止日繼續有效,本公司如有應行給付其他保險金情事者,仍依約給付。」第三點,稍早已與承保公司確認,李姓保戶為國泰人壽保險公司原住民團險保戶,並已啟動理賠程序,非報載所述不予理賠。
買新房裝修院子「挖出人骨」!超衰女屋主嚇到腿軟 建商拒賠償
大陸河南省一名孫姓女子去年在長垣市購買了長城德鄰城三期一樓帶院的住宅,同年12月竟在院子裡挖掘出一根疑似人體大腿骨,嚇得趕緊報案。警方到場後帶走屍骨進行檢測;後續孫女再次發現多根肋骨及尾骨,前後共報警3次,並多次聯繫物業及開發商要求換房、補償費用,遭對方以「房屋已交付」為由拒絕。綜合陸媒報導,孫女買的新房多次挖出人骨,當場嚇到腿軟,至今心裡仍有陰影,然而她多次聯繫物業及開發商,要求更換同等面積的房子,並補償費用,卻遭對方以「房屋已交付」為由拒絕。當地刑警隊本月16日表示,經檢測為男性屍骨,三方在住建局協商下未達成一致,「開發商不配合,無法推進」。物業公司工作人員透露,孫女僅擁有院子土地的使用權,沒有產權,而當時填的土是從其他地方購買後運過來的,不一定會對所有的土進行篩選。該工作人員還表示,警方告知挖出的人體骨頭已經有20年了,目前多方還在進行協調處理。對此,長垣市住建局工作人員回應,「我們現在已經有分管人員去現場正在溝通。」針對這起糾紛,河南澤槿律師事務所律師付建表示,在房屋地下挖出人骨,會對房屋的正常使用和居住產生嚴重影響,導致當事人購買房屋的合同目的無法實現。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條,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的,當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裝潢完準備喬遷!她返家一看傻眼「整間被拆光」 工人認錯門牌誤拆新房設計師神隱
花了大筆錢裝潢、滿心期待搬進新家,沒想到一開門竟迎來惡夢!中國上海一名張姓女子家中裝潢剛完工,原本隔天就要喬遷,結果回家驗收進度時,眼前畫面讓她當場傻住——整間廚房和浴室竟被陌生人拆得精光,吊櫃、抽油煙機、馬桶通通消失,才知道是工人搞錯門牌「拆錯家」,氣得她報警求助。張女原本期待入住新裝潢的房子,沒想到廚房、浴室全被誤拆。(圖/翻攝自微博)根據大陸的《新聞坊》報導,張女家位於浦東區芳草苑14號樓302室,日前她回家時赫見3名陌生工人正在自家廚房拆除設備,起初她以為是裝修公司安排的作業人員,打給管家才知道根本不是他們派的。追問之下才得知,這3人原本要拆的是「301室」,卻誤以為是她家,開門後直接開拆,連對門錯了都沒發現。更離譜的是,工人是用密碼盒打開她家門鎖的,且密碼竟是「0000」這種預設值,才讓他們輕鬆入侵。張女回想當時看到整面吊櫃、抽油煙機、吊頂都不見了,現場像是被洗劫一空,痛到紅著眼眶說不出話。誤拆現場滿目瘡痍,剛裝修完的新家宛如施工廢墟,讓張女欲哭無淚。(圖/翻攝自微博)張女報警後,設計師徐志旺與工頭余某當場提供身分證資訊,並留下3000元人民幣(約新台幣1.3萬元)保證金,承諾會負責賠償。不過事後卻雙雙「變臉」,推卸責任、互踢皮球。設計師徐某不願透露任職公司,還聲稱「地址給對了,是工人自己搞錯」。工頭則說「只是聽命行事」,兩人都不想承擔責任。設計師原本辯稱要施工的是「徐匯芳草苑」,但當地根本沒14號樓。(圖/翻攝自微博)記者深入追查,發現設計師原本辯稱要施工的是「徐匯芳草苑」,但當地根本沒14號樓。後來才坦承地址其實是浦東芳草苑14號樓301室,是工人搞錯房號、沒確認就擅闖他人住宅動工,才釀成這場烏龍災難。如今張女損失不僅是被拆掉的近2萬元人民幣(約新台幣9萬元)訂製裝潢,還得繼續暫住在租屋處,無法如期搬家。而這場誤拆風波也持續延燒,受害屋主控訴:「到底要找誰賠?不能一推再推!」目前雙方尚未達成賠償共識,後續恐怕還有得吵。工人拆錯整戶裝潢,但事後卻互踢皮球拒賠。(圖/翻攝自微博)
開百萬豪車…女顧客生理期試穿「弄髒4條裙子」 拒賠2200元:只是意外
太惡劣!中國江西省景德鎮市有一名女子,在服裝店內連試了4條裙子,因為剛好生理期來,導致裙子上都沾了血跡,卻只願意賠償清潔費,氣得店家報警處理,引發爭議。根據《綜覽新聞》報導,事情發生在4月29日,位於一間服裝店,女顧客在生理期來的時候,試穿了4條淺色裙子,結果意外沾染血跡。由於每件衣服原價約2000元人民幣(約8800元人民幣),店家認為汙損衣物無法2次銷售,即使清洗也可能因心理因素,影響消費者的購買意願,因此提出用最低折扣500元人民幣(約2200元人民幣),要求女顧客買下。不過,女顧客認為生理期是意外,並不是她故意要損壞裙子,所以拒絕購買,並質疑店家定價的合理性,只願意支付清潔費。雙方協商未果,店家只好報警,最後4件裙子只好銷毀,不懂開得起40萬人民幣(約176萬新台幣)的車,卻不願支付這筆費用,感嘆:「開店10年了第一次遇見」。消息一出,掀起熱烈討論,多數網友都支持店家,認為顧客應該承擔責任,「過分,必須原價買」、「還讓店家賣給別人,這是怎想的」、「非要生理期去買衣服嗎?其他時間不行嗎?」、「這必須給人家賠償了」、「這誰這麼沒道德啊!」不過也有人質疑店家,覺得銷毀衣物處置過於偏激,建議理性溝通。
男連2天試駕撞毀5輛豪車!車行慘賠356萬 真實原因超傻眼
大陸1則「男子試駕撞毀5輛豪車只為求職抵債」的消息,近日衝上微博熱搜,引發網友關注。據了解,江蘇省南京市1名林姓男子最近先後在2家豪華車店試駕,先是試駕奧迪撞毀3輛車及展示台,次日又在賓士經銷商撞壞2輛車,造成近人民幣80萬元(約新台幣356萬元)損失。綜合陸媒報導,林男剛開始前往奧迪經銷商試駕,撞毀了3輛車和展示台;當時工作人員認為,這可能就是試駕顧客不小心造成的,加上林男也自己辯解說是因為操作不當才急加速,造成了事故,所以商家並未放在心上。沒想到,林男次日又前往賓士經銷商試駕,這次撞壞了2輛車。巧合的是,2次事故恰好是同位交通警察處理,在仔細查看完2起事故後,交警發現存在人為故意的可能。面對警方的詢問,林男承認2起事故都是自己有意造成的。原來,林男因欠債被銀行催收,於是企圖透過製造事故,讓車行「被迫」雇傭他以工資償還債務,省得他自己再去找工作。檢察機關認定,林男行為構成尋釁滋事罪,因保險公司拒賠,他需全額賠償損失。最終,法院判處林男有期徒刑4年8個月。
江西女買車幾個月…慘遭小孩跳樓砸壞 家長拒賠嗆:等法院傳我
中國江西一名女子,把車子停在居民自建房樓下,沒想到屋主家患有自閉症的小孩從2樓跳下,剛好砸中車子,所幸沒有大礙,僅受輕傷。因為是新車,他把車送去汽車經銷商(4S店)車檢定損,高達6000多元人民幣(約2.7萬新台幣),然而家長卻不願意賠償,引發爭議。根據《新法治報》報導,黃女士把車停在一個居民的自建房樓下,豈料屋主家的小孩患有自閉症,竟從2樓跳下去,正好砸中自己的車,擋風玻璃、後視鏡等都出現損壞,好在孩子只受輕傷,沒有生命危險。經過4S店訂損6000多元人民幣,保險公司也連續3年對保費上調,每年1000元人民幣。黃女士向家長索賠,但家長表示自身經濟條件困難,無法承擔這筆修理費用以及上調的3000元人民幣保險費用,並認為小間維修廠就可以搞定,且類用也比較便宜,態度十分堅定,覺得被敲詐,還放話「我現在就等法院來傳我」。黃女士已經向保險公司申請理賠。(圖/翻攝自微博)黃女士不滿,車子才買來幾個月,更何況小間維修廠換的都不是原廠配件,因此不肯接受家長的提議。目前,她已經向保險公司報案,由保險公司先行理賠。消息一出,引發一番討論,網友紛紛砲轟:「沒有這車,小孩是不是就死定了或者傷了更重?面對救命的恩人,6000過分嗎?」、「6000塊錢買這孩子一條命過分嗎?什麼孩子有什麼家長」、「幾百塊錢,工時費都不夠」、「對方全責,直接代位追償,不算出險」。
路中央「圓孔蓋落差」害婦人摔車骨折…法院判南市府或中華電信要賠
台南市1名在夜市擺攤賣蝦餅的張姓婦人,2016年11月間騎機車行經安南區本田路3段,輾過中華電信設置在路面中央的圓孔蓋,因孔蓋與路面有高低落差,導致張女的機車撞擊後,摔車倒地受傷骨折,傷癒後她對台南市政府及中華電信訴請國賠及民事賠償,但2機關均拒賠。台南地方法院審理後,判台南市政府和中華電信其中一方須賠償張婦45萬2千多元。全案可上訴。張婦提告主張,2016年11月7日下午2點多,她騎機車行經台南安南區本田路3段一帶道路時,因中華電信設置在路中央的圓孔蓋與路面有高低落差,機車車輪撞上圓孔後,造她的重心不穩摔下,人車倒地,頭部受傷併蜘蛛膜下腔出血、右側顴骨、左手橈骨骨折,她要依國家賠償法與民法向台南市政府與中華電信求償醫藥費、看護費、工作損失與精神慰撫金等各66萬多元。台南市政府否認有過失並說明,該圓孔蓋經測量,高低落差0.5公分,與市府施工管理辦法相符,市府對該路段管理沒有缺失;另依行車紀錄器與道路標線計算,張婦當時車速約57.6公里,疑超速行駛,另外,圓孔蓋因重覆開啟,周圍瀝青陷落出現落差,賠償責任應歸於中華電信。中華電信則辯稱,該圓孔蓋在1981年間設置,早已過維修保固期,應由路段管理機關,台南市政府應負全部責任。但法官調查指出,圓孔蓋是埋設電信纜線所設置,中華電信是圓孔蓋管理機關,未定期檢測及修護,造成張婦摔車受傷。法官調閱警方提供的行車紀錄器顯示,張婦機車壓過圓孔蓋時車身晃動,1秒後車身即歪斜從右側滑倒,張婦摔落地面、人車分離,機車向前滑行,足見她是因機車輾壓到圓孔蓋與路面的高低落差造成摔車受傷,依影片格放,經陽明交通大學的鑑定,推論張婦機車無超速情事。判決指出,台南市政府的量測照片是事後經中華電信清除柏油後所拍攝,與案發當時情形不同,無法對台南市府做出有利的認定。張婦依國賠法、民法向台南市政府、中華電信求償,均屬有據,張婦獲賠45萬2千多元,由台南市政府與中華電信其中一方支付即可。全案可上訴。
5歲男童患「1型糖尿病」須終身服藥!保險公司竟拒賠 法院判了
大陸湖北省武漢中級人民法院法官蔡晶晶近日收到一封當事人手寫的感謝信,不禁濕了眼眶。2023年,年僅5歲的小傑(化名)被確診為「1型糖尿病(胰島素依賴型)」,需終身依靠外源胰島素長期補充及額外藥物治療。「小傑滿月時,我們給他買了終身重大疾病保險。」父親準備好資料申請理賠,誰知保險公司認為小傑未達到合同約定的重疾賠付標準,因此拒賠,雙方對簿公堂。《九派新聞》報導,法院經審理後發現,保險公司出具的合同中約定的重大疾病包含了嚴重1型糖尿病,但合同對理賠條件明確要求需至少出現列出併發症的一個。小傑家人認為,該合同對賠付需滿足的附加條件條款的設定不合理。法庭請來的專家表示,從醫學上來說,合同附加的條款中併發症多見於糖尿病中老年患者,小傑尚年幼,部分症狀在該年齡段不一定有直接明顯的體現。從長遠來看,患者如積極治療,併發症出現的階段會延遲至數十年後,且可能不會出現嚴重併發症。法官表示,保險公司此舉屬於減輕或免除保險責任的條款,而保險公司卻未對該免責條款進行特別提示。因此,該免責條款對小傑不發生效力。經過兩審終審,武漢中院認定,該理賠條款條件無效,判決保險公司向小傑支付保險金。
婚禮辦一半 大螢幕驚見「不雅照」新人清白全毀!婚慶公司竟拒賠
大陸1名林姓女子在人生最浪漫的時刻,遭遇了最糟糕的事。2023年,她與初戀攜手步入婚禮殿堂。儀式剛開始不久,大螢幕上正播放著2人相知相愛的甜蜜歷程,林女則在紅毯邊候場,滿心期待。然而,影片播放完畢後,正當林女準備入場時,螢幕上竟突然跳出1張不雅照片,讓現場賓客錯愕不已。《新聞晨報》報導,林女表示,「那是1張明顯在酒店床上拍攝的、裸著上半身的側身照片。」現場瞬間一片嘩然,甚至有人在台下竊竊私語「這是不是新娘啊?」由於現場賓客超過600人,其中認識新娘的不足3分之1,剩下的400多人都是公公的生意夥伴,因此很多人想當然地將這張裸照與林女聯繫了起來。20多秒後,工作人員匆忙關掉了大螢幕,儀式才得以繼續進行。但林女和丈夫根本沒有機會向賓客解釋,婚禮之後更是無從解釋,2人怒不可遏地去找婚慶公司討說法。然而,婚慶公司只是敷衍地安撫了幾句,便掏出1份合約說,他們的司儀、調音等業務是外包出去的,想索賠可以去找外包公司,並稱雙方經解除了合作關係。林女質問,「那你們的態度呢?你們是不是要道歉?」婚慶公司回應,「跟我們沒關係啊,我們負責的婚禮流程很完美。」夫妻倆對此忍無可忍,決定將2家公司告上法庭。黃浦法院審理後發現,根據被告的合約規定,播放大螢幕應是婚慶公司責任。但婚慶公司因覺得價格太低廉,只派了1名工作人員前往現場,事發時該人員還在外場忙碌,導致2家公司銜接出現失誤,最終釀成了不雅照被放出的嚴重後果,因此判決被告應在判決生效日起10日內,各自以書面形式向原告道歉,並支付精神損害撫慰金1萬2000元人民幣(約台幣54235元)、律師費8000元人民幣(約台幣36156元)。
爛尾營造廠1/施工撞死人拒賠償害停工一年半 承攬3工地全出包擺爛
本刊日前接獲爆料指出,位於北市松山區的廣銘建設公司旗下所屬廣鐿營造廠惡意延宕工期,不但於施工期間爆出工安事故,水泥預拌車駕駛因未聽指揮撞死路人,事後還拒絕賠償,甩鍋給合作的建商負責,讓建商氣得與其解除承攬關係。受害建商氣憤爆料指出,廣鐿出包不僅僅只是一件,他們所承攬的建案幾乎都有問題,工期延宕只是基本款,還有在施工期間發生火警,甚至出現跳票情形,被其經手的建案幾乎都有成為爛尾樓的命運。知情人士指出,整起事件的起因為高群開發有限公司於北市大安區準備興建「大安文樺」預售屋,高群的老闆得知其先前曾合作過的友人自立門戶成立了廣銘建設公司,旗下更設有廣鐿營造廠,因此決定與友人的營造廠簽立承攬合約,孰料卻是噩夢的開始。高群開發公司找到廣銘建設公司旗下的廣鐿營造廠合作興建預售屋「大安文樺」,未料竟是噩夢的開始。(圖/翻攝自大安文樺臉書)他表示,廣鐿營造廠於施工過程中先是斷斷續續出現施工方法不符簽約內容之狀況與工期延宕,且2023年的6月8日一輛水泥預拌車準備進入工地施工時,駕駛疑似未聽見同事指揮,輾過走在後方準備返家的84歲老婦人,傷重不治,事後工地也因發生工安事故而被勒令停工。廣鐿營造廠停工後不但未能對工安疏失做出改善,更拒絕與被害者家屬商談賠償事宜,讓被害者家屬憤而找來議員陳情關切,導致工地復工遙遙無期,從發生事故後直接停工1年半,甚至還一度有傳言該建案恐成為爛尾樓。廣鐿堅持其不須負擔相關疏失,應由建商來承擔,後續對於拖延工程之狀況直接擺爛不幹,更向建商獅子大開口,表示不付7千萬元的違約金就不解除委任關係,也不繼續施工。建商氣得終於在2024年6、7月間找來律師解除雙方委任關係,重新尋求可靠營造廠,讓延宕已久的工程復工。對此,本刊實際詢問廣鐿,廣鐿在本刊刊出後今年4月11日回應指出,報導所述2023年6月8日所生意外,屬一般交通事故,並非工安事故,本公司已初步獲不起訴處分,目前尚由台北地檢署偵查中。另,肇事工司現已積極與被害家屬商談和解中,爆料者純屬惡意抹黑。廣鐿指出,高群公司因積欠本公司鉅額工程款與借款,經屢次催告仍拒絕清償;且該公司建案亦遭他債權人國票公司聲請強制執行。本公司為停損考量被迫於2023年9月1日,委請律師發函向高群公司終止雙方之承攬關係,並向該公司提起給付工程款訴訟,現由台北地方法院審理中。廣鐿營造所承攬的新莊預售屋建案也出現工期延宕、支票跳票之情形。(圖/林冠吟攝)不過知情人士也表示,廣鐿不僅僅只在大安區承攬的「大安文樺」建案有問題,另在桃園龜山與新莊的2處建案也通通於施工期間出現狀況,導致工期無限期延宕。其中一處建案在2024年4月間跳票6千萬餘元,因而被列為拒絕往來戶,隨後就在5月變更負責人,改為其老婆作為負責人,以維持公司運作;而另一建案則因不明原因於施工期間發生火警事故,也同樣造成工期延宕。知情人士透露,廣鐿已出現多次危機,顯示其內部有相當大問題,最可怕的是該營造廠所承攬的工地已出現跳票狀況,但其母公司廣銘建設公司卻仍有2處預售屋建案在進行中,其中一處位於北市信義區地上11層、地下2層,原預計將在明年3月完工,如今卻僅僅才剛「破土」,業界唯恐將淪為下一個爛尾樓。對此,廣鐿也回應強調,廣銘建設公司所有建案目前均按規定工期如期進行中,從未有惡意延宕工期之情事。本公司與廣銘建設為各自獨立法人,該匿名爆料者皆為移花接木之不實指控,已危害本公司及廣銘建設之商譽,本公司將依法追究相關民刑事責任。2025年4月11日更新:廣鐿在本刊刊出後於今年4月11日回應指出,報導所述2023年6月8日所生意外,屬一般交通事故,並非工安事故,本公司已初步獲不起訴處分,目前尚由台北地檢署偵查中。另,肇事工司現已積極與被害家屬商談和解中,爆料者純屬惡意抹黑。廣鐿指出,高群公司因積欠本公司鉅額工程款與借款,經屢次催告仍拒絕清償;且該公司建案亦遭他債權人國票公司聲請強制執行。本公司為停損考量被迫於2023年9月1日,委請律師發函向高群公司終止雙方之承攬關係,並向該公司提起給付工程款訴訟,現由台北地方法院審理中。對此,廣鐿也回應強調,廣銘建設公司所有建案目前均按規定工期如期進行中,從未有惡意延宕工期之情事。本公司與廣銘建設為各自獨立法人,該匿名爆料者皆為移花接木之不實指控,已危害本公司及廣銘建設之商譽,本公司將依法追究相關民刑事責任。廣鐿聲明稿全文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