挨罰
」 罰單 高雄 環保局 開罰 檢舉
闖阿里山鐵軌拍照慘了! 4遊客當場被抓「一人最高恐罰5萬元」
阿里山林業鐵路全線通車後,吸引大批遊客朝聖。不過,常會有遊客為了拍照打卡闖入軌道,影響行車及自身安全,阿里山林業鐵路及文化資產管理處就表示,6月會同警方執行聯合取締,在二萬平車站附近查獲4名遊客違規行走鐵道,依法每人可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鍰。阿里山林業鐵路及文化資產管理處表示,阿里山林業鐵路自2024年7月全線通車後,增開嘉義往返阿里山列車班次,但仍不時有民眾無視警示標誌,直接走上鐵軌拍照或步行,不僅危及自身安全,也增加列車行駛風險,違反《鐵路法》相關規定。近日林鐵處會同嘉義縣警察局竹崎分局阿里山派出所,在二萬平車站附近沿線執行取締,當場查獲4名遊客違規行走鐵軌,後續將函送交通部鐵道局裁罰。林鐵處指出,依《鐵路法》第70條規定,行人及車輛不得擅自侵入鐵路路線,違者可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鍰,採一人一罰,若裁罰最高金額,每人最高恐挨罰5萬元。林鐵處統計,自2024年12月至2026年5月,已與警方執行33次聯合取締,共裁罰33名違規民眾,雖然隨著多次執法,違規案件已有下降趨勢,但仍有少數遊客抱持僥倖心態,冒險進入鐵道拍照。林鐵處提醒,阿里山林業鐵路沿線風景優美,但鐵路沿線、橋梁及隧道皆禁止進入、停留及行走,呼籲民眾遵守相關規定,共同維護自身及行車安全,避免拍照打卡不成,反而吃上萬元罰單。
他在公車站對陌生女告白「我喜歡妳」挨罰2萬元 法院:已構成性騷擾
台中市豐原區一名廖姓男子,2024年9月在公車站不斷注視一名陌生女子,並小聲對她說出「我喜歡妳」,嚇得女子當場報警並提出性騷擾申訴。台中市政府社會局調查後,認定廖男已構成性騷擾,裁罰2萬元,廖男不服提起行政訴訟,但法院認為其行為已逾越陌生人正常互動界線,足以使人心生畏怖,判決駁回,全案仍可上訴。根據判決書指出,2024年9月9日下午5時許,女子小美(化名)在台中市豐原區中正路一處公車站候車時,發現廖男不斷注視自己,隨後主動靠近並小聲說出「我喜歡妳」,讓她感到害怕不適,立即傳訊息向母親求助,並報警提出性騷擾申訴。台中市政府性騷擾防治審議會調查後,認定廖男違反《性騷擾防治法》,裁處2萬元罰鍰,廖男提起訴願遭駁回後,再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主張自己只是到附近撿回收、照鏡子,雖然自己很欣賞小美,但並未上前搭訕小美,否認曾向小美示愛。不過,法院勘驗監視器畫面後,發現廖男確實長時間在騎樓區逗留、觀察小美,甚至繞到電箱旁,試圖引起小美注意,最後還上前與小美搭話、告白,讓小美感到十分不舒服。此外,法院調查警詢錄音後發現,廖男曾親口承認,因「覺得小美很乖巧」而產生好感,也坦承曾靠近小美並說出「我喜歡妳」,與事後否認的說法明顯不一致,因此未予採信。法院指出,小美與廖男互不相識,也沒有任何恩怨,不存在誣陷動機;加上小美在事件發生後立即向母親傳訊、報警求助,陳述內容前後一致,具有高度可信性。法院認為,依《性騷擾防治法》規定,性騷擾是否成立,除考量被害人的主觀感受外,也須輔以「合理被害人」標準綜合判斷,本案中廖男持續注視、主動靠近並向陌生女子示愛,已超出一般陌生異性互動分際,足以使對方感到畏懼與冒犯,構成性騷擾防治法第2條第1項第1款規定的「與性或性別有關之行為」,因此駁回廖男請求,維持原裁罰2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腳踏車掛口罩遭風吹落!貨車駕駛被檢舉「挨罰1.2萬元」提告敗訴
一片口罩竟引發萬元罰單。杜姓男子去年駕駛小貨車行經台86線快速道路時,後車斗腳踏車上懸掛的一片口罩遭強風吹落,被後方車輛行車紀錄器拍下並檢舉。台南市政府交通局認定違反「所載貨物掉落」規定,裁罰1萬2000元。杜男不服提起行政訴訟,但高雄高等行政法院審理後認定裁罰合法,判決駁回請求。判決指出,事件發生於2025年5月3日上午,杜男駕駛小貨車載送友人前往運動,車斗內放置一輛腳踏車,而腳踏車上則掛有一片私人使用的口罩。未料車輛行駛於快速道路期間,口罩遭強風吹落至路面,整個過程被後方車輛行車紀錄器拍下。事後,後方駕駛依據影像向警方提出檢舉。警方檢視相關畫面後,認定杜男所載物品確實發生掉落情形,因此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相關規定舉發,並由台南市政府交通局裁處1萬2000元罰鍰。對於遭到開罰,杜男主張,掉落的僅是一片口罩,並非一般認知中的貨物,也不是成箱商品或運送物品,且口罩原本掛在腳踏車上,自己並不知道會被風吹落,因此認為裁罰並不合理,也質疑相關認定有失公信力。不過,法院指出,《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0條第1項第2款規定,主要在於要求駕駛人妥善固定車輛裝載物,以維護用路安全。只要車輛行駛過程中,所載物品發生飛散、脫落、掉落或滲漏等情況,即可能構成違規,不因物品大小、數量或價值不同而有所區別。法官認為,從檢舉影片可清楚看見口罩自車上掉落至路面,相關事證明確,足以認定杜男未妥善固定所載物品,因此裁罰並無違誤。高雄高等行政法院最終駁回杜男的行政訴訟,維持台南市政府交通局原處分,1萬2000元罰鍰確定。此外,案件訴訟費用300元也須由杜男自行負擔。
咖啡倒水溝竟違法!騎士被檢舉挨罰3600元 網傻眼:一堆洗餐桶的呢?
不少民眾喝不完飲料時,習慣直接將剩餘液體倒進路邊排水溝,不過這個看似稀鬆平常的動作,實際上可能已觸犯相關法規。一名基隆騎士近日分享自身經歷,因將未喝完的咖啡倒入水溝,遭民眾拍照檢舉,事後收到環保局開出的3600元罰單,讓他相當意外。該名網友在社群平台發文表示,自己日前在超商購買咖啡後,因杯蓋未蓋緊,導致飲料沿途滲漏。考量不想再返回店內麻煩店員協助處理,因此將剩餘咖啡倒入路旁排水溝,沒想到整個過程遭人拍下並向相關單位檢舉。事後,原PO收到裁罰通知,遭依《廢棄物清理法》相關規定開罰3600元。他坦言,雖然知道自己的行為確實違規,但過去從未聽過將飲料倒進水溝也可能受罰,因此收到罰單時感到相當傻眼。原PO表示,自己曾提出申訴,希望說明當時情況,但最終仍未獲採納,只能依法繳納罰鍰。他也認為,許多民眾可能和自己一樣不了解相關規定,「不用亂丟垃圾、菸蒂或檳榔渣,光是倒飲料就被罰一樣重」,希望主管機關能加強宣導,避免民眾在不知情的情況下違規受罰。事件曝光後,引發不少網友討論。有民眾留言表示「長知識了」、「我以前也這樣做過」、「說個笑話,業者把廚餘倒進水溝不會罰喔」、「誇張!那在水溝上洗餐桶的呢」、「我之前老闆吃不完的蛋餅丟垃圾桶被罰錢」、「之前有人停紅燈倒礦泉水而已。就被罰3600」。另有網友認為,若相關行為確實涉及違法,主管機關應透過更多宣導方式讓民眾了解規範內容,而非等到收到罰單後才知道觸法。根據《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規定,在指定清除地區內,不得有污染地面、水溝、池塘、道路等環境的行為,也不得隨意丟棄廢棄物。環保單位指出,只要不是雨水或乾淨用水,任意排入側溝的液體都有可能被認定為污染行為。依照現行規定,違反相關條文者可處1200元以上、6000元以下罰鍰。環保機關也提醒,排水溝的主要用途是排放雨水,並非處理廢棄液體的場所,民眾若有未飲用完畢的飲料,應帶回家中處理或依店家提供的方式妥善丟棄,以免因一時方便而吃上罰單。
菲律賓海巡查亂丟垃圾逮4台男 2人竟是毒品通緝犯
菲律賓海岸防衛隊(PCG)與移民局(BI)於6月11日在馬尼拉灣展開聯合執法行動,成功逮捕4名涉嫌非法居留的台灣籍男子。當局原本是查緝亂丟垃圾而登上一艘擱淺遊艇,意外揭發他們不僅是非法居留,其中2人還是台灣司法機關發布通緝的毒品要犯。全案已移送菲國相關單位深入偵辦,除了移民案件外,他們每人因違反海洋環境保護法規,恐挨罰10萬披索(約新台幣5.2萬元)的罰款。根據外媒《Manila Standard》報導,菲律賓海岸防衛隊馬尼拉分站指揮官拉卡(Vincent Laca)上校指出,案發當晚接獲有遊艇擱淺馬尼拉灣的消息,前往查看發現遊艇上有4名台灣籍男子。隨後警方查出4人在菲國境內屬於無合法簽證的「不受歡迎外國人」,海岸防衛隊隨即啟動聯防機制,通報移民局共同依法究辦。菲律賓移民局長比亞多(Joel Anthony Viado)表示,4名台男都曾在菲律賓留下不良紀錄,被列為「不受歡迎外國人」,甚至其中2人因詐騙及販毒遭台灣司法機關通緝。不過移民局說明,4名台男若無其他在菲律賓涉案紀錄,將啟動遣返程序。除了觸犯移民法規之外,4名台男在擱淺期間,還被現場搜救執法人員目擊並當場抓包企圖向海中丟棄垃圾。馬尼拉分站指揮官拉卡表示,此舉已嚴重違反菲律賓海洋環保法規,執法單位除了依法對他們提起行政訴訟外,還會額外處以高達10萬披索(約新台幣5.2萬元)的罰鍰,與移民局的非法居留官司併案處理。目前,4名涉案台男已在馬尼拉的菲律賓移民局總部完成相關的身分登記與嫌疑人建檔程序,隨後將被押解移送至大馬尼拉帕拉納克市的貝宮地瓦營區(Camp Bagong Diwa)接受初審調查。至於該艘遊艇為何會在馬尼拉灣發生擱淺意外,以及背後是否涉及集體偷渡或其他跨國組織犯罪,當地警調單位正持續擴大調查釐清中。
水溝不是廚餘桶!隨手倒飲料代價曝光 最重可罰6000元
許多民眾出門在外,習慣將沒喝完的飲料直接順手倒入路邊水溝,這個看似平常的舉動其實已經違規,恐挨罰。最近有民眾在社群平台分享自身慘痛經歷,因將未飲用完的飲料倒入水溝,隨即收到環保局開出的3600元罰單。此狀況讓不少人震驚,原來倒飲料與亂丟菸蒂、亂吐檳榔渣的處罰一樣重。一名網友日前在社群平台Threads上發文分享慘痛經歷,他因在路邊水溝傾倒剩餘飲料而遭到檢舉達人拍下,收到一張3600元的罰單;對此,他坦言自己違法是事實,會乖乖繳納罰金,但也認為環保局缺乏相關宣導,質疑「環保局的宣導是不是也該檢討?我相信很多人都不清楚這項規定,現在賺錢不容易,一直巧立名目在收錢」。貼文一出,底下有許多網友紛紛發表個人看法,「我看過一堆餐飲店家蹲在水溝旁洗鍋碗瓢盆」、「很多夜市攤販整鍋湯倒進水溝」、「業者把廚餘倒進水溝怎不會被罰」、「還有一堆菸蒂亂丟的」、「不記得看過宣導說不能倒液體」。據我國《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規定,在指定清除區域內,嚴禁隨地吐痰、吐檳榔汁渣,或拋棄紙屑、菸蒂、口香糖、瓜果皮核汁渣等一般廢棄物;此外,任何污染地面、池塘、水溝、牆壁、道路或橋梁等土地定著物的行為皆屬違法。因此民眾若隨意將飲料汁液倒入水溝,即構成污染水溝與地面的事實。環保法規對此類違規行為有嚴格的裁罰標準,依法可處新台幣1200元以上、6000元以下罰鍰;若經通知限期改善,屆期仍未完成改善者,更可依法按日連續處罰。過去環保局曾提醒,水溝主要功能為雨水下水道排水,倒入含糖飲料或廢棄液體不僅會滋生蚊蟲、散發異味,更會破壞環境衛生,請民眾務必將廢棄液體妥善處理,切勿圖一時方便而因小失大。
全台早餐店大稽查!拉亞漢堡「用重組肉」未標示挨罰 早安美芝城也違規
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10日公布「115年早餐餐飲業稽查專案執行成果」,全台共稽查239家早餐餐飲業者,發現部分業者涉及未投保產品責任險、食品標示不符規定、販售食品衛生不合格及存放逾期食品等問題。其中,知名連鎖品牌早安美芝城、拉亞漢堡均遭查獲違規並受罰。食藥署表示,此次專案針對早餐店食品安全管理及標示規範進行查核,共發現3家業者未依規定投保產品責任保險、1家業者存放逾期食品,以及4家直接供應飲食場所未依規定標示重組肉、牛(豬)肉原料原產地或鮮奶茶品名與實際內容不符。台北市部分,位於文山區的「早安美芝城忠順店」因未依法投保產品責任保險,違反相關規定;信義區「拉亞漢堡莊敬店」則因販售重組肉產品,且現場標示不符規定遭查處。2案均由台北市衛生局裁罰新台幣3萬元;中山區的「洪記豆漿大王」販售的「清漿」則檢出腸桿菌科數值不符衛生標準,同樣遭開罰3萬元。另外,花蓮縣「早人早餐店」被查獲存放逾期貝果、楓糖可頌及精緻吐司等食品,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規定,遭地方衛生局裁罰6萬元。台東縣「克里姆晨食媽祖廟店」菜單標示販售「鱈香魚堡」及「鱈香魚柳條」,但實際產品成分為巴沙重組魚肉,與品名不符;高雄市「永仁克里姆晨食店」則將以乳飲品調製的飲品標示為「鮮奶茶」,涉及標示不實,共計挨罰8萬元。食藥署提醒,依法公告類別及規模的食品業者,必須投保產品責任保險,違者可處3萬元至300萬元罰鍰。此外,餐飲業者販售食品應依規定完整揭露重組肉、原料產地等資訊,如未標示或標示不實,最高可處300萬元至400萬元罰鍰。主管機關也將持續加強稽查,維護消費者食用安全與知情權益。
Google負評別亂寫!私人恩怨造謠餐廳「有蟑螂在爬」 男子下場慘了
網路評論已成為許多民眾消費前的重要參考依據,但若利用評論功能惡意散布不實內容,恐怕得負起法律責任。台南一名曹姓男子因不滿遭人揭露酒駕挨罰紀錄,竟將怒氣發洩在對方家人經營的店家身上,於Google地圖留下不實負評,謊稱店內有老鼠及蟑螂出沒。店家報警提告後,法院認定其涉犯加重誹謗罪,判處拘役30日。判決指出,曹男與一家蛇肉店老闆的兒子原本就有糾紛。由於對方曾向外提及其酒駕受罰一事,讓曹男心生不滿,因此萌生報復念頭。去年9月間,他以「太子殿下YT」帳號登入Google評論平台,針對店家經營的「青山山龍亭蛇肉店」發布負面評論,企圖藉由網路留言影響店家形象。曹男在評論中聲稱店內有大量老鼠,甚至表示看到蟑螂在地上爬行卻無人處理等內容。然而,相關指控並無事實依據,店家發現後認為商譽遭到惡意損害,因此向台南市警局玉井分局報案,希望透過司法途徑維護權益。檢警介入調查後,根據網路評論紀錄及相關證據追查留言來源。偵辦期間,曹男坦承是自己發布評論,並表示當時因不滿對方將其酒駕紀錄對外公開,一時情緒失控才會留言攻擊店家,希望藉此宣洩心中不滿。檢察官審酌相關事證後,認為曹男明知內容不實,仍透過公開網路平台散布足以損害他人名譽及商譽的言論,已涉嫌加重誹謗罪,因此依法向法院聲請簡易判決處刑。法官審理時指出,店家本身與雙方私人糾紛並無直接關聯,但曹男卻因個人恩怨,刻意利用網路平台散布未經證實的不實資訊,對業者聲譽造成負面影響。法官認為,此類行為不僅欠缺理性,也已侵害店家合法營業利益,難認屬適當表達意見的方式。法院進一步表示,Google評論屬公開平台,相關內容可供不特定民眾瀏覽,對店家形象及消費者觀感具有一定影響力。因此,若以虛構事實進行攻擊,已超出言論自由保障範圍,應依法負擔相應法律責任。綜合考量曹男的犯罪動機、犯後態度,以及對店家商譽造成的損害程度等因素後,法院最終依散布文字誹謗罪判處拘役30日。如易科罰金,得以新台幣1000元折算1日。全案仍可依法提起上訴。
還沒賺到先挨罰!網路販賣「這類商品」恐觸法 最高吞30萬罰單
網購雖然方便,但不是所有商品都能隨意在網路上買賣。彰化縣環境保護局提醒,許多民眾為了貼補家用,還沒真的賺到錢,反而先因違法刊登環境用藥廣告被開罰,得不償失。彰化縣環保局統計,114年已查獲16件違規案例,其中以除蟲產品占56%最多,其次為除蟎產品占32%。近年常違規原因主要有3種:1、沒有取得環境用藥許可證或販賣、病媒防治業執照,卻上網刊登殺蟲、防蟲等功效的廣告。2、販售來路不明、冒用或偽造環境部核准字號的環境用藥。3、將從國外帶回、用不完的環境用藥放到網路上販售。環保局再次提醒,殺蟲劑、殺蟎劑、殺鼠劑及各類環境用藥,都屬於特別管理品項,沒有合法證照就不能上網刊登或販賣。一旦被查獲,最高可處30萬元罰鍰。請民眾務必遵守環境用藥廣告「3不原則」:1、不刊登:沒有證照,不得上網刊登廣告。2、不亂買:不購買來路不明、無核准字號的環境用藥。3、不推薦:不在網路上宣稱環境用藥的殺蟲、防蟲效果。環境部化學物質管理署已建置「環境用藥許可證照查詢系統」(https://mdc.moenv.gov.tw/PublicInfo),只需鍵入產品名稱或許可證字號,即可查詢所選購的環境用藥是否合法登記,如有病媒防治施藥需求,也可查詢合法的病媒防治業及環境用藥販賣業。另外,該網站也建置「環境用藥安全使用網站」(https://topic.moenv.gov.tw/evsu/mp-8.html),民眾可透過網站獲得安全用藥知識或查詢不合格環境用藥商品資訊,歡迎多加利用。
餐廳吃完才准走!郵輪打包自助餐回房恐挨罰 業者曝原因
有不少人喜歡搭乘郵輪旅遊,旅程中享受豐富的自助餐是常見的行程之一,有的乘客還會把食物帶回房間,望著大海吃美食。但義大利歌詩達郵輪(Costa Cruises)近日向乘客發出警告,嚴禁將自助餐點帶回客房內食用,違者將被處以60歐元(約新台幣2100元)的清潔費。根據《紐約郵報》報導,郵輪旅遊介紹網站Crew Center一則文章指出,有旅客搭乘歌詩達郵輪時,想把自助餐點帶回房間食用,卻被工作人員阻止,還說違者要罰款。旅客表示,收到郵輪公司通知,如果把自助餐食物帶回房間,要收取60歐元(約新台幣2100元)的清潔費,要求大家在指定的餐廳區域吃完。郵輪新規在網上引發熱議,支持業者的網友指出,經常看到有人將吃完的餐盤和杯子隨意丟棄在客房走廊,不僅阻礙通行也極不美觀,認為旅客應該展現基本素養,若堅持將食物帶走就該自行把髒餐具送回餐廳。然而,反對的聲音也不在少數,部分習慣在房間內品嚐咖啡,或想為伴侶準備床頭早餐的旅客而言,認為這項堪比「罰款」的清潔費很不合理,並質疑既然餐點已包含在旅費中,在哪裡食用根本無傷大雅。另外,有消費者無奈表示,搭乘郵輪費用已收取不算低的金額,實在不該再巧立名目向旅客額外收費。對此,歌詩達郵輪發言人回應,這項措施目前僅在少數特定航線上作為預防與嚇阻手段,目的是為了鼓勵旅客維持負責任的行為,並重申保障「旅客的安全與健康」是航商的首要任務。
交通不安全1/狼人殺女神紀卜心宜蘭慶生爆違規 車停路中央下車買冰恐挨罰
31歲百萬網紅紀卜心以甜美形象活躍於社群與演藝圈,因在綜藝節目《娛樂百分百之凹嗚狼人殺》中表現亮眼,更被譽為「狼人殺女神」。時報周刊CTWANT本月7日直擊她與好友徐凱希等人,一同赴宜蘭提前慶生。不過一行人卻罔顧自身安全,大剌剌地在馬路中間違停下車,險象環生。本月7日中午,本刊直擊紀卜心、徐凱希現身宜蘭礁溪知名滷味店聚餐。(圖/本刊攝影組)身為網美的紀卜心,走出餐廳第一件事情便是請負責開車的男友人幫她狂拍美照。(圖/本刊攝影組)5月7日中午時分,本刊直擊「狼人殺女神」紀卜心與《天才衝衝衝》主持人之一徐凱希,以及多名友人現身宜蘭礁溪知名滷味店聚餐。眾人在門口閒話家常等候座位,享用美味佳餚後用,身為網美的紀卜心,走出餐廳第一件事情便是請負責開車的男友人幫她狂拍美照。隨後,大夥兒轉戰另一家知名小吃。吃完之後,紀卜心同樣不忘把握機會,再請男友人幫她續拍美照。吃完第二攤之後,紀卜心同樣不忘把握機會,再請男友人幫她續拍美照。(圖/本刊攝影組)下午1點23分,一行人將車子開到2公里外的另一家知名小吃附近。就在等待紅燈的時刻,此時車輛還在馬路中,車上幾個女生便迫不急待就直接在馬路中間下車,走到一旁店家購買冰淇淋,車子繞了一下停在路邊等候。買完之後,女生們回到車上,接著車子開上國道北上。根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若於禁止臨時停車處違規停車,例如路中央、快車道或交叉路口10公尺內,可依第56條處600元至1,200元罰鍰;若涉及於行駛途中驟然減速、煞車或在車道中暫停,則可能依第43條處6,000元至24,000元罰鍰,並吊扣汽車牌照3個月,且須接受道路交通安全講習;若因此肇事,甚至可能面臨吊銷駕照等更重處分。紀卜心一行人早在前一天便入住宜蘭當地知名民宿,提前替5月12日生日的她慶生。(圖/翻攝自紀卜心IG)據悉,紀卜心一行人早在前一天便入住宜蘭當地知名民宿,提前替5月12日生日的她慶生。向來重視儀式感的她,5月18日也持續生日慶祝行程,與媽媽一同前往台北大巨蛋欣賞孫燕姿演唱會,並在社群分享心情寫下:「穿漂亮衣、吃漂亮飯,生日都要過超過半個月!」紀卜心5月18日也持續生日慶祝行程,與媽媽一同前往台北大巨蛋欣賞孫燕姿演唱會。(圖/翻攝自紀卜心IG)另外,紀卜心與YouTuber見習網美小吳2024年7月共同創立的手搖飲品牌「十盛SHISHENG」,去年因奶類標示爭議捲入「假奶風波」,當時遭消基會點名標示不清,而品牌在營運1年8個月後,原本全台超過20家分店已全數退場。
北捷板南線座位驚見「王蛇」!粗心飼主看影片才知 挨罰金額出爐
台北捷運板南線8日傍晚發生「蛇出沒」事件。1名旅客搭乘往頂埔方向列車時,原本準備坐上空位,卻赫然發現座位上竟出現1條蛇,當場嚇壞。臺北捷運公司獲報後,立即派員將蛇帶下車,並通報臺北市動物保護處,後續將依法對飼主裁處1500元罰鍰。對此,動保處表示,飼主已聯繫於11日將寵物蛇領回,將依法開罰3000元。臺北捷運公司說明,南港展覽館站8日晚間6時40分接獲熱心旅客反映,指捷運板南線往頂埔方向1部列車上有寵物蛇,保全人員隨即上車處理及警戒,於昆陽站將蛇帶下車。臺北捷運公司表示,依旅客須知規定,旅客攜帶寵物搭乘捷運,須裝籠、裝箱並妥善包裝完固。本案將對飼主依「大眾捷運法」第50條第1項第8款「未經許可攜帶動物進入站區或車輛內」,裁處新臺幣1,500元罰鍰。另一方面,動保處指出,經研判該寵物蛇為「王蛇」,屬無毒蛇種;飼主當天將寵物蛇放在隨身包包搭乘捷運,未察覺蛇隻從開口縫隙處鑽出,直到昨晚在社群平台上看到影片,才驚覺是自家寵物,目前已連繫動保處於11日帶回。動保處強調,飼主行為已違反《動物保護法》,將依法裁罰3000元。捷運公司也呼籲,臺北捷運每日運量逾200萬人次,相關規定係在維護旅客安全、乘車秩序,請旅客務必遵守,共同維護安全乘車環境。
女搭北捷「誤按辣椒水」!3車廂乘客急疏散 恐挨罰1萬元
台北捷運紅線車廂29日下午發生一起誤噴辣椒水意外,一名61歲郭姓女子於行經關渡站往淡水方向的列車上,不慎按壓隨身攜帶的辣椒水,造成刺激性氣味瞬間瀰漫整節車廂,不少乘客嚇得摀住口鼻閃避,站長也緊急疏散3個車廂的乘客。郭女被警方帶回訊問,初步釐清非蓄意攻擊,只是誤觸所致,但該行為已構成《大眾捷運法》之「妨礙行車」相關規定,將處新台幣1萬元罰鍰。據了解,事件發生在29日下午2時許,該列車行經關渡站附近,郭女正在整理包包時,不小心按壓到隨身攜帶、防身用的辣椒水,釋放出刺激性氣體,現場一度出現騷動。捷運人員接獲乘客通報,於關渡站疏散3節車廂乘客,郭女則被帶離並報警處理。站長隨後上車確認已無氣味後,列車才繼續載客抵達淡水站,隨後送回機廠清潔。經過警方調查,郭女背包上的辣椒水是平時作為自我防護使用,當時只是誤觸,並非刻意攻擊,現場也沒有旅客因嗆傷送醫,後續也依《社會秩序維護法》規定,移請士林地方法院簡易庭裁處。北捷表示,依《大眾捷運法》第50條之1第1項第2款規定,任何妨礙行車或影響安全系統運作的行為,均可處1萬元罰鍰;乘客如在捷運系統內遇上突發狀況,應保持冷靜,可透過列車緊急對講機通知司機員或行控中心,或於車站通報站務人員進行處理。
開夾娃娃機店「漏做1事」最高罰15萬 稅務局揭慘痛案例:營業2週被檢舉
今年快要邁入5月報稅季,部分民眾看中娃娃機熱潮不減,決定砸錢投資,但創業者若忽略法律細節恐挨罰,台南市政府財政稅務局分享一起案例,有民眾租店面經營夾娃娃機,但不到兩週被人以未事先辦理娛樂稅籍登記檢舉,最高可罰15萬元。財稅局提醒,凡提供娛樂設施並收費之行為,皆屬娛樂稅課徵範疇,業者必須在「開業前」完成登記與代徵報繳手續。台南市政府財政稅務局指出,民眾陳先生看中夾娃娃機熱潮,租下黃金店面風光開業,營業不到2週被人檢舉沒有辦理娛樂稅籍登記,要被處罰鍰。對此,稅務局詳細說明,娛樂稅的課徵範圍相當廣泛,除了專門的大型機台店外,常見於超市、雜貨店、便利商店、診所或小吃店等場所擺放的選物販賣機(夾娃娃機)、電動搖搖馬等投幣式設備,均屬於《娛樂稅法》第2條規定的「其他提供娛樂設施供人娛樂」。因此不論該設施是店主自行設置,或是提供空間供他人寄放,只要是提供大眾出價娛樂,即便店內僅擺放「一台」設備,也必須依法履行報繳義務。值得業者警惕的是,娛樂稅雖然稅率相對較低,但未依規辦理的罰責卻相當沉重。據相關法規,業者若未在開業前辦理登記及代徵報繳手續,一旦被查獲,將處以新台幣1萬5千元以上、最高15萬元以下的罰鍰。相較於初期的營運獲利,這筆罰金對微型創業或小規模經營者而言,無疑是一大負擔。台南市財稅局最後呼籲,經營各類具娛樂性質設施的業者,在店面風光剪綵前,務必先確認相關稅務流程是否完備。為保障自身權益並避免因一時疏忽而違規受罰,建議業者可主動向稅捐稽徵機關諮詢,確保經營合法合規。
北市81家事業單位違反勞基法!勞動局開罰415萬 台鐵挨罰30萬最高
臺北市政府勞動局公布115年3月份違反《勞動基準法》裁罰結果,共有81家事業單位遭裁處,總罰鍰金額為415萬元,其中「國營臺灣鐵路股份有限公司」遭罰30萬元為最高。勞動局表示,企業主應將員工視為珍貴的資產,而非單純的人力成本,遵守勞動法令、保障勞工權益不僅是企業法定的義務,也是企業的社會責任,唯有勞資雙方共同合作,才能創造雙贏局面!勞動局長王秋冬表示,115年3月份罰鍰金額前5名,依序為「國營臺灣鐵路股份有限公司」(30萬元)、「長德醫院管理顧問有限公司」(17萬元)、「美德耐股份有限公司」(15萬元)、「雋大實業股份有限公司」(15萬元)、「樂法美食股份有限公司」(12萬元)及「好動動畫股份有限公司」(12萬元)。其中,「國營臺灣鐵路股份有限公司」因未於勞工退休之日起30日內給付退休金,違反勞動基準法第55條第3項規定,遭裁處30萬元。違反勞基法裁罰的事業單位中,主要違法態樣前5名分別為:未逐日記載勞工出勤情形至分鐘,計18家(13.95%);未依法給付平日延長工時工資,計17家(13.17%);工資未全額給付,計15家(11.62%);未依規定給予勞工例假日或休息日,計11家(8.52%);拒絕、規避或阻撓勞工檢查員依法執行職務,計10家(7.75%)。勞動局表示,未來將持續透過各項專案檢查,監督事業單位遵守勞動基準法,維護勞工權益。雇主除應依法給付勞工工資,維持勞工生計,也應積極補充人力,適當調度,避免使勞工超時加班及應給予勞工足夠之休息,以保障勞工身心健康,避免一再觸法。王秋冬呼籲,為協助雇主遵守法令,臺北市勞動局推出「勞條健檢師」的服務,雇主可透過「臺北服務通」(【連結】)提出線上申請,或至勞動局勞動權益中心臨櫃申請,勞動局的「勞條健檢師」將會主動向申請人確認輔導時間並提供服務。
日本買「這類商品」回台轉賣慘了! 衛生局抓85件開罰237.5萬
許多人到日本旅遊逛藥妝店時,會幫親友買藥或是在網路轉售藥品。不過,高雄市政府衛生局今(9)日公布,114年共查獲85件網路違法販售藥品,裁處金額達237萬5千元。衛生局指出,由於販售的民眾不具藥商身分亦未領有許可證,違反《藥事法》規定,依法可裁處3萬至200萬元罰鍰,另情節嚴重者,恐面臨刑事責任,可處10年以下有期徒刑,並得併科新臺幣1億元以下罰金。民眾隨意在網路上轉售藥品,依《藥事法》規定,恐挨罰3萬至200萬元罰鍰。(圖/高雄市衛生局)衛生局指出,114年度查獲85件網路違法販售藥品案,裁處金額達237萬5千元,其中近3分之1產地來自日本,以民眾赴日旅遊採購腸胃藥、止痛藥及祛痘膏等,共計25件居多;其次為中國產的硫磺軟膏、艾草貼、吸油貼、印度神油,聲稱抗菌、減重、壯陽等療效,共計20件;另有美國產的Q10、維生素D3,及泰國產的壯陽藥、止痛藥等,還有多件台灣的酸痛貼布、感冒藥丸及消炎止痛錠劑。衛生局強調,上述藥品即便民眾能在國外藥粧店自由購買,並依衛生福利部公告品項及規定數量攜帶入境,但僅限自用。藥品不是一般商品,不可隨意販售,依《藥事法》規定,需經衛福部申請核准後才可合法販售藥品,未經核准輸入即屬「禁藥」,代購禁藥及販售者,依法移送檢調偵辦,各地衛生局均持續監控各種販賣藥品的違法行為,請民眾勿以身試法。衛生局呼籲,民眾請勿販售或購買不法藥品,如有選購需求,請向藥局或領有販賣業藥商許可執照的藥商,購買領有藥品許可證(查詢網址:https://gov.tw/erQ)的合法藥品,用藥品質才有保障。衛生局提醒,民眾應落實「生病找醫師、用藥找藥師」的正確觀念,疾病問題尋求醫師診治,藥物問題則諮詢藥師,堅持不信、不聽、不買、不吃、不推薦的「5不」原則,勿貪圖便利在網路上交易來路不明的藥物,以維護全家人的健康安全。
別亂靠近!藍鵲護幼會「巴頭」攻擊人 違法反擊最慘挨罰百萬
隨著春季來臨,台北市進入野生鳥類繁殖盛期,台北市動物保護處今(26)日發布警示,提醒每年3月至7月為台灣特有種「台灣藍鵲」的繁殖高峰期。由於藍鵲具有強烈的護巢本能,為守護幼鳥常會對經過巢穴附近的民眾進行低空飛掠或「巴頭」襲擊,動保處呼籲市民路過相關熱點時,應採取戴帽子、撐傘或繞道等防護措施,以體諒母鳥育雛天性並避免衝突受傷。台灣藍鵲又稱「長尾山娘」,擁有鮮豔藍色羽毛與修長尾羽,是都市中珍貴的野生保育類動物。近年因台北市綠地營造有成及生態意識提升,藍鵲在山區及部分公園綠地的出現頻率顯著增加。據動保處統計,去(2025)年全市接獲至少10件藍鵲護巢通報,其中以內湖區的人鳥衝突案例最為頻繁,當民眾接近位於樹梢的鳥巢範圍時,藍鵲會將路人視為潛在威脅進而發動防禦性飛撲。動保處表示,接獲民眾通報後會立即派員至現場張貼告示,提醒行經該區域的市民保持冷靜並快速通過,不宜在樹下逗留或好奇抬頭觀看鳥巢。若遭遇藍鵲飛撲襲擊,切勿揮手反擊以免導致鳥類受驚而抓傷人體;動保處同時強調,民眾在賞鳥時應秉持「不干擾、不餵食、不拍攝鳥巢」的三不原則,若發現落巢幼鳥,應先觀察周邊是否有親鳥照料,必要時可撥打1959專線尋求專業救援。此外,動保處嚴正提醒,台灣藍鵲屬於《野生動物保育法》列管的保育類野生動物,民眾若因一時氣憤而任意移除鳥巢、幼鳥,或直接反擊傷害鳥隻,皆已涉嫌違反相關法令。依據規範,騷擾、虐待或獵捕宰殺保育類野生動物者,最高可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並得併科新台幣100萬元以下罰金。
雁過拔毛1/萬元補貼飛了又被炒魷魚 離職駕駛長控統聯惡意解雇還涉侵占
稱霸公路圈經營國道與地方路線的統聯客運遭控「侵占」!一名開了統聯台南市轄公車路線的快一年苦主駕駛長老楊(化名)向市政府申訴,自己只不過在臉書發年終獎金「領了新台幣6,000元」消息,公司「面子掛不住」開始處處針對,像交通部7,500元「虧損補貼」被砍到剩1,000元,一頭霧水求助竟被「三大過解雇」直接丟飯碗。他怒批公司除了惡性解雇外,苛扣補助款恐怕涉嫌「侵占」,「雁過拔毛」剝削駕駛長行徑太過分,呼籲主管機關查清楚。13日白色情人節前夕台南歷史博物館前廣場風和日麗,與CTWANT相約在此的50歲老楊倦容中卻難掩怒火,才經歷一場解雇角力的他正要說個明白。曾任統聯台南市區公車駕駛長的他直指,自己在農曆年前與同事一比,怎麼有的人年終3萬、有的人卻只領得到6,000?自己也是領6,000的「韭菜」之一,無奈問公司又沒人說得清楚,便在農曆年前上了臉書社團「台南大小事」寫下「感謝公司發放6,000元年終」,原意是想和網友們聊聊年終獎金,怎料到後頭風暴席捲而來。他續指,原本公司要自己「下架」貼文,自己認為陳述事實也無涉人身攻擊而婉拒,沒想到農曆年後就被公司直接「解雇」,後頭補發給駕駛長的「虧損補貼」款也被大砍約87%,身心俱疲又求助無門之下只好訴諸輿論。各地駕駛長缺員已是老問題,圖為交通部公路局2024年邀請中部市區客運業者聯合設攤招募駕駛長狀況。(圖/報系資料照)CTWANT調查,各地市區公車補助款是由交通部公路局「大客車駕駛擴大徵才就業獎勵方案」直接補助,只要客運業者檢具資料後就可直接向公路局各地監理所申請,核銷項目包羅萬象,包含大客車駕駛訓練費、訓練期間生活津貼及穩定就業獎金等,光2024年中央便已投入超過1億元補助,就是希望緩解駕駛長奇缺困境。其中經營台南市轄十數條公車的統聯客運,對此以「每雙月」發放駕駛長15,000元、平均每月7,500元,希望穩定人力調度。被統聯客運「懲戒解雇」的駕駛長怒批公司不給自己說明的機會,只好訴諸救濟希望爭個公道。(圖/顏瑋辰攝)而被「苛扣」補助款又被「解雇」的苦主老楊坦言,自己自2025年3月就職以來,也曾因深夜視線不佳過站不停、濱海公路新吉工業區超速等問題在3個月試用期便被「記滿3大過」,但公司也留住自己繼續開車,沒想到大半年後竟因此被清算「解雇」,「根本是公司面子掛不住」他直指揭露年終獎金讓公司惱羞成怒才是被「點名作記號」的主因。未具名現職苦主駕駛長也低調地說,2月份自己請了幾天「育嬰假」帶小孩,結果公司竟狂砍2025年年終獎金,搞得自己也名列「6,000元」這梯「衰尾道人」行列,完全無視2025年自己一大堆記功嘉獎,況且「今年的育嬰假和去年年終有啥關係」?他痛批公司是「拿清朝劍斬明朝官」。老楊則坦承,或許年終獎金是公司「恩給式」制度,自己也心裡曉得難以要回,但像「虧損補貼」侵占就太過分了。他舉例,善心人士發獎學金給清寒學生請導師轉交,難道導師可以推稱學生不乖、作業沒交,直接把獎金中飽私囊回家花嗎?他指控客運公司此舉「活脫脫就是侵占」,呼籲統聯別想打模糊仗。老楊也感嘆開公車實在很剝削,一旦收到超速、科技執法等製單舉發後,除了自己繳罰單之外,當月3,000元「ISO獎金」也沒了,年底核算年終時還會被扣6至8千元,「一隻牛被剝三層皮啊」他苦嘆。還推薦年輕人入這行嗎?受訪駕駛長都感嘆,對外宣傳「月休6天領6.5萬」都是話術,像老楊一天順順開就要13小時,如果塞車、廟會等延長工時可不會有加班費,月休7天之下「實領4萬3」,他吐槽公司連「雇主負擔勞保金」每月3,000多元也寫入薪資單,東湊西湊勉強秀出「公司在你身上花了5.1萬」的薪水條,更是連6萬的邊都摸不到「響應總統賴清德做功德吧」他們只能搖頭。台南市政府公共運輸處對此回應,老楊在社群軟體貼文後,市府便主動介入關心,如老楊未來有勞資調解等問題,可逕洽各公所或1999洽詢。統聯客運台南站方則強調,老楊主要是多次「過站不停」挨罰,還有零星「超速」、「闖紅燈」等問題,包含市府來文、公司稽查稽核、民眾檢舉等不到一年加起來違規逾10次,此外還有「抄近路」漏停站只為了早下班等問題,站方已透過正式與非正式方式召回輔導,無奈之下只好予以「懲戒解雇」,尊重其救濟權利,但公司一切依法。站方強調,老楊稱少發的每月「虧損補貼」不可能被公司佔為己用,應是調配到其他內勤人員表現優異者獎金,都是公司先墊付後才向交通部公路局請款,駕駛長誤會成侵占應是理解落差。另外針對一名「育嬰假」駕駛長漏發部分年終獎金一案,站方坦言那是行政疏失計算錯誤,已在近日補發。※CTWant提醒您:未經有罪判決確定者,皆應推定為無罪。
機車沒停好恐吃罰單?網傳立側柱、超線罰1200元 警揭判罰標準
機車在台灣是重要的代步工具,在任何縣市都可以看到機車族穿梭,密度極高,同時也衍生出停車位不足等問題。近日網上流傳機車立側柱、後照鏡或手把超出格線就會被檢舉開罰1200元的消息,引發不少騎士恐慌。對此,台灣事實查核中心指出,此說法不完全是錯,但警方開罰關鍵在於是否「妨礙通行」,不是壓線就會受罰。日前臉書社團有網友發文表示,機車停在停車格但立側柱,使機車傾斜角度太大,後照鏡或手把超過格線,以及輪胎離路邊超過30公分,巡邏警察可取締與民眾檢舉,恐挨罰新台幣600元至1200元罰鍰。此消息曝光後,引發民眾熱烈討論,但又不確定此說法是否正確。對此,台灣事實查核中心調查指出,在「道路交通安全規則」中並未規定機車停車應立中柱或側柱,但高雄市交通大隊曾說明,機車立側柱在停車格內,只要車體傾斜不要太誇張,且妨礙其他人通行權利,基本上不會取締,但仍建議民眾立中柱。至於機車後照鏡或手把超出格線會收罰單,新北市交通警察大隊表示,開罰前提是機車手把或後照鏡嚴重超出格線,已經妨礙通行,才會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6條「停車時間、位置、方式、車種不依規定」,處以新台幣600元以上、1200元以下罰鍰。除此之外,針對輪胎離路邊超過30公分就會遭檢舉一說,新北市交通警察大隊表示,依「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11、112條規定,大型重型機車及機車臨時停車時,應依車輛順行方向緊靠道路邊緣停放,其前輪或後輪外側距離緣石或路面邊緣不得逾40公分、停車時不得逾30公分。但是否開罰仍須回到是否影響通行,並非因單一距離就裁罰。機車停車問題是否會被其他民眾檢舉,立法院2024年三讀修正通過「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後,併排臨停、騎樓停車、消防栓前停車、橋樑/隧道/圓環/人行道/交岔路口處臨停與停車、騎車講電話、手持吸菸等8行為在新台幣1200元以下交通輕微違規罰鍰,不開放民眾檢舉。
飛日本看WBC返台帶錯零食最高罰100萬 防檢署列地雷清單
2026年世界棒球經典賽(WBC)C組預賽從3月5日至8日於東京巨蛋熱烈開打,有不少國人特地赴日為台灣球員加油。農業部動植物防疫檢疫署近日為了提醒民眾,針對日本返台熱門零食與伴手禮整理出一份「入境檢疫清單」;同時強調,旅客在採買回國前應詳加確認產品成分,以免誤攜違規動植物產品入境,違者最高恐挨罰新台幣100萬元。農業部動植物防疫檢疫署6日透過臉書官方粉專發文,提醒國人到日本東京為中華隊加油,回國也要記得「守護台灣」。防檢署列出國人常買的伴手禮中,包括加工乳製品如牛奶布丁、生乳捲,以及水果乾類的柿餅,皆屬於可攜帶入境的項目。至於國人最愛的日本泡麵,防檢署表示,原則上只要是「沖泡即食」的泡麵、速食米粉、速食粥或泡飯,均屬於免施檢疫範圍。但需注意,若生乳捲上裝飾有「生鮮水果」,或是布丁涉及液體規範,仍需分別洽詢檢疫櫃檯或航空安檢人員。然而,部分看似普通常見的食品其實是檢疫地雷,防檢署指出,包含溏心蛋、溫泉蛋等未全熟的蛋製品,以及任何生鮮水果(包含飛機餐附贈的水果),一律嚴禁攜帶入境。此外,近期流行的雞皮零食、雞肉蛋白棒,以及內含肉類的飯糰、三明治與麵包等,也都在禁帶之列。違者可依《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處新台幣1萬元至100萬元罰鍰。防檢署呼籲,國人在享受旅程、熱烈應援之餘,回國入境前請務必「再檢查一次」隨身行李與託運行李。若旅客對攜帶的食品是否合規仍有疑慮,應主動前往機場的「動植物檢疫櫃檯」洽詢,若在入境前主動向檢疫人員申報,即使商品不符規定,也僅需配合銷毀或退運,不會遭到開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