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棄繼承
」 遺產 繼承 房產 遺囑 財產
男子替友代收貸款竟背下80萬債務 朋友疑不堪壓力輕生
大陸廣東27歲男子小謝,原本只是答應幫朋友「代收貸款」,沒想到在不知情的情況下,竟被操作成貸款人,最後背上 人民幣17.7萬元(約新台幣79.7萬元) 的債務。更令他震驚的是,真正用款的朋友鄒某疑似因壓力過大,在今年7月走上絕路。聊天紀錄顯示,鄒某承諾會負責還款,但最終卻由小謝獨自承擔債務務。(圖/翻攝自大風新聞)據《大風新聞》報導,小謝回憶,2024年10月,前同事鄒某熱情邀他聚會,隨後提出因徵信出問題,無法自行辦理貸款,想請小謝以「代收人」身份協助。出於多年交情,小謝同意提供身分證與銀行卡。未料,在深圳一家貸款仲介業者的安排下,小謝竟成為貸款人,第一次貸款金額 人民幣5.1萬元(約新台幣22.95萬元)。當小謝察覺異常並想拒絕時,鄒某與仲介業者以「只是流程、未來會轉名」為由遊說,甚至恐嚇若中止需支付違約金。最終,他被迫簽署合同,還錄下「自願借貸」的影片。幾天後,鄒某與仲介業者再次要求他貸出 人民幣12.6萬元(約新台幣56.7萬元)。小謝雖然抗拒,但最終仍被說服,款項轉至鄒某帳戶。鄒某僅留下 人民幣2萬元(約新台幣9萬元) 在小謝帳戶,用於前期還款,仲介還給了 人民幣500元(約新台幣2,250元) 當作「誤工費」。自此,小謝共背下 人民幣17.7萬元(約新台幣79.7萬元)。在仲介業者操作下,小謝簽下借款合同並錄製『自願借貸』影片,實際貸款金額共人民幣17.7萬元(約新台幣79.7萬元)。(圖/翻攝自大風新聞)初數月,還款尚能維持,但到2025年4月,承諾的「貸款轉名」並未兌現。鄒某以「公司未發工資」為由多次拖延,甚至逾期。7月初,小謝仍在催促還款,未料7月2日凌晨,鄒某卻在深圳海邊輕生。警方確認其遺言中提到「連累了朋友」。事後,鄒某家屬承認他確實利用了小謝,但以「人死帳消」為由,拒絕承擔債務。小謝向貸款仲介業者追問,對方最初仍堅稱「不需他還款」。然而在得知鄒某死亡後,態度急轉,甚至建議小謝去告鄒某家人,否則貸款紀錄將繼續影響他的徵信。如今,小謝因無力償還,已逾期數月,徵信嚴重受損。小謝提供的合同、聊天紀錄及錄影顯示,他原以為只是「代收人」,卻被設計成「借款人」。服務協議上雖寫明鄒某與小謝共同為甲方,但正式借款合同卻僅有小謝簽署。仲介業者在聊天中甚至明確承諾「不用還錢,只會影響徵信」,最終卻完全推責。陝西恒達律師事務所合夥人趙良善指出,依《民法典》規定,借款合同成立即具法律效力。小謝作為簽署人,須對銀行履行還款義務。即使鄒某才是實際用款人,小謝仍須先還款,再依據證據向鄒某遺產繼承人追償。趙良善補充,若鄒某家屬選擇繼承遺產,則需在遺產價值範圍內承擔債務;若放棄繼承,則無清償義務。另一方面,仲介業者存在誤導與隱瞞,小謝可憑合同、錄影與對話紀錄,提告仲介業者,要求賠償損失,並可向金融監管部門檢舉。律師提醒,民眾切勿因情面借出個資或銀行卡,更不能代人辦理貸款。「一旦簽名,責任就很難推掉。」目前,小謝仍背負 人民幣17.7萬元(約新台幣79.7萬元) 債務,計畫透過法律途徑自保。CTWANT關心您勇敢求救並非弱者,您的痛苦有人願意傾聽,請撥打1995如果您覺得痛苦、似乎沒有出路,您並不孤單,請撥打1925律師指出,小謝仍須依法還款,但可憑證據向鄒某遺產繼承人或仲介業者追償。(圖/翻攝自大風新聞)
不想支付孩子撫養費!人夫放棄百萬遺產「全給姊姊」 法院判決曝光:夢碎了
如意算盤真會打!中國上海有一名人夫和妻子離婚後,因為不想支付子女的撫養費,寧願放棄父親的百萬人民幣遺產,全部讓給姊姊,法院審理之後的結果也曝光了。上海市浦東新區人民法院(以下簡稱浦東法院)審理這起案件,蔣先生和梁女士育有1個孩子,夫妻倆在2017年離婚,蔣先生被要求自2016年12月起每月支付孩子撫養費1500元人民幣,直到孩子年滿18歲,但判決生效後,蔣先生卻始終沒履行任何支付義務。梁女士2度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但蔣先生沒有財產可供執行。不過,她意外發現蔣先生的父母名下有一棟房子,父親在2016年11月離世,之後該房以210萬人民幣售出,按理蔣先生父親名下50%的產權將由蔣先生及其母親、姐姊共同繼承,蔣先生應當有足夠的財產支付撫養費。梁女士向法院申請調查令後得知,蔣先生和母親均在公證中表明放棄繼承,房子的產權最後由蔣先生的姊姊1人繼承。不過,蔣先生的孩子將他與姊姊告上法庭,請求認定放棄繼承行為無效,並要求蔣先生姊姊返還蔣先生本應繼承的份額。法院經審理後認為,子女撫養費是基於父母子女的身份關係而產生的法定義務。蔣先生明知自身有義務且未支付過撫養費的情況下,主動放棄繼承,不久後又失去工作,進一步喪失履行撫養義務的能力,放棄繼承的行為損害孩子的利益,存在明顯惡意,故判決蔣先生放棄房子產權份額的行為無效。
上海90歲阿婆孤身病逝 留2069萬遺產無人繼承「全網尋血親中」
中國上海一名高齡90歲的女性在今年3月病逝,留下總值約人民幣500萬元(折合新台幣約2069萬元)的房產、存款與珠寶,卻因未立遺囑而引發繼承難題。這起事件近日經由媒體曝光後,在網路上掀起尋人風潮,因為至今尚未找到任何合法繼承人,這筆巨額遺產仍處於懸而未決的狀態。根據《極目新聞》報導,這名1934年出生的顧姓阿婆,生前未婚也無子女,與兄姐的聯繫也已中斷多年。由於入住養老院須有監護人,她在今年2月由上海普陀區的公益機構「大道公益發展中心」協助,與普陀公證處簽訂意定監護協議。該中心是由多名律師組成的公益組織,協助顧阿婆完成入住流程,也在她離世後承擔起後事處理與遺產臨時保管責任。公證處人員李辰陽指出,顧阿婆原本考慮將財產捐贈,但由於無法確定捐贈對象與方式,最終未完成公證,也未留下正式遺囑。據顧阿婆生前說法,她曾有一名收養的哥哥顧梅根與一位姐姐顧玲娣,兩人都已結婚並育有子女。理論上,這些後代具備法定繼承權,能夠代位承繼遺產,但目前無人知曉他們的下落,連住址與聯絡方式都全無線索。目前這筆價值約500萬元的遺產,是否將被國家收歸,也引發外界關注。普陀公證處表示,現行《民法典》已取消原本《繼承法》20年未認領即自動收歸國有的規定。只要能證明死者有繼承人,縱使一時找不到人,也不能直接歸國有。公證員補充說,若無法證明所有繼承人已放棄繼承權,遺產將持續懸置。
不知道爸爸車禍去世 她遭3名姑姑「瞞報死訊」私吞房產
中國大陸河南商丘一名蔡姓女子向媒體反映,今年1月其父親因車禍不幸離世,但她與妹妹竟是在數月後才從三姑口中得知父親已過世的消息。這段時間裡父親的三位親妹妹,也就是蔡姓女子的姑姑們,未經通知任何直系親屬,偷偷完成了全部遺產分配。根據陸媒的報導,蔡姓女子的父母在她年幼時離異,姐妹倆由爺爺奶奶撫養長大,雖與父親來往不多,但仍保持基本聯繫。然而蔡姓女子父親離世後,三位姑姑並未通知蔡家其他成員,包括兩位親生女兒與高齡祖父母。隨後蔡姓女子的三名姑姑私下將遺產進行了分割,其中一套估價50萬元(約新台幣204萬)的房產過戶給二姑的兒子,並聲稱其中20萬元(約新台幣81.8萬)用來償還父親生前債務。其餘資產,如父親的3.7萬元(約新台幣15萬)退休金與養老金餘額,也由二姑全數收取,大姑與三姑則分得部分房產利益。對於這樣的分配方式,蔡姓女子與妹妹提出強烈質疑。她們認為,作為第一順位的法定繼承人,自己理應在遺產分配中擁有優先權。而二姑則出示一份遺囑,聲稱這是其兄在過世前兩天所立,明確表示遺產應依其方式分配。但這份遺囑不僅缺乏任何其他親屬的見證,大姑與三姑亦表示當初根本不知道有此文件存在。此外,二姑拒絕提供立遺囑當時律師的聯繫方式,也未說明是否有第三方在場見證,更未提及父親當時的身體與精神狀況是否足以完成具法律效力的遺囑。事實上,根據《民法典》規定,子女與父母是遺產繼承的第一順位,而兄弟姐妹僅屬於第二順位,僅當無第一順位繼承人或其放棄繼承時才有資格繼承遺產。在蔡姓女子與妹妹並未放棄權利的情況下,姑姑們的分產行為涉嫌違法,且根據法律,遺囑的見證人必須為無利害關係人,而目前的情況卻充滿疑點。更令人心寒的是,這三位姑姑不僅剝奪了姐妹倆依法應有的財產,更讓她們錯過了與父親最後一面的機會。大姑與三姑事後坦言內心不安,但並未歸還所得。她們表示當初是二姑主導分產,自己只是「跟著分了」,但仍難以推卸責任。專家指出,若遺囑存在爭議,蔡姓女子可依法申請筆跡鑒定,並核查父親當時的醫療記錄與遺囑見證流程,若能證明其不具備立遺囑能力,遺囑則可能被宣告無效。屆時蔡姓女子與妹妹將依法與祖父母共同繼承遺產,若祖父母放棄,姐妹可獨得全部財產。此外,也可對三位姑姑的隱瞞行為提出精神損害賠償請求。
盡孝換來房產!弟弟照顧癱瘓母親5年 兄長拆遷時反悔求分補償金法院判了
母親過世近二十年,兄弟卻因房屋拆遷補償金鬧上法庭。大陸上海黃浦法院近日審理一起房產爭議案件,最終判決支持照顧母親的幼子獨享全部補償款,明確肯定當年的遺產協議效力。據《新聞晨報》報導,已故的陳阿婆生前擁有一間位於上海黃浦區的私房,並育有五個子女。二十多年前,陳阿婆因病癱瘓,需長期照料。經家族協商並遵從母親意願,五個子女簽訂協議:由幼子小伍負責陳阿婆的全部生活起居與醫療、喪葬費用,其他子女放棄照顧義務並放棄繼承權,房屋則由小伍單獨繼承;另約定陳阿婆的退休金用於資助另一名經濟困難的子女。協議簽訂後,小伍信守承諾,照顧母親生活起居長達五年,直至其過世,並承擔全部喪葬事宜與費用。糾紛發生在2019年,該房屋面臨拆遷,小伍與兄長三明發生爭執。三明否認協議效力,要求平分拆遷補償款。然而,其他兄弟姐妹均表示,當年因時間與經濟原因未盡贍養義務,認可小伍應獨得補償金。案件進入司法程序後,承辦法官與助理走訪其他兄弟姐妹,核實當年協議背景與執行情況。法院審理認為,該協議屬合法的繼承權處分,具有法律效力,並據此判決小伍獨享母親名下房屋的全部拆遷補償款,駁回三明訴求。判決生效後,雙方均未上訴。黃浦法院民事審判庭助理法官孫娜強調,法律尊重並維護當事人間合法約定,契約精神不可輕忽。本案釋出明確信號:法律不會縱容「坐享其成」,也不會讓履行孝道者「流汗又流淚」。
與父母爭執後失聯30年 父母離世後繼承遺產遭親叔告上法院
中國最高人民法院針對《民法典》頒布五周年,發表以「傳承中華美德,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為主題的典型案例。首起公布的案例聚焦於「子女未盡贍養義務而喪失繼承權」,指稱一名與父母失聯30年的小孩,在父母離事後想要繼承遺產卻失敗的案例。綜合中國媒體報導指出,本案主角小高,是父親高父與母親唯一的兒子。1992年,年僅20歲的小高因與雙親激烈爭執而離家出走,自此斷絕聯繫,對父母生活毫不過問。儘管父母曾向警方報案尋人,數十年來始終無法聯繫上他。期間,母親罹患癌症,父親則接受肺部與心臟等重大手術,但小高未曾探視或提供任何經濟協助。相較之下,高父的弟弟高小乙(化名)則長年對兄嫂提供照護,協助就醫與生活支援,成為照顧兩老的主要依靠。當高父過世後,高小乙仍試圖聯繫小高,希望他能出面處理後事,但對方無視多次電話與訊息。出人意料的是,小高卻在得知父親身故後,主張自己作為第一順位法定繼承人,領走高父帳戶內的11萬元人民幣存款。這一舉動激怒了高小乙,他決定提起訴訟,主張小高自1992年起長期遺棄父母,應依法喪失繼承權,並請求法院判令該筆款項由自己繼承。其他三位兄弟姐妹,高小丙(化名)、高小丁(化名)與高小戊(化名)也皆支持此主張,並主動聲明放棄繼承。法院最終認定,小高自離家後三十餘年未盡任何贍養義務,父母去世時也未現身,屬於嚴重遺棄行為,依法構成《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條第一款第三項中所述的情節。法院裁定他喪失繼承權,並須在判決生效後十日內,將所領款項返還給高小乙。
大樓、公寓買2樓怕爆管 過來人建議:可請建商提供管路圖面
買房時,不論是選擇公寓或大樓,許多人面對2樓都會有些猶豫,就有一名網友在Dcard發文表示,最近在看預售屋換約的物件,他擔心2樓會有爆管的問題,但房仲說,每層都有轉彎處匯集到公共管,都在每一層廚房的上方,「現在很少有轉彎全都按在2樓」。此外,對方也解釋,由於公設在1樓,大樓不是獨立管線,排汙會到公共管,再到2樓有露台的地方轉彎去污水下水道,不過物件沒有露台,因此沒有爆管的問題。這讓原PO好奇,「意思是2樓露台戶要擔心爆管嗎?」貼文曝光,有些過來人分享,「我們買2樓殺價,便宜近500萬,目前社區管路有問題的都不是我們」、「我買房的時候也有考慮不買2樓,但老家2樓住了20幾年從來沒爆管過,最後想想,住這麼久了也沒什麼問題,更何況是新房子,所以最後我預售屋入手2樓,價格也比較甜」、「現在共管都做3樓比較多了,2樓是做獨立管線,但是3樓塞到真的廢水溢出來,2樓也會遭殃就是了」。不過,有網友建議,「建議請對方出示管路圖面(可以請對方跟建商要看看),沒有圖口說無憑」、「看建商的給排水圖是最準的,通常1樓只要不是住家而是公設,管道轉折處就會在2樓」。建築師林淵源曾解釋,一般消費者對於2樓戶可能存在刻板印象,常見爆管案例通常是建商當初施工設計不良所導致,況且管線轉折處並不一定都在2樓,要依照物件而定。林淵源指出,目前新建案管線轉折處在地下室B1、1樓、2樓皆有,端看建案平面圖如何配置。資深地政士陳勝樺則曾分析,通常大樓裝設的水管分為進水管、排水管、汙水管,這3種有不同的使用路徑,水管的材質跟尺寸也不同。汙水化糞管因直通化糞池,管徑最大,且為了避免破損常是金屬材質;而進水管與排水管比較小,且常是塑管。陳勝樺表示,1樓和2樓的汙水管通常會分開,1樓是直接排到化糞池,而2樓以上是同一條管路,所以若化糞管尾端塞住,樓上衝馬桶時,唯一出口只能從2樓馬桶冒出來;1樓因為是直通化糞池,在沖水後比較沒有高低差,但有時比較不順且較容易有味道。►最新月薪排行出爐! 第一名不是工程師 醫師也僅排第三►中山美穗留下鉅額遺產! 21歲獨子「放棄繼承」原因曝光►降電動車關稅將「扼殺本土產業」? Cheap酸:看不到尾燈還想超車
中山美穗留下鉅額遺產! 21歲獨子「放棄繼承」原因曝
以電影《情書》走紅的日本女星中山美穗,去年12月6日不幸在東京家中猝逝,享年54歲。而中山美穗過世後留下鉅額遺產,據日媒透露,中山美穗與前夫辻仁成的21歲獨子,宣布放棄繼承母親的遺產。綜合日媒報導,中山美穗曾主演《情書》紅遍全球,被譽為「日劇女王」。出道40年的她累積的唱片版稅、影視片酬與創作收入,推估總遺產高達20億日圓(約新台幣4.1億元)。據了解,中山美穗與作家辻仁成2002年結婚,2004年誕下一子,2人卻在2014年離婚。離婚後,中山美穗的獨子長年與父親辻仁成住在法國巴黎。雖然在中山美穗辭世後,中山美穗的獨子曾回到東京老家奔喪,但他與中山美穗生前就已幾乎斷絕聯絡,母子關係生疏。據友人透露,中山美穗的兒子決定放棄母親的遺產繼承權。中山美穗原定於今年舉辦40週年全國巡演,主辦單位與家屬決定將6月18日的東京NHK大廳場次保留,改舉行「中山美穂 40th Anniversary Concert -Un-~P.S. I LOVE YOU~」的「最後演唱會」,活動將分為兩部,第1部播放她過去在NHK演出的精華影像,第2部則由樂團演奏經典曲目,作為向粉絲的告別演唱會,「一晚獻給粉絲的特別之夜,與大家共同紀念中山美穗永遠閃耀的歌聲與無法忘懷的回憶」。
史上第5大!3485萬現金遺產無人繼承歸國庫 財政部解釋了
財政部今日公布遺產無人繼承情形,今年出現最大筆3485萬元,進入國庫,也是史上第5大無人繼承貢獻國庫案件。財政部解釋,依據民法第1185條規定,無人繼承的遺產在民法第1178條所規定公示催告期限期滿,經清償債權並交付遺贈物後,如果有剩餘就會歸屬國庫。根據財政部統計,今年前4月無人繼承案件14件,金額6660萬元,雖然年減2件,但是金額多了2846萬元。財政部強調,無人繼承遺產不一定是未有子女或血親,有時候產權過於複雜,親屬放棄繼承也會成為無人繼承案件。
女兒繼承亡父遺產…被要求「證明爸爸是爸爸」 無奈把奶奶告上法庭
大陸北京一名張姓女子在父親去世後,為了取出亡父生前存在銀行的人民幣10萬元(約新台幣41.9萬元),前往銀行辦理相關事宜,不料卻被要求證明自己與父親的直系親屬關係,儘管她持有父母的結婚證及自己的獨生子女證,仍遭到百般刁難,無奈之下只好起訴奶奶,請求法院出具調解書,最後才得以解決。綜合陸媒報導,張女的父親去年不幸去世,他生前為某企業職工,生命的最後一段時間幾乎一直處於睡眠和昏迷狀態,未來得及交代後事。辦完喪禮幾個月後,張女在整理父親遺物時,突然想起對方生前曾提及過,其在某銀行辦理過大額存款,金額大概10萬元左右,然而亡父生前並未告訴她帳戶的密碼。為了取出遺產,張女前往銀行進行查詢和提取,誰知當她帶著父親的死亡證明、戶口名簿及身份證明等資料,打算辦理相關業務時,卻遇到了麻煩。張女說,由於他們家三代人共用一個戶口本,上面有其他親屬的名字,且戶主不是父親,所以儘管她有父母的結婚證及獨生子女證,銀行方面仍拒絕讓其領錢。銀行工作人員稱,張女需要去公證處開具公證書,以此證明自己與已故人的直系親屬關係及合法繼承人的身份。無奈之下,張女來到公證處申請公證,但麻煩又來了,「我和我奶奶都屬於法定繼承人。在提交材料時,需要提供我奶奶的人事關係檔案。但由於我奶奶之前所在的企業30多年前就已經不存在了,無法調來檔案,所以公證處表示無法進行公證」。張女表示,由於自己平時工作繁忙,對於辦理相關事項的環節也不清楚,因此只好委托給律師去辦理,「銀行告訴我,只有提供公證書或者法院判決(調解書),才能給我辦理資金提取業務。」無奈之下,張女只好起訴和自己相依為命多年、年近9旬的奶奶,要求法院進行遺產繼承確認。在老人家明確表示放棄繼承權的情況下,法官為了縮短訴訟時間,迅速安排雙方進行調解。最後,在雙方協商一致的情況下,法院出具了調解書,確認張父銀行帳戶內的資金由女兒繼承。事後,張女拿著調解書去銀行要求提取,後者和法院進行了核實,這才順利把錢領出。
豔星唐德惠棄千坪土地剃度出家!她曾當小三未婚生子 親揭兒子成科技高管
女星唐德惠(本名黃子芸)外型艷麗,出道時曾和日本知名女優小澤圓及香港男星王書麒合作三級片《偷情男女》,打開知名度,演過《戲說台灣》、《後山日先照》、《出外人生》不過她在2021年剃度出家,法號傳蓮,如今為中華普世道派第七代掌門宗師,近日罕見談到自己的豪門背景和出家前主動放棄繼承家族市值破億的千坪土地,目的就是為了修行念心。唐德惠獨自扶養兒子長大成人,兒子目前是科技公司高管十分孝順。(圖/趙文彬攝)《TVBS新聞網》報導,現年54歲的唐德惠去年底才出書《一念心改寫神的劇本》,原來,出身新北林口地方望族的她,祖上擁有大片土地。唐德惠透露,自己曾獲指定繼承林口醒吾技術學院附近的整排房產與土地,面積高達千坪、市值破億元。不過她在剃度前卻選擇全數放棄,「修行要從放下開始。放下煩惱、放下爭奪,放下仇恨與情執,才能真正走上這條路」。唐德惠表示,家族長年重男輕女,雖然自己照顧祖父母最久,才被指定為繼承人,但她選擇看破,「我一毛不取,只求內心安穩」,而她在16歲時,曾與一名年長20多歲的男子交往,不料懷孕後才得知對方已婚!唐德惠於是獨自撫養孩子長大,兒子從清華大學研究所畢業後投入科技業,目前已是新竹一家上市科技公司的副總經理,事業有成的他,對母親也極為孝順。據唐德惠指出,今年母親節,兒子特地送上市價數十萬元的名錶作為禮物,並將新竹一處房產交給外公外婆當作養老住所。唐德惠還提到,兒子相當支持她出家,也供養佛堂,「親情,是我當初最放不下的,也是我最感恩的部分」。選擇佛門生活的唐德惠,淡泊簡樸,幾乎沒有購物慾,「我從不後悔,這是我這輩子最正確的決定。只要吃得飽、睡得暖,我就是全世界最幸福的人」。
中國86歲老人與「準兒媳」再婚 親生女兒砸門揚言「護家產」
中國廣東佛山市順德區,近期發生一起高齡再婚與家庭財產繼承的糾紛事件。86歲的標叔於2024年3月12日與王姓女子登記結婚,但這王女其實是標叔已故兒子的女友,年紀小標叔33歲。標叔表示,是因王女長期照顧他生活起居,加上女兒覃女頻繁騷擾與施壓,才決定與王女建立名份,以便擁有決定生活安排的權利,避免被送往養老院。但沒想到此舉反而更加放大女兒覃女的騷擾行為,甚至不惜砸門來「保護家產」。根據中國媒體報導指出,自2022年妻子去世後,標叔長期與未婚兒子生活。直到2024年初,兒子因病過世,王女仍留在屋中照顧他。而女兒覃女自兄長過世後才頻繁出現,不僅要求王女離開,也試圖將父親送往養老院,並多次破壞其住所設施,包括撬鎖、剪斷電線、毀壞充電設備、扔掉衣物與床具。甚至有一次因衝突導致標叔跌倒送醫。她還曾沒收其手機卡,阻止對外聯繫。覃女強調其行動源自對房產的擔憂,由於房屋產權登記在已故母親名下,且蓋房時她曾出資,應保有繼承權,不希望父親將房產贈與王女。對此,標叔則聲稱該房部分資金來自村土地補償與借款,並強調自己有權決定遺產歸屬。王女則強調,與標叔登記並非圖財,而是希望能在法律上成為他的監護人,保護其免於被女兒強送進養老機構。她表示目前已搬離標叔家中,但仍持續提供協助。王女也提到,標叔的住宅為村宅基地,無法正常過戶,自己也未曾要求任何財產。對此,當地村委會已組織10多次協調,試圖化解雙方矛盾。標叔希望將亡妻名下兩棟建物過戶為己名,但覃女堅決反對。村方表示,只要覃女同意並辦妥法定手續,即可協助辦理過戶。針對這起事件,就有法律專家表示,這場糾紛反映老年人面對親情缺位與照護依賴時的心理困境。標叔將王女視為依靠,女兒則陷入繼承焦慮與道德審視衝突。法律層面上,兩人婚姻登記具法律效力,王女擁有繼承與扶養義務,但覃女多次破壞行為可能已觸法,須承擔法律責任。律師進一步指出,即便房屋登記在亡妻名下,只要辦妥公證與產權變更手續,標叔有權處置名下份額,而宅基地屬性則限制流轉對象。若王女願意放棄繼承權,書面聲明將有助於緩解疑慮。整體而言,案件應以尊重長者婚姻與生活意願為前提,並在法律範圍內尋求解決途徑。
聾啞老人喪母…唯一房產遭弟弟偷賣 「養老金也被轉走」法院判了
大陸老翁祝大強馬上要滿70歲,他怎麽也想不到,親弟弟祝大偉會在母親去世後,侵吞了自己人民幣2萬多元(約新台幣9萬多元)退休金,還偷偷把名下的房子賣了,將200多萬(約新台幣900多萬元)房款全部據為己有。綜合陸媒報導,即將年滿70歲的祝大強是聽力三級殘疾、視力四級殘疾的殘障老人,因為此前能夠正常工作與生活,退休後也有穩定的退休金。原本,他和母親在普陀區共同擁有一套房產,母親去世後,弟弟祝大偉以避稅為由,勸說祝大強辦理公證,將房產全部過戶到哥哥名下。沒想到,祝大偉竟偷偷將價值218萬元的房子私自賣給他人,將賣房所得占為己有,並使用部分款項在嘉定區購置新房。無奈之下,祝大強只能借住在朋友家中。面對哥哥的質問,祝大偉表示賣房是為了給哥哥置換更大的房子,嘉定的房產也是買給兄弟倆共同居住的。法院事後查明,弟弟在嘉定區的房產只登記在他個人名下,而剩餘的錢都用於兒子結婚。原來,祝大偉2019年勸說哥哥進行民事行為能力鑑定,後者被認定為輕度精神發育遲滯,祝大偉成為了其監護人,但祝大強對鑑定結果不知情。正是靠著監護人的身份,祝大偉不僅順利賣房,還將哥哥養老金帳戶中的2.7萬餘元全部轉走。祝大強本打算將弟弟告上法庭,卻發現自己作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無法獨立提起訴訟,需由監護人代為提起訴訟,但他的監護人正是自己要起訴的弟弟。上海市普陀區人民檢察院接到相關部門移送的案件線索,經過走訪調查發現,街道、居委及其退休前的工作單位均反饋祝大強有文化,平時能自行辦理各項事務,並不存在智力方面的缺陷。2023年9月,在民事檢察官的陪同下,祝大強再次進行民事行為能力鑑定。為避免翻譯溝通中的誤差,這次鑑定全程以祝大強手寫答案為主,最終,鑑定中心認定祝大強目前無精神病性障礙,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恢復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後,祝大強於2024年4月正式向嘉定法院提起訴訟,要求祝大偉賠償218萬元賣房款及2.7萬元養老金等,並支付相應利息。最終,法院認為,本案涉案房屋原登記在祝大強及母親名下,之後因被告等相關權利人辦理放棄繼承權公證,祝大強對該房屋享有所有權,祝大偉自行處置該房屋並將售房款據為己有的行為損害了祝大強權益,應賠償該房屋價值損失,支持了祝大強的全部訴訟請求。
驟然畫下完結篇的童話故事! 具俊曄能將遺產繼承的權利讓與徐媽媽嗎?
大S(徐熙媛)於2025年2月3日在日本旅遊因罹流感併發肺炎,逝世香消玉殞,除了讓人留下無限感慨,生命竟如此短暫與脆弱,也對於大S和具俊曄兩人相隔20年重逢,這宛如「童話般的愛情」,從2022年結婚至今,僅不到3年,竟驟然畫下完結篇,感到不勝唏噓。大S丈夫具俊曄近日發出聲明,表示關於大S的遺產,將會把所有權利,都讓給徐媽媽。但遺產繼承的權利,真的能讓與特定人嗎?首先,就大S身後財產如何分配的問題,大S與具俊曄婚後若未訂定夫妻財產制,依我國民法的規定,將適用法定財產制。在法定財產制適用之下,夫妻一方死亡會造成法定財產制消滅,此時具俊曄即可行使夫妻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值得注意的是,夫妻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的範圍,僅限於「夫妻在婚後有償取得之財產」,且僅有在扣除婚姻期間所生債務後,剩餘財產較少一方,方可向剩餘財產較多的一方,請求雙方剩餘財產差額的一半。而具俊曄與大S自2022年結婚至今,不到3年,婚後財產的累積,恐怕有限,所以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應該也不是大S丈夫具俊曄主要想要讓與給徐媽媽的權利,更何況,民法規定剩餘財產差額之分配請求權不得讓與或繼承。接著,在大S未訂定遺囑的情況下,依照我國民法的規定,大S的大部分遺產,將由具俊曄與大S二位未成年子女共同繼承,繼承比例均為三分之一,故大S累積高達數億元的婚前財產,將由具俊曄與大S二位未成年子女所繼承,而這筆鉅額遺產,似乎才是大S丈夫具俊曄想要讓與給徐媽媽的權利。然而,我國的民法規定,除非繼承人拋棄其繼承權,否則,從被繼承人死亡,繼承開始時,繼承人就承受被繼承人財產上之一切權利、義務。因此,自大S逝世後,具俊曄若未辦理拋棄繼承,即取得大S遺產,之後具俊曄將繼承而來的大S遺產,再贈與給徐媽媽,恐怕得繳一筆不低的贈與稅。那如果具俊曄辦理拋棄繼承,徐媽媽是否就可以成為繼承人,取得大S遺產呢?答案也是不行,在我國民法規定拋棄繼承權者,其應繼分歸屬於其他同為繼承之人,也就是具俊曄放棄繼承時,將由大S的二位未成年子女全部繼承遺產,拋棄繼承將無法達到讓與遺產繼承權利給徐媽媽的目的。常言道,人生無常,永遠不知道明天和意外哪個會先到,預立遺囑,提前安排身後事的重要性即可見一斑,遺囑,不僅可將遺產留給真正想要照顧的人,同時也可避免繼承人相互爭產。
大S猝逝/具俊曄喊「不讓惡人接觸孩子」 律師揭現實面:恐事與願違
女星大S(徐熙媛)在日本旅遊時染上流感併發肺炎,不幸病逝,享年48歲。丈夫具俊曄昨(6)日首度發聲表示,「遺產權利將全留給S媽」,對此,律師李怡貞坦言,若真要拋棄繼承,還是要向法院以書面為之。具俊曄昨晚發出聲明,提到自己這幾天正在經歷無法用言語形容的悲傷和痛苦中,關於大S遺產部分「所有的遺產,熙媛在生前為了保護她最愛的家族,用心血換來的,所以我會把我所有的權利都讓給熙媛的媽媽。關於孩子們,我不要讓任何惡人接觸孩子們,都透過律師用法律措施讓他們安全的成長到成人。」不過,具俊曄已將惡人接觸孩子這部分刪除,並在限時動態重新發出實際想表達的語意,「關於孩子們應得的財產,希望在律師的監督下,都能妥善把孩子的權利維護好。」具俊曄(左)痛失摯愛,承諾將遺產留給大S媽媽。(圖/具俊曄IG)律師李怡貞對此發表看法,直呼具俊曄的文章很帥,但根據民法規定,要實際拋棄繼承,必須在3個月內向法院提出拋棄繼承聲請書,並備妥拋棄人戶籍謄本、拋棄繼承聲請書等相關文件,且提交了就無法反悔。李怡貞分析,若具俊曄的文章裡惡人指的是汪小菲,礙於汪小菲是生父,很可能會事與願違,只能用一些暫時處分的手段拖一點時間。若指的是張蘭,李怡貞表示祖父母確實沒有單獨主張會面交往的權利,只能共同參與,也就是汪小菲探視時一併參與。按照現今法律,大S過世後汪小菲可取得單獨監護權,可主張把孩子帶在身邊,李怡貞點出實際問題,「反而變成娘家親友未來如何探視?未來與大S娘家的爭議勢必再起,勢必用一些訴訟手段來拖延時間。」李怡貞建議最好的方法就是,汪小菲願意讓孩子維持現狀的穩定生活,也願意持續支付扶養費,孩子未來繼承到的相關遺產與他一概無關,願配合協助全數信託直至孩子成年為止。此外,有網友在具俊曄的貼文下留言,分析他放棄繼承的後果,遺產恐會落入孩子生父手中,「你的心意很好,但是台灣民法繼承不是你拋棄繼承或你指定你那份繼承給S媽就能達成,不是的。相反地,假如你放棄繼承,在台灣繼承順位上全部變成她兩個小孩的,現在最大問題是小孩未成年,母親死亡後,孩子的監護權及法定代理人會自動變成生父,如果你拋棄你繼承的權益,這些遺產以台灣民法繼承順位上會全部都會落入生父手中了(未成年子女繼承遺產由法定代理人代管),這樣反而保護不了兩名孩子與熙媛的媽媽。」
父親過世兒子辦理遺產繼承! 他意外發現父在外有3私生子女
大陸廣州一名男子,在父親過世後,準備辦理遺產過戶,沒想到,竟意外發現父親在外,居然還有3私生子女,導致他無法順利將遺產領回。所幸,最終男子發現,父親在2022年時就親自立下遺囑,要將所有財產留給他,雖然遺囑手續尚未完成,但男子可以透過法律途徑來辦理繼承,順利解決這場鬧劇。根據陸媒綜合報導,大陸廣州一名王姓男子(化名)的父親,在2023年年底離世,並留下了一筆不小的遺產。王男在處理完父親後事後,就開始著手處理遺產繼承手續。沒想到,辦理手續時工作人員告知他,因為他的父親還有3名私生子女,因此他沒有辦法直接繼承遺產工作人員指出,如要辦理手續,需要那3人到場簽名,選擇放棄繼承,才可以完成遺產的過戶。不過,後續王男不斷打聽這3名「兄弟姊妹」的消息,卻始終無法連絡到他們,讓王男相當苦惱。直到近期,王男才從中華遺囑庫得知,父親在2022年的時候,親自訂立了遺囑,事情才有了轉機。雖然父親立了遺囑之後,還沒有完成手續,人就已經離世,但王男可以利用這份遺囑,透過訴訟途徑來辦理繼承,最終順利解決這場鬧劇。
婚後她嘆「大姑婆婆變殘障」 姑竟還吐這句:不要臉什麼話都說得出來
有名媳婦分享,老公娶了她後,似乎「婆家未婚的大姑跟婆婆都變殘障了」,大姑甚至叫兒子長大後要養她。對此,她相當不屑,狠嗆「真的不要臉什麼話都說得出來」。此文一出,便引起熱議,網友紛紛搖頭表示,「那大姑的遺產要放棄繼承並轉給你兒子吧」。原Po於近日在臉書社團「毒姑九賤婆媳討論區」發文指,自己真的不懂為什麼老公娶了她後,「婆家未婚的大姑跟婆婆都變殘障了」,不僅如此,大姑還不要臉的叫兒子長大後要養她。聽完這番話,她當場傻眼,「我生2個孩子他都沒幫我過,連早餐也沒買給我兒子吃過,真的不要臉什麼話都說得出來」。此文一出,便引起熱議,網友紛紛搖頭表示,「那大姑的遺產要放棄繼承並轉給你兒子吧」、「當她是瘋狗菇在那裏吠就好,不用管她。」、「人不要臉天下無雙」、「無恥姑類台灣真多」,還有人建議「真的很多家庭都如此,娶得媳婦全部人都變殘廢,好像沒有媳婦大家都沒辦法生活,關於大姑的問題,以後如果他再叫你兒子要養他,直接回他那小孩的教育費跟生活費,大姑你是不是需要幫忙」。
肖想上億遺產…婆婆逼兒媳「拋棄繼承」 結局大反轉:得不到半毛錢
遺產繼承幾乎每個家庭都會遇到,也常讓人陷入難題。有婆婆為了得到公公的龐大遺產,要求兒媳放棄繼承,並開出500萬元的補償條件,沒想到被擺了一道,計畫整個泡湯失敗。蘇家宏律師在臉書分享案例,公公因病過世,留下億萬遺產,婆婆覬覦這筆錢,要求2個兒子拋棄繼承,讓自己可以單獨享有全部遺產。2個兒子中,大兒子已婚無子、小兒子未婚,但意外往往比計畫快,公公過世不久後,大兒子也發生車禍離世。小兒子辦好拋棄繼承後,婆婆也要求大兒子的老婆照做,並給500萬元要求搬家,媳婦原本想爭取權利,這時發現自己懷孕2個月,於是同意辦理拋棄繼承,並具狀向法院呈報,拿了婆婆500萬離開。等到孩子生下後辦理戶籍,媳婦主張丈夫遺產應該「全部」由剛出世的孩子繼承,因為這個孩子才是第1順位繼承人,婆婆是第2順位繼承人,因此不能繼承財產,由媳婦「卡位成功」。蘇家宏感嘆,人算不如天算,凡事順其自然,不強求反而能維繫全家人得來不易的情感,如果每個人能夠在生前做好財產規劃,立好遺囑,告知家人們自己的心意,按著大家的需要做好妥當的分配,也許可以少了算計,多了溫暖。
網紅醫太渣1/與妻家爭產黎雨青全都要 岳母怒:不要拿我女兒錢養小三
網紅醫生黎雨青日前遭本刊揭露,與知名營養師「氧氣女神」陳嫚羚外遇長達10年,讓蕭姓妻子在長期精神壓力下含恨而終,黎雨青近日發出道歉聲明,當中竟詳述妻子的病情,在大眾面前演的深情款款,卻對岳家表示妻子留下的2000萬房產他「全都要」,至今更不肯將妻子的存款交出,讓岳母震怒並決定守護愛女的遺產,怒斥女婿「不要拿我女兒的錢養小三」。10月底的一個下午,蕭母在二女兒的陪伴下現身,老母親的頭髮花白,身型在巨大悲傷下微微佝僂,眼角眉梢都帶著對愛女的無限思念和不捨,一開口便忍不住哽咽。「她怕我擔心所以不跟我講,我都不知道她這麼苦、這麼可憐。」想到愛女,蕭母的眼淚再次潰堤。她回憶,黎雨青在結婚時曾承諾會好好照顧女兒,最終竟讓愛女承擔遭背叛的痛苦長達10年,甚至得一次次忍受陳嫚羚的挑釁,最終含恨而亡,黎雨青更在女兒離世後發文,對全家人再次傷害。蕭母(右)與蕭妹出面控訴黎雨青的負心舉止,要求他「別拿我女兒的錢養小三」。(圖/本刊影音組)「我們家女兒是這麼愛漂亮、愛面子的人,他怎麼可以把她最脆弱的那段拿出來講。」蕭母憤怒表示,黎雨青在道歉聲明中詳述了女兒病情,甚至連「膀胱無力到尿失禁,需要穿尿布」都公諸於眾,將自己描述成無微不至的好丈夫,但他其實「沒這麼偉大」,而相較於蕭家父母的悲痛,黎雨青卻只想著自己。「我叫你一聲爸,我叫你一聲媽,我就算你們半個兒子,你一直不理解我。」根據記者取得的音檔,黎雨青長達10年的婚外情遭揭露後,他找上岳父母「解釋」,實則是大言不慚,希望長輩能「跟他站在一起」,找出爆料人後接受訪問,以此「澄清」,而見老婆娘家人怒火仍盛,他竟決定與岳父岳母爭奪妻子留下的遺產。蕭妹說,在事件曝光後,母親對黎雨青和陳嫚羚始終無法原諒,更不希望愛女留下的一切落入黎雨青手中,希望黎放棄繼承,或依法與父母一人一半,黎雨青卻仍堅稱自己要獲得所有的房產。黎雨青10月25日貼出律師事務所的聲明稿,要網友勿以訛傳訛,卻被發現該律師函疑似造假。(圖/翻攝畫面)該棟房子是蕭家父母在女兒結婚時,為了讓他們能安身立命,配合黎的工作地點,在台中幫付頭期款購置的婚房,當時正逢景氣低迷,總價約千萬元,如今則已翻了一倍,市價超過2000萬,黎雨青還曾對妻子語帶埋怨,稱「你們家為什麼不買兩間」,如今則連妻子留給父母最後的念想都要占為己有。「我全要,那就看要怎麼弄。」在記者取得的音檔中,黎雨青再次演出深情模樣,稱自己與妻子的連結「已經很少了」,娘家人要求他淨身出戶,就代表「我跟妻子之前所有的東西都歸零」,他因而不會放棄房子,甚至詢問娘家人「你們到底要攻擊我到什麼時候」。而黎雨青自稱在妻子臨終前,曾答應會幫她好好照顧爸媽,至今竟連妻子留下的存摺和存款都未交給岳父母,蕭母更不願黎雨青「拿女兒的錢養小三」,希望2人能出面公開道歉,以慰蕭女在天之靈。本刊致電並發送簡訊給黎雨青,但至截稿前都未獲回應。
偷刻女兒印章辦放棄繼承「財產全都弟弟的」 母沒拿到孝親費:養妳不如養條狗
雖然每個孩子都是親生的,但大部分父母還是很難做到公平。一名女網友抱怨,媽媽居然偷拿她的印章去做拋棄繼承的動作,甚至把財產都留給弟弟,讓她相當心寒。原PO在《毒姑九賤婆媳討論區》表示,爸爸在她小時候癌逝,留下一間房子,後來媽媽帶著她和弟弟改嫁;上高中之後,媽媽常講「以後我們家的財產都是弟弟的,知道嗎」,讓她既困惑、又不爽,原本以為不管怎樣,女兒還是有財產特留份,結果在查戶籍資料時,意外發現,媽媽盜印了她的印章去做拋棄繼承的動作。原PO說,「我真的不相信我的媽媽,她在我國中二年級的那一年盜刻了我的印章,用我的印章,拋棄我爸的財產繼承,我問過律師,因為年代已經過了法律追訴期,我完全拿我媽沒有辦法,然後我又輾轉聽到親戚跟我講,我媽把她名下的房子,透過買賣的方式,全部過給我弟弟。」她直言,家裡的狀況不是家財萬貫,但是那種內心的剝奪感、媽媽的不公平,造成姊弟倆感情嚴重失和,幾乎都沒有再聯絡。她無奈表示,大學時每個月給媽媽5千,出社會後每個月給媽媽一萬,「我結婚後就沒給了,結果媽媽直接原地發瘋,反正給和不給結局都一樣,她直接罵我,養我倒不如養一條狗,我真的是徹底心寒了。」原PO直言,「我用一生來治癒我的童年,如果你沒有把握公平的對待你孩子的話,那你就生一個好了,不要再去害第2個孩子,這也是一種善良。」貼文一出引起討論,網友紛紛留言「這種人真的偏心過頭了」、「俗話說五隻手指頭都不會一樣長」、「你媽媽真的有夠過分」、「確定妳是妳媽親生的嗎,心機好重」、「如果已經過戶不在你媽名下的,你媽過世後,你一樣拿不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