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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民資料庫1/健保個資二次利用修法通過 「退出權」放寬侵害人權
全民健保上路施行多年累積龐大資料庫,長期供學術機構研究等用途使用,民眾既沒有同意權,也沒有「退出權」。憲法法庭111年憲判字第13號認定健保資料目的外利用有違憲之虞,要求政府三年內完成修法。三年期限已屆,《全民健保資料管理條例》12月2日三讀通過,版本雖納入「退出權」,卻增列限定要件,機關若以行使「法定職權」為名使用,即使民眾已要求退出,資料仍須被提供,形同挑戰大法官釋憲意旨。憲法法庭2022年做出判決,認定現行法律在個資保護監督機制、法律保留原則和民眾退出權方面存在問題,有部分違憲。(示意圖/黃耀徵攝)健保署蒐集健保資料未經民眾事先同意,引發民團不滿。2012年,台灣人權促進會、民間監督健保聯盟等團體提起行政訴訟,雖於2017年敗訴定讞,但同年年底再向大法官聲請釋憲。2022年8月,憲法法庭第13號判決認定健保署於辦理全民健保之目的外,將健保資料庫所蒐集之民眾個人資料提供給第三人之二次利用行為部分違憲,應於三年內修正相關規範。如今三年期限已過,政院版「全民健保資料管理條例」日前經黨團協商,2日三讀通過。而版本內容經黨團協商後加入「限定條件」,形同放寬行政機關使用權,引發民團不滿。台灣人權促進會秘書長周冠汝指出,協商後版本將分屬不同規範的第10條及第19條混為一談。第10條原設計為行政機關可依「法定職權」或「明確的其他法律」向健保署申請資料使用,但必須提出法律依據與安全規範。協商後卻刪除「其他法律」,僅留下法定職權,然而「法定職權」在實務上常被廣泛解釋,恐造成使用範圍過度擴張。另外,第19條賦予人民「退出權」,本應作為民眾控制個資的最後一道防線,協商後版本卻規定「只要行政機關以法定職權申請且通過,即便人民已申請退出,其資料仍須被提供」,等同退出權只適用於「研究機構等第三方」,不適用於「行政機關」,導致退出權切成兩級、淪為「形式存在」。身為健保資料訴訟案原告之一的滕西華直言,政府若要採退出制,法律至少要明確三點:何種情況不得退出、如何行使退出、若不退出資料將如何被使用。現行法規只做到一半,且大量以「授權機關另訂」方式管理,明確性嚴重不足。民間監督健保聯盟發言人滕西華指出,若以「授權機關另訂」限制民眾退出權,等同擴大主管機關使用範圍,剝奪民眾權利。(圖/報系資料照)「並且,協商後版本比原本更嚴重」,民間監督健保聯盟發言人滕西華指出,原版本至少列出限制,如國家安全、生命財產安全等,協商後改為「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職權所需」即可,等同大幅放寬公務機關使用範圍,民眾在此情境下甚至退出無效。她舉例,近期爆發大量逃兵事件,未來若役政單位調不到資料,是否就能直接調健保資料庫查看役男病史?「在退出權受限的情況下,民眾將無力拒絕,風險極高。」
李晶玉哽咽曝彭文正遭「不公平待遇」 鬆口:老公很好、也很想回家
媒體人李晶玉今(4日)現身由黃國倫、寇乃馨夫婦與佳音教會共同主辦的「2025聖誕文化藝術嘉年華」記者會,久未在台亮相的她透露,近年主要在北美優視頻道UChannelTV工作,此次是代表電視台返台採訪,「我會兩邊跑,此次會在台灣停留一個月」,她說暑假都帶孩子回台學中文,也不排除上節目分享近況。李晶玉的丈夫彭文正,先前因長期質疑前總統蔡英文的博士論文真實性,提起民事訴訟要求確認蔡英文1984年倫敦大學政經學院(LSE)論文不存在。彭文正因誹謗蔡英文案遭檢方起訴,2021年6月赴美後兩度未到庭而遭通緝至今;又因護照到期申請換發遭拒,他向外交部提起行政訴訟,最高行政法院今年1月23日判他敗訴確定。被問到彭文正目前狀況,李晶玉表示:「老公很好,在家裡做新節目,做新聞人該做的事,他還喜歡種水果。」她指控彭文正遭遇「不公平待遇」,提到:「回台灣要請問賴清德,資料封存那麼久,趁我們陪小孩去美國時通緝,連開庭時間都不能商量,網路開庭也不行。我尊重他(彭文正)的言論自由,他受了很多委屈」。對於老公是否想返台,她哽咽地說:「當然!他工作這麼久,知道每個人做事情都會有後果,這是我很尊重他的地方。」但談到蔡英文論文爭議,她直言:「為什麼找不到她的論文?最後看到的也不是正式的。這不應該問我,我也是三個問號。」
無牌車占道路違規暴增!女子辯稱「私有地」仍敗訴 最高可罰3萬6000元
根據新北市交通事件裁決處統計數據顯示,2025年1月至10月間,未懸掛號牌的汽、機車停占道路的違規總件數已達429件,較前一年同期增加了77件,顯示儘管有重罰新制,違規情事仍持續發生。為有效減少無牌照車輛長期占用公共道路空間,並遏止任意棄置行為,交通部已修正《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12條規定。新制將違規罰鍰從原本的1萬800元,大幅提高至3萬6000元,且已於2025年9月30日起正式上路施行。在重罰新制上路後,日前一名江姓女子將一輛未懸掛號牌的汽車,停放在自家社區附近的道路上,隨即遭到警方開單舉發。江女不服罰則,辯稱該處屬於私有土地道路,因此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然而,經法院審理後,最終裁定江女敗訴。法院判決理由明確指出:「該道路係為開放且為供不特定第三人通行,為道交條例第3條第1款所定『道路』無訛。」此判例確立了法律認定「道路」的界線,即土地所有權雖屬私人,但只要是對公眾開放並供不特定人車輛通行的區域,即視為道路,須遵守相關交通法規。裁決處處長李忠台特別提醒民眾,無論是已辦理停駛或繳銷車牌的車輛,因為已經沒有有效的車牌可供懸掛,只能停放在私人場所,不可占用公共道路或公有停車格。若車輛需報廢,也應尋求合法環保業者進行回收處理,不可任意棄置在路邊。李忠台強調,一旦車輛被查獲在道路上違規停放,除了會被補徵稅費外,還將依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12條規定舉發,最高可處以3萬6000元罰鍰,民眾切勿以身試法。
韓版悲慘世界!司機從公司冰箱拿22元零食 竟被「判罰1千元」結局逆轉
位於南韓全北特別自治道全州市的全州地方法院曾在5月表示,1名41歲的貨車司機因未經允許從物流公司的冰箱內拿走總價約1,050韓元(約合新台幣22元)的巧克力派及另1份點心,而被法院裁罰5萬韓元(約合新台幣1,069元),引發公眾譁然。如今,全州上訴法院透露,男子已被改判為無罪。綜合外媒報導,檢方指出,這名司機於2024年1月18日凌晨4時06分左右,在全北特別自治道完州郡的1家物流公司內,從冰箱拿走1個市價400韓元的巧克力派及1份600韓元的點心,並因此遭到起訴。基於涉案金額極低,檢方原先僅求處簡易判決,但被告要求正式審判,並在庭上表示自己無罪。這名貨車司機說:「當時其他司機告訴我,冰箱裡的點心大家都可以吃。我也只是基於這個理解拿了1個巧克派和點心,所以我不明白為什麼這算是偷竊。」然而,負責管理冰箱的公司職員否認了這項說法。該名職員表示:「我們的員工確實曾主動把點心提供給司機,但從來沒有司機在未經允許的情況下自行取用物品。」法院最終在5月初裁定貨車司機敗訴,並引用出入限制與相關證詞做為判決依據。法院指出:「事發地點位於大樓2樓,該樓層將辦公室區域與司機休息區分隔開來。貨車司機並不被允許進入辦公區,而冰箱位於該區域最裡面。」1名保全也作證表示,他從未看過貨車司機接近或使用該冰箱。判決書中寫道:「根據建築動線及相關證言,被告理應清楚自己沒有權限取用冰箱內的物品。」法院指出,被告在審理中坦承拿走點心,加上物品價值低,原則上對他有利;但法院同時考量其過去曾有類似前科、公司未予原諒,以及整起事件的背景脈絡。法院表示:「綜合行為的動機、方式與結果,以及被告事後的態度,原簡易判決所設定的罰金並不過重。」該名司機事後隨即對此判決提出上訴。在最終裁決中,由於司機們透露有被告知「可以在辦公室吃零食,保全人員在夜班期間也吃零食。」與此同時,還有39名司機作證稱,他們也吃了冰箱裡的零食,因此上訴法院裁定「很難斷定被告有偷竊的意圖。」被告律師在判決後向記者透露,該名司機「為這起因拿了零食而衍伸出的官司深感羞愧」,並感嘆「他只是在清晨餓了,吃了1塊巧克力派」。被告律師也補充,雖然過程峰迴路轉,但我對這個結果非常感激,「我相信被告也有同感。」該案件也在韓國引發公眾的強烈抗議,工會將這名司機比作法國經典小說《悲慘世界》中的主人公尚萬強(Jean Valjean),他為了讓兄弟姐妹能夠溫飽,而去偷麵包,最終被判處監禁。
星宇航空拒載遭求償31萬!法院「1原因」判留學生敗訴
1名何姓男子原計畫於去年搭乘星宇航空前往美國就學,卻在登機前被航空公司告知不符合入境規定而拒絕載運,為此向星宇航空求償新台幣31萬餘元。士林地方法院審理後認定,星宇航空事前已向美方求證,何男的抵達時間早於美國規定「開學前30日內」才能入境的規定,並非無故拒載,判決何男敗訴。據《三立新聞網》報導,何男表示,2023年7月14日原訂搭乘星宇航空班機前往美國洛杉磯就學,卻在登機前遭航空公司地勤人員攔下,理由是其入境文件有問題,拒絕讓他登機。何男指出,由於無法如期前往美國造成房屋租金、搬家費等損失,也對其精神造成壓力,遂向星宇航空求償31萬餘元。星宇航空則表示,7月14日地勤人員依規核對何男的學生入境文件時,發現他預計抵達日期早於美國聯邦移民法規所規定的開學前30日內入境期間。公司隨後聯絡美國海關及邊境保衛局(U.S. Customs and Border Protection,CBP)確認,即使何男搭機抵達,美國也會拒絕其入境,因此依法拒絕讓他登機,並非無故拒載。對此,士林地院審理後認為,航空公司已向美方查證確認,何男未能提出其權利遭侵害或具體損害的證據,因此判其請求損害賠償無理由,全案駁回。判決仍可上訴。
內政部堅持「變性需摘除性器官」官司連敗 監院要求檢討:忽視需求者之困境與無援
監察院今(20)日指出,據訴,內政部遲遲未依據《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下稱CEDAW)、《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及《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下合稱兩公約)等公約之國家報告國際審查結論性意見,廢除或檢討內政部97年11月3日內授中戶字第0970066240號令(註)仍繼續延用此行政命令強制摘除原性器官作為性別變更登記之申請要件,忽視有性別變更登記需求者之困境與無援,監察院通過監委紀惠容調查報告,要求內政部儘速檢討改進。紀惠容指出,「強醫療模式」多已被國際判決認定違反國際人權公約,例如:瑞典102年甚至立專法賠償因被迫強制手術之跨性別者,荷蘭110年公開道歉並提出財務賠償計畫,日本最高法院112年裁定「性別認同障礙特例法」要求申請人進行絕育並變更後的性器官手術是「違憲」。全世界有近200國,其中約50國(約4分之1)已不強制要求手術(即免術換證),至少20國採自由換證,亦即不需醫療或非醫療證明即可換證。紀惠容說,各國性別變更登記的制度現分為三種:(1)「強醫療模式」:要求醫療手術作為變更法定性別的要件,如羅馬尼亞、新加坡、黎巴嫩、韓國等。(2)「弱醫療模式」:保留部分醫療或司法程序,但多已取消強制手術或不孕證明的要求,如:英國、奧地利、義大利等。(3)「性別自我認同模式」。允許個人透過自我聲明即可變更法定性別,無需醫療診斷、手術或法院許可,強調去病理化與尊重個人性別認同,如:阿根廷、丹麥、比利時、挪威、瑞士、德國、西班牙…等。紀惠容說明,我國目前仍採行「強醫療模式」制度,為此行政院委託研究建議短期採「弱醫療模式」,建議長期採「性別自我認同模式」。陳情人向紀惠容表示,性別登記、反覆申請遭拒、持覆提起訴願、行政訴訟等救濟程序,讓他們飽受長時間、金錢與身心折磨,徒增訟累虛耗司法資源與基層戶政人員困擾。截至114年4月30日,訴訟進行中計5件,訴訟已裁判計7件,其中戶政事務所敗訴計6件,均已完成性別變更登記。紀惠容提到,經調閱我國判決文書發現,多起判決認可以弱醫療模式申請性別變更登記。例如:110年9月23日北高行判決內容提到:「移除身體原有性器官,以剝奪其生育機能,傷害當事人身體健康之完整性……經參酌2家由精神科醫師鑑定等證據,原告已有獨立自主性別人格並持續相當期間而趨於穩定」;112年9年21日最高行判決「如無法律依據,卻強制要求申請人必須進行接受移除原本外部性徵之手術,乃直接傷害其身體之完整性,嚴重侵害其健康權。」其實,我國行政法院已有穩定見解。內政部97年11月3日行政命令規定變更法定性別需有「2位精神科醫師診斷書」與「已摘除性器官手術診斷書」。然而,現行戶籍法及戶籍法施行細則,僅規範人民申請身分變更登記時需附證明,並無要求人民必須摘除原性器官。且我國迄今從未有規範性別變更的相關法律。在無法律依據下,僅由內政部發布上開行政規則,規範拘束各戶政事務所辦理性別變更登記之依據,紀惠容指出,這已明顯違反法律保留原則及比例原則。紀惠容說,行政院、內政部推動性別變更要件法制化仍然牛步,行政院與立法院均有提出專案研究報告,均指出:實務仍以行政規則作為限制依據,顯屬不當…應儘快整合各方意見,提出適切的性別變更登記法律草案。紀惠容強調,身為戶政中央主管機關的內政部迄今怠不作為,違反憲法及國際人權公約。紀惠容提到,有學者專家指出,內政部僅用行政命令要求手術摘除性器官,明顯違反法律保留原則,也會違反比例原則。廢除內政部97年11月3日令之後,應回歸母法即戶籍法第21條規定,並依國際人權公約辦理。法律保留原則是拘束行政機關,而非成為少數族群的阻礙,反過來拘束人民。紀惠容提及,鑑於強醫療模式現多已被認定違背國際人權公約及憲法,CEDAW及兩公約之國家報告國際審查結論性意見早已指出,性別認同為基本人權,應廢除手術作為性別變更之要件,然內政部迄今對於性別變更登記要件之修正及法制化仍然牛步,行政院及所屬機關宜依國際人權公約規範意旨,並參酌各級法院穩定見解及國外做法,於不侵害人民身體權、健康權、人性尊嚴及人格權之前提下,准予人民性別變更登記之申請,積極作為促進人權實現之職責。紀惠容呼籲,跨性別者態樣類型多元,所面臨心理或生理治療需求亦不相同,行政院允宜會同所屬機關瞭解跨性別者所面臨之生活處境及需求,以提供適當之社政醫療、法律扶助等資源挹注及支持,並強化社會溝通及教育,以消除社會對於跨性別者之偏見及歧視。
名流社區搶地1/詹森林、盧明光社區遭控強占民地 金石山莊一審慘賠6百萬
台北市文山區的透天別墅社區金石山莊,坐落在台北市綠覆蓋處最多的文教住宅區,環境優美但離塵不離城,不但社區幽靜住戶單純,還擁有獨立的庭院與車庫,吸引不少政商名流入住,甫卸任的大法官詹森林、政大法律學院前院長楊淑文夫婦,以及被稱為併購大王的中美晶、環球晶創辦人盧明光等人都選擇入住這裡,不料金石山莊這個令人稱羨的優質社區,卻遭控強占民地296坪,震驚法界和商界。金石山莊遭控強占民地案源於地主張氏兩姊妹,不滿296坪土地遭金石山莊社區無償占用長達30年,不但被免費當成社區籃球場和游泳池,而30年來的地價稅竟一直由張氏姊妹負擔,張氏姊妹忍無可忍,遂以「返還不當得利」為由,對金石山莊管理委員會提告,台北地方法院去(2024)年11月8日判決金石山莊敗訴,管委會須分別給付張氏姊妹595萬7,907元以及34萬636元,合計629萬8543元,管委會上訴中。台北地方法院民事庭判決金石山莊內的游泳池土地為張氏姊妹主張所有。(圖/翁靖祐攝)本案原告張貽玉及張如萍姊妹主張,金石山莊附設的游泳池以及籃球場所佔據的土地為2人所有,並以「返還不當得利」為由,將金石山莊社區管理委員會告上台北地院民事庭。張氏姊妹主張,父親張良生當初買下台北市秀明路一段附近土地,並將本案296坪登記在當時未成年女兒張氏姊妹名下,張良生1986年間和林燈燦簽訂合建房屋契約,將相關土地交由幸林建設股份有限公司興建金石山莊,並在兩年後申請建照。然而,幸林建設卻把金石山莊附設的游泳池、籃球場蓋在張良生未出售的土地上,而這兩塊土地所有權人就是張氏姊妹。張氏姊妹主張,此舉已經侵害了她們的所有權,提告請求金石山莊管委會返還占地的所受利益。分別給付張貽玉、張如萍1171萬6508元以及66萬9876元。金石山莊社區管委會則主張,依照幸林公司與住戶簽訂的買賣契約內容載明「公共設施:游泳池、網球場(本項社區住戶擁有永久使用權,各住戶應平均負擔清潔維護及地價稅等相關管理費)。」、「公共設施用地產權由原土地所有人持有,社區住戶有永久使用權。」故非無權佔用。金石山莊籃球場旁的人工造景土地,也被認定是張氏姊妹所有。(圖/翁靖祐攝)台北地院審理後認為,張良生雖曾出具「土地使用權同意書」僅是申請建照的行政文件,不代表建商或住戶在建物完成後仍有權無償使用該土地,因此管委會所佔用的籃球場和游泳池欠缺合法的使用權源,須支付張貽玉595萬7,907元、給付張如萍34萬636元,並須在土地真正返還給張氏姊妹前,須按月支付張貽玉每月10萬39元、張如萍 5,720 元,金石山莊管委會上訴後,全案正由高等法院審理中。本刊致電金石山莊管委會詢問回應,管理員表示將請主委回電答覆,不過至本刊截稿時間,仍未獲對方回覆。
女歌手疑遭初戀情人「設局」抓姦 原配求償百萬遭法院駁回
知名台語女歌手去年捲入一場「抓姦」糾紛,她與初戀情人吳男前往墾丁夏都沙灘酒店散心,卻被吳男妻子王女求償新台幣 100 萬元。女歌手事後懷疑自己遭設局「仙人跳」拒絕付款。全案經苗栗地方法院民事庭審理,法官認為女歌手確實遭受脅迫,並對吳男的行為提出質疑,最終駁回王女的求償請求,全案仍可上訴。據了解,女歌手出道20逾年,自承潔身自愛、無任何緋聞,去年 4 月間,她與高中時期的初戀情人吳姓男子重逢。吳男得知女歌手想赴南部散心,便自告奮勇開車載她前往墾丁,兩人雖同宿一房,但女歌手強調兩人並無發生逾越關係的行為,且主觀上認為吳男已離婚。不料,隔天吳男的王姓妻子竟糾眾前往飯店「抓姦」,儘管警方到場並未查獲通姦事實,但王女當場利用人數優勢,以恐嚇威脅散布不實影片的強制手段,逼迫女歌手簽下和解書及 100 萬元本票。女歌手雖被迫簽立,但事後拒絕付款,並於同月寄出存證信函撤銷受脅迫所簽立的文書。法官審理後認為,和解書僅要求女歌手一人賠償,而吳男無需賠償,加上事發時吳男竟毫無阻攔讓妻子等人進入房間,其後又假意安慰女歌手,這些可疑舉動讓法官採信女歌手遭設局等辯詞,認定女歌手是在受脅迫下簽署文件,因此裁定和解書及本票無效,判決王女敗訴。
無罪之後1/補教名師挨告性侵二度判無罪! 被害女學生嘆:一定要成績下滑嗎?
新北市一位藝名為「王焱」的補教老師,今年初遭女網紅A小姐指控2010年間她15歲在新竹某補習班就讀時,利用學生的崇拜與無知,以出遊的機會將她誘騙至汽車旅館性侵,她因此患上重度憂鬱症。13年後女網紅已是2個孩子的媽媽,終於鼓起勇氣提告性侵,無奈一審因她記錯王男身體特徵而敗訴;她不服提起上訴,卻再度被駁回,讓她不解的是,王男二審仍判無罪的原因之一,竟是她當時在校成績並未明顯下滑!見面的那個下午,陽光正好,A小姐推開辦公室的門簡單地打了個招呼,如今的她已是事業小有成就的網紅,在網路平台上經營百貨美妝。談到判決結果,她無奈地拿出罹患重度憂鬱症的診斷書,露出手腕上一條一條的傷疤,傷口早已癒合,如今只剩淡淡的疤痕,「這都是我那個時候留下的,有一陣子甚至嚴重到住院!」A小姐表示,只是礙於當時對精神疾病的認知不夠完整,儘管已明確出現症狀,卻遲至6年後才開始有就醫紀錄。A小姐指控性侵她的補教老師藝名「王焱」,今年46歲,有時也叫「王竑文」,主教理化的王焱外表斯文,上課風格幽默,所以很容易跟學生打成一片,但課堂上會開黃色笑話,A小姐想起王焱曾問女學生「今天內褲穿什麼顏色」,為人師表卻言談如此下流輕浮,可惜當時的她年幼無知,盲目的崇拜和信任老師,竟讓她失去了童貞。王姓教師過去多以「王焱」或「王竑文」之藝名教導國中理化,因外表斯文、上課幽默,讓不少學生傾慕。(圖/民眾提供)她說,當時的狀況已經記不清了,只知道再有意識的時候,是她瘋狂站在蓮蓬頭底下不斷沖水,腦中只剩一個念頭「我好髒」,「當時大家對青少年的心理狀況並不重視,多以為是叛逆期到了,一直到後來我才意識到我那時候應該已經解離了。」。後來,當母親詢問她「內褲上為什麼有血」,她一句話都不敢講。A小姐說,父母都是高知識分子,當時只覺得家裡的小孩怎麼只有她出現這種狀況,原本成績一直都是班排前五的她,在事件發生後,國三下學期的成績開始呈現雪崩式下滑,「我一直到國三下學期才開始出現症狀,後來靠繁星保送,但在法庭上,卻被對方說當時成績沒有明顯下滑,後來成績下滑是因為已經繁星保送,實際上根本不是這樣,不是所有創傷都是即時的。」她指出,二審的判決結果雖在意料之中,畢竟沒有直接證據,加上記錯王男的身體特徵,讓這件事成為法庭上的主要攻防論點。一審時她為了讓證據更加確切,在法官詢問是否願意測謊時,她立即答應,同時順利通過測謊。她也附上當時被帶往汽車旅館的格局圖,無奈卻因為早已過去13年,當事汽車旅館也早已重新裝修。為補強證據,她想起當時的事情跟3個朋友說過,幾人10多年不曾連絡過,再次見面卻是出現在法庭上,讓她覺得不好意思,卻又相當感激,「還有一個人因為我後來沒借他錢,直接拒絕出庭」,儘管做了努力,但相關證據卻均未獲得法院採信,她無力又氣憤的表示,「可能要一個吸毒又家庭破碎的受害者才叫合格的受害者吧!」面對二審結果,她表示不會再上訴,但如果哪一天科技更進步了,能有更多證據證明王男過去曾犯下過的罪刑,她說,「我會再告一次」,只是好不容易提起勇氣,卻沒能換回理想結果,收到判決的當下,還是會忍不住想坐在天台上,想過很多念頭,「難道我一定要死才能證明一切嗎?」,「但我的精神科醫生跟我說,妳死了最開心的人是他,又想到如果我真的走了,我的小孩會很可憐,才慢慢打消這個念頭。」。她說,儘管判決結果是無罪,「那也只是法院無法證明他有罪」。她提告的目的從來都不是為了搏眼球,她花了很多時間重新站起來,提告只是想把自己帶回來,幫當年那個手足無措的自己討回一個公道,「你可能現在過得很好,吃得不錯、睡得很好,但你不值得我的自責和自我懷疑,我想把我自己帶回來。」◎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颱風吹垮反射鏡砸車國賠11萬!「區公所轉向承包商求償」糗踢鐵板
基隆市安樂區公所因颱風期間設置的交通反射鏡倒塌砸毀民眾車輛,代市府支付國賠金後,轉向承包廠商求償11萬元,不料法院日前判決出爐,區公所求償敗訴,還須自負全部訴訟費用,全案仍可上訴。事件發生於去年10月31日,康芮颱風外圍環流帶來強風豪雨,安樂區新崙里里民活動中心前方一支交通反射鏡倒塌,砸毀李姓民眾停放在一旁的自小客車。車主隨即向基隆市政府提出國家賠償申請,經協商後由市府於今年1月支付賠償金11萬元。安樂區公所主張,事故肇因於承包商道源廣告工程公司施工不當,指稱該面反射鏡的支柱實際埋設深度僅約7公分,未符合一般需埋入至少30公分的工法標準,認定廠商存在瑕疵,遂依《民法》與《國家賠償法》規定提告求償。然而法院審理後認為,儘管事故確實導致損害,但國賠金由基隆市政府支付,區公所僅為代理機關,並無求償主體資格。法院指出,區公所無法證明反射鏡施工違反特定契約內容或設施標準,提出的他牌反射鏡規格亦不具證明力。承包商方面則抗辯,稱工程已按契約執行,並通過區公所驗收,事發當日基隆市測得最大陣風每秒41.4公尺,為致災性強風,應屬不可抗力因素,反射鏡倒塌難以完全避免。最終法院判定,區公所無具體法律依據可向廠商求償,亦未能舉證對方施工有誤,因此判其敗訴,並須自行負擔全案訴訟費用。
Apple Watch功能踩線? 蘋果血氧專利案敗訴賠6億美金
美國加州聯邦法院陪審團於11月15日裁定,蘋果公司(Apple)侵犯醫療監測技術公司Masimo的血氧感測專利,必須賠償Masimo高達6億3400萬美元(約新台幣194億元)。根據路透社報導,美國加州一聯邦陪審團裁定,蘋果公司須向醫療監測技術公司 Masimo Corporation 支付 6.34 億美元(約新台幣 19.4 億元)賠償金,原因是蘋果的 Apple Watch 具備的鍛鍊模式與心率提醒功能侵害了 Masimo 的血氧讀取專利權。這起訴訟是蘋果與Masimo多項專利糾紛中的一部分。Masimo早前指控蘋果挖角其技術人員並竊取脈搏血氧技術應用於Apple Watch產品。Masimo發言人證實,Apple Watch的運動模式與心率通知功能構成侵權,該判決是「我們持續保護創新與智慧財產權的一大勝利」。蘋果則表示不同意判決,並計畫提出上訴。蘋果為因應禁令,曾一度將血氧感測功能從新款手錶中移除,並於2025年8月獲美國海關與邊境保護局(CBP)核准後重新導入。Masimo已對CBP的決定提起訴訟,而蘋果則向聯邦上訴法院挑戰進口禁令。2023 年,美國貿易法庭曾對 Apple Watch Series 9 與 Ultra 2 型號發布進口禁令,理由為其血氧監測技術侵權 Masimo 專利。為迴避禁令,Apple 移除相關功能,後於今年 8 月經海關批准後重新引入更新技術。同日,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宣布將就 Apple 更新手錶是否仍涉侵權啟動新的調查程序。此判決將在技術、智慧裝置與專利保護層面引起重大迴響。Apple 與 Masimo 的糾紛目前尚在多條法律戰線上進行,包括專利、貿易秘密與進口禁令爭議。
NewJeans超過期限沒上訴「ADOR確定勝訴」 繼續合約至2029年
南韓人氣女團NewJeans出道即巔峰,未料2024年間因不滿經紀公司ADOR與母公司HYBE的合約,單方面宣布解約。12日傳出NewJeans成員5人回歸ADOR,而今(14)日又有消息指出,NewJeans與ADOR的官司被法院裁定NewJeans一審敗訴後,她們未在期限內提出上訴,因此ADOR確定勝訴;NewJeans與ADOR專屬合約將繼續,期限至2029年7月31日。綜合韓媒報導,根據南韓演藝圈相關人士透露,日前法院針對NewJeans與ADOR合約官司問題,裁定NewJeans敗訴,但NewJeans成員 Minji、Hanni、Danielle、Haerin、Hyein均未在14日0時前遞交上訴書,使得雙方之間的專屬合約一審判決正式確定。法院於10月30日裁定ADOR 勝訴,認定雙方簽訂的專屬合約完全有效。而當時成員原本表示將提出上訴,但最終並未採取行動。事實上,NewJeans成員們在上訴期限到期前,陸續以不同方式宣布回歸ADOR,12日先是成員Haerin與Hyein率先決定回歸ADOR,其餘成員Minji、Hanni、Danielle也稍晚也自行宣布回歸意願。5人回歸ADOR後,外界普遍預料她們不會再上訴;如今判決確定,象徵雙方關係正式修復,團體活動也得以重回正軌。目前NewJeans與ADOR的專屬合約有效期限至2029年7月31日,業界預估,雙方恢復合作關係後,NewJeans應該會在2026年帶著第一張正規專輯方式回歸舞台,象徵團體全面重啟活動。至於已離開ADOR、自行成立新公司「OKRecords」的前代表閔熙珍,也公開支持NewJeans選擇返回ADOR,並強調「昨日NewJeans成員們決定一起回歸,是經過深思熟慮與多次對話後做出的選擇,我尊重並支持這個決定。」她說,雖然經歷了許多困難,但成員們為了守護彼此再次牽起手,這勇氣非常難能可貴。
NewJeans宣布全員回歸ADOR 閔熙珍支持:經深思的選擇
南韓人氣女團NewJeans出道即巔峰,未料2024年間因不滿經紀公司ADOR與母公司HYBE的合約,單方面宣布解約。然而,日前法院裁定NewJeans一審敗訴。昨(12)日ADOR突無預警宣布,成員Hyein、Haerin決定回歸公司,其餘3名成員稍晚則自行宣布回歸,引起熱烈討論。帶領NewJeans出道的ADOR前代表理事閔熙珍動向也備受關注,她本人今(13)日也對此發聲了。在過去1年當中,NewJeans與ADOR展開專屬合約糾紛,今年10月底,一審訴訟法庭判決NewJeans敗訴,並同時裁定訴訟費用由5名成員共同負擔。而昨日繼ADOR宣布Hyein(惠仁)、Haerin(諧潾)決定尊重法院判決,繼續在ADOR進行演藝活動,稍晚Minji(玟池)、Hanni、Danielle也表明了回歸意願,並表示全體成員將回到所屬公司;ADOR則表達將再次確定成員意願。對此,閔熙珍今日發表立場聲明表示,「昨日NewJeans成員們決定一起回歸,是經過深思熟慮與多次對話後做出的選擇,我尊重並支持這個決定。」她說,雖然經歷了許多困難,但成員們為了守護彼此再次牽起手,這勇氣非常難能可貴。閔熙珍指出,自己無論在哪裡都可以重新開始,然而,不管在什麼情況下,NewJeans都應該以5名成員的身分被完整守護。「希望成員們今後能更堅強,成為更好的NewJeans,並且最重要的是希望5位成員都能幸福。」最後,閔熙珍感謝粉絲們的支持,「在艱難時期仍守護著NewJeans的粉絲,還請溫暖地迎接克服困難後回歸的成員們。」另外,閔熙珍也提到自己與HYBE之間還有多起訴訟,「這使我們所有人都經歷了漫長又艱辛的時期,我與HYBE之間的訴訟與NewJeans毫無關係,是獨立的案件,我正盡最大的努力面對,希望真相能被釐清。」
岳父家吃飯遭魚刺卡喉!公務員上班後送醫亡 家屬「申請工傷」結果出爐
大陸廣西省全州縣鎮公所楊姓職員於2022年4月某天,在岳父母家吃中餐時被魚刺卡喉,下午上班後不適就醫,最終搶救無效身亡。事後,家屬申請工傷認定,一、二審均獲得法院支持。不過,廣西高院再審後,裁定撤銷原判,認定楊男死亡與工作無直接關聯,不屬工傷。綜合陸媒報導,事件發生於2022年4月24日。楊男當天中午隨妻子回岳父母家用餐,進食草魚時被魚刺卡喉,隨後自行處理。下午上班後,他感覺喉嚨不適,前往鎮上診所就醫,醫師建議轉院治療。當日下午4時許,楊男在妻子陪同下抵達醫院,不料病情急速惡化,經搶救於晚上7時15分不治。司法鑑定指出,楊男死因為魚刺刺傷咽喉引發急性喉頭水腫、出血及炎症,最終導致窒息死亡。鑑定報告進一步指出,死者因自行處理不當,加上喉部特殊位置、糖尿病病史及精神緊張等因素,造成病情惡化,終致喉頭腫脹阻塞氣道。事後,楊男妻子向全州縣人社局申請工傷認定,認為其死亡發生於工作日應屬「視同工傷」。然而,人社局調查後認為,死亡原因與工作無直接關聯,作出《不予認定工傷決定書》。經家屬提起行政訴訟,一審與二審法院均判人社部門敗訴,要求重新認定;人社部門遂聲請再審。廣西高院審理後指出,楊男受傷及死亡發生在私人用餐期間,並非因履行職務或工作行為導致,與工作無因果關係,故不屬工傷。最終,高院撤銷前兩級判決,維持人社部門原決定。
遭嫩妹控射後不理求償10億! 法官判王文洋勝訴免賠
宏仁集團總裁王文洋5月被媒體揭露,與20多歲的宋姓女子因為親子關係而訴訟纏身,對方開價10億元和解。台北地院認定女方沒有舉證證明,且無法確認血緣關係或扶養事實,加上王文洋拒絕驗DNA,依法不得強制驗證,判決女方敗訴,全案仍可上訴。該名宋女過去表示,與王文洋交往5年,且交往期間王文洋曾大方贈送名錶、名牌包以及戒指,2人首次見面以後,便被帶往王文洋位於信義區的豪宅發生性關係,後續2人也分別在其辦公室和住處發生10次左右的性行為。宋女曾說,王文洋過去承諾生下孩子後,將會每年支付200萬扶養費至成年,孰料孩子出生以後,王文洋不認帳,宋女決定透過宋母進行提告,並開價10億元求和解。宋女一方主張,宋女曾與王文洋有親密關係,王文洋需要負擔未來對其的相關費用,但王文洋對於其指控均否認,包括曾與對方發生性關係,以及否認曾經給付4000萬元給對方,並指對方交友關係複雜,不僅使用包養網站,且認識的客戶多達2人以上,也曾和介紹人發生性關係,試圖證明對方交友情況複雜,與他無關。案經審酌後,法官認為宋女一方所提出的相關證物雖然可以說明她曾與王文洋發生過性關係,但她並無法指出與王文洋發生性關係的時間點,而根據女方所提出的錄音,雖提及金錢,但也沒有說明金額,無法證明和王文洋有關。此外,這些證物也無法明確證明孩子與王文洋存在父子血緣關係。最終判決宋女一方敗訴,可上訴。
Foodpanda未替外送員投保遭罰 法院認台南市府條例「牴觸中央」 30萬免罰
外送平台富胖達(Foodpanda)因未替外送員投保強制汽車責任險與機車第三人責任險,遭台南市政府勞工局開罰30萬元。富胖達不服提起行政訴訟,高雄高等行政法院地方庭認定台南市自治條例牴觸中央法令,判決撤銷處分。台南市府上訴後,高雄高等行政法院高等庭日前駁回上訴,全案定讞。台南市勞工局於2024年8月間,認定富胖達未替外送員投保強制汽車險與機車第三人責任險,依據《台南市外送平台勞動權益保障自治條例》,開出3張各10萬元罰單。富胖達不服,提起行政訴訟。台南市府上訴時主張,該自治條例經市議會通過並報行政院核定,並未牴觸憲法。市府認為,要求業者為外送員投保,是為確保勞工職災權益與職業安全衛生,屬地方制度法中自治事項範疇。但高雄高等行政法院高等庭認為,保險相關法規依憲法規定屬中央立法並執行事項,地方政府不得逕行制定。台南市訂定的自治條例未經中央授權,已違反憲法法律保留原則,判決市府敗訴並定讞。
遺失身份證未掛失就沒事?女孩捲詐騙案成詐騙替死鬼 提二審討公道
大陸湖南長沙一名女子小洛(化名)因身份證遺失,竟無端捲入詐騙官司,被法院判決賠償3萬6400元人民幣(約新台幣16萬元),儘管冒用其身份行騙的嫌犯已遭警方逮捕,案件仍須進入二審程序。詐騙者冒用小洛的身份資料與原告簽署留學合約,事後失聯引發訴訟。(圖/翻攝自揚子晚報)根據《揚子晚報》報導,事件起於今年7月,小洛突接到來自河南某鎮法院的開庭通知,內容指控她與原告簽署留學合約後收款失聯。原來,原告曾與一名自稱「升學顧問」的人聯繫,支付3萬6400元人民幣申請馬來西亞某碩士課程,對方卻於收款後消失,而該「顧問」所用姓名、身份證號及身份證照片均為小洛資料。小洛表示,她早於2024年5月遺失身份證並已補辦。根據中國《居民身份證法》及公安部規定,公民補辦身份證等同於向警方申報證件遺失,後續若被冒用,不應由遺失人承擔法律責任。初收到法院通知時,小洛一度以為是電信詐騙,後確認為真實官司,遂提交書面答辯,說明自己從未與該原告接觸,也未參與任何留學業務。她列出本人所有微信實名帳號,並指出對方使用的收款帳戶與她及親屬毫無關聯。法院一審認定聊天記錄中出現身份證照片即為小洛本人,裁定其須退還款項。(圖/翻攝自揚子晚報)然而,她未親自出庭。原告於開庭時補充新證據,包含詐騙者透過微信發送小洛的身份證照片。由於小洛未當庭應對,法院最終依據這組聊天紀錄判定微信帳號即為她本人所屬,並認為雙方存在合同關係,裁定她需退還款項。直到判決下達後,小洛才得知原告曾收到詐騙者傳送的身份證照片。她坦言,當時未出庭是因工作繁忙、旅程不便,也低估官司嚴重性。目前,小洛已聘請律師提起上訴,準備赴河南出庭應訴。律師指出,一審敗訴關鍵在於小洛未出庭反駁原告新增證據,且未能即時提交補辦身份證的證明文件。該律師強調,聊天記錄中並無直接證明微信帳號屬小洛所有,且收款帳戶亦非其本人持有。即便合約中寫有小洛姓名與證號,也未具簽名。若證明該合約為詐騙者冒名簽訂,則應由實際行騙者負責。11月5日,小洛接獲警方通知,冒用其身份的詐騙嫌犯早在一年前已被逮捕。警方表示,該嫌犯曾在其他詐騙案件中亦使用小洛身份資料,因此主動聯繫她。然而原告僅提起民事訴訟,並未對詐騙行為報案,導致警方先前無法知情。案件目前仍在進行中,小洛準備於二審親自出庭,盼能澄清誤會,擺脫莫名承擔的法律責任。
台鐵產工「依法休假案」敗訴 展開100小時行動!台北車站大廳抗議
台鐵產業工會2017年「依法休假案」二審日前敗訴,不滿判決結果,今起在台北車站展開100小時絕食行動,抗議判決打壓勞工、交通部與台鐵改革被動。到場聲援的台灣工人鬥陣總工會揚言此案若沒好好解決,將串聯各工會激烈抗爭。台鐵公司回應,相關出勤制度都依勞基法辦理,尊重司法判決,對於同仁意見,將以開放態度持續溝通與傾聽。台鐵產工回顧,2017年由於與台鐵局爭取血汗班表改革、待遇改善,發動「春節依法休假抗爭行動」,以國定假日依法休假方式向台鐵資方施壓,最終雖然成功爭取到班表改制、設置夜點費等改善,但有337名員工在後續遭到台鐵局打壓懲處,從此展開長達將近10年的救濟之路。台北高等行政法院一審判工會勝訴,更一審判工會部分勝訴,事後台鐵、勞動部提出上訴後翻盤,最高法院改判工會和337名員工敗訴。台鐵產工今上午10時啟動絕食100小時行動至11月10日抗議。台鐵產工祕書長朱智宇表示,台鐵班表與待遇改革,都是工會大大小小的抗爭和2017年依法休假行動,及員工冒著被懲處打壓的風險爭取來的,且政府從頭到尾都是被動調整員工待遇,工會展開10年的依法休假訴訟敗訴,國家最高行政法院做出此判決,帶頭打壓追求改革的勞工,今天起將以絕食行動抗議最高行政法院離譜且無理的判決。朱智宇說,這場判決不僅是對依法休假懲處合不合法的界定,更影響未來全台工會與1000萬勞工國定假日休假權利,這場司法救濟尚未結束,已經團結的工人不會因為國家的判決再跪回去,產工將會捍衛勞工休假權益並堅持到最後。台鐵產工理事長曹嘉君提到,前2次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判決都認同不能用慣例和工作契約排擠勞工權益,但最高法院卻認為勞工違反程序,法律審查擴大檢視,讓工作慣例位階高過法律,違反國定假日雇主要取得勞工同意才能出勤規定,台鐵員工長期被資方打壓,犧牲健康和家庭完成國家運輸,這些沉默不是同意,而是對資方的恐懼,工會將會代表336名(1名已逝世)被打壓員工展開絕食抗議,對台鐵和國家宣告,台鐵工人不會被打垮,也不會成為待宰的畜牲,將持續推動台鐵改革。台灣工人鬥陣總工會副理事長曲佳雲也說,呼籲政府不要打壓,勞工辛苦抗爭,好不容易取得不當勞動行為裁決,只要這件事沒有落幕、沒有好好解決,將串聯各工會進行更激烈抗爭。台鐵產工總結絕食4大目的,包括抗議最高行政法院罕見以「自為判決」方式,挑勞工案件開刀;抗議最高行政法院代表國家做出無理判決打壓帶頭改革勞工;抗議交通部與台鐵在2017年依法休假抗爭後,對台鐵改革依然被動;表達台鐵產工及336位當事人對判決不認同,將堅定捍衛全台勞工國定假日放假權益,依法休假無罪,將持續爭取台鐵改革。對此,台鐵公司回應,台鐵全時肩負全台鐵道運輸重責,以安全穩定為首要原則,相關出勤制度均依勞動基準法相關規定辦理,並尊重司法判決結果。台鐵公司強調,對於每一位同仁的各項意見與訴求,公司始終秉持開放態度,持續透過多元管道進行溝通與傾聽,促進勞資和諧,維護員工權益與安全運輸服務。
加油站長當內賊租工廠、挖地道! 中油提損害求償敗訴確定
彭姓民營加油站站長、郭姓、林姓男子於桃園市新屋區組成竊油集團,於2012年間11至12月間,透過挖掘地道以及外接油管的方式意圖竊取石油,後因為中油公司發現油壓異常遭逮。雖然3人未竊油成功,但因油管被破壞後,中油花費57萬8550元修復,故向法院要求3人連帶賠償。台灣高等法院今(11月4日)判決出爐,中油敗訴確定。彭男、郭男以及林男共組竊油集團,於2012年11月期間租下加油站對面的廠房,並雇用3名外籍移工擔任粗工,挖掘地道及鑿穿油管、加裝安全閥,再外接油管,企圖竊取石油。不過,中油因為發現油壓異常,派員前往查訪才發現有人破壞油管,並透過現場的菸蒂驗出DNA破獲此案。中油提告主張,郭男郭等人以挖掘地道、鑿穿油管並接安全閥,再外接油管之方式竊油,經中油即時察覺而未遂,但因中油為修復受損油管而支出57萬8550元,請求郭等人連帶給付57萬8550元。然而高等法院民事庭主張,中油修復受損油管而支出57萬8550元,有統一發票影本為憑,郭男等人造成中油損害,應為侵權行為負責。但因中油2024年8月14日才提起本件訴訟,距案發時間已過10年,被告主張依民法197條第1項規定為時效抗辯,應屬可取。案經審理後,高院駁回中油上訴,維持一審判決,全案定讞。另外,此案刑事部分,彭男等3人被法院依照結夥3人以上竊盜未遂罪處有期徒刑3月,得易科罰金。而林男參與犯罪時的1萬500元報酬部份則予以沒收。高院說明,民法第197條第2項規定所謂「依關於不當得利之規定」,請求加害人返還其所受之利益,仍須具備不當得利請求權之構成要件。不過由於林男參與犯罪行為所得的1萬500元並非中油利益,中油依民法第197條第2項規定,請求郭男等連帶返還前開報酬,並無理由。
川普貿易政策迎「重大法律挑戰」!美最高法院將裁決全球關稅合法性
美國總統川普(Donald Trump)政府將於美東時間5日在聯邦最高法院(US Supreme Court)應對小型企業以及數個州提出的訴訟,這些原告主張政府所施行的大部分關稅違法,應被撤銷。若法院支持原告,川普的貿易政策將遭遇嚴重挑戰,包括他在今年4月首度宣布的全球性關稅計畫,且政府還可能需退還已透過關稅徵收的數十億美元進口稅。據《BBC》報導,美國聯邦最高法院法官的最終決定將在經過數月的辯論與案件細節討論後作出,並最終進行投票表決。川普將這場法律之戰形容為史詩般的對決,並警告說若敗訴將限制其貿易談判的策略,甚至危及國家安全。川普2日還透露,他將不親自出席聽證會,以免導致注意力被分散,「我非常想去……但我不想做任何會減損這個決定重要性的事情,這不是關於我,而是關乎我們的國家。」川普此前曾宣稱,如果案件敗訴,美國將在多年內陷入「疲弱」及「財務混亂。」對於許多美國及全球企業而言,這場官司的結果同樣事關重大。企業長期承受快速變動政策的影響與經濟損失。以美國玩具零售商「Learning Resources」為例,該公司大部分產品在海外製造,因此他們正控告川普政府的關稅措施,其執行長沃爾登貝格(Rick Woldenberg)指出,僅今年的關稅就將導致公司損失約1,400萬美元(約合新台幣4.3億元),是2024年的7倍。該企業自今年1月以來已被迫調整數百項商品的製造地點。然而,許多企業對於法律戰能否勝訴仍持保留態度。咖啡公司「Cooperative Coffees」共同創辦人哈里斯(Bill Harris)表示,「我們希望法院裁定違法,但也在準備最壞的情況。」自4月以來,該公司已因為進口咖啡來自10多個國家,而支付約130萬美元(約合新台幣4000萬元)的關稅。瑞士巧克力商布洛赫(Daniel Bloch)的公司「Chocolats Camille Bloch」長期向美國出口符合猶太教規的巧克力,新的關稅使他們必須自行吸收約1/3的成本,才能維持售價和銷量,這對公司利潤造成巨大且不可持續的影響。他希望川普能重新考慮整體的關稅政策,但也坦言情況不樂觀,「那將是最簡單的方式。如果法院取消關稅,我們當然會視為正面信號,但我們不相信這能完全解決問題。」這場官司也成為對川普總統權力的1次測試。法律分析師指出,很難預測聯邦最高法院的最終判決,但若裁定支持川普,將擴大他及未來總統在貿易議題上的權限。此案核心在於川普政府依據1977年的《國際緊急經濟權力法》(International Emergency Economic Powers Act,IEEPA)施行的關稅。川普透過宣告緊急狀態,得以迅速發佈命令,繞過較長時間的程序。川普於2月首次援引該法對中國、墨西哥及加拿大的輸美商品徵稅,理由是這些國家的毒品走私構成緊急情況。今年4月,他再次動用該法,對全球幾乎所有國家商品徵收10%至50%不等的關稅,並稱美國貿易逆差構成「非比尋常且異常的威脅」。這些關稅在夏季分批生效,美國同時敦促各國達成「貿易協議」。反對者指出,IEEPA授權總統管理貿易,但未提及「關稅」一詞,且憲法明文規定,只有國會(Congress)有權徵稅。對此,國會2黨成員均主張,關稅、稅款應由國會制定。超過200名民主黨議員及共和黨參議員穆爾科斯基(Lisa Murkowski)已向最高法院提交簡報,指出IEEPA未賦予總統以關稅作為貿易談判籌碼的權力。上週,參議院象徵性通過3項決議,反對川普關稅,包括結束總統宣告的國家緊急狀態,但共和黨人多數的眾議院不太可能批准。3個下級法院的裁定均已對川普政府不利。最高法院聽取辯論後,最晚將在明年6月前作出裁決,但多數人預期結果將於明年1月出爐。無論裁決如何,均涉及已繳納約900億美元的進口稅,約占今年9月前美國關稅收入的一半。若裁決延至明年6月,相關金額更可能膨脹至1兆美元。若政府需退稅,「Cooperative Coffees」已表明「絕對」會試圖追回款項,但仍無法彌補關稅造成的所有混亂。該公司已額外申請信用額度、調整售價並以低利潤經營,以求生存。創辦人哈里斯形容,「我的精力從未被如此消耗。該議題主導了所有討論,幾乎榨乾了你的生命力。」白宮則回應,若敗訴,將透過其他法律途徑徵收關稅,例如允許總統在150天內徵收最高15%關稅的法案。但這些方式需完成正式通知等程序,仍可為企業緩解部分壓力。貿易律師墨菲(Ted Murphy)指出,「這不只是關乎金錢,總統可在週日宣布關稅,週三即生效,無需事先通知,也沒有實際程序。對企業而言,這才是案件真正的關鍵。」聯邦最高法院目前尚無明確跡象顯示最高法院將如何裁決。過去法院曾推翻前總統拜登(Biden)時期的學生貸款減免政策,認定為行政權過度擴張。但最高法院目前的1位首席大法官和8位大法官中,有6人是由共和黨任命,其中3人更是川普提名的。對此,法律專家佩施(Greta Peisch)認為,「最高法院有可能朝各種方向裁決。」華府智庫「美國企業研究院」(American Enterprise Institute,AEI)高級研究員懷特(Adam White)則預期法院將推翻關稅,但可能避開「何謂國家緊急狀態」等問題。此案已影響白宮貿易談判的進度,包括7月與歐盟達成的協議,歐洲議會目前正考慮批准該協議。歐盟前國際貿易總監克拉克(John Clarke)透露,「在看到美國最高法院的裁決結果前,歐洲議會不會採取行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