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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院 大陸 財劃法 詐騙 財政部
台灣3個月內援助史國240億? 外交部:錯假訊息操弄
網路討論群組近日引述史國時報(Time of Eswatini)報導,在未經查證下謬稱我國在3個月內援助史國超過新台幣240億元,及每年再從史國招募1千名移工。外交部7日說明,相關內容毫無事實基礎,也未提出任何具體證據,屬於典型錯假訊息操弄。外交部表示,台史各項合作計畫是基於互信與共同利益,經兩國政府協商並針對史國發展需求訂定。我國與友邦的合作計畫一貫秉持授人以漁、互惠互助的原則與精神,將台灣優勢產業及發展經驗提供史國,致力增進友邦民生福祉。此外,所有預算均受到立法院嚴格監督審核,並訂有定期稽核機制,確保計畫執行效率與透明,呼籲國人切勿輕信未經證實的謠傳資訊。外交部指出,有關協助史國推動產業園區計畫,核心目的除繁榮史國經濟外,同時也是協助我國企業全球布局。民間企業的投資意願受全球經貿與區域情勢影響,具高度變動性,實際執行仍須視市場環境而定,政府僅扮演媒合與促進角色。外交部對於未經證實的民間投資預估數額不予評論。外交部強調,任何國家移工來台,均須符合我國相關主管機關嚴格的體檢與防疫標準,而且任何國家與我國的勞務合作都必須以維護我國家安全與公眾健康為優先前提,並以有助填補我國特定產業勞動力缺口及促進雙邊專業技術交流為考量。外交部澄清,此類貼文為有心人士刻意製造,操作仇恨與歧視言論的假訊息,企圖破壞我國與友邦的外交關係與國際形象,針對刻意散播謠言的行為,將會持續蒐證提供警政機關偵辦,追究相關法律責任。
華航馬拉松「報名時間不一致」害撲空 官方致歉:將釋出部分名額
中華航空舉辦的「2026華航馬拉松星光夜跑」傳出報名爭議。有多名民眾反映,官網原公告22日下午才開放報名,但名額卻在前一天就已被搶光,甚至華航官方社群還發文恭賀「2小時全數額滿」,引發跑者不滿。對此,華航表示,針對網站開報日期顯示不一致,已於昨天開報前修正完畢,近期將釋出部分名額,對造成跑者不便深感抱歉。華航更改「2026華航馬拉松星光夜跑」報名時間,引發跑者不滿。(圖/翻攝自華航官網)據了解,「2026華航馬拉松星光夜跑」以「親子嘉年華」為主題,是結合親子運動、戶外市集、星光音樂會的公益合作路跑活動,預計於10月31日在大佳河濱公園舉行,今年設有半程馬拉松組(21K)、漫遊健跑組(10K)及親子星空組(6K)等3大組別。不過,有民眾指出,華航官網原本顯示是今天(22日)下午才開放報名,但實際上21日就已開放報名,官方社群甚至發文恭賀「2小時全數額滿」,導致不少人依照原公告時間登入時,名額早已被搶光,跑者們紛紛質疑官網偷偷修改報名時間,表示「公告與現實不符」、「明明官網寫4/22報名,4/21額滿這是哪招」、「沒報到欸,好想哭,不是寫4/22下午開報嗎?怎麼昨天就額滿」、「為什麼偷改報名時間提前」、「不是今天開放嗎?沒位子了,等待開放消息」。 對此,華航表示,感謝各位跑者對華航馬拉松的熱情支持與踴躍參與,針對網站開報日期不一致,公司已於昨日開報前修正完畢,但部分民眾提前進入網站,網頁暫存紀錄未及時更新,造成跑者不便深感抱歉。華航指出,目前公司正在盤點報名資訊,近期將釋出部分名額,呼籲有意參賽的跑者持續關注華航官方社群公告,把握報名機會。
辜仲諒砸百億買台泥成最大股東 中信、和信辜家睽違20年兩條線交會
台泥(1101)4月8日發布公告,中信慈善基金會董事長辜仲諒以近102億元初次取得台泥股份達5.26%,躍升為單一大股東,且有意參選董事或是支持他人當選董事;由於台泥董事任期至2027年,儘管今年並無董事改選,接下來是否有變數仍需觀察。據傳,去年三元電池廠火災事件後出現巨大虧損,張安平即邀請辜仲諒入股台泥當策略投資人股東。對此,台泥則表示歡迎認同公司長期策略投資人,也會聯繫股東進一步了解。台泥和信辜家(辜振甫家族)與中信辜家(辜岳甫、辜濓松)其實皆係出自鹿港辜家,為同一家族,台泥現任董事長張安平為水泥大王張敏鈺之子,也為辜振甫女婿,於2017年辜成允意外過世臨危接棒一路帶領台泥團隊挺過風暴,如今轉型發展永續產業,台泥集團包含水泥主業、歐洲能源、三元能源、嘉泥等。台泥集團旗下的三元能源科技公司,設在高雄小港區的鋰電池工廠在去(2025)年7月14日發生火災,依董事會決議,由於損失約164億元、保險最高理賠30億元,初估將對母公司財報造成約110億元影響,董事長張安平與總經理程耀輝帶頭自請減薪20%。台泥股價在2021年高點58多元,在2025年7月底來到24.3元,昨收24元,今天漲到25.45元;據了解,去年三元電池廠火災事件之後,11月股價跌至20.4元低點,即傳出辜仲諒、寶佳等抄底買進台泥。根據台泥公告申報資料顯示,辜仲諒係以「投資」為取得股份之目的,並表示「視市場情況而定」預計於1年內再取得股份之數額及方式;資金來源為自有資金81.56億元,貸款20.10億元;取得股份之股權行使計畫為「擬自行參選或支持他人當選該公司董事(含獨立董事)」。對照辜仲諒申報買進台泥時間,為去年12月29日起至今(2026)年3月31日止,經由集中市場交易市場取得406,167,000股,臺灣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已發行股份總額7,723,181,742股。對此,台泥表示,公司一向持開放態度,歡迎認同長期永續發展策略的投資人。台泥目前股權結構包括外資(約18%)、機構法人持股比例合計近50%,是一家股東組成國際化的上市公司,依之前公開揭露資訊,台泥第一大股東為嘉新水泥與其子公司嘉新國際持股合計約4.72%。
繼承法修正的美麗誤會 特別貢獻分制度的隱憂:認定舉證等五項困難缺陷
法務部委託研究的「因應高齡化社會檢討修正民法繼承編相關規定之研究」報告,於114年12月正式出爐。報告以鄰國日本為師,提出多項繼承法修正建議,用意固然良善,然而其中關於「特別貢獻分」制度的設計,卻存在若干值得社會大眾與法律實務界深思的根本性問題。恰在此時,立法院司法法制委員會於115年4月1日排審民法第1223條修正案,在野黨立委提出多達20份修正案,針對刪除兄弟姊妹特留分一事幾乎無異議。然而法務部在會中表示,是否採取外國立法例的「貢獻分」作為配套,法務部版本將在本會期結束前預告。這個表態,正是本文必須直接回應的核心問題。(文末有問卷調查:請問你是否同意民法增列遺產貢獻分請求權?)一、廢除兄弟姊妹特留分制度本身即具有完全獨立的修法正當性法務部目前似乎傾向刪除兄弟姊妹特留分,必須搭配貢獻分制度作為配套,也就是說法務部似乎認為用所謂的特別貢獻制會有助於化解廢除兄弟姊妹特留分制度的爭議。但其實法務部看似周延的修法建議,是將兩個性質完全不同的制度,強行綑綁在同一個修法框架之中,卻產生更大的爭議。特留分制度處理的問題是:被繼承人處分遺產的自由,應受到何種程度的限制,以保障特定繼承人的最低繼承權益。 特別貢獻分制度處理的問題是:共同繼承人或非繼承人之間,如何因應照護貢獻而調整遺產分配的比例。兩者規範的對象不同、功能不同、法律結構也截然不同。廢除兄弟姊妹特留分,是基於核心家庭普及化、兄弟姊妹對被繼承人財產累積通常並無實質貢獻的現實考量,具有完全獨立的修法正當性,根本不需要貢獻分制度作為前提或配套。目前立法院各黨委員對刪除兄弟姊妹特留分已無異議,這個共識本身就足以支撐修法前進。法務部採取的「包裹式立法策略」,恐在無意間阻礙了已具高度共識的社會改革。這對於長期深受兄弟姊妹特留分困擾的高齡生存配偶而言,並不公平。二、特別貢獻分制度本身的根本缺陷退一步言,即便接受法務部「需要貢獻分作為配套」的前提,現行研究報告所提出的貢獻分條文設計,也存在若干嚴重的制度缺陷,根本尚未達到可以預告立法的成熟程度。(一)認定困難「特別貢獻」是一個幾乎無法客觀化的概念 特別貢獻分制度的核心,在於必須認定請求人的照護行為是否構成「特別貢獻」,以及該貢獻的金錢價值究竟為何。然而這兩個問題,在實務上都面臨極為困難的認定挑戰。首先,什麼是「特別」貢獻?因條文使用「特別之貢獻」四字,但何謂特別、何謂普通,條文完全沒有提供客觀標準。子女每週回家探視一次,是特別貢獻還是子女本分?媳婦在公婆生病時協助就醫,是特別貢獻還是家庭義務?這條線在不同家庭、不同文化背景下,答案可能截然不同,一旦協議不成或不能協議時,就只能由法院認定,但又因為沒有標準,可預見將來各法官的裁判結果必然嚴重分歧。其次,貢獻的金錢換算標準為何?即便法院認定某照護行為構成特別貢獻,其金錢價值如何計算,仍是一大難題。是按照護工市場行情換算?還是按照被節省的安養機構費用計算?抑或按照被繼承人財產實際增加的數額計算?不同的計算基準,可能導致天差地別的結果,而報告的修法條文對此完全付之闕如。(二)舉證困難照護行為多發生於私密空間,通常缺乏契約、收據或打卡紀錄。當被繼承人離世,唯一能證明事實的當事人已不在,請求人如何證明照護的時數、強度與具體成效?在缺乏客觀證據下,審判將高度仰賴利害關係人的證詞,結果恐造成:真正無私照護者因無心蒐證而求償無門;善於布局者卻能憑藉事先準備的資料(錄音錄影)輕易勝訴。(三)已受薪資的子女仍可主張貢獻分?未來將衍生爭議報告中建議的第1240條,在條文結構上存在許多問題。該條文列舉的貢獻類型第一項是:「對於被繼承人之事業提供勞務」。因條文中完全沒有附加「無償」的限制條件,雖然報告立法理由提及「通常必須具有無償性」,但條文本身並未明文排除已受薪資的情形,易生文義解釋爭議。例如子女在父母公司上班並已領取薪資,依第1240條文義:其「對於被繼承人之事業提供勞務」的要件完全符合,而條文既未排除已受薪資者,已領薪資的事實在文義解釋上並不構成主張貢獻分的障礙。唯一可能的過濾機制是「特別之貢獻」四字,但如前所述,這個標準本身就充滿主觀性,完全仰賴法院自由心證。薪資偏低的子女是否可以主張「薪資只是部分對價,剩餘貢獻應列入貢獻分」?薪資正常但自認貢獻突出的子女,是否可以主張「實際貢獻遠超薪資所反映的價值」?甚至薪資已完整反映勞務對價的子女,是否也可以嘗試主張貢獻分?這些都是將來爭議的來源。(四)無法達成保護照顧老人的人 報告中另外建議的非繼承人特別貢獻分請求權,其條文要件要求:「對於被繼承人無償為療養看護及其他勞務提供,而對於被繼承人財產之維護或增加有特別貢獻之非繼承人……」。試想一個場景:一位獨居老人,子女在外地工作,鄰居每天早晚登門,為老人準備三餐、陪伴就醫、陪老人聊天。當老人過世後,這位鄰居能否依據特別貢獻分制度獲得任何法律上的認可與補償?答案是:不能。因為照顧三餐、陪伴就醫,是對老人生命與尊嚴的直接貢獻,但對老人的財產並無顯著的維護或增加效果。條文規定必須對於被繼承人財產之維護或增加有特別貢獻,才有權利請求貢獻分,顯然將純粹愛心照顧行為,排除在保護範圍之外。報告在研究緣起中雖多次強調「視這些有愛心之社區志工為新家人」,但第1241條條文卻以「財產之維護或增加」為必要要件,兩者出現明顯落差。(五)制度可能會汙名化真正有心照護的人 特別貢獻分制度更嚴重的問題,是它對照護行為本身的道德意涵所造成的扭曲。在特別貢獻分制度實施之前,一個人若長期無償照顧老人,大家會認為這是愛、關懷、責任、孝順、善良。但貢獻分制度實施後,同樣的行為就可能會被質疑是為了日後主張貢獻分,使行為本身可能被汙名化。例如當某位子女或親屬積極投入照護時,其他繼承人可能開始質疑:「你這麼熱心,是不是打算事後主張貢獻分?」這種懷疑一旦種下,無論做什麼事都可能被誤解,最後為了避免被質疑,有心照護的人可能反而不敢積極付出,或者必須事先聲明「我不會主張貢獻分」,才能讓其他家族成員安心。財產繼承本來就很敏感,特別貢獻分制度將照護行為與金錢請求直接掛鉤,等於強迫家族成員在每一次照護互動中,都隱含著財產計算的可能性。報告特別提到媳婦在配偶死後繼續照顧公婆的情形,作為非繼承人特別貢獻分的典型案例。然而在台灣社會,媳婦的照護行為本就承載著複雜的文化期待,制度實施後,她的付出將被置於「是盡媳婦本分」還是「是覬覦遺產」的二元解讀之下,其處境比制度實施前更為艱難。而對於照顧獨居老人的鄰居或社區志工而言,亦是如此。這些人與被繼承人沒有血緣關係,一旦有了特別貢獻分制度,很容易被子女或是其他繼承人以「外人覬覦遺產」為由加以攻擊或阻止,反而使鄰居或社區志工對於照護弱勢長者產生心理防衛。三、有問題的法令應即刻修法特別貢獻分制度並非毫無意義,但諸多問題仍待深入研究及凝聚共識,而刪除兄弟姊妹特留分與建立特別貢獻分制度,是兩條可以平行分開推進的立法道路。法務部若真正關心高齡社會的繼承正義,實在應該將這兩件事分開處理,讓已有共識者先行,讓尚需研議者從長計議。台灣特有的兄弟姊妹特留分制度所造成的社會問題與悲劇,每天都在社會各角落發生,我們實在等不起一個要畢其功於一役的完美版本出現。問卷調查:請問你是否同意民法增列遺產貢獻分請求權?https://docs.google.com/forms/d/e/1FAIpQLScRGkC4JWsyt4Req7iH6LsYUqTIIr7XmkvUzLETjwOWQFpjcg/viewform
刑事與勤務繁重加成雙加碼6萬警受惠 林國春續盯充實警力保治安
警官出身的新北市議員林國春今(13)日表示,本月起行政院終於核定「警勤加給」調整,像勤務極端繁重的新北市的員警,最高能從「1倍」加給提高到「1.3倍」希望能有效鼓舞警務同仁,但仍會持續關注人力配置、勤務制度與裝備需求,希望員警在安全環境下工作,保障治安才是全民之福。警政官員回顧,早期全台警察的「警勤加給」一致,但這對勤務繁重的新北市實在幫助有限,因此2014年新北市政府便已通過「警勤加給勤務繁重加成」案,一開始是以「試辦」名義進行,並由市府自籌財政預算,讓外勤員警發給最高「1 倍」的勤務繁重加成,雖然是「試辦」名義那時可沒人保證預算永續,但也示範了警勤加給「視治安繁重程度分級」的預算邏輯,避免過去齊頭式加給讓警務人員只想逃離新北等勤務繁重地區。新北市議員林國春(圖)關注警勤繁重者獲得合理加給。(圖/方萬民攝)眼見新北的成效不錯,行政院進一步核定修正全台「警察人員警勤加給表」並於本月1日上路,分別在「刑事加成」和「勤務繁重加成支給」都有顯著調升。其中以調高「刑事加成」來講,原本是原支等級數額「加6成」,如今提高至「加8成」支給,每名領第一級的刑事人員每月增加約新台幣1,940元,全台受惠。而「勤務繁重加成支給」成數各縣市也有不同增加幅度,像新北市就與首都台北市一樣,雙雙由原最高「加1倍」支給提升至最高可「加1.3倍」支給,第一級警務人員每月增加2,328元至2,910元左右;另外桃園市、臺中市、臺南市及高雄市則由原最高「加70%」支給提升至最高「加1倍」支給,每月增加2,328元至2,910元。警察業務包羅萬象,圖為新北市一處警分局透過「電眼」監視器追緝嫌犯工作照。(圖/趙世勳攝)走出六都之外,政院也增訂13個本島各縣市政府警務人員最高「加4成」支給,每月增加3,104元至3,880元,夯不啷噹全台預計有6萬名警務人員受惠,3月1日生效。警官出身的林國春對此指出,勤務繁重加給早就該由中央層級介入穩定財源,也很欣慰新北先行的政策起了全國示範之效。他強調,新北人口多、案件繁重,警察肩負守護民眾安全,若連加給都做不到,人才出逃絕對是治安隱憂,未來會進一步關注基層同仁的人力配置、勤務制度與裝備需求,確保警務人員在辛苦付出的同時,也能擁有更合理的工作環境。
金晨陷車禍找助理頂罪爭議 官方認定「肇事逃逸」罰金出爐
大陸女星金晨近期被爆料去(2025)年3月肇事逃逸,更要求助理頂罪,引發熱議;隨後金晨本人發聲還原真相,稱車禍當下她傷勢過重被經紀人送醫院急診,助理留下處理但因情緒緊張誤稱自己為駕駛人,也強調無詐保的狀況,向大眾致歉。而最新消息指出,金晨因肇事逃逸被罰款人民幣1500元(約新台幣6957元)。根據陸媒《新黃河》報導,浙江政務服務網公開資訊顯示,女星金晨於2025年3月16日下午3時07分,駕駛一輛小型自用車行經浙江省紹興市柯橋區湖塘街道嶺下村公車站附近時,發生造成他人輕微受傷或財物損失的交通事故,事後離開現場,行為尚未構成刑事犯罪。主管機關指出,依法對金晨裁處人民幣1500元(約新台幣6957元)的行政罰鍰。處分書載明,當事人須於收到決定書15日內繳清罰款,逾期未繳者,將按日加收罰款金額3%的滯納金,加處金額以原罰款數額為上限。此案之所以引發關注,源於今年1月29日有知情人士爆料指出,金晨肇事逃逸,指派助理代為「頂罪」,自己則第一時間逃離現場,且涉嫌隱瞞真實情況以騙取保險理賠。但隔日金晨發聲還原真相,當日她與經紀人及助理租車外出遊玩,由她親自駕駛。行車途中,她為閃避突然衝出的小狗,緊急轉向後直接撞上路邊警示牌及房屋圍牆。事故現場僅有她們三人,而金晨傷勢最嚴重,經紀人立即將她送急診並進行手術,而助理則留下處理事故。陷入肇事逃逸又找助理頂罪的爭議後,金晨發聲還原車禍當日狀況,並曬出自己滿臉是血的傷勢照。(圖/翻攝自金晨微博)事發後助理情緒緊張,在交警面前錯誤稱自己為駕駛人並協助完成事故認定,但金晨恢復意識並得知後續處理,決定承擔全部責任,並立即聯繫保險公司撤銷理賠,所有車損及相關設施、房屋損失均由她本人全額賠償,賠付已於2025年4月完成。針對這起爭議,金晨也進一步說明,作為公眾人物,她未能以身作則,因個人行為佔用社會資源,對社會造成困擾與擔憂,深感歉意。同時金晨承諾將深刻反省自身行為,未來將更加嚴格遵守交通規則,謹言慎行,切實承擔社會責任,並感謝社會各界的關心與監督。最後她再次向公眾誠懇致歉,希望以行動彌補此次事件帶來的影響。
春節出國潮!辦護照預約排到4月 內行人教一招:1分鐘都不用等
農曆春節向來是國人出國旅遊高峰期,近期換發護照需求明顯暴增,也讓外交部各地辦事處湧入大量民眾。以北部為例,外交部領事事務局網路預約名額幾乎全面額滿,最快可預約時間已排到4月中旬;中部辦事處在農曆年前同樣沒有名額,臨時需要辦理新護照的民眾,只能選擇現場排隊,等候時間動輒3至4小時。一名網友26日在社群平台Threads分享自身經驗指出,查詢換發護照時發現,近期網路預約早已全數額滿,北部最早要到4月才有空檔,只好清晨到現場排隊。該名網友表示,當天早上9點多抽到號碼牌,約2小時後才完成送件,但在11點多準備離開時,現場等候人數已超過300人,抽號碼牌的隊伍甚至一路排到辦公室外,提醒有需求的民眾最好在領事局一開門就到場。大量排隊現象也在網路上引發熱烈討論,「乾脆去花蓮玩一趟,順便辦新護照」、「上星期排了4小時,真的快崩潰」、「去戶政辦一張自然人憑證(除了換護照還可以做很多事),在家幾分鐘就線上申請完囉,14天後再去領事局領就可以了!很方便又超快速」、「我朋友教我的,我跟他搭高鐵到嘉義,直接抽直接辦,連一分鐘都沒有等到,再搭高鐵回去」、「旅行社多500,省去排隊的時間」、「今天剛辦完,預約系統一直刷新,很常釋出名額,前兩三天刷的很快就刷到了」。實際查詢外交部領事事務局官網,北部領事局網路預約最快時間為4月17日;中部辦事處、南部辦事處的可預約時段,則分別落在農曆年後3月初與2月底。至於春節前仍有餘額的,僅剩雲嘉南辦事處及東部辦事處,成為部分民眾的替代選項。
政院通過「國民年金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 老年年金每月調高為5000元
行政院於今(22 )日通過衛福部擬具的「國民年金法部分條文 修正草案」,三大規劃重點為調高最低給付的基本數額、新增隨同 CPI3%調整配套、以及放寬排富標準,期能適時反映物價及生活成本 變動,建立與時俱進的彈性制度。衛福部表示,早在 101 年時候,老農津貼、社福津貼及國民年金 共同採用每 4 年與物價連動之定期調整機制。最近一次國保給付的基本數額是在 113 年調整。考量原定最低給付之基本數額偏低,調整幅度有限,難以即時反映物價波動支應基本生活所需。此外,相關所得及不動產的排富標準,自國保開辦 18 年以來也未曾調整,與當前經環境及資產水準顯有落差。因此,衛福部指出,為期國保給付更貼近實際生活水平,衛福部啟動本次修法,計有三大調整方案,包括「給付基本數額」由 現行每月 4,049 元直接調高為 5,000 元(身障為 6,715 元)、「新增 CPI 成長率達 3%」隨即調整的配套,同時「放寬排富標準」,將個人年所得由 50 萬元調整為 60 萬元,不動產由 500 萬元調整為 1,025 萬元,並刪除唯一自住房屋扣除額上限,以避免民眾因自住需求而有被排除 保障之外。預估政府一年所需經費約 860 億元,逾 176 萬民眾受惠。衛福部進一步補充,本次國民年金修法重點包括:一、修正基本 數額及增訂 CPI3%期中檢討配套;二、修正排富標準及建立調整機制;三、修正強制配偶代繳保費及罰鍰規定。希望透過本次修法,精進國民年金制度,提升國保民眾的基本經濟生活保障。行政院長卓榮泰則表示,國民年金制度自97年開辦以來,已補足我國社會安全保險制度,讓未能參加軍公教保險、勞保及農保之國民經濟安全,受到基本保障;本次衛福部檢討修正「國民年金法」,可回應物價指數、經濟成長及民眾生活需求,包括調高基本保障額度、強化連動「消費者物價指數」(CPI)調整機制及鬆綁排富門檻,同時刪除強制配偶代繳保費及處罰規定,希望讓弱勢族群能實質分享經濟成長果實,並強化社會保障功能。卓榮泰說明,行政院依照顧國民生活、保護弱勢生計及兼顧國家財政三項原則,已檢討老農津貼及國民年金,提出修法;後續也將在此原則下,檢視連動的各類福利津貼與補助,以建構更完整的福利制度。另本次國民年金修法後,所調高之發放額度部分,倘若自今(115)年起實施,所需經費需俟今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完成法定程序後,再透過追加預算方式編列。因此,他也再次籲請立法院,考量民生需求與弱勢福祉,儘速展開總預算案審議並給予支持,以落實政府對參加國保在內所有國人的照顧。卓榮泰強調,本次修法攸關領取國保給付民眾基本的經濟安全與生活保障,請衛福部積極與立法院朝野各黨團溝通協調,早日完成修法程序。
為防境外敵對勢力威脅國安 行政院會通過4大國安法修正草案
為遏止境外敵對勢力對國家主權及安全之威脅,行政院會今(18)日通過「國家安全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陸海空軍刑法」第24條修正草案、「陸海空軍軍官士官服役條例」第24條、第25條、第41條修正草案、「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條例」第32條修正草案,將函請立法院審議。行政院長卓榮泰表示,總統今(114)年3月13日主持國安高層會議,針對中國對臺灣滲透、統戰與主權挑戰等五大威脅,提出17項因應策略。行政院隨即展開行動進行全面檢視,已盤點20部法律需要立法或修法,相關計畫與行政措施總計超過120項,均持續推動中。也感謝日前立法院三讀通過海纜七法修正案,而本次推動4項法案修正作業,同樣是落實上述因應策略的一環,以展現我國防禦滲透與維護主權的決心。卓榮泰指出,鑑於境外敵對勢力滲透手法多元且多變,除在我國發展組織,更透過各種途徑拉攏、吸收國人參與,伺機刺探、竊取機密,危害國家安全,故本次修法增訂參與組織的不法樣態及中間人責任的處罰規範,並加重處罰現役軍人、公務員故意犯「國家安全法」之罪,以及現役軍人與退除役官兵違反忠誠義務的行為,並擴大喪失請領退休(職、伍)給與權利的適用範圍。此外,卓榮泰說,基於《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第20條第1項規定的要求,並同時兼顧言論自由的保障下,此次增訂鼓吹戰爭言論的行政裁罰,並針對網際網路內容涉及鼓吹戰爭言論,或公開散布危害國家安全、社會經濟安定等錯假訊息,予以適當處置,以遏止境外敵對勢力宣傳、滲透及認知作戰的威脅。卓榮泰請法務部、國防部及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積極與立法院朝野各黨團溝通協調,早日完成修法程序,以強化國家安全法制,確保國家主權不受侵害,並在修法完成之後,要求各單位、各機關、各部會要展現公權力執法強度,迅速、有效且全面遏制所有不法行為,以維護國家主權及安全。國防部表示,鑒於近年發生現役軍人對敵人宣誓或表示效忠情事,嚴重危害國家安全,配合行政院「國安統戰威脅17項因應策略具體作為」,以及因應「國家安全法」部分條文修正 ,爰推動「陸海空軍刑法」第24條與「陸海空軍軍 官士官服役條例」第24條、第25條及第41條修正 案。國防部說明,「陸海空軍刑法」第24條修正草 案,明定現役軍人如以言語或其他方式對敵人為 效忠表示,將處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除提高不盡其應盡之責而降敵罪者,將處3年以上10年 以下有期徒刑外,亦增訂預備與陰謀犯處罰規定,補強軍人違反效忠國家義務法律規範,藉此強化嚇阻效果,防杜敵對勢力滲透。此外,近年來境外敵對勢力伺機刺探、竊取國家機密,危害國家安全並損及國家利益,基於國家安全政策與軍人忠誠義務,「陸海空軍軍官士 官服役條例」第24條、第25條及第41條修正草案 ,將軍官、士官於現役或停役期間,涉犯「國家安 全法」第13條第1項所列之罪,經判處有期徒刑確 定,即不發退除給與,退伍後始予判刑確定者,喪失其領受退除給與權利,已支領部分,併予追繳之,期能有效杜絕洩密事件,展現政府守護國家安全決心。修正草案將循序由行政院送請立法院審議,期盼法案能獲得立法院及社會大眾廣泛支持,儘早完備修法程序。本次修法重點如下:(一) 有關「國家安全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部分:1、增訂參與組織之不法態樣,並於發展組織及參與組織行為增加足以危害國家安全或社會安定之形式適性犯要件。(修正條文第2條)2、增訂鼓吹戰爭言論之行政裁罰,以及針對網際網路內容涉及鼓吹戰爭言論或公開散布危害國家安全、社會、財政或經濟安定之錯假訊息、為中共從事具政治目的之宣傳者,增訂網路服務提供者、網際網路接取服務提供者應依令採取相關措施與網路服務提供者保存、提供相關網路資料之義務及處罰規範。(修正條文第4條、第4條之1)3、依為大陸地區、香港、澳門及境外敵對勢力或為外國違反規定,分設不同刑度之處罰規範。另增訂中間人責任之處罰規範。(修正條文第7條、第8條、第8條之1)4、擴大喪失請領退休(職、伍)給與權利之適用範圍,並增訂暫停請領退休(職、伍)給與權利之情形及相關恢復發給規定。另增訂為大陸地區、香港、澳門及境外敵對勢力犯本法之罪,以及現役軍人、公務員故意犯本法之罪,加重其刑之規定。(修正條文第13條、第15條之1)。(二)有關「陸海空軍刑法」第24條修正草案部分:加重現役軍人犯「不盡其應盡之責而降敵」罪之處罰,同時增訂其預備犯及陰謀犯之處罰,並增訂以言語、舉動等方式對敵人為效忠表示之犯罪類型及其刑責,以有效確保國家安全及軍事利益。(三)有關「陸海空軍軍官士官服役條例」第24條、第25條、第41條修正草案部分:修正軍官、士官在現役或停役期間,犯內亂、外患等罪,經判刑確定,喪失其請領退休(職、伍)給與權利之規定。(四)有關「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條例」第32條修正草案部分:針對違反忠誠義務之退除役官兵,增訂退除役官兵無月退休(職、伍)給與,經權責機關裁處罰鍰者,按該裁處罰鍰數額,停止一定期間之本條例規定之權益。
高虹安二審大反轉!貪汙罪為何被撤 高等法院這樣說
被停職的新竹市長高虹安因為涉貪助理費11萬餘元,於去年7月26日一審被判7年4月,褫奪公權4年。案經上訴以後,台灣高等法院於今(12月16日)宣判高依公務員登載不實罪判刑6月,得易科罰金。高院稍早也針對高虹安貪汙罪被撤銷部份進行說明。合議庭主張,高虹安當初招聘黃惠玫、陳奐宇、王郁文時,說法並非「我準備支付給你新台幣8萬元月薪,但是因為立委辦公室有許多費用支出,需要公積金,希望你能按月提撥1萬元公積金。這樣的待遇條件,你是否接受?」而是和其約定薪資7萬元,卻向立法院申報8萬元,因此構成刑法第214條使公務員登載不實事項於公文書罪。另外,就貪汙部份高院則指出,根據立法院組織法第32條立法沿革:助理費相關規定之立法目的及預算編列之性質應屬「實質補助,彈性勻用」,此法也明定立院每年應編列每為立委一定數額之助理費以及辦公事務預算,是以每位立委作為統籌單位。高院認為,助理酬金以及加班費本屬於立委補助費性質,由立委以雇主身分統籌管理,雖然後續因為稅捐問題才改為撥入指定助理個別帳戶,但並不影響其補助費的性質。且立法院也回函表示,編列立委公費助理經費是補助立委問政所需的財力不足,本質屬於立法委員補助費性質,基於上述理由認為高虹安等人欠缺《貪污治罪條例》詐欺取財的故意。此外,針對檢方起訴時所指高虹安詐領46萬30元部份,在扣除應扣除項目以後,高虹安實際可以支配的金額為11萬6514元,但再扣除1名公費助理及私聘助理後,實際的開銷已經超出高虹安所得支配11萬6514元。回顧整起事件,高虹安於2023年8月14日因本案被起訴,當時檢方指控高虹安在任職立委期間浮報助理費以及加班費共62萬餘元,扣除實際支付的費用後,共詐得46萬餘元。並將這筆費用花在私用,其中包括餐飲、禮品、花籃、紅包、高鐵、計程車等交通、住宿、油資、裝潢費、冰箱、咖啡機、衛生紙等辦公室用品、文具、餐具等,甚至還有雙眼皮貼、衛生棉等用品。台北地院審理此案以後,認定高虹安確實有詐取11萬餘元,並於去年7月26日依照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罪重判高虹安7年4月。案經上訴以後,高虹安不認罪,並於今年9月30日高院開庭時表示自己沒有貪汙,更泣訴自曾是父母引以為傲的女兒,如今卻成了貪汙犯,希望法官可以判她無罪。
勞動部「外送保底機制」出爐!要求每筆訂單不得低於45元
勞動部4日再提「外送保底」機制,提及每筆訂單不得低於45元,且每年還要再依最低工資時薪調幅公告調整。(圖/林良齊攝)立法院審查「外送員專法」,討論至薪資保障關鍵條文時,朝野立委皆認同勞動部所提的外送時間應符合最低工資1.25倍(以2026年最低工資時薪195元試算約每分鐘4.1元),勞動部4日再提「外送保底」機制,提及每筆訂單不得低於45元,且每年還要再依最低工資時薪調幅公告調整。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繼續審查「外送平台管理暨從業人員權益保障法草案」,勞動部長洪申翰(中左)列席。(圖/郭吉銓攝)依原本勞動部規劃草案,交通主管機關應依公路法規核定基本運價 ,外送平臺業者應提供運價成本相關資料供交通主管機關審訂。外送平臺業者給付外送員每筆訂單之基本報酬,不得低 於依前項基本運價所計算之運費,且每筆訂單外送服務期間換算之每小時基本報酬,不得低於最低工資法所定每小時最低工資1.25倍。勞動部4日再提出新版的薪資保障條款明定「外送平台業者給付外送員每筆訂單之基本報酬,不得低於該筆訂單外送服務期間依比例換算最低工資法所定每小時最低工資之1.25倍,不得低於45元保障金額。」「且基本報酬保障金額,還要再最低工資時薪調幅調整。」立法說明則提及,「衡酌外送平台業者使外送員提供外送服務之實務情形,平均每筆訂單完成時間約為10至12分鐘,如以2026年最低工資時薪試算,換算基本報酬約為41元至48元,保障金額為45元,合理保障短時間訂單基本報酬。」勞動部長洪申翰表示,原本要不得低於交通部訂定運價,但交通部一般訂定運價上限數額較高,擔心若以此收費會對消費者衝擊較大,此外最低工資1.25倍較能保障為如偏鄉長單的外送員,都市外送員短單多可能8分鐘以下為多,綜合各種因素提出保底價格為45元,未來也會隨著最低工資時薪連動提高。
車主好慘2/買颱風洪水險僅逾1% 修車170萬「因這二點」判賠55萬
CTWANT調查,截至目前為止,2025年颱風、豪大雨等天災造成的泡水車數量,還須等待政府機關像是交通部、內政部或監理單位、稅務機關等陸續彙整;不過,根據保險事業發展中心統計,車主在車體險附加的颱風洪水險投保率約1%多;2024年全台近156萬件以「颱風」、「洪水」、「下雨積水」等原因申請理賠僅285件、保險金共3824萬元;其中,「天災颱風」占最多達255件、理賠金逾3千萬元;「天災洪水」3件、理賠金逾60萬元,「下雨積水」27件、理賠約667萬元。目前產險公司提供的汽車保險,主要為一般車體保險(因為保費多寡及保障範圍,分為甲式、乙式、丙式車險),主要是針對發生交通意外事故(車碰車、車碰人、自撞)等理賠人身醫療死亡、財物維修車輛費用等,保障範圍是不會涵蓋泡水損害,僅包含碰撞、火災、盜搶等事故。泡水車損害需額外投保「颱風洪水險」或「天然災害附加險」(颱風、地震、海嘯、冰雹、洪水或因雨積水附加條款),該附約險條款可以涵蓋車輛因颱風或豪雨造成的泡水損害。泡水車、進水車在維修上工序繁雜,也影響脫手價格。(圖/報系資料照)記者訪談產險業者,車主在車體險額外投保的附約險「颱風洪水險」等一年保費,通常上萬元到數萬元不等,依投保的額度而在保費上有所多寡差異。至於為何該附加險投保率低?一來是額外增加保費支出,一來是多數車主認為可在颱風來襲前儘快將愛車移往安全處所即可,因此投保率偏低。CTWANT也進一步調查此類泡水車、進水車修復後,一旦流入二手車市場,繼續使用,但接手的民眾若知情或非知情時,可能出現維修理賠爭議案,須考量該車的實際市價,理賠合理的維修費用。有民眾在花150萬元購入二手自小客車(102年式之LEXUS LS600hL),向產險公司投保乙式汽車車體損失保險,「重置價值564萬元、保險金額189萬元」,並附加全損免折舊附加條款,車主後因車輛與路邊停放車輛發生碰撞事故,申請理賠189萬元,未獲產險公司同意理賠。根據產險公司與車主將該車送至原廠評估回復原狀所需費用約需1,697,910元,詢問其他汽車維修廠商了解維修替代方案,才知該車的實際市場交易價值僅約55萬元左右。不過,車主因為未保留當初購車合約,也無法請車商提供購車契約等文件,則另提出中古車行情指南等雜誌載有「LEXUS 600hL 102年價格200萬元」予以舉證說明。雙方因此未達共識,至金融消費評議中心處理理賠爭議。根據金融消費評議中心委員們的看法,考量該車的實際價值除年份外,尚會受到車輛用途、維修保養狀態、駕駛哩程、是否為事故車或泡水車等諸多因素影響,實難僅以年份遽為論斷系爭車輛之實際價值。由於車主在購車契約部分難以提出為證,僅得認定該車實際價值為市場車商等評估的55萬元,就所需維修金額高達1,697,910 元,修復費用已超過保險金額扣除折舊後數額四分之三以上,推定為全損狀況,保戶(車主)雖可依車體損失險及免折舊附加條款約定,要求產險公司按保險金額賠付,且不得扣除約定折舊,但該車車體損失險僅於55萬元之限度內為有效,因此評議結果為產險公司給付保險金應為55 萬元。
官府拆鴛鴦2/旅宿開放移工成服務業破口 專家憂卡了外配與中年失業出路
移工撐起台灣基層勞動力,在本國籍勞動力奇缺的基礎建設中,他們是不可或缺的存在,政府也進一步喊出「製造業本勞加薪就能多聘移工」、「旅宿業放寬聘僱移工」等消息擴大聘用移工。但專家示警,看似利多的政策卻有不少盲點可讓企業主操作,若不做好配套,移工海嘯恐將「反客為主」,從輔助身分滲透台灣勞動基層,排擠本國基層生計。CTWANT調查,台灣現有移工人數已將近90萬人,像製造、營造與農漁產業類移工約占60萬人,另家庭看護、機構看護等社會福利類約占30萬人。移工主要來自東南亞國家,比方印尼、越南、菲律賓及泰國,目前最大宗的是印尼籍移工。此外,行政院針對移工研擬了「跨國勞動力精進方案」預計2026年元月上路,這方案號稱在「本國勞工權益優先」的前提下提出優化勞動力政策,內容有四:首先,只要製造業雇主為本國勞工每月加薪新臺幣2,000元,即可在現行核配比率外再增聘一定數額移工。第二,放寬外國技術人力留用,並協助企業留用資深優秀移工轉任為外國技術人力,增加工作彈性。第三,擴大開放旅宿業及碼頭裝卸業也能引進外國技術人力。最後,設立「跨國勞動力延攬中心」及國內服務據點,強化國對國直接招募流程,希望落實公平招募。 曾任立委的中正大學勞工關係學系教授吳育仁就指出,在少子化與高齡化海嘯之下,聘用愈來愈多移工已是大趨勢。他說,至少占6成移工人數的3K(辛苦、危險、骯髒)行業「我們真的不願意做」很需要外籍移工幫忙,不過現行移工管理是漏洞百出,近90萬造冊移工中竟有高達9萬是不知去向的「失聯移工」,像一家年營業額超過新台幣百億的知名營造公司,光10月就溜了200多位移工,「其實管理不及格」他嘆氣。建築業屬於3K(辛苦、危險、骯髒)行業,仰仗大量移工撐起基礎建設,但管理不善是大問題,像一家以承攬公共工程聞名的營造廠,光10月就跑了200名移工,移工就業與生存亟需主管機關關心。(圖/CTWANT攝影組)吳育仁續指,政府接下來要逐步放寬旅宿等服務類產業進用移工,根本就只是「迎合慣老闆」,因為旅宿業特性並非高危險、難耐受,而是「薪水死豬價」把員工趕跑了,尤其值此國旅價格居高不下之際,業者卻老是拿「成本太高」當說帖,嚷嚷要開放移工補足勞動力,而不從提高待遇著手,若此例一開「服務業就棄守了」他示警未來台籍基層勞動者求職恐怕連門檻較低的服務業都不得其門而入。吳育仁吐槽,像製造業要擴大移工聘用比例,喊出要為本勞「加薪2,000」,但薪資投保級距其實非常容易「動手腳」,只要把薪俸與獎金在薪水單比例「喬」一下,勞工領的錢不一定實質增加,且真的找來移工後,「薪水調回去也管不了」他認為製造業加薪紅利「本地勞工不一定吃得到」。政治大學勞工研究所名譽教授成之約更示警,2026年元旦上路的「跨國勞動力精進方案」中,針對旅宿業移工規定得非常嚴格,若是「房務清潔」就不能從事餐飲、接待等業務,但實務上飯店經營「房務清潔」每天頂多4至6小時,聰明的雇主哪會讓人力「晾」在那邊,若叫去「搬個行李」被有心人士檢舉,雇主大財團是沒在怕罰,但移工可能因此被遣返,「他們連仲介費都還沒還完」成之約不捨地說,這不只擾亂就業穩定讓移工傷透了心,也衝擊台灣的國際形象,根本雙輸。全台有近3成移工從事照護服務業,又以「家庭看護」為最大宗,在高齡化與少子化雙重海嘯來襲的台灣社會,他們是不可或缺的長照幫手。(圖/黃耀徵攝)成之約呼籲,既然擴大旅宿等產業進用移工已是定局,政府立刻該著手撰寫工作指引並加強宣傳,讓雇主與移工對工作有更明確的依循,避免無端「踩雷」;此外,本國不少「中年失業」的中高齡勞工,還有已經歸化取得身分證的外配,不少依靠基層服務業掙錢求溫飽,他們僅存的機會恐將被大舉進軍旅宿等服務業的移工取代,政府必須提供配套。受訪專家都感嘆,日本、南韓早已計畫性吸引技術性移民充實國力,台灣卻老是在遇到基層缺工才拿「找移工」當萬靈丹,搞得面對問題只會因陋就簡、整體產業升級牛步,該是時刻加強招聘「技術性」勞動力,甚或在少子化下有餘的教育資源能引進外籍學生,老老實實把他們教會,不要老想者就學期「榨乾」學工,學成畢業後吸引他們留下來,真正成為台灣社會的中流砥柱,才是經濟轉骨良方。
立委推「勞保最終支付責任」入法 勞團:勞工不用每天提心吊膽
立法院衛環委員17日排審《勞工保險條例》修正草案,不分黨派,朝野立委皆提出「政府負最終支付責任」入法,也有多名委員提出撥補法制化,以及訂立每年撥補金額至少要1000億元。工會表示,《國民年金法》、公教退撫等都已明定政府負最後支付責任,《勞保條例》若也能明文寫入,當然樂觀其成,更期待《勞保條例》明訂撥補比例或數額,變成法定預算而非不確定財源。「對於撥補入法100%支持。」新北市產業總工會榮譽理事長洪清福表示,政府更應趁目前經濟好的時候加大撥補力道,而最終給付責任入法才是更為關鍵,一旦條文入法後,勞工就不用每天提心吊膽。「撥補不是一種改革。」台灣勞工陣線祕書長楊書瑋表示,蔡政府時期召開過年金改革委員會,除了勞保以外的職業別年金都有調整,唯獨勞保無太多變化,只靠著投資收益及政府撥補,延後基金用罄時間。隨著少子女化、高齡化等,如果勞保年改依舊只有政府撥補,恐怕還是會面臨破產,而撥補更會進一步排擠社會福利預算編列,將加劇世代對立。全國產業總工會理事長戴國榮指出,撥補預算可以來自資本利得、房屋交易、土地增值等,把部分比率用來撥補勞保基金,但未來仍極有可能會啟動勞保年改,除了呼籲應仿效公教人員訂定樓地板、一定數額以下的勞工不受影響,也要把勞工退休金制度一併納入討論,否則若只是單純的繳多領少與延後退休,「勞團一定反對」。洪清福表示,目前勞保老年給付平均領不到2萬,若再減少給付,退休勞工生活勢必會出問題,屆時還是要由社會福利協助。
熱心民眾拾獲百萬現鈔意外揪出詐團 警趕出境前逮前酒店經紀
有民眾今年5月於台鐵員林車站男廁內拾獲一只裝有96萬元現鈔的提袋,隨即轉交給台鐵站務人員。不過由於拾獲金額龐大,警方也對前來「認領」的男子核對身分,同時詢問金錢來源,卻意外發現男子對於金錢來源交代不清,懷疑為詐騙面交款項,最終順藤摸瓜,在張姓主嫌即將出境飛往柬埔寨時將其逮捕,同時逮捕10名收水手與車手,共計查扣100萬餘元的現金。有民眾今年5月拾獲裝有將近百萬元的現金後,立即熱心的包包交給台鐵站務人員,台鐵獲報後也將現金轉交給鐵路警察局接手。隨後有一名年約25歲的男子前來失物招領,表示自己遺失現金,想詢問是否有人撿獲;但當警方與男子核對身分,加上遺失現金數額龐大,仔細詢問男子現鈔來源時,男子卻對於現金來源交代不清,僅能強調自己遺失現金,讓警方當場起疑,將包包內的現金全數依法扣押。警方隨後也組成專案小組偵辦,發現有民眾因誤信Line投資群組,向「福毓投資公司」,前後以面交、匯款等方式,5次交付共計400萬餘元,直到警方上門才驚覺遭詐。警方先是逮獲準備前來收水,卻意外因時間差失風,在短短1分鐘內,遭民眾誤以為遺失物撿走的25歲彭姓收水手,隨後再逮獲前來放置現金準備製造斷點的40歲梁姓男子,並因此逮獲2名收水手與4名車手。隨後追根溯源,再逮獲負責控台的蕭姓男子與幕後主嫌張姓男子等共11人。有民眾今年5月於台鐵員林車站男廁內拾獲一只裝有96萬元現鈔的提袋,隨即轉交給台鐵站務人員,意外逮獲以張姓男子為首之詐騙集團。(圖/翻攝畫面)據悉,年約40歲的張姓男子過去曾為知名酒店經紀,後轉為酒商向酒店販售酒水,卻因故開始從事電信詐騙,成為在台最高「指揮官」。警方獲報後也在今年5月至9月分4波進行查緝,並趕在張姓男子即將飛往柬埔寨之際,於桃園機場將人逮獲到案。警方清查該詐騙集團相關犯罪事證,發現除本案被害人外,尚有多位被害人仍持續遭詐騙,初步估計遭詐騙金額恐逾千萬元,現正持續清查中。鐵路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呼籲民眾勿輕信投資群組話術,投資需謹慎查證,避免落入詐騙集團假投資陷阱。倘遇有疑似詐騙案件應保持冷靜並撥打165反詐騙專線或110報案專線查證。
男子未按時給百萬聘金爆家庭糾紛 他輕生後父母向女方索賠
結婚是人生大事,但往往也因為商討結婚事宜,可能讓關係破滅,甚至最慘還鬧出人命。大陸河南有一名陳姓男子與武姓女子論及婚嫁,但因未按時給女方送彩禮人民幣36萬元(約新台幣155.8萬元),他與家人發生爭執後離家輕生溺斃。事後陳男父母向武女及其父索賠人民幣20萬元(約新台幣86.6萬元),但法院一審認定女方不存在過錯,不需承擔責任,僅判女方自願補償人民幣2萬元(約新台幣8.6萬元)。據陸媒《紅星新聞》報導,判決書內容指出,來自河南夏邑縣的陳男與武女於2024年2月經媒人介紹訂婚,當時男方已送人民幣10萬元(約新台幣43.3萬元)壓手禮及三金,但因雙方感情波折而解除婚約,女方將彩禮退還。2025年初,陳男又與武女復合,再次訂婚並約定聘金為人民幣36萬元(約新台幣155.8萬元),原定於正月初六送達,但因陳男父母與其在聘金及其他婚禮安排上發生分歧,未能如期支付。今年2月3日,武女催促陳男盡快送上聘金,但當天晚上陳男告知武女,自己與家人爭執後感到絕望,並表達輕生意念。武女曾多次安撫並勸阻,並聯繫陳男母親及朋友尋求協助,但仍未能阻止陳男溺水死亡。而陳男死後,其父母起訴稱,女方及其父親透過言語壓力、情緒控制逼迫兒子支付高額聘金,導致他們兒子輕生,要求女方賠償死亡賠償金、喪葬費、精神損害撫慰金共計人民幣20萬元(約新台幣86.6萬元)。女方及其父親則辯稱,陳男具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其輕生行為與女方無關,且雙方曾協商聘金數額,女方並未存在逼迫或不當引導。經法院審理認定,武女及其父親言語上的不當僅屬戀愛期間的情緒表達,與陳男死亡並無因果關係;陳男自行選擇輕生,是導致死亡的直接原因。法院認為,女方行為無過錯,不應承擔責任,但考量武女自願補償,判決她向陳男父母支付人民幣2萬元(約新台幣8.6萬元),其餘訴求駁回。◎勇敢求救並非弱者,您的痛苦有人願意傾聽,請撥打1995◎如果您覺得痛苦、似乎沒有出路,您並不孤單,請撥打1925
陸女花4百訂酒店!住半小時想退房被打槍 「一頓操作太奇葩」倒賠13萬
大陸海南省三亞市海棠區1間酒店日前發生離譜事件。1名江西籍女子花人民幣108元(約新台幣467元)訂房,入住僅住半小時要求退房遭拒,竟故意破壞房內設施。酒店發現房間積水成河、水龍頭全開、被褥泡水,損失近人民幣2萬元(約新台幣8.6萬元)。警方介入後,女子賠償酒店近3萬元(約新台幣13萬元)。《海南特區報》報導,酒店店長熊先生表示,該名女子於10月28日凌晨0時55分,透過網路平台以108元訂房入住,僅半小時後便以「行程有變」為由申請退訂。酒店依平台規定回應,入住後的訂單不得退款,並解釋已產生清潔成本,還提出可免費升級房型,但她堅持退費,隨後又改口稱「環境差、隔音不好」,遭拒後報警並向政務熱線投訴。女子入住僅住半小時要求退房遭拒,竟故意破壞房內設施。(圖/翻攝自《海南特區報》)不久後,酒店發現有積水自2樓滲入1樓大廳。工作人員進入房間時,驚見水龍頭全被打開、地面積水成河,被褥、枕頭及床單被扔進淋浴間,花灑仍在出水,洗髮精與沐浴乳被倒滿床鋪。酒店估計,水自凌晨2點流至天亮,導致牆體、地板嚴重受損。事後,警方傳喚該名女子並進行普法教育,對方承認錯誤,最終與酒店達成和解,支付近3萬元賠償金。律師指出,故意損毀財物若數額較大或情節嚴重,屬違反治安管理行為,可處拘留或罰款;若損失超過5000元,更可能構成刑事毀損罪,須負刑事責任。
網戀陷阱!2大叔險遭詐 警銀聯手識破人頭帳戶
豐原警分局轄內派出所昨日與一家銀行攜手合作,在短短半小時內,於同一家銀行成功攔阻了兩起「網路交友詐騙」案,及時為兩位中年男子守住了辛苦錢。警方藉此呼籲民眾,務必嚴防網戀陷阱,以免財物損失又傷心。第一起案件發生在上午,58 歲的林姓男子接獲銀行行員通報,他日前透過網路結識了一名自稱在國外工作的女子,兩人認識不久就以「老公、老婆」互稱。該女子隨後聲稱將返臺開設美容院,以外幣帳戶無法使用為由,要求林男協助開立新帳戶代為收款。豐原派出所副所長曹志瑋、警員曾裕哲趕到現場後,立即向林男說明這是詐騙集團常見的「人頭帳戶」手法,林男聽後恍然大悟,當場停止辦理開戶手續。就在警方苦勸林男的同時,隔壁櫃檯的行員又通報,一名 67 歲的黃姓男子匯款用途可疑。經了解,黃男雖向行員表示匯款是購買農機具,但收款帳戶卻屬於境外銀行。警方抵達後,黃男坦言是透過網路交友認識了一名女子,雙方以「國王、寶貝」等親暱稱呼互動。該女子多次以「工作資金短缺」為由,向黃男索討錢財,並要求將人民幣 2 萬元(數額不大)匯入指定帳戶。黃男最終在警方的勸說下,明白是詐騙,立即停止匯款。豐原分局強調,詐騙集團常利用甜言蜜語和「人頭帳戶」或「投資周轉」等話術誘騙民眾,希望民眾提高警覺,遇到類似可疑情況應立即撥打 110 或 165 反詐騙專線查證。
跨國勞動力精進方案拍板 本勞加薪可增額聘移工、資深移工得永居
行政院會今(30)日擬拍板「跨國勞動力精進方案」,閣揆卓榮泰昨搶先曝光內容,包含企業替本國勞工加薪即可增聘外籍移工、給予資深移工永居證、勞動部直接在他國設點引進移工與中階技術人力。另外,傳出政院可能開放旅宿業與港口碼頭裝卸移工,政務委員陳時中昨未證實,僅說「如果」開放,應會參照本勞加薪方案開放名額,配額上限同為10%。現行移工比例有「3K5級制」、就業安定費附加移工數額機制(Extra制)等規範,行政院會今將拍板「跨國勞動力精進方案」,陳時中昨與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跨國勞動力管理組長蘇裕國預告,台灣現在缺工,包括製造業、服務業都有移工需求,勞動部方案規畫本勞加薪增額開放、留任久用、強化政府效能等3方向。陳時中說明,本勞加薪聘僱移工已有3K5級制,現在多了一項,製造業只要幫1位本勞加薪2000元,就可以徵聘1名移工,上限是10%;而原本透過3K5級制、Extra制達到配額上限40%的規定,未來可能透過本勞加薪獲得更多移工配額,因此將上限比率改為45%。而留任久用部分,陳時中說,移工工作愈久經驗愈佳,對公司的信任度也會提升,過去工作6年就一定要走,未來則可轉任中階技術人力,以前轉任中階技術人力的上限是25%,現在開放成百分之百,只要雙方合意就可以留用。至於強化政府效能,陳時中透露,雖然勞動部非常積極管理私立就服機構的中介業務,但在許可方面、違規核查及評鑑等,依然良莠不齊;計畫在國外設立相關中心,與現有的就服單位良性競爭,也可直接跟對方政府談,效能會更好。媒體詢問預計在哪些國家設立延攬中心?陳時中表示,此為涉外事務,勞動部正透過外交部積極尋求合適的設立地點,一開始不會全面設立,可能先選1、2個國家,越南、菲律賓等都是目標國。外傳旅宿業與港口碼頭裝卸移工也將一併開放,陳時中昨未正面回應,僅表示「如果」要開放,大概也會採用本勞加薪2000元,然後開放移工配額,上限也是10%。行政院評估,未來4年本國勞工加薪受惠人數預估20萬人;使用增額移工名額可國內承接或引進,在移工聘僱期滿3年後,要再為本國勞工加薪1次。
台中男頸部中刀駕SUV撞鐵板燒店橫死 高大成推測「要跑路」遭人割喉失血休克
今(28)日上午,台中發生離奇死亡車禍。由36歲何男駕駛的休旅車先是逆向行駛於高公路上,突然加速撞上另輛轎車後,失控衝進路旁的鐵板燒店內。警消到場後,發現駕駛何男已明顯死亡,而他頸部有一道約15公分的利刃傷,身上還有多處撕裂傷。車內並查獲一把水果刀、現金15萬元以及護照。對此,知名法醫高大成推測,何男可能先遭他人割頸,駕車途中因失血過多暈眩,最終撞擊造成臟器破裂死亡。不過詳細死因與案情仍待檢警釐清。據了解,死者何男家住在台中市北屯區,該肇事休旅車登記在其母名下,但母子並未同住,且何母對兒子的狀況和發生的事情都不清楚,親子關係似乎很疏遠。警方調閱沿途監視器畫面顯示,事發前何男開車沿途中並無他人上下車,車輛行經南區高工路時,先逆向滑行在車道上,中途停下約17秒後又突然猛踩油門,高速爆衝撞上另輛轎車,隨即撞入路旁的鐵板燒店內。警消人員趕抵現場時,發現何男全身多處受傷,已明顯死亡未送醫。據悉何男當時頭靠駕駛座,頸部有一道約15公分長的刀傷,且車內有大片血跡。警消人員將遺體移出後,又在車輛排檔桿附近查獲一把約20公分長水果刀,車內另有一疊約15萬元的鈔票與護照等物品。針對此事件,法醫高大成推測,何男有可能先遭他人割頸,行兇刀具因此掉落車內。何男則在北屯開車到南區的過程中,因失血過多導致休克暈眩,最終車輛爆衝撞擊造成臟器破裂死亡,且可排除輕生可能。高大成進一步解釋,如果車上沒有搜出護照與現金,他會推測「可能是想不開」,但有這兩樣東西,就要看護照「是不是本人的」。如果是,就可能是想要跑路。但他認為一般跑路涉及金額都是數百萬元,十幾萬元的數額「就很奇怪,不是賭博就是毒品的錢。」此外,若護照不屬於何男,則他有可能是因竊取他人護照、私款,逃跑時遭人發現才被持刀攻擊。不過詳細死因與案情仍待檢警釐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