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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接連病倒!台北律師工會沉痛發聲 提5改革方向籲政府救司法
昨(11月3日)最高法院法官周盈文因腦溢血於辦公室倒下,台北律師職業工會今(11月4日)發布新聞稿指出此次事件並非個案,而是司法體系長期制度性過勞的冰山一角,向政府呼籲正視法官勞動條件以及健康危機,並提出5項具體改革建議。台北律師職業工會認為,去年士林地院法官輕生、高等法院法官於辦公室昏倒,昨日又傳出最高法院法官病倒,強調「這些事件不是偶發,而是整個司法體制發出的瀕死警訊。」工會分析,法官每日面臨龐大的案件量與「速審速決」的輿論壓力,卻又被要求達到「精緻司法」的高標準,「在這樣的矛盾中,法官承受的精神與身體負荷早已逼近極限。」台北律師職業工會提出5個具體改革方向,首先為提升司法預算,逐年拉升至政府總預算的1.5%,以追上國際標準;其次為案件總量管制,檢討案件負荷,運用AI科學化評估法官合理案件量,抑制濫訴與無謂訴訟;第三為擴充輔助人力,強化司法助理、書記官等支援系統,讓法官專注審判核心;第四為建立健康支持機制,設置保密心理諮商、壓力管理與強制休假制度;最後為改革管考制度,廢除以「結案率」為導向的評鑑指標,改以裁判品質與程序正義為重。台北律師職業工會強調,司法院、行政院與立法院應正視這場「司法過勞危機」,不要讓倒下的法官淪為統計數字。「拯救法官,就是拯救正在崩潰的司法體系。」工會呼籲各界共同打造更健康、人性化且具韌性的司法環境,讓法官能在有尊嚴與健康的前提下,繼續為社會實踐公平與正義。
無照慣犯欠6萬罰鍰和健保費遲遲不繳 房子被查封速繳清
北市張姓男子因多次無照駕駛、不遵守交通標誌、違規停車,連同積欠健保費等共17案,積欠6萬餘元罰鍰。士林分署收案後,除迅速執行其存款等財產外,並與台北市稅捐稽徵處合作,透過「移轉不動產通報系統」發現其名下房產即將辦理出售移轉,書記官旋即通知地政機關辦理查封登記,張男只好立刻繳清全部欠款。士林分署表示,張姓男子去年多次無照駕駛、不遵守交通標誌及違規停車,涉及交通違規計8案,經北市交通事件裁決所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裁罰5萬餘元,另張男亦積欠全民健康保險費等9案,累計總欠款達6萬餘元。士林分署自去年8月起陸續受理案件後,隨即查調張男名下財產,並迅速對其存款等財產執行,僅執行2000餘元,通知張男繳納欠款,但張卻置之不理。士林分署與北市稅捐處合作,透過「移轉不動產通報系統」,今年10月1日發現張男名下位於北投區之房產即將出售移轉,遂即函請地政機關進行查封登記。張男因名下房產遭禁止移轉登記而無法順利過戶,遂致電士林分署表明願繳清全部款項。
陳勇松違程序撤監控讓鍾文智潛逃 監察院彈劾移送懲戒法院
高院合議庭審判長邱忠義、受命法官陳勇松因解除「鮑魚大亨」鍾文智的科技監控,導致鍾文智在判刑定讞前逃亡。監察院今(20)日表示,陳勇松違反辦案程序及職務規定,損及人民對於司法之信賴,核有重大違失。監察院於114年10月9日審查通過監察委員林郁容、葉宜津、高涌誠提案,全案移送懲戒法院審理。臺灣高等法院法官陳勇松承審被告鍾文智違反證券交易法等案上訴第三審強制處分,於合議庭評議被告加保不延長科技設備監控後,未宣示裁定、依法製作裁定書送達當事人,即片面通知辯護人辦理具保程序及拆除電子監控設備,又於被告逃匿引發社會關注後,補行製作「評議附件」附卷,及指示書記官抽換電話紀錄,違反辦案程序及職務規定,損及人民對於司法之信賴,核有重大違失。監察院於114年10月9日審查通過監察委員林郁容、葉宜津、高涌誠提案,全案移送懲戒法院審理。彈劾案文指出,一、被彈劾人為資深法官,明知合議庭有關被告鍾文智加保不延長科技設備監控之決定,屬得抗告之裁定,須經宣示或送達等程序,始對外發生效力,亦明知系爭審理單未經宣示裁定、依法製作裁定書正本送達當事人,竟僅由書記官以電話片面告知被告鍾文智之辯護人辦理加保及拆除電子監控設備事宜,而未將裁定之內容送達檢察官,致檢察官無從決定是否提起抗告,顯已嚴重違反訴訟程序。二、又於被告鍾文智逃匿引發輿論抨擊後,補行製作「評議附件」附卷,並指示書記官抽換電話紀錄,均違反辦案程序及職務規定,嚴重損害人民對於司法之信賴。三、綜上,被彈劾人所為,顯已違反法官倫理規範第3條、第15條第1項等規定,情節重大,依法官法第30條第2項第7款及第49條第1項,有懲戒之必要。爰依法提案彈劾,移送懲戒法院職務法庭審理。
面對利刃挺身而出!苗栗「護童超人」搶救15天今出院 感嘆:再遇到還是會出手
本月2日下午,苗栗市街頭發生隨機砍人案,48歲邱姓男子在中正路某超商外持刀攻擊剛放學的國小學童。50歲林姓男子見狀挺身而出保護學童,自己卻胸腹、背部中刀,失血超過4000CC,一度命危。幸而在大千綜合醫院團隊全力救治下,於今日順利康復出院。在歡送儀式上,苗栗縣副縣長邱俐俐、苗栗市長余文忠等人到場,並頒發感謝狀與獎座表揚其見義勇為的精神。林男與家屬則感謝醫療團隊及社會關心,林男更表示未來遇到類似狀況,應該仍會挺身而出,因為自己也有2位女兒,若她們在外遇到危難,他希望別人也能伸出援手。苗栗市邱姓男子疑因早年吸毒造成精神狀況不穩,10年前就曾在住家附近的超商內隨機攻擊民眾和店員,最終為此入獄服刑。今年3月服刑期滿後,邱男10月2日再次到同一家超商外隨機攻擊路過學童,2名11歲徐姓、丁姓女學童因此受傷,其中丁姓學童胸部遭刺傷,傷勢極重。林姓男子見狀挺身而出,自己胸、腹、背部卻被刺傷,失血超過4000CC,一度宣告命危,經大千綜合醫院醫療團隊緊急搶救,將他自鬼門關救了回來。今(17)天上午,林男順利康復出院,院方特地為他準備了出院歡送儀式。苗栗副縣長邱俐俐、社會處長張國棟、衛生局副局長莊素玲、苗栗市長余文忠、苗栗地檢署書記官長李鈞暉、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苗栗分會主任委員陳有昆等人皆到場祝賀,表達對林為康的敬意與祝福。邱俐俐代表苗栗縣府向林男頒發感謝狀與獎座,並指出縣府目前已展開全面檢討,強化社會安全體系,包括公共場所治安管理、潛在風險人員的監督與輔導,以及跨單位通報與協作機制,務求確保縣民生命財產安全,營造安定祥和的生活環境。大千綜合醫院院長徐千剛則表示,院方作為苗栗縣首家重度級急救責任醫院,面對重大創傷能即時啟動外傷小組,提供完善急救與照護。他也向林姓男子致贈營養品和1顆籃球,邀請熱愛運動的林男「有機會可以一起打籃球」。主治醫師林柏任也指出,林為康送醫時胸腹與背部均有6至8公分深傷並大量出血,醫療團隊迅速完成手術止血與縫合,術後在加護病房及復健團隊協助下逐步康復。林先生則表示,感謝太太日夜守護與醫護人員的專業照顧,也感謝社會各界的鼓勵。他認為自己在事發當下只是做了應該做的事,但也很自責因此事讓家人擔心害怕,但以後若再遇到類似狀況,他認為自己還是會再次選擇保護孩子,因為自己也有2位女兒,若她們在外遇到危難,也期盼別人能伸出援手。林男妻子也表示:丈夫曾告訴她「很慶幸、不後悔擋了這2刀」。她說丈夫自認因為負傷跟邱嫌扭打的過程中引發的騷動,促使路過學童、民眾警覺疏散,讓不幸事件的傷害降到最低。
沈慶京出庭否認給錢 爆料檢察官林俊言趁律師不在「要我咬柯文哲」
台北地院審理民眾黨前主席柯文哲涉京華城等案,25日由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作證,沈接受柯的律師詰問時爆料,2024年10月11日他當時戒護住院,林俊言檢察官說柯文哲不是好人、不要維護他,10月14日律師不在場時,林俊言還要他咬柯文哲,他也否認有「小沈1500」,他沒有給柯文哲錢。沈慶京證稱,去年10月11日星期五下午,他當時被羈押禁見,但戒護就醫在衛福部立台北醫院住院,林俊言檢察官帶著書記官,借用醫院會議室開偵查庭,林俊言就說「以不錄音、不錄影方式,要和被告聊一聊」,但談話內容卻是一直說,柯文哲不是好人、不要維護他,沈慶京說,當時談話近2小時沒有錄音錄影。沈慶京還說,林俊言跟他表示「你如果不能交保出去處理,你的公司會有問題」,林俊言還說,柯文哲不是好人,要求沈慶京不要再維護柯文哲,並拿出鏡週刊的報導內容佐證。沈慶京說,10月14日林俊言又到醫院視察,當時他旁邊沒有律師,他配戴腳鐐被綁在病床上,林俊言要他承認行賄柯文哲。沈證稱,後來他在偵查庭有痛罵檢察官是土匪、強盜及明朝錦衣衛,但檢察官沒有記載在筆錄中。公訴檢察官主張,柯文哲擔任北市市長下令把京華城案送研議,沈慶京也給了210萬元政治獻金,雙方有貪汙的對價關係;庭末,審判長諭知,9月30日下午2點由北市議員應曉薇作證,同案被告柯文哲、沈慶京及吳順民必須到庭,進行證人交互詰問。
花蓮光復「14具遺體」發現地點曝!運送有困難 僅2具抵生命園區
花蓮縣光復鄉昨(23日)因馬太鞍堰塞湖壩頂潰堤,洪水沖進市區,造成嚴重災情。截至目前已有17人死亡、34人受傷,還有129人失聯,而其中14具遺體發現的時間和地點也曝光,有8人是佛祖街或敦厚路一帶的居民,遺體陸續被送往瑞穗生命園區,將報請檢察官會同法醫進行相驗。中央災害應變中心公布發現14具遺體的詳細時間和地點,敦厚路3人、中學街2人、中正路一段3人、佛祖街5人、仁愛路1人,遺體將送往瑞穗生命園區,辨別罹難者身份後進行報驗。然而受到災情影響,導致遺體運送有困難,目前法醫、檢察官、書記官、冰櫃都已到場待命,但僅2具遺體抵達現場。針對此次災情,經濟部水利署長林元鵬說明,馬太鞍溪堰塞湖下游南側,九江近300公尺的堤防破損,造成河川水流進市區,加上橋梁倒塌後,有阻水效果,因此整個河段中,有多處溢堤,溢流流量超過預估標準的4倍以上,並夾雜砂石,力道比純粹水的力道更大,才會有好幾個段落破損及橋損,與河道3個開口堤無絕對關係。據了解,受影響地區包括光復鄉、鳳林鎮及萬榮鄉部分地區,3個地區撤離總人數為3285人。而縣府也增設收容地點,3個地區總收容人數為402人。
樺加沙風災奪命!法務部增派人力支援花檢 檢警啟動「隨報隨驗」應對
樺加沙掃台帶來嚴重災情,馬太鞍溪也因為雨水暴漲,導致堰塞湖溢流,半個花蓮光復鄉也因此成為池塘。法務部鄭銘謙指示臺灣高等檢察署協調臺灣基隆地方檢察署、臺灣宜蘭地方檢察署派員支援本署,而本署主任檢察官、檢察官、檢察事務官、書記官及各科室同仁亦均嚴陣以待,全力投入災後應變等相關工作為利迅速辦理本次風災罹難者之司法相驗程序,花蓮地檢署目前已與花蓮縣警察局鳳林分局協調,在大體集中移置處花蓮縣瑞穗鄉生命紀念園區成立臨時指揮所,立即指派檢察官、書記官及法醫師前往進駐,以「隨報隨驗」為原則,於第一時間進行相驗及調查,以釐清死因,並利家屬處理相關事宜。另,花蓮縣警察局新城分局加灣派出所員警於昨(9月23日)中午解送通緝犯林嫌前往新城分局途中,因車輛輪胎打滑自撞電線桿,造成兩名員警受傷及林嫌送醫不治身亡,本署檢察官已於昨日下午完成相驗,將擇日進行解剖,後續本署會積極調查,以釐清責任。
陳漢典甜蜜閃婚!彰化老家望他返鄉「辦桌」 超狂家族背景曝光
演藝圈昨(11日)傳出甜蜜喜訊,藝人陳漢典與主持搭檔Lulu(黃路梓茵)在社群平台上宣布結婚,消息一出也立刻引爆全台網友的熱烈祝福。如今這份喜悅也傳回陳漢典的老家彰化芳苑草湖,親友們不僅為新人感到開心,更熱情喊話,希望陳漢典能返鄉「辦桌」,與鄉親一起分享這個好消息。據《ETtoday新聞雲》報導,螢光幕前總是帶給大家歡笑的陳漢典,其實出身於法律世家。陳漢典的家族在台灣已有250年歷史,始於從福建渡海來台的陳耀綿三兄弟,他們在芳苑鄉草湖村落腳,至今已傳至第10餘代。陳漢典叔公祖、埤頭國中前校長陳燦熀也透露,家族世代重視法律,祖父曾任法官,父親則是書記官,而陳漢典的名字「漢典」更取自歷史上第1部成文法典《漢摩拉比法典》,承載家族對法律精神的期許。陳氏家族另有特別命名傳統,像是用「金、水、木、火、土」偏旁來區分輩份,每5年1輪,陳漢典屬於第9代「水」字輩,本來應取名「洞典」,家人巧妙改為「漢典」,既保留水字旁,也讓名字更悅耳。雖然陳漢典最終選擇演藝之路,但他並非家族中首位藝人,其叔公陳國鈞早年曾是國小老師,後來轉行成為資深演員,在電影和電視劇中都有亮眼演出。陳燦熀也表示,陳漢典自小就與家鄉保持緊密聯繫,即便一家早已搬離芳苑,他仍常返鄉參與重要活動,如2019年草湖保安宮主委就任典禮,他特地返鄉與鄉親合照,毫無明星架子,令長輩們稱讚「放得開又有家教。」如今婚訊傳出,家鄉親友都為陳漢典找到人生伴侶而開心不已。陳燦熀為此也代表老家親友發出熱情邀請,希望新人能回到芳苑舉辦喜宴,「讓鄉親們一起熱鬧一下!」
電話恐嚇高雄地院院長及檢察官 男子遭羈押抗告「被高分院駁回」
高雄葉姓男子因不滿司法處分,今(2025)年6月間接連以電話恐嚇高雄地院院長蔡國卿及孫姓女檢察官,揚言欲買凶殺人、態度囂張。高雄地檢署獲報後立即指揮警方調查,並於6月19日將葉嫌拘提到案,訊後認其涉案情節重大且有反覆實施犯罪之虞,聲請羈押獲准;葉男不服提起抗告,高雄高分院審理後認定情節嚴重,裁定駁回,並定讞。案發在6月16日下午,高雄地院接到一通男子來電,揚言要花錢買凶對院長蔡國卿不利,當下引起法院高度緊張;而雄檢一名孫姓女檢察官的書記官旋即也接獲恐嚇電話,對方同樣語帶威脅,稱要殺害女檢察官。雄檢獲報後立即分案偵辦。檢方調閱電信通聯資料,發現兩起恐嚇電話皆出自葉姓男子所為,於是指揮高雄警方於同月19將葉男拘提到案。據悉,葉男有多項暴力前科,最近因案遭到女檢察官起訴;案件移審雄院後,他又質疑承審的法官偏頗,聲請法官迴避,遭蔡國卿駁回。葉男不滿女檢與蔡國卿的處分結果,爆發恐嚇行為。檢方訊後認為葉男觸犯恐嚇罪涉案情節重大,及有反覆實施之虞,向高雄地方法院聲請羈押獲准。但葉男不服向高雄高分院提出抗告,矢口否認打電話恐嚇,強調自己沒有恐嚇前科,並要求撤銷羈押裁定,改以5萬元交保。然而,高雄高分院調查發現,葉男不僅恐嚇院長與女檢,還涉及多起電話嗆聲臺鐵站務人員,內容包括砍殺與買凶殺人,且他本身有多起暴力紀錄,對社會治安造成威脅,行為顯見有反覆實施之虞,因此認為羈押裁定並無不當,最終駁回抗告。
鄭文燦案換人審 最終由菜鳥法官接手
前桃園市長鄭文燦涉貪案再度換法官,桃園地方法院鄭案審判長原為江德民,去年請病假到退休,由審判長孫立婷接手,原承審法官廖奕淳今年3月生病請假,再由孫立婷代理。為補廖缺,院方4日重抽鄭案法官,由剛就任法官、前桃園地檢署書記官田時雨中籤。鄭案法官一波多折,原本審判長為江德民,但去年10月因病請長假到退休,由孫立婷接任審判長。今年3月廖奕淳健檢時發現有問題,住院檢查後至今仍請長假,因此由孫立婷實質代理開準備程序庭,數個月以來,以幾乎1個月1場勘驗會議錄音進行。中籤的田時雨曾在桃檢擔任書記官並任資料科科長,熟識他的檢察官說,田表現優秀,為人也客氣,相當斯文,是和善、顧家暖男。至於審判長潘政宏31期,在桃院數一數二資深,除了待過2、3年少年法庭外,其餘都待在刑庭,是老經驗的一把手,評價相當認真,審判度掌握也都沒問題,相信鄭案在其帶領下,可以妥適的審理。檢察官也認為,其訴訟指揮很有原則,會控制法庭秩序。桃園地院說明,孫立婷5至8月間代管案件,今年8月28日司法新事務年度開始,桃院依照刑事庭分案補充要點的規定,組成審核小組,將全部異動股的遲延、視為不遲延、繁難案件等,依其繁難程度分類後,打散分配於各異動股。4日下午2時人工抽籤,由刑11庭芳股64期田時雨承辦,審判長為潘政宏、陪席法官為58期法官蔡旻穎。潘政宏屬桃院資深法官,專精刑事審判,學養深厚,經驗極為豐富,相信能帶領合議庭接續妥速審理鄭案。
柯文哲遭押已一年 暴走嗆「不管賴清德派誰來傳話,我絕不投降!」
台北地院審理京華城案,28日勘驗北市前副市長彭振聲接受偵訊時的光碟,庭末,民眾黨前主席柯文哲站起來轉向旁聽席對著包括妻子陳佩琪在內的旁聽民眾說「我絕對不會投降、不會屈服」,隨後發言的檢察官姜長志說不要牽扯政治問題,為了發言問題和律師們火爆爭吵,柯文哲也加入戰局說「民進黨不會永遠執政」,法官諭知大家冷靜後退庭、柯文哲還押。上次開庭時,陳佩琪突然衝向前方,對著3名法官高喊「請問他(柯文哲)做了什麼,叫做犯罪嫌疑重大?」今日她到法庭旁聽一整天,態度平靜,倒是一看到柯文哲被提訊進法庭時,跟隔壁親友聊天說,柯文哲可能太熱了又剪光頭。北院進行一整天勘驗程序後,柯文哲發言先幫書記官說話,稱司法要改革,可以花錢找委外聽打人員,書記官打字一整天不能虐待書記官;隨後他話鋒一轉說,京華城案有4個人認罪,其中位階最高的就是北市副市長,但他聽了一整天的偵訊光碟,還是不知道彭振聲到底認什麼罪?檢察官不管怎樣就是樣扯柯文哲。柯文哲說,京華城案送研議他知道,後面細節他不知道,且也沒有被市長是列管;他質疑高雄市副市長林欽榮到法庭作「偽證」,因為林擔任北市副市長也有受理過北市議員應曉薇的陳情,且林說京華城案不可以準用都市計劃法24條容積獎勵,但是作證完的公務人員都說可以。柯文哲語氣激動地表示,被關押1年,不管賴清德派誰來傳話,「我絕對不會投降、不會屈服」但檢察官姜長志說,彭振聲被起訴後都沒有說要否認犯罪,法庭上的律師們剝奪認罪權利,對彭振聲不厚道,由於雙方發言火爆,一度在法庭爭吵,法官許芳瑜連忙要大家冷靜,處理完程序事項後,諭知9月2日彭振聲出庭作證,提訊被告柯文哲、應曉薇,傳喚被告李文宗、黃景茂及沈慶京,吳順民。
民眾黨翟本喬控「變造公文章戳」 北檢拿4證據打臉
台北地檢署偵辦京華城案時,民眾黨過去曾質疑檢察官以赴醫院「視察」沈慶京為由行不當訊問,民眾黨國家治理學院主任翟本喬更控檢察官到醫院視察同案被告沈慶京的公文章戳時間造假。對此,台北地檢署今(8月18日)回應,表示已經向法院查詢收發紀錄,時間和戳章相符,絕無變造情事,請外界勿捕風捉影。今(114)年3月11日,沈慶京與其委任律師在庭上指控,去年沈慶京戒護就醫時,檢察官曾直接帶書記官到部立台北醫院會議室開庭但卻沒有錄音,北檢在2025年3月18日曾發布新聞稿回應,當時是到醫院了解沈慶京身體情形,且事後也有向法院陳報行程。然而,翟本喬質疑道「為什麼中間的日期是鮮明銳利的,而周圍的章是暗色模糊的呢?」、「林俊言檢察官,為什麼你的文件看起來像是變造過的?」消息一出以後,引發社群及政論節目討論。為此,台北地檢署更發出新聞稿進行澄清。翟本喬質疑章戳中間的日期是鮮明銳利的,而周圍的章是暗色模糊,有變造之虞。(圖/翻攝翟本喬臉書)北檢表示,今年3月18日發布的新聞稿,檢附通知函影本,該通知函上的台北地院收發章戳,是本署於2024年10月23日發函送到法院收發室,法院收受通知函正本後,在通知函(稿)上,蓋用同日期的收發章戳,表示法院確實在同一日期收到本署通知函,也作為公文已完成送達程序的證明。北檢指出,檢方向台北地院調取收受北檢通知函的紀錄,依法院回函檢附的「2024年10月23日」收發室收文、傳送刑事科電腦畫面截圖、收文傳送清單、刑事科送件簿等資料,皆可以證明北檢通知函確實是在「113年10月23日」送到台北地院收發室,絕無所謂變造日期情事。
不滿上訴遭駁回!她怒嗆法官「買好槍了」 遭北檢起訴
去(113)年11月15日,約莫50歲的鍾姓女子打電話至高等法院,並向書記官稱要找審判長林柏泓,並說道「已經找好黑道買好槍了」、「如果承認自己判錯,開始再審,我還可以原諒他」等恐嚇之語。事後林柏泓也對鍾女進行提告,而全案也於今(8月13日)由台北地檢署依妨礙公務、恐嚇罪起訴。整起事件需回顧至111年3月10日晚間,馬姓員警與同仁在巡邏時,發現由林姓男子所駕駛的車輛,疑似為偽造車牌,因此用警報器請對方停車受檢,未料林男卻突然加速狂奔,並全然不顧及交通違規,對公眾造成危險,因此馬警最終選擇連開3槍,而同坐在車上的一名鍾男也不幸中彈,最終送醫不治。事後雖然馬警被依照過失致死罪起訴,但新北地院於112年7月5日宣判馬警無罪,案經上訴以後,於113年5月29日由高等法院駁回,而當時做出判決的便是林柏泓審判長。因此鍾男的姑姑鍾女才會懷恨在心,並於113年11月15日致電恐嚇,直言「我已經找好黑道買好槍了,我最想殺掉的就是林柏泓,這個案子我還不是最想殺那個開槍的警察,我有去看醫生,我有診斷證明,現在這樣殺人是不是就不會被判死刑?如果林柏泓承認自己判錯,開始再審,我還可以原諒他……」而林柏泓審判長也對鍾女做出提告,針對此案,台北地檢署於今日對鍾女依照妨礙公務、恐嚇罪提起公訴。
彰化雙屍命案女童遺體發綠還「舌頭、咽喉缺失」 母親要檢方「給個說法」
今年7月21日,彰化芳苑鄉一處停車場發生一起林姓父女2人一氧化碳中毒、一同陳屍車中之案件。彰檢在對7歲女童遺體解剖相驗後,近日發還女童母親韓姓女子。韓女卻向週刊投訴,在請化妝師清理女兒遺體、化妝入殮時,驚見女兒的舌頭和咽喉都不見了,且遺體發綠、疑似中毒,要求檢察官給個說法。彰化地檢署聞訊後,已公開出面回應。根據此前報導,林姓男子與韓女原為男女友關係,7歲林姓女童則為2人的非婚生女兒。林男與韓女分手後,曾多次帶走女兒,韓7月還指控,每次與林男發生口角,對方就將女兒「藏起來」不讓她見面。7月15日,林男接走女兒後便未再現身。韓女20日聯繫林男母親詢問女兒下落,對方聲稱林男已帶女兒前往台中找她,但當晚林男、林姓女童2人仍為返家,韓女遂向台中市警方控告林男涉嫌誘罪並通報女兒失蹤。然而次日便接獲彰化警方通報前往認屍。根據《鏡週刊》報導,韓女表示,在8月3日解剖當天,她因為不敢進去在外等候,帶解剖完成,檢方發還遺體,她便於4日請葬儀社為女兒整理遺體,然而卻發現女兒遺體呈現綠色,懷疑疑似中毒。此外,化妝師在為女兒清潔口鼻時,更發現女童遺體的舌頭、咽喉不見了。韓女指出,她沒想到法醫在解剖會在未告知的狀況下,切除女兒的咽喉與舌頭,且直到入殮前一天整理遺體,才發現女兒遺體缺失,她為此不得不延後出殯,要找回女兒的咽喉及舌頭,「我女兒已經走得不明不白,還讓她身體有缺陷的離去。我一定要為女兒討公道,把她的東西要回來。」報導指出,韓女先向進行解剖的許姓法醫反應,法醫則解釋女童舌頭是切片拿去化驗,還剩下的舌頭和咽喉「可能在胸腔裡」。令韓女質疑「胸腔已經被縫合,難道又要再開胸膛一次翻找?」她不願女兒再受苦,為此要彰檢「給個說法」。對此,彰化地檢署襄襄閱主任檢察官王銘仁表示,法醫是依照專業SOP流程進行解剖、切片,並採集體液、血液、尿液、胃內殘渣進行化驗。為了解女童在生前是否有吃下致命物或遭下毒,咽喉和舌頭是採驗的重要部位,在切片後也都依SOP放回體內,但因時間緊迫,難以進行細緻的修復、縫合等作業。彰化地檢署檢察官邱呂凱已透過書記官在上週四已和家屬約定下週一(11日)說明溝通,讓家屬更清楚流程,目前檢方則正針對切片、血液、胃內殘渣等進行化驗中。
刑事局揭假檢警詐騙手法 平均財損竟高達200萬元
165打詐儀錶板統計,今年6月份假冒機構、公務員詐騙案件有618件、財損金額高達12億3000多萬元,平均財損將近200萬元,金額相當龐大,為所有詐騙類型之首。警方分析,假檢警詐騙多鎖定退休、居家的高齡民眾,利用長輩賦閒在家時來電,藉故假稱民眾涉及不法,再假扮檢警稱要民眾交付財物予以監管或公證,誘騙匯出或交付鉅額款項,因此警方再次提醒並呼籲務必時時關心家中長輩慎防此類詐騙手法。刑事局提醒民眾假檢警詐騙手法。(圖/翻攝照片)東部一名68歲陳姓家庭主婦,7月初接到一通假冒保險業務人員電話,稱有人要盜領她的保險金,並已主動代為報案。隨後有一名自稱為板橋偵查隊的「王志成」警察,打電話來說陳女涉嫌詐保,隨即引導陳女製作電話筆錄,且表示需了解陳女存款、股票現況,陳女一一告知後,詐團進而表示案件已移由檢察官調查。後來有一位自稱檢察官來電稱,已查到陳女名下詐保洗錢贓款,要求陳女線上將定存300萬解除後,將會派書記官至家中扣押贓款,又因陳女居家路途遙遠,不用真的將贓款領出,只要交出金融提款卡,再代為領出贓款即可。另詐團以偵查不公開為由,表示每日早上9點會來電確認陳女行蹤是否在家,沒有亂跑,陳女為自證清白,不疑有他,便按照指示將2張金融卡交給詐團派來的假書記官,得手後假檢察官就不再打電話,陳女察覺有異,去電板橋偵查隊找「王志成」警官,才知遭到詐騙。刑事局指出,假冒機構(公務員)詐騙流程公式,詐騙集團會先掌握受害者個資,假冒遠地機關(如派出所、醫院、健保局、戶政所或大型企業等)人員,表示其涉嫌犯罪、身分遭冒用辦理印鑑或詐領管制藥等,隨即以協助報案為由聯繫當地派出所,就是製造被害目標與假冒機關路程遙遠之情境,引導目標與假檢警使用視訊製做筆錄。此外,此詐騙手法常結合多重角色扮演,並搭配假冒的司法文書(通知書、傳票)、公署(地檢署、警察局),使被害人陷入恐慌,再假藉偵查不公開之名義要求被害人不得掛斷電話及告知親友。刑事局指出「身分(證件)遭冒用」、「偵查不公開」、「帳戶涉洗錢或其他不法」、「加LINE定時回報」、「監管帳戶」、「繳交公證金」,為詐騙手法關鍵字,並嚴正聲明檢警不會用通訊軟體聯繫及製作筆錄,民眾接到相關語音詐騙電話,務必先掛掉電話保持冷靜,撥打110或165反詐騙諮詢專線查詢,以保護個人財務安全。
鍾文智案引爆審檢內戰 劍青檢改批法評會輕放高院審判長邱忠義
檢察官改革團體「劍青檢改」不滿承審股市炒手鍾文智強制處分庭的審判長邱忠義處分過輕,今(8月4日)發表聲明抗議,痛批法官評鑑委員會決議不公,且刻意包庇審判長邱忠義,請司法院依法行使職務監督權。劍青檢改指出,高院今(114)年3月爆發違法解除鍾文智電子監控,釀成重大逃亡事件,合議庭違法裁定且甩鍋最高法院、檢察官及書記官,經司法院法官評鑑委員會調查,上周五(8月1日)傍晚,司法院突發新聞稿,最後結論竟刻意包庇邱審判長,完全不必懲戒,更對於邱審判長事發後散播假訊息甩鍋之惡劣行徑,全部不予處理,本會嚴詞譴責並聲明如下:一、上週五司法院之新聞稿,法官評鑑委員會明確認定,邱審判長和陳法官二人之裁定程序明顯違法,且均屬「情節重大」,事證明確,但最後「量刑時」竟又決議,陳法官應移送職務法庭且建議罰俸10個月,邱審判長則「尚無懲戒之必要」,兩者差距之大,宛如雲泥,令人驚愕。為何兩人都違法且均情節重大,卻只有陳法官一人要處罰,邱審判長就都不用?二、依司法院新聞稿內容記載,法評會考量「邱審判長歷年考評良好,應係偶發而非慣行」,「經此評鑑程序,當已記取教訓…,尚無懲戒之必要」,真是好寶寶不忍苛責。至於陳法官,則雖然「其平時考評紀錄良好」,但是「其有未以謹慎勤勉態度執行職務之慣行…,有予以懲戒之必要」,直接加碼「慣行」給你一腳,兩人描述令人大開眼界。對邱審判長呵護至極,連《法官法》第21條最輕的「發命令促其注意」或「警告」都捨不得下,這顯然就是刻意迴護邱審判長,不想讓他留下一絲不良紀錄。三、本會要指出,鍾文智逃亡事件爆發後,邱忠義審判長不知悔改,玩弄法律文字,違反司法院對外發言相關規範,擅自向《知新聞》表示「各法院以『略式裁定』處理羈押及替代處分,並非罕見且行之有年,至於合議庭『略式裁定』之後,承審法官的書記官要如何通知或送達,那都是書記官執行層面的問題」、「檢察官也未提出鍾文智可能棄保潛逃、偷渡出境的具體事證」等不實訊息,甩鍋給檢察官和書記官,引發全體法界嘩然,更遭台灣書記官工會發文砲轟譴責。四、當時,合議庭法官更透過媒體群組,大量轉發「當時受命法官問過最高法院、檢察官都回覆對於是否延長科控沒有意見」的假訊息,邱忠義審判長更在今(114)年3月29日接受《知新聞》採訪直接指出,「合議庭只是代替最高法院處理相關強制處分,而經手案件的最高法院完全不表示意見」,第一時間攻擊檢察官及最高法院,試圖帶風向卸責,如今皆已證實虛假。但法評會對這些惡劣行為也全都不處理,就算邱審判長已涉情節重大的違法裁定,最輕處分的「發命令促其注意」或「警告」也不給,本會對法評會的功能不彰、不公正、不公平,深感失望與痛心。祈請司法院本於司法自律,依據《法官法》第20條、第21條進行職務監督,甚至參酌同法第51條第2項逕送監察院辦理。股市炒手、連一鮑魚前老闆鍾文智,被控炒作TDR狂撈4億元,未電子監控遭最高法院重判,合計刑期超過30年。當初裁定鍾文智加保2000萬元等強制處分的高等法院合議庭審判長邱忠義和受命法官陳勇松,遭移送評鑑,司法院法官評鑑委員會8月1日決議邱忠義不須懲戒,僅由司法院交付司法院人事審議委員會審議。陳勇松則由司法院移送職務法庭審理,建議罰款,罰款數額為現職月俸給總額10個月。
鍾文智棄保潛逃案法官評鑑出爐 建議輕放邱忠義、陳勇松罰俸10月
股市炒手、連一鮑魚前老闆鍾文智,被控炒作TDR狂撈4億元,未電子監控遭最高法院重判,合計刑期超過30年。當初裁定鍾文智加保2000萬元等強制處分的高等法院合議庭審判長邱忠義和受命法官陳勇松,遭移送評鑑,司法院法官評鑑委員會今(8月1日)決議邱忠義不須懲戒,僅由司法院交付司法院人事審議委員會審議。陳勇松則由司法院移送職務法庭審理,建議罰款,罰款數額為現職月俸給總額10個月。法官評鑑委員會指出,邱忠義違反刑事訴訟相關規定,且造成公文書有多種版本附卷,嚴重損及人民對於司法信賴,情節重大。陳勇松嚴重侵害當事人之權益,違反刑事訴訟相關規定,並嚴重侵害檢察官之抗告權及未注意維護訴訟程序之公平性,情節重大;違反刑事訴訟相關規定,且造成公文書有多種版本附卷,嚴重損及人民對於司法信賴,情節重大;另嚴重侵害檢察官之抗告權及未注意維護訴訟程序之公平性,情節重大。兩法官違反職務上義務、辦案程序規定,以及法官倫理規範第3條「法官執行職務時,應保持公正、客觀、中立,不得有損及人民對於司法信賴之行為」、第4條「法官執行職務時,不得有差別待遇行為」、第5條「法官應避免有不當或易被認為損及司法形象之行為」及第15條第1項「法官就承辦之案件不得僅與一方當事人溝通」之規定,均屬情節重大。法評會考量邱忠義時任該庭審判長,事後坦承係一時失慮,當已記取教訓,其歷年考評紀錄良好,前開行為係偶發而非慣行等一切情狀,尚無懲戒必要,依法官法第39條第1項第2款規定,報由司法院交付司法院人事審議委員會審議。陳勇松為受命法官,除有不當增補審理單及指示書記官抽換公務電話紀錄表之違失,尚有未依規定宣示或送達裁定正本,且屢將裁定正本未及時送達檢察官,足見其有未以謹慎勤勉態度執行職務之慣行,所為已損及法官之職位尊嚴、機關信譽及人民對於司法信賴,情節重大,併參酌其平時考評紀錄良好,以及行為動機、目的、手段及對公務秩序影響之程度暨所生之損害等一切情狀,有懲戒必要,依法官法第39條第1項第1款及第50條第1項第6款規定,報由司法院移送職務法庭審理,建議罰款,罰款數額為現職月俸給總額10個月。
夜店女公關遭前男友割喉慘死!曾是吳宗憲節目嘉賓 生前轉行故事曝光
台北市信義區發生一起駭人命案,一名27歲谷姓女子在夜店擔任公關時,遭劉姓前男友持刀割喉致死。據悉,谷女不僅外型亮眼,生前曾在銀行任職,後轉行至夜店工作,並曾登上綜藝節目擔任來賓,其中包括綜藝主持人吳宗憲所主持的節目。消息曝光後,吳宗憲對此也表達震驚與遺憾。根據《三立新聞網》報導,據讀者反映,谷女生前曾多次上電視節目,其中包括吳宗憲主持的節目。對此,吳宗憲受訪表示,因節目來賓人數眾多,對個別印象已較模糊,但聽聞噩耗仍感到震驚,並表示「對她的遭遇感到非常遺憾」。谷女大學期間表現優異,曾代表參加全國商務與管理實務專題競賽,奪下第二名佳績。畢業後原本進入銀行工作,後來在社群平台Threads分享,自己原本並未想過會轉職至夜店當公關,卻因緣際會表現不俗,最終選擇放棄報考書記官,全心投入工作。回顧這起案件始末,事件發生於7月30日晚間約8時40分,谷女當時騎乘電動滑板車進入停車場,劉男疑似早已埋伏現場,兩人在現場爆發激烈爭執後,劉男將她強行拖入樓梯間,過程中持彈簧刀連續刺擊,包括頸部、胸腹與背部等多處,造成重創後逃離現場,駕駛租賃車輛離去。據悉,谷女生前在社群平台Threads多次公開與劉男交往期間所受暴力,包括遭巴掌、掐脖,甚至曾前往驗傷報警並申請保護令。分手後劉男頻頻傳訊求復合,語氣深情如「我對你的愛是這樣的真誠、努力」、「你在我這是第一,我一定會堅定地跑向你」等,反覆騷擾不斷。然而就在命案發生前一至兩日,劉男言行急轉直下,轉向在社群發文抨擊谷女,語氣激烈,內容涉及指控債務與人格羞辱,例如「27歲了還在那邊裝可憐」、「這女的更瞎吧」等,引發關注其情緒變化。谷女曾表示未封鎖劉男,是因為深知對方若聯繫不上她,便可能至工作地點騷擾,擔心造成同事困擾。如今不幸遇害,也凸顯保護機制與跟騷防線的落差。整起案件目前仍由警方進一步調查中,而谷女生前背景也隨案件逐漸曝光,讓外界對她的遭遇更感惋惜。CTWANT關心您,拒絕家庭暴力,請撥打110、113。
夜店女公關遭恐怖前男友埋伏割喉喪命 大學時參加專題競賽曾獲全國第二名
昨(30)日晚間,北市信義區發生驚悚命案,27歲谷姓夜店女公關因與22歲劉姓前男友有糾紛,遭劉男埋伏在停車場持刀殺害。谷女生前曾在社群透露,自己原本很不喜歡夜店,目標是考書記官,後來才在因緣際會下進入該行業。如今又傳出她大學時期曾參加全國商務與管理實務專題競賽,還與組員一同拿下第二名優績。如今卻因為遇見恐怖情人而香消玉殞,令不少網友為她惋惜不已。根據警方調查,谷女在北市信義區一間夜店擔任公關,行兇的劉男則是該店安管,2人曾同居交往,但分手後劉男不斷要求復合,不時會傳訊息騷擾,曾因在今年5月因動手毆打谷女遭提告並聲請保護令。30日晚間8時許,谷女為上班騎電動腳踏車進入位於信義威秀地下停車場,卻遭埋伏多時的劉男拖入樓梯間。谷女頸部、胸部與腹部至少遭劉男猛刺4刀,送醫搶救仍宣告不治。劉男事後則騎機車逃往宜蘭五結的外公家躲藏,被找上門的警方逮捕到案。據《ETtoday新聞雲》報導,谷女是南部人,高職畢業後北上到台北就讀科技大學企管系,對企業經營與法律領域始終抱有熱忱。大學時期,谷女曾與同學一同參加全國商務與管理實務專題競賽,還拿下第二名的好成績;並在同時段投入司法書記官考試的準備,畢業後則曾短暫進入銀行業。谷女自己則在社群透露,她進入銀行業後,因為認識了當時在台北某間夜店工作的吧檯人員,2人開始交往後為了配合對方作息,她才陰錯陽差進入夜店行業。大學時期,谷女曾與同學一同參加全國商務與管理實務專題競賽,還拿下第二名的好成績。(圖/翻攝畫面)谷女遇害的消息傳出後,不少網友到谷女的社群帳號下留言哀悼,「覺得遺憾,一路好走」、「R.I.P,希望妳下輩子遇到好人不要遇到這種89殺人魔」、「每天去信義,經常看到她,本人蠻漂亮的,可惜了。祝她一路好走。」、「希望妳在天堂快快樂樂,沒有痛苦。」、「遺憾到不知道要說什麼。」
遇害女公關自曝「從沒想過做夜店公關」 亮法律筆記曝「1原因」放棄考書記官
昨(30)日晚間,北市信義區發生驚悚情殺案,27歲谷姓夜店女公關因與22歲劉姓前男友有糾紛,遭劉男埋伏在停車場殺害。谷女生前曾在網路社群發文透露,自己原本很不喜歡夜店,更從來沒想過會成為當公關。生平第一次踏進夜店,還是媽媽勸她「去見見世面」。後來在因緣際會下,成為了夜店公關,自己也因此放棄了考書記官的機會,這個決定也讓媽媽很生氣。谷女生前曾在Threads上發文透露,自己過去「很不喜歡夜店」,第一次踏進夜店還是因為媽媽叫她「去見見世面」,因此從來沒想過自己會成為一名夜店公關。她透露後來是因為自己在銀行上班時,透過IG認識了一名在夜店吧檯工作的男性,雙方開始交往後,自己為了配合對方的生活作息,索性投入了這個產業成為公關,沒想到業績很不錯,因此就一直做了下去。谷女還在發文中PO出了好幾張關於法律方面知識的教材、筆記,透露自己當時本在準備考書記官,自己放棄考書記官時,還讓媽媽很生氣。她在發文中想像:「考上的話,3年後的今年,我就可以往上考法官了。」但隨即又自我解嘲:「沒事啦,開心就好。」在這篇接近1年前的發文底下,當時還有網友勸谷女:「能考上法官或律師執照的話,還是可以回去拚一下比較好。」當時谷女也回覆:「我來考慮看看。」如今谷女遇害的消息傳出:不少網友在底下心疼留言:「如果當初考書記官……是不是會走不一樣的路?」、「書記官應該會是截然不同的人生」、「是不是當初真的考書記就不會遇到這種人……世事真的很難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