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期徒刑
」 黃子佼 緩刑 清潔員 電鍋 創意私房
女子丟2袋垃圾「內裝12隻貓屍」! 北市民眾嗅到屍臭攔截報警
台北市信義區一名游姓女子把裝有多具貓屍的2個垃圾袋丟入垃圾車,民眾聞到怪味覺得不對勁,趕緊向清潔隊員通報將垃圾袋攔截下來,隨即報警。警方調查後發現,女子共丟棄2個垃圾袋共12隻貓屍,其中有9隻是幼貓。對此,台北市動保處表示,貓隻已死亡超過2個月,身上布滿蛆並已見骨,而本案住宅已死亡達14隻貓。台北市警察局信義分局表示,民眾4日晚間7點左右在動物救援LINE群組內發現,有人貼文提到有女子拿2袋垃圾丟棄。而民眾在等垃圾車時,發現一旁的游女身上有刺鼻異味,懷疑垃圾袋內有動物屍體,除持手機蒐證,並當下向清潔隊員示意垃圾不要丟棄,攔截到的1包垃圾由動保處人員陪同到派出所報案、打開垃圾袋,發現內有2具貓屍殘骸。警方後續與報案人及動保處人員到木柵垃圾焚化廠找尋另1包垃圾,最終順利攔到,打開發現裡面有9隻幼貓及1隻成貓的屍體,所有貓屍蒐證後交由動保處帶回化驗。警方表示,任意棄置貓屍的為當地住戶游姓女子,涉違反動物保護法,可處1萬5000元以上、7萬5000元以下罰鍰。如經查曾違反規定累犯被裁罰,5年內故意再犯,可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此部分由北市動保處彙整資料後依法向警方告發偵辦。台北市動保處則發聲表示,日前獲報信義區富陽街有住戶被斷電多日,屋內傳出惡臭,並有犬隻虛弱吠叫聲,有民眾目擊3隻貓在後陽台雨遮遊蕩,懷疑有大量犬貓遭遺棄餓死屋內,動保處自10月22日起已加強監控訪視,並陸續帶回1犬5貓送醫治療,目前屋內已無動物;12月4日接獲該戶鄰居報案,游女返家後將2袋垃圾丟到垃圾車。動保處指出,袋內計12隻貓屍體已死亡超過2個月,身上布滿蛆並已見骨,連同之前動保處於10月28日在房東開門進屋檢查發現的1隻成貓骨骸及8月16日訪視帶回之1隻幼貓屍體,本案住宅已死亡達14隻貓。針對8月及10月死亡貓屍,動保處均已分別依動保刑事案移送警察局信義分局刑事偵辦,今日將再針對昨日大量複數動物死亡之動保刑事,移請信義分局緊急向檢察官申請搜索票,於今日強制入屋搜索,全案亦將依違反動物保護法再約談飼主到案說明。
清潔員送電鍋給拾荒婦遭判刑!律師戳盲點嘆:已經很寬容了
一名黃姓清潔隊員,因將一台回收價值僅32元的舊電鍋轉送給一名拾荒婦人,遭同事檢舉後被檢方以《貪污治罪條例》起訴,引發社會高度關注與熱議。士林地方法院於本月2日作出一審判決,考量黃男未獲不法利益、動機出於助人,且涉案金額極低,並有自首情節,最終依貪汙罪判處3月有期徒刑、緩刑2年,褫奪公權1年。對此,巴毛律師則表示「緩刑已經很寬容了」。「巴毛律師」陳宇安於個人社群平台發文表示,一開始也對起訴內容感到不可置信,但在完整判決出爐後,認為法院已相當寬容。她指出,黃男自稱將電鍋送給不知名婦人,後來還自費購買新電鍋換回原物,但在庭審中卻無法證明婦人身分或提供購買憑證,使其說詞在法律上構成「幽靈抗辯」,可信度堪憂,「就是這個拾荒婦人跟鬼一樣,到底存不存在都不知道,誰知道他是真的送給拾荒婦女還是拿回家用」。巴毛律師進一步說明,黃男所涉為《貪污治罪條例》第6條第1項第3款,屬最低本刑5年以上的重罪。法院最終以黃男自白、涉案金額低、犯罪所得已繳回等理由,依刑法第59條酌情減刑,再度減輕刑度至3月徒刑並給予緩刑,「我覺得法官還採信他這套說法給予緩刑,已經很寬容了」。對於部分輿論批評法院重判、恐影響黃男工作,巴毛律師也澄清,黃男為約聘職工,遭褫奪公權一年並不影響其現職工作。他並呼籲民眾勿再誤解判決內容,強調台灣屬於大陸法系,法官須依法辦案,與美國等英美法系制度不同。
願包「32元鍋具」清潔員二審費用 林國春:濫用公務車案辦到哪了?
新北市議員林國春今(4)日表示,近期「32元鍋具涉貪案」清潔隊苦主一審有罪宣判,如果當事人有意願進一步上訴請與自己聯繫,他願負擔所有法律費用,希望替老百姓發聲。2024年9月一名住在北市北投區的環保局黃姓清潔隊員在執行回收勤務時,發現民眾丟棄一個修理後堪用殘值約新台幣32元的二手大同電鍋,他說自己本著好意將電鍋帶回家維修後轉贈給一位拾荒婦人,卻陷入官司劫難。據了解,因回收物品確實被法律上定義成公家財物,清潔隊員必須依規定處理,逕行轉贈便屬於「侵占職務上持有之非公用私有財物」,即使殘值極小也可能觸犯《貪污治罪條例》。新北市議員林國春(圖)認為清潔隊員涉貪案是「大砲打小鳥」。(圖/周志龍攝)黃男遭舉發歷經一年多從起訴到審理後,近日士林地方法院考量黃男是初犯,判處其有期徒刑3個月也可易科罰金,可上訴並宣告緩刑2年、褫奪公權1年。儘管黃男免除牢獄之災、2年內無再涉犯刑事案件也幾乎不留刑事痕跡,但此案仍凸顯了「小額貪污情輕法重」等討論,促使法務部長鄭銘謙公開表示不排除修法,針對「微罪」貪污案件能讓法院有更具彈性、符合比例原則的量刑甚或有免刑空間。林國春聞訊後指出,只要當事人有意願針對有罪判決提出上訴,或是公訴人收到一審判決書後仍提起上訴,自己願意全力支持黃男,並將全數負擔法律費用,希望以實際行動表達支持清潔隊員。近日清潔隊員涉貪案是否上訴至二審由臺灣高等法院審理?近日應會明朗。(圖/報系資料照)林國春回顧,自己在2024年此案事發消息傳開後就感不捨,認為殘值微薄的電鍋案當作貪污大案來辦已違反比例原則,「大砲打小鳥」是非常荒謬,反觀自己多次控告官員涉嫌濫用公務車、其他高階商務人士棄保潛逃案大多沒個下文,司法的邏輯實在令人摸不著。林國春感嘆,《莊子》書中「竊鈎者誅,竊國者侯」竟活脫脫在台灣社會上演,庶民的行為無限放大、大官要員溜之大吉,只能就老百姓棉薄之力,歡迎當事人與自己服務處連繫。※CTWANT提醒您:未經有罪判決確定者,皆應推定為無罪。
冒充園長辦入編詐逾6300萬台幣 90後女設局包養男模租豪宅
大陸江蘇鎮江揚中市一名90後女子黃某,近年以「幼兒園園長」及「人力資源公司負責人」的身分為掩護,對外聲稱可代辦子女轉學、協助入編及保住公職等事項,藉此從2020年10月至2024年4月間共詐騙10人,涉案金額高達1451萬餘元人民幣(約新台幣6384萬元)。黃某租用的豪車與豪宅外觀。(圖/翻攝自揚子晚報)根據《揚子晚報》報導,調查顯示,黃某在經營幼兒園期間迷上奢華生活,積欠債務超過200萬元人民幣(約新台幣880萬元)。之後,她開設人力資源公司,開始與同夥合作行騙。她們分別假扮為「秦主任」「毛主任」等虛構角色,謊稱有「內部管道」可協助辦理轉學、入編及調動工作,並以偽造的聘用合同與任職文件為證,誘使被害人交付大筆金錢。其中一名被害人程某為替女兒轉學及自己入編,損失金額超過100萬元人民幣(約新台幣440萬元);另一名被害人陳某則為保住原有公職,並謀求「安排新單位」,遭詐金額達804萬餘元人民幣(約新台幣3537萬元)。除此之外,還有多名受害人因試圖進入教師編制或其他體制內職位而受騙。所得贓款並未用於正當用途,黃某將資金投入租賃豪車豪宅、購買名牌奢侈品,甚至包養男模,生活極度鋪張揮霍。另經檢方查明,黃某名下的人力資源公司以虛構資金方式操作帳務,騙取驗資報告,並非法取得勞務派遣經營許可,涉嫌虛報註冊資本罪。12月2日,揚中市檢察院指出,黃某因涉及詐欺罪及虛報註冊資本罪,最終被數罪併罰,判處有期徒刑十三年三個月,並處罰金112萬元人民幣(約新台幣492萬元),其同夥毛某、征某亦因詐欺罪分別被判刑,同時督促黃某退還贓款50餘萬元人民幣(約新台幣220萬元)。
涉貪被停職、判12年半!高院今開庭 林姿妙現身了
被停職的宜蘭縣長林姿妙因為涉犯貪汙案,去年一審被依圖利、財產來源不明和特殊洗錢等3罪判決有期徒刑12年6月、褫奪公權6年,並沒收、追徵洗錢的3250萬元。案經上訴以後,林姿妙今日(12月4日)也到台灣高等法院出庭。此案源於林姿妙在首任縣長任內,2019年間涉入羅東鎮1558地號免徵土地增值稅換取地主提供羅東98地號土地,並藉此獲不法利益高達240萬元。此外,2017年起至2019年間,林姿妙帳戶中有100筆的不明金流,合計7844萬元疑似利用人頭洗錢。檢廉於2022年1月13日搜索宜蘭縣政府、縣長官邸等30多處,並依貪污罪聲押林姿妙,最終以80萬元交保。檢方於2022年8月23日依照《貪汙治罪條例》違背職務行為收受不正利益罪、財產來源不明罪,以及《洗錢防制法》特殊洗錢罪、偽造文書等罪名將林姿妙起訴,並求處22年6月重刑。宜蘭地方法院於2024年12月31日宣判,林姿妙犯下圖利、財產來源不明、特殊洗錢3罪,判處12年6月有期徒刑、褫奪公權6年,並沒收、追徵洗錢的3250萬元。其女林羿伶因圖利罪判3年6月 ,褫奪公權3年。縣府官員與羅東鎮公所公務員等8人,均因圖利罪判刑3年至5年10月,褫奪公權3至5年。
絕對集團非法吸金2.7億!全台316人被害 檢起訴17人怒求重刑
絕對創新投資公司、絕對能源公司、絕對創新網路公司因非法吸金2.7億餘元,今年8月、9月台北地檢署指揮警調2度搜索,並分別於訊後聲押主嫌邱志豪等10名重要幹部獲准。台北地檢署於今(12月4日)偵結此案,並依加重詐欺取財等罪起訴17人,針對主嫌邱志豪求處18年以上有期徒刑。檢方調查,絕對創新投資公司、絕對能源公司、絕對創新網路3家公司,涉自2023年5月起,設計絕對能源公司甲種、乙種特別股權協議,宣稱年利率高達25%、42%,且投資滿3年半便能原價買回,非法吸金高達2.7億餘元,被害人更是多達316人。另外,絕對能源集團還涉及洗錢,在主嫌邱志豪的指示下,將部分款項兌換為美金,並以借款名義轉匯至其在香港設立的公司以投資虛擬貨幣,再將虛擬貨幣賣出以後轉回美金後匯入絕對能源公司外幣帳戶。檢方考量到被告均正值青壯年,不思循正當途徑賺取財務,為謀取不法暴利竟以經營公司集團方式詐取吸金,被害人數高達316人,違法吸金高達2.7億餘元犯罪情節以及惡性重大,向法官建請處主嫌邱志豪18年以上有期徒刑;重要幹部吳思漢、吳承峰、李明城、吳佳靜、潘宏欣、黃永瀚求處15至16年以上有期徒刑,並科罰絕對能源公司1億元以上罰金。另外,檢方於本案查扣比特幣、泰達幣及乙太幣等虛擬貨幣、勞力士手錶2支及現金271萬元;並另經臺灣臺北地方法院裁定扣押被告等人及案關公司名下銀行帳戶8322萬餘元、房地產,查扣不法所得價值共計1.2億餘元,均聲請法院依法宣告沒收。
清潔員送電鍋給拾荒婦淪貪污犯 Cheap轟司法僵化「法律在懲罰好人」
台北市一名任職環保局的62歲黃姓清潔員,因將回收得來、殘值32.56元的大同電鍋轉贈給一位拾荒婦人,竟被依《貪污治罪條例》起訴。事件發生後,黃男自知違反內部「不得擅自占有回收物」規定,主動前往廉政署自首。士林地方法院昨(2日)仍依貪污罪判處黃男有期徒刑3個月、緩刑2年,並褫奪公權1年。對此,網紅Cheap怒轟「法律在懲罰好人」!知名網紅Cheap對此事件發表評論,痛批檢方與法院機械式辦案,忽略比例原則與社會感情。他以「清潔隊員淪貪污犯」為題,在社群平台指出,黃員原先只是出於好意,將可再利用的電鍋送給貧困阿嬤,事後還自掏腰包購買新電鍋補償,但卻因此背負貪污前科。Cheap痛斥:「檢察官嘴巴上說『依法辦理』,但實際上是缺乏價值判斷能力的法律奴隸,好像今天放過清潔員,明天大家都會開始偷電鍋送窮人,社會要亂了。」他強調,檢察官不是AI,應具備公權力的價值判斷,而非冷冰冰的法條機器。「實際上給AI判都不會這麼蠢,AI會說雖然形式構成貪污,但實質上不具社會危害性,建議行政處分或警告即可,不應提起公訴。」他更補充指出,最高檢察署曾明文函示各地檢署,對於小額貪汙案件應斟酌處理方式,包括可作不起訴處分或建請法官免刑。他諷刺司法不分輕重,寫下「偷國者侯,送鍋者囚」的諷刺句,批評真正涉貪數百萬、數千萬的大官或立委仍能輕判或獲緩刑,反觀清潔員送電鍋卻遭起訴。最後,Cheap提出質疑「那些用公務車送阿貓阿狗去美容的大官,不知道油錢、司機鐘點費有沒有超過32元,不知道會怎麼判?」根據《貪污治罪條例》第6條第1項第3款,黃男行為屬於「侵占職務上持有非公用私有財物罪」,最低刑期為五年起跳,也使得本案無法適用《刑事訴訟法》第253條的「微罪不舉」原則。儘管如此,有律師指出,檢察官仍可依「無可罰的違法性」處理,甚至起訴後法院亦有判免刑的空間。律師鄧湘全也在社群平台指出,若此類案件最終一審獲判無罪,檢方應審慎評估是否再提上訴,「有時候司法過勞真是自找的」,並呼籲相關單位避免再讓基層人員淪為制度犧牲品。
清潔員撿「32元舊電鍋」送拾荒婦!遭褫奪公權1年 法務部回應了
台北市一名黃姓清潔隊員去年(2024)7月在清運垃圾時,撿到民眾丟棄的大同電鍋,將其轉贈給一位拾荒婦人,遭依《貪污治罪條例》起訴,士林地院今(2)日宣判,處黃男3月徒刑、緩刑2年,褫奪公權1年。對此,法務部強調,小額貪汙案修法草案去年就已陳報行政院審查,將配合相關修法事宜推動修法。士院指出,黃男自1990年12月起,就擔任台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清潔隊員,為具有法定職務權限的公務員,依台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環境清潔勤務須知》,資源回收作業人員不得將物品擅自占有、處分,而黃男的行為觸犯《貪污治罪條例》侵占職務上持有之非公用私有財物罪。 侵占職務上持有物在《貪污治罪條例》的法定刑為5年以上有期徒刑,但黃男在檢方偵查時就坦承犯行,且已將電鍋繳回所屬清潔隊,加上電鍋殘值僅剩32.56元,均符合減刑要件。此外,法官認為,本案動機單純、財物價值微小,亦未造成實質傷害,且黃男並未變賣電鍋以獲取利益,若以法定最輕刑度5月來論處仍嫌過重,因此依《刑法》第59條規定再度減刑,宣告有期徒刑3月、緩刑2年、褫奪公權1年。全案可上訴。對此,法務部表示,檢察官依據相關事證以貪汙治罪條例相關規定提起公訴,並考量自首、自白及財物金額等有利於被告的減刑事由,請求法院從輕量刑,法務部尊重法院判決結果及檢察官依法行使職權。法務部說,針對小額且情輕法重的貪汙案件,提出貪汙治罪條例修正草案。修正草案中第12條針對小額貪汙案件,將得減輕或免除其刑,如符合要件者,所受有期徒刑的減刑得減至3分之2,法院也可依具體個案情節為免除其刑之判決。法務部提到,相關修正草案已於2024年5月31日陳報行政院審查,行政院也邀集相關機關召開審查會議,法務部將配合相關修法事宜推動修法。針對本案,最高檢察署曾發函各檢察機關注意貪汙小額犯罪可作不起訴處分,或建議檢察官審判中建請法官判免刑,期許檢察官作出更貼近國民感情的判斷。根據《ETtoday新聞雲》報導,黃員得知判決結果後,忍不住露出靦腆的笑容,關於無法繼續擔任清潔隊員一事,黃員僅回應「就…退休了」,同時強調未來會繼續幫助有需要的人。
轉贈32元舊電鍋給拾荒婦!清潔員慘淪貪汙犯 一審判決出爐
台北市環保局黃姓清潔員去年(2024)7月26日晚上將民眾丟棄的大同電鍋轉贈給拾荒婦,卻因此遭到檢方依貪污罪起訴。士林地院今(12月2日)宣判,處黃男有期徒刑3月、緩刑2年,褫奪公權1年。回顧整起事件,黃男去年7月26日晚上清運垃圾時,看到民眾丟棄回收的大同電鍋並未損壞,想起認識的拾荒婦困境,於是把電鍋帶回家測試,確認能使用便送給該名婦人。沒想到黃男事後竟遭檢舉,清潔隊要求他歸還電鍋,但因為不好意思向對方索討,只好自掏腰包買新的電鍋給婦人,再把舊鍋要回來後歸還,並向主管自首。他坦承,只是希望婦人能用來煮一些稀飯和熱東西吃,也可以過得好一點,自己從沒亂撿過東西,這次只是同情婦人。士林地檢署今年9月以貪污罪起訴黃男,考量犯後態度良好,且情節輕微,並主動自首認罪,因此建議法院從輕處理。台北地院於今日宣判一審,處黃男3月有期徒刑、緩刑2年,褫奪公權1年。
清潔劑混入茶水「春水堂3客送醫」 醫示警:飲料第一口別猛喝
知名連鎖茶館春水堂位於台中公益路的分店,日前員工誤拿裝有清潔劑的熱水瓶,為顧客回沖茶飲,造成3人身體不適送醫。台中市食品藥物安全處於獲報當日即前往稽查,並勒令該店即起停業。對此,重症專科醫師指出,除了這起事件,近期許多店家在稽查上也都被驗出飲品被驗出腸桿菌科超標,這代表日常製作飲料流程或器具,皆可能遭到污染,特別提醒民眾「喝飲料第一口不要馬上猛喝」。有民眾到台中市春水堂公益店消費,店員誤拿裝有清潔劑的熱水瓶,為顧客回沖茶飲,顧客飲用後發覺茶水極為酸澀,隨後3人出現喉嚨灼傷等症狀,就醫治療後已返家。台中市食安處獲報介入調查,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規定,勒令該店家即日起停業,也將業者移送台中地檢署偵辦,依法可處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1000萬以下罰金。對此,胸腔暨重症專科醫師黃軒在臉書表示,飲料的衛生與安全不僅是這些備受關注的案例,食品安全稽查也發現,市場上多家飲料店的飲品被驗出腸桿菌科超標,代表日常製作飲料流程或器具皆可能遭污染。黃軒指出,這些事件反映出「清潔劑或消毒液並沒有嚴格區分」,為避免誤用、誤倒入飲品或造成化學物質殘留風險,所有清潔劑、去漬液、漂白水、消毒藥劑都必須與飲料製作區嚴格分區,不得放置在飲料製作台上、配料區旁、盛裝茶湯、奶類、冰塊附近、員工調製飲料時「垂手可得」的位置。且清潔用品應統一收納於專屬清潔間、下方封閉櫃體或管理架上,並加貼化學品標示,避免任何「誤混入飲料」的可能。黃軒表示,這也顯示出店家「清潔不夠徹底」,若器具清洗與沖水不徹底,化學清潔劑殘留可能被喝下肚,造成口腔、食道、胃部灼傷。「化學灼傷不像燙傷,症狀往往延遲出現,更需醫療處置。」另外,黃軒直言,細菌污染也是店家常見問題,茶湯久放、器具未充分消毒、冰塊水質不佳或成品飲料在室溫下放置過久,都會讓細菌迅速繁殖。若飲品驗出腸桿菌科超標,通常代表店家的整體衛生管理存在漏洞,可能讓顧客上吐下瀉、發燒甚至食物中毒。黃軒提醒,消費者若喝到「化學味、苦澀味、刺痛、辣喉」等異常感受,應立刻停喝,並保留容器與收據,必要時就醫,「喝飲料的第一口不要馬上猛喝」。另外,消費者也可以觀察店員是否戴手套、環境乾淨、煮茶器具整潔、飲品為現做;黃軒指出,飲料也不要久放,尤其奶茶、果汁、冰飲,高溫下細菌容易暴增,建議「2小時」內喝完。
高雄7旬婦開車「誤闖輕軌軌道卡草地」 函送偵辦最高罰20萬
昨(1)日晚間有一輛自小客車誤闖高雄輕軌凱旋武昌站順行軌道,而當時一列自五權國小的列車即將進站,司機員見狀立刻緊急煞車。所幸無造成人員傷亡,不過該車輛卡在軌道中央,順、逆行列車全數受影響。經查該名7旬詹姓駕駛無酒駕,警詢後遭依涉犯過失妨害公眾運輸行駛安全罪嫌函送,最高可處2年有期徒刑、拘役或20萬元罰金。高雄市警察局苓雅分局說明,73歲詹女1日晚間開車行經二聖路與凱旋三路口,由東向西右轉往北時,誤入輕軌軌道,車輛繼續行駛,並在行經C35凱旋武昌站時,車輪陷入草地而停下。由於轎車無法自行脫困,後續緊急調派吊車進場排除。但因其行駛於軌道區,導致草皮區有掀起狀況,高捷公司隨即進行覆土與線路巡檢,確認環境安全無虞後,輕軌於晚間8時28分恢復通行。警方表示,此案沒有造成人員傷亡,詹女經檢測未酒駕。不過詹女行為涉嫌違反《刑法》第184條「過失妨害公眾運輸行駛安全罪」,可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新台幣20萬元以下罰金,詢後遭函送高雄地檢署偵辦。另外,詹女違反《大眾捷運法》第50條第1項第3款規定,可處1500至7500元罰鍰,將由高雄市政府交通局開罰。警方呼籲民眾駕駛汽車、機車或步行,皆須遵守道路交通規則,警方未來將持續宣導用路人遵守交通規則,並加強違規取締告發,維護民眾安全。高雄捷運局與高捷公司事故發生後,立即啟動調整運轉模式。C36凱旋二聖站經C19馬卡道站至C33衛生局站改採局部運轉,班距約13分鐘;C33衛生局站至C36凱旋二聖站則啟動順、逆行接駁作業,並造成雙向共8個班次延誤。
台中春水堂拿「清潔液泡茶」3顧客送醫 遭勒令停業送辦
連鎖茶飲品牌春水堂位於台中公益路的分店,日前驚傳誤將清潔液當成熱茶回沖給顧客飲用,造成3人身體不適送醫。台中市食品藥物安全處於接獲通報當日即前往稽查,並勒令該店即起停業,相關行為恐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最重可處7年以下有期徒刑,並得併科一千萬元以下罰金,已將業者移送台中地檢署偵辦。事件發生於11月30日,春水堂公益店一名僅到職2週的新進員工,誤將貼有「清潔中」標示、內含碳酸氫鈉清潔水的保溫瓶,誤認為可用於回沖茶飲,並將其提供給3名顧客飲用,導致顧客出現喉嚨灼傷、身體不適。春水堂指出,當時立即派員陪同顧客前往中國醫藥大學附設醫院就診,目前3人均無大礙,經治療後已返家休養。春水堂出包,遭移送法辦。(圖/報系資料照)針對此事件,台中市食安處表示,業者行為涉及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5條第1項第3款,已命令其暫停營業,並要求立即改善缺失,待後續複查通過後方可恢復營業。此外,食安處也依同法第49條規定,將業者移送地檢署進行刑事偵辦。食安處進一步說明,誤用的清潔產品為市售「酵素去漬粉」,其成分為碳酸氫鈉與活氧酵素,主要用途為清洗衣物、抹布、陶瓷及不鏽鋼等器具。雖產品非屬工業用強酸,但仍不應誤作飲用用途。春水堂強調,涉事員工為剛進入職場的新人,並非蓄意違規,已承諾將負擔所有醫療費用及必要賠償,並持續關懷顧客後續健康情況。針對整體事件,公司將全面檢討內部流程,加強員工教育訓練,以防類似情形再次發生。
孫生鬆口分手多芬「每天都睡不好」 女方揭心累真相:這段時間努力過了
網紅孫生今年2月因曾拍女子臀部涉嫌性騷擾,遭判刑5個月有期徒刑後,火速遭團體「反骨男孩」解約切割,在輿論下選擇淡出大眾眼前反省,而女友諶多芬也一直在他身邊陪伴。不過諶多芬先前突然在社群抱怨「到底為什麼現在綠茶那麼多」、「無止盡的欺騙我」等,讓外界揣測兩人感情生變;孫生今(1)日證實兩人已經分手,諶多芬也吐露心累真相。孫生今日稍早在社群平台Instagram發文坦承自己不珍惜,已經與女友諶多芬分手,「我們之間有著自己的問題,雙方想要的總是給不到。每天都睡不好,彼此也不想再吵吵鬧鬧了。」而孫生也感謝諶多芬一路以來的陪伴,也說每段愛情都帶給他學習,讓他成為更好的人。當事人諶多芬很快在貼文底下回應,從字句中感覺兩人是和平分手的,並透露兩人這段時間,都曾努力維繫關係,但最後仍無法走在同一條路上,「感情裡最難的不是分開,而是明明很愛卻發現彼此已經無法給對方想要的安全感。」她本以為只要願意陪伴、理解、成為對方情緒不穩時的力量,就能撐過難關,但現實讓她明白「愛有時候不能治癒一個人的混亂,也不能替他完成他該面對的課題」。接著,諶多芬也透露,隨著相處漸行漸遠,孫生不再是那個讓她安心的人,而累積的傷害也讓心變得疲憊。儘管如此,諶多芬仍給予祝福,感謝孫生曾給過的真心,希望未來他能找到平靜、健康的狀態。諶多芬從這段感情中,不只學會重新愛自己,「找回那個勇敢、善良、願意相信愛的我。」其實孫生與諶多芬交往,彼此互動和相處模式都受到網友關注,還會成為話題討論。兩人交往超過2年半,在孫生陷入性騷擾風波後,諶多芬也選擇陪男方走過低潮,並矯正他過去錯誤的價值觀,甚至曾公開表示,「如果整個社會都放棄他的同時,至少我不是落井下石的那位。目前選擇陪他,男人是狩獵的動物,那我甘願被狩獵,變心是本能、忠誠是選擇。」當時諶多芬稱必須陪他長大,或許只是陪伴他這段旅程,未來會變怎樣她也不知道,如今兩人感情還是畫下句點。◎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高雄男闖南橫工地偷千公升柴油 證據確鑿仍否認遭重判
高雄市桃源區台20線南橫公路大範圍遭沖毀,以臨時便道搶修路基,卻發生竊賊闖入柴油遭竊案件,將營造公司施工中的機具油箱抽空,共1000公升、價值3萬元柴油;警方鎖定劉姓嫌犯,並以定位系統確認,他犯案時駕車所在位置,劉男雖否認,但1、2審法院均認為他有罪,重判有期徒刑8月,可上訴。判決書指出,遭竊工地位於桃源區梅蘭明隧道旁,工班每日施作後皆將怪手、大貨車停放路邊,民國113年2月27日上午,工程人員發現兩台機具油箱被抽得一滴不剩,立即報警。六龜分局調閱現場監視器,確認夜間確實有可疑車輛進入工區,再依車牌追查劉男所駕駛的小貨車。檢警進一步比對車輛衛星定位資料,發現該車在案發凌晨1時至3時於工地停留,其後一路駛離桃源區,於清晨5時19分抵旗山區,同日上午劉男將柴油轉賣給熟識友人,油量正好與失竊數量一致。劉男辯稱,案發時車輛已交給客戶「阿龍」,他並不知道客戶開去哪裡,自己早上販售的柴油是另一客戶「小金」載給他的漁船用柴油,與工區遭竊的柴油不同。一審橋頭地院不認其說法,依竊盜罪判處8月徒刑,劉男不服上訴。高高院合議庭指出,若真如劉男所說,他的客戶竊油後應找地方卸載再將車歸還,但定位軌跡全程未曾中途停靠,與常理不符;再者,劉男無法提供「阿龍」「小金」任何身分資料,說法難以採信,且劉男犯後仍否認犯行,又有多次竊盜前科,短期內再犯類似犯罪,對刑罰反應不佳,量刑從嚴維持原刑度,仍可上訴。
聰明用錯地方!陸17歲少年鑽電商平台漏洞 詐騙逾千萬下場慘了
大陸上海市奉賢區警方近日偵破一起利用虛假退貨手法大規模詐騙化妝品企業的案件,涉案金額超過人民幣400萬元(約新台幣1775萬元),主嫌是一名年僅17歲的未成年人。據悉,上海市奉賢區人民檢察院日前已對涉案少年呂某提起公訴,最終法院以詐騙罪判處其有期徒刑6年。《澎湃新聞》報導,事件起於2024年3月,某化妝品公司發現其線上官方平台出現大量可疑退貨紀錄。企業盤點後發現,相關訂單雖已退款,但並未收到實際退貨商品,損失金額累計達400餘萬元,因而向公安機關報案。奉賢警方迅速展開偵查,最終鎖定未成年人呂某,其透過租借帳號、偽造物流單號等方式,製造退貨假象,以反覆申請退款的方式套取商品及現金。因案件涉及電子證據繁雜、犯罪手法新穎及未成年人犯罪等特殊因素,奉賢區檢察院提早介入,引導警方精準取證。調查中,檢警透過技術手段完整固定下單、退款紀錄,調取物流軌跡,以及呂某在二手平台上轉售贓物的紀錄,同時追查資金流向,全面還原犯案模式。此外,檢方也深入了解呂某的成長背景、家庭狀況及朋輩關係,掌握其犯罪動機。據了解,呂某自小缺乏家庭陪伴,父母為生活忙碌,難以給予足夠關注。為讓孩子受更好教育,父母將他送到上海就學,長期遠離家人,使他愈發渴望同儕認可。在一次購物退貨中,呂某發現系統存在漏洞,能在無須返還商品的情況下獲得退款。他產生僥倖心理,並逐漸開始系統性利用漏洞詐騙。非法所得多被用於購買高價手機、名牌服飾及請客消費,用以在朋友間獲取虛榮與存在感。在審查起訴階段,檢方多次對呂某進行釋法說理,引導其真誠悔罪並主動退贓。呂某表示將與家人商議退賠事宜。庭審中,檢察官指出,未成年人犯罪仍須依法承擔責任,同時鼓勵呂某以行動證明悔改。法院最終作出6年刑期的判決。
6旬翁騎單車路過香蕉園「偷割1串」 獲判刑半年可易科18萬
南投縣59歲陳姓男子2025年4月騎腳踏車經過集集鎮香蕉園時,見四下無人,竟持菜刀進入園內,割下整串香蕉放在車籃離去。他隨後騎車到鎮上蔬果店試圖變賣,遭老闆拒絕。蕉農報警後,警方循線將陳男逮捕,並查扣作案菜刀。南投地院審理後,依攜帶兇器竊盜罪判處陳男有期徒刑6月,可易科罰金18萬元。判決指出,陳男於4月23日下午4時許騎單車行經集集鎮集鹿路二段旁的香蕉園,見園內無人,便持菜刀割下整串香蕉,放入腳踏車前置物籃後離開。同日晚6時31分,陳男騎車載著香蕉到集山路的蔬果店,試圖將香蕉賣給吳姓老闆,遭拒絕後自行離去。蕉農陳女發現香蕉被竊後報警,警方調閱監視器追查,於5月4日上午10時25分在民生街尋獲陳男,並扣得其作案用的菜刀。陳女向警方表示,被竊的香蕉價值約1400元。陳男到案後坦承犯行,但辯稱以為香蕉是別人不要的。檢方查出,陳男之前因不能安全駕駛案件被判刑5月,2024年3月執行完畢,認為他5年內再犯,構成累犯,建議法官加重其刑。南投地院審理後認為,陳男雖有前科,但本案與前案罪質不同,不能僅因再犯就認定有特別惡性,因此不予加重。法官考量陳男犯後坦承、經濟貧困等情狀,依攜帶兇器竊盜罪判處有期徒刑6月,可易科罰金18萬元(以1000元折算1日),未扣案的香蕉1串宣告沒收,扣案菜刀也一併沒收。
趁弟弟住院偷印章! 男子「3度盜領205萬存款」遭判刑
桃園一名男子小志(化名)趁弟弟小哲(化名)住院期間,偷偷拿走其存摺及印章,3度前往農會提領存款,金額高達205萬元,並全數轉入自己帳戶,甚至在小哲過世後,小志仍繼續提領其存款,直到家屬發現後報警。日前法院審理後,依行使偽造私文書等罪,判處小志有期徒刑共1年,並沒收205萬元不法所得。根據判決書指出,小哲於2024年1月因病住院,小志趁機取得他的存摺與印章,並於1月12日到農會信用部,拿著蓋有小哲的印章的存款憑條,偽造小哲同意小志提領帳戶內款項,成功提領28萬元後立刻轉入自己帳戶。之後,小哲於1月24日病逝,其存款依法在遺產尚未分割前,屬於包括小志在內的5名家屬共同共有。不過,小志仍於1月25日及1月26日,2度到農會以相同方式,分別提領100萬元與77萬元。法院審理時,小志否認犯行,辯稱是受小哲「口頭委任」處理其財務及聘用外勞等事宜,但小志並無提出任何外勞聘用紀錄,過去半年也沒有他替小哲支付生活或醫療費的證據,難以採信。小志又稱,領款是依照「協議書」分配,部分金額用於喪葬費,但法院調查發現,該「協議書」未經小哲本人簽名,也未授權可提領帳戶存款,被認定為無效,且小志實際支付的喪葬費僅約15萬元,與提領的177萬元差距過大。法院審理後,認為小志3度偽造取款憑條冒領存款,犯意明確,不僅侵害其他繼承人權益,且有害於農會對帳戶資料管理的正確性,最終依3次行使偽造私文書罪,分別判處小志8月、10月及10月徒刑,合併應執行1年,並沒收205萬元不法所得。
伊比利豬來源國爆非洲豬瘟! 好市多:現階段產品銷售未受影響
西班牙近日爆出非洲豬瘟(African Swine Fever),是當地自1994年以來首次有豬隻染上該病毒。台灣農業部29日發布公告,迅速將西班牙從ASF非疫區國家名單刪除,活豬及豬肉產品即日起裝船(機)起運者禁止輸入台灣,違者處以退運或銷燬。由於「伊比利豬」產地為西班牙,有販售相關產品的美式賣場好市多(Costco)稍早也針對此事作出說明。據了解,西班牙巴塞隆納省近日出現2頭野豬突然死亡,後續確診了非洲豬瘟,當局將針對野豬族群進行普查並密切追蹤其活動,希望藉此防堵疫情擴散。台灣農業部29日發布新聞稿示警,呼籲國人切勿自ASF發生國家攜帶或以郵包寄送豬肉產品回國,違規輸入者首次即裁處新台幣20萬元罰鍰,第2次以上裁處100萬元。以快遞或貨運輸入者,最重可處7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300萬元以下罰鍰。根據《三立新聞網》報導,關於自西班牙進口的豬肉相關產品,好市多回應,政府目前明文禁止「自即日起從西班牙再運出的產品」,而店內既有商品均在此前就合法入境,因此現階段銷售並未受影響,後續會視銷售狀況與官方規範機動調整,若有新的因應措施會再通知顧客。
西班牙爆發非洲豬瘟疫情!農業部緊急停止進口 違規最重關7年
非洲豬瘟中央災害應變中心今(29日)表示,西班牙官方網站發布該國發生非洲豬瘟(ASF),並通報世界動物衛生組織(WOAH)。該國與我國可直接通郵,存在引入疫病風險,應變中心鄭重呼籲國人切勿自ASF發生國家攜帶或以郵包寄送豬肉產品回國,違規輸入者首次即裁處新臺幣20萬元罰鍰,第二次以上裁處100萬元。以快遞或貨運輸入者,最重可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300萬元以下罰鍰。應變中心表示,我國持續關注ASF國際疫情,西班牙28日於其官方網站發布新聞稿,該國26日於巴賽隆納郊區發現的兩頭野豬屍體,經確診為ASF。依據WOAH疫情通報,該國先前最後一例發生在83年9月,這是清淨以來首次檢出ASF。應變中心表示西班牙此次疫情顯見國際間ASF疫情仍不斷升溫,病毒傳播風險切不可輕忽。農業部今日公告將西班牙自ASF非疫區國家刪除,活豬及豬肉產品自今日起裝船(機)起運者禁止輸入我國,違者處以退運或銷燬。該國112年至114年分別輸入25,452、16,019及17,384公噸豬肉產品,輸臺豬肉數量僅次於加拿大。應變中心呼籲進口業者務必遵守檢疫規定,以免產生損失。西班牙與臺灣間目前無直接通航,惟可直接通郵,仍具有疫情傳入之風險,防檢署於今日將該國列入過去三年發生ASF國家及高風險國家名單,防檢署將偕同各邊境檢疫機關於邊境加強檢疫。應變中心提醒國人,我國10月下旬於臺中市梧棲區發生之ASF疫情業經有效控制確認終止,將於明年積極爭取再次列入ASF非疫區國家,民眾倘違規自ASF發生國家攜帶或以快遞及郵寄方式輸入豬肉製品者,將提高疫病入侵風險,從而影響我國養豬產業之發展,凡經查獲將以零容忍態度處以重罰,應變中心呼籲國人應遵守動植物邊境管制規定,共同維護國內家畜禽產業及國人食品安全。
大夜偷吃泡麵+拿菸不付錢 台南超商店員被監視器抓包判刑4月
台南市某超商鄭姓店員2024年8月值班時,利用職務之便拿走店內香菸 1 包、拿鐵 1 杯及蔥燒牛肉泡麵 1 碗,合計 243 元,卻未付款。店長事後盤點發現貨品短少,調閱監視器後才驚覺竟是自家店員所為,遂報警提告。台南地方法院依業務侵占罪判處鄭男有期徒刑 4 月,得易科罰金 12 萬元,全案仍可上訴。據判決書描述,鄭男在統一超商大通門市擔任店員。2024 年 8 月 26 日凌晨,他利用深夜無人時段,在短短 2 小時內取走店內香菸、拿鐵,並在店內吃完一碗蔥燒牛肉風味泡麵,全程未結帳。店長清點時發現商品短少,調閱錄影才驚覺是自家店員所為。鄭男到案後坦承犯行,並供稱過去因沒錢也曾拿過店內商品,當時已被店長警告,沒想到隔一段時間後竟又故態復萌。台南地院認為,鄭男身為店員在值班期間本應善盡保管責任,卻利用職務機會侵占店家財物,構成業務侵占罪。雖然侵占金額僅 243 元,且事後也從薪水中扣除,與業務侵占罪最低法定刑度6個月徒刑相比顯屬情輕法重,法院因此依刑法第59條減輕其刑。最終判有期徒刑 4 月,得易科罰金 12 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