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期徒刑
」 高虹安 詐騙 殺人罪 高院 北檢
嫌夜吵動殺機!7旬老農霰彈槍近距離轟鄰居 2審判14年半定讞
嘉義縣中埔鄉於2024年8月發生一起震驚社會的鄰里殺人案件,78歲余姓老農因長期不滿隔壁殷姓女鄰居在夜間製造噪音,影響家人休息竟未循合法途徑解決糾紛,反而選擇以極端暴力手段宣洩不滿,最終釀成無可挽回的悲劇。法院查明,余男明知非制式長槍及子彈屬《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所列違禁物,仍於2024年6月間,從不同來源取得霰彈槍與多顆子彈,並藏放於嘉義縣中埔鄉灣潭村林班地內的筍寮,他更將槍彈帶回住處,不僅進行維修保養,還長時間存放於房間內,顯示其持槍並非一時衝動,而是早有準備。2024年8月19日下午3時許,余男站在自家後方防火巷內,將子彈上膛後,朝僅相距約2至3公尺、正在廚房洗手台清洗物品的殷女上半身開槍,霰彈近距離擊中被害人右上胸,造成多根肋骨骨折,雙側肺葉及縱膈腔多處彈丸射入口,引發嚴重血胸與氣胸,殷女最終因急性呼吸衰竭不治身亡,余男在犯案後主動報警,但已無法挽救一條性命。一審由嘉義地方法院國民法官審理,法官不採信余男「只是想嚇人、朝地面射擊」的辯詞,依據解剖鑑定,彈道為「右往左、上往下、前偏後」,且被害人上胸至少有18處彈丸射入口,明顯顯示射擊高度與方向皆直指人體核心部位,法院認定余男具備殺人之直接故意,判處有期徒刑14年6月,併科罰金6萬2000元,並沒收槍彈等物,案件上訴至台南高分院後,二審認為一審認事用法並無違誤,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三中案馬英九無罪判決主文公布了! 高院僅對蔡正元判刑還要沒收
高等法院今天(12月31日)上午審結前總統、國民黨主席馬英九、時任中投董事長張哲琛和時任總經理汪海清及蔡正元,涉嫌賤賣三中被訴《證券交易法》等罪,合議庭駁回北檢對馬英九、張哲琛、汪海清一審無罪所提上訴,至於原判決關於蔡正元業務侵占及沒收部分撤銷。高院判決主文指出,蔡正元犯業務侵占罪,處有期徒刑3年6月。未扣案蔡正元之犯罪所得新臺幣2億3千919萬7983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分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蔡正元的妻子洪菱霙因蔡正元違法行為而取得之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4113萬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參與人財團法人文青福慧傳世基金會之財產不予沒收。其餘上訴駁回。一審時,北院判決蔡正元業務侵占罪遭判3年6月徒刑,商業會計法部分判6月得易科罰金之刑,沒收2億8032萬犯罪所得。三中案緣於《廣電法》要求在民國94年12月26日以前,黨政軍須退出 媒體經營,馬英九94年上任國民黨主席後,為處理黨產爭議以及國民黨退出媒體經營,委由中投公司出售華夏、中影等股權及舊黨部大樓。
8旬母悶死癱瘓50年兒!二審翻供不認殺人 辯護人主張「加工自殺」
台北市一名80歲劉姓婦人,長年獨自照顧癱瘓、重度身心障礙的兒子超過50年,因擔心自己年老無法再照顧孩子,便於112年5月拿紅包袋塞住兒子口中後將他悶死,一審依殺人罪被判2年6月,並建請特赦。二審昨天(30日)開庭時,老婦多次當庭崩潰痛哭,均由辯護人答辯,否認殺人犯行,主張並非殺人,而是「加工自殺」。回顧此案,劉婦的兒子在出生幾個月後得了肺炎,並因小兒麻痺導致終生癱瘓,劉婦便照顧兒子的生活起居50年,直至112年4月劉婦確診COVID-19,在隔離期間考量自己年事已高、身心狀況惡化,且兒子情況未改善,便在當年5月12日將裝有1萬元的紅包塞進兒子嘴巴,再摀住兒子口鼻使其窒息而亡。113年5月底,一審台北地方法院量處老婦有期徒刑2年6月,並在判決書最後表示「考量被告犯罪的情狀又有顯堪憫恕之處,本院建請總統,考慮依赦免法規定對被告特赦,附此敘明」。案經被告上訴至二審,由台灣高等法院審理。114年12月30日二審開庭,公訴檢察官表示,劉姓老婦案發時曾對兒子說出「我先送你走、不要怨嘆」、「一分鐘就好」等語,相關言詞足以顯示具有奪取生命的主觀犯意。檢方強調,台北地檢署當初基於被告認罪,才同意不行國民法官參審,如今被告上訴,就是否定先前認罪內容,推翻一審所認定的犯罪事實,請求法院駁回上訴。高院法官也質疑,被告是否刻意改口,以逃避一審讓國民法官審理的程序。對此,辯護人杜俊謙表示,老婦在偵查期間、一審審理時,長期情緒崩潰、哭泣,案發當下房間裡實際情形僅母子兩人知道,後來老婦心境隨著時間推移慢慢釋懷,才得以陳述多年照顧過程及當天事發經過。辯方認為,老婦沒有故意殺人之犯意,加上兒子長期病痛,過去曾在情緒低落、身體不適時有自殘或撞牆行為,因此老婦是在協助兒子「體面離開」,因此應認定為「加工自殺」,而非殺人。關於法官質疑是否有刻意規避一審國民法官審理的情形,杜俊謙指出,老婦是一名盡責照顧孩子的母親,但並非一名稱職的被告,由於家屬主張案件屬於家庭內部事務,才請求不採國民法官程序,加上檢方於偵查階段提及應坦承犯行,老婦才選擇認罪。此外,原先辯護人曾聲請鑑定老婦是否符合《刑法》第19條所定、無法辨識自身行為違法的情形,但已於此次庭審中當庭撤回。◎勇敢求救並非弱者,您的痛苦有人願意傾聽,請撥打1995◎如果您覺得痛苦、似乎沒有出路,您並不孤單,請撥打1925
《詐防條例》修正草案三讀通過 內政部:儘速完成相關配套落實執行
《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下稱詐防條例)修正草案,30日經立法院三讀通過。內政部表示,打詐是社會大眾共同目標,也是重要的治安工作,感謝立法院全體委員支持與重視,讓法案迅速完成三讀,回應人民期待政府精進打擊詐欺犯罪的措施。內政部指出,本次修正主要聚焦在加重處罰、加速攔阻詐欺金流與加強被害人保護等三大面向。首先,在加重處罰方面,下修高額財損詐欺犯罪金額,使被害人財損達新臺幣(下同)100萬元,即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並增訂財損達1,000萬元之層級,同時提高財損達1億元之法定刑至7年以上有期徒刑。並為遏止詐團吸收未成年人、80歲以上或非本國籍人士犯罪,也增訂加重其刑2分之1的規定,大幅加重詐欺犯嫌刑責,提高犯罪成本。其次,在加速攔阻詐欺金流方面,金融機構及虛幣業者將加強跨業照會、聯防通報與建立跨機構科技分析平臺,迅速阻斷詐團不法金流,減少詐團犯罪報酬。另授權由司法警察機關與業者合作,共同攔阻疑似被害人,降低民眾財產損失。此外,也擴大警示帳戶、帳號發還剩餘款項的適用範圍,以利被害人早日取回財物,使人民有感。最後,為加強被害人保護,修正自首及自白者減輕或免除其刑規定,須於6個月內先支付與被害人和解或調解之全部金額,再由法院依個案審酌是否減免其刑。另外,詐欺犯罪行為人在賠償被害人全部損害或調(和)解金額前,如有豪奢行為,法院於量刑時將作為科刑輕重之標準。內政部表示,將儘速與相關部會研議配套措施,以落實執行修正內容,並強調政府會持續精進各項防制作為,藉由跨部會合作與公私協力方式,從技術面及法制面加強防制詐欺犯罪發生,以守護民眾財產安全。
割頸案乾哥最快4年就可假釋! 民團赴司法院前「擺祭壇」提3訴求
新北市土城區某國中2023年12月25日發生割頸案,郭姓乾哥為了幫林姓乾妹出氣,竟直接拿刀刺殺同校楊姓國中生,一審依殺人罪判郭9年、林8年,二審加重刑期改判郭12年、林11年。對此,民間團體昨天(26日)上午到司法院前陳情抗議,並提出3大訴求,要求司法院檢討並改善。回顧此案,當時林姓乾妹到楊姓國中生班級找人,楊姓國中生為了管理午休秩序,要求對方離開,林姓乾妹愈想愈生氣,跑去找郭姓乾哥訴苦,乾哥便帶著彈簧刀攻擊楊姓國中生,朝著頸部、腎臟狂刺10刀,造成楊姓國中生重傷不治。新北地院一審判決郭9年、林8年,而郭、林2人不服提起上訴以後,二審台灣高等法院加重刑期,分別量處郭12年、林11年有期徒刑,可上訴。然而,這樣的判決與被害人父母所期盼的期徒刑30年仍有巨大落差,死者父親更悲痛地說「他們進去法庭都還是大搖大擺的走進來耶」,同時批評「《少事法》都在保護這些人,結果我們通通都沒有被保護到,《少事法》是什麼惡法阿」,更無奈表示若對方出來「我可能是第一個被殺的」。死者父親也透露,庭上有法官脫口而出「讓凶手來孝順被害者家屬」,令楊爸爸直言,「不要來殺我們就偷笑了。」對此,民間團體「孩想陪你長大聯盟」26日上午號召群眾聚集司法院前,設置香案並提出民眾連署書,要求制度改革。聯盟召集人徐妮妮指出,依照《少年事件處理法》第81條規定,少年犯只要服刑超過3分之1,就可以聲請假釋,這意味著郭姓乾哥若12年刑期定讞,最快只需服刑4年就可申請假釋,林姓乾妹判刑11年,時間更短,讓人無法接受。徐妮妮也提出多項具體訴求,除要求司法院向被害人父母道歉外,也要司法院將少年犯案前科塗銷制度更新,並對外說明北部少年及家事法院的設立進度。司法院派出少年及家事廳副廳長黃繼瑜代表接受陳情,表示司法院對各界的意見都非常重視,會審慎聆聽各界聲音,繼續討論並研議制度改善的方法。
原配控遭雙重背叛!丈夫與閨蜜涉重婚 她精神受創「一夜白髮」
大陸陝西省安康市一名女子結婚多年,直到在丈夫車內意外發現一份人工流產醫療資料,才揭露丈夫與多年閨蜜之間的婚外關係。女子指出,資料上的陪同簽名人正是其丈夫,進一步追問後,對方承認雙方長期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女子在庭前受訪時表示,自己在得知丈夫與閨蜜長期維持不正當關係後,短時間內承受巨大精神打擊,甚至出現「一夜白髮」的情況。該案先前一審僅判處丈夫有期徒刑6個月,未認定第三者涉罪,女子不服判決結果,持續循司法途徑追究第三者法律責任。陸媒報導指出,回顧事件起因,女子表示,結婚多年來一直未察覺異狀,直到某日於丈夫車內發現一份人工流產醫療資料,文件顯示陪同簽名人為其丈夫,而手術當事人則是她相識多年的閨蜜。她隨即向對方求證,對方承認與其丈夫發展婚外關係,並曾懷孕後終止妊娠。女子指出,真相曝光後,她曾低聲下氣要求閨蜜退出這段關係,希望保住家庭,但不僅未獲回應,反遭對方封鎖聯絡。她形容,自己在極短時間內情緒崩潰,身心狀況急遽惡化,頭髮在短時間內大量變白,外貌變化明顯,至今仍難以走出陰影。她進一步指控,丈夫與第三者並非短暫交往,而是長期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相關行為對家庭結構與子女造成嚴重影響。她認為,第三者明知對方已有婚姻,仍持續介入家庭,應依法承擔相應責任。司法程序方面,法院於2023年進行一審審理,認定女子的丈夫長期以夫妻名義與他人共同生活,構成重婚罪,依法判處有期徒刑6個月;但法院認為第三者行為尚未達刑事犯罪構成要件,未予判刑。女子對判決結果不服,依法提起上訴。二審法院於2025年6月駁回上訴、維持原判。不過,女子仍持續蒐集相關事證,主張第三者應負刑責,再次向法院提出申訴。本案於26日在安康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後續結果仍待司法機關裁定。另據了解,女子與丈夫曾共同經營文化傳媒公司,丈夫也曾在短影音平台累積一定知名度。女子表示,丈夫正是在工作合作過程中,與後來成為第三者的友人相識,原本出於同情對方為離異單親母親,未料最終演變成婚姻破裂與長期司法糾紛。
扯鈴冠軍教練魯紀賢又被起訴! 洩蔡英文出訪機密被檢求重刑
扯鈴冠軍兼教練魯紀賢2020年被中共軍情人員吸收,犯下國安法,一審被判10年6月有期徒刑。然而,台北地檢署又查出其洩漏前總統蔡英文出訪行程等資料。台北地檢署於今(12月26日)偵結此案,依違背職務收賄等罪起訴魯紀賢等4人,並對其求刑15年。根據起訴書,魯紀賢於2020年赴中國大陸廣東省廣州市與王浩、孫建會面,洽詢扯鈴商演活動機會。不過,後續2人卻向魯紀賢表明身份為中國共產黨國家安全部之情工人員,負責情報收集分析等間諜工作,並向魯紀賢遞出橄欖枝。魯紀賢為求獲取中共資金挹注而答應以後,於2022年4月間持續招攬飛機機械士中士退伍的林楚崡以及前中華航空職員葛倉豪,後續又透過林楚崡吸收於空軍第七通信航管資訊中對任職的中士陳旻琪。魯紀賢透過陳旻琪取得「空軍松山基地指揮部112年『精神戰力專案教育』具體做法」、「空軍戰術管制聯隊主動式風險管理執行作法」、「空軍戰術管制聯隊112年『風險管理與危機處理』執行作法(草案)」、「地免失事公報」後,再將上述資料轉給中共情工人員,以此獲得21萬元5000員報酬。此外,葛倉豪則是協助魯紀賢於2023年3到4月間,登入中華航空公司內網,將「2023年民主夥伴共榮之旅出訪行程有關專機起降時間及機場資訊」等外交部未對外公開資料,透過手機翻拍後,傳送給魯紀賢,協助其取得時任總統蔡英文「2023年民主夥伴共榮之旅」出訪行程相關資料後,轉交給中共情工人員,葛則因此獲4萬5000元報酬。檢方認為,魯為本案首謀,卻貪圖個人私利與中共情工人員勾結;林、陳事發時為退役以及現役軍人身份,卻敗壞官箴及軍人武德,因小利背棄隊國家的忠誠;葛則背棄自身專業,罔顧飛安及元首安全等情,建請法官處魯15年、林8年、陳7年、葛4年刑期。
20多歲男憲兵虐貓撞牆致死還拍片PO網 遭判有期徒刑2月
新北市一名20多歲林姓男憲兵涉嫌將貓凌虐致死,不僅多次掐貓撞牆、摔貓,還將施虐過程PO上網,遭網友轉發揭露後,警方便直接前往營區外埋伏逮人。案經新北地院審理,法官依故意傷害動物致重要器官功能喪失罪,判他2月徒刑,併科罰金25萬元,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6萬元,罰金可易服勞役,全案可上訴。今年(2025年)5月中旬,Dcard、臉書社團「貓咪也瘋狂俱樂部」均有網友轉傳林男虐貓影片,新北市議員蔡淑君也接獲民眾檢舉稱,林男將貓咪數次甩飛、撞擊牆壁及掐壓脖子後死亡。判決書指出,林男在2024年10月29日將貓咪「小麗」買回家,同年12月23日深夜11時許,林男徒手掐住小麗脖子數次,不顧貓咪掙扎慘叫,再將貓咪自後頸拎起撞擊牆壁數次,讓貓咪自牆壁上摔落地面,貓咪因而抽搐及劇烈喘息,林男接著用手機錄下相關虐貓影片,傳送給軍中班長觀看,後續更以不詳方式接續加以虐待,致該貓咪於2025年2月25日身亡。直到2025年5月,有網友轉貼林男虐貓影片後,新北警方鎖定其身分,前往營區外逮捕退役的林男。林男於警詢及偵查時坦承自己曾虐貓,但辯稱小麗是自己偷跑出門,等他找到小麗時,小麗已經被車撞死。獸醫判斷,小麗是嚴重內出血合併全身癱瘓,導致呼吸衰竭而亡,且小麗四肢、全身並沒有骨折,死亡型態不像遇到車禍;雖然小麗除戶證明上寫著「意外死亡」,但意外有分2種,一是單純意外,二是故意意外,如果是「故意意外」就是虐貓致死之事實。檢方認為,林男傷害小麗致其傷重死亡,該貓隻當下所承受之心理恐懼及身體痛苦非常人所能想像,且林男犯後始終否認犯行,供詞避重就輕,毫無悔改之意,顯見其惡性非輕,請求法官從重量刑。法官審酌,林男藐視動物生命、手段殘忍,但考量到林男改口坦承犯行、無前科,限擔任理貨員、每月需負擔3萬元債務且要撫養母親等情狀,遂依故意傷害動物致重要器官功能喪失罪,判林男2月徒刑,併科罰金25萬元,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6萬元,罰金可易服勞役,全案仍可上訴。
「神醫」栽了2/假冒聯合國法官行騙非首次 廖慶裕出書自稱「國際針灸師」
58歲廖慶裕12月15日於信義區持「會計」的提款卡領錢,遭警方盤查,竟自稱是國際法官,意外發現廖為「前神醫」,曾為「路加堂」院長,自創「手雷射」氣功療法,聲稱可修補DNA;並販售號稱有強大療效的「綠色奇蹟珍久液」,向病患收取高額費用,先遭判刑2年半,再因另案判刑4年9月,又因未入監服刑遭通緝,如今淪為車手再被捕。而這早已不是他第一次以聯合國國際法官名義到處行騙。據了解,廖慶裕儘管2021年就因違反藥事法未報到入監遭到通緝,但其逃亡生涯卻仍相當滋潤,在北市信義區以每月4.5萬元價格租下一層一樓房屋。他遭警方盤查時,身上的提款卡是一名自稱是廖男旗下員工的陳姓女會計所有,陳女早年曾帶著女兒前往求醫,女兒長期備受困擾的膝蓋疾病,意外被廖慶裕治癒,從此陳女對廖男的話深信不疑,就連廖男被捕一事,陳女起初堅決不信,直到看見廖男被銬在派出所內,才驚覺遭詐。廖慶裕甚至還有出書「脊椎保健操」,並自稱是「WHO國際針灸師」。(圖/翻攝自博客來網站)據悉,廖慶裕向陳姓女子表示,自己是聯合國國際法官,受聯合國指示在台成立事務所,因此從而拿到陳女的提款卡,並「聘用」陳女作為事務所會計;對此,就有知情人士表示,廖慶裕疑似擔心通緝身分曝光,不敢用自己名下帳號,並疑似重操舊業,打著「手雷射」或是「聯合國」的名義到處行騙,讓被害人將款項匯至陳女名下的帳戶,從而變成廖男的日常花用。而這也不是廖男第一次以「聯合國」名義行騙,2019年時即自稱是「聯合國教育基金會」要員,向被害馮姓女子收取10萬元設定費用,便可繼續以300萬元啟動基金會資金,屆時馮女便可拿回交付的300萬元外,也可擔任基金會執行長,基金會將預付馮女5年450萬餘元的薪資,讓恰逢車禍肇事急需大筆現金的馮女依約匯款300萬餘元給廖慶裕。事後,廖慶裕僅匯款98萬元給馮女隨即失蹤,馮女驚覺遭詐怒告上法院,廖男也因被判處有期徒刑6月。廖慶裕拒絕警方盤查,堅稱自己是「國際法官」,其相關工作涉及各國機密,警方不得對其盤查。(圖/翻攝畫面)但其最為人所知的,莫過於開設「路加堂」當院長,廖慶裕對外號稱是「神醫」,表示自己有上帝賜給的神力,自創「手雷射」氣功療法,宣稱可瞬間修補DNA、治百病,並和妻子陳美華一起製造販售具有「強大療效」的「綠色奇蹟珍久液」,向病患收取高額費用,每次看診均要價數千至數萬元不等,甚至還有高達5、60萬餘元的療程費用,因此遭台北地院依製販偽藥罪、詐欺取財等罪判刑有期徒刑2年半,並沒收133萬餘元的犯罪所得。最風光時,廖慶裕甚至還出過書,教導民眾「脊椎保健操」,聲稱自己是「WHO世界國際針灸師」。不過就算是正牌醫師違反藥事法也難逃法網,精神科名醫李光輝過去爭議不斷,曾因背信罪判處有期徒刑1年8月確定,近來又因明知自己不具腫瘤或免疫科醫師專業,竟向罹患大腸癌四期的病患提供「NK療法」治療,收取150萬元的治療費用,實際上卻僅對病患注射生理食鹽水,害病患住院2個月後身亡,家屬憤而提告後,李光輝遭高等法院判處有期徒刑1年6月確定,將入獄服刑。
誠品南西店外驚現恐嚇字條!放話「我將會殺更多人」 警方採證追查中
誠品南西店日前發生隨機襲擊事件後,不少民眾在店外柱子張貼卡片與花束表達哀悼與關懷,未料25日晚間約8時左右,有民眾發現其中一張紙條內容異常,上頭以英文書寫「I will kill more people in the next few days.」,放話將會殺更多人,涉及恐嚇語句,隨即報警處理。中山一派出所表示,員警當時正在執行誠品南西店周邊守望勤務,接獲通報後,立即前往現場確認狀況,並依規定受理案件,隨後派員進行現場採證,同時調閱周邊監視器畫面,以釐清紙條來源與張貼者身分,目前已展開追查。中山分局進一步說明,事件發生後已同步通報相關單位,加強周邊巡守與勤務作為,留意可疑人事物,並請民眾保持冷靜,不必過度恐慌,警方將持續掌握狀況,確保公共安全。警方也提醒,依刑法第151條規定,若以加害生命、身體或財產等內容恐嚇公眾,並足以危害公共安全者,可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此外,民眾若任意轉發、散布此類未經查證的恐嚇訊息,也可能觸犯社會秩序維護法第63條,散布謠言足以影響公共安寧者,最重可處3日以下拘留或3萬元以下罰鍰,呼籲民眾切勿以身試法。
割頸案乾哥無悔意!法官竟稱「可孝順死者家屬」 父嘆:別來殺我們就偷笑了
犯下新北市國中校園割頸命案的郭姓「乾哥」二審被判處有期徒刑12年,負責教唆的林姓「乾妹」則被判11年。對此被害楊姓少年家屬強烈質疑法官過度聚焦在讓加害人改過自新,卻忽視凶手犯後態度不佳,以及被害家庭所承受的巨大傷痛,甚至有法官脫口而出「讓凶手來孝順被害者家屬」,令楊爸爸直言,「不要來殺我們就偷笑了。」據《中時新聞網》報導,楊爸爸24日登上《57爆新聞》節目受訪時指出,自案件發生以來,他一直感覺被《少年事件處理法》壓得遍體鱗傷,相關規定不斷限制他發聲,甚至明白告訴他不能對外說話。由於《少事法》的關係,他無法談論案件的具體經過,也不能說明加害人犯案的相關細節,讓他質疑自己究竟還剩下什麼管道可以為孩子發聲。他進一步表示,不僅如此,許多原本家屬理應可以得知、也迫切想了解的資訊與資料,全都被「蓋牌」處理,相關單位只以《少事法》為由拒絕提供,讓他不知道該如何去接受這樣的結果。談到審理過程中的法官態度,楊爸爸提到,僅有1位法官對他們表示感同身受,那就是沈君玲法官,而對方也真的在23日開庭時當場落淚,但在此之前,沒有任何法官展現出同理心。針對有法官說出「讓凶手來孝順被害者家屬」的提議,楊爸爸直言,他們彷彿成了對方用來說明教化可能性的教材,一邊談著未來的矯正與教化,卻又突然拋出這樣的說法,詢問是否能期待加害人日後來孝順被害家屬。當下,孩子的母親立即當場回應「不要」,表明無法接受。楊爸爸也提到,他們過去曾看到1則國外新聞,內容是有1名年長者收養更生人,結果對方卻反而將其殺害。他無奈地表示,「凶手不要來殺我們,我們就很偷笑了,還會讓他來孝順我們?更何況他完全沒有悔意,怎麼有可能來孝順我們?」
違規小學大火釀13死!58歲女師救156人慘判重刑6年 網嘆:變替罪羊
大陸河南省寄宿制的英才學校於去年1月發生重大校園火災,造成13名小學生不幸喪命、另有4人受傷。該案近日一審宣判,學校創辦人、校長及一名58歲女導師兼宿舍管理員,分別被判處6年至7年不等有期徒刑。然而,判決結果引發爭議,由於奮力救人的導師被判重刑,網友大多認為是校舍安全問題,不明白為何是基層教師承擔。綜合陸媒報導,河南省南陽市方城縣人民法院通報,這場火災發生在去年1月19日於獨樹鎮硯山鋪社區的英才學校。法院認定,校方長期存在嚴重安全隱患,包括宿舍超額使用、消防栓無水、煙霧警報器失效等問題,卻未依法整改,構成「教育設施重大安全事故罪」。最終分別判學校創辦人李宇7年有期徒刑及校長徐向陽6年6個月有期徒刑,至於案發時身兼導師與宿舍管理員的賈霞,則被判刑6年。但判決出爐後,竟在大陸各大論壇和社群掀起熱烈討論,大量網友為女導師賈霞喊冤,更有人指出,火災起因為一名8歲學生私藏打火機,點燃棉被的線頭引發;事發當下,賈霞並未逃生,而是第一時間叫醒學生、組織疏散,成功撤離156名學生後,還曾折返火場嘗試救人。因此網友質疑,一人兼任多職的基層教師,既無權決定消防設施改善,也無法解決宿舍超員問題,卻在事故後須承擔與其職權極不相稱的刑責,根本把她當「替罪羊」。除此之外,有知情人士指出,英才學校本身屬於違規辦學,甚至未具備完整合法登記,相關安全問題長期存在,卻未被及時發現,顯示管理層與監管機制的嚴重失靈。法院雖認定賈霞「明知有危險卻未上報或整改」,但外界更關注的,是責任是否應該區分輕重,而非一律由最基層人員承擔。報導中也提到,火災後有學生家長透露,孩子當晚從大火逃生,在教室待了一整個晚上,但裡面有空調沒有受凍,隔日清晨導師也將學生送回家,而孩子描述火災當下,濃煙大到路都看不清,跑的時候連鞋子都來不及穿。
移工遭疑「獵捕黑面琵鷺」煮來吃! 當事人急澄清
黑面琵鷺大約會在每年10月到隔年4月來台過冬,大多待在台南市、嘉義縣地區。而日前有民眾檢舉指稱,台南有一名外籍移工疑似獵捕黑面琵鷺,還將其煮來吃。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七總隊獲報後展開調查,表示經請專家初步檢視照片,確認其非保育類黑面琵鷺,而是白腹秧雞。當事人則澄清表示,只是分享網路的照片,並沒有獵捕野鳥煮食。台南一名越南籍移工日前在社群平台上,PO出黑面琵鷺、曾購買彈弓和彈珠的照片,留言處更出現鳥類被烹煮的照片,引發網友熱烈關注,質疑他違法獵捕野生動物。對此,農業局與保七總隊獲報後介入調查,經請專家初步檢視照片,確認該鳥類為白腹秧雞,非保育類黑面琵鷺。保七總隊指出,若查證其有違法情形,必依法究辦,同時提醒民眾,黑面琵鷺為政府公告列屬瀕臨絕種保育類野生動物(第一級保育類),依據《野生動物保育法》規定,不得任意獵捕、宰殺保育類野生動物,違者可處6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20萬至100萬元罰金。而該名越南籍移工在仲介陪同下澄清表示,該張黑面琵鷺的照片是從網路上擷取,只是跟朋友分享才PO出,並沒有獵捕、煮食;其他鳥禽的烹煮照片是朋友在越南所拍攝,彈弓也只用來射魚,從未在台灣獵捕過任何鳥類。
藍委鄭天財收賄高達700餘萬 北檢依貪汙起訴求10年重刑
2024年8月國民黨籍立委鄭天財因為涉嫌收賄,遭到台北地檢署搜索,最終以200萬進行交保,其中涉案的還有疑似擔任白手套的鄭天財辦公室執行長張騰龍。台北地檢署今日(12月24日)偵結此案,依照貪污治罪條例不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等罪嫌對鄭、張2人提起公訴,其餘涉案的9名廠商有8人為緩起訴處分,另名因在全案偵結前已過世,故不起訴處分。根據起訴書,鄭天財自2020年12月開始,在張騰龍的介紹下,陸續和鑫峸公司負責人江俊昇、盛隆建設董事長林言峰、商越金屬公司的林勇全、環球車輛公司董事長吳有世、賀藤公司負責人羅絜騫、亞鋒建設董事長鄭詩雋、洧豪公司負責人陳洧豪、祥雲公司實際負責人李承峰以及已故的達裕公司董事長林高任9人結識。在此之後,上述9人會以贊助身為平地原住民立法委員鄭天財參與原住民豐年祭等活動為名義,透過轉帳至張騰龍名下帳戶,或以現金交付方式行賄,定期給付1至10萬元不等賄款,再由不知情的辦公室杜姓助理保管帳戶,提供鄭天財提領。上述行賄者可以向外掛名「立法委員鄭天財國會辦公室特助」以利於推展公司業務,且鄭天財與張騰龍也會藉由職務權力提供相應的協助。張騰龍2023年11月因為涉犯國土管理署南區分署長吳瑞安行賄案而遭到羈押,但羅絜騫與陳洧豪、李承峰、鄭詩雋仍於2024年的3月底至8月間,持續支付上述的賄款給鄭天財,而在這將近4年間,鄭天財、張騰龍共收受了高達724萬的賄款,目前已由檢方向法院聲請沒收。檢方認為,鄭天財收受賄款金額逾700萬元之鉅,授與各廠商「立法委員鄭天財國會辦公室特助」頭銜外,還對廠商的要求照單全收,所為形同將立法委員之權力作價出售,已造成公務員執行職務公正性與廉潔性之侵害,對我國民主法治憲政體制根基戕害甚大,建請法院判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張騰龍部份則因為承認大部分客觀事實,建請法院量處適當之刑。
網戀要小心!男子「把女友賣到緬甸」爽拿22.5萬 下場慘了
大陸廣東梅州市一名女子因網戀受騙,遭「男友」以人民幣5萬元(約新台幣22.5萬元)價格賣到緬甸詐騙集團,至今下落不明。事後拐賣網戀女友的男子被逮捕,法院依法判處18年有期徒刑,併罰人民幣5萬元(約新台幣22.5萬元)。根據陸媒《梅州日報》報導,這起案件發生於2024年12月至2025年1月期間,犯罪嫌疑人羅姓男子透過網路發布交友及招聘信息,假意與廣東梅州的陳姓女子談戀愛,當取得女方信任後,再以「到泰國開辦銀行帳戶跑分洗錢可獲高額報酬」為由,誘騙陳女偷渡出境;陳某經寮國、泰國後進入緬甸苗瓦迪,至今下落不明。據了解,羅男以人民幣5萬元(約新台幣22.5萬元)價格與詐騙集團成交拐賣陳女,且不只有陳女一名受害人,其他受害人被羅男及同夥以人民幣4萬元(約新台幣18.2萬元)至6萬元(約新台幣27.3萬元)不等價格出售。直到2025年1月6日,陳女的家屬向公安機關報案,警方迅速立案偵查,於1月10日逮捕羅男。梅州市梅江區人民檢察院隨後對羅男提起公訴,認定羅男以非法牟利為目的,多次非法幫助他人到海外,並將女性拐賣至境外給詐騙集團,已觸犯多項罪名。2025年7月法院依全部公訴意見判處羅男有期徒刑18年,併罰人民幣5萬元(約新台幣22.5萬元)。羅男不服宣判,提出上訴,但於11月二審被駁回,維持原判。最令人痛心的是,陳女至今仍下落不明,家屬等不到她回家。對此,檢察機關提醒,犯罪分子利用受害人急於賺錢的心理,以假意戀愛哄騙女性,手法新穎難辨;特別呼籲民眾應提高警覺,慎防類似網路誘騙與跨境拐賣案件發生。
狠男殺害同居女友藏屍3年半!漂白水掩臭照付房租 遭判27年重刑
韓國一名30多歲男子在殺害同居女子後,將遺體藏匿於原룸(套房)內長達3年6個月,期間持續繳納房租並以漂白水清理現場,案件細節近日隨判決書曝光,仁川地方法院刑事第15庭23日宣判,這名被告有期徒刑27年,並命其刑滿後須配戴電子腳鐐接受15年監控。根據根據《News1》等韓媒報導,判決指出,案件可追溯至2015年。A姓被告當年在日本一家牛郎店工作時,結識年長他9歲的受害女子B某。B某離婚後獨自扶養兒子,兩人交往後於隔年返韓共同生活,形成事實婚姻關係。然而,2017年A某因非法居留身分遭日本強制遣返後,開始對B某展現高度控制與依附行為,頻繁聯繫並施加壓力,迫使B某一度試圖斷絕聯絡。隔年,B某因母親住院返韓探視時,A某竟奪走她的護照,限制其行動,兩人在仁川重新同居。由於B姓因曾海外長期居留而遭註銷戶籍,無法開設銀行帳戶或申辦手機門號,生活完全受限於被告安排。B姓姐姐曾因聯絡不順向警方申報失蹤,惟其後再遭被告干涉且失去聯繫。到了2021年1月10日,A姓被告因涉及詐欺案件即將面臨判決,與B姓飲酒後發生爭執。當B姓表示想返回兒子身邊時,被告因恐懼失去控制與經濟包袱,當場以勒頸方式將B姓殺害。爾後,被告未報案,反而將B姓遺體留置於兩人原先共同居住的原룸內,開始長期的藏屍行為。判決書提及,被告在屍體腐化後,為防止惡臭外洩,採取各種掩蓋措施,包括每日往屍體與房內潑灑漂白水與清水混合液、噴灑方向劑、點燃芳香物,並長時間開啟冷氣與電風扇促進空氣循環。當屍體孳生蛆蟲時,更以殺蟲劑噴灑驅除。如此高強度試圖掩蓋腐敗氣味的行為延續約3年6個月。期間,被告除了藏屍外,仍正常出入原룸並偶爾返回查看,甚至開始新的交往並育有一女,過著表面正常的雙重生活。直至2024年6月被告因詐欺被拘押,在無人繳納租金與公用費用下,管理員於翌月察覺房內有異味且聯絡不上原住戶,遂通報警方。警方進入房內後,確認屍體已腐敗嚴重,才揭開此宗罕見藏屍命案。法院在宣判時指出,被告長期隱匿屍體且以各種方式掩蓋惡臭的行為,不僅剝奪受害者的尊嚴,也使其在死後依然被囚禁於案發地無法解脫,對受害者家屬造成極大傷痛,亦嚴重違背人性尊嚴與社會秩序,必須處以嚴厲刑罰。
新北少年割喉案二審判12年 侯友宜:應從重量刑讓正義回歸
新北市某國中2023年12月發生殺人案。郭姓少年因為要幫林姓乾妹出氣,竟然直接拿刀刺殺同校的楊姓學生。案經上訴以後,台灣高等法院今(23)日判決出爐,郭、林兩人皆加重刑期,分別改判12年、11年。對此,新北市長侯友宜表示,對加害者應該從重量刑,讓正義能夠回歸。侯友宜今日前往三重玫瑰立體停車場多目標新建工程視察時表示,他完全能夠感受到被害者的傷痛,司法正義是最後一道防線,應該要讓被害者的傷痛能夠減少最低,所以對加害者我們更應該從重量刑,讓正義能夠回歸。郭姓少年以及林姓少女在2023年12月25日中午,在新北市某國中對楊姓學生割頸等,最終導致其死亡。新北地院一審判決郭、林9年、8年。郭、林2人提起上訴以後,全案進入二審階段。台灣高等法院認為,綜合考量少年被告2人所涉非行之行為情狀、其等行為人情狀,以及基於促進其等健全自我成長與重返社會所應考量之相關事由,並斟酌檢察官、被害人法定代理人、少年被告2人及辯護人對於科刑所表示之意見,基於少年刑事司法以少年之健全發展可能為核心之制度目的,分別量處郭12年、林11年有期徒刑,可上訴。
恐嚇「炸小港機場」男非首次 9年前揚言要「屍橫遍野」被輕判
台北恐怖攻擊導致人心惶惶,高雄市蘇姓男子近日卻在網路上揚言要炸小港機場,而蘇男9年前也曾揚言要炸機場,還要讓附近居民血流成河,當時遭輕判3月有期徒刑,如今再次觸法,遭法院裁定收押。根據判決書,蘇男2016年10月21日,在中國天津市紅太陽商務酒店內以手機上臉書發文,在「日台交流」臉書公開社團網頁中,以日文刊登要炸小港機場的消息,並揚言「機場附近的居民也應該會橫屍遍野」,還偽裝自己是國小三年級學生,在返國抵台時逮捕並送辦。蘇則在落網後坦承犯行,自陳大學肄業、家境小康,領有身心障礙證明,因與父母吵架才會發文,法院依民用航空法,散佈危害飛航安全之不實訊息,判他3月有期徒刑並得易科罰金,全案定讞,他卻在9年後再犯。蘇男近日在臉書發文,稱「犯案者都是我的人啦,這國家需要像這樣的人才」,還揚言要在小年夜或1月炸小港機場,此言論引起警方高度重視,航警單位蒐證後通報檢警。警方22日將蘇男拘提到案,搜查其住處後,未發現爆裂物或其他違禁品,但考量其言論內容及社會影響,仍不排除有實際危害風險,將他移送地檢署偵辦,檢方複訊後向法院聲請羈押獲准。
為乾妹出頭犯割喉案!高院二審判決出爐 法官怒加重刑期
新北市某國中發生慘忍割喉案,兇嫌二審被加重刑期!2023年12月間,郭姓少年因為要幫林姓乾妹出氣,竟然直接拿刀刺殺同校國中生。新北地院認定2人犯下殺人罪,一審判決郭9年、林8年。案經上訴後,台灣高等法院今日判決出爐,郭、林兩人皆加重刑期,分別改判12年、11年。回顧整起事件,郭姓少年以及林姓少女在2023年12月25日中午,在新北市某國中對楊姓學生割頸等,最終導致其死亡。新北地院一審判決郭、林9年、8年。郭、林2人提起上訴以後,全案進入二審階段。台灣高等法院認為,綜合考量少年被告2人所涉非行之行為情狀、其等行為人情狀,以及基於促進其等健全自我成長與重返社會所應考量之相關事由,並斟酌檢察官、被害人法定代理人、少年被告2人及辯護人對於科刑所表示之意見,基於少年刑事司法以少年之健全發展可能為核心之制度目的,分別量處郭12年、林11年有期徒刑,可上訴。
詐團鉛錫包金裝門擋洗錢!百人受害、財損6億 北檢起訴求重刑
黃偲涵、陳孟群、王幃犇、鄭道陽、王明福、李志勝、陳銘輝7人組成犯罪組織後,藉由假投資、假交友手法行騙,再由集團車手用贓款買黃金,並將黃金包入鉛錫合金中佯裝門擋,隨後空運至柬埔寨等境外進行洗錢,本案共計118人受害,財損6億餘元。台北地檢署今日(12月23日)偵結此案,依照特殊洗錢等罪起訴7人。台北地檢署指揮偵辦本案詐團藉由假投資、假交友手法行騙的詐騙案,發現該詐團在行騙以後,會由車手將贓款送至特定銀樓購買黃金條塊,並將黃金包入鉛錫合金中,佯裝門擋以後再空運至境外,藉此方式隱匿詐欺犯罪不法所得。本案共有118名受害者被詐欺,財產損害金額合計高達6億4354萬5205元。被告王明福為港口王貴金屬有限公司實際負責人,其經營銀樓業並與本案詐團成員串通,以隱匿交易客戶身份,規避銀樓業之大額通貨交易申報義務、可疑交易申報義務之方式,與本案共犯商討後,聽從指示將黃金融入鉛錫合金佯裝門擋,幫助詐團成員可以隱藏贓款。檢警蒐證半年以後,於今年的6月9日先攔截該案成員寄往柬埔寨、越南的2件包裹,內含2塊門擋,並於隔日發動搜索,扣押4個門擋以及12條黃金。本案總計扣得24條1公斤重的黃金條,共計24公斤,折合約1億0588萬8000元,並聲請法院依刑法第38條之第1項規定沒收。檢方認為,黃偲涵擔任會計工作,負責不法資金交收記帳、購買黃金結算,所涉詐欺被害達百人,惡性重大建請法院處15年以上之刑,以示懲戒。陳孟群則是本案車手,經手贓款達2億餘元,建請法院處10年以上之刑。王明福則為本案詐團港口王公司負責人,建請法院處20年以上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