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滿14歲
」 性侵 猥褻 強制猥褻 有期徒刑 台中
新加坡對詐騙犯「鞭刑伺候」!主嫌最高挨24鞭 車手也難逃嚴懲
新加坡為打擊詐騙犯罪猖獗,當地內政部提出《刑法(雜項修正)法案》,除強化對詐騙主嫌的處罰外,亦對提供協助的詐騙共犯祭出鞭刑等嚴厲刑責,其中,針對主謀與幫助者施以鞭刑,主嫌最重可處24下,提供帳號或證件的「詐騙車手」也恐挨最多12下,消息一出引發社會關注。根據《海峽時報》(The Straits Times)報導,該法案已於10月14日提交國會審議,草案中指出,凡涉及詐騙行為者,包括詐騙主嫌、詐騙集團成員與招募者,未來將面臨最少六下、最高24下的強制鞭刑。至於俗稱「詐騙車手」的共犯,如提供Singpass帳密、SIM卡或銀行帳戶以協助詐騙行為者,也將面臨最多12下的酌情鞭刑,是否執行由法院判決時決定。根據官方統計,自2019年以來,新加坡因詐騙損失金額已超過34億新幣(約新台幣816億元),其中2024年單年就損失高達11億新幣(約新台幣264億元),2025年前八個月也已超過6億新幣(約新台幣144億元)。新加坡內政部表示,詐騙已成為國家安全的重大威脅,打擊詐騙仍是施政首要任務。今年3月,新加坡時任內政部政務部長孫雪玲曾在預算辯論時表態,政府正考慮以鞭刑作為對特定詐騙犯罪的處罰方式,法案內容顯示這項立場已具體化。法案也針對「欺騙」相關罪行進行修正,目前對詐欺罪的最高刑罰為10年有期徒刑及罰金,但未涵蓋鞭刑;新法通過後,若情節嚴重,法院將可裁定加以鞭刑處分。除了詐騙與欺詐,新法案亦涵蓋其他重要修正事項,包括性犯罪、對弱勢者的致命虐待、惡意散布公務員個資(doxxing)、青少年重犯的懲處方式,以及貴金屬交易行為的規範更新等。新法擬將可施行鞭刑的罪行進行全面檢討。目前共有161項罪名可判處鞭刑,其中65項為強制性。新法將針對22項罪行移除或改為酌情施行鞭刑,例如《鐵路法》下涉及危害乘客安全的舊有規範,因已不具重大公共關注,擬移除鞭刑規定。其他如恐嚇取財、攜帶攻擊性武器等罪行,亦將改為酌情處罰。在性犯罪部分,修法將避免將成年人間合意的「色情訊息傳送」(sexting)定罪,並提高未成年猥褻物件的年齡標準,由現行16歲上調至18歲。另外,為因應AI技術發展,擬將AI生成的未成年色情影像納入違法範圍,新增「非合意私密影像製作罪」,並針對大規模散布不雅物加重刑責。新加坡內政部指出,現行刑罰難以有效嚇阻類似案件,未來若違法流通猥褻物品達10人以上,將視為「大規模散播」,最重可處5年徒刑及罰款;若涉未滿18歲人士,刑期可達7年。除此之外,對於跨國性誘犯罪行,若犯嫌與受害人計畫或實際前往海外發生不法性行為,且其中一人來自新加坡,未來亦將納入《刑法》適用範圍。若受害人未滿14歲,最高刑期將由4年提升至7年;若年齡為14至17歲,視情節最重可處5年徒刑,並對「具剝削性關係」進行特別處理。法案也建議,對於虐待致死的弱勢受害者,最高刑期由現行20年提升至30年或無期徒刑;並取消對公務員散布個資罪(doxxing)需證明受害者感受威脅的門檻,僅須認定行為人意圖騷擾即可定罪。此外,16至17歲的青少年若涉及嚴重犯罪,將不再僅限於青少年法庭審理,而可移送國家法院或高等法院,接受更具嚇阻性的判刑,包括改革訓練或鞭刑等。據了解,鞭刑在新加坡屬於合法體罰且廣泛適用於各類嚴重刑事案件。按照當地現行法律,司法鞭刑僅適用於年齡不超過50歲且身體健康的男性罪犯,每次庭審所能判處的鞭數上限為24下。執行時由接受過專業訓練的監獄署人員在監獄內進行,並由醫師全程監督。行刑用的藤鞭長約1.2公尺、直徑約1.27公分,主要抽打犯人的臀部,據曾目睹執行情形的目擊者描述,通常打至第三下後臀部即出現大量出血,若執行至24下,傷勢往往極為嚴重,血肉模糊。新加坡的內政部強調,修法目的在於讓新加坡的刑事法規更具現代性與威嚇力,同時確保法律對新型犯罪具備應對能力,保障社會整體安全。鞭刑在新加坡為合法體罰,僅適用於50歲以下健康男性,執行時由專人在監獄內施行。(圖/翻攝自X,@thenewpaper)
男偷拍40女童近2年 最終遭判30年罰5億
北市某私立幼兒園園長之子、教保員毛畯珅性侵及猥褻、偷拍6名女童性影像,遭判刑28年8月確定。他另被訴偷拍40名女童性影像部分,台北地院24日審結,依510罪合計判處3552年徒刑,定應執行有期徒刑最高刑度30年,併科罰金5億元,可上訴。北院認定,毛男利用監視錄影設備的拍攝死角,2021年9月13日至2023年7月10日間,對40名女童分別以強暴使兒童被拍攝性影像14次、使兒童被拍攝性影像216次、使兒童被拍攝性影像未遂2次、對未滿14歲女子犯強制猥褻191次、對兒童犯無故攝錄性影像5次、竊錄非公開活動及身體隱私部位29次、竊錄身體隱私部位51次、無正當理由持有兒童的性影像2次。合議庭斥責毛男家境以及學識良好,具社工與幼保專業,身為幼保機構的教保員及托育人員,竟為了滿足自身性欲,將被害人視同發洩性欲的工具、兒童性影像收藏品,且為他是幼保機構負責人之子的特殊身分,對被害人具有權威管教地位,得以貼近被害人,審酌他在幼保機構內犯罪時間長達近2年之久,犯行惡劣,判處重刑。判決指出,審酌毛畯珅犯罪時間長達近2年之久,部分月分實行犯行的頻率已達被害人每月至幼兒園日數半數以上,甚至全月幾無未實行犯行之日,犯行對於各被害人及其家庭,均造成嚴重創傷。合議庭就毛男所為510罪犯行,分別量處有期徒刑8月至14年不等,且併科罰金150萬元至450萬元,定應執行有期徒刑30年,併科罰金5億元,可上訴。
新加坡男童被監護人虐待! 17小時遭衣架狠打620次「斷6根肋骨」
新加坡一名30歲男子長期對未滿14歲的男童施暴,包括在17小時內用衣架毆打男童超過620次,還命令男童做伏地挺身姿勢,踩踏、踢踹男童45次,導致男童6根肋骨斷裂、肺水腫、腎衰竭、心臟瓣膜關閉不全,殘忍行徑引發外界關注。根據《聯合早報》、《新明日報》報導,被告是一名30歲男子,是男童的監護人,被控抵觸新加坡7項兒童與青少年法令罪、1項蓄意導致他人重傷罪,以及2項雇用外來人力法令等罪名。而受害男童未滿14歲,法院為了保護孩童身分,禁止媒體公開姓名與案發地點等資訊。起訴書指出,被告在2022年至2023年間,多次以各種理由對男童施暴。2022年初,他因不滿男童「不會扣鈕扣」,用衣架毆打至少6次;2023年1月,他強迫男童維持伏地挺身姿勢3小時,並持衣架持續毆打其臀部;2023年2月,他為了阻止男童說話扇男童巴掌;2023年3月1日,他朝男童的左臉頰揮了數拳、拿衣架打男童背部,還將男童關進廁所。2023年3月10日淩晨2時至晚上7時,被告長達17小時不停折磨男童,先是用衣架擊打男童全身至少620次,再逼男童維持伏地挺身姿勢,並踩踏其背部與臀部至少45次,還用腳猛踢他的肋骨,導致男童兩側6根肋骨骨折,臉部和臀部大面積瘀傷、肺挫傷、肺水腫,引發男童急性腎衰竭,還出現嚴重高血壓及因腎衰竭所造成的心臟瓣膜關閉不全。據悉,被告原定於9月12日認罪,但又臨時對部分案情提出異議,律師聲請控辯雙方先召開審前會議,再決定認罪事宜。案件因此延至10月15日再審,目前被告以3萬元新幣(約新台幣71萬元)保釋在外。根據新加坡刑法,若抵觸兒童與青少年法令罪名成立,被告恐面臨最長8年刑期,並處以最高8000元新幣(約新台幣19萬元)罰款,或兩者兼施;而蓄意重傷罪最高可判10年徒刑,另加罰款或鞭刑。
花監前管理員性侵少女18次 犯後態度不佳遭判刑16年
64歲花蓮監獄前姜姓主任管理員3年前擔任友人未滿14歲女兒及2名兒子的跆拳道、武術教練,要求3人周五、周六留宿自宅集訓,並趁大家熟睡時對少女伸出狼爪,以指侵等方式侵犯對方共計18次,案花蓮地方法院審理,依成年人故意對少年犯乘機性交及對未滿14歲之女子為強制性交等罪,共判刑16年,可上訴。姜男在2022年7月起擔任友人女兒及2名兒子的武術及跆拳道教練,期間以集訓賽為由,要求3人在每周五、周六留宿他位在花蓮市的住所,姜男先是趁3人熟睡時,偷摸女生胸部、下體,受害少女驚醒後抗拒,反遭姜以退訓、送監吃牢飯等語威脅。少女因擔心家人參賽資格受影響選擇隱忍,沒想到就是惡夢的開始,姜男接著變本加厲,在少女清醒時從襲胸、摸下體等猥褻到直接用手指侵入下體並用舌頭舔,期間女方只要反抗,家人隔天就會遭姜教訓暴打。少女因受不了遭姜男伸狼爪10月向父母說不想繼續練,並輕描淡寫解釋只是遭摸胸而已,家長誤以為女兒被性騷後相當生氣,姜則辯稱只是訓練不小心碰到,用20萬元想要息事寧人,直到2022年底學校老師發現少女精神狀況愈來愈糟,一問之下得知姜男的惡狀後趕緊通報,檢警也立即介入調查。全案經花蓮地院審理認為,姜男曾擔任執法人員,與被害人一家為多年好友,本應具有法治觀念,卻辜負自己為人師表職責及好友信賴,多次對少女乘機、強制性交行為,事後更以對少女家人不利威脅造成對方不敢對外聲張。由於姜男犯後否認犯行、態度也不佳,嚴重打擊被害人身心靈,法院最後依成年人故意對少年犯乘機性交罪,對少女遂行乘機性交行為1次,處有期徒刑4年,又犯對未滿14歲女子強制性交罪,共18罪,各處有期徒刑7年4月,應執行16年徒刑,全案可上訴。
17歲少女將男友賣至緬甸電詐園區僅被控詐欺 律師揭法律漏洞關鍵
大陸廣東一名年僅17歲的少女小周,涉嫌以10萬元人民幣(約合新臺幣44萬元)的價格,將19歲男友小黃誘騙並「轉賣」至緬甸的電信詐騙園區。小黃在當地遭非法囚禁與毆打,最終由家屬支付35萬元人民幣(約新臺幣154萬元)將其救回。然而,令人關注的是,小周所面臨的起訴罪名並非「拐賣人口罪」,而是「詐欺罪」,引發輿論熱議。根據《瀟湘晨報》8月19日報導,這起發生於今年2月的跨境詐騙案件近日引起社會廣泛關注,小周在將小黃賣至緬甸後,獨自在泰國遊玩十日,回國後即被警方逮捕。小黃家屬則透露,小黃在園區內被迫從事電信詐騙,每天工作超過16小時,稍有不從即遭鐵棍毆打,耳朵受損至幾乎失聰,身形暴瘦。事後,其家人透過多方斡旋,最終支付35萬元人民幣(約新臺幣154萬元)將小黃從園區帶回國內。小黃的姐姐表示,弟弟原本對小周深信不疑,卻沒想到竟遭其出賣。小周包裝成富家女的形象,穿著名牌、談吐矯飾,成功博取小黃信任,最終將其一步步送入陷阱。據了解,小周以虛構身份(自稱「富家女」)取得小黃信任,再誘導其前往緬甸實施販賣行為,檢方以「拐賣人口罪」起訴,與大陸現行《刑法》條文的適用限制有密切關聯。根據大陸《刑法》第240條,僅針對「婦女」及「未滿14歲的兒童」設有「拐賣罪」,而成年男性並不包含在此罪名保護範圍內。因此,即使小黃遭剝奪人身自由、被強迫勞動,當地司法機關仍無法適用該條文追究小周刑責。報導也引述國家「雙千計畫」法學專家、芙蓉律師事務所主任陳平凡說法,小周的行為構成《刑法》第266條所規定的詐欺罪,透過「虛構事實、隱瞞真相」以詐取財物。相較之下,若欲適用非法拘禁罪或故意傷害罪,則需證明小周與園區之間有明確共謀關係,然而由於涉及跨境犯罪,蒐集相關證據的難度極高。從當地司法實務角度出發,檢方傾向選擇證據鏈完整、較易定罪的詐欺罪提起公訴。儘管如此,陳平凡指出,本案亦反映出當前大陸刑法在性別與年齡保護上的不平等。詐欺罪最高刑期雖可至無期徒刑,但與拐賣婦女罪可能面臨死刑的懲處相比,刑責落差明顯,無法全面呈現案件的實質危害,造成所謂的「罪責刑失衡」。
台南狼父性侵國中女兒逃14年! 落網後破壞腳鐐再逃亡遭判12年
台南市一名父親竟然每周性侵國中的親生女兒,直到女兒向老師反映以後才被緊急安置,案發以後,這名狼父逃亡了14年才終於在今年的4月落網,沒想到事後他竟又破壞電子腳鐐逃亡,最後才在屏東被捕。台南地院依對未滿14歲女子強制性交罪、損壞公務員職務上掌管物品罪合併判刑12年,全案仍可上訴。根據判決書,這名狼父妻子過世後再婚,並和妻子共同撫養前妻所生的女兒,當時其女兒正就讀國中。沒想到,這名狼父竟從2009年9月開始至2010年1月期間,以每周1次的頻率性侵女兒,不只強迫女兒脫光衣服,更用枕頭或毛巾蓋住眼睛等,強制性交得逞共18次。2010年4月,該名受害女兒的學校辦理生理講座,其趁講座結束以後向老師詢問細節,老師才驚覺事態不對,緊急通報,並成功將其安置。而該名狼父2009年7月起被發布通緝,一直到今年的4月8日才被捕獲,其被捕獲是因為在高雄市鳳山區因闖越紅燈被員警攔查後,才落網。沒想到,這名狼父竟然在檢方訊問過後再度逃跑,隔日於高雄市大社區某處以砂輪機割裂電子腳鐐後逃亡。員警同日下午5時47分許,持拘票前往屏東縣萬丹鄉將他拘提到案。台南地院認為,其竟為滿足一己私慾,完全不理會女兒不斷告知「好痛…超級痛」,仍強制性交,戕害人格尊嚴,造成身心難以回復的巨大創傷,且嚴重影響女兒人格發展及與他人正常往來互動關係,所生危害重大,且在案發後棄女兒14年不顧,惡行不輕。台南地院依對未滿14歲女子犯強制性交罪共18罪,各處徒刑8年6月,又犯損壞公務員職務上掌管物品罪處刑1年,合併應執行12年。《CTWANT》關心您: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剴剴條款」三讀通過 莊瑞雄批「各位不入流政治家」:很可悲的一天
立法院會今(18)日三讀通過新增刑法第272之一條修正案,增訂「虐殺嬰幼兒罪」,對於以凌虐方式殺害7歲以下幼童者,處死刑或無期徒刑;並修正通過第286條,加重傷害7歲以下幼童的刑責,以凌虐方式傷害幼童,因而致人於死者,處死刑、無期徒刑或10年以上有期徒刑。民進黨立委莊瑞雄表示,「各位實在很不入流的政治家」,今天是很可悲的一天,國民黨跟民眾黨你們全部都錯了,不要以為定了一個重刑就可以杜絕,光只有刑法的重刑不足以來保障我們的幼童,不要這樣倉促立法。民進黨立委莊瑞雄表示「各位實在很不入流的政治家」,今天是很可悲的一天,國民黨跟民眾黨你們全部都錯了,現在已經進入到286條,虐殺兒童、處以極刑,沒有任何一個政黨、立委反對,在委員會一路修法,自己就說,這個條文要就放在刑法第22章殺人罪章裡,偏偏要放在23章傷害罪章,你們的講法是說不管什麼罪章、只要有死刑就好。莊瑞雄指出,現在進入到加重結果犯了,結果藍白還在討論大家有共識的條文,他必須警告各位,去年討論時就已經說過兒少法加重其刑2分之1,你們就一定要講說7歲以下,自己從去年講說如果發生8歲、9歲怎麼辦?重新修法嗎?莊瑞雄吼道,不要以為定了一個重刑就可以杜絕,光只有刑法的重刑不足以來保障我們的幼童,現在你們講說保護兒童零容忍,零容忍有很多,零容忍不是死刑欸,酒駕、性騷擾、經濟犯罪也講零容忍,那國民黨有多少人要兩次死刑了?這樣好嗎?莊瑞雄說,不要這樣倉促立法,虐殺兒童本來就要判重刑,「愷愷案給我來審,那麼慘絕人寰,我照樣可以判到死刑,沒有問題啊」,但現在問題來了,現在全部都動用死刑,很擔心把這麼大的權力、武器交給國家,「嚇死人了我告訴你」,每個法官都判的不一樣。「不是有人死掉一定判死刑欸,不一定欸,要看行為人是誰欸」,莊瑞雄表示,如果未滿14歲沒有刑罰,超過80歲又必須要去減重其刑,林思銘會不知道嗎?吳宗憲會不知道嗎?這些人進到立法院法學素質降低太多了。
園長之子毛畯珅另涉猥褻偷拍2男童 辯稱「對男生沒興趣」獲不起訴
台北私立培諾米達信義幼兒園園長之子毛畯珅性侵、偷拍女童遭判刑定讞,台北地檢署審理完畢另案猥褻偷拍男童案件,認定犯罪嫌疑不足,對其作出不起訴處分,日前經台灣高等檢察署駁回再議確定。毛畯珅於主案件中性侵、偷拍6名女童,經二審台灣高等法院認定共犯逾200罪,各罪判刑累積逾1200年,應執行有期徒刑28年8月,最高法院今年5月駁回上訴定讞。台北地檢署另查出毛畯珅涉侵犯39名幼童,以及在公共場所偷拍未成年性影像306次,已依法起訴並建請法院量處最重刑罰,此案現由台北地方法院審理中。檢方指出,另2名曾就讀案發幼兒園的男童家屬提告,指控毛畯珅於2021年9月至2023年6月間,在幼兒園內猥褻、偷拍男童,涉犯刑法對未滿14歲之男子犯強制猥褻罪,以及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相關罪名。檢察官提訊在押中的毛畯珅進行說明,毛畯珅於偵查中辯稱,不曾猥褻或偷拍這2名男童,聲稱對男生沒有興趣。北檢表示,檢察官詳細勘驗扣案性影像後,未發現可識別為該2名男童的性影像,且告訴人於偵查中經傳喚未到庭配合調查。檢方綜合評估相關證據後,認定犯罪嫌疑不足,遂予以不起訴處分。檢方依職權將本案送台灣高等檢察署再議,經高檢署審查後認為再議無理由,日前正式駁回確定。◎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網路交友惹禍!31歲男誘13歲少女懷孕 慘遭判刑4年6月
1名31歲的林姓男子,透過網路交友軟體與一名僅13歲的國中少女小黑(化名)建立關係,最終導致小黑懷孕,並面臨法律制裁,事件發生於2023年初,林男明知小黑未成年,卻積極追求,甚至誘使她拍攝裸露照片,並多次約她前往旅館發生性行為,小黑的父親在女兒腹部隆起後才發現異常,隨即報警並對林男提起告訴。在高雄地方法院的審理過程中,林男承認自己的罪行,並表示願意承擔責任,律師更指出林男計劃與小黑結婚,攜手撫養孩子,希望法官能酌情減刑。事後,法院調查發現,自小黑生下孩子後,因林男無法承擔撫養責任,孩子已被社會局安置,林男不僅未與小黑的家人進行賠償和解,也未曾出面認領或扶養孩子。法院考量林男的過往紀錄,曾因侵入住宅被判緩刑2年,且在緩刑期間再次與未滿14歲少女發生性行為,最終依《妨害性自主》等罪判處他4年6個月有期徒刑。
9年偷拍30女學童! 創意私房「變態狼師」遭判刑12年
台中地檢署偵破色情論壇「創意私房」,其中查獲一名陳姓補習班狼師,利用職務之便猥褻未成年少女,甚至偷拍30名女學童的隱私部位,犯罪行徑長達9年。對此,台中地方法院今(29日)判決出爐,將陳姓狼師依《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等罪,判處12年徒刑。根據檢方起訴書,40歲陳姓男子於2015年起在北市多家補習班任教,並於2019年轉任到某國小當代課老師,期間他不僅多次在補習班教室、茶水間猥褻女學童,還以校外活動為由,趁機將女學生帶回住處,偷拍洗澡畫面;不僅如此,他甚至邀約女學生到外縣市過夜遊玩,伺機在民宿偷拍沐浴。更惡劣的是,陳男還將少女的私密影像,以電腦合成、重製後上傳至社交平台Telegram群組分享,偷拍惡行長達9年之久,受害人數多達30人。檢方去年偵查終結,將陳男依涉犯《刑法》對於未滿14歲之少女為猥褻之行為、利用權勢猥褻、散布猥褻影像、竊錄隱私部位、製造、散布竊錄隱私部位影片、竊錄性影像、製造、散布不實性影像,及涉犯《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製造兒少猥褻行為影片、製造兒少性影像、散布兒少性影像等罪嫌,向法院求處15年刑期。經台中地院審理,今天上午依違反《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等罪,判處陳男12年徒刑,全案可上訴。
對在野重拳收押涉綠共諜案者卻輕放 藍酸「綠共」兩手策略只為大獨裁
國民黨今天召開記者會,抨擊賴清德總統520就職周年,嘴巴上說要與在野共商國事,實際上卻玩兩手策略,持續全面追殺在野黨,就連國民黨癌症末期的黨工都不放過,毫無人性。新北市議員江怡臻指出,當年民進黨曾不斷呼籲前總統馬英九必須讓陳水扁保外就醫,現在陳水扁卻仍可以主持節目評論時政;民進黨前原民立委巴彥達魯,猥褻兩名未滿14歲的女童被判刑坐牢,卻因有黨證、和台獨團體走的近,就可以保外就醫,民進黨的黨證已經變成司法保護傘,只保護民進黨人,令人不恥。江怡臻表示,目前遭司法調查的有中央黨部李姓專委,臺北市黨部有黃呂錦茹主委等6人。新北市包含國民黨黨部書記長以及昨天的大搜索,包含土城、樹林、市黨部,還有五泰林的執行長,蘆洲的執行長共有11人。基隆市包含吳前主委等4人,台中市包含陳書記長,也包含下周有24人,已收到了市調處的約談通知。台南市黨部有莊副主委等20人,屏東縣蕭書記長等三人,宜蘭縣林主委等14人,嘉義縣黨部有賴總幹事等她說,總計遭賴清德司法追殺的國民黨黨工就有92人(含已收到約談通知24人),其中被羈押13人,目前有11人仍在押。 江怡臻指出,昨天被檢調帶回的6位新北市黨工,在今天凌晨2點全數交保,但是在民進黨執政的司法體制下,可能又會繼續抗告,繼續約談,直到羈押、起訴為止。 她說,賴清德執政後,多位重大要犯陸續棄保潛逃,包括和民進黨友好的林秉文,在2022年涉入88會館、地下洗錢高達數十億元,卻輕鬆棄保潛逃,還挑釁司法;國寶集團總裁,涉內線交易遭判20年的朱國榮,也在2023年民進黨執政下輕鬆潛逃;炒作五檔TDR股票,獲利4億元的鍾文智,今年3月被判30年後,才發現早已棄保潛逃。此外,幾天前涉嫌非法吸金22億的三聯集團實際負責人徐少東,二審遭判12年,限制出境出海後,竟然也棄保潛逃。 江怡臻指出,對比上面這些涉及不法高達數十億、法院一二審判決已有罪的重大經濟罪犯,民進黨都可以輕鬆讓他們潛逃,目前僅有偽造文書、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的民間團體,就因為是國民黨籍或協助罷免民進黨立委,卻遭到違反比例原則的關押,連癌末化療的黨工都不放過,這就是民進黨雙標的司法。 國民黨副發言人康晉瑜對賴政府提出三問:賴政府就說要朝野合作,但是為何檢調抓人的範圍,並不是僅針對提出罷免的範圍,難道是想要透過搜索與羈押,獲得國民黨相關的選戰機密?其次,為何宜蘭黨部主委80萬交保,是共諜案交保金的四倍,難道清算在野黨比抓共諜重要嗎?第三、為何賴清德一邊說要朝野溝通,一邊繼續司法追殺, 520就職周年後也沒有中斷? 他因此嚴正呼籲賴清德總統,不要人前笑嘻嘻,背後卻滿腹心機,不斷用司法清算在野黨,全民絕對不會接受。
女童尿液顏色混濁…一問才知遭猥褻40次「祖父是狼」 他慘被天收了
1名老翁經常到台南孫女家作客,不料他竟趁著與女童同房過夜時,明知對方為未滿14歲之未成年女子,竟陸續對她伸出狼爪猥褻至少40次。直到家人發現女童尿液顏色異常混濁,經詢問後得知孩子長期遭侵犯,氣得報警提告。案件審理期間,由於該名祖父因故死亡,法院依法諭知不受理之判決。起訴指出,男子為女童之祖父,不料他竟於106年5月起至109年8月止,趁著和孫女同房就寢時,明知對方為未滿14歲之未成年女子,仍基於對未滿14歲女子乘機為猥褻之犯意,利用女童晚間入睡後不能或不知抗拒之機會,在被害人房間內以徒手碰觸陰部等方式,對孫女為猥褻行為至少40次。女童胞姊後來發現妹妹尿液顏色混濁,詢問後得知祖父常對其親吻、撫摸,立即告知家長;當天晚上,全家召開家庭會議討論,父母即不讓祖父再與女童同房,並決定報警提告。老翁於警詢時及偵查中皆坦承犯行,遭台南地檢署依法提起公訴,但他卻在案件審理期間因故死亡。台南地院審酌,按被告死亡者,法院應諭知不受理之判決,且得不經言詞辯論為之,刑事訴訟法第303條第5款、第307條分別定有明文。查被告已於114年3月24日死亡,此有被告之全戶戶籍資料附卷可參,揆諸前揭法條規定,爰不經言詞辯論,逕行諭知不受理之判決。◎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圍棋班兒童陳述遭猥褻過程15次 監察委員申請自動調查
監察院今(14)日表示,新北市土城區圍棋才藝班12名兒童遭圍棋老師猥褻,受害者家屬從報案開始歷經14小時始完成初步報案程序,且受害兒童竟須重複陳述高達15次相關案情,現行報案、驗傷、學校通報、詢問等相關處理機制疑涉有諸多缺失,嚴重損害其權益,監察委員紀惠容、葉大華對此甚為關切,已申請立案調查。新北市一名李姓圍棋老師去年遭指控,涉嫌對孩童強制猥褻,被害者達12人,新北地方法院認定,李男涉對未滿14歲男女犯強制猥褻罪等,共64次犯行,今年三月判決執行有期徒刑22年。不過,立委陳培瑜、范雲及新北市議員戴瑋姍與人本教育基金會昨與民間司改會、勵馨基金會、共同6日舉行記者會指出,本案從報案到醫院驗傷程序混亂,未落實「減少陳述」原則,民團質疑,該案包含警政、衛政、社政、教育、司法的「性侵害案件協助網絡」中,各環節都不友善,被害人做了十五次案情陳述,形同二次創傷。范雲表示,被才藝班狼師長期性猥褻的國小孩童,在台灣已推行25年「性侵害案件減少被害人重複陳述」制度下,竟然仍然要重述15次受害經過;當家長依照2023年MeToo後新修的《性別平等教育法》向新北市學校求助輔導資源竟然遭拒絕;當新北市家防中心社工陪同孩子警詢前,竟完全沒見過孩子。再觀察近期毛畯珅連續性侵幼兒案、剴剴案的保母虐童、臺中少棒隊案的教練長期性侵,到經國三民幼兒園的教保員虐兒猥褻案,其實都突顯了臺灣目前兒少保護體制幾乎已潰堤的事實。監察委員表示,究本案實情始末為何?其中警政、社政、醫療、學校、檢察等機關處理過程中有無違失?相關人員有無怠惰失職情事?有關友善兒少被害人的機制,例如「性侵害案件減少被害人重複陳述作業」、「司法詢問員」等落實情形如何?相關權責機關有無善盡主管機關監督管理之責?事涉兒少保護權益,有深入調查之必要。
性侵6幼童拍不雅片 「幼兒園長兒」毛畯珅判刑28年8月定讞
男子自毛畯珅110年4月起,在臺北市私立培諾米達信義幼兒園擔任托育人員,並自同年 7、8 月起兼任教保員,負責照護、教育幼保機構之幼童,不料他竟利用職務之便性侵、猥褻多名幼童,一審遭合併判處應執行有期徒刑28年、二審加重判處28年8月。案經上訴,最高法院維持高院判決,全案定讞。回顧全案,毛畯珅為臺北市私立培諾米達信義幼兒園園長之子,並於民國110年9月退伍起至該園擔任教保員,在園內負責管理監視器、參與協助教學、照顧全園幼童之生活起居及於園內接送幼童之工作,另於午休時間兼任同址托嬰中心之托育人員。一審判決指出,被告明知於111年7月11日至112年7月10日期間,就讀該幼兒園之幼童6人(A童至F童)均未滿7歲,對於性自主能力及事物判斷能力均未成熟,且對於性事尚屬懵懂無知,並無同意或拒絕之性自主能力,竟仍分別犯下對未滿14歲之女子強制性交、對未滿14歲之女子強制猥褻等犯行,甚至偷拍兒童性影像。一審法官認為,被告家境及學識均良好,且具幼兒保育之專業知識背景,深知有幼童於學齡前身心發展健康之重要性,明知本案被害人均屬未滿7歲,並無同意或拒絕之性自主能力,竟為滿足自己之性欲,對各被害人為上開犯行,時間綿延達1年之久、被害人數眾多,犯罪情狀惡性重大,合併判處應執行有期徒刑28年。案經上訴,高等法院加重刑期,改判毛畯珅28年8月。另一方面,高院認為,毛畯珅除了有逃亡之虞,也有反覆犯罪的疑慮,且至今沒有表現出任何悔意,犯行情節嚴重危害社會治安,裁定被告自今年2月13日起延長羈押2個月。案件上訴第三審,最高法院認定二審判決並無不妥,1日駁回上訴,全案定讞。《CTWANT》提醒您: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猥褻7歲親女兒!新北獸父2年性侵她53次 總刑期逾370年「合併執行徒刑15年」
新北市一名冷血父親利用年幼女兒懵懂無知,自她7歲起開始伸出狼爪,多年來在與女兒獨處時對她猥褻、性侵得逞,直到女兒年紀漸長,終於鼓起勇氣親自報警,才揭發這名獸父令人髮指的惡行。法官審理後,依強制猥褻及強制性交罪,將這名獸父重判15年,可上訴。據判決書指出,這起事件發生在2015年至2022年之間。新北市1名男子趁7歲女兒年幼無知,2015年至2021年間,持按摩棒謊稱是「媽媽的玩具」,要求女兒躺在床上,對她強制猥褻得逞3次。2021年至2022年間,這名獸父又於女兒尚未滿14歲前,竟以1週2次頻率,強制性交得逞多達53次,期間還同時播放自己與妻子的性愛影片強迫女兒觀看以助興。直到女兒隨著年紀漸長,逐漸了解父親所作所為,最終鼓起勇氣前往新北市政府警察局海山分局報案。這名獸父落網後坦承犯行,經新北地院法官審理後,裁定該名男子對未滿14歲女兒犯下以下罪刑,分別是:強制猥褻罪2罪,處有期徒刑3年2月、3年4月;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強制罪,處有期徒刑7月;強制性交罪共53罪,各處有期徒刑7年。因他所犯數罪所處宣告刑的總和高達370多年,法官說明,惟依刑法第51條第5款規定,上開數罪合併定應執行刑不得逾30年,最終裁定A男應執行有期徒刑15年,全案可上訴。
陸男拍3歲兒駕駛貨車上路 畫面曝光網罵翻:要害死其他人?
大陸青海一名男子拍下3歲兒子駕駛貨車,畫面曝光引發熱議!青海海南州公安局通報一起離譜事件,一名父親讓3歲兒子駕駛貨車,甚至讓他開上路,自己還在副駕駛座拍下PO網炫耀;在民眾舉報後警方介入調查,男子與兒子都被傳喚,已進行批評教育。綜合陸媒報導,青海海南州公安局通報,當地一名關姓男子讓年僅3歲的兒子,做出無照駕駛貨車的行為,已構成對公共安全潛在威脅;即便關男辯稱只是讓兒子在空曠且車輛稀少的地點駕駛,他的行為仍遭到警方嚴厲批評教育,目前全案正在進一步處理。回顧這起案件,主要是關男將3歲兒子駕駛貨車畫面上傳網路影音平台,他坐在副駕駛座拍下全程,還炫耀兒子年紀輕輕就會開車,他的行為遭到一眾網友痛批,「這是要害死其他人」、「他應該被吊銷駕照吧!等兒子成年再一起重考」、「為何要把違法過程PO上網?」、「害自己兒子留下前科?這種人要重罰才對啊」。在台灣被警察抓到無照駕駛的話,由於此行為已經造成車輛與行人的危險,會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21條第1項第1款規定,處新台幣6千元以上、2萬4千元以下罰鍰,並當場禁止禁駛。未滿14歲的未成年之人無照駕駛,除了應繳交罰緩,交通勤務人員應依同條第3項規定,將違規事實以書面或其他方式通知其法定代理人或監護人。
占卜師母親靠塔羅牌算出14歲女兒「出代誌」 中年男下場慘了
林姓中年男子與未滿14歲的少女因網路遊戲結識後,將對方約出發生性行為。由於少女的母親是占卜師,透過塔羅牌算出女兒情況有異,經追問得知此事,並報警處理。儘管林男否認犯行,但台南地方法院仍根據他與少女的LINE對話內容,認定他的確與少女發生性關係,依妨害性自主罪判刑3年6月。判決指出,林男於去年1月透過網路遊戲認識未滿14歲的少女,明知對方年紀小,仍將她約到台南家中見面,並在未違反少女意願的情況下,與對方發生性行為;之後,林男送少女回家,2人又在少女房間再度發生性行為。由於少女的母親是占卜師,她在用塔羅牌為女兒推算時,察覺有異,進一步盤問後,女兒只好坦承此事,並以LINE告訴林男,「我有必要跟你說,我們發生性行為的事我家人知道了,你將會被告,我真的很對不起你」等內容。林男接到訊息後,僅回稱「??」,並於少女告知其父打算對林男提告時,回說「到底是怎樣了」、「能說話嗎」、「要不要我去面對你爸爸」、「怎麼會搞成這樣」、「要不要去找你家人聊聊?跟他們解釋一下」、「我不會閃躲、我會面對你們,看你們怎麼樣再跟我說」,還追問少女「為何家人會突然知道」。少女父親將林男約出來談判,並詢問「這樣做是不是知道犯法」、「年紀也可以當爸爸了」;林男則回稱「知道」、「想照顧您女兒」;但少女父親回應說,「不能因為想照顧就這樣做」。事後,少女父親報警處理,林男於訊問時否認犯行,還辯稱是與少女父母見面才知道少女的年紀;去年1月底他們只有聊天,沒有發生性行為;法院審理時,林男的律師也認為,此案除了少女的指控,並無其他證據,且少女傳訊給林男提及2人發生性行為時,林回覆「??」、「!」;少女再傳「真的很對不起你」時,林詢問「到底是怎樣了」等文字,難以據此認定林男承認發生性行為。不過,法院根據2人的LINE對話內容,認定林男在少女指出2人有發生性行為時,不但沒有否認,反而追問家人為什麼知道,因此他與律師的辯解均難採信,犯行足堪認定。法院審酌,林男無視少女未滿14歲,身體及心理發育尚未健全,僅為逞自己的私慾,戕害少女身心健康甚大,犯後又飾詞否認犯行,未見絲毫悔意,也未與少女及少女父母達成和解,犯後態度不佳,依對於未滿14歲之女子為性交罪判刑3年6月。
台中狼教練7年間性侵41學童還辯「他們沒反抗」 檢方怒求重刑
台中某國小棒球隊37歲松姓教練,驚傳在7年間對41名學童伸出狼爪,犯案次數高達90次,包括猥褻、性侵等等,並被搜出34部性影像。然而,該教練竟向檢警稱「學童沒有反抗」,檢方認為,他利用學童對師長的信任,造成被害人等永久而難以磨滅之傷害與陰影,更有孩童因遭長期性侵,選擇放棄抵抗,故要求法院從重量刑。回顧此案,台中市議員江和樹去年底踢爆,該教練對多位學童下手,除了性侵並強迫學生口交外,甚至要孩子們互摸、肛交,若不聽話就不允許他們上場打球,而該教練還將過程用手機偷拍,並以影片威脅畢業學生返校。更可怕的是,該教練被查出早在20年前就有強制猥褻未成年紀錄,並在2012年就曾對未滿14歲少年強制猥褻而被判刑,校方卻在2019年依舊錄用,校方則坦承該教練當時是拿著良民證應聘,且多年來都沒人檢舉,這才沒有發現異狀,直到2024年10月間,有學生告知家長自己被教練摸下體,全案才被曝光。中檢近日偵結此案提起公訴,認定該教練涉犯強制猥褻、強制性交以兒少性剝削防制條例之使兒童被拍攝性影像,罪數達90罪,共計有41名學童受害,其中39童遭猥褻達60次、10童遭性侵30次,還有11童被拍下34部性影像。犯案地點涵蓋國小宿舍、棒球教室、練習室旁貨櫃屋、該教練汽車內、產業道路旁、汽車旅館、學童住家等14處,更有3次利用盃賽到外地期間犯案。該教練向檢警供稱,學童不知道有拍攝性影像,但「他們沒有反抗」。中檢認為,被告為人師表,卻利用學童對師長之信任,趁著國小學生對身體自主權、犯罪行為意識較薄弱時犯案,而由於孩童對突發情境處理能力比成年人弱,不抗拒合乎常情,不能以「沒有反抗」就當作被害人同意。檢方指出,該教練嚴重敗壞師德,視被害學童為年幼禁臠,對其長期性侵,還隨就任時間增長,行為態樣日益猖獗,造成被害人永久而難以磨滅的傷害與陰影,更讓他們開始放棄抵抗、麻木,行為相當令人髮指,除依法起訴外,建請法官從重量刑,以資懲儆。《CTWANT》提醒您: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用點數利誘摸少年私處 狼師遭判8月
高雄1名張姓補習班導師以送生日禮物為由,將自己的信用卡綁定在1名未滿14歲少年手機遊戲內,再以買遊戲點數作為對價,2次觸摸少年生殖器。高雄地院審理後,依涉犯與未滿14歲之人為有對價猥褻行為罪,判8月,可易科罰金,緩刑4年。可上訴。判決指出,26歲張姓男子為高雄某補習班導師,2023年4月15日期間,他在補習班3樓廁所內,以遊戲點數利誘1名國中少年,將手伸進少年褲子內觸摸生殖器;同年8月,又以同樣方式,再次觸摸少年生殖器。檢警調查時,少年稱,是張男問他想要什麼生日禮物,他便隨口向導師說想要買手機遊戲點數,結果張直接將信用卡綁定在他手機遊戲內,甚至說之後玩遊戲時想買點數,可直接刷卡消費。另根據雙方對話紀錄,發現2人長期都有聯繫,張男曾對少年說:「要不要親密一句話啦」,少年回應:「愛你喲,這樣嗎?」,張男再說:「你的賣身契都簽給我了」,少年回:「然後」、「好喔」,張回覆:「你好像全身上下都貢獻給我了對吧」、「你要就買,然後就提醒自己做好你該做的角色,我都不會有意見」,少年又回:「好像是」、「好喔」等。高雄地院審理後,考量張男貿然與少年合意以給付遊戲點數為對價方式行猥褻行為,對少年身心健全、人格發展產生不良影響,所為實有不該;但他犯後坦承犯行,已與少年達成調解,因此依與未滿14歲之人為有對價之猥褻行為罪判8月,得易科罰金,另宣告緩刑4年,應接受法治教育3場次。可上訴。
男助理猥褻民代2孫女!強拍裸照還上傳網路 遭美國通報逮人羈押
莊姓男子擔任南部某民意代表助理多年,利用接送民代老闆2名外孫女的機會,竟伸魔爪猥褻女童,還拍裸露照上傳至網路平台,案經美國「國家失蹤及受剝削兒童中心」的虛擬專用網路發現後通報我國警方逮人,檢方26日晚間複訊後向法院聲請羈押莊嫌獲准;檢警調查時發現莊持有大量性影像,不排除還有更多被害人,將擴大偵辦。在網路上自稱單身的5旬莊男,長期擔任民代助理,頗得民代信任,民代就將2名未成年外孫女託付給他照顧。未料莊男利用陪伴、接送2女童的機會,涉嫌對2女童猥褻,並拍攝裸露畫面上傳到網路。台灣警方日前接獲美國專責監控網路兒少性剝削影像的「國家失蹤及受剝削兒童中心」虛擬專用網路通報,有多張兒少性剝削影像在網路上流傳,刑事局南下會同當地警方,報請南部的地檢署指揮偵辦,26日持搜票到民代服務處、莊男住處搜索,當場逮捕莊男,查扣莊男手機及電腦。檢方複訊後,認為莊男涉犯對未滿14歲女子為猥褻及誘使兒童拍攝性影像等罪嫌,時間超過1年,且有串證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獲准。地院表示,莊男雖坦承犯行,但對細節有所保留,且有2名被害人證述、性影像照片佐證,足認莊男嫌疑重大。莊男拍攝性影像數量不少,犯罪手法多樣,對於法益侵害情節相當重大,必須釐清犯罪細節及全貌,雖有串證之虞,准予羈押,但無禁見通信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