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抖音網戀「假亞馬遜高層」!北市48歲家政婦慘遭掏空千萬積蓄
一場網路上的「精神外遇」,竟演變成掏空千萬積蓄的愛情詐騙!台北市一名 48 歲的楊姓女子(家管),日前在知名影音平台抖音(TikTok)結識一名自稱在「亞馬遜公司」任職的高層男子。雙方相談甚歡,楊女深陷情網,不料對方卻是詐騙集團精心扮演的「溫柔刺客」。詐團以「內部優惠活動、搶購優惠券」為由,誘騙楊女將多年辛苦存下的1130萬元積蓄陸續匯款、面交掏空。直至楊女發現帳戶金額無法提領才驚覺上當!台北市警局南港分局接獲報案後,隨即與楊女合作佈下天羅地網,在台北市新民路埋伏,當場逮捕一名特地搭乘高鐵北上取款的54歲林姓車手,全案訊後依法移送士林地檢署偵辦。今年5月間,48 歲楊姓女家管在抖音平台上認識該名男網友,對方每天噓寒問暖、溫柔體貼,讓楊女漸漸防線失守,過程中男網友見楊女已完全信任自己,便開始時不時「無意間」透漏公司內部的獨家優惠訊息,並給予一個看似正規的「亞馬遜-優惠券平台」連結,引導楊女搶購優惠券、進行平台儲值賺取高額差價。楊女信以為真,完全不知自己已步入詐團設下的陷阱。為了參加儲值優惠,楊女自 5 月起前後匯款 4 次(每次約 5 至 10 萬元),更在詐團安排下面交高達 5 次(每次面交金額竟高達200至300萬元!)。楊女陸續將自己多年積攢的1130萬元家庭積蓄全數交出,直到後來想將平台內的「獲利」提領出來卻遲遲無法兌現,甚至遭到平台以各種理由拖延,她才如夢初醒,衝到南港分局報案。警方獲報後成立專案小組深入調查,發現食髓知的詐團見楊女已被掏空,竟仍持續透過 LINE 傳訊關懷,甚至要求她「再加碼 100 萬元儲值」即可將之前的千萬資金一次提領。專案小組見機不可失,決定請楊女假意配合,與對方約定在台北市南港區新民路進行面交。面交當天,警方早已在新民路周邊佈下重兵埋伏。待前來取款的車手現身與楊女交付紙鈔時,埋伏員警瞬間蜂擁而上將人壓制在地,現場查扣假公司識別證、工作手機等核心證物。經查,落網的車手為54歲的林姓男子(台南人),本身從事建築業,且擁有毒品、詐欺、公共危險等多項犯罪前科。林嫌供稱,自己是在抖音上看到「幫忙送貨、收貨款」的兼職廣告才前往應徵,對方承諾「完成一單可拿2000元報酬」。當天他特地從台南搭乘高鐵北上至台北取款,萬萬沒想到「第一次上工」就被警方當場活捉。警訊後,警方將林嫌依涉嫌《刑法》詐欺罪及《洗錢防制法》移送臺灣士林地方檢察署偵辦,並將持續向上溯源追查幕後集團與千萬贓款流向。
科技公司偷裝盜版軟體!刑事局掃蕩雙北3據點 侵權市值達8億
為了省下龐大的軟體授權費,知名科技公司竟上網下載破解版,下場慘面臨 8 億元的天價求償與刑事追訴!刑事警察局智慧財產權偵查大隊日前接獲比利時商「Materialist N.V.公司」及芬蘭商「Trimble Europe B.V.公司」跨海報案,指稱國內有多家知名科技與建築相關企業,長期未經授權私自盜用其開發的高階3D列印、模型處理及建築資訊模型(BIM)軟體。警方深入追查發現,涉案企業為省下每套動輒數百萬元的花費,竟透過境外盜版軟體網站(如早年源自台灣的「XYZ軟體補給站」等破解平台)私下下載破解版本安裝於公司電腦供員工營業使用。專案小組發動3波拂曉攻堅,一舉掃蕩位於台北市內湖區、新北市土城區及鶯歌區等3家科技公司據點,查扣大批電腦與伺服器,涉案負責人與員工共26人全數移送法辦,初估總侵權市值竟高達新台幣8億元!據了解,遭盜用的軟體皆為工業界與建築界的頂級工具。其中比利時商「Materialist N.V.公司」研發專用於高階3D列印與模型處理的「Magics」及「3-Matics」軟體,每套市價高達240萬元與450萬元;另芬蘭商「Trimble Europe B.V.公司」所開發的「Tekla Structures」專業建築資訊模型軟體,單套售價亦達110萬元。涉案企業高層為了降低經營成本,明知正規授權費用昂貴,竟指派或默許內部人員上網搜尋境外盜版網站,甚至尋找早年成立於台灣、現今流竄境外的「XYZ軟體補給站」等破解平台下載違法破解檔,直接安裝於公司內部主機與筆電,進行商業運作。檢警查扣電腦主機。(圖/刑事局提供)然而,這些高階軟體原廠均設有精密的「數位權利管理(DRM)」防盜機制。即使企業使用的是破解版本,原廠仍透過 DRM 系統後台的大數據紀錄與連線軌跡分析,赫然發現台灣這3家企業在未購買授權的情況下,非法破解並連線使用軟體次數高達1000次以上,事證明確,隨即跨海委任律師向刑事局報案。刑事局智財大隊接獲報案後成立專案小組深入調查,經過長時間蒐證與比對數位軌跡,確認涉案的台北市內湖區、新北市土城區2間科技公司及新北市鶯歌區某鋁門窗等3家企業侵權事證明確,隨即報請臺灣士林地方檢察署檢察官指揮,並向法院聲請搜索票。今年7月初,專案小組見時機成熟,發動3波掃蕩查緝行動,派員直衝3家企業據點執行攻堅搜索,當場查獲並扣押非法安裝盜版軟體的電腦主機、筆記型電腦、網路儲存伺服器(NAS)及硬碟等核心證物。現場包含周姓負責人等3名企業高層以及23名涉案員工,合計26人全數被帶回偵訊。警訊後全案依違反《著作權法》第80條之2(規避防盜拷措施)、第87條第1項第5款(以侵害電腦程式之重製物作為營業上使用)及第91條(擅自以重製之方法侵害他人之著作財產權)等罪嫌,移送地檢署偵辦。刑事警察局特別呼籲,警方將持續針對企業違法使用盜版軟體進行嚴密查緝。廣大企業經營者應深刻引以為戒,營業所需之高階專業軟體均應依法取得合法授權,切莫為了節省營運成本,上網下載「XYZ補給站」或境外破解版軟體鋌而走險。企業使用盜版軟體,不僅負責人與相關員工需承擔嚴重的刑事責任,後續更將面臨原廠鉅額的民事求償,恐直接導致企業信譽掃地甚至面臨倒閉危機,得不償失。犯罪手法。(圖/刑事局提供)
21歲男高山症身亡!獨困4600公尺「苦撐3天」 救援隊趕抵仍傳噩耗
大陸四川稻城亞丁大環線發生登山悲劇!一名21歲廣西籍男子擅自進入未開放的高山健行路線,途中出現嚴重高山症,獨自滯留海拔約4600公尺的帳篷內。其他登山客發現時,他已經無法正常進食、溝通及行動,還伴隨失溫、水腫等症狀。救援隊獲報後徒步18小時進山,雖然成功找到男子,卻仍在護送他下山途中傳出死訊。事件曝光後,網路一度流傳家屬不願支付救援費用,但救援人員證實,男子母親已支付人民幣7500元(約新台幣3.4萬元)的馬幫及嚮導費用。男子受困海拔約4600公尺的高山帳篷,其他登山客發現時,他已難以正常溝通及行動。(圖/翻攝自澎湃新聞)綜合《瀟湘晨報》、《澎湃新聞》及《紅星新聞》報導,事件發生在大陸四川省甘孜州稻城縣娘西牛場附近。當地警方及參與搜救的亞丁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管理局人員19日證實,死者為21歲廣西籍男子,事發位置並不在稻城亞丁景區內,而是擅自進入未開放路線的非法穿越區域。男子在山區出現高山症及水腫等情形,最終於救援下撤途中不幸死亡。這起事件之所以引發關注,除了男子年紀輕輕就喪命,還因為他在獲救前,已獨自留在高海拔山區多日。目擊者田先生表示,10月11日他與同行登山客遇見一支商業馬幫隊伍,從對方口中得知,前方有名年輕男子身體不適,已在帳篷內待了至少兩天,情況相當不樂觀。隔天上午,田先生一行人抵達男子所在位置,發現他雖然還活著,身體狀況卻已十分虛弱。男子躺在帳篷內不斷呻吟,除了嚴重高山症,還出現失溫情形,不僅吃不下東西,也難以正常交談,甚至無法自行活動。田先生等人見狀,立即嘗試餵水協助男子補充水分,經過的馬幫也停下腳步幫忙,另有熱心人士提供葡萄糖。由於山區通訊不便,同行登山客透過衛星通訊設備聯繫男子父親,才得知11日已有其他登山客通報求援,救援隊伍也已出發,預計12日下午抵達。在確認救援人員正在趕來後,田先生一行人留下其中一名同伴照顧男子,其餘成員繼續原定行程。當天下午,他們在一處牧牛場遇見正在趕路的搜救隊,隊伍共有9人,包括嚮導、醫師及消防人員,短暫休息後便繼續徒步深入山區。根據《紅星新聞》取得的救援人員說法,搜救隊花了18小時徒步進山,才終於找到男子,隨即設法將他往海拔較低的地區轉移。田先生則表示,事後透過當地馬幫得知,救援隊約在12日下午5時抵達帳篷位置。儘管救援人員成功接觸男子,仍未能將他平安帶下山。13日上午,其他登山客返回原本的帳篷位置時,發現男子已被帶離;同日下午,田先生一行人走出山區,收到男子父親透過衛星通訊設備傳來的消息,才得知男子已經過世。當地警方及亞丁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管理局人員19日進一步證實,男子確實是在13日救援下撤途中死亡。至於男子為何沒有及早離開山區,田先生從馬幫及其他登山客口中得知,他原本有同伴同行,但10日因山區天候惡劣,其他人已先行下撤。當時男子就已出現高山症狀,卻不清楚為何沒有跟著離開,最後獨自滯留帳篷內。除了救援過程,家屬是否願意支付費用,也成為網路討論焦點。事件曝光後,有人聲稱男子的姊姊曾四處尋找免費直升機,不願花錢請馬幫協助救援,甚至將男子死亡與家屬的費用考量連結。不過,《紅星新聞》向參與救援的工作人員及相關人士查證後,各方均表示無法證實上述傳言。救援人員指出,男子母親實際上已支付下撤途中聘請馬幫及嚮導的相關費用,共計人民幣7500元。至於家屬何時付款、是否曾考慮其他救援方式,現有報導並未交代,無法僅憑網路說法認定家屬延誤救援。針對救援隊為何耗費長時間才抵達現場,當地消防單位表示,救援工作都會採取最快方式進行,但部分山林地區受限於地形,車輛無法通行,只能依靠人員徒步前往。這起案件已經處理完畢,相關單位也確認,男子健行的地點不屬於稻城亞丁景區開放範圍。
土地公頭上動土!欠債男廟前賣雙槍換25萬 剛點完現金就被逮
雲林縣斗六市進日前發生槍枝交易案,陳姓男子因積欠債務,以25萬元價格兜售手中的2把改造手槍,並與買家約在土地公廟交易,海巡署偵防分署嘉義查緝隊接獲情資展開調查,與嘉義縣警察局民雄分局組成專案小組提前埋伏,趁雙方交易時將他們逮捕,並起獲現金和槍枝等證據,全案依法送辦,雲林地檢署則於近日偵結起訴。檢警調查,陳姓男子欠債而經濟困頓、備感壓力,以25萬元的價格兜售手上2把具殺傷力的改造手槍謀利,與買家賴姓男子搭上線後,雙方約在斗六市某土地公廟交易。專案小組接獲情資後,在該廟附近埋伏,見賴嫌坐上陳嫌車輛後,趁兩人完成交易、準備離開時一擁而上,兩名犯嫌瞬間嚇傻,來不及反抗就被大批警力壓制逮捕。警方又在車上查扣改造手槍2把、槍枝半成品1批、子彈14顆,以及剛到手的交易贓款現金25萬元等證物,全案依法移送雲林地檢署偵辦後,檢方則於近日偵結,認定2人犯行明確,依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起訴2人。
葉元之助理買麵遭惡煞埋伏痛毆 警速逮5嫌、行車糾紛畫面曝光
國民黨立委葉元之的國會助理驚傳在深夜吃麵時遭惡煞圍毆!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南港分局於9月17日凌晨獲報,一名23歲的林姓男子(為葉元之國會助理)在南港區忠孝東路七段某牛肉麵店購餐時,不慎與隔壁桌多名酒醉男子發生口角,竟當場遭對方施暴毆傷。警方獲報後不敢大意,循線在案發後4小時內迅速將帶頭的47歲施姓男子等5名嫌犯全數緝獲到案。隨著調查深入,警方更查出這起暴力事件的導火線,竟是雙方半個月前在路上因停紅燈引發的行車口角,相關行車糾紛畫面也隨之曝光。根據南港分局調查,這起事件發生於9月17日凌晨0時30分許。當時林姓助理前往忠孝東路七段的牛肉麵店買餐,席間與隔壁桌正在飲酒的一群男子發生口角衝突,對方隨即失去理智動手圍毆林男,造成林男身體多處受傷。嫌犯一行人在警方趕到前已鳥獸散,警方則第一時間將林男送醫救治,所幸無生命危險。9月17日凌晨,施男率眾帶頭打完林姓助理後離去。(圖/警方提供)被害人林男隨即向警方提起告訴。南港分局成立專案小組調閱監視器循線追查,展現神速效率,在案發後短短4小時內即將47歲的施姓主嫌及共犯等5人全數查緝到案。令人意外的是,經警方深入訊問,帶頭的施嫌供稱,雙方其實早已在9月2日就結下樑子。當時兩人在南港區舊庄路一段某處停紅燈時,就曾發生過嚴重的行車口角衝突,沒想到施嫌等人記恨在心,日前在麵店巧遇後竟舊帳重提,演變成當街暴力圍毆事件。目前相關的行車糾紛畫面也已經曝光,只是糾紛畫面完全看不出有任何「明顯糾紛」,目前全案訊後已依涉嫌刑法聚眾鬥毆、強制、公然侮辱、恐嚇及毀損等罪嫌,移送臺灣士林地方檢察署偵辦。
神明也搖頭!67歲慣竊盜走3萬宮廟金牌 「1600元賤賣」秒花光
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南港分局日前接獲轄內一處宮廟報案,稱主神神像身上一面重約5錢、價值約新臺幣3萬元的金牌不翼而飛。警方獲報後立即調閱監視器追查,鎖定一名67歲的吳姓男子,循線通知其到案說明。令人搖頭的是,這面價值數萬元的金牌,吳男竟以不到二十分之一的「跳樓價」賤賣,全案訊後依竊盜罪移請臺灣士林地方檢察署偵辦。警方調查,家住汐止、擔任臨時工且有竊盜及毒品前科的吳姓犯嫌,今年7月14日因缺錢吃飯,行經南港轄內宮廟時臨時起意。他特地挑選清晨廟宇人煙稀少的時段偷偷潛入,將神像身上的5錢金牌偷走。更誇張的是,吳男犯案後急於變現,竟將這面市價高達3萬元的金牌,遠赴三重二手市場兜售,最後僅以區區1600元的極低賤價售出,並迅速將贓款花用完畢。廟方人員事後發現金牌遭竊趕緊報案,警方隨即過濾監視器畫面掌握吳男行蹤,8月13日將他通知到案。吳男對犯行坦承不諱,警方訊後依竊盜罪將其移送法辦。南港分局特別呼籲,竊取他人財物涉犯刑法竊盜罪,可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50萬元以下罰金。民眾切勿因一時貪念或心存僥倖以身試法,警方將持續打擊犯罪,嚴查不法,以維護社會治安與民眾財產安全。嫌犯得手後離去,隨後前往三重跳蚤市場以跳樓價1600元賤賣。(圖/翻攝畫面)
學產假約1/黃國昌岳父簽名遭偽造 教育部討租300萬失敗
台灣民眾黨黨主席黃國昌的建商岳父高熙治遭爆強佔國有學產基地,又不服教育部追討300萬元租金,因而打官司,台北地方法院查出,教育部提出的租賃契約上,雖有高熙治與友人石虎的簽名用印,但比對高熙治留存在戶政事務所的印鑑證明申請書,筆跡與印章明顯不符,既非本人簽約,也沒有授權別人代簽的證據,沒道理為欠租買單,因此判決教育部敗訴,不准強制執行高熙治的財產。教育部靠「學產基地」一年收租8億元。(圖/本刊資料照)學產地收租起源是先民捐獻土地,部分直接作為教育用途,部分出租以「學產基金」扶助弱勢學生完成學業為目的。本案學產地位於台北市士林區天玉段的住宅區,鄰近天母圓環,地主是教育部,長期租給石家人蓋房使用,石家第二代石虎在父親過世後繼承房屋,但因為債務問題,2006年11月讓與5分之1權利範圍給高熙治。教育部出租天母這塊學產地,卻被法院認證承租人簽名及印鑑不實。(圖/方萬民攝)教育部得知屋主從一人變兩人,在2007年3月換約續租,約定每月租金12萬6676元,租期到2011年12月,但實際上教育部收租只收到2007年12月,之後就發生長期欠租的狀況。教育部在2009年向士林地院聲請核發支付命令,向高熙治及石虎追討2008年1月1日到2009年10月31日期間租金64萬元,法院核准後,欠租仍未改善,2011年8月30日教育部發函終止租約,但直到2016年才向士院聲請支付命令,要討回2009年11月到2011年8月的300萬租金。石虎曾對支付命令提出異議,士院已判他須支付租金而且判決確定;高熙治卻沒在法定期限內對支付命令提異議,2024年他發現教育部要強制執行,才找律師想對策。律師查出,士院分別在2009年、2016年各核發一次支付命令,期間剛好有個分水嶺:2015年7月1日有修法,之前法院核發的支付命令,只要債務人沒在法定期間提出異議,就跟確定判決有相同效力,但修法之後,即使債務人沒提異議,支付命令只能用來執行,已不再具有等同法院判決的效力,因此研判2016年支付命令「可以打掉」,向台北地院提起「債務人異議之訴」,不過2009年的支付命令就不可能推翻了,高熙治只能依法給付教育部64萬4875元。黃國昌(左)的建商岳父高熙治(右)否認跟教育部簽約租地。(圖/本刊資料照)高熙治雖為學產地2008年1月到2009年10月的租金買單,但他認為2009年11月後租金不該也要他負責,理由很簡單,他根本沒跟教育部簽約租地,也沒收過教育部終止租約的公文;甚至早在2009年7月,他就把名下房產拍賣給別人,之後租金、無故佔地的不當得利都與他無關。但對於教育部來說,學產地是高熙治和石虎共同承租,有租賃契約為憑,難道高熙治簽名和蓋章是假的嗎?為此聲請法院調取新店戶政事務所留存的高熙治印鑑證明申請書,沒想到適得其反,兩者明顯不符的程度肉眼可辨,也讓教育部打消送調查局筆跡鑑定的念頭,在今年6月10日開庭時表示捨棄鑑定。對於高熙治確實沒在租約上親筆簽字及用印,教育部只好主張2007年換約後,高熙治曾付了一年的租金,租約上的簽名、印鑑應是石虎代簽代蓋,但法官指出,教育部無法舉證2007收到的租金來自高熙治,也沒有高熙治授權石虎簽約的事證,所以判決教育部的債權不存在,不得對高熙治強制執行。本案為一審判決,尚未確定,教育部對此回應,是否上訴有待研議。
名湯違建1/烏來4星溫泉佔國有地23年 北院判付「月租百元」
時序入秋氣溫轉涼,大台北地區居民若想泡湯舒暖身心,陽明山、烏來均為車程1小時可到的溫泉勝地,其中位於烏來區啦卡路的「烏來名湯溫泉會館」營運超過20年,半露天湯屋依山傍水頗獲好評,Google Map累積2千則評論、評價4.2顆星,卻爆發長期佔用國有地蓋違建爭議,國有財產署提告拆屋還地獲判勝訴確定,業者須拆除8塊國有地上的建物、返還土地並按月給付「120元租金」,從國產署求償起算日至今共2640元。法院判決「烏來名湯」返還228坪國有地並按月給付120元。(圖/劉松霖攝)依據台北地方法院囑託新店地政事務所丈量的結果,烏來名湯會館占用烏來區南勢段465地號8個區域,都是沿著桶後溪溪畔的違法增建,例如貨櫃屋、停車場、庭院、1棟鋼筋混凝土樓房以及2棟磚造鐵皮建物,占用面積共755.96平方公尺,換算約228坪。本刊實地直擊,距離烏來名湯溫泉會館最遠的雙層貨櫃屋仍在原地,藍色塗裝因多處鐵鏽顯得斑駁陳舊;80個停車格持續使用中,雖在平日上午,仍有十幾輛車陸續到訪停放,也有遊客從公車站搭接駁車過來泡溫泉;會館入口與停車場之間的庭院有池塘造景,旁邊鋪設賞溪步道。從相鄰道路望向溫泉會館,室外湯屋以木板相隔,上方屋簷並未往溪畔過度延伸,以「半露天」形態好讓客人泡湯放鬆之餘,盡賞戶外綠意、聆聽潺潺流水,湯屋左側雖有樹林掩映,依稀可見一棟鐵皮建物。本刊調查,國產署北區分署認定烏來名湯溫泉會館從2003年之前就違法佔用國有地,而且從未簽約支付租金。2014年7月7日,國產署收到新北市政府城鄉局來函反映業者違反土地使用分區規定,因此要求限期騰空;烏來名湯認為使用範圍有疑義,申請複查,之後數度申請租地,但都因為逾期未補件而遭到註銷,國產署再來決定提告,須拆除所有違建並歸還國有地。《國有財產法》對於國家出租非公用財產有畫下一條「生死線」:2003年7月21日前已實際使用,並願繳清歷年使用補償金者「得逕予出租」,烏來名湯將此視為護身符,主張這些建物在2003年之前就存在,而且鋼筋混凝土樓房、磚造鐵皮建物與會館主建物屬於「同時建造不可分離」,如果分割拆除,將導致全部都無法正常使用,國產署沒有兼顧當事人利益,已構成權利濫用。空照圖成為拆屋還地案的勝負關鍵,烏來名湯無法證明違建在2003年7月21日前已存在。(圖/本刊影音組)本案分勝負的關鍵是空照圖。法官比對中央大學太空及遙測研究中心的歷史航空照片,確認烏來名湯占用區域在2003年7月21日仍是樹林地,沒有實際使用的情況,由此可知地上物是後來才蓋的,國產署不同意出租土地、請求拆屋還地都具有正當性,判決烏來名湯應刨除、拆除騰空後,將占用面積共計755.96平方公尺的土地返還國產署。至於烏來名湯違法占地的賠償金,因國產署請求給付不當得利的日期從2025年1月1日起算,法院以申報地價週年利率5%算出月租金為120元,到今年10月為止累積2640元。烏來名湯沿著溪畔增設的停車場、庭院、鐵皮建物都是違建。(圖/本刊影音組)記者前往烏來名湯確認違建現況時,有兩、三名工作人員出來關切,得知媒體要問判決回應之後,只說已轉達給內部;本刊致電烏來名湯委任律師的事務所,截稿前也沒有回覆。根據了解,本案雖已判決確定,國產署北區分署尚未著手強制執行,烏來名湯使出最後一搏,除聲請再審,也在今年7月遞件申租。律師包盛顥分析,本案被告遭法院判決應拆除的建物,如果涉及通道、機房、管線或其他重要設施,拆除後勢必會影響使用完整性,影響日後運營;溫泉業者一方面尋求再審,另一方面向政府補件爭取承租土地,以取得合法使用國有土地的權源,才有機會從根本上解決占用問題,否則判決確定後仍將面臨實際拆除。包盛顥指出,判決確定後,國產署可持確定判決向法院聲請強制執行,法院執行處會依判決主文及附圖確認應拆除的範圍,實務上通常會先要求業者限期自行拆除、騰空返還。若業者拒不履行,拆屋屬於可以由第三人完成的行為,法院可透過代履行方式進行拆除,相關費用最終由被告業者負擔,待拆除完成後,將土地交還國產署。至於是否設置圍籬、封閉土地或另行出租?這屬於國產署收回土地後的管理處分權限,按照土地使用需求辦理之。
徐佳青家人使用公務資源爭議延燒 王鴻薇拿「32元電鍋案」對比:標準在哪?
僑委會委員長徐佳青近日遭民眾黨團質疑,海外出訪期間曾讓未成年兒子隨行,並以「攝影官」名義出現在活動中,丈夫唐博偉也被指使用駐美代表處公務車。國民黨立委王鴻薇今(6)日再度質疑政府處理標準,並以先前引發討論的「32元電鍋案」作為對比,認為若基層人員因價值數十元物品就面臨司法追訴,高階官員涉及家人使用公務資源的疑義更應徹底調查,否則恐讓民眾產生強烈「相對剝奪感」。王鴻薇在臉書發文指出,徐佳青先前因兒子參加僑委會舉辦的東沙島活動,被認定違反《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遭裁罰10萬元;近期又接連出現其他爭議,包括丈夫被指疑似駕駛駐美代表處公務車跨州載送家人,以及徐佳青2022年赴歐洲出差時,當時14歲的兒子被指以「攝影官」身分隨行並搭乘外館車輛。上述情況目前仍有待相關單位進一步調查。對於徐佳青帶未成年兒子出訪一事,外交部政務次長吳志中受訪時曾表示,徐佳青帶的是未成年孩子,身為母親有照顧責任。王鴻薇則質疑,許多公務人員出差時同樣有未成年子女需要照顧,是否就能因此讓孩子以「攝影官」身分隨行,相關行程究竟有沒有動用公帑或其他公務資源,都應對外說清楚。至於徐佳青丈夫唐博偉被指使用公務車,王鴻薇表示,唐並非公職或外交人員,因此有必要交代其使用甚至駕駛外交單位公務車的依據。她並主張,如果相關爆料最終查證屬實,是否進一步涉及刑法或《貪污治罪條例》等法律問題,也應交由主管機關依法認定。王鴻薇同時提起「32元電鍋案」作為比較。台北市環保局一名黃姓清潔隊員2024年間,將清運取得、估值32.56元的回收電鍋帶回測試後轉贈拾荒婦人,之後遭檢方依《貪污治罪條例》等罪起訴。士林地院2025年12月判處有期徒刑3月、緩刑2年及褫奪公權1年,檢方今年1月決定不上訴。王鴻薇認為,基層人員因價值32元的物品遭到司法追訴,對照徐佳青近期接連出現的家人使用公務資源疑義,如果政府未以相同態度調查釐清,很容易讓一般民眾感到標準不一。她並表示,若此次相關指控經調查證實,就不能再以單一偶發事件看待。面對外界質疑,僑委會已否認徐佳青有濫用公帑或不實核銷情形,強調其率團出訪、海外視察及參與僑界活動均屬依法執行公務,出訪規劃、人員配置、預算動支與經費核銷也都有相關規範及審計機制。行政院長卓榮泰6日則表示,已要求外交部及僑委會調查,希望儘速釐清事實並回報;他也強調,公務人員除了依法行事,也應提高自律並注意社會觀感。
獨/為女病患聽診被控襲胸 男醫師衰捲性騷案4度4關
台北市一名男醫師去某診所代班,為感冒女病患看診時,使用聽診器輪流聽左胸、右胸,沒拿聽診器的中指、無名指、小指碰到女病患共5秒鐘,2個月後,女病患去警局告性騷擾,士林地檢署不起訴,她提出申訴但接連遭台北市政府、衛生福利部認定性騷擾不成立,再向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提告,法官看監視器發現女病患講話不老實,男醫師碰到她胸部並非「指腹」而是「指背」,而且在診療過程中,女病患並無任何異常反應,都配合看診,因此仍判她敗訴,從檢察官、法官、行政機關共4度打臉。本案發生在台北榮總附近的診所,陳姓醫師2025年3月22日早上代班看診,有一名女病患反映咳嗽、喉嚨不舒服,當時診間只有他們兩人,陳醫師將聽診器放在女病患右上胸2秒,再放左上胸3秒,隨後聽背部右上方3秒及背部左上方1秒,聽這四個部位時,都有請女病患吸氣和吐氣;聽診結束後,陳醫師拿壓舌板和手電筒查看女病患喉嚨,將診斷結果打電腦並解釋病情,最後在女病患咽喉噴藥,診療過程大約4分半完成。女病患一出診間,就找護理師進來,向陳醫師表達剛剛聽診時「手放到胸部上」讓她不舒服,之前的醫生不會這樣,還說「雖然自己老了但仍是女生」,陳醫師解釋他需要聽肺部症狀,護理師也幫忙安撫女病患。陳醫師原本以為講清楚就沒事了,但女病患5月21日又感冒就醫時,得知陳醫師還會來代班,自認在「步行1分鐘的生活範圍內隨時可能碰到曾經性騷擾」她的男子,讓她焦慮、失眠,因此在隔天上警局報案。從士檢偵查到台北市性騷擾防治委員會、衛福部審查,都認定陳醫師聽診時有碰到女病患胸部,但不構成性騷擾,女病患仍不服,向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提起行政訴訟,要求撤銷原處分、訴願決定以及北市府應處分性騷擾成立。北高行勘驗監視畫面,陳醫師以右手拇指、食指夾著聽診器,中指、無名指、小指的指背碰觸女病患右上胸與左上胸,但時間極其短暫,也沒有撫摸或亂動的行為,依據社會大眾的常識,這不叫性騷擾,北市府處分無誤。女病患堅稱陳醫師以「指腹」碰觸她胸部,診間監視影片是偽造的,跟地檢署看到的畫面不同,還要求北高行傳喚檢察官、診所其他醫師作證,法官認為沒有必要,也不採納女病患的主張。
替兄出氣下重手!內湖物流排班爆糾紛 弟持西瓜刀怒砍哥哥下屬
臺北市內湖區昨(4)日深夜爆發一起驚悚持刀砍人事件!28歲葉男得知在物流公司擔任大夜班組長的哥哥,與同公司王姓員工因排班問題產生爭執後,竟憤而持西瓜刀前往現場替哥哥「亮刀出氣」。過程中王男左上臂遭到猛砍,留下長達10公分的撕裂傷。警方獲報趕抵後,現場眾人一度隱瞞刀械去向,所幸員警憑藉敏銳警覺,逐一清查嫌犯車輛,最終在葉男自小客車後座搜出兇刀,當場將葉嫌逮捕法辦。據了解,事件起因為該物流公司內部的一起排班糾紛。被害人王姓員工(28歲)日前與同公司的葉姓組長因排班發生爭執,葉姓組長返家後向28歲的弟弟抱怨此事。葉姓弟弟聽聞後怒不可遏,為幫哥哥討回公道,竟私自預備西瓜刀前往現場找王男理論。雙方碰面後爆發激烈口角,葉男一時失控掏出西瓜刀朝王男揮砍,導致王男左上臂當場遭砍傷,留下長達10公分的刀傷,鮮血直流。嫌犯行兇後把刀藏在車輛後座。(圖/翻攝畫面)內湖分局東湖派出所於4日深夜23時許接獲110勤務指揮中心通報,指稱轄內有民眾遭受刀傷,隨即派員馳赴現場處置。員警抵達後,發現王男手部受傷,隨即通知救護人員將其送醫治療,所幸經救治後並無生命危險。然而,警方在現場進行詢問時,包含涉嫌人葉男在內的全員皆對「刀械去向」閉口不提,企圖隱瞞兇器。現場員警察覺異狀,主動追問嫌犯「今晚是如何前往現場、交通工具停放何處」,並對葉男駕駛的自小客車進行逐一清查,果然在該車後座當場查獲藏匿的西瓜刀1把。警方現場依涉犯傷害罪嫌將葉男逮捕帶回派出所偵辦,訊後全案依傷害罪嫌移送臺灣士林地方檢察署偵辦。
育兒津貼「加碼」2000元換選票? 雲林議員參選人遭聲押禁見
雲林縣議員選舉再爆賄選案!蔡姓議員參選人涉嫌利用鄉公所發放新生兒育兒津貼的場合,穿著競選背心到場,並以個人名義「加碼」兩千元,致贈新生兒父母;檢警在蔡男胞兄車上查扣現金290萬元及紅包袋,並查出17戶家庭收受禮金。檢察官訊問後認定蔡男涉賄選罪嫌重大,且有勾串之虞,今天向法院聲押禁見獲准;其兄則60萬元交保。雲林地檢署指出,本案由檢察官林柏宇指揮刑事局「中部打擊犯罪中心」、雲林縣調查站、台西分局及雲林縣刑大,成立專案小組追查;專案人員10月1日搜索蔡姓參選人及其擔任縣議員的胞兄住處,並在蔡姓議員兄長車內查扣290萬元現金及一批紅包袋,另扣得疑似已發出的禮金3萬4000元。檢警同步傳喚蔡姓兄弟及新生兒家庭家屬等共27人到案;經調查發現,今年3月至9月間,蔡姓參選人疑多次趁鄉公所發放新生兒育兒津貼時到場,身穿競選背心,除公所依法發放的育兒津貼外,另以自己名義逐戶發送2000元現金紅包。檢方調查,目前已有17戶新生兒家庭被查出收受蔡男發放的「加碼」禮金,部分證人也證實,除了領取公所提供的2萬元育兒津貼外,另收到蔡男所送的2000元現金,檢警因此認為相關金錢給付疑與選舉投票存在對價關係,涉嫌以金錢換取選票。檢方進一步查出,蔡男的胞兄本身就是現任雲林縣議員,過去2、3年間也曾在選區內於公所發放新生兒育兒津貼時,以個人名義額外發放生育禮金,當時蔡男也曾陪同發放。今年1月起,蔡男擔任哥哥的助理,相關發放工作改由他出面,而哥哥決定不再競選連任後,蔡男接棒參選,並穿著競選背心發送紅包,因而引起檢警注意。檢察官訊問後認為,蔡姓參選人及其胞兄均涉嫌《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99條第1項「對有投票權之人交付賄賂罪」。其中蔡男部分,檢方認有事實足認有勾串共犯、證人之虞,因此向雲林地方法院聲請羈押禁見,法院今天裁定准押禁見;蔡男胞兄則以60萬元交保,其餘涉案選民經訊問後均請回。雲林地檢署表示,將持續釐清涉案資金來源、紅包發放對象及次數,並追查是否還有其他選民收受賄款,以查明是否涉及更多選舉賄選情事。
人妻怒發脆公審小三!1.5萬人讚爆 下場慘了
北部1名人妻因不滿女子疑似長期聯繫、糾纏丈夫,2025年8月間在Threads公開發文,怒嗆對方「想當小三上不了位」,並自行製作影片指控女子單戀丈夫,即使遭封鎖後仍持續透過其他方式聯繫,甚至意圖介入婚姻。相關貼文曝光後迅速引發大量關注,累計至少1.5萬人按讚、566人留言,另有3474次分享。不過,士林地方法院審理後認為,私人感情糾紛應循司法途徑解決,不能透過網路公審方式處理,認定人妻的行為同時涉及加重誹謗及非法利用個人資料罪,依想像競合從一重論處非法利用個人資料罪,判處有期徒刑4月,如易科罰金,以1000元折算1日,全案仍可上訴。判決指出,人妻阿芬(化名)與阿香(化名)之間因感情問題產生糾紛。2025年8月17日晚間10時前某時,阿芬在Threads發布公開貼文,寫下「有人想當小三上不了位氣噗噗」、「你想丟臉我來幫你」等內容,並附上自行製作的影片,公開指控阿香介入自己的婚姻。阿芬在影片中指稱,阿香單戀自己的丈夫,即使丈夫將她封鎖,仍持續改用其他方式聯繫,甚至曾向家人表示兩人是男女朋友,並認為阿香有意介入自己的婚姻。相關內容發布後迅速擴散,吸引至少1.5萬人按讚、566人留言,並被其他網友分享3474次。阿香看到相關貼文及影片後提告,阿芬因此遭檢方依法起訴。案件開庭時,阿芬坦承確實發布相關貼文及影片,但否認犯罪。她向法院辯稱,阿香過去曾持續聯絡丈夫,即使遭到封鎖,仍改用其他通訊方式聯繫,甚至曾前往丈夫住處。阿芬表示,她與丈夫原本一直採取包容及冷處理的方式面對,但認為阿香持續造成兩人的生活困擾,才決定將事情公開,希望藉由發文阻止對方繼續聯繫。阿芬也向法院提出雙方過往對話紀錄、照片以及社群平台貼文等資料,主張自己並非憑空捏造相關指控,而是認為阿香確實存在持續糾纏丈夫的行為,因此才在Threads公開說明。不過,法院審理相關證據後,並未採信阿芬的說法。法官認為,阿芬在貼文及影片中反覆使用「想當小三」、「糾纏人夫」等說法,一般客觀第三人閱讀或觀看後,容易因此形成阿香企圖介入他人婚姻、破壞夫妻感情的負面印象,客觀上已足以貶損阿香的名譽及社會評價。法官進一步指出,整起事件涉及的是私人感情生活,與公共議題論辯的關聯及貢獻程度較低。阿芬身為熟悉社群平台運作的成年人,應當知道網路具有快速傳播及廣泛擴散的特性,公開發布涉及他人私生活的指控後,可能吸引大量網友留言批判,甚至進一步對當事人發動攻擊。在此情況下,阿芬仍選擇公開發布相關內容,法院因此認定她具有將相關資訊散布於眾,以及損害阿香利益的意圖。對於阿芬主張自己所說的內容都是事實,法院檢視相關資料後則認為,現有證據仍不足以證明阿香在阿芬婚姻關係存續期間,確實具有介入或破壞婚姻的意圖。另一方面,阿香也曾否認自己知道阿芬與丈夫已婚,因此不能僅憑阿芬一方的說法,即認定阿香明知對方婚姻狀態,仍有意介入。法官另指出,阿香雖然曾在社群平台上發布失戀或感情相關文字,但這些內容並未明確指向特定對象,不能單純依照阿芬自己的理解,就直接推論阿香確實具有破壞其婚姻的意圖。判決中特別提到「網際網路公審」問題。法官認為,如果阿芬認定阿香確實有破壞婚姻或持續糾纏丈夫的行為,原本可以先蒐集相關證據,再透過寄發存證信函、律師函等方式提出警示,或進一步循民事、刑事訴訟程序維護自身權益。然而,阿芬沒有選擇這些法律途徑,而是將私人感情糾紛直接搬上Threads公開,讓並不了解事件完整經過的第三人,在接觸單方面資訊後,容易形成阿香就是破壞他人婚姻第三者的印象,因此已經超出合理評論的範圍。士林地院最終認定,阿芬的同一行為同時涉及加重誹謗罪及非公務機關非法利用個人資料罪,屬於想像競合,依法從一重處斷,依個人資料保護法第41條非法利用個人資料罪判處有期徒刑4月。若易科罰金,則以1000元折算1日。全案仍可提起上訴。
神志不清!31歲毒蟲半裸走上環東高架 竟向警稱「我在散步」
北市環東大道高架道路日前驚見險象環生的離奇景象!一名31歲待業且有竊盜、毒品前科的戴姓男子,疑似吸毒後神智不清,竟然半裸上身徒步走上車流疾駛的環東高架路段。員警接獲民眾報案趕赴現場,戴男不僅辯稱是在高架橋上「散步」,還心虛反向逃跑,甚至在警方壓制過程中失控徒手攻擊員警。警方當場將其強制管束,並在其散落的物品中起獲安非他命及注射針筒,全案訊後依法移送士林地檢署偵辦。 南港分局指出,日前接獲多起民眾報案,稱有一名男子不明原因獨自走上環東高架道路。員警獲報後火速驅車前往查處,一抵達現場便目擊戴男赤裸上身、神情恍惚,獨自沿著高架路肩漫無目的往前走。當時高架橋上車來車往、車速極快,許多車輛緊急閃避,過程險象環生。警方搜出的毒品和注射針筒。(圖/警方提供)戴男一見到巡邏警車接近,因心虛當場轉身沿路肩反向狂奔。員警顧及高架道路上的交通安全,立即衝上前將其攔下準備帶離現場。詢問過程中,戴男精神狀況極不穩定,竟無厘頭向警方稱自己是在「環東大道上散步」,隨後情緒驟然失控,揮拳徒手攻擊盤查員警。現場警方見狀立即施以強勢管束措施,將其壓制在地。 警方在壓制過程與撿拾戴男散落的隨身物品時,赫然發現隨身包包內藏有注射針筒及2包不明毒品顆粒。經快篩試劑現場檢測,該顆粒呈現安非他命陽性反應。警方當場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及《妨害公務罪》將戴男逮捕移送。
挖人祖墳現世報1/天道盟砸墳「綁架阿公」逼賣地 哥哥、舅舅接連暴斃
新北市八里區福德紀念寶塔中心負責人郭國輝,2024年企圖收購陳姓貴婦家有的400坪家族墓地,找來天道盟濟公會成員張姓男子對墓地潑漆、砸毀,甚至綁架陳姓貴婦的公公骨甕藏匿,試圖讓陳女答應收購。然而後續卻傳出詭異巧合,砸墳的張男其哥哥在遭警方搜捕的當天無故於田間暴斃身亡,其舅舅後續也同樣無故暴斃身亡;而福德寶塔負責人郭國輝在押期間更一度出現精神異常情形。郭男等人不僅破壞墳墓,甚至將已故高男的骨頭甕挖出藏匿。(圖/翻攝畫面) 據了解,郭國輝為福德寶塔中心負責人,郭因欲擴大寶塔範圍與周圍設施,看上寶塔旁陳姓貴婦家族早年以1000萬元購入的400坪家族墓地,該地也因法規限制,墓地僅占一小部分,讓郭男相當垂涎,找來整墓工作的楊姓男子試圖與陳姓家族聯絡購地事宜遭拒,郭男一氣之下竟找來有天道盟濟公會背景的張姓男子設局毀壞墳墓,更直接挖開墳墓,將陳女已故的高姓公公骨甕「綁走」,企圖讓陳女一家點頭賣地。 陳女忍無可忍之下怒向警方報警求助,警方2024年獲報後也在時機成熟後,一舉前往張男八里的住處逮人。由於張男家中出入複雜,張男的哥哥見警方上門,疑似擔心吸毒情事曝光,抓準機會於後門落跑,只是當警方將張男帶回偵辦後,未料當天卻意外得知張男的哥哥因不明緣故被人發現倒臥在田間,其被發現時已明顯死亡。 離奇的是,張男被捕後,其哥哥於警方搜捕當天因不明緣故暴斃,僅僅隔了一個月後,張男的舅舅,也再度因不明緣故突然暴斃身亡,張男砸墳、綁架死人後,除當事張男被捕外,張家一門已有2人無故暴斃慘死,離奇巧合讓人不寒而慄。警方逮捕張男等人,事後張男的哥哥和舅舅竟無故暴斃,而寶塔負責人郭國輝也一度傳出精神異常情形。(圖/翻攝畫面) 而寶塔主人郭國輝似乎也沒逃過類似命運,其2024年7月9日遭警方拘提到案,並於隔日遭檢方聲押禁見獲准,但郭男遭關押後,卻傳出其在獄中出現精神狀態不穩等現象,讓檢方在確認相關事證均已蒐集完畢後,火速起訴移審。 郭男在移審時向法官全數認罪,並表示自己「身體很差」,期望能夠換得交保;郭男的辯護律師也強調,郭男後續也同意將被害人的墓碑修復,並支付精神賠償,同時找一個好墓穴開鑿等語,士林地院於同年9月4日認為,儘管郭男犯罪行為重大,且其說法與同案的張姓被告有相當出入,不過已經士林地檢署偵辦終結,相關證據已由檢察官調查完畢,認為郭男無羈押之必要,裁定15萬元交保。 案經士林地院審理後,郭國輝一審也被依挖掘墳墓而盜取遺骨罪判刑有期徒刑1年,緩刑2年、砸墳的張姓男子則被判處有期徒刑6月,而張男後續也因案件確定後,遲遲未前往報到再遭地檢署通緝。
挖人祖墳現世報2/擴建靈骨塔逼遷祖墳! 負責人一度精神異常願賠獲緩刑
新北市八里區福德紀念寶塔中心負責人郭國輝,鎖定陳姓貴婦家族400坪墓地,竟找來天道盟濟公會成員張姓男子「綁架」陳姓貴婦已故公公的骨甕,還對墓地潑漆、砸毀等惡行,事後郭男等共犯一度出現精神異常等詭異情節。士林地院審理後,一審判處郭男有期徒刑1年,緩刑2年、砸墳的張男有期徒刑6月,共犯張姓小弟獲判有期徒刑6月,緩刑2年。 起訴書指出,郭國輝找來天道盟濟公會成員張姓男子恐嚇被害人家屬,先由張男透過平常以維護墓地維生楊姓男子與陳姓貴婦聯繫上,張男即對陳姓貴婦表示要求陳女務必上山商議遷葬事宜,否則就要將陳女已故的公公高男的骨頭甕取走,陳姓貴婦心生畏懼而不敢與張男聯絡。為讓遷葬事宜能順利,郭男甚至承諾楊男只要能順利說服他們遷葬,如將高男遷入福德寶塔,就可獲得20至30萬元的酬勞。郭國輝等人疑似為了逼使鄰近墓地遷葬,竟潑漆砸毀。(圖/翻攝畫面)不料郭國輝眼見遲遲無法與陳姓貴婦聯絡上,氣急之下竟要求張男將高男的墓碑砸毀,並將高男的骨頭甕挖出,企圖以此要脅,同時承諾事後給予高男10萬元;張男立即指使旗下一名張姓小弟行動,持鐵鎚將墓碑砸毀後,更將高男的骨頭甕挖出藏匿,試圖逼迫陳女出面,陳女嚇得不敢再到墓園上香祭拜,連忙報警處理。據悉,為讓砸毀墓碑等能順利推進,張男甚至一度詢問郭男是否需要找挖土機前往整地。 案發後卻傳出詭異巧合,砸墳的張男其哥哥在遭警方搜捕的當天無故於田間暴斃身亡,其舅舅後續也同樣無故暴斃身亡;而福德寶塔負責人郭國輝在押期間更一度出現精神異常情形。 全案經士林地院審理後,法官審酌張姓男子與其小弟均是受到郭國輝指使,並非主謀,後續張男等2人也與陳女達成和解,同意賠償陳女250萬元,並已由郭國輝履行完畢。 法官也痛批,郭國輝為恐嚇被害人將祖先墳墓遷葬以擴建經營的靈骨塔,竟罔顧讓亡者安息之民情風俗及破壞家屬感念故人之追思所繫,委託張姓男子盜取被害人之祖先遺骨從而進行恐嚇,造成客觀上有形墳墓、遺骨之損害,更造成家屬嚴重心理創傷與財產損害,更侵害後代子孫祭祀祖先、慎終追遠之崇敬情感,違反社會善良風俗甚鉅,考量3人犯後坦承犯行,並已賠償被害人250萬元,依共同犯發掘墳墓而盜取遺骨罪,判處郭男有期徒刑1年,緩刑2年;張姓小弟有期徒刑6月,緩刑2年。 其中,有天道盟背景的張男先前因涉及恐嚇案件遭士林地檢署起訴,經士林地院判決有罪確定,卻不知警惕再犯,同時還有毒品與妨害公務等前科,素行不佳,判處其有期徒刑6月。而張男在後續判決確定後,也因遲遲未前往執行,而遭檢方通緝逮捕。
淡江大橋通車4個月遭殃 2男半夜急煞橋中央「爬橋塔亂塗鴉」落網
新北市重要交通地標「淡江大橋」5月通車,日前卻遭人噴漆塗鴉,新北市淡水警分局獲報後展開調查,發現犯嫌於8月深夜,將租來的轎車急停在北上中央車道,隨後橫越車道攀爬橋梁噴漆。警方鎖定行蹤後以車追人,案發同日兵分多路跨區前往桃園,將涉案的19歲殷姓男子及21歲彭姓男子查緝到案,全案依毀損及公共危險等罪嫌函送士林地檢署偵辦。備受各界矚目的淡江大橋於今年5月12日盛大通車,有效紓解淡水周邊交通壅塞,更成為淡水河口最亮眼的新地標,交通部公路局人員日前巡查時赫然發現,橋塔下方的混凝土表面以及護欄後方結構,竟遭人惡意以大片黑色噴漆噴塗不明符號與圖樣,潔淨的橋體結構遭到嚴重破壞,公路局隨即於23日下午向淡水警分局報案。淡水警方接獲報案後不敢大意,當天下午立即主動會同公路局人員重回現場勘查採證,並進駐淡江大橋橋梁管理中心,調閱全線高解析度監視器畫面過濾可疑人車。警方發現,殷嫌8月18日凌晨駕駛承租的白色自小客車,將車輛急停於淡江大橋北上中央車道,彭嫌下車後穿越車道,並攀爬橋梁構件至橋塔南下車道端,以黑色噴漆於橋體塗鴉,完成後再由殷嫌駕車接應離去。警方23日循線前往桃園市桃園區、蘆竹區查獲殷姓男子及彭姓男子到案。其中殷嫌為駕駛兼車輛承租人,彭嫌則為實際下車噴漆之人。全案警詢後,彭嫌涉犯刑法毀損、公共危險罪嫌,殷嫌涉犯刑法公共危險罪嫌,函請士林地方檢察署偵辦。淡水警分局呼籲,淡江大橋為重要交通建設及新北市重要地標,民眾切勿任意破壞或攀爬公共設施,除須負擔相關賠償責任,亦可能涉及刑事責任。警方對於破壞公共設施及危害交通安全之行為,將依法究辦,維護公共設施安全及交通秩序。
捷運站公共電話打110稱有人欲「張文式恐攻」 警衝基隆逮謊報男
捷運公共電話打110稱「張文式恐攻」!北市士林分局22日下午接獲110通報,有民眾於劍潭站2號出口公共電話撥打報警電話表示,「有網友將在Telegram通訊軟體群組進行『張文式』捷運恐怖攻擊」,讓警方不敢大意,在確認該通電話為惡作劇電話後,警方也立即鎖定撥打電話男子身份,火速在7小時後前往基隆將29歲的吳姓男子逮捕到案。據了解,29歲的吳姓男子22日下午4時許利用捷運站公共電話撥打110,向警方報案表示,有人欲在捷運站內進行「張文式」恐攻,讓警方不敢大意,立即會同台北市刑警大隊「鷹眼隊」及捷運警察隊成立專案小組,第一時間動員20餘名員警荷槍實彈,會同捷運公司全面提升劍潭站及周邊大眾運輸系統之維安戒備。隨後警方確認該通電話為惡作劇電話後,立即調閱沿線監視器影像清查,發現一名穿戴黑帽、口罩及手套的可疑男子,於打完報案電話後,徒步至台北表演藝術中心搭乘基隆客運逃逸,並於當日18時許於基隆轉運站下車。專案小組隨即協請基隆市警察局協助影像辨識與比對,成功鎖定住在基隆,且類似前科的29歲吳姓男子涉嫌重大,經吳母比對監視器畫面中的衣物與鞋子後,確認就是吳男無誤,當場將吳男帶往基隆市警察局第二分局信義派出所釐清動機並製作筆錄。全案於初步詢問及檢視手機後,證實係吳嫌虛構訊息,詢後已依涉嫌《刑法》恐嚇公眾罪函請士林地檢署偵辦。士林分局嚴正強調,捷運及大眾運輸安全絕對不容挑釁,對於任何無端謊報、危害社會秩序與引發大眾恐慌之行為,警方必定爭分奪秒、依法嚴辦,提醒民眾切勿以身試法。
照服員淪毒蟲!北市女毒駕搖晃騎車 遭警攔下搜出安毒、依托菸彈
台北市日前爆發一起令人心驚的毒駕案件!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南港分局員警日前在轄區巡邏時,發現一名女子騎乘機車行車軌跡極不穩定,不僅車身持續搖晃,更違規佔用右轉專用車道直行。警方見狀立即上前將其攔停盤查,經深入調查赫然發現,該名女子竟是持有專業證照的48歲董姓照顧服務員,且身上還藏有大量毒品與剛列管的「喪屍煙彈」,當場遭警方逮捕移送法辦。據了解,這名48歲的董姓女子雖然擁有照服員證照,卻有毒品及竊盜等多項前科。案發當時,員警在巡邏途中注意到董女騎車搖晃不穩且違規直行,遂將其攔下檢查。攔查過程中,警方查出董女有毒品前科,儘管董女當場不斷堅稱自己絕無吸毒後駕車,但因其精神狀態與騎車軌跡異常,警方不敢大意,依規定對其進行毒品唾液快篩檢測,結果呈二級毒品安非他命陽性反應,當場打臉董女說詞。隨後警方對董女實施搜索,在其身上及隨身物品中,起獲二級毒品安非他命4包(總重 3.75 公克)、安非他命吸食器、電子菸桿、手機,以及多達5顆俗稱「喪屍煙彈」的管制毒品依托咪酯菸彈(總重33.6公克)。全案經警方訊後,依違反《刑法》公共危險罪及《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等罪嫌,移送臺灣士林地方檢察署偵辦。南港分局特別呼籲,吸毒後駕駛交通工具對道路安全構成極大威脅,完全是害人害己的違法行為,民眾切勿以身試法。警方將持續保持零容忍態度,強力打擊打擊各類毒品犯罪,以維護社會治安與用路人安全。警方搜出毒品。(圖/警方提供)
國中女兒深夜不回家父女球場爆拉扯 少年攔阻遭打雙方互告傷害
新北市淡水區21日晚間發生傷害案,58歲李姓男子因就讀國中的女兒深夜未歸,前往水碓籃球場尋人並想將女兒帶回,雙方在過程中發生拉扯,在場的陳姓高中生見狀試圖制止,雙方爆發肢體衝突,陳姓少年還一度被打暈在地,警方獲報趕抵後連忙趕抵處置,全案依法送辦,相關案情仍須釐清。21日晚間9時許,李姓男子因女兒深夜未歸,循線找到水碓球場要求跟她回家,父女雙方在現場一言不合產生口角,一言不合又爆發肢體拉扯,李男還疑似掌摑少女,現場氣氛一度緊繃。而少女的陳姓高中生友人見狀制止,兩人又再發生口角,甚至在球場互相扭打,過程中兩人雙雙掛彩,陳姓少年更一度被被打倒在地,旁人見狀嚇得連忙報警並撥打119叫救護車。淡水警分局趕抵時現場已無衝突 ,雙方驗傷後相互提出傷害告訴,全案依法移送士林地檢偵辦,警方也依規定通報校安程序及兒少保護通報,並由監護人在場陪同製作警詢筆錄,以維少年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