條款
」 陳幸妤 趙建銘 川普 關稅 賠償
陳沂逆轉勝!轉發李怡貞臉書圖文嘲諷她改判無罪 免賠58萬
網紅陳沂與名律師李怡貞的「女人戰爭」逆轉勝。李怡貞控告陳沂截圖她臉書文章及虛擬替身侵犯著作權,台北地院判罰陳沂2千元、附帶賠償1萬2千元,陳沂上訴翻盤,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今天上午改判陳沂無罪,也不用賠償李怡貞一毛錢,因為臉書虛擬替身的著作權屬於Meta(臉書母公司),李怡貞不能主張自己受害;至於李怡貞的發文內容「精神創作程度甚低」、「不具有著作權法要求的最低創作高度」,所以陳沂引用也不犯法。陳沂與李沂貞在2023年5月槓上,陳沂先在臉書點名李怡貞「不紅」、「跑來蹭」、「牆頭草立場反反覆覆」,還說「要打官司不會找這種網紅律師」。李怡貞發文回應:「然『候』就算四八兩這樣罵我,我還是覺得她剪短後比之前更像宋慧喬,這方面我立場很堅定。不擔心」李怡貞寫了一個錯字,陳沂截圖指正李怡貞把然「後」打成然「候」,並借題發揮寫了一則業配文,要李怡貞買葉黃素改善視力。李怡貞的發文不只以文字敘述,還配上虛擬替身:一名長髮女子聞花香的圖片,她認為陳沂擷圖轉載已侵犯著作權而提告。台北地檢署起訴陳沂,台北地院認定李怡貞虛擬替身的智慧財產權屬於Meta公司,她無權提告,但陳沂轉載的文字屬於李怡貞的創作,應受著作權法保護,陳沂已侵害李怡貞的著作權,判決罰金2千元、附帶賠償李怡貞1萬2千元,二審期間,陳沂主張依據Meta的條款,李怡貞的圖文著作權已轉讓給Meta,她無權提告,本案應判決公訴不受理;李怡貞文章內容不符「最低創作性」的要件,不受著作權法保護,她引用李怡貞圖文的動機是評論,屬於合理引用。李怡貞也親自出庭對戰陳沂,除了請求二審加重判刑,也提出民事賠償金額為58萬元。智商法院基本上採認陳沂的論點,李怡貞虛擬替身的圖像著作權已讓與Meta公司,她並非「直接被害人」不得提出告訴,這部分判決公訴不受理;李怡貞的臉書文章雖是她親自寫的,具有原始性,但看不出文學性描寫、情節鋪陳、修辭技巧、結構設計、敘事安排、意象經營或其他足以彰顯作者個性的創作表現,並不具有獨特性,不受著作權法保護,陳沂引用並未侵權。二審既改判陳沂刑事無罪,連帶駁回李怡貞附帶民事賠償。
許淑華質疑蔣萬安「10分鐘就離席」 北市社會局回應:後續將再開會研討
民進黨台北市議員許淑華日前在市政總質詢時,針對10歲女童安置案件檢討會提出質疑,指台北市長蔣萬安9月4日出席會議時間僅約10分鐘,但蔣萬安回應自己約待了1小時,雙方說法出現落差。台北市社會局則表示,相關會議涉及個案隱私,並說明目前已彙整專家學者意見,後續將再次召開會議研討精進措施。許淑華質詢時關切蔣萬安實際參與檢討會議的時間,並對市長答詢內容提出質疑。社會局對此說明,9月4日會議由教育、警政、社政及外部合作夥伴等相關單位參與,並向專家學者說明案件服務過程及相關情況。針對外界關切檢討會議進度,社會局表示,目前已彙整專家學者提出的建議,後續還會再次召開會議進行研討,因此並非刻意延後處理。由於該場會議涉及兒少個案資訊,相關內容依法須受到保護,外界對於會議細節的理解可能有所差異。社會局指出,市府目前已提出多項制度精進方向,包括研議將「類家內成員」納入SDM安全評估、建置「短期家庭式庇護處所」,以及透過外部專業複核與跨網絡檢視,強化兒少保護的第二道防線。此外,市府也規畫充實兒少安置照顧人力、調整薪資及獎勵機制,以擴大服務量能。至於兒少安置機構人力及薪資調整,由於涉及委外相關計畫,社會局表示將另行安排會議討論。針對女童目前狀況,社會局表示,兒少已獲妥善安置及照顧,市府持續關心後續身心情形,希望讓孩子能在安全、穩定的環境中生活。市府也在避免個案遭識別的前提下,盡可能對外說明服務過程。社會局補充,相關團隊在8個月期間持續進行訪視、聯繫及服務,累計達714次。對於議員及外界提出的相關質疑,社會局表示,希望討論能建立在完整資訊及保護個案隱私的基礎上,也盼外界理解第一線社工在兒少保護工作中的服務過程與專業判斷。許淑華知道社會局說法後表示,一個檢討會議,憑甚麼要與會人員簽保密條款,更何況市長就真的只來十分鐘,社會局罔顧事實的說法,是幫蔣萬安提油救火。
爆女童案檢討會「蔣萬安僅待10分鐘」!社會局回應後 許淑華:提油救火
民進黨台北市議員許淑華今(14)日於議會質詢時,針對北市兒少保護重大缺失對市長蔣萬安提出強烈質疑。許淑華指出,針對10歲女童長達240天未獲安置一案,市府於9月4日召開兒虐案件檢討會議,蔣萬安雖稱自己「前一個小時都在現場」,實際上卻是致詞後約10分鐘即離席,後續會議皆由副市長林奕華主持。許淑華表示,社會局提供的會議紀錄,總結竟只有三句話,完全沒提到制度問題與責任歸屬,且市府對外宣稱推出「四大精進方案」,蔣萬安在質詢時卻只能說出3項,相關內容只是將既有的SDM評估、覆核機制與家庭式庇護處所「換個名字重新包裝」,而第一線社工人力缺額、待遇提升幅度及補足時程等問題,蔣只不斷推給社會局。許淑華說,審計處先前指出北市有303件未完成調查的兒少案件,市府雖稱在一個月內結案268件,但當她要調閱開結案時間紀錄時,卻被以「沒有相關資料」回應,令人質疑是否只是為了讓帳面數字好看而趕著結案。許淑華同時引用監察院報告質疑,先前幼兒園性平案件調查耗時高達228天、受害孩童達41人,當時承辦人竟是一名從未接受過性平訓練、首次處理性平案的約聘人員,市府這是將重大案件丟給第一線基層承擔。許淑華強調,「兒少保護不是口號,市長的責任也不是一句『我請社會局說明』就能推掉」,她有兩大要求:市府必須提出女童案完整的制度面檢討報告,並清楚公開社工人力缺額、補足時程與待遇調整的具體數據。北市社會局回應,北市高度重視兒保案件,針對9月4日由蔣萬安親自召開的會議,絕無議員所指「市長僅出席十分鐘」之情事,議員指稱「檢討會議沒有結論,是刻意拖過總質詢」,更非事實。社會局也說,議員宣稱曾詢問一輪出席人員之會議狀況,亦屬不可能發生,因該會議為保密會議,非案情相關人員無從得知會議內容,不知議員說法根基從何而來。許淑華知道社會局說法後表示,一個檢討會議,憑甚麼要與會人員簽保密條款,更何況市長就真的只來十分鐘,社會局罔顧事實的說法,是幫蔣萬安提油救火。
賣假船票狠撈256萬!導遊潛逃澳門返台落網 竟扯「麗星」停權害的
刑事警察局偵九大隊與臺中刑大日前破獲一起「假賣郵輪船票」的詐騙案。一名許姓導遊在臉書社團自稱是「麗星郵輪VIP會員」,宣稱與船公司有長期合作關係,能以低於市價 1 萬至 4 萬元不等的超低折扣轉售船票,半年內吸金高達 256 萬餘元。直到許嫌於今年5月底捲款潛逃至澳門,被害人求償無門才驚覺落入陷阱,警方立即掌握其行蹤並實施境管,日前趁許嫌從澳門搭機返國入境時,由航警與專案小組持拘票當場逮捕送辦。 許姓導遊在社群貼文PO出照片吸引被害人上門。(圖/刑事局提供)刑事局分析165 反詐騙諮詢專線分析情資發現,許嫌自去年 12 月至今年 6 月間,在 Facebook 等熱門社群平台狂貼賣票文,並以「便宜轉讓」、「VIP獨家優惠」等話術誘使民眾轉帳,警方初步清查,全台共有 27 名被害人遭詐,其中甚至有3至4名曾交易成功的「回購客」再次受騙。被害人在匯款後,許嫌便以各種理由不斷拖延出票,隨後便直接封鎖帳號搞失聯。航警在機場逮捕從澳門入境的許姓導遊。(圖/翻攝畫面)案經報請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檢察官指揮偵辦,專案小組追查發現許嫌犯案獲利後,於今年 5 月底潛逃至澳門避風頭,警方隨即對其發布境管通報,並精準掌握許嫌搭機回國的情資,上月中在其降落入境時由航警先行將他拘提到案,再交由刑事局帶回偵訊。許嫌落網後向警方供稱,自己並非故意詐騙,而是因為「違反會員條款」,私自使用船上積分兌換商品與船票賣給客人,才遭麗星郵輪停權導致無法出票,對此,刑事局持保留態度,也已正式行文至郵輪公司進行查證,目前尚未獲得官方回覆,是否真如許嫌單方面所言仍待進一步釐清。全案詢後已依涉嫌《刑法》加重詐欺罪及《洗錢防制法》移送臺中地檢署偵辦。刑事警察局特別提醒,社群平台充斥各類「假網拍」詐騙,預訂郵輪船票或旅遊產品務必尋求官方授權通路或正規旅行社,切勿輕信網路陌生人的低價轉售訊息並私下匯款,以免血本無歸。
寶林茶室中毒案逾2年!6死者家屬均獲賠償 千萬墊付款全數追回
113年3月爆發寶林茶室「邦克列酸」中毒案,至今已超過2年的時間,台北市政府今(14)日公布案件處理進度,市府表示已追回初期墊付的千萬醫療款,並積極協助亡者家屬獲得賠償金;行政裁罰上,6筆罰鍰均已移送強制執行。臺北市政府法務局指出事發初期受害者及家屬面臨極為沉重的自費醫療負擔。基於救人為先,市府第一時間動用重大災害民間賑災捐款,墊付共983萬8457元。後續由社會局委任律師代位求償,業者及產險公司已在114年6月13日將代墊費用全數匯回善款專戶。法務局提到事發初期寶林茶室因逾期未繳保費,導致其產品責任險及公共意外責任險遭註銷失效,受害者求償無門。但因事發地點為百貨公司,其投保之商業綜合責任保險附加食品中毒條款成為理賠解套關鍵。法務局介入後邀集產險業者、保險公證人、保險法專家學者葉啓洲教授,提供專業法律意見;並數度邀集信義遠百、大食代及各產險公司研商,全力加速理賠認定,確保家屬權益。自113年8月起至114年11月間,市府多次召開調解會議,最終6名亡者中,5名家屬順利調解獲償;另1名家屬亦在各方努力下,順利達成私下和解。另一方面,市府亦請消保團體為受害者爭取權益,消基會已於113年12月11日向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庭遞交起訴狀,代表30位受害者及家屬共計求償2億9301萬9053元,並已於114年7月22日進行一審言詞辯論,市府將持續提供必要協助並關注訴訟進度。此外,針對寶林茶室未依法投保且保單失效等違規事項,衛生局皆依法開罰,共計開出6件裁處。在給予業者合理之繳款與催繳期間後,最快僅18天即移送強制執行;其中114年1月23日開出的300萬元罰單,亦於催繳期限屆滿後迅速於3月18日移送。6件裁罰皆於兩個月之內全數移送強制執行。對此,市府也澄清第一時間即完成所有裁罰程序,依法給予合理的繳款與催繳期後即立刻移送強制執行,絕無外界所稱「拖延移送」的空窗期。案件一旦移送,針對業者的具體財產查封與強制扣款作業,後續由法務部行政執行署依法執行。市府將持續配合並尊重法務部行政執行署依法行使職權,共同防堵業者逃避責任。
陳水扁信趙建銘刪2300萬條款 律師示警:滿嘴承諾的人最該防
前總統陳水扁女兒陳幸妤與前夫趙建銘,因兒子2300萬元教育基金問題發生爭議,陳水扁11日更公開向女兒道歉,坦言當年是自己要求刪除歸還教育基金的相關條款,如今認為當初的決定錯誤。律師賴瑩真也針對此事提出看法,直言涉及契約時不能單靠彼此信任,「信任,就是要白紙黑字寫下來,才能成立,否則都是空談。」陳水扁11日發文〈幸妤,爸爸跟妳道歉〉,說明當年處理相關問題的經過。他坦言,當時是自己叫陳幸妤不要請律師,並誤判「人性本善」,認為趙建銘會遵守承諾,因此在要求下刪除歸還教育及就業基金的條款。如今陳幸妤為討回2300萬元面臨諸多障礙,陳水扁也將責任指向自己當年的決定,公開向女兒表示「幸妤,對不起,是爸爸錯看他了。」事件再度引起討論後,賴瑩真在臉書粉專「瑩真律師」發文表示,這也是她為何建議一般民眾遇到法律事務時,最好交由律師處理。律師除了能以較中立、冷靜及客觀的立場分析利弊,也能透過過去處理案件的經驗,協助判斷事件可能的發展。賴瑩真指出,法律專業的重要功能之一,就是對人性及風險進行控制。多數律師處理案件時,會先假設可能發生的最壞情況,避免當事人的權益因為交情、親情或其他情緒因素受到影響,進而做出錯誤判斷。尤其在撰擬離婚協議時,賴瑩真認為,雙方之間的信任程度往往已經降到相當低的程度,此時更不能將「信任」直接當成契約條件的一部分,否則等於把當事人的風險交給無法控制的因素。她強調,「信任,就是要白紙黑字寫下來,才能成立,否則都是空談。」尤其面對容易做出承諾的人,更應該注意相關風險,不能因為對方口頭答應,就忽略契約應有的保障。賴瑩真進一步表示,如果律師無法做到風險控管,就不應接受案件委任。即使協助處理法律事務的是自己的家人,而且本身也是能力出色的律師,只要無法將個人情緒與感情排除在案件之外,當事人仍應重新思考是否適合由對方擔任自己的律師。她也以醫療作為比喻,如果家人是一名外科醫師,自己需要接受重大手術時,究竟會選擇讓家人親自動刀,還是交給其他醫師處理,同樣值得思考。貼文曝光後,網友們紛紛表示,「太扯了阿扁這麼聰明還身為法律人叫女兒不要找律師,這下真的虧大」、「親兄弟都明算帳了,何況是撕破臉的前任」、「黑暗榮耀裡面的金句-律師的錢是不能省的」、「認識很多優秀老師都不想要教自己小孩,大概也是怕感情誤事的這個道理」。
後悔同意刪除「歸還2300萬」條款! 陳水扁向女兒道歉:是爸爸錯看他了
前總統陳水扁的愛女陳幸妤,與前夫趙建銘離婚後,因3名兒子的2300萬元教育基金返還問題陷入僵局。對此,陳水扁今天(11日)稍早在社群平台公開向女兒陳幸妤道歉,坦承自己誤判了對「人性本善」的認知,錯看了趙建銘,導致這2300萬元難以追回,也呼籲趙建銘儘快還錢,別讓3個孫子及他的愛女受委屈。陳水扁在社群平台以「幸妤,爸爸跟妳道歉」為題發文表示,因為不忍心女兒這段期間以來,1個人承受委屈,堅強面對各方面的壓力,「阿扁承認做錯了,在此公開向幸妤道歉。」陳水扁提到,為了怕外界知道女兒婚變,他親自處理女兒的協議離婚書,並親任見證人,「是阿扁叫幸妤不要請律師,是阿扁不讓幸妤請徵信社,是阿扁誤判自己還有處理離婚協議的能力,是阿扁誤判自己對人性本善的認知。」陳水扁感嘆,他以為趙建銘會遵守還款的承諾,於是在趙建銘的要求下,將幸妤要求歸還2300萬元教育(就業)基金的條款刪掉了,沒想到這個錯誤的決定,會讓這條討回2300萬元的路,充滿各種艱辛的障礙,「幸妤,對不起,是爸爸錯看他了。」至於有人疑問「為什麼幸妤要出面喊話」、「為什麼孩子不自己處理」?陳水扁指出,幸妤從小教導孩子要尊重爸爸,面對爸爸的強勢,孩子從沒有惡言相向,也難以輕言提告,溝通的壓力有多大,很難對外人道,「阿扁現在只希望趙建銘儘快還款,讓3個孩子的權利不要落空,阿扁也藉此公開對幸妤道歉,不讓女兒1個人受委屈。」
回不了家1/基泰大直倒塌戶合建恐生變? 災戶控租金斷炊「睡公園」
「基泰大直」坍塌案屆滿3年,房屋倒塌的25戶近況如何?北市府9月7日再度召開第N次協調會,最後竟不歡而散,當初22戶同意合建戶可能將與基泰「鬧掰」。根據CTWANT記者調查,分手起因來自雙方對於租金補償、補貼認定標準不同。基泰認為,當初3年1億元安置專戶已完成階段任務,後續租金應回歸一般都更、有協商空間;但受損戶則踩死要依原金額持續發放至重建完,並希望市府拿出公權力,建商、受損戶、市府間的角力重現。3年前基泰大直基地施工不慎造成鄰房下陷,2樓變1樓,總影響戶數達200戶。(圖/方萬民攝) 「基泰大直」2023年9月7日因施工不慎,造成工地坍塌,波及隔壁民宅傾斜,最終25戶夷為平地,受損戶無家可歸。本月7日,事發屆滿3年當日,北市府針對後續租金補償、都更事宜再度召開協調會,由台北市副市長張溫德主持,出席者包含受損戶、基泰總經理孫偉志,以及北市都發局、法務局官員、台北市議員葉林傳、陳炳甫、立委王鴻薇團隊等人。 協調會將近2個小時,原本氣氛還算和平,最後散會時一個個走出會場的人卻面露難色。受損戶不滿向CTWANT記者表示,基泰應於9月7日前將下個年度的租金補償匯至戶頭,但基泰不願支付,「眼前將面臨租金斷炊,是要我們睡公園嗎?」;基泰則表示,並非不願支付,絕對尊重合約,但是如果凡事都不能協商,願「一次性支付賠償」。這第N次的協調會,最終也是不歡而散。 根據CTWANT調查,2023年9月倒塌事件發生後,基泰提撥1億元款項至市府開立的「基泰大直工安意外救災修復安置專戶」,用於傾倒戶安置、回復原狀及其他損害賠償相關事宜,截至2026年9月2日止,專戶餘額僅剩約520萬元。 另外,專戶要點載明的3年租金補償也將於本月底到期,因此基泰有意於期滿後將「安置型租金(租金補償)」改為「租金補貼」,引起受損戶不滿,受損戶則轉向市府、議員求助,要求基泰維持原金額發放至重建完成,並且再提存足夠款項到專戶中,已保證大家租金來源。 根據CTWANT記者了解,這3年來,受損戶的每月租金補償為每坪1,600元;但目前已協議合建、進入都更程序,基泰認為應該回歸一般都更租金補貼行情。根據去年8月公聽會資料,估價師查估的租金水準為每坪約1,000~1,300元計算,因此雙方出現爭議點。 對此,基泰總經理孫偉志則認為,當初市府收取的1億元用於3年租金補償,期滿後本應另行協商。現階段進入都更程序,租金應依都更估價與協商機制處理,而不是直接延續原本每坪1,600元的金額。 「請付租金,不付就請市府啟動法律扶助,執行假扣押!」受損戶於會中強調,這並非是一般都更合建,是基泰把房子弄倒,本來就該賠償金錢和重建恢復原狀。同時也再次強調,當初補充協議提及8月30日前協商不成,雙方同意租金由甲方(受損戶)決定。基泰與受損戶於8月皆分別召開2次協調會,其中一場還辦在同一天,造成互不能到場的僵局。(圖/基泰提供)而就在8月底,基泰與受損戶就為了此事,各自召開了2場協調會,其中一場,雙方還將協調會辦在同一天、互相缺席。受損戶認為,在基泰公司協調有不愉快經驗,因此協調會要辦在市議會。 而據了解,補充協議完整內容為「雙方應於115年8月30日前協商自115年9月21日起至乙方通知甲方交屋日止之補償租金及支付方式。如協商不成,雙方同意由甲方決定,依前述原則履行,或依『臺北市建築施工損鄰事件爭議處理規則』賠償。」雙方因此便在「協調會的舉行」展開攻防。 孫偉志表示,如果住戶對協商內容有意見,可作為會議記錄讓他帶回內部討論,或許有折衷方案,可是住戶每次都要拉著議員和市府一起對基泰施壓,反而可能使問題政治化、複雜化,也不符合正常都更程序。都更合建本來就會經歷大小會議討論協商,他希望能回歸都更常態。 由於雙方對租金補償、補貼問題持續打轉,孫偉志便拋出「一次性賠償」的另一選項。他強調4點,一、基泰願依雙方合建契約履行;二、租金補償願以合理金額協商;三、原址都更合建仍繼續推動;四、如租金補償協商不成,基泰願一次完整賠償,未來依各戶自行決定是否與基泰辦理都更合建。 對此,受損戶眼看接下來租金補償無果也急了,要求市府執行公權力、代位求償。北市府法務局長連堂凱則無奈回應,市府在此案初期也都盡力幫大家安置、爭取賠償,做最大的努力,但損害部分,雙方後來也已簽了私人契約,走到這段,市府已經沒有權利再針對私約多做解釋。不過若後續有安置問題,市府仍會提供中繼住宅為大家處理,目前在這個案子裡,已看不到公權力可以處理的角度。 眼見會議無共識,與會的議員陳炳甫也居中協調認為,房子既是永久性倒塌,不是3年就結束,是重建完案子才真正結束,他不認同改為一般都更租金補貼行情,同時也建議基泰,不應用一般營建業計算利潤的方式看待此案,少賠就是府上積德;不過他也認為,基泰提出一次性賠償也是選項之一,可以考慮。 台北市副議長葉林傳則責成市府,如果此案都更重建程序速度能快一點,今天就沒有租金支付問題。 建築師劉獻文認為,市府行政流程確實被業界詬病,此類重大案件擔憂被說圖利,通常又更趨向嚴謹、保守。以基泰案而言,事故責任在先,後續無論如何處理,都容易受到不同立場質疑,形成「怎麼做都不對」的困境。後續如何兼顧受損住戶權益、公共安全與重建程序,本身就是相當複雜的行政課題。2025年新北市三重「莘聖沐光居」也因開挖地下室不慎,導致鄰房傾斜倒塌,建築師劉獻文認為,未來一定還會有類似案例發生,應有處理範本或法源依據,讓重建腳步可以更順利。(圖/報系資料庫) 他以2025年新北市三重「莘聖沐光居」為例,因開挖地下室不慎,導致鄰房嚴重傾斜倒塌與拆除,鄰損共106戶,至今除了1戶提告,其餘全數和解,建商盡力滿足受損戶所提要求,並未衍伸其餘爭議。 他認為,營建業缺工、缺管理人才,雙北進入大都更時代,未來一定很多類似案例發生,應有比照的處理範本或法源依據,讓受損戶、建商與主管機關都能在同一套機制下快速對接,避免個案各自談判、認定標準不同,拖慢重建進程,並傷害各方信任。基泰針對新聞內容也做出回應:1.本公司與市府約定之「保管金專戶管理運用作業要點」,和公司與住戶戶簽訂之「都市更新重建契約」完全不同,不能混為一談。2.一般都更程序,是在建照取得後,拆除搬遷時才補貼。但本案非一般案件,公司是在一開始建照都還沒有拿到就開始補貼,至今已補貼三年。3.115年9月7日召開「基泰大直案」協調會議,由臺北市政府高層、22戶住戶代表及公司總經理孫偉志與團隊共同協商。會中因雙方對部分合約條款的解讀不同,尚未達成共識。考量避免持續耗費社會資源及公帑,也兼顧住戶、公司員工及股東權益及公司的長治久安,孫偉志總經理依據「臺北市建築施工損鄰事件爭議處理規則」,提出由公司作出一次性清償的賠償方案。惟現場22戶住戶及住戶代表最終未接受該方案。
京都名寺祭「禁穿和服」令!受不了觀光客擺拍、破懷內部 怒喊:不是主題樂園
日本京都近年觀光人潮強勁復甦,去(2025)年造訪人次與外國遊客數雙雙創下歷史新高。然而,隨之而來的擺拍亂象卻讓當地傳統寺廟苦不堪言,位於祇園區域、擁有約600年歷史的建仁寺塔頭西來院,因頻繁遭遇缺乏公德心的拍照行為,日前無奈宣布,禁止遊客穿著和服或特殊服飾入場,甚至重申「這裡不是主題樂園」,此公告引發各界關注,並造成日本網友熱議。綜合日媒報導,據建仁寺塔頭西來院發布的聲明,寺方曾多次遭受人為破壞,包括觀光客私自踩踏枯山水庭園的白砂、損毀珍貴的襖繪,甚至有人未經允許在本堂內表演,把墨汁直接濺髒的榻榻米;寺方嚴正警告,強調寺院絕非拍攝棚或主題樂園。周邊寺院僧侶也透露,上述脫序行為在疫情後急速惡化,許多遊客造訪目的不再是虔誠參拜,而是為了拍照打卡。寺廟除了遇到擅闖禁區、強佔參道與邊走邊吃等問題,近年更衍生出「無許可攝影」的困擾,不少遊客以低廉價格聘請自由攝影師隨行拍照;這些被當地從業者稱為「未授權攝影師」的人員,往往未事先向寺社或店家申請許可,便直接在現場架設腳架並指導各類姿勢,佔用空間進行商業等級的拍攝,對正常參訪的遊客造成干擾和影響。事實上,這股亂象早已不限於建仁寺西來院,包含嵐山、東山與清水寺周邊的商家與景點,皆面臨無許可拍攝與空間被長時間佔用的困境。有當地業者表示,過去雖然有隨行攝影的情形,但大多遵守規範;近年隨著私人接單模式興起,部分未經專業訓練或缺乏道德約束的攝影師充斥景點,造成寺廟與在地店家極大困擾。雖然部分連鎖和服出租店會依法提前報備,但大量個人接單者卻選擇無視規範。面對社群媒體掀起的「擺拍風潮」,輿論常將問題核心指向外國遊客,但在地從業者坦言,日本民眾公德心下滑的狀況也同樣明顯;不論是踩踏禁區還是佔據參道,違規行為背後反映的是參訪心態的質變。儘管寺廟與店家發現違規會立即勸阻,但在人潮湧動的觀光季,勸導行為幾乎流於沒完沒了的拉鋸戰,迫使寺方不得不採取極端手法維護秩序。西來院祭出的「禁穿和服」條款,表面上限制了服飾,本質上點出的卻是觀光客對信仰場所的尊重缺失。神社與寺廟在作為觀光景點之前,最主要身分仍是莊嚴的信仰重地。當地寺廟與業者共同呼籲,無論是前來拍照的攝影師還是遊客,造訪京都傳統文化資產時,應時刻保持對在地文化的敬意,切勿讓個人的拍攝慾望破壞了古都的寧靜與莊嚴。
黃之鋒承認「串謀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罪」 最高可判處終身監禁
遭監禁的香港民主自決派社運人士黃之鋒如今承認,他曾在6年前煽動國際社會對北京及香港當局實施制裁,包括呼籲外國企業避免投資中國大陸,以及向1家以色列法證科技公司請願,要求該公司終止向香港警方提供服務。據《南華早報》報導,香港高等法院2日聽審時得知,現年29歲的黃之鋒曾與流亡海外的前立法會議員羅冠聰及其他人士合謀,爭取國際社會支持他們的抗爭運動,目的是迫使北京撤回《香港國安法》,並給予香港人更大的政治自由。黃之鋒2日也在前香港律政司高級檢察官、負責處理2019年反送中運動示威者相關案件的法官譚耀豪面前,承認了「串謀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黃之鋒預計將面臨額外的監禁刑期。他此前已因參與2020年7月舉行的非官方立法會初選,被裁定「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成立,並被判處4年8個月監禁。辯方律師在最新案件中建議判處黃之鋒4年半監禁,理由是本案罪行性質較輕,而且檢控存在延誤。不過,譚耀豪對此表示保留。他指出,黃之鋒在爭取參選2020年立法會選舉的過程中,似乎曾否認自己過去呼籲外國對北京及香港政府實施制裁,但相關說法可能並不屬實。據悉,控方提交的案情摘要指出,黃之鋒與羅冠聰分別擔任已解散政黨「香港眾志」(Demosisto)的秘書長及創黨主席。早在2016年,兩人便已策劃尋求外國介入香港事務,以追求香港的自決。黃之鋒於2016年11月前往美國,向美方爭取通過美國聯邦法律《香港人權與民主法》(Hong Kong Human Rights and Democracy Act)。該法案允許美國總統對壓制香港基本自由的香港及中國大陸官員實施懲罰。2019年9月,在香港政局陷入動盪之際,黃之鋒再次前往華盛頓,敦促美國國會議員通過這項法案。2個月後,該法案正式在川普1.0任內簽署成為法律。2019年7月至2020年5月期間,黃之鋒、羅冠聰及香港眾志還曾呼籲美國、瑞士、德國、法國及義大利等國家,停止向香港警務處出口武器及人群管制裝備。黃之鋒在2020年5月20日發布的1則Facebook貼文中聲稱,他曾促成美國通過2項法律,限制向香港警方出口催淚瓦斯及非致命彈藥。在當年6月30日《香港國安法》正式實施前的數週內,黃之鋒、羅冠聰及其盟友呼籲美國、英國及歐洲國家,在與北京簽署的貿易協議中加入涉及香港人權的條款。他們同時呼籲外國政府終止過去給予香港的特殊地位,不再承認香港作為獨立關稅區的特殊待遇。隨後香港眾志在《香港國安法》生效前解散,羅冠聰則在不久後離開香港。對此,黃之鋒與另1名社運人士鄺頌晴於2020年8月共同撰寫、刊登在英國《衛報》的1篇文章中表示:「由於政治組織是《國安法》的主要目標,現在抵抗運動必須轉入地下,而像羅冠聰這樣的人則逃離這座城市,以便繼續在國際舞台發聲。」2020年9月29日,黃之鋒還在英國《金融時報》刊登的1篇文章中,呼籲香港及海外企業「考慮分散市場,以避免過度依賴中國」,並指出這些企業「仍然擁有足夠的槓桿,可以要求香港獲得更多人權及自由保障」。與此同時,黃之鋒更協助羅冠聰宣傳1份線上請願書。該請願書於2020年7月發起,要求總部位於以色列的法證科技公司「Cellebrite」停止向香港警方及相關安全機構提供手機駭客技術。3個月後,Cellebrite同意這項要求,並在1份新聞稿中表示,將停止向香港及中國大陸銷售其產品。2020年11月22日,黃之鋒在1份名為「判刑前工作報告」(presentencing work report)的文件中透露,他也曾致函電子產品巨頭索尼(Sony)及蘋果(Apple),警告這2家公司不要與北京建立商業關係。檢察官表示,黃之鋒參與的這類串謀行動,直到他在2020年11月23日,因涉及2019年的非法案件而被還押候審時才結束。黃之鋒自此一直被拘押,他原本預計將於明年1月7日服刑完畢,但在去年6月6日,他又因本案遭到起訴。在求情階段,辯方大律師陳政龍表示,檢方延遲以「串謀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起訴黃之鋒,意味著本案即將判處的刑期,幾乎勢必與他此前因「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而被判處的監禁刑期接續執行,令總刑期變得「極其沉重」。陳政龍指出,黃之鋒在6年的羈押期間「成熟了很多」,並敦促法院判處最輕的刑罰,讓這名社運人士「可以看到刑期終點,並保有一些希望,以及值得期待的未來」。他也強調,「黃之鋒已經有很長的時間反思自己的行為、反思自己走過的路、自己行為所造成的後果,以及他當時持有的觀點。」陳政龍還補充:「他仍然抱持著積極的態度,相信有一天會獲釋出獄,屆時他仍然可以過著積極正面的生活,並照顧年邁的父母。」然而,根據《香港國安法》,「串謀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最高可判處終身監禁;如果屬於情節嚴重的罪行,最低刑期則為10年監禁。
《富爸爸》作者爆負債12億美元 親揭「有錢人玩法」
暢銷理財書《富爸爸,窮爸爸》作者羅伯特.清崎(Robert Kiyosaki)日前公開自己背負高達12億美元(約新台幣380億元)債務,且希望借更多錢來投資,他還輕鬆地表示,這在有錢人的世界屬於常見的理財手法。羅伯特前妻兼商業夥伴金·清崎(Kim Kiyosaki)透露,這筆龐大債務並非其個人直接負擔,而是分散於合夥投資的商業結構中。現年79歲的羅伯特近期在Podcast節目「Get Rich Education」分享,「有計劃地負債」能加速創造財富,他長期將「高額負債」作為推廣個人理財觀念。其投資核心邏輯為透過貸款購買房地產,利用租金收入支付房貸與維護費用;當資產升值時,再透過融資取得資金進行二次投資,同時利用貸款享有稅務優惠及房貸利息抵減等稅務優惠來達到避稅效果。據悉,羅伯特因此負債12億美元(約新台幣380億元)。不過,《浮華世界》(Vanity Fair)報導指出,羅伯特的前妻兼商業夥伴金澄清,該筆12億美元(約新台幣380億元)債務實際上是指他與多位合夥人共同持有、涵蓋約1500套公寓單位的整體房地產投資組合總負債。金表示,若單純計算清崎個人所承擔的債務比例,數值將大幅縮減,與外傳的龐大負債有差距。在法律與財務架構上,羅伯特將個人投資項目設立於有限責任公司(LLC)名下。由於有限責任公司具有獨立法人資格,除非投資人提供個人貸款擔保,否則公司所承擔的房地產抵押貸款原則上不會直接轉嫁為股東的個人債務。目前羅伯特並未公開其房地產組合的具體貸款條款或個人擔保金額,因此其個人實際承擔的法律責任風險仍未被公開證實。業界專家提醒,這種高度槓桿化的操作策略並非毫無風險,該模式完全依賴物業持續產生穩定現金流,一旦面臨租金下跌、空置率上升、利率加碼或房價下跌等市場逆風,財務壓力將迅速放大。羅伯特過去經營的「Rich Global LLC」就曾於2012年因訴訟敗訴申請破產,當時即透過公司的有限責任屏障,使債務未直接波及個人財產。
校地占豪宅3/現況點交?不主張權利? 特約條款避雷教戰
台北市新民高中與相鄰豪宅「和平官址–拓樸」的佔地賠償案將續戰二審,住戶打算硬起來,寧願社區不收租金、堅持拆校舍還地,學校也不甘示弱,在上訴狀砲轟社區「好處全都拿走了」,並強調多了校區邊陲這3坪地對校方沒好處、也不妨害社區。對於都更引發鄰房佔地紛擾,房仲陳泰源表示,買家如果看到合約有「現況點交」、「維持現況」、「不主張權利」,應視為簽約大忌,並要求賣方寫清楚權利與義務關係。新民高中上訴痛批和平官址住戶「好處都全部拿走」。(圖/劉松霖攝)陳泰源認為,都更基地範圍遭鄰房占用的情況並不罕見,妥當處理方式通常是:向地政機關申請「複丈」,透過「鑑界」確認該建物占用都更基地的「精準」位置與面積。確認鄰房「佔有權來源」是否有歷史租約、公有地承租權等文件?視整合難易度,決定要「納入」或「排除」都更基地範圍。預售消費者(買家)向建商與地主(賣方)簽約時,「買賣契約」裡必須「仔細交代」該占用區域之「使用對價」之「計價算式」與「收益歸屬」。切忌僅以「現況點交」或「不主張權利」等模糊字眼帶過。陳泰源指出,買賣契約若有「特約」條款,代表這屬於「非定型化」之私契約定,常見的條款內容包括:產權與占用瑕疵(建商)免責、土地分區與使用限制(違法工業宅之建商企圖免責)、客變與工程變更聲明(二工)、交屋與過戶代辦費用明細等數字;以本案而言,主要是建商擔心「買家日後對建商提告(基地被臨房占用)」而企圖免責,才在買賣契約書裡特別載明。房仲陳泰源提醒「特約條款」應如何避雷。(圖/翻攝陳泰源臉書)像本案出現「同意無條件繼續維持現況」、「就占用部分無須辦理點交且不視為瑕疵」、「日後依現況點交不主張任何權利」等用語,住戶如何應對以避免日後法律紛爭?陳泰源分析,建商與學校當初的協議裡,並未授權學校可以「永久免費」使用土地;而買賣契約中「同意維持現況、不主張權利」的特約,僅限住戶承諾「不找建商算帳」,絕不等於「住戶與管委會」同意「無償、讓學校免費使用」,因此管委會代表住戶向學校追討不當得利(占用租金),獲得法院支持。陳泰源建議住戶,在當初「買賣契約裡的文字」應該嚴格詳述與釐清,例如:註明買家「並無放棄」對占用人的「土地所有權」與「使用收益權」。如果可以,建商也應於「整合都更案期間」一開始就早早釐清「對價補償」或「占有的租金價格計算」再來推案開賣預售屋,才能降低糾紛。
危老修法抓錯重點? 李同榮喊「危重於老」提4大改革
行政院於2026年7月16日通過《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條例》及《都市更新條例》修正草案,包括危老刪除落日條款、自主都更全案管理、信用保證、公益容積獎勵,以及調整危老適用條件等措施。對此,房市趨勢專家李同榮表示,政策真正應優先處理的是危險建築,而不只是老舊建築,並提出「危屋重建改革」4主張。李同榮指出,危老都更修法草案有四大優點及缺點,優點分別為:危老去落日化,讓老屋更新由短期政策走向常態制度。自主都更制度化,透過全案管理與信用保證,補足地主在專業整合與融資上的不足。容積獎勵連結公益,將社宅、婚育宅與社福設施納入公共回饋。修正危老濫用,針對過去紙片屋、商辦及旅館透過危老制度套利的爭議加以限制。但他也認為,仍有考量不足的4缺點:「老重於危」,政策仍偏屋齡導向,尚未建立真正以危險程度為核心的分級制度。商辦限制過硬,住宅使用未達二分之一即降低適用誘因,可能連真正具有公共安全風險的老舊商辦也受到壓抑。誘因加法多、行政減法少,容積、融資與獎勵增加不少,但整合、審議與時間成本改善仍有限。容積與公共回饋的等價交換不足,社宅容獎與新增容積價值之間,仍應建立更透明、合理的對價機制。李同榮強調,這4項缺點之中,最值得政府正視的就是第一項,危老政策仍然「老重於危」。如果制度仍以屋齡為主要判斷,而沒有先找出真正高風險建築,那麼危老政策就還沒有回到公共安全的本質。危老條例第一個字是「危」,不是「老」;未來政策應由「以老論獎」轉向「以危論序」。李同榮坦言,危老都更修法,應從「以老論獎」轉向「以危論序」,他提出4大改革主張:一、老屋全面強制健檢、建立危屋風險地圖政府應優先編列預算,針對一定屋齡,例如30年以上建築,全面進行快篩安全健檢,進一步依結構、耐震、消防與建物劣化程度進一步檢測,建立危險分級制度,再依危害程度分為高度危險、中度風險及一般老舊等級,分別給予重建、補強、修繕與追蹤管理。政策不應只問「房子幾歲」,而應先回答「房子有多危險」。唯有先全面健檢,政府才能掌握真正危樓的數量與位置,建立完整危屋風險地圖,排出處理順序,真正做到「以危論序」。二、重大危屋強制拆除重建,避免天災引起重大傷害建築物如果經專業鑑定已達重大危害生命安全程度,政府就不能只是鼓勵重建,而應依法啟動限期改善、拆除或重建。若少數產權人長期阻礙,使整棟大樓居民持續暴露在重大風險中,政府就必須依法行使公權力。當然,強制重建涉及人民財產權,因此必須建立嚴謹鑑定、合理補償與司法救濟制度;但財產權保障,也不能成為讓重大公共危險無限期存在的理由。政府對危屋不能只有輔導權,也必須具有處置權。三、危屋重建大幅放寬容積,加強誘因加速重建速度既然政府基於公共安全要求重大危屋必須重建,就不能一方面要求人民拆屋,一方面又讓住戶重建後面臨坪數縮水與龐大工程負擔。因此,我主張真正被認定為高度危險、須強制重建的建築,應給予比一般老屋更高的容積誘因,在都市承載、交通、防災及公共設施許可範圍內,朝「原住戶一坪換足一坪」的政策目標設計。原則應該很清楚:愈危險,重建愈優先;政府介入愈強,給予的補償與誘因也應愈合理。如此才能讓危樓居民願意快速重建,而不是在生命安全與財產損失之間被迫選擇。四、藉重建公共回饋,建立老屋健檢循環基金全面老屋健檢不可能只靠一次性預算。政府可先編列預算啟動老屋健檢,未來危屋重建時,除了保障原住戶合理「一坪換一坪」之外,在都市承載能力允許下,可設計額外容積作為公共回饋,由政府取得部分收益,再回流到老屋健檢、危樓鑑定、弱勢搬遷與補強项目,建立重建之循環基金。整體老屋健檢就形成良性長期循環:老屋全面健檢 → 危險分級 → 危樓強制重建 → 公共回饋 基金→ 基金再投入健檢至於未來老屋是否應像老車一樣,達到一定屋齡後定期強制健檢,也值得進一步研究檢測週期、費用負擔及弱勢補助等配套。他建議政策轉型,強化「以危論序」「主動健檢」「鼓勵重建」「重大危樓強制重建」李同榮認爲,這次危老、都更修法值得肯定,但若改革仍停留在增加容積與加強重建誘因,就還不夠。真正的政策轉型應該是:從「以老論獎」轉向「以危論序」;從「被動申請」轉向「主動健檢」;從「鼓勵重建」走向「重大危樓強制重建」。李同榮說明,台灣位處地震帶,老屋更新不是單純房地產議題,而是國家防震、防災與人民生命安全問題。政府現在不做,以後一定會後悔。災難發生、房屋倒塌、人命損失之後再檢討,就不是亡羊補牢,而是已經來不及。危老改革真正的績效,不應是創造多少容積,也不是核准多少案件,而是:在下一場重大地震來臨以前,我們究竟能提前消除多少危險建築、保住多少人的生命。颱風沙德爾恐「復活」! 最快9/1晚發海警學生見夜市冒火急報警 攤主感謝:終身5折國旅優惠來了!「台鐵打5折、1500元住宿券」二選一 9月開搶
客人遲到15分鐘要收錢!美容院卻讓她苦等30分鐘 11萬人怒了
日本一名消費者日前預約美容院,明明準時抵達,卻遲遲等不到服務,最後整個療程更比原定時間晚了30分鐘才結束。讓他更加難以接受的是,該店明文規定「顧客遲到15分鐘將收取取消費」,形成客人遲到要付錢、店家延誤卻沒有相對補償的強烈反差。事件曝光後引發大量日本網友共鳴,不少人直呼,如果預約了還是得苦等,「那預約到底有什麼意義?」根據日本《Financial Field》報導,爭議源自8月17日一則發布於X的貼文。原PO當天依約前往美容院,抵達後並沒有遲到,然而預約時間已經過了12分鐘,自己仍坐在店內等待。想到店家的遲到規定,他忍不住發文質疑,顧客超過15分鐘可能被收取消費,反過來美容院沒有準時提供服務,難道什麼責任都不需要承擔?事情最後也不是只延誤十幾分鐘。原PO後續透露,當天服務結束時,已經比原本預計時間晚了整整30分鐘。這段經歷迅速引發關注,截至8月貼文已獲得超過11萬個讚,也有其他消費者分享類似遭遇,其中有人表示,自己甚至提前10分鐘抵達美容院,最後仍在現場等了約40分鐘,氣得抱怨店家與客人根本適用兩套時間標準。不過,這起事件除了引爆「預約是否失去意義」的討論,也衍生出另一個問題:美容院要求遲到或臨時取消的顧客支付費用,到底有沒有法律依據?報導指出,在日本,消費者完成預約後,原則上可視為已經與業者成立契約。如果沒有事先聯絡就未依約到店,依具體情況可能涉及債務不履行,因此不能單憑「最後沒有接受服務」,就認定一定不需要支付任何費用。至於店家事先規定當天取消須支付一定比例費用,也可能屬於預先約定損害賠償金額,但這不代表美容院只要事先公告,就能自行決定收取多高的取消費。依日本《消費者契約法》,相關金額若超過業者因顧客取消所產生的「平均損害」,超出的部分可能無效。2023年6月起施行的修法也加入規定,若消費者要求了解取消費如何計算,業者應努力說明相關計算依據的概要。日本過去也曾出現美容相關業者因取消條款遭要求修改的情況。有美容診所原本規定,不論碰到任何原因,只要取消就會產生費用,部分情況甚至直接以手術費全額作為取消費;經消費者團體提出意見後,相關條款才改成依取消時間採取不同標準,例如提前一定天數取消不收費,直到當天取消才收取全額。另有美容診所也曾因不問理由一律收取消費的規定遭到質疑,最後經協議修改條款。上述案例屬於美容醫療,情況不能直接套用到一般美容院,但仍反映出一項原則:店家把取消規則寫在預約頁面或事先告知,並不代表任何金額、任何條件都必然有效,仍須視實際條款及可能造成的損失而定。然而,這次最讓消費者感到不公平的情況恰好相反——自己沒有遲到,卻被美容院耽誤時間。如果店家讓顧客多等30分鐘,甚至因此影響後續行程,消費者能不能比照取消費的概念,反過來向店家要求賠償?實務上恐怕沒有這麼簡單。若要向業者主張損害賠償,通常需要具體說明並證明店家的延誤造成多少實際損失。「浪費30分鐘」或單純覺得自己的時間遭到犧牲,往往很難直接換算成明確金額,因此即使美容院確實讓顧客久候,也不代表消費者就一定能取得相對應的金錢補償。日本美容業另有經主管機關認可的「美容業標準營業約款」,遵循規範的店家可以懸掛「S標誌」,其中包含收費標示及發生事故時的賠償等內容。不過,現行規範並沒有針對美容院最多可以讓預約顧客等待多久訂出明確標準。因此,若消費者準時抵達後發現店家已經嚴重延誤,較實際的處理方式,是在服務開始前先詢問預計何時開始、何時能夠結束;如果確定會影響接下來的行程,也可以直接與店家協調改期。對取消費金額或條件有疑問時,則可要求業者說明計算依據,仍無法解決時,也能透過日本消費者專線「188」尋求協助。
陳水扁手機桌布放陳幸妤「母子4人照」 女兒警告:外洩比1億保密條款嚴重
前總統陳水扁的女兒陳幸妤近期透露已與趙建銘離婚,雙方又因3名兒子的2300萬元教育基金受到關注。日前有網友好奇詢問陳水扁,手機桌布究竟放了什麼照片,陳水扁親自揭曉答案,原來是陳幸妤參加二兒子畢業典禮時,與3名兒子的「母子4人合照」,還透露女兒特別交代,照片若外洩「比一億保密條款還嚴重」。近日有網友在社群平台Threads標註陳水扁,直接留言「想看你的桌布」。陳水扁27日親自現身回覆:「阿扁手機桌面謎題揭曉:原來是女兒參加二兒子畢業典禮的母子4人合照,女兒有跟爸爸說,如果外洩,比一億保密條款還嚴重!」陳水扁公布答案後,「母子4人」立即成為網友討論焦點。有人留言:「所以是母+3子,很難想像沒有爸爸的畢業典禮」、「外洩可能真的會變扁」、「最慘的可能不是一億,是阿扁88手機被沒收,沒得玩脆」、「重點是『母子4人』」、「萬一外洩,絕不是錢可以解決的問題喔。」手機桌布話題受到注意,也與陳幸妤近日談及前夫趙建銘手機桌布有關。外傳趙建銘手機主畫面仍放著一名已婚許姓護理師的照片,陳幸妤面對相關話題時則回應:「就像你放林志玲在主畫面一樣」,並未進一步延伸評論。除了手機桌布,陳幸妤與趙建銘之間3名兒子的教育基金如何處理,也是近期受到關注的話題。陳幸妤日前透露,趙建銘已經聯絡兒子討論還款事宜,涉及金額合計約2300萬元。依照陳幸妤的說法,小兒子原本涉及700萬元,趙建銘表示將還800萬元;二兒子原為715萬元,同樣表示要轉800萬元。至於大兒子的部分,趙建銘則提出多給20萬元,或是給880萬元、890萬元等不同數字。對於趙建銘提出的金額,陳幸妤表示:「這樣好像不太對,老二、老三拿比較多,反正他就隨心所欲,對數字很沒有精確到小數點以下第二位。」
無人機條例今表決 藍委揭未來趨勢:不應流於一次性大撒幣
立法院將在今(27)日加開院會,處理無人機相關條例草案,由於朝野黨團無法達成共識,今日院會將進行表決。國民黨立委李彥秀說,藍白在大方向上差異較小,最後應該可達成共識,依在野黨團版本通過並完成三讀;她也強調,無人機政策不應流於「一次性大撒幣採購」。李彥秀說,發展無人機產業,打造台灣下一座「護國群山」是朝野共識,今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634億元無人機預算更是全數過關。副總統蕭美琴都承認,台灣發展無人機已經有些許落後,期盼特別條例完成三讀後,民進黨盡快完成副署、公布,在無人機領域「後發先至」,不要再用意識形態阻擋台灣無人機產業與國防的發展。李彥秀提到,在預算型態上,行政院長卓榮泰上任短短兩年多,特別預算編列浮濫更勝前朝,規避政府舉債上限,造成國家財政紀律嚴重威脅。將平均每年400億發展無人機經費回歸年度預算,不僅高於行政院版本的金額,更僅佔中央政府總預算的百分之一,正常程序編列預算已經綽綽有餘。李彥秀分析,無人機具有「技術更新與汰換速度極快」,「定位應轉為『消耗性』彈藥而非傳統裝備」,「無人機產業外銷以關鍵零組件為主,台灣幾乎沒有武器外銷空間」等特性,無人機的準確性更有賴整合衛星導航系統,發展軍用無人機只是手段,扶植商用產業及市場才是未來「軍工合作」的趨勢。李彥秀說明,從過去綠能、生技,用政策與預算鼓勵「國家戰略產業」固然重要,也獲得民意支持,但是執政黨過多政治及選舉考量,以及弊端頻傳,反而重傷國家利益與產業長期發展。強化民意監督,均衡地方發展,鼓勵企業量能修正「國家隊」弊端,才能避免發展無人機產業再次陷入「塔西佗陷阱」的困境。李彥秀直言,無人機政策不應流於「一次性大撒幣採購」,國民黨版本中建立透明的選商、認證、測評制度,並納入外部專業委員與懲罰性賠償條款,以及後續的技術移轉規範,才能真正扶植健康的無人機產業本土供應鏈。
瓊斯盃地主條款風波掀議 李洋促籃協檢討:國際賽應依循規範
第45屆威廉瓊斯盃籃球邀請賽男子組落幕,中華藍隊在小組賽僅繳出1勝5敗、排名墊底,最終仍憑地主保障資格晉級4強,反倒讓5勝1敗的菲律賓隊無緣爭冠,引發球衣譁然。運動部長李洋今(26)日表示,這幾天持續與籃協保持密切溝通,國際邀請賽仍應依循國際規範處理,部內也正在進一步釐清實際通知流程。本屆瓊斯盃男子組一改過往賽制,採取分組雙循環,並替地主中華藍設下直接晉級4強的保障資格,原意希望維持地主隊在後段賽事的參與及比賽可看性,沒想到最終戰績卻讓這項規則成為眾矢之的。中華藍全隊受到傷病困擾,小組賽苦吞5敗、僅拿1勝,照樣取得4強門票;同組菲律賓則打出5勝1敗佳績,卻只能轉戰第5名排名賽。菲律賓球隊無奈表示,球隊抵達台灣後才得知中華藍擁有保障晉級資格;籃協則表示相關賽制事前已有通知。 對此,李洋表示,針對此次賽制更改所引發的風波,運動部這幾天都有持續與籃協保持密切溝通。他指出,在相關國際性的邀請賽事中,還是要請籃協依循國際規範處理,相信籃協後續會有相應的積極作為與檢討。至於菲律賓隊是否確實如其所稱落地後才知情,李洋則表示,目前部內仍在進一步了解並釐清實際通知流程與細節,待有較明確的訊息後,再正式向外界公布說明。
瓊斯盃「地主保送」條款鬧國際笑話 王鴻薇促運動部檢討挽回信譽
第45屆威廉瓊斯盃男子組日前落幕,中華藍隊在小組賽僅拿下1勝5敗,卻因地主保障制度取得4強門票,反倒讓5勝1敗的菲律賓隊無緣晉級,引發國內外議論。國民黨立委王鴻薇25日批評,相關事件已成為「國際醜聞」,並點名籃協獲政府補助達1.3億元,要求運動部介入調查檢討。此次風波源於瓊斯盃男子組賽制改制。主辦單位將過往的單循環改為分組雙循環,並替地主中華藍保留直接晉級4強的資格。由於該隊面臨嚴重傷兵潮,6戰只拿下1勝、排名墊底,卻仍能繼續爭奪前4名;同組菲律賓隊即使取得5勝1敗,最終仍被擋在4強門外。如此結果也讓爭議一路燒向海外,前NBA球星卡森斯(DeMarcus Cousins)公開批評荒謬,更有國外球迷將「Jones Cup」戲稱為「Jokes Cup」。菲律賓隊事後也對賽制安排提出抗議,並質疑相關規則是否在賽前充分告知;籃協則強調事前已有通知,雙方說法存在落差。 王鴻薇對此批評,瓊斯盃因賽制爭議最後成為國際醜聞,甚至連國內球迷都看不下去。她提到,菲律賓長年參與瓊斯盃,今年更派出具NBA資歷的球員參賽、準備挑戰3連霸,如今卻因賽制問題引發爭議。王鴻薇提到,根據籃協財報,政府補助達1.3億元,籃協甫完成改選,卻辦出引發國際爭議的賽事,認為運動部不該默不作聲。她表示,將要求針對此事進行調查及檢討,盼能挽回瓊斯盃的賽事信譽。
瓊斯盃地主保送條款惹議 李洋:國際邀請賽不要失信於國際
瓊斯盃男子組賽事在日前爆發賽制爭議,引起眾議,有媒體報導指出,籃協設計地主保送條款竟然是為了票房,而且可能與長期財務壓力有關。對此,運動部長李洋今(26)日受訪時表示,這幾天一直有跟籃協溝通,在這次賽制更改部分,還是要請他們在這種國際性的邀請賽不要失信於國際,相信籃協後續一定會有一些精進的作為。鏡週刊報導指出,根據調查,籃協設計地主保送條款竟然是為了票房,而且可能與長期財務壓力有關;新理事長辜公怡上任後,原本被預期可引入大量資源解決,沒想到接手至今形同擺爛,未積極解決逾5,000萬元財務黑洞,連原規劃的人才改革及職籃整合都可能因資金告急而延宕。根據報導,「確保中華隊打四強」的賽制設計,背後就是籃協財務引發的票房壓力所致,對籃協而言,瓊斯盃不只是國際邀請賽,更是少數能直接售票、創造現金收入的賽事。對此,李洋於立法院受訪時表示,這幾天一直有跟籃協溝通,在這次賽制更改部分,還是要請他們在這種國際性的邀請賽不要失信於國際,我們相信籃協後續一定會有一些精進的作為。也請各位,今天就是瓊斯盃女籃開賽,希望各位民眾能夠進場看瓊斯盃。關於籃協爆出資金爭議問題,李洋表示,除了籃協以外,有幾個協會其實在資金上都有需要精進的空間,運動部也希望在後續與各協會核銷需要更加確實,也希望協會提升資金控管跟自制能力,並強調,運動部絕對會協助各個協會。關於過去包含足球協會等亞奧運單項協會長期面臨負債經營的問題,李洋指出,協會負債後,每任的理事長與秘書長在償還上,往往需要仰賴他們的自籌款籌措能力。「希望後續如果要來擔任協會的理事長或秘書長,都務必要有決心可以來還債。」李洋呼籲,也請在位的理事長或秘書長可以好好控管協會的收支與債務能力,運動部後續在這點上也會好好精進,也會跟各協會去輔導。
趙建銘稱3兒都支持他!陳幸妤大度「回這句」 律師大讚:友善父母的楷模
前總統陳水扁女兒陳幸妤與前夫趙建銘離婚後持續隔空交鋒。趙建銘25日公開受訪,針對離婚、孩子教育基金及相關爭議作出回應,強調3個兒子「還是支持我的」,並表示將把2300萬元教育基金交由孩子自行保管運用。陳幸妤得知後則表示,「那很好啊,我也不希望他們父子搞僵。」這段回應也引起律師王至德關注。王至德在個人社群粉專發文表示,夫妻離婚後若持續對外發表意見,雙方可能只會繼續互相傷害。他認為,陳幸妤聽到趙建銘稱孩子支持自己後,第一時間並未要求孩子選邊站,反而表示不希望父子關係惡化,大讚她是「友善父母的楷模」。針對近期爭議,趙建銘25日在麻豆新樓診所外受訪時表示,自己原本沒有離婚打算,雙方原訂6月12日辦理離婚,陳幸妤一度希望提前至4月或5月。他並稱,既然婚姻已經結束,希望彼此都能放下,也感謝3個孩子這段時間給予支持。雙方爭議焦點之一則是2300萬元教育基金。趙建銘表示,將把這筆教育基金全數交由孩子自行保管及運用,實際交給孩子的資金只會更多、不會更少。他也否認虧待孩子,稱大兒子與二兒子在美國買車的費用由他支付,3個兒子也都有信用卡附卡可以使用。陳幸妤則對教育基金提出不同說法,質疑相關投資的本金、投資報酬率及購買標的交代不清,認為若投資產生獲利,相關報酬也應一併返還孩子。對於離婚原因,雙方說法同樣存在落差。陳幸妤表示,趙建銘出獄後對她冷淡長達2年,並封鎖聯絡管道,自己是在沒有其他辦法的情況下才決定公開發聲。她也指趙建銘公開談論6000萬元貸款及房產細節,已涉及雙方離婚協議中的保密內容,表示將蒐集證據後採取法律行動。趙建銘則表示,雖然貸款登記在陳幸妤名下,但除了頭期款之外,房貸均由他繳納,並稱離婚前依要求將貸款全數清償。他也回應與許芊芊的關係,坦言過去曾對許芊芊有好感,但對方在他出獄時已經結婚,並否認此事是雙方離婚的導火線。對此,王至德認為陳幸妤講的是實話,「她比許芊芊愛趙建銘,被冷暴力兩年還被律師看穿還愛趙建銘,跟已經嫁給別人的許芊芊比起來,陳幸妤肯定比較愛的,不愛,也不會這麼氣。」同時他也建議,兩人既有保密條款,持續公開談論婚姻及財務細節可能涉及法律風險,雙方最好停止隔空交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