權益保障
」 外送專法 Uber Eats 移工 教師 勞動部
黑工樂園2/逃跑拍抖音炫「台灣很好玩」隔天秒上工 合法雇主淪冤大頭
台灣移工人數在2026年已突破86萬人,另還有近10萬逃逸移工在各地流竄,留下許多照護空窗與家庭悲劇,失能者雇主協會理事長張姮燕指出,在台逃逸可說「零風險、更好賺」,移工逃逸問題早已不是單純的個案,而是制度漏洞所造成的結果,移工將雇主的申請當作跳板,逃逸後持續爽賺新台幣,合法雇主繳仲介費和每月的就業安定費,一旦移工逃跑,卻什麼保障都沒有,儼然成為「最慘冤大頭」。「我自己家裡的移工逃跑那天,他沿路拍抖音,印尼文字幕寫著『在臺灣逃逸很簡單、很好玩』,而且他當天從高雄逃逸,隔天就已經在下一個雇主家上工了。」張姮燕指出,多數人對「黑工」的印象,是薪資低廉、任人剝削,但臺灣的情況卻恰恰相反。張姮燕說,以家庭看護為例,合法聘僱的月薪普遍偏低,非法看護的行情卻明顯較高,論件計酬的臨時工種更是如此,原因也不難理解,非法雇主不用替移工繳交就業安定費,更無須負擔勞健保費用,這些「省下來」的錢,自然而然轉化為移工到手的薪水,讓非法看護的行情比合法看護高。「原因在於供需嚴重失衡。」張姮燕分析,臺灣長期缺工,尤其是家庭看護需求龐大,移工一旦選擇逃逸投入地下市場,反而「不怕沒工作」,有更高的議價空間、更靈活的工作方式,甚至能自由決定何時工作、何時休息,還能與男女朋友同居生活。相較之下,合法聘僱的移工受限於合約,幾乎沒有議價能力,在種種條件之下,「逃跑」反而成為部分移工爭取更好待遇的手段。張姮燕進一步指出,臺灣現行聘僱移工的流程曠日費時,是逼出黑市需求的關鍵問題之一。雇主必須等待至少一個月以上的申請空窗期,才能重新遞補人力,且再加上從國外新引進一名看護工,申請、送件、健檢、訓練到入境,需要三個月以上,實際等待時間可能拉長到四個月。然而現實中,許多家庭的照護需求根本等不了這麼久,家人可能昨天才因車禍或中風,突然需要全天候看護,根本沒有時間走完冗長的合法申請流程。在別無選擇的情況下,許多家庭最終只能選擇聘用非法看護解決燃眉之急,而這樣的急迫需求,正是助長黑工的關鍵推手。也正因為如此,張姮燕透露,執法單位對醫療院所往往「約定俗成」不主動查緝,一旦真的在醫院現場查獲非法看護並直接帶走,這個責任誰也扛不起,「你把人抓走了,這個老人家沒人顧,怎麼辦?」,正是這種急迫又無解的現實壓力,讓查緝人員多半選擇睜一隻眼閉一隻眼,間接使得非法看護在醫療照護體系中長期有生存空間。移民署人員攔截載運失聯移工。(示意圖/彰化專勤隊提供)此外,根據內政部公告修正《入出國及移民法第74條之1特殊事由之認定及減免處罰標準》第3條,自114年10月1日起推行全新外籍人流管理制度,凡是逾期停留或居留的臺灣地區的無戶籍國民及外國人,在查獲前自行到案者,罰鍰減半,目的在鼓勵逾期居留的人,勇敢向移民署等治安機關出面到案。而依據《就業服務法》第60條規定,非法容留、聘僱或媒介外國人從事工作者,依規定遣送出國,相關費用可由就業安定基金先行墊付;墊付後,主管機關會通知應負擔者限期繳納,屆期未繳者,將移送強制執行。對此,張姮燕指出,現行制度對逃逸行為的高度寬容,讓逃逸移工只要在期限內主動出面,就能免除罰款,數個月後甚至可以合法重返臺灣工作;若移工聲稱無力負擔返國機票,相關單位還會協助想辦法解決,經費多半來自雇主每月按規定繳納的就業安定費。整套制度形同鼓勵「先逃逸賺飽、再自首全身而退」的操作模式,讓始終合法聘僱、按月繳交安定基金的雇主,不僅要承擔移工逃逸帶來的照護空窗、所花費用,可能還間接補貼了逃逸者的返國費用,「這對合法的雇主不公平,對合法的移工也不公平。」當移工逃逸後,雇主必須等待約四個月,才能重新從國外引進遞補看護,期間所有仲介費用、等待成本全數自行承擔,現行規定完全沒有針對雇主端的補償機制。張姮燕質疑,勞動部規定的理由是雇主必須「善盡管理責任」,但移工人身自由本應受到保障,雇主給予其自由進出本屬合理,移工基於個人選擇逃逸,雇主卻要承擔懲罰性的等待期,「除非我是非法仲介或非法雇主,故意引進移工讓他逃跑圖利,否則沒有人會希望自己聘的人逃跑。」對家庭看護雇主而言,這種空窗期的衝擊尤其嚴重,工廠至少還有職務代理人或調度彈性,家中長輩一旦失去看護,可能立即面臨無人照顧、甚至被迫送往長照機構的困境。張姮燕透露,自己身邊就有朋友的真實案例,父親中風後送機構安置,健康狀況急速惡化,不到兩週便驟然離世。社團法人台灣失能者家庭暨看護雇主國際協會理事長張姮燕。(圖/方萬民攝)張姮燕提到,值得注意的是,部分移工逃逸並非單純個人主動決定,而是牽涉一整條地下產業鏈。她透露,曾遇過家庭看護遭假冒交往對象的仲介人員誘拐脫離原雇主,向移工保證能去工廠工作,「不過後來也只是換了一戶人家,繼續做看護工作」,這些逃逸移工雖然名義上薪資較高,卻完全喪失勞健保與工作保障,一旦生病或發生職災,往往求助無門。張姮燕呼籲,政府應優先從源頭管理著手,包括:嚴格審核仲介媒合品質、建立雇主與移工媒合資格審查機制、簡化緊急聘僱審核流程,並適度提高逃逸行為的實質代價。唯有如此,合法雇主才不會持續淪為制度設計下的犧牲品。對此,移民署北區事務大隊說明,配合嘉年華活動性質,移民署所屬北區事務大隊由新北市服務站指派1位移民輔導專員及1位社工前往設攤,於現場提供外籍人士生活適應諮詢、法令及權益保障宣導,屬於柔性預防宣導作為。另經查證,活動當日未發現有警方查獲或帶回涉案失聯移工至專勤隊續辦之情事。移民署指出,查處人力確實有限,除持續爭取人力增補外,對查緝失聯移工從未鬆懈,將持續積極協同各國安機關執行查處。統計自112年起至114年止,每年平均查處失聯移工約2萬4,000人,人數極多。另外,移民署說明,失聯移工議題涉及勞動力市場需求,移民署已依查處實務經驗,提供相關建議給勞動部,以利勞動部結合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及地方勞政機關,就源頭移工引進政策、仲介管理等面向研擬改善措施,進一步瓦解非法勞動市場。
黑工樂園1/逃逸10年囂張現身聽演唱會 印尼嘉年華成「打卡熱點」
新北市政府勞工局攜手駐台北印尼經濟貿易代表處,8月23日舉辦印尼移工文化嘉年華,有舞台表演,還有各式道地印尼美食,吸引大批移工同樂,而這場活動原意是慰勞在台印尼移工,卻有多名逃逸黑工混入人群,在移民署攤位前大搖大擺、囂張自拍,甚至上傳社群平台展示自己的美好生活,間接向合法移工宣傳「逃跑後過更好」,公然挑釁台灣執法單位。在台逃逸超過10年的印尼籍女子現身嘉年會,大方的在會場拍照打卡、聽演唱會。(圖/讀者提供)失能者雇主協會理事長張姮燕表示,移民署當天其實在現場就設有宣導攤位,鼓勵逃逸移工主動出面自首,但現場有多位黑工藏匿在人群中狂歡,實際被查獲帶回的僅有6位,與外界推估的在場黑工總數可說是「零頭中的零頭」。而根據記者舉得的畫面,有位在台逃逸超過10年的印尼籍女子也現身嘉年會,大方的在會場拍照打卡、聽演唱會,從其臉上的燦爛笑容更可以發現她在台灣的「落跑生活」無比滋潤。該名女子替因逃逸而遭遣返的同鄉當下線,定期接收從印尼寄來的包裹,再把商品販售出去。(圖/讀者提供)據了解,該名女子替因逃逸而遭遣返的同鄉當下線,定期接收從印尼寄來的包裹,再把商品販售出去,且生意規模不小,甚至傳出用來寄送的箱子多到「警衛室都塞滿」,她曾多次遭人檢舉,移民署卻始終抓不到人。移民署手上握有替她跑腿的車手車牌號碼,甚至曾掌握其住址,但女子眼線密布,最近一次通報時,查緝人員才剛到警衛室詢問,就已經有人通風報信,讓她先一步溜走,而她目前已搬離原先的住處,卻仍持續在台灣非法工作、爽賺新台幣,甚至還能大方地在移民署攤位前同樂。「我們應該要讓這些移工知道,今天這樣的行為是錯誤的,或者至少要有一些警覺。」張姮燕表示,移民署設攤宣導的立意,原本是希望降低逃逸移工人數、協助他們脫離長期灰色身分,但若執法現場本身無法有效管控,甚至任由逃逸者自由進出、拍照發文,這樣的宣導效果恐怕相當有限,甚至可能被解讀成政府對逃逸行為的默許態度,對合法移工來說無疑是變相的不公。而面對龐大黑工族群,移民署則是有心無力,根據統計,截至今年7月,全台失聯移工人數已攀升至9萬2183人,移民署全台專勤隊的編制人力僅有500餘人,平均每名隊員也要面對近200名失聯對象的天文數字,查緝人員鞠躬盡瘁也難以難以弭平龐大人力缺口。張姮燕建議,除移民署本身增補查緝人力之外,警方應可協助主動查緝行動,不該只把逃逸移工查緝視為移民署單一機關的責任,也可參考部分來源國作法,例如若移工在臺逾期停留過久遭視為非法,母國政府同步要求返國後繳納罰款,促使部分人主動選擇提早自首返鄉,形成「臺灣查緝、母國施壓」雙軌並行的治理模式,而非僅仰賴臺灣單方面追人,多管齊下阻斷違法誘因,避免更多移工鋌而走險。對此,移民署北區事務大隊說明,配合嘉年華活動性質,移民署所屬北區事務大隊由新北市服務站指派1位移民輔導專員及1位社工前往設攤,於現場提供外籍人士生活適應諮詢、法令及權益保障宣導,屬於柔性預防宣導作為。另經查證,活動當日未發現有警方查獲或帶回涉案失聯移工至專勤隊續辦之情事。移民署指出,查處人力確實有限,除持續爭取人力增補外,對查緝失聯移工從未鬆懈,將持續積極協同各國安機關執行查處。統計自112年起至114年止,每年平均查處失聯移工約2萬4,000人,人數極多。另外,移民署說明,失聯移工議題涉及勞動力市場需求,移民署已依查處實務經驗,提供相關建議給勞動部,以利勞動部結合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及地方勞政機關,就源頭移工引進政策、仲介管理等面向研擬改善措施,進一步瓦解非法勞動市場。
當會員是盤子?Uber Eats服務費暴漲「一單90元」 網友大怒灌
《外送員權益保障及外送平臺管理法》7月21日上路後,Uber Eats調漲多項費用,連帶商家品項漲價,現在連消費者端的服務費也跟著暴漲,有網友在社群平台上分享訂單截圖,一筆高額服務費讓原PO直呼「你們服務費到底是想怎樣」。Uber Eats服務費暴漲「一單90元」,引發會員不滿。(圖/Threads網友 __helenka__授權使用)該名網友在Threads上曬出使用Uber Eats的訂單截圖,只見原PO一共點了860元的餐點,服務費竟高達90元,雖然能扣除會員獎勵19元,但折抵後仍要71元,讓原PO氣得在文中點名Uber Eats官方帳號,質疑:「你們服務費到底是想怎樣?」貼文一出後引發網友關注,不少人都認為收費太離譜,「食物價格已經是店內價120%-150%了欸...如果會員還這麼貴到底」、「我可以接受他食物價格比店內高,但我不想接受莫須有的價格,請問外帶收什麼服務費,要嘛店內價你收我服務費,要嘛你打出來服務了什麼」、「這服務費是服務什麼」、「早就退訂了,超爛,又不是沒賺錢,吃相有必要這麼難看嘛」。也有網友轉戰Uber Eats官方帳號,在貼文底下抱怨服務費太扯,「請問要怎麼申訴,雖然金額很小,但是真的很氣」、「費用高到離譜,出事找不到客服」、「壟斷市場就是厲害,反正會用的人還是會用啊,管他什麼巧立名目的就是要收錢」。事實上,Uber Eats曾表示自外送專法上路後,平台針對主管機關提出的「外送服務重疊時間重複計算」意見,已啟動系統調整,同時,Uber Eats也宣布8月14日起,消費者端每筆訂單服務費平均調漲4至6元,並調整外送合作夥伴的整體獎酬結構,以維持市場運作。
彰化3姊弟車禍倖存小弟「遭罰跪羞辱」 課輔協會前理事長被判拘役40日
彰化縣陽光少年展夢會承接縣府「小衛星計畫」,辦理課後輔導班照顧弱勢孩童,卻爆出不當管教事件。2024年,陳姓前理事長因不滿2名學童嬉鬧,竟要求孩子下跪,其中一人更是彰化伸港3姊弟車禍中的倖存男童,事件曝光後引發社會譁然,陳女也遭起訴。日前法院依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強制罪,判處陳女拘役40日,得易科罰金4萬元,全案仍可上訴。根據判決書指出,彰化縣陽光少年展夢會創辦人兼前理事長陳女,於2024年7月31日上午,在陽光少年展夢會擔任志工看顧兒童時,因2名男童在用餐期間嬉戲,讓陳女相當不滿,要求2名男童下跪,妨害孩子的行動自由。隨後,網紅「德州媽媽沒有崩潰」透過社群揭露事件,學童遭罰跪的畫面曝光,其中一名男童還是彰化伸港3姊弟車禍事件中唯一倖存的弟弟,引發外界強烈批評。「德州媽媽沒有崩潰」表示,小衛星計畫主要服務對象為身心障礙、受刑人、經濟弱勢等家庭的孩子,原意是希望結合政府、民間團體及社區力量,共同守護弱勢兒童,卻發生虐童案件。彰化縣社會處接獲通報後展開調查,認定陳女的管教方式確實不當,以妨害自由起訴陳女,並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對機構裁處3萬元罰鍰,同時撤銷「小衛星計畫」補助,涉案陳女也辭去理事長職務。警方偵訊時,陳女一度否認強迫孩子下跪,不過根據2名男童在警詢時的指證,加上罰跪影像等事證明確,因此認定陳女確有犯罪。法院審理時,陳女最終坦承犯行,並與被害人達成和解,考量陳女的犯罪動機、手段及犯後坦承犯行等情況,認定她的行為已構成《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及《刑法》第304條第1項之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強制罪,遂判處陳女拘役40日,得易科罰金4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國防部擬放寬「病傷停役標準」 惡性腫瘤確診即可停役、痛風門檻也調整
國防部擬調整常備兵服役期間因病傷辦理停役的認定標準。國防部近日預告「常備兵現役病傷停役檢定標準第3條及第2條附件修正草案」,針對現行《常備兵現役病傷停役檢定標準表》共176項檢定項目,大幅修正其中160項,其中惡性腫瘤及痛風等疾病的停役條件均有調整。國防部說明,此次修正主要是因應恢復考選義務役預備軍官及預備士官,同時希望讓役男服役期間因疾病或受傷辦理停役的相關規範,更符合目前臨床醫療現況及實際需求,在兼顧部隊戰力的同時,也完善役男健康及停役權益保障。此次修正內容中,惡性腫瘤的停役認定受到關注。依照現行規定,「惡性腫瘤經診斷確定者」之外,還列有「原位癌經切除,續發症狀者」等條件;新草案則將標準直接調整為「惡性腫瘤經診斷確定者」。換句話說,依照草案內容,役男經醫療診斷確定罹患惡性腫瘤後,即符合相關停役檢定標準,不再要求另外符合原位癌切除或出現續發症狀等條件,使惡性腫瘤的停役認定方式有所調整。除了惡性腫瘤之外,常見疾病痛風的病傷停役門檻也同步修正。現行規範要求須為慢性痛風,並合併慢性關節炎、關節破壞、痛風石或腎病變等情況,才符合相關停役標準。修正草案則刪除「慢性痛風」以及「合併腎病變」等限制,調整後,只要痛風合併關節炎、關節破壞或痛風石,即符合停役標準。相較現行規定,新草案不再限定必須屬於慢性痛風,停役檢定條件也因此出現變化。整體而言,這次修法涉及的範圍相當廣泛。現行《常備兵現役病傷停役檢定標準表》共有176項檢定項目,其中160項納入此次修正,目的在重新檢視現有病傷停役條件,使相關認定能配合醫療現況以及服役制度需求。國防部表示,相關修正除了配合恢復考選義務役預備軍官及預備士官,也希望進一步完備役男服役期間因病傷停役的權益保障,並在役男健康與部隊戰力需求之間取得兼顧。不過,目前相關規定仍處於修正草案預告階段,尚未正式完成修正程序。後續將依預告程序辦理,因此實際病傷停役檢定仍須依相關規定及後續修正進度為準。
徐巧芯酸國務機要費成「月餅專款」 嗆明年只留採購預算:其他全部刪掉
總統賴清德國務機要費遭立法院刪凍後,總統府原規畫向弱勢及庇護工場採購的中秋禮盒受到影響,相關爭議持續延燒。國民黨立委徐巧芯今(27)日質疑,綠營近期不斷以月餅採購說明國務機要費的重要性,反而讓人疑惑其他經費究竟用在何處,更諷刺表示,如果國務機要費就是拿來買月餅,「那明年就只保留月餅預算,剩下全部刪掉」。徐巧芯在節目《中午來開匯》中表示,總統府使用國務機要費採購庇護工場產品並非不可,但如今卻將月餅採購與國務機要費遭刪凍直接連結,甚至成為不能刪減預算的主要理由,已經偏離外界真正關心的問題。徐巧芯認為,如果政府確實希望持續支持庇護工場,即使國務機要費遭刪凍,在中央政府整體規模龐大的總預算中,仍應能從其他業務或適當科目找到經費支應,而非讓弱勢團體的訂單直接受到衝擊。她並援引《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指出,優先採購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產品,本來就不僅限於總統府,而涉及各級政府機關。若真心希望協助弱勢,應從整體政府採購制度著手,而不是將焦點集中在單一筆國務機要費。針對台中市長盧秀燕日前以「棄單」形容總統府原有訂單受影響,並由台中市府接手認購,引發綠營批評,徐巧芯也替盧秀燕說話。她表示,今年中央政府總預算規模仍相當龐大,若僅因其中一個科目遭刪減,就使庇護工場採購數量下降,自然會讓外界質疑是否存在「棄單」問題。徐巧芯進一步諷刺,綠營這段時間談論國務機要費爭議,反覆強調的都是購買月餅、支持庇護工場的重要性,如果總統府認為國務機要費主要用途就是採購月餅,「那明年就只保留月餅預算,剩下全部刪掉」,並反問其他經費究竟還有哪些實際需求。相關說法也在社群引起討論,粉專「政客迷因」以「全部用在買月餅,就全部都不刪」諷刺爭議,不少網友也以「國務月餅費」等說法留言調侃,使國務機要費刪凍與庇護工場採購爭議持續成為藍綠攻防焦點。
大學生優惠車票出包!乘客遇暑假「註冊空窗期」被要求補票罰款 台鐵道歉了
台鐵自7月20日起推出「大學生優惠車票」,適用乘車期間為2026年8月17日至2027年8月16日,只要是符合資格的大專院校在學學生,搭乘區間50公里以上對號列車,最高能享5折優惠。然而,最近就有不少學生表示,現在還是暑假期間,還未能取得學費繳費證明,卻被車長要求補票並罰款。對此,台鐵除了向乘客致歉,也更新了學生身分認定方式。有民眾在社群平台發文抱怨,搭乘台鐵時,被車長要求出示車票及學費繳費證明,縱使向車長表示因尚未開學沒有繳費,只能給出在學證明,但車長卻要求他補原價車票費用,還要加收50%車票費用。不僅如此,還有網友反映,最近使用台鐵推出的「學生票」,第1次搭乘時,車長只看了一眼他的在學證明就通過,第2次搭乘時遇到不同車長,卻告訴他「沒有在看手機的」,要他拿出蓋了註冊章的學生證來證明身分,「同一套官方規定,兩次查驗卻出現不同說法」、「大學就不是每間都有蓋註冊章啊!讀過大學或對大學學生證有了解的工作人員,可以請您出來說明一下嗎」。對於「大學生優惠車票」相關爭議事件,台鐵回應,針對此次活動初期,未能妥適考量學生實際辦理註冊的時間差,致使部分旅客在乘車時遇到困擾與不便,台鐵公司在此表達最誠摯的歉意。為了配合各大專院校行政作業時間,讓大學生享有更全面的權益保障,台鐵公司將以下列方式進行身分認定:一、持有學生證正本者:1、需持蓋有當學期註冊章之學生證。2、若無當學期註冊章、註冊章模糊無法辨識或免蓋註冊章之學生證,須合併出示當學期紙本或電子版格式「在學證明」正本作為輔助證明。有關在學期間有效認定部分,以每學年第1學期在學證明認定至3月31日有效,第2學期至10月31日有效,惟畢業生自畢業後或完成離校手續後,不再適用學生身分。二、未持有學生證者:若因學生證遺失、於註冊期間被學校收回辦理,或為新生入學、轉學生而尚未取得學生證者,得憑當學期之在學證明、入學證明、錄取/入學通知或註冊單據正本文件及政府核發附照片之身分證明文件證明為本人者。1、在學證明、入學證明、錄取/入學通知或註冊單據應為紙本正本並可辨識旅客姓名及學校系所名稱。若電子版文件列印後加蓋學校行政單位之正式章戳,亦屬正本文件。2、入學證明及錄取/入學通知僅限於暑假期間(6月19日至10月31日)及寒假期間(1月10日至3月31日)適用。3、註冊單據非紙本正本者,須合併出示已繳費證明方得適用。台鐵指出,若有學生旅客於8月20日方案實施後至今因註冊章空窗期問題而在乘車時遇到須重新補票的情形,可與台鐵客服中心聯繫,市話請撥 0800-765-888、02-2191-0096,手機請撥 02-2191-0096,台鐵將以個案檢視的方式,協助辦理相關補票退款事宜。台鐵強調,再次感謝所有旅客及網友的提醒與指正,未來本公司在推行各項營運政策時,一定將更加貼近旅客實際狀況與需求,審慎完善相關配套措施,持續提供大家更友善、周延的乘車服務。
林國漳籲採購社福產品 吳宗憲陣營開砲:選舉才有、選後就沒有?
宜蘭縣長選戰攻防升溫,行政院顧問、民進黨宜蘭縣長參選人林國漳今(24)日呼籲各界採購社福機構產品,國民黨參選人吳宗憲陣營隨即反擊,質疑民進黨在南部、東部面臨淹水災情之際操作弱勢議題,更批評相關訴求若缺乏長期制度支撐,恐怕淪為「選舉才有、選後就沒有」。吳宗憲競選辦公室發言人鄭皓文表示,目前台南、高雄及台東正遭遇淹水災情,此時應將重點放在宜蘭自身的防災準備,以及如何支援其他受災縣市。他批評,林國漳選在此時呼籲採購社福產品,是將弱勢議題帶入選舉操作。鄭皓文指出,依照《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政府機關等義務採購單位原本就應優先採購身障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提供的商品與服務,但目前制度仍存在採購未能實際成交的問題。他稱,約有4成採購義務最終流標或未成交,涉及金額約7至10億元,因此反問身為行政院顧問的林國漳,為何不先從中央制度著手改善。吳宗憲陣營並提出,中央可考慮編列年度專款,或透過特別條例,由中央與地方政府在一定期間內分別採購庇護工場產品,讓社福機構能取得較穩定、具有延續性的訂單,而非僅在特定事件或選舉期間呼籲外界支持。針對宜蘭地方政策,吳宗憲陣營表示,若未來執政,將研議修訂宜蘭縣優先採購身障福利機構、團體及庇護工場產品的獎懲基準,要求縣府所屬機關落實採購;若現有機制仍不足,也將規劃編列常態性年度預算。鄭皓文表示,採購的相關產品除了可提供長青食堂長者,也能作為宜蘭對外交流或拜訪姊妹縣市時的伴手禮,藉此同時支持在地社福機構與推廣宜蘭產品。隨著年底選戰逼近,社福產品採購也成為宜蘭藍綠陣營最新政策攻防焦點。
屏東男嬰送托3天身亡 縣府重罰60萬元勒令停辦1年
屏東縣一間私立托嬰中心月初發生男嬰送托僅3天後身亡事件,家屬在孩子出殯前夕悲痛表示,原本應替男嬰舉行的「收涎儀式將變告別式」。屏東縣政府19日召開審議會議後,認定托嬰中心及相關托育人員涉及嚴重照顧疏失,且情節重大,決定依法從重處分。屏東縣政府社會處表示,事件發生後,縣府第一時間保全監視器等相關證據,並配合司法調查。經行政裁罰審議委員會討論後,認定3名直接照顧幼嬰的托育人員,在照顧期間存在多項不當行為,包括讓未滿1歲兒童趴睡、讓尚不會手持奶瓶的幼兒自行吸奶,以及照顧區域長時間沒有托育人員在場等,相關行為已違反《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針對涉案的3名托育人員,社會處指出,其中情節最重者可處60萬元罰鍰,除公告姓名外,並禁止擔任兒童及少年福利機構,包括托嬰中心的負責人或工作人員30年。其餘2名行為人則分別可處30萬元罰鍰,同樣公告姓名,並禁止擔任相關機構負責人或工作人員15年。除第一線托育人員外,縣府審議後也認定托嬰中心本身存在管理疏失。社會處指出,機構面對多人、多項不當照顧行為,未能落實督導及糾正措施,同樣違反《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因此決定採最高標準裁處,對托嬰中心開罰60萬元、勒令停辦1年,並公布機構名稱及負責人姓名。考量托嬰中心目前仍有其他幼嬰接受照顧,縣府表示,為保障原收托兒童的照顧權益,停辦處分將於裁罰後2個月正式啟動。在此之前,縣府將每周前往稽查1次,同時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啟動受托兒童轉托協助專案。社會處將主動以一對一方式聯繫該機構所有受托兒童家長,了解各家庭後續托育需求。依照家長的需求與意願,縣府將優先協助媒合鄰近合格托育資源,包括公私立準公共化托嬰中心,以及完成合格登記的居家托育人員,也就是保母,並協助辦理托育補助銜接或變更,避免幼兒照顧因機構停辦而中斷,同時維護家長權益。縣府強調,此案屬於個別機構發生的重大照顧疏失,不代表其他勤懇從事托育工作的相關人員。考量機構內仍有未發現違規事證的從業人員,為兼顧其工作權益與感受,縣府將提供專業心理諮商資源,並主動提供就業輔導及轉介服務,協助相關人員轉任其他托育機構。
Uber Eats14日起「服務費每單貴4至6元」 月底前補發外送員短付報酬
Uber Eats今(12)日宣布,為因應外送專法上路後,主管機關對「疊單」報酬計算方式提出的質疑,Uber Eats預計於8月17日起,外送員同時執行多筆訂單時,重疊的外送服務時間分別重複計入於同時進行的每趟行程,並回溯檢視7月21日至8月17日的外送紀錄,若有報酬差額,預計8月底前補發。此外,Uber Eats表示,14日起因應調整外送員獎酬結構,消費者端每筆訂單服務費將平均增加4至6元。Uber Eats表示,自《外送員權益保障及外送平臺管理法》7月21日上路後,平台針對主管機關提出的「外送服務重疊時間重複計算」意見,已啟動系統調整,預計於8月17日上線。同時,Uber Eats也宣布8月14日起,消費者端每筆訂單服務費平均調漲4至6元,並調整外送合作夥伴的整體獎酬結構,以維持市場運作。Uber Eats透露,新制實施後,若外送員同時接下多筆訂單,且配送時間出現重疊,重疊的服務時間將分別計入每一趟行程的基本報酬。此外,平台也會重新檢視7月21日至8月17日期間的外送紀錄,若有報酬差額,將在8月底前補發給外送合作夥伴。Uber Eats說明,疊單是提升整體外送效率的重要營運模式,能減少訂單無人承接的情況,有助於維持餐廳的訂單與營收,並協助市場有效平衡供需,平台將持續維持並優化相關機制;考量疊單情境下,外送合作夥伴提供外送服務所負擔的總時間成本並無增加,且個別訂單也已分別合理分配重疊時間並計算基本報酬,即已達到法規要求與基本保障的立法目的。Uber Eats強調,《外送專法》是台灣外送產業的重要里程碑,將持續觀察法規施行後對外送合作夥伴、消費者、商家合作夥伴及整體市場的實際影響,並持續與主管機關分享實務經驗與市場觀察,在落實法規要求的同時,尋求兼顧各方權益與產業永續發展的適切平衡。
師嗆校事會議3/兩年三教師校園墜樓! 教育部硬喊:改革但不廢
一年之內,有三個教師在學校跳樓自殺,促使今年5月1日,大批教師上高雄街頭抗議,連向來立場偏向政府的「全教總」也支持「廢除校事會議」;對此,教育部次長張廖萬堅表示,教育部的立場是「改革,但不廢除」,他強調,家長團體也不贊成全盤廢除校事會議制度。教育部次長張廖萬堅指出,教育部對於校事會議的態度是「改革,但不廢除」。(圖/報系資料照)「全教產」副理事長何耿旭指出,基層教師高雄街頭抗議後,5月25日發生高雄市四維國小嚴姓老師跳樓自殺事件,這是第三個!接連的悲劇催生了6月份在立法院的公聽會,當時,「全教產」幹部林碩杰老師不滿當初教育部修法,建立「校事會議」制度時黑箱作業,憤而撕掉法案資料。何耿旭說,其實處理不適任教師,已經有「教評會」,也有「不適任教師處理辦法」,校事會議其實是重複的制度;對此,連向來立場較偏向教育部的「全教總」(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也支持廢除校事會議。而且,「全教產」認為,當初修法時,教育部黑箱作業、「密室協商」,他們認為,這個制度已經到了動搖教育基礎的地步,對弱勢學生並不是好事。教育部次長張廖萬堅指出,教育部要考量的不只是教師的立場,家長團體「台家盟」(台灣家長教育聯盟)也強烈反對廢除校事會議,明確反對把不適任教師的處理權,全部回歸過去的「教評會」。張廖強調,教育部與家長團體的立場是,校事會議必須改革,但不能廢除。他指出,教育部將研擬,建立第三方調查機制,提升調查專業及建立外部人才庫,把調查權適度移出學校;此外,建立「案件分流」,避免「小案大辦」或「大案小辦」,「自己人查自己人」等情形。針對黑箱作業的指控,教育部表示,該制度係根據2019年修正後的教師法第29條授權訂定「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解聘不續聘停聘或資遣辦法」,並於2024年4月、2026年1月兩度修正。修法過程均廣泛蒐集各地方政府及校長、教師、家長、關心兒少權益團體組織及學者專家等意見,召開多場研商會議及公聽會,並依法辦理法規預告,充分聽取各界意見,並踐行法制作業程序,相關程序均公開、透明。至於全教產主張,已有教評會,不需要校事會議。教育部表示,校事會議在於透過客觀、專業及程序化機制,處理教師疑似重大不適任行為案件,以兼顧學生權益保障、教師程序權益及校園安全,並非所有檢舉案件,皆進入校事會議調查程序;而「教評會」任務係依法審議教師之解聘、不續聘、停聘案件,兩者任務不同。至於「全教產」認為校事會議機制中,校長權力太大,該制度已成為整肅「不聽話老師」的制度,教育部表示,依照2014年新修訂的教師解聘辦法,教師涉及重大不適任案件時,進入校事會議之調查程序,調查小組由全外聘調查人才庫專業人員組成,並非全由學校自行調查;調查完成後,仍須經校事會議審議,再送教評會審議通過,並報主管機關核准。今年一月的修法,更削減校長的權力,校長只能邀集法定成員,認定是否受理,可以表示意見,無表決權,其目的是為了讓案件受理程序,更具客觀性與公正性,避免校長一言而決的狀況出現。教育部強調,教師團體主張廢除校事會議,但學生與家長團體建議保留並強化分流,該部表示「都尊重」,後續將持續追蹤案件受理、分流及地方執行情形,滾動檢討制度與相關配套,兼顧學生受教權與教師工作權。《CTWANT》關心您:如果您覺得痛苦、似乎沒有出路,您並不孤單,請撥打1925。
UberEats被告詐欺!外送員工會控黑箱演算法短付疊單報酬
《外送員權益保障及外送平臺管理法》上個月21號正式上路,Uber Eats外送員不滿平台陽奉陰違,表面上承諾依法給付,誘使外送員持續提供勞務,實則短付「疊單」的報酬,今天(10日)上午由台灣外送產業權益協進聯盟與全國外送產業工會前往台北地檢署,控告Uber執行長庫斯洛沙希(Dara Khosrowshahi)、優食台灣公司董事長MichelleGeorgette Parker、新上任的Uber Eats台灣區總經理等人涉嫌詐欺。提告內容指出,去年12月30日外送專法三讀前,Uber Eats已於官方網站公開說明專法最低報酬及疊單計算方式,顯見平台早已清楚理解法律規範;今年7月20日,平台透過外送夥伴APP公告,承諾將主動核對訂單法定基本報酬,不足者自動補足差額;7月22日外送專法實施隔天,平台再次公開聲明,將補發法定基本報酬,持續強化外送員對平台依法給付的信賴;到了8月6日,平台首次發放最低報酬差額並公布實際計算方式,外送員發現平台並未依法核算,而是擅自採用自製的違法公式來計算疊單,藉此壓低最低報酬基準,導致外送員遭短付報酬。外送產業工會理事長陳昱安強調,長期以來外送平台透過演算法黑箱掌握派單與結算,外送員無從得知運作機制。外送專法目的就是要讓平台經濟受到法律規範,防止演算法黑箱凌駕法律。跨國平台在台灣經營、使用台灣公共道路道路與公動設,也使用台灣外送員的勞務在台賺取利潤,就必須接受台灣法律規範,不能把台灣當成測試違法底線的市場,利用資訊與技術優勢規避法律,讓第一線人員承擔損失。外送產業聯盟發言人蘇柏豪表示,此次提告對象包含相關公司、負責人,以及參與報酬計算規則決策、核定、公告及系統實作之相關人員,藉此釐清內部決策過程與責任歸屬;另外已請求檢察官調取相關期間全體外送員的訂單及結算資料,查明實際受影響人數與短付總額,近期將持續蒐集訂單紀錄與結算資料,協助受害外送員向地方勞工主管機關檢舉,並透過行政與刑事司法雙軌程序追究責任,誓言幫外送員拿回依法應得的每一分錢。
3月嬰托嬰中心午睡後OHCA 搶救3天不治「疑遭棉被悶住」檢警介入查真相
屏東市一間私立托嬰中心驚傳3個月大男嬰午睡後失去呼吸心跳,8月5日送醫時,已呈現到院前心肺功能停止(OHCA),經搶救仍於8日不幸死亡;屏東縣府初步調查,疑有照顧疏失,已啟動重大兒童保護機制並報請檢方指揮偵辦,據了解,嬰兒不排除疑遭棉被覆蓋口鼻釀成憾事。屏東縣政府社會處指出,8月5日下午4時許接獲轄內一家私立托嬰中心通報,一名僅3個月大的男嬰,當天午睡後出現肢體發紺、失去心跳等異常狀況,緊急送醫時已OHCA;醫療團隊立即搶救,但嬰兒生命垂危,經3天救治仍於8月8日宣告不治。社會處接獲消息後,隨即啟動行政調查及「重大兒童保護機制」,並由專業社工陪同家屬,協助後續驗傷、訴訟及兒童保護等事宜。縣長也已親自慰問家屬,對不幸事件表達哀悼與關懷;考量家屬情緒及隱私,縣府也表示將尊重家屬意願,不公開相關個資。社會處初步調查發現,事發時間正值托嬰中心午睡時段,輪值托育人員疑似有照顧不當情形。縣府團隊在聽取醫院專案報告後,進行聯合評估,並將案件移請檢方偵辦,警方目前也已著手調查、保全相關證據,釐清嬰兒從入睡到被發現異常期間的照顧情形,以及是否涉及棉被覆蓋口鼻等可能原因。社會處表示,涉事托嬰中心2005年合法立案,核定收托89名幼童,目前收托87人,師生人力比為1比4。該中心過去沒有違規紀錄,最近兩次評鑑分別於110年及113年進行,成績均為「優等」。不過,這名不幸死亡的嬰兒是在今年8月3日才正式入托,事發時僅托育約2天。縣府強調,涉案托育人員目前已進入司法偵辦程序,若檢方調查確認確有違反《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49條第1項規定,將依法處6萬元以上、60萬元以下罰鍰,並公布違法人員姓名。至於托嬰中心部分,若查明涉及兒少法第83條規定,最高可處60萬元罰鍰,並命限期改善;屆期未改善者,可按次處罰,若情節重大,主管機關得命令停辦,並公布托嬰中心名稱及負責人姓名。社會處表示,後續將持續配合司法調查,若查有違法或不當照顧情事,將依法嚴懲,絕不寬貸。
外送工會控Uber Eats疊單計算方式「偷工時」 勞動部認定違法
《外送員權益保障及外送平臺管理法》(簡稱外送專法),於今年7月21日正式實施,而台灣外送聯盟總工會籌備處8月6日批評Uber Eats玩文字遊戲,將2筆訂單重疊工時「切半算」,再假裝依法補差額,造成擔筆訂單計算時間變短,根本是公然違法。對此,Uber Eats回應,疊單是以外送員實際總投入時間計算報酬,各趟行程仍分別適用完整的基本報酬最低金額保障。勞動部則認為,平台計算方式違法,每案可處2萬元以上罰鍰,並令其限期改善。台灣外送聯盟總工會籌備處指出,Uber Eats費用計算方式,表面上說依法補足報酬,實際上在疊單時,會將2筆訂單重疊的工作時間直接平均分攤,舉例來說,根據Uber Eats自行公布的範例,1張疊單共配送32分鐘,其中前25分鐘2筆訂單同時進行,Uber Eats將25分鐘平均切割,第1筆只計算12.5分鐘,第2筆加上後續時間也只計算19.5分鐘。籌備處說,依《外送專法》第3條規定, 每筆訂單的外送服務期間,應從接受該筆訂單起,算至完成該筆訂單止;第5條則要求,每筆訂單的基本報酬必須分別計算。而勞動部也曾說明,疊單、合併派單或順路配送,仍須依每筆訂單分別計算服務時間及基本報酬,不得將多筆訂單視為一筆計價。籌備處認為,專法要求的是「一單一單算」,Uber Eats卻擅自改成「重疊時間切半算」,這是直接刪除外送員已付出的工作時間,Uber Eats將時間砍掉,報酬就跟著被拿走,結果再拿縮短後的時間計算所謂「差額調整」,最後還包裝成依法保障,此舉根本是公然偷走外送員的血汗錢。籌備處也要求Uber Eats立即停止疊單重疊時間平均分攤的違法計算方式,全面清查所有疊單、夾單及合併派單,重新逐筆計算報酬,補發背少算的報酬,也呼籲勞動部及地方政府立即介入調查,依法進行裁罰。對此,Uber Eats回應,疊單行程是依外送員「實際總投入的時間」為基礎計算報酬,當疊單的多趟行程同時進行時,重疊時間會由同時進行的行程平均分擔,總投入時間不受影響;當疊單只剩下其中1趟行程,該段時間則全數計入該趟行程。Uber Eats強調,疊單內的各趟行程仍分別適用完整的基本報酬最低金額保障,每趟行程不低於45元、每小時外送服務期間不低於245元。Uber Eats也強調,外送員可以透過依法提供的報酬明細查看所有行程的報酬,平台將持續向主管機關說明實際運作方式,並依據後續指引檢視及調整。勞動部則表示,據目前外送平台業者Uber Eats提供外送員之報酬明細計算方式,其中所列疊單的計算,並未依《外送專法》第3條第13款及第5條規定,將每單的外送服務時間如實計入,如此報酬給付作法即屬違法。勞動部呼籲外送員,務必詳加檢視訂單及報酬明細,如於外送平台業者與外送員約定的給付日期屆至後,仍未獲得法規規範之應有基本報酬,即可依法向勞務提供地之地方勞工局處提出檢舉。勞動部指出,地方勞工局處如於受理檢舉並查證後,確認有違反《外送專法》第5條規定情形,將依法採「按人處罰」方式裁罰,且每案處以2萬元以上罰鍰,並令其限期改善,若屆期仍未依法補足短少的基本報酬,會按次連續加重處罰至改正為止。勞動部重申,《外送專法》係經立法院審議後完成的立法,中央及地方主管機關都必須依法落實執行。另一家平台業者Foodpanda經初步檢視,於疊單之基本報酬計算已有配合外送專法規範,若Uber Eats最終仍按目前提供的報酬計算方式給付每筆疊單訂單基本報酬,地方勞工局處將依法裁罰。
苦等近3年!楊承勳全名終於公開 楊爸淚喊:孩子終於能光明正大存在
2023年底震驚全台的新北市國中校園割頸命案,讓15歲少年楊承勳的人生永遠停留在國三。近3年來,楊家人除了走過漫長司法程序,也持續投入《少年事件處理法》修法及校園安全改革,希望兒子的犧牲能推動制度改變。如今,在家屬多年奔走下,新北市政府完成審議程序,同意未來於重大校園安全紀念活動及相關教材中,依法公開「楊承勳」姓名。對苦等近3年的楊爸爸而言,這不只是名字終於能公開,更代表孩子終於能以真正的名字,被社會記住,而不再只是新聞中的「楊姓國中生」。根據《三立新聞網》報導,得知審議結果後,楊爸爸一開始仍帶著些許不確定,直到再次向教育局確認內容後,才終於放下心來。他沉默片刻後,只說了一句:「承勳終於可以光明正大地存在了。」隨後又感慨表示:「終於又往前進了一步。」短短幾個字,道盡一家人近3年來奔走、等待與堅持的心情。他坦言,公開姓名只是開始,更重要的是完成對兒子的承諾。他說,未來仍將持續推動《少年事件處理法》修法,並將重心放在校園安全改革,希望建議教育單位於各班教室設置緊急求救按鈕,建立更完善的即時通報與救援系統。談起提出這項建議的原因,楊爸爸語氣沉重表示,當年事發時,同樓層沒有任何老師能第一時間介入,如果校園擁有更完善的緊急求援設備,也許就有機會爭取更多救援時間。他認為,校園安全不能只停留在宣導,而應建立真正能在危急時刻發揮作用的制度。楊爸爸也知道,設置求救按鈕等改革措施可能引發不同意見,但他仍希望政府願意開始討論,「我要的,就是那個萬一不要再發生。」除了校園安全外,楊媽媽未來也將持續關注高關懷學生輔導、特殊教育支持及早期介入機制,希望真正需要幫助的孩子能被及早發現、及早協助,降低再次發生重大校園暴力事件的風險。對楊家而言,公開姓名只是漫長改革路上的一座里程碑,真正想完成的,是讓承勳的離開成為制度改變的起點,讓更多孩子因此獲得保護。另一方面,民事求償訴訟目前仍未定案。原本案件預計7月底宣判,但法院最後決定再開辯論,因此判決時間再度延後。楊爸爸表示,原以為刑事判決認定兩名少年已有悔意,民事程序應能展現誠意,但庭上的攻防卻讓家屬十分失望。他直言,對方口中的誠意始終停留在言語,真正關心的只是如何少賠、不賠。根據民事答辯內容,持刀行兇的郭姓少年及父親主張,楊爸爸、楊媽媽目前均有工作,未來退休後仍有退休金,加上名下擁有不動產、租金收入及股票等資產,因此認為扶養費及精神慰撫金請求金額過高。至於涉嫌教唆犯案的林姓少女則否認具有殺人故意,並主張自己案發時僅是國三學生,若需負擔高額賠償,恐怕會摧毀日後進入社會的信心及生活信用,影響未來獨立生活能力。這番說法讓楊家難以接受。楊媽媽激動反問:「她擔心自己的未來,那我們孩子的未來呢?承勳的未來誰還給我們?」此外,林女父母在法庭上表示,平時已盡到教養責任,不僅提醒女兒不得從事危險行為,也加入班級家長群組、配合家庭訪問、關心交友情況,案發後一家人更遭網友肉搜,生活受到極大影響。對此,楊爸爸直言,肉搜並非家屬所為,更質疑若家長真的長期關心孩子,面對記過、出勤異常等警訊,是否真的毫無察覺?若能及早介入,也許悲劇就不會發生。楊爸爸最後表示,無論法院最終判賠多少,都無法換回兒子的生命。他一路堅持至今,從來不是為了金錢,而是希望透過楊承勳的事件,推動《少年事件處理法》修法、完善校園安全及高關懷學生輔導制度,讓下一個家庭不必承受與他們相同的痛苦。他說,承勳雖然回不來了,但如果孩子的離開,能真正讓制度向前跨出一步、保護更多孩子,那就是一家人一路努力至今最大的意義。回述整起事件經過,2023年12月25日,新北市一所國中發生校園割頸命案。當時林姓少女因不滿遭楊承勳提醒不要破壞公物,找來郭姓少年替她出頭。郭男到場後先與楊承勳發生衝突,儘管楊一再表示自己只是善意提醒,仍未能平息雙方情緒,最後郭男竟持預藏彈簧刀朝楊承勳頸部、胸口猛刺多刀,造成大量失血,送醫後雖裝設葉克膜搶救,仍傷重不治。案件震驚全國,也掀起外界對少年司法制度、校園安全及未成年重大犯罪處遇的廣泛討論。楊承勳原本是數理資優生,積極準備報考建國中學數理資優班,未料夢想卻因這場悲劇戛然而止。家屬始終希望,社會記得的不只是一起校園命案,而是一名真正存在過、努力生活過的孩子。由於《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69條規定,媒體不得公開未成年人的姓名及足以辨識身分資訊,因此多年來外界只能以「楊姓國中生」稱呼楊承勳。對楊家而言,孩子彷彿只剩下一個代號,因此一直希望有朝一日,能讓社會記住他的名字。楊爸爸曾數度哽咽表示:「人死為大,為什麼不能說出他的名字?他是真實存在過的人,不是一個代號。」夫妻倆強調,爭取公開姓名並非出於仇恨,更不是消費悲劇,而是希望社會永遠記得曾有一名叫楊承勳的孩子,在校園裡失去生命,也希望藉由他的故事,推動少年司法、校園安全及被害人權益等制度改革,避免悲劇重演。依照《兒少法》第69條第4項規定,若基於增進兒少福利或維護公共利益,並經主管機關邀集相關機關、兒少福利團體及媒體代表共同審議,認定有公開必要,即可不受姓名揭露限制。因此,新北市政府5日上午召開審議會議,邀集相關單位與家屬代表共同討論。新北市教育局表示,考量市府將辦理重大校園安全事件紀念活動,並編撰校園安全教材作為教育公益用途,經審議後認定符合《兒少法》第69條第4項規定,因此決議同意未來可依法公開亡故學生楊承勳姓名。教育局也說明,由於涉及未成年身分揭露及個人資料保護,今年3月已先與家屬充分溝通並取得同意,再依法完成審議程序,兼顧兒少最佳利益、公共利益與個資保護。楊爸爸透露,目前市府仍須完成最後簽核程序,最快下週即可正式核定,屆時相關教材及紀念活動都能依法使用兒子全名。
員工怕丟臉拒讓母出席婚禮 「最愛發錢老闆」震怒開除:我看不起你
大陸河南省礦山起重機有限公司創辦人崔培軍,過去因連續2年發放逾人民幣1億元(約新台幣4.5億元)的年終獎,被外界稱為「最愛發錢老闆」。近日他分享公司一段往事,透露曾因1名員工嫌棄獨自撫養自己長大的母親「不好看」,不讓她出席婚禮,憤而當場將對方解僱,引發網路熱烈討論。綜合陸媒報導,河南礦山起重機有限公司日前舉辦員工子女暑期專項實習培訓啟動儀式,共有331名學生參與。公司創辦人兼黨委書記崔培軍在培訓課程中強調,「回饋與孝敬父母」是做人最基本的原則,認為孝敬父母是理所當然的責任,若連基本孝道都無法做到,便難以獲得企業與他人的尊重。崔培軍在活動中提到,公司過去曾有1名員工,從2歲起便由母親獨力撫養長大。然而,該名員工結婚時,卻因嫌棄母親多年辛勞後面容憔悴,擔心影響自己的「面子」,拒絕讓母親參加婚禮。崔培軍得知此事後十分不滿,隨即決定解僱該名員工。他表示,雖然員工事後跪地道歉,並請求保留原有工作與福利待遇,但自己仍拒絕讓其復職,直言「我說我看不起你,對不起,你必須走。」此外,崔培軍也透露,該名員工的母親原本在公司工作,退休後仍由公司安排至後勤崗位,薪資待遇維持不變,顯示公司對老員工及其家庭的照顧。崔培軍長年經營企業,主張將公司發展成果回饋員工,曾因年會發放數千萬元人民幣獎金受到關注。公司除了設立助學基金協助困難學生,也透過暑期實習計畫為員工子女提供每月人民幣4000元津貼,並提供免費住宿、餐食及安全防護用品。事件曝光後,在大陸網路平台引發正反兩面討論。不少網友支持崔培軍的決定,認為員工專業能力可以培養,但人格與品行更難改變,若違背企業重視的家庭價值觀,解僱屬於維護公司文化的管理方式;也有人直言,孝道屬於個人道德選擇,企業可以倡導相關價值,但若員工在工作表現上沒有問題,僅因私人生活與道德觀念遭解僱,可能涉及勞工權益保障問題。
失智症不只是長照問題! 專家:金融、工作與司法權益都可能受影響
失智症不是正常老化,也不是單一疾病,而是由阿茲海默症、血管性腦病變及其他腦部疾病所造成的症候群。但失智症帶來的影響,也不只停留在醫療與長照,從就業、金融安全、司法權益,到交通、住宅與公共服務,都可能成為失智者及家庭需要面對的生活課題。失智不只是長照問題 金融、就業、司法都可能遇到台灣失智症協會徐文俊理事長指出,雖然衛福部已公告「失智症防治照護政策綱領暨行動方案3.0」,並納入長照3.0專章,但協會認為,現行模式仍面臨兩大核心限制:行政計畫缺乏法源與位階:失智政策需要跨部會橫向整合,例如走失預防涉及警政、社政與衛政。現行政策3.0雖已建立跨部會工作項目與管考機制,但其性質仍屬行政計畫,尚未形成法律明定的國家義務、權益保障及長期制度承諾。長照體系無法單獨承擔失智症的多元課題:失智症除照顧需求外,也涉及就業、教育、金融安全、司法權益、交通、住宅與公共服務,需要建立跨部會、跨生命歷程的治理架構。對此,徐文俊表示,協會主張應儘速完成《失智症基本法》立法,藉此建立跨部會協調架構,明定國家責任、政策涵蓋範圍及定期檢討機制,與現行政策及法制相互補強。失智症診斷治療持續發展 醫界盼制度同步跟上台灣臨床失智症學會徐榮隆理事長從臨床診斷治療角度表示,不同病因、病程與階段,需要不同的診斷、治療與支持。目前已經進入精準診斷、精準治療的時代,但制度建設尚未完全跟上。他認為,未來可進一步補足精準診斷的可近性、跨專業醫療量能,並建立全國性的失智症登錄與品質管理制度,期待透過立法,讓每一位患者都能依病因、病程及個別條件,獲得及時、適切且公平的診斷、治療與照護。失智者可能出現精神行為症狀 家庭照顧壓力隨之升高台灣老年精神醫學會邱智強理事長指出,約八至九成失智者在病程中可能出現焦躁、憂鬱、妄想、幻覺、睡眠障礙或冷漠等症狀,不僅影響本人安全與生活尊嚴,也可能使家庭照顧壓力急遽升高。他認為,目前各部會雖已有相關措施,但若能透過立法建立較完整的制度架構,有助於政府與社會從更全面的角度檢視並落實相關政策。失智症影響不只在醫療 及早管理風險因子有機會延後發生台北醫學大學醫學院胡朝榮院長表示,我國65歲以上長者失智盛行率約8%,早已是攸關國家醫療與長期照顧永續的公共政策議題。他指出,最新國際研究顯示,根據整體人口推估,若能及早管理聽力損失、高血壓、高膽固醇、糖尿病、社會孤立及缺乏運動等風險因子,約45%的失智症案例有機會被預防或延後發生。近年新型藥物也為延緩病程帶來新希望,他也期待未來能透過更完善的制度規畫,降低失智症對個人、家庭及社會的影響。確診後仍可能面臨標籤 金融、工作與司法權益都可能受影響一位具備「照顧者」與「輕度失智者」雙重身分的失智者代表曾清芳分享,當年陪同妻子檢查時,意外發現兩人雙雙確診失智,因害怕社會異樣眼光與失去工作的標籤,隱瞞病情直到退休。他表示,對失智者而言,來自社會的誤解與標籤常是壓力和阻力的來源,例如辦理金融或法律事務時,被貼上「高風險客戶」拒於門外;誤觸法網時,也常被誤認為故意犯罪而難以自辯。他認為,失智者需要的是合適的支持性制度,才能繼續有尊嚴地生活在熟悉的社區。即使具備醫療背景 失智家庭仍可能感到徬徨無助失智症家屬林靜芸醫師分享照顧歷程,她坦言先生確診之初,自己對失智症的認識仍停留在恐懼與無助,也曾聽聞照顧者因擔心家人走失而不敢帶家人出門,甚至承受旁人異樣眼光。她指出,即使夫妻兩人都受過專業醫療訓練、家中也聘有外籍看護,失智症來臨時仍感到徬徨無助。照顧者也需制度支持 民團主張保障就業與經濟權益中華民國家庭照顧者關懷總會陳景寧秘書長表示,總會支持以「基本法」形式整合散落於各法規的資源,並主張保障家庭照顧者在勞務、就業、心理、經濟與決策支持等權利。他認為,相關制度不應只在家庭發生危機後才介入,而應建立較具預防性的支持措施,降低照顧壓力持續累積所帶來的風險。民團:失智症具隱性障礙特性 盼保障平等參與權利中華民國身心障礙聯盟洪心平秘書長表示,失智症屬於不易被察覺的隱性障礙,隨著高齡化加劇,人數將持續快速增加。聯盟期待透過《失智症基本法》,保障失智者的平等參與、支持性決策及社會融入,打造兼顧人權、尊嚴與安全的共生社會。不只醫療長照 也涉及生活中的各項權益徐文俊強調,《失智症基本法》不是只為已確診者而制定,更攸關每個家庭能否及早發現、及時獲得醫療與照顧資源;也關係到失智者在金融、職場、交通及司法等不同場域,是否仍能受到平等對待,並享有應有的權利與尊嚴。因此,台灣失智症協會主張透過《失智症基本法》,建立跨部會協調與制度支持,讓失智者及其家庭在不同人生階段都能獲得較完整的保障。【延伸閱讀】下廚做飯與失智症風險降低有關?專家:烹飪過程眉角多 助大腦保持靈活女性失智症盛行率比男性高!醫揭4可能原因 更年期後應警惕https://www.healthnews.com.tw/readnews.php?id=69325
陳昭姿遭爆台大看診插隊惹議 回應:若程序有疏失願負責致歉
民眾黨立委陳昭姿近日遭網友指稱,在台大醫院神經外科看診時疑似利用立委身分插隊,引發候診民眾不滿。對此,陳昭姿回應,當天因摔傷頭部後出現嚴重頭暈、嘔吐症狀前往回診,自己因身體不適未留意叫號流程,若造成民眾誤解或程序確有疏失,願意承擔責任並向社會致歉。有網友7月31日在Threads發文表示,陪同友人至台大醫院就診時,看到一名病患看診結束後,有4、5人進入診間,隨後診間螢幕顯示姓名為「陳O姿」,質疑是否因立委身分享有優先看診待遇。原PO指出,現場有人詢問為何能插隊,同行人員則回應「有先跟醫院說好了」,因此引發其他候診民眾議論。事件曝光後引起網路討論,不少網友質疑民意代表不應享有醫療特權,也認為此舉可能影響其他病患候診權益。針對外界質疑,陳昭姿表示,自己上週五摔傷頭部,隔天上午出現嚴重頭暈及嘔吐,擔心是腦震盪後遺症。不過,由於當天上午仍須出席重要行程及《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協商,因此先請家人與助理前往台大醫院辦理報到,待公務結束後才趕赴醫院看診。她表示,抵達醫院時因身體狀況不佳,只能在診間外休息等待,無法留意實際叫號及掛號流程。她強調,自己一向認為不論任何身分都不應享有插隊特權,如果因此讓民眾感到不舒服、造成誤解,或程序上確有不妥之處,她願意承擔責任,並向社會大眾致歉。
高齡者買高額保單該注意什麼?從七旬夫妻貸款投保爭議 看三個法律關鍵
近日媒體報導,台中一對七旬夫妻指控銀行理專以節稅、投資收益及資金週轉為由,建議其以房屋貸款方式購買高額美元壽險;該案涉及房屋貸款約新臺幣6,000萬元、首年保費約新臺幣800萬元。消費者主張原以為購買的是投資型保單,或認為六年後可領回本金;銀行則回應,查無高獲利誘導投保或勸誘貸款購買保險情事,相關爭議程序亦未認定有消費者所述招攬瑕疵。本文無意評論個案真偽,而是從金融消費者保護法與保險法制角度,討論高齡者購買高額保單時真正應注意的法律問題:有資產是否代表商品適合?有簽名是否代表真正理解?有錄音錄影是否就沒有爭議?事後想解約,是否一定能全額退費?115年4月金管會修正保險業招攬及核保理賠辦法第6條、第7條,針對高齡投保、借款買保險及解舊約買新約案件,調整關懷措施與作業流程。其重點並非放鬆高齡保護,而是從單純以「65歲」作為判斷標準,轉向更精細的「脆弱性評估」、「商品適合度」及「投保權益保障措施」。一、有資產,不代表保單一定適合高額保單爭議中,金融機構常會強調客戶與銀行往來多年、具備相當資產,甚至能以不動產取得大額貸款。然而,法律上「有資產」不等於「商品適合」。依金融消費者保護法第7條,金融服務業與金融消費者訂約,應本於公平合理、平等互惠及誠信原則,並盡善良管理人注意義務。同法第9條則要求金融服務業於締約前充分瞭解金融消費者資料,以確保商品或服務之適合度。另金融服務業確保金融商品或服務適合金融消費者辦法第2條、第3條,也要求金融服務業依商品特性建立差異化事前審查機制,並由適當單位審核簽約程序及客戶資訊完整性。因此,能取得高額貸款,只能說明客戶可能具有擔保品或信用條件,不能直接推論其適合以貸款購買長年期、高額、外幣或具解約損失風險的保單。資產規模、貸款能力、保費負擔能力、現金流及保險需求,必須分開判斷。保險業招攬及核保理賠辦法第7條亦要求保險業建立核保制度,包括財務核保、生調體檢標準及保險需求與適合度評估。大額保單至少應確認:保費是否壓縮退休生活費、醫療費及長照預備金;資金來源是否為閒置資金、貸款或保單借款;保單目的究竟是保障、退休現金流、資產配置或財富傳承;保費支出與保險需求是否相當;高齡者是否理解提前解約、減額繳清、匯率及利率變動風險。換言之,以閒置資金基於明確保障或傳承需求投保,與業務員積極建議高齡者貸款繳保費,在法律評價上並不相同。前者可能是合理保險規劃,後者則可能涉及適合度不足或不當招攬。二、有簽名,不代表真正理解高齡保單爭議常見情形是:金融機構認為要保書、風險揭露書及商品說明文件均已簽署,投保程序應無問題;消費者卻主張自己雖簽名,實際上並未理解保單內容。金融消費者保護法第10條規定,金融服務業於訂約前,應充分說明金融商品、服務及契約重要內容,並充分揭露風險。重點不是文件是否交付、客戶是否簽名,而是金融機構是否以客戶可理解的方式說明商品本質、權利義務及主要風險。高齡消費者最常見三種誤解:第一,把「保額」誤認為「可領回金額」。壽險保額通常是保險事故發生時的給付金額,不等於要保人隨時可領回的金額,也不等於解約金。第二,把「宣告利率」誤認為「保證報酬」。利率變動型保單的宣告利率不是定存利率,也不等於保證投資報酬。消費者應看保單利益演算表中保證與非保證部分,以及各年度解約金與保單價值準備金。第三,把「保單借款」誤認為「免費拿回自己的錢」。保單借款本質上仍是借款,會產生利息,並可能影響保單價值、身故給付,甚至造成停效。保險業招攬及核保理賠辦法第6條明定,保險招攬不得以誇大不實、引人錯誤或其他不當方式為之,亦不得勸誘客戶解除或終止契約,或以貸款、保險單借款繳交保險費。115年修正亦明確要求,保險公司業務員不得支領因不當勸誘客戶向保險公司申辦貸款所生報酬。因此,若保險規劃結合貸款、保單借款或保費融資,消費者不能只看保單收益或保障金額,更應評估借款成本、還款壓力、利率變動及流動性風險。若業務員以「像定存」、「保證獲利」、「六年後一定領回本金」或「貸款利息可由保單收益cover」等話術簡化商品內容,即使文件形式齊備,仍可能構成說明義務違反或不當招攬。三、有錄音錄影,不代表必然沒有爭議現行法制並非禁止高齡者購買高額保單,而是要求保險公司在招攬、核保、覆審及紀錄留存上採取更嚴格程序。依保險業招攬及核保理賠辦法第6條,保險業銷售有解約金之保險商品予65歲以上客戶時,原則上應經客戶同意,將銷售過程錄音或錄影,或以電子設備留存作業軌跡,並由適當單位或主管人員覆審確認交易適當性。修正後,保險公司如能依客戶認知或心智功能、健康狀況、教育程度等客觀事實,建立脆弱性或欠缺辨識不利投保權益能力之評估標準及保護措施,並報金管會備查,即可能不再一律適用高齡錄音錄影或承保前電訪。這代表未來爭議重點,不只是「有沒有錄音錄影」,而是保險公司如何判斷客戶是否具脆弱性、評估標準是否合理、替代保護措施是否足以保障投保權益。流程簡化不代表責任減輕。即使未來部分高資產客戶或保費融資案件可適用較簡化流程,保險公司仍須證明客戶具備相應金融商品知識、交易經驗、風險承擔能力,並已完成適合度與資金來源檢核。因此,有錄音錄影,不代表必然沒有爭議;沒有錄音錄影,也不當然代表招攬違法。真正關鍵在於:紀錄是否足以還原消費者當時是否理解商品性質、保費來源、解約金、外幣風險、貸款或保單借款成本,並基於自由意思投保。四、為什麼不一定能撤單全額退費金融消費者若事後想取回資金,法律上須區分四種情況:一,契約撤銷權。個人二年期以上人身保險契約,通常提供要保人自收到保單翌日起算一定期間內(保險單送達的翌日起算10日內)行使契約撤銷權;若已逾期間,不能單純以後悔為由要求撤單全額退費。二,單純解約。契約有效成立時,消費者可依保單條款解約,但通常只能領回當年度解約金,不一定等於已繳保費。保單不應被說成解約即歸零,但也不能被包裝成「定存」或「保本投資」。三,契約撤銷或無效。若投保時有詐欺、重大錯誤、欠缺行為能力或意思能力等情形,可能主張民法上撤銷或無效,但須提出具體證據,例如醫療紀錄、認知評估、招攬錄音、LINE對話、商品文件及資金流向。四,金融消費損害賠償。若金融機構違反適合度義務、說明義務、風險揭露或招攬規範,導致消費者受損,得依法請求賠償。但仍須證明違規行為、損害及因果關係。換言之,現在需要資金或現在不想繳了,不必然等於金融機構違法;但若業務員曾承諾保證獲利、保證領回本金、明知現金流不足仍勸誘貸款投保,或未說明解約金、匯率風險與保單借款成本,法律評價就會不同。五、投保前,金融消費者與家屬應問什麼?高齡金融消費者購買高額、外幣、長年期或具解約金風險的保單前,至少應確認:一、商品性質:這是壽險、年金險、投資型保單,還是利率變動型保單?二、保費與期間:每年繳多少?總共繳幾年?未來現金流是否足以支應?三、資金來源:保費來自閒置資金、貸款、保單借款、解舊約,還是保費融資?四、解約金:第一年至第六年各年度解約可領回多少?是保證金額還是預估數字?五、保證與非保證:哪些是保證給付?哪些只是宣告利率、試算或非保證利益?六、外幣與借款風險:匯率、利率、保單借款、保費融資成本及最壞情境是否已充分理解?七、程序與紀錄:是否有錄音錄影、電訪、替代保障措施或高資產客戶簡化流程?若簡化,理由為何?八、證據保存:商品說明書、保單利益演算表、要保文件、LINE對話、匯款紀錄、貸款文件及電訪通知均應留存。最後,提醒金融消費者高齡保單爭議不能只用老人被騙或有錢人反悔二分法判斷。高齡者仍享有財產自主權,也可能有合理的保障、退休、稅務與傳承需求;但金融機構也不能只以文件齊全、簽名完成或錄音錄影作為免責理由。金管會最新法令反映未來高齡保險監理的核心變化:不再只看年齡,也不只看制式流程,而是要求保險公司真正落實瞭解客戶、商品適合度、脆弱性評估、資金來源檢核及投保權益保障措施。高齡者可以投保,但必須真正理解;金融機構可以銷售,但必須證明適合;業務員可以提供規劃,但不能用投資、節稅、貸款週轉或保費融資話術模糊保險本質。保險的本質是風險管理,不應成為高齡者晚年最大的風險來源。
3歲童玩搖搖馬遭陌生婦狠甩巴掌 瞎扯「被罵吃屎」遭法官打臉判5月須入監
高雄一名46歲方姓女子日前行經公園遊戲場時,竟無故朝一名正在玩搖搖馬的3歲男童頭、臉重甩一巴掌,害男童當場摔落受傷痛哭。方女辯稱是因聽到男童用台語辱罵她「你吃屎」,才出手「代父母管教」,但高雄地院法官查明男童根本不會說台語,認定其說詞不足採信,依「成年人故意傷害兒童罪」判處有期徒刑5月,且不得易科罰金,必須入監服刑,全案仍可上訴。判決指出,今年5月23日下午,方姓女子步行經過高雄前鎮區興仁公園兒童遊戲場,看到3歲楊姓男童獨自坐在搖搖馬上,竟突然上前徒手重擊男童頭臉部,導致男童當場摔落地面,造成左耳及頭部挫傷,嚇得放聲大哭。當時陪同在旁的父母立刻衝上前護住孩子,並當場報警提告。法院審理時,方女否認無故施暴,聲稱自己經過時聽見男童以台語對她說「你吃屎」,一時情緒失控,才會賞對方一巴掌,還辯稱是替家長教導小孩。然而法官勘驗相關證據後發現,男童母親當時就坐在遊戲設施正前方,全程未聽見孩子開口說話;此外,男童年僅3歲多,家中沒有台語使用環境,根本不會說台語,認定方女說法明顯與事實不符。法官指出,方女與男童素不相識,對孩子毫無任何管教或懲戒權限,卻對年幼兒童動手施暴,除造成身體傷勢,也讓男童事後心生恐懼,不敢再搭乘搖搖馬及到公園遊玩。考量方女曾有傷害前科,犯後仍推卸責任、毫無悔意,也未與被害家屬達成和解,因此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加重其刑,判處有期徒刑5月,且不得易科罰金,須入監服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