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當防衛
」 正當防衛 家暴 開槍 美國 北捷
看電影手機沒靜音2對情侶互毆!「打回去有罪嗎」律師揭正當防衛關鍵
高雄兩對情侶日前前往威秀影城觀看午夜場電影,其中一名女子因手機未關靜音,遭鄰座女子出聲制止,雙方因此產生不快,沒想到電影散場後再度爆發口角,最後演變成4人肢體衝突,全被警方帶回。律師王至德針對事件分析正當防衛的法律界線,強調即使對方先出手,也不代表之後所有反擊都屬於正當防衛。王至德發文表示,正常情況下,手機沒關靜音遭人提醒,「被提醒的人不爽。提醒的人也不爽。大家互相白眼一下。電影看完。回家。」沒想到這次雙方卻在散場後發生口角,最後兩對情侶直接在影城外打成一團。他也形容:「人家的電影彩蛋是在片尾,怎麼他們的彩蛋是在戲外頭?」最終4人全部被警方帶回。針對不少人認為「對方先動手,我打回去就是正當防衛」,王至德指出,這種理解並不正確。他直言,法律並沒有發給當事人一張「恭喜你被打第一拳,接下來獲得無限次免費還手」券。王至德解釋,刑法上的正當防衛,是針對「現在不法的侵害」,為了保護自己或他人權利所採取的防衛行為,因此法律判斷的關鍵並不只是「誰先打第一拳」,而是當事人出手當下,究竟是在阻止對方繼續攻擊,還是已經轉變成與對方互相攻擊。例如遭人攻擊時,抓住對方的手、將對方推開或抱住對方,目的是不讓攻擊繼續,都有可能構成正當防衛。即使衝突過程造成雙方都受傷,也不代表一定會被認定為「互毆」。但若對方打了一拳後,雙方開始你一拳、我一拳持續互相攻擊,即使確實是對方先動手,法院仍可能認定後續行為已經轉變成「互毆」。尤其當對方攻擊已經停止、雙方已被拉開,甚至有人已經倒地,另一方仍追上前繼續攻擊,法律上的評價就可能不同。王至德說:「那個通常已經不叫防衛,那叫報仇,目前法律上沒有『正當報仇』這種概念。」他進一步指出,正當防衛與報仇最大的差異在於,「防衛,是為了讓攻擊停止。報仇,是攻擊已經停止了,你還想讓對方知道你很不爽。」因此實務判斷打架事件時,監視器畫面相當重要,不能只確認誰揮出第一拳,還必須觀察完整衝突過程,包括對方是否仍持續攻擊、當事人是在阻擋或控制對方,還是追著對方攻擊,以及雙方分開後是否又有人重新上前、對方倒地後有無繼續出手等,「差個幾秒鐘,法律評價可能完全不一樣。」除了刑事傷害責任,王至德也提到《社會秩序維護法》第87條規定,「加暴行於人」、「互相鬥毆」或「意圖鬥毆而聚眾」,可處1萬8000元以下罰鍰。因此這次事件中,除了4人互告傷害、妨害名譽並送地檢署外,警方另外依社維法處理,他直言「法律套餐一次點滿」。
持刀追車爆衝突!68歲翁遭打重傷5天亡 家屬告殺人、網紅反問:人家被砍還不能反擊?
台中市北屯區6日爆發行車糾紛,68歲李炯松持折疊刀劃傷葉男手臂,葉男反擊將火爆阿伯打倒,導致對方頭部重創昏迷,搶救5天後於11日不治,死者家屬指控葉男先逼車、揮拳,已提告殺人等罪;但行車記錄器曝光後,網紅Cheap質疑李男一路追車、持刀挑釁,認為葉男面對持刀挑釁,反擊並無不當。本月6日上午,李炯松(68歲)與葉男(35歲)在台中市北屯區中清路二段、同榮路口一帶疑因超車發生糾紛,雙方從口角演變成肢體衝突,阿伯李炯松持折疊刀攻擊葉男,造成葉男手部受傷,葉男則徒手反擊將李男打倒,導致李男頭部重創、送醫後病情惡化,昨天宣告不治。死者家屬控訴葉男逼車、打人在先,見李倒地無反抗能力,又朝他頭部重擊2拳,將對葉提告殺人等罪嫌。至於為何會揮刀砍人?李炯松兒子解釋,父親平時從事割紙箱、束帶等工作,車內本來就會放置折疊刀,當天持刀是為了防身,並非預謀攻擊,是葉男先揮拳打中父親頭部,他才持刀揮舞反擊。行車記錄器畫面曝光後,網紅Cheap指出,從影片來看,雙方一開始都有超車行為,李男先跨越雙黃線超車,葉男則在下一個轉彎處超車;畫面顯示,之所以會爆發衝突,係因阿伯先下車「理論」,葉男趁綠燈開車離去,其實那時候已經有機會各自離開、讓衝突落幕,但李炯松卻驅車繼續追趕。Cheap強調,這只是一起很尋常的行車糾紛,過程中其實有多次可以「取消戰鬥」的機會,但李炯松沒有停下,反而持續追車、找對方理論,讓衝突一路升級,最後釀成悲劇;他也質疑阿伯家屬所稱「帶刀防身」的說法,認為如果真的是為了防身,應該遠離衝突,而非持刀下車找人理論,甚至持刀拍打對方車窗。Cheap更指出,從影片來看,葉男衝上前擒抱時,李男手上仍握著刀,且持刀的手又再次舉起,對遭到攻擊的一方而言,根本無從判斷對方是否會再次砍像自己。他強調,先亮刀的一方遭到徒手反擊後才主張對手「出手太重」,在情理上恐怕難以說服外界。此外,阿伯的「黑歷史」也被翻出,網友發現,李炯松早在1999年就曾因行車糾紛涉暴力案件。判決顯示,當年李男因追撞前車引發衝突,曾持鋁棒砸毀計程車玻璃,之後又騎機車折返,誤認旁觀司機是敵人,持鐵鋸揮砍,造成對方頭皮8公分撕裂傷及臉部、鼻尖受傷,法院依傷害罪判處有期徒刑8個月;另有妨害自由前科,遭判刑2個月。對於網路言論,李男家屬則反擊表示,這些未經查證、偏頗及不公言論,已對死者及家屬造成二度傷害,呼籲外界在真相釐清前理性看待案件;已委任律師提出殺人等罪刑事告訴,葉男打死人是否屬於「正當防衛」仍須由檢警蒐證、調查完整影像及相關證據後,交由司法機關進一步認定。
台中阿北拿刀砍人反被打趴亡! 律師揭正當防衛關鍵:反擊時危險還在不在
台中市一名68歲李姓男子,於6日上午駕車行經北屯區中清路二段、同榮路口時,疑似與35歲葉姓男子發生行車糾紛,雙方爆發口角衝突,李男不僅叫囂,還持折疊刀攻擊葉男,造成對方手臂受傷後,反遭葉男徒手打倒在地,而李男在送醫治療5天後傷勢惡化身亡,死者家屬則委任律師提告。對此,律師劉韋廷說明,其實真正的關鍵不是「有沒有反擊」,而是「反擊的那一刻,危險還在不在」。劉韋廷於臉書粉專表示,如果有人拿刀朝自己走過來,能不能打對方?其實是可以的,但真正麻煩的是「可以打到什麼時候」,有些人會疑問「不是說對方有拿刀嗎?那打人的人不能主張正當防衛?」答案是有可能,但絕對不是「對方拿刀,我就可以一路打到底」。劉韋廷說明,根據《刑法》第23條規定,對於「現在不法之侵害」,為了保護自己或他人的權利而做出的防衛行為,原則上不罰,所以要是對方真的持刀攻擊你,為了阻止對方傷害自己,而將對方推倒、揮拳,甚至在極端情況下造成對方嚴重傷害,都不代表一定犯罪。劉韋廷提到,法院曾經判過一個案例,有人拿槍抵住對方頭部後開了一槍,槍枝卡彈後準備再射,被攻擊的人拿魚刀反刺持槍者2刀,最後持槍者死亡,法院仍認為是正當防衛,判拿魚刀者無罪,這是因為當時拿魚刀者面對的是「可能馬上被殺死」的危險,而真正的關鍵不是「有沒有反擊」,而是「反擊的那一刻,危險還在不在」。劉韋廷指出,若對方刀還拿在手上,並準備繼續攻擊,此時將對方打倒,是為了停止侵害,這可能是正當防衛,但如果對方已經倒地,或是刀掉了、失去攻擊能力,自己卻還繼續追打、踹頭、猛擊,法律上的性質就可能從「我怕被你殺,所以阻止你」,變成「你剛剛敢拿刀嚇我,我要打回來」,前者為防衛,後者可能是報復,「只差幾秒鐘,刑事責任可能完全不同。」劉韋廷表示,如果最後鑑定確認被害人的死亡,屬於遭毆打所造成,而行為人主觀上只有傷害故意,沒有殺人的故意,就可能進一步面對「傷害致死」的刑事責任;至於是否可能涉及殺人罪、防衛過當,甚至成立正當防衛而不罰,都要重新還原當時的攻擊過程、出拳次數,以及倒地後是否繼續攻擊、刀械是否存在等,以及致命傷如何形成。劉韋廷認為,行車糾紛最可怕的,並不是誰輸誰贏,而是原本可能只是按喇叭、搶車道,最後卻變成「一個人進太平間,一個人可能走進法院」,建議民眾在路上遇到挑釁,能不下車就不要下車,將車門鎖好,行車紀錄器留著,趕緊報警處理。
為躲性侵才揮刀殺人!法院不採信 伊朗23歲女因「同態復仇」遭處決
伊朗上週六處決一名23歲女子,她被控在18歲時殺害2名男子,不過她直到死前都主張當時是因丈夫的生意夥伴酒後企圖性侵,自己才會拿刀自衛。法院最終沒有採信她的說法,並在死者家屬要求「以命償命」後判處死刑。根據伊朗人權組織(Iran Human Rights)消息透露,23歲女子尼耶里(Marzieh Nieri)週六清晨在加茲溫中央監獄遭到處決。她17歲時就在家人施壓下被迫結婚,隔年便發生讓她被判死刑的命案。該案件發生在2021年10月,當時18歲的尼耶里聲稱丈夫的一名生意夥伴喝醉後試圖侵犯她,她在情急之下拿起廚房刀具反抗並刺傷對方,丈夫也在衝突過程中喪命。尼耶里案發後先前往哥哥住處,4天後主動向警方投案。不過法院並未接受尼耶里「為躲避性侵而正當防衛」的說法。死者家屬隨後依伊朗法律要求執行「同態復仇(Qisas,以牙還牙,以眼還眼)」,最終她被判處死刑並在上週六執行。所謂「同態復仇」源自伊斯蘭教法學,在謀殺案件中被害人家屬可以要求「以命償命」,處決被判有罪的兇手;家屬也可以放棄死刑,改為接受俗稱「血錢」的金錢賠償。這類死刑必須取得被害人最近親屬明確同意才能執行。伊朗人權組織指出尼耶里被處決後,2026年至今伊朗至少已有14名女性遭處決。女性被執行死刑的情況近年更明顯增加,根據美國國務院統計,伊朗2025年至少處決61名女性,創下25年來的新高,較前一年暴增約70%。值得注意的是,「殺害丈夫或伴侶」是伊朗女性死刑犯最常見的罪名之一。人權組織統計光是2025年就至少有21名遭處決的女性,是因殺害丈夫或未婚夫被判「同態復仇」的死刑。婦女權益團體則指出其中不少女性生前曾長期遭受家暴,加上童婚或強迫婚姻、經濟依賴、難以取得離婚,以及法律保護不足,使部分女性很難脫離暴力關係。伊朗目前仍是全球執行死刑最頻繁的國家之一。人權組織統計2025年伊朗至少處決1639人,創下1989年以來新高的紀錄,平均每天超過4人遭處決。國際特赦組織指出,2025年全球僅17國實際執行死刑,伊朗處決人數僅次於中國;人權團體也警告,進入2026年後伊朗執行死刑的數量仍持續攀升。
持刀砍人反遭打趴!台中阿北5天後亡 起底27年前也曾揮鐵鋸
台中市68歲李姓男子6日上午行經北屯區中清路二段、同榮路口時,疑似因行車問題與35歲葉姓男子爆發口角,雙方衝突迅速升級。李男不僅上前叫囂,過程中更持折疊刀攻擊葉男,造成對方手臂受傷,葉男隨即徒手反擊,將李男打倒在地。李男送醫住院5天後傷勢惡化,11日凌晨宣告不治,讓原本的傷害案件瞬間變得更加複雜。事發現場影片曝光後引發討論。從畫面可見,李男一度走到葉男車輛旁叫囂,疑似試圖將人在車內的葉男拉出,過程中還有揮拳等動作。葉男下車後雙方爆發肢體衝突,李男隨後遭擊中頭部倒地,耳朵滲血、眼神失焦,嘴部還吐出血沫,之後逐漸失去意識。救護人員獲報趕抵,立即將李男送醫治療,當時一度沒有立即生命危險,未料住院5天後情況急轉直下,最終仍因傷重不治。隨著李男死亡,他過去涉及行車糾紛的案件也再度受到關注。根據台中地方法院1999年判決,李男27年前就曾因行車糾紛與人爆發衝突。當時他駕車行經健行路、學士路一帶,因追撞前車與他人發生爭執,後續又與數名計程車司機起衝突,期間甚至拿鋁棒砸毀計程車玻璃。更令人意外的是,李男當年離開現場後仍未罷休,又騎機車折返,看到一名在旁觀看的計程車司機後,誤以為對方就是稍早與他起爭執的人,竟持鐵鋸朝對方揮砍。被害人因此右上肢及軀幹多處挫傷,頭皮留下長達8公分裂傷,臉部也有2.5公分裂傷,鼻尖甚至出現軟組織缺損。李男當時否認持鐵鋸攻擊,但法院綜合被害人說法、證人證詞及傷勢資料,最終認定犯行明確,依傷害罪判處有期徒刑8個月。相隔27年,李男再度捲入行車糾紛,這次從持折疊刀傷人、遭對方徒手反擊,到住院5天後死亡,案件後續法律責任也成為焦點。警方已報請檢方相驗,將進一步確認李男確切死因,以及遭毆傷勢與死亡結果間是否存在因果關係。李男家屬也已委託律師提告,案件後續不排除朝傷害致死等方向偵辦。不過,由於現場衝突涉及李男先持刀攻擊,葉男的反擊究竟屬於正當防衛、防衛過當,抑或已超出排除眼前侵害所必要的程度,仍不能僅憑片段影片直接定論。檢警後續將比對完整監視器與現場影像、雙方攻擊先後順序、使用武器情形、傷勢鑑定及相關證人說法,釐清葉男是否需要為李男死亡負起刑事責任。
毒蟲同居正宮、小三再為第3女出頭 一刀刺死乾妹前男友辯正當防衛
台北市一名有毒品前科的男子曾緯承與太太、小三、乾妹同居,齊人之福的日子在今年3月畫下句點,他不滿乾妹的前男友來住處談復合卻發生爭執,主動拿出水果刀刺死對方,落網後卻辯稱是被害者先持刀而他是「空手入白刃」,在拉扯之下意外刺中,應是正當防衛,但台北地檢署依據死者同行友人以及曾緯承小三的證詞,認定並非正當防衛,於今日偵查終結,以殺人罪起訴並移審在押的曾緯承,本案將由國民法官審理。檢警調查,曾緯承與李姓妻子結婚住萬華,家中成員還有兩名女子,分別是江姓小三與李姓乾妹,1男3女因毒品「結緣同居」;李姓乾妹原本有個張姓前男友,2025年年底分手後搬進曾緯承家裡。今年3月8日凌晨,張姓前男友與江姓友人前往曾緯承住家找乾妹討論是否復合,但他懷疑曾緯承與乾妹不僅是乾兄妹關係,還發展出婚外情,曾緯承在旁邊聽到,沒勸乾妹與前男友破鏡重圓還火上加油,導致爆發激烈衝突。曾緯承拿出長19.5公分的水果刀,一刀刺進乾妹前男友的心臟、左肺與肝臟。張姓前男友在朋友攙扶之下,勉強走到一樓不支倒地,送醫急救不治,他的母親、妹妹以及女兒(與前妻所生)對李姓乾妹、曾緯承夫婦、曾緯承小三甚至與死者一起前往談判的江姓友人共5人提出告訴。曾緯承行兇後逃亡,不過找到落腳處之前遭逮收押,北檢最初偵辦時,江姓小三與曾緯承的「正當防衛」口徑一致,甩鍋給乾妹前男友,後來才翻供坦承兇刀並非被害人先使用,而是一開始就由曾緯承拿著,但她還是說因為被害人先衝過來才會出事,仍有維護曾緯承的意思。檢方最終查明,曾緯承的李姓正宮、江姓小三、李姓乾妹以及與死者同行的江姓友人均無犯意聯絡,處分不起訴,唯一起訴的被告是曾緯承,以《刑法》的殺人罪提起公訴。
國小女老師遭學生「惡意戳屁股」反被記申誡 Cheap:已是性騷甚至性侵
近日關於教師遭霸凌、教師權益等話題備受討論,就有網友透露,某國小一名女老師遭學生惡意戳中肛門後,本能地將學生推開,但校事會議認定「老師不應傷害學生」,最終給予申誡處分。對此,百萬網紅Cheap批評,這已構成性騷擾、甚至性侵了,若是在美國,學生會被立即停學,學校、校長等也會吃官司,結果台灣學生卻還能全身而退。某位網友6月2日於Threads發文爆料,有學生惡意戳老師屁股,老師本能推開,應屬於正當防衛,但校事會議調查結果卻認為,「即使是故意戳屁股,甚至是戳中肛門,身為老師還是不應有傷害學生的行為」,認定老師違反了教師考核辦法,因此記申誡處分1次。針對此事件,Cheap在臉書粉專發文表示,這名國小學生是趁著女老師在黑板前寫字時,故意戳老師肛門,動手前還問旁邊同學「要不要戳」,老師受到驚嚇時出於反射動作往後揮手,結果不小心導致該名學生撞到桌子,最後學生並沒有道歉,女老師反被記申誡1次。「這是性騷擾了吧,甚至戳肛門已經是性侵了吧!」Cheap傻眼道,這起事件中老師完全沒錯,被突然戳肛門,任何正常人的反應都是本能的反射性防衛揮手,要怎麼蓄意傷害?Cheap直言,教育部是不是認為,被戳肛門正確的作法是「老師先深呼吸,一邊忍住被羞辱的恥辱,一邊溫柔的說:同學不可以這樣喔!」學生做錯事、侵犯他人身體,事後卻連一句道歉都沒有,還反過來處罰老師,這樣以後基層老師怎麼管教學生?Cheap提到,類似事件如發生在美國,學生會被立刻停學,要求3至10天不准到學校,待聽證會結束後,會面臨退學、強制輔導,甚至移送少年法庭等處分,學生會被判社區服務,家長則要承擔法律責任和罰錢;至於亂解雇老師的學校,美國教師工會的力量大到不可思議,不僅會立即介入,還可能請頂尖律師告到學校、教育局破產,校長、督察大概提早退休或吃官司,「結果台灣學生全身而退?」
學生惡意戳屁股!教師推開反被記申誡處分 議員批校事會議「領錢辦事的恐龍委員」
近期教師權益相關話題備受關注,就有網友透露,某國小一名老師遭學生惡意戳中肛門後,本能地將學生推開,但校事會議卻稱「老師不應有傷害學生的行為」,最終給予申誡處分。對此,「熱血公民教師」黃益中批評,「做這樣的申誡,敢不敢公開名單?」台北市議員侯漢廷則斥責,「這些領錢辦事的恐龍委員,比犯錯的學生還要可惡!」某位網友6月2日於Threads發文爆料,有學生惡意戳老師屁股,老師本能推開,應屬於正當防衛,但校事會議調查結果卻認為,「即使是故意戳屁股,甚至是戳中肛門,身為老師還是不應有傷害學生的行為」,認定老師違反了教師考核辦法。對此,黃益中轉發該貼文並指出,相關公文顯示,該案中訪談的5位同班學生一致描述,犯案學生是故意戳老師屁股,並有3位同班學生描述,有聽到犯案學生有先問旁邊同學要不要戳老師屁股,後續調查小組認為,老師不應有傷害學生的行為,認定老師的行為符合稱「教師考核辦法」第6條第2項第6款,該名教師依規定須遭記申誡處分1次。黃益中也傻眼道,「我是真心想問,到底是哪個學校的校事會議?到底是哪裡請來的委員?做這樣的申誡,敢不敢公開名單?」貼文曝光後,不少鄉民紛紛在底下留言,「老師應該可以告學生性騷擾」、「做出這種決定的到底是誰?大家去戳戳看他好不好」、「這是根本超越刑法存在的扭曲見解」、「做這種調查報告,根本也無法保護教師」、「支持公開委員名單」、「勇敢提告學生,透過更高階的法律回應校事會議」、「如果要這樣乾脆不要在校內處理,直接都上法院就好,做出這種結論,完全無法接受」。 侯漢廷則透露,這些調查委員寫出這種報告,並不是義務幫忙,而是拿著納稅人的血汗錢,根據現行規定,校事會議一旦啟動調查,每人可領出席費2500,元,3人一組共7500,元,且通常調查是2次起跳;逐字稿費每分鐘30元,一場調查動輒300分鐘以上,就是上萬元;主筆委員的賺稿費每1000字可領1100元至1600元,因此一個案子結案,至少要花公帑3萬元。侯漢廷怒斥,「調查委員領著高額費用,卻做出讓壞學生肆無忌憚、讓好老師黯然離場的荒唐決議。把教育界搞得烏煙瘴氣,這些領錢辦事的恐龍委員,比犯錯的學生還要可惡!教育部,你們放任這種體制繼續羞辱第一線的教師,難道不需要出來給個交代嗎?」
台女童澀谷打卡拍照遭人惡意衝撞! 日本律師曝「撞人族」可能罪刑
近日有對台灣母女前往日本旅遊,到知名的澀谷十字路口朝聖,在小學女兒比YA準備拍照時,卻有一名婦人從後方惡意衝撞,害女童重摔在地,相關畫面也在台日兩地引起軒然大波。對此,有人好奇這類「撞人」行為是否觸法,日本律師冨本和男便說明了。從女童母親公開的影片可以看到,孩子原本在澀谷十字路口的斑馬線上開心比YA準備拍照,身後卻有一名穿著藍色長裙的婦人快速走來,先是肘擊了旁邊身穿黑色外套的男子,再刻意撞上另一名與母親牽手的女童,最後撞擊了台灣女童,害她當場往前摔。畫面曝光後,不僅在台灣掀起熱議,就連日本社群上也瘋傳,紛紛表達對「撞人族」的憤怒,更有日本網友展開肉搜,發現該名婦人疑似是慣犯。後來,女童母親也回應,她因為看IG很多人在澀谷十字路口打卡,才帶著女兒跟風拍照,以為綠燈還很久可以留下一點回憶,「帶著孩子做不好的行為是我錯誤的決定,但並不是孩子本身的問題,人都是在學習中成長,我會好好反省」,但她也強調「當然撞人的行為還是不可原諒」。另外,根據日本律師平台《弁護士ドットコム ニュース》報導,專門處理刑事案件的律師冨本和男分析,如果有人故意在街上或十字路口推擠他人,導致其摔倒,即使未造成人身傷害,只要是對他人的明顯攻擊行為,也構成「暴行罪」,最高可處2年有期徒刑與30萬日圓(約新台幣6萬元)的罰金。冨本和男指出,若造成受害者因此跌倒並受傷,則升格為「傷害罪」,最高可處15年以下有期徒刑與50萬日圓(約新台幣10萬元)罰金。至於社群媒體上有人提及女童可能擋住他人的路,或因人多擁擠才撞人,冨本和男認為,所謂「正當防衛」要成立,必須是要因應即將發生的侵害而不得不做的行為,但婦人在接觸女童前,就曾以手肘「攻擊」其他路人,因此「正當防衛」或「難以避免」的要素很難成立。
寧願坐牢!8旬翁開槍弒妻 法庭自白:受夠要照顧失智的她
美國佛羅里達州近日發生一起令人心碎的家庭悲劇,一名80歲老翁西蒙斯(William Elwood Simmons)涉嫌在家中親手開槍射殺結縭多年的83歲老妻南西(Nancy Lee Simmons)。西蒙斯殺妻後親自報案,證詞顯示其案發後並無悔意,甚至聲稱自己已經受夠要照顧患有失智症的妻子,更直言「寧願去坐牢,也不想再面對她」。訊後西蒙斯被逮捕,並依一級謀殺罪移送法辦。根據外媒《PEOPLE》報導,這起命案發生於當地時間21日下午約5時15分,橘郡警長辦公室接獲報案,一名80歲老翁西蒙斯指稱有人中彈倒地。當員警趕抵現場後,發現一名83歲老婦南西倒臥室內且身中彈孔,已明顯失去生命跡象,當場被宣告死亡。警方隨即在現場扣押了一把霰彈槍及一枚已使用的彈殼,西蒙斯則直接向警方自首,他親手殺害妻子,隨後當場遭警方逮捕帶回偵查。訊問時西蒙斯表示,事發前與妻子在廚房發生爭執,對方不斷咒罵自己,讓他氣到決定拿出霰彈槍威脅妻子,沒想到對方不怕還嗆他,「去你的,你這個混蛋」,他才朝妻子開槍。根據法庭文件,西蒙斯也坦言,妻子只是說話難聽,沒有出手傷害自己,因此他並非正當防衛,同時他也沒有受到毒品或酒精影響。除此之外,西蒙斯也承認,自己雖然愛著「以前那個南西」,但他早已無法忍受長期照護已罹患失智症的妻子,所帶來的龐大壓力,還說自己寧願去坐牢。目前西蒙斯被依一級謀殺罪移送法辦,並關押於橘郡監獄且不得保釋,全案已進入司法程序。
北捷被逼讓座踹飛老婦!Fumi阿姨裁定出爐「罰鍰金額」曝
台北捷運去年發生一起優先席糾紛事件,一名73歲曾姓婦人於車廂內多次揮甩裝有金屬容器的提袋,強逼乘客讓座,卻反遭對方踢飛,引發社會熱議。事後,踹人的乘客「Fumi阿姨」因行為觸法遭裁罰,相關裁定近日正式出爐。據《三立新聞網》報導,根據裁定書內容,事件發生於2025年9月29日下午4時許,地點在信義安和站行駛中的捷運車廂內。當時曾姓婦人因要求讓位與Fumi阿姨發生口角與肢體衝突,過程中,Fumi阿姨先後以左右腳將對方踢倒,警方依社會秩序維護法裁處6000元罰鍰。Fumi阿姨收到裁定後提出聲明異議,主張曾姓婦人多次以裝有金屬物品的提袋撞擊其膝部,自己已多次忍讓,最終才以踢腿方式阻止對方行為,認為屬正當防衛,且雙方均未受傷,不應認定為互相鬥毆,加上自身為初犯,原裁處顯有不當。法院審理後認定,曾姓婦人確實曾多次以隨身物品碰撞Fumi阿姨膝部,但在第四次行為遭左腳阻擋後,侵害行為即已停止。法院指出,後續踢飛行為已不符正當防衛所需的「正在進行中不法侵害」要件,因此難以採信防衛說法。法官綜合相關影像與證據指出,雙方雖皆感受到疼痛,但並未造成實質傷害,且彼此均有對對方施以暴行的行為,認定屬於「互相鬥毆」並無不當。考量本案發生於大眾運輸工具內,屬公眾場所,對社會秩序與安全造成影響,但同時斟酌Fumi阿姨個人素行良好,案發後亦未再滋擾,法院撤銷原處分,改裁處4000元罰鍰,全案定讞,不得抗告。
張文砍人釀4死11傷!網問「若開車撞死他會怎樣?」 律師解答:恐淪被告
27歲男子張文19日在台北車站M7出口、捷運中山站以及誠品南西店使用汽油彈、煙霧彈並持長刀連續作案,造成4人死亡(含張文)、11人受傷,引發社會高度關注。對此,就有網友提出「事發當下能否開車撞嫌犯?」律師劉韋廷強調,關鍵差別在於撞人的那一刻,他到底是在「看起來像要犯案」,還是已經「正在犯案、持續侵害」,因此看見刀不等於看見攻擊,「你能證明『正在發生的侵害』,才有機會談防衛。否則你想當英雄,很可能最後變成被告。」劉韋廷在臉書粉專發文表示,有律師在網路發文討論,提到「如果我們預知張文會殺人,為了阻止他在還沒動手前就先開車把他撞死,這樣還要不要被處罰?」但這題有個致命的邏輯陷阱,若把人撞死了,該怎麼證明「對方本來一定會去殺人」?大家都沒有上帝視角,在法律上更不可能用「我猜他會殺人」去合理化「我先把他殺了」。劉韋廷指出,如果張文確實有殺人意圖,甚至寫好了死亡筆記本、準備好了刀,但在出手前一刻停下來,是否還會涉及殺人罪?根據《刑法》271條第3項有處罰「預備」殺人罪,不會處罰殺人既遂罪,因為「想」跟「做」之間,法律要處理的是行為的界線,而不是讀心術。劉韋廷提到,以現實的幾種情境來看,若嫌犯已經丟了煙幕彈、拿刀出現,雖看起來很可疑,但還沒開始攻擊,有人衝上去把人撞死,法律上很可能直接落在殺人罪,「你可以說你是為了保護他人,可問題在於:當下只有『懷疑』,卻已經造成『確定的死亡』。沒有他殺人的結果,卻有你撞死人的結果,風險極高。」劉韋廷說,如果嫌犯已經沿街砍人,甚至有人已經受害,有人親眼看見他正在持續攻擊,此時選擇開車撞他,是為了立刻阻止他繼續殺人,才比較「有機會」去談正當防衛(或緊急避難)的空間,「注意,是『有機會』,不代表一定會成立,因為法院仍會檢視:當下是否真的是迫在眉睫、是否別無他法,或手段是否必要且不過當。」許多人會質疑「難道要等到有人倒下才能出手?」劉韋廷坦言,法律的核心矛盾就是「我們希望由公權力處理暴力,而不是讓社會進入私刑正義」,但當下若不立刻制止,可能導致更多無辜生命當場喪命,因此「關鍵差別」通常就在於撞人的那一刻,他到底是在「看起來像要犯案」,還是已經「正在犯案、持續侵害」。劉韋廷強調,「看見刀,不等於看見攻擊;你能證明『正在發生的侵害』,才有機會談防衛。否則你想當英雄,很可能最後變成被告。」
超商女店員上夜班遭男客人掐脖:砍下妳的頭 她反擊自救竟被開除
美國奧克拉荷馬州一名超商女店員日前遭男性客人攻擊,對方甚至出手掐脖子害她差點被勒斃,情急之下她開槍反擊才成功脫身。怎料,事後女店員卻因違反公司禁止攜帶武器的規定而被開除,引發當地熱議。根據外媒《每日郵報》報導,奧克拉荷馬州一名25歲女子迪里亞德(Stephanie Dilyard)在當地一間超商上夜班,事發當下她獨自值勤,一名男客人試圖使用假鈔付款,被她拒後情緒失控,開始拿店內物品丟向她,還衝進櫃台內攻擊她;迪里亞德回憶,「他(男客人)威脅要砍下我的頭,我想打電話報警,卻被掐住脖子,硬把我拉出櫃台」,她聲稱被逼到無路可逃,只能掏槍自救。報導中指出,嫌犯是一名59歲男子湯普森(Kenneth Thompson),在迪里亞德自救朝湯普森開槍後,他腹部中彈便逃離店內,隨後又自行前往警局報案。不過警方證實,根據當地自我防衛法,迪里亞德的開槍行為屬於正當防衛。即便迪里亞德是自救行為,事後她卻收到公司的解僱通知,理由是她違反「不得攜帶任何自衛武器」的規範,包含槍枝、催淚噴霧等。有多名現任與前店員也在網路論壇Reddit證實,若被發現攜帶武器到店裡工作,就會直接遭到開除。迪里亞德已在超商工作2年,多數時間得上夜班,從晚間11時至早上7時都是獨自工作。她指出,夜班人力單薄、店內毫無保全,對店員而言極不安全。「我們夜班員工是孤立無援的。政策要求我們不能自保,但在這樣的工作環境,我根本無法一邊遵守政策、一邊確保自己能回家陪孩子。」被開除的迪里亞德在募資平台GoFundMe上透露,嫌犯還曾把她用力摔向三明治櫃,使她更確信若不反擊恐遭殺害。她強調:「那一刻我只能在『保住生命』和『保住工作』之間做選擇,我永遠會選擇活下來,因為孩子需要我。」至於企圖傷人的湯普森後來在醫院被捕,面臨攻擊、暴力威脅、持假鈔詐騙與違反假釋等多項罪名。迪里亞德希望她的經歷能提醒更多人,「每個人都有權自我防衛。我希望女性看到這件事時能明白,當生命受到威脅,你必須做必要的事。」而超商總部尚未對此回應。
山西「寵物狗咬人」引發1死3傷!飼主率眾上門打砸遭反殺 死者妻:後悔不該砸窗
今年1月,在中國山西省長治市曾發生一起由「寵物狗咬人」引發的血案。本案源於鄰里間因為一隻咬人的寵物狗所引發的衝突,最終卻造成1死3傷的悲劇,兒子被咬的被告人申某還在飼主郭某率眾上門打砸時持刀反擊,最終造成郭某死亡,被檢方以故意傷害罪提起公訴。本案今日(13)上午在長治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省理,引起中國媒體的關注。根據《中國新聞周刊》報導,這起發生在今年1月30日(正月初二)。當日,被告人申某的兒子與朋友外出時,被鄰居郭家栓在路邊的狗咬傷,申某兒子情急之下將狗摔死。事件發生後,申某兒子將此事告訴母親,申某妻子決定報警要求協商處理,申某兒子也在派出所等待鄰居郭家人到場,但郭家始終並未配合前往派出所。當日晚間7點許,郭家的女主人趙女士帶著2人闖到申家「理論」,期間砸破了申家的玻璃、踹開了大門,與在家的申某及其妻女發生爭吵。接著,郭家的男主人郭某也帶著2名女兒進入申家,雙方爆發激烈扭打。混亂中,申某從窗台上拿起一把剔骨刀胡亂揮刺,造成郭家4人被刺傷,郭某則因傷勢過重,經搶救無效宣告死亡。事後的鑑定報告則指出,郭某身上有9處刀傷,由於左股動脈離斷大出血,最終失血性休克死亡。對此,被告申某一方堅稱事發時面臨郭家多人強行闖入和毆打,申某行為屬於「正當防衛」。申某的女兒回憶,當時郭家破門而入,鄰居曾試圖勸架,但隨後郭某也進入申家,雙方隨即發生扭打。她表示,父親在打鬥中頭部鼻骨受傷。目前,申某的律師將為其作無罪辯護。受害者郭某的妻子趙女士則透露,被摔死的是一隻2歲的土狗。對於為何不去派出所處理,她解釋稱:「打死一條小土狗,家門開著說一聲就行,還需要去警局?」她坦言當晚本只想去申家「砸兩塊玻璃出出氣就走」,丈夫郭某最初並不想追究。然而,郭某隨後進入申家即遇害,「我和孩子去拉他的時候,我胳膊也被扎了一刀,孩子也被捅了」。趙女士事後才自責地表示,當初不該去砸玻璃,或許就不會發生慘案,並想知道這件事情「何以至此」。據悉,申、郭兩家人本是住在前後院的鄰居,雙方都表示案發前並無矛盾。但在事件發生後,申某被當地檢方以故意傷害罪提起公訴。郭家3人則因涉嫌非法侵入住宅罪,以另案被提起公訴。這起案件在今日進行一審,《中國新聞周刊》指出,本案並未當庭作出判決,庭上雙方爭議焦點為申某行為是否足以構成「正當防衛」,檢方堅持主張申某行為構成故意傷害,導致1人死亡,屬於防衛過當。申某律師則告訴媒體,事發當時現場環境混亂且黑暗,申某在情急中並未意識到自己抓到的是一把刀,胡亂揮刺下造成傷亡。對於正當防衛的辯詞,趙女士仍向媒體表示不認同。她主張自己僅是砸破了對方家的玻璃,而丈夫則是上門理論,「我老公被捅了這麼多刀,怎麼對方還成了正當防衛?」又對自己強闖申家的行為辯解,「我砸了玻璃,該我賠償的賠償,不至於把我老公捅死吧?」認為對方也要負責。這起案件引起中國網友關注,不過網友基本一面倒的留言力挺申家,「這是入室打砸遭到反殺,不是什麼上門理論!」、「這都不是正當防衛,就不知道什麼才是正當防衛了。」、「妻賢夫貨少,論有個好老婆的重要性。」、「申某一家從頭到為都是受害者吧,希望法律成有一個公平的審判。」對於郭某妻子趙女士事後才「後悔」不該砸玻璃的行為,網友也譏諷表示:「典型無理還要鬧三分的潑婦。」、「你不能只有在打不過人家的時候才表示後悔。」
我們從沒碰過面!她是殺夫嫌犯也是獄中媽媽 美女囚用「塑膠線加通風口」成功自孕
美國佛州一名女子黛西・林克(Daisy Link)成為全美矚目的話題人物,她一方面因涉嫌殺害丈夫面臨謀殺罪審判,另一方面卻又在收押期間無肢體接觸情況下,與同樣被羈押的男囚瓊・迪帕茲(Joan Depaz)「受孕成功」,震驚司法界與社會輿論。林克面帶鎮定出庭,面對殺夫罪指控,她主張是自衛行為。(圖/翻攝自NBC6)根據《NBC6》、《PEOPLE》與多家美媒報導,現年30歲的林克於2022年6月因涉嫌開槍殺害丈夫佩德羅・希梅內茲(Pedro Jimenez)被收押於邁阿密戴德郡的特納・吉爾福德・奈特矯正中心(Turner Guilford Knight Correctional Center),2024年,她在獄中誕下一子,而孩子的生父竟是另一名同樣被羈押的男囚瓊・迪帕茲。更離奇的是,林克與迪帕茲自始至終「從未見過面」,原來,兩人透過監獄通風孔傳遞訊息與精液,林克甚至以床墊拆線、筆桿與塑膠紙製成「釣線工具」,成功接收對方以保鮮膜包裹的精液,最終自行受孕成功。林克曾對媒體說:「我真的無法相信這計畫成功了,但我相信一切都是有原因的。」林克表示,她之所以選擇懷孕,是因為在2023年9月的保釋聽證會上被拒絕保釋,「我想透過孩子爭取更多權利,也準備對監獄提告。」她於2024年6月產子,孩子目前由家人撫養。另一方面,林克涉嫌謀殺丈夫一案也進入實質審理。根據檢方說法,案發當天林克持槍朝丈夫開火後,假裝是無辜者,在警方抵達時聲稱「是在外頭發現丈夫倒地」,並大聲驚呼「我看到他的腿有前後兩個洞,是被射中了。」不過,根據隨身攝影機畫面與監視器畫面,林克事後離開現場時還對丈夫說:「我好像打到大動脈了,你應該沒事。」面對指控,林克的律師團隊坦承她開槍,但強調是「多年家暴下的正當防衛」。律師表示,案發前五天,丈夫曾用槍柄毆打她,林克只是試圖讓他停止攻擊。「他完全失控、危險至極,她是為了保命而開槍。」此案結合了獄中離奇懷孕與家庭暴力爭議,司法與輿論高度關注。陪審團將在未來幾週內裁定林克是否構成正當防衛,或涉及蓄意殺人。
老婦捷運逼讓座遭踢飛 作家曝未知風險「別為一口氣賠掉青春」
近日台北捷運「優先席」再度成為輿論焦點。一名年輕男乘客與年長婦人因讓座問題發生衝突,最終導致婦人遭對方一腳踹倒,跌坐在後方座位。事件引發廣泛討論,對此,講師兼作家莊越翔表示,「遇到這種陌生長者,閃遠一點就好。」強調可能為了賭一口氣,賠上自己寶貴的青春。對此,講師兼作家莊越翔在其臉書粉專「專業想」發文,分享自己長期陪伴保護管束少年的經驗,提醒年輕人「不是每一位長者都承受得起正當防衛的力道」,更強調遇到疑似挑釁的陌生長者,應優先閃避,避免以暴制暴帶來的後果。莊越翔表示,他過去曾陪伴許多涉案少年走過司法歷程,目睹無數「本來只是想嚇嚇對方、比劃一下」,最終卻釀成傷害甚至致命案件。他指出,當情緒升溫、彼此動手,往往無法冷靜思考後果,「你可能賭上的是自由、金錢,甚至一段無法挽回的青春。」他亦提到,社群平台上常見鼓吹「替天行道」的言論,看似熱血正義,卻可能誤導他人認為「打了沒事、打了有理」,長期下來恐使社會對暴力產生寬容態度,「每一則被網友叫好分享的影片,背後都有可能是法庭、牢房與一段青澀歲月的結束。」針對影片中的情緒反應,他坦言「內心也很複雜」,一方面理解不少人對「逼讓座」的不滿,但也提醒社會回歸理性面對現實。「你無法知道對方的健康狀況,也不清楚是否有精神或心理疾病,一旦出事,後果將難以承擔。」莊越翔最後呼籲,年輕人在公共空間遇到不友善長者時,「閃遠一點就好」,這不是退讓,而是「保護自己不捲入未知風險」。他強調,避免衝突不是懦弱,而是理性地守住自己的時間與自由,「不要跟他背後的故事賭機率,你賭的起錢與一口氣,你可能換不回那一段寶貴青春。」
北捷「老婦逼讓座」年輕男一腳踹飛 律師分析下場:恐要道歉加背前科
一名白髮老婦29日搭乘台北捷運淡水信義線時,因手持雨傘與多件物品,要求一名年輕男子讓出優先席,但男子未予理會。雙方發生肢體接觸後,男子起身將老婦踹飛至對面座位,事件在網路上擴散,對此,律師王至德分析,若老婦因此受傷的話,男子恐怕要背上傷害罪的前科。根據當時目擊者與影片畫面,事發車廂座位並未坐滿,但該名老婦仍堅持要求男子讓出優先席,並聲稱「東西很多,想掛在旁邊」,接著多次以手中的袋子敲打男子膝蓋。男子最終起身反擊,一腳將老婦踹飛至對面座位。老婦當場情緒激動,高聲喊叫並揚言報警,還對周遭乘客說「原來他是男的啦,我現在才知道他是很可怕的人」,隨後離開現場。對此,律師王至德於臉書「法老王」發文指出,雖然許多網友認為男子回擊「大快人心」,但從法律角度來看,男子雖擁有自我防衛的權利,仍需考慮行為是否屬於「正當防衛」的合理範圍。由於老婦的攻擊行為力道有限,男子以腳踹回擊恐難構成正當防衛,更可能被認定為「過當防衛」,即使可爭取減刑,仍可能須面對傷害罪的刑責與道歉責任。有網友詢問兩人是否算互毆,王至德進一步分析,即便雙方行為構成互毆,依現行法規,雙方仍可各自成立傷害罪。然而,從攻擊力道與實質影響判斷,老婦的攻擊力明顯無法造成傷害,法律上不易主張對男子造成明確威脅。針對此事件,台北捷運公司則發布聲明,強調車廂內設置優先席係依《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規定,原意是優先提供真正有需求者使用,並非限制特定族群。若乘客遇到相關糾紛,可透過車廂內對講機聯繫行控中心,或於車站洽詢站務人員,亦可利用AI智慧客服協助處理。
五段婚姻一場死亡!葬禮曾寫「妻子陪側」 女子涉以胰島素毒殺丈夫
美國德州一名女子莎拉.哈茲菲爾德(Sarah Hartsfield)涉嫌以胰島素謀殺其第五任丈夫約瑟夫.哈茲菲爾德(Joseph Hartsfield),本週正式進入陪審團遴選程序,案件因其複雜背景與高度爭議引起全美關注。根據《福斯新聞網》(Fox News)等美媒報導,檢方指控,現年50歲的莎拉於2023年1月利用丈夫患有糖尿病的病情,涉嫌注射過量胰島素並延遲報警,最終導致約瑟夫死亡。大陪審團於同年2月提出起訴,認定其「蓄意且明知地造成他人死亡」。雖然莎拉否認所有指控,但她目前仍被關押於德州錢伯斯郡監獄,保釋金為200萬美元。約瑟夫的訃聞中提到,他因缺血性中風併發症過世,臨終時妻子在身旁。然而,調查人員在臥室發現多支胰島素筆,並對莎拉供詞中的矛盾提出質疑。當地警長布萊恩.霍桑(Brian Hawthorne)表示,若非警方鍥而不捨調查,案件可能僅被歸類為單純疾病死亡。檢方指出,莎拉是一名退伍軍人,過去的婚姻與人際關係充滿爭議。她曾五度結婚,並至少有一次訂婚紀錄。其初戀丈夫提圖斯.克諾恩斯席爾德(Titus Knoernschild)在訪談中透露,莎拉在兩人分居時曾威脅「別驚訝如果你活不到離婚那天」,此後甚至多年持續騷擾他,直到法院核發禁止接觸令。1996年,莎拉與第二任丈夫爭執時曾因涉嫌攻擊被捕,但不久後案件遭撤銷。到了2018年,她與未婚夫大衛.布拉格(David Bragg)在明尼蘇達州同居期間發生槍擊事件。莎拉聲稱因對方先開槍才自衛還擊,最終布拉格身亡。當地檢方裁定其行為屬於正當防衛,不予起訴。2019年,她再婚並於2021年離婚;2022年則與第五任丈夫約瑟夫結婚。然而,鄰居與友人表示,約瑟夫對婚姻並不滿意,甚至計畫分居。2023年1月7日,他因糖尿病急症失去意識,數日後身亡。法醫報告確認死因為「胰島素中毒併發症」。莎拉於2023年2月遭逮捕並正式被控謀殺罪。此次審判於陪審團選任完成後將展開開庭辯論,外界預料將成為美國近期最受矚目的謀殺審判之一。
北捷優先席「老婦逼讓座動手攻擊」 遭年輕人反擊踹飛
台北捷運公司近日已將車廂內的博愛座改名為「優先席」,不料昨(29)日下午仍傳出逼讓座引發肢體衝突事件。一名手持多袋物品及一把直立雨傘的老婦,疑因不滿一名年輕人坐在優先席上不停逼讓座,以手中的袋子打了年輕人幾下,該名坐在優先席上的乘客則當場將老婦踹飛到對面座位上,讓老婦氣到當場喊報警。一名網友在Threads上發布一段影片,可見台北捷運29日下午淡水信義線開往淡水方向的列車上,車廂內座位並未全滿,仍有其他空位,不過有一名老婦堅持要坐在優先席,理由是「東西很多,想掛在旁邊」,見年輕人不讓座,便以沉重的包包多次揮打對方。年輕人被攻擊後,先將手上的提袋交給鄰座保管,隨後火大起身,並用右腳往老婦包包踹一腳,老婦也因此被踢飛到對面位置上。老婦隨即起立怒喊「我要叫警察!」並向其他乘客說「原來他是男的啦,我現在才知道他是很可怕的人。」影片曝光後,掀起網友熱議,「這個阿婆是捷運上罵人的常客」、「我也遇過這個阿姨!當時懷孕30幾週坐博愛座,這位阿姨拿雨傘敲我的膝蓋,說她東西很多很重」、「那老人很莫名其妙,不能好好說話在那邊打人,結果被踹了吧⋯⋯」、「在我看來是正當防衛」、「用袋子敲人家腳幹嘛」、「有技術性的踢阿婆的袋子」。同時也有許多網友呼籲不要以暴制暴,「老人髖關骨很脆弱,如果稍有不慎,會造成很大金額賠償責任」、「老人有問題先動手也不對,但以牙還牙、以暴制暴真有比較好嗎」、「老人乘客的行為雖然是非常無理厭惡,但這位年輕乘客有必要上升到用這種暴力回擊嗎」。
制止家暴開槍釀死亡 警最終不起訴
苗栗縣警察局頭份分局吳姓警員今年4月處理一起家暴案件時,蔡姓家暴現行犯持刀攻擊被害人,吳為制止開2槍,擊中蔡男左手掌、左胸,緊急送醫仍告不治,家屬提告過失致死。苗栗地檢署檢察官認為吳姓警員依法開槍正當防衛,26日不起訴處分。吳姓警員今年4月18日處理一起家暴案件時,蔡姓家暴現行犯持刀挾持女友,吳為制止攻擊開2槍,蔡男送醫不治。家屬質疑警方用槍過當,提告過失致死。承辦檢察官啟動偵辦,包括勘驗監視器影像、前往現場相驗、進行遺體解剖、深夜同時點再次前往現場勘查、彈道比對,並訊問在場人員與監視器內容交叉比對。調查結果顯示,員警到場時,死者持刀持續攻擊被害人,員警依《警械使用條例》第4條第4項第1款規定,為防止現行犯持續行凶而連開2槍。檢方指出,第2槍擊發時情況急迫,員警難以即時察覺死者手上刀械是否已掉落,彈道模擬結果也無法排除員警朝死者腿部射擊。檢察官認定員警當下行為屬正當防衛及依法令行為,罪嫌不足,依《刑事訴訟法》第252條第10款裁定不起訴。檢方強調,本案偵查過程完整嚴謹,裁定結果符合法律規定。苗栗縣警局表示,當事同仁案發後經親友及同事協助關心,獲悉不起訴處分如釋重負,感謝檢察官支持警方執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