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亡賠償金
」 大陸 索賠 中國 賠償金 賠償
男子未按時給百萬聘金爆家庭糾紛 他輕生後父母向女方索賠
結婚是人生大事,但往往也因為商討結婚事宜,可能讓關係破滅,甚至最慘還鬧出人命。大陸河南有一名陳姓男子與武姓女子論及婚嫁,但因未按時給女方送彩禮人民幣36萬元(約新台幣155.8萬元),他與家人發生爭執後離家輕生溺斃。事後陳男父母向武女及其父索賠人民幣20萬元(約新台幣86.6萬元),但法院一審認定女方不存在過錯,不需承擔責任,僅判女方自願補償人民幣2萬元(約新台幣8.6萬元)。據陸媒《紅星新聞》報導,判決書內容指出,來自河南夏邑縣的陳男與武女於2024年2月經媒人介紹訂婚,當時男方已送人民幣10萬元(約新台幣43.3萬元)壓手禮及三金,但因雙方感情波折而解除婚約,女方將彩禮退還。2025年初,陳男又與武女復合,再次訂婚並約定聘金為人民幣36萬元(約新台幣155.8萬元),原定於正月初六送達,但因陳男父母與其在聘金及其他婚禮安排上發生分歧,未能如期支付。今年2月3日,武女催促陳男盡快送上聘金,但當天晚上陳男告知武女,自己與家人爭執後感到絕望,並表達輕生意念。武女曾多次安撫並勸阻,並聯繫陳男母親及朋友尋求協助,但仍未能阻止陳男溺水死亡。而陳男死後,其父母起訴稱,女方及其父親透過言語壓力、情緒控制逼迫兒子支付高額聘金,導致他們兒子輕生,要求女方賠償死亡賠償金、喪葬費、精神損害撫慰金共計人民幣20萬元(約新台幣86.6萬元)。女方及其父親則辯稱,陳男具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其輕生行為與女方無關,且雙方曾協商聘金數額,女方並未存在逼迫或不當引導。經法院審理認定,武女及其父親言語上的不當僅屬戀愛期間的情緒表達,與陳男死亡並無因果關係;陳男自行選擇輕生,是導致死亡的直接原因。法院認為,女方行為無過錯,不應承擔責任,但考量武女自願補償,判決她向陳男父母支付人民幣2萬元(約新台幣8.6萬元),其餘訴求駁回。◎勇敢求救並非弱者,您的痛苦有人願意傾聽,請撥打1995◎如果您覺得痛苦、似乎沒有出路,您並不孤單,請撥打1925
天台未上鎖!青海14歲女墜18樓亡 父母告天告地要求金錢賠償「二審敗訴」
中國青海省海西州一名14歲國三張姓女學生,於2024年9月28日晚間與母親爭吵後,從住家社區18樓跳下身亡。警方調查後排除刑案及他殺,認定為意外死亡。事發後,張女父母將社區管理公司、當地消防部門及住建局告上法院,求三方連帶賠償共計60萬元人民幣並公開道歉,但最終兩審均遭駁回。據《紅星新聞》報導,2024年9月28日21時43分,派出所接獲報案稱某社區7號樓有人墜樓。員警抵達現場時,張女已送醫急救,最終不治。警方調查指,爭執起因為張女未寫作業、玩手機;母親一氣之下摔壞手機,張女隨即跑出家門。其弟小張接到母親來電外出尋找,於樓頂發現姐姐。據其供述,姐姐站在距離3至4公尺處,回頭看他一眼便縱身躍下。2024年9月29日,警方為家屬製作筆錄。張父稱接到兒子電話趕到醫院時,女兒已無生命跡象;事後得知爭吵與手機有關。官方於2025年3月24日註銷戶籍,死亡原因記載為「高空墜亡」,性質為意外死亡。調查也確認,社區7號樓2012年6月13日竣工並驗收合格。張女父母主張,社區管理公司未鎖閉通往樓頂的天台門、欠缺警示標誌,且在天台私自搭建設施未巡查,構成安全疏失;消防部門被指誤導管理公司不得上鎖天台門;格爾木住建局則被控拒絕提供樓頂設計圖與驗收資料。三被告因此對死亡事件有過錯,請求賠償喪葬費、死亡賠償金與精神撫慰金共60萬元,並公開致歉。但一審法院認為,管理公司依消防單位要求保持安全出口暢通,未鎖天台門符合《高層民用建築消防安全管理規定》,並無違法。依筆錄內容,張女死亡屬個人行為,且已滿14歲,具辨識高處墜落危險之能力;即便天台未設「注意安全」標誌,也不足以使其忽略危險。法院指出,管理公司的安全保障義務有其合理範圍,難以預見或即時防止此類事件。關於消防部門,法院認為其依法監督管理公司之安全管理,並無不當;且天台門屬消防通道,依法不得上鎖。至於住建局,已提交7號樓竣工驗收備案與設計圖,證明樓頂圍牆高度與排氣設施均符合國家安全標準,並無隱患。法院指出,即使文件遞延提供,也與張女自我傷害之行為無直接因果關係。綜合證據,法院認為三被告均未構成侵權,駁回原告全部訴求。案件上訴至海西州中級人民法院後,二審維持原判,認定「一審事實清楚、適用法律正確」。9月19日,法院正式宣判:駁回上訴、維持一審結果。
人夫買春倒地抽搐亡!家屬怒告賣淫女討557萬 判決結果讓她們傻了
大陸廣東省連州市近日審理一起因「猝死」引發的爭議案件。一名謝姓男子在與羅姓賣淫女子性交易過程中不幸猝死,事後其妻子與女兒將羅女告上法院,要求賠償死亡賠償金、喪葬費及誤工費等,共計約人民幣131萬元(約新台幣557萬元)。不過,法院審理後最終駁回原告的全部訴訟請求。綜合陸媒報導,謝男與羅女於今年1月初相識,雙方互加微信後陸續進行4次性交易,每次金額約人民幣200元至400元(約新台幣850元至1700元)不等。今年5月21日下午,謝男主動聯繫羅女要求發生性行為,雙方見面後他先去洗澡,準備發生關係時突然倒地,且身體不斷抽搐。羅女見狀,立即到客廳撥打110報警。約10分鐘後,警察與醫護人員趕到現場對謝男實施搶救,但最終仍因搶救無效死亡。警方事後認定,謝男死因屬「猝死」。同時,羅女因賣淫行為被行政拘留15日。事發後,謝男妻子和女兒將羅女告上法庭,認為她作為唯一在場人員,未能及時撥打急救電話,亦未採取有效救助措施,延誤了最佳搶救時機,要求賠償131萬元。針對原告指控,羅女則堅稱,自己在發現異常後立即撥打110,警方也隨即通知救護車前往現場,已經盡到合理的救助義務。她強調,謝男的猝死源於其自身身體狀況,與她無關,不應承擔任何責任。連州市人民法院審理後認為,根據醫學鑑定,謝男確屬猝死,無證據證明羅女存在延誤救治或惡意不作為等情形,原告方主張其應承擔責任缺乏事實與法律依據。最終,法院判決駁回原告的全部訴訟請求,案件受理費由原告承擔。
七旬翁借用店家廁所猝死!業者善意出借反挨告 家屬索賠94萬法院判駁回
大陸廣東佛山一名七旬男子在健康管理中心借用廁所時不幸猝死,其家屬事後提告,要求該中心賠償超過 21 萬元人民幣(約新台幣 94 萬元)。然而,法院認為經營者出於善意無償提供便利,並已盡到合理限度的救助義務,最終判決駁回索賠。案件經二審維持原判。根據《廣州日報新花城》報導,事件發生於 2024 年 8 月 27 日上午,70 歲的黃姓男子進入一家健康管理中心,向店家借用廁所。隨後,中心經營者馬某與員工謝某發現其中一間廁所門長時間反鎖,拍門無人回應,便立即撥打 120 並破門查看,發現黃男倒地不起,經醫護人員確認已無生命跡象。警方與法醫到場勘查後,推斷其死因為猝死。黃男家屬認為,該中心未及時救助,導致錯失搶救時機,指控業者未盡安全保障義務,遂向法院提出訴訟,要求賠償死亡賠償金、喪葬費、交通費及精神撫慰金,共計 213,538.8 元人民幣(約新台幣 94 萬元)。健康管理中心則表示,自己並無過錯,僅出於善意無償借用廁所,且在發現異常後已即刻採取措施,請求駁回全部訴求。佛山市高明區人民法院審理後指出,原告未能舉證證明該中心場地存在安全隱患,或未盡安全保障義務而導致死亡。經營者與員工在無回應後及時破門檢查並撥打急救電話,已盡到合理範圍內的救助義務。法院同時強調,被告無償提供廁所,不應苛責其承擔過高的保障責任,原告的訴求缺乏事實及法律依據,遂駁回。黃男家屬不服上訴,但佛山市中級人民法院最終維持原判。高明區法院法官進一步解釋,《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條規定,經營者應保障消費者人身財產安全,但義務應控制在合理範圍。由於該中心屬於善意出借廁所,並非專業醫療機構,已提供基礎條件、撥打急救電話並進行初步救助,無需再承擔額外的醫療責任。猝死通常涉及多重因素,與經營者是否設有醫療設備並無直接因果關係。法官最後指出:「善不可失,惡不可長。若因善意提供便利而被苛求過重責任,反而可能抑制社會善意行為。」家屬提告要求賠償 20 萬元人民幣(約新台幣 94 萬元),法院最終駁回。圖/翻攝自微博, 中國新聞周刊 )
顧客退貨爭執中倒地亡 法院判便利店負15%責任賠152萬
大陸上海一名47歲劉姓女子去年11月在便利店購物時,因退貨問題與收銀員發生爭執,過程中突然倒地並嘔吐,送醫後不治。家屬指控店員冷眼旁觀未及時施救,向法院提告索賠 218萬元人民幣(約新台幣981萬元)。監控顯示,女子倒地後店員未撥打急救電話,只傳遞抹布協助清理嘔吐物。(圖/監視器畫面)從監控畫面顯示,劉女倒地後神情痛苦,隨後嘔吐不止,收銀員僅傳遞抹布協助清理,並未撥打120急救電話,也未離開收銀台。最終劉女由親友送醫,次日因腦幹出血不幸身亡。劉女女兒王女士表示,事發後涉事員工與店家未曾道歉,也未墊付醫療或喪葬費用,因此將收銀員、便利店及加盟公司一併告上法院,要求連帶賠償醫療費、精神撫慰金、死亡賠償金、被扶養人生活費及律師費等共計 218萬元人民幣(約新台幣981萬元)。法院審理後認為,便利店對顧客安全負有基本保障義務,應在顧客倒地時即刻撥打急救電話。但本案劉女的死亡與其自身疾病有高度關聯,因此不全由店方承擔。最終判決便利店需負15%責任,賠償 287,945.68元人民幣(約新台幣129.6萬元),另支付律師費 50,000元人民幣(約新台幣225,000元),合計 337,945.68元人民幣(約新台幣152萬元)。其餘訴訟請求則不予支持。據悉,該案由上海市寶山區人民法院一審判決。王女士23日向媒體透露,目前尚未收到便利店方面的上訴通知與賠償款。
2寶爸工作意外死亡「賠償金915萬」 失聯12年妻突出現要分錢
人性的貪婪,在金錢面前表露無遺。中國安徽有一家4口,但妻子在婚後3年就離家,從此沒了音訊,直到丈夫2022年在工作中出意外死亡,消失12年的妻子突然出現,主張自己有權利分錢,法院經過審理結果也曝光了。安徽省阜陽市潁東區人民法院公開判決書,這對夫妻2010年結婚,育有2個兒子,但妻子在2013年就離家,之後沒有再回來,當時2個兒子僅7歲和5歲。不料,人夫2022年在工作時不慎身亡,協商後雇主同意支付死亡賠償金共220萬人民幣(約915萬新台幣)。人妻認為,身為合法妻子,有權分得死亡賠償金,起訴要求分46萬人民幣(約191萬新台幣)。法院審理認為,2人的婚姻關係處於非正常狀態,妻子未盡夫妻扶養義務,而2人婚生子更證實妻子已離家多年。法院前往人夫所在基層組織了解,證實妻子多年來未曾回來,人妻也無法出示與丈夫生前互相聯繫、溝通的微信、簡訊、通話記錄等共同生活的痕跡證據。不只如此,妻子更缺席丈夫的葬禮,明顯不符合正常夫妻關系的狀態。法官審理,認定妻子對於丈夫未盡夫妻扶養義務。綜合以上因素,人夫的死亡賠償金在扣除喪葬費後,酌定由人夫的父母各分得20%,2個兒子各分得30%。消息一出,掀起一陣議論,「這判決才符合群眾對法律樸素的期待」、「不要臉到了極點」、「需要的時候怎麼都聯系不上,分錢的時候來得比誰都快」、「和孩子搶遺產,這女的太壞了」。
爸意外過世!女兒沒收到百萬死亡賠償金 錢竟在姑丈那死不給
大陸河南一名女子表示,父親意外過世有80萬人民幣(約新台幣326萬)的死亡賠償金,本來以為是賠償金被拖延,後來才知道錢被轉到姑丈那,對方也死不給錢。據陸媒報導,女子希望能要回父親意外去世的死亡賠償金80萬人民幣(約新台幣326萬),她本以為是拖欠還沒到帳,但其實錢早給了,但落到和她沒血緣關係的姑丈那。女子表示,她要了3個月,對方死不給錢,這明明是她爸爸的死亡賠償金。姑丈表示很心寒、吃力不討好,她著急要錢是因為她媽媽跟姐姐都沒有工作能力,自己工作也不穩,長輩的意見是把錢用來照顧媽媽,就算過世後錢還是母女倆的。女子說,說開了,心裡也比較好受,她也考慮自己跟媽媽的問題。此消息一出,風向大多一面倒,不少網友紛紛留言「給她媽也給不到姑丈」、「那如果姑丈把這筆錢用了,其他那些親戚會把這80萬還給女孩嗎?」、「關你什麼事?錢給人家」、「好可笑,有配偶子女,輪到姑丈管錢,分明是貪錢,說得很高尚」、「在金錢面前不要相信人性!問題是誰把錢給她姑丈的。」
錯換人生案4年後再起爭議!養母控訴親生父母與醫院延誤搶救 求償逾970萬
大陸多年前曾引發高度關注的「錯換人生28年」事件,在主角姚策過世四年後,再次因法律訴訟重返輿論焦點。姚策的養母許敏與丈夫許國利於2025年6月17日宣布,正式對姚策的親生父母杜新枝與郭希寬,以及姚策的妻子熊磊和北京清華長庚醫院提起民事訴訟,指控對方在姚策生命最後階段的醫療過程中,涉嫌拒絕搶救與檢查,嚴重侵犯姚策的生命權與健康權,導致其病情惡化、提前死亡。「錯換人生28年」事件再掀波瀾,姚策養母許敏夫婦起訴姚策親生父母與清華長庚醫院,控訴其延誤醫療造成姚策早逝。(圖/翻攝自網路影片)據《中國新聞週刊》報導,此案於6月26日,在北京市昌平區人民法院天通苑法庭開庭審理。庭審當天並未當庭宣判,目前仍在審理中。這起風波的起點可追溯至2020年。當時28歲的江西青年姚策被診斷出肝癌晚期,治療期間其養母許敏意外發現,姚策其實在出生時被河南大學淮河醫院錯抱。他的親生母親是河南的杜新枝,而許敏的親生兒子郭威則由杜新枝夫婦撫養長大。這起「錯換人生」的驚人真相曝光後震驚全國,相關訴訟與爭議也持續數年。姚策於2021年3月19日從杭州樹蘭醫院轉至北京清華長庚醫院治療,當時仍能自行表達與進食。然而,僅僅三天後的3月23日清晨,他病逝於醫院。死亡記錄中載明:「家屬拒絕進一步檢查與搶救治療」,醫護也在病歷上註明患者「心跳呼吸停止,家屬拒絕搶救」。許敏認為,這段關鍵三天的搶救缺失,是造成姚策死亡的直接原因。她在訴狀中強調,當時姚策仍有生機,卻因熊磊與親生父母的拒絕檢查與治療,喪失了被拯救的最後機會。然而,姚策的親生母親杜新枝對此說法表示強烈反對。她指出,自己與丈夫於3月22日才從外地趕到北京,當時姚策已陷入深度昏迷,醫師明確告知大腦功能已喪失,只能依靠機器維生。杜新枝強調,她從未簽署所謂的「三拒絕」,只是依照醫生建議,放棄高風險的「有創搶救」,如電擊、插管等,並非完全放棄治療。熊磊也回應指出,家屬與醫師之間的溝通文件仍有保留,並非中止日常治療,僅針對臨終過程中的侵入性搶救措施選擇放棄。她更透露,姚策生前曾多次明確表示,不願接受化療,希望「有尊嚴地離開」。此外,許敏還質疑,姚策住院時所簽署的《患者授權委託書》中,「姚策」的簽名屬於偽造。對此,杜新枝回應,確實由熊磊代簽,原因是當時姚策已無法簽字,且醫護人員要求家屬完成簽署流程。在賠償金方面,許敏最初提出179萬元(約新台幣787萬元)的訴訟請求,後來又追加至221萬元(約新台幣972萬元),包含喪葬費、死亡賠償金與精神撫慰金。她同時要求清華長庚醫院承擔連帶責任,理由是該醫院為事發地,且授權書出自院方。然而,杜新枝則強烈反駁,認為姚策是「正常死亡」,且喪葬事宜全由他們夫妻與熊磊操辦,許敏從未參與,亦未支付任何喪葬相關費用,卻反而向他們索賠,實屬「荒唐」。這起訴訟案不僅涉及醫療過程的細節爭議,更糾結於情感糾葛、親子認同與法律責任之間的拉鋸。案件背後所折射的,不只是法律問題,更是人性與家庭關係的撕裂與矛盾。法院最終如何裁定,將成為這場「錯換人生」悲劇的又一個關鍵轉折點。
陸男瘋「打賞女主播」! 花光兒子「死亡賠償金」250萬元害老婆氣炸
近日,中國安徽省一名黃姓男子為了打賞在網路上女主播,竟然花光了兒子的死亡賠償金共人民幣60萬元(約新台幣250萬元),引起妻子向主播討要。事件在網路上發酵後,經過政府部門介入協調,這名女主播最終向黃男妻子退還了15萬元(約新台幣60萬元),但官方並未就其他細節進行進一步說明。據陸媒《綜覽新聞》報導,這起事件發生在安徽桐城市。一名黃姓男子長期關注一名熊姓女主播,先後多次打賞對方,金額高達人民幣60萬元。然而黃男資金來源,據說是其兒子的「死亡賠償金」,因此當黃男妻子向他討要時得知已經打賞花掉,立刻爆發嚴重糾紛。而黃男妻子也向熊姓女主播進行交涉,要求對方歸還打賞金額。陸媒記者曾就此事私訊聯繫熊姓女主播,未能獲得正面回應。但疑似熊女分身帳號則在網路上發文表示,自己得知黃男的家庭情況後,已經第一時間籌集人民幣10萬元(約新台幣45萬元)退還給黃男妻子。熊姓女主播還強調,自己與黃男之間僅僅是一般主播與粉絲的正常互動關係,未有任何私下承諾或情感誘導行為。她還抱怨部分主播為吸引流量,故意散布不實消息誇大事態,害她與黃某妻子陷入輿論漩渦。6月11日,有網友發文稱,前一天(10日)在相關部門調解下,黃男與熊姓女主播已經簽署和解協議,熊某退還15萬元並附上一張「收條」,顯示通過微信、支付寶轉賬及現金等方式退款,收款人為黃男。當晚,熊姓女主播則在直播中證實,已出於人道主義退還15萬,並展示同一張「收條」。陸媒記者11日聯絡黃男戶籍所在地的新渡鎮政府,工作人員證實事件已於10日處理完畢,經協調後雙方於10日晚間簽署協議,熊某退還15萬,爭議已解決。但對於黃男是否真的在網路上打賞女主播60萬元、資金是否確認為兒子死亡賠償金等問題,官方表示無法確切回應。
湖北男邀前妻男友喝酒「隔天凌晨猝死」 家屬起訴索賠72萬結果曝
中國湖北一名男子和妻子因感情不睦離婚,但2人離婚後仍長期以夫妻名義同居,直到前妻交了新男友,男子邀約前妻男友到餐酒館飲酒,同時也要求前妻參加,期間互相勸酒,豈料隔天凌晨男子暴斃死亡,家屬告上法院索賠,結果也曝光了。據《紅星新聞》報導,男子出生於1982年,婚後育有一對兒女,2021年8月20日因感情不睦協議離婚,但和前妻還是以夫妻名義生活,後來前妻結交新男友,2024年4月5日晚上,男子和家人吃飯後返回家中,得知前妻及其男友為了感情問題進行交談,於是相約到餐酒館喝酒,點了2瓶330毫升的牛欄山白酒。男子和前妻男友將150毫升的白酒喝完後,相互勸酒,在分別喝完一瓶330毫升的牛欄山白酒後,前妻男友又點了2瓶牛欄山白酒,結果2人都不勝酒力。然而,前妻把男友送走後,發現前夫還趴在餐桌上睡覺叫不醒,緊急報案叫救護車,但最後仍搶救無效,在隔天的凌晨5點死亡。醫院出具的死亡證明書提到,男子死亡原因是猝死,可能是疾病或急性酒精中毒。事故發生後,前妻男友支付了2萬(人民幣,下同)的喪葬費,但和家屬因賠償問題無法達成協商,被起訴至法院,要求賠償共72.8萬餘元。法院審理後認定,男子的死亡賠償金為119萬餘元,合計損失為128萬餘元。由前妻男友承擔20%責任,也就是25.7萬餘元,扣除已經支付的2萬元喪葬費,還必須支付23.7萬餘元賠償金。對此,法院一審判決,前妻男友賠償死者家屬各項損失23.7萬餘元,判決出爐後,前妻男友不服提上訴,但法院駁回上訴,維持原判。CTWANT提醒您: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未成年請勿飲酒,飲酒過量,有礙健康!
高速橋營救受困司機!熱心男遭追撞亡 弟憶事發經過:砰一聲哥哥不見了
大陸「90後」小夥王剛近日駕車經過成巴高速綿陽三台縣境內綠豆河大橋時,發現一輛貨車側翻在路上,他立即下車救人,不料卻被車輛從後方追撞喪命。交警部門出具的事故責任認定書顯示,救人者不承擔此次事故責任,但因各方就相關賠償事宜未協商一致,家屬無奈起訴貨車司機、車主及相關保險公司索賠相關損失200萬元。《紅星新聞》報導,事情發生在今年8月9日淩晨3點40分左右,當時從成都開車回南部縣老家的王剛,駕車經過成巴高速綿陽三台縣境內綠豆河大橋時,發現一輛貨車側翻在路上。坐在後排的弟弟王強回憶,想到車內有人被困,哥哥決定停車救人,並在事故前方約200米的應急車道上停車,還讓坐在副駕的同伴打電話報警。王強表示,當時側翻貨車駕駛室門朝上,要想救人,只有爬上去才能打開駕駛室。隨後,王剛爬了上去,王強本來也打算一起爬上去,但被哥哥阻止,他便站在地上用手機給哥哥打手電筒照明,「當時哥哥的手正抓著駕駛室的門把手,門還沒有打開,突然嘭的一聲,後面一輛貨車追尾撞了上來。」王強說,等他反應過來時,發現哥哥王剛不見了,他大聲地喊哥哥,但沒有回應。王強隨後拉開車門救出被困貨車的司機父子二人。之後,借助趕到現場的交警的強手電光,大家才發現王剛躺在大橋下的玉米地。遺憾的是,王剛被救時已無生命跡象。交通事故認定書顯示,事發時,25歲的黃某駕駛一輛重型廂式貨車運載百貨沿成巴高速往巴中方向行駛,淩晨3時44分,該車行駛至事發高速橋梁時,先後與側翻於道路的杜某駕駛的輕型倉柵式貨車、中央隔離護欄發生碰撞,致使位於側翻貨車駕駛室側面參與救援的王剛墜於橋下,造成王剛死亡。經查,黃某夜間駕駛機件不符合技術標準的機動車在高速公路行駛過程中,觀察不力、判斷失誤,是造成此次事故的原因之一。最終,交警部門認定後車司機黃某承擔此次事故主要責任,獲救貨車司機杜某承擔此次事故的次要責任,王剛不承擔此次事故責任。王剛妻子透露,她和丈夫養育有兩個孩子,孩子都還小,大的上一年級,小的還在上幼兒園,自己每天負責照管兩個孩子,丈夫在的時候就是整個家庭的頂梁柱,經濟來源都是靠丈夫,如今丈夫走了,自己和身體不好的公婆除了照管孩子,還要處理丈夫生前沒處理完的一些事情。事發後,王剛救人墜亡的事情在南部縣當地引發關注,不少熱心人士自發前往其老家悼念,送別王剛最後一程。不過,此次事故相關方一直未就相關賠償事宜達成一致。「主要是他們(事故方)覺得(王剛)父母沒滿60歲,贍養費這塊沒達成一致。」無奈之外,王剛家人將涉事車主、司機及相關保險公司起訴到法院,請求賠償死亡賠償金、喪葬費、精神撫慰金等共計200萬元。12月12日,該案在綿陽市三台縣人民法院開庭,法院未當庭宣判。此前,王剛家人就王剛的行為屬見義勇為向三台縣相關部門申請認定。何女說,她也聯繫了三台縣相關部門工作人員,對方表示具體情況還要再等等。
丈夫工作出意外驟逝 人妻獲120萬賠償金…她只分婆婆3萬贍養費
丈夫驟逝後婆媳問題可能更嚴重!大陸一名吳姓人妻的丈夫在工作中意外去世,她因此拿到死亡賠償金、喪葬費和子女撫養費共人民幣120萬元(約新台幣552萬元),但她只分給婆婆人民幣3萬元(約新台幣13.8萬元)的贍養費,氣得婆婆一狀告上法院。最後經法官調解,對賠償金分配達成協議,吳女當場把人民幣12萬(約新台幣55萬元)元交付給婆婆。根據陸媒《紅星新聞》報導,大陸一名田姓男子去(2023)年工作時發生意外去世,在他驟逝後公司賠付給他的吳姓妻子死亡賠償金、喪葬費和子女撫養費共人民幣120萬元(約新台幣552萬元),款項全額匯入吳女的帳戶;怎料,吳女收到款項後,只願意給婆婆人民幣3萬元(約新台幣13.8萬元)贍養費。婆婆對此感到十分不合理,她自認兒子的死亡賠償金,身為母親的她應有分配權,但媳婦卻不理會,氣得她將媳婦一狀告上法院,向當地人民法庭請求合理分配兒子的死亡賠償金,她要求分到約人民幣25萬元(約新台幣115萬元)。法官審理案件後,考量到雙方婆媳關係,勸她們透過調解解決糾紛,並得知死者母親要求分多一點賠償金,是擔心養老問題,怕媳婦錢拿走就不管她了;而吳女是顧慮養孩子成本高、開銷大。此案件在一開始雙方互不相讓,直到法官勸導,才對死亡賠償金分配有共識,最後吳女當場把人民幣12萬(約新台幣55萬元)元交付給婆婆。法院也強調,死亡賠償金並非死者遺產,而是給死者家屬整體預期收入損失的一種財產性損害賠償;至於死亡賠償金如何分配,應根據與死者關係的遠近、共同生活的緊密程度、對死者經濟依賴程度、生活保障來源等情形合理分配。通常法官調解,會考慮未成年子女及年邁父母的情況。
鄰居吵架「1年後腦出血過世」 挑事者被判賠22萬…原因曝光
鄰居間爭吵難免,但若因而發病身亡,責任在誰?中國江蘇有一家人準備在鄰居的房子間築圍牆,對方發現後前來阻撓施工,雙方甚至吵了起來,結果最後氣集發病倒地,多次住院治療,1年後腦出血死亡,家屬一狀告上法院,經過法院審理後,還給死者一個公道。據《現代快報》報導,,吳某等人在祝某家和鄰居家之間築圍牆,盛某發現後無故阻撓施工,並與祝某一家吵起來,隨後祝某氣集發病倒地,被送醫治住院治療,然而在2023年1月1日因腦出血過世。家屬將盛某告上法院,要求賠償醫療費、護理費、死亡賠償金等各項損失,合計105萬多人民幣,法院審理後判盛某須賠償4.8萬人民幣。案例曝光引發討論,有網友認為,祝某在與盛某吵架1年後才過世,要盛某承擔賠償責任,似乎有點說不過去。不過也有網友認為,盛某無故阻攔施工,與人爭吵,把人氣到生病,應該承擔責任。法院審理指出,根據一般醫學常識,爭吵等外部刺激導致的情緒波動,會使人血壓升高,同時結合祝某本身的高血壓等風險因素,祝某在爭吵後不久發病倒地,可認定盛某的爭吵行為和祝某的發病存在一定的因果關係。法院也認為,腦出血患者治療期間可能因多種原因死亡,死者發病後經過1年多治療、修養最終身故,不足以認定盛某的爭吵行為和祝某的死亡結果間存在因果關係。法官認定一碼歸一碼,盛某的爭吵行為和祝某的發病間存在一定的因果關係,但祝某的死亡未必和爭吵有關,審酌祝某各項損失共24萬多人民幣,判盛某按照20%比例賠償與祝某治療相關的醫療費、護理費等損失。
保母出門遛狗被鄰居狗狗「原地嚇死」 法院判決出爐
中國上海市有名保母出門遛狗,當時則迎面遇見鄰居餘先生牽著飼養的黑色中華田園犬,在保母與餘男相距約10公尺時,中華田園犬突然掙脫牽繩,奔向牽著柴犬的保母,兩犬互相狂吠,雖然餘先生立即將狗拉開,但保母因受到驚嚇摔倒昏迷,隨即被送往醫院進行救治,仍不幸於7日後死亡。對此,保母的女兒要求母親的雇主及餘男須共同賠償含醫療費、喪葬費及死亡賠償金等共計人民幣180餘萬元(約台幣813萬元),近日判決結果出爐。據陸媒報導,2022年6月由趙女士僱用的住家保母汪姓女子,據雇主的指示,牽著趙女飼養的白色柴犬在社區內散步,當時則遇到鄰居餘男牽著其飼養的黑色中華田園犬也在散步。豈料,在餘男與汪女相距約10公尺時,餘男飼養的中華田園犬突然掙脫牽繩,奔向牽著柴犬的汪女,兩犬互相狂吠,餘男隨即將中華田園犬拉開,但汪女因受到驚嚇當場摔倒昏迷,被立即送往醫院進行救治,仍不幸於7日後死亡。經司法鑑定機構鑑定,汪女的死因為自體心臟疾病急性發作致循環、呼吸功能障礙死亡。對此,汪女的女兒魏女認為,母親依照雇主趙女的指示在社區內遛犬,故趙女應承擔雇主賠償責任。同時,餘男出門時未給中華田園犬佩戴嘴套,且未檢查牽繩安全導致中華田園犬掙脫奔向汪女致後者受驚嚇死亡,應當承擔飼養人賠償責任。基於上述理由,魏女起訴至靜安區人民法院,要求趙女及餘男共同賠償含醫療費、喪葬費及死亡賠償金等共計人民幣180餘萬元。根據相關規定,攜帶大型犬隻外出應為其戴上嘴套,本案中的2隻狗均為大型犬,但趙女作為汪女的雇主和柴犬的飼養人,指示汪女攜帶未戴嘴套的柴犬出門;餘先生則未給中華田園犬戴嘴套,亦未確保牽繩安全導致中華田園犬掙脫牽繩奔向汪女,故兩人均有過失,且餘先生的過錯大於趙女士。最終,法院認定趙女應賠償人民幣9萬餘元(約新台幣40萬元),餘先生應賠償人民幣24萬餘元(約新台幣106萬元)。判決後,雙方當事人均未提起上訴。
用一生逃離冰冷家庭!她赴非工作染瘧病故 家人只領遺產拒收骨灰
一名來自中國廣西山村的女孩,終其一生都在努力逃離重男輕女的原生家庭,為此努力打工上學攻讀外語,並靠著語言能力輾轉奔波在多個非洲國家之間,目的是為了存夠錢去法國留學,然後找個離家足夠遙遠的地方找份工作定居下來,過自己的生活。就在她把自己鍛鍊的堅韌又強大,並且即將完成夢想的時候,卻在非洲剛果染上致死率已經下降到0.2%的瘧疾,魂斷異國。而她死後,家屬只要求她任職的公司寄回女孩的財物與銀行卡,並拒絕公司出資邀請他們領回女孩骨灰的提議,要公司把骨灰灑進了剛果河裡。陸媒《人物》雜誌報導,2021年的夏天,23歲的廣西女孩周燕玲從大學法語系畢業後,多次赴非洲打工,希望存到人民幣100萬元(約台幣450萬元)後到法國留學,然後找個離家足夠遙遠的地方找份工作定居下來,過自己的生活。2024年3月,周燕玲還告訴朋友,自己只要在非洲再工作1年,就能夠達成目標,存到100萬元去追尋自己的自由。周燕玲出生於廣西玉林一個落後偏僻的小山村。她是家中的長女,還有一個妹妹、一個弟弟。她與家庭的關係及其淡薄,連自己的生日都不太確定,因為她曾問起自己的陽曆與陰曆生日對不上,母親聽後責備她不懂事,還忽然說起父親「已經放棄她」。周燕玲的同學回憶,她在大學時期的節假日,幾乎從不回家,也很少和家裡打電話,因為講不了幾句就會吵起來。有一次,她想向學校申請貧困補助,需要向校方提交家裡是「建檔貧困戶」的證明,但當她打電話回家希望家人幫忙拍照,也只得到一通數落。大學時,家裡給的錢完全無法支撐周燕玲生活。為了可以免費吃飯,她在學校餐廳兼職打菜。不上課時周燕玲四處打工,發傳單,跑教學樓,去教培機構當助教,因為「賺錢才能逃離原來的生活」已經成了她的信念。周燕玲將「要快樂!要自由!」設成了手機桌布激勵自己。(圖/翻攝《人物》)周燕玲向朋友提到過,大學階段,父母知道她在外兼職後,經常要求她給弟弟買各種東西。弟弟則在微信上聯繫姊姊,讓她幫忙寫作業。這樣的情況在她工作後變得更加頻繁。而周燕玲的男友朱凱記得,女友告訴自己,家裡前些年蓋了新房,沒有她的房間。妹妹16、17歲結婚嫁人,家裡也是事後才通知她。妹妹婚後,她只好獨自住在老房子裡,不和爸媽一起吃飯。周燕玲出社會工作幾年後,曾一度回到中國,猶豫過要不要找個城市買房,便向家裡要戶口本。母親聽後立刻警覺地問:「妳是不是要買房了?要買的話,離家裡近一點。」周燕玲向朋友們解釋:「他們覺得我買得近一點,房子將來就是我弟弟的。」朱凱和周燕玲是前同事,兩人交往不到1年。他的印象裡,女友很少提及自己的家庭。他表示,畢業3年,周燕玲從未回過家。他意識到周燕玲對家庭的感情極為淡薄,但對朋友又極其仗義,可能是將身邊的朋友當成了情感寄託的出口。周燕玲不止一次向朋友們談及她的願望,她要從並不幸福的家裡逃出去,去法國留學,最好能夠留在當地工作,或者其他地方也好。總之,她要逃,去哪裡不重要。2021年的夏末,周燕玲開始了她的「非漂」生涯,她憑藉著法語能力,輾轉在非洲多個國家之間。她在馬利共和國賣過布,在塞內加爾共和國當過超市員工,在剛果共和國坐過辦公室。無論在非洲經歷什麼,有多難熬,周燕玲都沒有想過放棄。周燕玲曾告訴朋友,「我在非洲的每一天,都是去法國的夢想支撐著的。」周燕玲曾拍下過關於在非洲工作的畫面發給朋友,在她的照片中,天空很藍,樹木很有生機,但房屋破敗,很多屋頂仍有破洞,空氣中塵土飛揚,偶爾有飛馳而過的摩托車橫衝直撞。有時候,她半躺在工廠外破舊的沙發上,渾身是土,還調侃自己「完美融入當地生活」。周燕玲的朋友表示,自己一直很佩服她,「她有什麼想做的事情,就一定會做」。她無法忘記周燕玲說自己即將觸到目標時候的興奮語氣,也替這位勇敢的朋友快要達成自己的夢想而高興。然而,2024年3月24日,朱凱正在出差時,接到周燕玲發來消息,說自己發燒到40多度。25日,周燕玲確診惡性傷寒瘧疾,說自己正在打點滴。26日凌晨,周燕玲說自己打了青蒿素,已經退燒,但身體還會打顫。她透過手機向好友們報平安,「醫生說不會死。」不過,3月27日下午,周燕玲在好友群裡簡單回覆自己有過嘔吐,嗓子變得沙啞後,朋友們的手機就再也沒有周燕玲的訊息傳來。31日,周燕玲的好友鄧念念和林然分別接到周燕玲任職公司打來的電話,她們兩個是周燕玲設置的緊急聯繫人。公司表示希望她們能夠幫忙聯繫周燕玲的父母,幾個女孩把能想到的辦法都試了一遍,無果。4月1日,公司表示已經通過派出所聯繫上周燕玲的父母。4月2日,公司告訴林然,周燕玲已於當天去世。隨後,幾個好朋友被告知家屬和公司已經談妥後事和賠償事宜。朱凱打聽得知,周燕玲任職的公司曾提出兩個方案,其一是希望周燕玲的父母能來到她生前工作、生活的地方看看,可以在當地舉行葬禮,公司會安排好家屬的簽證、機票、酒店住宿等一切事宜,但被家屬拒絕。第二個方案,是如果家屬不願去剛果,公司會聯合當地警方與大使館,一起舉辦追悼會並安排後事。最終,公司在家屬的同意下,將周燕玲的手機、首飾、銀行卡等貴重物品寄送回國,而周燕玲的骨灰則被灑進了剛果河。事後,朱凱在寧波找了一座寺廟,為周燕玲請了一個牌位,好讓朋友們有個地方可以祭奠她。周燕玲的故事在中國傳開,有許多網友為她感到意難平,「什麼父母?孩子這麼拼命掙錢,在國外染瘧疾去世後,美美繼承遺產和死亡賠償金,結果家裡人葬禮不給她辦,她的骨灰也不領」、「很難過,她用命換來的錢還有賠償金,都給她父母了,給她弟弟買房夠了。真是很難過,願她在另一個世界裡安息」、「她的父母也許在想:終究是有些價值的,給弟弟留了點東西。不枉『養』她一場。」但也有人不贊同網上流傳的說法,「一句原生家庭不好,就把十幾年的養育都扔了?」、「有沒有察覺,這個人物傳記最大的短板是完全沒有她親人採訪,這是不客觀的。」
嫌犯藉口上廁所逃跑「爬窗墜4樓慘死」 派出所賠480萬…2警疏失下場曝光
警方看管犯人應該盡責,不應該怠忽職守,否則很容易發生意外。中國貴州有一名嫌犯因涉嫌放火被帶去審問,沒想到員警違反規定,將嫌犯帶到自己辦公室吃晚飯,飯後嫌犯提出要上廁所,結果從洗手間翻窗墜樓,經搶救無效死亡,經法院審理後,判決也出爐了。這起案件發生在2022年7月,位於貴州黔西南州興仁市,4日警方受理男子涉嫌放火一案,20日立為刑事案件,將人帶到執法辦案中心進行訊問,晚上6點58分左右,王姓員警違法辦案規定,打電話通知楊姓輔警帶男子上樓吃飯,吃飽後在辦公室等待報批的拘留文書。期間男子在8點58分提出要上廁所,怎料王姓員警又未嚴格執行辦案規定,只安排楊姓輔警看守,怎料對方沒有認真履行責任,只在門口玩手機等候,男子便趁機從4樓洗手間爬窗,一個不小心墜樓,經搶救仍宣告不治。嫌犯趁機從4樓洗手間爬窗,卻不慎墜樓。(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判決書載明,王姓員警案發前1個多月被任命為副隊長,25歲的楊姓輔警在2022年5月被聘為輔警,案發後2人到達現場,並一直在現場等待。後來,警局與嫌犯家屬達成協議,賠償喪葬費、死亡賠償金等各項損失,共110萬元人民幣。法院審理,考慮該案犯罪事實、性質、情節、對社會的危害程度以及2人的現實表現,認為犯罪情節輕微,可以免予刑事處罰。因此,檢察機關的量刑建議不當,依法予以調整。今年2月6日做出一審判決,王姓員警和楊姓輔警均犯玩忽職守罪,免予刑事處罰。
老嬤跟團旅遊「睡夢中離世」 家屬提告旅行社求償66萬…結果失望了
若在旅遊期間死亡,旅行社是否要負擔責任?中國四川有一名劉姓老嬤,在2個女兒的陪同下參加組團到山東旅遊,但隔天清晨被發現叫不醒,醫護趕到現場確認劉嬤已經死亡。事後,家屬認為旅行社存在長途跋涉情形,是導致老人死亡的誘因,因此告上法院,討醫療費和死亡賠償金,法院經過審理作出判決了。據《紅星新聞》報導,譚姓姊妹都已經50多歲,2人2022年5月22日帶劉姓老母親外出旅遊,但24日清晨5點半接到電話,與其他同住旅客的電話,表明劉嬤叫不醒,打電話報案後,救護人員抵達現場,確認劉嬤已經過世。譚姓姊妹辦完後事後,將山東旅行社告上法院,要求賠償醫療費、死亡賠償金和喪葬費的50%,共計13萬元(人民幣,下同),同時賠償精神損害賠償金2萬元,加起來總共15萬。家屬認為旅行社要為劉嬤的死負責任。(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法院審理認為,劉嬤的死因是心因性猝死,旅行社安排的行程,不存在不和是老年人身體狀況的情形,加上劉嬤入住飯店後均未表現異常,因自身疾病不幸在睡夢中去世,認為旅行社不需承擔賠償責任。法官指出,老人在睡夢中離世固然令人惋惜,但離世原因系其自身疾病因素,為意外事件,因此駁回譚家姊妹的全部訴訟請求,一審判決出爐後,家屬提出上訴,但法院二審維持原判。
尪遺棄5月嬰 西安媽尋親18年才知「兒早已因病去世」
為了愛,值得嗎?中國陝西省西安市有一名張姓女子,19年前愛上雷男,不顧一切執意要嫁給他,沒想到丈夫竟遺棄年僅5個月大兒子,導致其因病死亡,曾經的愛已消逝,如今內心剩下的只有恨。據《上游新聞》報導,張女出生於1981年,比雷姓丈夫小了近5歲,2人過去是自由戀愛,不顧家人的反對結婚,住進公公在農村的老房,到了2005年3月25日迎來兒子的出生,卻診斷出患有先天性白化症。事實上,夫妻倆生活拮据,原本就常常爭吵,後來再度吵架,她一氣之下就回娘家,純粹是鬧脾氣。然而,張女回娘家一段時間後,開始想念兒子,於是又回去了,卻不見人影,找了幾天終於找到丈夫,卻沒見到兒子,對方冷回:「扔了!」起初以為只是玩笑話,再三追問確認是真的,由於兒子年僅5個月,讓她急忙報警,但警方調查後,始終沒找到人,而後丈夫也不知去向。張女尋找兒子18年,卻遲遲沒有消息。(圖/翻攝自上游新聞)張女得知兒子被丟在幾十公里外的渭南,於是開始尋子,一找就是18年,四處打聽:「有沒有見過一個得了白化病的嬰兒?」期間也不見丈夫雷男的蹤影,直到2011年,驚覺法院已經判決離婚,讓她無法接受,開始學習如何維權,2020年以「變更撫養關係糾紛」為由,將前夫告上法庭。法院審理後發現,雷男早在2005年8月就失蹤,最後裁定駁回張女的起訴,把案件移送至警察機關。到了2023年,張女終於收到消息,雷男經傳喚前往接受訊問,結果得知他們的兒子在2006年9月9日因病死亡。法院拒絕受理張女的請求。(圖/翻攝自上游新聞)檢方認為,雷男遺棄自己兒子的行為,應當以遺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審酌其具有前科、自首、認罪等量刑情節,建議判處1年有期徒刑。然而,張女認為這樣的處罰太輕,請求法院重判,同時求償死亡賠償金和精神撫慰金共計100萬人民幣,只是她提起的抗訴時間已經超過期限,因此不予受理。
5旬男參加喜宴大吃「不幸噎死」 家屬求償115萬結果出爐
結婚是喜事一樁,不過中國青島有一名5旬男子,在同事的喜宴上大吃喝爛醉,結果不幸身亡變成悲劇,家屬怒求償26萬人民幣(約115萬新台幣),法院審理結果也曝光了。根據《網易新聞》報導,男子老尹(人名均為化名)與剛進公司的小唐成了同事,因為工作關係2人逐漸熟悉,小唐結婚的時候邀請公司的幾個同事,老尹也是其中1個,當天在青島某三星級酒店舉辦婚宴。沒想到,等到上菜後,老尹入座就開始大快朵頤,對菜色讚不絕口,邊點頭邊吃菜喝酒,尤其看到爆炒腰花更是吃不停,狂往嘴裡塞,等到新人過來敬酒,才稍微放慢吃飯的速度。等到婚宴結束,原本準備回家,但因為喝太多酒,走起路來搖搖晃晃,決定暫時休息一會,便到酒店2樓的沙發躺一下,迷迷糊糊就睡著了,直到晚上11點被巡邏的保全發現,怎麼叫都沒反應,察覺事情不對勁,立刻打電話叫救護車,無奈送醫搶救仍宣告不治。醫生檢查發現,老尹體內的酒精濃度超出正常標準,初步研判是酒精中毒死亡,進行屍檢得出結果是「噎死的」,因為其喉嚨裡有好幾塊沒有嚼爛的腰花,推測是飲酒過量導致嘔吐,加上仰臥睡覺造成嘔吐物無法排出,堵住呼吸道而身亡。家屬得知此事十分悲痛,一怒之下將新郎新娘及酒店都告上法庭,索賠22萬元人民幣的死亡賠償金、2萬元人民幣的喪葬費,以及2萬元人民幣的精神損失費。老尹不停把食物塞進嘴裡,還狂灌酒。(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法院審理認為,老尹是完全民事責任行為能力人,必須為自己的行為承擔責任,新郎和新娘雖然邀請他來參加婚禮,但並沒有侵犯其權利,因此不用承擔民事責任,但作為婚宴的發起人,應該負起一些賠償責任。至於酒店方面,一開始沒有發現老尹的異常,並及時送醫急救,才使悲劇發生。最後判酒店承擔15%的責任,賠償家屬各項損失總計44169元人民幣,新人夫妻承擔賠償責任,連帶賠償家屬14389元人民幣,剩下的損失則由死者家屬自行承擔。然而,老尹的家屬不滿意,於是進行上訴,二審的結果沒有對外公布,但根據相關法律和案件實情來看,有很大的機率會被駁回,維持原判。《CTWANT》提醒您: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
「罵死」女大生被判賠87萬 房東竟用悲劇作詩詞參加比賽
因租房退押金問題,大陸西安一名20歲的程姓女大學生和71歲任姓房東發生了糾紛,受到辱罵的程女於2021年12月12日喝下農藥自殺。今年4月13日,西安市新城區人民法院作出一審判決,判被告任男向原告(程某父母)賠償醫療費、喪葬費、死亡賠償金、精神損害撫慰金,合計人民幣19萬4643元(約新台幣87萬元)。《紅星新聞》報導,任男近日參加《德藝雙馨•百強藝術家》詩詞大賽,其創作參賽的首篇詩詞名為《思念》,題材竟取自程女的悲劇。對此,程女閨蜜小朱(化名)簡直不敢置信,傻眼直呼「他怎麽好意思活得這麽坦然?」任男則稱,他這樣做是因為此事「對我也是個警告,告誡每個人都要堅強生活」。報導指出,這次大賽由北京墨海書畫院主辦,協辦單位是墨客文雅文化傳媒,贊助單位為雲南省國際旅行社有限公司。比賽設有狀元獎1名,榜眼獎1名,一等獎3名,二等獎5名,三等獎10名,優秀獎50名。截至目前,一共有533名作者的作品參賽,任男作品獲得的票數為30票,排名139名。媒體欲就參賽要求等多次撥打組委會王老師的電話,但截至發稿時間為止,對方沒有接聽電話。不過,從大賽官網披露的內容看,主要要求「內容積極健康向上,謝絕平庸,不得含有涉及暴力、庸俗、色情、宗教禁忌、法律禁止的內容」外,無其他特別要求。◎勇敢求救並非弱者,您的痛苦有人願意傾聽,請撥打19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