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賠
」 大陸 索賠 法院 猝死 賠償
國中生抄罰寫到半夜 家長怒告學校要國賠200萬!結局神反轉「判免賠原因曝」
新北市一名國中男學生,在就讀國中一年級時,因為不滿班導師的管教方式,家長控訴老師不但強迫學生提早到校考試,還自創嚴苛的「成績九宮格」門檻,沒達標就得瘋狂罰抄課文,甚至剝奪學生的午休和體育課,導致孩子身心崩潰、罹患憂鬱症轉學。家長憤而向學校提出國家賠償訴訟,索賠學費、醫藥費及精神賠償共計200萬元。不過,法院審理後結局大反轉,法官「因1事」,判決家長全數敗訴。國中男家長控訴般導太嚴苛,制定「目標九宮格」的成績單,考試沒過就要抄寫課文,孩子因此常常罰寫到半夜。(示意圖與本事件無關/翻攝自圖庫Pexels)家長控訴班導「教導嚴苛」 要求學校賠200萬根據判決書內容,該名男同學的家長指控,孩子讀國一時,當時的班導師規定非常嚴苛,要求學生每天早上7點25分就要到校考試或自習,遲到就要罰抄課文。不僅如此,老師還制定了一張「目標九宮格」的成績單,訂出孩子根本做不到的高標,只要考試沒過,就要罰抄好幾張稿紙的課文。家長表示,孩子每天為了處罰寫到半夜,放學用跑的去補習班還遲到,甚至因為沒寫完,連午休跟體育課都不能上。她向學校反映後,老師反而懷恨在心,私底下酸孩子:「你的計謀成功了!」導致孩子最後精神壓力大到抗拒上學,最後被迫轉學。家長認為學校督導不週,要求賠償轉學學費、醫療費和母子兩人的精神損失共200萬元。班導反駁稱該學生常常遲到、沒交功課、不訂正錯題目,因此制定抄寫規則絕非故意刁難。(示意圖與本事件無關/翻攝自圖庫Pexels)校方、老師反駁 曝該生常遲到、缺交功課面對家長指控,校方和老師在法庭上提出反駁。學校強調,只有禮拜五配合學校升旗,才要求學生7點25分到校,其他天聯絡簿寫7點40分到校只是自由練習,不計入成績。至於被指控的「成績九宮格」,校方拿出表單正反面澄清,這張表反面是「自我期許計畫」,是老師跟學生討論、家長同意後才寫下的目標,而且後來這套制度根本沒有真正實施。老師坦言,該學生開學後其實「常常遲到、頻繁缺交功課、考試錯了也不訂正」,身為導師,處罰他罰抄課文或要求訂正,本來就是維持基本品格和學業的正常教學手段,絕非故意刁難。法官最終認為校方管教並無不當,且該學生確實常遲到、不交作業,因此老師無違法,國賠也不成立。(示意圖與本事件無關/翻攝自圖庫Pexels)最終判決家長告失敗 關鍵原因曝光 法院在審理這起案件時,親自翻閱甲男當時的聯絡簿,發現孩子確實有頻繁遲到、沒交作業和沒訂正考卷的紀錄。法官認為「守時、寫作業」是學生應盡的本分與基本品格,學生沒做到,老師採取罰抄等管教措施,屬於教師法賦予的正常輔導管教範圍,並無不法。加上表單上有學生自己的簽名,家長也拿不出證據證明孩子有因為這張表受到額外的處罰。至於老師講「你的計謀成功了」雖然聽起來不妥、酸溜溜的,但還算不上法律上的「恐嚇」。法官最後認定,該班導師的管教雖然比較嚴格,但出發點是為了教學與輔導,並沒有故意虐待或違法侵害學生的權利,既然老師沒有違法,國家賠償就不成立。因此依法駁回原告的所有索賠請求,訴訟費用由家長負擔。全案仍可上訴。
法官審車禍求償案回家屬「白死」挨轟 北院表遺憾:應以同理心溝通
2025年6月台北市發生吊車撞死女學生車禍,死者母親近日控訴民事求償案的法官開庭時聽到她問「女兒白死了嗎?」竟回她「對啊」,並在判決中提及「已領取700萬強制險」大於索賠金額,因此駁回請求,但實際上強制險僅200萬元,哪來700萬?委任律師更質疑判決書寫錯,台北地院回應,對於承審法官表達方式使被害人家屬感到二度傷害,深表遺憾,將提醒法官以同理心溝通,至於強制險金額爭議,北院表示這牽涉卷證資料的取捨,既然全案已上訴,因此由二審法院來判斷。北院7日傍晚聲明,針對近日媒體報導本院臺北簡易庭115年度北簡字第518號交通事故損害賠償事件,引發社會各界關注,本院說明如下:一、本院對被害人不幸身亡及家屬承受傷痛,深表遺憾與不捨本件交通事故造成年輕生命逝去,家屬長期承受難以平復之悲痛,本院深表遺憾與不捨。有關媒體報導指出庭訊過程中法官用語使家屬感受遭二度傷害一節,本院已調閱相關資料瞭解。審判中公開心證、勸諭和解或維持法庭秩序,均應兼顧當事人處境與情緒;承審法官於公開心證及與原告對話時,若干語句的表達,使正處於喪女悲痛的原告感受不被理解,甚至產生羞辱或二度傷害之感,本院對此深感遺憾。本院將以本件為鑑,提醒法官應以審慎、溫和、清楚且具同理心的方式進行法庭溝通,使司法程序不僅依法進行,也能讓人民感受到被尊重。二、本件判決係依法審查損害賠償要件,並非否定被害人生命價值本件肇事駕駛於起訴前死亡,原告係對吊車公司及其法定代理人請求損害賠償。承審法官審理後,認定被告公司仍應負僱用人責任。至於各項賠償金額,判決係就喪葬費、扶養費、機車損害及精神慰撫金等項目,依卷內證據及相關法律要件分別判斷。其中,扶養費部分,民法規定須審酌扶養權利人是否不能維持生活等法定要件。判決未准許扶養費請求,係因認定相關要件的證明不足,並非以金額評價被害人生命,更非否定家屬喪女之痛。對於外界因「扶養費未准許」而產生「人命不被重視」之疑慮,本院理解社會感受,也將持續要求同仁以更清楚、平實的方式說明法律要件。三、關於領取保險金額認定的疑義,將由審級救濟程序依法審酌媒體報導指出,家屬實際領取的保險金額與判決書記載的「700萬元」有所落差。此項疑義涉及卷證資料之取捨、兩造於原審程序中是否爭執及損害額扣除的計算。原告對判決已依法提起上訴,基於審判獨立,相關事實認定及法律適用,應由上級審法院依審判程序審酌判斷,本院尊重審級救濟及上級審判斷。
男「明知是假酒還買整箱」反告賣家求償 法院認定動機不單純!判決出爐
大陸部分電商平台上能看到賣場主打「買到假貨退一賠十」,這類文案同時也衍生許多買賣糾紛。河北一名劉姓男子在明知河南一名賣家販售的飛天茅台酒是「高仿」,仍執意花費6000元(約新台幣27000元)購買一箱共6瓶假酒;事後劉男竟告上法院,要求賣家賠錢。近日法院做出裁決,認定劉男屬於「知假買假」的牟利行為,因此僅酌情以2瓶貨款為基數支持十倍賠償,一審判決賣家須退還6000元(約新台幣27000元)貨款並賠償2萬元(約新台幣89000元)。根據陸媒《紅星新聞》報導,這起糾紛源於家住河北的劉男與河南的宋姓賣家透過網路社群平台結識,劉男最初詢問真酒價格為每瓶1700元(約新台弊7600元),嫌貴後便主動詢問是否有「性價比高一點的」;賣家隨即坦承「有高仿酒,6瓶6000元(約新台弊27000元),口感復刻95%以上」。雙方於2024年4月達成交易,貨物由貴州仁懷市發往河北。劉男收到酒後,卻傳訊息向賣家質問「酒喝著口感不對」、「這是假酒啊?」,藉此對賣家提告。法院審理期間,劉男的言詞漏洞百出,成為法官判決的關鍵。劉男在庭上對於假酒的用途前後交代不一,先是聲稱要宴請客戶,隨後又改口是要請領導喝;他更主張自己喝了一、兩瓶後身體出現不適、睡了大半天,卻無法提出任何就醫或身體受損的相應證明。種種矛盾的陳述,加上劉男明知是假酒卻整箱購買的舉動,讓法院高度懷疑其動機不單純。法官審酌後指出,雙方在網路溝通時,賣家已明確告知該批飛天茅台為高仿品,且售價遠低於真品行情,劉男顯然是在「明知假酒」的情況下進行購買。法院強調,劉男的行為並非基於生活消費所需的普通消費者,其藉此索賠牟利的目的具有高度可能性。依據相關司法解釋規定,懲罰性賠償應限制在「合理生活消費範圍」之內。臨潁縣人民法院最終於6月10日做出一審判決,法官認為,雖然賣家「知假賣假」確實不合規定,必須退還全額貨款6000元(約新台幣27000元),但針對十倍的懲罰性賠償,法院決定縮減基數,酌定僅以2瓶貨款(約新台幣8900元)計算十倍賠償金額,因此判決賣家須賠償劉男2萬元(約新台幣89000元),並駁回劉男的其他訴訟請求。◎喝酒勿開車!飲酒過量,有害健康,未滿18歲請勿飲酒。
海陸健兒車禍重殘無助 犯保協會伴復健之路溫暖相伴
一名海軍陸戰隊軍人2025年1月在高雄騎機車時,遭到身家2千萬元的汽車駕駛違規右轉撞成重傷,他從此須靠輪椅代步、語言能力有問題,索賠5144萬元又遭拒,就在他徬徨無助的時候,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伸出援手,讓他和家人不再孤單,今天(1日)他出席新犯保法3周年記者會,由父親親自表達感謝。犯保協會與高檢署共同舉辦「守護升級.服務深化-新犯保法施行三週年:從制度建構邁向溫暖的一路相伴」記者會,展現三年來制度革新、服務深化及跨網絡合作成果,並透過犯罪被害人(馨生人)的生命故事,看見制度落實後帶來的溫暖改變。法務部鄭銘謙部長致詞表示,新犯保法到今天整整三年,這三年不僅是法條的更新,更是我國司法保護精神的一次深刻轉變。法律可以畫出保護的邊界,但讓馨生人真正感受到被接住的,是人與人之間那份同理與陪伴,這是再先進的AI都沒有辦法取代的工作。鄭銘謙說,這三年來,全國各地檢署的補償審議會已經發出共計27億元的犯罪被害補償金,對所有不幸遭遇被害的馨生家庭提供了最即時的經濟援助;而犯保協會的服務量能也持續創新高,去年統計有26萬多的總服務人次,相較112年,成長幅度達146%。記者會安排兩組馨生家庭現身分享生命故事,其中由犯保協會士林分會服務的林俊豪,歷經摯親因殺人案件離世後,人生一度陷入低谷。面對突如其來的巨大創傷,在犯保協會一路陪伴下,逐步走出悲傷、重新整理生活,也希望透過自身經驗,鼓勵更多犯罪被害人及家屬勇敢走向未來。另一位分享者是犯保協會高雄分會服務的重傷犯罪被害人謝政憲先生及父母。謝政憲原為海軍陸戰隊軍人,因重大車禍造成嚴重腦傷及多重創傷,歷經長時間住院、復健及手術治療,原本規劃的人生因此改變,也無法繼續軍旅生涯。事故發生後,犯保協會一路陪伴謝家,提供法律協助、醫療照護、心理支持及家庭關懷等服務,陪伴一家人在漫長復原路上持續前行。謝政憲父母也分享,在最艱難的時刻,犯保協會不只是提供服務,更讓一家人感受到有人同行、不必獨自面對未來。
獨/輝達學霸主管搭飯店親子小火車骨折!賠償金打八折理由曝光
一名擁有台大、政大雙料碩士學位的輝達「學霸級」主管,2023年南下家庭旅遊,入住霖園集團旗下的和逸飯店台南館,他帶兩個孩子共乘飯店附屬親子遊樂園的小火車,途中意外跌落大腿骨折,因而休養3個月,只能在家工作。學霸主管對飯店提告索賠136萬元,主張小火車沒有防摔設施害他受傷;飯店拿出地檢署的過失傷害不起訴書,強調現場有告示行駛過程禁止攝影,是這位客人違反安全規定又不聽小火車司機勸阻,以單手拿手機拍照導致失去平衡才摔傷。台北地方法院依據《消費者保護法》認定,小火車屬於軌道式機械遊樂設施,乘客安全不能只靠現場告示來維護,應加裝安全帶或護欄,舉例來說,難道搭雲霄飛車也只需有告示就不用其他安全設施了嗎?因此飯店對於受傷客人有賠償責任,原本應賠80萬9443元,不過這位輝達主管本身也有20%的過失,賠償金「打八折」後剩下64萬7554元。引發官司的「嘟嘟小火車」位於和逸飯店4樓親子共遊樂園,共有6節車廂,乘座位置長103公分、高約35公分,因此是「人坐車廂上」而非「人坐車廂內」。本案發生在2023年2月27日上午10點多,任職於香港商輝達香港控股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的吳姓銷售主管,與兩個小孩一起搭乘和逸飯店的小火車,經過隧道時3人自車廂掉落,但小火車並未翻覆,其他乘客仍坐在各自的車廂上。吳姓男子送醫發現「左側股骨粗隆間移位閉鎖性骨折」(近髖關節的大腿骨斷裂錯位),開刀住院6天。輝達吳姓主管分別提出刑事與民事告訴,和逸飯店活動部沈姓副理否認維護管理缺失、也不認過失傷害罪,還說其他乘客告訴他受傷男子有「左右擺動重心不穩的行為,自行跌落」;台南地檢署勘驗監視畫面,小火車速度不快,雖然無從確定吳姓男子跟2名孩童為何從小火車掉下來,但他們乘坐的車廂沒翻覆、前後節車廂乘客也照樣坐在原本的位置上,所以很難說飯店副理有何疏失,處分不起訴。民事損害賠償由台北地院審理,輝達吳姓主管求償醫藥費、就醫車資、看護費、慰撫金共136萬4694元,其中慰撫金佔100萬元:他是台大材料工程和政大工商管理碩士,2009年離開Intel之後入職NVIDIA至今超過16年,擔任銷售管理職,他的直屬主管是直接向黃仁勳報告的,代表他在公司的層級也很高,因此請法官參考他的學經歷背景來決定可獲得多少慰撫金。和逸飯店反駁,輝達吳姓主管骨折不能怪他們,小火車除了找廠商定期檢修保養,最高時速只有4公里,跟一般人步行速度差不多,車廂離地面最高只有35公分,這些措施已足以使乘客免於受傷;實際上小火車開通以來7年,也從無乘客翻落受傷,代表輝達吳姓主管跌倒純屬偶然。和逸飯店主張,每次發車前,工作人員都會宣導安全規定「請不要使用手機相機拍照攝影,以免車身搖晃、手機掉落發生危險」,車廂坐墊上則有「為了您的乘車安全,禁止身體搖晃傾斜,回頭張望(攝影拍照)」等字眼;當天意外發生前,小火車司機看到輝達吳姓主管因為拿手機拍照無法保持平衡,已提醒他注意但他不聽才會摔出去,即使法官認為飯店要賠錢,請考量乘客也有過失責任。北院指出,輝達吳姓主管使用飯店提供的小火車應適用消保法,而消保法第7條的設計是「無過失責任制度」,也就是說,客人因為搭小火車受傷,不管是飯店有意或無意造成的,只要搭小火車會遭遇危險這個客觀事實存在,飯店就有責任去避免,除非它能證明小火車符合當時科技或專業水準可合理期待的安全性,才得以免除責任。法官認為,小火車只靠工作人員宣導、現場張貼安全事項是不夠的,應增設安全帶、防護卡榫、扶手、護欄等防摔設備,才符合「現在科技或專業水準所必要提供」,因此認定和逸飯店須為乘客骨折負責,包括醫藥費11萬7977元、就醫交通費用1萬6466元、看護費22萬5000元;精神慰撫金部分則衡量受傷乘客有台政雙碩士學位、擔任輝達主管,以及和逸飯店屬於霖園集團旗下國泰建設成立的飯店品牌「資力頗豐」,應以45萬元為當。輝達吳姓主管本來可獲賠近81萬元,但北院引用南檢不起訴書的內容,認定他在小火車行進間拿手機拍照才會摔倒骨折,應負2成責任,賠償金扣除20%後是64萬7554元。本案尚未判決確定,雙方皆可上訴。
46歲男吃喜酒後猝逝 家屬怒告新人勸酒害死他!索賠170萬
小酌怡情,飲酒過量後果不堪設想!大陸新疆維吾爾自治區近日發生一名46歲趙姓男子參加好友婚宴後,疑飲酒過量返家後猝死。死者家屬認為主辦婚宴的新人曾兩度敬酒,此舉形同「強行勸酒」,憤而向新人提告並索賠人民幣38萬餘元(約新台幣170萬元)。不過,當地法院二審宣判,認定新人並無強迫飲酒行為且已盡到安全保障義務,駁回死者家屬上訴。根據陸媒《現代快報》報導,這起悲劇發生於2024年1月10日,主辦喜宴的王姓與丁姓新人邀請包含趙男在內的親友齊聚飯店慶祝,席間新人曾先後兩次前往趙男所在的包廂向全體賓客集體敬酒,首次敬酒時趙男舉杯飲用白酒,第二次敬酒時則未飲用,且現場其餘賓客皆無出現強行勸酒的言行。婚宴於當日下午5時許結束後,新人還特別貼心地安排車輛,將趙男及其兒子一同安全送回住所。不料,當晚7時15分左右,趙男的兒子發現父親突然全身抽搐,隨即撥打急救電話並報案。雖然轄區派出所員警第一時間協助將其送往醫院搶救,但趙男仍不幸於當晚7時57分宣告不治,院方診斷死因為心因性猝死。而死者家屬隨後向法院提起訴訟,堅稱兩位新人是為了感謝趙男居中撮合兩人復婚,才會刻意安排敬酒,儘管形式上是包廂群體舉杯,但本質上屬於對趙男的勸酒,必須為此負起賠償責任。對此,一審法院審理後指出,新人是以設宴人身分向整個包廂的賓客集體敬酒,並非針對趙男個人進行單獨或強迫性的勸酒,且當時在場人員皆未察覺趙男身體有任何不適。此外,主辦方在宴席結束後已派人將趙男安全送返家中並交由家屬照料,充分盡到了合理的安全保障義務。據當地的死亡醫學證明與司法鑑定意見,並無直接證據能證實趙男的死因與該場宴會或飲酒存在法律上的因果關係,因此駁回死者家屬的所有訴訟請求。死者家屬因不服一審判決提起上訴,近日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第二師中級人民法院公布二審判決結果。二審法官支持原審見解,認為新人的一般社交敬酒行為並未逾越合理範疇,且事後處置合乎常理,死者家屬的主張缺乏法律與事實依據,最終裁定駁回上訴,全案維持原判定讞。◎喝酒勿開車!飲酒過量,有害健康,未滿18歲請勿飲酒。
被老闆大罵「滾」後沒上班遭開除 他告公司二審大逆轉獲賠74萬
中國上海一樁勞資糾紛近期在網路上鬧得沸沸揚揚,一名企業員工小彭(化名)因與主管起爭執,又在與公司負責人協商過程中有所摩擦,當場被怒斥:「滾」,小彭也隨即離開公司,沒想到事後公司以「連續曠工」為由解雇他,官司打到二審,法院才認定公司解雇違法,須賠給小彭16萬人民幣(新台幣約74萬元)的賠償金。這起勞資糾紛發生在2020年,小彭在工作安排方面與當時主管起衝突,之後他找上公司負責人協調,沒想到雙方也爆發口角,負責人一怒之下叫小彭「滾」。沒過多久,公司就以「離開崗位多日、連續曠工」為由解雇小彭。遭解雇後小彭找上勞資爭議仲裁未果,便再向法院提起訴訟,一審法院認定沒有證據證明「滾」是滾出公司的意思,其不上班構成曠工條件,索賠證據不足,判公司勝訴,小彭不服隨即上訴。在二審過程中,法官人為雙方雖對負責人口中的「滾」字語意出現歧見,但事後員工家屬出面溝通,表達復工意願,公司卻未明確要求他返回工作崗位,辭意表達不清,因此解雇行為違法,判賠15萬9800元人民幣。
大叔早餐店受傷索賠百萬庭上突掏「這武器」 律師李怡貞一箭步奪棒壓制
資深媒體人林裕豐日前登上謝震武主持《震震有詞》,在節目中分享一樁真實案例,一名駕駛賓士的大叔在左轉時撞飛直行的騎車女大生。調解當天,女大生拄著拐杖現身,賓士大叔非但毫無悔意,態度還極其囂張,當眾狂言:「你們不用假鬼假怪啦!我問過律師了,就是5萬一口價,不要就去告,反正腳也是慢慢會好的!」女方家長生性老實,當下不知如何回擊,調解宣告破裂。不料,當賓士大叔剛從戶政事務所開車離開時,隨即在停車場出口被女大生的叔叔率眾攔截。家屬當街將大叔從賓士車內拖出五花大綁,叔叔當場撂下狠話:「我們不要你的錢!但你傷了我姪女的右腳,我也要你的右腳!」隨即揮舞鋁棒,當場砸斷大叔的右腳,事後還幫他叫救護車送醫。律師團分享在調解委員會上看到的人生百態。(圖/和展影視提供)另一位來賓柯清貴律師分析,賓士大叔應是主觀認為「是對方來撞我,憑什麼我要賠?」他分享個人心法,遇到這類極端案件,調解委員最忌諱言詞偏袒,必須將雙方隔開、分別溝通,才能避免現場失控。除了車禍糾紛,李怡貞律師透露自己在法院擔任調解委員時,曾受理一件令人啼笑皆非的職災案。調解當天一名大叔突然在庭上掏出一根「伸縮不求人」瘋狂抓癢,由於該物品縮小後僅有原子筆大,竟成功躲過法院安檢。李怡貞律師說,這位大叔手寫起訴狀,聲稱遭到嚴重燒燙傷與違法解僱,開口索賠100萬元。但早餐店老闆反擊大叔根本是「職場蟑螂」,爆料他應徵助手卻連煎台都不會用,分配別的工作給他也是不盡人意,最後自己擅自跑回煎台煎蛋還一邊分心看手機,才不慎燙傷,且傷口實際上僅有2公分。雙方在調解庭上爆發激烈口角,大叔甚至眼看就要揮舞手中的伸縮棒。一向敢說敢言的李怡貞,透露自己當調解委員時會展現溫柔的一面,眼見狀況不對,她「一個箭步衝上去抓住那根伸縮棒」,一邊壓制武器,一邊好言安撫雙方。最終,李怡貞使出軟硬兼施的調解手腕,勸被告包個紅包致意,同時正色提醒大叔:「求償一百多萬太誇張,小心反被告恐嚇!」成功讓這場「早餐店風暴」和平落幕。
川普大勝利?與美國稅局稅務大戰落幕 司法部宣布「永久禁止」對川普家族查稅
美國總統川普(Donald Trump)與美國國稅局(IRS)之間的稅務大戰正式落幕,19日由代理司法部長Todd Blanche簽署並公開的新補充條款顯示,國稅局將被禁止追究或審查與川普在該協議生效日前,所提交報稅資料相關的索賠與調查。根據外媒報導,原本的和解協議於日前公布,其中一項設立了17.76億美元(新台幣約520億元)的「反武器化基金」,並讓川普撤銷針對國稅局所提出的100億美元(新台幣約3167億元)訴訟;該訴訟涉及洩漏的稅務資料。新的補充條款則指出,聯邦政府將「解除、放棄、免除並永久豁免」與原告及相關人士有關的索賠,包括「在生效日前提交的報稅資料」。該文件由代理司法部長、同時也是川普前私人律師Todd Blanche簽署。這就意味著,協議不僅將保護川普本人,還涵蓋其家族成員、信託、企業、相關公司及子公司,並禁止政府對任何已在訴訟中提出、或原本可提出及機構尚在處理中的事項,發起審計、調查或相關索賠。此協議一出,讓民主黨直呼川普已將聯邦政府變成他個人的保護費組織,並痛批這種「自肥行為」令人作嘔到了極點,還提到「對我們的民主而言,這是極其黑暗的一天。」司法部發言人表示,該協議「僅適用於現有案件,不適用於未來案件」。
老翁公車上「閉眼像睡著」其實已猝死 家屬怒索賠49萬結果出爐
大陸上海一名80多歲老翁日前搭公車外出時,突然在車上失去意識,當時他靠著椅背閉眼不動,一度讓人以為只是睡著休息,直到售票員多次拍肩仍毫無反應,眾人才驚覺情況不對。雖然司機與售票員第一時間報警、聯絡救護車,甚至8分鐘內就完成送醫接應,但老翁最後仍搶救不治。事後家屬向公車公司求償超過11萬元人民幣(約新台幣49萬元),案件曝光後也在網路掀起兩派論戰。根據陸媒《大風新聞》與上海松江法院公布案件內容,事件發生在2024年12月某日早晨。當時李姓老翁如往常般搭乘由上海某公交公司營運的公車外出,上車坐下約2分鐘後,就開始出現擦汗、喘氣等異狀。由於李男當時尚未買票,售票員前往詢問時,發現他閉著眼靠在椅背上,看起來像是在休息,因此先輕拍肩膀提醒。不過售票員多次呼叫、拍肩後,李男始終沒有反應,其他乘客也開始協助查看情況。眾人隨後發現,李男不但沒有回應,甚至連呼吸與頸動脈脈搏都出現異常,售票員當場緊急請乘客協助撥打120急救電話與110報警電話,並持續與急救中心保持聯繫,清楚回報現場位置與狀況。而司機則立即將公車開往方便救護車接應的佘山派出所門口,從發現異狀到抵達會合地點,全程約8分鐘。救護車到場後,售票員也協助急救人員將李男抬上車送醫,但最終仍宣告不治,死因為猝死。李男家屬事後認為,公車公司並未在車上配備AED自動體外心臟電擊器與急救藥品,也未第一時間實施有效急救措施,甚至未及時提供監視器畫面、缺乏人道關懷,因此向公車公司提告,求償醫療費、喪葬費、死亡賠償金及精神慰撫金等共11萬餘元人民幣(約新台幣49萬元)。不過公交公司則反駁,指出李男當時尚未完成購票,且死因屬自身健康問題,與運輸行為無直接因果關係。此外,車上人員在發現異常後,已於能力範圍內積極履行救助義務,不應承擔賠償責任。上海松江法院審理後指出,雖然李男尚未完成購票,但從其上車接受運輸服務開始,雙方運輸契約關係就已成立。不過法院也認定,李男死因為猝死,屬自身健康因素造成,與公車公司的客運行為並無直接因果關係。法院進一步指出,售票員從察覺異常到協助完成送醫,全程約8分鐘,已盡合理救助義務,並無違約情形,因此最終判決駁回家屬求償。判決出爐後,雙方皆未再上訴,全案已正式定讞。消息曝光後,也在網路引發激烈討論。有網友認為「司機與售票員已經很盡責了」、「總不能把所有猝死責任都推給公車公司」;但也有人認為,大眾運輸確實應考慮增設AED等急救設備,以提升緊急救援能力。
女起訴舅舅、表弟要求返還亡母鉅額遺產 只拿回「1支手機」原因曝光
大陸1名范姓女子病逝後,劉姓女兒與舅舅、表弟因遺產問題對簿公堂。劉女認為2人占有母親生前及去世後的巨額財產,遂向法院起訴,要求返還人民幣857萬餘元(約新台幣3981萬元)及利息,同時返還金銀首飾、房屋手續、鑰匙及部分遺物,並索賠精神損害撫慰金人民幣5萬元(約新台幣23萬元)。綜合陸媒報導,法院查明,范女於2023年6月病逝,生前曾在律師見證及全程錄影下立遺囑,明確表示所有遺產由弟弟繼承,以感謝弟弟一家多年照顧,尤其在其重病期間不離不棄。遺囑中還提到,范女此前已向女兒贈與人民幣100萬元(約新台幣464萬元)現金及3處商鋪,估值約人民幣160萬元(約新台幣743萬元)。案件爭議焦點主要集中在銀行帳戶資金流向。法院認定,范女生前帳戶累計被取現及轉帳約人民幣462萬元(約新台幣2144萬元);在她去世後,范男操作相關帳戶取現、轉帳約人民幣394萬元(約新台幣1828萬元),總金額超過857萬元。其中1筆人民幣300萬元(約新台幣1392萬元)款項,被轉入范男兒子新開設的銀行帳戶。法院認為,由於范女生前已有授權及遺囑安排,范男父子取得相關款項不構成不當得利,而遺產繼承問題亦另案處理,因此本案不再認定遺產歸屬。對於劉女要求返還現金、美元及金銀首飾等主張,法院指出其未能提供充分證據證明相關財物存在或由范男占有,因此不予支持。至於房屋手續與鑰匙,因涉及遺產繼承爭議,也未在本案中處理。不過,法院認為范女生前使用的1部OPPO手機具有特殊情感價值,作為女兒的劉女與該遺物精神聯繫更為密切,因此判令范男返還手機。最終,二審法院認定一審事實清楚、適用法律正確,駁回劉女上訴,維持原判。
歹路毋通行1/《原子少年》男星又出包 撿到信用卡盜刷近萬元
25歲的饒高赫因參加《原子少年》受到矚目,雖然沒有成功出道,仍累積了不少粉絲,不過2023年時卻爆出欠錢不還的醜聞,最後他本人也發聲道歉。但這次的教訓似乎沒有讓他學乖,日前又因盜刷信用卡被告上法庭,脫序行為令人直搖頭。判決書中提到饒高赫盜刷撿到的信用卡。(圖/翻攝自司法院裁判書系統)饒高赫的判決書中指出,他撿到別人遺失的信用卡後,未依規定歸還,反而據為己有,並持卡進行消費,盜刷金額共計9760元,檢方依侵占遺失物及詐欺取財等罪提起公訴。法院審理時,饒高赫坦承犯行,並與被害人達成和解,賠償新台幣5萬元。法官審酌其無前科、犯後態度良好,依侵占遺失物罪判處罰金1萬元,另依詐欺取財罪判處有期徒刑2月,得易科罰金,並宣告緩刑2年。由於饒高赫犯後態度良好,最終被判緩刑兩年。(圖/翻攝自饒高赫IG)饒高赫曾擔任金馬獎禮儀先生。(圖/翻攝自饒高赫IG)饒高赫參加《原子少年》時,因長相帥氣加上擅長打網球,被粉絲稱為「網球王子」,還擔任第57屆金馬獎的禮儀先生,即將在演藝圈發光發熱,先前卻被爆賭博欠錢不還,金額高達數十萬。饒高赫工作的服飾品牌也發出聲明,表示:「因前門市店員饒高赫賭博欠錢,有債主找來門市討債,本公司即日起與饒高赫解除工作契約,也請其債主知悉,此人目前已不在本公司任職,請債主們不要來找我們索賠款項。」在正要發光發熱之際,饒高赫爆出欠錢醜聞。(圖/翻攝自饒高赫IG)醜聞爆發後,饒高赫在限動道歉:「我在這邊鄭重地跟所有人道歉,所有因為我造成麻煩的人,以及關心我相信我的人,對不起真的很抱歉,我會盡力彌補我做錯的所有事情,謝謝大家的關心,我會誠心的面對所有事情,訊息暫不回覆,再次道歉對不起。」原本以為他能記取教訓回到正軌,卻再度犯錯,讓曾經支持他的粉絲們感到恨鐵不成鋼。醜聞爆發後饒高赫發文道歉。(圖/翻攝自饒高赫IG)而對於侵占及盜刷等罪行,法官指出,饒高赫因一時失慮觸法,經偵審程序後應能知所警惕,加上已賠償並獲被害人諒解,因此給予改過自新的機會。此外,法院也說明,涉案信用卡已掛失失效,不具沒收必要,至於盜刷所得,因已完成賠償,若再宣告沒收恐屬過苛,因此未另行追徵。
女友翻窗墜樓 他「苦拽5分鐘」力竭鬆手!法院判要負10%責任
大陸黑龍江省牡丹江市去年發生一起因情感糾紛引發的墜樓死亡事件。渠姓男子與孟姓女友酒後發生爭吵,女方情緒失控翻窗欲跳樓,渠男雖極力施救,最終仍未能阻止悲劇發生。事後,死者家屬將渠男訴至法院,索賠人民幣40餘萬元(約新台幣185萬元)。一審判決近日出爐,法院認定渠男須承擔10%的民事責任,判賠8萬1374元(約新台幣37.5萬元)。《紅星新聞》報導,事發當晚,渠男與孟女在當地酒吧飲酒至深夜,次日凌晨1時許一同返回住處。回家後,孟女因飲酒過量在廁所嘔吐,期間男方曾嘲諷「喝不了別喝」,引發女友不滿。孟女隨後質問渠男為何未加照顧,兩人因此發生爭執,情緒逐漸升溫。爭吵過程中,孟女一度離家出走,後在渠男勸說下返回,但矛盾並未因此緩解。據警方調查,孟女在情緒激動時,曾拿起客廳中的白醋瓶試圖自殘;渠男及時將其奪下並放置一旁。沒想到,就在他轉身處理物品時,女方突然打開窗戶翻至窗外,做出跳樓舉動。危急關頭,渠男立即上前抓住女友左臂。當時孟女身體已懸空於窗外,缺乏任何支撐,渠男一手緊握其手臂,另一手拉住衣物試圖將其拉回室內。由於力量與角度受限,雙方僵持約5分鐘後,渠男體力不支鬆手,女方最終墜樓身亡。事件發生後,渠男第一時間報警並撥打急救電話。對於該起悲劇,死者家屬認為渠男在整個過程中存在過錯,尤其是在對方醉酒且情緒異常的情況下,未盡到應有的照顧與安撫義務,其言語亦對孟女產生刺激作用,應承擔相應賠償責任。庭審中,渠男對女友去世表示悲痛與惋惜,但否認自身存在法律過錯。他主張,公安機關已將事件定性為自殺,其行為與結果之間不存在法律上的因果關係,自己亦未實施任何侵害行為,不應承擔責任。法院經審理認為,生命權是自然人最基本的人格權利,依法應予以充分保護。孟女作為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成年人,應對其自殺行為承擔主要責任。但同時指出,渠男作為共同飲酒人且與死者存在戀愛關係,在對方醉酒並情緒激動的情況下,理應履行一定的注意義務,包括進行情緒安撫及必要照看。法院最終認定,渠男對孟女存在疏於照看的過錯,且該過錯與死者墜樓身亡結果之間具有一定因果關係。不過,他在事發當下已盡力施救,曾緊抓孟女並及時報警、聯繫急救,履行了基本救助義務。綜合全案情節,一審法院酌定被告承擔10%責任,判賠孟某家屬8萬1374元。◎勇敢求救並非弱者,您的痛苦有人願意傾聽,請撥打1995◎如果您覺得痛苦、似乎沒有出路,您並不孤單,請撥打1925
拉不住3歲童衝出來!騎士撞上「母索賠20萬」 監視器畫面曝戳破謊言
一名網友近日在社群平台發文表示,其丈夫騎機車行經回收場附近道路時,發生與孩童碰撞的交通事故,事後遭對方家長求償20萬元醫藥費,引發責任歸屬爭議。當事人表示已申請肇事責任鑑定,但結果尚未出爐,對於後續法律判定感到不安。原PO指出,事故發生當時,現場有車輛違規停放於道路旁,疑似因回收作業暫停路邊。期間一名3歲孩童突然從車上衝出,導致騎士來不及反應發生碰撞。事故發生後,騎士立即報警並聯絡救護車處理傷者。然而,原PO表示,對方家長在現場持續質疑騎士車速過快,並強調曾試圖拉住孩童。救護人員抵達後,受傷孩童與其爸爸先行離開現場,僅剩母親處理後續事宜。原PO進一步指出,當時對方母親曾詢問醫院資訊,事後她也多次致電關心孩童狀況,但未獲回應。至調解階段,對方提出20萬元醫藥費求償,使其質疑責任歸屬是否合理。貼文曝光後,引發網友討論,不少留言力挺騎士,「那個大人就這樣看著他小孩衝出去然後都不拉喔? 太扯」、「她是台中北屯蠻有名的移動回收場」、「妳自己都知道小朋友那麼小還不牽好他的手,放他趴趴走,阿不就有監視器證明家長的問題,不然機車騎士真的百口莫辯了」、「有拉小孩?當監視器假的,當這些民眾眼瞎嗎」、「併排停車小孩也不牽好,要人家賠20萬,妳是哪來的臉呢」。
醉男找代駕回家疑遭丟半路 隔日被發現死在車內!家屬崩潰
喝酒不開車,有越來越多人會找代駕,但大陸不久前發生一起因代駕糾紛的憾事,河南一名龐姓男子在聚會大量飲酒後預約代駕,對方卻只把他送到半路,將龐男留在車內;豈料,隔日凌晨龐男被發現死在車內,家屬難以接受,怒告2名代駕人員索賠。經當地法院審理後,認定死者雖應負主要責任,但代駕人員未盡安全保障義務,最終判處2人共計須賠償約人民幣5.7萬元(約新台幣25.7萬元)。根據陸媒《紅星新聞》報導,河南方城縣人民法院近日審結一起案件,2025年10月12日晚間龐男在聚會上飲用大量白酒,透過平台預約代駕回家。接單的崔姓代駕員帶著「徒弟」王男一同前往,並指派王男負責駕駛;當晚8時40分許,車輛抵達龐男居住地的村口,王男將不省人事的龐男留在車內,並於9時20分搭乘前來接應的崔男車輛離去繼續接單,留龐男獨自在村口。直到次日凌晨0時許,崔男與王男返回現場查看,才驚覺龐男在車內明顯失去生命跡象。龐男家屬對於代駕的行為害死他感到難以接受,認為代駕員明知客戶處於極度醉酒狀態,卻未將其平安送入家中,丟包半路,發現他失去生命跡象也未採取任何救助措施,明顯存在過失,因此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他們須共同賠償人民幣30萬元(約新台幣135萬元)。經法官審理指出,王男與龐男之間已形成事實上的代駕服務合約關係,依據行業習慣,代駕應安全將客戶與車輛送達約定地點。然而,王男在執行服務時未盡到「附隨保障義務」,未妥善安置處於危險狀態的醉酒客戶,導致死亡結果發生,應負一定責任;而崔男身為接單人與指派者,視為共同代駕人,亦難辭其咎。法院最終認定,龐男作為具備完全行為能力的成年人,飲酒過量導致自身陷入風險,應承擔事故的主要責任。經核算家屬損失總額約人民幣95.8萬元(約新台幣431萬元)後,裁定由王男承擔4%責任、崔男承擔2%責任,分別判賠人民幣3.8萬元(約新台幣17.1萬元)及1.9萬元(約新台幣8.6萬元),全案仍可上訴。◎喝酒勿開車!飲酒過量,有害健康,未滿18歲請勿飲酒。
商人妻與小姨子設局「裝監視器偷密碼」 他價值74億比特幣全沒了
國外出現一場離婚訴訟演變成一起涉及新台幣70多億元的虛擬貨幣竊案,有一名現年44歲的商人袁平輝(Ping Fai Yuen,音譯)近日向英國高等法院提起訴訟,控告其分居妻子李女(Fun Yung Li,音譯)與她的胞妹涉嫌在他家中非法安裝監視器,藉此竊取其電腦密碼與加密貨幣錢包金鑰,並非法轉移他名下價值約1.8億英鎊(約新台幣74.5億元)的比特幣資產。根據外媒《太陽報》報導,英國高等法院近日揭露一起涉及竊盜的離婚訴訟案情,袁男與李女在進行離婚協商期間,雙方關係已極度惡劣。袁男聲稱,他的女兒在2023年7月向他通風報信,指稱母親正計畫竊取他的比特幣;袁男隨後在屋內安裝錄音設備展開反監控,錄音內容顯示,李女曾與其胞妹商討如何操作,甚至出現「比特幣已經轉到我這裡,但能被看出是你拿走的嗎?」以及「沒關係,全部拿走」等對話。這起案件的核心在於比特幣的「冷錢包」防護機制。袁男指出,儘管該錢包設有多重高強度密碼與PIN碼保護,但其關鍵的「助記詞」(Seed Phrase)是一串由24個隨機單詞組成的總密碼,極可能已被李女透過秘密監視器錄下其輸入過程;一旦取得這組助記詞,他人便能在其他裝置上完整復原錢包,輕易取得資產掌控權。袁男發現比特幣資產於2023年8月遭清空後,曾憤而與妻子發生肢體衝突並因此背負刑事紀錄,但他堅稱錄音檔與後續搜查結果足以證明妻子的罪行。負責此案的法官柯特(Mr Justice Cotter)在庭上指出,袁男提出的證據顯示其勝訴機率極高;法官強調,除了錄音檔證詞確鑿,在搜查李女住處時也發現了用以轉移比特幣的相關設備,且李女在多次獲得辯護機會時均選擇保持沉默。儘管目前已移居香港的李女透過宣誓聲明否認所有指控,並堅稱對此一無所知,英國警方也因證據尚不足以進行刑事起訴而暫緩行動,但高等法院已建議盡早開庭審理此民事索賠案。目前,袁男除要求歸還全數比特幣或支付等值賠償金外,也向法院聲請強制執行令,要求凍結其妻子及小姨子名下的所有加密資產,以防止鉅額財產被進一步隱匿或變現。
外甥初二理髮「死舅」?當晚舅舅酒駕自撞亡 舅媽控間接殺人索賠4百萬
大陸近日發生1起引發輿論關注的離奇訴訟案件。1名男子因在農曆正月初二理髮,竟被舅媽指控「間接故意殺人」,並遭求償人民幣100萬元(約新台幣461萬元)。儘管法院最終判決當事人無罪,但案件仍在網路上引發大量討論。許多網友感到錯愕,不敢相信現代社會竟還有人將傳統禁忌當作追究責任的理由。綜合陸媒報導,事件發生在農曆新年期間。當天劉姓男子前往舅舅家拜年,但因髮型較為凌亂,遭到舅舅數落,雙方因此發生口角。劉男一氣之下離開,隨後到附近理髮店剪短頭髮,之後便與朋友聚會。沒想到,舅舅當晚與朋友聚餐時飲酒,返家途中在醉酒狀態下騎乘電動車,不慎撞上路邊電線桿,經送醫搶救仍宣告不治。隔天劉男得知消息,立即前往舅舅家弔唁。然而舅媽看到外甥剪了頭髮後,當場情緒失控,認為他違反民間流傳「正月剃頭死舅舅」的說法,才會導致丈夫身亡,她甚至請來所謂的「大仙」占卜。對方聲稱,劉男明知禁忌仍去理髮,導致舅舅心情波動、飲酒過量,最終發生車禍,屬於「間接故意殺人」。舅媽隨後向公安機關報案,指控外甥涉嫌故意殺人,但未獲立案。之後她改以民事訴訟提告,要求劉男賠償100萬元。法院審理後認定,舅舅死亡的直接原因為酒後騎乘電動車發生事故,與劉男理髮行為之間不存在任何法律上的因果關係。判決書中也指出,「正月剃頭死舅舅」屬民間訛傳,其實源於清初漢人懷念明朝的「思舊」,後因諧音誤傳為「死舅」,並無科學或法律依據。最終法院依法駁回舅媽全部訴訟請求。案件曝光後,立即引發社會對迷信觀念與法律理性的討論。不少網友感嘆,現代社會仍有人將傳統禁忌當作追究責任的理由,令人匪夷所思。◎喝酒勿開車!飲酒過量,有害健康,未滿18歲請勿飲酒。
為空出車格移動別人機車!律師揭「2法律爭議」示警別亂移:否則算你的
國內大多數人都以機車作為交通工具,路邊也經常劃設機車停車格,不過經常有人為了空出停車位,擅自移動已經停好的機車,若在移動過程中,可能會不小心造成車輛毀損,對此,律師蘇文俊揭「2法律爭議」提醒別亂移動,「大家車子貼這麼近,你不小心刮到了,這一條就算你的了」。律師提醒機車族移車不違法,但有風險。(圖/翻攝自臺北交通大家談臉書)移車不違法但有風險 刮傷、罰單通通要負責蘇文俊近日拍片談論機車停車議題,他指出擅自移動他人機車雖不違法,但潛藏風險。首先,若在移車過程中不慎造成他人車輛損壞,必須負擔民事賠償責任;其次,若將他人車輛移出格位,導致對方被開罰單,對方也可以向你求償。蘇文俊提醒機車族「移車本身沒有違法,但這個行為非常討人厭,而且風險很高。你要想一個問題:大家車子貼得這麼近,你不小心刮到了,這一條就算你的了」。警方呼籲別亂移動機車,停車民眾也應拍照存證自保。(圖/新北市政府提供)警籲勿隨意動手 拍照存證是自保關鍵新北市中和交通分隊表示,就現行法律而言,單純移動他人車輛並不違法。但若造成車體損傷,即構成民法中的「侵權行為」,車主依法可索賠。警方建議,若發現違停車輛阻礙停車,最好的方式是通知警方到場,由警方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進行移置或取締,而非自行動手。此外,針對有騎士將他人車輛移出格位導致對方受罰的惡劣行徑,受害車主可進行申訴並舉證註銷罰單。警方提醒,為防範在監視器死角發生糾紛,建議車主在停妥車後拍照存證,且照片應包含明確的時間戳記與停車位置,以利事後舉證自保。
小孩摺損菜單「被索賠480元」 業者遭炎上出面說明:20張成本9600元
毀損物品須負賠償責任向來被視為基本原則,但賠償金額是否合理,往往成為爭議焦點。近日一名母親在Threads發文表示,日前與家人前往宜蘭冬山一間餐廳用餐,因孩子不慎將實體菜單摺出摺痕,遭店家索賠480元。對此,業者昨日也說明菜單製作成本價格,並承諾願意退款。原PO指出,當天由於同行家人不熟悉以QR Code掃碼點餐,因此她拿了實體菜單協助查看內容。未料在點餐過程中,未留意孩子拿著菜單把玩,導致紙張出現明顯摺痕。不久後,一名男店員上前告知該菜單因摺損已無法繼續使用,且屬特別訂製品,成本不低。原PO詢問需賠償多少金額,對方回應為480元。她確認菜單確實有摺痕後,當場支付費用。不過回家後仍感到意外,直言「這種菜單成本居然那麼高」,並將經過分享至社群平台,吸引超過60萬人瀏覽。部分網友認為,孩童行為應由家長負責,既然造成損壞就應賠償,「管好小孩不要損壞別人的東西,就不會被凹了」、「弄壞就是摸摸鼻子賠償,還在那邊計較金額」、「有護貝還摺到不簡單」。不過,也有多數留言質疑480元的合理性,「這是消耗品,價格也會異動,菜單也會重做,報這種賠償金額真的欺負人欸,當作您花480幫大家避雷」、「賠償是應該的,但得賠償480元這個金額真的太誇張」、「沒有留意小孩一舉一動固然是不對,但是收480真的很不合理」、「如果一張成本是480元,賠償應該要折舊過,畢竟已經是使用過的東西,肯定要算耗損,並且讓他們提出成本證明」、「身為印刷業我可以跟妳說,這張不會超過50塊,甚至更便宜」。引發爭議後,業者昨晚在官方臉書上說明並致歉,店家解釋因新菜單為年前重新設計與印製,聯繫廠商製作總費用共9600元,並附上勞務報酬單。業者表示,「當時未經周延評估,便以20份平均換算單張成本約480元,向客人提出賠償說明。」事後檢視,此處理方式並不妥適,也可能造成不適,對此致上誠摯歉意,並承諾願意全額退還當日收取之480元費用。
詐騙1536萬逼豐原五口上絕路 「李團長」認罪:羈押期間看法律書才知觸法
台中市豐原區2025年7月發生五口命案,王家人因遇上詐騙,被騙走1536萬後走上絕路,檢警調查鎖定45歲團購主李惠雯以龐氏騙局詐騙王家人,李女遭檢方起訴並求處15年重刑,台中地院22日首度開庭,李女則坦承犯行,表示自己在羈押期間閱讀法律書籍,加上請教別人才知觸法,王家的委任律師林瓊嘉也希望法院重判。檢警調查顯示,王家育有2女一子,大女兒當初透過美容師介紹認識李女,李女聲稱經營團購每月可保障10%獲利,並慫恿投資黃金標的,稱每刷1兩黃金(約10萬元)就能收到8000元傭金,大女兒起初見確有分潤,便拉全家人入局,這卻是拿舊資金付新人的「龐氏騙局」。王家前後投入現金、支票及刷卡共計 1536萬5003元,但資金全被李女轉作私用。當王家產生質疑時,李女竟反過來恐嚇要索賠530萬元的「違約金」,逼迫王家以房屋抵押借款,最終導致王家走上絕路,李女則在日前遭檢方依詐欺、洗錢、恐嚇取財等罪嫌起訴。台中地院22日首度開庭,李女在偵查中皆否認犯行,今日則首度認罪,她自承不法所得中有8成挪為自用,僅2成用於投資,並稱自己在羈押期間閱讀法律書籍、詢問他人後,才驚覺自己觸法,強調「有錯就是有錯」。王家委任律師林瓊嘉強調,王家遺書中自責「太傻、太笨才會被騙」,但他認為是李女用威脅恐嚇,才讓王家人走上絕路,不能歸咎於被害人,是李女惡行才導致這起悲劇,檢方求處15年以上重刑是讓李女透過司法贖罪,若判太輕,只會讓類似詐騙犯效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