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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rab併foodpanda遭轟「兄弟同桌分餅」 學者憂個資外流、主權AI失守
Grab擬併購foodpanda台灣外送事業,公平交易委員會預計於10月27日前作成審查決定。全國外送產業工會、臺中市外送平臺服務產業工會、台灣數位平台預約接送從業人員產業工會,今(12)日結合經濟民主連合、台灣教授協會、學界、法律界、學生代表及跨黨派民意代表,集結公平交易委員會前抗議,數百人高喊「反對數位服貿2.0」、「拒絕Grab,誓死反對」,質疑Grab與Uber之間的股權連結恐使市場競爭流於形式,經民連智庫研究員黃承瀚更批,「允許Grab併購foodpanda就是讓兄弟同桌分餅!」。針對平台與中國科技企業合作所引發的資料安全疑慮,國立中央大學資訊管理學系副教授葉羅堯指出,華為跟Grab有深度的合作,許多系統工具會共用,無法確保App裡面使用之後不會被華為可以取得。另外,Grab不斷希望資料可以有一份存在新加坡。葉羅堯表示,政府專案都會要求把資料不能夠送到國外,Grab跟這個系統卻想成為特例,無法認同。對於AI主權問題,他強調,任何資料都會藉由Grab App收集得更多,可以分析飲食習慣,甚至它可以追蹤用戶的行跡,資料一旦送出去以後,要收回來就是非常的難,現場要求公平會必須多加審查。同樣關切使用者個資可能面臨的風險,臺大學生會學生代表大會副議長陳秉宏表示,我們每點一次餐,平台就知道我們吃什麼、住哪裡、幾點在家。合併之後,這些資料會更集中。我們想知道:資料放在哪?誰可以看?有沒有出境?出了事誰負責?特別是Grab跟華為旗下的花瓣地圖有技術合作。我們希望主管機關先把合作範圍講清楚,風險弄明白,再來談合併。臺大學生會學生代表大會副議長陳秉宏。(圖/全國外送產業工會提供)陳秉宏進一步指出,公平會應依據《公平交易法》第13條,正視本案對市場競爭、消費者權益及資料安全的影響。在相關疑慮無法充分排除、有效競爭無法獲得保障的情況下,應依法禁止本件結合。「當年青年站出來反對黑箱服貿,今天同樣不能對數位服貿2.0視而不見」,公平會應公開說明審查依據,守住台灣數位經濟的自主性與下一代的選擇權。除了資料安全疑慮,Grab與Uber之間的股權及經濟利益關係,也成為此次結合案的另一項爭議焦點。經民連智庫研究員黃承瀚指出,依公平會7月22日公告,Uber持有Grab約13%股份、約3.7%表決權;Uber派任的董事雖於7月6日退出Grab董事會,但Uber因Grab未來可能在台灣所獲之經濟利益分毫未減。除此之外,2018年Grab買下Uber東南亞業務、揭露於美國SEC的《購買協議》第6.8條明定,Uber承諾在東南亞不與Grab競爭,期間至少五年,且直到Uber不再持有Grab股份後一年為止,雖然Grab口頭宣稱此競業條款不適用於台灣,但承諾如何查證?又如何擔保承諾落實?均有重大疑問。黃承瀚進一步質疑,Uber今年7月16日另宣布公開收購foodpanda母公司Delivery Hero,其收購協議中更「明文允許台灣業務繼續賣給Grab」。Uber同時是買方的大股東、又是賣方母公司的大股東與收購者,顯見這張牌桌上從來只有一個莊家。對照歐盟案例,其2025年核准Naspers收購Just Eat Takeaway時,即因買方對競爭者的少數持股要求減持;本案Grab卻未提出任何切斷Uber利益的安排,允許Grab併購foodpanda就是讓兄弟同桌分餅!經民連智庫研究員黃承瀚。(圖/全國外送產業工會提供)對於外界以foodpanda可能退出台灣市場作為支持併購的理由,林佳儒律師提出反駁。他表示,「當年有人說不簽服貿,台灣會被邊緣化;今天說,不讓Grab買,foodpanda就會撤出,Uber Eats就會獨大。同樣的劇本,同樣的話術。」林佳儒認為「市場從不缺買家,不會因為拒絕Grab後而變成獨佔!台灣的零售、電商、支付與物流業者,都有實力進場!我們要的是真正的競爭,而不是真正的壟斷!」他提到2024年,公平會已經擋下Uber Eats併購foodpanda。公平法第十三條講「結合的整體經濟利益,必須大於限制競爭的不利益」做不到,就應該禁止。林佳儒律師指出,當年服貿最受爭議的,是電信與資料服務被列入開放清單,如今Grab的地圖部門已和中國華為的花瓣地圖簽署合作備忘錄,Grab宣稱要用數據與AI打造「數位店面」「但它用的AI模型有爭議,資料怎麼流動?由誰掌握?到今天仍然沒人知道!更何況,Grab在北京設有研發中心,招募機器學習等AI人才,在深圳高新科技園區也設有辦公室。」林佳儒質疑政府禁用了高德地圖,那和華為合作、在北京做AI研發的Grab也應該同樣標準看待。對此,公平交易委員會主任秘書毛浩吉出面接受陳情,並表示:「目前在委外審議當中,目前不可公開,一切等審議的結果,再對外公布。」
外遇高峰竟在週五晚上!徵信社調查揭58%第三者來自職場
社群平台近日因科技公司工程師遭爆劈腿事件引發熱議,也讓職場外遇及伴侶關係中的異常徵兆再次成為討論焦點。徵信業者近日發布「2026台灣婚姻外遇調查白皮書」,分析近2年超過3000件實務委託案件後發現,外遇發生的高峰時段集中在「週五晚間至週六凌晨」,有42%案件發生於這段期間;此外,第三者身分有58%是配偶的職場同事或業務客戶,而超過76%的案件則是從伴侶手機使用習慣突然改變,進而被察覺異狀。業者提醒,若發現伴侶出現多項可疑徵兆,切勿在情緒下直接攤牌,以免打草驚蛇,應保持冷靜並注意合法蒐證的界線。根據「2026台灣婚姻外遇調查白皮書」統計,外遇發生機率最高的時間區段為「週五晚間至週六凌晨」,占全部案件42%,不少外遇者會以加班、公司聚餐或與朋友小聚作為掩護。排名第2的是「國定連續假期前夕」,占28%,調查指出,外遇者往往會利用連假前後的時間與第三者見面,甚至透過連假首尾安排會面來彌補無法長時間相處的情況。至於「平日下午2點至5點」則占18%,主要涉及高階主管或業務人員,這類工作通常具有較高的工時彈性,因此也可能被利用來安排約會。從第三者的身分來看,58%是配偶的「職場同事或業務客戶」,比例明顯最高。白皮書分析,長時間的工作接觸、頻繁互動,以及共同承受工作壓力,可能讓原本的工作夥伴關係逐漸發展成超越職場界線的情感關係。其次有23%的第三者來自「交友軟體或網路社群」,另外14%則是舊識或前任。從年齡分布來看,案件主要集中在35歲至45歲族群,占比達47%。調查認為,這個年齡層通常已具備相對穩定的經濟基礎,但同時可能面臨婚姻倦怠、家庭責任及生活壓力,因此成為外遇案件相對集中的族群。除了外遇發生的時間及第三者身分,白皮書也整理出伴侶發生外遇時常見的5大異常徵兆,其中最常出現的是「手機隱私防護突然升級」,占比高達76%。相關行為包括突然更改手機密碼、關閉訊息通知預覽、洗澡時也將手機帶在身邊,以及刻意將手機螢幕朝下放置等。第2名則是「無故增加的不明開銷」,占比62%,包括出現摩鐵或精品消費紀錄,甚至突然改變消費習慣,大量使用現金付款。排名第3的是「行程交代不清與暴躁」,占55%;第4名為「性生活頻率劇減或改變」,占48%;第5名則是「異常注重外表打扮」,占41%。調查顯示,這些單一行為未必能直接證明伴侶存在外遇,但若多項異常同時出現,往往容易引起另一半注意,也可能成為進一步釐清關係狀況的線索。針對上述調查結果,大愛徵信社謝董事長表示,外遇往往並非毫無跡象可循,但發現伴侶出現異常時,最重要的是避免因情緒反應而打草驚蛇或直接攤牌。他建議,若察覺多項可疑行為,可以先保持冷靜,記錄可疑的時間點以及對方行為上的變化,同時注意蒐證時涉及的法律界線,必要時尋求專業協助,以保障個人資料及民事權益。
川普震撼重拳!工作簽證失業即刻失效 全美數萬高科技家庭陷焦慮
川普政府近日提出一項全新移民政策草案,計畫正式廢除外籍高技術人才失業後享有的60天寬限期規定,要求H1B等工作簽證持有者一旦失去工作,就必須立即離境美國,消息一出迅速震驚歐美科技圈與廣大外籍專業人士。根據《路透社》與《福斯新聞》報導,美國國土安全部(DHS)發布於聯邦公報的預告主張,應恢復外籍人士非移民身分與其特定雇傭關係之間的直接對應。一旦勞務關係結束,簽證效力便於次日終止,受影響者若未能立即取得其他合法居留身分,將不得在當地停留,必須即刻收拾行囊離開美國。這項新草案直接推翻了自2017年起實施至今的緩衝機制。過往外籍員工不論是面臨企業裁員或選擇主動離職,皆享有最長60天的寬限期,可以在當地尋找新雇主接手贊助、辦理身分轉換,或是處理房產處分與子女退學等生活善後事宜,如今這條安全繩索恐將被徹底切斷。受衝擊的範圍不僅限於科技業最依賴的H1B簽證,還包含跨國企業高管L1、傑出人才O1、北美自由貿易協定TN,以及新加坡與智利的H1B1、澳洲的E3等多項專業工作簽證。包含印度與大陸籍工程師在內的大批高科技人才,乃至各大企業的本土人資團隊,都將面臨前所未有的離職處理壓力。國土安全部在草案中聲稱,廢除60天寬限期有助於減少行政審查負擔,並能激勵企業將職缺優先留給美國本土勞工。然而法律專家與產業團體則公開抨擊,許多外籍人才已在當地深耕多年並建立家庭,硬性逼離不僅缺乏正當性,更會嚴重打擊美國企業招攬全球頂尖人才的國際競爭力。這項新提案也是川普自2025年重新執政以來,持續收緊合法移民管道的最新鐵腕舉措。在此之前,當局已陸續祭出大幅調升高端人才簽證規費,以及暫停部分海外領事館移民簽證預約等多項控管手段,顯見其對外籍勞力與境內人口管理採取嚴厲立場。目前該法案已正式進入為期60天的公眾意見徵詢期,預計將會湧入來自科技巨頭、法律界與民間團體的大量反對聲浪。儘管最終版本是否會原封不動上率仍有變數,但政策風向的劇烈轉變,已讓全美數以萬計的外籍專業家庭陷入高度焦慮之中。
女兒拍片替父親拉票反遭圍剿 魏平政報警籲攻防聚焦政策
國民黨彰化縣長候選人魏平政的女兒魏敬倫近期除了現身基層活動,也拍攝影片替父親拉票,沒想到卻引發網路攻防,甚至涉及性霸凌等言論。對此,魏平政今(10)日表示,相關內容已完成蒐證,將交由警方依法處理。隨著年底百里侯選戰進入倒數,披藍袍拼入主彰化縣府的魏平政,過去多年在法律界打拚,政治經歷主要集中於短暫擔任國民黨考紀會主委。相較於熟悉彰化地方政治的對手,外界分析其不僅面臨地方知名度不足,針對基層組織深化仍有待考驗。為補足地方連結,他近期密集投入各項行程,從公開造勢到基層走訪,全面展開曝光與拉票在這波輔選行列中,魏平政女兒魏敬倫也成為團隊亮點,經常穿著藍色競選背心現身地方活動,替父親加油拉票。她日前更拍攝影片,呼籲網友留言支持,並承諾留言數達到門檻,就要求父親帶她暢遊世界各地迪士尼;沒想到影片推出後話題迅速歪樓,部分網友認為內容有炫耀意味,批評聲浪也跟著湧入律師出身的魏平政看見女兒只因替父親加油,就遭受外界羞辱與攻擊,表示無比心疼與萬般不捨。他指出,這幾天部分留言已脫離影片內容,轉為外貌羞辱、人格侮辱,甚至充滿攻擊性的性霸凌言論。他指出,身為彰化縣長候選人,所有針對政見的檢驗與批評,他都坦然接受,也願意虛心聆聽、認真檢討;但不樂見任何縣民、候選人或家人遭受網路人身攻擊,尤其是惡劣的網路性霸凌。他喊話:「這是一個父親最卑微的懇託,請把戰火留在政策辯論,不要把傷害刺向無辜的孩子。」魏平政強調,自己始終尊重言論自由,但評論與霸凌之間必須有清楚界線,「政治可以有競爭,但人性不能沒有底線」。他也呼籲外界拒絕網路霸凌,勿讓言論自由成為羞辱、傷害他人的保護傘。
看電影手機沒靜音2對情侶互毆!「打回去有罪嗎」律師揭正當防衛關鍵
高雄兩對情侶日前前往威秀影城觀看午夜場電影,其中一名女子因手機未關靜音,遭鄰座女子出聲制止,雙方因此產生不快,沒想到電影散場後再度爆發口角,最後演變成4人肢體衝突,全被警方帶回。律師王至德針對事件分析正當防衛的法律界線,強調即使對方先出手,也不代表之後所有反擊都屬於正當防衛。王至德發文表示,正常情況下,手機沒關靜音遭人提醒,「被提醒的人不爽。提醒的人也不爽。大家互相白眼一下。電影看完。回家。」沒想到這次雙方卻在散場後發生口角,最後兩對情侶直接在影城外打成一團。他也形容:「人家的電影彩蛋是在片尾,怎麼他們的彩蛋是在戲外頭?」最終4人全部被警方帶回。針對不少人認為「對方先動手,我打回去就是正當防衛」,王至德指出,這種理解並不正確。他直言,法律並沒有發給當事人一張「恭喜你被打第一拳,接下來獲得無限次免費還手」券。王至德解釋,刑法上的正當防衛,是針對「現在不法的侵害」,為了保護自己或他人權利所採取的防衛行為,因此法律判斷的關鍵並不只是「誰先打第一拳」,而是當事人出手當下,究竟是在阻止對方繼續攻擊,還是已經轉變成與對方互相攻擊。例如遭人攻擊時,抓住對方的手、將對方推開或抱住對方,目的是不讓攻擊繼續,都有可能構成正當防衛。即使衝突過程造成雙方都受傷,也不代表一定會被認定為「互毆」。但若對方打了一拳後,雙方開始你一拳、我一拳持續互相攻擊,即使確實是對方先動手,法院仍可能認定後續行為已經轉變成「互毆」。尤其當對方攻擊已經停止、雙方已被拉開,甚至有人已經倒地,另一方仍追上前繼續攻擊,法律上的評價就可能不同。王至德說:「那個通常已經不叫防衛,那叫報仇,目前法律上沒有『正當報仇』這種概念。」他進一步指出,正當防衛與報仇最大的差異在於,「防衛,是為了讓攻擊停止。報仇,是攻擊已經停止了,你還想讓對方知道你很不爽。」因此實務判斷打架事件時,監視器畫面相當重要,不能只確認誰揮出第一拳,還必須觀察完整衝突過程,包括對方是否仍持續攻擊、當事人是在阻擋或控制對方,還是追著對方攻擊,以及雙方分開後是否又有人重新上前、對方倒地後有無繼續出手等,「差個幾秒鐘,法律評價可能完全不一樣。」除了刑事傷害責任,王至德也提到《社會秩序維護法》第87條規定,「加暴行於人」、「互相鬥毆」或「意圖鬥毆而聚眾」,可處1萬8000元以下罰鍰。因此這次事件中,除了4人互告傷害、妨害名譽並送地檢署外,警方另外依社維法處理,他直言「法律套餐一次點滿」。
檢察長發函恐嚇里長? 國民黨:反賄選宣導應說清法律界線
中國國民黨今(20)日召開「檢察長發函恐嚇里長?民進黨政府勿以司法之名製造政治恐嚇」記者會,考紀會主委張雅屏、律師蕭棋云、律師徐豪駿等出席。兩位律師表示,不反對司法機關進行反賄選宣導,但司法宣導應把法律風險及違法界線說清楚,而非讓民眾混淆合法交流行動與司法風險,甚至為避免困擾而終止所有交流;並指出若宣導未將真正涉及違法的具體情況說清楚,容易讓參加過交流活動的民眾產生恐慌及「寒蟬效應」。張雅屏指出,反賄選是地方及中央選舉前都會進行的相關工作,由檢察長寫信給基層村里長或參選人,也可以理解;但遍查過去相關資料,過往以檢察長名義發出的反賄選信件,並不會進行其他額外宣導。他質疑,為何這次檢察長的一封信,會「以這個宣導之名」,將兩岸交流、赴大陸交流相關事項納入說明,因此產生是否有「假宣導之名、行恐嚇之實」的疑慮,希望透過兩位律師就相關做法及司法面向進一步說明。蕭棋云表示,這次記者會「主要並不是說我們反對司法機關去對這些反賄選的宣導」,而是希望進一步說明,司法宣導應該更明確遵循「把法律的風險說清楚」,而不是很容易讓民眾混淆,認為一個合法的交流行動,就必然會造成自身的司法風險。蕭棋云認為,相關宣導內容所指的是,兩岸交流活動中不可夾雜支持特定人的違法行為,「而並不是說所有的交流行為都是必然是違法的」,但這個界線並沒有那麼明確地說清楚。尤其人民對司法機關具有信賴感,加上司法機關的高度威權性,很容易使民眾產生疑問,「是不是我為了避免所有不必要的困擾,就讓所有的交流都終止掉?」蕭棋云強調,在《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的架構下,交流並不是被完全禁止的,甚至希望兩岸之間有更多溝通管道,讓交流更頻繁、互動更正常化。但司法機關的這封信,很容易讓人民接收訊息時誤認為所有交流都應該被禁止。因此,「司法機關在發這封信函的時候,它應該要把界線說得更清楚」,避免讓人民混淆所有交流都會造成自身司法風險。徐豪駿則以自身參加兩岸交流活動的經驗表示,在台灣參加過相關交流活動的人很多,「其實去過、去參加過交流活動的人都知道,好像沒有叫我們去支持特定候選人過」,甚至他參加的團體中也有政治立場不同的團員,但待遇完全相同,活動內容就是看風景、參觀歷史建築,以及分享對當地風土、飲食等看法,並沒有政治活動。徐豪駿指出,對曾參加過交流活動的人而言,若稱參加這類活動會有違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或《反滲透法》的風險,「其實是一個非常奇怪的事情,因為我們從來就沒有面對過這種情況。」徐豪駿表示,相關宣導只有一張紙,「有點像是命令的模式」,容易給人暗示不能前往參加交流活動的感覺。他強調,應該透過詳細問答,告訴里長參加活動可能遇到哪些情況、哪些事情絕對不能做、哪些事情不能做,以及「為什麼這個活動還是可以繼續參加,然後也不會犯法」。徐豪駿說,今年暑假已有許多人參加相關交流團,若現在反過來告訴這些參加過的人,可能成為遭起訴的潛在對象,「這不是就確實是非常這個寒蟬效應」,也會對曾經參加交流活動的青年學子造成很大的恐慌。徐豪駿並指出,他們查閱過去里長遭起訴或判決有罪的案件,發現「過去真的有罪的里長是在當地收錢的」,但相關宣導文宣卻沒有把這樣的情況說清楚。他質疑:「為什麼不把這種事情講清楚?不把這種事情講明白?
趙建銘能告陳幸妤誹謗?律師分析一星評論:私德部分較微妙
前總統陳水扁女兒陳幸妤近日在網路上留下對前夫趙建銘診所的一星評論,不僅透露兩人已經離婚,也批評趙建銘替她及兒子診療時過於敷衍,另涉及男女感情等私人關係,引起外界討論。對於公開評論前夫是否可能涉及誹謗,律師王至德從法律角度分析,認為醫療及診所服務屬於可受公評事項,但若內容延伸至男女感情等純私德領域,法律界線就較為微妙。王至德在臉書粉專「法老王」發文指出,不少人認為,只要公開講述的內容是真實的,就不會構成誹謗罪,但法律規定並非如此。他解釋,即使所述內容為事實,如果涉及個人私德,且與公共利益沒有關係,仍可能涉及誹謗。不過,王至德表示,法律對於「可受公評之事」另有規定,如果針對可受公評事項進行適當評論,則不予處罰。因此,陳幸妤此次評論內容究竟涉及醫療服務,或已延伸至私人領域,成為判斷法律責任的重要區別。王至德進一步分析,如果趙建銘只是一般人,有人在網路公開揭露其私人感情狀況,即使相關事情確實發生,也可能面臨誹謗問題。但他認為,趙建銘並非一般路人,而是具有一定知名度的人物,也曾因台開內線交易案入獄。針對陳幸妤批評趙建銘醫術的部分,王至德認為,醫療及診所服務基本上屬於可受公評事項,因此單純針對醫術及診療情況進行評論,趙建銘要以誹謗提告存在難度。他形容,面對這部分評論,趙建銘即使不滿,也只能進行澄清。然而,王至德也提醒,如果評論內容從醫療服務進一步延伸到男女感情細節等純粹私德領域,情況就有所不同,法律上的界線也會變得更加微妙,「至於有多微,如果趙建銘提告的話,大家就會知道了......。」除了分析法律問題,王至德也在文章中談到自己對陳幸妤的看法。他形容陳幸妤是「非志願性公眾人物」,因父親陳水扁擔任總統及後續司法案件,長期受到媒體關注,過去也曾多次因面對記者時的反應成為新聞焦點。王至德表示,自己過去也曾跟著外界看待陳幸妤的相關新聞,但後來注意到,一些曾經接受陳幸妤看診或與她接觸的網友,對她的評價與媒體鏡頭呈現的形象有所不同。他因此重新檢視過去對陳幸妤的看法。他認為,陳幸妤多年來承受大量媒體關注,現在回頭看待她過去面對鏡頭時的憤怒與反應,也有不同感受。王至德稱,她或許並非完美的公眾人物,但長期以來展現出不掩飾自身情緒及想法的一面。至於此次陳幸妤對趙建銘診療情況及私人關係提出的指控,王至德最後也提到,如果陳幸妤所述內容屬實,他同樣對趙建銘替家人診療的情況感到不解。
誆有BNT管道海撈10.6億!美女前律師公會理事長狂囤232公斤黃金 17人遭起訴
2021年疫情期間,曾任彰化律師公會理事長的律師陳昱瑄,涉嫌謊稱可代購500萬劑BNT疫苗,向慈濟基金會詐得3000萬美元(約新台幣10.6億元),再透過轉帳、提領現金及購買黃金等方式,隱匿資金流向。台中地檢署偵辦後,查扣近億元現金、158.8公斤黃金及豪車等資產,總計保全犯罪所得逾10.8億元,今依詐欺、業務侵占、洗錢等罪起訴陳昱瑄等17人。檢方指出,2021年新冠疫情嚴峻、疫苗供不應求時,曾任彰化縣律師公會理事長的陳昱瑄與目前遭通緝的掮客李易儒,明知沒有採購BNT疫苗能力,仍向慈濟基金會宣稱掌握疫苗來源,並聲稱曾協助大型企業採購疫苗,甚至誆稱李男是上海復星大股東,鴻海、台積電也透過其取得疫苗,成功取得信任。慈濟因而委託陳女擔任負責人的鈺達企業管理顧問公司辦理採購,並支付3000萬美元委任報酬,折合約新台幣10.6億元;檢方查出,款項入帳後,陳昱瑄等人隨即將約7.4億元轉入個人及其他公司帳戶,再分批提領約5.2億元現金,由親友及共犯保管、支用;另利用9家公司開立33張不實發票,虛增成本及進項稅額,涉嫌逃漏營業稅及營所稅等共約5374萬元。為切斷金流,陳女再將約4.1億元現金交由同夥處理,其餘資金大量購入總重約232公斤黃金,藉此隱匿犯罪所得。中檢今年4月30日及5月20日發動兩波搜索,陸續傳喚28人到案,並將陳昱瑄等6人聲押禁見獲准。檢方偵結後,依詐欺取財、業務侵占、行使業務登載不實文書、違反稅捐稽徵法、商業會計法及洗錢等罪,起訴陳昱瑄等17人,李姓掮客則遭發布通緝。檢方表示,專案共查扣現金約9308萬元、市值約6.8億元的158.8公斤黃金,以及RangeRover、賓士等高價車輛,同時扣押相關金融帳戶及不動產,總計保全犯罪所得約10億8150萬元,並向法院聲請沒收犯罪所得約11億1572萬元,全案將由法院審理。據了解,41歲陳昱瑄畢業於高雄大學法律系,曾任彰化律師公會理事長、全國律師聯合會理事,也曾擔任台中市及彰化縣政府法律顧問,在法界頗具知名度;她近年頻繁在社群平台分享豪奢生活,不僅駕駛千萬元賓利名車、入住台中「天空樹」豪宅,還替西服品牌拍攝形象照,形象亮眼,此次涉案,且詐欺金額驚人,在中部法律界引起震撼。台中檢調人員查扣查扣黃金159.5公斤,市值6.8億台幣。(圖/台中地檢署提供)
曾揭呂秋遠私生子爭議!「俠律」張鈞綸驚傳病逝 享壽62歲
時代法律事務所律師張鈞綸傳出病逝消息,享壽62歲,消息曝光後震驚法界,不少律師、親友及曾受其協助的民眾紛紛透過社群平台發文悼念。張鈞綸長期關注法律公共議題,因評論犀利、勇於發聲,在法律界享有盛名,也被不少同業形容是充滿「俠氣」的法律人。律師陳奕廷在臉書發文表示,張鈞綸是他交流過最具「俠氣」的法律人之一,不僅文字充滿洞察力,待人處事也十分真誠。他回憶,去年辦理國民法官案件時,曾與張鈞綸在法庭旁聽席交流辯護經驗,之後也邀請對方分享對國民法官制度的觀察,未料再次得知消息已是對方離世,感嘆「一路好走」。另有親友發文表示,張鈞綸已「卸下世上的勞苦,安息主懷」,也有人回憶兩人過去曾在台北自來水園區喝啤酒、談人生、聊工作,如今只能以「Farewell, my dear brethren」表達最後道別。一名曾接受張鈞綸協助打贏官司的民眾也透露,張鈞綸去年健康狀況已不如以往,如今驟然離世令人相當不捨。目前家屬尚未公布確切死因,外界普遍推測為因病辭世。張鈞綸去年曾因公開評論律師呂秋遠私生子事件,引發社會廣泛討論。他指出,依據公開判決資料,孩子生母為呂秋遠事務所的學習律師,呂秋遠是在女方提起強制認領訴訟後,才完成認領程序,因此質疑對方事後仍以受害者自居,相關言論當時引起高度關注。此外,張鈞綸也表示,呂秋遠與學習律師交往一事在律師圈早已廣為人知,並引用2023年修正、2024年施行的《性別平等教育法》,指出指導律師與學習律師間涉及權勢不對等關係,相關專業倫理值得社會討論。他強調,相關內容均可從公開判決資料查證,並未揭露不應公開的個人隱私,即使因此面臨法律訴訟,也願意接受司法檢驗。除了執業律師身分外,張鈞綸擁有國立台灣大學機械工程研究所及東吳大學法律研究所雙碩士學位,自2005年起擔任國立中央大學經濟學系兼任講師,長年講授法律與經濟相關課程,並專長於民事、刑事訴訟及商務法律事務。張鈞綸辭世消息傳出後,不少法律界人士紛紛表達哀悼,感念他多年來投入法律實務、教學及公共議題討論的貢獻,也緬懷他敢言直率、關懷公共事務的精神。
療程好害羞1/私密按摩全曝光 抓筋手法遊走情色紅線
這幾年,標榜「提升男人自信」、「活化龍筋氣脈」,宣稱是「泰國古法壯陽按摩」的「抓龍筋」保健按摩,成為東南亞旅遊的熱門項目,這股「保健風潮」蔓延到台灣坊間,甚至有針對女性的「抓鳳筋」服務;而根據體驗者的說法,這兩樣按摩,都會觸碰到會陰、陰囊,抓鳳筋甚至會侵入陰道,但業者宣稱「拒絕色情」,讓人霧裡看花。有無逾越法律界限亟須釐清!曾被朋友介紹去「抓龍筋」的小強(化名)表示,抓龍筋的女技師一再宣稱「色情勿擾」,並強調:「她真的沒幫我打手槍,也拒絕更進一步的服務,但整個過程可以說『又痛、又爽』」。小強說,抓龍筋必須脫光褲子,在抓之前,女技師會用毯子蓋住客人下體,先進行全身按摩、指壓,過程會按壓鼠蹊部與會陰,此外,技師會以熱敷方式讓陰囊舒緩,接著用力按摩大腿內側淋巴聚集處,說是要「排毒」。比較特別的是,技師會像撥吉他弦一樣,在男生鼠蹊部與陰囊連接處,針對那條「精索」進行撥弄、彈動;另外還會柔捏睪丸,這部分的按壓,會痛,但女技師要小強忍耐,因為此「深層推拿」,可以疏通下半身筋絡、促進血液與淋巴循環。體驗者表示,「抓龍筋」又爽又痛,但正派的抓龍筋不會幫顧客打手槍。(圖/AI生成)小強說,整個「抓龍筋」過程,他陰囊被柔捏,很難不勃起,但過程是「痛並快樂著」,是否興奮?小強坦言,當時他心理不安、興奮、期待與恐懼的心情各自參半,但可以確定的是,技師並沒有為他打手槍,臨走前還交代兩天內不能性交,要多喝水;因此,這樣的「推拿」到底算不算色情,他也無法分辨。至於女生「抓鳳筋」,有不少網紅在YOUTUBE公開其體驗,都坦承有深入陰道,甚至被觸碰陰核、G點等經驗,但因為做此推拿服務的是女性,又是自願,因此並不覺得是性服務或遭猥褻;某位女網紅甚至表示,當她被按到私密處的穴道時,忍不住嬌喊:「有東西進來了,感覺好奇怪」。女網友凱莉(化名)說,她在朋友介紹下,到台中某工作室「抓鳳筋」,按摩技師是女生,她先用一些特殊的器具與精油,按壓全身穴道,讓凱莉肌肉不會那麼緊繃,等調理好全身脈絡後,就進入到最重要的「抓鳳筋」環節,女技師用熱石與精油按摩她的私密處,甚至在徵得同意後,按壓陰道裡的穴位,讓她頗感難為情。另一名女網友在網路社交平台D care透露其「抓鳳筋」的體驗,也說女技師先放鬆她的大腿內側的括約肌,接著按摩陰唇,然後按壓陰核讓下體產生分泌物,最後要她深呼吸,接著以手指插入陰道,按摩內部肌肉與恥骨肌肉,這個部份讓她又酸又痛,不過,酸痛過後感覺非常放鬆。跟「抓龍筋」一樣,女技師完成療程後,叮囑她兩天內不能自慰、發生性關係,並宣稱抓鳳筋可以釋放女性深度疲勞,調節內分泌,而且有強腎固本,排除毒素,美容養顏功能,更可以有效緩解肥胖女性常見的腰酸背痛、代謝不調、經痛、宮寒和手腳冰冷症狀,簡直「一抓治百病」。
7-Eleven怒槓Nike!新鞋配色被控「蹭品牌」 要求全面銷毀
美國便利商店龍頭7-Eleven與運動品牌Nike爆發商標侵權爭議。7-Eleven指控,Nike即將推出的新款Air Max 95 Big Bubble「Sport Green」配色,大量使用橘、綠、紅三色條紋設計,不僅與7-Eleven沿用數十年的品牌識別高度相似,發售日期還刻意選在7月11日「7-Eleven Day(7-Eleven日)」前後,容易讓消費者誤以為雙方推出聯名商品,因此已向美國聯邦法院提起訴訟,要求法院禁止販售、召回並銷毀鞋款,同時求償損失及交出相關銷售獲利。7-Eleven認為Nike新鞋配色與品牌識別過於相似,要求法院禁止販售並銷毀鞋款。(圖/翻攝自X,@JustFreshKicks)綜合《The Dallas Express》、OregonLive等外媒報導,7-Eleven於7月1日向美國德州北區聯邦地方法院提告,主張Nike侵犯其長年使用的「Tri-Color Mark(三色商標)」,也就是由橘、綠、紅三色構成的品牌識別。7-Eleven表示,這套配色多年來廣泛運用於門市招牌、廣告、商品包裝及周邊商品,早已與品牌建立高度連結。根據訴狀內容,Nike推出的Air Max 95 Big Bubble Sport Green採用與7-Eleven極為相似的三色條紋設計,涉嫌刻意模仿品牌形象,藉此提升鞋款話題與市場關注度。7-Eleven更指控,Nike是「明知、蓄意且惡意」利用其品牌識別,試圖讓消費者誤認鞋款與7-Eleven存在合作、授權或官方認可關係。7-Eleven指出,市場上已有商品介紹及媒體報導直接將這雙鞋稱為「7-Eleven鞋」,甚至形容其設計靈感來自7-Eleven,顯示市場已出現實際混淆,也成為提告的重要依據。公司強調,雙方目前並沒有任何聯名合作,因此必須透過法律行動維護品牌權益。值得注意的是,Nike原訂7月11日發售這款鞋,而7月11日正是7-Eleven一年一度的「7-Eleven Day」,也是全美門市舉辦「Free Slurpee Day(免費思樂冰日)」等周年慶活動的重要日子。7-Eleven認為,在品牌最具代表性的日子推出與品牌高度相似的配色鞋款,將進一步提高消費者誤認官方合作的可能性。法庭文件顯示,7-Eleven在正式提告前,曾多次主動與Nike接洽,希望透過協商化解爭議,但Nike仍決定依照原定計畫宣傳並上市,因此7-Eleven最終選擇向法院提起商標侵權訴訟。事實上,雙方並非毫無淵源。7-Eleven曾與Crocs、DGK等品牌推出官方聯名商品,也曾計畫與Nike合作推出「7-Eleven × Nike SB Dunk Low」,原定配合2020年東京奧運上市,但最終因COVID-19疫情取消,因此此次Air Max 95事件更引發外界關注。7-Eleven要求法院禁止Nike繼續製造、宣傳及販售這款Air Max 95,同時下令召回並銷毀已流入市場的鞋款,並將Nike銷售該鞋款所獲得的利潤、相關損害賠償及訴訟費用一併判給7-Eleven。截至目前,Nike尚未公開回應此案,而該鞋款也已自Nike官方發售頁面移除,不過部分二手交易平台仍可見相關販售資訊。法律界人士指出,若特定配色或視覺設計已長期與品牌建立高度辨識度,除商標外,也可能受到「商業外觀(Trade Dress)」保護。本案仍處於訴訟初期,法院尚未排定開庭日期,但判決結果可能影響未來品牌推出限量配色或致敬設計時,對智慧財產權及品牌識別的認定標準。7-Eleven向美國聯邦法院提告,要求Nike召回、銷毀涉案鞋款並賠償損失。(圖/翻攝自X,@DallasExpress)
美最高法院6比3駁回川普!出生公民權保住了 行政命令失效
美國最高法院6月30日就美國總統川普限制出生公民權(Birthright Citizenship)的行政命令作出重大裁決,以6比3駁回川普政府試圖限縮「出生即公民」制度的措施,維持《美國憲法》第14修正案(14th Amendment)長年確立的解釋。法院認為,凡出生於美國、並受美國司法管轄者,原則上即享有美國公民身分,總統無權透過行政命令片面改變憲法保障的公民資格。這項判決被視為川普移民政策的重大挫敗,也讓美國出生公民權爭議再次成為政壇焦點。美國最高法院以6比3裁定,駁回川普政府限制出生公民權的行政命令。綜合《NBC News》、《BBC》及《ABC News》報導,川普於2025年1月20日重返白宮後,在就職首日簽署行政命令「保護美國公民身分的意義與價值」(Protecting the Meaning and Value of American Citizenship),主張部分在美國出生的新生兒不應自動取得美國國籍。該命令鎖定兩類情況,包括母親為非法居留、父親並非美國公民或合法永久居民;以及母親僅持學生、工作、旅遊等臨時簽證,父親同樣不是美國公民或綠卡持有人。川普政府主張,《憲法》第14修正案中「受美國司法管轄」的文字不應被解釋為涵蓋所有在美國出生的人,並批評現行制度遭到濫用。行政命令公布後,立即遭多州政府、移民權益團體及受影響家庭提起訴訟,認為川普政府試圖以行政權改寫憲法,違反第14修正案保障的公民權。多名聯邦法官先後阻止行政命令生效,案件最終進入最高法院審理。最高法院此次多數意見認為,出生公民權是美國憲法秩序中極為核心的制度,不能僅憑總統行政命令限縮。最高法院裁決出爐後,川普表示將推動國會立法改革出生公民權制度,但法律界認為恐仍須修憲。首席大法官羅伯茲(John Roberts)指出,公民身分是一切權利的基礎,也是個人參與美國政治共同體的重要資格。第14修正案制定者在南北戰爭後,明確將公民權保障擴及在美國出生且受美國司法管轄的人,目的就是避免政府任意排除特定群體的公民身分。法院因此認定,川普行政命令與憲法文字及長期司法實務不符。判決也再次援引1898年最高法院審理的「美國訴黃金德案」(United States v. Wong Kim Ark)。該案主角黃金德出生於美國舊金山,父母均為大陸籍,且不具美國公民身分;但最高法院當年裁定,黃金德因出生於美國並受美國司法管轄,依法具有美國公民資格。此後,該判例一直被視為第14修正案保障出生公民權最重要的司法依據之一,也成為這次最高法院駁回川普行政命令的重要基礎。川普主張透過行政命令限縮出生公民權,但最高法院認定行政部門無權改變憲法保障的公民資格。裁決公布後,川普透過自家社群平台Truth Social發文批評,最高法院維持出生公民權「對美國來說太糟糕了」,並表示將尋求透過國會立法補救。他強調,不需要冗長且困難的修憲程序,國會應立即推動法案,終止他所稱「昂貴且不公平」的出生公民權制度。不過,法律界普遍認為,川普主張僅靠國會修法翻盤恐怕困難重重。由於最高法院已再次確認出生公民權受到《美國憲法》第14修正案保障,任何聯邦法律都不能牴觸憲法。換言之,即使國會修改《國籍法》(Nationality Act)或其他相關法規,只要內容限縮憲法保障的出生公民權,仍可能被法院宣告違憲。眾議院議長強生(Mike Johnson)則表示,對最高法院裁決感到失望,並認為出生公民權制度已遭濫用,但若要從根本改變現行制度,最終恐怕仍須修憲。依照美國憲法程序,修憲須取得聯邦眾議院及參議院各三分之二議員支持,再獲得全美四分之三州議會批准,門檻極高,在目前政治版圖下幾乎難以完成。分析指出,這項判決不僅阻止川普以行政命令限縮出生公民權,也再次鞏固美國沿用超過百年的「出生即公民」原則。儘管川普政府仍可能改以推動國會立法、加強「赴美生子」相關調查或尋求其他司法途徑延續移民政策攻勢,但在第14修正案與「王金訴美國案」判例仍具效力的情況下,要真正推翻出生公民權制度,法律難度依然極高。
只是演唱沒戴頭巾!伊朗女歌手「遭判74下鞭刑」、2年禁止出境
綜合外媒報導,伊朗29歲民謠女歌手阿赫馬迪(Parastoo Ahmadi)因在網路直播演唱時未配戴強制頭巾,近日遭法院判處74下鞭刑,引發國際社會及人權團體關注。同案的8名製作團隊成員及樂手也一併遭判鞭刑,事件再度引發外界對伊朗人權狀況的討論。報導指出,阿赫馬迪於2024年12月透過YouTube進行直播演出,期間未依規定配戴頭巾,並演唱愛國歌曲〈來自祖國青年的熱血〉。相關影片上傳後迅速在網路流傳,累積數百萬次觀看,引發廣泛關注。不過,這場演出也引來伊朗司法部門調查。庫姆省刑事法院近日作出判決,認定阿赫馬迪及相關團隊成員涉嫌透過網路製作及散布低俗與不道德內容,侵害公共道德與社會善良風俗,因此除判處74下鞭刑外,另裁定2年內禁止出境,並禁止從事任何藝術活動2年。判決消息曝光後,隨即遭到人權組織及法律界人士批評。人權律師哈扎利(Moein Khazaeli)表示,伊朗現行刑法並未明文禁止女性唱歌或從事音樂表演,將藝術創作解釋為散布猥褻內容缺乏法律依據,相關判決引發外界質疑。美國伊朗人權中心也對此案表達關切。該組織指出,阿赫馬迪遭到重罰的原因主要涉及未配戴頭巾及公開演唱行為,反映伊朗當局對女性自由及文化表達仍維持高度限制。相關人士認為,此案與官方對外宣稱改善人權形象的說法存在明顯落差。事實上,近年來伊朗已有多起藝術工作者因作品或公開言論遭到司法追訴的案例。今年3月,歌手亞拉希(Mehdi Yarrahi)因創作歌曲聲援「女性、生命、自由」運動,同樣被判處74下鞭刑,且刑罰已執行完畢。國際特赦組織指出,鞭刑屬於殘酷且有辱人格的處罰方式,伊朗當局近年持續透過相關刑罰打壓異議人士及文化創作者,對言論與藝術自由造成衝擊。對於此次判決,流亡海外的伊朗裔英國演員波妮亞蒂(Nazanin Boniadi)表示,此案再次凸顯伊朗政府對異議聲音的壓制並未停止。而流亡演員瑪萊基(Setareh Maleki)則表示,阿赫馬迪的演出讓許多人看見藝術創作者堅持發聲的勇氣,也再次引發國際社會對伊朗人權議題的關注。
網傳「身障老人遭奴役20年」搬水泥!老闆嗆:死了就埋了 當地回應
中國大陸河北省保定市近日爆出疑似長期剝削勞工事件。一段題為「殘障老人被奴役20年」的影片在網路瘋傳,內容顯示一名年邁且疑似身心障礙的老人,長年在當地一家水泥經銷店從事繁重勞動,不僅沒有勞動保障與防護設備,還疑似從未領取薪資,引發社會譁然。當地警方證實,涉事店主已遭依法拘留,案件正在進一步調查中。《中國新聞周刊》報導,根據網傳影片,事件發生在河北省保定市清苑區臧村鎮劉莊村。一名頭髮稀疏、神情呆滯的老人正在搬運水泥,工作時未配戴口罩或任何防塵裝備。影片發布者指出,老人每天清晨5時許起床工作,每日需搬運超過20噸水泥,長期處於高強度勞動環境。不僅如此,涉事經銷店負責人在影片中聲稱,老人沒有身分資料,是朋友多年前送來的,已在店內生活超過20年,甚至脫口表示「如果死了就埋了」。而老人受訪時則坦言自己「很累,想回家」,令人鼻酸。事件曝光後迅速引發關注。保定市公安局清苑區分局刑警部門10日證實,涉案店主安姓男子已被警方拘留。當地政府也表示,相關部門第一時間介入處理,目前老人已被安置於保定市救助管理站,生活與基本權益獲得保障。此外,清苑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及殘聯人員均表示,已派員前往探視並協助後續安置與調查工作。法律界人士指出,若調查證實店主長期強迫老人從事勞動,可能涉及強迫勞動罪或非法拘禁罪。若進一步發現毆打、虐待或限制人身自由等情節,還可能觸犯其他刑事罪名。至於影片所稱老人是被他人「送給」店主一事,若查證屬實,相關人員同樣可能面臨法律責任。案件真相仍待警方進一步釐清。
新竹氣爆奪2命!便當店「差4公斤免列管」 受災戶求償恐成難題
新竹市東區高翠路一間便當店兼住宅今(9)日凌晨發生重大氣爆事故,強大爆炸威力造成建物嚴重毀損,並波及周邊住家及車輛,共57戶受影響,釀成2死2傷悲劇。然而隨著事故細節曝光,外界赫然發現肇事店家使用的液化石油氣總量僅76公斤,恰好低於法規80公斤列管門檻,不僅無須納入強制管理,也不必依法投保公共意外責任險,讓受災戶及罹難者家屬未來求償之路蒙上陰影。這起氣爆發生在今日凌晨3時許,消防局於4時5分趕抵現場搶救。初步調查顯示,事故疑似因瓦斯外洩引發爆炸,詳細原因仍有待進一步鑑定。爆炸當下威力驚人,不僅造成3層樓建築部分磚牆坍塌,衝擊波更波及周邊住宅及停放的汽機車。其中鄰近麵包店的一對老夫妻不幸喪命,另有2名傷者送醫治療後已出院。隨著事故後續調查展開,外界關注焦點也轉向相關法規。根據《中時新聞網》報導,消防局指出,事發便當店營業面積約100平方公尺,現場使用液化石油氣鋼瓶串接總量為76公斤,未達消防法規規定的80公斤列管標準,因此不屬於強制列管場所。換言之,業者無須依規定接受相關列管、定期檢查或負擔部分強制管理義務。此外,新竹市政府產業發展處也說明,依現行規定,總樓地板面積未滿300平方公尺的小型餐飲業場所,並未強制要求投保公共意外責任險,是否投保完全由業者自行決定。由於目前尚不清楚涉事便當店是否投保相關保險,若未投保,未來包含18戶直接受災住戶,以及罹難老夫婦家屬在內的受害人,恐需透過民事訴訟向業者求償,不僅程序繁瑣,實際獲賠金額也可能受到業者財務狀況影響。有法律界人士指出,雖然受害民眾仍可依民法侵權行為相關規定請求損害賠償,但若業者資力有限,實際執行與求償效果恐大打折扣。此次事件也再度引發外界對現行液化石油氣管理制度及公共意外責任險規範的討論,是否應檢討列管門檻與保險制度,避免類似事件發生後受害者陷入求償困境,成為關注焦點。對此,新竹市長高虹安表示,市府已責成民政處、社會處及東區區公所啟動關懷與安置機制,主動聯繫傷者及家屬,協助醫療照護、急難救助、臨時安置及後續社福資源,希望在第一時間提供受災民眾必要協助,陪伴家屬度過難關。
法界籲看齊韓國「具荷拉條款」修法 父母未盡扶養責任能否繼承子女遺產
一、血緣不等於責任,責任不等於權利「養兒防老」是臺灣社會的傳統觀念,然而現實中卻有不少父母在子女年幼時便棄之不顧,不履行法定扶養義務,等到子女成年後有所成就,或甚至在子女不幸過世之後,才以「法定繼承人」身份現身,主張繼承遺產。這樣的社會案例在台灣不能說很多,但也不能說很少。由於父母對子女的扶養義務是民法明文規定的法律責任,若父母在子女未成年無謀生能力時即棄養,卻仍能在其身後坐享遺產,這樣的法律是否值得檢討?韓國在2019年的「具荷拉法案」,正是對這個問題的深刻反映,應可以做為我們的借鏡。二、現行法律架構:繼承權的取得與喪失(一)父母的繼承人地位依民法第1138條規定,遺產繼承人的順序依序為:直系血親卑親屬、父母、兄弟姊妹、祖父母。父母屬第二順位繼承人,因此倘若子女無子女,父母即可遞補為繼承人,如果子女又無配偶,父母即可繼承子女全部的遺產,若子女有配偶,父母也可以和子女的配偶共同繼承子女的遺產。換言之,在現行法律架構下,只要父母與子女之間具有親生或依法擬制的親子關係,父母即取得繼承資格,至於父母是否曾經善盡扶養義務,與是否能取得繼承權無關。(二)繼承權喪失的法定事由現行民法第1145條列舉五款繼承權喪失事由,但「未盡扶養義務」並不在其列。所以父母長期不扶養子女,在現行法下並不直接構成繼承權喪失的事由。除非父母的行為達到「重大虐待」程度,且子女生前明確表示剝奪其繼承,否則法律仍保障父母的繼承地位。即便子女預立遺囑,試圖將遺產留給其他人,民法第1223條的特留分制度仍可能保護父母的最低繼承份額。在無直系血親卑親屬的情況下,父母的特留分為其應繼分的二分之一。這意謂著,即使子女立遺囑將財產全數留給配偶或是捐贈,父母仍有權主張至少一半的法定應繼分,遺囑效力因而受到限縮。三、真實案例:法律的冰冷與人情的傷痛韓國人氣偶像具荷拉於2019年11月不幸離世,留下相當數額的遺產。然而,在她生命中幾乎缺席的生母,卻在其過世後現身,依據當時韓國民法主張對遺產擁有繼承權。具荷拉的兄長隨即公開反對,指出其母親在具荷拉幼年時便離家棄養,對子女的成長幾乎毫無貢獻,卻在她成名後欲分享遺產。此案在韓國社會引發軒然大波,輿論普遍認為現行繼承法存在重大漏洞,不應讓棄養的父母受到法律的保護。具荷拉案所揭露的問題,並非韓國所獨有。類似狀況在台灣也曾經發生過,曾經有一位女士在三歲時父母就離異,父親之後音訊全無,從未支付任何撫養費,亦未曾探視。她由母親獨力撫養長大,歷經辛苦完成學業,工作後積累約新臺幣500萬元。然她卻年僅45歲時就因病驟逝,未婚未育,亦未留下遺囑。其素未謀面的父親得知消息後,以第二順位繼承人身份,主張和前妻平均繼承女兒的遺產。這位女士的母親雖然不願意,但依現行法律,其父親繼承權合法存在,因此法律上幾乎束手無策。四、具荷拉法案:韓國的立法回應具荷拉案的社會衝擊促使韓國展開立法行動。2021年,韓國國會通過民法修正案,俗稱「具荷拉法案」。該修正案的核心內容如下:具荷拉法案的精神在於:繼承權應與親子關係的實質內涵掛鉤,而非僅憑血緣連結自動取得。父母若長期棄養子女,便已實質上背棄了親子關係所應承擔的義務,法律自無理由繼續賦予其繼承保障。五、臺灣應建立「具荷拉條款」臺灣民法繼承編雖歷經調整,近期也即將對於兄弟姊妹特留分進行修正,但對於「不盡扶養義務之繼承人」的規制,始終付之闕如。有鑑於韓國具荷拉法案的立法先例,以及臺灣社會中日益增多的類似糾紛,本文建議立法院及法務部正視此一制度漏洞,推動以下修法方向:(一)擴大民法第1145條繼承權喪失事由建議增訂第1145條第1項第6款,明文規定:「對被繼承人負有扶養義務,而無正當理由長期不履行,情節重大者」,得由法院依利害關係人聲請,宣告其喪失繼承權。此一修正毋需被繼承人生前明示,無論是棄養父母或棄養子女者都可適用,至於是否有惡意棄養及情節重大,屆時可由法院依個案調查認定,避免任意被濫用。(二)限縮特留分請求權建議修正民法第1225條,如繼承人對被繼承人有前述不履行扶養義務者,其特留分得由法院依聲請酌減或完全剝奪。如此一來,棄養父母或棄養子女者將無法再以特留分為盾,坐享不勞而獲的繼承利益。(三)加強遺囑教育,倡導預立遺囑在修法完成前,最直接可行的自保方式仍是預立遺囑。政府及法律界應積極推廣遺囑制度,讓有類似顧慮的民眾了解遺囑的效力與限制,以保障民眾遺產安排的順利。結語:讓法律彰顯公平正義具荷拉的故事,是一個讓全球都看見法律缺陷的悲劇。韓國已完成立法回應,彰顯了民主社會對公平正義的追求。類似案例在臺灣社會各個角落也一再發生,因此不應繼續讓棄養子女的父母或是棄養父母的子女,藉由法律的漏洞繼承對方的財富,我們應借鏡具荷拉法案,將『無正當理由長期未盡扶養義務』納入法律規範,使繼承權的回歸實質的愛與責任,而非僅存於血緣的形式連結。」---------------------------------------------------------------台灣遺囑協會定期舉辦「預立遺囑 圓滿人生」公益講座,教導民眾正確遺囑觀念及寫作,6月27日星期六上午10-12點,地點在台北市信義區信義路5段100號B1(信義房屋大樓信義學堂)*從松智路口進入,詳情請洽台灣遺囑協會官網,預約報名https://sites.google.com/view/twwillassoc
網紅「仙塔律師」涉洩密全認了!5聲明切割詐團 合議庭7月7日宣判
網紅「仙塔律師」李宜諪涉嫌在替詐團主嫌吳芳儀辯護期間,擔任軍師協助脫產,並洩露偵查內容,被檢方依洗錢、洩密等罪起訴,去年底改口全數認罪。北院今天(28日)開庭辯論,李女未辯解,僅坦承犯罪,並願意繳回犯罪所得。全案將於7月7日宣判。事後,李宜諪透過律師發出5點聲明,強調她從未參與任何詐欺集團。李宜諪聲明全文:一、近來本人因所涉刑事案件,受到社會各界關注。二、身為執業律師,於受任初期,因急於為委任人提供法律協助,在案情尚未完全明瞭之際,未及審慎考量,致未能妥善把握辯護權行使之法律界限,行為有所失當,實屬不該。就此,本人已就相關事實認罪,並願坦然面對及承擔一切法律責任。三、謹此嚴正聲明,本案並未起訴認定本人涉犯詐欺取財罪嫌,本人從未參與任何詐欺集團,亦與其等毫無關聯。四、本人深知自身行為確有過誤。為維護司法程序之公正進行,避免不當干擾,關於案件之具體內容與細節,恕不便再多做說明,本人將靜待司法之公正裁判。五、對於本案所造成之社會負面觀感,本人謹向社會大眾致上最深歉意;並對各界長期以來的監督與指教,表達由衷感謝。特此聲明如上。
愛爾麗退款要先放棄提告? 受害者怒轟:被偷拍還得閉嘴
知名醫美集團「愛爾麗」近日爆出疑似針孔偷拍風波後,宣布全面開放消費者辦理退費,希望平息爭議。不過,卻有民眾在申請退款時發現,業者提供的「全額退費同意書」內竟藏有爭議條款,要求簽署人必須放棄對公司及相關人員的法律追訴權,引發網友怒轟根本是「封口協議」。有消費者近日在Threads公開愛爾麗退費文件內容,只見同意書中明確載明,消費者一旦領取退款後,須承諾放棄對愛爾麗及相關人員提出刑事、民事與行政追訴,也不得再向主管機關檢舉,或對外發表損害品牌名譽的言論。貼文曝光後瞬間引爆討論,不少網友看傻直呼,「這根本不是退費,是叫人閉嘴吧。」大批網友也在留言區痛批,「拿回原本就該退的錢,竟然還要放棄法律權利」、「被偷拍的尊嚴竟然被拿來當談判籌碼」、「這叫誠意嗎?根本是在勒索受害者。」也有人提醒消費者,若真的涉及偷拍或隱私侵害,千萬不要輕易簽下放棄權利文件。除此之外,部分消費者也抱怨,實際退費過程中還出現大量扣款爭議。有網友指出,診所會將當初購買療程時附贈的保養品、精華液、面膜等商品,以原價回扣方式計算,甚至連已做過的清潔課程,也會以單堂高價逐筆扣除。導致原本數萬元的療程餘額,最後實際能退回的金額只剩下幾千元。針對愛爾麗退費同意書中的「放棄追訴權」條款,法律界人士與自救會律師也提出警告。律師指出,刑事告訴權在法律上原則上無法事先放棄,尤其若案件涉及妨害秘密、偷拍或性影像等重大隱私犯罪,即便消費者簽署協議,未來若檢警介入調查,或受害者仍決定提告,該份協議在刑事程序中的法律效力其實相當有限。此外,律師也提醒,若消費者是在資訊不對等、壓力情況下簽署相關文件,未來仍可能主張契約內容顯失公平,並不代表簽字後就完全失去法律救濟權利。
粿王不倫戀認賠100萬!律師讚范姜彥豐決策正確:很聰明的數字
藝人范姜彥豐去年指控配偶江瑋琳(粿粿)於婚姻關係存續期間與藝人邱勝翊(王子)發展不當關係,並提起侵害配偶權訴訟,向兩人求償100萬元。士林地方法院於28日下午宣判,判決范姜彥豐勝訴,獲賠100萬元。本案審理期間,江瑋琳與邱勝翊曾向法院請求不公開判決書內容,但未獲採納。法院最終決定採取「公開內容、遮蔽個資」方式處理,使判決書內容得以對外揭露。判決結果公布後,引發法律界與輿論關注。律師林智群對此案分析指出,一般侵害配偶權案件的判賠金額多落在30萬元上下,若被告經濟能力有限,甚至可能低於此範圍。粿粿跟范姜彥豐情已逝。(圖/翻攝臉書/粿粿)林智群進一步表示,考量本案當事人均具一定知名度,法院判賠金額合理區間可能落在50萬至100萬元之間。他認為,原告律師將求償金額設定為100萬元,「我認爲是一個很聰明的數字」,一方面符合實務判決區間,另一方面也可能促使被告評估風險後選擇和解或減少抗爭。他指出,若求償金額過高,例如達數百萬元,當事人可能傾向全面抗辯,「如果再加上去,請求500萬元,粿粿跟王子就不可能會投降,會戰到底(在400萬元面前,臉皮算什麼?),判決出來,三個人都被笑,小孩也會受影響。」對於范姜求償100萬這個數字,林智群大讚:「范姜的律師選擇這個數字,是可以拿到錢,而且對方會考慮投降的數字,很聰明。」
王子粿粿認侵害配偶權!連帶賠100萬 她反告范姜彥豐竊盜
藝人邱勝翊(王子)與江瑋琳(粿粿)捲入不倫風波,遭粿粿丈夫范姜彥豐提告侵害配偶權並求償100萬元。士林地方法院民事庭4月28日宣判,由於王子與粿粿在庭上對范姜主張當庭「認諾」,等同承認侵權事實與賠償請求,法院因此判決兩人須連帶賠償范姜彥豐100萬元,並自起訴狀送達翌日起按年息5%計算利息。不過民事判決才剛出爐,雙方又爆出另一樁官司,粿粿先前已赴派出所報案,指稱自己的iPad疑遭范姜取走,並對他提出竊盜告訴,全案已函送地檢署分案偵辦。根據《ETtoday新聞雲》報導,粿粿去年12月曾赴派出所報案,指稱自己的iPad疑似遭范姜彥豐取走,並提出竊盜告訴。警方受理後,已將全案函送地檢署,目前檢方已完成分案,後續將進入偵辦程序。不過,據悉該台iPad實際上是由家人收走,並未真正遺失,也一直在住處內,是否構成刑事責任仍待檢方進一步釐清。由於該案涉及夫妻或親屬間財產爭議,法律適用也可能與一般竊盜案件有所不同。法律人士指出,普通竊盜罪與加重竊盜罪原則上屬於非告訴乃論罪,也就是即使被害人未提出告訴,檢警仍可依法偵辦。但若涉及配偶或一定親屬間的財產糾紛,依刑法規定,可能屬於告訴乃論案件,須由當事人提出告訴,且後續也可依法撤回。就本案來看,粿粿對范姜提告竊盜,若檢方認定屬於配偶間財產爭議,就可能適用告訴乃論規定。再加上相關iPad最終確認並未遺失,也未發現遭人不當使用,范姜是否構成刑責仍有待檢方調查。法律界人士研判,范姜彥豐最終不排除獲不起訴處分。回顧整起風波,范姜彥豐於2025年10月29日透過社群平台發文指控婚變,引發外界關注。粿粿當天也證實婚姻確實出現狀況,但否認有外遇。之後范姜對王子與粿粿提起民事侵權行為損害賠償訴訟,主張兩人侵害其配偶身分法益。范姜在民事訴訟中主張,粿粿與王子於2024年4月赴美旅遊返台後,互動明顯出現變化,不僅頻繁往來、同進同出,交往程度已超越一般朋友界線,甚至有逾矩行為,且毫不避諱周遭親友目光,導致他精神承受極大痛苦,因此向兩人求償100萬元。本月14日民事庭開庭時,案件出現關鍵轉折。王子與粿粿在庭上對范姜提出的主張當庭「認諾」,也就是對原告請求表示承認。法官依《民事訴訟法》相關規定,認定既然被告已認諾,便無須再進一步調查證據,即可依認諾內容作成判決。士林地院4月28日判決出爐,王子與粿粿須連帶賠償范姜彥豐100萬元,並加計自起訴狀送達翌日起至清償日止、按年息5%計算的利息。不過,判決書內容相對簡略,並未詳列具體親密互動細節,而是以「超越一般朋友間社交應有之界線之交往,並有逾矩之行為,且毫不避諱使周遭親友知悉其等關係親密」等文字概括描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