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風險
」 法律 大陸 律師 遺產 中國
轉傳貼文「張文我兄弟」涉恐嚇5萬交保 男大生親友幫喊冤
台北捷運台北車站、中山商圈及誠品南西一帶19日發生隨機攻擊事件,釀成4死11傷。事後網路出現疑似「接力攻擊」的恐嚇言論,引發社會不安。檢警追查期間,一名就讀電機系的陳姓男大生因轉傳相關貼文,遭檢方依恐嚇公眾罪嫌送辦,訊後以五萬元交保。對此,陳男喊冤自己想幫忙破解帳號,卻不慎勿踩法律紅線。案發後網路流傳多則具威嚇性的留言如「張文我兄弟」、「下一個地點高雄車站」,檢警比對6個相關IP位址後,發現其中1個指向陳姓男大生,橋頭地檢署隨即指揮市調處人員拘提到案。陳男到案後表示,自己並非原始發文者,轉傳貼文的本意是提醒大眾注意安全,並非意圖散播恐嚇。檢方進一步調查發現,原始發文者的IP位址分別來自越南與新加坡,與陳男無直接關聯。不過,由於陳男轉傳時未清楚標示提醒或警示用途,仍被認定行為涉及恐嚇公眾罪嫌,但考量無羈押必要,裁定以5萬元交保。根據《自由時報》報導,陳男曾嘗試自行找出原始發文者,甚至試圖破解相關帳號密碼,未料行動失敗且留下紀錄,反而使自己誤踩法律紅線。事件曝光後,不少同學與網友為他抱不平,認為其動機並非惡意,也有司法實務人士指出,轉傳敏感言論時若未清楚說明目的,仍可能構成法律風險,擔憂此案可能會對陳男的前途造成影響。
酷澎個資外洩慘了!韓公平交易委員會:不排除停業處分 美國股東集體提告
南韓公平交易委員會主席主炳基近日接受KBS訪問時表示,針對電商平台Coupang(酷澎)發生的大規模個人資料外洩事件,政府不排除祭出停業處分的可能性。據悉,這是公平交易委員會主席首次公開提及對Coupang的具體處分方向,引發各界高度關注。KBS報導,在個資外洩消息曝光後不久,已有消費者接獲疑似詐騙電話,對方假冒司法機關,聲稱受害者的Coupang相關帳戶外洩並涉及洗錢犯罪,藉此進行語音釣魚詐騙。據了解,已有民眾實際匯出高達1000萬韓元(約新台幣21萬元),相關的二次衍生損害正持續擴大。然而,Coupang至今尚未提出明確的受害補償方案。日前在國會聽證會上Coupang臨時代表羅傑斯(Harold Rogers)表示,此次外洩的資料並未包含支付資訊或登入資訊等最敏感的個人資訊。目前,聯合調查小組正針對事件展開全面調查。主炳基指出,若確認客戶個資遭盜用並導致實質財產損失,且Coupang未能妥善執行損害補救措施,公平交易委員會可依法對其施以停業處分。同時,政府也保留以課徵罰款取代停業的選項。主炳基表示,若停業措施可能對消費者造成更大不便或損害,將可改以處以高額罰金作為替代處分。此外,Coupang亦面臨來自海外的法律風險。美國方面已對Coupang提起集體訴訟,指控其違反資訊揭露義務。該集體訴訟的主要爭議點在於,Coupang未能及時披露資料外洩事件,導致投資人與股東蒙受損失。目前,該案已提交至美國加州北區地方法院。訴狀指出,儘管發生了被形容為「韓國歷史上規模最大的資料外洩事件」,Coupang仍未依規定履行資訊揭露義務,並被指控作出虛假或具誤導性的揭露,或未能充分揭露相關重大資訊。另一方面,隨著Coupang創辦人金範錫過去與某名高層人士的通訊紀錄及內部電子郵件曝光,外界發現Coupang在約7年前亦曾發生多起客戶帳號遭盜用的案例,顯示其在個人資料保護與資安管理方面的問題,恐非單一事件,而是長期累積的結構性風險。
買境外保單避稅恐「省小錢、花大錢」 僅適合這類極少數族群
近年來,許多民眾在理財顧問、社群平台或非正式通路的引導下,購買了未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下稱「金管會」)核准、亦未在台合法銷售的「境外保單」。這類商品常被包裝以「高預定利率」、「美元資產配置」或「隱形資產」為賣點,甚至出現「資金存放海外,政府查不到」等誤導性話術。對此,金管會近年已多次公開提醒:境外保單因非我國主管機關核准之保險商品,不受我國保險監理制度保障。作為法律從業人員職業律師,必須嚴正指出:購買未經核准的境外保單,存在高度資訊不對稱,難以完整確認商品真實內容、費用結構、解約條件與實際風險,一旦發生爭議,往往也難以透過我國既有的申訴與救濟機制有效處理,投保人將面臨「法律保護真空」的困境。以下將從銷售境外保單合法性、契約風險、稅務風險及跨境繼承程序四個層面,進一步做法律分析。一、 法律定性:銷售端違法,購買端則自負風險1. 銷售端:在台銷售境外保單之行為,依照保險法第167條之1規定,為非本法之保險業或外國保險業代理、經紀或招攬保險業務者,除屬配合政府政策需要且經主管機關公告之保險,透過保險經紀人向國外之保險業投保者外,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三百萬元以上二千萬元以下罰金;情節重大者,得由主管機關對保險代理人、經紀人、公證人或兼營保險代理人或保險經紀人業務之銀行停止一部或全部業務,或廢止許可,並註銷執業證照。因此,透過地下管道(如保險經紀人私下招攬、舉辦說明會、透過網路平台仲介)銷售境外保單,均屬違法行為。該銷售人員將面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三百萬元以上二千萬元以下罰金之刑事責任。2. 購買端:行為不違法,但可能淪為法律救濟無門我國法律目前並未處罰購買境外保單之消費者。若是屬於客戶自行飛往國外或透過網路簽署保單,該行為本身不構成犯罪。然而,不違法不代表有保障。這類保單自始不受台灣主管機關(金管會)監管,亦不適用台灣保險法或相關法令有關理賠與爭議處理規範。二、 投保後之契約及稅務法律風險若客戶已持有或打算購買在台被招攬的境外保單者,需審視以下法律風險:1. 法律管轄與救濟風險境外保單的發行主體為未依我國保險法設立經營之外國保險公司,因此無法適用台灣金融消費評議中心機制。一旦發生拒賠或理賠爭議,金管會無權介入,消費者(投保人)無法在台進行申訴程序。 更嚴重的是,境外保單契約之準據法(Governing Law)與管轄法院(Jurisdiction)通常約定在公司設立地(如香港、新加坡、美國、加拿大、百慕達等)。這意味著,若客戶發生理賠爭議時,必須依據外國法律,至外國法院,委請當地律師進行仲裁或訴訟。跨國仲裁、訴訟的高昂律師費與差旅費,往往可能超過保險金額本身。2. 缺乏保險安定基金保障只要是購買依我國法律設立許可之本(外)國財產及人身保險業在我境內銷售之有效保險契約,皆受到保險安定基金的保障。若上開合法設立之保險公司倒閉,安定基金會依法予以墊付予投保人。 然而,境外保單完全不適用此機制。若該外國保險公司發生財務危機(如2008年金融海嘯時的AIG危機),我國主管機關無法提供任何援助,投保人恐面臨血本無歸之風險。3. 稅務補稅風險許多人購買境外保單是為了節稅,但在我國法規底下,這往往是錯誤的期待:遺產稅: 依據財政部95年發布台財稅字第09504540210號函釋,未經金管會核准之外國保險公司所給付之壽險理賠金,不適用《保險法》第112條及《遺產及贈與稅法》第16條關於「不計入遺產總額」的規定。換言之,境外保單的死亡給付,必須全數計入遺產總額課稅。所得稅(最低稅負制): 依照我國所得稅法與財政部解釋函令,即使是壽險性質保單,若非屬於金管會核准者,其理賠金可能不適用所得稅法第4條第1項第7款的免稅規定。因此,該境外保單的理賠金,可能被稅捐機關認定為其他所得,依法應課稅。而境外保單之收益(如解約金、理賠金、分紅給付)屬於「海外所得」。若一申報戶全年度海外所得合計達新臺幣100萬元,且基本所得額超過新臺幣750萬元(2024年最新標準),即須申報並繳納20%的所得基本稅額(AMT)。CRS 全球資產透明化:錢放海外政府查不到已是過時觀念。在CRS(共同申報準則)架構下,我國依照金融機構執行共同申報及盡職審查作業辦法,已與日本、澳洲、英國等多國進行金融帳戶資訊交換,且與美國簽有FATCA協定。跨境金融帳戶資訊已趨漸透明化。國稅局可透過資訊交換掌握海外保單價值,若刻意不申報,除補稅外還可能面臨罰鍰。4. 保險服務中斷與匯率風險保險服務可能中斷: 境外保單業務員因在台從事非法銷售,流動率可能極高,保險服務鏈可能隨時中斷。一旦無人服務,投保人(或受益人)需具備自行處理保費催繳、契約變更及繁瑣的理賠文件認證程序(如死亡證明需經外館驗證)。甚者,該等境外保單大多為英文條款,投保人(或受益人)亦須具備處理跨境文件的能力。商品本質風險: 境外保單標榜的高利率,本質上是投資型保單或結構型商品,並非保證獲利。且匯率風險由保保人自負,若台幣升值,匯損可能侵蝕所有獲利。三、 投保人死亡後的繼承難題:Probate(遺囑認證)程序當被保險人身故,繼承人在處理境外保單理賠時,恐會面臨跨國法律程序障礙,特別是英美法系國家的Probate(遺囑認證)制度。1. 若保險契約有指定受益人:原則上可繞過 Probate,但程序仍繁瑣若境外保單有明確指定受益人,理賠金原則上可 Avoid Probate(繞過遺囑認證) 直接給付予受益人。但實際執行上,境外保險公司通常會要求受益人提供經駐外代表處/辦事處驗證的死亡證明、除戶謄本及受益人身分證明。受益人需在台灣將該等文件翻譯、公證,再送交外交部及該國駐台辦事處驗證,往返極為耗時。2. 若保險契約無指定受益人或受益人先於被保險人死亡者,則可能須進行 Probate程序若境外保單未指定受益人,或受益人先於被保險人死亡,理賠金將視為遺產(Estate)。此時,繼承人必須在保單管轄地(如香港、新加坡、美國、加拿大、百慕達等)啟動遺囑認證程序。如透過Probate程序,須負擔高昂費用: 需聘請當地律師,律師費、法庭費用、執行人報酬、評估費通常佔遺產總額的 3%~8%。尚須負擔時間成本:Probate 程序大約需時 9個月至2年 才能完成資產分配。再者,Probate 是公開程序,遺產內容與分配細節將在國外法院變為公開資訊,任何人都可查閱,這對重視隱私的高資產客戶是一大打擊。總言之,境外保單並非全然不可觸碰,但它僅適合極少數族群:擁有雙重國籍、長期跨境生活,且背後有完整國際法律與稅務團隊支援的高資產人士。對於大多數生活在台灣的民眾而言,若意圖透過境外保單進行傳承或避稅,往往是「省小錢、花大錢」。建議在做出重大財務決策前,應諮詢律師與會計師,切勿僅憑非正式管道的銷售話術,將資產置於不可控的境外法律風險之中。
比特幣納儲備資產? 央行評估4風險「不適合」
針對比特幣是否納入中央銀行儲備資產,央行最新報告指出,比特幣作為儲備資產將有價格波動劇烈、流動性、資訊安全與託管、監管規範架構尚未成熟等四大風險。不過,報告提到,鑑於穩定幣在跨境支付領域的應用潛力,央行將密切關注其發展與影響。央行表示,儲備資產多在危機時期用以維持經濟及金融穩定,因此投資著重流動性、安全性及收益性;比特幣流動性仍遠不及傳統資產、存在價值不穩定及資安風險等安全性疑慮。儘管比特幣具備供給固定、去中心化、可分散投資組合及政治動亂情境下可攜性等特性,且過去加密資產展現高報酬的潛力,但歷年來比特幣亦多次出現崩跌,即便波動有下降趨勢,仍遠高於主要貨幣、美債及黃金的波動性。比特幣雖有顯著交易量,但流動性遠不及傳統儲備資產,加上加密資產市場有價格操縱潛在風險,交易集中少數交易所與平台,若遇到技術故障或平台破產事件,流動性可能瞬間消失。比特幣目前缺乏一致性的監管架構恐導致法律風險,更令央行難以將加密資產納入儲備資產的管理策略中。近一年來全球主要央行及國際機構也對比特幣作為儲備資產抱持審慎態度,倭國認為比特幣等加密貨幣不適合作為央行儲備資產。截至收稿,比特幣小漲0.06%,暫報90,352.33美元。
仙塔律師認罪! 同業分析3改口關鍵:一點都不意外
網紅「仙塔律師」李宜諪,涉嫌替詐團主嫌吳芳儀辯護時,擔任軍師協助脫產,並將偵查內容洩露,以避免遭檢警查扣,因此被檢方依洗錢、洩密罪起訴。李宜諪昨(9)日第三度出庭,改口全數認罪,還撤回先前所有聲請的證據調查,願意繳回犯罪所得,希望法官減刑。對此,律師王至德直言,「與其說是良心發現,不如說是經過精密的法律風險評估後的停損操作罷了。」王至德在臉書粉專「法老王 - 王至德律師」撰文道,最近仙塔律師涉嫌洩密詐團的案子有了新進展,相關報導提及她已經認罪,就有朋友傳訊問他「律師不是應該最會辯護嗎?怎麼這麼快就投降?」但他覺得李宜諪選擇認罪一點都不意外。接著,王至德寫下3點分析:1、認罪是為了生存,不是為了正義:王至德說,在一般人的眼裡,認罪等於承認自己做錯事;但在律師眼裡,認罪往往是一個「止損點」,現在仙塔律師都已經被70萬交保了,雖然比之前的太子集團特助15萬高不少,這代表檢方手上掌握的證據可能有一定的殺傷力。2、律師資格保衛戰:王至德表示,依照《律師法》,如果律師因故意犯罪受有期徒刑以上刑之裁判確定,是可能會被移付懲戒,最嚴重可能會除名;如果不認罪硬幹,最後被判刑且沒有緩刑,那可能就是職業生涯的終結,因此認罪博取檢察官跟法官的好感,爭取緩刑,才是保住飯碗的理性選擇。3、賭徒謬誤與律師的計算:王至德提到,有在辦刑案的律師都知道,證據攤開來,勝率有多少心裡都有數,若硬凹到底,輸了就是重判,認罪至少人身自由跟職業資格可能保住,如今仙塔律師只是做了一個「理性經濟人」會做的決定,既然莊家(檢方)牌面大,那就蓋牌輸一半,不要梭哈把身家(律師執照)都賠進去。王至德也指出,有些人會好奇「為什麼律師會叫當事人認罪?」很多民眾找律師,以為律師就是要把黑的說成白的,其實大錯特錯,刑法第57條規定法官量刑要審酌「犯罪後之態度」,其中「認罪、悔過、賠償」都是良好的犯後態度,是爭取輕判或緩刑的關鍵,若是不論證據確鑿與否都叫當事人打死不認,那不叫幫忙,那是把當事人往火坑裡推,「所以,仙塔律師的認罪,與其說是良心發現,不如說是經過精密的法律風險評估後的停損操作罷了。」 另外,在仙塔律師認罪的消息曝光後,不少網友湧入其臉書留言狠酸,「請問,現在認罪,那前面是?」、「我還是喜歡你桀驁不馴的樣子」、「如果沒有犯罪,何必認罪?」、「21週前不是說沒罪不用擔心嗎?」、「認罪求減刑正夯」、「坐等穿白T素顏影片」、「真的是辜負我們粉絲的信任」、「聰明,認罪才是贏,為未來鋪路喔」。
陪伴也能外包?熟齡族掀「外包兒女」熱潮 共享兒女成為高齡新選項
今年9月起,一種名為「外包兒女」的陪伴型服務在中國網路社群中引發熱議。這項服務主打由年輕人擔任「臨時子女」,協助獨居或子女遠在他鄉的長者處理生活瑣事,包括陪同就醫、散步、聊天,甚至代為調解家庭衝突等。有別於傳統的保母與看護,這類服務強調情感連結與長期互動,被不少熟齡族視為應對晚年孤獨與支持不足的一種新選擇。據《北青深一度》報導,使用此類服務者的年齡層已提前至五、六十歲。他們多數尚未進入完全失能狀態,卻因唯一子女定居國外或獨身無親,開始主動尋找情感與生活支持。有別於傳統保母或護工,他們尋求的是可信賴、能建立感情的長期陪伴對象。受訪者吳薇表示,自2011年起,她便以「共享兒女」之名,與多名年輕人建立長期聯繫關係,從原始的有償陪伴,逐步過渡為日常互動、節慶互訪、相互支持的「準親情」模式。「他們都有父母,我只是蹭一下陪伴,就像蹭網一樣」,吳薇這麼形容。另一位使用者陳芳,則為自己與丈夫提前規劃老年生活。由於女兒長居海外,她擔心日後獨處無援,積極在社群平台發文徵詢「像家人又不需同住」的陪伴對象,盼透過情感養成,取代傳統僱傭關係。實際提供服務者也在逐步成形。來自青島的陸俊與成都的周偉,皆因觀察到高齡照護需求,在社群平台與地方社區中展開「試水」服務。多數服務集中於情感陪伴與生活協助,如定期探訪、陪診等。但也有從業者坦言,該服務利潤微薄、責任難界定,短期內難以商業規模化經營。在陪伴需求背後,部分受訪者已開始考慮進一步建立「意定監護」關係。吳薇表示,期望能從這些「共享兒女」中尋找合適人選,於自己尚清醒時簽訂監護契約,以資產交換尊嚴照護。但現實仍存障礙,包括法律風險、信任建立與雙方意願等。根據中國官方2024年發布的統計,2023年老年人口撫養比達22.57%,多地已超過少年兒童。面對家庭支持力減弱與人口老化同步加劇的趨勢,「外包兒女」或許只是其中一種解法,其能否成為制度化支持力量,仍有待觀察。
首席大法官批「關稅由美國人負擔」 川普辯稱:但可避免破產、帶來和平與國家尊嚴
美國總統川普(Donald Trump)於美東時間6日再度為其關稅政策辯護,承認美國消費者確實為此付出成本,但強調「整體而言,美國因關稅而受益」,甚至宣稱關稅幫助他「避免美國人捲入戰爭。」綜合外媒報導,美國聯邦最高法院5日就川普依據1977年《國際緊急經濟權力法》(International Emergency Economic Powers Act,IEEPA)徵收關稅的合法性舉行口頭辯論。該法並未提及「關稅」一詞,過去也從未被用來徵收關稅。原告包括12個州、5家小型企業及2家伊利諾州玩具製造商,他們認為川普未經國會批准即擴權徵稅,違反憲法。在聽證過程中,首席大法官羅伯茲(John Roberts)在庭上直言「關稅就是對美國人課稅。」這番話立刻引發外界熱議,也迫使川普在隔日面對媒體時給出回應。川普在橢圓形辦公室受訪時表示:「不,我不同意。我認為他們可能支付了一些,但當你看整體影響時,美國人獲得了巨大的利益。」他指出,關稅帶來了「國家安全、經濟穩定以及國家尊嚴的重建」,並表示:「我透過關稅結束戰爭。若沒有這些措施,美國人可能必須在泰國、柬埔寨等地作戰。」川普進一步聲稱,自己透過關稅政策促成8場國際和平協議,最近的1場是以色列與哈瑪斯(Hamas)之間的協議。他列舉的其他衝突還包括以色列與伊朗、巴基斯坦與印度、盧安達與剛果民主共和國、泰國與柬埔寨、亞美尼亞與亞塞拜然、埃及與衣索比亞,以及塞爾維亞與科索沃。川普過去長期主張關稅由外國支付,但越來越多數據顯示,美國消費者實際承擔大部分成本,但白宮仍堅稱關稅是迫使他國讓步的工具,能恢復製造業並減少債務。川普辯稱「外國長期對我們徵收巨額關稅。看看我們為什麼欠下38兆美元的債務?因為以前的總統不懂如何使用關稅。」他也批評歐盟和中國對美國產品長年設限:「他們對我們的汽車、農產品都課重稅,不讓我們出口。現在他們開始買我們的東西,這比金錢更重要。避免破產也是國家安全的一部分。當你沒有錢時,就沒有安全可言。」儘管面臨法律風險,川普仍堅稱關稅是「防禦機制」,使美國能抵禦外部經濟壓力,並在全球舞台上重獲尊重。他表示:「其他國家以前都在嘲笑我們,現在他們開始尊重我們。這是重拾自尊。」然而,根據美國政府立法部門底下,負責向國會提供預算和經濟資訊的聯邦機構「國會預算辦公室」(Congressional Budget Office,CBO)去年8月的報告估計,關稅未來10年或能帶來約4兆美元的收入,但也會推高物價、削弱家庭購買力。隨著最高法院即將做出裁決,這場關稅之戰將不只是對川普經濟政策的考驗,也是一場關於美國權力邊界與總統權限的憲政辯論。
ChatGPT不當專家了!OpenAI調整角色定位 其實還是可以問這些事
人工智慧公司OpenAI近日更新其聊天機器人ChatGPT的使用政策,明確禁止將其用於提供需專業執照的醫療、法律與財務建議,強調此舉是為了降低誤用風險並加強使用者安全。消息一出,引發全球關注與討論。然而OpenAI隨後澄清,用戶仍可如往常般查詢健康與法律相關資訊,只是ChatGPT將不再扮演「專業顧問」角色,而是作為「教育工具」存在。根據OpenAI官方公布,自2025年10月29日起,ChatGPT將不得用於醫療、法律與財務領域中的專業建議,亦不得被用於「無人工監督的高風險決策」、臉部或生物特徵辨識處理、學術舞弊或其他高敏感用途。OpenAI表示,此次政策更新目的在於提高模型使用的透明度與安全性,並強化公司對風險的控管。《金融快報》(Financial Express)分析指出,此舉背後原因可能與法律責任與監管壓力有關。近年來,許多用戶將AI用於查詢疾病症狀、法律爭議或投資建議,若模型提供錯誤資訊,可能導致誤診、法律風險或財務損失,因此OpenAI決定劃清與專業職責之間的界線。不過,《商業內幕》(Business Insider)指出,外界對此政策的理解出現偏差。報導提到,社群平台X上有用戶發文稱「ChatGPT將全面停止提供健康建議」,引發大量留言與關切。甚至有使用者戲稱「那我就沒用了」。對此,OpenAI發言人回應澄清:「這不是新改變,ChatGPT從未被視為專業法律或醫療顧問,但它仍是協助大眾理解健康與法律資訊的絕佳工具。」OpenAI健康AI研究主管卡蘭辛格哈爾(Karan Singhal)也在X平台表示,目前模型的行為並未有任何變動。該公司強調,此政策主要是釐清「醫療資訊」(medical information)與「醫療建議」(medical advice)之間的差異。舉例來說,ChatGPT仍可提供感冒時建議多休息、多補水或使用常見退燒藥等常識性資訊,但不會診斷病因或開立處方。此外,OpenAI也提醒,用戶與ChatGPT之間的互動,不具醫師病人或律師與當事人間的保密特權,相關資訊在特定情況下仍可能被司法機構調閱。此項提醒也呼應OpenAI近來針對心理健康與情緒敏感領域所增設的多項安全限制機制,避免模型誤判用戶狀態。OpenAI澄清新政策僅限制專業建議角色,並未封鎖健康、法律等常識性查詢。(圖/翻攝自X,@skirui_dean)
18歲月入60萬!櫻花妹揭日本「夜職產業」內幕 7年花光積蓄還染病
日本一名女子16歲進入八大行業,18歲赴東京工作後,靠著甜美外型與高談吐深受顧客喜愛,月入高達300萬日圓(約新台幣60萬元)。然而,她將收入大量花在整形與娛樂上,健康惡化後陷入低潮。染病休養期間,女子花光積蓄、背上債務,生活陷入困境,如今雖已康復重返社會,但已無法再拚命工作。日媒《まいどなニュース》報導,現年25歲的S李(化名),從16歲起便在非法夜店打工,起薪為時薪2500日圓(約新台幣500元),最高僅4000日圓(約新台幣800元)。她回憶,「地方薪資真的很低,但因雇用未成年,店家幾乎不查年齡,營業時間到凌晨五點也沒問題。」高中畢業後,她隻身上京,在被稱為「JK休閒店」的行業工作,主打制服與陪伴服務,因外型甜美、性格討喜,深受顧客喜愛,短時間內收入暴增。「我知道怎麼與客人互動,常被說想當我的『爸爸』,收入因此翻倍。」S李透露,從18歲到20歲間,自己的月收入穩定維持在300萬日圓,稍微休息的月份也有百萬進帳。然而高收入的同時,她也逐漸沉迷於夜生活,將大半收入花在娛樂與整形上。S李陸續接受雙眼皮、隆鼻與玻尿酸注射等手術,外貌越來越濃豔。隨著形象轉變,S李在原職場的受歡迎度下降,業績下滑,於是轉往主題咖啡廳與其他夜店發展,但收入遠不如以往,「那種店要有高價香檳才能賺到錢,沒幾個月我就辭職了。」之後她開始兼職多個夜間行業,月收入仍維持百萬以上。不料,S李在工作期間染上性病,被迫長期休養。她坦言,「因為想多賺錢,去了不強制保護措施的店,結果就感染了。」雖手上尚有積蓄,但病情與心理壓力使她精神崩潰,甚至辭去所有工作、解約手機,過上長達1年的無業生活。如今S李雖已康復重返社會,卻早已花光積蓄,並背上債務。她坦言,無法像過去那樣拚命工作,「當初要是存點錢就好了。後期過得很拮据,連信用卡都繳不出來。」專家指出,類似案例凸顯日本「夜職產業」的灰色地帶與法律風險,也提醒社會應更加重視青少年早期進入夜職環境後的心理與職涯影響。
范姜彥豐公審粿粿、王子「恐構成誹謗罪」? 律師曝風險:給自己找麻煩
男藝人范姜彥豐29日公開指控妻子粿粿(江瑋琳)外遇男星王子(邱勝翊),隨後粿粿出面否認丈夫說法,並斥責對方所述內容「有許多與事實不符」,而王子則坦承「超越朋友應有的界線」。對此,就有不少網友擔心范姜彥豐公審第三者是否會構成誹謗罪,網紅「雷丘律師」朱立偉則直言,他通常會勸正宮,公審是個「法律風險」,勸他們不要「節外生枝」、「給自己找麻煩」。雷丘律師30日在臉書粉專「雷丘律師就決定是你了」撰文道,《刑法》第310條第1、2項定義的誹謗罪是「意圖散布於眾,而指摘或傳述足以毀損他人名譽之事者,為誹謗罪,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1萬5000元以下罰金。散布文字、圖畫犯前項之罪者,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3萬元以下罰金」,但誹謗罪其實沒有「公然」這個要件,所以只要有散布於眾的故意和可能性就構成,這部分相對比較寬鬆。雷丘律師提到,這個定義也沒有規定講的內容是什麼,只要「足以毀損他人名譽」就構成,而網路上因為都是用文字和圖畫,所以是適用比較重的第2項「加重誹謗罪」。雷丘律師表示,網路上流傳最廣的「講事實不構成誹謗罪」,其實是前面所述情況的「例外」。《刑法》第310條第3項本文「對於所誹謗之事,能證明其為真實者,不罰。」所謂「能證明為真實者」寬鬆到什麼程度呢?依據釋字509號的見解,不需要去證明「我說的是真實的」,只要能證明「我為什麼有相當理由確信這是真實的」,就不罰。雷丘律師說,再加上112年憲判字第8號的意旨補充,只要能證明「我已經盡到合理查證義務」,就會被認為你相信為真是合理的,不過這一項規定有但書,這就成了例外的例外,《刑法》第310條第3項但書「但涉於私德而與公共利益無關者,不在此限」,這意味著就算說的是事實,如果這個事實是只和私德相關,和公共利益無關,變成還是要罰。雷丘律師指出,「講事實不構成誹謗罪」只對了一半,《刑法》第311條第3款又規定「以善意發表言論,而有左列情形之一者,不罰:三、對於可受公評之事,而為適當之評論者」,法院通常會認為,被談論的對象如果是政治人物,就算是私德也算是可受公評之事,因為的確有選民是因為愛家好形象才投票,但是其餘種類的公眾人物則不一定,即使對網路身分評論是可受公評之事,也不代表對真實身分評論私德也是,「搞了一個原則,又來個例外、例外的例外、例外的例外的例外,只能說立法者真的很想保護言論自由啊!」雷丘律師直言,誹謗罪的判斷並不是像數學公式那麼簡單,公審小三當然是私德,但究竟是否為「可受公評之事」,這又與被評論的人是不是公眾人物、是哪種性質的公眾人物有關,「所以我通常都會勸正宮,這是一個『法律風險』,勸她不要『節外生枝』、『給自己找麻煩』,而不會告訴她公審小三一定會構成誹謗罪。」
泰山與街口爭議尚未確定 已成為一堂鮮活的公司治理教材
老牌食品廠泰山公司,近年在家族內鬥與外部收購的激戰中,掀起市場震撼。前董事長被指控未經合法董事會決議,擅自以 36億元投資街口支付母公司──街口網路金融科技公司(街口金科)。36億元投資街口支付成空?從泰山食品案例看公司治理與法律風險。(註:以下依公開判決撰寫;案件仍可上訴,最終結果以確定裁判為準。)新經營團隊上任後,認為該投資案程序違法,包括:審計委員會僅一人出席、會議不具合議性;未依規定提前通知董事(及監察人);臨時追加議程,資訊揭露不全。以上述理由,提起確認董事會決議無效之訴。經法院判決(全案未確定): 董事會決議程序違法、交易無效。更令人錯愕的是:法院向台新銀行調查資金流向時發現:五個帳戶餘額幾乎歸零。龐大投資金流的下落,牽出背信、掏空與洗錢疑慮,成為一堂公司治理警示課。爭點一覽:投資案決議皆被認為無效本案發生於泰山公司經營權未明之際,董事會先後通過三項重大投資案:處分全家公司持股約 80億元(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112年度商訴字第16號);投資街口金融科技股權 36億元(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112年度商訴字第30號);增建包裝水廠 9.27億元(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112年度商訴字第30號)。法院認定:程序瑕疵重大,相關董事會與審計委員會決議均屬無效(可上訴)。從公司治理角度出發:三大警訊程序治理失靈:內部控制制度不能流於形式,要謹慎對待法院指出,董事會與審計委員會召開程序未符合法定形式。依公開發行公司董事會議事辦法第3條第2項規定,未於7日前通知董事與監察人,即T–7送達會議通知與完整資料予董事與監察人;以續行會議名義臨時召開;審計委員會召集人辭職後,未重新推選主席即行開會,且僅一名獨董出席,不具備會議形式,自不能召開會議作成決議。這並不只是公司內部行政流程(SOP)疏漏,恰恰反映公司內部治理文化的鬆散、遵法意識薄弱。程序正義是公司決策正當性的根基,缺程序即缺合規,缺合規即無正當性。法院也因此認為決議未合法成立,自不得作為交易依據。資訊治理不透明:在全家股權出售案中,法院認為時任董事長明知已有高意願買家與交易條件,卻於會中刻意淡化事實、營造交易困難的印象,使其他董事在不充分資訊下進行表決。實質導致公司治理遭侵害、進而失能之情形。董事會是公司最高決策機構,其核心職能在於判斷與監督;然而當資訊被單一高層壟斷、延遲或過濾時,董事將無法履行其注意義務,決策過程形同被操控。依公開發行公司董事會議事辦法第5條第2、3項之規定,董事應有知情權與注意義務,惟若資訊封閉、議程突襲、資料不透明,會造成決策「形式合法、實質失真」,破壞公司治理的核心價值。資訊透明度,正是公司治理的命脈。若董事無法掌握完整、即時、對等的資訊,監督機制將名存實亡,最終導致決策偏差與信任崩壞。公司內部權責治理之劃分不明:代表權不等於決策權依公司法第8條及第23條規定,董事長雖得代表公司對外簽署契約,但其行為仍須以董事會授權與決議程序為前提。若董事長未經董事會決議、或逾越授權範圍,即屬越權行為,交易可能因此無效或構成無權代理。商務實務中,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執行特定事項,目的是在兼顧彈性與治理原則,允許即時決策,但前提是授權要「具體、明確、有時效」。常見授權通常會具備三項特徵:(1)授權有明確範圍(Scope):董事會授權範圍不得籠統或空泛,如「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相關事宜」即屬不當。(2)授權有具體目的(Purpose):須為執行公司特定政策或特定決議之需要,如確定發行新股、減資、併購的基準日,或簽署已決議交易的執行文件。(3)授權有時效限制(Duration):董事會授權應於一定期間內有效,並應在期限屆滿後重新確認或報告執行情形。綜上,董事會透過授權制度應兼顧效率與監督,董事長雖可執行授權業務,但董事會仍保有最終責任。代表權不等於決策權,授權不是放權,而是制度化的責任分工。本案顯示,泰山公司內部授權制度形同虛設,董事長在權力鬆散的架構中,以「代表公司」之名簽署巨額投資案,卻無正式決議依據,造成治理失衡與法律風險並存。泰山案件啟示泰山與街口爭議尚未確定,但它已成為一堂鮮活的公司治理教材。這提醒所有公司企業與董事會:為達成有效的公司治理,並非以權力集中換取決策效率,而是以透明、制衡與授權明確來確保決策正當性。董事會應建立清晰的授權矩陣,清楚界定:哪些事項須經審計委員會或董事會決議;哪些事項可授權董事長執行;授權範圍、目的、條件與報告機制為何。唯有如此,董事長的執行行為方能立基於合法決策基礎,確保公司行為符合法令與治理原則。反之,對於交易相對人的警示:交易相對人(如街口金科)是否完全無辜,尚待討論,但在金額龐大的投資案中,似乎應確認對方之董事會決議文件與授權層級是否合法,以免陷入程序爭議。應取得對方董事會決議及授權文件,避免捲入程序瑕疵之爭議。在創投與私募投資的實務中,律師通常建議:要求對方提供正式董事會決議影本與會議紀錄;確認簽署人具授權地位並留存證據;建立交易決策鏈文件清單,以備爭議時舉證。善意不是免責條款。企業合規與內部控制審查,是風險管理的基本功,而非形式程序。公司治理不是口號,而是企業資產與聲譽的防火牆。當程序鬆散、資訊不透明、權責不清,36億元的故事就可能重演。
悄修漏洞沒公告!Google封掉Pixel後門 破解VoLTE已成過去
在2025年10月的更新釋出後,Google悄悄封住了讓Pixel用戶能在非支援地區啟用VoLTE/VoWiFi的民間破解途徑。目前已有不少用戶回報,原本靠工具開關通話功能的流程全面失效,嘗試切換就閃退,錯誤日誌寫著「overrideConfig cannot be invoked by shell」。對長年仰賴進口機的愛好者影響不小。隨著2G與3G退場,少了VoLTE連打電話都可能困難;在大樓深處或訊號弱的地方,少了VoWiFi也少了一條救命線。根據《Android Authority》報導,問題根源與一款於2023年出現的應用有關。韓國開發者趙圭鎮(Kyujin Cho)當年發佈「Pixel IMS」,透過覆寫Android對電信商的檢查,讓不在名單上的Pixel也能開啟VoLTE與VoWiFi。做法是借道開源工具「Shizuku」,把一般App權限提升到「shell」層級,再利用Android為測試預留的入口更動電信設定。這段時間,許多進口Pixel因此恢復4G語音與Wi-Fi通話。但兩年半過去,2025年10月的系統更新把入口關上,shell層級不再允許呼叫overrideConfig,Pixel IMS因而失靈。Pixel長期有「買得到、用不到」的兩難,明明硬體支援當地頻段,卻因電信或原廠白名單限制,VoLTE/VoWiFi未必能正常運作。理論上,只要頻段相容且資費支援,手機應能走4G語音與Wi-Fi語音。但實務上,許多電信只開放自家販售或經認證機型,跨區購買的Pixel往往被擋在門外。於是「白名單到底在誰手上」成了社群長年爭論。有人說表列寫在系統ROM,由Google鎖國家;也有人反駁名單掌握在電信,原廠只求降低法律風險。真正受苦的,是在未販售市場入手Pixel的使用者。這回封堵被Google列為CVE-2025-48617,高風險等級的權限提升弱點。不過它未出現在2025年10月的Android安全公告,外界推測與Google新採用的「風險導向更新系統(Risk-Based Update System,RBUS)」門檻有關,預定12月的季度安全摘要才會納入。官方更新日誌未明寫,但從崩潰訊息到CVE編號,蛛絲馬跡已足夠清楚。雖然Google出手修補漏洞,但有一名開發者推出半套的替代方案,說明文件表示,這套破解的操作門檻比過去更高。而且這個方法只能打開VoLTE,無法處理VoWiFi;對需要Wi-Fi語音的用戶,只能走root一途。
寒心!家屬潛入辦公室「偷塞紅包進白大褂」 下秒竟舉報醫生收賄
大陸一起誣告醫生收受紅包事件近日在醫療圈引發關注。一名劉姓患者的家屬今年6月17日,向醫院檢舉肝膽胰外科的張姓醫生違紀收受紅包。沒想到,院方調閱監視器畫面後,發現劉某家屬於凌晨私自潛入醫生辦公室,將紅包塞入張醫生白衣口袋,並拍下影片,意圖誣陷醫生。綜合陸媒報導,醫院調查發現,今年6月12日,劉某因膽管癌住入醫院肝膽胰外科。家屬曾試圖送紅包給張醫生,但後者當場拒絕。同年6月13日,張醫生更衣時發現白衣口袋內有牛皮紙信封,內含人民幣3500元(約新台幣1.4萬元),隨即召集護士及同事作證,並上報紀檢部門。監控畫面顯示,劉某家屬於凌晨私自潛入醫生辦公室,將紅包塞入張醫生白衣口袋並拍下影片,意圖誣陷醫生。紀檢調查確認,事件完全為家屬編造。今年6月17日傍晚,紀檢部門前往肝膽胰外科,向張醫生現場發放正名書,並向患者及家屬說明調查結果,同時告知行賄及誣告的法律風險,現場簽署相關告知書。另一方面,由於患者家屬嚴重干擾醫院正常診療秩序,院方決定暫停其陪床及探視權限。醫院方面提醒,醫生收受紅包為絕對禁止行為,診室在無醫生時應鎖好門,防止閒雜人員進入,以避免類似事件發生。
公務員當心! 健保署警示「小禮物也可能違法」
中央健康保險署北區業務組為持續強化基層同仁對廉政法紀的意識與落實,接連舉辦兩場廉政專題講座,特別邀請法務部廉政署邱智宏組長與中央銀行政風室劉耀中主任蒞臨授課,分別針對「圖利與便民」及「公務員廉政倫理」進行專業解析,實例分享,以協助釐清法律風險並兼顧倫理,避免觸法,廣獲好評。邱智宏以「圖利與便民、小額補貼款項之法律風險分析」為題,指出圖利罪須具備「公務員身分、明知故意、違反法令、獲得利益」四要件,提醒便民的前提必須是依法行政,即便出於善意,亦可能誤觸法網,影響個人前途與機關信譽。另外,以「加班費」、「差旅費」等常見爭議案例進行說明,如不當申領、核銷及侵占,即便為金額不多,卻因法令不熟而違法,不得不慎。劉耀中則以「公務員廉政倫理與採購倫理」為題,分享多年政風實務經驗,課程深入淺出又具啟發性。強調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明定同仁應嚴守職務分際,避免參與不當餐宴、收受財物或其他利益。即使是看似不具價值的小禮物或案件結束後的水果致贈,仍可能被解讀為回饋或不當利益,應婉拒或依規處理,以免影響外界觀感,甚至觸法,因小失大。北區業務組長張温温表示,透過本次課程內容,期盼提升工作有更務實的了解「依法便民、廉潔從政」是保護個人與保障民眾的第一道防線,亦為維護機關廉能形象。北區將定期辦理廉政法紀課程,以務實案例研討與互動式課程,深化同仁自覺、自律、自發的廉潔行動,共同營造專業、透明、誠信的健保服務永續。
女律師談「母嬰產品團購」水很深! 洗產地當歐美貨賣:年賺50萬美金
今(10)日,律師李怡貞在臉書發文透露,自己最近在追網紅母嬰產品團購廣告不實的爭議,才發現母嬰產品團購「水其實很深」,不少人因此賺的盆滿鉢滿,「聽說一年可以有50萬美金(約新台幣1500萬元)的收入。」李怡貞今日在臉書粉專發文表示,有些母嬰產品會號稱品牌是外國品牌,在台灣也賣得很好,可是若實際前往該產品聲稱的品牌製造國查詢,卻會一無所獲,「大家看到美國、歐洲就嗨了。實際上根本就是台灣製或是大陸製」。李怡貞強調,不是中國製就不好,問題在於「廣告不實」,並強調不管是團購主或頁配網紅「絕對會有相關的法律責任存在」:「粉絲信任的是KOL的薦證,怎麼可能產品出事,團購或業配主沒有任何責任?」李怡貞指出,根據公平交易委員會在2023年2月21日特公告修正的網路廣告案件處理原則,明文將部落客、網紅及直播主納入「廣告主」範圍;若涉及不實宣傳,則將依涉入程度區分為「薦證者」或「廣告主」。網紅或團購主若僅是單純分享親身體驗,原則上不會直接受行政處罰,但若涉及「廣告不實」,就需要與廣告主共同負擔民事連帶損害賠償責任;若經常性販售商品,或與廠商採分潤模式合作,則更可能被認定為「廣告主」,須直接承擔行政與民事責任。李怡貞舉例,有些部落客、網紅、直播主以自身名義開團,團購分潤可達5%~30%,甚至有爭議性網紅自己代工貼牌後銷售,利潤更是高達70%~80%,一旦被發現廣告不實,該賠的責任都跑不掉。相對而言,單純收取一次性代言費的業配,法律風險較低。最後,李怡貞也呼籲消費者在購買嬰兒用品時,應多花時間研究成分與品牌,不要盲目追隨歐美標籤。她回憶過去在德國逛藥妝店時,看多了真品,便能迅速分辨哪些產品值得購買,強調:「資訊透明與誠信才是消費市場的根本!」
北檢防詐反毒活動進駐光華商場! 助青少年識詐又拒毒
為落實社區預防犯罪及保護青少年健康成長,臺北地方檢察署於114年8月8日結合光華商場週年慶活動,舉辦「預防青少年犯罪暨反毒反詐騙宣導活動」,透過簡單的有獎徵答宣導詐騙防範。「預防青少年犯罪暨反毒反詐騙宣導活動」融合暑假與商圈人潮特性,規劃設置主題攤位,透過互動問答、有獎徵答、案例說明、識詐口訣教學等多元方式,深入淺出地宣導青少年面臨的法律風險與常見詐騙陷阱,如許多案件以打工為名誘騙未成年成為車手、人頭帳戶,以及網路交友詐騙、假投資等;同時新興毒品氾濫,也使未成年者陷入毒品危害。臺北地檢署王俊力檢察長指出,隨著暑假期間青少年活動時間與網路使用頻率增加,青少年容易成為詐騙集團、毒品販子鎖定的高風險族群。此次與光華商場合作,正是希望透過民眾熟悉且高人流的空間,將法治觀念深入社區與家庭中,提升全民對於青少年保護、預防犯罪及防詐意識。臺北地檢署未來也將持續透過走入社區、走進商圈與學校的方式,推動法治教育,攜手打造安全、健康、守法的社會環境。
新制上路倒數中! 美CFTC放行期貨交易所掛牌加密現貨
美國監管機構針對加密貨幣市場的政策再現新動作。美國商品期貨交易委員會(CFTC)近日提出新計畫,將允許現有的期貨交易所進一步提供加密貨幣的現貨交易服務,預計可擴大數位資產的交易選項。這項政策被外界視為總統川普(President Trump)任內推動將數位資產整合進聯邦監管框架的重要一步。根據《Decrypt》報導,CFTC代理主席卡洛琳范(Caroline Pham)於4日宣布這項計畫,並指出這是CFTC內部所謂「加密快跑」行動的第一階段,目的是加速落實總統數位資產市場工作小組的政策建議。她強調,此舉將使數位資產的聯邦層級交易即時可行,並與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近期啟動的「加密計畫」(Project Crypto)彼此呼應。卡洛琳范在聲明中指出,根據《商品交易法》規定,所有涉及槓桿、保證金或融資的零售商品交易應在「指定契約市場」(Designated Contract Market, DCM)中進行。因此CFTC認為,目前即可以既有監管權限啟動一項簡明、透明的新方案,將現貨加密資產納入可監管的交易範圍。若這項計畫正式實施,意味著目前已註冊、可交易期貨合約的交易所,未來也能提供比特幣(Bitcoin)、以太幣(Ethereum)等主要加密貨幣的即時買賣服務。這將與原本基於價格預測的期貨交易明顯區隔開來,進一步擴大市場的參與形式。CFTC目前已對外開放徵詢意見,所有利害關係人可於18日前透過官方網站提交建議意見,且所有內容將對外公開。CFTC也同步啟動對於現貨加密交易制度的法規檢討,包含零售商品交易的法律定位、現有交易所的合規標準,以及是否與現行證券法監管產生重疊等問題。特別是當某些加密資產並不構成證券時,監管責任如何劃分,CFTC也希望透過意見收集進一步釐清。此舉也凸顯CFTC與SEC近期在加密市場上的合作趨勢越來越緊密。SEC主席艾特金斯(Paul Atkins)上週則推出名為「加密計畫」的全新倡議,目標是現代化現行區塊鏈資產的證券法規架構,並釐清加密資產於發行、分類與交易中的法律地位。計畫中也包含針對「霍威測試」(Howey test)適用問題的改革方向。報導中提到,「霍威測試」是長期以來判定某資產是否構成證券的核心依據,但在加密產業中卻造成法律適用上的模糊地帶。許多業者為規避潛在法律風險,往往預設代幣為證券處理,導致市場傾向保守避險。「加密計畫」正是為了解決此類困境,試圖建立一套更具針對性的監管模式。隨著CFTC與SEC雙軌並進,美國朝由兩大機構共同管理數位資產的模式逐漸成形。在機構投資人與散戶普遍期待監管明確化的背景下,CFTC這項提案若成功落地,將可不需仰賴國會立法,即在《商品交易法》現有架構內提供穩定的監管依據,回應市場對於法律保障的迫切需求。
創新服務或藏風險?狗狗陪睡收2千元日薪 武漢寵物友好酒店方案遭熱議
中國武漢市一家主打寵物友善的碧桂園鳳凰酒店,自2025年7月初起推出「寵物陪睡服務」,開放住客選擇由酒店提供的訓練犬隻陪伴過夜。此舉引發社群關注與討論,亦引起法律專業界對責任歸屬的關注。馴犬師對候選犬只進行評估,觀察是否具攻擊性或焦慮行為。圖為招募現場面試畫面。(圖/九派新聞)根據《九派新聞》與《人民網》報導,該服務主打溫馨陪伴,客人可預訂定價為人民幣499元(約新台幣2200元)的「寵物陪睡主題房」,其中包含住宿、自助早餐、泳池與健身房使用等設施。每隻「陪睡犬」日薪為人民幣100元(約新台幣440元),由酒店發放獎勵金。目前酒店共有10隻「在崗狗狗」,包含西高地白㹴、金毛、哈士奇等犬種,部分由酒店自養,另有部分來自專業寵物訓練機構。酒店曾舉辦三輪「打工狗」面試,嚴格篩選性格溫和、服從性高、無攻擊傾向之犬隻,並由專業馴犬師進行健康評估與行為訓練。為確保服務品質,酒店與住客簽署詳細協議,並設立「24小時寵物管家服務群」,全程掌握陪睡犬健康與狀態。服務完成後,所有犬隻將接受全面健康與心理評估,若發現有受傷或異常狀況,涉事住客將遭終止服務並列入黑名單。酒店總經理董先生表示,自服務上線以來,已有超過80位住客體驗此服務。顧客多為無法飼養寵物者或長期喜愛動物者,「這項服務讓一些無法養寵物的旅客也能感受被陪伴的溫暖」。他坦言,隨著養寵人口增加,未來寵物經濟將可能成為酒店業「彎道超車」的新契機。然而,也有網友指出潛在風險,如寵物因壓力產生攻擊行為,或遭客人蓄意傷害等情形。對此,上海瀛東律師事務所律師杜星月指出,「寵物陪睡」屬於酒店提供的特色增值住宿服務,依現行《民法典》與侵權責任法規範,一旦動物在服務過程中傷人,應適用「無過錯責任原則」,即除非受害者有重大過失或蓄意挑釁,否則酒店須承擔全部責任。杜星月強調,酒店除簽署服務協議外,應加強合規管理,包括要求犬隻完成疫苗接種並具檢疫證明,排除具攻擊傾向個體,並強化員工之寵物照護與應變處理訓練。該服務雖創新吸睛,但酒店業者仍須審慎面對潛在風險,維持顧客安全與動物福祉,方能讓新型服務模式走得長遠。武漢碧桂園鳳凰酒店推出「寵物陪睡服務」,顧客可預訂主題房搭配訓練犬隻陪伴過夜。(圖/抖音團購)
閏6月後社會躁動!4生肖遭貫索星衝級 事業財務易陷隱藏風險
今年農曆有「閏六月」,從國曆7月25日至8月22日,雖然象徵時間加倍,但壓力也會增加。在這之後,有4個生肖受「貫索星」影響,容易遭遇制度壓力、誤會糾紛和人際牽連,尤其在職場和財務領域最明顯,提醒保持冷靜和界限,才能避免紛爭。紫微斗數老師姚本軍在臉書指出,2025年農曆閏六月後,整體社會氣氛偏躁動,情緒不穩,會加劇貫索星原有的封閉與對立效應,在事業層面尤其明顯,容易帶來制度性壓力、溝通困難,甚至法律糾紛的風險,如果原本工作就有權力鬥爭、責任模糊、或人事不合的跡象,那這些問題就會浮上檯面,演變成不可逆的局勢。●生肖猴將感受到極大的事業壓力與限制,尤其是那些原本在職場上活潑機靈、懂得靈活變通的人,會發現常用的方法突然失靈,過去仰賴的人脈、資源、或說服力,在這段時間容易被懷疑或抵制,甚至因一時口舌之快而誤入法律或誤會之災。同時,也可能陷入「無法脫身的困局」,例如工作內容卡關、責任不明而被推責、甚至是因為他人的錯誤自己成為代罪羔羊。建議這階段最需要的是冷靜與界限感,避免過度介入他人的是非之中,越想「挺身而出」或「解決問題」,越可能成為風暴中心,反而要學會「穩住、沉住」,等待時機轉換。●生肖鼠事業領域上會出現一種「制度性壓力」的現象,深刻體會到職場中規範與現實的不協調,像是流程冗長、制度不合理、上司決策反覆、或同僚之間責任劃分不清等情況,讓原本效率高、願意衝刺的人感到處處掣肘。這段時間也容易出現「被誤解」、「被針對」的感覺,像是明明努力完成任務卻被批評細節不當,或某些內部會議中的發言被截取引用,成為他人攻擊的材料。這時期與其衝撞制度,不如順勢調整節奏、重視細節紀錄,必要時讓紙本與證據說話,而非口頭承諾。4個生肖要小心工作職場。(示意圖/翻攝自photoAC)●生肖牛挑戰往往來自「人際圈的壓力」,特別是同事、朋友、合夥人之間的立場差異,會在此階段變得極為明顯,此時人我之間的互動容易變得緊繃,某些以往能互信合作的對象,開始有了「各懷心思」的跡象,甚至發展成利益衝突。這一切將會極大影響事業上的穩定性,最忌諱的是太過固執或選擇「獨扛一切」,應該學會謹慎選邊、保持中立,必要時甚至要懂得劃清權責,避免被拖下水。●生肖龍會發現自己因工作關係產生許多與金錢有關的困擾,可能是收入被延遲、獎金制度出現不公、或是合約條款模糊導致應收未收的狀況。若正在進行某種投資或財務決策,須格外小心法規與法律風險,以免踏進「看似合理,實則有隱藏風險」的陷阱。這時若只憑自信下判斷,而未充分理解條文細節,反而容易捲入不必要的糾紛,建議這段時間避免與政府機構、稅務、金融體系過度交涉,若非必要,也不適合進行金額過大的交易或貸款,否則後患無窮。◎民俗信仰僅供參考,請勿過度迷信!
新創事業內部治理混亂 常是「股權資金」安排不當造成
新創事業在成長初期,往往面臨多元且複雜的挑戰,包含財務、稅務、營運與法律風險。若未及早建立完善的法令遵循體系,輕則損失寶貴資源,重則引發重大訴訟、行政罰鍰,甚至影響新創事業存續與創辦團隊的名譽。以下綜整新創企業最常見的法律風險類型與實務上的因應策略,協助企業於競爭激烈的市場環境中立於不敗之地。一、常見法律風險類型• 新創事業設立與組織架構風險• 新創事業型態選擇:有限公司、閉鎖性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有限合夥,各有稅務、股東責任及資本運作影響。若缺乏專業法律規劃,將增加後續調整成本。• 章程設計與股東協議:股權分配、決策機制、退出條款若未清晰訂定,實務上極易引發經營權爭議。創業初期常因資金需求急迫,與親友、天使投資人或創投合作時,未明確訂立投資契約、股東協議及退出機制。這容易導致日後因經營權、利益分配等問題產生嚴重股東糾紛,甚至影響新創事業存續。• 股權糾紛與經營權爭奪:不合理或未明確約定之股東權利義務,常導致決策癱瘓或創業團隊失去控制權。實務上常見股東間因股權分配不妥適、貢獻度未對等而產生爭執,此時可能導致新創事業決策癱瘓或團隊分裂。• 股東挪用公款與背信罪若股東將新創事業資金挪作個人用途,可能構成刑法上的背信罪或業務侵占罪,面臨刑事責任與民事賠償風險。• 契約管理風險• 合約條款疏漏:創始團隊與外部投資人、員工、供應商等關係,若權利義務不明確,實務上常引發履約爭議或責任歸屬不清。• 保密與競業禁止:另投資實務上,NDA之簽屬亦屬重要,若未妥善訂立保密條款與競業禁止條款,恐導致關鍵技術外洩或競業風險。• 智慧財產權風險• 權利取得與維護:多數新創事業在初期資源有限,往往將重心放在技術開發與產品推進,忽略了及早申請商標、專利或著作權的必要性。這種做法雖然短期看似節省成本,但一旦遭遇競爭對手惡意搶註或抄襲,可能造成重大損失,甚至失去市場競爭力。故商標、專利、著作權若未及早布局,容易遭惡意搶註或侵權,損害核心競爭力。• 侵權應對:未建立侵權應變流程,將無法及時止損,應對侵權者發出警告函,必要時採取法律行動。• 公司治理與法定程序輕忽很多團隊因規模小,未按時召開股東會、董事會或未留存會議紀錄,可能衍生行政處罰或被控背信、偽造文書的法律風險。• 勞動法令遵循與人資風險• 僱傭契約與解雇管理:若工時、薪資、離職安排未符合法令,實務上會面臨勞動調解、勞動訴訟,或面臨勞動檢查,引發事業要負擔多餘的勞資糾紛行政成本。• 多數新創事業往往面臨資金有限的問題,難以提供市場上具競爭力的薪資,事業會設置員工持股計畫(ESOP),避免創辦團隊的優秀人才流失同時吸引優秀人才,然若設計不當恐導致稅負或爭議。。• 稅務與財務風險• 新創事業(公司)與個人財產混同、帳務不清,將增加補稅與罰鍰之法律風險。• 不當股權安排:若涉及規避稅捐,可能遭補稅及罰鍰之法律責任,恐增加新創事業財務及法律上負擔。• 商品/服務法令遵循與消費者保護• 商品標示、廣告、消費者條款須符合法規,違規將導致高額罰鍰及品牌受損或消費爭議。• 個資法之法令遵循• 非公務機關蒐集、處理及利用個人資料,應遵守個人資料保護法的規定,並符合特定目的必要性及合理關聯性,若違反個資法,可能面臨刑事責任、民事賠償責任,以及行政處罰之風險。二、法令遵循策略與實務建議• 建立法令遵循體系• 於新創事業創業初期即建立內部法令遵循制度,定期檢視新創事業運作是否符合公司法、證交法、有限合夥法、稅務規範、勞動基準法、智慧財產權相關法令或產業專屬規範(如金融科技、醫療、電商等)規定。• 建置法令遵循制度,可依循遵守:1. 風險評估:盤點業務模式、產品、契約等潛在法律風險。2. 法令遵循策略制定:根據評估結果,訂定內部控制制度、員工培訓等措施。3. 文件準備:備妥章程、合約、新創事業內部規章等法令遵循文件。4. 外部審查:聘請律師或會計師進行法令遵循審查。5. 持續改善:隨外部法規變動不斷滾動式優化內部流程及文件。• 善用專業顧問1. 律師:協助股權架構規劃、契約審閱、勞資問題或智慧財產權等規劃。2. 會計師/稅務顧問:降低財務與稅務風險。• 文件與紀錄透明• 明確區隔新創事業與個人財產• 定期保存完整會議與財務紀錄三、常見錯誤與預防重點• 忽略股東協議、投資協議,導致經營權爭議。• 智慧財產權未及早保護,遭競業抄襲。• 僱傭契約不明確,產生勞資糾紛。• 商品標示、廣告違規,遭罰鍰或引發消費爭議。• 新創事業與個人財產混用,增加稅務與刑事法律風險。新創事業應將法令遵循視為企業基礎工程,而非次要成本。綜合實務經驗,股權與資金安排不當會造成新創事業內部治理混亂、法律訴訟風險增加,甚至引發刑事責任,嚴重影響新創事業正常運作與持續發展。建議創業團隊:1. 創立初期即明確規劃股權結構2. 訂立完善的股東(SHA)與投資契約(SPA)3. 及早完成商標、專利及著作權申請4. 定期檢視契約、稅務與法令遵循流程5. 隨時諮詢專業律師,掌握法規脈動唯有如此,才能有效降低潛在法律風險,保障事業穩健發展與競爭優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