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扶
」 律師 房東 國民法官 內政部 離婚
畢書盡父親2度在台遭通緝!出借證件遭冒名成公司負責人 涉開過億假發票助逃稅
台韓混血歌手畢書盡(Bii)2023年下旬加盟索尼音樂後,事業穩步起飛。不過他出道15年來,鮮少提及原生家庭,近日卻傳出他的台籍父親因誤信友人而涉入重大逃漏稅案,2度遭台灣檢方通緝,並將於本月25日再次出庭面對後續訴訟。據《壹蘋新聞網》報導,畢書盡的父親本名畢福鬢,過去長期在中國深圳工作,卻因誤信友人「借證件租車」的藉口,遭人冒用身分證,成為「探索科技有限公司」負責人。事實上,該公司涉嫌在2009年8月至2014年6月間,虛開497張統一發票、金額高達3.69億元,協助至少16家企業逃漏稅。另在畢父不知情下「被擔任」負責人的2012至2016年期間,又虛開163張發票、逃漏稅額676萬元。2020年,台灣檢方偵辦「探索科技有限公司」一案,然而在檢方偵辦此案期間,畢父並未前往地檢署應訊,而是照舊搭飛機返回深圳工作,檢方於是對畢父發布通緝。直到2024年1月,畢父因中風返台就醫,一抵達機場便被海關居留,並移送台北地檢署接受訊問。2024年5月、7月,偵查檢察官接連傳喚畢父出庭偵訊,不料畢父卻均未到庭且又再次出境,因而被檢方二度發布通緝,直至畢父今年返國再次被逮,檢方從而對畢父做出限制出境、出海處分。據庭訊畫面顯示,畢父行動不便、說話緩慢,因不諳中文且聽力受損,開庭時需友人從旁提點,甚至被法官當庭斥責。由於經濟困難,畢父請不起律師,法扶律師亦建議認罪。根據過去報導,畢書盡與父親關係長期疏遠。他2006年來台,經人介紹後被「新人教父」李亞明簽下,成為老鷹唱片旗下藝人。然而他當時年僅17歲,因為思念家人又寂寞,常喝醉酒誤事,後被李亞明送往深圳與父親團聚。誰知畢父當時不僅沒來接機,還把他直接送到鐵工廠「打黑工」長達9個月,不僅沒護照沒身分,1個月收入也只有人民幣100元(約新台幣440元),讓他坦言在心中留下「背叛感」。畢父也坦承:「我們關係不算好。」針對父親捲入刑案一事,畢書盡透過經紀公司索尼音樂回應表示,「父親多年前已經有自己的家庭,對他的私事比較不清楚,謝謝大家關心。」
獨/勞動部公文讓法官、檢察官哭笑不得 竟要求開庭別太密集以免律師過勞
勞動部日前發文司法院和法務部,希望要求所屬法官和檢察官安排庭期時,不要過度密集以免律師過勞。上述公文在法官和檢察官群組瘋傳,讓司法官們覺得不可思議。有法官表示,司法院和法務部並非律師的雇主,法官和檢察官為保障民眾訴訟權益,安排適當庭期讓案子順利進行,至於律師們合理的工作量應該是律師事務所老闆和法扶基金會負責人的責任。勞動部一紙關心律師工作量的公文讓司法界苦笑不得。(圖/讀者提供)勞動部公文認為法院和檢察署庭期過於密集害律師過勞。(圖/讀者提供)有檢察官指出,從勞動部公文內容來看,應該是法律扶助基金會發函要求勞動部幫忙發文,而勞動部也照辦,希望司法院和法務部要求法官和檢察官安排庭期時,要能顧及律師身心健康及合理工時。這位檢察官表示,現在詐欺案件這麼多,檢警都忙得人仰馬翻,勞動部怎麼不發文給法務部,要求檢警不要一直抓壞人,以免支援檢警辦案的檢察署和法院職員嚴重過勞?還有法官認為,受僱律師出庭多寡是律師事務所老闆和法扶基金會指派律師的問題,關司法院和法務部甚麼事?勞動部乾脆去指責台電不應該24小時供電,害得員工需要全天候輪班,有時電力出問題,台電員工還要加班徹夜搶修,讓大家有電可用,難道勞動部這也要限制?另有檢察官認為,法扶基金會能否代表律師界也有問題,法扶由司法院編列預算補助,幾乎沒有自行籌款的能力,完全靠人民的納稅錢來養,現在卻嫌檢察署和法院的庭期太密,害所屬律師過勞,究竟是法扶失能,還是司法院沒有善盡監督管理之責,替人民看好荷包,還害法扶的律師這麼累?勞動部公文指出,「法律服務業僱用之律師」為適用勞動基準法之工作者,並經本部公告核定為勞動基準法第84條之1之工作者,得由勞雇雙方另行約定工作時間等,並報請當地主管機關核備。現行實務上,部分地方勞工行政主管機關針對該等工作者訂有工時審查基準,以臺北市政府為例,每日正常工時不得超過10小時,連同延長工時,1日不得超過12小時;每月正常工作時間連同延長工時不得超過288小時。經會商法務部意見,律師執行業務有需配合司法機關案件進行,或於假日、夜間陪同偵訊、或配合國民參與審判密集開庭,其業務執行之工時有逾每日12小時以上之可能。公文最後寫道:為維護受僱律師之身心健康,爰請各級法院、檢察署及相關司法機關於安排庭期時,應考量律師之合理工作時間,避免因過度密集開庭致生過勞情形,並使律師事務所及法律扶助機構得適時調整受僱律師之案件工作量。
光復鬼故事1/家人捨命救小沂!補助金遭領走還被趕 房東竟是戶政人員
花蓮縣光復鄉馬太鞍溪上游堰塞湖9月23日潰堤釀成洪災,造成19死、5人失聯的慘案。其中災情最為慘重的佛祖街中,6歲女童小沂被同住的乾姑爺與乾姑婆疊羅漢推高換命,未料乾姑婆親妹妹一家人還未走出喪親之痛,卻遭房東趕出房屋,並疑似在災後遷入戶口,領走補助金、拔走他們申請的熱水器。知情人士爆料指出,小沂姑婆親妹房東一家來頭不小,請領補助金的房東女兒是當地戶政人員,而其丈夫更是當地前派出所所長退休。小沂乾姑婆的親妹林小姐帶著記者回到租屋處時,氣憤的表示,自己在這裡居住10年以上,過去曾與房東簽過合約,但基於長久信賴原則,在期滿後並未續約。洪災發生後,租屋處也成災區之一,不少生財工具都被泡在水裡,第一時間得知大姊失蹤,心情慌亂難受,好不容易終於等到小沂獲救的消息,但同時卻也得知大姊不幸罹難,想過去見姊姊最後一面,卻被房東女兒告知,必須要及時將房屋內的泥濘清乾淨,才能繼續續租。房東要求林小姐必須要將泥漿清理乾淨,否則拒絕續租,讓她直到姊姊出殯的當天才趕過去看姊姊最後一面。(圖/民眾提供)她說,當時只希望可以在原地續租,所幸在一群志工的熱血協助下,終於將滿屋的泥濘清理乾淨,本以為就可以順利續租,也正好來的及趕上姊姊的出殯,未料竟是惡夢的開始。她憤怒指出,他們所承租的房屋位在光復鄉中山路二段上的A、B兩門牌共2間的一樓平房,每月需繳交1.2萬元的房租費用,過去也都以現金方式直接交給年邁的房東夫婦,孰料洪災發生後,房東陳姓女兒,竟先是以自己戶籍在他們所承租的其中一間B號平房門牌為由,直接領走民間團體所發放的5萬元補助金。林小姐表示,本來不想計較太多,領了就領了,只求可以原地續租就好,也希望與房東女兒協商,畢竟自家也損失慘重,是否可以平分補助金,卻直接被拒。10月28日上午,又有民間團體前來發放補助金,以門牌為主之方式,每個門牌僅可請領一次,但等他們前去領取時,竟在名冊上赫見房東女兒直接將自己的名字填在A號門牌上,並已將5000元的補助金領走,讓他們直接傻眼,質疑對方是否在災後遷移戶口。而不僅僅是補助金遭房東全數領走,就連他們在洪災過後,向櫻花公司申請下來的免費全新熱水器,10月17日技師前來檢查安裝,孰料才剛裝上去不到3天,房東在未經同意的情況下,直接騎車來將剛裝好的熱水器直接拔走,讓他們終於忍無可忍,怒報警提告竊盜。小沂乾姑婆的親妹向台灣櫻花公司申請補助熱水器,未料才剛裝上就遭房東直接拔下載走。(圖/民眾提供)但事情還沒完,提告竊盜後,儘管房東隔天騎著機車再將熱水器裝回去,不顧租客仍有物品在屋內,將屋內所有門窗反鎖,通知他們因為有契約,且10月也未繳交房租,決定直接解約。林小姐忍不住痛批,10年前入住時,房子內什麼都沒有,只有一個馬桶,就連蓮蓬頭、熱水器,裡面所有的家具都是他們後來購入使用,房東女兒的行為根本「食人夠夠」。他們一氣之下報警提告竊盜,孰料報警後的隔天,熱水器自動回到原來的牆上。(圖/方萬民攝)對此,有知情人士爆料指出,小沂姑婆親妹的房東女兒,其職業為當地的戶政人員,而其丈夫更為當地前派出所所長退休,2人均來頭不小。站在房屋門窗全被上鎖的門外,林小姐是又無奈又氣憤,現在只希望房東可以還他們一個公道,同時好好協商補助金的事宜,讓他們的損失也可以有所補貼。針對租客指控,房東女兒陳姓女子回應表示,有關搬走熱水器一事,單純只是誤會,因為剛好都姓陳;另,有關租客指控未完成退租及上鎖拒絕讓他們進入一事,陳姓女子強調,「門都還是開的,都可以進去拿東西」。至於是否有領走本應為租客所有的補助金,陳姓女子一樣強調均是誤會,「他們也可以去申請」,她也不可能利用自己的身份去遷移戶口,「這都是誤會,不可能有這樣的事情發生」,並透露,若租客有這樣的誤會,「那也是他們的自由」。針對補助金領取問題,花蓮縣政府社會處回應表示,若有因無租賃契約無法申請補助金一事,民眾可向村長申請證明,或是以過往繳交房租紀錄、水電費繳納紀錄與鄰居出門證明等方式,證明有居住之事實,若有相關需要,也可以向法扶申請協助。
光復鬼故事2/房東搬走新電器! 還有災民被問:領很多對吧,分我一點
花蓮光復鄉馬太鞍溪堰塞湖洪災過後,小沂乾姑婆親妹妹一家人還未走出喪親之痛,就遭房東強行趕出房屋,還疑似在災後遷入戶口,請領補助金、拔走他們申請來的熱水器,上演一場房東與租客的大戰,但此非單一個案,有不少光復當地的租客,都在災後遭房東強行收回房屋,直接請領所有的補助金。甚至有房東住在富田、且家中未受災,卻在洪災後向租客表示,「領很多補助金對吧,要分我一點」。A小姐表示,自己在光復的租屋處嚴重受損,腳部也因此受傷,拖直到最近才去開刀治療,未料房東卻跟她表示,「領很多補助金對吧,分我一點」。(圖/民眾提供)化名花花的租客向本刊指出,自己在光復市區以每月9000元,租下一間透天店面,承租3年經營小吃與娃娃機台,而她也未與房東簽訂合約,雙方約定在每月月底匯款即可。她拿出當時洪災的監視器無奈表示,洪水當時來的又快又急,甚至有機台直接被洪水沖走,而不只是店面損失慘重,她的住家也遭洪水吞噬,汽車直接被沖進家門,讓她蠟燭兩頭燒。災後面對一團亂的家園與店面,花花表示,房東第一時間表示想來確認房屋情況,但礙於當時路面淤泥尚未清除乾淨,加上擔心房東年事已高,前來查看怕有危險,因此再三保證過幾天一定會去確認房屋狀況,未料等她終於抓到空檔前往店面確認情況時,竟意外驚見房東一家在未告知的情況下,直接入住2樓,讓她當場看傻。當花花好不容易清理完店面,也同時清算損失時,房東告知她,若有相關補助金請領訊息,請務必告訴他。花花當下也點頭答應,只希望房東可以讓她以店面的門牌,免費領取電冰箱,未料儘管房東第一時間點頭同意,事後卻直接以門牌領走補助電冰箱,更質疑花花為何「不做功課,不自己去找管道申請」。花花指著牆上的高度表示,當時的水淹到這麼高,店面損失慘重,卻被房東趕出拒租,對方甚至直接以門牌申請免費電冰箱。(圖/方萬民攝)讓花花更傻眼的是,原本因店面損失過於慘重,才傳訊告知房東「可能會退租」,但房東下一秒就以她10月沒繳房租,且曾表示要退租為由,讓她在沒有時間可以搬走原有物品的情況下,拒絕再讓花花進入,花花憤怒直言,「押金都還沒退,這樣就完成退租了?」花花在光復經營一間小吃店兼娃娃機店,9月23日當時可見滾滾洪水從馬路一路衝進店內。(圖/民眾提供)而類似的事件也不是只有花花遇到,一名A姓女子委託花花痛訴,自己當初承租一間空屋,洪災過後屋內所有的電器設備遭到淹沒、沖走,就連房東原有的鐵門也因此沖壞,自己也在洪災中受傷,腿部遭到玻璃割傷,礙於家園迫切需要清理,直到前陣子才前往就醫開刀。而房東本身住在富田,但家中並未受災,洪災過後根本沒看過房東的人影,直到A女好不容易將家園收拾出來,房東這才出面表示,要來分領補助金,更笑笑地說,「領了很多補助金對吧,要分我一點」,讓A女忍不住痛訴,自己損失上百萬元,目前領到10萬元的補助金,鄉公所與中央政府又都幾乎只保障房東權益,「現在是要把我們逼上絕路嗎?」針對補助金領取問題,花蓮縣政府社會處回應表示,若有因無租賃契約無法申請補助金一事,民眾可向村長申請證明,或是以過往繳交房租紀錄、水電費繳納紀錄與鄰居出門證明等方式,證明有居住之事實,若有相關需要,也可以向法扶申請協助。
碧潭2女命案辯論終結! 檢認陸配「惡性重大」應判無期徒刑
簡姓陸配去年於碧潭溺斃自己的2名女兒,台北地院由國民法官參與審理,今(10月30日)為第3日審理,下午部份為辯論程序。檢方主張簡女手段殘忍,罪刑重大且事後無悔意,建請法官判處無期徒刑。而簡女的辯護律師則反駁檢方的說法,主張8年有期徒刑。輪到被告發言時,簡女勉強自己站起身,講述了這段時間的心路歷程,並感謝法官、檢察官等。檢方表示,簡女案發後離開現場時步履穩健,無水滴泥濘,還為自己撐傘遮陽,且還能處理轉帳等程序,加上即使白男多次詢問2女的行蹤,但簡女卻依然要公婆下跪道歉看起來毫無悔意,認為簡女犯後會自首,是因為不得已,實際上並非真誠悔悟。另,檢方也指出,根據鑑定報告,簡女的犯行為扭曲後的利他主義以及報復主義行為,強調即使她有憂鬱症仍不能為本案開脫,經上述等綜觀考慮以後,向法官求處無期徒刑。簡女的辯護律師則認為,簡女的自首符合減輕其刑要件,考量到簡女的憂鬱症以及素行優良,加上返回台灣以後的生活無支持系統,終日圍繞夫家打轉,以及面臨經濟狀況堪憂與公婆吵架等壓力,且丈夫也無法居中協調等,主張簡女應從死刑下修為8年有期徒刑。辯論結束後,輪到被告簡女發言,她說「我想對我的2個寶貝女兒說對不起,是媽媽的錯,媽媽再也不會犯錯,我知道我犯了無法彌補的錯,但是我願意接受判決。」而她也表示「在北女所的每一分鐘、每一秒鐘我都在問自己為什麼那一天要做出喪盡天良的事,為什麼我的寶貝女兒不見了,每天醒來我都會問我自己好多為什麼,以及我究竟要如何贖罪,贖我女兒的罪、贖我所有家人的罪,贖我作為一個媽媽應該承擔的罪」。簡女也對法官以及在場的所有人員道謝,她說「謝謝所有在場人員,我知道你們都是因為愛我女兒,另外我想要謝謝台灣的法律,讓我有我的法扶,謝謝我的法官以及檢察官」。她說道「其實我沒有想過會有這樣的事情發生在我身上,因為我從7月2日開始就是一個罪人,不值得有好的人、事、物發生在我身上,但我仍可以感受到我周圍每個人對我的溫暖」。最後,簡女也說她這輩子都不會忘記北女所幫她所準備的生日餐,也不會忘記人生第一次健康檢查竟然是在北女所,並表示「謝謝大家,謝謝你們給我的愛,我有感受的到」。
民進黨徵召參選宜蘭縣長 林國璋:全力以赴、承擔宜蘭未來願景的責任
民進黨選對會今(15)日下午決議,2026年地方選舉由立委何欣純出戰台中市長,宜蘭縣長則徵召律師林國璋出戰。對此,林國漳也首次對外表態參選意願,他願意放下個人安穩的生活,全力以赴、承擔宜蘭未來願景的責任。民進黨選對會下午召開第五次會議,發言人吳崢轉述,選對會達成決議,建議中執會通過在台中市徵召何欣純、宜蘭縣徵召林國彰;至於今日徵召的人選,將與台東縣、嘉義市的人選,一併送至下禮拜三中執會通過。林國漳也發聲明表示,30年前,時任縣長游錫堃邀請我返鄉擔任宜蘭縣選委會選監小組召集人,當時他27歲,在台北擔任執業律師,過程也有猶豫,最後選擇舉家返回宜蘭,開啟在家鄉服務的歲月。林國漳細數協助創立車禍關懷協會、擔任宜蘭律師公會理事長、法扶宜蘭分會會長、在社區大學及宜蘭大學講授生活與法律等歷程,這是他的志趣也是至為熱愛的工作。林國漳表示,這10多年來陸續有多位擔任過縣長的長輩,曾希望或推薦他從政參選,但他均予以婉謝,因為他原本打算一輩子從事律師與老師工作,不過這1年多來,賴清德總統持續鼓勵與誠懇期勉,加上許多宜蘭民主前輩及不分黨派鄉親的支持與勸進,讓他陷入長考,對安穩家庭生活與對宜蘭責任使命的難以抉擇。林國漳說,教師節下午他拜會了游錫堃,深談許久,回想30年前在游的邀請下返鄉服務,歷歷在目,離開游錫堃的家時心裡想,也許是上天的安排,他必須勇敢承擔,不能逃避。林國漳強調,他雖非民進黨黨員,但長期認同民進黨的理念與本土價值,經過慎重思考,如民進黨決定徵召他參與明年的縣長選舉,他願意放下個人安穩的生活,全力以赴、承擔宜蘭未來願景的責任;這是一份沉甸甸的使命,他願盡心盡力,與鄉親攜手為宜蘭而努力。
房東炸鍋1/違反「這2項」房東最高罰30萬 轟租賃草案「手伸太長」
4日,行政院拋租賃專法修法,擬限制租期保障最短3年,並限定租金漲幅,若房東不配合租補設籍,可處3萬至30萬元罰則。消息一出,包括房東總會、租賃公會全聯會等多名代表都向CTWANT記者表示,「接獲大量抗議電話,抱怨政府手伸太長」「許多房東揚言乾脆不租了,有的甚至想趁法案實施前一次調漲3年租金」,業者提出質疑,「安捏卡好?」租賃專法修法4大方向,包括「租期保障最短3年」「限制租金漲幅」「禁止房東阻擋遷戶籍及申請租金補貼」「免費法扶處理租屋糾紛」。其中前2項規定,原租期1年,房客可續租2次,合計保障租期3年,房東僅能因自住收回房屋;以及,續約租金漲幅不得超過當月房租指數的年增率,違反上述規範將可處3~30萬元罰款,對房東影響最大。租賃住宅房東服務總會(以下簡稱房東總會),一連3日電話被打爆,儘管7日禮拜天放假,仍趕緊發出新聞稿表態,「此舉嚴重侵害財產自由,根本不像民主國家作法,呼籲政府謹慎行事。」內政部於10日邀集業者、民團召開租賃條例修法方向座談會,由內政部次長董建宏主持。(圖/租賃公會提供)房東總會理事長陳柏勳告訴CTWANT記者,這幾天已接了近30通電話,房東抱怨修法管太寬,租期3年、漲幅受限,引爆強烈反彈。租賃公會全聯會理事長劉貞君也說,此草案是提油救火,若過關,只會增加房東、房客間的對立。陳柏勳表示,房東抱怨經常遭遇租客拖欠租金、破壞家具、違規轉租、積欠管理費,甚至霸佔房屋不歸還,處理過程需耗時打官司,最後還得自行吸收水電費與修繕成本,如今政府卻要求保障房客租期、限制漲幅,讓房東倍感不公。劉貞君也指出,若是遇到「租霸」,依現行公證法,要等合約屆滿才能把租客請走,現在保障租客可以續約2次,不願續約還會被政府罰款,不合理;另外還規定租金漲幅不得超過房租指數年增率,以今年8月主計處公告為2.29%,1萬元租金最多漲229元,但利率、物價、電價這幾年說漲就漲,反而逼房東趁簽約前乾脆先一次漲足。劉貞君認為此草案過度保護租客,租客還能以各種方式修理房東,讓房東受罰,反而造成房東「預期性漲租」,不缺收入的寧可選擇不租,供給下降反而更是讓租金上升,甚至有可能不打合約,反而又走回「租屋黑市」。參與座談會的租賃公會全聯會理事長劉貞君表示,出席單位幾乎一面倒認為租賃專法草案過於保護住客,有許多檢討空間。(圖/劉貞君提供)他認為,若是遇到好房客,房東自然就會希望打長約或給予便宜租金留客,不需要特別立法強制,「內政部雖立意良善,但草案內容沒跟產業討論過就放出消息,引起租市恐慌。」似乎感受到輿情炸鍋壓力,內政部也緊急發函通知租賃公會、仲介公會、消保會、崔媽媽基金會、OURs改革組織,及房客、房東總會等多個相關單位,於10日召開修法方向座談會。業者盼「兼顧房東短期出租及自用回收彈性」「研議增訂『租霸下車條款』,平衡租賃對等關係」「研議強化公證強制執行機制,兼顧房東收回權益」。劉貞君對於「租霸下車條款」作出解釋,盼強化租賃專法12之2條和公證法第13條,也就是說,如果房客欠租不搬走,不用等到租約結束,即可以強制執行斷水斷電,避免房東長期受困。OURs改革組織秘書長彭揚凱認為,目前仍有許多地下房東不願浮出檯面,先讓租屋市場透明再做管理,才是真的能有效健全租市。(圖/報系資料庫)參與座談的OURs改革組織秘書長彭揚凱表示,支持內政部所提改革,但前提是一定要先讓租屋市場透明,他建議修法要先納入類似國外的租屋登記,有租房行為就該跟政府報備,政府掌握了所有的租屋資訊,才有辦法對租期、租金進行管理,否則就是「還沒學會站,就要學會走」,能還是難以真正落實保障房東、房客雙方的權益。至於外界關心的「租霸」問題,彭揚凱則不以為然。他指出,房東若長期逃漏稅,遇到糾紛卻要求政府公權力介入,本身就缺乏正當性。相對地,如果房東願意誠實登錄,那政府的確就要有積極作法,解決房東面對的風險問題。
房東炸鍋2/預期性、情緒性漲租一起來!包租公怒祭2對策 房客反應曝光
租賃專法草案讓包租公、包租婆們炸鍋,根據CTWANT訪談房東、房客,不只「預期性漲租」,「情緒性漲租」的情況已經在市場上發生;原本以為租客「挫咧等」,沒想到租客端反應淡然,相信價格競爭下的市場機制,還是能找到租金相對合理的物件。內政部提出的租賃專法修法4大方向,包括「租期保障最短3年」「限制租金漲幅」「禁止房東阻擋遷戶籍及申請租金補貼」「免費法扶處理租屋糾紛」,但卻被抨擊政策推出過於草率、未貼近實際市況。其中,保障租期可長達3年,一位黃姓房東就問,房子在他名下,如果3年內兒子要結婚,算「自用」嗎?自用的定義怎麼認定呢?或是有現金需求想出售,結果也必須被綁3年?另外,房客如果不按時繳租、私自養動物影響環境衛生、撿資源回收回家,或是噪音擾民等情況,也要撐滿3年嗎?租客端認為,儘管擔心房東漲租,仍認為租賃專法修法有其必要性,相信在市場上還是能找到相對合理的物件。(圖/趙世勳攝)他認為此次修法,只有增加對房東的約束,卻沒有提到讓房客有對應合理的要求,「那房東增加的損失與成本要找誰求償?」「如果在你的社會住宅這樣搞,當然沒問題,但一般房東租賃案件,憑什麼這樣規定?」一位北市擁有30間房出租的林姓房東,一提到租賃專法就抱怨連連,他秀出手機LINE與房客的對話,租賃專法草案公布當天,9月4日晚間6點,他已向合約剛好要到期的房客調整租金。他承認漲租帶有情緒,但他的顧慮是,政府向來對多屋族不利、突然增加課稅,草案一旦拍板,未來合約期間要在租金反映成本不易,除非要等3年合約到期或房客自動退租,所以在出租前乾脆一次把所有未來可能的風險跟稅負都考量進去。上有政策、下有對策,他憤怒表示,為了自保穩定收益、降低風險,決定未來以開高租金、慎選房客來因應,以後就只租給百大、知名企業員工、高管,維持8成物件出租就好。租屋超過十年的Daniel感嘆,台北租屋亂象多,好的房東、物件釋出少,租市充斥著各種詐騙與哄抬價格。(圖/黃威彬攝)房客端又是什麼看法?2個小孩、一家四口的租屋族張太太,認同目前租賃專法確實有可能造成預期性漲租,心裡也擔心租金因此調漲,但是她認為,「就算沒規定,房東也是照漲,只是提前漲而已,所以有法規至少還有點牽制房東的作用」,雖然可以理解房東擔心遇到租霸,對於租賃草案跳腳,但多數租客仍是弱勢需要被保障的那方。另一位資深租屋族Daniel則認為,市場經濟就是這樣難控制,很多房東其實不太會特別去漲房租,房東跟房客也都處得不錯;但台北確實很多房東是以營利為首要目的,會一直漲房租去測試市場接受度,或是先以便宜租金誘人簽約,之後再漲價,如果家當很多或是有小孩的租客,不可能說搬就搬,有些房東就看準這點,所以才需要專法限制租金漲幅。對於現在一票房東高喊「不租」,他並不擔心,他以一套房租1.8萬元為例,如果20套放著不租,每個月就少收36萬元,再加上新青安政策下,很多人買了房,在這幾年會甩掉租屋族身分,釋放出大量房源。他認為,回歸市場供需機制,相信房客還是能從中找得到合理租金的房子。他認為,台北租賃市場長期存在供不應求的問題,建議還是增加社宅的數量,以及強化台北以外的產業平衡,就業人口不要只集中在台北,才能真正調節市場供需、健全租市。
保障租客三年租期 內政部推《租賃條例》修法防不當漲租
為擴大租屋族權益保障,內政部本月將提出《租賃住宅市場發展及管理條例》修正草案,包含房客享有訂約及續約合計3年租期、續約租金漲幅不得超過當月房租指數的年增率、房東不得禁止房客申請租金補貼或遷入戶籍、未來租屋糾紛可申請法律訴訟扶助,預計10日邀相關團體討論修法內容後,9月底前送行政院審查。地政司長林家正指出,台灣租屋市場多是1年1約的短期租約,時常發生續約時房東不合理漲租,或增加不合理的租屋條件;此次修法保障房客至少有3年租期,除了房東要收回自住外,房客訂約、續約的期間合計至少有3年保障;房客跟房東也可約定第1年先訂1年約,後面再1年簽1約,或第1年租期屆滿後直接訂2年的租期,總之至少合計要有3年租期的保障。此外,房東在續約前必須先通知房客租金的漲幅,且漲幅會以主計總處公布的當月房租指數年增率作為上限。而為了維護房客權益,儘管現有租賃定型化契約已規範房東不可以拒絕房客去申請租屋補貼或遷入戶籍,但實務上常有房東以口頭約定或LINE通知,不讓租客申請租補,這次修法將明文禁止,若房東違反,將有相關罰則。林家正指出,修法也明定租屋發生相關爭議時,可就近向各縣市鄉鎮區公所調解委員會尋求協助,後續也會提供法扶服務,讓租客可以獲得更有效的協助。至於房東可否違反租約賣房,林家正說,《民法》規定「買賣不破租賃原則」,即使房東賣給下一手屋主,原則上原有租約仍繼續保障;若房東直接不租給房客、惡意違反租期保障規定,也會研議設計罰則。內政部次長董建宏補充,未來房東若要漲租金,必須提前半年告訴房客,租金漲幅則用當月的房租指數作為漲幅依據,相關公式會在與外界溝通後訂定。
獨/謝宜容的律師出這招讓法界驚呆 劉繼蔚替康建4死案辯護承認專業不足
勞動部勞力發展署前北分署長謝宜容貪污案辯護律師劉繼蔚,日前與另位律師吳俊達偕同謝宜容在新北地院走公務通道遭外界質疑後,社群媒體傳出劉繼蔚替康建生技連殺4人被告李鴻淵在最高法院辯護時,竟具狀自承非法律本科系畢業,刑事法學及死刑辯護能力不足,最高法院則接住劉繼蔚的說法,並在撤銷發回李鴻淵死刑判決書中,發函要求法扶基金會彰化分會參酌,引起司法界和律師界關注。司法界和律師界對於劉繼蔚在康建4死案出這招議論紛紛,有人在社群媒體PO出最高法院原判決,指劉繼蔚這招太厲害,不但自謙專業不足,連最高法院也如此認定,還為他發函法扶基金會,也有人認為劉的作法會讓他執業生涯留下汙點,也有法界人士指劉可能以退為進,希望最高法院撤銷發回,重新選任辯護人,最後目的達到了。也有網友留言說,要筆記下來、以後執業(律師)可用這招。根據網路資料,律師劉繼蔚畢業自成功大學電機系及臺大電子所,曾與他在法律議題併肩作戰的前立委邱顯智曾受訪指出:劉繼蔚一開始為理工背景出身,大學與碩士皆是就讀電機系,最終旁聽法律系的課程後通過國家考試,獲取律師資格。劉繼蔚近來對槓司法機關成功案例,首推向台灣高等檢察署申請提供「刑罰執行手冊」遭拒絕,劉改打行政訴訟勝訴,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判決高檢署應讓劉以付費之方式拷貝2018年編印之刑罰執行手冊全文內容,還可上訴。李鴻淵不滿康建董事長賴敏男及其女兒賴彥妤將他調離生產課,且他涉嫌對康建公司洪姓課長殺人未遂案時,賴敏男等人證詞對他不利更讓他引起殺機,2022年7月14日下午李鴻淵攜帶3把改造手槍、近200顆子彈及5副手銬闖入康建公司工寮,先持槍將園藝課長劉慶杉銬在座椅上後射殺,再槍殺賴敏男胞弟賴鋕、賴敏男的女兒賴彥妤、會計張嘉琦,賴敏男雖遭他連開2槍僥倖未死。一、二審皆認為李男以行刑式槍殺4人,蓄意殺人、手段凶殘,已達到聯合國兩公約「情節最重大之罪」,有永世與社會隔絕,達到必需剝奪其生命權之必要,仍判處死刑、褫奪公權終身,併科35萬元罰金,上訴最高法院後,刑三庭認為二審沒有進行教化鑑定等,今年5月22日撤銷其3個死刑,發回更審。不過刑三庭在判決書最後一段指出:本件辯護人劉繼蔚於其所提上訴補充理由㈢狀、補充理由㈤狀一再陳稱其雖經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指派為原審及第三審辯護人,然其非法律本科系出身,除通過國家律師高考取得職業資格外,對於刑事法學之鑽研、貢獻,殊無尺寸之功,難認足以相應承擔辦理死刑案件辯護之能力等旨,是考量整體辯護效能,及為保障上訴人在審判程序上受適格律師協助之辯護倚賴合法權益,案經發回後,倘仍須由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為上訴人指派辯護人,則應審慎衡量是否仍指派劉員擔任上訴人之辯護人。又本院已另檢附劉員相關辯護理由狀函請原指派之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彰化分會參酌,附此敘明。李鴻淵殺人案造成4死1傷,是否會判死刑確定外界都很關注。(圖/報系資料照)
年輕律師淪詐團共犯! 他嘆「薪資被壓太低」:成「用完即丟」免洗律師
近來經常傳出年輕律師與詐團合作的案件,先前擁有約22萬粉絲的網紅「仙塔律師」李宜諪也捲入靈骨塔詐騙案,引發各界熱議。對此,律師王至德就透露,現在年輕律師的薪資普遍被壓低,實習期間僅月領2.5萬元,受雇律師也只剩5萬元左右,加上律師數量暴增、市場飽和,部分律師便淪為詐團「用完即丟」、「可割可棄」的免洗律師。王至德日前在臉書粉專「法老王 - 王至德律師」撰文道,律師誓詞內容強調「自成為律師時起,將以保障人權、實現社會正義、促進民主法治為使命」、「我願捍衛人權,秉持良知與專業執行律師業務」等等,讓律師的形象帶有公益光環,不過自從律師錄取名額提高後,每年增加近1000名律師,讓原本全台僅約6000名律師在競爭的市場,變成1、2萬名律師來分。王至德提到,案件量沒增加多少,搶案子的律師卻變成3倍,使得後進的年輕律師從考取後的實習就遇到困難,最嚴重時更有大批律師找不到實習的機會,甚至出現事務所開出「付費實習」的條件,不但拿不到薪水,還得給事務所實習費。王至德指出,因為實習位置難找,造成事務所普遍性的壓低薪資,從原本每月至少有3萬元,降低到2.5萬元甚至更低,就算實習結束要轉為受雇律師,薪水一樣只剩下5萬元(以往至少是6萬元),甚至還有台北地檢署主任檢察官退下來當律師的事務所,開出不到4萬元的相對低薪來招聘剛實習完的律師。王至德說,部分年輕律師不滿低薪,實習完馬上獨立執業,跳過受雇律師的階段,改由自己當老板,但每個月得面對辦公室租金、律師會費等固定開支,還是會有收入的壓力,加上失去可以趁機累積經驗、人脈的受雇律師階段,又缺乏資深律師既有的客戶與人脈,年輕律師們只好四處去提供免費諮詢,利用15至20分鐘的免費諮詢來拉客,或是拚命接法扶案件來平衡收支,而隨著法扶案件門檻提高,年輕律師間便開始削價競爭,並積極使用社群平台,成為所謂的網紅律師。王至德表示,有些律師為了生存,已經不管律師的公益形象,甚至在公會提出律師每年應該要有一定的時數從事公益活動的提議時,也會表達反對意見,更有些律師接受犯罪集團合作,如替詐團監控車手、洩露偵查案件的卷宗資料等等,「講好聽一點是『比較沒這麼可惡』,實質上就是被詐團當作『用完即丟』、『可割可棄』的免洗律師」。王至德也感嘆,檢察官近1、2年開始大量偵辦律師的洩密案,涉案的幾乎都是執業約3、4年以下的年輕律師,「雖然我可以大致了解年輕律師為了生存而與詐團合作的原因,不過我還是無法接受為了過上好生活而寧願犯罪的行為,更別提當初律師宣誓時的熱血,為什麼才不到5年就拋諸腦後了呢?是因為不跟犯罪集團合作參與犯罪行為就已經活不下去了嗎?或是只是因為想過上理想中的美好生活而出賣了自己靈魂呢?」
尪日給200元養2孩!吵架後放話「一毛都不給」 妻崩潰想離婚:沒錢打官司
這是什麼樣的老公?一名人妻訴苦,自己全心全意照顧家庭孩子,卻因為和老公吵架,就被斷了金援,如今老公要求離婚,還討過去花在他們身上的費用,讓她十分無助。原PO在臉書《毒姑九賤婆媳討論區》抱怨,自從和老公吵架後,對方丟下一句「以後我一毛都不會給妳」,除了要求把曾經送的東西都歸還,還叫她和孩子行李收一收滾出去。雖然目前還在住在同一個屋簷下,但夫妻倆分房睡。原PO是家庭主婦,在家帶孩子、沒有收入,原本老公一天會給200元,是2個孩子三餐的費用,不夠的部分她只好跟家人借。然而吵架後這幾天,老公就買個中餐,有時晚餐很晚才吃,讓小孩晚上常常餓肚子,她便帶孩子回娘家,至少吃得飽也睡得好。豈料,老公突然傳訊息說要離婚,原PO瞬間鬆了一口氣,馬上答應說好,因為這樣的日子她不想再繼續下去,但老公還開條件,小孩撫養權歸她,要討過去花在他們母子身上的費用,讓她難以接受,要不是沒有錢的話,實在很想打離婚官司。經歷曝光後,網友紛紛留言建議:「可以去問法扶或問免費律師,有什麼證據可以提供」、「區公所有免費的法律諮詢,妳可以去諮詢看看」、「打官司不用花錢」、「所以對話證據全都留著,一天200太誇張」、「先搜集證據,再準備離婚」。
狠殺夜店女公關!兇手逃回宜蘭找外公 痛哭認錯「真的受不了了」
台北市信義區昨(30日)發生驚悚命案,22歲劉姓男子在地下停車場埋伏,殺害27歲前女友谷女,造成對方身亡,犯案後騎車逃到宜蘭外公家,向家人坦承犯案,情緒崩潰痛哭不斷懺悔,覺得無法在社會上生存,「真的受不了了」。劉男父母離異,由外公外婆撫養長大,從小對他特別溺愛,因此他犯案後立刻前往宜蘭尋求庇護。外公看到他渾身是血,隱約知情卻沒有立刻報警,還要孫子先盥洗休息,天亮再投案,甚至打算重金聘請律師協助孫子應訊。據《中時新聞網》報導,劉男返家時情緒激動,直喊「做錯事了,真的受不了了」,淚訴自己長期受到死者的言語刺激和網路攻擊,感到無法呼吸,甚至難以生存在社會上,外公連忙安撫:「不管你做了什麼,我陪你去自首,我們去面對」。外公坦言,孫子過年後就沒返家,這次突然現身,渾身是血、情緒崩潰,開口就是請求協助,他原本打算隔天一早陪同去投案,但警方31凌晨就將人逮捕歸案。至於外傳聘請律師協助孫子應訊,面對接下來的司法程序,據《ETtoday新聞雲》報導,外公否認這個說法,表示自己四處詢問怎麼請法扶律師。《CTWANT》關心您: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
全民反詐心力量!「反詐騙聯盟協會」正式成立 結合法界、警界、科技與媒體 打造民間最強反詐守護網
面對詐騙手法日新月異、層出不窮的挑戰,民間力量正式加入防詐最前線。由全台最大反詐臉書社群「反詐騙聯盟」、擁有逾十萬成員的創辦人陳安迪發起的《反詐騙聯盟協會》,於2025年7月12日假台北市立華江高中舉行盛大成立大會。現場雲集警政、法界、科技、媒體與公益團體代表,齊聚宣示「全民反詐、跨界聯防」的新紀元。奉派出席的刑事警察局預防犯罪科科長林書立,獲提名擔任協會秘書長,理事則包含新北市警局三峽分局祕書室主任顏銘寬、投資中國受害者協會理事長高為邦、提供區塊鏈金流分析工具公司思偉達創新科技執行長鄧萬偉,以及多位反詐與公益組織代表亦共同擔任理監事,展現警民攜手、跨域合作、共築防詐防線的堅定決心。協會理事長陳安迪表示,其父親在十二年內八度遭詐,累計損失金額逾億元,至今仍深陷其中。這段漫長而痛苦的歷程,讓他深刻體會「一個人無法改變什麼,但一個組織可以守護很多人。」因此決定整合多年經營社群的實務經驗,升級為具制度與資源整合能力的正式組織,從受害者的角度「從心出發」,致力打造一套更有支持力道的民間反詐體系。理事長陳安迪強烈呼籲:「如果你不幸受騙,請千萬不要走上絕路。你並不孤單,協會將設法透過社群媒體輔導與協助被害人!」本次成立大會的亮點之一,是協會自主研發的 AI 防詐助理工具(https://www.antiscam165.org/gpt)正式上線,象徵民間防詐邁入科技主導的新紀元。該工具結合司法進度查詢與圖像辨識功能,民眾可即時上傳可疑對話截圖、廣告文宣或交友訊息,由 AI 即時分析是否涉及詐騙風險,協助潛在受害者「早一步發現,少一步損失」,有效提升全民防詐應變力與識詐能力。協會也同步啟動四大核心任務,深入社區與網路第一線提供實質支援:一、「識詐教育」:深入地方社區、校園與社群平台,強化民眾對投資詐騙、假交友、假訊息等詐術的辨識力;二、「法律協助」:與法扶機構合作,提供免費法律諮詢,並建置訴訟範本供符合條件者下載使用;三、「心理語療」:成立語療支持群組,陪伴情緒崩潰、憂鬱或萌生輕生念頭的受害者走出陰霾;四、「急難救助」:設立急難救助金制度,針對經濟困頓者提供短期協助,強調「救急不救窮」,在最脆弱時刻伸出援手。「反詐騙聯盟協會」的理監事團隊橫跨法律、警政、科技、教育與媒體等專業領域,成功架構出完善的跨界合作網絡。刑事局預防犯罪科林書立科長強調:「反詐是政府與全民共同的使命。」協會將作為官方與民間之間的重要橋梁,從識詐、防詐、助詐到陪伴與重建,全面補足現有體系的不足。期盼攜手打造「無詐安全家園」,為無數曾陷入困境的受害者點燃重生的希望。
豐原5口集體輕生「均有正當職業」 夫妻幾乎全年無休打拚10多年
台中市豐原區王姓一家5口集體輕生命案,初步研判疑似因捲入黃金代購的詐騙陷阱,欠下大筆債務,最終選擇走上絕路。據悉,王家5人都有正當職業,王男與妻子共同經營軍用品店,十多年來幾乎全年無休,評價也很不錯;台中市議員謝志忠也提到,王家夫妻是老實人,來訪求助時滿臉無助,令人心疼,希望警方能揪出惡徒,還死者公道。謝志忠表示,王家長女的同學在豐原開設美容工作室,王母和大女兒也常去做臉,想著信任對方,透過女同學中介,使用信用卡購買黃金來參與代購,每次刷卡15萬元,對方會定期付款,刷卡人可獲得3000元佣金。起初,對方都有在帳單繳費日前付清款項,王家也有拿到回扣匯款,因此相信這是正常投資。謝志忠說到,後來對方開始遲繳卡費,捲入詐欺案件,相關帳戶被列為警示帳戶,王家也受牽連並遭指控違約,包括200萬元索賠及額外欠款,累計債務達500萬元。王家走投無路之下,不得不拿出台中的公寓去彰化一家地下錢莊簽本票,抵押借款200萬元,月息8萬元。謝志忠透露,王家人曾2度尋求議員幫助,表示自己被詐騙、恐嚇,還赴詢問處討論,王家人後來又改口稱,「是誤會,現在沒事」、「會渡過難關的」;而在求助期間,王家人更一直接到該同學的電話,冷血表示「哪有欠錢不用還的?不用利息的?現在都是網路時代了,你想逃到國外嗎?全家都逃走嗎?」謝志忠指出,王家夫妻是老實人,他們來訪求助時滿臉無助,已經走投無路,令人心疼,自己也提供了法扶與報警建議。他也呼籲,警方應從該同學著手調查,可能涉及幕後詐騙集團,並且是詐團的居中牽線人,他會提供相關的截圖與影音給檢警,希望能還死者公道。另據《自由時報》報導,王家5人均有正當職業,62歲的王男與63歲的妻子涂女一起經營軍用品店,十多年來幾乎全年無休,該店在網路上也獲得不錯的評價,而王男有時也會去市場打工;35歲的大女兒擁有自己的工作室,34歲的二女兒從事團購事業,28歲的小兒子則在工廠上班。然而,王家的鄰居說到,夫妻倆的店面在7月1日之後就沒開,以為是全家出遊,沒想到竟發生悲劇。《CTWANT》關心您:如果您覺得痛苦、似乎沒有出路,您並不孤單,請撥打1925
周渝民零台詞「用眼神說故事」 搭薛仕凌飆演技
《我們與惡的距離 II》首播受到討論,周渝民及薛仕凌飾演的好兄弟,展現出無須多言的默契,在台詞極少的狀況下,雙帥只靠眼神,「盡在不言中」的互動火花四射,創造了不少想像空間,網友替兩人取了「政亦CP」的名字,也敲碗許願能看到更多兩人獨立的故事線。周渝民與薛仕凌劇中展現出無須多言的情誼。(圖/CATCHPLAY+、公視、大慕可可)《我們與惡的距離 II》以周渝民飾演的精神科醫師馬亦森為始,一場大火讓他痛失妻小,讓觀眾一路隨著他的身影進到清雲縣的故事線裡,包括薛仕凌飾演的立委高政光、楊貴媚飾演的地方派系高張玉敏、于子育飾演的公衛護理師,以及謝欣穎飾演的加害者家屬陳又茗和兩個孩子,白潤音飾演的羅譽及鄭又菲飾演的羅卉等人陸續現身。而薛仕凌與楊貴媚這對政壇「相愛相殺」母子檔的對戲也令觀眾印象深刻,薛仕凌很享受兩人對戲的火花,笑說:「反正就是跟著媽媽走!」楊貴媚回想之前和薛仕凌的合作沒有太多對手戲,印象中他是酷酷不愛說話的演員,此次飾演母子才發現他的貼心和可愛,表演上想要如何調整,他也都能接得住。有幾場戲需要來回上下樓梯,薛仕凌也都會主動牽著她。楊貴媚笑說:「每一次下樓梯他都會牽著我,真的是紳士暖男有夠貼心!」 薛仕凌與楊貴媚演母子。(圖/CATCHPLAY+、公視、大慕可可) 《我們與惡的距離 II》創下收視與評價雙重好成績,原班人馬金獎主創團隊、金鐘導演林君陽及演員們的心情都非常開心,除了對觀眾的回應表達感謝,也請大家期待接下來的兩集即將要回到20年前,解開角色們交錯的緣分和事件的源頭。6月9日與6月10日適逢雙帥男主角周渝民及薛仕凌生日,劇組也提前在首映日提前替雙帥切蛋糕慶生,兩人又驚又喜的同時,也各自以生日願望祝福《我們與惡的距離 II》收視長紅。編劇呂蒔媛將每兩集設定為一個年代,全劇10集內容,將透過年代交織的方式,帶領觀眾緩緩看進角色們的生命脈絡,以及他們彼此交纏的因果。今日釋出的最新幕後花絮「與惡的過程」聚焦在本劇創作歷程,由導演林君陽娓娓道來,延續第一季的社會關懷,第二季找到了新的視角及切入點。編劇呂蒔媛談起她從一份判決書開啟的創作歷程:「看一個人犯罪,不是只看他當下的過程,而是要看他過去所有的事情跟遭遇,那我們大家就一起回到20年前吧。」監製林昱伶則分享了呂蒔媛創作《與惡 II》劇本當時,一寫就是四年的幕後秘辛及堅持:「她會開十幾個檔案在電腦桌面,不斷研究那些判決書裡需要了解的事。」周渝民及楊貴媚都趁機對導演林君陽告白,周渝民認為導演在拍攝時展現出的信任度,給他很大的幫助,楊貴媚則是在收到邀約,得知是君陽導演的戲時,整個人就像被磁鐵吸走:「聽到是君陽導演和《與惡 II》,還沒有看到劇本,我就馬上答應了。」隨《我們與惡的距離 II》的播出,公視也製作議題短片,邀請精神科醫師馬大元、吳佳璇與法扶執行長周漢威等精神、法律與教育領域專業人士,以及精神疾患家屬跟病友。透過劇情片段與專業訪談的結合,初探精神疾患、教育、公衛、司法等,《與惡Ⅱ》故事中角色樣態,他們的遭遇與值得思考的議題;希望大家欣賞戲劇的過程,也能夠觸發更多的了解、討論與對話。
為詐騙犯開窗2/詐騙科技全球化政府隻手難撐 專家籲跨境司法合作與數位防詐升級
台灣詐騙案件層出不窮,儘管政府不斷端出打詐專法、打詐綱領,國人每天仍得面對四億元的詐騙損失金額。受害者直言,我國個資安全機制並不嚴謹,境外公司不受台灣法律限制,且法院針對詐騙犯判處刑罰過輕,民眾被詐騙就等於踏上訴訟追錢的長路,卻難以找到協助的機構。39歲的吳政達在2年前遭詐騙,本是工程師的他因生活較封閉,閒來下載了一個博奕APP,玩了一段時間後發現小有收穫,要提領時卻被要求再投入一些金額,吳政達慌亂中了詐團圈套,最終遭騙230萬鉅額款項,其中還有銀行貸款和朋友的錢。被騙錢像一計重捶砸中吳政達平凡的生活,那是剛過完年,他當下難以置信這種事怎麼會發生在自己身上,甚至想方設法想找詐團報仇,不過卻到處碰壁。「找法扶協助時,他們並不願意幫我,因為我還有工作」,他指出,自己沒錢請律師,先去警局報案,還得先遭受挖苦一番。於是吳政達決定自己鑽研法律,討回自己被騙的錢。前一年半時間,吳政達白天工作,晚上跑外送,花了一段時間才把欠的錢都還上,接著便開始跑全台法院提告求償。「我開始上法院網站找跟我相似的案件,然後把涉及其中的人名一個一個提告,最終發現其中有12個過去就因洗錢被關過,如今出來卻再次行騙」,吳政達略顯氣憤。「水房」是破獲詐騙案件的關鍵所在,然而隨著詐騙手法日益跨國化,許多水房設置於境外,導致我國執法單位難以跨境追查,成為偵辦上的重大障礙。(示意圖/報系資料照)他指出,政府對於詐騙犯判處刑期太低,金額不超過1000萬都只關6個月,「這樣怎麼會怕?」並且,凡是境外公司的一律說不受台灣法律管,但偏偏詐欺源頭就是來自這些程式,政府應設立專法管制。吳政達說,詐團還傳送他的身分證件截圖,試圖阻止他提告,此凸顯了政府對於個資保護機制並不嚴謹,導致詐團輕易可以拿到民眾的個資,再進一步恐嚇民眾。律師林冠宇指出,現在詐騙型態五花八門,其中金融投資類詐騙占大部分,民眾在網路上看到投資教學課程,就跟著報名,投了好百萬後想領出來時,詐團開始索要帳戶,被害者一時急著拿錢,導致判斷力下降。林冠宇續指,近幾年來求職類詐騙也非常盛行,疫情時代民眾開始用網路求職面試,於是就有「家庭代工」這一類的工作出現,不用到公司上班,只需在家幫忙做手工,對方可能聲稱要申請政府補助款,公司帳戶剛好有他用,需提供個人帳戶,這時就會有民眾上當受騙,通常都是做了多年後才發現自己淪為洗錢人頭。雖然政府長期努力打詐,卻未見明顯成效,詐團形式「無孔不入」,民眾苦攢多年的積蓄一不小心就全部投進去,恐怕再也拿不回來。中正大學犯罪防治學系教授徐華孚指出,因台灣沒有外交打擊犯罪合作,在跨境查緝上就會有些許阻礙;加上詐騙案件中「水房」最重要,可現在多是虛擬貨幣,難以追查金流;另外,法官量刑通常採取最低刑期,建議回歸中間值,才有阻嚇作用。政府多年來陸續編訂打詐綱領、成立打詐辦公室,宣稱打擊犯罪手法與專責單位不斷升級,然而實際打詐成果只有被害人冷暖自知,外界也呼籲政府加強監管境外公司,強化跨境合作打擊犯罪。(圖/方萬民攝)立委王世堅更批評,台灣的打詐手段似乎還停留在石器時代,這些詐團早就科技化、跨國化,政府卻仍在慢慢查帳、慢慢備文。他建議,應強化台美、台日司法互助,像是許多APP母公司都在美國、日本,是否能配合台灣下架詐騙廣告?很多一頁式詐騙網頁,機房也都設在美國,能否配合警政部門查詢金流?王世堅續指,阻詐的關鍵就是銀行,尤其公股銀行,各行「由總行成立專責阻詐單位」,並仿效民營銀行引入AI模型,透過提前偵測異常交易,也可以防範分行以人為操作內神通外鬼。並且,金融業聯防效率也是重中之重,詐團透過「多家銀行的多個帳戶,進行金流擴散、混淆」,各銀行聯防通報如何加速?都應研議對策。
結婚不收聘金、自費坐月子!懷孕住院還被婆婆罵「不要臉」 網怒:乾脆離婚
遇到這樣的婆婆怎麼辦?一名人妻分享,自己與老公結婚時沒有收聘金,也沒有辦喜宴,甚至拍婚紗也是「AA制」,且婚後她與婆家關係一直不太好,讓她在孕期不僅與老公分居,產檢與住院還要靠娘家照顧,就連寶寶出生後也幾乎都是她一個人育兒,她無奈直呼「要不是為了寶寶,真讓我每一天都非常的想離婚」。近日一名人妻在臉書「靠背婚姻」發文分享,婚後她與婆家關係一直不太好,懷孕後老公想搬回婆家住,但原PO無法接受婆家冷嘲熱諷的態度,因此她與老公從孕期開始就一直維持分居狀態。原PO透露,整個孕期老公陪她產檢的次數少得可憐,懷孕35週時原PO因為身體不適住院,老公只陪了一個晚上,隔天婆婆竟然打電話給原PO媽媽,怒罵「不要臉,為什麼妳女兒生病要叫我兒子來照顧她」。原PO表示,婆婆當年罹癌住院,公公也是盡心盡力的照顧陪伴,但婆婆卻不讓兒子照顧懷孕的她,「因此後來的幾天都是我爸媽在醫院陪伴我照顧我」。更誇張的是,原PO與老公曾討論好產後要在月子中心休養,但到了孕中期老公卻突然改口,希望原PO回去給婆婆照顧,讓她傻眼直呼「這跟一開始說的都不一樣,我怎麼可能會好,後來我就決定要自己負擔月中的費用」,就連寶寶出生後,老公陪伴母子的時間更是少之又少,後來又因公婆的關係鬧得不愉快,導致原PO只能一個人照顧寶寶。原PO心寒直言,當初與老公結婚時,她沒收聘金、拍婚紗各付一半、喜宴沒辦、婚後也沒有拿過老公的生活費,連生產跟月子中心10幾萬的費用也都是她自己負擔,「女人生孩子是要冒著生命危險的,不感激就算了還這樣冷對待甚至惡言相向,要不是為了小寶寶,真讓我每一天都非常的想離婚算了」。貼文曝光後引發熱議,不少人替原PO打抱不平,「有這種老公乾脆離婚算了」、「如果是我早就離了,孩子也跟著自己姓」、「千萬不要再有第2個小孩」、「根本是你老公問題大吧,完全不挺你啊,要他幹嘛,直接離婚」、「這婚姻不要比較好」、「先生已構成離婚條件了,妳可以申請離婚,身心受創,對方媽媽語言侮辱,最好找法扶,他們會幫助妳」。
墾丁鬼屋爆勞資糾紛…女員工1個月沒休假「竟卡到陰」 老闆反控:編故事
屏東縣恆春鎮「墾丁鬼屋」爆出勞資糾紛,9名前員工出面控訴老闆違反勞基法,包括違法扣薪、強迫離職等,有人30多天沒放假累到夢遊,甚至還疑似卡到陰,要討回應有的權益。對此,業者也做出回應了。根據《三立新聞》報導,前員工控訴過去在「墾丁鬼屋」盡心盡力工作,卻連最基本的勞基法保障都沒有,有人月休僅1、2天,甚至工讀生長達2個月沒休假。若提到離職就會被用各種理由扣錢,其他包括勞健保、加班費等,根本都沒有。其中一名女子透露,當時因為30多天沒放假,導致身體出問題,累到晚上出現夢遊狀況,還被媽祖娘點名被「不乾淨東西」碰到,帶密室走鬼屋員工通道就渾身雞皮疙瘩、頭皮發麻,甚至頭痛劇烈、頭暈、心跳加速,讓她決定離職。9名前員工搜集好相關的出勤紀錄和證據,向屏東縣政府勞青處申訴,雙方進入調解,老闆卻反控「編故事、無中生有」。墾丁鬼屋業者表示,員工提告後,希望能儘快透過法律途徑解決問題。屏東縣政府勞青處表示,接獲申訴後已進行調解,但因調解不成立,口頭建議申訴者至法扶基金會諮詢;至於勞健保部分,調查發現業者未全額給付薪資、加班費,還有連續出勤超過7天等違法情事,刻正辦理陳述意見,後續將依規定裁處辦理。◎民俗說法,僅供參考。
醫證人公開剴剴42處嚴重傷痕 家屬怒批惡保母:別再想著無罪
台北地方法院近日審理震驚社會的「剴剴案」,29日下午傳喚台大兒童醫院主任醫師呂立出庭,說明剴剴遺體的傷勢情況。呂醫師以示意圖及後製處理的照片輔助說明,指出剴剴全身有多達42處嚴重傷痕,情況極為駭人。而剴剴家屬也怒批劉姓姊妹,「別再想著無罪了,好好面對刑期吧」。呂醫師在法庭上發揮關鍵證人角色,反駁劉姓保母姊妹曾聲稱剴剴會說五字經的說法,表示以一歲多幼兒的語言發展,「就算說『我要吃飯』都很困難,更別說複雜的罵人話語」,當庭駁斥其辯詞。劉姓姊妹與其法扶律師團隊對此未提出詰問,也未挑戰呂醫師的證詞。呂立指出,剴剴生前最後三個月必定極度痛苦,他表示若自己是剴剴,「一定很害怕,沒有人來救他」,並形容這是「教科書等級的凌虐」。當庭展示的傷勢示意圖密密麻麻標註多處受創部位,直言「殘忍、虐待,都無法形容」,更一度哽咽表示:「好痛!真的好痛。」不少女性旁聽者紅了眼眶、當場落淚。負責解剖剴剴遺體的法務部法醫研究所病理組組長許倬憲也出庭作證,指出剴剴死於低血容性休克,解剖時發現肺、肝、腎等器官內血管幾乎無紅血球、血管塌陷,體內血液嚴重不足。他也指出,剴剴全身佈滿瘀傷,且多處傷勢深達皮下組織,顯示傷害極為嚴重。剴剴家屬對此在社群媒體發文痛批劉姓姊妹,「別再想著無罪了,好好面對刑期吧」,更指出部分虐童照片竟是由兩人互拍,直指兩人難辭其咎,「許多的照片資料都是你們姊妹互拍的,剴剴就是看到妳在拍照也跟鬼一樣恐懼,妳還好意思說妳沒參與喔?忍你們很久了,兒福聯盟也一樣,再繼續說網路造謠啊?現在我就看你們怎麼解釋」。不過輿論也導致劉姓保母姊妹的律師團隊遭批,全國律師聯合會29日發表聲明,呼籲社會各界尊重國民法官制度與律師專業,表示辯護人僅係依法執行職責,程序正義需獲保障,不應因立場而污名化律師角色。律師不僅可能是被告的辯護人,也可能是被害人代理人,應獲得公正看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