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教育
」 緩刑 黃子佼 有期徒刑 未成年 詐騙
高雄男偷拍86位女學生裙底! 1原因被判緩刑5年免坐牢
高雄一名李姓男子長期在校園附近出沒,將偷拍設備藏在公事包,趁機對穿著制服的女學生偷拍,錄下對方裙底、內褲等私密影響,至少86人受害。案經高雄地院審理,由於只有3名被害人出面指認,且李男已賠償3人並和解,法官最終依《兒少性剝削條例》判他有期徒刑2年、緩刑5年。判決書指出,李男在2023年8月至2024年4月間,將偷拍設備和充電器放在公事包,趁女學生等紅燈、行走時,故意靠近並將公事包伸向對方裙底,以低角度朝拍攝拍,畫面包括大腿內側、裙底、內褲等私密部位。2024年4月16日上午,學校教官接獲學生通報,稱有可疑男子在校園附近徘徊,教官立即尾隨該男子,李男見狀趕緊逃逸,並將偷拍設備丟在草叢,經校方報警後,由警方循線於同日晚間6時許,到李志鴻住處逮人,並扣得其電子設備、充電設備、手機、硬碟及公事包。經過清查,發現有86人受害。李男在警詢、偵訊及法院審理時均坦承犯行,賠償3名出面指認的女學生家長,並與其達成和解,被害人同意給予緩刑機會。法官指出,李男違反《兒少性剝削條例》,依27件偷拍犯行,分別判處7月至1年4月不等徒刑,合併應執行2年徒刑、緩刑5年,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並應向公庫支付10萬元、接受法治教育4場次,及提供240小時義務勞務。全案可上訴。不過,其中59件偷拍案,被害者雖為穿著高中職制服的女學生,但因無法辨識其姓名、身分,檢方無法證明她們在被偷拍時均未滿18歲,因此依法認定為成年人,加上這些被害人未提出告訴,故判決這59件偷拍案均「不受理」。
黃子佼免入獄判決定讞 吹哨者吐心聲:法律保護壞人
藝人黃子佼2023年捲入「#MeToo」性騷擾風波後,後續又因非法持有大量色情影片遭檢警查辦,其中部分內容涉及未成年影像,引發社會高度關注。案件歷經審理後,7日最終判決出爐,法院判處黃子佼1年6月有期徒刑、緩刑4年,全案確定無須入監服刑。對此,黃子佼案吹哨者Zofia也發聲了。根據判決內容,高等法院審酌黃子佼已與37名被害人達成和解並完成賠償,加上過去沒有前科,因此改判1年6月徒刑,並給予4年緩刑,同時須接受180小時義務勞務,以及3場法治教育課程。最高法院認為,二審判決在採證、認事及量刑裁量上均無違法,檢方主張不應給予緩刑,以及黃子佼主張未違反個資法等理由,均不符合第三審上訴要件,因此駁回雙方上訴,全案確定,也代表黃子佼確定不需入獄。消息曝光後,引發外界討論。揭露相關事件的吹哨者Zofia,也透過Instagram限時動態發文,坦言得知結果後內心感到沉重,並提出對兒童保護與司法制度的看法。Zofia表示,希望社會能更加重視兒童隱私與未成年人的交友安全問題,並感嘆在現行法律制度下,「犯錯都是可教化」,認為法律反而保護了壞人。她也坦言,事件至今仍讓她感到害怕,「說我不害怕是騙人的」,即使目前人不在台灣,每天仍會把家中門鎖好。Zofia透露,目前住處附近有警察鄰居,家門口也設有監視器,但未來返台探親時,仍會更加小心謹慎,避免公開個人行蹤。她同時向關心她的網友表示,自己目前生活平安,也不會做出傷害自己的事情,「我很幸福,我的小孩還很小,我要看他們長大。」Zofia對於黃子佼的判決發聲。(圖/翻攝IG/Zofia)
黃子佼案正式定讞判1年6月須服180小時勞務 與37受害者和解成緩刑關鍵
藝人黃子佼涉入「創意私房」未成年性影像案,最高法院今(7日)駁回上訴,全案正式定讞。黃子佼因購買、持有2341個未成年不雅影像,一審依違反《兒少性剝削防制條例》判刑8個月;二審則考量其認罪、與37名被害人全數和解並完成賠償,改依《個人資料保護法》等罪判處1年6月徒刑、緩刑4年,須提供180小時義務勞務及參加3場法治教育課程。最高法院認為,二審判決在採證、認事及量刑裁量上均無違法,檢方主張不應給予緩刑,以及黃子佼主張未違反個資法等理由,均不符合第三審上訴要件,因此駁回雙方上訴,全案確定。判決指出,黃子佼自2014年2月12日註冊成為「創意私房」論壇會員後,長期購買、蒐集並下載37名女童及少女裸露胸部、性器官及性交行為等性影像。即便《兒少性剝削防制條例》於2023年2月17日增訂持有未成年性影像刑責後,他仍持續以行動硬碟保存相關影像與個資。此外,黃子佼另涉及持有10名未成年、共503個性影像部分,因目前無法確認被害人身分與實際年齡,日前已由高院退回台北地檢署,另案持續偵辦中。 《時報周刊CTWANT》提醒您: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追撞女警釀死!傳女大生照常上課沒悔意 校方查紀錄打臉:停止攻擊
台南市警局第四分局育平派出所28歲鄭姓女警,28日清晨休假騎車返家,原本要幫姊姊照顧小孩,途中卻遭20歲戴姓女大生從後方猛烈追撞,導致人車失控倒地,隨後又遭同向行駛的遊覽車輾過,不幸身亡。事故曝光後,戴女被拍到疑似先查看自己車輛受損狀況,未立即上前關心傷者,引發外界強烈不滿與肉搜。隨後網路又傳出戴女事後照常到校上課,甚至與同學嘻笑聊天、看不出悔意,不過崑山科技大學查詢出勤紀錄後澄清,戴女從4月28日起就未到校,校方也發出公開聲明,呼籲外界保持理性,停止對學校師生的個資侵害與言語暴力。崑山科技大學30日發布公開聲明指出,針對近日校外發生的交通憾事,全校師生深感悲痛,並對不幸罹難的女警及其家屬致上最深沉哀悼。校方表示,涉事學生在事發當下已配合警方完成筆錄,並由家屬接回返家;目前全案已進入司法調查程序,基於對法治的尊重,學校不便對案件細節發表評論,將全力配合相關單位釐清真相。校方強調,身為教育機構,除了學術專業培養,生命教育與法治觀念也是學校不變的堅持。針對這起事件,校方將進一步深化交通安全與法治教育,除維持既有教育機制外,也會強化宣導力道與頻率,規劃更具實質成效的交通守則訓練,要求學生嚴格遵守交通規範,將用路安全內化為日常習慣。此外,崑山科大也表示,近期網路社群出現大量對學校師生的無差別言論攻擊與個資肉搜,導致許多無辜學生承受心理壓力、誤解與指責。為此,學校學輔中心已正式開啟「專案諮商窗口」,全力支持受影響師生,維護學習環境安寧與心理健康。崑山科大也在聲明中呼籲,理解社會大眾對事故的關注與憤慨,但學校擁有眾多在各領域努力學習、回饋社會的學生與校友,盼外界保持冷靜與理性,停止對校內師生的個資侵害與言語暴力,「讓教育回歸教育,司法回歸司法」,讓司法程序能公正審理,也讓教育場域恢復平靜。校方最後表示,感謝各界關心與指教,後續將以公開聲明作為主要立場,不再接受媒體採訪或個別回應,並會將資源投入校內教育持續改善。這起事件會引發討論,是有自稱是戴女同學的網友在Threads發文爆料,聲稱自己在學校看見戴女,起初只覺得眼熟,後來上網比對照片後,認為對方就是涉入車禍的戴姓女大生。面對其他網友追問戴女在校狀態,以及是否有表現出後悔,原PO回覆稱,戴女在校園裡看起來和平常一樣,「全程不要不緊,還跟同學開心聊天」,並表示若不是趕時間,原本想上前質問。這段爆料曝光後,再度引發網友怒火。不過,也有另一名自稱戴女同學的網友留言反駁,指戴女其實已經翹課一個月沒有到校,質疑爆料真實性。隨著網路說法互相矛盾,Threads相關文章與留言目前也已刪除。針對網路傳聞,有台南市議員30日致電崑山科技大學關心此案。校方回應表示,根據出勤紀錄,戴姓女大生從4月28日開始就沒有到校上課,因此不可能在4月29日出現在校園,也不存在與同學嘻哈聊天的說法,等於直接打臉網路爆料。
台積電內鬼洩密案判決出爐!陳力銘判10年 東京威力要賠1.5億
台積電2025年爆發內鬼洩密案,時任工程師陳力銘勾結內鬼吳秉駿、戈一平竊取2奈米晶片機密後,交付給東京威力公司。經追查發現,另名工程師陳韋傑亦參與竊密行動;東京威力公司高階主管盧怡尹則涉嫌配合滅證。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今(27日)宣判,判處5人有期徒刑10月至10年不等,另判罰東京威力1.5億元。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審酌,被告陳力銘、吳秉駿、戈一平、盧怡尹、東京威力公司均已坦承犯行,並與卷內證據資料相符;另被告陳韋傑雖承認擅自重製而取得台積電公司內部涉及國家核心關鍵技術之營業秘密之客觀事實,否認具有域外使用之意圖,然依其所述對於陳力銘任職台積電公司蝕刻機臺設備供應商均為外商公司之認知暨本案圖檔涉及之資訊內容等事證觀之,認陳韋傑所為辯解不足採信,各該被告犯行事證明確,茲就各該被告涉犯罪名之量刑、定應執行刑、宣告緩刑部分進行說明。判決指出,陳力銘主動向檢察官供出犯行,並因而查獲共犯陳韋傑,應依國家安全法第8條第5項後段規定,免除其刑;另就其所犯國家安全法第8條第2項犯行,於偵查及歷次審判中自白,均有國家安全法第8條第6項前段減輕其刑事由,審酌陳力銘為求個人之工作表現而犯案,造成台積電公司營業秘密可能外流之危險,並危及產業國際競爭力與國家經濟安全。惟經台積電公司具狀表明東京威力公司屬於其半導體製造設備供應商之在臺服務公司,並非其競爭對手,復經調查陳力銘蒐集之營業秘密,均未洩漏與東京威力公司及其母公司日商東京威力科創株式會社以外之第三方,且被告充分配合且協助調查,經台積電公司表明願意接受其道歉,判處應執行有期徒刑10年。法院表示,吳秉駿於偵查及歷次審判中自白,就所犯國家安全法第8條第2項犯行,具有國家安全法第8條第6項前段減輕其刑事由,審酌吳秉駿造成台積電公司2奈米製程之機密資訊可能外流而喪失競爭優勢之危險,惟其充分配合且協助調查,對於犯罪事實之釐清及加速偵查機關進行本案之調查,具有相當貢獻,並經台積電公司具狀表明原諒,判處應執行有期徒刑3年。戈一平部份,法院考量其於偵查及歷次審判中自白並因而查獲共犯陳力銘,應依國家安全法第8條第6項後段減輕其刑,審酌被告造成台積電公司2奈米製程之機密資訊可能外流而喪失競爭優勢之危險,惟其充分配合且協助調查,對於犯罪事實之釐清及加速偵查機關進行本案之調查,具有相當貢獻,並經台積電公司具狀表明原諒,爰量處有期徒刑2年。判決書指出,陳韋傑僅坦承客觀事實,且其擅自重製之營業秘密屬於14埃米製程之機密資訊,此為台積電公司半導體製程從「奈米」邁入「埃米」時代之先進技術節點,乃延續並保持在全球最先進製程領導地位之關鍵,迄今亦未取得台積電公司之諒解,爰量處有期徒刑6年。至於盧怡尹刪除陳力銘翻拍台積電公司之營業秘密圖檔,湮滅後者涉案之刑事證據,嚴重妨礙國家司法權之行使。然其在發現刪除之電磁紀錄因不明原因回復後,主動通報東京威力公司,復由東京威力公司將此事發經過記載於書面陳報偵查機關,事後亦坦認犯行,具有裁判確定前自白之事由,應依刑法第166條規定減免其刑,爰量處有期徒刑10月,緩刑3年,並應於判決確定之日起1年內,向公庫支付新臺幣100萬元,暨參加法治教育課程6場次。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審酌,東京威力公司未能善盡監督受雇人之企業社會責任,且依據該公司對陳力銘工作績效表現之考核資料,可知東京威力清楚明瞭陳力銘可能利用舊識情誼而非法蒐集不易取得之台積電公司內部資訊,侵害台積電公司之營業秘密,考量惟被告承認犯罪,積極配合檢察官偵查及台積電公司內部調查,盡力降低本案對於台積電公司、半導體產業國際競爭力及國家經濟安全所生危害,並偕同其母公司與台積電達成和解,爰量處罰金1億5,000萬元,並應於判決確定之日起1年內,向台積電支付1億元,並向公庫支付5,000萬元。
宜蘭「無照男密醫」替400人做假牙 3年不法獲利215萬
宜蘭一名朱姓男子沒有合法醫師執照,卻在4年前開立診所,私下替超過400個病患製作假牙,獲利至少超過215萬元,直到他被民眾檢舉才曝光。日前宜蘭地院審理後,依違反《醫師法》判處朱男6月徒刑,得易科罰金,緩刑2年,並沒收不法所得215萬元。根據判決書指出,朱男雖有齒模製造技術員登記證,但卻沒有合法醫師執照,2022年4月起,他在宜蘭羅東承租民宅,並擺放牙科設備,替病患進行口腔檢查、研磨牙齒,製作安裝假牙等醫療行為。直到2025年10月16日,有民眾發現朱男並非合法牙醫,於是向衛生局檢舉。檢警獲報後,持搜索票前往診所查緝,當場查扣約診簿、診療台、齒模、高壓消毒設備及藥品等醫療器材,並依違反《醫師法》起訴朱男。檢方偵查期間,朱男坦承犯行,供稱他透過病患口耳相傳介紹等方式,在短短幾年間,幫助約300至400名病患製作假牙,每人收費數千元到數萬元不等,每月所得約10萬至20萬元,扣除成本淨賺約5萬元,累計不法所得至少215萬元。宜蘭地院審理後,考量朱男已認罪,且與檢方達成協商,遂依《醫師法》第28條之非法執行醫療業務罪,判處朱男有期徒刑6個月,得易科罰金,緩刑2年,並須接受3場法治教育,同時沒收215萬元不法所得,全案仍可上訴。
北市國小籃球男教練涉偷拍!42學生受害 遭罰2100萬、終身禁教
台北市士林區某國小籃球隊教練戚冠民,涉嫌多次在學校廁所以手機偷拍學生更衣、如廁等影像,還被查出於任職期間對不同學生,未經同意擅自拍攝並蒐集影像個資,受害人數高達42人。台北市教育局24日證實,去年(2025年)12月29日接獲通報後,隔天就解聘該教練,且處終身不得任用,並重罰2100萬元。教育局指出,去年12月29日接獲相關通報,即啟動查處機制;隔日(30日)派督學入校了解,並向家長說明,當日即解聘涉案教練,並對相關違規情事從重、從速裁罰2100萬元;31日檢察官就拘提該名涉案教練。教育局表示,經查涉案教練於今年1月15日由法院裁定羈押後,分別依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及《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於1月30日登載至「教育部各教育場域不適任人員通報及查詢系統」,確保終身不得任用。今年3月,學校性平調查結果認定性騷擾屬實,函送社會局依《兒少法》續處。教育局強調,已督導學校依《性別平等教育法》規定啟動調查與輔導機制,並全面清查北市各校聘用情形,防堵不適任人員再次進入教育場域;另函請運動部及相關運動協會就其證照資格依法處理。此外,教育局與社會局已建立支持機制,提供受影響學生及家長心理與輔導資源,並將持續強化各校進用人員查核與教育訓練,以確保校園安全。教育局重申,面對涉及性平及兒少保護事件,市府一律採取「嚴辦嚴懲」立場,持續督導學校落實正向管教與法治教育,維護學生受教權益及友善校園環境。台北市社會局也於今年3月30日公告,戚冠民任職台北市士林區某國小教師期間,經該校調查,多次於學校廁所內,以手機竊錄1名學生更衣、如廁過程及身體隱私部位性影像行為,已構成性騷擾;另查戚冠民在該學校期間,分別在不同時間或針對不同學生,未經同意擅自拍攝並蒐集影像個資,受害學生共42人,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違法情節重大,已核屬《兒少權法》第49條第1項第15款「對兒童及少年為不正當之行為」,依法公布其姓名。《CTWANT》關心您: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保五警員值勤鳴槍抗議外調 情緒失控遭送辦記大過
高雄仁武保五營區20日晚間傳槍響,一名吳姓警員值勤時朝空鳴槍,疑因不滿外調制度與情緒低落所致,未釀傷亡,警方依恐嚇罪移送地檢署偵辦,並記一大過,針對此事件,總隊強調,調派機制絕對公開、透明。保安警察第五總隊仁武營區20日晚間7時許驚傳槍響,50多歲吳姓警員在械彈庫值班期間,突然持勤務用槍朝空中擊發1發子彈,瞬間驚動營區同仁,現場氣氛一度緊繃,所幸未造成人員傷亡。據了解,吳員長期對支援外調制度心生不滿,認為自己10多年來頻繁被列入名單,質疑單位未優先安排年輕或缺乏經驗人員歷練,反而由資深員警承擔勤務,並懷疑作業存在黑箱情形。加上先前向上反映未獲回應,且近期受家庭因素影響情緒低落,最終在值勤時以鳴槍方式表達不滿。不過保五總隊澄清,支援警力名單均採公開選填機制,並無不公或黑箱。本次預計5月調派40名警力支援高雄及台南執勤8個月,名單已於4月17日公開,其中50歲以上僅4人,其餘多為30至40歲員警,並未偏重資深人員。警方指出,吳員行為已涉及《刑法》恐嚇危害安全罪,案件已由仁武分局函送橋頭地檢署偵辦;行政部分則報請記一大過處分,並將追究相關督導責任。保五總隊表示,未來將強化勤務紀律與法治教育,並建立支援輪序定期公開制度,同時加強員警心理關懷機制,避免類似事件再度發生。
笨港秀才仰攻桃園市長 黃世杰獲徵召「桃園隊」上線
民進黨桃園市黨部主委黃傅淑香今(15)日表示,如今正式由法務部次長黃世杰披綠袍參戰2026年底桃園市長後,「桃園隊」已經成形,將努力找回桃園的光榮與繁榮。2026年底選戰進入倒數,國民黨籍桃園市長張善政要尋求連任,各界關注民進黨推出的人選。早前從不分區立委王義川、總統府副秘書長何志偉都被點名,他們都擁有不小的知名度與網路聲量,但層峰遲未定案,也讓地方議論紛紛。如今答案揭曉了,47歲出身海線新屋笨港村的「笨港秀才」黃世杰正式參戰!擁有律師資格的他曾在前市長鄭文燦市府擔任市政顧問,進一步在2020年選上第二選區(楊梅、新屋、觀音、大園)立委,儘管2024尋求連任時惜敗,但轉身入閣法務部的他,沒有忘記地方,公餘仍持續深耕基層,從法治教育到地方創生著手,持續在桃園走動。桃園航空城等發展中計畫如何兼顧興利與民眾權益,或許不同市長能有解方。(圖/CTWant攝影組)桃園市議員黃瓊慧對此表示,中執會決定徵召黃世杰選桃園市長可是一張好牌,主要黃世杰是在地出身,為人謙和在地方耕耘紮實,擔任過立委的他對桃園各項建設更是瞭若指掌,另外高學歷、低仇恨值也頗對味桃園鄉親,期待未來會與黃世杰一起就任,共推有利桃園的政策。黃傅淑香也贊同,直指黃世杰法學專業不必質疑,另外深厚的中央及市政歷練,將逐步推出各項政見說服桃園市民,從交通、生活等大小問題逐步解決,也讓政府資源有效地落實讓民眾有感,桃園市黨部也將與議會黨團團結一心,組成有專業、有溫度的團隊,希望在2026年底選戰「把光榮找回來」。法務部次長黃世杰(左)獲總統賴清德(右)全力相挺競逐桃園市長。(圖/方萬民攝)
小草喊「民選法官檢察官」掀議 吳思瑤批民粹傷法治
前民眾黨主席柯文哲涉京華城弊案及政治獻金侵佔案,台北地方法院今(26)日一審宣判,判處17年有期徒刑、褫奪公權6年。判決出爐後,場外抗議聲浪不斷,部分支持者更喊出推動「民選檢察官、法官」,引發政治攻防。有在場抗議民眾表示,應由人民決定檢察官與法官去留,甚至高喊要以人民力量「開除」不適任的司法官,並批評現行制度無法淘汰不當人員,主張修法改革審判制度。對此,民進黨立委吳思瑤強烈批評,民眾黨透過動員與政治操作助長民粹,讓支持者無視事實、仇視司法。她強調,「司法的核心是證據而非政治」,呼籲社會應尊重司法制度,而非抹黑、鬥臭司法。吳思瑤指出,從起訴書到判決內容皆顯示案件已有具體事證,並認為相關言行已讓社會看見重建法治教育的重要性與急迫性。她也呼籲民眾黨停止過度政治操作,避免進一步傷害司法公信力。此外,現場除支持者高喊口號外,也出現不同立場民眾對嗆情形,凸顯本案在社會上引發的高度對立與爭議。
又傳霸凌!新北國一女學生校內廁所遭逼下跪、呼巴掌 警逮5學生送辦
新北市又傳霸凌案,板橋區某國中一年級女學生,23日中午被5名學生約至廁所,更逼其下跪、呼她巴掌,導致受害少女全身多處擦挫傷,校方24日得知後立刻啟動調查並通報教育局和警方,海山警分局現已傳喚涉案的5名學生到案,全案依傷害、妨害自由及少年事件處理法移送新北少年法庭審理。據了解,施暴學生與被害者同年級不同班,為首的少女因網路糾紛,23日中午夥同2男2女共4名同學將少女約到校內廁所,5人將被害人團團包圍,甚至強迫她下跪,3名少女則輪流對她動手呼巴掌、扯頭髮,甚至踹人並踩其肩膀,導致被害人全身多處擦挫傷。施暴過程長達30分鐘,施暴者還警告被害人不得張揚,受害人返家後不敢聲張,直到有知情同學24日向老師檢舉,全案這才曝光,校方驚覺事態嚴重,立即啟動調查並通報教育局與警方。海山警分局24日晚間8時接獲報案,警方依規定受理,立即與校方聯繫並展開調查,循線於24日晚間9時陸續將行為少年計5人通知到案說明,訊後依傷害、妨害自由案暨違反少年事件處理法等罪嫌移送新北地院少年法庭審理。新北市教育局表示,板橋區某國中校內23日發生7年級學生口角衝突事件,其中3人對1名受害學生有不當肢體行為,另有2名學生在場圍觀並自行以手機拍攝影片。學校獲悉後已立即完成校安通報,並於24日邀集相關家長到校說明與處理。學校表示,動手學生及家長已當面向被害學生表達歉意,學校也同步協助雙方溝通, 後續生教組長已陪同被害學生家長前往警局備案,教育局要求學校依相關規定持續辦理,並以保護學生安全、穩定就學為優先。學校已依規定啟動校園霸凌調查程序,後續視調查結果依校規及相關規定審議處理,並持續落實被害學生保護、行為學生輔導及家長溝通。教育局重申,對學生暴力及疑似霸凌行為秉持零容忍立場,除要求學校依規定處理釐清事實,也會持續加強涉案學生、被害學生及班級同儕的輔導關懷,並強化法治教育及同儕正向互動等宣導。◎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賄款放公務車腳踏板 台南前消防局長聯手女密友「假捐真貪」遭起訴
台南市消防局前局長李明峯(67歲),遭控在局長任內聯手女密友楊詠琪,藉著民間捐贈消防設備不法獲利480萬元,2人則從中獲利320萬元,賄款更曾放在消防局公務車副駕駛座腳踏板下,而李明峯在2025年12月閃辭,同月24日遭搜索,並被聲押獲准,台南地檢署10日偵結,依違反貪污治罪條例對李、楊提起公訴。據了解,李明峯是警大47期消防系畢業,為台南升格為直轄市後首任消防局長,任期長達15年,而他在2025年12月12日以家庭因素請辭獲准,同月17日在汽車旅館自傷,並於同月24日遭檢廉搜索,檢方複訊後被羈押禁見。檢方調查,李明峯與楊詠琪過從甚密,他在局長期間具審核民間捐贈消防設備及器材之權限,卻與楊一同勾結曾姓消防設備業者,曾從2023年開始,自國外代理進口高壓細水霧機組,該設備裝設於小型皮卡車上便能改裝成幫浦消防車,李明峯則多次推廣,並遊說民間友人捐贈此機組。李明峯更要求消防局內部,引導有意捐贈救護車的民眾改捐此設備,一旦捐贈者被說動,李明峯隨即將捐贈者資訊轉給楊女與曾男接手洽談,促成採購契約,並利用局長職權快速審核通過,完成形式上的公益捐贈流程。2023年到2024年7月間,共計販售出20組相關設備,總計不法獲利480萬元,3人則各得三分之一利潤,李、楊分別得到160萬元。為了避免犯行曝光,曾姓業者行賄手法十分隱密,曾將60萬元以牛皮紙袋分裝,在消防局後方超商交付,2024年5月和8月則以相同手法,將賄款放在消防局公務車副駕駛座腳踏板下。台南地檢署於10日偵結,認定李、楊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第5條第1項第3款「對於職務上行為收受賄賂罪」,依法提起公訴;曾姓業者則涉犯「對於公務員不違背職務行為交付賄賂罪」,經檢察官為緩起訴處分,並須於6個月內繳交國庫100萬元及參加法治教育,檢方則將持續深入調查釐清是否尚涉及其他不法情事,不容任何假借公益名義行貪瀆之實的行為。
北檢前進台北國際書展反詐宣導! 攤位互動問答帶民眾識破漏財陷阱
臺北地檢署為強化全民防詐意識、落實法治教育,於最高檢察署結合「2026台北國際書展」期間,在115年2月6日設置別開生面的反詐騙宣導攤位,在濃厚書香氛圍中推動反詐教育,讓民眾在逛書展、翻書頁的同時,也能輕鬆學習實用的防詐技巧。臺北地檢署表示,詐騙手法不斷翻新,從投資理財、假冒公部門、網路購物到感情交友詐騙,已深刻影響民眾日常生活與財產安全。王俊力檢察長更指出,反詐騙工作須結合跨機關合作與全民參與,透過走入大型公共活動場合,能有效接觸不同年齡層與族群,將反詐觀念向下扎根、向外擴散,共同建構防詐安全網。本次特別選擇在結合閱讀、知識與文化交流的國際書展中設攤宣導,期望以「閱讀識詐、知識防詐」為核心概念,讓反詐教育自然融入民眾生活場域。宣導攤位現場除提供反詐騙摺頁及案例解析外,亦規劃互動式問答、情境式詐騙辨識活動,協助民眾辨識常見詐騙話術與陷阱,並宣導「冷靜、查證、撥打165反詐騙專線」等關鍵防詐步驟,提升民眾實際應對能力。
高國豪3兄弟鬥毆!大哥嗆1句遭判拘役30天、緩刑2年
新竹攻城獅球星高國豪先前捲入與二哥高國強妻子的「私約」風波,兄弟間因此產生嫌隙。2024年12月3日,高國豪與大哥高聖文、二哥高國強在宜蘭蘇澳1間餐廳內發生激烈爭吵,隨後演變為肢體衝突。事後3兄弟互相提告,案件進入司法程序。如今傷害部分已和解不受理,但高聖文因出言恐嚇高國豪遭判拘役30日、緩刑2年。據《ETtoday新聞雲》報導,3兄弟當時一路從店內打到店外,旁人無法制止,直到警方到場介入才停手。衝突最終造成多人受傷,高國豪因遭捶打,出現頭部鈍挫傷、上背及左肘挫傷等多處傷勢;高國強則有前胸鈍挫傷及頸部擦傷;大哥高聖文並未受傷,但遭高國豪提告傷害及恐嚇。衝突爆發的背景,被認為與先前高國豪私約二嫂所引發的家庭糾紛有關。宜蘭地檢署偵辦後,依傷害罪起訴3人,另因高聖文在衝突中出言嗆高國豪「我要弄斷你的腳,讓你再也沒辦法打球」,遭追加起訴恐嚇危害安全罪。三兄弟在傷害部分已達成和解,公訴不受理。至於恐嚇部分,宜蘭地方法院認定高聖文構成恐嚇危害安全罪,判處拘役30日,可易科罰金,並宣告緩刑2年,另須接受3場法治教育課程。
79歲嬤駕照考4次都沒過!行賄考驗員栽了
屏東縣一名79歲陳姓老農婦為了能開車上街賣菜,努力報考汽車駕照,雖然汽車筆試有通過,但路考卻連考3次都沒通過,進行第4次路考時,她擔心又沒通過,竟異想天開向監理站考驗員行賄,表示讓她通過路考後會給「所費」作為對價,考驗員當場拒絕並終止老婦考試,事後老婦也被移送法辦,經屏東地院法官審理,認為老婦動機非惡,是一時生氣才會失言,判處緩刑2年。據了解,陳婦於去(2024)年9月2日時通過汽車駕照筆試測驗,但後續連3次路考均未通過,同年11月15日進行第4次路考時,陳婦為了讓路考順利過關,竟向監理站考驗員行賄,表示要給考驗員「所費」作為通過對價,但考驗員聽聞後當場拒絕,並終止婦人的路考測驗。全案經法院審酌,認為陳婦平時以務農、種植蔬菜維生,考駕照目的是為了能開車上街賣菜,且先前曾多次接受測驗,此次應是一時生氣才會失言,「陳婦不是預謀,動機非惡」,加上陳婦也未實際取款,難以認定後續有交付賄賂行為,且陳婦犯案時已79歲,也無前科,足認素行良好。法官表示,陳婦在案發後也再次至駕訓班報名學習,並在半年後考取駕照,未來無再犯之虞。考量陳婦為一時失慮,事後也坦承犯行,足徵悔意,為讓老婦能記取教訓、建立法律觀念,需接受2場次法治教育必要,依貪汙治罪條例刑求賄賂罪,處有期徒刑3月,褫奪公權1年,緩刑2年。可上訴。更多三立新聞網報導. 北捷遭縱火!15歲少年「為了好玩」燒衛生紙扔垃圾桶 一查竟是累犯. 為了救他命都沒了!賓士哥「急停路肩救人」反遭撞慘死 傷者一驗竟毒駕. 彰化埤頭傳槍聲!89猴相約談判爆口角 27歲男酒後怒開槍:想嚇對方
黃子佼限制出境將屆滿 高院裁定「延長8月」理由曝
藝人黃子佼涉嫌持有未成年青少年性影像影片,案經上訴以後,二審改判1年6月、緩刑4年,服務180小時義務勞務以及參加3場次的法治教育,目前檢察官已提起上訴。而台灣高等法院審酌他有多次出入境紀錄等,仍有藉機逃亡可能,因此裁定延長限制出境8個月,可抗告。黃子佼的限制出境、出海將在2026年1月1日期滿,高等法院今(30)日公布的裁定書指出,考量黃子佼身分、地位、經濟能力、所造成侵害、逃亡可能性,審酌他長年以來,有多次前往中國大陸、香港、日本等地的入出境紀錄,若黃子佼得以自由出境、出海,非無藉機逃亡的可能。裁定指出,黃子佼雖然有固定住居所、近期無入出境紀錄、遵期到庭接受審判、已與全數被害人和解,且高等法院給予緩刑宣告,但本案尚未確定,因此仍有確保黃子佼日後審判及執行程序順利進行必要,裁定自2026年1月2日起延長限制出境、出海8個月。回顧案情,黃子佼2023年被爆「#MeToo」風波,遭查自2014年起註冊成為「創意私房」會員,並非法持有2259部未成年性影像,一審依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判處8月徒刑,併科罰金10萬元。上訴後,黃子佼力拼輕判以及緩刑,積極向被害人談和解。法院二審宣判認黃子佼陸續購買、蒐集創意私房所販售的兒少性影像,屬於成年人故意對少年非法蒐集、處理個人資料等犯意,已與37名被害人和解並賠償完畢,改依個人資料保護法判刑1年6月,緩刑4年,須提供義務勞務180小時及接受法治教育3場。檢方12月24日向最高法院提起上訴。
黃子佼案未落幕!高檢署認「不宜緩刑4年」 今再提上訴
藝人黃子佼違反《兒少性剝削防制條例》一審被判8月,案經上訴以後,台灣高等法院於11月25日改依《個人資料保護法》等罪改判黃子佼1年6月、緩刑4年,服務180小時義務勞務以及參加3場次的法治教育,可上訴。台灣高檢署則於今(12月24日)向最高法院提起上訴。台灣高檢署對黃子佼案於今日提起上訴,主要理由為對於兒童及少年身心健全發展之侵害甚鉅,不宜宣告緩刑僅以與被害人達成和解及賠償完畢,即予以緩刑,有判決不適用法則或適用不當之違法。回顧案情,黃子佼2023年被爆「#MeToo」風波,遭查自2014年起註冊成為「創意私房」會員,並非法持有2259部未成年性影像,一審遭判8月徒刑併科罰金10萬元。上訴後,黃子佼力拼輕判以及緩刑,多次在媒體鏡頭前道歉外,更積極向被害人談和解。11月24日,黃子佼透過律師發布聲明,表示目前已在法院協助下,向全數的被害人完成和解,並指出「我已認知每一張兒童少年性影像都是血淋淋的故事,會造成孩子一輩子創傷。若沒有人下載,就不會有人供給。我深切悔悟當年做錯的事,向所有被害者再次道歉。」二審判決於11月25日出爐,台灣高等法院宣判撤銷原審,依照《個人資料保護法》成年人故意對少年犯個人資料保護法等罪改判黃子佼1年6月、緩刑4年,服務180小時義務勞務以及參加3場次的法治教育,可上訴。
14歲國中生欠3萬「10%高利」 街頭驚現借錢獎狀逼還錢
彰化近日爆出一起超離譜的青少年借貸事件,引起網路熱議,1名僅14歲的國中生凹凹(化名),疑似因向地下錢莊借款3萬元,簽下年利率高達10%的本票償還,事件曝光後,他在社群平台「脆」公開求助,不料有人竟將他的借債資訊製成「借錢獎狀」,張貼在街頭電線桿、反光鏡上,公開羞辱並逼他還錢,引發社會震驚。據了解,凹凹平時是中輟生,經常缺課個性好動,生活作息不規律,校方得知此事後立即啟動關懷機制,確認學生安全無虞,並通知家長共同處理。同時,也在全校朝會安排法治教育宣導,教育學生正確金錢觀念。環海法律事務所長廖國竣律師指出,國中生屬「限制行為能力人」,未經父母同意的借貸行為屬無效契約。此外,若債權人利用未成年人的急迫、輕率與缺乏經驗放貸,可能涉及重利罪,利率過高的情況更可能觸法,合法當鋪業者也強調,未滿18歲不放款,父母陪同借款仍需嚴格審查資金用途,否則契約無效。警方表示,針對街頭張貼含個資的「借錢獎狀」,已依法介入調查,指出這種行為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也觸犯《廢棄物清理法》,將依法處理。同時,警方也將追查3萬元本票及10%高利是否涉及《刑法》第344條重利罪,並釐清是否有不法組織介入校園或涉及賭博行為。
黃子佼二審改判緩刑4年 律師直言不容易「現實層面的懲罰更多」
藝人黃子佼因被檢警查出是未成年情色網站「創意私房論壇」的高級會員,家中電腦下載2259部未成年性影像檔案,遭檢方依《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中「支付對價持有兒少性影像罪」提起公訴。依據一審判決,他於2024年12月3日被判處有期徒刑8月,併科罰金新台幣10萬元。日前二審出爐,改判1年6個月,緩刑4年。對此,律師李怡貞表示,「這個緩刑確實不好拿,如果沒有全數和解或許是拿不到的。」高院於11月25日判決改依《個人資料保護法》非公務機關非法蒐集處理個人資料罪,判處黃子佼有期徒刑1年6月,宣告緩刑4年;並附帶義務勞務180小時及參加3場法治教育課程。 法院指出,被告已與37名被害人全數達成和解並支付賠償,且無前科,故酌予緩刑。 律師李怡貞在社群平台表示,該緩刑取得「其實不容易」,她強調,若未與所有被害人和解,可能難以獲得緩刑。她表示,雖然為緩刑,但相較於一審的8月有期徒刑,二審的刑度其實加重,且新增了社會勞務與法治教育義務,「現實層面的懲罰也比一審多很多,肉會痛」。李怡貞指出,法院較傾向對願意承認錯誤、配合改善的被告給予機會,但這僅是形式上的機會,實際上是否成功改過、在緩刑期間不重犯,仍須觀察。她並認為,社會對此類重大侵害兒少權益案件的關注度與容忍度極低,法律之外的公眾觀感與接受度仍是一大因素。俗語說「人非聖賢,誰能無過」,李怡貞則表示,黃子佼不太適合這句話,「『人』適格不適格都有疑問了?」也直言前一天黃子佼發布的律師函,最好不要是復出螢幕的試水溫手段,「我也不覺得會有人還想在螢幕上再看到這個人出現。」最後,李怡貞只盼在此事件被傷害的被害者,都能真正得到心理上的安慰,這才是最重要的事。
黃子佼獲緩刑4年! 律師讚「二審法官有智慧」:35名被害者變2千多人
知名主持人黃子佼被查出在「創意私房」購買、收藏2259部不雅未成年性影像影片,一審判他8月徒刑,二審改判1年6月、緩刑4年。對此,律師劉韋廷直言,其實二審法官很有智慧,「二審法官可是讓被害人從35人變成2000多人,未來都有機會對黃子佼提起民事賠償,不只是有跟35人和解就了事!」劉韋廷在臉書粉專撰文道,黃子佼在二審宣判前說跟被害人達成和解,換取法官給予緩刑,「社會因此輿論譁然,難道真的只要給錢了就有機會免於牢獄之災嗎?」劉韋廷指出,本來一審只有判決8個月,但二審加重到1年6個月,主要原因是因為一審的判決針對的是一個未成年的性影像罪,可是二審不是用這一條來做判決,而是用《個人資料保護法》。劉韋廷說明,《個資法》不限於未成年人,「所以一審被害人只有這些未成年人35人而已,可是到二審光黃子佼下載的所有相關的性影像就高達2000多個人」、「其實二審法官是很有智慧的」。劉韋廷表示,這2000多個人未來還可以向黃子佼提起民事求償,不是只有那35個被害人而已,「所以光法條不一樣,被害人也不一樣,因此從8個月拉到1年6個月。」高等法院昨天(25日)宣布二審結果,依照成年人故意對少年犯個人資料保護法等罪改判黃子佼1年6月、緩刑4年,服務180小時義務勞務以及參加3場次的法治教育,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