洗錢防制法
」 詐騙 洗錢 刑事局 車手 詐團
假投資假戀愛狂削6000萬!四海幫宿霧機房17人全起訴 主嫌恐關25年
四海幫海森堂跨國詐騙集團遭重擊!四海幫海森堂成員陳麒元等17名台籍嫌犯,被控長期潛伏菲律賓宿霧(Cebu),包下豪華透天別墅設立大型詐騙機房,透過「假投資」、「愛情交友」、「公益活動」等話術鎖定台灣民眾行騙,短短時間就有112人受害,詐騙金額高達6000多萬元。台菲警方聯手攻堅逮人後,今年1月將17人全數押返回台,新北地檢署偵查終結,依《刑法》加重詐欺、《洗錢防制法》、《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與《組織犯罪防制條例》等罪嫌,將17人全數提起公訴,並對主嫌陳麒元求處25年重刑。四海幫海森堂成員涉嫌在菲律賓宿霧設置豪華別墅詐騙機房,遭台菲警方聯手破獲。(圖/菲律賓警方提供)檢方指出,陳麒元等15人犯後始終否認犯行,甚至涉嫌勾串滅證,毫無悔意,加上犯罪次數眾多、被害人人數龐大、犯罪所得極高,因此對主嫌陳麒元具體求刑25年。至於旗下成員陳冠廷、李家宇、吳則旻、李思恩、蔡涵芸、唐國竣、官佳興、黃品豪等人,因長期從事詐欺犯行,均遭求處20年以上重刑;鄭詔升、黃宇笙、黃少泓遭求刑18年以上;陳皓群、黃英皓求刑16年以上;蔡銘元、吳顧文則遭求刑10年以上。檢方強調,近年大量跨國詐騙集團利用東南亞地區設置機房,再透過網路遠端鎖定台灣民眾行騙,不僅增加查緝難度,也造成民眾鉅額財損,未來將持續透過跨國合作,加強打擊海外詐騙集團。據了解,全案最早可追溯至2022年。當時檢警偵破一起四海幫海森堂跨國詐騙案件,並從落網的15名嫌犯中,分析其中6至7人的出入境資料與行為模式,發現相關成員長期停留菲律賓宿霧,研判當地可能另有大型詐騙機房據點,因此開始與菲律賓警方交換情資,並報請新北地檢署指揮偵辦。之後到了2025年4月,刑事局又陸續接獲多名被害人報案,指稱有人假冒投資專家「施昇輝」刊登股票投資廣告,誘騙民眾加入所謂的「飆股投資群組」。被害人一開始會看到帳面獲利,甚至被營造「穩賺不賠」假象,但等真正想提領資金時,對方就開始以各種理由拖延,最後才驚覺受騙。檢警歷經長達11個月蒐證後,確認35歲主嫌陳麒元,自2024年7月至2025年3月間,陸續吸收陳冠廷、鄭詔升、李家宇、黃宇笙、徐瑋杰、吳則旻、李思恩、黃少泓、蔡涵芸、蔡銘元、吳顧文、陳皓群、黃英皓、唐國竣、官佳興、黃品豪等16人,組成跨國詐騙集團。警方調查發現,陳麒元等人在宿霧包下豪華透天別墅作為詐騙機房據點,甚至聘請菲傭與司機專門照料生活起居,日常生活相當奢華。檢警指出,該集團透過網路社群、交友平台及投資群組,向台灣民眾佯稱高獲利投資、公益活動或感情交友,逐步騙取被害人信任後,再要求被害人將款項匯入指定帳戶,或轉換成泰達幣(USDT)等虛擬貨幣,匯入指定電子錢包。詐團收到款項後,又迅速透過層層轉匯與虛擬貨幣操作,藉此隱匿、掩飾詐欺所得流向。經檢警清查,國內至少112人受害,詐騙所得超過6000萬元。去年5月間,台灣刑事局國際刑警科與科技犯罪防制中心科技偵查隊,在確認蒐證成熟後,派遣7名偵查人員前往宿霧,與菲律賓海軍情報總隊、國家調查局等執法單位共組專案小組,聯手執行攻堅搜索,成功破獲該詐騙機房,並當場逮捕包括陳麒元在內的16男1女共17名嫌犯,其中還包括6名通緝犯。由於全案並無菲律賓籍嫌犯與當地被害人,因此菲律賓法院審理後結案,並依違反移民法等規定啟動遣返程序。今年1月21日,由刑事局駐菲人員、移民署駐菲律賓秘書及菲國移民局共同押解17名嫌犯返台受審。CTWANT提醒您:未經判決確定,應推定為無罪。
溫馨廣告全是假!拍假片吸金1.4億 「假公益」詐團遭瓦解16人落網
新北市政府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近日偵破「假公益、真吸金」大型詐騙集團,該集團首腦23歲陳姓男子在網路上以公益形象為包裝、結合詐騙廣告商,透過臉書等社群平台大量投放旅遊、親子、電影、寵物及公益等主題廣告,引導民眾加入LINE投資群組行騙,不法所得高達1.4億元,估計被害人恐破百,警方深入調查並瓦解該集團,先後逮捕16人,全案依法送辦。警方調查,該集團組織分工嚴密,先透過社群媒體廣告吸引民眾加入LINE群組,並由成員假扮投資成功的「暗樁」,在群內營造熱絡氣氛,透過打卡抽獎、發送小禮品等方式建立信任。待被害人降低戒心後,該集團隨即推出「育兒星球」、「旅夢(Travel with Dreams)」、「希望之光親子基金」、「學藝之家」等假投資專案企劃,標榜「穩賺不賠、高額回報」,誘使被害人掉入陷阱。為了提升可信度,該集團甚至在 社群平台上以假帳號對外招募臨時演員及工作人員,實際拍攝所謂「投資獲利」、「成功案例」等宣傳影片,並假冒導演、製作團隊及相關工作人員,營造專業投資團隊運作假象,讓被害人信以為真而投入資金。警方進一步查出,該詐團採取階層分工模式運作,由資通機房操控話術與整體流程,卡商收購人頭門號,話務手負責聯繫被害人,並指揮車手負責面交取款,形成完整犯罪鏈。警方先後調查一年,陸續發動多波搜索與拘提行動,查扣大量手機、平板電腦、假投資文件、偽造公益證明文件、道具金條、道具鈔及現金贓款等證物,逐步瓦解詐騙網絡,最終將以陳男等16名詐團成員全數查緝到案,阻斷詐騙集團對外輸出詐騙內容管道;全案依違反組織犯罪防制條例、加重詐欺罪及洗錢防制法等罪嫌,移送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偵辦。警方呼籲,網路社群中如出現標榜「穩賺不賠」、「高額回報」等投資機會,極可能為詐騙手法,民眾應提高警覺,切勿輕信來路不明之投資資訊,亦避免與陌生人進行面交或交付現金。如遇疑似詐騙情形,可撥打165反詐騙專線或110報案電話查證,以確保自身財產安全。
打詐誤傷無辜!王鴻薇轟12萬告誡戶難撤銷:成功率僅1%
為防堵詐欺人頭帳戶,《洗錢防制法》告誡戶制度從2023年6月上路。國民黨立委王鴻薇今(14)日表示,目前告誡戶現在數量有12萬4617個帳戶,但即使民眾沒犯罪、獲得不起訴處分,但撤銷告誡戶的成功比例僅約1%,且「告誡戶」帳戶網路交易將全面凍結5年。她指出,推究其原因,是因法規只有規定法務部、警政署與金管會研擬「告誡」的程序制度,卻無訂定「撤銷」相關辦法,具體建議相關單位應儘速研議。王鴻薇表示,根據警政署提供的資料,目前辦理人頭帳戶告誡處分書計有12萬4,617件,然而制度規範嚴格,目前接獲民眾訴願及陳情件數3,937件。受處分人訴願成功撤銷的比例僅約1%,過去就有學者警告,但提供帳戶的「過失」如果經過司法判定無罪或不起訴,有無必要繼續喪失諸多金融權益的必要?手段是否符合比例原則?都應該重新檢視。林國春也說,自己在新北市接獲不少陳情,其中就在網路上賣東西賣家,買方匯錢進帳戶,後來才發現買方匯入的錢是「詐騙所得」,民眾並沒有將自己的帳號、密碼給詐騙集團,但是卻成「詐騙共犯」。換言之,只要「買賣雙方」其中一方是詐騙,另一邊無辜的民眾就很可能因涉及金流而淪為告誡戶。一旦列為「告誡戶」,帳戶網路交易全面凍結5年。王鴻薇提醒,支持打詐雖是全民共識,但是「告誡戶制度」目前已經高達12萬多件,現行的制度下如有異議,行政處分需要30日訴願,司法訴訟程序曠日費時根本不可能,即使拿到「不起訴書」證明清白卻沒有相關法規可以解除告誡戶。她呼籲,相關單位應儘速研議。
網拍淪告誡戶衰坐5年「開戶牢」 林國春籲撤銷辦法趕快訂
新北市議員林國春今(14)日表示,社會籠罩在洗錢陰影中,不少民眾帳戶莫名變成了「告誡戶」,即使跑完刑事流程「不起訴」卻都無法進一步撤銷「封印」,眼巴巴看著自己的錢動彈不得,實在是制度盲點!根據修正後的《洗錢防制法》,民眾若無正當理由將銀行帳戶、虛擬貨幣帳號等提供給他人使用,被警察機關依法處以行政告誡者,該戶頭便會成為「告誡戶」,雖說制度希望從源頭打擊詐騙人頭帳戶,但每日轉帳限額、提款限制、無法使用網路銀行,還有5年內坐「開戶監」不得新開立帳戶,在在都嚴重影響生活。新北市議員林國春(圖)呼籲告誡戶撤銷辦法要趕快訂。(圖/方萬民攝)林國春今天和立委王鴻薇同框召開記者會希望喚起大眾關注這項議題。王鴻薇拿出警政署統計資料直指,目前辦理人頭帳戶告誡處分書者夯不啷噹加起來計有12萬4,617件,其中有3,937件去申訴,但成功撤銷的比例僅約1%,何況過去就有不少法學者提醒,民眾「過失」提供帳戶被檢察署不起訴、甚或法院終局認定無罪者,到底有沒有必要老卡著金融權益,在在都有可議之處值得檢視。林國春也說,自己在新北市接獲不少陳情,其中就有在網路上賣東西的賣家,買方匯錢進帳戶交付貨品,看似正常不過的行為,才發現買方匯入的錢被認定是「詐騙所得」,等於賣家並沒有將自己的帳號、密碼給詐騙從業者,但是卻成了「詐騙共犯」,也就是只要「買賣雙方」其中一方是詐騙者,另一方無辜民眾就很可能因涉及金流而淪為告誡戶被凍結5年交易且官司纏身,「誰還敢做網拍」?他直指風聲鶴唳之下根本絆住了商業發展。王鴻薇、林國春都呼籲,法務部、警政署與金管會研擬「告誡」的程序制度已落實已久,卻無訂定對應的「撤銷」相關辦法,建議相關單位趕快研議。「網拍」也可能讓賣家帳戶不知不覺被列為告誡戶。(示意圖/CTWant攝影組)
台中銀爆內鬼勾結詐團洗錢36億 金管會祭3200萬「史上最大罰單」
法務部調查局上月偵破1起重大詐欺洗錢案,以洪男為首的詐欺及洗錢集團涉嫌勾結台中銀行多家分行主管,透過人頭公司帳戶協助詐騙及地下博弈資金流轉,涉案金額高達36億元。對此,金管會今天(12日)表示,該行未完善建立及未確實執行內部控制制度,依法重罰3200萬元,寫下單一金融業者單次裁罰最高紀錄。金管會表示,台中銀行潭子、中正、北屯、頭份、員林、斗南、西台中、台北、左營及霧峰等10家分行,自113年4月起辦理21家企業戶存款開戶,認識客戶作業及網路銀行額度未訂有妥善審查機制,且後續對客戶身分盡職審查、異常交易持續監控查證、疑似洗錢交易申報等亦有多項缺失,顯示該行有未完善建立及未確實執行內部控制制度之情事。金管會指出,台中銀行辦理存款開戶、客戶身分持續審查作業及帳戶監控機制所涉相關缺失,有未完善建立及未確實執行內部控制制度之情事,核有違反銀行法第45條之1第1項及其授權訂定之「金融控股公司及銀行業內部控制及稽核制度實施辦法」第4條第1項、第12條第1項及第3項規定,以及洗錢防制法授權訂定之「金融機構防制洗錢辦法」第3條、第5條、第6條、第9條及第15條規定,依行政罰法第24條第1項規定,一行為違反數個行政法上義務規定而應處罰鍰者,依法定罰鍰額最高之規定裁處,爰依銀行法第129條第7款規定,核處新臺幣3,200萬元罰鍰。金管會要求台中銀行對案關缺失全面檢討,並研議相關強化改善措施,納入內部查核重點,且加強內部控制及內部稽核三道模型機制,並將改善措施及執行情形提報董事會。另請該行全面清查由行員(含主管)主動招募案件之開戶審查妥適性。此外,台中銀應於1個月內聘請外部專業機構,重新校準及完善該行洗錢防制機制。金管會並請該行於2個月內依責任地圖全面檢討本案違失行為所涉分行人員及總行督導人員之責任,同時要求該行董事會從上而下強化公司經營文化,確實落實法令遵循及防制洗錢,並就第二支柱監理審查要求該行增加作業風險之相關資本計提。金管會強調,金融機構是防制洗錢的重要防線,金融機構必須發揮守門員功能,及時預警及攔阻可疑交易,以保護合法商業活動。金管會呼籲金融機構應重視法令遵循及內部控制,精進防制洗錢相關制度,以及持續強化三道模型,確保對開戶審核與異常交易的偵測能與時俱進。
警調竟聯手犯案!準外派調查官收押 洪精佑將停職、最重免職處分
桃園地檢署指揮桃園市警局及桃園市調查處偵辦員警貪瀆案件,發現調查局即將外派沙烏地阿拉伯的調查官洪精佑,竟替涉嫌貪瀆的桃園市警局資訊處許姓員警撰寫博奕軟體程式,洪精佑獲報酬約30萬元,桃檢專案小組5月8日搜索洪精佑住所及辦公室2處,並拘提到案,向桃園地院聲請羈押獲准禁見。調查局依程序重懲並將對洪精佑停職,後續可能記兩大過免職。據了解,73年次的洪精佑為調查官班50期結業,曾任職桃園和新竹等地調查站,在職表現優異,獲選為駐外秘書,即將派赴中東沙烏地阿拉伯,卻在出發前夕被查出在109年至112年間,協助63年次許姓員警私設公司撰寫博奕軟體,包括博弈機率參數及影音識別等程式,提供線上賭博集團使用,涉犯刑法第268條之聚眾賭博及洗錢防制法第19條第1項後段之洗錢等罪嫌。本案源起為桃園地檢署指揮警調偵辦桃園市警局資訊室許姓員警貪瀆案件,許姓員警利用自己承辦桃園市警局電腦設備等資訊採購案件機會,成立資訊公司並雇用藍姓、林姓男子擔任登記負責人及員工,104年起投標桃園市警局資訊採購案並得標,違反政府採購法及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等規定,均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第 5 條第 4 款之主管事務圖利罪嫌,許姓員警的資訊公司還替線上賭博集團提供博弈軟體,另涉犯刑法第 268 條前段之意圖營利供給賭博場所罪嫌。桃檢專案小組蒐證完備後, 今年 4 月 27日執行搜索被告許姓員警等人住所及辦公室等 9 處,並傳喚上開被告 3 人及證人 5 人,檢察官訊問後,當庭逮捕並向桃園地方法院聲請羈押,不料遭桃園地院駁回,檢察官抗告獲高等法院撤銷原裁定發回桃園地院重審, 5 月 6月桃園地院重新裁定羈押禁見。專案小組調查時,發現調查官洪精佑竟曾協助許姓員警寫博奕軟體,溯源後擴大偵辦。
黑幫勾結記帳士!助成立空頭公司一年洗錢2億 3記帳士遭捕
刑事局偵查第七大隊日前獲報有民眾因個資遭冒用,遭假檢警詐騙,總計初估至少有20人受害,財損金額上看2億餘元,其中不乏上市櫃公司高階主管。警方獲報後也循線追查,發現相關金額均流入空殼公司內,掌握竹聯幫禮堂幹部50歲的蘇姓男子涉嫌重大,其涉嫌與記帳士合謀,配合蘇男進行人頭公司負責人、稅籍地、營業項目增減等變更項目,每次給予記帳士1萬至10萬不等之酬勞。據了解,蘇男為讓前端的「詐欺事業」能夠順利進行,大量找來人頭開立公司戶,只要給予身分證和印章,就可獲得5萬元酬勞,或以空頭公司買賣,從而取得銀行公司戶,藉此提高每日轉帳金額。蘇男利用其過去常進行土地買賣之便,認識不少記帳士,找來56歲的戴姓記帳士、58歲的謝姓記帳士、46歲的黃姓記帳士,只要協助變更或成立空頭公司,每次均可獲得1萬元至10萬元不等之酬勞。據悉,蘇男以公司收付營業款項名義,境外操作網銀,將「假檢警」、「假投資」手法詐取被害人之不法所得,大額批次轉匯境外,完成洗錢犯罪之重要一環。經清查記帳士協助詐欺集團成立之人頭公司,短短一年內粗估至少有20餘人受害,總財損金額上看2億餘元。警方見時機成熟後,也一舉在去年內分批搜索逮獲蘇男、境外機房主要聯絡人37歲的陳姓男子、51歲堯姓小弟與3名記帳士在內等共25人。全案後續也依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洗錢防制法及組織犯罪防制條例等罪移送地檢署偵辦,其中蘇男被捕後,全數認罪,並表示自己小孩剛出生不久,幾人訊後也以5至50萬元不等交保。刑事局指出,對於客戶收購大量無營業活動公司再轉售之交易行為,實為重要可疑洗錢紅旗警訊(Red Flags),然本案記帳士於是類明顯有悖一般業務常態且可預期具高度洗錢與涉詐風險之交易,除未審查實質受益人,全然未有相關風險意識與通報紀錄可供檢視,甚未設相關內部控制措施,有違「記帳士暨記帳及報稅代理人防制洗錢與打擊資恐辦法」與「洗錢防制法」要求守門人(Gatekeeper)義務之精神。刑事警察局將彙整相關資料,函請主管機關就涉案之記帳士違失行為依法裁處及監理檢查。
專詐境外!黑幫聯手3銀樓刷卡「買黃金」洗出1.17億 8人遭押
刑事局偵查第二大隊第一隊日前獲報,有銀樓業者疑似與詐欺集團勾結,配合詐團以銀聯卡換現金方式,讓銀樓業者從中抽成20%。警方獲報後,掌握該集團成立詐欺洗錢水房,與境外機房合作,利用機房以假公安方式詐騙中國籍民眾,再在台灣將贓款洗出,一年多內初估經手洗錢約1.17億餘元。據了解,42歲的王姓男子涉嫌找來竹聯幫信堂承信會成員,25歲的葉姓男子與39歲的林姓男子,專門替境外機房洗錢。先是由境外機房以假公安等方式對中國籍民眾進行詐騙,一年間粗估至少有18人受害,財損金額上看1439萬餘元。為讓贓款得以順利洗出,王男讓旗下的林男找來銀樓業者與其配合,持銀聯卡在銀樓內「消費購買黃金」,實際上為刷卡換現金,與銀樓業者約定拆帳,每刷一筆就可獲得20%抽成,將騙來的銀聯卡卡號等資訊與手機綁定,安排刷手使用手機感應刷卡,於指定的銀樓內進行黃金買賣交易,製造正常買賣之假象,等到銀行撥款後,水房再派遣車手向銀樓老闆收取現金,以此製造金流斷點,將贓款洗出,短短一年內至少洗出1.17億餘元。據悉,為躲避警方追查,王男等人也找來開設團膳公司的46歲黃姓男子,由黃男駕駛團膳公司車輛前往銀樓收取現金並運送贓款。而配合的銀樓中,位在新北市中和與台北市中山區的某銀樓一年內分別洗出4000萬餘元、北市大安一間飾品店配合洗出1600萬餘元、北市內湖區一間銀樓則洗出800萬餘元現金。警方見時機成熟後,也一舉在去年11月、今年2月與3月執行3波查緝行動,將王姓男子等11人查緝到案,同時搜索相關銀樓、飾品店與涉案之團膳公司。全案依刑法加重詐欺、偽造文書罪及違反洗錢防制法、組織犯罪防制條例、銀行法及詐欺危害防制條例等罪移送新北地檢署偵辦。其中王男等在內8人複訊後遭裁定羈押禁見。刑事局呼籲,若民眾接獲不明投資訊息要求前往銀樓購置黃金交付,請立刻撥打165反詐騙專線查證。另提醒銀樓等特定事業,應依洗錢防制法相關規定,落實進行KYC,並就大額通貨交易及可疑交易確實申報,以共同防制洗錢犯罪,維護金融秩序與社會安全。
博弈洗錢一條龍!一家全下海經手80億 家族復出遭滅團
刑事局日前偵破博弈點數洗錢事件,54歲王姓主嫌涉嫌長期在新北市土城區經營幣商業務,為多款線上博奕遊戲提供點數兌換現金,經手金額粗估上看80億餘元。不過警方發現,王姓主嫌涉嫌在公墓吸毒,其後因故過世,然而其家族成員竟重起爐灶,同樣遭警方瓦解。據了解,54歲的王姓主嫌將洗錢家族化,找來49歲的邱姓前妻、29歲的兒子和其25歲的女兒,分別成立6間人頭公司,再以每月5000元的代價,向旗下26名幹部與員工承租人頭帳戶,一手打造一條龍的出金與轉帳系統,為賭客提供點數買賣與兌換的洗錢服務。王姓男子所經營的集團也鎖定知名網路博奕遊戲,如星城、包你發、老子有錢等,在遊戲內自稱幣商招攬玩家,以1:130的比例收購點數,在以1:140賣出,從中賺取價差,買賣會員上看8萬餘人,不法獲利粗估破億。警方見時機成熟後,分別在去年7月與12月發動搜索,於新北市、台中市等地逮獲邱姓前妻等在內,查扣現金1113萬9626元、銀行支票5張(2333萬5000元),總價值約3447萬餘元、手機76支、電腦51台、提款卡47張與公司大小章。全案後續依賭博、洗錢防制法與組織犯罪條例移送新北地檢署偵辦。刑事局呼籲,政府立法禁止賭博旨在避免社會問題,民眾切勿因一時好奇接觸博弈網站。警方將持續掃蕩洗錢管道,守護民眾與金融秩序安全。
烈日下翻牆躲警狂跑50公尺「赤腳障礙賽」 通緝犯體力耗盡剛落地就遭逮
高雄市32歲林姓男子因涉犯洗錢罪而遭通緝,他上月底在鳳山區誠群街超商前遇警盤查,竟因心虛拔腿狂奔,在正午烈日下赤腳在發燙的柏油路上狂跳,甚至攀爬圍牆企圖甩掉警方,卻沒料到員警早已在巷口「守株待兔」。林男翻牆落地後因筋疲力盡無力再逃,最終乖乖就逮,警方更在其住處起獲毒品,全案依法送辦。鳳山分局埤頂派出所員警近日執行勤務時,發現林姓男子行跡可疑,疑似為詐團車手而上前關切,林男看見警察心虛、轉身逃跑,甚至連拖鞋都跑掉,只能在中午炙熱的柏油路上「赤腳奔逃」。林男忍受高溫邊跑邊跳,更徒手攀爬超商圍牆翻進鄰巷,員警鄭翔宇憑藉對地形的熟悉度,判斷林男的逃逸路線,並同步呼叫警網攔截。當林男費盡九牛二虎之力翻過圍牆、以為成功脫身時,卻驚覺員警早已在巷口等待多時。林男自知插翅難飛,只能束手就擒,警方盤查身分發現,林男為高雄地檢署發布的「洗錢防制法」通緝犯,林男因赤腳疼痛難耐,請求警方帶其返回住處穿鞋及取證件,但員警一進屋就在桌上赫然發現一包重約0.18公克的安非他命,除依洗錢防制法通緝案將林男解送歸案外,另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罪嫌移送高雄地檢署偵辦。
緊鄰刑事局!詐團每月斥資30萬租高級商辦 簽到送iPhone詐21人得手5千萬
刑事局偵四大隊第三隊去年接獲民眾報案,有民眾誤信假投資詐欺案,遭詐百萬。警方獲報後循線追蹤,發現該詐騙集團為取信於民眾,每月斥資30萬元租下鄰近刑事局的高級商辦大樓做為辦公室,同時舉辦活動,要求民眾只要登入參加就能獲得超商禮券、iPhone16 pro max等獨家好禮,有民眾真的領到iPhone因此深信不疑,慘失百萬,粗估至少有21人受害,總財損金額約5000萬餘元。據了解,45歲的張姓女子在台組成詐團,投資、宗教、養生等社團吸引同好加入聊天,隨後以簽到、登入送好禮等名頭吸引民眾目光,同時每月斥資約30萬元,在北市大安區忠孝東路四段、衡陽路上等3處租下高級商辦大樓,以此做為辦公室,就是要取信民眾,讓民眾對於其所推出的投資標的深信不疑。為進一步取信民眾,張女等人指使旗下成員前往送禮,只要民眾登入簽到就可獲得超商禮券,若符合一定條件甚至可以直接獲得iPhone 16 pro max、airpods等禮品,且讓民眾實際領到,讓民眾對於其話術深信不疑後,再下指示要求民眾下載APP進行股票投資,其中就有被害人因此慘失900萬餘元,總計至少有21人受害,總財損金額上看5000萬餘元。刑事局偵四大隊破獲有詐團已遷到送iPhone、超商禮券等話術,總計詐得21人,得手5千萬餘元。(圖/翻攝畫面)警方經3波拘提搜索後,前後逮獲張姓女子等人在內共21人,並在詐騙集團相關據點及住居所查扣現金新臺幣(下同)36萬8,000元、統一超商佰元禮券176張、家樂福伍佰元商品提貨券30張、美金1,590元、黃金紅包袋2個、與詐欺機房配合之郵局寄件收據、運費明細、書本33本、手機19支等贓證物。全案依違反組織犯罪防制條例、洗錢防制法、刑法加重詐欺、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等罪嫌移請士林地檢署偵辦,其中張姓主嫌等3人遭羈押禁見。警方呼籲,詐騙集團會以贈送各類書籍、禮品做為與被害人接觸媒介,並透過假投資、假交友等話術引導被害人投入金錢、並以小額出金、寄送高價禮品方式誘使被害人加碼投入,詐騙期程更能長達數月,民眾如遇有詐騙案件請立即撥打「165反詐騙專線」,並可上「打詐儀錶板」查看常用詐騙話術、詐騙手法及案例,掌握最新詐騙訊息,強化識詐能力。
桃檢主任檢察官馬鴻驊調職過關 基隆檢察官林渝鈞改評定不良好
法務部今天下午召開檢察官人事審議委員會,討論桃園地檢署主任檢察官馬鴻驊調任檢察司辦事案,民選檢審委員當場詢問馬鴻驊未來業務情形,檢察司表示馬將處理國家安全及經濟安全法制等業務,且馬的辦公室也已隔間完畢,高檢署檢察長張斗輝也表示類似意見,最後馬鴻驊人事案未交付表決就過關。桃園地檢署主任檢察官馬鴻驊日前傳出遭法務部內定調檢察司辦事,將應國安會諮詢委員林志潔要求協助處理國安業務,不過法務部和國安會雙雙發新聞稿否認。另外,基隆地檢署檢察官林渝鈞涉嫌放款上千萬元高利貸,今年2月遭基隆地院裁定收押禁見。不過基隆地檢署去年竟將林渝鈞考績評定為良好,檢審會今天也討論此事,決議改評定為不良好。檢方去年底獲報,今年 1 月 26 日分案,基檢2月25日對林渝鈞、其前配偶蔣O株、前該署約聘人員李O瑩及相關人員住居所、辦公處所共 35 處進行搜索。基檢認定林涉犯重利、恐嚇與洗錢防制法等3罪,以林有串、滅證之虞向法院聲押禁見,並經法院裁准。蔣女、李女則涉犯重利罪,分別諭知20萬與6萬元交保,林渝鈞目前仍在押。
分贓不均黑吃黑!幫派內鬨互毆 警追查驚見北聯聯手竹聯設水房行詐
北市北投區去年6月發生一起打架糾紛,警方獲報火速到場將滋事的一群人全數逮捕到案,儘管幾人強調為債務糾紛,但警方在清查手機時卻發現事態並不單純,疑似與詐團利益分配不均有關。警方循線追查後,掌握北聯幫疑似與竹聯幫合作,由北聯幫負責招攬外籍人士來台短期觀光,實際上指揮其作為車手提領贓款,再由竹聯幫將非法資金轉成虛擬貨幣,以此躲避警方查緝,全案共計逮捕竹聯幫弘仁會29歲謝姓幹部、北聯幫26歲胡姓幹部等在內共22人。據了解,北聯幫與竹聯幫弘仁會合作進行詐騙,將水房設在新北市三重區,對外號稱「巷仔口」,負責將遭詐贓款領出,並換成虛擬貨幣,轉往國外以此製造斷點。集團中分工明確,由北聯幫26歲胡姓幹部負責招募外籍人士來台進行短期觀光,實際上卻擔任車手在台到處提領贓款,同時吸收、教唆未成年少年擔任第一線車手,再由其手下陳姓男子負責擔任收水手,收取現金,隨後再將收得的現金交由29歲的竹聯幫賴姓男子轉為虛擬貨幣,匯往國外。短短半年間財損初估2400萬餘元,累積共有118個被害人,其中一人疑似誤信愛情投資詐騙,因此遭詐245萬餘元。刑事局破獲北聯幫與竹聯幫聯手設置水房行詐,逮獲竹聯幫29歲謝姓幹部等在內共22人。(圖/翻攝畫面)警方見時機成熟後,分別在去年10月與12月發動搜索,先是逮獲北聯幫的胡姓幹部與竹聯幫賴姓成員等在內12人,並查扣現金143萬餘元、標榜幫派牌匾4面與點鈔機1台、球棒1支、K盤3組、K他命1包、大麻花1包、安非他命1包、監視器主機1組、筆電2臺、存摺2本、金融卡4張、手機24支等證物。然而29歲的謝姓男子疑似察覺底下小弟遭捕,第一時間便前往柬埔寨避風頭,直到半年後自認風頭已過,於今年1月期間返台,遭警方火速鎖定於新北市三重區其住家內將人逮捕到案。全案後續也依詐欺罪、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組織犯罪防制條例及洗錢防制法等罪嫌,移送士林地檢署偵辦。其中3名外籍車手與竹聯幫賴姓成員遭聲押獲准,其餘人則分別以5萬至15萬元交保。刑事局呼籲,幫派組織已與詐騙犯罪深度結合,利用網路社群散布「高薪、免經驗、短期工作」等口號吸引民眾上勾,或利用青少年涉世未深,警覺心不足情況下,遭幫派組織吸收,淪為犯罪集團的共犯。若發現可疑情事,可立即撥打 165 反詐騙諮詢專線進行查證。
銀行變詐團金庫!台中銀爆內鬼護航 36億黑金洗進洗出震撼金融圈
法務部調查局上午宣佈破獲重大詐欺洗錢案,主嫌洪姓男子勾結台中銀行多家分行主管,透過人頭公司帳戶協助詐騙與博弈金流流轉,洗錢金額高達36億元。檢調搜索扣得逾2.6億元資產,並依違反銀行法、洗錢防制法等罪起訴7人,震撼金融體系。調查指出,洪男以開發公司負責人身分為掩護,長期參與詐欺與線上博弈集團,為隱匿不法所得,竟反向滲透金融機構,拉攏台中銀行潭子、北屯、中正及頭份分行多名經理與襄理級主管,形成「內神通外鬼」的洗錢鏈。專案小組發現,涉案銀行主管明知相關公司為空殼,仍違規協助開設帳戶,甚至未依規定保存開戶影像資料,並刻意提高轉帳額度,讓大額資金得以快速進出。此外,當帳戶觸發洗錢警示時,相關人員不僅延遲通報,甚至消極不處理,形同替詐團開後門。檢方查出,該集團自2024年9月至2025年4月間,透過至少12家虛設商號帳戶,大量收受詐騙及賭博款項,再以多層轉帳方式掩飾資金流向,累計洗錢金額突破36億元。今年3月,檢調展開三波搜索行動,在萬里開發公司及相關銀行分行查扣現金、不動產、股票與名車等資產,總價值達2億6910萬餘元。洪男與3名銀行經理遭聲押獲准,其餘涉案人員也陸續到案。台中地檢署表示,全案由檢察官指揮調查局及警方組成專案小組偵辦,最終依加重詐欺、賭博、偽造文書,以及違反《銀行法》特別背信與《洗錢防制法》等罪嫌起訴洪男等7人。台中銀行則於4月1日發布重訊,證實配合檢調搜索與約談程序,並強調事件未影響公司整體營運與財務狀況;調查局則強調,本案凸顯金融內控機制遭人為破壞的風險,未來將持續強化與金融機構合作,要求落實客戶審查與可疑交易通報制度,防堵不法資金滲透。
挖礦加速器有詐!刑事局破幣得老鼠會 買10台加速器可換免費旅遊團
刑事局偵查第七大隊近日破獲吸金集團,掌握在台以35歲的蔡姓男子為首所組成以「BitHarvest(幣得)」為名的「BTO團隊」,強調研發出革命性的「挖礦加速器」,每台只要1000元美元,就可挖礦獲利,且還不時舉辦線下說明會,只要購買到一定數量的挖礦加速器,就可以獲得免費招待的東南亞旅遊團,塑造獲利假象,讓民眾信以為真,紛紛掏錢購買加速器,直到後續領到價值極低的「BTH幣」才驚覺有異,緊急報警。據了解,35歲的蔡姓男子號稱為台灣區總代理,其職級為6星領導,號稱其旗下以「「BitHarvest(幣得)」為盈的「BTO團隊」研發出革命性的「挖礦加速器」,專攻比特幣挖礦,只要挖到目標數量,其餘多的都可歸為個人獲利,且該技術由「以太坊核心團隊成員」開發,已在馬來西亞申請專利,由「馬來西亞拿督」操盤布局。為讓民眾取信,蔡男等人甚至為團隊設計吉祥物「BitBull(幣牛)」,象徵挖礦事業長年牛市,更舉辦線下說明會與東南亞免費旅遊,只要民眾購買10台挖礦加速器,就可獲得免費旅遊招待。刑事局偵七大隊破獲幣得挖礦加速器詐欺集團,逮獲蔡姓男子等12人到案。(圖/翻攝畫面)不少民眾信以為真,在實際獲得旅遊招待與吃飯招待後,對於團隊話術深信不疑,且可真得前往馬來西亞的「總部」實際觀看挖礦情形,前期更可領得幾百美元的泰達幣,後期卻開始轉為價值極低的「BTH幣」與「MONO冷錢包」APP,宣稱已建立「自有幣、自有鏈」的完整生態圈,但所謂的「Bitharvest鏈」實為後台控制的「單節點帳本」,挖礦數量僅為網頁與APP前端數字全可人為操控,而民眾花大錢所購買的「挖礦加速器」卻僅為「USB接口之空殼裝置」。警方掌握以35歲的蔡姓男子為首等12人,蔡男對外宣稱自己為台灣區總代理,為僅次於7星領導的6星領導,旗下41歲的洪姓特助也為4星領導,38歲的謝姓業務也同為4星領導,目前已知約有10人受害,其中一人遭詐100萬餘元,初步總詐金額上看約500萬餘元。警方見時機成熟後,一舉逮獲蔡男等人在內等共12人,蔡男被捕時還在其台中市價6000萬餘元的透天別墅內被逮。全案後續也依詐欺罪、洗錢防制法及組織犯罪防制條例等罪嫌移送偵辦,其中蔡男與其洪姓特助遭收押,其餘人分別以3萬元至10萬元交保。刑事局呼籲,詐騙集團多利用「幣圈科技」、「專業術語」及「名人背書」包裝假投資項目,遇標榜「保證獲利、高報酬」,務必提高警覺。民眾如有購買「挖礦加速器」、「BTH」,可備妥對話紀錄、轉帳資料或交易紀錄等相關資料,就近前往警察機關完成報案,維護自身權益。刑事局偵七大隊破獲幣得挖礦加速器詐欺集團,逮獲蔡姓男子等12人到案。(圖/翻攝畫面)
台泰聯手破182億水房! 主嫌月入百萬砸7400萬買大直豪宅
泰國皇家警察總署網路犯罪偵查總局日前先在清邁查獲由馬來西亞及泰籍犯嫌操控的洗錢水房,發現有台灣犯嫌涉嫌犯案在台經營水房,循線通報刑事局國際科。警方獲報追查後,掌握在台水房疑似以科技公司為掩護,藏匿在北市內湖區,日前見時機成熟後,一舉前往逮獲49歲的羅姓主嫌等在內共21人,並同步查扣泰達幣、以泰幣等在內約1.6億餘元。其中,羅姓主嫌疑似月入百萬,還因此在大直區購入一處市價約7400萬元的豪宅,如今也全數遭扣押。據了解,泰方先是在清邁查獲一處由馬籍與泰籍嫌犯操控的機房,循線追查後發現相關金流指向台灣,疑似有犯嫌於台灣架設水房,刑事局獲報後也立即組成專案小組偵辦,掌握49歲的羅姓男子於內湖區租下2處辦公室,對外以科技公司作為掩護,實際上卻進行洗錢業務,利用「Viet Pay」與「ThaiQR」等第三方支付,綁定泰國與越南人頭帳戶,協助泰國及越南博奕網站進行泰銖、越南盾之「入金」、「出金」、「上分」、「出款」等業務操作。警方追查後更發現,在查獲人頭帳戶中發現與羅男等人與詐欺集團配合洗錢金流,再從中抽取手續費,每次收費1.8%至2.5%不等,就平臺及帳冊資料顯示2023年9月至2025年4月15日,總洗錢金額達新臺幣182億1,516萬餘元,總計獲取不法利益達新臺幣4億617萬餘元,其中僅有少部分為詐騙所得,大部分均為博弈收入。而羅男等幹部粗估每月月收上看百萬,羅男還因此購入大直區價值7400萬餘元的豪宅;其幹部鄭男更因此購入多張證券,包含台積電等知名股票,總價值約5594萬餘元。警方後續也對羅男與其幹部鄭男等名下財產聲請扣押裁定獲准,順利查扣集團成員名下不動產、金融帳戶、有價證券、加密貨幣等贓款,換算約新臺幣1億6,551萬餘元。全案後續也依照違反洗錢防制法、組織犯罪條例與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等罪將羅男等21人移送,羅男與鄭男訊後均以200萬元交保。
獲利2億!退休師想領出被逼繳4千萬驚覺遭詐 警逮兄弟檔到案
刑事局日前獲報,有退休老師誤信詐團話術將土地房產與現金等全數拿去抵押,投資股票,「賺進2億餘元」,等想將獲利領出時,卻被對方告知需加繳18%的分潤,初估約4千萬餘元款項,才驚覺遭詐,緊急報案。警方獲報後也循線追查,於去年底逮獲高雄一對兄弟檔,並查扣賓士車與保時捷等名車。據了解,一名60多歲的退休老師於社群平台上發現冒用股市名人「李蜀芳」與大學財經教授名義之投資廣告,信以為真加入群組,循線依循指示下載股市APP操作股票,陸續以現金或黃金面交等方式,交付1千萬餘元款項,眼見APP內的資產不斷上漲,讓他決定繼續加碼,將自身的土地房產全數抵押變現,共計投入5千萬餘元。看著APP內的資產增長到2億餘元,讓他心滿意足準備收手,欲將獲利領出,卻被對方告知需再負擔18%分潤,約4千萬餘元才能將獲利領出,才讓他瞬間驚覺遭詐,緊急報警處理。祈依循指示下載的APP內顯示其獲利約2億元。(圖/翻攝畫面)警方獲報後也立即組成專案小組追查,掌握高雄一對郭姓兄弟檔涉嫌重大,於去年間發動數波攻堅掃蕩,成功將33歲與29歲的郭姓兄弟檔及相關幹部成員共21人緝捕到案,並查扣名牌包12個、賓士車1台、保時捷1台及現金39萬餘元等贓證物。據悉,郭姓兄弟檔2人並無正值工作,出門卻皆以保時捷、賓士等高級車代步,也常出入酒店、高檔餐廳,甚至幫自己和女友購買多個名牌包包,出手相當闊綽。全案後續也依違反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組織犯罪防制條例及洗錢防制法等罪嫌起訴,其中郭姓兄弟檔與其共犯等4人聲押獲准。刑事局再次提醒,眼見不一定為憑,「假網站、假數字、真詐騙」是目前主流的投資詐術。任何宣稱「保證獲利」或冒用名人名義要求私下交付現金、匯款至不明帳戶的訊息皆屬詐騙。民眾投資前應審慎查證,切勿輕信不明廣告,以免辛苦積蓄淪為詐團揮霍的資本。如有疑慮,請即刻撥打 165 反詐騙諮詢專線。
街頭狂喊「搶劫」真相反轉!150萬滿地飛 詐團內鬨3人全栽了
台中市西區街頭昨晚驚傳「搶劫」事件,一名男子抱著現金狂奔、沿路高喊求救,引發路人緊張圍堵,甚至熱心上前協助壓制嫌犯;未料警方到場調查後發現,這竟是一場詐騙集團「分贓喬不攏」引爆的荒謬鬧劇,當場將3人全數逮捕送辦。警方指出,案發於8日晚間10時45分許,地點在向上路一段。當時26歲林姓男子與25歲李姓男子在路旁激烈拉扯,林男手抱裝有大量現金的袋子突然拔腿狂奔,還不斷大喊「搶劫!」導致現場民眾誤以為發生重大刑案,紛紛報警並協助追人。逃跑過程中,林男不慎跌倒,袋內現金瞬間灑落滿地,場面一度混亂。熱心民眾見狀上前協助壓制,警方隨後趕抵現場,當場將林、李兩人逮捕,並循線追查到在旁接應的19歲陳姓男子,將其查緝到案。警方深入追查發現,整起事件其實是詐騙集團內鬨。林男擔任車手,當天南下台南向「假檢警」詐騙案被害人面交取得150萬元,隨後北上與負責收款的李男碰面交付贓款;不料李男清點後懷疑金額短少,質疑林男私吞款項,雙方當街爆發激烈衝突。林男情急之下竟反咬一口,邊跑邊喊「搶劫」企圖脫身,卻反而引來更多關注與報警,讓整起詐騙交易曝光。當時負責開車接應的陳男見情勢失控,隨即駕車逃逸,但仍遭警方連夜追查逮捕。警方表示,全案訊後將依詐欺及違反《洗錢防制法》等罪嫌,移送台中地檢署偵辦,並持續追查其餘共犯、贓款流向及被害人身分,全案擴大偵辦中。
芋圓店加盟掛「日春」助貸款!男收千萬加盟不開店 16人慘被詐
加盟主成肥羊!有民眾日前向士林地檢署遞狀提出告訴,案經檢察官受理發交給刑事局後,警方發現39歲的黃姓男子,以加盟芋圓店名義到處向被害人收取加盟費用,事後卻不但未教授技術,也未協助開店,讓被害人痛失百萬,總計粗估至少有16人受害,財損金額粗估一千萬餘元。據悉,由於黃男對外開設加盟的規模較小,為讓加盟主能順利貸款,竟與「日春木瓜牛奶」已故執行長李燿忠聯手,對外以日春名義進行貸款,李則能從中獲得10%抽成。據了解,39歲的黃姓男子其父親在新北市金山區經營芋圓甜品店,主打手工製作因此累積不少顧客,在當地小有名氣,孰料黃男卻不好好向父親學習技術,而是打著父親店的名義,以「典芋長」與「芋霸四海」的名義對外招募加盟,店家加盟每次需98萬元、餐車加盟每次需要40至60萬元,強調提供加盟主創業輔導、設備及原料供應等一條龍服務,更提出可以分期或是以貸款方式籌措資金。實際上,黃男利用其與日春木瓜牛奶已故執行長李燿忠是好友關係,黃男為讓貸款能順利貸出,借用日春名義進行加盟,李燿忠則可從中抽取10%抽成,剩餘款項則全數為黃男所有,但黃男卻未將相關款項作為開店設備之採購,甚至積欠芋圓廠商40萬餘元的貨款,將貸款全數拿去買車與供應日常生活開銷,導致被害人不但未能順利開店,還得負擔相關貸款,總計粗估至少已有16人受害,損失金額上看千萬餘元,其中一人因此慘賠150萬餘元。警方獲報後,也在3月11日持搜索票前往搜索,將黃男拘提到案。黃男被捕時,直接痛哭,表示自己是在經營「正當生意」,警方將黃男逮捕時,也意外發現黃男疑似發現「典芋長」名聲被自己搞臭,決心改名重來,以「芋霸四海」之名義對外招募加盟,其中一人還已簽約,準備繳納120萬餘元的加盟金,被警方及時攔阻。全案後續依加重詐欺與洗錢防制法移送法辦,士林地院裁定黃男羈押禁見。刑事警察局呼籲,民眾在評估加盟或投資創業前,應審慎查證品牌背景、公司登記資料及實際營運情形,並多方蒐集相關資訊,避免因輕信網路廣告或高獲利宣稱而投入資金,評估加盟投資時應注意以下情形:(一) 宣稱加盟即可穩定獲利或快速回本創業本具有市場風險,對於過度強調穩定收益之宣傳應提高警覺。(二) 公司規模與宣稱加盟體系不符可透過經濟部商工登記系統查詢公司登記及資本額等資訊。(三) 加盟內容、設備或供應來源難以查證對於中央廚房、原料供應或營運輔導等內容,應要求實地了解。(四) 加盟費用要求匯入個人帳戶正常加盟體系多以公司帳戶往來並開立相關憑證。
柯文哲重判17年!鼎越遭沒收121億鉅額不法所得 京華城案判決主文曝光
京華城案26日一審判決結果,前台北市長、民眾黨主席柯文哲因犯《貪污治罪條例》之違背職務收賄罪、公益侵占及背信等罪,遭法院重判應執行有期徒刑 17 年,褫奪公權6年,同案被告國民黨市議員應曉薇則因收賄與洗錢罪,判處應執行15年6月徒刑,法院也裁定沒收鼎越公司高達 121 億餘元的不法利益。 北院判決主文如下:(一)柯文哲:1.犯貪污治罪條例之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處有期徒刑拾參年。褫奪公權陸年。2.犯公益侵占罪,處有期徒刑貳年。3.共同犯公益侵占罪,處有期徒刑參年陸月。4.共同犯背信罪,處有期徒刑貳年陸月。應執行有期徒刑拾柒年。褫奪公權陸年。(二)應曉薇1.犯貪污治罪條例之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處有期徒刑拾肆年。褫奪公權陸年。 2.犯洗錢防制法第十九條第一項後段之洗錢罪,處有期徒刑參年,併科罰金新臺幣壹仟萬元,罰金如易服勞役,以罰金總額與一年之日數比例折算。有期徒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拾伍年陸月。褫奪公權陸年。(三)沈慶京非公務員與公務員共同犯對主管事務圖利罪,處有期徒刑拾年,併科罰金新臺幣貳仟萬元,罰金如易服勞役,以罰金總額與一年之日數比例折算。褫奪公權伍年。(四)黃景茂共同犯公務員對主管事務圖利罪,處有期徒刑陸年陸月,褫奪公權參年。(五)彭振聲共同犯公務員對主管事務圖利罪,處有期徒刑貳年,褫奪公權壹年。緩刑參年。(六)邵琇珮共同犯公務員對主管事務圖利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褫奪公權壹年。緩刑參年。(七)李文宗1.共同犯公益侵占罪,處有期徒刑參年貳月。2.共同犯背信罪,處有期徒刑貳年陸月。應執行有期徒刑肆年陸月。3.被訴違背職務收賄罪部分無罪。 (八)李文娟1.共同犯公益侵占罪,處有期徒刑貳年。2.犯商業會計法第七十一條第一款之填製不實會計憑證罪,處有期徒刑捌月。應執行有期徒刑貳年肆月。(九)端木正犯行使業務登載不實準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十)吳順民無罪。(十一)張志澄無罪。二、沒收:(一)柯文哲應沒收1,260萬元。(二)柯文哲、李文宗應共同沒收827萬1,095元。(三)應曉薇應沒收5250萬元。(四)鼎越公司應沒收121億545萬6,748元。(五)木可公司應沒收6,134萬6,79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