洩密罪
」 洩密 交保 收賄 鄭文燦 台中地檢署
獨/刑事局主秘被查洩密!前部屬涉公積金案檢調盯上 他踩紅線慘了
刑事警察局主任秘書盧俊宏今年1月20日到任不久就被查洩密,調查局新北市調處懷疑他任職台北市警局刑警大隊的大隊長期間,得知前部屬、時任文山一分局偵查隊長陳俊銘因私設公積金遭偵辦,趁陳俊銘到市刑大開會時洩漏偵查作為,讓陳俊銘得以先調取公積金使用規定資料並委任律師,好應對檢調的約談,因此以洩密罪移送台北地檢署。北檢調查,盧俊宏確實提醒陳俊銘已有同仁被約談,要陳俊銘做好心理準備,還透露北檢跟市刑大調資料,但陳俊銘早在盧俊宏告知前半年就知道可能被辦,而且檢方實際調取的資料與搜索陳俊銘查扣的資料不一致,所以判定盧俊宏與陳俊銘互動目的只是保障陳俊銘的辯護權,沒有妨害案件偵辦,洩密罪嫌不足,不過盧俊宏恐怕逃不掉行政責任,不起訴書指出他違反偵查不公開的規定,將函請政風單位處理。北捷隨機殺人案嫌犯燒毀的筆電,AI認為「宇宙毀滅前無法破解」。(圖/台北市警局提供)盧俊宏陞任刑事局主秘之前掌管台北市刑大,「畢業作」是台北捷運隨機殺人事件的偵結記者會,他形容專案小組破解張文燒毀的筆電遇到難關,曾問ChatGPT卻得到「宇宙毀滅前無法破解」,堪稱記者會發言亮點。陳俊銘曾在台北市刑大偵八隊當隊長,是盧俊宏的下屬,2024年3月陳俊銘自訂公積金作業規定,被質疑不符市警局版本的公積金管理規定甚至有不當使用,北檢接獲檢舉,指揮新北市調處去年8月搜索約談並諭令12萬交保。陳俊銘被搜時任職文山一偵查隊長,分局火速調離主管職。但事情還沒燒完。新北市調處約談台北市刑大偵八隊三名隊員,訊問內容和調查作為都會經過大隊長盧俊宏簽核,他還指派市刑大督察員參與協辦陳俊銘貪瀆案,卻被調查官發現,2025年5月到6月間,他趁開會見到陳俊銘時私下告知辦案內容,並透露檢方跟市刑大調卷。新北市調處搜陳俊銘時,扣到台北市警局公積金使用管理注意事項、警政署修正的獎勵金慰問金收受注意事項、台北市刑大偵八隊公積金收支作業規定、偵八隊公積金收支月報表及明細表等文件,這和北檢2025年5月底函調的資料相符,而且陳俊銘在同年6月5日聽完盧俊宏的建議後找律師以備戰檢調偵辦,可判斷盧俊宏有洩密疑慮。盧俊宏供稱,他知道調查局找過三名偵八隊同仁但沒告訴陳俊銘,他知道檢方調卷也沒跟陳俊銘說,另外他確有指示督察組聯繫新北市調處了解能否共同偵辦。陳俊銘的說法變來變去,2025年8月14日公積金案搜索約談時,他說盧俊宏有講同仁被約談、北檢跟市刑大調資料,雖然沒說是哪些資料,但要他有心理準備找律師,到了今年3月20日應訊改口,否認同仁約談、北檢調資料的訊息來自盧俊宏,還聲稱「關心他的長官及同仁相當多」忘記是誰講的。檢察官比對陳俊銘和余姓委任律師、盧俊宏的對話紀錄,新北市調處約談偵八隊三名隊員兩天後,陳俊銘有聯繫余姓律師,北檢指揮調查局偵辦隔天,盧俊宏聯絡陳俊銘,再隔一天陳俊銘又聯繫余姓律師,並在2025年5月22日傳「報告大座今日下午已完成諮詢」的訊息給盧俊宏;5月28日北檢發函給台北市刑大調取公積金資料,陳俊銘在6月4日傳「上週北檢已有向刑大調取相關資料,長官要我先與委任律師做詳細的研討,以為因應」給余姓律師。檢方依據對話內容和時間點,認定陳俊銘第一時間的供述較為可信,就是盧俊宏透露調查局找偵八隊隊員查證、北檢調公積金資料。盧俊宏靠新聞報導「救援」才得以脫險。2024年12月已有媒體揭露陳俊銘要求隊員上繳公積金的爭議,檢察官指出,這代表陳俊銘當時已可預測會被辦,他也供稱看到新聞後向偵八隊索取公積金收支明細,另外,他本來就會留下公積金相關資料。專案小組搜索陳俊銘所查扣的公積金收支公文及相關明細沒蓋「與正本相符」以及小隊長、偵八隊隊長的職章,但北檢函調的資料都有蓋章,顯然不是同一份,而且扣案資料包括其他機關的公積金作業規定,也超出檢方函調範圍。檢察官認為,盧俊宏雖透露檢調偵辦情形,但沒有提及犯罪事實的重要事項,只是告知陳俊銘找律師協助,不至於影響偵查程序順利進行及發現真實,無法以洩密罪論處,給予不起訴處分。不過盧俊宏告訴陳俊銘檢調找偵八隊成員問話、函調公積金資料,仍有遭懲處風險,北檢認定他沒遵守《警察機關偵辦刑案及處理新聞遵守偵查不公開原則注意要點》,將他可能涉及的行政責任函請政風單位依法辦理。文山一分局偵查隊前隊長陳俊銘因私設公積金案遭檢調約談。(圖/本刊資料照)
2貪警收720萬偷查901筆個資暗助八八會館 查4年偵結起訴
八八會館案主嫌郭哲敏的犯罪集團,不只經營警界高層人脈,也吸收基層員警,將觸角伸入台北市警局萬華分局及南港分局,花720萬8千元買通兩名員警,在4年內偷查901筆個資以拓展放貸客源,台北地檢署歷經4年調查今日偵結,以收賄、洩密罪起訴停職員警劉政道及退休員警鄭璧欣。檢方查出,郭哲敏的手下張旭昇、陳志全經營民間放貸,需要蒐集潛在客戶的通信紀錄以便增加新客戶,委託當時任職萬華分局的鄭璧欣代查個資,但鄭璧欣沒有權限,在南港分局偵查隊的劉政道會偵辦刑案,他才有辦法調通聯,因此兩人以牽線人與執行者的模式合作拆帳,將每個門號所賺的8千元分成鄭璧欣拿3千、劉政道拿5千。檢察官統計,張旭昇透過鄭璧欣、劉政道代查518筆發話或雙向通聯記錄,行賄414萬5千元,鄭璧欣分得155萬4千元,劉政道分得259萬元;陳志全循相同管道,花306萬4千元竊取383筆個資,鄭璧欣分到114萬9千元,劉政道分到191萬5千元。總計郭哲敏集團賄賂720萬8千元,鄭璧欣收賄270萬3千元,劉政道則是450萬5千元。北檢發現劉政道犯案極為小心,登入警政署通訊紀錄調取系統時,會使用他案的調取票圖檔蒙混過關,並在資料用途欄偽造假,填上「因偵查犯罪或調查證據所需」,查到個資後存入隨身碟,放進跟郭哲敏集團約好的郵局信箱以交付資料,同一個信箱也被用來存放賄款,雙方刻意不在金融機構留下任何可追查的金流。起訴認定劉政道、鄭壁欣涉犯《貪污治罪條例》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刑法》公務員交付國防以外秘密、行使公務員登載不實公文書,以及違反個資法;劉政道為了獲准申請通聯紀錄,曾偷用南港分局3名同事的電腦憑證,另以無故入侵公務機關電腦、無故取得公務機關電腦電磁紀錄等罪嫌起訴。郭哲敏集團成員張旭昇、陳志全行賄部分嫌另案偵辦。
調查局主管辦「生醫美魔女」涉洩密圖利 檢求刑8年痛批以私害公
從事生醫業務的三顧公司2022年發生內鬨,高層懷疑卸任董座的「生醫美魔女」楊智惠竊取營業秘密,打算對她提告,時任調查局台北市調處中正調查站組長劉錦勳,因為與三顧副董長期交好並接受招待,指示調查官對涉案筆電數位鑑識,為三顧公司省下30萬元鑑識費,還以辦案名義向義守大學調取楊智惠指導學生的不公開論文,再將這些偵辦內容提供給三顧公司以便打官司,台北地檢署認定劉錦勳涉犯圖利及洩密罪,今日偵查終結,起訴求刑8年。檢方調查,劉錦勳2014年認識三顧實際負責人陳宗基之後互動熱絡,從2018年開始接受三顧公司無償招待,包括餐敘、歌唱聚會、高爾夫球練習課程;到了2022年10月,陳宗基認為剛卸任董事長的楊智惠洩漏營業秘密,並將公司技術外洩,讓指導學生寫博士論文,因此委託劉錦勳代為蒐證。北檢查出,劉錦勳在2022年10月11日帶中正站林姓調查官前往三顧公司,取得楊智惠之前使用的筆電,進行數位鑑識並將鑑識報告交給三顧法務長,但當時楊智惠洩密案尚未立案,不可先實施犯罪調查行為,而且三顧公司應該自己找民間實驗室付費鑑識,卻在劉錦勳幫助之下迅速無償取得犯罪跡證,至少省下12萬鑑識費用。依據起訴內容,楊智惠學生的博士論文發表後申請延後公開,劉錦勳為了協助三顧公司提告,得知調查局2022年11月24日核准立案,六天後就以台北市調處名義向義守大學調取不公開論文正本,在同年12月27日讓三顧公司員工過來市調處拿論文回去影印再歸還,做為對楊智惠提告的補充理由以及追加告訴狀證據。檢察官發現,劉錦勲在2022年12月21日再度指示林姓調查官為本案筆電數位鑑識,並提供報告給三顧法務長,用在刑事陳報狀所附的證據,也讓三顧省下至少18萬元鑑識費。楊智惠洩密案在2023年6月9日由北檢指揮台北市調處搜索約談,隔天劉錦勲就參加三顧公司在酌九壽司居酒屋的聚會,而且沒付餐費;之後因為搜索拘提楊智惠的爭議曝光,劉錦勳被調到調查局總務處,仍多次出席三顧公司的歌唱聚會、飲宴等社交活動,並分別在2024年12月4日、2025年2月3日收取陳宗基贈送的2張演場會門票(價值1萬3760元)及農曆新年紅包2萬元,劉錦勳還在2024年間多次向陳宗基要求免費使用三顧研發的超泌體產品,因而在2024年4月1日、5月23日、10月14日共三度接受無償點滴注射。檢方認定劉錦勳承辦楊智惠洩密案時,因為之前已跟三顧公司累積多年交情,的確違反執行職務的平等原則,特別優待三顧公司,但他接受的無償招待內容跟調查楊智惠並不具有對價關係,大多是他主動積極為三顧籌畫訴訟策略並幫忙蒐證,也沒查到三顧公司有具體對價行賄劉錦勲的情形,因此並未構成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僅涉犯違法圖利罪及洩密罪。承辦檢察官游欣樺指出,劉錦勲當時擔任台北市調處中正調查站組長,負責犯罪調查工作及據點工作,本應公正執行職務,竟因與陳宗基過從甚密,以國家公器越俎代庖,使三顧公司得以無償取得多項證據資料作為私人興訟的證據,將司法警察官調查犯罪的公權力,淪為替友人出頭工具,此等私相授受證據的行為以私害公,已嚴重破壞人民對於調查局公正執法的信賴,建請量處有期徒刑8年並宣告禠奪公權,以收懲儆之效。同案除了劉錦勳,還有兩位被告,三顧法務長文懿在劉錦勳調職後,仍5度傳送楊智惠的訴訟裁定、未公開筆錄及完整個資,涉犯洩密及非法利用個資罪,檢察官批評她犯後毫無悔意,建請從重量刑;為三顧公司製作鑑識報告的林姓調查官則獲得緩起訴1年,應在緩起訴處分確定之日起6個月內,向公庫支付新臺幣12萬元。
檢舉洗錢卻個資外洩 遠東商銀女經理當詐團內鬼遭訴
檢舉詐騙集團反被看光個資。一位林先生3年前向金管會舉報第三方支付業者國聲科技為詐團洗錢,遠東商銀因為與國聲公司有業務往來,協助金管會辦理此案,但板橋文化分行經理黃秋宜卻把林先生的全名與電話拍給國聲公司的老闆,台北地檢署今天(17日)偵偵查終結,以《刑法》洩密罪、《個人資料保護法》起訴。檢方查出,黃秋宜在2022年到2023年間擔任遠東商銀企金部門資深副理,2024年升任板橋文化分行經理,審核第三方支付客戶帳戶及交易風險,負有洗錢防制與客戶保密的法定義務。2023年7月,金管會接到林先生陳情,國聲科技等公司為幫助詐騙及博弈集團從事款項代收代付,因此發函給遠東商銀進行調查,黃秋宜承辦此案,卻在2023年8月2日翻拍陳情信,把林先生的姓名及電話外洩給國聲公司謝姓負責人,過了幾天,她截圖遠東商銀給金管會的回函、客戶申訴單內容,再加碼傳送。北檢指揮台中市刑大在去年11月搜索遠東商銀板橋文化分行,查扣客戶查詢單、檢舉信系統資料、遠東商銀回函、黃秋宜的手機及筆記本,後續歷經9個月偵查,認定黃秋宜涉犯「非公務員洩漏國防以外祕密罪」以及「非公務機關非法利用個人資料罪」,今日偵結起訴並建請法院以刑度較重的個資法論處。
北市刑大隊長爆貪瀆!上百筆個資疑賣房仲「收百萬」 昔日師徒雙雙收押
台北市刑大爆出警紀醜聞,科技犯罪偵查隊隊長陳冠良涉嫌利用職務之便,將上百筆個人資料洩漏給已退休轉任不動產業的前警界同事吳政祐,並疑似收取百萬元酬勞。案件經台北市警局政風單位掌握後主動報請台北地檢署偵辦,陳冠良遭記兩大過並免職;檢方複訊後認為2人涉案情節重大,聲請羈押禁見,台北地院16日晚間裁定陳、吳2人收押。據了解,陳冠良與吳政祐過去都曾在刑事警察局任職,兩人不僅是昔日同事,更具有師徒關係。吳政祐原為刑事局警務正,退休離開警界後,近年轉往不動產仲介業發展。然而,警方內部日前發現異常,北市警局政風單位進一步追查後,鎖定現任市刑大科技犯罪偵查隊隊長陳冠良,懷疑他利用職務上可以接觸相關資料的機會,違法將大量民眾個資提供給吳政祐。初步調查顯示,遭外洩的個人資料數量可能超過百筆。由於吳政祐退休後已轉往房仲業發展,檢警也進一步追查這批資料的用途,以及雙方之間是否存在不法利益交換。據悉,陳冠良疑似因過去與吳政祐的交情,在對方提出請託後協助提供個資,而陳也被懷疑因此取得約百萬元酬勞。不過,相關金流、個資實際用途以及兩人涉案程度,仍有待檢調進一步釐清。北市警局表示,案件是由內部自行發現陳姓員警涉嫌將職務上取得的個資外洩,發現異常後立即報請台北地檢署指揮偵辦,並由北市警局政風室、督察室及市刑大等單位共同執行相關搜索行動。警方分別在14日、15日將陳冠良及吳政祐拘提到案,完成相關調查及詢問程序後,於15日將案件移送台北地檢署偵辦。檢察官複訊後,認為陳冠良涉嫌違反《貪污治罪條例》,同時涉及《刑法》洩密罪及《個人資料保護法》等罪嫌;吳政祐則被列為共犯偵辦。檢方隨後向法院聲請將2人羈押禁見。台北地方法院16日下午召開羈押庭,經法官審理後,晚間裁定陳冠良、吳政祐2人均收押。除了司法偵辦之外,北市警局也同步對陳冠良祭出行政懲處。市刑大召開考績會後,決議一次記兩大過,再陳報北市警局予以免職,將陳冠良淘汰出警察體系。北市警局強調,對於員警涉及違法違紀案件,將持續採取主動調查、依法嚴處的態度,並秉持「自清自檢」、「警紀警辦」以及「毋枉毋縱」原則維護警察風紀。由於陳冠良身為市刑大科技犯罪偵查隊主管,卻被控利用職務取得的資訊協助已轉任房仲業的昔日警界同事,更疑似牽涉百萬元不法利益,案件涉及的上百筆個資究竟如何取得、交付後被用於何處,以及雙方實際利益往來情形,都將成為後續檢調追查重點。
葉丙成發文「關懷」台大性騷案挨告 因女學生1年前已自行爆料不起訴
國立台灣大學一名女學生2022年搬進研究生宿舍後,疑似遭女舍監騷擾3個月,到了2025年4月,時任教育部次長葉丙成在臉書發文談論這件性平事件,卻未適當遮隱相關對話截圖中女學生的姓名,導致女學生二度傷害並於去年7月提告洩密及違反個資法。全案歷經台北地檢署偵辦一年左右,今日偵結不起訴葉丙成,因為女學生曾在2023年6月的校務會議上自爆舍監性騷,當時就被新聞報導出來已非秘密,而葉丙成向女學生的論文指導教授聯絡動機是關懷她的安全,並非為了損害女學生利益。葉丙成向北檢提出自己跟楊姓教授(女學生博士論文指導教授)、台大學務長朱士維的對話內容,獲得檢察官採信,葉丙成擔心女學生的人身安全才和這兩人聯絡;朱士維也出庭作證,葉丙成的確有詢問台大關懷與照顧學生的程序,他回答葉丙成,如果有學生意圖傷害自己,校方會立即啟動關心輔導程序。檢方追查,葉丙成聽到朱士維的答覆,就不再找台大其他單位進行學生自傷的校安通報,他的舉動還算合理。關於女學生上網發文要求葉丙成回應,葉丙成也用網路回文,內容是否觸犯個資法?承辦檢察官審視文章脈絡,葉丙成沒表達不滿女學生、也無意跟女學生對立,葉丙成文章主旨是澄清為何聯絡女學生的指導教授,也表示關心年輕生命的立場,很難說葉丙成是基於他個人利益或損害女學生利益而回文,因此並未觸犯個資法。至於葉丙成被控洩密,檢方依據最高法院兩份判決意旨,指出已洩漏的秘密不是秘密,女學生曾以學生代表身分出席2023年6月3日的台大校務會議,這是一場上百人參加的公開場合,她在簽到表上簽名,並當眾陳述自身遭遇並控訴學校處置不當,隨即遭媒體報導性平事件,因此檢察官認定此事已經不是秘密,再衡量女學生也公開使用Threads帳號發文談論,即使葉丙成不小心外洩女學生姓名和社群帳號,也不構成洩密罪。女學生對女舍監提告部分,台北地院今年3月以跟蹤騷擾罪判刑7月,女舍監不服一審判決已提起上訴,由高等法院審理中。
刑事局前緝毒大隊長被控涉收受不當利益 士林偵結不起訴
前刑事局南部打擊犯罪中心偵八大隊大隊長徐宏杰,去年7月遭士林地檢署搜索,涉嫌貪汙收賄,士檢也同步約談徐的魯姓友人、地下博弈網站潘姓業者、劉姓員工。全案訊後檢察官諭知徐宏杰50萬元交保、魯男10萬元交保,不過士林地檢署4日偵結,認定徐宏杰罪嫌不足,給予徐等4人在內不起訴處分。回顧整起事件,徐宏杰被控涉嫌收受地下博弈網站業者不正利益,為業者提供公務取得的民眾個資,由警政署政風室報告士林地檢署指揮偵辦,士林地檢署也在去年7月發動搜索,將徐宏杰等4人約談到案,並朝違背職務收賄、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與洩密罪等偵辦。處分書指出,徐宏杰2018年7月在擔任偵三大隊副大隊長期間,透過好友魯男向潘姓業者傳達「士林地檢署針對內湖偵辦這個事情,有3個偵辦地點,其中一個是3樓,不會到我們這邊」,從而洩漏查緝辦案資訊。而劉姓博弈業者同年前往台北市信義分局製作筆錄隔天,魯男即邀請徐宏杰至酒店招待宴請,隔年潘姓業者受友人請託,拜託徐宏杰協查吳姓民眾個資,徐以電話回覆後,後續徐赴日本旅遊的食宿與交通費用全由潘姓業者買單,涉嫌收受不正利益。對此,徐宏杰等4人均否認犯罪,強調與潘姓業者僅是基於朋友交情吃飯,雖然潘姓業者曾傳吳姓民眾年籍給他,但他後續並未回覆,魯姓友人也未透過他打探博弈公司遭司法機關偵查之事,他也未洩漏偵辦進度。其餘人也同樣否認有招待宴飲、行賄等行為。士林地檢署偵辦後,查無魯姓男子向徐宏杰打探案件偵辦進度之事,也無從證明徐有告知潘姓業者或透過魯姓友人告知業者等證據,難以認定徐宏杰洩密,罪證不足,給予徐宏杰等4人不起訴處分。
中正二分局員警疑洩密遭搜索 北市警自清自檢偵辦
北市中正二分局南海派出所23日上午驚傳遭檢警搜索!其涉嫌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被依洩密罪嫌移送偵辦。對此,北檢也回應表示,本署檢察官偵辦曾姓女警與其黃姓前男友涉嫌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等案件,於23日指揮台北市政府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中正第二分局、督察室等單位,持法院核發之搜索票,搜索曾女、黃男被告2人之住居與曾女被告之辦公位置共7處,並通知曾女、黃男被告到案說明,目前持續調查釐清中。台北地檢署指出,本案為北市政府警察局自清自檢報請本署指揮偵辦。惟後續相關細節仍有待進一步調查釐清。
傳司法追殺「擬告徐巧芯洩密」 楊智伃:不應讓揭弊者孤軍奮戰
近日傳出北檢正在秘密調查2年多前的「印太經濟框架(IPEF)密件外洩案」,盛傳目前已將藍委徐巧芯正式列為洩密罪被告。對此,國民黨前發言人、北市議員參選人楊智伃6日發文表示,「聲援徐巧芯!在第一線揭露真相的人,不應該孤單!」,並指出,不應讓揭弊者孤軍奮戰,更不能讓「寒蟬效應」成為壓制監督的工具。聲援徐巧芯,也是在聲援所有勇敢為正義發聲的人,「在第一線揭露真相的人,不應該孤單!巧芯加油!」楊智伃表示,近期「IPEF密件外洩案」在沉寂兩年後突然被媒體報導說要重啟調查,並將徐巧芯列為洩密罪被告。該案源自她在2023年公布台美談判相關文件,質疑政府在加入印太經濟框架談判中的讓步與決策,引發行政院譴責與告發。但案件長期未有進展,如今卻在2026年選前再度啟動,不禁讓人感受到,司法的黑暗似乎不打算放過任何勇敢監督的人。楊智伃強調,揭弊者從來不輕鬆,站在第一線揭露問題的人,往往承受巨大的壓力與攻擊。但如果沒有人敢說、沒有人敢問,真相就永遠不會被看見。楊智伃指出,從前年徐巧芯甫上任立委,她在立法院國防外交委員會的質詢與監督,無不是在為民意監督,不管是幫海鯤號實質的把關納稅錢的使用、質疑國防採購弊案、揭露外交部的共諜案、推動揭弊者保護法、實地考察松指部了解包機事件始末,徐巧芯為國家與社會公益站在最前鋒,也受到最多的攻擊與惡意的中傷。楊智伃續指,然而這些都不曾把她擊倒,時間與真相更證明徐巧芯是這個民主社會最需要的監督力量,因為她為社會公益而勇敢、為正義與真相無所畏懼。楊智伃強調,不應讓揭弊者孤軍奮戰,更不能讓「寒蟬效應」成為壓制監督的工具。聲援徐巧芯,也是在聲援所有勇敢為正義發聲的人。「在第一線揭露真相的人,不應該孤單!巧芯加油!」
徐巧芯涉洩密案 滿志剛力挺:不畏權勢為民發聲
近日傳出台北地檢署正在調查2年多前的「印太經濟框架(IPEF)密件外洩案」,並已將國民黨立委徐巧芯列為洩密罪被告,引發政壇關注。對此,台北市議員擬參選人滿志剛今(6)日發文力挺,強調徐巧芯始終站在第一線,為人民發聲。滿志剛表示,從認識徐巧芯至今,她一直是敢於面對壓力與風險的行動者,面對爭議不退縮、遭受攻擊也不閃避,即使身體受傷,仍持續投入公共事務,展現高度責任感。他指出,徐巧芯長期在第一線監督政府,承受外界難以想像的壓力,包括抹黑、攻擊與政治對立,但她選擇持續站出來,將問題攤在陽光下,讓社會看見。滿志剛也批評,當執政者試圖以資源壓制監督、讓不同聲音消失時,更需要像徐巧芯這樣不畏權勢的人,堅持讓真相被看見、讓人民被聽見。他強調,政治不應只是權力競逐,而應是為人民服務的實踐,並呼籲外界支持徐巧芯,成為其最堅強的後盾,共同為公平正義發聲。
綠營再爆共諜案 何志偉前特助朱政騏偷拍機密傳對岸求刑5年
檢調再查獲綠營共諜案,剛贏得民進黨台北市議員初選的朱政騏,涉嫌利用擔任立法委員何志偉、台北市議員鍾珮玲特助機會,在立法院拍攝何志偉辦公室機敏資料,以手機傳送給陸方,獲取2萬元人民幣報酬。台北地檢署今(2)日依違反《國家安全法》洩密罪起訴朱政騏,具體求刑5年,沒收犯罪所得人民幣2萬元。朱政騏為社運人士,被稱為「牛糞博士」,曾任民進黨台北市黨部執行長、立法委員何志偉特助、台北市議員鍾珮玲特助,現任「台灣新動力智庫」執行長,為民進黨綠色友誼連線成員,妻子為北市大同區隆和里里長,他有意角逐今年九合一選舉的台北市議員選舉。本案為台灣高檢署偵辦前行政院國會聯絡人胡鵬年及台商鄭明嘉共諜案的「案外案」,胡、鄭被中共統戰部吸收在台發展組織,吸收現退役軍人及政治人物,日前已遭高檢署起訴,台灣高等法院裁定羈押禁見。高檢署偵辦胡鵬年案時發掘,交由調查局台北市調查處報請台北地檢署指揮偵辦。檢方指出,朱政騏於民國111年7月間,收受胡鵬年交寄的iphone 13 Pro手機1支,在111年8月23日至24日,利用擔任何志偉及議員鍾珮玲聯合服務處助理身分,出入立法院立法委員辦公室機會,刺探、收集取得經核列為「密」的文件資料PDF檔,先儲存至其個人手機後,再於111年8月24日以前揭iphone 13 Pro手機翻拍PDF檔案後,傳輸大陸王姓人士,事後朱政騏收受王2萬元人民幣。檢方認為朱政騏違反《國家安全法》第2條第2款、第3款規定為大陸地區洩漏、交付、刺探、收集公務上應秘密之消息罪嫌,提起公訴,具體求處有期徒刑5年以上之刑,並依法宣告沒收犯罪所得人民幣2萬元。
涉光電收賄案一審判4年10月 雲林議長黃凱:會上訴捍衛清白
雲林縣議會議長黃凱涉嫌向光電業者收賄1480萬元,遭新北地檢署依貪汙罪起訴,上個月新北地方法院開庭辯論時,檢方認定他犯後態度惡劣,當庭求處20年重刑,新北地方法院今(22)日一審宣判,黃凱依貪汙罪判4年10月、褫奪公權3年;前雲林縣政府建設處長李俊興依洩密罪判8月。黃凱表示,會再上訴,希望法律能把整個事釐清清楚,藉由上訴把整個事件攤在陽光下。黃凱今日發出聲明稿表示,針對法院所做出的一審判決,他尊重司法制度,也尊重法院的審理結果。然而,對於判決內容,他內心感到遺憾與不平,認為仍有諸多事實與法律觀點,尚待進一步釐清。黃凱指出,一路以來始終秉持對雲林、對鄉親負責的態度從事公共事務,問心無愧、沒有任何不法意圖。相關作為,皆出於職責與公共利益的考量,並非外界所曲解。黃凱說,目前本案仍屬司法程序的一個階段,並非最終定讞。他已與律師團隊充分討論,將依法提起上訴,透過更完整的審理程序,爭取還原事實真相,捍衛清白。在司法程序未確定前,他仍會堅守崗位,持續為雲林縣政監督把關、為鄉親服務,不讓任何個人事件影響議會運作與公共利益。黃凱指出,感謝一路以來關心、支持他的鄉親與朋友,他會以更沉穩的態度,面對司法、面對挑戰,也對自己的人格與責任負責。黃凱接受記者訪問時提到,他會再上訴,對於判4年10月,這是一審,希望法律能把整個事釐清清楚,藉由上訴把整個事件攤在陽光下,讓整個社會都知道,目前還未定讞,會與律師討論提上訴,此事應該也不會影響到明年的選舉。李俊興則指出,相關案件過程皆依行政院文書處理手冊辦理,針對一審判刑結果,會依法提出上訴。
仙塔律師認罪! 同業分析3改口關鍵:一點都不意外
網紅「仙塔律師」李宜諪,涉嫌替詐團主嫌吳芳儀辯護時,擔任軍師協助脫產,並將偵查內容洩露,以避免遭檢警查扣,因此被檢方依洗錢、洩密罪起訴。李宜諪昨(9)日第三度出庭,改口全數認罪,還撤回先前所有聲請的證據調查,願意繳回犯罪所得,希望法官減刑。對此,律師王至德直言,「與其說是良心發現,不如說是經過精密的法律風險評估後的停損操作罷了。」王至德在臉書粉專「法老王 - 王至德律師」撰文道,最近仙塔律師涉嫌洩密詐團的案子有了新進展,相關報導提及她已經認罪,就有朋友傳訊問他「律師不是應該最會辯護嗎?怎麼這麼快就投降?」但他覺得李宜諪選擇認罪一點都不意外。接著,王至德寫下3點分析:1、認罪是為了生存,不是為了正義:王至德說,在一般人的眼裡,認罪等於承認自己做錯事;但在律師眼裡,認罪往往是一個「止損點」,現在仙塔律師都已經被70萬交保了,雖然比之前的太子集團特助15萬高不少,這代表檢方手上掌握的證據可能有一定的殺傷力。2、律師資格保衛戰:王至德表示,依照《律師法》,如果律師因故意犯罪受有期徒刑以上刑之裁判確定,是可能會被移付懲戒,最嚴重可能會除名;如果不認罪硬幹,最後被判刑且沒有緩刑,那可能就是職業生涯的終結,因此認罪博取檢察官跟法官的好感,爭取緩刑,才是保住飯碗的理性選擇。3、賭徒謬誤與律師的計算:王至德提到,有在辦刑案的律師都知道,證據攤開來,勝率有多少心裡都有數,若硬凹到底,輸了就是重判,認罪至少人身自由跟職業資格可能保住,如今仙塔律師只是做了一個「理性經濟人」會做的決定,既然莊家(檢方)牌面大,那就蓋牌輸一半,不要梭哈把身家(律師執照)都賠進去。王至德也指出,有些人會好奇「為什麼律師會叫當事人認罪?」很多民眾找律師,以為律師就是要把黑的說成白的,其實大錯特錯,刑法第57條規定法官量刑要審酌「犯罪後之態度」,其中「認罪、悔過、賠償」都是良好的犯後態度,是爭取輕判或緩刑的關鍵,若是不論證據確鑿與否都叫當事人打死不認,那不叫幫忙,那是把當事人往火坑裡推,「所以,仙塔律師的認罪,與其說是良心發現,不如說是經過精密的法律風險評估後的停損操作罷了。」 另外,在仙塔律師認罪的消息曝光後,不少網友湧入其臉書留言狠酸,「請問,現在認罪,那前面是?」、「我還是喜歡你桀驁不馴的樣子」、「如果沒有犯罪,何必認罪?」、「21週前不是說沒罪不用擔心嗎?」、「認罪求減刑正夯」、「坐等穿白T素顏影片」、「真的是辜負我們粉絲的信任」、「聰明,認罪才是贏,為未來鋪路喔」。
3警疑接受黑道宴請透露案情偵辦進度遭約談 新北刑大:依法究辦
新北市刑警大隊鄭姓代理副隊長等3人涉嫌接受黑道宴請,並透露案件偵辦進度而遭檢舉,2人住處和辦公室9日上午遭搜索,他們也被帶回偵訊,全案依洩密罪調查中,新北市刑警大隊則強調,絕不護短、不庇縱,依法究辦以維風紀。新北市刑大表示,初步查證為鄭等3員偵辦刑事案件衍生疑義,欣北地檢署9日官指揮台中市調查處、本局督察室及本大隊共同偵辦,並持通知書至本大隊鄭姓、趙姓偵查員及時任本大隊王姓偵查佐等3員住處通知配合調查,並帶往新北市調查處接受偵詢釐清中,另未針對本大隊駐地執行搜索。新北市刑警大隊強調,刑大向來積極整飭員警風紀、查察不法,將持續深入追查員警違法涉案部分,秉持絕不護短、不庇縱,依法究辦,以維風紀。
仙塔律師涉洗錢遭起訴!換律師態度180度大轉變 庭上全數認罪
網紅仙塔律師李宜諪涉替詐團主嫌吳芳儀辯護時,擔任軍師協助脫產以避免遭到檢警查扣,被檢方依照洗錢、洩密罪起訴。台北地院今(12月9日)開準備程序庭,並傳喚李宜諪到庭,換了辯護律師的她大改辯護方向,不僅全數認罪,還撤回先前所有聲請的證據調查。李宜諪的辯護律師先是提出3點陳述,首先是針對洗錢防制法第2條第1款「隱匿特定犯罪所得或掩飾其來源」以及第2款「妨礙或危害國家對於特定犯罪所得之調查、發現、保全、沒收或追徵」在法理上性質互斥,被告理應不會同時犯下。其次是被告坦承犯行,但被告透過洗錢或是洩密所收的好處僅有律師費,且被告目前也已經願意繳回,因此希望法官可以依法予以被告減刑。最後則是當時被告在犯刑時,是為了辯護考量才接觸自稱和吳芳儀很熟的陳男,最終因此不慎洩漏訊息,如今被告願意接受檢方判斷,但並非基於妨礙偵查的意圖。此外,李宜諪今日也撤回先前所聲請的所有證據,包括偵訊筆錄、證人傳喚已及曾向法院請求從「法界大老」林鈺雄、林俊益、陳運財三位中選擇一位傳喚來進行法律鑑定的部份。 開庭結束以後,媒體詢問李宜諪為何要放棄先前所有的證據調查,她僅表示「法律上見解的部分,就尊重法院判定」。
員工控霸凌「個資反被寄回公司」 台南3公務員過失洩密緩起訴
台南市余姓男子向市府職安健康處申訴任職公司職場霸凌,卻因承辦作業疏失,導致其姓名與申訴內容遭原公司知悉。台南地檢署依過失洩漏國防以外秘密罪,對張姓技士、黃姓專員及楊姓課長3人予以緩起訴,各處1萬元處分金。余男於2025年1月22日前往台南市職安健康處申訴職場霸凌與違反《職業安全衛生法》。因其公司設置高壓氣體類壓力容器,依規定屬危險性工作場所,案件需移由勞動部職安署南區中心辦理。張姓技士負責撰擬移文時,檢附包含申訴人姓名及申訴內容等資料,卻誤將余男任職公司列為正本受文者,並送交核稿。黃姓專員及楊姓課長在核稿時未注意保密規定,未予更正即核章發文。函文經電子交換程序後,於1月24日寄達余男公司,造成個資外洩。張姓技士於2月3日到法務部廉政署南調組自首,廉政署循線將黃姓專員、楊姓課長一併移送。檢方訊問時,3人皆坦承犯行。檢方考量3人因一時失慮觸法,犯後態度良好,依刑法過失洩密罪給予緩起訴自新機會。緩起訴期間1年,3人均須於6個月內各向國庫支付1萬元。
北聯幫走私2/跨國運毒市值3億!勾惡律師洩密害警撲空 交保哭窮減至100萬
北聯幫幹部自2023年5月間起指揮小弟前往美國運毒,自美國走私大麻與搖頭丸,總價市值粗估3億餘元,更以精品包包名義嘗試闖關入台。不過檢警也意外在偵辦過程中發現律師丁啓修洩密,不但洩露檢警偵辦進度,更利用律見傳達上層指示,導致大批毒品遭到轉移,讓檢警撲空。士林地檢署日前依洩密罪起訴丁啓修,並建請法院勿宣告緩刑,從重量刑。有知情人士指出,丁啓修幾乎已是北聯幫的御用律師! 據了解,檢警分階段收網後,由於主嫌之一的俞繼森因賭博與違反銀行法遭通緝在案,其潛逃至少5、6年之久,此次遭逮捕後,隨即遭檢警解送歸案,丁啓修則是俞繼森的辯護律師。 但丁啓修的角色絕非僅替客戶辯護,律師在同一案件中,或有實質關聯之案件裡2個以上犯罪嫌疑人中,原則上僅能接受其中一位犯罪嫌疑人委任,但丁啓修卻在此案中試圖同時擔任2位犯罪嫌疑人之委任律師。有知情人士指出,丁啓修幾乎已是北聯幫的御用律師,丁除擔任俞繼森的辯護律師外,還試圖成為張田的辯護律師,最後遭檢警戳穿後才肯作罷,但身為小弟頭的張田,卻也在不知情的情況下,竟有3、4名律師為其辯護。饒舌歌手Gambler楊智翔今年4月因涉嫌販賣毒品被捕,警方在其住處搜出依托咪酯菸油,意外成為北聯幫走私案的破口。(圖/混血兒娛樂提供)曾參加嘻哈歌唱比賽節目《大嘻哈時代》並獲得前8強的台語饒舌歌唱歌手Gambler楊智翔,簽約玖壹壹所屬之混血兒娛樂,成為玖壹壹師弟,卻在今年4月遭到檢警搜索,並在其住屋處尋獲含有依托咪酯成分菸油,並因涉嫌販毒滅證遭新北地院羈押禁見,而其辯護律師同樣是丁啓修。 丁啓修透過前往看守所律見時,取得檢警的偵辦進度,掌握警方已知之上游販毒名單與倉庫據點,同時透過律見時交辦上游所交代事項給楊智翔,並將律見中得知的偵辦進度,傳遞給當時尚未被聲押的小弟頭張田,由張田再轉交給上游張旭緯,讓集團得以在第一時間搶先將位在基隆七堵的倉庫清空,讓警方查緝時撲空。 後續丁啓修遭到檢方聲押,卻在羈押庭上哭窮表示自己無力負擔法院原本要求的300萬元保釋金,最後以100萬元完成交保,而這100萬元的保釋金,還疑似為北聯幫成員出面協助處理。警方接獲情資,於貨櫃內搜出大量紙箱,並在紙箱內查獲大量裝有毒品與槍枝的精品包。(圖/翻攝畫面)對此,士林地檢署怒批丁啟修身為律師,卻從中擔任另案被告間訊息傳遞角色,洩露偵查秘密予以販賣、運輸毒品、槍械集團成員,違反刑事訴訟法與悖於律師倫理規範之行為,已非為伸張公義、保護委託人,更非維護受委任當事人訴訟上之權益,其所為犯行對社會治安造成重大危害,嚴重妨害檢警機關偵查及斲傷律師應有之正義角色,且犯後難認其有悔意等情事,請法院對丁啟修從重量刑,且不宜宣告緩刑,以示懲儆。本刊致電丁啟修律師的事務所,事務所表示他最近庭期比較滿,會再回電,截至記者發稿為止尚無回應。《CTWANT》提醒您:拒絕毒品 珍惜生命
調查官劉錦勳涉洩密30萬交保! 疑偵查內容給三顧副董
調查局查出台北市調查處中正站前組長(現調查局總務處調查專員)劉錦勳將偵查內容,洩露給三顧公司副董座陳宗基。台北地檢署指揮調查局於22日兵分13路搜索,並通知劉錦勳、陳宗基等4名被告到案說明。訊後劉錦勳30萬元交保、中正站調查官林廷佑5萬元交保,三顧公司會計廖玟怡、財務長沈孟範均無保請回。擁有生技界美魔女之稱楊智惠教授於2月任職於三顧公司期間,指示三顧資訊部經理董國恩下載三顧內部資料帶往競爭企業等,被台北地檢署起訴。沒想到此案竟查出案外案,調查局查出調查官劉錦勳將偵查內容洩露給三顧公司副董座。回顧案情經過,楊智惠離開三顧公司董座、樂迦執行長後,跳槽至超基因公司擔任董事,沒想到在跳槽過程中,涉犯指示三顧資訊部經理董國恩將公司其他部門的資料、細胞製劑先導工廠資料等資料備份重製後,存進外接式硬碟帶回超基因使用。北檢於2月底依照背信、營業秘密法等罪起訴楊智惠等3人。未料,法務部調查局清查後,查出劉錦勳疑似涉犯洩密、瀆職,將偵查楊智惠涉案的相關資料,洩漏給三顧公司的副董座陳宗基,而陳宗基也疑似透過劉錦勳提供的資料,對楊智惠進行提告。台北地檢署22日指揮法務部調查局持搜索票兵分13路搜索劉錦勳、陳宗基等3人住所及辦公室位置,並通知包含劉錦勳、陳宗基在內的4名被告以及7人到案說明。訊後23日劉錦勳涉依刑法洩密罪嫌以30萬元交保;林廷佑從證人改列被告,5萬元交保。據悉,劉錦勳曾任台北市調查處中正站組長,但因為在偵辦楊智惠竊取營業祕密案件時,遭到楊智惠出面踢爆性騷而被調職,如今又再涉洩密。◎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
放過毒蟲養線民辦案 新北刑大前隊員涉瀆職遭查
新北市刑警大隊16日爆出有前隊員、現中和分局張姓偵查佐,疑涉嫌養毒品人口作為線民遭調查。意外查出三重分局陸姓偵查佐也與同一線民有聯絡,新北地檢署指揮刑大及調查局新北市調查處,兵分多路搜索住家及辦公室等處,是否涉洩密罪及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仍待進一步釐清判定。據了解,張員過去在刑大偵查第一大隊,辦案績效卓越,前年調到林口分局後轉中和分局,疑放過毒品人口並將其培養為線民,藉此換取情報,以放長線釣大魚等方式辦案,恐構成圖利、瀆職或包庇罪之疑慮。此外,三重分局偵查隊陸姓偵查佐警專27期畢業於2011年從警,也因爲是同一線人遭到調查,前年11月到去年2月間,涉嫌透過警用系統查詢民眾車籍、個資等隱私資料給第三人,詳細情節仍待進一步調查釐清。新北刑大表示張員、陸員已到新北調查處偵訊,對案情有事先掌握,將全力配合檢調單位調查。強調向來積極整飭員警風紀、查察不法,將配合檢察官持續深入追查員警違法涉案部分,秉持絕不護短、不庇縱,依法究辦以維風紀。警察局長方仰寧今(16)日下午召開會議,集結各外勤分局長、大隊長及隊長,嚴正宣示整飭風紀決心,要求各單位強化內部管理,提出具體稽核與改善作為,確保警紀嚴明,並指示三項重點工作:一、針對高風險人員主動自清自檢,防範不當行為發生二、運用科技監控機制,即時掌握異常查詢及資料調閱情形三、建立抽查制度,大幅提升稽核頻率與密度,確保管理落實
北市警涉收賄酒店業者查無證據 檢方查出案外案依洩密起訴
台北市警松山分局前巡官劉維中疑勾結北市副議長葉林傳辦公室主任「江野」林晴紀、前主任張翰明包庇數家色情業者包括「御之殿」、「艾美酒店」並涉犯洩密以及收賄,台北地檢署今(8月29日)偵結,針對收賄部分由於罪嫌不足不起訴處份,至於洩密部分,由於檢方查出劉維中把其女兒車禍、上班處所遭檢舉相關影像傳給她,依照洩密罪起訴劉維中。馮姓員警為交通大隊中山分隊警員,由於劉維中女兒於2023年8月8日發生交通事故、劉請馮查詢相關紀錄,馮也於2023年8月20日將其女兒肇事相關影像外洩給劉維中後,再由劉維中外洩給其女兒。此外,由於劉維中的女兒任職於松山區某豆漿店,而該店家因占用道路問題,經常遭檢舉。而劉竟以個人帳密登入台北市政府單一陳情案件系統,再使用手機翻拍檢舉將關內容洩露給其女兒。台北地檢署今日偵結,劉維中所涉勾結北市副議長葉林傳辦公室主任「江野」林晴紀、前主任張翰明包庇數家色情業者並收賄等,因為罪證不足不起訴處份。不過針對其洩密給女兒之部份,檢方則依照洩密罪起訴,而馮警部份則為緩起訴處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