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罪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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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急救變猥褻!昏倒女老師控揉胸舌吻 保全無罪撤銷改判8月
從CPR急救變強吻揉胸大逆轉!桃園一名國小女老師校內昏倒,醒來時靠在保全懷裡,有感覺到保全碰她胸部、意圖伸舌頭到她嘴裡,她懷疑假急救真猥褻而提告,一審認定保全有CPR只是姿勢不標準,判決無罪,二審卻認為保全供詞矛盾,從監視器畫面、目擊者證詞都無從證明保全有進行CPR,保全利用目擊者離開找總務主任的空檔,對無力抗拒的女老師佔便宜,涉犯乘機猥褻罪判刑8月,保全從清白之身轉為面臨入獄危機,端看他是否上訴最高法院。本案發生在2023年4月27日晚上6點多,女老師工作太累又胃痛,在4樓教室昏倒,起來後搭電梯下樓,抵達1樓時再度暈倒,在校內慢跑的民眾柳姓男子見狀通報,楊姓保全過來處理。當柳姓民眾還在場時,保全有嘗試叫醒女老師,但他後來上樓找總務主任,留下保全與女老師獨處,是否發生猥褻行為形成各說各話。本案有四項關鍵事證,第一個是監視畫面。電梯外剛好沒有監視器,只有電梯內的鏡頭拍到「部分」案發過程,共有兩段,第一段是女老師從4樓進電梯就站不穩,到1樓出去馬上昏倒;3分鐘後,因為柳姓目擊者進電梯上樓找總務主任,在門打開時,有10秒鐘拍到保全扶起老師的上半身靠著自己,用右手在老師左胸前上下移動,再抬起老師下巴,另外用左手撐住老師後腦杓,接著將臉貼向老師的臉。第二個是女老師的指控內容,她說在1樓電梯外昏倒再恢復意識,已被保全扶起摟在懷裡,但保全搓揉她胸部時她無力反抗,後來感到保全嘴對嘴碰觸並伸舌頭,她用僅存的力氣緊閉嘴唇,才沒讓保全得逞。第三個是楊姓保全的答辯,他說女老師平躺地上時,有先用手按壓她的胸部,再扶起來靠到自己腿上,拍她的胸部幫她順氣,但還是覺得她沒有意識,用嘴吹氣兩到三次後從口腔吹氣,之後聽到她有聲音、恢復意識,就停止動作,他堅稱這是CPR。第四個是柳姓目擊者在桃園地院的證詞,他說看到女老師倒在電梯外,通報保全後打119,保全要他上2樓找總務主任,印象中保全翻動老師、拍老師的臉和脖子嘗試叫醒老師,一審無罪判決就引述到這,但柳姓男子一審作證時,其實還說他看保全「在老師旁邊好像沒有很緊張,離得很近,但沒有做CRP」,這段話在二審有罪判決才引用。桃園地院與高等法院對於監視畫面的解讀、女老師證詞可信度、保全的行為及心態有完全不同的看法。桃院法官認為,監視器拍到保全拍打老師胸口、貼臉、抬高下巴的行為,研判他有意進行CPR但姿勢不標準;高院法官認為,保全聲稱老師平躺地上時有先按壓她胸部,但監視器只拍到目擊民眾上樓前,保全已將老師扶起,從目擊民眾證詞也可知道保全沒做CPR。桃院法官認為,老師跟保全立場相反,證詞可信度不如一般證人的說法,即使陳述內容沒有矛盾,仍不能做為有罪的唯一證據;高院法官認為,老師從2023年7月17日警察做筆錄、2023年10月17日檢察官偵訊、2025年7月16日桃園地院法官審理,對於猥褻方式和順序的描述一致,可知是她親身經歷、感受,並非憑空想像。桃院法官認為,保全熟悉校內監視器位置,如果真的要佔便宜不會就地動手,而是會移到其他監視器死角,何況保全請目擊民眾上樓找總務主任,他不可能明知隨時有人下樓仍猥褻老師,否則容易被當場抓包;高院法官認為,保全任職這間國小4年多,很清楚老師昏倒的地方沒有鏡頭可以「直接」拍到,所以有把握在目擊民眾離開的空檔對女老師揉胸舌吻。二審合議庭還挑出兩個重大矛盾:保全去警局做筆錄說不認識老師,但老師說醒來時,有聽到保全叫她名字,目擊民眾也說,保全拍打老師的時候有呼喚老師名字,顯見保全「心態已屬可疑」;保全在警詢、偵訊敘述急救的順序前後不一,而且堅稱在老師平躺時才按壓胸口,扶起來之後就沒碰到胸部,與監視畫面不符。高院認定楊姓保全趁女老師意識薄弱、無力反抗之際猥褻,侵犯女老師的性自主權事證明確,原審無罪判決不當,因此撤銷改判有期徒刑8個月。
計程車猛撞北檢大門喊「司法已死」!53歲司機拒10萬交保 法院裁定收押
台北市53歲計程車駕駛邵立達3日清晨駕車衝撞台北地檢署大門,車身還漆有「司法已死、官逼民反」等字樣,所幸事件未造成人員傷亡。警方將邵男逮捕後,依妨害公務、恐嚇公安及毀損等罪嫌移送北檢偵辦,檢察官複訊後原本諭令10萬元交保,但邵男拒絕辦保,檢方因此向法院聲請羈押,台北地院4日凌晨裁定收押。警方調查,事件發生於3日清晨5時許,邵男當時先小跑步穿越馬路,接著將停放在路邊停車格內的計程車駛出,完成大迴轉後朝北檢方向行駛。當車輛逐漸接近北檢大門時,他突然加速向前,直接撞上大門。警方獲報後趕抵現場,隨即將邵男逮捕,並查扣衝撞北檢的計程車。經初步檢測,警方排除邵男涉及酒駕及毒駕,整起事件也沒有造成其他人員受傷。據了解,邵男過去6年間因誹謗醫師、交通肇事等3起案件進入司法程序,案件過程中曾經獲得不起訴處分或無罪判決,但最終結果均逆轉為有罪。其中最後一起案件於本月1日有罪定讞後,邵男曾在社群網站留下相關文字。邵男當時寫道:「第一次我忍了,第二回我吞了,這次我決定不沉默了。」到了3日清晨,他駕駛漆有「司法已死、官逼民反」字樣的計程車衝撞北檢大門,隨後遭警方逮捕。案件經警方調查後,邵男3日下午被依妨害公務、恐嚇公安及毀損等罪嫌移送北檢複訊。面對現場媒體,他一度高舉雙手喊出「司法已死,我該走的程序我都走了」,並提到監察院及多次聲請再審遭駁回等情況。檢察官複訊後,原本諭令邵男以10萬元交保,不過邵男拒絕辦理交保。由於當事人未辦保,檢方隨後改向台北地方法院聲請羈押。
趁溫泉蒸氣室煙霧瀰漫!男客「2度抓男子生殖器」辯稱被燙到甩手 下場出爐
台北市北投區老字號「皇池溫泉會館」,傳出一名徐姓男客趁著蒸氣室煙霧瀰漫時,兩度伸手抓握陌生男子A男生殖器,A男當場喝斥並報警,而徐男矢口否認犯行,辯稱只是被蒸氣燙到,右手甩動時不慎碰到對方,不過士林地院認為其說詞與現場狀況不符,依強制猥褻罪判他有期徒刑1年。判決書顯示,事情發生在2024年11月22日下午,徐男趁著A男仰臥蒸氣室內石板上休息,現場煙霧瀰漫之際,趁機抓握對方生殖器數秒,A男嚇得大聲喝斥「你在幹什麼!」大約20秒過後,徐男不顧A男明確表示拒絕,再次抓握其生殖器數秒,A男氣得當場抓住徐男掛在脖子上的毛巾,將他帶去找櫃檯工作人員,並請工作人員報警。徐男在檢警偵訊時,僅承認有在皇池溫泉消費,否認有何強制猥褻犯行,並強調他不認識A男,當時他在大眾男湯內,A男坐在裡面靠牆石板上,他站在A男左前方、背對A男,後來蒸氣從石板下方跑出來,他因此被燙到,右手才會甩了一下,不慎揮到A男,他並不清楚碰到對方哪裡,結果A男就抓住他的毛巾,指稱他摸了對方的生殖器。徐男的辯護律師也主張,當時蒸氣室內約有10人,如果徐男犯案,不可能沒有人注意到,加上檢察官未傳喚蒸氣房其他人,現場也沒有監視器或直接證據證明,請法官諭知無罪判決。案經士林地院審理,皇池溫泉副理出庭時證稱,當時A男與徐男在櫃檯旁對質時,A男質問「你為什麼摸我?」徐男全程低頭、感覺心虛地回應「我摸一下而已啦」。法官比對現場蒸氣室內平面圖,發現A男所躺的位置,並無設置蒸氣孔,因此不採信徐男說詞。法官審酌,徐男與A男素不相識,卻為逞一己私慾猥褻A男,造成A男身心受創,所為實有不該,且徐男犯後矢口否認犯行,犯後態度不佳,加上徐男於強制猥褻犯行係因性騷擾之犯意「層升」所致,再考量徐男未與A男調解、和解或實際賠償其損害,綜合徐男自述之家庭狀況、經濟狀況等一切情狀,依照強制猥褻罪,判處有期徒刑1年。全案可上訴。《CTWANT》關心您: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NONO被目擊「美濃賣飲料」 在地人曝內幕:他老婆娘家開的
藝人NONO(陳宣裕)自2023年捲入MeToo風波後淡出演藝圈,相關案件目前仍有司法程序進行。繼日前被目擊與妻子朱海君一同現身平價火鍋店用餐後,27日又有網友在高雄美濃捕捉到他的身影,並透露他出現在當地飲料店,引發外界關注其近期生活。27日有網友在Threads分享照片,表示自己返回美濃時意外看到NONO,並寫下「今天回美濃看到NONO,他在賣飲料!」從曝光畫面可見,NONO當天以休閒裝扮現身,雙手放在身後行走。知情網友分享,該店是朱海君的姐姐在高雄美濃經營手搖飲店「朱家茶鋪」,其他地區也設有分店。美濃總店內的牆面還可見NONO與朱海君的宣傳廣告,Google Map顯示店家評分為3.8顆星,共有26則評論。相關貼文曝光後,引起網友熱議,「他老婆娘家開的」、「那間飲料店是他老婆的姐姐開的,上次還在美濃夜市遇到他」、「不要拍他,好想吐」、「怎沒抓去關啊危險人物欸」。至於司法案件進度,NONO先前遭士林地檢署依涉及7次性侵、猥褻等罪起訴,士林地方法院審理後,認定其中1次構成強制性交未遂罪,一審判處2年6月徒刑。檢方與NONO均不服判決並提出上訴。案件進入二審後,高等法院於4月2日維持一審判決,駁回雙方上訴。高檢署其後表示不會再提出上訴,希望NONO能儘早執行應有的刑罰。此外,NONO另被控分別在按摩會館及車內對2名女子性侵、猥褻。士林地檢署曾於2024年作出不起訴處分,之後經高檢署發回重新調查,士檢去年8月二度偵結,認定犯行明確,再依強制性交、強制猥褻等罪起訴。不過,士林地方法院今年5月13日針對這部分案件作出一審無罪判決,士林地檢署則表示將提出上訴,案件後續仍待二審審理。
假不二連勝1/蛋黃酥名店槓美女團購主 抓盜版結局反轉
時近中秋,彰化蛋黃酥名店「不二坊」延續往年高人氣,引發搶購熱潮,老闆紀敏彥為防堵假貨流竄,親自出手「抓盜版」卻踢鐵板,他控訴一名桃園36歲美女團購主跟其他地區的團媽合作,狂賣7471盒、共4萬5987顆假不二坊蛋黃酥,涉嫌詐欺、侵犯商標並造成212萬元損失,不過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台北地院接連判敗訴,他無法接受,為了保障消費者權益,已分別提起上訴。不二坊槓上的蛋黃酥團購主外型亮眼。(圖/翻攝張雅婷臉書)本刊調查,不二坊槓上的團購主張雅婷,在桃園藝文廣場附近開藥妝店,她姿色頗佳也有生意頭腦,外號是「水水公主」,同一間店面除了兼做藥局,曾賣過仙草凍、仙草茶,在當地小有名氣。張雅婷在最近四年開設網路商店行銷自家保健品,另多次上網轉售超搶手美食,例如台中「讓一糖」檸檬蛋糕、「坂神本舖」長崎蛋糕、彰化「吳家牛舌餅」、南投「18度C巧克力工房」生吐司、台南「阿咪鳳梨吐司」34公分草莓生乳捲。不二坊周邊攤販知道蛋黃酥炙手可熱,常為人代購。(圖/報系資料照)張雅婷團購事業越做越大,常找人幫忙取貨、送貨,其中一名「代購車手」陳鵬宇得知張雅婷有辦法訂到不二坊蛋黃酥,找朋友隋文伶一起「入團」,以張雅婷叫貨、陳鵬宇取貨、隋文伶上網銷售的三人合作模式,從2022年6月底開始在臉書「木柵社團」、「中永和好鄰居」、LINE團媽批發群組與蝦皮購物等多個平台刊登不二坊蛋黃酥的銷售訊息。不二坊老闆紀敏彥得知後懷疑有假,跟團買到一盒6入蛋黃酥,發現包裝盒和塑膠提袋上的商標是仿冒的,因而報案處理。台北地檢署指揮保二總隊偵辦,算出全案共銷售7342盒6入蛋黃酥、129盒15入蛋黃酥,並認定張雅婷「明知」大部分蛋黃酥是仿冒品,仍冒用不二坊的商標上網銷售,涉犯《刑法》加重詐欺罪以及《商標法》「以網路方式販賣仿冒商品」罪;隋文伶在檢方的視角中,並不知情上游貨源有問題,所以不起訴。張雅婷獨自面對不二坊提告究責,分別在北院有刑事詐欺、智商法院有侵害商標權共2件案子,她先在今年4月得到關鍵勝利:詐欺案一審無罪,不二坊對面攤販和團購車手都證實,張雅婷有派人到不二坊取貨或者向周邊店家收貨,因此北院對於她是否「明知」蛋黃酥是仿冒品打上問號。另一個無罪關鍵是團購主彼此說法矛盾,張雅婷堅稱賣給隋文伶的蛋黃酥都來自不二坊,隋文伶卻說仿冒品來自張雅婷。檢警雖認定本案仿冒蛋黃酥多達7471盒、4萬5987顆,但隋文伶住家查扣的「張雅婷提供報價單統計」顯示,她只跟張雅婷進貨488盒6入蛋黃酥與1盒15入蛋黃酥,落差近7千盒的蛋黃酥,究竟來自張雅婷或隋文伶循其他管道補足?由於雙方沒有留存任何訂單、契約、LINE對話紀錄,形成團購主互推又死無對證的「蛋黃酥羅生門」,而且張雅婷實際收到的貨款只有44萬,如果她真的透過隋文伶賣出7471盒蛋黃酥,應收到209萬,北院認定本案仿冒品來自張雅婷的事證不足。張雅婷將北院無罪判決用在商標權侵害官司上,主張自已是清白的,不須賠償212萬元,智商法院更絕了,直接在判決中「教育」不二坊老闆,就算外盒和提袋是假的,有無仿冒的重點應該是「蛋黃酥本體真偽」,但不二坊沒對此提出任何分析,只針對外盒和提袋鑑定商標,難以說服法官,因此又吞了敗仗。張雅婷對本刊回應,她跟店家或跟附近代購業者買一買就走了,並非有特別購買的管道,所取得的蛋黃酥數量並不多仍被告,讓她一路走來很累,也有心理陰影,後來就沒再碰不二坊的生意了,甚至連帶其他團購生意也喊卡。為何張雅婷賣給隋文伶的蛋黃酥與檢警起訴的數量落差甚鉅?是否隋文伶透過其他管道才買到仿冒品?張雅婷表示她都不清楚,但已知不二坊提上訴了,對於官司尚未落幕,她說只能慢慢來,相信司法會繼續給她清白。不二坊委任律師回應本刊,紀敏彥提告初衷是捍衛消費者的權益,對於判決結果感到遺憾,原審的認事用法有違誤,已依法提起上訴。
逼砲警不理1/男網友威脅外流性愛片 她無奈設局反拍裸照
台北市警局內湖分局遭法院認證公權力擺爛,報案人無奈採取私刑正義!一名女子(下稱A女)透過交友軟體認識男網友,交往一個月就斷了,卻被要求分手砲否則外流性愛片,A女向西湖派出所報案,警方以網友身分不明為由未於第一時間逮人,A女只好誘使男網友到家中,再讓朋友突襲拍下他裸體畫面。檢方認為拍裸照行為涉犯妨害性隱私罪提起公訴,但法官判無罪,並以同情筆觸寫下A女向公權力求助卻被置之不理,「難苛責其擅採私力」。士林地檢署對一審無罪判決上訴,高等法院日前開庭審理時,記者前往詢問A女及同案遭起訴的林姓友人是否想對媒體表達意見?兩人均低調不多談。本案發生在2024年2月中,男網友先去找A女,並透露兩人交往時他有錄下性愛畫面,眼看A女冷處理,便以LINE展開「逼砲攻勢」,連傳「我跟你打砲的時候我有錄影」、「就等著被外流吧」、「我勸你聽話一點」、「要跟你打最後一炮 我就刪掉影片」等訊息威脅A女見面發生性關係。內湖分局西湖派出所。(圖/翻攝Google Maps)A女收到訊息後,前往內湖分局西湖派出所求援,雖有拿到報案三聯單,但警方告知,如果不知道恐嚇者的真實姓名只會增加提告難度,因此沒有進一步處理。報警隔天,男網友再LINE「你在裝死喔?」、「什麼時候下班」,A女眼看期限逼近又求助無門,使出緩兵之計,約男網友在她下班後半小時見面;男網友以為有分手砲的機會,還傳訊息問A女「啊可以內射嗎?」,渾然不覺A女同一時間自力救濟,私下約多名男性友人設局蒐證。「分手砲恐嚇案」雙方約到西湖國小附近的超商談判。(圖/翻攝Google Maps)男網友抵達A女住家時,趁A女進廁所的空檔先脫光,興致勃勃準備上陣,實際上A女事前已將家中鑰匙交給友人,一到廁所就偷偷打電話,把朋友叫進來並拍下男網友裸照,再把他帶到附近超商談判賠償金額。男網友身上現金不足,打給媽媽和舅舅借10萬元,兩位長輩趕往談判現場,還沒談出結果,剛好有員警巡邏經過,男網友的舅舅當場報案,「逼分手砲被拍裸照」事件因此曝光。雙方互告,A女才知男網友姓陳,陳姓男子遭恐嚇罪判拘役40天、得易科罰金4萬元定讞;A女和拍下裸照的林姓友人也被士檢起訴,士院卻認為,陳姓男子當時坐在床邊,見到有人闖進屋內拍攝,立刻轉頭背向鏡頭再連忙穿上褲子,他的性器官確實有拍到,但畫面很暗也沒有放大特寫,顯見拍攝方式僅止於紀錄現場,不至於讓人看了會害羞或引發性慾望。法官指出,A女面對男網友一再逼迫已報警處理,在第一時間尋求公權力介入,卻因為「未獲置理」、「未獲妥適協助」,才無奈採取私力自救的蒐證手段;若A女友人進屋不趁男網友裸體時馬上拍照紀錄而是等警察來,要怎麼證明男網友有意威脅A女打分手砲?如果陪同A女蒐證者「係執法員警而非私人,焉有後續衍生糾紛之理?」西湖所對此回應,A女於2024年2月13日晚上10點多接獲陳姓男子威脅分手砲的訊息,她在2月14日凌晨2點到所裡報案,2月15日凌晨2點半自行蒐證反拍,陳姓男子則在2月15日上午10點到所做筆錄,反應被拍裸照,所內同仁均有依法處理,對於法院判決用語予以尊重。
理科太太離婚後遭前夫抹黑、官司糾纏 獲判無罪吐心聲:真相會水落石出
知名YouTuber「理科太太」(陳映彤)與前夫John的離婚官司有新進展,台北地方法院今(14)日針對John涉嫌盜用理科太太銀行帳戶資料、扣繳美國房產稅金等共計新台幣100多萬元一案開庭審理,全案依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等罪嫌提起公訴。對此,理科太太也透過社群吐露心聲。理科太太今日下午在臉書發表長文,指稱自己在過去這段關係中長期遭受「煤氣燈操控」(Gaslighting);她坦言離婚後仍面臨前夫頻繁的訴訟干擾、抹黑造謠及非法使用個人財務資訊等困境,過程經歷無數次澄清與漫長司法程序,心心理備受煎熬與挫折。隨著相關爭議案件陸續獲得檢方不起訴處分及法院無罪判決,理科太太強調,事實真相終究會水落石出;她選擇將自身經歷公諸於世,並非為了延續爭端,而是希望以過來人角度為同樣困於不對等關係或司法陰霾中的民眾提供心理支撐與力量。最後,理科太太感性呼籲大眾,面對感情挫折與人性考驗時應保持清醒與自信,透過踏實過好每一天來守護自我價值。理科太太也說,自己已正式告別過往紛擾,未來將集中精力於個人生活與重要事務,展現走出婚姻陰霾、重新出發的堅定態度。據悉,庭訊期間,理科太太前夫John透過委任律師表示,有攜帶3214美元(約新台幣10萬元)願意當庭返還部分款項,並公開道歉以求和解。然而,理科太太認為對方金額與實際損失相去甚遠,缺乏解決問題的誠意,現場明確拒絕和解提案,法官最終裁定擇期再審。
頂新多人負責中聯無人下台? 國民黨:今昔相比賴政府傲慢顢頇
國民黨主席鄭麗文23日在節目專訪中,談及當年頂新油品事件遭外界斷章取義質疑,國民黨文傳會主委陳以信晚間嚴正駁斥,他強調,就算民進黨刻意扭曲轉移焦點,也無法掩蓋賴政府失職卸責的事實!陳以信舉出自由時報2018年4月28日關於頂新案二審判決報導,法院一審判決魏應充無罪理由是,「雖然頂新原料有重金屬等成分,但精煉後的成品符合衛生規定,做成無罪判決」,但此判決一出全國譁然。二審時法官指出:「頂新向大幸福公司進口的飼料油,縱使精製符合標準與食用油脂衛生標準等規範,亦無從認定可供人食用。」改重判15年。他強調,兩審判決法官都認證鄭主席的說法沒錯!陳以信指出,鄭麗文的用意就在於:頂新的成品油雖然符合衛生標準,但是因為使用的原料油非常噁心,並驗出包含重金屬的成分,就算精煉後的成品油符合衛生標準也不能成為食用油,頂新因此也被重判了15年。相較之下,現今中聯油脂的成品油就含一級致癌物,問題遠比當年頂新案還要嚴重許多。陳以信強調,回顧當年馬英九政府的處置,行政院長江宜樺、衛福部長邱文達及食藥署長葉明功相繼下台。如今從總統、行政院長到衛福部、食藥署,竟然沒有任何人願意負起政治與行政責任,凸顯出賴清德政府面對人民的顢頇與傲慢!陳以信痛批,民進黨刻意扭曲鄭麗文發言,企圖轉移焦點,卻無法掩蓋賴政府失職卸責的事實。他更呼籲,全體關心食安的國人,7月25日一起站上凱達格蘭大道,用行動向這個失職、失能、傲慢、顢頇的政府發出怒吼,要求賴總統向全民公開道歉,要求行政院長卓榮泰及衛福部長石崇良為食安失職負起政治責任、立即下台!
獨/萊爾富控前店長A走7萬!神秘店員開保險箱領錢 查3年身分不明
台北市中山區一間萊爾富超商加盟店因總公司查帳,揪出某天的日營收7萬多未上繳,總公司懷疑陳姓店長私吞公款因而提告,台北地檢署也起訴業務侵占罪,到了法院審理卻大翻盤,原來陳姓店長在案發前9個月就把加盟店頂讓給別人,連同保險箱密碼一併移交更換,他主張卸任店長後,超商賺多少錢他都碰不到,更關鍵的是,依據監視畫面,案發當天其實是一名身分至今不明的「神秘店員」開保險箱取走現金,而萊爾富與檢警都無法證實和陳姓被告有關連,因此判決無罪。萊爾富總公司2023年6月2日派人至本案加盟店進行現金檢核,發現日營收7萬2284元並未存入總公司指定帳戶,報案控訴陳姓店長A走公款。檢方偵查期間,陳姓店長「承認」負責管理加盟店,否認拿走7萬多,最終仍被檢察官認定侵吞店內營收而起訴。陳姓店長到法官面前卻改口,加盟店已在2022年9月份轉讓給孫姓員工,雙方有簽切結書,他將現金對帳本、店內保險箱密碼、員工薪資電子檔、排班資料都交接出去,因此在案發時已經不是加盟店實際負責人,店內營收之所以短少,是一名叫做「阿偉」的員工自行開保險箱拿走,與他無關。法院調查,孫姓員工確實在加盟店交接文件上簽名;陳姓「前店長」曾傳訊息告知孫姓員工「會計說昨天有92000元沒回萊爾富」、「你加今天要回去的少18」,還會傳送「帳務明細」、「門市匯款查詢-單店日匯總」等截圖資料,這些對話紀錄似乎顯示,萊爾富與這家加盟店的聯絡窗口仍是陳姓前店長,也讓法官得出一個結論:如果總公司發現加盟店帳目不對,陳姓前店長無法經手金流,必須透過孫姓員工才能處理,因此在案發時,他究竟是不是店內保險箱和零用金的實際掌控者,必須打上問號。店內監視器還拍下,2023年6月2日凌晨0點44分,有一名身穿制服的男性店員打開收銀機、櫃檯下方的保險箱取走現金,監視畫面已可證實並非陳姓被告拿錢,保險箱密碼也早在2022年10月交接給孫姓員工,在事證不足的情況下,很難認定陳姓前店長是共犯,應諭知無罪。陳姓前店長到底知不知道案發時的保險箱密碼?檢方想找孫姓員工到法院作證,但他並未出庭,因此法官是使用偵查筆錄來考量。另外取走店內營收的神秘店員「阿偉」,案發到現在3年仍找不到人,判決中只能記載「真實姓名年籍不詳」。本件無罪判決尚未確定,可上訴二審。
遭控詐領新冠肺炎疫調工作費 北市2警一審無罪當庭落淚
台北市警察局萬華分局前行政組長吳立傑與警務員簡婉婷,遭控在2022年間詐領新冠肺炎疫調工作費3萬4900元,台北地檢署依《貪污治罪條例》起訴2人,該案於30日一審宣判,台北地院判決2人無罪,而他們蒞庭聆聽判決,簡員更情緒激動、當庭落淚。檢方指控,萬華分局李姓巡佐,依規定申請2021年6月至11月的新冠疫調工作費3萬4900元,且已獲得核可,但因警政署彙整各單位經費時,認為部分單位申領費用未達「接觸確診每案5000 元」的請領上限,因而統案退回重報,導致李姓巡佐尚未領到款項,便於2022年2月調離萬華分局。李姓巡佐調職隔日,時任行政組長的吳立傑與警務員簡婉婷商議,改以簡員名義重新製作簽呈申請該筆工作費,而首次送件時,表單上原申領人李姓巡佐的名字被用修正帶手工塗改成簡婉婷,長官認為不宜有塗改痕跡而將其退回,兩人隨後改用電腦繕打全新表單重新上簽,簡女也順利於同年6月獲撥3萬 4900 元,檢方則認為2人貪汙,將他們起訴。吳和簡都否認犯罪,吳辯稱,簡在疫情期間確實有協助疫調工作,只是在填報表單時搞錯了她實際協助的時間,絕非惡意冒領,且款項全數交給行政組內的總務同事,用來支付單位日常餐費,絕無冒領私用,台北地院歷經半年多調查,30日宣判2人無罪。吳立傑和簡婉婷30日前往聽庭,2人聽到無罪判決時情緒激動,簡更是靠在律師肩膀上流淚,全案仍可上訴。
湯姆熊爆「代幣黑市」!水果攤當地下兌幣站 查扣3噸代幣竟全判無罪
屏東知名連鎖電玩店湯姆熊真光店,2023年遭檢警大動作搜索,懷疑店內暗藏賭博行為,警方當時一舉查扣120台機台、超過110萬枚代幣,總重量高達3公噸,震撼地方。不過,全案歷經一、二審審理後卻出現大逆轉,法院認定店外水果攤收購、轉售代幣的行為屬於價差交易,與賭博無關,相關被告全數獲判無罪。檢警調查指出,屏東地檢署接獲情資後,指揮屏東縣警局成立專案小組蒐證,鎖定湯姆熊真光店涉嫌以代幣變相兌現。辦案人員發現,店內限制級機台不斷更新,加上代幣可跨店使用,吸引不少玩家上門碰運氣。專案小組進一步查出,電玩店附近一家水果攤疑似扮演「地下代幣交易中心」角色;水果攤員工經常進入店內,向贏得大量代幣的玩家收購籌碼,再私下轉售給熟客賺取差價。根據檢警掌握資料,湯姆熊官方販售價格為1000元可購得470枚代幣,水果攤則以1000元出售520枚代幣吸引玩家上門,再以1000元收購600枚代幣,藉由買低賣高模式從中獲利,每筆交易可賺進80枚代幣的價差。檢方認為,水果攤與電玩店之間形成特殊代幣流通模式,涉嫌經營賭博。不過,店方員工辯稱,店內早有規定禁止顧客買賣代幣,所有店外交易均與公司無關。屏東地院審理後認為,水果攤獲利來源並非玩家輸贏結果,而是建立在代幣買賣價格差異上,屬一般交易行為,與刑法賭博罪所要求的射倖性質不同,因此判決無罪。檢方不服提起上訴,但高雄高分院審酌後,仍認同一審見解,認定難以證明被告涉及賭博犯行,最終駁回上訴,全案維持無罪判決,仍可再上訴。這起曾被檢警視為大型賭博案件的「代幣黑市案」,從查扣上百台機台、3噸代幣的驚人規模,到最終法院認定只是賺價差的買賣行為,也讓外界對電子遊藝場與代幣流通灰色地帶再度掀起討論。
台籍惡看護2/看護市場亂象曝!偷賣保健品找黑工頂班 雇主無奈怒報警
CTWANT日前接獲爆料指出,一名65歲的吳姓台籍看護利用職務之便,在雇主家中偷竊值錢財物,甚至沉迷簽賭而徹夜未歸,吳姓看護除在雇主家中行竊外,也私自扣下醫生開給雇主父親的保健食品,再以高額金額轉賣給他人,讓雇主相當憤怒。然而類似事件早非首次發生,就連吳女過年找來代班的台籍看護,也同樣被抓包涉嫌行竊,惟最終因證據不足被判無罪。 有雇主曾聘請外籍看護,但移工卻在未經雇主同意下,找來朋友在雇主家中大做美髮、美甲。(圖/民眾提供)隨著台灣進入高齡化社會,長照服務需求增加,不少民眾為照護家中長輩,開始聘請外籍看護或台籍看護,希望能減輕照護壓力,其中又以台籍看護的費用最高,每日日薪從2000元至3300元不等,且在就業前必須完成衛福部規定之照顧服務員專業訓練課程,或具備相關科系學歷並完成實習,才能取得結業證書上工,因此台籍看護的價碼普遍比外籍看護貴上不少。A姓雇主遭吳姓看護掌摑後,怒往警局報案。(圖/民眾提供)然而吳姓看護卻疑似在未取得照服員的資格,就直接上工,甚至爆出利用職務之便於雇主家中行竊、徹夜賭博未歸等離譜行徑,但不僅是吳女涉嫌在家行竊,其過年找來代班的看護也被雇主發現涉嫌行竊,儘管第一時間報警處理,最終卻因證據不足,無監視器畫面拍到其有明顯行竊行為,獲得無罪判決。但離譜的還在後面,吳女最後一次於2025過年期間,找來一名印尼籍看護,在其返鄉過年時可以繼續照顧雇主,卻被發現其找來的印尼籍看護,簽證早已到期,卻仍繼續在雇主不知情下繼續上班,甚至還與吳女合謀,若東窗事發就聯手與吳女「一起離職」,讓雇主一時找不到可以協助照護的人手,從而獲得談判籌碼,所幸雇主果斷報警處理,將2人掃地出門。有雇主無奈表示,有移工在照護過程中常會對被照護者拍攝影像,甚至將私密部位PO抖音。(圖/翻攝自抖音)而不僅僅只是台籍看護出現類似糾紛事故,彰化日前也有移工為能順利轉換雇主,於雇主不知情下拍攝雇主父親的私密部位,平時還會找來朋友一起在雇主家中做起美甲、美髮,讓雇主相當崩潰。還曾有婦人平時獨居,半年前請來印尼籍看護協助照護自己的日常生活,半年後因病去世,家屬事後清點遺物,卻發現婦人平時持有價值約5萬餘元的外幣不翼而飛,平時照顧婦人的女看護更準備落跑,當場在看護行李箱內尋獲不見的外幣,讓家屬氣得報警處理。儘管看護偷竊事件時有耳聞,但不少家屬多會念在若資遣看護,恐會造成照護空窗期,多半向仲介等反應,給予口頭警告,並陸續加裝監視器畫面,從而得知原本看似盡心盡力照護的看護,在監視器的鏡頭下多半疏於照護,大玩直播、抖音,放任照護者一人哀嚎,事發後更可以直接拍拍屁股離境,讓雇主幾乎拿他們沒轍,只能摸摸鼻子自認倒楣。
嫩妻無罪確定機率高!紀州唐璜離奇死亡8年 她恐直接拿走上億遺產
日本資產家野﨑幸助離奇身亡案件,歷經多年審理出現最新進展。這位生前與眾多女性交往,被稱為「紀州唐璜」的富豪,2018年在和歌山縣住家因急性毒品中毒身亡,其小55歲的妻子須藤早貴(30)遭控涉案。根據MBS新聞與關西電視報導,案件一審於2024年12月判決無罪後,二審於3月23日由大阪高等法院駁回檢方上訴,維持無罪結論。野﨑幸助生前以富豪身分及與眾多女性交往聞名,2018年5月在和歌山縣住家因急性毒品中毒身亡,享壽77歲。案件發生3年後,警方依據多項間接證據逮捕須藤早貴,認為她涉嫌讓野﨑攝取致死量毒品。檢方指出,須藤早貴曾與毒販接觸並購買疑似毒品,手機中亦出現「完全犯罪」、「毒品過量」、「死亡」等關鍵字搜尋紀錄,且在野﨑可能服毒的時間內,多次往返不同樓層,認為相關跡證相互補強,足以證明犯行。然而須藤早貴全程否認涉案,強調未曾讓野﨑服用毒品,並稱取得物品並非毒品。一審法院審理後認為,雖可認定被告曾接觸毒販,但無法確認取得物即為毒品,亦不排除為其他物質的可能。法院同時指出,相關搜尋紀錄並非只有在計畫犯罪時才會出現,難以據此推定存在殺人意圖;而須藤當日多次上下樓,也可能與個人物品放置位置有關,未必與死亡直接相關。此外,法院認為野﨑本身具備資金與人脈條件,存在自行取得毒品的可能,甚至不排除誤食過量導致死亡的情形。綜合各項證據後,認定仍存合理懷疑,依「疑罪從無」原則判決無罪。檢方上訴後主張,一審過度分開評價間接證據,未整體判斷其推論力。不過大阪高院認為,本案雖由多項情況證據交錯構成,但一審已逐一審慎檢視,未達「可確信為被告犯案」的程度。高院並指出,在不被察覺情況下讓他人攝取致死量毒品並非容易達成,且搜尋紀錄也不足以證明已制定具體殺人計畫,因此駁回上訴,維持無罪判決。隨著刑事責任趨於明朗,外界關注轉向遺產問題。野﨑幸助遺產總額超過13億日圓,其生前遺囑寫明將財產捐贈給田邊市,目前該遺囑效力仍由家屬與地方政府在法院爭訟。若最終確認遺囑有效,且須藤早貴無罪確定,依法律規定,配偶仍可主張「遺留分」,有權取得約一半遺產,金額可能超過6億5000萬日圓,折合新台幣約1.3億元。本案刑事部分雖已接近定案,但遺產分配與遺囑效力仍待最終裁定,後續發展持續受到關注。 CTWANT提醒您:珍惜生命拒絕毒品,健康無價不容毒噬毒品防制諮詢專線:0800-770-885
遭求處死刑! 尹錫悅法庭內怒吼89分鐘:我是為了保護自由和主權
南韓前總統尹錫悅(윤석열)因2024年12月3日宣布緊急戒嚴引發社會動盪,遭控觸犯「內亂罪」及多項重罪,南韓特別檢察組昨天(13日)在結案庭上向法院求處死刑,稱其為「違憲叛國的主謀」。對此,尹錫悅在庭上進行了長達89分鐘的最後陳述,拒絕道歉及認罪,並強調實施戒嚴是為了保護國家和憲法。綜合《韓聯社》等韓媒報導,此次庭審自13日上午9時30分開始,一直持續到14日凌晨2時25分才結束,歷時16小時55分鐘,而尹錫悅於14日凌晨0時11分開始最後陳述。當尹錫悅聽見自己被求處死刑後,一度輕笑環視法庭,而他在做最後陳述時,臉漲得通紅,聲音沙啞並眉頭緊鎖地宣讀事先準備好的文稿約89分鐘,期間辯護律師尹甲根(윤갑근)還忍不住打瞌睡。尹錫悅在庭審過程中拒絕道歉,重申戒嚴令是一種「警告」,而他宣布戒嚴是由於「反國家勢力的暴政」。尹錫悅直言,「這不是壓迫人民的軍事獨裁,而是為了保護自由和主權,恢復憲法」、「你們見過哪場叛亂(指緊急戒嚴)被全國乃至全世界報導,卻在2、3個小時後因為國會下令停止而平息?你們見過哪場叛亂是空槍進行的?」尹錫悅聲稱,只有實施戒嚴才能讓公眾意識到國家選舉委員會所指控選舉舞弊的嚴重性,而民主黨正在實行「違憲的議會獨裁」,並指責民主黨企圖顛覆國家自由民主、自由市場經濟以及與自由世界團結一致的路線,「他們的目標是推翻整個體制!」尹錫悅批評檢察官團隊是「瘋狂的劍舞者」,象徵著肅清和壓迫,更形容對方是一群聽著民主黨哨聲而盲目行動的狼;而他還怒視著特別檢察官,並質疑「你們是要透過戒嚴令來實施長期獨裁統治嗎?為什麼不事先通知我?讓我好好學怎麼做?」、「我負責調查和審判工作已有26年,但這是我第一次看到如此混亂的調查」。辯護律師金洪一(김홍일)則主張,特檢團隊試圖將此案引導至政治審判,並得出預先設定的結論,因此他請求對此案作出無罪判決,「因為此案的起訴是非法的,不符合犯罪構成要件,而且沒有任何證據。」金洪一抗議道,除了宣布戒嚴令外,特別檢察官所聲稱的違憲和非法行為根本沒有發生,「戒嚴令的目的不是為了破壞憲法,而是為了向人民傳達一個訊息,這絕不是一場內戰。」報導指出,法院預計在2月中旬宣布判決。
三中案馬英九無罪判決主文公布了! 高院僅對蔡正元判刑還要沒收
高等法院今天(12月31日)上午審結前總統、國民黨主席馬英九、時任中投董事長張哲琛和時任總經理汪海清及蔡正元,涉嫌賤賣三中被訴《證券交易法》等罪,合議庭駁回北檢對馬英九、張哲琛、汪海清一審無罪所提上訴,至於原判決關於蔡正元業務侵占及沒收部分撤銷。高院判決主文指出,蔡正元犯業務侵占罪,處有期徒刑3年6月。未扣案蔡正元之犯罪所得新臺幣2億3千919萬7983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分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蔡正元的妻子洪菱霙因蔡正元違法行為而取得之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4113萬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參與人財團法人文青福慧傳世基金會之財產不予沒收。其餘上訴駁回。一審時,北院判決蔡正元業務侵占罪遭判3年6月徒刑,商業會計法部分判6月得易科罰金之刑,沒收2億8032萬犯罪所得。三中案緣於《廣電法》要求在民國94年12月26日以前,黨政軍須退出 媒體經營,馬英九94年上任國民黨主席後,為處理黨產爭議以及國民黨退出媒體經營,委由中投公司出售華夏、中影等股權及舊黨部大樓。
高檢署輸了三中案仍不放手! 仍對馬英九等人無罪研議提起上訴
高等法院今天(12月31日)上午審結前總統、國民黨主席馬英九、時任中投董事長張哲琛和時任總經理汪海清及蔡正元,涉嫌賤賣三中被訴《證券交易法》,馬英九、張哲琛和汪海清維持一審無罪判決,蔡正元仍判3年6月徒刑。高檢署得知高院維持一審對馬英九等人無罪判決後,仍不放手,聲稱要「研議提起上訴」。三中案緣於《廣電法》要求在民國94年12月26日以前,黨政軍須退出 媒體經營,馬英九94年上任國民黨主席後,為處理黨產爭議以及國民黨退出媒體經營,委由中投公司出售華夏、中影等股權及舊黨部大樓。台北地檢署認為時任國民黨黨主席馬英九,時任中投董事長張哲琛及時任總經理汪海清等人,在《廣電法》2005年12月26日的政黨退出媒體大限時,為了塑造國民黨退出媒體經營的假象,竟用包裹交易方式賤賣三中(中視、中影、中廣),導致中投損害72億9174萬元。至於當年擔任國民黨政策會執行長的蔡正元,也在中影交易案中,涉嫌侵吞2.8億元的阿波羅公司股款。一審宣判時,承審的台北地院金融庭庭長江俊彥表示,馬英九雖然具有介入當時雙方協商的過程,依照當時的錄音,可以看出馬英九有指示「基本上不要違法」,並多次與律師確認合法性問題,因此合議庭認為,不能說張、汪兩人在執行職務時,有屈從或配合馬英九、賤賣的情形,且不論從程序事項或實體事項觀察,均難認有背信或圖利特定人士之狀況。
馬英九三中案二審仍無罪! 張哲琛、汪海清高院也判無罪
高等法院今天(12月31日)上午10點審結前總統、國民黨主席馬英九、時任中投董事長張哲琛和時任總經理汪海清及蔡正元,涉嫌賤賣三中被訴《證券交易法》,馬英九、張哲琛和汪海清維持一審無罪判決,蔡正元仍判3年6月徒刑。檢方在高院辯結時痛斥馬英九犯後態度不佳,建請高院從重量刑,沒用。台北地檢署起訴指出,時任國民黨黨主席馬英九,時任中投董事長張哲琛及時任總經理汪海清等人,在《廣電法》2005年12月26日的政黨退出媒體大限時,為了塑造國民黨退出媒體經營的假象,竟用包裹交易方式賤賣三中(中視、中影、中廣),導致中投損害72億9174萬元。至於當年擔任國民黨政策會執行長的蔡正元,也在中影交易案中,涉嫌侵吞2.8億元的阿波羅公司股款。一審時,承審的台北地院金融庭庭長江俊彥表示,檢方公訴指出,被告馬英九是國民黨主席,且為實質中投公司與光華公司負責人,但合議庭認為依照當時公司法規定(公司法於101年與107年修訂),行為人必須是具有公司董事或經理人共犯此犯罪時,才會適用;合議庭認為,馬英九需為具有身分的共犯,才會構成犯罪。江俊彥指出,馬英九雖然具有介入當時雙方協商的過程,依照當時的錄音,可以看出馬英九有指示「基本上不要違法」,並多次與律師確認合法性問題,因此合議庭認為,不能說張、汪兩人在執行職務時,有屈從或配合馬英九、賤賣的情形,且不論從程序事項或實體事項觀察,均難認有背信或圖利特定人士之狀況。
柯案辯論馬拉松平安夜落幕! 審判長諭知這4人須出庭聽判
台北地院今(12月24日)審理京華城案、政治獻金案,也是為期8日言詞辯論的最後一天。今日被傳喚出庭的被告為前台北市長柯文哲、台北市議員應曉薇、威京集團總裁沈慶京。在歷經一整天的言詞辯論以後,全案於今日晚間6時許宣告辯論終結,審判長江俊彥諭知柯文哲、應曉薇、沈慶京、李文宗、當天需要到庭聽判決。檢方針對量刑部份,提到柯文哲利用職權違法,讓京華城取得100億元利益的容積獎勵,還收受京華城賄款,並將政治獻金佔為己用,更於審理期間不停抱怨是受到政治迫害,對檢察官罵髒話等,不尊重司法,犯後態度不佳,建請法官依法量刑。而沈慶京同樣也於庭審過程中,不停對證人林欽榮進行批評,但詰問林欽榮時卻一句也沒問,還在審理期間多次在背後控訴林欽榮索賄。不過,檢方也指出,沈慶京於審理時態度良好,無脫序行為,請法官依法量刑。應曉薇部份,檢方則表示,其雖於審理期間沒有脫序行為,但應曉薇收賄金額比柯文哲高,並稱其為京華城的門神。此外,應曉薇在具保以後於議會質詢市長蔣萬安時批判相關證人,請法官考量犯後態度依法量刑。針對量刑部份,柯、沈、應均請法官給予無罪判決。審判長江俊彥於今日晚間諭知明年3月26日下午2時30分宣判,並要求眾望基金會董事長李文宗、柯文哲、沈慶京、應曉薇當天出庭聽判,否則將依法拘提。在經歷8天的言詞辯論以後,全案終於在今日晚間的6時37分正式辯論終結。
研究生誤信「中獎折現」!帳戶被詐團拿去洗錢遭起訴 法院判無罪
高雄某大學一名李姓研究生,疑因誤信網路中獎話術,將銀行及郵局帳戶交付詐騙集團使用,事後帳戶遭利用成為洗錢工具,他因此遭檢方依違反《洗錢防制法》起訴。一審判決無罪後,檢方不服上訴,高等法院高雄分院審理認定,李男本身也是詐騙受害者,還被騙走5萬元,因此駁回上訴維持無罪判決。判決書指出,去年3月28日,李男上網詢問占卜事項,當晚即收到「中獎」通知,對方要求先支付188元代購費。隨後又聲稱李男抽中「盲盒」大獎,折現金額高達11萬8888元。李男一時心動,陸續提供郵局、銀行等4個帳戶及密碼,讓對方操作,並依指示支付共計5萬元手續費,結果一再受騙。詐騙集團於同月30日便開始利用李男提供的帳戶進行洗錢行為,短短數日內就有吳姓等12名被害人受害,遭詐金額從8000元到5萬元不等,合計損失32萬元。警方接獲報案後展開追查,發現相關帳戶均出自李男名下,於是將他逮捕並移送高雄地檢署偵辦,檢方依違反《洗錢防制法》起訴。高雄地院開庭調查後認為,雖然李男提供帳戶確有不當,但未能證明他與詐團有共同犯意或分得不法利益,因此判決無罪。檢方不服,提出上訴,要求法院改判有罪。高雄高分院審理時發現,李男確因誤信「中獎折現11萬元」的話術,才會交出帳戶,過程中他本人也被騙走5萬元,與其他被害人一樣是遭詐團欺騙的對象,並無幫助詐欺或洗錢的故意。合議庭最終維持無罪判決。依《刑事妥速審判法》規定,一、二審都判決無罪,除非判決違背法令,案件可望就此落幕。
德州撲克協會成地下賭場 「法院見解未統一」被抓屢獲無罪
國內有愈來愈多年輕人熱中打德州撲克,但坊間各種德州撲克協會,卻無主管機關負責管理,造成許多協會掛羊頭賣狗肉,實際是地下賭場;有的業者則是拿法院的無罪判決當作合法「認證」,不僅讓玩家無所適從、面臨誤觸法網的風險,競技產業受阻,也讓負責臨檢及取締的警方疲於奔命。國內的德撲協會,有些是以教學名義向教育部申請,其他大多是向內政部申請成立的人民團體,但成立後卻無人管理。玩家「小陳」認為,政府應制定協會要如何辦比賽、獎金分配方式等規則,有標準讓大家依循,違者就可視為非法。賴宣宇以日前舉辦的台灣百萬大賽為例,共有8000多人在期限內報名,繳交9000元報名費可獲得2.5萬籌碼,選手將籌碼輸光即淘汰,比到最後冠軍可獲700萬元獎金,排名前10%的選手也有獎金,不會有半途退出拿籌碼換現金,或增資繼續賭的情形發生。北市目前列管德撲協會22家,今年迄今已查獲12件涉嫌賭博,沒牌沒登記的地下賭場黑數更多,但警方送辦後,法院有罪、無罪判決不一,讓一些協會自稱是法院認證的合法業者,但難保沒有其他開賭情事,存在爭議。士林地院日前判決指出,前中職球員曾傳昇等人參加限時錦標賽,參賽者交報名費後換取籌碼,籌碼限於計算排名並非可直接兌換現金,且獎金依排名換算,遊戲勝負依賴玩家的注意力、判斷力與策略,不是純運氣,不符賭博罪構成要件,判決無罪。法界認為,德州撲克是否涉及賭博罪,需具體審查「射倖性」、「技巧比例」、「籌碼現金流動」,及是否有營利抽頭等。現行單一無罪判決對其他案件並無拘束力,法院見解也尚未形成統一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