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罪確定
」 無罪 死刑 判決 花蓮 酒駕
嫩妻無罪確定機率高!紀州唐璜離奇死亡8年 她恐直接拿走上億遺產
日本資產家野﨑幸助離奇身亡案件,歷經多年審理出現最新進展。這位生前與眾多女性交往,被稱為「紀州唐璜」的富豪,2018年在和歌山縣住家因急性毒品中毒身亡,其小55歲的妻子須藤早貴(30)遭控涉案。根據MBS新聞與關西電視報導,案件一審於2024年12月判決無罪後,二審於3月23日由大阪高等法院駁回檢方上訴,維持無罪結論。野﨑幸助生前以富豪身分及與眾多女性交往聞名,2018年5月在和歌山縣住家因急性毒品中毒身亡,享壽77歲。案件發生3年後,警方依據多項間接證據逮捕須藤早貴,認為她涉嫌讓野﨑攝取致死量毒品。檢方指出,須藤早貴曾與毒販接觸並購買疑似毒品,手機中亦出現「完全犯罪」、「毒品過量」、「死亡」等關鍵字搜尋紀錄,且在野﨑可能服毒的時間內,多次往返不同樓層,認為相關跡證相互補強,足以證明犯行。然而須藤早貴全程否認涉案,強調未曾讓野﨑服用毒品,並稱取得物品並非毒品。一審法院審理後認為,雖可認定被告曾接觸毒販,但無法確認取得物即為毒品,亦不排除為其他物質的可能。法院同時指出,相關搜尋紀錄並非只有在計畫犯罪時才會出現,難以據此推定存在殺人意圖;而須藤當日多次上下樓,也可能與個人物品放置位置有關,未必與死亡直接相關。此外,法院認為野﨑本身具備資金與人脈條件,存在自行取得毒品的可能,甚至不排除誤食過量導致死亡的情形。綜合各項證據後,認定仍存合理懷疑,依「疑罪從無」原則判決無罪。檢方上訴後主張,一審過度分開評價間接證據,未整體判斷其推論力。不過大阪高院認為,本案雖由多項情況證據交錯構成,但一審已逐一審慎檢視,未達「可確信為被告犯案」的程度。高院並指出,在不被察覺情況下讓他人攝取致死量毒品並非容易達成,且搜尋紀錄也不足以證明已制定具體殺人計畫,因此駁回上訴,維持無罪判決。隨著刑事責任趨於明朗,外界關注轉向遺產問題。野﨑幸助遺產總額超過13億日圓,其生前遺囑寫明將財產捐贈給田邊市,目前該遺囑效力仍由家屬與地方政府在法院爭訟。若最終確認遺囑有效,且須藤早貴無罪確定,依法律規定,配偶仍可主張「遺留分」,有權取得約一半遺產,金額可能超過6億5000萬日圓,折合新台幣約1.3億元。本案刑事部分雖已接近定案,但遺產分配與遺囑效力仍待最終裁定,後續發展持續受到關注。 CTWANT提醒您:珍惜生命拒絕毒品,健康無價不容毒噬毒品防制諮詢專線:0800-770-885
警未開罰單遭辦貪汙獲無罪! 律師曝檢察官嗆:筆錄我愛怎麼寫就怎麼寫
台北市警局士林分局社子派出所應姓與葉姓員警2022年時因僅驅趕違停在紅線上的車輛,並未依規定開罰,遭市民檢舉告發後,士林地檢署後續也依照貪汙治罪條例起訴,案經3年審理後,最終判決無罪確定,還2名員警清白。不過協助2名員警的辯護律師黃子欽9日受訪時表示,偵辦檢察官於偵查庭時表示,「我是檢察官,筆錄我愛怎麼寫就怎麼寫」,更透露北市警察政風室未審先判表示2名員警貪汙,甚至指涉偽造文書。協助2名員警辯護的當事律師黃子欽(查克律師)9日受訪時表示,回顧整個偵查程序,負責偵辦案件的檢察官於偵查庭時,辯方當時完成說明時,檢察官並未將辯護人陳述意見完整記載於偵查筆錄中,並且直接列印筆錄要求辯護律師簽名,當場遭到辯護律師拒絕,未料檢察官隨後竟表示,「辯護律師不簽,那被告簽名」,隨即遭到辯護律師再次拒絕,要求應記載律師庭訊發言,檢察官隨即表示,「我是檢察官,筆錄我愛怎麼寫就怎麼寫」,他當下隨即提醒檢察官偵查庭有錄音影存證,「筆錄是否可以完全不記載辯護人所提出之意見?」。黃子欽說,當下雙方一度陷入沉默,庭內氣氛一度緊繃,最終檢察官詢問他希望如何處理,他當下也表示,「只要在筆錄中記載辯護人就勘驗影像提出意見」之事實,而不是完全不記錄,後續若可接受再以補狀方式提出,才讓事件順利落幕。後續他們也將不排除對該名檢察官提起評鑑,不過他也強調,多數的法官和檢察官人都很好,他從業多年來目前僅有遇過一人這樣。但黃子欽也表示,黃子欽說,不過這整件事情台北市警局政風室也有很大問題,在未查明真相之情況下,直接直言2名員警就是貪瀆,讓檢察官表示,「你們的主管機關都說你們有貪污了」。對此,台北市警局回應,有關本局士林分局社子派出所前警員應O、葉OO等2員2022年間未妥處交通案件,本局政風室受士林地方檢察署檢察官調查,協助釐清案內有無員警瀆職等情,訪談該2員以釐清全貌,期間均依法辦理,並將查處結果函報臺灣士林地方檢察署在案,後續不法均由檢察官依法認定。而士林地檢署則回應表示,針對律師所述,本署將會進行了解。
影射東元「小三奪權」案無罪確定 周玉蔻加重誹謗罪高院駁回上訴
稱黃國昌「在教室硬上女學生」周玉蔻26日被判刑3月定讞,但東元電機民國110年爆發集團會長黃茂雄與兒子黃育仁經營權之爭,放言公司負責人周玉蔻,在「放言」報導指黃茂雄密友、東元董事長邱純枝是「小三奪權」,影射黃茂雄與邱女的曖昧關係,檢方依加重誹謗罪起訴,一審判周女無罪,二審台灣高等法院判決無罪確定。高院認為周女所為本案報導,業經其查證而有相當理由及依據相信所報導內容為真實,且係對可受公評之新聞事件作報導,內容亦不足以毀損告訴人名譽,難認有加重誹謗之犯意及犯行,一審同上認定,以不能證明被告有檢察官所指犯罪,而諭知無罪,並無違誤,故檢察官上訴無理由,應予駁回。110年4月12日下午,周玉蔻的「放言傳媒」陸續報導「黃茂雄父子爭,刺破了黃茂雄夫人多年的隱痛,友人嘆:居然成為小三奪權八點檔連續劇」、「黃茂雄與邱純枝不能說的祕密」、「邱純枝在東元的董事長位置還有與黃茂雄緋聞關係疑慮」、「防著邱純枝靠近他的家庭」,文章影射邱介入黃茂雄婚姻,邱憤而提告,周女被檢方起訴。一審認為,周女經其查證而已有相當理由之依據相信其所報導內容為真實,且是對於可受公評之新聞事件所為報導,而報導內容亦不足以毀損邱之名譽,本件依檢察官所舉之各項證據,尚未達到一般人均不致於有所懷疑,應為被告周女無罪之諭知。
關25年未槍決!黃春棋、陳憶隆獲非常上訴「暫時免死」
犯下民國84年(1995年)黃春樹擄人勒贖撕票案,而被判死的黃春棋與陳憶隆,是目前關押時間最久的死囚。2人因憲法法庭去年作成「113年憲判字第8號」判決而獲得轉機。該判決認定他們當年所涉的擄人勒贖殺人罪「唯一死刑」規定違憲,因此可請求檢察總長提起非常上訴。最高檢察署檢察總長邢泰釗日前已依據判決意旨,正式向最高法院提出非常上訴。依規定,案件進入非常上訴程序後,法務部不得執行死刑,使得2人等同取得「暫時免死」的保護。據《中時新聞網》報導,法律界人士指出,檢察總長基於憲法法庭判決而提起非常上訴,並不意味著黃、陳2人將免於再次被判處死刑。憲法法庭已明確說明,死刑仍可適用於「情節最嚴重的犯罪」。因此若案件重新審理後,法院認定2人所犯屬於最嚴重罪行,依然可能再度判處死刑。然而,依照法務部最近修正的《執行死刑規則》,「槍下留人」的條件變得更嚴格。規定顯示,若死囚案件已由檢察總長提起非常上訴、或法院裁定開始再審、或憲法法庭作成暫時處分裁定,法務部即不得執行死刑。也因此,黃春棋與陳憶隆目前得以暫時躲過執行。本案源於民國84年。檢方指控,黃春棋、陳憶隆、黃銘泉(後於泰國死亡)與徐自強,共同擄走台北縣房屋仲介商黃春樹,並押往汐止山區殺害後棄屍,還向受害者家屬勒索7000萬元。黃春棋被捕後指稱徐自強與陳憶隆是共犯,3人因此遭起訴並求處死刑。最高法院於89年4月27日將徐自強、黃春棋與陳憶隆3人判處死刑定讞。其後,徐自強歷經檢察總長5度提起非常上訴,並於2015年9月1日的更九審中判決無罪,最終最高法院在3年前維持更九審判決,認定黃春棋與陳憶隆指控徐的供詞前後矛盾、違反常理,依無罪推定原則改判徐自強無罪確定。至於陳憶隆與黃春棋,則在確定死刑後長達25年間始終未被執行,成為關押最久的死囚。去年9月20日,憲法法庭針對死刑制度作出「113年憲判字第8號」判決,指出死刑本身在特定條件下合憲,但88年修正公布的《刑法》第348條第1項,將「意圖勒贖而擄人並故意殺害被害人」限定為唯一死刑,不符憲法的罪責相當原則與生命權保障,因此屬違憲。依此,死刑須限制於「最嚴重的罪行」,且須具備嚴格的憲法程序保障。基於此一判決,黃春棋與陳憶隆得以向最高檢請求非常上訴。最高檢在多次研議法律意見後,檢察總長邢泰釗已正式替2人提出非常上訴。事實上,自徐自強獲改判無罪後,黃、陳2人多年來透過廢死團體向台灣高等法院聲請再審,希望能翻案逃過死刑,但高院認為2人的主張不符再審所需的「新事實」或「新證據」,並指出他們應改採非常上訴途徑,因此多次駁回聲請。2人之後向最高法院提起抗告,也均遭駁回確定。
呂男被控性侵殺害女大生服刑19年 再審無在場證明改判無罪
麵包師傅呂金鎧被訴32年前性侵殺害女大生遭判刑20年定讞,他服刑19年後於2012年出獄,經過非常上訴、高院第二次裁准再審後,合議庭25日審結認定,呂的自白不是出於真意,同案共犯、死囚陳錫卿有瑕疵的證述,及不精確的DNA鑑定結果,無法證明陳性侵殺人時呂在場且共同犯案,因此改判無罪。台灣高檢署表示,等收到判決後,再研議是否提起上訴。65歲的呂金鎧聆判後,情緒激動地在高院外擁抱姊姊,他說謝謝姊姊這麼多年一直支持他,他也想對在天上的父母說「兒子真的沒有錯」。他的律師則希望檢方別再上訴,讓案子落幕。檢察官起訴指控,呂金鎧因竊盜案入監,結識陳錫卿,呂1993年11月出獄後受雇中和一家麵包店擔任師傅,同年12月17日陳獲假釋後,借住在呂租屋處。陳錫卿於同月22日下午,致電1家家教中心,佯稱要聘請英文家教,范姓女大學生前往應徵,呂與陳錫卿合力制伏范女並將她抬到客廳後由陳性侵,呂因見她已昏迷未性侵,但為免她醒後喊叫,將脫下的范女衛生褲纏在其頸部打結後返回工作的麵包店,陳則將衛生褲再打一死結,並將她拖至臥室後逃逸,范女窒息死亡。一審判2人死刑,官司纏訟十多年,高院更六審認定是陳打死結後才導致范女死亡,判呂20年徒刑,陳死刑,呂在更六審判決後放棄上訴而確定。更七審委託刑事局鑑定DNA,發現死者下體沒有呂的精液,改認定呂並非共犯,仍判陳死刑;直至更十一審又認定陳、呂為共犯,判陳死刑,最高法院2009年駁回陳上訴定讞。呂的律師2023年聲請再審獲裁定開始再審,檢察官抗告,最高法院2024年發回,2025年4月高院第二度裁定開始再審,檢察官未抗告,案件重啟審判。高院再審合議庭認為,呂、陳當年的警詢與偵訊筆錄、自白書等,因為是不正方法取得不具證據能力,DNA鑑定報告結果、陳錫卿的證述等證據也不能證明,呂在陳性侵殺人時有在場,昨改判無罪。本案可上訴,若呂未來無罪確定,可聲請刑事補償金,以1天3000至5000元計算,若獲准最少補償2000多萬元,最多3460多萬元。◎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花蓮憂鬱家族涉詐保5千萬 高院判無罪確定
花蓮張姓女子家族8人,遭檢方起訴假裝罹患憂鬱等精神疾病,長期在醫療院所住院治療,10年來向8家保險公司詐領5570多萬元保險理賠金,及詐取健保住院給付938萬多元。不過,台灣高等法院審理認為,張女8人都是經主治醫師診斷後,認定有住院需求才安排住院進行觀察、治療或復健,無法認定有詐欺犯行,17日駁回檢察官上訴,判決7人無罪確定;同案被告陳男,今年1月死亡,判決公訴不受理。本案是因1名非專業醫療人員,看到張女等人「外表看起來好好的卻住院、住院就有錢領」而懷疑,向警方檢舉並希望員警介入調查,台北地檢署指揮司法警察偵辦後,認為張女及她丈夫、女兒,還有二姊、二姊夫、三姊、三姊夫及小姑共8人涉詐保,依詐欺罪起訴。檢方起訴指控,張女先向多家保險公司投保醫療險後,再到醫院身心科門診,假裝精神頹廢、晚上失眠,常有想不開念頭,騙倒醫師然後住院治療,自2008年底向保險公司申請保險理賠。張女之後「呷好逗相報」,將技巧告知經濟狀況欠佳的姊姊、姊夫、女兒等親友,以相同手法騙倒多家知名醫院醫師,迄2018年共向8家保險公司詐領保險金5570萬2987元,另詐取健保住院給付938萬5461元。一審認為,張女等8人都是經醫師診斷患精神疾病而安排住院,沒有醫師指稱張女等人有施用詐術,致其誤信或誤判病情,因此判決全部無罪。檢方不服上訴,二審高院認為,沒積極證據可認定被告等人的醫師,都是受詐騙才安排住院觀察治療,在缺乏可證明犯罪證據下,難認定張女等人有詐欺犯行,無罪確定。
一家8口涉稱「罹患精神疾病」詐保5570萬元 二審高院判決無罪確定
花蓮張姓婦人與家族成員共8人,被控向精神科醫師誇稱罹患精神頹廢等症狀詐領保險理賠5570萬元,卻在住院期間出外吃喝玩樂,另使健保損失938萬餘元健保住院給付,遭檢察官以詐欺取財等罪起訴。一審時,台北地院認定罪證不足均判無罪,全案上訴;二審今(17)日在台灣高等法院進行二審,高等法院認為8人是經主治醫師診斷後,認有住院需求而安排住院進行觀察、治療或復健,難認有檢察官所指之詐欺犯行,駁回檢察官上訴,判決無罪確定。檢方起訴時指控,張婦先向多家保險公司投保醫療險後,再到醫院身心科門診,假裝精神頹廢、晚上失眠,常有想不開念頭,騙倒醫師住院治療,在2008年底起向保險公司申請保險理賠。初次得手後,張婦「呷好逗相報」,將技巧告知經濟狀況欠佳的丈夫、女兒、二姊、二姊夫、三姊、三姊夫及小姑等一家8口,在2008年至2019年間以相同手法騙倒11家知名醫院醫師,共同向8家保險公司詐領保險金5570萬2987元,另詐取健保住院給付938萬5461元。一審時,台北地方法院認為罪證不足,判決8人無罪,並以新聞資料列舉7大無罪理由,論述理由包含被告8人都是經醫師診斷患有精神疾病而安排住院,且各醫院就住院均有其診斷標準及程序。案經上訴,二審由台灣高等法院審理。二審今天指出,8名被告中,有1人今年1月間死亡而改判公訴不受理,其餘7人仍獲無罪。全案確定。高等法院指出,被告等人都是經由他們的主治醫師診斷後,認為有住院需求而安排住院進行觀察、治療或復健,難認各醫師均因被告施用詐術而陷於錯誤。此外,二審依檢察官聲請,將被告等人病歷資料先後送請亞東紀念醫院、新光吳火獅紀念醫院,就他們住院有無裝病、誇大病情,以及有無住院必要性等事項進行鑑定,均經函復拒絕鑑定。二審合議庭指出,本案並無其他積極證據足認被告等人的主治醫師及醫療團隊均是受詐騙始安排住院觀察、治療或復健,因此難以認定被告等人有檢察官指控的詐欺犯行,檢察官提上訴請求改判有罪,為無理由,予以駁回。全案確定。
追酒駕誤射乘客致死 桃園警前副所長遭判無罪確定
2020年時任桃園市警八德分局八德派出所副所長的曾沛恩,為追緝酒駕且拒檢衝撞警車的車輛,連開5槍意外導致後座乘客楊姓女子中彈死亡,他被依過失致死罪起訴後,最高法院認為,合理使用槍械應該是以一個身歷其境的警察的觀點加以判斷,而非以事後諸葛的角度,認定曾案發當時是合理使用槍械沒有過失,16日駁回檢方上訴,判決曾無罪確定。八德分局昨日表示,全力協助同事維護其權益,並支持員警依法正確使用警械執行職務。目前擔任八德分局四維派出所所長的曾沛恩則說,尊重最高法院的判決內容,感謝桃園市警察局長官給予支持,他將持續維護社會公益,依法使用警械執行職務,保護人民生命財產安全。2020年3月27日晚上,吳姓男子在桃園市八德區介壽路二段490巷口違規停車,曾沛恩發現後用廣播示意吳男停車受檢,但當時吳擔心酒後駕車被警方發現,於是開車加速逃逸,並倒車衝撞曾的警車2次後,再倒車1次並向前將車頭朝右行駛打算逃離。曾沛恩為了制止吳開車脫逃,下警車先從吳的車輛後方射擊2槍,吳仍未停車且將車駛離,曾再朝該車後方射擊3槍,其中2槍射中車內副駕駛座後方的乘客楊姓女子,楊女中彈後經送醫急救仍死亡。二審台灣高等法院認為,《警械使用條例》所稱的「合理使用槍械」,應該是以一個身歷其境的警察的觀點加以判斷,而非以事後諸葛的角度。審酌案發現場狀況及外在環境綜合判斷,曾男依照當時合理認知,除了使用槍枝射擊吳的車輛,已經沒有其他侵害較小的替代方式,足以有效達成執法目的。高院指出,曾男使用槍枝射擊前,多次要求吳男停車,如果不停車就開槍,可見曾男使用槍枝射擊前,已發出口頭警告,且他射擊時已盡量壓低射擊位置,避免傷及車內人員,造成不必要的傷害,用槍屬合理適當,難認有何過失,應判決無罪,最高法院昨駁回檢方上訴,全案無罪定讞。
酒駕拒檢還撞警!副所長開5槍「擊斃女乘客」無罪確定 八德分局發聲
時任桃園市八德分局八德派出所副所長曾沛恩,2022年取締1名吳姓男子違規停車,不料對方因酒駕心虛逃逸,甚至衝撞員警,他只好掏出配槍朝吳男車輛射擊,導致副駕上的楊姓女子中彈身亡,遭依過失致死罪嫌起訴。案經審理,一、二審皆判決曾沛恩無罪;檢方不服上訴,今(16日)遭最高院駁回,無罪確定。起訴指出,曾沛恩於民國109年3月27日時任桃園市政府警察局八德分局八德派出所副所長,同日23時46分許發現吳男違規停車,正欲上前攔查時,吳男擔心酒駕敗露,隨即加速逃逸,並多次衝撞巡邏車;追捕期間,曾沛恩先後朝吳男所駕駛之車輛開槍射擊5次,造成楊姓女乘客死亡,依過失致死罪嫌提起公訴。曾沛恩辯稱,他當天巡邏時見吳男駕車紅線違停,立即以擴音器要求受檢,然對方驅車加速逃逸,且在隨時有人車可能出沒之窄小巷弄內竄逃,嚴重危害不特定路人之生命、身體安全,因此自己在危急之際,試圖朝車輛輪胎處射擊,雖不幸導致被害人死亡,但他已盡力減低危害,所為符合警械使用條例規範,且無逾越必要程度,並無過失。桃園地院認為,吳男拒絕停車受檢,且不斷加速在窄巷中逃逸,顯然會對現場往來車輛及用路人之生命、身體造成重大危害,況吳男已受到5次鳴笛廣播,更受有拒不受檢員警可能開槍制止之警告,卻仍繼續其危險駕駛之行為,不能排除他在情急之下,會突然急速衝刺,甚至不惜衝撞用路人或員警。合議庭審酌,案發當時確有使用槍械制止吳男之急迫需要,被告用槍時機符合警械使用條例相關規範,屬合理使用,且已注意勿傷及致命之部位,並未逾越必要程度,是被告客觀上並無違反注意義務,主觀上亦已盡其注意之能事,判處無罪。檢方不服上訴遭高院駁回,再上訴最高院仍駁回,全案無罪確定。針對判決結果,八德分局副分局長陳國煌回應,警方對於法院判決內容予以尊重,將持續協助同仁維護權益,並全力支持員警依法正確使用警械執行職務,保護民眾生命財產安全。◎喝酒勿開車!飲酒過量,有害健康,未滿18歲請勿飲酒。
台中文化局怒告彩虹村毀損又吞敗 文創公司無罪確定
彩虹文創公司一手捧紅彩虹爺爺黃永阜,打造台中知名景點「彩虹眷村」,卻在3年前與市府續約時遭文化局無預警拒絕續約,並依合約將眷村牆面復原,卻遭文化局控告毀損、要求賠償150萬餘元。民事、刑事一審,台中地院判判文化局敗訴,文化局不服提上訴,二審毀損部分3日宣判,仍判處彩虹文創公司魏丕仁等無罪。不得上訴。本刊先前曾報載過《失色彩虹村1/文創團隊被誣為潑漆「黑衣人」 文化局報警抓14人警局過夜》,彩虹文創公司負責人魏丕仁拿出當時與台中市府文化局簽訂的合約與相關證據指出,彩虹眷村的牆面畫作均是團隊以彩虹爺爺黃永阜的創作為基礎再進行創作,並與文化局簽下3年的認養維護契約,每年繳交60萬元的認養費用,契約中也明定「必須將房舍恢復原狀」,孰料團隊在退出眷村時只是依約將房舍恢復原狀,以便歸還場地,卻遭文化局報警怒告毀損,更被媒體指稱是「黑衣人」毀損牆面。一審,台中地院認為魏丕仁與文化局簽訂認養維護契約,期間團隊曾對畫作進行增刪修補,且契約中也未規定眷村內不能再新增畫作,加上文化局承辦人員證稱每次前往彩虹眷村時,牆面畫作常有些微不同,而在2018年至2020年間,僅有一次看到黃永阜作畫,因此認定彩虹眷村彩繪為魏丕仁團隊所繪,判其無罪。文化局不服,上訴二審,高等法院台中分院審理後維持原判,判文化局敗訴,不得上訴,全案確定。
這兩人纏訟23年翻案成功! 后豐大橋女師墜橋案無罪確定
23年前,台中后豐大橋發生陳姓女教師命案,男友王淇政和友人洪世緯被控殺人罪,分別遭判15年及12年6月確定並入獄服刑。2018年最高法院裁准再審,台中高分院再審及再更一審、更二審將2人均判無罪,檢方不服提出上訴後,由最高法院刑九庭審判長梁宏哲、及法官楊力進、劉方慈、陳德民、周盈文5人所組成的合議庭今(7日)駁回上訴,王、洪2人無罪確定。最高法院刑九庭支持原審所採12點無罪理由,認為並無確切證據可資證明被告等人有合力抬起被害人丟擲向橋下河床犯行,依無罪推定原則,適用嚴謹證據法則,詳予調查釐清,並逐一說明論斷何以仍第3次判決被告等均無罪之理由,於法並無不合,因此駁回檢方上訴,維持原審見解,判決被告等人無罪確定。最高法院刑九庭指出,檢察官上訴再爭辯憑持已為原判決指駁的陳詞,或對於再更二審取捨證據與自由判斷證據證明力的職權行使,徒以自己說詞,就相同證據為不同評價,任意指為違法,或就不影響判決結果的枝節事項,執為指摘,經核後,認有違法律規定得上訴第三審的理由,故駁回上訴。2002年12月7日,陳女於后豐大橋墜橋身亡,檢方初步認定陳為自殺,故將王、洪不起訴,但家屬聲請再議後,檢方找到目擊證人王清雲後成為案件轉變關鍵。其指證有看見王自後方將陳女緊抱,而洪則是將陳女雙腳雙腳抬起作勢往橋下丟擲,且聽到王對陳說「如果要分手,就要讓妳死」,該案也由自殺轉變為殺人案,王、洪2人被判刑確定並入獄服刑。2人入獄後,王淇政向監察院陳情並聲請再審,但根據法醫鑑定報告,死者為頭下腳上垂直墜橋,台中高分院表示無從認定死者為自殺,駁回再審。王不服,提出抗告,而最高法院因認定王清雲證詞有前後不一情形,裁准再審。台中高分院再審後,改判王、洪2人無罪,檢方不服再審判決,提起上訴,最高法院認為台中高分院無罪判決理由過於草率,撤銷無罪判決,發回再更審,再更一審又判無罪,檢不服提上訴後,再更二審仍判無罪,檢方再提上訴,今(7日)由最高法院刑九庭審判長梁宏哲、及法官楊力進、劉方慈、陳德民、周盈文5人所組成的合議庭駁回確定。
支持合法使用!追緝酒駕誤殺後座乘客 派出所長判無罪
前桃園市八德警分局曾姓副所長2020年為追緝酒駕、拒檢衝撞警車的車輛,連開5槍不慎打死後座楊女,被依過失致死罪嫌起訴,一、二審都認為情況緊急,符合用槍時機,判決無罪,高院法官甚至直言別「事後諸葛」。桃警重申全力支持員警合法用槍,已升任所長的曾則低調婉拒回應。高院指出,警械使用條例「合理使用槍械」,應以客觀合理標準當判斷依據,身歷其境警察的觀點,而非以「事後諸葛」的角度,尤其案發現場瞬息萬變,若要求警察一定要縝密思考,或以事後結果評價用槍合理性,警察將因擔心事後遭究責而延誤用槍時機,甚至危害到警察人身安全。若要求警察消極執法,則無法立即防止危害,甚至恐威脅到第三人安全,無法有效行使國家任務,因此判決曾警無罪。因一二審皆無罪,依《刑事妥速審判法》,曾警幾乎將獲判無罪確定。桃園市警局對判決表示尊重,將持續協助同仁維護權益,並全力支持員警依法正確使用警械執行職務,保護民眾生命財產安全。
曹興誠被爆小三「親密合照」 張益贍揭Chat GPT分析結果:可能是AI生成
聯電創辦人曹興誠昨(17)日遭名嘴謝寒冰爆料,疑似在2015年外遇小40歲的中國籍女子單忠華,還公開了多張親密照片,引發熱議。對此,前民眾黨中央委員張益贍藉由Chat GPT分析照片,發現那些私密照可能是AI生成;資深媒體人汪潔民則攤開時間線反駁,直言「老曹當時根本不在中國」。面對謝寒冰的指控,曹興誠昨日下午就發出聲明表示,「AI如此發達的時代,什麼圖片都可造假,去講真假沒什麼意義,因為信者恆信、不信者恆不信」,也將對惡意抹黑、散播者提告求償。張益贍也在臉書貼出照片,可以看到他將謝寒冰曝光的「曹興誠、小三親密照」丟到Chat GPT進行分析。Chat GPT回覆,根據分析,這張圖片的Laplacian邊緣變異值為28.82,「這是一個相對較低的數值,表示圖片紋理較平滑,缺乏自然圖像的細節變化,這種情況在AI生成的圖片中較為常見」。Chat GPT得出結論,這張照片有可能是AI生成的,或經過大量修飾與處理,係因許多AI生成技術(如Deepfake)會產生不自然的光影過度和平滑區域。而這也讓張益贍氣憤道,「造謠仔謝寒冰,出來面對!害我羨慕曹興誠的身材許久」。除此之外,汪潔民則在臉書撰文道,曹興誠從2005年辭去聯電董事長,轉至新加玻,事實上從1990年,中國實際負責人早就是宣明智帶領,總經理叫做徐建華,「老曹根本不在中國,中國小三怎麼會牽扯到曹興誠呢!再說,老曹如果有到中國,也應該是25年,請問25年前的曹興誠有這麼老嗎?」汪潔民補充,「2005年,聯電因為違反陳水扁政府的中國大陸投資規定間接投資和艦科技而遭到新竹地檢署搜索,並被控以背信罪及違反《商業會計法》,曹興誠也因而辭去聯電董事長職務。此案在臺灣高等法院更一審後仍判無罪確定」。
三立前主播被控聯手尪「進口非洲動物A差價」 獲判無罪確定
三立《消失的國界》前主持人李天怡夫婦等人,涉利用接受三立董事長張榮華委託,替張榮華旗下的「頑皮世界」野生動物園牽線買長頸鹿等非洲野生動物的機會,夥同丈夫郭人杰、澳洲台商李吳達,共同詐騙,涉犯背信罪,導致三立損失破億元。案經上訴,高等法院今(22日)仍判3人無罪,全案確定。檢方查出,孫耀亨與李吳達先討論出一份「台灣報價」,總價美金152萬9500元,李天怡夫婦涉嫌將「台灣報價」提高到3到5倍,浮報金額總價美金546萬1000元。至於亞太印象另報價5000萬的航運費用,三立支付2500萬訂金後,最後發現全案是李天怡等人自導自演的詐騙案,李天怡等人從頭到尾都未向史瓦帝尼野生動物園下單購買動物,無法拿出航運訂單相關憑證或收據,因此憤而再向檢方再告一條詐欺罪。李天怡等人謀得第一期不法所得約80萬美金,李天怡夫婦再依亞太公司股東比例分回約750萬元台幣,等於背信其在三立的職務,而夥同他人A了張榮華近2500萬元。據了解,三立旗下的頑皮世界當時為了符合動物來台後的檢疫條件、動物棲地標準等等,早已投入近2億元建構軟硬體設備,加上李天怡等人設局所A的動物訂金、貨運等款項,三立前後約損失近3億元。全案審理後,涉犯背信罪部分,一審李天怡、郭人杰、李吳達等3人均被判無罪。案經上訴,高等法院今(22日)仍判3人無罪,全案確定。
黃麟凱槍決後「仍有36死囚」!邱和順關押36年 驚世媳婦林于如是唯一女性
今年32歲、全台最年輕的死刑犯黃麟凱,在2013年間以童軍繩勒斃19歲王姓前女友和47歲王女母親,被依性侵殺人、殺人罪判處死刑,2017年定讞,最終於昨(16)日晚間10時02分執行槍決。據悉,在黃麟凱伏法後,全台仍有36位死刑犯還未執行,包括被關押最久、服刑超過36年的邱和順,以及唯一女性死囚「驚世媳婦」林于如。目前全台36位死囚名單中,20人關押在台北看守所、6人在台南看守所、5人在高雄看守所、4人在台中看守所。在看守所等待執行最久(25年)的是在1995犯下建商黃姓撕票勒贖案的黃春棋、陳憶隆,同案被告徐自強再審無罪確定,而黃春棋、陳憶隆在2000年4月27日被判死刑定讞,至今仍未執行。被關押最久(36年)的死囚為邱和順,他被控在1987年強盜分屍女保險員柯洪玉蘭,並在同一年綁架新竹男童陸正,當家屬交付贖金後,他仍殘忍將陸正殺害棄屍,警方循線逮捕主嫌邱和順等人。多年來歷經十餘次審判,直至2011年7月遭判死刑定讞,迄今仍未伏法。唯一女性死囚「驚世媳婦」林于如,因賭博欠債,為了詐領親人的保險金先是2009年底在台南老家將母親推下樓致死,2009年又趁婆婆住院,混合抗憂鬱藥、安眠藥、防腐劑注入點滴害婆婆身亡,並在丈夫住院時,趁機毒死丈夫。林于如遭逮過後,2013年6月最高法院判處死刑定讞,目前羈押在台中女子監獄中;不過,林于如律師團主張,林于如診斷出精神障礙,依法不得執行死刑。年齡最高的死囚是目前73歲的王信福,因涉在1990年教唆男子陳榮傑開槍殺死2名員警,於2006年於機場遭逮,2011年判死刑,至今未執行槍決;而陳榮傑則在1992年8月間就伏法。據悉,王信福去(2024)年4月17日曾寫信給救援大隊,表示「明明不是事實的事卻得不到理解申冤而心有不甘」,無數人權律師、團體也持續為他奔走。
死囚邱和順遭押36年 可能比照徐自強模式拚無罪及刑事補償
死刑釋憲案,憲法法庭對判死設下8項關卡,37名死囚未來經檢察總長提非常上訴後,是否放回社會,引發恐慌。法界研判,司改會等團體「救援」指標、遭押36年的死囚邱和順,最有可能比照徐自強案的模式,因釋憲結果獲得無罪及刑事補償。1987年的陸正撕票案、女保險員柯洪玉蘭遭強盜分屍案,2011年7月28日,邱和順被判死定讞,邱多次提起再審及釋憲遭駁回。憲法法庭今年判決,死刑判決程序要更嚴謹,包括《刑事訴訟法》、《刑法》、《監獄行刑法》等相關法律規定,共有8項要在2年內完成修法,如殺人案從警詢開始就得有律師在場;而邱及其律師,就是主張當年案發後,因沒有律師在場受警方刑求逼供才認罪。依最高檢察署死刑因應小組整理憲法法庭判決主文內容與最高檢業務有關項目後,認為檢察總長研議提起非常上訴的範圍,涵蓋「防禦權、辯護權程序保障」,而邱和順也符合這些要件。法界人士表示,一旦檢察總長提起非常上訴,最高法院因是法律審,只會援引憲法法庭判決內容,將邱的死刑判決撤銷,發回台灣高等法院更審,而邱的律師就會主張,當年邱被刑求逼供認罪,力拚無罪判決。知情人士指出,邱死刑定讞判決遭撤銷後,其律師會向高院聲請,讓當年參與偵辦陸正案的新竹市退休刑警出庭作證,證明邱遭刑求及不當取供,如果檢方無法提出其他證據,遭押36年的邱和順就可能無罪獲釋,並可聲請刑事補償。陸正父親之前就說過,無法接受釋憲結果。法界認為,邱案後續發展,可能比照2004年死囚徐自強釋憲案,獲非常上訴機會,徐在2016年獲判無罪確定,徐遭羈押5624日獲刑事補償2812萬元,邱若也無罪釋放,冤獄賠償金會再創非執行死刑者的紀錄。
幫修繕環境遭控賄選 新北議員蔡淑君無罪確定
國民黨新北市議員蔡淑君因前年選舉期間,協助選區內社區鋪設地坪、修剪周邊公園樹木,遭控涉嫌賄選。一、二審認為蔡捐助行為不足以動搖住戶投票意向,均判決無罪;案經檢方不服上訴,最高法院駁回,全案無罪確定。2022年8月蔡淑君免費為林口區國宅「台北新都社區」鋪設北哨口地坪,並配合該哨口地坪鋪設啟用儀式時間,前往社區接受感謝狀、與主委合照,還在社區內電梯張貼相關照片。檢方認為,蔡淑君是為了增加選民支持度,影響該社區700多戶、約2000多人投票意願,違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蔡淑君主張,社區哨口地坪屬開放空間,供不特定人使用,是公益性質設施,與賄選無對價性;公園分別登記為內政部營建署及新北市所有,修剪公園樹木是為了交通與公共衛生,與社區住戶無關,強調沒賄選動機。新北地院審理,衡酌社會常情及經驗法則,認為議員對社區有捐助,社區表達感謝之意,與社會一般生活經驗無違,修繕哨口地坪費用雖高,但往來行人也會使用該區域,對社區居民而言,難感受此舉對社區有何特別待遇,不足以影響或動搖住戶投票意向,判蔡無罪。檢方不服上訴,台灣高等法院刑事庭認為一審認事用法無違誤,維持原判。檢不服再上訴,最高法院駁回,全案無罪確定。
議員蔡淑君「免費修社區地坪」遭控涉賄!最高法院駁上訴 無罪確定
國民黨新北市議員蔡淑君,2022九合一大選期間,因幫選區內兩個大型社區免費鋪設地磚,並將接受感謝狀的照片貼在社區電梯內,遭指控意圖影響住戶投票意願,涉賄選。一、二審皆判處無罪,最高法院近日駁回檢方上訴,全案確定。據判決書,檢方認為蔡淑君免費捐助林口大型社區北哨地坪鋪設,屬於社區私有範圍,施工期間使社區管委會皆知悉議員捐助之情事,並於完工後舉辦啟用儀式,於社區31部電梯內貼上蔡淑君接受感謝狀的照片及重鋪地磚施工完成的公告,意圖影響社區700多戶、約2000多人的投票意願。蔡淑君否認犯行,稱該地坪位於公車站旁,屬開放空間,供不特定人使用,行人往來頻繁,地磚破損將造成危險,才請熟識的廠商協助處理。強調所為屬公益性質,與社區住戶無關,也沒有賄選動機。新北地院審酌指出,本案社區不符合選罷法「團體」之定義,且蔡淑君所為並不足以動搖住戶投票意向及政治偏好,即使住戶支持蔡淑君,也難認是因其捐助行為而為之。最高法院維持歷審宣判,駁回檢方上訴,全案無罪確定。
逮到幕後藏鏡人!威震集團吳明達遭槍擊事件 主使者黑歷史起底
台北市大同區角頭、威震集團前董座吳明達,2024年7月11日和小弟在北市天龍三溫暖樓下聊天時,遭彭姓槍手埋伏槍擊,手部中彈。北市刑大持續追蹤幕後主使,9月25日晚間兵分多路於屏東市將郝姓角頭及9名涉案幫眾逮捕歸案。如今郝男的身份也遭到起底,他過去曾是四海幫大哥,2018年曾捲入「五分埔3千萬搶劫案」,一審遭判10年徒刑,二審卻神逆轉獲判處無罪。據警方調查,53歲郝姓角頭出身屏東六塊厝眷村,早年投身於四海幫,並以時任副幫主「純偉」馬首是瞻。之後他因利益糾紛脫幫,隨後加入天道盟,再闖屏東地區積極吸收人馬,開闢屬於自己的一片天地。郝姓角頭曾任新加坡國際大舞廳董事長,卻在2018年遭手下指控在台北市五分埔搶劫Uber司機3400萬,該案歷經周折,高等法院審理時認為罪證不足,駁回檢方上訴,判處無罪確定。警方表示,今年7月,在天龍三溫暖門口開槍的彭姓槍手落網後供稱,因其經營的咖啡店遭吳明達強索保護費,他為了洩憤才朝吳連轟5槍。但區區咖啡廳老闆就能有實力持美軍「制式手槍」,警方對證詞存疑,經過長期追查後終於鎖定郝姓角頭。據瞭解,郝曾向東區三溫暖一名楊姓股東借了超過2千萬,但卻藉故不肯還錢,還要加碼逼楊多付800萬,郝的小弟還曾前往三溫暖鬧事。吳明達因為此事出面調解,疑似引發郝的不滿,於是指使手下對吳開槍警告;不過詳細犯案動機尚待進一步偵訊釐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