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區塊
政治
焦點

轟Deepfake非言論自由 民進黨批藍白護航偽造影片

民進黨 深偽影片 Deepfake 國民黨 言論自由
民進黨表示,「深偽影音是違法行為,不是言論自由!」(圖/報系資料庫)

民進黨表示,「深偽影音是違法行為,不是言論自由!」(圖/報系資料庫)

「深偽影音是違法行為,不是言論自由!」,民進黨今(27)日表示,國民黨側翼「風向株式會社」疑似用Deepfake AI深偽技術,偽造賴清德總統的聲音並發布影片,警方接獲檢舉,依法通知下架後,藍白卻群起護航。台北市長蔣萬安指稱是「政治追殺」,台中市長盧秀燕更指控是「打壓言論自由」。

民進黨指出:深偽影音是觸犯《刑法》的違法行為,「任何人」的聲音都不該被盜用!未經當事人同意,利用AI偽造他人聲音、影像,製作足以混淆真實性的影音內容,觸犯《刑法》第210條、216條、220條偽造文書等罪。最高法院也早已認定:「聲紋」屬於個人資料,不是任何人都可以任意取得、變造或冒用。

民進黨提到,更諷刺的是,藍白自己過去也曾是Deepfake的受害者:2023年總統大選時,民眾黨前主席柯文哲曾遭人冒名、變造錄音,民眾黨當時第一時間嚴正澄清、譴責假訊息,並迅速報案。後來偵辦發現源頭來自境外。

民進黨續指,2025年國民黨主席選舉期間,也曾有人利用AI惡意變造郝龍斌與柳采葳的影像,柳采葳立即報案提告,趙少康更公開譴責「已經構成國安問題」。

民進黨表示,「我們就問:當自己人被Deepfake時,藍白就說是惡意變造、依法提告;現在Deepfake別人,怎麼突然變成『言論自由』了?」

民進黨說,照國民黨的邏輯,詐騙集團是不是也可以隨意複製別人的聲音進行詐騙,然後宣稱自己只是「言論自由」?

民進黨強調,創意無罪,偽造犯法。言論自由當然必須保障,但侵害他人隱私及偽造文書不是言論自由,這麼基本的道理,難道國民黨和民眾黨不懂嗎?確定要繼續瞎挺犯罪行為?

民進黨 深偽影片 Deepfake 國民黨 言論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