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行
」 日本 台中地院 毒品 性侵 柯文哲
陸女趁男友熟睡「刷臉轉帳」盜領124萬! 網歪樓狂問手機品牌
大陸上海一名歐姓男子日前準備領錢時,突然發現帳戶餘額不對,一查才驚覺27萬元人民幣(約新台幣124萬元)存款遭人盜領。歐男報警調查後,竟發現是與他同居的邵姓女友,趁他熟睡時,分21次用「人臉辨識」解鎖手機轉帳、竊取存款。綜合陸媒報導,上海市普陀分局表示,警方4月24日晚間接獲報案,歐男稱自己銀行帳戶裡的27萬元人民幣遭人盜走,警方調查歐男的轉帳紀錄後發現,這筆存款在今年1月4日至4月24日期間,被分成21次轉出,而且時間幾乎都在凌晨。警方進一步調查後,發現歐男與邵女同居,且多筆轉帳紀錄都與邵女有關,因此將人帶回警局說明。邵女起初否認犯案,但在警方拿出聊天內容、轉帳紀錄等證據後,她才坦承犯行。邵女供稱,自己因為近期手頭吃緊,才會萌生偷錢念頭,透露自己趁歐男熟睡時,多次利用手機人臉辨識功能解鎖,再把存款轉走,並將贓款都花在個人生活開銷上。警方指出,邵女前後共犯案21次,總金額高達27萬元人民幣,目前已被上海普陀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案件仍在進一步調查中。消息曝光後,不少大陸網友把焦點放在手機的人臉辨識功能上,紛紛留言表示,「刷臉不是要點頭眨眼什麼的嗎」、「吐槽一下,這個盜刷的途徑有嚴重技術問題,正常人臉辨識都是必須睜眼通過活體檢測的,照片或者睡著都不允許通過才對」、「我覺得就是手機不要圖方便,設定什麼指紋,臉部識別,密碼才是最好的安全措施」、「沒有眼睛追蹤也能辨識啊?哪家手機品牌」。
保全爆怒血洗豪宅!女秘書遭拖進中控室狂刺 主任救人也中刀判8年半
高雄鼓山區一處豪宅大樓去年爆發駭人濺血案,陳姓保全因包裹整理問題與女秘書口角,竟情緒失控,將人拖進中控室持刀猛刺,前來救援的物業主任也遭攻擊掛彩;案經高雄地院審理,法官並不採信陳男「同事互毆」說詞,依2項殺人未遂罪及強制罪,合併判刑8年6月。判決指出,案發於去年9月20日下午2時許,陳男與同在豪宅大樓任職的陳姓女秘書,因包裹處理問題爆發爭執。陳男疑似長期累積職場不滿,情緒瞬間失控,先徒手痛毆女秘書頭臉,待對方倒地後,再強行拖進櫃檯後方中控室。陳男接著持利刃朝女秘書左上背及腹部猛刺,還連續踹踢腹部,造成她頭部外傷、腹壁與背部穿刺傷,右前臂也撕裂受創,一度失去意識,現場血跡斑斑。女秘書事後在法庭哽咽表示,至今仍飽受創傷折磨,「一閉上眼就想到當時畫面」,甚至不敢獨自外出。當時在中控室內的梁姓物業主任聽見呼救聲上前查看,竟也成為陳男攻擊目標。陳男持刀朝主任胸口猛刺,主任雖奮力阻擋,仍造成左肩及右手小拇指遭刺傷,其中小指動脈大量出血。直到主任大聲喝斥,陳男才停手。更誇張的是,陳男為阻止兩人求救,還趁主任受傷之際奪走手機丟到大廳櫃檯,隨後更換衣物後騎車逃離現場。警方事後調閱監視器,卻發現案發前部分畫面遭人格式化,而殘存影像顯示,陳男犯後第一時間曾操作監視器主機,還在大樓外徘徊許久後才離去。陳男到案後否認犯行,辯稱是主任與女秘書互相拉扯,自己只是目擊衝突後擔心惹禍上身才離開。不過法官認為,若真是同事互毆,身為保全應協助報警與叫救護車,而非刪除監視器畫面、換裝逃逸,其說法明顯不合常理。法院審酌,陳男供稱長期感覺遭職場排擠,認為工作量過重,又擔心職務異動影響自身處境,才在爭執中情緒崩潰。但法官認定,他持刀猛刺人體胸腹等致命部位,殺意明確,最終依刺傷女秘書部分判刑7年,另就刺傷主任及強制罪部分判刑5年2月,合併執行8年6月,全案仍可上訴。
北上討債疑持毒心虛!男衝破路檢點遭警開7槍 凌晨東勢落網
北市保安警察大隊6日21時許,在中山區民族東路與建國北路口執行路檢勤務時,示意一名男性駕駛進行攔檢勤務,未料對方竟假意配合,隨後衝撞攔檢點。員警第一時間朝車輛開7槍制止,卻仍遭對方衝撞逃逸,轄區中山分局第一時間獲報後也立即組成專案小組查緝,迅速在7日凌晨3時許,於台中東勢將39歲的萬姓駕駛逮捕到案,並發現其呈現K他命陽性反應。北市保安大隊6日21時許,在中山區民族東路與建國北路口執行路檢勤務時遭男子衝破路檢點,警方連開7槍仍被其逃逸。(圖/翻攝畫面)據了解,有多項詐欺與妨害自由的39歲萬姓男子6日北上北市欲找朋友討債,未料卻先遇到設立攔檢點的北市保大。萬姓男子疑似因持有K他命心虛,先是假意配合警方攔檢,隨後竟直接衝撞攔檢點,警方第一時間也朝萬男車輛猛開7槍,但仍遭萬男突破。中山分局獲報後,立即與刑事警察大隊成立專案小組追查,並通報國道警察及台中市政府警察局協助攔截圍捕。經調閱監視器及分析行車軌跡,於7日凌晨3時許,在台中市東勢區將萬男查獲到案,並查扣已卸下車牌之涉案車輛,同時發現萬男呈現K他命陽性反應。全案警詢後,依違反刑法妨害公務、傷害及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等罪嫌,移送台北地檢署偵辦。中山分局強調,警方將持續強力取締酒駕、毒駕及各項重大違規行為,對於危害社會治安及挑戰公權力之犯行,絕對依法嚴辦、絕不寬貸,並呼籲民眾務必守法駕駛、拒絕酒毒駕,共同維護用路安全與社會秩序。
房仲金童吸金潛逃!化身新加坡地產董座 北上中山遭警攔查栽了
曾被封為房仲金童的「賴冠翟」2018年時因吸金案,交保後潛逃,遭宜蘭地院通緝在案。未料其竟南下恆春,化名「沈文」捲土重來,化身「新加坡地產董座」,舉辦領袖高峰會邀請偏鄉孩童參與,立誓要培養孩子上台大,讓一眾師生家長誤以為真,聽信其說詞,拿出老本投資沈文所指出的投資項目,直到賴冠翟去年12月27日北上遭中山分局巡邏員警盤查,當場逮獲其通緝身分。據了解,賴冠翟自稱是新加坡地產富商,化名「沈文」進入恆春一處小學,為讓偏鄉孩童也能享有資源,因此在校舉辦「領袖高峰會」,主打培養孩子領導力,立誓要讓偏鄉孩童也可以考上台大,甚至砸錢請各行各業名人,如補教名師呂捷等人進入校園演講,更安排師生北上前往立院參訪。不過賴冠翟疑似為避免被發現其通緝身分,每每出入公共場所均戴帽子、口罩,表示因欲「為善不欲人知」,想「低調行事」。而其進入校園時,多半準備一綑現金,只要學童表現良好就發,營造闊綽、樂善好施的大善人形象,實際卻是放長線釣大魚。賴冠翟潛伏5、6年後,眼見時機成熟,2023年起開始鼓吹家長投資房地產,主打高獲利,吸引不少老師、家長拿出棺材本投資,但賴冠翟卻開始人間蒸發,當初與老師家長談定的獲利也未依規定給付,讓被害人開始察覺有異。直到去年12月27日晚間,賴冠翟北上,於中山區雙城街時被巡邏員警察覺有異攔下,賴冠翟遭警方攔下後仍故作鎮定,報出一串假身份證試圖隱瞞其通緝身分,但仍遭警方當場識破,確認其為遭宜蘭地院通緝之通緝犯後,當場將其逮捕,後續解送歸案,才意外讓其犯行曝光。
歹路毋通行1/《原子少年》男星又出包 撿到信用卡盜刷近萬元
25歲的饒高赫因參加《原子少年》受到矚目,雖然沒有成功出道,仍累積了不少粉絲,不過2023年時卻爆出欠錢不還的醜聞,最後他本人也發聲道歉。但這次的教訓似乎沒有讓他學乖,日前又因盜刷信用卡被告上法庭,脫序行為令人直搖頭。判決書中提到饒高赫盜刷撿到的信用卡。(圖/翻攝自司法院裁判書系統)饒高赫的判決書中指出,他撿到別人遺失的信用卡後,未依規定歸還,反而據為己有,並持卡進行消費,盜刷金額共計9760元,檢方依侵占遺失物及詐欺取財等罪提起公訴。法院審理時,饒高赫坦承犯行,並與被害人達成和解,賠償新台幣5萬元。法官審酌其無前科、犯後態度良好,依侵占遺失物罪判處罰金1萬元,另依詐欺取財罪判處有期徒刑2月,得易科罰金,並宣告緩刑2年。由於饒高赫犯後態度良好,最終被判緩刑兩年。(圖/翻攝自饒高赫IG)饒高赫曾擔任金馬獎禮儀先生。(圖/翻攝自饒高赫IG)饒高赫參加《原子少年》時,因長相帥氣加上擅長打網球,被粉絲稱為「網球王子」,還擔任第57屆金馬獎的禮儀先生,即將在演藝圈發光發熱,先前卻被爆賭博欠錢不還,金額高達數十萬。饒高赫工作的服飾品牌也發出聲明,表示:「因前門市店員饒高赫賭博欠錢,有債主找來門市討債,本公司即日起與饒高赫解除工作契約,也請其債主知悉,此人目前已不在本公司任職,請債主們不要來找我們索賠款項。」在正要發光發熱之際,饒高赫爆出欠錢醜聞。(圖/翻攝自饒高赫IG)醜聞爆發後,饒高赫在限動道歉:「我在這邊鄭重地跟所有人道歉,所有因為我造成麻煩的人,以及關心我相信我的人,對不起真的很抱歉,我會盡力彌補我做錯的所有事情,謝謝大家的關心,我會誠心的面對所有事情,訊息暫不回覆,再次道歉對不起。」原本以為他能記取教訓回到正軌,卻再度犯錯,讓曾經支持他的粉絲們感到恨鐵不成鋼。醜聞爆發後饒高赫發文道歉。(圖/翻攝自饒高赫IG)而對於侵占及盜刷等罪行,法官指出,饒高赫因一時失慮觸法,經偵審程序後應能知所警惕,加上已賠償並獲被害人諒解,因此給予改過自新的機會。此外,法院也說明,涉案信用卡已掛失失效,不具沒收必要,至於盜刷所得,因已完成賠償,若再宣告沒收恐屬過苛,因此未另行追徵。
欠債10萬爆殺機!持檳榔刀刺穿老友頸動脈 狠男判14年10月
高雄葉姓男子因10萬元債務糾紛,不滿陳姓老友遲未還錢,還跑去打麻將。竟持檳榔刀闖入宮廟旁鐵皮屋,當眾猛刺對方頸部致死;一審高雄地院法官認定其手段凶殘、殺意堅決,且有前科仍不知悔改,依殺人罪重判14年10月。判決指出,案發於去年1月12日上午11時許,61歲葉男因陳姓友人欠他十萬元,久久未還,於是騎機車攜帶檳榔刀及小鐮刀,前往鳳山區一處宮廟旁鐵皮屋尋仇,見57歲陳男正準備與友人打麻將,怒火中燒,隨即持刀朝其頸部猛刺,陳男當場倒地,送醫仍因左頸靜脈遭刺斷、總頸動脈破裂不治。葉男犯後逃逸,不到1小時即在其鳳山區中山東路住處遭警方逮捕,當時他已經換掉血衣,準備逃亡。高雄地院合議庭審理期間,他一度否認犯行,後改口坦承蓄意殺人。法醫相驗後指出,兇刀刀刃長約13公分,陳男致命的頸部穿刺傷,卻深達16公分,攻擊力道猛烈、刀柄幾乎全沒入體內,足見其殺意甚深。法官查出葉男40年前曾犯殺人未遂,出獄後又涉槍砲、毒品等案件,素行不良。審酌其僅因金錢糾紛即奪人性命,造成家屬難以彌補之傷痛,雖坦承犯行,仍依殺人罪重判他有期徒刑14年10月,全案可上訴。
巡佐偷「財神爺」 下場慘了!涉貪汙重罪遭起訴、火速停職
台中大甲分局日南派出所曾姓巡佐,執行查緝違規夾娃娃機時,竟私自取走查扣物中的「財神爺」公仔(約600元),事後還試圖買新品掉包掩飾,同事清點時發現異常,調閱監視器後揭發;台中地檢署檢察官認定其涉「侵占職務上持有之物」,依《貪污治罪條例》起訴,但因微罪建請法院減刑,目前曾員已遭停職處分。2024年12月19日,大甲分局接獲檢舉,指某娃娃機店涉嫌違反《電子遊戲場業管理條例》,隨即由分局與日南派出所人員聯合臨檢,查扣現場5台選物販賣機及10個公仔,並帶回派出所保管,暫置於公務機車車棚內,後續移送偵辦。未料曾姓巡佐於2025年1月3日前往車棚時,明知該批公仔屬於依法扣押的證物,仍伸手從機台內取出其中一個「財神爺」公仔,帶回辦公室抽屜內占為己有,並將原本外盒拆除丟棄。數日後,同仁清點扣押物時發現公仔短少,立即通報所長並調閱監視器,赫然發現是曾所為;所長當場要求歸還,但曾因已拆封包裝,竟先將公仔重新裝盒放回機台,再外出購買全新公仔試圖替換,原本的公仔則帶回住處。台中市警方主動將曾姓巡佐移送法辦,檢方偵訊時,曾一度辯稱公仔未列編號、誤認非扣押物才取出,且因外盒髒污才拆除,打算日後通知店家領回;但檢方指出,曾從警多年,對扣押程序應相當熟悉,且該批物品已完成扣押並列冊管理,即使欲返還,也須依《刑事訴訟法》報請檢察官處理,不得擅自動用,其拆除外包裝、占為己有之行為,顯已逾越職務界線。此外,台中市警局曾函覆稱,曾僅負責戒護與搬運,非承辦人,未負保管責任。但檢方調閱資料發現,曾為帶班人員,並在臨檢及扣押文件上簽名,認定其具保管人身分,直指警局說法「顯有謬誤」。全案依《貪汙治罪條例》之「侵占職務上持有之非公用私有財物」罪嫌起訴,該罪最重可處5年以上徒刑,但檢察官考量曾已坦承犯行並繳回600元不法所得,金額低且情節輕微,建請法院依法酌予減刑。
深夜浴廁聲響釀血案!台南男伏擊室友狂刺35刀致死 遭依殺人罪起訴
台南市新市區今年1月發生駭人命案,王姓男子因不滿蘇姓室友深夜使用共用浴廁發出聲響,雙方爆發衝突後竟埋伏持刀攻擊,連刺對方35刀致死。全案今天由台南地檢署偵查終結,檢察官依殺人罪提起公訴,案件將由台南地方法院國民法官審理。檢方調查,王男與蘇男同住在新市區民生街一巷某出租套房4樓,與其他房客共用衛浴空間。1月29日凌晨1時許,蘇男如廁時發出聲響,引發王男不滿,兩人隨即爆發激烈口角。未料王男情緒失控,於凌晨1時36分萌生殺意,持彈簧刀在浴廁外守候。待蘇男走出浴廁,王男立即上前攻擊,朝頭部、頸部及胸腹等要害連續猛刺,蘇男大量失血,雖經送醫但仍宣告不治;法醫相驗發現,蘇男全身多達35處刀傷,其中頭頸部16刀、左胸12刀,另包含四肢與私密部位傷勢,傷勢分布密集且致命。檢方指出,死者因頸部血管遭割裂及心臟遭刺穿,引發大量出血與血氣胸,最終因低容積性休克死亡。全案由死者兄長報警後曝光,警方循線將王男逮捕送辦。檢察官偵查終結後,認定王男犯行重大,依殺人罪提起公訴。案件移審台南地方法院後,將依國民法官制度進行審理,目前被告由法律扶助律師協助辯護。
酒駕撞死運將肇逃「一審重判10年」 邱軍90度鞠躬致歉:努力和解中
25歲歌手邱軍以〈運轉人生〉走紅,卻在2024年酒駕撞死一名計程車司機,且肇逃2天後才到案。案經基隆地檢署偵辦起訴後,今(29)日一審結果出爐,國民法官認定邱軍罪責重大,判處其有期徒刑10年。對此,邱軍表示尊重司法判決,並2度90度鞠躬致歉,透露會持續和家屬溝通和解。據了解,本案發生在2024年12月27日凌晨,邱軍與女友及友人在基隆餐酒館聚會,共喝下近10公升酒精飲品,還包括多杯小米酒,之後他於凌晨4時許酒後開車上路,行經基隆市信一路時,撞上2名在路邊休息的計程車司機,其中一名李姓司機送醫搶救7天後仍不治。事故發生後,邱軍肇事逃逸,直到2天後才到案說明,一開始他還否認酒駕,後來才在羈押後坦承犯行。案件由基隆地檢署偵結起訴,一審由國民法官審理,並於今(29)日認定邱軍涉犯不能安全駕駛致死罪判處8年,另犯肇事致人死傷逃逸罪判3年6月,合併執行10年有期徒刑。對此,邱軍今日出庭聽判,庭後受訪表示「尊重司法」判決,被問到會不會覺得刑期過重,邱軍回答「不會不會」,並面對媒體鏡頭2度90度鞠躬致歉,「不好意思造成大家麻煩」,透露他會持續和家屬溝通、盡力協商和解。◎喝酒勿開車!飲酒過量,有害健康,未滿18歲請勿飲酒。
1500元點數變命案!湖內工人討債失控 一刀刺頸奪命遭逮
高雄湖內驚傳凶殺案!29歲劉姓工人因替友人墊付1500元遊戲點數,凌晨相約討債卻爆發口角,竟持預藏水果刀刺向34歲張姓男子頸部,導致對方送醫不治;警方到場當場逮捕劉男,依殺人罪移送偵辦。警方調查,劉男、張男與另一名徐姓男子同為附近工地工人,平日交情密切,常一起玩「娛樂城」類手機遊戲。日前張男請劉男代墊1500元購買遊戲點數,卻遲未還款,雙方因此產生糾紛。案發於29日凌晨1時許,劉男致電張男要求出面談清楚,並約在湖內區中正路一段附近巷弄見面。徐男擔心兩人起衝突,隨後趕往現場試圖調解,不料仍來不及阻止悲劇發生。警方指出,雙方談判過程中疑因言語不合,劉男情緒失控,突然掏出預先準備的水果刀,朝張男頸部猛刺。張男當場血流如注倒地,徐男見狀立即報案並試圖制止。救護人員趕抵後將張男送醫急救,仍因傷勢過重宣告不治。警方隨即封鎖現場,並在附近將仍未逃離的劉男依現行犯逮捕,查扣凶器。劉男到案後坦承犯行,供稱因討債不成一時氣憤行兇。全案已依殺人罪嫌移送橋頭地檢署偵辦,詳細動機與經過仍待進一步釐清。警方呼籲,民眾面對金錢糾紛應透過正當法律途徑解決,切勿因情緒失控訴諸暴力,以免釀成無法挽回的悲劇。
現場直播式犯案?手機行失竊「對面是監視器專賣店」 3賊1天落網
大陸1間手機店日前發生竊案,老闆僅因午間小憩片刻,竟遭竊賊趁機下手偷走3支手機。令人啼笑皆非的是,遭手機店的對面剛好就是監控設備專賣店,其門口設置的高清攝影機,完整拍下3名嫌犯的作案過程。當地警方迅速鎖定嫌犯,並於隔天將3人全數逮捕到案。大陸《濟南日報》報導,事件發生於山東省濟南市天橋區1處商店街。殷姓手機行當天中午因客流較少,依照往常在櫃台後稍作休息,未料竟讓不法分子有機可乘。她向警方報案時表示,「只是趴著瞇了一下,一醒來就發現3部手機不見了」,語氣相當焦急。警方獲報後,立即派員趕赴現場調查,並展開周邊監視器調閱作業。過程中出現戲劇性一幕,原來遭竊手機店的正對面,恰好是1家販售監控設備的專賣店,其門口設置的高清攝影機,完整拍下3名嫌犯從進入店內、翻找商品,到得手後倉皇逃離的全過程,宛如「現場直播」般清晰。警方根據影像迅速掌握嫌犯特徵與行蹤,於隔天下午展開行動,成功將董姓、郭姓及榮姓3名嫌疑人逮捕歸案。經初步偵訊,3人坦承見老闆熟睡,臨時起意行竊,對犯行供認不諱,全案目前正依法進一步偵辦中。警方也藉此案提醒商家,提高防竊意識。特別是在中午或夜間人潮較少時段,應避免長時間離開或熟睡,貴重物品務必妥善保管。同時建議店內應設置完善監視系統,涵蓋收銀台與商品展示區等重點位置,並可視情況加裝防盜警報裝置。
台積電內鬼洩密案判決出爐!陳力銘判10年 東京威力要賠1.5億
台積電2025年爆發內鬼洩密案,時任工程師陳力銘勾結內鬼吳秉駿、戈一平竊取2奈米晶片機密後,交付給東京威力公司。經追查發現,另名工程師陳韋傑亦參與竊密行動;東京威力公司高階主管盧怡尹則涉嫌配合滅證。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今(27日)宣判,判處5人有期徒刑10月至10年不等,另判罰東京威力1.5億元。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審酌,被告陳力銘、吳秉駿、戈一平、盧怡尹、東京威力公司均已坦承犯行,並與卷內證據資料相符;另被告陳韋傑雖承認擅自重製而取得台積電公司內部涉及國家核心關鍵技術之營業秘密之客觀事實,否認具有域外使用之意圖,然依其所述對於陳力銘任職台積電公司蝕刻機臺設備供應商均為外商公司之認知暨本案圖檔涉及之資訊內容等事證觀之,認陳韋傑所為辯解不足採信,各該被告犯行事證明確,茲就各該被告涉犯罪名之量刑、定應執行刑、宣告緩刑部分進行說明。判決指出,陳力銘主動向檢察官供出犯行,並因而查獲共犯陳韋傑,應依國家安全法第8條第5項後段規定,免除其刑;另就其所犯國家安全法第8條第2項犯行,於偵查及歷次審判中自白,均有國家安全法第8條第6項前段減輕其刑事由,審酌陳力銘為求個人之工作表現而犯案,造成台積電公司營業秘密可能外流之危險,並危及產業國際競爭力與國家經濟安全。惟經台積電公司具狀表明東京威力公司屬於其半導體製造設備供應商之在臺服務公司,並非其競爭對手,復經調查陳力銘蒐集之營業秘密,均未洩漏與東京威力公司及其母公司日商東京威力科創株式會社以外之第三方,且被告充分配合且協助調查,經台積電公司表明願意接受其道歉,判處應執行有期徒刑10年。法院表示,吳秉駿於偵查及歷次審判中自白,就所犯國家安全法第8條第2項犯行,具有國家安全法第8條第6項前段減輕其刑事由,審酌吳秉駿造成台積電公司2奈米製程之機密資訊可能外流而喪失競爭優勢之危險,惟其充分配合且協助調查,對於犯罪事實之釐清及加速偵查機關進行本案之調查,具有相當貢獻,並經台積電公司具狀表明原諒,判處應執行有期徒刑3年。戈一平部份,法院考量其於偵查及歷次審判中自白並因而查獲共犯陳力銘,應依國家安全法第8條第6項後段減輕其刑,審酌被告造成台積電公司2奈米製程之機密資訊可能外流而喪失競爭優勢之危險,惟其充分配合且協助調查,對於犯罪事實之釐清及加速偵查機關進行本案之調查,具有相當貢獻,並經台積電公司具狀表明原諒,爰量處有期徒刑2年。判決書指出,陳韋傑僅坦承客觀事實,且其擅自重製之營業秘密屬於14埃米製程之機密資訊,此為台積電公司半導體製程從「奈米」邁入「埃米」時代之先進技術節點,乃延續並保持在全球最先進製程領導地位之關鍵,迄今亦未取得台積電公司之諒解,爰量處有期徒刑6年。至於盧怡尹刪除陳力銘翻拍台積電公司之營業秘密圖檔,湮滅後者涉案之刑事證據,嚴重妨礙國家司法權之行使。然其在發現刪除之電磁紀錄因不明原因回復後,主動通報東京威力公司,復由東京威力公司將此事發經過記載於書面陳報偵查機關,事後亦坦認犯行,具有裁判確定前自白之事由,應依刑法第166條規定減免其刑,爰量處有期徒刑10月,緩刑3年,並應於判決確定之日起1年內,向公庫支付新臺幣100萬元,暨參加法治教育課程6場次。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審酌,東京威力公司未能善盡監督受雇人之企業社會責任,且依據該公司對陳力銘工作績效表現之考核資料,可知東京威力清楚明瞭陳力銘可能利用舊識情誼而非法蒐集不易取得之台積電公司內部資訊,侵害台積電公司之營業秘密,考量惟被告承認犯罪,積極配合檢察官偵查及台積電公司內部調查,盡力降低本案對於台積電公司、半導體產業國際競爭力及國家經濟安全所生危害,並偕同其母公司與台積電達成和解,爰量處罰金1億5,000萬元,並應於判決確定之日起1年內,向台積電支付1億元,並向公庫支付5,000萬元。
屏東1歲童遭虐「腦出血、眼神上吊、全身22處傷」 判生父緩刑3年、母無罪
屏東縣內埔鄉一名父親,涉多次對剛滿1歲的女兒施暴,造成女嬰出現抽搐、眼睛上吊等情形,送醫後更診斷出腦出血、身上22處外傷瘀青。案經屏東地院審理,女嬰父親遭依《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傷害罪》判有期徒刑1年、緩刑3年;女嬰母親則獲無罪,全案可上訴。判決書指出,女嬰的父親在108年9月至10月間,於屏東內埔住處內,以不詳方式傷害剛滿1歲多的女嬰,直至10月7日晚間7時許,女嬰出現抽搐、眼睛上吊等情形,父母才趕緊將她送到屏東基督教醫院急診,並轉往高雄長庚治療。經過醫師診斷,確認女嬰硬腦膜下腔出血,且臉部、身體等有22處外傷瘀青,疑似為受虐所致,隨即依程序通報屏東縣政府社會處,女嬰父母也遭檢方起訴。案經屏東地院審理,法官認為,女嬰的生父本應悉心照護女兒長大,善盡養育之責,卻對年僅1歲的孩子施暴,所為本不宜輕罰,但考量父親犯後坦承犯行,且經過持續追蹤,女嬰目前認知發展、聽語理解、口語表達能力皆落在中等範圍,情緒行為表現穩定,整體評估未造成難以恢復的發展遲緩。判決書顯示,女嬰父母已離婚,如今女嬰已安置於母親娘家,且父親僅會與女嬰視訊,不會實際見到面,法官審酌女嬰父親無刑事前科等一切情狀,依《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傷害罪》,判他有期徒刑1年、緩刑3年,緩刑期間交付保護管束,並須接受法制教育4場,全案可上訴。至於女嬰生母部分,母親否認有任何傷害女嬰的犯行,並辯稱「她是我生的,我不會這樣對她,她的傷不是我造成的,如何造成的我完全不知情」;檢方提出的相關醫療紀錄及證詞,僅能證明女嬰受傷的結果,無足證明母親與女嬰的傷是有關連性,且母親過去曾多次帶女嬰就醫及釐清傷勢成因等,加上女嬰看見父親就會焦慮、哭泣,還會害怕男性及短髮女性,難認母親有傷害女童的犯罪動機,因此判她無罪,可上訴。《CTWANT》提醒您: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宜蘭「無照男密醫」替400人做假牙 3年不法獲利215萬
宜蘭一名朱姓男子沒有合法醫師執照,卻在4年前開立診所,私下替超過400個病患製作假牙,獲利至少超過215萬元,直到他被民眾檢舉才曝光。日前宜蘭地院審理後,依違反《醫師法》判處朱男6月徒刑,得易科罰金,緩刑2年,並沒收不法所得215萬元。根據判決書指出,朱男雖有齒模製造技術員登記證,但卻沒有合法醫師執照,2022年4月起,他在宜蘭羅東承租民宅,並擺放牙科設備,替病患進行口腔檢查、研磨牙齒,製作安裝假牙等醫療行為。直到2025年10月16日,有民眾發現朱男並非合法牙醫,於是向衛生局檢舉。檢警獲報後,持搜索票前往診所查緝,當場查扣約診簿、診療台、齒模、高壓消毒設備及藥品等醫療器材,並依違反《醫師法》起訴朱男。檢方偵查期間,朱男坦承犯行,供稱他透過病患口耳相傳介紹等方式,在短短幾年間,幫助約300至400名病患製作假牙,每人收費數千元到數萬元不等,每月所得約10萬至20萬元,扣除成本淨賺約5萬元,累計不法所得至少215萬元。宜蘭地院審理後,考量朱男已認罪,且與檢方達成協商,遂依《醫師法》第28條之非法執行醫療業務罪,判處朱男有期徒刑6個月,得易科罰金,緩刑2年,並須接受3場法治教育,同時沒收215萬元不法所得,全案仍可上訴。
少女遭繼父性侵多年懷孕!他被捕竟辯「被附身」 還喊要娶她
印尼西蘇拉威西省(Sulawesi Barat)發生一起性侵案件,一名52歲男子涉嫌長期性侵其17歲繼女,並導致對方懷孕,警方已將其逮捕並依法偵辦。未料她落網後居然想與繼女結婚的要求,試圖尋求和解。根據印尼媒體《kumparan》報導,這起事件發生在蘇拉威西省的馬穆朱(Mamuju),當地警方指出,受害者為嫌犯的繼女,相關犯行可追溯至2020年,當時受害者僅12歲。嫌犯最初以帶往農園與魚塭為由,對其進行威脅與強迫發生性行為,之後行為持續反覆發生,時間長達數年。警方表示,嫌犯透過恐嚇與壓迫手段控制受害者,使其長期不敢反抗或對外求助。調查同時顯示,嫌犯除在外地犯案外,也多次在住處內對受害者施暴,甚至就在其癱瘓妻子身旁進行性侵。由於妻子長期臥病、無法行動,無力阻止相關行為,使案件情節更為嚴重。警方並指出,受害者遭侵害次數頻繁,已無法確切記憶。另據受害者表示,長期未報案主因與家庭狀況有關。其母親因病癱瘓,家庭經濟來源仰賴嫌犯維持,且仍有年幼弟妹需要撫養,使她擔心揭發事件後家庭失去經濟支柱,因此選擇隱忍未揭發。直到近期身體狀況惡化,經檢查確認已懷孕約4個月後,受害者才鼓起勇氣報警。警方接獲通報後隨即展開行動,於嫌犯住處將其逮捕,目前已依法收押,案件進入司法程序。此外,警方透露,嫌犯落網後辯稱自己是因「被魔鬼附身」才犯案,甚至提出與繼女結婚的要求,試圖尋求和解,相關說法已遭外界質疑,案件後續將依法處理。
日本鹿兒島警方設局逮人!22歲台男涉跨國詐騙落網
日本九州鹿兒島縣警方近日表示,他們透過俗稱「假裝受騙作戰」的偵查手法,成功逮捕1名來自台灣的年輕男性「車手」,並進一步揭露其背後詐騙集團的運作情形。據日媒《TBS NEWS DIG》報導,遭逮捕的是22歲的陳國棟,自稱大學生,住址不詳。警方指出,陳嫌於今年2月至3月期間,與多名身分尚未查明的人士共謀,鎖定日本高齡者作為詐騙對象,進行系統性犯案。調查顯示,該集團成員假冒警察等執法人員,對鹿兒島市1名80多歲男性長者多次撥打電話,謊稱在調查某案件時發現有400萬日圓匯入該名男子帳戶,進而以「需要調查資金來源」為由,試圖誘使對方交出現金。這類話術利用民眾對司法機關的信任與對法律責任的恐懼,屬於近年常見的詐騙手法。不過,該名長者在接獲電話後隨即主動向警方諮詢。警方隨即啟動「假裝受騙作戰」,由被害人配合詐騙集團指示,佯裝上當並安排交付現金的情境,藉此引出實際負責取款的人員。當陳嫌依約現身準備取款時,警方當場以詐欺未遂的現行犯將其逮捕。警方表示,陳嫌在詐騙集團中扮演「車手」角色,負責從被害人手中取得現金。在偵訊過程中,陳嫌坦承「知道袋中裝有現金」,已承認相關犯行,顯示其對詐騙行為具有明確認知。除了此次未遂案件外,警方進一步調查發現,陳嫌亦涉嫌參與另1起已得逞的詐騙案件。該案發生於市來串木野市,1名80多歲女性以相同手法遭詐騙,損失金額高達1400萬日圓。警方已就此案以詐欺罪名再次逮捕陳嫌,並持續追查是否還有其他受害者或共犯。
梁育誌虐殺女大生無期定讞 死者母哽咽質疑司法公正:我的控訴法官有聽嗎?
2020年發生於台南的長榮大學外籍女大生命案,歷經多年審理後,全案於23日定讞,最終由最高法院判處被告梁育誌無期徒刑。消息傳出後,遇害的馬來西亞籍鍾姓女大生母親情緒激動,對判決結果表達難以接受,並質疑台灣司法是否公正。根據《TVBS》報導,鍾姓女大生母親表示,得知最終判決後感到十分絕望,直言案件已定讞,「我就算再不願接受,也只能被迫接受判決,我們完全沒有選擇」,並質疑自己的訴求是否被法官聽見。她進一步指出,「這樣的判決,讓我嚴重懷疑司法是否公正獨立,6年了有改變嗎?」鍾姓女大生母親直言,對於這樣的結果,再心痛、再憤怒也改變不了什麼。回顧案情,事件發生於2020年10月28日晚間,當時鍾姓女大生返回宿舍途中,遭梁育誌擄走並性侵殺害,遺體事後被棄置於山坡地。調查顯示,梁育誌案發前一個月曾企圖擄人未遂,且過去亦有闖入民宅與竊取女性衣物等前科。案件曝光後,引發台灣與馬來西亞社會高度關注。審理過程中,橋頭地方法院一審認定梁育誌犯行情節重大,判處死刑;高等法院二審維持原判。不過,最高法院認為判決理由存在矛盾,將案件發回更審。更二審最終認定梁育誌未具明確預謀殺人意圖,難以符合「情節最重大之罪」標準,因此改判無期徒刑定讞。法院方面指出,梁育誌可透過長期監禁並接受心理治療與教化,仍有反省及改過向善的可能性。此一見解成為改判的重要依據。然而,判決結果也再次引發社會對死刑適用標準與司法審酌因素的討論。
遭控性侵猥褻6女 NONO二審仍辯「不認識被害人」遭判2年6月
藝人NONO(陳宣裕)遭6名女子指控,在2008年到2013年間,分別將被害人約出,違反其意願涉嫌妨害性自主,檢方依7罪起訴,全案於23日二審宣判,因NONO仍辯稱不認識被害人,法官認為他難有悔改之心,判處他2年6月有期徒刑,全案仍可上訴。演藝圈2023年爆出ME TOO風波,NONO則遭6名女子控訴,稱他在2008年、2010年、2011年、2013年間,以順路、工作邀約或吃消夜等理由將被害人約出,並在住處、飯店和車上對被害人伸出魔爪,涉嫌妨害性自主,檢方依3次強制性交、2次強制性交未遂、2次強制猥褻等罪將他起訴。一審法官認為,NONO透過綜藝節目認識其中一名被害人,2011年以開車載被害人返家為由,將她載到大稻埕河濱停車場欲行不軌,但遭被害人強烈反抗,因被害人供述一致,且有3名證人作證,法官認為她無誣告動機而判決有罪,其餘5名女子則因敘事有瑕疵,檢方給出的證據讓人懷疑而判被告無罪。二審於23日宣判,NONO在法院審理期間,仍否認犯行、堅稱自己不認識被害人,法官認為他難有悔改之心,且至今未與被害人和解,維持2年6月刑期,全案仍可上訴。
女涉攻擊律師庭上再失控!怒飆三字經嗆詐團 中院升級維安6法警戒護
台中林姓女子因爭產糾紛,接連攻擊、恐嚇多名律師,日前一審遭判刑,22日再因掌摑律師公會理事長開庭,她庭上否認犯行並指控律師與詐團勾結,還情緒失控飆罵三字經;法院考量其過往行徑與風險,升級維安配置,全案將於5月續審。台中46歲林姓女子,因與胞弟發生財產分割訴訟,自113年11月起,對多名代理律師產生不滿,陸續出現辱罵、恐嚇甚至動手攻擊行為。台中地檢署依傷害、強制、恐嚇、公然侮辱、誹謗及違反《法院組織法》等罪將她起訴。案件審理期間,林女行徑持續失控。今年2月開庭時,她竟在被告席違規持手機拍攝旁聽的律師公會理事長吳中和與祕書長侯珮琪,並揚言殺害兩人;3月17日再開庭時,更在法院走廊當眾掌摑吳中和,並飆罵三字經,事後還在網路留言威脅,遭檢方聲押獲准,目前仍在羈押中。台中地院22日針對掌摑案召開準備程序庭,審理林女涉犯恐嚇等5罪。庭訊中,法官詢問是否認罪及精神狀況,林女表示精神正常,但未正面認罪,反要求調閱完整影像,並指控律師將偵查庭資料外流給媒體,甚至扯出詐欺集團情節。庭上氣氛一度緊張,林女在他人陳述時多次插話,並情緒失控飆罵「他X的」、「不要臉」,再涉公然侮辱。對此,吳中和表示,與林女並無利害關係,卻遭無差別攻擊,批評其指控荒謬,並建議法院從重量刑。此外,法院考量林女過去在多起案件中曾出現恐嚇、侮辱及違反法庭秩序等行為,並評估其情緒控管狀況,當天特別「升級維安配置」,增派6名法警進駐法庭,以防止再度發生衝突。台中地院強調,此舉是為確保庭訊秩序與人員安全,讓司法程序在穩定環境下進行。全案預計將於5月再次開庭審理。
民眾檢舉違停「被冒名狂訂披薩」 嫌犯竟是28歲蘆洲警
新北市五股區1名何姓男子日前檢舉違停後,竟接連收到餐廳訂位與與披薩訂單簡訊,因此懷疑個資遭到外洩。蘆洲分局獲報調查後,發現勤指中心1名員警涉案,昨日該名員警也已坦承犯行並遭處分,訊後移請新北地檢署檢察官偵辦。日前一名網友在臉書社團「我是蘆洲人」發文指出,18日上午行經五股區芳洲六路時,因看見現場有多輛汽車違停,於是撥打110檢舉。不過,第1次未見警方到場,之後再次打電話通報才確認檢舉成功。沒想到,隨後該名網友便開始收到多筆餐廳訂位與披薩訂單簡訊,且訂位名稱為檢舉地點的諧音「方洲六」,讓他懷疑個資遭到外洩。貼文曝光後,也有網友表示,他6日向蘆洲分局打電話檢舉道路占用後,也遭人冒用本名與電話訂購披薩騷擾,顯示事件並非個案。對此,蘆洲分局立即成立專案小組調查,透過清查自檢系統與調查餐廳訂單資料,鎖定勤務中心1名28歲馮姓員警涉有重嫌,馮員於21日深夜坦承犯行,目前已確認至少5人受害。警方進一步調查發現,馮員在今年3、4月期間曾透過VPN連線國外IP,利用報案民眾個資,共訂購19次必勝客餐點,首先是在今年3月24日傍晚,冒用陳姓男子的名義,訂購4筆總價2萬696元的訂單;3月25日再冒用另一名陳姓男子個資,訂購5筆總價2萬6740元訂單;4月6日下午再冒名另一名陳姓男子,訂購2筆總價8447元的訂單;同日下午又冒名胡姓男子個資,訂購4筆總價1萬9996元的訂單;最後一次就是冒名在社團發文的何姓男子,於18日上午訂購4筆,總價1萬6445元的訂單。據悉,馮員為警專36期畢業,2019年被分發至蘆洲分局延平派出所任職,並於去年10月調入分局勤指中心。蘆洲分局表示,分局已召開考績會,將馮員記1大過並調離現職,其主管勤指中心主任也被連帶處分,調離非主管職。另外,馮員行為已違反妨害信用、偽造私文書、個資法(公務員假借職務上機會非法蒐集利用個人資料)等罪,涉及刑事、民事、行政責任,已報請新北地檢署指揮偵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