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訴
」 性騷擾 霸凌 職場霸凌 實支實付 自費醫材
華為吃豆腐1/東海教授化身主唱組樂團! 智慧財產被盜卻無力還手
獨立樂團「21世紀無聊男子」由東海大學社會學系教授楊友仁領軍學生一同組成,致力於台語創作出具台灣味的英式搖滾,企圖用熱血的歌聲唱出台灣工人階級的故事。孰料,他們音樂創作的心血遭到對岸的華為技術有限公司盜用!楊友仁向本刊表示,即使嘗試過各種不同的自救方法仍屢屢碰壁,感嘆小小的音樂人面對這種情形往往無計可施。畢業於國立台灣大學建築城鄉研究所的楊友仁目前在東海大學社會學系任教,多才多藝的他不僅是課堂上的教授,過去還曾組「無聊男子團結組織」、「黑手那卡西」2個樂團。2018年底,楊友仁與學生們組成「21世紀無聊男子」,目前以3人的樂團進行創作與演出。楊友仁友人在滑tik-tok時發現華為宣傳商品的短影音背景音樂竟使用「21世紀無聊男子」創作的歌曲「引擎發落」。(圖/讀者提供)說起樂團特色時,楊友仁向記者自信地說「台」字就是他們的創作核心,整個人聽起來神采奕奕,但說起音樂被盜的過程,他的聲音瞬間蒙上一層灰。他說,朋友在社群媒體tik-tok上看到中國華為宣傳商品的短影音,沒想到背景音樂卻用「21世紀無聊男子」寫的歌曲「引擎發落」。楊友仁發現中國華為宣傳商品的短影音中,竟直接使用「21世紀無聊男子」寫的歌曲「引擎發落」。(圖/新華社)楊友仁表示,他也發現發布該影片的人是華為官方認證的設計師,所以我們也理所當然的認為辛苦創作的音樂被華為拿去賺錢了。「引擎發落」收錄於「21世紀無聊男子」的第2張EP「轉大人」。楊友仁向本刊透露,這張EP中有3首歌,製作過程耗費了他們1年,為求高品質,他們更砸下重本花費30萬元錄音後製和宣傳,平均1首歌就花了10萬元。如今,華為竟直接把他們的心血整碗端走,他們感到既氣憤又無奈。當記者問是否試圖討回公道時,楊友仁馬上說,「有!」最開始先找了社團法人中華音樂著作權協會MÜST協助,但對方表示,因管轄範圍僅止於台灣本島,所以無法介入。後續,楊友仁轉頭向經濟部智慧財產局求助,但他們也說無法處理台灣境外的事情。楊友仁說,「智慧財產局有建議我們聯繫中國版權局,但我嘗試在中國版權局的線上申訴系統填寫申訴後,它卻以IP不符為由,拒絕受理,導致我完全無法申報」。記者詢問是否有和台灣的代理商訊崴進行聯繫,但楊友仁直言,覺得那是浪費時間,因為台灣法律也無法管到這一部分,並感嘆渺小的獨立音樂人遇到這種大型海外企業偷吃豆腐的,大多也只能忍氣吞聲。本刊稍早致電給華為在台灣的代理商訊崴技術有限公司詢問有關本案的相關回應,不過目前仍無人接聽。
睫毛倒插、跌倒請假通通有!新人入職45天只出勤7天 網:職場蟑螂現身
試用期內員工頻繁請假,雇主是否能立即終止契約?有網友發文表示,公司主管就面臨類似狀況,一名新進員工雖已任職一個半月,實際出勤天數卻僅7天,其餘時間皆以各種理由請假,包括睫毛倒插請假2天、經痛請5天、騎車跌倒請假1個月、腰痛請假3天等,且大多為當天臨時請假,導致工作安排頻繁受影響,也加重其他同事負擔。此事引發不少人討論,認為雇主應儘速處理,有網友直言:「比鬼月還黏人」、「資遣費沒多少,送神最快」,也有人關注是否能依《勞基法》規定直接資遣,避免影響團隊運作。這名網友近日在社群平台Threads分享職場經驗,指出公司一名新進員工到職1個半月,實際上班天數卻僅有7天,其餘時間皆以各種理由請假,從睫毛倒插、經痛、跌倒到腰痛不等,且多為臨時請假。原PO指出,該名員工為一位35歲以上女性,雖然主管已決定資遣,但對方遲遲未出面辦理離職面談與簽署離職同意書,導致整起事件延宕不決。不少網友直言,長期不出勤卻無法即時資遣,讓同事工作量大增,極為不公平。有網友甚至調侃:「資遣費根本划得來,快送神比較快!」也有聲音批評現行制度保護勞方過度,導致雇主束手無策。然而,根據《勞動基準法》實際規定,雇主即便面對試用期內的員工,也須遵守特定程序,避免違法資遣。根據《勞基法》第11條第5款,若員工主觀不履行職務或配合工作,即便明顯不適任,雇主仍需提出具體證據,證明已多次勸導或提供改善機會。此外,《勞基法》第16條也明訂,雇主終止勞動契約時須依員工年資給予預告期。不過,若員工在職未滿3個月,雇主則可依法「不預告即終止契約」,亦即所謂的立即資遣。儘管如此,實務上多數企業仍傾向遵循正式資遣程序,以保障公司未來法律風險,並防止遭勞工申訴。也因此,即便該名新人請假頻繁,主管仍需耐心處理離職流程,避免後續爭議擴大。
衛福部擬開放外籍照服員進醫院! 護理產業工會:把風險、混亂丟給第一線
衛福部自2022年起推動「住院整合照護服務計畫」,盼由醫院聘僱照服員,減輕家庭照護負擔,如今衛福部進一步向勞動部提案,希望開放醫院一般急性病房聘用外籍照服員,協助照顧急性病房病患。對此,台灣護理產業工會聲明,可以支持增加基層照護人力,但要是在制度與配套完全不清楚的情況下引進外籍人力,反而是把責任、風險、混亂丟給第一線基層,讓臨床負擔不減反增。台灣護理產業工會在臉書發出聲明指出,針對衛生福利部石崇良部長近日公開表示,將在「住院整合照護計畫」中開放醫院聘僱「外籍照服員/護佐」,工會支持增加基層照護人力,但堅決反對在制度與配套完全不清楚的情況下,倉促引進外籍人力,把風險與混亂丟給第一線基層承擔。工會表示,首先「照服員」與「護理佐理員(護佐)」在工作內容與職責上,本來就不同,但衛福部在訂定「住院整合照護計畫」時,為了彈性使用人力,將兩者混為一談;而石部長又說只開放「外籍照服員」,不開放外籍「護佐」,實際上整合計劃中只有一種職稱「照護輔佐員」,該怎麼拆分?若在工作定位不清、權責不明的情況下,就要開放外籍人力,最後恐怕只會讓既有的照服員、護佐以及第一線護理師被迫承擔管理、溝通與糾紛處理的責任,使得臨床負擔不減反增。工會強調,他們不反對增加照護人力,但問題在於衛福部近年推動「住院整合照護計畫」的執行品質與治理能力,已讓基層高度失去信任;該計畫至今仍未訂定合理人力比、未建立明確的工作項目與管理制度,導致勞動條件惡劣、流動率極高。即使工會多次反映相關問題要求改善,衛福部卻從未正面回應,而這也是為什麼多數本國照服員寧可到機構、居家服務或自行接案,也不願意進入醫院做整合照護,因為政府不去改善制度與勞動環境,卻想用更弱勢、勞動條件更容易被壓縮的外籍人力來填補缺口,「這不是解決問題,而是掩蓋問題、放任其惡化!」工會提到,外籍照服員進入急性醫院病房,涉及病人安全與醫療品質的核心問題,包括語言溝通是否順暢、誰負責管理與督導、實際工作項目與專業界線如何界定,以及爭議與申訴機制如何運作,這些都不是枝節問題,而是攸關病人安全與第一線工作者權益的制度關鍵;然而,衛福部至今對這些關鍵問題都沒有清楚答案,如果在沒有配套、沒有制度的情況下強行上路,結果只會是一團混亂,最後還是護理師與基層人員在收拾殘局。工會認為,從目前政策方向來看,最大的受益者是醫院,可以用更便宜、更不穩定的人力來填充照護需求,但與此同時,移工承受更弱勢的勞動條件,病人與家屬承擔照護風險,照服員與護理師則承擔更多工作與壓力。工會直言,衛福部在去年初就曾提出類似方案,當時就引發基層強烈反對,也遭勞動部否決,如今衛福部仍沒有進行任何實質溝通與制度修正,卻再次強行提出外籍人力方案。2025年10月23日,衛福部長與護理團體會議中,工會已再次明確表達反對開放外籍人力,現在卻完全無視基層意見,「如此重大的政策,難道不需要與第一線人員與工會充分討論嗎?」
鐵飯碗生鏽?公務員起薪逐漸貼近基本工資 網嘆:變成穩定的窮人
近年物價節節高升,讓不少人感嘆薪資追不上生活成本。隨著2026年元旦起,基本工資月薪調漲至2萬9500元,社群上也掀起一波對「公務人員薪資」的討論。有網友發文指出,隨著基本薪資年年上調,公務員原本的「薪資優勢」正被逐漸吃掉,尤其四等普考起薪約3萬多元,如今僅比基本工資高出幾千元,讓他不禁感嘆「公務員變成窮得很穩定」,也難怪國考報名人數年年下滑。該名網友在《Dcard》分享,過去社會對公職抱有極高期待,常說「考上就等於一輩子無憂」,但隨著基本工資從2萬多持續上調,如今已快追平基層公務員薪資。他指出,以往普考四等月薪高出基本工資上萬元,但如今差距僅剩幾千元,若未來基本工資突破3萬元,「公務員的起薪幾乎就是地板價」。他也進一步指出,以初等五等為例,扣除健保與退撫等支出後,實領薪水與一般勞工差距不大;再加上公職薪資缺乏彈性,沒有獎金、分紅、調薪空間,與民間企業待遇相比更顯吃虧。除了薪資競爭力下滑,原PO也點出公務員的實務壓力越來越大。現代民眾對政府服務要求高,投訴、申訴與法規責任壓力不小,但加班費制度受限,實質回報並不對等。他坦言,過去人們爭相報考公職是為了穩定與起薪優勢,現在卻成了「穩定但不富裕」,更不意外不少新人報到不久就離職。貼文引起廣大共鳴,不少網友直言:「穩定窮是真的」、「薪水不動,壓力還越來越大」、「現在委任快變成底層接班人」。也有在職人吐露心聲:「真的沒什麼動力,時間到就準時下班」。不過也有不少人持相反看法,認為公務員最大優勢不是當下的薪資,而是整體制度與未來退休保障。「考公職追求的是穩定」、「退休後生活不會太差」、「中年失業風險低,一路穩穩做到退休」等聲音,也提醒大眾評估職涯時,不能只看短期薪資差距。根據考選部統計,國考報名人數近年呈現明顯下滑。2020年報名人數為8萬3616人,2025年僅剩5萬7707人,五年內減少逾三成。不過,由於報考人數下滑,錄取率從2020年的9.37%逐年攀升至2025年的約21%,顯示「錄取變簡單了,卻也不再搶手了」。隨著民間薪資逐步追上,傳統「鐵飯碗」的吸引力正在轉變。對於正在考慮公職之路的年輕人來說,如何在薪資、穩定與未來生活之間取得平衡,成了值得深思的選擇題。
外送員專法三讀通過 每單報酬不得低於45元
立法院今(6)日三讀通過「外送員權益保障及外送平臺管理法」,明定業者給予外送員每筆訂單基本報酬,不得低於最低工資法時薪的1.25倍,且不得低於新臺幣45元;業者須建立外送員申訴制度、替外送員投保團體傷害保險及責任保險。全案將自公布後6個月施行。三讀條文第5條明定,外送平臺業者給付外送員每筆訂單的基本報酬,不得低於最低工資法時薪的1.25倍,且不得低於新臺幣45元,每年也將隨最低工資時薪調升比率公告調整。另外,外送平臺業者給付外送員報酬,每月至少定期發給2次,報酬明細表須載明「報酬總額」、「每筆訂單報酬的計算方式及金額」、「依法令或雙方約定得扣除的項目及其金額」、「實際發給的金額」。第8條規定,外送平臺業者須建立外送員申訴制度,並以「獨立處理小組」定期召開會議處理,成員人數不得低於3人,其中工會代表至少1人;外送員可申訴範圍包含報酬金額、計算方式、給付時間,或停權、終止外送服務契約等事項。第10條強制外送平臺業者替外送員投保團體傷害保險及責任保險,未投保前不得使外送員提供外送服務。第15條規定,政府機關因天然災害宣布停止上班的地區,外送平臺業者也應停止營業,並通知合作商家及外送員。
停在路邊車格內也遭開單!車主「1疏忽」1200元沒了 網驚:第一次知道
隨著都會區車輛數量增加,路邊停車相關爭議不斷,就有一名網友近日表示,自己將車停進台北市信義區的路邊停車格內,卻因車輪壓到白線遭警方開罰。文章一出,讓一票鄉民驚呼「第一次知道」,也有不少民眾紛紛留言分享類似經驗,質疑部分停車格設計不符現今車輛尺寸。這名網友在Threads發文道,自己日前將車停在台北市信義區的路邊停車格內,沒想到卻被警方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6條1項9款「停車方式不依規定」開罰,「問了GPT才知道,原來停車格壓到線就算違停,看來我駕照應該用雞腿換的,我居然都不知道!」原PO也直言,「被開肯定是違規在先了,沒什麼好抱怨的,只是提醒大家停車要多多注意喔~不要跟我一樣搞笑了。」貼文曝光後,不少鄉民便在底下留言,「媽呀,第一次知道」、「是格子內,不是格子以內。壓在線上屬於以內,法規規定停車格內,所以罰單摸摸鼻子吃下去吧」、「不只停車格,路面邊線也是」、「轉彎壓到一點點黃線也會被檢舉喔」、「線上申訴就好了,根本不應該罰」、超線你要看你右邊有沒有停到底,很多停車格是不合規定可以撤單」。也有人指出,「長知識,但台北市的停車格真的很小」、「有些停車格根本不知道在畫什麼鬼!用幾十年前的標準,現在一堆大車停不下」、「我現在才知道這樣不行耶!那如果是旁邊住家擺了超大花盆!導致車子無法完整停進去格子內,這樣也算我的罰單?」、「太離譜了!請市府訂定出車位大小規格,一律用最高標準畫線」、「現在格子越畫越小,大車不要停路邊啦」。還有人抱怨,「但是有些停車格在畫的時候感覺根本沒量過亂畫,尤其旁邊有花圃之類的,工人不知道在想什麼」、「很多車子比較大的路邊停車格根本就停不下去,更不要說有些停車格畫的位置,根本連一般小轎車都會凸出來,甚至有的停車格根本就連規定尺寸都不到」、「現在停車格有夠小,後面還有變電箱,不然旁邊就是被機車停在水溝蓋上,壓縮車格的空間」、「我今天停的停車格旁邊是電箱,如果不壓線,車門打開,我出不來」。實際上,根據現行《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6條規定,如果「停車位置、方式不符合規定」,警方可依法開罰,處新台幣600以上、1200元以下罰鍰。對此,台北市停車管理工程處回應,目前路邊停車格多依規定設計為長5公尺、寬2公尺,屬合法配置,但考量近年車輛尺寸增加,後續將派員實地勘查,在不影響整體停車位數的前提下,評估能調整格位尺寸。
雙和醫院男主管「搓揉手部、按捏後頸」性騷3女醫 院方回應了
台北市醫師職業工會昨天(29日)偕同多名前雙和醫院醫師召開記者會,有女性醫師控訴,前主管曾強迫懷孕醫師值夜班,還長期對女下屬性騷擾,做出搓揉手部、磨蹭、按捏後頸等舉動,至少3人申訴後,院方卻拖延並輕懲,受害醫師只能被迫離職。對此,院方澄清絕無消極作為、包庇隱匿,已解除涉案人主管職務。據悉,涉案男子目前停診中。據了解,一名女醫師指控,前主管強迫懷孕醫師值夜班,承擔暴露游離輻射風險,甚至進行言語羞辱、計算「欠多少人情債」等方式施壓,長期性別歧視與職場霸凌。不僅如此,其中一名醫師在流產手術恢復室中,被該主管乘機用雙手包覆、搓揉其手部,還曾以「討論職場霸凌案情」為由,於辦公室內強行握手、磨蹭,還說出「妳的手比我的熱」等話。另有醫師表示,該主管曾在院內隱蔽處強行搓揉其手部、按捏後頸,即使她當下極力拒絕,對方仍不收手,最終情緒崩潰選擇離職。受害女醫師也指出,雖然至少有3名醫師申訴並成立,院方只對該主管「各記小過1次」,未比照過往院內類似案例進行全院公告,也沒有主動將懲處結果通知被害者,醫院也拒絕提供懲處的理由和調查內容。受害者痛批,醫院未能第一時間隔離加害者以保護被害人,申訴委員會也沒有盡到利益迴避職責,讓受害人擔心可能會被秋後算帳。對此,雙和醫院回應,院方在今年6月18日接獲有同仁疑似遇單位主管肢體騷擾,隨即依規定啟動初步調查與關懷機制,當日即與該同仁確認事件經過,並提供支持與協助,同時安排其辦公空間與被申訴人不同區域,可完全避免接觸,但該同仁隨後因個人職涯規劃,已在7月離職。雙和醫院說明,依法通報新北市勞工局,並於今年6月25日召開性別平等委員會,成立專案調查小組,成員包含2名院內委員及1名經勞動部認證的院外專家委員,並啟動調查,但期間另有2名已離職女性同仁,分別於今年7月28日、8月8日提出陳情,經評估後依規定併案處理。雙和醫院提到,考量案件涉及範圍較廣,調查期限依法由原訂2個月展延為3個月,最終於8月25日召開結案討論;調查期間共進行7次訪談,對象包含申訴人、被申訴人及相關證人,均採個別約談方式辦理,避免互相影響。雙和醫院說,經性別平等委員會8月25日決議,本案3名申訴人所提性騷擾申訴案均成立,並於8月28日正式通知3名申訴人與被申訴人調查結果,同日也召開人力資源規劃暨評議委員會,決議即刻卸除被申訴人主管職務,隔日便正式全院公告主管撤換事宜。雙和醫院強調,該案目前已進入司法程序,基於尊重司法及避免影響後續審理,院方不便就個案內容進行任何評論或回覆,將持續檢討、強化內部管理制度及性別平等教育,並配合政府、檢調及司法單位相關工作。《CTWANT》關心您: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醫界自爆1/大動作警告勿濫用高價醫材 保險業「已非」照單全收全額給付
有醫生向CTWANT爆料說,醫療學會近期頻繁通知會員說,保險公司對自費醫耗材「已非」照單全收、全額給付,請醫生注意避免日後發生爭議。記者調查發現,包括高濃度血小板血漿PRP、自體單核細胞球純化技術PCP治療、羊膜異體移植、玻尿酸、膠原蛋白、止血粉、敷料等,皆為實支實付險拒賠的主要項目。在保險公司健康險保單中,實支實付險基本訴求確實是一種「花多少、理賠多少」醫療險,因此過往有些保戶考量預算而多買幾張此類保單,來分擔可能龐大的手術、住院費、病房費、藥品、醫材等經濟負擔風險。隨著醫療研發科技興起開發許多自費醫材,根據金融消費評議中心(目前受理保戶申訴案,負責釐清保險公司拒絕理賠等爭議案件的單位)統計,在「實支實付險」這一類保單,認為「保戶主張無理由」的案件超過1550件。其中,保戶接受治療使用的「血球細胞分離器、手術膠體、高濃度血小板血漿PRP、自體單核細胞球純化技術PCP治療」而遭到拒賠的案件超過560件;羊膜異體移植、玻尿酸等產品達235件;膠原蛋白敷料、膠原蛋白基質、膠原粉、可吸收性止血粉、水性創傷敷料、癒合敷料、凝合劑等累計也約200多件。還有像是屬於「非藥品」的維生素、高鈣、蛋白飲等營養品、健舌器、足踝護具等,累計達近百件。一名資深專業人士告訴CTWANT記者說,現在許多醫生在提供民眾治療建議方案時,通常也會詢問是否有買保險?有沒有實支實付險?希望幫助患者可以考慮使用可能非健保給付的藥品、醫材的立意尚好,但可能也要注意到,這已經與過去十多年來「照單全收、全額給付」的情況,大大有所改變,應該避免誤導民眾以為保險公司會通通理賠額外的自費等項目。根據金融消費評議中心的資料顯示,使用「自費醫材」的理賠爭議案件數量頗多。(圖/報系資料照)該人士分析,現在醫界的亂象可以歸納出五大類,一是「過度醫療」,包括浮濫自費開刀、浮濫自費醫材,虛報沒有執行的手術;其次還有「過度宣傳醫術效果、成功案例」,像是經營自媒體,結合網紅業配、社群媒體,招攬病人。「進而更讓人詬病,則是可能出現涉及欺騙行為,譬如說誇大病情、無中生有、誘導病人接受非必要之醫療等」甚而,「可能醫、病、業三者共謀不當利益,造成社會、健保、保險公司三輸」,「醫師業代化與回扣問題,按件計酬,收取廠商私下鉅額回扣」該人士分析。
原配控遭雙重背叛!丈夫與閨蜜涉重婚 她精神受創「一夜白髮」
大陸陝西省安康市一名女子結婚多年,直到在丈夫車內意外發現一份人工流產醫療資料,才揭露丈夫與多年閨蜜之間的婚外關係。女子指出,資料上的陪同簽名人正是其丈夫,進一步追問後,對方承認雙方長期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女子在庭前受訪時表示,自己在得知丈夫與閨蜜長期維持不正當關係後,短時間內承受巨大精神打擊,甚至出現「一夜白髮」的情況。該案先前一審僅判處丈夫有期徒刑6個月,未認定第三者涉罪,女子不服判決結果,持續循司法途徑追究第三者法律責任。陸媒報導指出,回顧事件起因,女子表示,結婚多年來一直未察覺異狀,直到某日於丈夫車內發現一份人工流產醫療資料,文件顯示陪同簽名人為其丈夫,而手術當事人則是她相識多年的閨蜜。她隨即向對方求證,對方承認與其丈夫發展婚外關係,並曾懷孕後終止妊娠。女子指出,真相曝光後,她曾低聲下氣要求閨蜜退出這段關係,希望保住家庭,但不僅未獲回應,反遭對方封鎖聯絡。她形容,自己在極短時間內情緒崩潰,身心狀況急遽惡化,頭髮在短時間內大量變白,外貌變化明顯,至今仍難以走出陰影。她進一步指控,丈夫與第三者並非短暫交往,而是長期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相關行為對家庭結構與子女造成嚴重影響。她認為,第三者明知對方已有婚姻,仍持續介入家庭,應依法承擔相應責任。司法程序方面,法院於2023年進行一審審理,認定女子的丈夫長期以夫妻名義與他人共同生活,構成重婚罪,依法判處有期徒刑6個月;但法院認為第三者行為尚未達刑事犯罪構成要件,未予判刑。女子對判決結果不服,依法提起上訴。二審法院於2025年6月駁回上訴、維持原判。不過,女子仍持續蒐集相關事證,主張第三者應負刑責,再次向法院提出申訴。本案於26日在安康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後續結果仍待司法機關裁定。另據了解,女子與丈夫曾共同經營文化傳媒公司,丈夫也曾在短影音平台累積一定知名度。女子表示,丈夫正是在工作合作過程中,與後來成為第三者的友人相識,原本出於同情對方為離異單親母親,未料最終演變成婚姻破裂與長期司法糾紛。
特斯拉車門打不開「美啟動調查」 隱藏式門把疑釀10年15死
美國汽車安全監管機構再度將矛頭指向特斯拉(Tesla)!美國國家公路交通安全管理局(NHTSA)旗下的缺陷調查辦公室(Office of Defects Investigation)於23日正式啟動缺陷調查,針對2022年款特斯拉Model 3展開審查,原因是該車款的緊急車門手動開啟裝置,在事故或緊急情況下可能不易開啟,且標示不清不易操作,恐影響逃生與救援。綜合外媒報導,請願內容指出,特斯拉Model 3雖以電子按鈕作為主要開門方式,也設有機械式緊急開門裝置,但該裝置位置隱蔽、沒有清楚標示,且設計不直覺,特別是後座乘客在緊急狀況下,往往難以迅速找到並操作。此次調查涵蓋約17萬9,071輛車,目前仍處於「缺陷請願(defect petition)」階段,是否進一步立案、甚至要求召回,仍有待監管單位評估。NHTSA強調,啟動調查並不代表一定會召回,但若確認涉及安全缺失,後續可能採取進一步行動。這起調查源自多起實際事故與車主投訴。其中,美國喬治亞州一名車主曾在車輛起火後受困車內,因找不到緊急開門裝置,只能爬到後座踢破車窗逃生。他表示,交車時從未被清楚告知緊急機械把手的位置,也沒有任何明顯標示,事後隨即向NHTSA提出缺陷申訴。近年來,類似案例也持續掀起外界質疑。11月才有一名特斯拉車主,因一起Model S火燒車事故提告,事故中車內5人全數罹難,家屬指控車門設計缺陷導致乘客受困無法逃生。2024年11月,加州舊金山郊區一輛Cybertruck發生碰撞起火事故,造成兩名大學生死亡,家屬同樣指控隱藏式車門把手設計使人受困於燃燒車輛中。《彭博社》調查指出,過去10年間,美國至少發生12起涉及特斯拉車款的致命事故,共造成15人死亡,事故共通點在於車輛碰撞起火後斷電,電子式車門把手失效,導致乘客無法及時逃生,而救援人員也難以迅速找到手動開門機構。事實上,這並非特斯拉首次因車門設計遭到關注。NHTSA於2025年9月也曾針對約17萬4,290輛Model Y展開初步評估,原因是接獲多起電子車門把手失靈的通報,並要求特斯拉提供車門系統設計與故障處理相關資料。若未能「完整、準確或即時」回應,恐面臨高額罰款。隱藏式電動車門把手原本被視為電動車創新的象徵,主打降低風阻、提升續航力,但如今卻逐漸成為全球監管機構關注的安全焦點。聯合國車輛法規協調論壇(UN)已針對電動車門在斷電時難以開啟的問題展開討論;歐盟監管機構也發布正式警告,指出電子車門把手已造成多起致命事故,呼籲車廠立即改善設計,而南韓、德國、荷蘭等國同樣提出安全警示。特斯拉設計總監霍茲豪森(Franz von Holzhausen)日前受訪時坦言,未來不排除重新設計車門系統,考慮將電子與手動開門機制整合,讓使用者在緊急情況下能更直覺操作。
帛琉與美國簽署諒解備忘錄 同意接收「第三國移民」換近5億金援
太平洋島國帛琉近日與美國簽署一項諒解備忘錄,同意接收最多75名由美方轉移的第三國移民,以換取額外經濟與安全援助。此舉被視為美國在強化移民遣返政策下,持續尋求第三國合作安置移民的最新案例。《衛報》(The Guardian)報導,根據雙方聲明,美國副國務卿蘭道(ChristopherLandau)日前與帛琉總統惠恕仁(Surangel Whipps)通話,討論將第三國國民轉移至帛琉的安排。帛琉國會今年稍早曾否決美國提出的相關請求,如今在新協議下,帛琉同意接納人數有限、且未曾被指控犯罪的第三國人士,並允許其在當地居住與工作,以協助填補帛琉勞動力短缺的問題。帛琉總統府表示,美國將提供750萬美元(約新台幣2.35億元),協助因安置移民而增加的公共服務需求。美國國務院也宣布,另將提供200萬美元(約新台幣6288萬元),用於派遣顧問協助帛琉處理安全事務,並再撥款600萬美元(約新台幣1.88億元),支持帛琉公務員退休金制度的改革。報導指出,美國總統川普(Donald Trump)推動的移民政策,尤其是大規模遣返行動,長期遭人權團體批評,認為相關作法可能損及移民的正當法律程序權利。美方近年亦將部分移民遣送至與其毫無關聯的第三國,引發爭議。川普則強調,相關措施是為了提升美國國內安全。帛琉人口約1萬7000人,與美國簽有《自由聯合協定》,在獲得經濟援助的同時,允許美軍使用其領土,但帛琉並未加入《聯合國難民公約》。此外,美國司法系統近期也對遣返政策表達疑慮,有聯邦法官指出,政府不應在未給予移民充分申訴機會的情況下,迅速將其遣送至第三國。
全台唯一直飛長灘島航線掰了! 菲律賓皇家航空突宣布停飛
菲律賓皇家航空近日無預警宣布,將自2026年1月4日起停止所有台灣商業客運航班服務,等同宣告台灣直飛長灘島航班走入歷史。目前初估影響近4000名已預訂行程的旅客,中華民國旅行業品質保障協會今(24)日對此表示,業者將協助改由馬尼拉轉機的方式前往長灘島,或是協助退費,若有相關爭議可向品保協會請求協助。菲律賓皇家航空2024年才剛復飛台北-長灘島航線,不過業者22日無預警宣布,因營運調整,2026年1月4日起暫停商業客運航班服務,航空公司已啟動退款作業。菲律賓皇家航空的聲明提到,原本期待新冠疫情結束後能擺脫嚴重虧損,但未料菲律賓面臨的國際地緣政治問題,對公司造成直接的影響,目前正在為已預定機票的乘客辦理退款。由於多家旅行社業者皆有安排桃園國際機場直飛長灘島卡堤克蘭機場的包機行程,突如其來的停航,讓旅行社相當措手不及。品保協會表示,因航空公司停飛,導致旅客行程變動,各家承辦的旅行業者都會全力協助,若旅客願意轉機,將改由馬尼拉轉機的方式前往長灘島;若旅客不願意轉機,只能以退費方式處理,而自由行旅客品保協會也會盡量協助旅客辦理機票退費,但當地旅館費用恐怕很難退款。品保協會指出,由於航空公司停飛是不可抗力因素,呼籲旅客體諒旅行社,雙方應協商解決方案,若有投保旅遊不便險的旅客,也可以確認保單內容是否能理賠。對此,交通部觀光署發聲表示,此案針對團體旅遊的部分,經瞭解將由旅行社與旅客協商改往其他目的地,或以轉機等替代方案辦理,目前旅行社均積極與其旅客協調中。觀光署指出,因各旅行社仍在積極處理中,尚未有旅客向觀光署或是品保協會提出申訴,觀光署會持續請各販售旅行社妥善處理。
台鐵歧視2/法院批台鐵「歧視」身障判賠數十萬! 復職有望靠這理由
林承愷(31歲)為亞斯伯格患者,好不容易考上台鐵從業人員以後,卻被通知試用期未過。林承愷認為自己上班兢兢業業,會被解僱與表現無關,反倒是遭到歧視與霸凌,並在輔佐人Tony(62歲)的協助下,以「確認僱傭關係」、「職場霸凌」為由對台鐵提告,要求恢復原職並求償20萬,終於在今年的11月19日由台北地院宣判勝訴。林承愷說,自己想回到台鐵服務,是因為這是他努力許久的成果,所以當然要好好爭取。林承愷說,自己想回到台鐵服務,是因為這是他努力許久的成果,所以當然要好好爭取。(圖/周志龍攝)林承愷主張,台鐵終止勞動契約並不合法,原因包括台鐵並未依照《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CRPD)對他的職務進行合理的調整,就判定試用期不通過,構成對身心障礙者的歧視。此外,時任松山站劉姓主任多次以「累贅」、「負擔」、「天兵天將」、「很不好的東西」來羞辱林承愷,已構成職場霸凌,且台鐵也未對霸凌行徑做出相對應的作為,違反《職業安全衛生法》。針對上述兩點,林承愷向法院提出台鐵應該給付自 2024年 8 月 13 日(解雇後首日)起至復職日每個月3萬3000元的工資以及提繳1998元的勞工退休金,並給付20萬元的精神撫慰金。台鐵抗辯表示,終止契約的過程合法,林承愷試用期表現不及格,且在照顧者(Tony)的陪同輔導下,仍進步有限。此外,台鐵指出林承愷任職期間,已經有合理調整其職務,尊重原告及照顧者的意願選擇喜歡的工作,並允許照顧者陪同數日,應已盡合理調整義務。針對霸凌指控,台鐵則主張原告所稱是斷章取義,稱台鐵內部已經建立防止職場霸凌的機制與教育訓練,也有提供諮詢協助,並沒有原告所說的相關缺失。林承愷與他的輔佐人Tony因教會而結緣。Tony也是亞斯伯格症患者,曾面臨外界歧視,所以在他下定決心要陪林承愷一起處理各種問題。(圖/周志龍攝)台北地院認為,根據《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台鐵確實需要視情況為林承愷合理調整職務,雖然台鐵主張已合理調整,是因為尊重原告的選擇,才讓其繼續嘗試剪票、收票工作,但台北地院認為在原告選擇喜歡的工作後,台鐵仍有義務持續進行溝通與對話,盡其所能提供適度調整措施,故認為台鐵終止勞動契約已經構成權利濫用,因此判決林承愷仍為台鐵員工,且台鐵須按月支付林承愷2024年8月13日至其復職之日為止每月3萬3000元的費用以及提繳1998元至其勞退個人專戶中。針對霸凌部份,台北地院認定不成立,因為原告提供的錄音檔僅有2次,長度分別為2分鐘與22分鐘,並不符合法律上霸凌行為須符合「長期、持續性」的敵意行為。但法院認為,台鐵未提供合理調整措施便終止契約已經違反《就業服務法》禁止身心障礙歧視的規定,屬於歧視行為,因此判決台鐵須賠償林承愷3萬元的精神慰撫金,前後加總至少須賠償45萬元,台鐵已提起上訴。。訪問尾聲,記者詢問為何還想回到充滿歧視的職場,林承愷聽聞以後,語氣變得堅定「這是我通過重重關卡才獲得的機會,當然要爭取。」他說,希望藉由這份努力,讓身處弱勢的夥伴們也可以知道,即使面對不公,也仍有堅持與改變的可能。對此,台鐵表示,本案經諮詢律師意見後,已委請律師協助辦理後續上訴事宜。台鐵指出,本公司新進同仁分派單位後,單位主管皆會給予職前教育訓練及輔導協助,以協助同仁適應新工作及新職場。本公司設有員工協助方案,及職場不法侵害申訴管道供同仁使用,公平對待所有新進同仁,並於同仁有需要時,積極提供相關協助。
台鐵歧視1/身障員工被轟「累贅」!苦撐3月被解雇 法院還他公道
患有亞斯柏格的林承愷(31歲)去年(2024)考上台鐵從業人員後,在松山火車站服務。孰料,同年8月2日,台鐵通知其試用期表現不佳,須在8月12日離開工作崗位。林承愷認為遭到解雇,並非自己能力不足,反控台鐵員工對他霸凌,除被劉姓主任羞辱「累贅」外,台鐵內部還偏袒在補票室違規吸菸的陳姓同事,並無視其對林承愷大吼大叫等行為。林承愷最終對台鐵提出民事告訴,於今年(2025)11月19日拿下勝訴。林承愷自認被解僱與能力沒有關係,並控訴自己長期受到其他同事的霸凌、歧視,圖為他的輔導員。(圖/讀者提供)回憶起過去的經歷,林承愷認為自己會被解僱,與能力沒有關係,並控訴自己長期受到其他同事的霸凌、歧視。他委屈訴說「當時任職於松山站的劉姓主任,在大家面前,說我是累贅、負擔」。林承愷繼續說道,劉主任「平常就會以天兵來形容其他身心障礙員工」令他相當難過。訪問當天,不擅言詞的林承愷耗盡心力,只想把完整的事情經過還原給記者。在錄音檔中,能清楚聽見劉姓主任說「不用跟我講,跟站長就好,我要走了,我不帶累贅,我不喜歡有負擔」或許在旁人耳裡這句話僅是輕描淡寫的抱怨,但對林承愷來說就是根刺,狠狠扎進心頭。那些看似無關痛癢的話語,長年積累在他心裡,隨時有潰堤的可能。事後,林承愷對劉姓主任提告公然侮辱,但最終以不起訴收場。林承愷的輔佐人Tony今年62歲,他向記者表示「林承愷工作非常認真,每天都會向他回報工作的狀況」。素昧平生的兩人,因教會而結緣。Tony語重心長地解釋,自己也是亞斯伯格症患者,從小也面臨外界許多不理解,所以在他得知林承愷的遭遇以後,就下定決心要陪他一起面對各種生活上的風雨。除被辱罵以外,林承愷也指出陳姓同事違規在先,卻罔顧是非朝他大吼大叫。林承愷斷斷續續地向記者說明,該名陳男上班時會躲在補票室抽菸,有次林承愷為了驅散菸味,先是將冷氣風量調大、氣溫調低,孰料卻因此點燃陳男怒火,對方旋即朝他大吼大叫。林承愷說「陳男本來就經常對我大聲吼叫,過去其實也有其他身心障礙者被他欺負,很多身心障礙的同事都跟我說要小心他」。 後續林承愷針對此事向台鐵進行申訴,但林承愷與Tony皆指控台鐵內部處理並不公平「雖然有召開霸凌處理會議,但會議過程卻對林承愷百般責備,而非對陳姓員工抽菸與吼叫的行為作調查」。Tony語帶憤怒的說,當時因為無法從林承愷口中得到想要的答案,甚至一度不讓他離開現場,針對霸凌不成立的調查結果,2人也覺得是「息事寧人」。林承愷在Tony的協助下,對台鐵進行民事提告,並求償20萬元。(圖/周志龍攝)林承愷在去年的8月2日收到台鐵寄發的存證信函,告知林承愷的勞動契約將於8月12日終止,原因為試用期不合格,台鐵主張林承愷無法獨立作業、對列車資訊辨識力不足、容易與旅客發生爭執。不過對此結果,林承愷並不服氣,最終在Tony的協助下,以「確認僱傭關係」為由對台鐵進行民事提告,此外也以「職場霸凌」為由求償20萬元。台北地院2025年11月19日判決台鐵敗訴,不僅確認兩造僱傭關係存在,且台鐵須按月支付2024年8月13日至林承愷復職之日為止每月3萬3000元的費用以及提繳1998元至其勞退個人專戶中,並須給付林承愷3萬元的精神慰撫金。台鐵已提起上訴。對此,台鐵表示,本案經諮詢律師意見後,已委請律師協助辦理後續上訴事宜。台鐵指出,本公司新進同仁分派單位後,單位主管皆會給予職前教育訓練及輔導協助,以協助同仁適應新工作及新職場。本公司設有員工協助方案,及職場不法侵害申訴管道供同仁使用,公平對待所有新進同仁,並於同仁有需要時,積極提供相關協助。
前懲戒法院院長李伯道性騷翻案失敗 北高行:不應強求完美被害人
前懲戒法院院長李伯道被控性騷女部屬,涉嫌在辦公室環抱女部屬、摸手臂、寫曖昧情書等情事,遭司法院性騷擾申訴處理評議委員會認定性騷擾案成立,李伯道不服提起行政訴訟。台北高等行政法院今天(18日)判決李伯道敗訴,還可上訴。判決指出,李伯道利用職務上之權勢及機會,自民國112年3月16日至4月17日陸續對女部屬性騷擾,甚至於112年3月25日、3月31日、4月6日要求女部屬進入原告辦公室環抱女部屬,並於112年4月12日要求女部屬進入辦公室,摸女部屬手臂。女部屬事後向證人表示「我不敢拒絕是因為我好怕他報復我」。李伯道還在書箋對女部屬表示「……突然感到很茫然,很失落,怎會如此?我怎麼那樣不珍惜,不知感謝……還是要講出來跟妳說聲抱歉,都應該怪我沒有好好珍惜,以後會更加珍惜,同時不再提喝茶就是了(我怕說不清楚,還是用文字表達比較好)。」等文字,合議庭認為顯非直屬長官之公務用語,而帶有向女部屬示愛及男女情愫之意味,已逾越公務往來關係,李伯道遞交書箋行為,已造成敵意性、脅迫性、冒犯性之工作環境。合議庭認為,性騷擾被害人並無典型或標準之事後情緒反應,並非所有被害人於遭受性騷擾後,均會及時反應、呼救或向親友詳細陳述所有被害情形,雖然女部屬在112年3月16日性騷擾案後的隔天,主動撥打LINE給李伯道,且懲戒法院法官及行政同仁出遊之團體合照,照片中女部屬沒有刻意迴避原告或畏懼之神情,亦未刻意保持距離,但不應強求女部屬必須有完美被害人反應,方得認定原告有性騷擾,女部屬當晚向其夫傳達之訊息已表示原告之行為令其噁心,雖未詳述身體接觸之情事,但事後出現之112年4月17日系爭書箋,可證明原告確有逾越公務往來向女部屬示愛之情形,已堪採信。合議庭認為,李伯道事後反應,可證明李確有女部屬所指之騷擾行為:有證人於112年4月21日向李伯道表示女部屬有向其陳訴遭到原告性騷擾一事,李伯道旋即表示「其不戀棧,要怎麼做其都配合」,並表示「A女(指女部屬)應該不會聲張吧,因為這樣會引來各方注意,A女也會有壓力」,之後李伯道自同年4月24日開始請假,並於同年4月26日或27日提出辭呈,辭職生效日為同年5月8日,顯係自知理虧,為息事寧人,避免受到各界關注,產生更大之負面效應,同意立即請假辭職。合議庭強調,李伯道行為客觀上具有性要求及性意味之意涵,且讓女部屬主觀上有害怕、難過、噁心、不舒服之感受,堪認原告行為及言語已對女部屬造成敵意性、脅迫性、冒犯性之工作環境,致侵犯女部屬之人格尊嚴。本起性騷擾案另由法官評鑑委員會決議報由司法院移送懲戒法院職務法庭審理,建議撤職,監察院也彈劾李伯道移送懲戒。懲戒法院已併案審理中。本案合議庭成員:審判長法官陳心弘、法官彭康凡、法官畢乃俊。
買境外保單避稅恐「省小錢、花大錢」 僅適合這類極少數族群
近年來,許多民眾在理財顧問、社群平台或非正式通路的引導下,購買了未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下稱「金管會」)核准、亦未在台合法銷售的「境外保單」。這類商品常被包裝以「高預定利率」、「美元資產配置」或「隱形資產」為賣點,甚至出現「資金存放海外,政府查不到」等誤導性話術。對此,金管會近年已多次公開提醒:境外保單因非我國主管機關核准之保險商品,不受我國保險監理制度保障。作為法律從業人員職業律師,必須嚴正指出:購買未經核准的境外保單,存在高度資訊不對稱,難以完整確認商品真實內容、費用結構、解約條件與實際風險,一旦發生爭議,往往也難以透過我國既有的申訴與救濟機制有效處理,投保人將面臨「法律保護真空」的困境。以下將從銷售境外保單合法性、契約風險、稅務風險及跨境繼承程序四個層面,進一步做法律分析。一、 法律定性:銷售端違法,購買端則自負風險1. 銷售端:在台銷售境外保單之行為,依照保險法第167條之1規定,為非本法之保險業或外國保險業代理、經紀或招攬保險業務者,除屬配合政府政策需要且經主管機關公告之保險,透過保險經紀人向國外之保險業投保者外,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三百萬元以上二千萬元以下罰金;情節重大者,得由主管機關對保險代理人、經紀人、公證人或兼營保險代理人或保險經紀人業務之銀行停止一部或全部業務,或廢止許可,並註銷執業證照。因此,透過地下管道(如保險經紀人私下招攬、舉辦說明會、透過網路平台仲介)銷售境外保單,均屬違法行為。該銷售人員將面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三百萬元以上二千萬元以下罰金之刑事責任。2. 購買端:行為不違法,但可能淪為法律救濟無門我國法律目前並未處罰購買境外保單之消費者。若是屬於客戶自行飛往國外或透過網路簽署保單,該行為本身不構成犯罪。然而,不違法不代表有保障。這類保單自始不受台灣主管機關(金管會)監管,亦不適用台灣保險法或相關法令有關理賠與爭議處理規範。二、 投保後之契約及稅務法律風險若客戶已持有或打算購買在台被招攬的境外保單者,需審視以下法律風險:1. 法律管轄與救濟風險境外保單的發行主體為未依我國保險法設立經營之外國保險公司,因此無法適用台灣金融消費評議中心機制。一旦發生拒賠或理賠爭議,金管會無權介入,消費者(投保人)無法在台進行申訴程序。 更嚴重的是,境外保單契約之準據法(Governing Law)與管轄法院(Jurisdiction)通常約定在公司設立地(如香港、新加坡、美國、加拿大、百慕達等)。這意味著,若客戶發生理賠爭議時,必須依據外國法律,至外國法院,委請當地律師進行仲裁或訴訟。跨國仲裁、訴訟的高昂律師費與差旅費,往往可能超過保險金額本身。2. 缺乏保險安定基金保障只要是購買依我國法律設立許可之本(外)國財產及人身保險業在我境內銷售之有效保險契約,皆受到保險安定基金的保障。若上開合法設立之保險公司倒閉,安定基金會依法予以墊付予投保人。 然而,境外保單完全不適用此機制。若該外國保險公司發生財務危機(如2008年金融海嘯時的AIG危機),我國主管機關無法提供任何援助,投保人恐面臨血本無歸之風險。3. 稅務補稅風險許多人購買境外保單是為了節稅,但在我國法規底下,這往往是錯誤的期待:遺產稅: 依據財政部95年發布台財稅字第09504540210號函釋,未經金管會核准之外國保險公司所給付之壽險理賠金,不適用《保險法》第112條及《遺產及贈與稅法》第16條關於「不計入遺產總額」的規定。換言之,境外保單的死亡給付,必須全數計入遺產總額課稅。所得稅(最低稅負制): 依照我國所得稅法與財政部解釋函令,即使是壽險性質保單,若非屬於金管會核准者,其理賠金可能不適用所得稅法第4條第1項第7款的免稅規定。因此,該境外保單的理賠金,可能被稅捐機關認定為其他所得,依法應課稅。而境外保單之收益(如解約金、理賠金、分紅給付)屬於「海外所得」。若一申報戶全年度海外所得合計達新臺幣100萬元,且基本所得額超過新臺幣750萬元(2024年最新標準),即須申報並繳納20%的所得基本稅額(AMT)。CRS 全球資產透明化:錢放海外政府查不到已是過時觀念。在CRS(共同申報準則)架構下,我國依照金融機構執行共同申報及盡職審查作業辦法,已與日本、澳洲、英國等多國進行金融帳戶資訊交換,且與美國簽有FATCA協定。跨境金融帳戶資訊已趨漸透明化。國稅局可透過資訊交換掌握海外保單價值,若刻意不申報,除補稅外還可能面臨罰鍰。4. 保險服務中斷與匯率風險保險服務可能中斷: 境外保單業務員因在台從事非法銷售,流動率可能極高,保險服務鏈可能隨時中斷。一旦無人服務,投保人(或受益人)需具備自行處理保費催繳、契約變更及繁瑣的理賠文件認證程序(如死亡證明需經外館驗證)。甚者,該等境外保單大多為英文條款,投保人(或受益人)亦須具備處理跨境文件的能力。商品本質風險: 境外保單標榜的高利率,本質上是投資型保單或結構型商品,並非保證獲利。且匯率風險由保保人自負,若台幣升值,匯損可能侵蝕所有獲利。三、 投保人死亡後的繼承難題:Probate(遺囑認證)程序當被保險人身故,繼承人在處理境外保單理賠時,恐會面臨跨國法律程序障礙,特別是英美法系國家的Probate(遺囑認證)制度。1. 若保險契約有指定受益人:原則上可繞過 Probate,但程序仍繁瑣若境外保單有明確指定受益人,理賠金原則上可 Avoid Probate(繞過遺囑認證) 直接給付予受益人。但實際執行上,境外保險公司通常會要求受益人提供經駐外代表處/辦事處驗證的死亡證明、除戶謄本及受益人身分證明。受益人需在台灣將該等文件翻譯、公證,再送交外交部及該國駐台辦事處驗證,往返極為耗時。2. 若保險契約無指定受益人或受益人先於被保險人死亡者,則可能須進行 Probate程序若境外保單未指定受益人,或受益人先於被保險人死亡,理賠金將視為遺產(Estate)。此時,繼承人必須在保單管轄地(如香港、新加坡、美國、加拿大、百慕達等)啟動遺囑認證程序。如透過Probate程序,須負擔高昂費用: 需聘請當地律師,律師費、法庭費用、執行人報酬、評估費通常佔遺產總額的 3%~8%。尚須負擔時間成本:Probate 程序大約需時 9個月至2年 才能完成資產分配。再者,Probate 是公開程序,遺產內容與分配細節將在國外法院變為公開資訊,任何人都可查閱,這對重視隱私的高資產客戶是一大打擊。總言之,境外保單並非全然不可觸碰,但它僅適合極少數族群:擁有雙重國籍、長期跨境生活,且背後有完整國際法律與稅務團隊支援的高資產人士。對於大多數生活在台灣的民眾而言,若意圖透過境外保單進行傳承或避稅,往往是「省小錢、花大錢」。建議在做出重大財務決策前,應諮詢律師與會計師,切勿僅憑非正式管道的銷售話術,將資產置於不可控的境外法律風險之中。
台灣收緊兵役規定!跨性別者與間性人也需服替代役 人權團體反彈
在接連爆出多起藝人閃兵案後,台灣已著手收緊兵役相關規定。此外,修法草案也強制規定跨性別者與間性人(Intersex,或稱雙性人)必須服替代役,此消息公布後立刻引發人權團體與部分民眾的強烈反彈。據《南華早報》報導,中華民國國防部於昨(15日)公布《體位區分標準》修正草案,全面調整免役、替代役與常備役的適用資格。官員表示,此舉旨在堵住長期存在的制度漏洞,並重建徵兵制度的公平性。此前,台灣已自去年1月1日起,將男性義務役役期由4個月延長至1年。若該修正案獲立法院通過,免役門檻將大幅提高。未來僅有身體質量指數(BMI)高於45,或身高≧196、≦144公分者,才符合免役資格。過去,只要BMI高於35;身高≧196或≦154即可免役。以身高170公分的男性為例,新制將免役體重門檻從原本略高於101公斤,提高至130公斤。這項調整源於今年初接連爆發的閃兵醜聞,多名演藝人員被指控偽造醫療紀錄,包括不實的高血壓診斷,以規避義務役。相關案件引發輿論撻伐,也讓外界開始重新檢視台灣的兵役制度。截至目前,檢方已起訴至少40人,其中包括18名演藝人員。修正草案的一大重點,是正式將替代役區分為A級與B級2類。替代役A級體位為:15≦BMI<16.5或32<BMI≦37.5。B級則為:BMI<15或37.5<BMI≦45。國防部表示,此舉反映不同服役單位在工作量與體力需求上的巨大差異。在新制度下,過去可直接免役的多數情況,將改列為替代役。替代役仍須先接受1段軍事化訓練,之後才分發至民間單位。長期被視為免役常見途徑的扁平足,未來將不再構成免役理由。足弓大於168度者須服A級替代役,而較嚴重的重度拇趾內、外翻併外生骨疣或拇囊炎者,及空凹足Hibb's角度大於90度者,則從免疫被歸類為B級替代役,通常負擔較低強度的工作。高血壓的判定標準也將收緊。僅有中度或重度高血壓,且經確認已造成器官損害,例如心臟、腎臟或周邊血管疾病者,才可免役。若僅患有高血壓但未造成器官損害,則須服替代役。為防止檢測造假,相關人員將被要求住院1至3天,接受24小時連續血壓監測。最具爭議的修正之一,是將跨性別與間性人,包括同時具備男性與女性性徵者,或性染色體異常者,由原本的免役,改列為替代役。其中,「兼具男女兩性外性徵者」、「性染色體異常者」為替代役B級體位;「性心理異常經診斷確定者」納入替代役A級體位;僅性別變更登記者才會列入免役體位。此舉在網路上及倡議團體間引發強烈批評,批評者指出,現行制度尚未準備好因應性別多元。台灣性別不明關懷協會(ISTSCare)對此也在14日於臉書發表聲明稱,他們能理解政府對國家安全與公平性的考量,但警告,「相關環境是否有對於跨性別者/間性人之性別友善措施與人員,是否具有性別友善意識,仍處於非常大的未知數。」ISTSCare續稱,雖然其大部分服役內容並非直接與軍隊或軍營環境相關,但其軍事訓練階段仍在與軍隊同等環境中訓練,令人擔憂是否具備「對於跨性別者/間性人之性別友善環境(如性別稱謂、友善空間、性與性別騷擾申訴管道等)。」該團體也在聲明中表示:「在相關人員、環境與性別友善意識尚未落實前,不建議貿然將跨性別者/間性人納入替代役體位中。倘若相關標準翻修,依據目前對於國防部、內政部相關單位之觀察,往後勢必增加跨性別者/間性人在相關單位,對於性別意識與環境之申訴情況,將會協同民間、友善官員共同關心。」部分網友則指控政府歧視,並警告新制可能在缺乏足夠配套的情況下,迫使不適合服役者進入替代役。有人留言呼籲「抵制這不公正的法律!」也有人質疑:「這真的是為了保衛台灣,還是只是浪費時間?」地方民調顯示,台灣不少年輕人對義務役從4個月延長至1年持懷疑態度,超過半數受訪者表示,他們不認為戰爭迫在眉睫,也不願意為保衛國土而犧牲生命。國防部則為這次制度調整辯護,強調這是因應醫療進步與長期不公平現象的必要之舉。國防部官員指出,台灣約16%的免役比例,明顯高於南韓與新加坡等採徵兵制國家的水準。隨著許多疾病已可治療或控制,國防部表示,有必要進行「全面檢討」,以確保制度公平,並與整體國防政策一致。對此,新北市淡江大學國際事務與戰略研究助理教授揭仲則表示,在義務役恢復並延長至1年後,社會對堵住閃兵漏洞的壓力明顯升高,「在1年期義務役回歸的情況下,收緊標準是1種回應社會對公平性期待的政治舉措。」
被爆擅改公司密碼侵占200萬 創業天才出面澄清:遭惡意抹黑
被稱為「創業天才」、曾是17直播與柯賓漢數位金融的共同創辦人、現為量趨科技股份公司的大股東陳泰元,日前被控將員工卡刷爆、暴打公司CEO與合夥人、以男廁客滿為由躲進女廁、擅自更改公司虛擬貨幣的3個帳戶與1個和徐因為創辦公司共用的帳戶密碼,直接捲走價值8萬多顆市價200萬餘元的泰達幣等事。對此,陳泰元15日也出面澄清,強調相關指控均為子虛烏有,並反控對方侵占捲走公司款項,且在已明確收到辭職通知的情況下,至今仍未交還公司大小印鑑。本刊日前報導指出,量趨科技大股東陳泰元被控2023年8月因情緒失控,出手痛打量趨科技戴姓CTO與創辦人之一徐靖騰,與其多次以「男廁客滿」為由,躲進女廁被其他員工發現,事發後陳泰元竟仍以同樣藉口,要求女員工帶他進出男廁,遭忍無可忍的員工怒向勞工局提「職場霸凌」申訴。而陳泰元事後竟還在未經同意的情況下,趁著徐靖騰人在國外,私自擅改屬於公司的3個虛擬貨幣帳戶與1個和徐靖騰共用的虛擬貨幣帳戶密碼,並將帳戶內的8萬顆泰達幣(總價約200萬餘元)轉進自己的冷錢包內。警方獲報後也在11月19日前往搜索,查扣相關事證後,也依照背信、侵占、竊盜與妨害電腦使用等移送偵辦。對此,陳泰元15日澄清強調,已在9月底收到徐先生辭職通知,因此依規定更改公司密碼,並移除離職人員的管理權限,所謂侵占公司款項更僅是將公司款項移往另一個公司旗下的冷錢包,何來侵占之說。事後徐先生不但拒絕提供相關金流,以此佐證其移轉上億元金流之用途,在寄送存證信函等通知時,也全數拒收,隨後便有新聞爆料對其抹黑,時間點實在引人疑竇。而徐在不具備公司管理職務後,也拒絕歸還公司應有權限與相關印鑑,所謂侵占款項也在檢警搜索後全數提存到法院。針對員工卡片被他刷爆一事,陳泰元也強調,支出款項也全是公用使用,由員工先行代墊,並在事後核銷完成,均未有欠款情事;所謂暴打戴姓CTO與徐靖騰與女廁等相關指控,也「完全沒有這件事,全是抹黑」。陳泰元委託律師聲明。(圖/當事人提供)陳泰元委託律師聲明。(圖/當事人提供)
海科館前館長涉霸凌、違法進用姻親 遭監察院彈劾
監察院今(15)日發新聞稿表示,國立海洋科技博物館(下稱海科館)前館長陳素芬於館長任內,對同仁有職場霸凌行為,另明知廖女為其二親等姻親仍進用為臨時人員,並於核定廖女之考核、敘獎及其本人之敘獎均未自行迴避,核有違失。監察院於114年12月2日審查通過監察委員浦忠成、張菊芳提案,全案移送懲戒法院審理。監察院指出,本件(114年劾字第27號彈劾案)已於114年12月15日公告彈劾案文及其審查決定書。審查委員施錦芳附具決定不成立理由略以,教育部已調整陳員職務,並予一大過懲處,懲處處分應已足夠。監察院表示,被彈劾人於館長任內,對同仁採霸凌式管理行為,且情緒控管能力不足等,經教育部職場霸凌防治及申訴處理專案小組調查後,認定其行為構成職場霸凌,監察院調查後亦認定其行為已符合教育部員工職場霸凌防治與處理作業要點第3點所稱之職場霸凌。監察院再指,被彈劾人明知廖女為其二親等姻親,仍進用為臨時人員,違反教育部所屬機構作業基金進用編制外人員實施原則第6點(二)、海科館臨時人員管理要點第7點(三)、海科館臨時人員勞動契約第7點第1項明定「機關(構)首長不得進用三親等以內之姻親」之規定。監察院提到,被彈劾人於111年至113年間,核定其關係人廖女之考核、敘獎,及其本人之敘獎均未自行迴避,違反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下稱利衝法)第6條第l項規定,經監察院裁罰新臺幣50萬元。監察院表示,綜上,被彈劾人陳素芬身為海科館之首長,其權威性、貶抑性之管理風格,以及情緒控管能力不足,造成館內員工身心長期承受高度壓力且士氣低落,並呈現敵意且不友善的工作環境;又明知廖女為其二親等姻親,仍違法進用為臨時人員,並於核定廖女之考核、敘獎及其本人之敘獎均未自行迴避,顯違反公務員服務法第7條、利衝法第6條第1項及第12條規定,核有違失,且情節重大,有懲戒之必要。爰依法提案彈劾,移送懲戒法院審理。
補習班員工下班忘記關冷氣「遭罰1.25萬」 勞動部回應了
近日一名在補習班擔任櫃檯工作的女網友在社群平台發文指出,因有員工下班時忘記關冷氣,遭主管要求支付1萬2500元賠償,引發爭議。雖然她並非當事人,仍質疑該行為是否合法,並考慮是否應向勞工局檢舉。對此,勞動部於12月10日正式回應,明確表示此舉違反《勞動基準法》規定,勞工可檢具證據向主管機關申訴。據原PO描述,補習班規定員工離開教室時須關閉冷氣與電風扇,若未依規操作,將依照補習班對面國小教室租借金額賠償。日前清潔人員發現某間教室自12月5日至8日冷氣未關,經層層回報後,負責該教室的櫃檯人員與管理者被要求共同支付1萬2500元。原PO聽聞後震驚,並詢問網友此種賠償要求是否合法。多數網友認為補習班作法不當,質疑金額計算基礎:「12500元是連冷氣機一起買回家嗎?」、「這種就算寫進合約也是無效的,因為根本不合法」、「要求賠償必須提供具體的損害證據,例如當晚冷氣的電量計費數據,而非資方自己隨便訂一個數字」。對於事件引發的討論,勞動部指出,依據《工作規則審核要點》規定,雇主不得在工作規則中訂定任何形式的罰款或扣薪作為懲戒手段。《勞基法》第22條亦規定,工資應全額給付,不得以違約或損害為由預先扣除。勞動部強調,即便勞工確實因疏失造成雇主損失,資方亦應循司法途徑提出損害賠償,無權直接從工資中扣款。該部建議,若勞工面臨類似情況,可提供雇主名稱與相關事證,向地方主管機關提出檢舉,以維護自身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