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討
」 詐騙 新北 遺產 大陸 台中
收65萬護航廠商得標還不夠!退休教授再討144萬後謝金 法院裁押
南部某國立大學機械系王姓退休教授,擔任政府太陽能光電標案評選委員期間,洩漏標案機密、攻擊競爭廠商,護航特定業者得標,先後向兩家廠商收賄共209萬餘元。檢調第一波偵辦時,王男與林姓業者交保,王男竟又向另一家劉姓業者索討144萬餘元「後謝金」,全程遭專案人員蒐證,王男與劉男均遭法院裁定羈押禁見。高雄地檢署檢察官指出,王男過去在南部某國立大學機械系擔任教授多年,退休後仍受聘擔任公共工程採購及太陽能光電標租案評選委員,參與多件南部公家機關相關標案,卻涉嫌利用評選委員身分,為特定廠商謀取利益。檢廉調查發現,王男今年間多次將尚未公告的規格說明書、廠商服務建議書等應秘密文書,洩漏給甲公司實際負責人林姓男子,並在評選會議中攻擊主要競爭廠商,藉此護航甲公司順利得標;事後林男交付65萬元給王男,作為協助得標的報酬。專案團隊今年9月獲報後展開偵辦,王男與林男到案時均否認犯行。檢方聲請羈押兩人,但法院當時分別裁定王男以20萬元、林男以150萬元交保,並限制林男出境、出海及禁止接觸相關證人。沒想到,王男走出地檢署後,竟又前往找另一家乙公司負責人劉姓男子,索討先前以相同手法護航得標的144萬7700元「後謝金」。兩人互動過程全被持續跟監的專案人員蒐證,讓檢調進一步掌握案情。高雄地檢署指揮法務部廉政署南部地區調查組組成專案團隊,10月13日發動第二波搜索並傳訊相關被告及證人。檢方查出,王男向林男收取65萬元,另向劉男收取144萬7700元,總計209萬7700元。檢方認定,王男及劉男分別涉嫌違背職務收賄、行賄,以及洩漏國防以外應秘密文書等罪嫌重大,於14日向高雄地方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兩人目前均遭羈押禁見,全案仍持續擴大清查中。
獨/案情並不單純!「李組長」打官司 託調查局鑑定「幽靈本票」
以「李組長眉頭一皺發現案情並不單純」廣為人知的演員李鳳新,過去以刑警身分演出「玫瑰瞳鈴眼」、「藍色蜘蛛網」等類戲劇,但2022年他因為答應幫朋友作保遭追債,如今需要調查局伸出援手,為他鑑定筆跡,如果無法證明有他名字的本票並非本人親簽,「李組長」就得面臨180萬元的債務。10月12日下午,李鳳新到台北地院出庭時戴上帽子,仍被記者認出,他透露4年前有個台中開餐廳的朋友買VOLVO,向和潤企業辦貸款需要兩位保證人,他相信對方的還款能力便點頭答應,原本以為作保無法通過審核,因為他拍戲都領現金,很難提出有說服力的財力證明,但沒幾天仍收到通知要「照會一下」,當時他在忙高師大表演藝術系的碩士論文,沒特別留意後續,不料朋友付車貸一年半就斷炊,於是和潤找他跟另一位保人索討,並向法院聲請強制執行獲准。爭議在於,李鳳新主張和潤提出的債權讓與暨償還契約書、金額180萬元的本票都不是他簽名蓋章,而且朋友告訴他作保期間是2022年10月到2023年3月,和潤聲請本票裁定時,他已經不是保人了,不該找他解決債務。李鳳新對和潤提起「確認本票債權不存在」訴訟,今年3月一審判他敗訴,北院簡易庭原本將契約、本票、李鳳新的臺銀存戶印鑑卡以及他當庭簽名共4份文件送調查局卻被「退貨」,因為「參考筆跡數量不足,依現有資料歉難鑑定」;法官只好自行勘驗,再加上李鳳新的律師委任狀共5個筆跡來進行比對,結論是「筆畫之轉折、連筆方式、曲線筆觸、筆畫間之整體布局等均高度近似」,藉此判斷李鳳新在本票與合約上親自簽名。記者問官司打到最後會不會李組長眉頭一皺?李鳳新笑答不會。(圖/劉松霖攝)一審也認定貸款保證人申請更換並未獲准,李鳳新仍得為作保負責,他不服判決提起上訴,10月12日二審開庭時,北院傳喚兩名對保人員作證,第一位證人胡小姐因為只負責聯絡李鳳新的朋友及另一位保人見面核對身分後在契約、本票簽名,本來就不會見到李鳳新,當法官詢問是否看過李鳳新時,她回答「從來沒有,除了電視上」。第二位證人姜小姐是和潤企業經銷商軒暘公司的員工,她表示曾在2022年10月底依據貸款申請書上面的電話聯絡李鳳新也當面見過,就是法庭內這位,法官追問對保地點在哪?她回答「等一下,我想一下,真的忘了,大部分對保在便利商店,這個案子記憶模糊」,法官再問跟李鳳新對保有沒有談什麼事情?她說沒有,一開始打電話約時間簽名蓋章,請李鳳新準備印章、先影印身分證,見面時並未多聊。李鳳新的委任律師詰問姜小姐,本票是李鳳新親自簽名嗎?她答是,律師續問是不是庭上這位?此時李鳳新特別摘下老花眼鏡,讓姜小姐看清楚,她仍說是。法官最後問李鳳新有沒有什麼問題想問證人?李鳳新請姜小姐拿下口罩,看了一眼後露出神秘的微笑並說出「完全沒看過她」。「李組長」上訴二審仍不放棄筆跡鑑定,請法官再調四家銀行的存戶資料,希望這次湊足參考筆跡,讓調查局別再退件。開完庭後,李鳳新對本刊表示,對於今天作證的姜小姐完全沒印象、沒看過這個人,至於和潤提出的本票,「我沒有對保,怎麼會有簽名咧?」記者再問對官司樂觀嗎?李鳳新回答很樂觀,「因為一切看證據說話」,眼看「李組長上身」,記者便問李鳳新會不會打到最後「李組長眉頭一皺?」他哈哈大笑說不會,隨後搭車離去。
強盜法務車1/舊換新爆騙局告吹 車商扣證件辦過戶還拖車
桃園八德中古車行「誠鑫國際汽車」近期因多起買賣糾紛引發網路熱議,本刊接獲投訴,知名企業法務主管顏韶逸去年與誠鑫汽車談好,買一手車MG並以自有的20年BMW折抵5萬,後來發現MG非一手車,因此表示要解約,沒想到誠鑫汽車明知未成交,仍拿顏韶逸證件強行過戶BMW、告他侵占還派人拖車;雙方互告4件官司,顏韶逸因為身分證及駕照被扣留一年多,開庭要看證件,他只能說「身分證在被告那邊」,憑機車駕照或健保卡「驗明正身」。知名企業法務主管顏韶逸去年就與爭議車商誠鑫汽車交過手。(圖/方萬民攝)顏韶逸去年5月底看到臉書帳號「貓老大車庫-嚴選中古車」出售一輛2023年紅色MG HS 1.5,但沒有標價,留言詢價後雙方開始私訊,業者開價56萬8千元並主動提出「線上下訂折3萬」,強調「認證車」、「原版件」、「車況新」,除了原廠保固中、他們也會給保固,有「雙重保障」;顏韶逸好奇車主為何出售,車行回答「女駕駛開不習慣太大台」,還說原車主是老闆的朋友。雙方相談甚歡,顏韶逸立刻付了2萬元訂金,並約定2025年6月8日看車。到了賞車當天,誠鑫業務說,56萬8千元是租賃專案價,需要跟銀行談貸款,顏韶逸可付現不願背車貸,業務便坐地起價,改稱這輛車依市價是74萬元。顏韶逸仍可接受74萬元,扣除「線上下訂」的3萬元優惠,以71萬元簽約;他想一併處理開了將近20年的BMW 320i,因此約定BMW給誠鑫,可再折抵車價5萬元。但簽約之後,顏韶逸意外查出這輛MG原先登記在上湰車業名下,再過戶給一名呂姓女子,到他手中已是「三手車」,他不滿誠鑫汽車不老實,希望解約並歸還2萬元訂金、身分證、汽車駕照。誠鑫汽車業務在LINE對話嗆拖車有理。(圖/投訴人提供)誠鑫汽車並未退還訂金,也沒有歸還顏韶逸證件,過了一個多月,顏韶逸上班時接到父親電話,竟有不明人士開拖吊車到家門前撒野,不顧顏爸阻止強行拖走BMW。在拖吊爭執期間,金山分局萬里分駐所員警到場,經查詢「現任」車主並非顏韶逸,已在誠鑫汽車名下,最終對「拖車團」放行。顏韶逸的父親(藍衣)擋在BMW前面阻止拖車。(圖/投訴人提供)顏韶逸不只失去BMW還被告侵占。6月12日他要求解約後,誠鑫汽車隔天就用他的證件辦過戶,再以「前車主」侵占不交車為由報案,透過警務系統尋車,才會爆發拖車衝突。雙方互告多起官司,顏韶逸告誠鑫汽車結夥三人以上加重竊盜及搶奪罪,基隆地檢署仍在偵辦中;顏韶逸控訴誠鑫汽車未經他允許代刻印章過戶BMW,已觸犯偽造文書罪,但桃園地檢署不起訴。桃檢還有偵辦誠鑫汽車告顏韶逸侵占BMW案。檢察官認為,雙方發生中古車買賣糾紛,從顏韶逸另案提告誠鑫汽車加重竊盜的內容可知,本案可能有違法過戶疑慮,顏韶逸留下BMW未交付給誠鑫汽車不能算侵占,因此處分不起訴。顏韶逸索討雙證件及BMW所有權已有初步結果,桃園地院民事庭今年6月判決,BMW的車主是顏韶逸,誠鑫汽車須塗銷所有權人的車籍登記,返還顏韶逸的身分證、駕照、2萬元訂金及BMW行照,並自2025年7月17日(車輛拖走日)到還車為止,以每日1000元賠償顏韶逸無法用車的損失。以本刊出刊日來計算,誠鑫汽車累積賠償金已達43萬4千元。顏韶逸勝訴關鍵是,中古車轉手次數對車價影響很大,誠鑫汽車明知MG至少歷經2位車主卻保證一手車,所以顏韶逸解約有理,既然買賣不成,BMW就不須用來折抵車價,也不該辦過戶。誠鑫汽車負責人呂少瑋未接電話,業務黃子清回應,已對本案提上訴,BMW殘值只有5萬元,一審判決每日賠1000元不合理,至於車子是否還給顏先生,等司法判決確定再處理。黃子清表示,有通知顏先生拿證件但顏先生不來拿,本刊詢問,為何不趁開庭時交還?黃子清說,那是貴重物品「鎖在公司保險箱」,不會帶在身上,開庭時他休假不會進公司,所以沒帶顏先生的證件過去。
王家五口遭龐氏騙局逼上絕路 「李團長」詐1536萬判11年二審維持原判
台中豐原王姓一家5口疑因遭「李團長」李惠雯以黃金、團購投資設局詐騙,陷入沉重債務與精神壓力,最終走上絕路。李女共詐得王家及其他被害人1536萬餘元,另以虛構違約金索取530萬元;台中高分院今認定一審判刑11年並無不當,駁回檢方上訴,維持原判。判決指出,45歲李女因生意失敗、背負債務,2024年6月透過張姓美容師介紹,結識王家大女兒,隨後以經營「網路團購」為名,向投資人招攬50萬至100萬元不等資金,宣稱每月可獲本金1成報酬;另以「買黃金賺價差」為由,要求投資人刷卡購買黃金交給她,再承諾代繳卡費及支付4000元至1萬元利潤。然而,李女實際上並無能力履行承諾,除一再拖欠款項,還將投資人交付的黃金短線變賣,用於償還自身債務,並以新投資人的資金支付舊投資人紅利,營造投資獲利穩定的假象,形成典型龐氏騙局。檢警查出,李女前後向多名被害人吸金,詐得1536萬5003元,其中王家遭詐752萬元。2025年6月間,王家察覺投資疑點重重,決定停止投入並要求退出,李女竟拿出虛構合約,以「違約」為由索討530萬元,並頻繁傳送訊息施壓。王父為了籌錢,甚至將自宅設定抵押借款,取得的款項也遭李女拿走。面對接踵而來的債務、催討與精神壓力,王家最終在同年7月2日走上絕路,家人留下「我們笨、被騙」、「到死都在還錢」等沉痛字句。檢方起訴時指出,這起悲劇不能歸咎於被害人「笨」,而是李女利用投資話術及信任設局,並求處15年以上徒刑。台中地院今年5月依銀行法、詐欺、恐嚇取財、洗錢及偽造文書等罪,判李女11年徒刑。李女原本否認部分犯行,今年1月22日首次在台中地院開庭時態度轉變,當庭認罪並落淚表示「我做錯了」;檢方認為一審量刑過輕提起上訴,不過台中高分院今天宣判,認為一審判決認事、量刑均無不當,檢察官上訴無理由,駁回上訴,11年刑度確定。◎勇敢求救並非弱者,您的痛苦有人願意傾聽,請撥打1995◎如果您覺得痛苦、似乎沒有出路,您並不孤單,請撥打1925
81歲翁死後26.7億遺產全歸再婚妻 長女告繼母「趁父親失智立遺囑」
大陸廣東一名81歲吳姓富商離世後,留下的巨額遺產引發家族糾紛,吳男生前立下公證遺囑,將名下高達人民幣6億元(約新台幣26.7億元)的財產全數留給再婚的鄧姓妻子,與前妻所生的子女則分文未得;長女因質疑父親生前患有失智症且無權處分首任妻子留下的遺產,於今年初正式提告繼母與同父異母的妹妹,依法索討人民幣5734萬元(約新台幣2.55億元)遺產。根據陸媒《羊城晚報》報導,來自廣東東莞的吳姓富商早年喪偶後轉戰商場,建立起龐大事業,並與鄧女再婚育有一女。然而,吳男於2024年間因重病頻繁住院,並於同年4月在公證處立下遺囑,載明身故後將所有名下公司股權、房產及存款全數交由鄧女繼承。直到吳男今年7月在老家離世前,長女等前妻子女才得知此事,對此大感震驚與不解。吳男長女指出,父親自2023年起便出現嚴重的失智症狀,記憶力與判斷力大幅衰退,懷疑該份遺囑並非父親在意識清醒下的真實意願;醫療紀錄顯示,吳男直至2024年底出院時被診斷出阿茲海默症。另外,長女更質疑父親臨終前的死因,指控繼母與妹妹在父親返家半小時內即擅自拔除氧氣管,警方雖曾以遺棄罪立案調查,但後續因刑事責任要件不符而撤案,長女等前妻子女已決定提出申訴。面對遺產爭議,繼母鄧女與其女兒對外態度低調,拒絕回應。這起巨額遺產糾紛,已正式進入司法程序。原告一方表示將全力透過法律途徑維護自身應有的財產繼承權,而公證遺囑的實質法律效力以及臨終拔管的相關爭議,預計將成為本案法院審理與雙方法庭攻防的核心焦點。
反霸凌亂象2/老總一句「你外行」惹禍! 洪申翰解釋新法恐失準
「職場霸凌防治措施準則」今年七月一日上路至今,發生不少勞工「濫訴」問題,事實上,恐怕連勞動部長洪申翰自己都沒搞清楚「霸凌」的定義與範圍,加上許多勞保黃牛,胡亂教導或煽動勞工向雇主提告,動不動就去看精神科,造成種種申訴霸凌的亂象。到底什麼樣的狀況才算「職場霸凌」?哪種情況算濫訴?勞動部獨任調解人陳慧明舉了個例子。今年6月27日,台北市某營造廠C姓板模工程師,因工地灌漿時不在現場,事後A姓總經理批評了幾句,他辯稱已經交代現場監工,相關注意事項,他不在場也無所謂,擁有台大土木研究所博士學歷的總經理氣不過,說了一句「你外行」!這下沒完沒了了!C姓工程師認為受到侮辱,到身心科看診,拿到一張罹患「焦慮症」的診斷書,把心靈受傷的責任推給總經理,告他「職場霸凌」。陳慧明在調解此事時,告訴C,總經理不是公司最高負責人,不能到勞動局申訴,必須走公司內部流程,C又改口說,他要告董事長。值得注意的是,台北市勞動局也受理了,但拖延了兩個月,一直沒有任何調解、調查等動作,陳慧明打電話去詢問,沒想到承辦人無奈的說,因為新法上路,整個台北市勞動局累積的霸凌申訴案超過萬件;陳慧明表示,或許承辦人員說法誇張,實際案件量可能沒那麼多,但這顯示,很多地方主管機關官員,根本不曉得哪些案該受理,哪些案應該回公司走流程,導致申訴案大塞車。事實上,就連勞動部長洪申翰自己在詮釋何為「職場霸凌時」,回答也不夠周延,恐有失言之虞。有記者提問,下班時間主管瘋狂LINE算不算職場霸凌?洪申翰答案是否定的,他強調:「不是勞工不舒服就是職場霸凌」。對此,陳慧明表示:「部長的說法並非合適的答案,還好他有提必須符合霸凌的五大要件」。勞動部宣導偏向反霸凌,卻忽略教導事業單位必須判斷事故的屬性。(圖/報系資料照)陳慧明進一步解釋,主管瘋狂傳Line,合理推測,應該與工作內容有關,如此,是忽略了員工下班可以不接工作相關電話的「離線權」,照理講,下班後接受指令,甚至可以申請加班費。如果傳LINE或通話內容是工作相關,其時間、地點就符合五大判斷依據的第一項(遠距工作、通訊軟體也算),若是持續性、經常下班打電話狂噴部屬,逾越業務上必要,很可能就構成霸凌要件,因此,正確的答案應該是「看狀況」。連勞動部長的說法都不精準,地方官員、事業單位主管對新法與原有的「執行業務遭受不法侵害」之分別搞不清楚也就不令人意外!這種狀況之下,碰上維權意識高漲,或心存怨恨的勞工,就會借題發揮、小題大作,胡亂向主管機關申訴,不管青紅皂白,能跟霸凌行為沾到一點邊就提告,附帶請求巨額精神損害賠償。此外,令陳慧明擔心的是,政府一直對勞保黃牛未採取有效遏止措施,許多勞保黃牛胡亂教導,甚至煽動勞工向雇主提告,動不動就去看精神科,而少數醫師或許有人情壓力,也可能真的私下有收取不法利益,應勞工之要求開出診斷證明書,勞工便拿此診斷書向雇主索討巨額精神損害賠償,造成申訴霸凌的案子一大堆,但實際能成案的,可能沒有外界想像的多。
討2百元電話費遭拒!台中逆子「掐頸摀口鼻」悶殺老母 國民法官判無期
台中市1名林姓男子去年4月因向76歲母親索討200元電話費遭拒,竟情緒失控,不僅對老母親師暴,甚至徒手掐住其頸部並摀住口鼻,導致母親窒息身亡。台中地院國民法官歷經多日審理,今(9日)依殺害直系血親尊親屬罪判處林男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全案仍可上訴。判決指出,林男和母親同住在臺中市大里區,因向被害人索討200元繳納電信費遭拒絕並斥責,竟心生不滿,基於殺害直系血親尊親屬之犯意,於民國114年4月11日19時許,在住處1樓先徒手多次掌摑被害人雙頰,繼以雙手按壓掐扼對方前頸部,再以手覆壓被害人口部,致被害人無法呼吸而失去意識,隨即上樓繼續飲酒。不久後,與林男同住的外甥從樓上聽聞爭執聲,遂通知其母返家察看,並發現被害人倒臥在地,旋即報警送醫,惟被害人仍於翌日0時23分許,因窒息搶救無效而不治死亡。台中地院國民法官法庭審酌,被告與被害人過去已有多次口角及肢體衝,被告對母親不思感恩,僅因索要財物未果即對被害人施加暴行,且被告身材高大魁梧,與被害人體型差距懸殊,被告竟對被害人為上述暴力行為,造成被害人身上多處瘀傷,並受有甲狀軟骨兩側上角骨折等嚴重傷勢,手段殘酷,且導致被害人死亡之無可挽回悲劇,可責性甚重。國民法官考量被告犯後最終雖已坦承犯行,然未能獲取其餘被害人家屬諒解,綜合被告過去之生活背景、智識程度、素行不佳等情形,及被告經醫療機構進行量刑前評估調查結果,認若返回社區,未來暴力風險可能再次活化,社會暴力再犯風險評估為中度,及被告復歸社會之可能性有限等各項因素,認本案應予嚴懲,判處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本案仍可上訴。
NOVA爭產1/假護照繼承2.5億店面 創辦人陸妻淪通緝犯
NOVA資訊廣場創辦人之一鍾瓊明2012年55歲猝逝,留下台北車站商圈2.5億金店面,繼承人包括他再娶的陸籍妻子劉禕、與前妻所生的長子鍾林朋以及與劉禕生下的次子鍾林渝。劉禕因婆媳關係不佳又被婆婆追債,決意跟鍾家爭產,但兩岸條例對陸配繼承財產嚴格設限,劉禕為切割大陸人身分並強調已歸化美籍,竟塗改美國護照核發日期打官司,遭偽造文書罪起訴,因台北地院審理期間從未出庭,被通緝到2048年。台北市館前路建國大樓1至3樓是鍾瓊明的遺產。(圖/黃耀徵攝)1996年共創NOVA的鍾瓊明、鍾瓊亮兄弟,因父母經營建國補習班起家致富,媽媽鍾王珊瑾在鍾瓊明12歲、鍾瓊亮11歲及三子鍾瓊華9歲時,就買下台北市館前路土地均分,三兄弟因此成為少年地主;其中位於館前路26號一樓到三樓、館前路2號一樓的店面都登記在鍾瓊明的名下,近年曾估過市值,大約2億5966萬元。鍾瓊明與二弟創辦NOVA之後並未留在台灣發展,赴美經營不動產租賃業,接下來幾年,他的工作和婚姻都發生劇變,2004年1月與莊姓妻子離婚、5月娶大陸籍女子劉禕、10月次子鍾林渝出生;2007年美國爆發次貸金融風暴,拖垮鍾瓊明的鍾氏公司,被迫賣掉洛杉磯兩棟辦公大樓,甚至驚動母親越洋金援1.9億元。2011年耶誕節期間,鍾瓊明回台探母並簽下承諾書,答應償還1.9億,但簽完不到3個月,意外猝逝於北京,當時劉禕帶著7歲兒子鍾林渝回中國學中文,卻遭逢丈夫撒手人寰,她辦完鍾瓊明後事,到台灣見鍾王珊瑾時發生激烈衝突,鍾王珊瑾決定向劉禕和鍾林渝索討1.9億元,引發後續家庭革命。婆媳展開長達14年的「鬥法」,2012年7月,劉禕去戶政所一天辦完她和鍾瓊明的結婚及死亡登記,2012年8月,住院中的鍾王珊瑾找律師寫遺囑,指定她最信任的二兒子鍾瓊亮繼承所有遺產,並強調絕不分給鍾瓊明的妻子和兩個兒子,後續再對三人提告,要求把鍾瓊明名下的館前路房產過戶歸還。劉禕在2012年10月向臺北國稅局申報遺產稅,但繼承亡夫財產遇到關卡:《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規定,被繼承人死亡時,陸籍配偶想繼承不動產,必須在台灣長期居留,或者旅居國外4年以上並取得當地國籍。劉禕雖在1991年因定居美國遭註銷江蘇省太倉市的戶籍,仍持有大陸護照;她不住台灣住美國逾20年並持有綠卡(永久居留證),但直到2013年1月23日才歸化美籍、喪失陸籍身分,並於1月31日取得美國護照,換句話說,當鍾瓊明2012年3月19日死亡時,劉禕仍是大陸人,無權繼承鍾瓊明的不動產。鍾瓊明遺孀變造美國護照的核發日期及有效期限。(護照示意圖/擷取自pixabay)劉禕為爭奪房產出險招,將美國國籍歸化證書的生效日期從2013年1月23日改成2010年1月23日,美國護照核發日期2013年1月31日、有效期限2023年1月30日分別改成2010年1月31日、有效期限2020年1月30日,讓地政所誤認她在鍾瓊明死時已非大陸人而是美國人,准許她繼承房產。鍾家主張館前路房產當初是鍾王珊瑾借名登記給鍾瓊明,提告要求劉禕、鍾林朋、鍾林渝移轉不動產所有權;劉禕、鍾林渝認為館前路店租應付給鍾瓊明,卻被鍾家家族企業居中代收,提告要求返還不當得利。劉禕打這兩件官司也用到假護照、假國籍歸化證書,被小叔鍾瓊亮看穿其中有詐,向台北地檢署告發。北檢發現兩個疑點,劉禕提出的美國國籍歸化證書,生效日2010年1月23日,婚姻狀況記載為喪偶(widowed),實際上鍾瓊明2012年3月19日才過世;劉禕提出的美國護照到期日為2020年1月30日,但下方機讀區編號第22至27碼編號是「230130」,這代表有效期限應該是2023年1月30日,兩者並不相符。為確認劉禕是否塗改護照與歸化證書,檢方透過法務部循台美司法互助管道查證,由美國公民及移民服務局查詢劉禕的美國國籍證明書、國務院提供劉禕的護照資料,美國司法部在2022年6月底回函我方,因此北檢認定劉禕造假,以變造特種文書、使公務員登載不實兩罪起訴。北院2022年分案審理後,劉禕始終沒來台灣開庭,2023年4月14日法官對她發布通緝,時效到2048年10月18日,NOVA創辦人遺孀使用假護照跨海爭產反引火上身,如今淪為通緝犯。
古天樂電影公司「遭追討6億債務」 怒發聲明回擊:原告披露不完整
香港影帝古天樂創辦的「天下一電影製作有限公司」,近日遭1間註冊於英屬維京群島的海外離岸公司一狀告上香港高等法院,追討1筆連本帶利逾1.49億港元(約合新台幣6.02億元)的貸款。對此,「天下一」今(4日)也發出官方聲明回應事件,強調原告提出的案情並不完整,更指出對方公司曾被剔除公司註冊並解散近3年,期間「天下一」一直無法聯繫原告公司的授權負責人。「天下一」今在聲明中指出,針對9月3日有傳媒報導關於古天樂及天下一電影製作有限公司被人索討一事,公司現發出聲明以正視聽。首先,原告提出的案情並不完整,尤其是原告未有披露曾經被剝除公司註冊並解散近3年時間,「而期間我們一直無法聯繫到其授權負責人。」「天下一」補充,原告還在案情中,作出違反損害原則和受合約約束的披露,公司對此保留追究權利,「我們會與律師嚴肅處理此事。鑑於案件已進入司法程序,現階段不便作進一步評論。感謝大家關注。」另據《星島日報》報導,根據原訴狀,原告為在英屬維京群島註冊的公司「Sino Hero Ventures Limited」,被告則包括「天下一」及古天樂。案件源於雙方於2019年9月6日簽署的1份貸款協議,原告當時向古天樂及「天下一」借出7千萬港元,協議原定於2020年9月17日還款,年利率為12%。原訴狀指出,貸款到期後,雙方曾2度達成協議延長還款期限,但被告一方至2024年初仍只償還1320萬港元。原告其後多次追討欠款,但未能成功收回全部款項。被告方面上月再償還70萬港元,惟仍有大筆款項未清,最終原告一狀告上高等法院,追討連本帶利合共逾1.49億港元。不過,在公司陷入司法訴訟之際,古天樂的演藝工作仍照常進行。近日他剛完成連2場在澳門舉行的《MY FIRST SHOW》演唱會,2場演出均邀請多位圈中好友擔任嘉賓,包括宣萱、鄭秀文、林峯、姜濤及汪明荃等;古天樂旗下藝人胡子彤、CY(陳宗澤)等亦有參與演出,場面星光熠熠。
2300萬還沒拿回!趙翊廷爆許芊芊索討名牌 趙母嘆兒喪弟後「迷失了」
前總統陳水扁女兒陳幸妤與前夫趙建銘之間的2300萬元教育基金爭議持續延燒,如今3名兒子也被捲入風波。21日一組疑似二兒子趙翊廷與祖母簡水綿的LINE對話截圖曝光,趙翊廷在訊息中替母親說明追討教育基金的原因,並將矛頭指向父親身邊的已婚護理師許芊芊,指對方頻頻要求趙建銘送名牌包、iPhone,甚至懷疑購屋頭期款也由父親資助。趙翊廷更透露,3兄弟在美國求學期間相當節省,自己為省下一年學費,只花3年便完成大學學業,每月向父親領取的生活費甚至比許芊芊的薪資還低。面對孫子的擔憂,簡水綿則承諾,等趙建銘返台後會要求他把教育基金還給孩子,即使款項拿去投資有所虧損,也必須自行補足。整起事件源於陳幸妤近期公開追討3名兒子的教育基金。她表示,這筆約2,300萬元的款項原本就是替孩子準備,如今3人均已成年,希望趙建銘將錢完整交還,由孩子自行管理,而不是繼續由父親保管。隨著爭議升高,《鏡報》報導,趙翊廷與阿嬤簡水綿的私下對話也隨之曝光。從訊息內容可見,趙翊廷相當在意母親近期遭外界質疑的情況,因此特別向祖母解釋,陳幸妤並不是故意想攻擊或傷害趙建銘,而是對教育基金的去向感到擔心。趙翊廷認為,母親之所以決定把事情攤開來談,是因為不希望原本留給3兄弟的教育基金受到影響。他在訊息中直指許芊芊明明已經結婚,卻仍頻頻向趙建銘要求名牌包、iPhone等高價物品,甚至懷疑許芊芊購屋所需的頭期款,也可能是由父親支付。也正因如此,趙翊廷才會擔心父親手中的教育基金。他向阿嬤表示,母親只是希望幫3兄弟把錢拿回來,不要讓原本屬於孩子的教育基金被其他人拿走,讓他們能夠專心完成學業。不過,許芊芊是否曾向趙建銘索討名牌包、iPhone,以及購屋頭期款是否真的由趙建銘支付,目前均為趙翊廷在私訊中的指控與質疑,相關金流並未獲得證實。趙翊廷接著向祖母談到3兄弟在美國的求學生活。他強調,兄弟在海外並沒有大手大腳花錢,反而一直盡可能控制支出,自己為了替家裡節省學費,更努力趕修學分,只用3年便完成大學學業,相當於省下一整年的學費。不只如此,趙翊廷還透露,3兄弟每個月向父親拿的生活費並不高,甚至比許芊芊的薪資還低很多。在他看來,自己與兄弟赴美求學仍處處節省,卻看到父親被指替許芊芊購買高價物品,也因此更加擔心2,300萬元教育基金最後能否完整回到孩子手中。聽完孫子的說法後,簡水綿首先針對教育基金作出回應。她承諾,等趙建銘從國外回來,就會要求兒子把屬於3名孩子的錢還回去;如果款項被拿去投資而出現虧損,也會要求趙建銘自行把不足的金額補齊。值得注意的是,陳幸妤先前曾表示,簡水綿已告訴孫子,等趙建銘從越南回台後就會處理教育基金。不過,從目前曝光的祖孫對話內容來看,是趙翊廷向簡水綿提出問題後,由簡水綿表示會等兒子回來,再要求他處理並返還款項。除了答應協助處理教育基金,簡水綿也試圖替趙建銘緩頰。她告訴孫子,父親這些年努力工作賺錢,其實也是為了孩子,希望家人不要因為這場風波繼續互相傷害。簡水綿隨後談到趙建銘近年的狀況,透露自從趙建銘的弟弟趙建勳過世後,他失去一名遇到事情時能夠商量、談心的手足,對他造成很大的打擊。簡水綿坦言,兒子因此一度「迷失」,家人也會繼續勸他,希望他重新調整自己。隨著祖孫對話曝光,陳幸妤21日受訪時也再次談到教育基金。她表示,3名兒子在美國生活確實相當節省,因為自己從孩子小時候便要求他們養成節儉習慣。至於2300萬元的去向,陳幸妤透露,兒子過去曾直接詢問趙建銘,趙建銘當時表示自己不可能侵占孩子的教育基金,款項只是先拿去購買保險,如果孩子確定要自己管理,就可以將保險解約後交還。陳幸妤目前也已為教育基金問題訂下期限,希望最晚在8月底前處理完成。她強調,自己的要求並不是要故意為難趙建銘或趙家,而是希望原本替3名兒子準備的教育基金能夠回到孩子手中。
獨/「建商版陳幸妤」!她為男友還債降級換屋再背房貸 還被恐嚇趕人
前總統陳水扁女兒陳幸妤離婚事件鬧得滿城風雨,其中一項爭議是她將6千萬店面贈與趙建銘卻自己背房貸,「賠了夫婿又丟房」的情節出現「建商版」,新北市一名建商讓同居女友賣掉台北市精華區房子為他還債,雖把新店中央新村的房子過戶給女友,但大部分貸款都讓女友扛,後來他為了都更想討回房子,竟主動聯繫債主到家中,威脅女友要代為償還1千萬元,否則會被告詐欺,台北地院認定建商造成女友不安恐懼,判刑3個月(得易科罰金9萬元)。黃姓建商與劉姓女友交往多年並生下孩子,卻沒有善待另一半,劉姓女友曾向法院聲請保護令獲准,禁止黃姓建商實施身心不法侵害行為;黃姓建商明知自己躲債多年,卻為了把女友趕出家門,主動找上債主並告知中央新村的房子是他多年前以假買賣方式過戶給女友。2025年5月19日下午2點多,黃姓建商帶著債主到家裡上廁所,隨後債主拿出一張有建商簽名的借據,跟劉姓女子說黃姓建商以這棟房子做擔保,找債主媽媽借了1千萬元,如果劉姓女子沒辦法還錢,要告她和黃姓建商共同詐欺。劉姓女子當場血壓飆高瀕臨崩潰,下了逐客令之後報案提告,台北地檢署起訴黃姓建商違反保護令,法院審理期間他卻裝無辜,供稱案發時都沒講話,是債主跟劉姓女子「了解狀況」。北院調查,黃姓建商推動都更但鄰居不配合,曾拿榔頭砸毀停車場設備,被法院認證為「都更流氓」,他對於房屋登記在女友名下也感到不滿,堅稱當初是借名登記想討回;劉姓女子也想結束同居關係趕走男友,有向法院提起「遷讓房屋」民事訴訟。劉姓女子出庭證稱,當初交往時,黃姓建商為了給她一個保障,買了台北市瑞安街的房子給她,後來黃姓建商有債務問題,她賣掉瑞安街房子幫忙還債,之後黃姓建商把中央新村的房子過戶給她,但只繳了4期房貸,其餘貸款都她繳,至今仍在背房貸。案發當天向劉姓女子索討千萬的債主證實,黃姓建商失聯多年卻突然聯繫,告訴他中央新村的房子是假買賣,屋主是同居女友,「他寧願叫我討錢,也不想要讓他的同居人占為己有,寧願把房子給我,也不要讓同居人佔便宜」。法官認定,黃姓建商與女友有產權糾紛應循法律途徑解決,卻對債主隱瞞保護令的事,利用債主「突襲」女友並施壓趕人,即使事發時他沒講話,仍是以規避保護令的方式去威脅女友的居住權與財產權,讓女友害怕再也住不下去或失去房子,因此以違反保護令判處3個月有期徒刑。
不滿遭欠錢討毒還賴帳!他開槍恐嚇躲農舍 特警破門攻堅圍捕扣槍毒
新北市三峽區1日晚間發生槍響,39歲王姓男子到成福路友人住處聚會,離開時卻遭開槍,被害人沒被擊中但驚魂未定,並認出開槍者是51歲郭姓男子,警方獲報後成立專案小組,6日晚間在桃園龍潭農舍逮捕郭男,並查獲協助窩藏50歲吳姓男子、58歲邹姓男子及46歲林姓女子,又查出改造手槍和毒品,全案依法送辦。據了解,王男1日晚間應朋友邀請到其住處聚會,晚間10時許結束後要回家,卻在取車路上遭郭男攔截開槍,郭男駕駛小客車攔住其去路,並朝王男身旁地面開了一槍進行威嚇後逃離現場,王男認出郭男身分,立刻報警處理。警方獲報後成立專案小組,發現郭男案發後先逃往新北市板橋區,並在吳、邹林姓共犯接應下逃往龍潭農舍以躲避警方追緝,警方則於6日晚間出動霹靂小組攻堅逮捕郭男。警方又在屋內查獲改造手槍(華瑟 P99)1把、子彈2顆、彈匣1只,以及近期氾濫的「喪屍煙彈」等毒品與吸食器證物,並將4人帶回偵訊。郭男供稱,王男屢次向他借錢不還,甚至多次向他索討毒品卻故意賴帳拒付,多次追討無果才會開槍警告,訊後被依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恐嚇及毒品等罪嫌,移送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偵辦。警方後續將持續釐清犯案動機,並向上溯源追查槍枝來源。三峽分局分局長許再周表示,本案在專案小組積極偵辦及跨單位通力合作下,於短時間內迅速偵破,不僅展現警方打擊暴力犯罪的執法能量,更彰顯維護社會治安的堅定決心。對於任何持槍滋事、挑戰公權力及危害民眾生命安全的不法行為,警方絕不容忍,將秉持「迅速偵辦、依法究辦、向上溯源」的原則,全力追緝到底,持續掃蕩不法,守護市民生命財產安全,維護社會治安。
忘年新歡1/坂本宗華離婚戀小20歲「小泫雅」 共用一條毛巾香汗交流
46歲「大嘴巴」團長坂本宗華日前在節目中坦言早已結束婚姻,並透露身邊已有一位小20歲的新歡。近日時報周刊CTWANT也直擊,陪伴在他身邊的女子,正是同為DJ、擁有「小泫雅」封號的DJ LYNN。7月18日下午1點多,宗華與DJ LYNN現身台北市華山文創園區,參與攤位活動。攤位上除了戰鬥陀螺、四驅車,還設有DJ盤等體驗項目。從兩人的社群平台可發現,2人疑似共同經營一間位於文山區、以戰鬥陀螺與四驅車為主題的遊戲店。華山當天高溫炎熱,宗華肩上掛著毛巾,不時拿起來擦拭汗水。(圖/本刊攝影組)沒多久,DJ LYNN向宗華索討同一條毛巾,直接往臉上擦。(圖/本刊攝影組)當天高溫炎熱,宗華肩上掛著一條毛巾,不時擦拭汗水。就在他擦完汗後,LYNN自然地向他伸手索取毛巾,隨即用同一條毛巾擦拭自己的臉部、脖子及胸口,之後再順手掛回宗華肩上。雙方動作自然,友人似乎也看得很習慣,從如此種種跡象似乎也證實兩人「戀愛ing」。擺攤期間,除了使用同一條毛巾之外,其餘時間沒有出現什麼「黏TT」的親熱畫面,不過,當宗華陪著友人的孩子玩戰鬥陀螺時,LYNN則在一旁拿起手機記錄畫面,互動自然卻不張揚。活動進行到一半,兩人先後點菸解癮,疑似違反園區禁菸規定。(圖/本刊攝影組)不過在溫馨互動之餘,宗華和LYNN皆在疑似非吸菸區吸菸,宗華還會走到建築物後方角落抽菸,LYNN則直接在攤位附近解煙癮。依華山文創園區公告,園區除指定吸菸區外全面禁菸,違者可依《菸害防制法》第31條,處新台幣2,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罰鍰。收攤後,一行人轉往支持熊仔演唱會,但未等演出結束便先行離場。(圖/本刊攝影組)兩人上車前再度吞雲吐霧,不過這回有乖乖前往指定吸菸區。(圖/本刊攝影組)傍晚6點多,攤位活動告一段落,一行人先將物品搬回停車場的車上,隨後前往欣賞熊仔演唱會。晚間7點34分,宗華、LYNN與一名男性友人提前離場,先到停車場旁的吸菸區抽菸,之後與友人道別,兩人便驅車離開。跟友人告別後,宗華跟女友一起到餐廳覓食,僅花15分鐘就解決晚餐。(圖/本刊攝影組)晚間8點出頭,車子停在大安區一處停車場,兩人步行前往一家清粥小菜用餐。等待入座期間,沒有甜蜜互動,也少見交談,各自低頭滑著手機,反而流露出一種相處已久的自在感。8點21分入店點餐,或許餓了一整天,15分鐘後便迅速用餐完畢離開。離開餐廳時,宗華先上車,LYNN則留下處理停車費,兩人分工自然、默契十足。約莫晚間9點,累了一天的兩人一同回到文山區住處。(圖/本刊攝影組)晚間9點多,車子一路駛回文山區一處社區,停妥後,兩人並肩走進同一棟公寓,為這一天的行程畫下句點。◎提醒您:吸菸有害健康、吸菸害人害己。
美福閃肥咖1/黃榮圖長子避美查稅! 「美麗華」堂兄弟為藏股鬧翻
2015年美麗華家族掌門人黃杏中過世隔天,三弟黃榮圖後代在美福集團總部爆發手足相殘的槍擊案,黃榮圖二子黃明煌、三子黃明仁、四子黃明德從此告別人世,也衝擊「美福體系」的接班安排,事隔多年,近日台北地方法院一件判決意外掀出,在槍擊案發生後,長期旅美的黃榮圖長子黃明山忌憚美國「肥咖條款」(Foreign Account Tax Compliance Act,縮寫FATCA)追查海外資產,為避免報稅困擾,將公司股票借名登記給「五叔」黃固榮的長子黃憲文,但後來索討不回,導致堂兄弟對簿公堂。歐巴馬擔任美國總統任內簽署「肥咖條款」。(圖/新華社)本刊調查,黃榮圖所創辦、堪稱美福起家事業的台灣羽毛股份有限公司,在槍擊案發生前由黃明仁執掌,案發之後,黃榮圖五子黃明堂及名下的驊薇堂投資有限公司、黃明仁遺孀巫秀鳳及名下的榮圖投資股份有限公司都曾掛名董事長;2019年10月起,台羽監察人更動為「景德榮股份有限公司」,這家公司的負責人本來也是黃明仁,他遭槍殺身亡後,才改為黃固榮長子黃憲文。黃明山提告主張,黃榮圖2001年去世後,依照父親生前交代和協議,台羽股份由5個兒子各繼承20%,而他具有美國國籍又長居夏威夷,將父親遺產交給二弟黃明煌和三弟黃明仁打理,經多次遺產分配協商,他在2015年年中要求二弟、三弟依照口頭承諾,把景德榮公司持有台羽20%的股份過戶到他名下,但當時遭到五弟黃明堂反對,因此黃明仁跟他說2016年再處理。黃榮圖三子黃明仁遭槍擊身亡前,原本是家族事業掌門人。(圖/報系資料照)黃明山提及槍擊案發生後,黃榮圖所有繼承人都同意景德榮公司股份全部歸他,不過當年美國政府有「肥咖條款」,規定美國人海外財產必須申報,他有主動向美國國稅局補報境外資產並進行稅務協商,但沒列入黃榮圖的遺產,他不想增加報稅困擾,又擔心黃榮圖「其他繼承人」反悔,所以找上黃憲文與一位家族晚輩,成立借名登記契約。黃明山向法官表示,他在2015年11月30日(槍擊案後25天)約定由黃憲文與一位黃家晚輩與台羽簽約,分別以8375萬3780元、54萬6220元「購買」景德榮公司股份,但實際上並未付錢,如今他要終止借名登記契約,請求返還股份。黃憲文兩人則否認景德榮公司的股份是借名登記。黃榮圖特助為本案出庭作證,黃榮圖過世後繼承人有協議,景德榮公司要全部過戶給黃明山,但因為美國查稅查得很嚴,黃明山不得已,只好暫時將股票登記在黃憲文名下。特助還說,黃明山和黃憲文是「感情很好」的堂兄弟。黃明堂的證詞與父親特助相符,他說黃明山因為美國查稅,趕快把景德榮的股份借名登記給黃憲文,「我們原則上都同意,因為這是他個人財產」。台羽公司和景德榮公司的會計師證稱,黃榮圖的繼承人協議景德榮公司給黃明山,不過黃明山因為受限於美國稅制,所以請他先把景德榮股份過戶給黃憲文2人。台北地院比對三位證人的說法,認定黃明山確實因為美國稅務問題才把景德榮股份借名登記給黃憲文二人,既然他以本案民事起訴狀來中止借名登記契約,要求兩名被告以背書方式歸還股份就是合法的訴求,於今年6月29日判決黃明山勝訴。根據了解,黃明山對於一審勝訴感到心情不錯,委任律師則對本刊表示,因當事人未授權不便回應;黃憲文的律師在截稿前未回應。
彰化狠夫當子女面砍殺前妻18刀逃死!上訴喊「判太重」 二審仍判無期徒刑
2024年11月,彰化縣二林鎮發生一起駭人的殺人案。一名李姓男子因向蔡姓前妻討要65萬元不成,竟在子女面前持刀狂砍前妻18刀,導致蔡女傷重身亡。一審時,國民法庭依殺人罪判處李男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李男不服判決提起上訴,主張刑度過重,甚至認為是前妻先出軌才導致他犯下此案,不過台中高分院今(21)日審理後,認定一審量刑適當,駁回李男上訴,維持原判無期徒刑,全案仍可上訴。據了解,蔡女結婚前曾與他人育有一名成年女兒,而李男與蔡女於2014年結婚,婚後2人育有一子,同住在蔡女名下房屋,但因李男無業、情緒不穩定,平時還有賭博習慣,欠下不少賭債,都由蔡女幫忙償還,且李男常在酗酒後多次家暴蔡女,蔡女不堪長期遭受暴力對待,於2020年與李男離婚,並申請保護令搬離住處,但蔡女因需要照顧母親,仍會多次返回住處。根據檢警調查,2024年11月,蔡女帶26歲女兒及9歲兒子回家看望母親時,醉酒的李男因不滿蔡女讓新男友接送,且向蔡女索討65萬元不成,雙方爆發激烈口角,隨後李男情緒失控持刀恐嚇,26歲女兒見情況不對,先帶著9歲弟弟離開現場。不料,傍晚女兒返家時,李男情緒再度失控,先持水果刀架住蔡女脖子,隨後又改拿菜刀追砍。蔡女見狀為了保護兒女,上前阻擋李男並大喊「你們快走,媽媽會沒事」,最終蔡女遭李男揮砍18刀,傷勢過重,當場失去生命跡象,送醫搶救後仍宣告不治。殘忍行兇過程,蔡女的兒女全程目睹,年幼的兒子事後更表示,希望父親能被判處死刑。彰化地院國民法庭一審時認定,李男行兇過程中曾更換刀具持續攻擊被害人,顯示殺人犯意十分強烈。雖然李男表示「若再來一次不會再犯」,但法官認為,其說法只是擔心受到重刑,並未展現真正悔意;此外,他犯後未向家屬賠償,也未顧及子女身心創傷,因此依殺人罪判處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案件進入二審後,李男主張量刑過重,甚至在法庭上指稱是前妻出軌在先,試圖將自己的犯案原因推給前妻。對此,審判長當庭指出,兩人當時婚姻關係早已結束,加上李男長期家暴、案發前後毫無悔意,因此認定沒有減刑理由。被害人家屬委任律師何志揚表示,李男在二審期間仍關心自己積欠的60多萬元債務,對被害人生命及家屬傷痛毫無反省,雖然家屬原本希望法院能判處死刑,但考量無期徒刑依法至少須服刑25年才能申請假釋,短期內確保李男可與社會隔離,也能讓家屬及子女暫時不必再擔心遭到報復,因此最終接受判決結果。台中高分院審酌全案後,認為一審認事用法及量刑均屬妥當,因此駁回李男上訴,維持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全案仍可上訴最高法院。
綠營廢死抬頭?監察院糾正法務部 黃麟凱連殺母女遭槍決被指有瑕疵
法務部長鄭銘謙上任後,去(114)年1月對殘忍殺害母女兩人的軍人黃麟凱執行死刑,贏得台灣絕大多數民意的好評,不料監察院昨天(7月20日)公告糾正法務部,認為法務部執行程序上具有明顯重大瑕疵,引發社會矚目。本件糾正案由主張廢死、曾任民間司改會執行長的監委高涌誠提出,是否顯示綠營的執行死刑政策大轉彎,有無可能對年底選舉造成影響,各界都很關注。監察院公告指出,法務部114年4月16日發布修正「執行死刑規則」,但草案預告期間僅有10日(如含例假日在內共14日),不符合行政院秘書長112年10月23日函釋得例外可縮短預告期間之情事,程序上具有明顯重大瑕疵,對死刑犯提起特別救濟權利更為嚴格,明顯牴觸憲法法庭113年憲判字第8號判決,以及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第6條,且對執行死刑前應確認受刑人是否有「受刑能力」,立法尚未修正就對黃麟凱執行死刑,嚴重違反正當法律程序,確有重大違失案。去年遭執行死刑的黃麟凱犯案時23歲,服役時不滿王姓前女友堅決分手,王女並向黃男索討20萬元借款,2013年10月1日下午,黃男戴頭套潛入王家,先用童軍繩絞殺王母,埋伏屋內伴屍1小時,再逼下班返家的王女打「分手砲」後,用童軍繩將她勒死。黃男行凶後逃到頂樓水塔旁藏匿4個多小時,仍被警方逮獲,黃男落網時提到王女,還冷冷回答:「勒到她的鼻血都噴出來了!」令人不寒而慄,一、二審和更一審都判黃男死刑 , 最後判處死刑定讞 。王父痛失兩名至親,歷次受訪皆呼籲法官速審速結,趕快槍斃殺人兇手。王父說,黃麟凱無教化可能,判100個死刑也不為過,案發後,家人立刻搬家,但王女的3個姊姊一直活在陰影中,現在還在接受心理輔導,若黃男未判死刑再回來找他們,「怎麼辦?」法務部長鄭銘謙去年初執行死刑,王父感嘆正義終於來臨,雖晚未遲。
72歲嬤遭「新加坡富商」甜言騙23萬 再討30萬贖金露餡!警埋伏活逮車手
住在高雄72歲的于姓老嫗,透過臉書認識一名自稱「新加坡富商」的男子,對方以噓寒問暖及甜言蜜語博取信任,隨後謊稱包裹遭海關扣留、本人也被扣押,誘騙她陸續交付23.8萬元;得逞後,詐團再要求支付30萬元「贖金」時,于婦驚覺有異報警求助,警方與她聯手設局,成功逮捕前來取款的洪姓車手,依法移送偵辦。高雄市鳳山區72歲于姓婦人上月初透過臉書結識一名自稱來自新加坡的富商,雙方天天聊天,對方不斷以「親愛的」相稱、噓寒問暖,讓喪偶多年的于婦逐漸卸下心防,深信對方將來台與她相會。未料,男子不久後開始以各種理由要求匯款,先聲稱寄送來台的包裹遭海關扣留,需繳納3萬8千元稅金;接著又謊稱人在海關遭扣押,急需20萬元「贖金」脫困,甚至哀求「我在台灣只認識你,出去後一定還錢,不會辜負你」。于婦因擔心對方處境,還向胞妹借款,陸續交付共23萬8千元給詐團安排的車手。然而,對方食髓知味,再度開口索討30萬元贖金,于婦這才驚覺可能落入愛情詐騙陷阱,趕赴鳳山警分局新甲派出所報案。警方了解案情後,確認是典型「假交友、真詐欺」的「愛情詐騙」手法,於是與于婦合作將計就計,依照詐團指示約定在鳳山區新甲路面交款項,並於周邊部署警力埋伏守候。5月27日晚間,49歲洪姓男子現身準備取款時,警方立即上前攔查逮捕,當場查扣手機1支、入職合約書1張及收據2張等證物。偵訊時,洪男供稱是在網路上應徵工作,受公司指示負責收款,每完成一筆可獲得1000元報酬。警方訊後仍依詐欺罪及違反洗錢防制法等罪嫌,將他移送高雄地檢署偵辦,並持續追查幕後詐騙集團成員。
葬禮驚魂!抬棺走一半底部裂開「遺體掉出」 親友當場崩潰
南美洲國家蓋亞那(Guyana)日前有一場葬禮發生嚇壞眾人的意外,在莊嚴哀戚的告別式上,多人抬棺走向墓地時,棺材底部突然整片裂開,導致遺體直接掉落至草地上,當下讓家屬與親友瞬間崩潰,現場一片混亂。葬禮發生的驚悚插曲被目擊者拍下,並上傳社群引發瘋傳和討論。根據外媒《太陽報》報導,這起離譜事件發生於當地時間5月24日,蓋亞那一戶人家為亡者舉辦告別式,從流傳的影片顯示,當時有6名神情哀傷的扶靈人員合力將一具藍色棺木從靈車移出,眾人抬棺走向會場;豈料,才往前走沒幾步,棺材底部突然毫無預警地裂開,遺體瞬間順著裂縫滑落到草地上。突發狀況讓扶靈人員當場嚇得愣在原地,而周遭親友更是抱頭尖叫,甚至有人崩潰大喊「我的天啊!怎麼會發生這種事?」過不久其中4名扶靈人員回過神後,趕緊蹲下試圖拼湊損壞的棺木,並合力將遺體妥善安置,極力維護死者最後的尊嚴。這段葬禮上的插曲被目擊者拍下,隨後上傳至臉書,短短幾天內就吸引超過45萬人次觀看、逾千條留言討論。有當地網友對此感到不可思議,直言在蓋亞那生活50多年,從未聽過如此荒謬的事,質疑棺材是用劣質腐木偷工減料製成。報導中透露,這場本該圓滿的告別式最終落得混亂收場,讓原本就沉浸在喪親之痛中的家屬更加心碎與崩潰,目前家屬正極力向相關單位與殯葬業者索討真相,要求給死者與家屬一個交代。
上將樓塌2/拆屋沒補償關中親家怒了 專家籲閉鎖期買賣先看清謄本
一樁最高行政法院駁回案不只讓前考試院長關中親家眷舍躍上公眾視野,背後上看新台幣25億元開發潛力可不甩官司早已啟動都更程序,細看判決還真有「貓膩」,如何避免投資軍宅「踩雷」,專家告訴你! 喊著已故國防部副部長張國英上將為岳父,前考試院長關中的妻子張惠君與5手足生長在敦化南路二段靜巷一處政戰局526坪土地,這裡自從2001起連兩年張國英夫妻陸續仙逝後,國防部屢屢催告「騰空返還」土地,但張家6手足認為1971年房子是自家老爸蓋的,縱使民事判決「拆屋還地」了,國防部也該補償地上物價金,然國防部可不甩張家請求,張家二兒子、前亞洲通董事長張中生氣得告上行政法院,目前最高行政法院終局駁回,張中生仍忿忿不平,矢言再審討公道。 張家友人批評,關鍵爭點「軍事機關同意劃撥在營公地供軍人自費建築眷舍使用的公文書」到底算不算行政處分,收案的最高行第二庭其實也沒很篤定,便「傳閱」其他庭詢問書面意見,「大家都當副知公文點過去」,根本沒空管別庭的事情,卻被認為「其他庭都支持本庭看法」,簡直忽視時任司法院長許宗力力推的「大法庭制度」,讓此案錯過會議中以多數決甚至共識決統一法律見解的機會實在可惜,未來聲請再審時一定會爭執!地政士蔡岳臻(圖)提醒軍宅買賣務必先調閱最新地籍謄本搞清楚土地狀況。(圖/趙世勳攝) 非本案地政士蔡岳臻則細看判決書後吐槽,張中生一票兄弟姊妹6人,卻沒有人把握媽媽過世後的「眷戶承接期」,無奈「過了這村沒這店」,只要錯過承接期,現在實務上多數眷舍會被視為國家出地「借」給你蓋房的民事「使用借貸關係」,而且那塊地肥到流油,國防部抓到「小辮子」當然要拿回土地。 蔡岳臻解說,政戰局主張只是暫時出借土地,且1971年出借時不可能詳細約定借用人(張國英)蓋房成本如何計價與返還賠償,因此即使張國英繼承人有「建物所有權」不必爭執,但物權分離可是大前提,張家土地「騰空返還」國防部也是必須,活脫脫就是「有借有還」的民事行為,若要去行政法院進行公法請求當然被駁回,只是瘦了荷包又平添沮喪。「信義安和」捷運站附近有不少上將眷舍遺址,如今僅前參謀總長郝柏村(圖)眷舍改建完成,其他地方都更可說多還在渾沌之中。(圖/翻攝自信義房屋官網) 台灣房屋集團趨勢中心資深經理陳定中則直言,10年來受惠於政府積極推動老屋重建,張國英故居所在的大安區不乏公私部門整合都更案,像2月就有通化安和公辦都更案順利招商,未來將開發為地上23樓、總銷新台幣137億元的嶄新大樓,因此區段發展的前景可期,官方對活化土地資產的態度當然也相對積極。 陳定中評估,若這處位於「住三」分區的國防部的老舊眷舍能與一旁軍宅眷戶整併順利活化改建,除了可進一步改善區段的環境質感,未來公辦都更後無論改建為軍宅社區或商業街廓都大有可為「單價200萬元只是地板」,但他也提醒軍宅不是等閒之輩能買,入手前一定要注意。 蔡岳臻也對軍宅進一步示警指出,一般軍宅眷村改建有5年「閉鎖期」,買賣者都別忘了去看清地籍謄本上頭「其他登記事項」禁止移轉期一看就現形。他還說,鎖定5年內「急售」國宅者雖然有機會超低價買到好物件,但別忘了與賣家做「預告登記」時「附解除條款」特別約定事項必須細緻明確。 蔡岳臻舉例,假設一處「閉鎖期」軍宅眷舍要以500萬元約定賣出,賣家先拿走了100萬元,最後跑路了房子沒能移轉,雖說「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廟」可以拍賣不動產索討債務,但這種財務槓桿崩潰的賣家「才不會只找你借錢」,若簽訂「預告登記」時沒先看清楚最新謄本,說不定房子早已被抵押,那麼預告登記也是「白搭」,因此買賣軍宅「先看謄本再說」。 近年轉趨低調的張中生則透過律師黃本仁婉拒受訪,直指若「再審」塵埃落定後,才會考慮對外吐露心聲。 而國防部對此在截稿前則未有回應。
台中東海「送肉粽」竟有人開直播 民俗專家示警:恐受煞氣侵擾
台中市龍井區東海里東海街163巷(20日)晚上9點至11點舉行「送肉粽」送煞儀式,法事隊伍預計11時初將右轉進入台灣大道,因為鄰近東海大學、東海藝術街、台中榮總及中科等人口密集區域,引發熱議。 當地里長提前發文公告,請附近居民迴避,以示尊重,附近居民大多配合迴避,緊閉門窗。怎料,科儀進行期間,竟有人跑到現場開直播探險,還吸引數百人觀看,離譜舉動引發輿論熱議。 「送肉粽」有五大禁忌務必遵守:一、沿途不能叫姓名:以免被鬼魂跟隨。二、不能脫隊:以免落單遭煞氣纏住。三、參加者不能戴項鍊:避免亡者觸景傷情,影響法事進行。四、回程不說話:避免講錯話讓鬼魂挾怨報復。五、不能開門窗:隊伍經過時,住家應閉門窗,防煞氣趁虛而入。 法會附近的街坊鄰居,若在巷道街弄內不慎與隊伍正面相遇,建議側身面向民宅迴避,心中默念佛號,切記不可直視;若已直接相遇,建議跟著隊伍走完全程,表示送死者一程,回家前再去廟宇求取香火或「淨符」護身。此外,在路邊摘取綠色樹葉放口袋,並在回家途中丟棄,也可化解煞氣。但若車隊已駛入大馬路、外環道甚至高速公路等,因為速度快、距離遠,不會有煞到等問題,不必太過擔心。 參與「送肉粽」法事工作人員、家屬,甚至是新聞從業人員、網路直播主,因為工作關係要錄製、採訪的需要,一定要跟著隊伍走完全程,表示送死者一程,現場向「送肉粽」法師索取「護身符」,配戴在身上護身,或預先去寺廟求取香火護身。 回家時最好再用「淨符」化於水中潔身,而「淨符」可於寺廟索討或向法師索取。然民間相信,取「淨符」向宮廟或者家中奉祀之神明禱告,繞過香爐三圈,方生效力。如實在無法取得,亦可自製「簡易淨符」。「淨符」畫法簡單,取「壽金」或「刈金」,甚至黃紙一張,在正面上以黑筆書「奉佛法旨唵啞吽」或「唵嘛呢叭咪吽清淨」,向神明請求,將此化作「淨符」,並繞過香爐三圈,即可成為「淨符」。 「送肉粽」法事煞氣很重,避之唯恐不及,千萬不要看熱鬧的心態去湊熱鬧,以免煞氣侵擾,對生人相當不利,輕則頭暈、噁心,重則昏迷,甚至死亡,影響身體健康及運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