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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個月拿1500張雲端發票!10張中獎「全被追回」 財政部揭原因
近期有民眾在2個月內狂拿逾1,500張雲端發票,兌領10張中獎發票獎金,因消費模式異常遭追回獎金。財政部南區國稅局表示,統一發票給獎制度旨在鼓勵民眾索取發票、保障權益並防杜逃漏稅,但若以異常交易方式刻意取得大量小額發票提高中獎率,將不予給獎或追回獎金,呼籲民眾維持正常消費習慣,避免違規操作,以免權益受損。財政部南區國稅局表示,統一發票給獎主要目的是鼓勵消費者主動索取發票,除保障消費者退、換貨權益、增加中獎機會,更可藉此協助政府防杜商家逃漏稅捐,立意良善,但如果民眾以不合乎一般消費習慣的交易或付款方式,無正當理由刻意取得大量小額統一發票,製造提高中獎機率,依統一發票給獎辦法第15條規定,中獎獎金不予給付;已領取者,中獎獎金也會被追回。該局指出,近期有民眾於2個月內以手機條碼取得逾1,500張小額雲端發票,並兌領10張中獎發票獎金,經查核發現該民眾於短時間內頻繁於多家便利商店門市及加油站進行小額交易,且交易間隔時間極短,明顯不符合一般消費習慣,已屬不合常規交易模式,乃由管轄稽徵機關追回已兌領之中獎獎金。該局提醒,統一發票給獎制度目的在於鼓勵民眾真實消費時記得索取統一發票,而非透過刻意操作提高中獎機率。呼籲民眾應回歸正常消費模式,切勿以不合常規之交易或付款方式,無正當理由取得大量小額統一發票,以免被追回中獎獎金。
早期發現多囊腎可延緩洗腎 醫籲3族群應注意:「這檢查」可發現
多囊腎病(Autosomal Dominant Polycystic Kidney Disease, ADPKD)是一種常見的遺傳性腎臟疾病,因其初期症狀不明顯,常被病患忽略,導致許多人確診時腎功能已嚴重受損。年輕時發現多囊腎 透過治療可延緩洗腎時間亞洲大學附屬醫院腹膜透析室主任林軒任醫師強調,多囊腎病程發展具有高度潛伏性,但透過早期篩檢與積極介入治療,能顯著減緩腎絲球過濾率(eGFR)下降的速度,大幅推遲病患進入透析治療(洗腎)的時間點,從而延長剩餘腎臟功能的使用壽命。林軒任醫師指出,多囊腎是由基因變異導致腎臟產生大量囊泡(水泡),這些囊泡不斷生長會壓迫並取代正常的腎元組織,最終導致腎衰竭需要終身洗腎或換腎。由於初期患者多數沒有症狀,因此早期診斷尤為關鍵。林軒任醫師說明,臨床數據顯示,提早介入治療能將腎絲球過濾率(eGFR)每年下降的速度從約5 ml/min/1.73m²減緩至3 ml/min/1.73m²左右。從長期來看,這2 ml/min/1.73m²的差異,可能讓病患從原定50至60歲開始洗腎,延後至70甚至80歲之後才需洗腎,能顯著改善生活品質。高風險族群應主動進行篩檢 腎臟超音波即可判別多囊腎是一種體染色體顯性基因變異的遺傳病,除了家族遺傳外,基因也有一定的比例自然產生變異而導致多囊腎發生,患者在出現下列狀況時就必須提高警覺:家族病史:父母或親人患有多囊腎,或有不明原因洗腎的家族史。早期高血壓:在20至30歲的年輕階段即出現高血壓症狀。其他警訊:慢性腰痛、或因囊泡破裂導致血尿等。林軒任醫師表示,超音波是目前最普及、簡單且有效的初步篩檢工具,可依據年齡及囊泡數量判斷是否有高風險。他表示,許多多囊腎病患是透過企業或學生健檢時,因腎功能異常或意外發現水泡後轉介確診,建議民眾在健檢時可以額外規劃「腎臟超音波」的項目,確認自己的腎臟是否有出現異常。多囊腎的「治標」與「治本」多囊腎過去是一個無藥可醫的疾病,只能透過症狀與併發症的管理來降低患者的不適;但目前健保已經通過了最新的多囊腎藥物,可阻斷血管增壓素(vasopressin)對腎臟中V2受體的作用,抑制腎囊腫(水泡)增長及腎功能衰退的速度。雖然不能完全治癒基因的缺陷,但能延緩患者進入洗腎的時間。治標:管理併發症 嚴格控制高血壓:高血壓會加速腎功能惡化,需積極管理。 管理疼痛、感染或其他可能由囊泡引起的問題。治本:延緩囊泡增加 藥物治療與多喝水:每天固定喝3-4公升水,有助於保護腎臟,搭配目前針對多囊腎病程的特定藥物,能抑制囊泡生長,延緩腎功能下降。健保給付門檻嚴格 醫師呼籲放寬標準針對目前延緩病程的藥物,林軒任醫師指出,臺灣健保的給付標準相對嚴格,限制了許多潛在受益者。根據健保的規定,患者年齡須在18歲至55歲之間,腎病分期的第2至第4期之間(eGFR 不可過好亦不可過差)並需提供腎功能快速惡化的臨床證據,才能申請使用。健保條件通常依循當時藥物人體試驗的收案標準,而較為保守。但林軒任醫師呼籲,可借鏡其他鄰近國家的條件(如日韓已放寬年齡限制),考慮將年齡限制放寬,讓腎功能在更早期階段的病患有機會介入治療,讓效益最大化。他強調,多囊腎是一種罕見的、少數能透過藥物明確延緩病程的疾病,放寬給付標準將能為病患帶來實質的長遠幫助,也能降低終身洗腎的醫療成本與經濟損失。積極治療延緩洗腎 保留良好生活品質多囊腎雖然是基因決定的疾病,但透過主動篩檢、早期診斷,並將藥物治療與生活習慣調整結合,病患可以實現延緩洗腎的目標。林軒任主任鼓勵高風險族群,積極與腎臟科醫師討論,掌握自己的腎臟狀況,實現「在有生之年不需洗腎」的治療目標,在人生的後半局能保留良好的生活品質。【延伸閱讀】確診多囊腎先別慌 口服藥物有助延緩洗腎!她切除6公斤多囊腎獲親人活腎移植 專家提醒有家族史要多注意https://www.healthnews.com.tw/readnews.php?id=68063
男性代謝症候群高逾30% 南山鼓勵保戶健檢外溢保單現金回饋最高10%
若有高血壓、高血糖、高血脂、腰圍過粗、好的膽固醇不足這五項其中三項,即是罹患代謝症候群,且男性盛行率30.4%高於女性19.7%,衛生單位屢屢透過贈送禮券等鼓勵民眾走出來參加健康檢查,壽險業則積極透過「外溢保單」獎勵保戶增加保障。國健署2025年舉辦的逆轉代謝活動,逾5,000人參加,透過運動、健康飲食等行動,有7成參與者至少可以改善一項指標,近4成可以改善三項以上,甚至有715人可成功擺脫代謝症候群。目前包括國泰、富邦、南山、凱基、台灣人壽等推出外溢保單,透過健檢、健走等機制來鼓勵保戶達到目標取得優惠保費、增加保障等回饋;以南山人壽來說,2020年推出以來首創5A指標,在腰圍、血壓、空腹血糖、三酸甘油酯、高密度酯蛋白膽固醇作為回饋機制依據,提供現金回饋1%到10%,藉以提醒代謝症候群警戒指標。據南山人壽內部分析顯示,願意提供健檢資料的保戶中,有50%是5A指標全數達標,24%是達到4A標準,即外溢保單的確達到一定程度的促進保戶健康功能,其中,這些願意提供健檢結果的保戶中,65%是女性,35%是男性,7成以上都集中在30到59歲,其中30到49歲占55%~57%左右。此外,南山人壽近期推出住院醫療終身保險新保單,強調74歲(不含)前採「定額給付」,74歲(含)以後提供「實支實付」保障,保單亦增加外溢機制。
結婚登記當日才知「女友患精神分裂」 女方家人拒還27萬聘金
大陸海南一起婚約糾紛案近日宣判,引發關注。據案情指出,原告楊某與被告吳某曼經人介紹相識並發展為戀愛關係,雙方及家人於2025年4月19日協商結婚事宜,楊某當場支付彩禮人民幣5.8萬元(約新台幣27萬元),並簽訂婚約書,約定於同年5月16日辦理結婚登記。然而,到了約定登記當天,楊某卻被告知吳某曼患有精神分裂症,需由監護人陪同並同意方可辦理婚姻登記。楊某認為,對方在婚前隱瞞重大疾病,已影響婚姻決定,遂提出解除婚約並要求返還彩禮。事後雙方就退款問題進行協商,但吳某曼家人表示,彩禮款項已用於購買金飾及電動車,拒絕全額返還,最終楊某訴至海南省萬寧市人民法院。法院審理認為,基於婚姻目的給付的彩禮,在法律性質上屬於附解除條件的贈與行為。本案中,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也未依習俗舉行婚禮,且已達成解除婚約的合意,因此彩禮所附條件已經成就,依法應予返還。此外,被告吳某曼未正當理由未到庭應訴,法院依法進行缺席審理。最終,萬寧市人民法院判決,被告吳某卿、吳某曼及紀某應於判決生效之日起十日內,共同向原告楊某返還彩禮人民幣5.8萬元。該案也再次引發社會對婚約誠信及彩禮糾紛處理的討論。
龍巖爭議2/業務員離職百萬佣金沒了 法院風向逆轉推翻競業條款
殯葬界龍頭、龍巖集團的業務員一旦離職,就會被老東家依競業條款沒收數十萬元到上百萬元的續約佣金,不少人打民事官司,但大多敗訴,但近兩年法院「風向」逆轉,陸續有判決認定龍巖集團與業務員係「承攬關係」,因此「雙方契約終止後,不影響原已成交案件應發而未發之續期獎金」。前龍巖高階業務員Sam指出,法官的態度改變,讓這些已跳槽、想跳槽的業務員有了盼頭。 Sam透露,過去許多離職的龍巖業務員敗訴,係因為法官認為,業務員入職之初,是自願簽下同意規定競業條款的「業務人員管理辦法」,被扣款也是早就知道有此結果,因而敗訴;但近兩年,接連有離職人員獲判勝訴。例如,Sam的上司劉姓主管,向台北地院請求龍巖公司返還佣金705萬元,法官認為雙方既是承攬關係,承攬契約終止後「不影響原已成交案件應發而未發的續期佣金」。判決書指出,業務員離職後「不影響原已成交案件應發而未發之佣金」。(攝影/林慶祥) 法官判決龍巖返還雙方不爭執的250萬元,其餘400多萬元因劉男提出單據不明確,予以保留,暫時無須返還;律師李學鏞指出,從該判決來看,法官完全不支持龍巖「競業條款」的主張。律師李學鏞指出,龍巖無差別對所有基層業務員主張競業條款,恐難說服法官。(攝影/林慶祥)李學鏞進一步解釋,「競業條款」規定在「勞基法」第九條之一,該法規定,雇主必須有「應受保護之正當利益」,且勞工擔任之職務,「能接觸或使用雇主之營業機密」。李學鏞說,龍巖恐怕很難提出有什麼必須保護的營業秘密,其「無差別」的要求所有基層業務員必須遵守競業條款,在法庭上也很難自圓其說。 更何況,競業條款有規定區域範圍,雇主禁止期間(不得超過兩年),還必須給付半薪給員工,作為補償,換句話說,不是逼員工簽競業條款,法官就會買單。勞資專家陳慧明指出,保險業務員離職後,續期佣金可以繼續領,政府應該對殯葬業同樣有明確規範。(圖/陳慧明提供)勞動部「獨任勞資調解人」陳慧明則指出,龍巖與業務員係承攬關係,根據民法490條第一項規定,承攬是「當事人約定,一方為他方完成一定之工作,他方俟工作完成,給付報酬之契約」亦即,當業務員讓客戶簽下生前契約,龍巖就必須給付約定好的佣金,即使該員離職。 陳慧明進一步指出,生前契約的業務員被扣獎金,其情形跟保險公司很像,過去保險公司業務員若跳槽,也是不能領續約佣金,但2019年「台中高分院108年重勞上字第一號判決」認定離職業務員有權續領佣金,金管會受此影響,作出改革,新制將佣金分成「續期佣金」與「續期服務」兩筆費用,前者離職業務員可續領,後者則必須留給未來實際服務客戶的在職人員。 陳慧明指出,因為保險公司是金管會與財政部管轄,而殯葬業、生前契約買賣是內政部管,因此沒有規範法令,他認為政府應該針對龍巖多起訴訟之亂象,規定離職員工的佣金如何分配,保障其工作權,別讓收入不固定的業務員到法院去碰運氣了。龍巖回應表示,本公司為維護經銷商展業秩序,如違反相關約定,則循司法途徑,維護本公司及所有經銷商權益。相關案件司法程序進行中,均回歸司法辦理。
健保署放寬抗生素院外治療規範 OPAT延長至7天、ACAH新增提早出院模式
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下稱健保署)為強化感染症病人於院外治療之照護延續性,於115年3月26日全民健康保險醫療服務給付項目及支付標準共同擬訂會議決議通過兩項重要措施,包括修訂「全民健康保險門診靜脈抗生素治療獎勵方案(下稱OPAT)」,將每次治療計畫天數上限由現行5天延長為7天,並於「在宅急症照護試辦計畫(下稱ACAH)」中新增「提早出院模式」,使失能或就醫不便之住院感染症患者,經醫師評估病情穩定且適合者,得返回家中或照護機構繼續接受靜脈抗生素治療。 健保署陳亮妤署長說明,自114年8月1日推動的OPAT方案,整合住院、急診與門診抗生素治療資源,可減少不必要之住院需求,進而提升醫院病床使用效率,以臺大醫院為例,OPAT中心每月可減少17%病房占床率,提升病房周轉率、強化醫療韌性。為增加醫師對於抗生素之選擇性,於114年11月1日新增攜帶式輸液器,讓醫師依病情即時調整,同時兼顧感染控制。統計自114年8月至115年2月止,已有210家院所參與(105家醫院及105家基層診所),累計申報8,107個治療計畫,受惠人數達5,710人。為使治療計畫與臨床評估週期更加緊密銜接,因應115年春節連假長達9天,單次治療天數由5天延長至7天,在更有彈性的治療安排下,臨床實務反映成效良好,因此本次放寬規範,以強化OPAT照護延續性。健保署指出,ACAH計畫旨在為急症病人提供適切之居家醫療照護,作為住院治療之替代方案,同時強化各級醫療院所間之垂直轉銜合作,促進醫療資源有效運用。自113年7月試辦至114年底,已累計服務5,949人次。本次新增之「提早出院模式」預計挹注約5,900萬點,估計受益人次可達1,200人,將有效紓解住院壓力,為有需求之病人提供更貼近日常生活的治療選擇。 健保署強調,抗生素之適當使用攸關病人安全與公共衛生,已持續針對OPAT及ACAH申報案件監測,並會同台灣感染症醫學會共同審查申報情形,確保治療計畫符合臨床適應症及用藥規範,以防範抗生素不當使用或濫用之情事。健保署將持續滾動檢討並精進相關支付與管理機制,支持醫療院所提供連續、穩定之感染症照護服務,共同守護國人健康。
最好的兒童節禮物 金管會:用「這招」為孩子存教育費
一年一度的兒童節又到啦,金管會提醒家長,別忘了適時檢視並補足小朋友的保險保障額度,例如可透過投保提供生存保險金的人壽保險商品,規劃孩子成長及求學過程所需的養育或教育費。金管會今(4)發布新聞稿說明,表示現行可供小朋友投保的保險商品相當多元,不過為了在投保人壽保險或傷害保險時避免道德風險,保險法規定人壽保險及傷害保險被保險人滿15歲前身故時,保險公司僅能於限額、目前為新台幣69萬元內提供喪葬費用保險金。金管會表示,至於傷害醫療保險、健康保險及年金保險並不受前述限額規範,家長仍可以透過幫小朋友投保傷害醫療保險及健康保險等商品,以因應意外傷害或疾病造成的住院或手術等醫療保障需求。另外在規劃親子旅遊時也可將小朋友投保旅行相關保險納入規劃。金管會表示,為準備小朋友成長及求學過程所需的養育或教育費用規劃,家長可透過投保提供生存保險金的人壽保險商品,提供小朋友充分保障,為孩子的未來打下穩健保障基礎。金管會提醒,家長在幫小朋友投保前,除應考量小朋友的保障需求外,也需要評估自身的保費負擔能力,優先選擇最具必要性的保障項目投保。投保前詳閱保險契約條款,充分瞭解保險商品保障內容與給付條件、除外責任、等待期間等約定,以避免日後產生不必要的爭議,讓保險成為保障與祝福而非負擔。
媳婦需扶養公婆? 律師提1關鍵:排進順位第6名
律師蘇家宏近日針對網路流傳說法提出說明。起因是一則在Threads上的貼文指出,「臺灣女生千萬別住公婆家,因為只要同住,在法律上就有扶養公婆的義務,而且公婆的遺產妳一毛都分不到。」相關內容引發不少媳婦與準新娘關注,甚至有人質疑是否形同「孝道外包卻無繼承權」。對此,蘇家宏整理5項重點說明法律實際規定:1.結婚且同住才可能產生扶養義務蘇家宏指出,媳婦需與公婆同住,才可能被納入扶養義務的適用範圍;若未同住,則不具備此項義務。若尚未結婚僅與伴侶父母同住,在法律上僅屬室友關係,亦無須負擔扶養責任。2.媳婦扶養順位較後在扶養義務的排序中,媳婦之前尚有子女、孫子女、父母、兄弟姊妹與家屬等順位,因此實務上真正由媳婦負擔扶養責任的情況並不常見。3.扶養以金錢給付為主法律上的扶養責任多以經濟支持為主,並不會強制媳婦親自從事照護行為,如餵食或日常照顧。且通常僅在公婆無法以自身財產維持生活時,扶養義務人才需負擔責任。4.扶養與繼承為不同制度蘇家宏表示,媳婦並非法定繼承人,因與公婆之間不具血親關係,即使曾履行扶養義務,也不會因此取得繼承權。不過,若公婆有意願,仍可透過遺囑將財產分配給媳婦。5.扶養義務具雙向性法律規定,夫妻一方與他方父母同住者,彼此間互負扶養義務。換言之,若媳婦未來有扶養需求,在符合條件下,公婆亦可能需承擔照顧責任。
民團籲強制險死亡給付提高至500萬 盼減輕車禍家屬負擔
台灣安全駕駛監督聯盟今(27)日在立法院召開記者會,呼籲政府調高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死亡給付金額,從現行每人新台幣200萬元提高至新台幣500萬元,並強化事故後的即時給付機制,以減輕受害者家庭的經濟壓力。監督聯盟指出,雖然生命價值無法用金錢衡量,但依目前車禍民事賠償案例,平均賠償金額約落在新台幣300萬至新台幣400萬元之間,且往往需經長時間訴訟才能取得賠償,讓家屬承受沉重的心理與經濟壓力。因此主張將現行新台幣200萬元給付提高至新台幣500萬元,貼近實際賠償水準。聯盟同時提出多項配套措施,包括公開死亡給付計算方式、增加相關審議委員會中的公民團體代表比例、調整危險駕駛行為的保費級距,以及透過編列預算或調整保費來補足制度缺口。此外,聯盟也建議強制商用大型車輛投保第三人責任險時,保額不得低於新台幣1000萬元,以提升事故發生時的保障強度。監督聯盟強調,完善保險制度不僅是對受害者的基本保障,也是促進交通安全與社會公平的重要一環,呼籲政府正視現行制度不足,儘速推動相關改革。
去年153件違反最低工資遭罰 保全業最多、罰鍰達330萬元
勞動部公布最新勞動條件檢查結果,去年全國共實施3萬4,705場次勞檢,其中有7,658場次查有違法情形;當中違反最低工資規定案件共153件,合計裁罰金額達新台幣330萬元。勞動部指出,相關違規主要涉及違反《最低工資法》第5條及《勞動基準法》第21條,也就是雇主給付工資低於法定最低標準。依現行規定,雇主若違反最低工資規定,最高可處新台幣100萬元罰鍰。從行業別分析,違規比例最高為支援服務業,占33.33%;其次為製造業15.03%、批發及零售業14.38%、住宿及餐飲業7.19%,以及其他服務業6.54%。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指出,支援服務業中以保全業違規情形最為常見。原因在於保全人員多適用《勞基法》第84條之1,工時通常較一般勞工更長,但部分業者在薪資計算時,未將延長工時納入,導致實際薪資低於最低工資標準。勞動部提醒雇主應依法給付工資並確實計算工時,避免觸法受罰,也呼籲勞工如發現權益受損,可向主管機關申訴,以保障自身權益。
精金怎麼了2/華新麗華焦家關南科廠 股價大漲三倍「250個家庭卻淪孤兒」
華新麗華集團旗下子公司精金(3049,前和鑫光電)觸控面板相關產業,自從去年底正式公布關閉南科廠、2026年1月停止生產,股價卻是逆勢從個位數上漲到目前最高的近17元,足足翻了快3倍;但該廠陸續被資遣數百名員工卻無法開心分享喜悅,並引爆涉免發年終獎金、壓低資遣費計算等勞資爭議。精金股價在2025年12月到2026年3月這段期間,股價大漲。(圖/翻攝自Yahoo股市)一名被資遣的前精金南科廠員工跟CTWANT記者說,「我們現在成了勞資法的孤兒,因為工廠位於台南科學園區裡,屬於特管區,台南市勞工局說非屬他們管轄,要我們找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南部科學園區管理局(南管局),結果南管局就只是發公文去督導、勸導,但無法裁罰,也未居中作勞資調解」。「這讓同仁們面對公司解雇,如何進行勞資協商,覺得被推來推去,政府根本沒有人要幫基層勞工。」精金在去年12月26日發布重訊,表示「本公司董事會通過即日起,南科廠逐步減少生產,並擬自115年01月31日後全面停止生產」,提出四點說明,其中提到「針對本次產線調整所涉及之員工安置事宜,將依《勞動基準法》及相關勞動法令規定,審慎規劃」,並妥善辦理各項配套措施,並依《就業服務法》相關規定列冊通報主管機關。精金也表示,將秉持保障員工權益之原則,提供必要之協助與溝通機制,以降低對員工之影響,並確保相關程序符合各項法令規定。豈料,員工們陸續向台南市勞工局、南管局申訴,勞資關係緊張,「我們無奈接受關廠決定,結果現在一個個被資遣,精金採消極迴避態度未與同仁們好好溝通;勞工們的心聲,希望政府相關單位聽到,給予協助與重視。」CTWANT採訪到精金南科廠被資遣員工,他們跟記者說,該廠準備資遣員工約250名至270名,去(2025)年11月董事長兼總經理馬維欣出席各個部門主管出席的動員會議時,即已透露要關閉南科廠之案,待董事會決議後,於12月下旬正式對外宣布,預定今年1月停止生產,6月完成清廠作業(出售機具等)。該廠員工從去年11月起到今年,每個月陸續有員工被資遣,就連人力資源部門重要幹部,在去年底前被資遣,由大股東瀚宇彩晶的人力資源部來接手處理(之後該人也離職),「公司說今年1月起資遣的同仁才可以領到年終獎金,去年12月底前非志願性被資遣的同仁們,就無法領到任何一塊錢的年終獎金。」據了解,員工即向南管局陳情,精金過往年終獎金約有1個月,在宣布關廠前資遣員工,恐涉及逃避大量解雇員工的相關勞資法規定,應基於誠信原則與勞務對價性,資方不應以「發放時不在職」為由拒絕給付,應按當年度在職月份比例結算補發年終獎金。此外,在計算資遣費涉嫌被壓低違法部分,「我們的薪資結構包括底薪、輪值津貼、假日加班津貼等,可是在今年1月起廠區停止生產,等待被資遣、在幫公司清理機具出售等留守同仁,薪水大幅縮水20%之外,還會影響到資遣費計算的『平均工資』基準。」員工認為,雖然公司感受到同仁的怒氣,現在願從2月起,每月加給0.25個月「留守獎金」,可是光是以原有薪資結構去計算資遣費的基準就可以多2萬元,現在這筆獎金,根本是無法彌補資遣費這部分的損失。CTWANT記者去電精金,公司回覆說,去年底前資遣員工20多人部分,依法無須發給年終獎金,目前願致贈慰問金,金額還未確定;而公司一得知留守同仁的薪資減少會影響到資遣費的計算基準,現在也將額外發放績效獎金,且會優於今年1月底前六個月的平均工資,這部分若同仁們有疑慮,皆可繼續洽詢公司財務部。精金重訊說明關閉南科廠緣由,係由於全球面板產業供需環境變化及主要客戶策略調整,AMOLED觸控感應器市場競爭日益激烈,公司將採取審慎且分階段方式調整相關產線之生產規劃,預計最終生產日訂於115 年1月31日,同時啟動產線停機作業及後續轉型規劃。
合約陷阱2/50家業者好憂心!解約恐賠20萬 律師:法官不一定買單
台北市一家專營網路行銷的「誠采」公關公司利用顧客未詳盡審約的漏洞,在合約埋下天價違約金陷阱,且該公司到處提告,目前台北地院已經有5個判決皆判該公司敗訴,法官認為,即使合約規定乙方不得片面終止合約,否則罰鉅款,但因為該契約屬「委任混合承攬契約」,其「霸王條款」無效,律師呼籲被害人大膽上法院,保障自己權益。該公關公司針對美髮、美容、美甲、按摩等相關行業,派業務員到處推銷其「網路關鍵字優化」的行銷業務,但成效非常差,當其顧客想解約,就祭出「霸王條款」,求償違約金20萬元上下;被害業者坦承,自己不諳法令,基於信任,沒看清楚合約就簽。而該公司也四處提告,但目前有5個判決皆遭台北地院法官判敗訴;曾任台中地院法官的陳思成律師表示,這家公關公司的招數,並不犯法,但如果想利用「顧客未詳細審閱合約」的漏洞獲利,恐怕多數法官不會買單。陳思成分析這5個公關公司敗訴的案例並指出,這些判決顯示,法官都認為,其約定不利於被告(美容業者),違反民法誠信原則,原告(公關公司)主張其合約規定「非經雙方書面同意不得解約」,這項規定違反民法529條。陳思成指出,民法第 529 條規定:「關於勞務給付之契約,不屬於法律所定其他契約之種類者,適用關於委任之規定。」這是一條「補充性」條文,當勞務合作關係不屬於承攬、僱傭等有名契約時,適用委任規定(如處理事務、善良管理人注意義務、隨時終止等)。而法官在判決書裡用很大篇幅解釋為何雙方簽訂的合約屬於「委任混合承攬契約」,既然是委任,即可隨時終止,而且乙方可以要求甲方作出一定成果。誠采公司合約暗藏18萬元違約金,但法院認為乙方可以片面終止合約。(圖/報系資料照)目前有將近50家美體美容業者,面臨違約求償的困境,陳思成建議業者,直接上法院尋求公道,並表示多數法官不會支持該公關公司的主張,也根本不用理會該公關公司的「合法的威脅」。陳思成指出,商業契約很容易埋下陷阱,影響自身利益甚鉅,沒看清楚就簽約是拿自己的錢開玩笑,他建議最好找專業律師審約,保障自己權益,才不致於簽下對自己很不利的合約。誠采公司透過律師回應,該公司與客戶針對合約的訴訟,互有勝負,例如114年度北簡字第8540號判決等案,該公司均獲勝訴定讞。至於本刊報導、台北地院一審宣判誠采公司判敗訴的五個案子,均向二審提起上訴,但後來不忍客戶訟累,因此撤回告訴,既然撤訴,一審判決失效,就無所謂敗訴的問題了。誠采公司強調,近來基於情、理、法,若客戶要求終止合約,雖有違約金規定,但會採取與客戶雙方合意終止,不以合約約定向客戶索取違約金。
遭洪誠陽指控詐騙 張淳淳發7點聲明反擊「協調要付4500萬」
55歲前「憲憲家族」成員洪誠陽,出面指控女星張淳淳涉嫌詐騙,指稱自己於民國96年間在對方邀約下投資房地產,投入金額高達數千萬元,最終幾乎血本無歸。對此,張淳淳今(20日)中午透過臉書發表7點聲明反駁,強調雙方糾紛早已進入調解程序,並指出投資案早在民國103年即完成結算,金額為新台幣220萬元(含本金及投資收益),雙方當時亦已簽署結案協議書,並約定保密條款。55歲前「憲憲家族」成員洪誠陽,出面指控女星張淳淳涉嫌詐騙。(圖/洪誠陽提供)張淳淳表示,結案後仍持續聽聞洪誠陽在外散布不利言論,為此她向台北地方法院聲請調解。她進一步指出,首次調解庭洪誠陽未出席,第二次到場後卻開口要求新台幣4500萬元,才願意解決爭議,否則將召開記者會對外爆料,相關金額與洪誠陽對外說法存在極大落差。針對洪誠陽提出的524萬元匯款資料,張淳淳也駁斥,相關金額並非她應負擔的債務或責任。她最後強調,在上述事實明確的情況下,洪誠陽仍對外指稱其「詐騙」,已嚴重侵害名譽,後續將依法追究相關法律責任。她坦言,此事對自身造成極大壓力與身心影響,為求平息紛爭、恢復生活平靜,已於民國105年支付500萬元給洪誠陽,但強調該筆款項「純屬止紛息爭及求取安寧」,並非承認任何額外債務。張淳淳正式聲明:針對洪誠陽先生近日對本人所為之相關指控,特此說明如下:一、本案係洪誠陽主動邀請本人協助其進行房地產投資,並由其提供新台幣50萬元資金,該筆資金已經法院公證(97年度北院民公君字第000041號),雙方均於公證文件上簽名確認。二、投資結果已結算為新台幣220萬元(包含本金及投資收益)。本人已開立支票完成給付,惟洪誠陽自行表示其將支票放置於書中而未及時兌現,導致該票據逾期成為銀行不予兌現之票據。基於誠信原則,本人於得知後已立即重新補開支票供其提領,已完全履行給付義務。三、雙方已於民國103年正式簽署結案協議書,並由雙方親自簽名及蓋手印確認,同時簽署保密條款,約定:(一)雙方所有合作關係正式終止(二)未來互不再追究任何相關爭議(三)不得對外散布任何足以毀損對方名譽之言論該協議已具體終結雙方所有爭議。四、然於結案協議簽署後,仍持續聽聞洪誠陽對外散布本人「詐騙」等不實言論,已嚴重影響本人名譽。為求依法釐清事實,本人於民國104年向台北地方法院聲請調解(案號:104年度司北調字第248號),調解情形如下:(一)第一次調解時間:民國104年3月27日 下午3時50分結果:洪誠陽未到場(二)第二次調解時間:民國104年5月11日 上午10時50分結果:洪誠陽到場,並於調解過程中提出,須由本人支付新台幣45,000,000元方願意解決爭議,否則拒絕協商,並表示將召開記者會另於該次調解中,亦涉及其對外(包含社群平台如臉書)所提及之金額與實際向本人要求之金額顯有落差,顯示其主張並不一致。五、本人曾歷經重大疾病,身心承受極大壓力。在持續聽聞外界相關不實言論後,導致身體免疫力顯著下降。基於健康考量、希望平靜生活,並念及雙方過去情誼,本人於民國105年再次支付新台幣500萬元予洪誠陽,純屬止紛息爭及求取安寧,並非承認任何額外債務。六、洪誠陽另提出民國97年5月9日陽信銀行匯款新台幣5,240,000元予第三人之資料,並主張本人應負責該筆款項。惟該匯款:(一)並非本人所為(二)亦非雙方合作或結算範圍內之款項(三)與本案法律關係無關(四)對方迄今未提出任何合理說明或證據證明其關聯性七、在上述事實明確存在之情況下,洪誠陽仍對外指稱本人「詐騙」,已嚴重侵害本人名譽,相關法律責任本人將依法追究。本人尊重司法程序,並相信事實與證據終將還原真相,社會自有公評
雁過拔毛2/雇主「高薪低報」損勞權 專家籲勞動部偕國稅局勾稽逼現形
台南市一名市公車離職駕駛長苦主發文談論年終獎金後,竟慘遭客運公司處處針對,不只被「解雇」,甚至連公路局補助款都拿不滿,無奈之下憤而向CTWANT求助。專家直指這種「懲戒解雇」到法庭雇主八成會被打臉,判決恢復「雇傭關係存在」是早晚的事,但期間對員工的精神折磨與舟車勞頓「也真夠虐人的」。在統聯任職台南市公車駕駛長近一年的50歲老楊(化名)在「台南大小事」臉書發文「感謝公司發(新台幣)6,000元年終」後便面臨公司一波波圍剿,不只直接被無預警「解雇」,交通部公路局發的「虧損補貼」還被苛扣了至少1.3萬元實在好冤。不少人力密集產業雇主會「以多報少」規避高額雇主應負擔之勞保負擔,此陋習已被詬病多年卻未被有效解決。圖為勞工保險局外觀。(圖/方萬民攝)一名新北市轄公車駕駛長就直指,客運業多數投保勞保基數「都是基本工資」,其他薪水是從里程獎金、共同營收獎金等疊加而成,因此每當客運業宣傳「年終幾個月」自己都只能苦笑,因為「年終3個月也領不到10萬」。他舉自己工時為例,自己開的路線每天中午12時「上班」要一路開到超過深夜12點「收班」,每天至少跑5趟,每趟「握方向盤」約2小時左右,如果遇到「星期五下班又下雨」每趟則至少3小時起跳,且「班次還是要跑完」,像元月份只休4天實拿了新台幣7.5萬,早就過勞了吧?他揮揮手直指「還有每天跑第6趟拚10萬月薪的」,他坦言如此早已超過法定工時,只能「掛同事名子」領現金規避勞動檢查,但只要一次意外,小則「入股」公司賠不完,大到命都沒了,甘苦人上路「不要拿命來賭」。這名駕駛長坦言,像雙北已少有抓測速的公司,除非被檢舉,否則「橋上限速50(公里/小時)都開到7十幾(公里/小時)」公司也不會抓,另外像「過站不停」、「未下車服務輪椅旅客」確實都會被記「大過」但「也沒什麼人在乎」,他直指2026才過不滿3個月自己早已被記3大過,但聽聞老楊在台南市開公車被公司拿出「記滿3大過」而被解雇,他嚇壞了直指會多「出公差」,勤快些希望抵銷這些「大過」,他也分析如果老楊入職「介紹獎金」給站長賺,「應該就保平安不會老被搞了」。中正大學勞工關係學系教授吳育仁聞訊坦言,「記三大過被解雇」這種「懲戒解雇」已是最後手段,這類案件在如今勞權高漲之下已經少之又少,因為既然都解僱了「那和雇主上法院就好」,他直指到勞動法庭時,法官也會先行調解程序,如果「超速」、「過站不停」等問題未先經過輔導,甚至召開人評會議決定「解雇」前也沒通知老楊到場說明,在程序上根本漏洞百出,法官八成會判定解僱勞工行為「違法」,確認僱傭關係存在,這時員工當然可主張復職,只是過程繁瑣「真的很折磨人」。經營10數條台南地區市公車的統聯客運也和不少客運同業一樣,被指「低底薪、高獎金」薪資結構搞得弱勢勞工惴惴不安。(圖/方萬民攝)吳育仁也感嘆「高薪低報」早是多年沉痾,其實勞保局既然有不少人投保紀錄,每年五月又要申報個人綜合所得稅,只要勞動部與財政部聯席一比對「以多報少根本無所遁形」,這些雇主就該列入「勞動檢查」優先項目,讓雇主權衡之下才知道「乖乖替員工投保才是王道」,至於看似不難,怎麼政府老不做,「就一個字,懶啊!」他吐槽呼籲形塑輿論讓政府動起來。政大勞工所名譽教授成之約則分析,不少勞力密集產業雇主「經常性給付」長年凍結時有所聞,雇主一般會以獎金等方式疊加安撫員工,也因此規避《勞動基準法》雇主需要替勞工提撥的高額勞保、勞退金。成之約坦言,勞工的法律熟稔度不高,加上話語權與詮釋權力不如雇主,如在有組成企業工會的公司服務,確實可以透過團體談判協商企業。成之約舉例,其實美國紐約等州已陸續推行《工資透明法》(Pay Transparency Law)推行「工資透明化」,希望各行各業雇主揭露職務內容、升遷管道及年薪等資訊,而台灣目前在弭平「性別工資差異」上已有顯著成效,未來期待各行各業也能逐步揭露各層級人員薪水區間,像是公務人員學歷、年功俸都攤在陽光下,或許勞工也能至少公布各個產業大概職等薪水區間,避免疑雲暗盤搞得勞雇關係角力不斷,短期看似被「看光光」不適應,但放長線相信能讓勞資雙方開誠布公更和諧。受訪學者都呼籲,員工若遇到「解雇」程序不必害怕,該積極爭取說明機會,若真有冤屈申訴無著鬧上法院,只要是起訴或上訴「確認僱傭關係」、「給付工資」、「退休金」或「資遣費」等案件,其實都可「暫時免繳」三分之二的裁判費,千萬別讓自己權益睡著了。統聯客運台南站方對此回應,老楊多次因「過站不停」、「抄近路未依核定路線行駛」等問題被檢舉且屢勸不見改善,無奈之下只好予以「懲戒解雇」,且駕駛長「虧損補貼」金不是齊頭式發放,像老楊工作有狀況會予以扣除部分補貼,公司也不是挪作他用,只是會分給其他表現優異的員工,駕駛長誤會了,公司絕無「侵占」問題,也尊重老楊循合法管道救濟。
醫師幫判讀電腦斷層「健保給多少錢」? 蘇一峰曝真相:都是做功德
許多民眾在進行健康檢查或就醫時,常會接受電腦斷層檢查。胸腔科醫師蘇一峰指出,電腦斷層真正的價值不僅在於設備本身,而是在於醫師對影像的判讀能力。不過在現行制度下,醫師協助判讀影像通常沒有額外收費,他也形容自己每天查看大量影像,幾乎像是在「做功德」。蘇一峰在臉書粉專發文表示,自己在門診時經常需要查看大量電腦斷層影像,每次門診大約都要判讀20至30個以上的影像資料。他指出,許多民眾在討論電腦斷層或肺癌篩檢時,常會關注機器切數是否較高,但實際上更重要的是負責判讀影像的醫師專業能力。他進一步說明,影像檢查的關鍵在於專業判讀,而非單純依賴設備規格。醫師需要逐張檢視影像,才能判斷是否存在異常狀況,因此判讀過程需要相當多時間與經驗。蘇一峰也提到,胸腔科門診醫師協助患者查看電腦斷層影像時,通常不會另外收取費用。如果患者僅帶來影像光碟,但沒有附上完整報告,醫師往往需要重新將整套影像逐一檢視一次,等同重新判讀整個檢查結果。他表示,在這樣的情況下,醫師必須花費不少時間重新檢查影像,但相關工作並沒有額外的醫療給付,因此形容這些判讀工作「都是做功德免費,胸腔科醫師也很痛苦。」貼文曝光後,引發不少網友留言討論,「難怪每次都要重新照!原來是因爲健保給付的問題!」、「謝謝蘇醫師一直為病患無私付出」、「以後可以給AI讀」。此外,也有網友疑惑為何不看「雲端報告」,對此,蘇一峰解釋「自費檢查和國建署的肺癌篩檢,不會上傳健保雲端的報告。」
台女長壽卻藏健康隱憂 蔡壁如談健保改革:早期精準醫療拆未爆彈
擁有護理師資格的前立委蔡壁如今(13)日表示,台灣女性雖平均比男性多活7年,但這段「長壽紅利」背後潛藏隱憂,因為女性「不健康狀態」時間比男性多了約4分之1,更別說扛起家務「無償勞動」時間更讓不少女性在家也喘不了息,希望把「健康餘命治理」導入健保改革中,精準早期地介入健康問題,讓不論男女盡量能在「健康餘命」中頤養天年。全球金融統計權威機構瑞銀(UBS)與富達國際(Fidelity International)近期發布一份健康報告中直指,台灣百姓近年平均壽命為80.77歲,其中男性平均壽命為77.42歲,女性平均壽命為 84.30歲,看起來女性雖然比男性長壽多活了約7年,但「長壽紅利」後頭卻潛藏未爆彈,因為光報告中問到「退休的動機」就有疑慮,裏頭高達61%的女性退休時間比原先計畫得早,原因一看竟多數是「健康亮紅燈」,這比男性退休通常是「厭倦工作」的退休原因更令人感到不妙。具有護理師身分的前立委蔡壁如(圖)認為「不健康餘命」較長是年長女性需被正視的問題。(圖/CTWANT攝影組)蔡壁如攤開調查報告續指,全台約有18%女性在更年期感受到職場缺乏支持,因而考慮辭職的念頭從未少過,更有25%的女性直言「更年期對職涯晉升已有負面影響」,自己身為年紀相仿的女性完全同理。她續指,當女性在面對身體劇烈變化的關鍵時刻,若企業未能提供相應的彈性或資源,這會搞得許多具備豐富經驗的女性領袖在職涯巔峰期黯然離開,要不就轉向兼職或直接提前退休,這種「被退休」在缺工浪潮中更加劇產業青黃不接的尷尬局面,不只讓更年期女性更心寒,間接也影響產業傳承,更別說健保負擔已是老問題。蔡壁如對此直指,面對健保問題正如「女性比較長壽」命題一樣,可不是只看表面數字就算了,畢竟女性看似較長壽,但若無健康只是白搭,因此健保轉型也應該同步導入「健康餘命治理」,而非消極「治病付款」老聚焦老年重症,而是該從45至64歲各項疾病風險遽增的年齡層,就開始關注精準早期疾病防治。衛福部如何在政策上讓全民享有更長的「健康餘命」是嚴肅課題。圖為衛福部大樓。(圖/CTWANT攝影組)蔡壁如分析,從健保數據已明顯看出男性的「不健康成本」偏後段爆發型,因此從「不健康」到離世普遍時間比較短;女性的「不健康成本」則偏中晚年長尾型,晚年不健康日子拉得比較長,不過男女本有不同風險曲線沒什麼好爭執的,可是健保問題是多年沉痾,若繼續把錢集中花在疾病後段,未來一定同時面臨「男性急性重症成本」與「女性長尾慢病失能成本」雙重打擊。她呼籲,現在就該在前段做風險分流與整合照護,否則像2026年健保加公務預算預計破新台幣1兆的「健康台灣」重本注資也不夠用,「重點在誰能把民眾帶離後段不健康時期衍生的健保成本」她點出問題。蔡壁如重申,健保改革的關鍵不是減少給付,而是對健康隱憂更早介入、更精準分流、更長期追蹤,讓更多人晚一點生病,晚一點惡化,晚一點失能,晚一點進入高依賴狀態,把健保從「治病付款制度」優化成「健康餘命治理制度」,才能一解健保沉痾與長者不健康餘命過長等問題。
7旬婦一動就喘確診「病竇症候群」 植入無導線心臟節律器防猝死
76歲的施姓婦人退休後常登山、運動、跳舞以維持健康,但近期開始出現稍微活動就喘、頭暈等症狀,嚴重時連爬樓梯都相當吃力,走兩、三階就得停下來大口喘氣。在家人陪同下前往雙和醫院心臟內科林中行醫師門診就醫,檢查後發現為年齡造成竇房結功能退化的病竇症候群,需盡快安排心臟節律器植入手術,以避免突發昏迷或猝死。考量施女士平時熱愛運動,醫療團隊評估後採用心導管微創方式植入右心房無導線心臟節律器,手術約1小時完成,術後三天即順利出院。日前回診一切正常,成功重拾生活品質。竇房結退化無法正常運作 導致心跳過慢林中行醫師表示,透過24小時心電圖檢查,發現施女士有心跳過慢情形,最慢時甚至心跳停止達5秒,等於每分鐘才跳12下,遠低於每分鐘60至100下的正常範圍,主因為右心房竇房結無法正常運作所致。林中行醫師進一步說明,若將心臟比喻為引擎,竇房結就如同負責點火的火星塞,負責規律產生電流刺激心臟收縮,將血液輸送至全身,一旦退化便會造成心跳過慢,即所謂的病竇症候群,常見原因為年紀老化、心肌梗塞、甲狀腺機能低下,或藥物副作用等,亦可能影響竇房結功能。竇房結病變初期症狀不明顯,隨病情惡化,可能逐漸出現胸口不適、心悸、頭暈、呼吸急促、疲勞及低血壓等情形,治療多以植入永久性心臟節律器,藉以改善心跳異常。無導線心臟節律器對生活影響低 但非適用所有病患然而,傳統心臟節律器包括電池和導線,此技術已成熟且多有健保給付,但導線可能增加瓣膜損傷風險或掉落,且因電池需埋於胸前皮下,會有胸前肌肉、皮膚的感染風險,病人也難進行大幅揮臂動作。且須避免將手機放置於患側胸前口袋,以免影響節律器運作。而無導線心臟節律器體積如膠囊,可直接置放於右心房或右心室內,不需導線及胸前皮下囊袋,對生活影響降至最低;惟無導線節律器並非適用於所有病患,仍須由醫師專業評估。老化沒那麼簡單 喘、頭暈、心悸、易疲勞都需就醫諮詢林中行醫師呼籲,年長者若出現稍微活動就喘、頭暈、心悸或容易疲勞等情形,常誤以為只是老化或體力下降,應及早就醫檢查。病竇症候群若未妥善治療,恐增加昏厥甚至猝死風險。隨著心導管微創技術日益成熟,及早介入有助維持良好生活品質,也能依病人生活型態選擇最合適的治療方式。【延伸閱讀】隨時可能眩暈甚至心跳停止?中醫治療「病竇症候群」有望免裝節律器病竇症候群最怕突然昏厥! 中醫調理得控制https://www.healthnews.com.tw/readnews.php?id=67795
行政院推優先法案及預算案 盼立院在新會期優先審議通過
立法院新會期開議,行政院盤點優先推動的議案,包括「財政一法」、「預算二案」、「住宅三法」、「環境四法」、「社福五法」、「組織六法」、「產經七法」、「國安十三法」,再加上其他重要法案,總共超過50項優先法案及預算案,橫跨財政改革、國防韌性、社會福利、民生經濟到環境永續等領域。行政院發言人李慧芝表示,總計超過50項優先法案及預算案,都是攸關國家未來長遠發展的福國利民議案,期盼行政立法兩院攜手合作,在新會期優先審議通過。行政院發言人李慧芝說明,「財政一法」是《財政收支劃分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行政院已於去(114)年11月20日送立法院審議,透過修法調整中央統籌分配稅款規模,滿足地方基本財政需求並兼顧中央財政韌性。「預算二案」為11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強化防衛韌性及不對稱戰力計畫採購特別預算案,其中總預算案已於去年8月29日按法規期限內送至立法院,至今尚未付委實質審查。李慧芝說明,「住宅三法」有《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條例》、《租賃住宅市場發展及管理條例》、《都市更新條例》三項法案修正,為推動老宅延壽,保障房客短期租屋權益、限制續約租金漲幅等。「環境四法」是《廢棄物清理法》、《資源回收再利用法》、《森林法》、《土石採取法》,其中廢清法修正為擴大新興廢棄物責任業者範圍,並遏止非法棄置,建立營建剩餘土石方全流向管理;土石採取法針對未經許可採取土石者、未依限完成整復及清除設施者提高罰鍰,落實環境正義。李慧芝表示,「社福五法」包含《老年農民福利津貼暫行條例》調升老農津貼發放金額,《國民年金法》調升給付額度;《兒童托育服務法》草案確立以「兒童最佳利益為優先」核心原則,強化托育機構的設立與管理;《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將「禁止騷擾」、「合理調整」及「通用設計」等進步措施入法,全方位營造身障者尊嚴而無障礙的生活環境;《社會救助法》則是研議因應就業不利處境者,放寬工作能力及工作收入認定,並加強脫貧機制。李慧芝表示,關於「組織六法」中,衛生福利部相關組織法(衛福部組織法、兒少及家庭支持署組織法、長期照顧及社會發展署組織法、中央健康保險署組織法)進一步整合兒少保護、托育、家庭支持,以及婦女、長照、老人、身心障礙與國民年金等業務,讓整體社福政策更完整。《國家中醫研究院設置條例》草案將國家中醫藥研究所改制行政法人,執行國家中醫藥科學研究政策及計畫;《國家語言研究發展中心設置條例》草案為促進語言文化之傳承、復振及發展等。李慧芝表示,「產經七法」有《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法》新增不動產投資信託事業得發行管理不動產投資信託基金(REIT);《企業併購法》增訂企業得成立產業控股公司;《虛擬資產服務法》草案明訂虛擬資產服務商之共通管理規範、虛擬資產交易及服務之管理與監督事項;《促進資料創新利用發展條例》草案期盼建立資料創新利用相關機制,以因應人工智慧或新興科技發展之需求。李慧芝進一步指出,「國安十三法」包含《強化防衛韌性及不對稱戰力計畫採購特別條例》草案、《陸海空軍刑法》、《國家安全法》等,整體強化防衛韌性,以因應敵對勢力滲透、間諜活動、認知作戰等威脅,逐步盤點各項策略,完善法制化。而其他包括《不義遺址保存條例》草案規範保護及審議不義遺址調查方式及程序以及《災害防救法》增列堰塞湖災害等,總計超過50項優先法案及預算案,都是攸關國家未來長遠發展的福國利民議案,期盼行政立法兩院攜手合作,在新會期優先審議通過,讓國家更富強、社會更溫暖、人民更幸福。
外籍生肇事2/準新娘遭逃逸移工撞飛!醫藥費破百萬僅賠5萬 家屬好無奈
本刊日前接獲爆料指出,慈濟科技大學的印尼籍羅姓大學生騎車載S姓高中生出遊,卻在行經無號誌路口時發生車禍,強大撞擊力道造成S男當場骨折。不料羅男聽聞須負擔15萬餘元的醫藥費後,竟直接離境。然而類似事件卻並非第一次發生,同年6月,台中龍井一名準新娘遭一車逃逸移工猛撞,昏迷2月,醫藥費上看百萬元,肇事移工最終表示僅能拿出5萬元賠償,讓家屬氣憤無奈卻也只能接受。阮姓移工在發生事故後,隨即與一車逃逸外勞分頭奔逃,最終仍遭警方逮獲,其被捕時坦承擔心因被發現逃逸身分而遭遣返回國。(圖/報系資料照)2022年6月,台中龍井區一名28歲的陳姓準新娘騎車行經中華路三段與中山路二段時,與闖紅燈無照駕駛的一車逃逸移工發生擦撞,事故發生後陳女當場昏迷、全身多處骨折送醫,昏迷指數6,傷勢相當嚴重,而肇事的阮姓移工見狀第一時間不但未停車,反而還繼續往前開了50公尺,車上6人隨即棄車逃逸,分頭奔逃,所幸路過民眾眼尖發現其中4人坐上計程車,緊急記下車牌通報警方,讓警方順利將6人全數逮捕到案。而駕駛的阮姓男子被捕後表示,當天要回住所,未注意燈號不慎撞傷女騎士,會跑是因為受到驚嚇,加上擔心逃逸移工身分被發現因此遭到遣返,才會全部落跑。陳姓準新娘全身多處骨折,昏迷2月後才甦醒,儘管在車禍中倖存,卻仍有漫漫復健之路要走。(圖/報系資料照)陳姓女子原定將在6月底與男友結婚,卻突遇車禍傷勢嚴重,其下頷骨開放性骨折、多處顏面骨骨折、肝臟撕裂傷、左右側恥骨上下支骨折、右髂骨骨折、右骨盆骨折、右側5根肋骨骨折,昏迷住進加護病房,在住院172天後終於恢復意識,卻仍有漫漫復健路要走。陳女昏迷2個月後,開口第一句話就是,「爸爸,我好想你」,讓家人瞬間紅了眼眶,其後續也在醫護的持續照料下拔掉鼻胃管進食,同時積極復健,所幸復原情況樂觀,當時已可進行簡單肢體動作,藉著他人協助緩慢行走,力拼2個月內出院。但陳女仍因傷到腦部,不少記憶殘缺,但仍能記得家人。儘管台中地院也依肇事逃逸罪判處阮男有期徒刑1年6月,刑滿後驅逐出境,但陳女短短2個月的醫藥費用就上看百萬,面對相關賠償費用,阮男僅表示沒有錢,最多只能賠償5萬元,讓家屬相當無奈,事發後日常生活不斷全被打亂,就連工作也全面停擺,收入全無。如今肇事的阮姓駕駛也在2024年3月遣返,但對陳女來說,還有相當長的復原之路要走,當時她一周還得復健3次,陳母為照顧女兒更是辭去工作,陪女兒前往醫院復健治療,儘管對事件感到不公,卻也只能被迫接受,但他們也表示,「我們還有生命,以後會更好」。陳母事後也表示,將車輛借給阮姓移工的女車主也應負責任,若非女車主借車,就不會導致事件發生,希望政府能重視移工問題,既然已入境工作,就必須遵守當地法律。律師包盛顥指出,儘管求償過程存在一定困難,但現行制度上仍可提供若干補償或救濟方式,受害人可依強制汽車責任保險依法申請保險給付,就算肇事人為外籍移工或外籍學生,只要事故車有投保強制險,就可獲得一定程度之醫療或傷害補償;另外,只要造成人員受傷,被害人就可依法提出傷害之刑事告訴,由檢方或法院採取適當之強制處分,如限制出境或住居,避免被告離境,以助於確認事故責任歸屬與相關事實。而在民事求償部分,包盛顥表示,若發現肇事者於台灣仍有薪資收入或有銀行存款,被害人也可透過法院聲請假扣押或假處分,避免財產轉移。但若肇事車輛並未依法投保強制險,或發生肇逃之情形,受害人可向「財團法人汽車交通事故特別補償基金」申請補償,但民眾在預防上也可透過保險制度加強自身保障,降低突發事故所造成的經濟風險,若真不幸發生事故,也應盡速報警保存相關證據,並盡早諮詢專業人士,透過法律程序保障自身權益。
外籍生肇事1/載友車禍害他腿斷!嫌15萬醫藥費太貴 他直接離境神隱
外籍生載友車禍害斷腿!本刊日前接獲爆料指出,2022年間當時18歲S姓高中生,因活動關係認識一名就讀慈濟科技大學的印尼籍羅姓大學生,2人同年暑假相約一同遊玩,由羅男載著他在花蓮市區移動,未料卻在行經無號誌路口時發生車禍,強大撞擊力道造成S男當場骨折,而羅男僅受全身擦挫傷。事後,S男開口詢問羅男是否願意負擔醫藥費用,羅男聽聞須負擔15萬餘元後,嫌費用太貴,竟直接離境再也未回台灣,讓S男無奈又氣憤。S姓男子發生車禍後右小腿骨折,還需打入骨釘,而羅姓印尼籍學生僅受有全身多處擦挫傷。(圖/民眾提供)事故發生後,S男緊急送醫治療,因骨折嚴重,需開刀植入骨釘固定,至少半年行動不便。由於羅男為機車駕駛,S男僅為乘客,並無肇事責任,因此由羅男自行與汽車駕駛協商後續賠償事宜。後續也由羅男自行與汽車駕駛商談後續賠償事宜,而S男則住院治療斷腿,並須打入骨釘以利後續復原,而此時羅男卻因學校產學合作之因素,準備飛回印尼的工廠實習,以此取得畢業證書。印尼籍羅男在台就讀於慈濟科技大學,因學校產學合作飛回印尼實習,以取得畢業證書。(圖/報系資料照)事後,雙方駕駛肇責比例出爐,由於該路段為無號誌路口,羅男等人遭撞時自支線騎出,未禮讓幹線車輛,得負7成責任,但羅男此時已經離境返回印尼,等S男詢問羅男相關賠償處理,並問羅男是否願意負擔15萬元的醫藥費用,羅男僅回一句「太貴了」,隨後就將S男封鎖,不再回復任何訊息,讓S男氣炸怒告羅男傷害,卻礙於羅男已離境,因此幾乎拿羅男沒轍,直到後續羅男因遲遲未到案而遭到通緝也未曾再回台灣。S男無奈表示,自己家境並不富裕,發生車禍斷腿,突然面臨10多萬元的醫藥費用,家裡一時也拿不出來,父母為讓他得到完整治療,到處向親友借款,終於籌到款項,後續慢慢分期還完,讓他感到相當抱歉。另一方面卻也對於友人在車禍後直接離境,拍拍屁股走人,感到相當憤怒,卻又無可奈何。儘管事後也對羅男提起傷害告訴附帶民事賠償,羅男也因未到案而遭花蓮地院發布通緝,至今已快4年時間,羅男就是不願意面對,卻還能從社群帳號上看見羅男時不時和家人出國遊玩,並在與當初學校合作的企業集團上班,擁有不錯收入。S男無奈表示,儘管早已事過境遷,受傷的腿如今也已完全復原,但還是希望校方能做好把關,給他們機會來台,闖禍後卻直接回鄉什麼也不需負責,「明明都是學生卻可以跟那些逃逸移工一樣囂張」,並呼籲大眾若真的不幸發生車禍,只要對方是外國人,除對其提起民事與刑事訴訟外,也要同時限制出境,也希望校方至少也能負一點責任,協助與當事學生取得聯絡,不讓類似事件再次上演。律師包盛顥指出,儘管求償過程存在一定困難,但現行制度上仍可提供若干補償或救濟方式,受害人可依強制汽車責任保險依法申請保險給付,就算肇事人為外籍移工或外籍學生,只要事故車有投保強制險,就可獲得一定程度之醫療或傷害補償;另外,只要造成人員受傷,被害人就可依法提出傷害之刑事告訴,由檢方或法院採取適當之強制處分,如限制出境或住居,避免被告離境,以助於確認事故責任歸屬與相關事實。而在民事求償部分,包盛顥表示,若發現肇事者於台灣仍有薪資收入或有銀行存款,被害人也可透過法院聲請假扣押或假處分,避免財產轉移。但若肇事車輛並未依法投保強制險,或發生肇逃之情形,受害人可向「財團法人汽車交通事故特別補償基金」申請補償,但民眾在預防上也可透過保險制度加強自身保障,降低突發事故所造成的經濟風險,若真不幸發生事故,也應盡速報警保存相關證據,並盡早諮詢專業人士,透過法律程序保障自身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