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業安全衛生...
」 職場霸凌 勞動部 職安法 工安意外 工安
獨/又有名廚挨告!「鋼鐵人」美食博士被控害路人骨折 無罪真相曝
有「鋼鐵人」外號的覓食鐵邦美食集團創辦人潘威達,與名廚詹姆士同樣有官司麻煩。鐵邦集團旗下的周照子台灣鐵板清粥小菜西門店,2年前因司機送油時不慎灑出害路人摔傷,司機被告、潘威達也被告,台北地檢署起訴兩人過失傷害罪,一審判決司機有罪但潘威達無罪,法官認為,職災法規明訂雇主保護的對象是勞工,不包含本案的路人,加上潘威達並非店長,案發時也不在場不能即時監督,無法歸咎於他。「周照子」命名靈感是潘威達的奶奶。(圖/翻攝周照子台灣鐵板清粥小菜臉書)潘威達擔任覓食鐵邦美食集團執行長,他出身寧夏夜市「雙連鐵板燒」第二代,子承父業但開創出自己的餐飲王國,從鐵板燒延伸出多項品牌,大多與鐵板有關,鋼鐵人的外號便由此而來;他常用家人名字為品牌命名,像「扶旺號」源自父親,「威宇牛排」為了紀念早逝的弟弟,「周照子」則是奶奶的名字。潘威達經營事業之際也積極攻讀學位,唸到台灣師範大學餐旅管理博士,目前是台師大助理教授。潘威達(右)是寧夏夜市雙連鐵板燒第二代。(圖/翻攝潘威達臉書)本件過失傷害案發生在2024年5月7日早上7點多,鐵邦國際事業公司的黃姓送貨司機,載桶裝食用油到周照子西門店,搬油桶時不小心在騎樓掉落,黃姓司機沒回車上拿警示立牌,只在騎樓兩邊各擺一個垃圾桶,接著清理地面,但17分鐘後一名張姓婦人經過,油漬還沒清完導致她滑倒,送醫急救檢查出胸椎第十節壓迫性骨折、腰背挫傷。黃姓司機遭訴認罪,卻沒跟受傷婦人達成和解也沒賠錢,台北地院判刑3個月,得易科罰金9萬元。北檢認為潘威達身為周照子國際餐飲公司和「本案餐廳」負責人,卻疏於避免勞工造成職業災害,沒教好員工搬運油品該注意什麼,導致往來行人的危險,因此也涉犯過失傷害罪;潘威達不認罪,他辯稱自己不是周照子西門店的店長,事前已對黃姓司機教育訓練,案發時因為不是餐廳營業時間,沒人可協助司機搬油,但司機有立刻處置,縱使處理不當,也不該由他承擔。北院採認潘威達的辯詞,只憑他身為鐵邦公司和周照子公司負責人,不足以認定他對於送貨司機不慎摔落油桶的突發狀況,有即時監督並因應的可能。法官指出,《職業安全衛生法》和《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規定雇主對勞工有保護義務,目的是防止職災危害「勞工」的安全及健康,不可任意將保護範圍擴大到勞工以外的對象,本案被害人既非餐廳員工也不是消費者,檢方卻起訴認定潘威達也有注意義務「理據已值商榷」。受傷路人另提刑事附帶民事訴訟,一併對黃姓司機、潘威達及周照子公司求償,原本潘威達可因刑事判決無罪而免賠,但因為被害者已先具狀聲請移送民事庭審理,全案將於北院民庭另闢戰場,對潘威達個人而言,這場官司還沒了結。
錢櫃女員工關窗摔死 練台生出庭不認罪被諷「和解不是談生意」
錢櫃KTV中華新館一名女員工前年為關逃生窗墜樓致死,北檢偵查期間,錢櫃反控死者上班摸魚抽菸才摔死,而且只願賠償法定的45個月月薪,死者父親請求精神慰撫金,卻被要求找到失聯多年的死者母親否則再談,檢方以過失致死罪起訴錢櫃公司及負責人練台生,今天首度開庭,練台生不認罪,律師說沒人指示員工關窗、練台生不會事必躬親,現場安全授權給店長。練台生不認罪,告訴代理人提醒他「和解不是談生意」,應善待員工。(圖/方萬民攝)本案發生在2024年11月13日晚間,錢櫃台北中華新館的22歲吳姓女服務生(兼代理組長)發現8樓逃生窗被打開,呈現往外推出的狀態,因為她身高154公分,窗台高度離8樓地板133公分、逃生窗的窗框離窗台60公分,為了關窗拿2個塑膠籃相疊再踩上去,探出身子想關窗,卻因為籃子突然破裂,她失去重心從8樓掉到1樓,胸部和四肢多處外傷骨折送醫不治。北檢認定,工作場所的邊緣及開口部分高度在2公尺以上可能導致勞工墜落,雇主有責任設置防護設備,如果設置有困難,應讓員工使用安全帶以防止墜落死傷,但錢櫃負責人練台生疏於注意防墜設施,觸犯《職業安全衛生法》及《刑法》過失致死罪,偵結起訴練台生及錢櫃公司。練台生今日出庭,僅簡短答辯「基本上,我沒有犯罪」其餘交由委任律師高奕驤答辯,高奕驤說,錢櫃中華新館8樓陽台並非吳姓服務生的工作範圍,平常不會有人去,也沒人指示她將兩個塑膠籃以「ㄇ」、「ㄈ」的方式堆疊踩踏上去,而且塑膠籃不是用來踩踏的。高奕驤表示,如果是洗窗戶有墜落危險,但站在錢櫃中華新館8樓地板上沒這問題,案發現場也不是《職業安全衛生法》所定義的作業場所;練台生不會事必躬親處理基層事務,授權店長負責現場安全,對於吳姓服務生墜落「沒有預見的可能性」。吳姓女子的父親委任葉恕宏律師擔任告訴代理人,葉恕宏說,錢櫃是國內最大的KTV,盡責員工功不可沒,本案偵查期間,錢櫃公司指控被害人上班摸魚去抽菸才會摔落,對於和解方案精打細算,「練台生是成功企業家,但和解不是談生意」,希望他和錢櫃公司善待員工,提出有誠意的和解方案。根據了解,吳姓女子來自單親家庭,從小母親失聯,她因本案身故後,錢櫃公司雖向吳爸爸表達有準備好45個月的平均月薪作為死亡補償金,但這其實是法律規定雇主對於員工職災身亡的給付義務,吳爸爸另外請求精神慰撫金,錢櫃顧慮付了錢之後,如果吳媽媽又跑出來要會很難處理,要求吳爸爸想辦法連絡到吳媽媽,後來有找到人,吳女的母親交給吳爸全權處理。開庭結束後,記者向練台生溝通是否受訪,他不願意,只說了事實勝於雄辯,隨即便下樓搭乘價值500萬左右的Lexus LM 500h離去,對於媒體問他剛過完生日(8月10日)就出庭是否感到觸霉頭?死者家屬律師希望你善待員工有什麼要說的嗎?是被害人自己不小心才摔死嗎?他均未答話,反而看到記者邊後退邊問差點被花盆絆倒,說了句「你小心點」。
耐斯陳家「靠山真硬」?連張兆順都擋不住 涉霸凌副董陳冠如恐回鍋國票證
國票金控「2千萬大肥貓副董」涉財政部等泛公股獨厚耐斯陳家一案,引爆朝野立委集體砲轟浪費公帑,還在浪尖上,CTWANT接到爆料,公股正急著護航陳冠如續任國票證券副董一職,就連董事長張兆順也看不下,「若真的成功,耐斯陳家兄弟各位居金控、證券副董,這還要如何談公司治理?公公併?」金融市場人士熱議。根據CTWANT調查,泛公股推派出的國票金控董事長張兆順,其實對於推舉國票證券副董事一案,是有表達立場與態度的,但最終仍擋不住財政部的「上層指導」人事提案,國票證預計將在本周五8月14日召開董事會,是否提案通過?還是流會?市場熱議「到底是誰在幕後下指導棋?」「成了公司治理不良示範經典案」!CTWANT取得消息指出,國票金控董事長張兆順面對財政部等公股一方連番來的上層指令關於國票證券副董事長的推舉名單,第一次收到後給予的回覆為「駁回」。豈料,早已成耐斯家天下的國票證董事會,在財政部的支持下,不顧國票金控董事會的反對,重提此人事案,張兆順則認為涉及公司治理、無須設置副董事長職缺的必要性等原則,回覆朝向「再研議」。金融市場人士分析,財政部不理會專業經理人給予的建議,張兆順擋不住公股大股東一波又一波的「上層指導」,國票證推舉副董事人事提案已列入本周將召開董事會議程中,顯示公股執行這項人事案的意志力相當堅強,涉及的層級「深不可測」。耐斯陳家兄弟檔,哥哥陳冠舟現已擔任國票金控副董事長,年薪高達2千萬元已引發「公股拿人民納稅錢圖利民股」的酬庸反對聲浪,現在弟弟陳冠如恐將回鍋國票證券副董一職,而他近幾年行事作風最引發爭議討論的,即是涉及「職場霸凌」案件。日前民進黨台北市議員林亮君即召開記者會,就國票證券職場霸凌案,認為該案經依《職業安全衛生法》調查並認定「職場不法侵害成立」,而公司後續未依此處置,反而透過其他程序處理相關結果,並要求受害職員簽署放棄法律權利的「承諾書」,引發質疑。而此即陳冠如時任國票證副董時期爆發之案。根據CTWANT的報導,國票金在2025年6月的一份調查報告中認定旗下子公司國票證券副董事長陳冠如涉「職場不法侵害成立」,已發函股東改派董事換人,據了解,該案起自陳欲插手干預兩樁人事案,引爆內部強烈反彈所致。國票金控當時收到一名稽核同仁提出檢舉函,指控長達數月、快一年期間裡,屢屢受到國票證券副董事長陳冠如疑似不合理的工作業務上的要求,甚至還被以「家臣」等字眼涉嫌辱罵,讓該同仁身心受到極高壓力,擔憂威脅工作職權獨立性,還嚴重到求助醫師、服用藥物治療。國票證劵收到此案之後即依照勞動部、國票證劵的《執行職務遭受不法侵害預防指引》與預防計畫規定,成立處置與調查小組,包含兩位外部專業的調查人員,經訪談與了解相關事證之後,6月中旬完成評議結果,「職場不法侵害成立」。但這個案子就連依法完成調查的國票金控,也難依照調查結果繼續走下去,根據報導,台北市議員林亮君質疑,陳冠如以職權影響審計委員會另組調查小組,試圖重啟調查並推翻既有認定,且相關調查報告未訪談當事人,在未有申訴人參與的情況下召開會議,後續結論已於今(2026)年3月函送勞動局,引發程序正當性爭議。據報導,申訴人原透過公司內部管道申訴,未對外投訴,卻遭提告並在調查期間身分外洩;後續公司以董事會宣告原調查結果無效,過程中未被告知,也未獲程序保障。國票金未妥適維護同仁申訴權與調查個資保密,爾後,國票證券甚要求申訴人簽署「承諾書」,要求其放棄所有法律上權利與主張,並撤回未來申訴與檢舉權利,申訴人即說「這是一份單方、不對等且罔顧員工權益的文件」,當場拒簽。「國票證副董涉職場霸凌案」迄今仍無具體最新一步處理進度,國票金控大股東財政部等公股,到底要如何「秉公處理」公司治理原則、維護職場安全與和諧、創造與保障股東權益,展現「公公併」的決心,各界皆定睛高度關注中。
練台生又被起訴過失致死!錢櫃女員工無防墜「賭命關窗」 8樓直墜身亡
國內KTV龍頭錢櫃暨2020年北市林森店大火造成6死72傷之後,2024年再度發生矚目命案,任職於台北中華新館的22歲吳姓服務生(兼代理組長)發現8樓逃生窗沒關好,自行拿兩個塑膠籃相疊再踩上去想關窗,但籃子突然破裂導致她失去重心,直接從34公尺高摔落地面傷重身亡,台北地檢署調查,錢櫃老闆練台生身為雇主卻疏於注意防墜設施,觸犯《職業安全衛生法》及《刑法》過失致死罪,今日偵結起訴練台生及錢櫃公司。本件墜樓意外發生在2024年11月13日晚間,台北市西門町的錢櫃KTV吳姓女員工輪值避難與外場工作,看到8樓陽台緊急逃生窗是開啟向外推出的;窗台高度離8樓地板133公分,逃生窗的窗框離窗台60公分,而女員工的身高約154公分,為了關窗,她拿了2個塑膠籃疊起來站上去,再請同事拿手電筒幫忙照明,探出身子想把逃生窗拉回來,但因為塑膠籃破裂翻落,女員工往外跌,直接從8樓掉到1樓,胸部和四肢多處外傷骨折送醫不治。死者父親提告,台北市勞動局則函送北檢偵辦。檢方指出,工作場所的邊緣及開口部分高度在「2公尺以上」,可能導致勞工墜落,雇主有責任設置防護設備,如果設置有困難,應讓員工使用安全帶以防止墜落死傷,這在《職業安全衛生法》、《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都有相關規定,但錢櫃公司和負責人練台生都未注意遵守法規,導致員工身亡。練台生的疏失同時觸犯2罪,北檢認定為想像競合犯,請法院從一重以過失致死罪論斷;過失致死罪最重可判刑5年,練台生並非第一次遭此罪起訴,檢方偵辦錢櫃大火78人死傷也起訴他過失致死,一審判無罪,目前由高等法院審理中。
偷竊被資遣!涉事員工哭著離開「同事竟一路送別到樓下」 女CEO傻眼
《職業安全衛生法》新增的職場霸凌防治專章7月1日起正式施行,職場霸凌是否能就此絕跡?有「公關界女強人」之稱的仲誼集團執行長岳啟儒,日前就在社群平台上分享一段奇葩經歷,讓她直呼正義感多一點,真正的善良才會實現。岳啟儒在臉書上發文表示,多年前公司曾發生偷竊案件,一位年輕的員工因偷同事東西,全程被監視器所拍下,最終遭資遣,「在他哭哭啼啼收拾物品要離開時,幾個和他平常友好的同事陪著他、安慰他,送他到公司樓下。」岳啟儒說自己當下看到這一幕時驚訝不已,因沒人去安慰那位東西被偷的同事,眾人彷彿忘了他才是受害者,「他們以為自己善良的行動,其實是非不分,甚至傷害了受害者的心。(現在看來也像是一種人際霸凌)」岳啟儒提到面對職場上和自己無關的事端,的確有不同的生存策略,「為了關係和諧,所以不指責不站邊;往後退當個不沾鍋,撇清並遠離是非圈。但我常看到大家把私交擺前面。」岳啟儒提醒如果當事人和自己有交情,更要小心會不會濫用同理心而把自己拖下水,還影響公司對你的觀感,以為你們價值觀相近或者是同盟同夥。「萬一這個紛爭屬於不公不義,或是犯法情事,像性騷擾或霸凌這類重大事件,別因為交情而壞了判斷力。」岳啟儒指出,害怕自己被討厭,以為善良是柔軟以對,反而曲解了善良的定義,成為鄉愿,而工作上最忌諱當鄉愿的人,遲早吃虧。「選擇做對的事,也許讓自己看起來強勢,也許你不習慣,但有時候善良的表現的確必須強勢。」她最後進一步說明:「同理心要判斷時機、對象,更重要的是對錯。不要因為對方過去做過的好事,或是他曾經對你的好,而忽略他犯錯或犯法的事實。」
7月生活大改變!交通醫療勞工新制齊發 一次看懂最新規定
7月起多項攸關交通、勞工、醫療、民生及公共建設的新制正式上路,內容涵蓋駕艙機車合法上路、汽車考照制度改革、台鐵653列次改點、公路養管費更名開徵、毒駕換照新規、職場霸凌防治專章、外送員權益保障、護照線上申換放寬,以及新生兒公費篩檢、鮮乳標示等措施同步更新。此外,統一發票兌獎APP、良民證線上申請、地政數位櫃台、替代役伙食費及公有建築節能規範也全面調整,影響層面遍及全民生活。交通部正式開放駕艙機車行駛一般道路,駕駛須持有小客車駕照,並不得行駛國道及快速公路。(圖/翻攝臉書/Lean Mobility)交通方面迎來多項重大變革。交通部自6月30日起正式開放兼具方向盤與封閉式車室的「駕艙機車」行駛一般道路,駕駛人須持有小客車駕照,行駛及停車規定比照小客車,可停放一般汽車停車格,地方政府也可依需求規畫2至3格停車空間或專用車格。不過,駕艙機車不得行駛國道及快速公路,包括銜接台61線的淡江大橋,地方快速道路則依各縣市公告辦理。汽車考照制度同步改革,筆試全面取消是非題,改為50題選擇題,新增5題危險感知影片測驗,「速度管理」列為必考內容;另外,吊銷駕照禁考3年以上者,重新考照前必須完成駕訓班課程。台鐵自7月1日起實施年度大改點,共調整653列次,其中313列次調整超過5分鐘;桃園國際機場則因第三航廈工程,第一、二航廈間電車自7月1日起停止營運,旅客須改搭桃園機場捷運或24小時巡迴接駁巴士。中央氣象署也正式啟用颱風巨浪細胞廣播(CBS)警示機制,颱風期間若沿海地區預估出現6公尺以上危險浪高,將直接發布國家級警訊提醒民眾遠離海岸。交通安全與保險制度也同步升級。預計7月中上路的毒駕新制規定,涉毒駕駛須完成戒癮治療或毒品危害講習,且6個月內未再施用毒品、尿液檢驗呈陰性,才能換發3年期短效駕照,經6年觀察期並完成兩次換照後,才能恢復一般駕照效期。金管會則調高強制汽車責任保險保障,在保費不變情況下,交通事故死亡及第一級失能最高理賠由200萬元提高至300萬元。另外,已有66年歷史的「汽車燃料使用費」正式更名為「公路使用養護安全管理費」,簡稱「公路養管費」,全台約1408萬份繳費通知全面採用新名稱,民眾仍須於7月底前完成繳納,繳費金額與方式均維持不變。民生與數位服務方面,外交部7月1日上午10時起放寬有條件線上申換護照,只要護照效期不足1年即可透過網路辦理。7月21日起,民眾不論選擇郵寄或臨櫃領取警察刑事紀錄證明(良民證),皆須先完成MyData身分驗證,並以信用卡或VISA簽帳卡完成線上繳費後,申請案才正式成立。財政部也同步升級統一發票兌獎APP,新增雙語介面、生物辨識、圖形解鎖、中獎獎金自動匯款、中獎提醒、快速捐贈、減碳存摺、消費分析及擴大網路領獎等8項功能。地政數位櫃台則新增位置勘查測量,以及土地分割、土地合併、界址調整、調整地形、建物分割、建物合併等7項案件可全程線上申辦,提升行政效率。醫療福利同步擴大。衛福部將產前遺傳診斷補助由5000元提高至7000元,血液細胞遺傳學檢驗補助由1500元提高至3500元,新生兒篩檢檢驗費也由原本補助200元改為全額補助750元,家長僅需負擔採檢及檢體運送等行政費用。罕見疾病「脊髓性肌肉萎縮症(SMA)」正式納入公費篩檢,使新生兒常規公費篩檢項目由21項增加至22項,有助及早發現、及早治療。國民健康署另將未滿7歲兒童免費健康檢查由7次增加至9次,提供更完整的成長與發展追蹤。勞工權益方面,《職業安全衛生法》新增的職場霸凌防治專章7月1日正式施行,企業須建立預防、申訴、調查及處理制度。新法明定,職場霸凌須同時符合5項要件,包括發生於執行職務期間、利用職務或權勢關係、逾越合理業務範圍、持續以羞辱、威脅、排擠、冷暴力等不當方式對待勞工,且造成身心健康受損;公開羞辱、社交排擠、差別待遇、派工失衡、反覆威脅降職或解僱、刻意打壓發言及集體施壓等7種情境,都可能涉及霸凌行為。7月21日起實施的外送平台專法則要求平台以分鐘計算服務時間,未滿30秒不計、30秒以上以1分鐘計算,並須揭露預估基本報酬、獎金、里程、樓層、行車路線及預估完成時間;若因店家取消訂單或消費者棄單等不可歸責於外送員因素,平台仍須依實際投入時間給付報酬,每單基本報酬不得低於45元,每小時不得低於最低工資1.25倍,同時不得將折扣、找零等成本轉嫁給外送員,也不得限制跨平台接單。此外,食品、長照及公共建設制度也同步更新。7月1日起,只有取得農業部鮮乳標章、優良農產品(CAS)或產銷履歷(TAP)認證的國產牛羊乳,才能標示為「鮮乳」,進口液態乳不得使用該名稱,違規最高可處400萬元罰鍰。長照服務人員若涉及詐欺、虐待或侵害受照顧者權益遭撤照,將永久不得再投入長照工作。替代役每月團膳伙食費全面調升,各地區依不同標準提高至4560元至5580元;建築技術規則同步提高防空避難空間、防火遮煙及通風照明等規範,所有公有新建建築申請綠建築標章時,也須同步辦理建築能效評估,且建築能效須達1級或近零碳建築(1+級)標準,持續推動公共建築節能減碳。
職場霸凌須符合5要件 洪申翰:不是員工不舒服就成立
立法院於民國114年三讀修正《職安法》,新增職場霸凌防治專章,行政院也發布將於7月1日上路,勞動部長洪申翰今(24)日表示,要看有無符合5要件,並不是任何職場行為,也不是只要勞工覺得不舒服就是職場霸凌。《職安法》規定,「職場霸凌」為勞工於勞動場所執行職務,因其事業單位人員利用職務或權勢等關係,逾越業務上必要且合理範圍,持續以冒犯、威脅、冷落、孤立、侮辱或其他不當言詞或行為,致其身心健康遭受危害。但情節重大者,不以持續發生為必要。為配合《職業安全衛生法》職場霸凌防治新制將於115年7月1日正式施行,勞動部昨日公告《職場霸凌防治措施準則》及《地方主管機關受理最高負責人職場霸凌事件申訴處理辦法》兩項子法。洪申翰今日受立法院邀請參與審查法案前表示,要認定職場霸凌的話,需要符合五大要件,包括「勞動場所裡面來執行職務」、「需要是利用職務或者是權勢」、「踰越合理而且必要的範圍」、「持續是用冷漠、不當的言詞、威脅等等的方式來對待勞工」及「造成勞工身心上面的危害」等要件才會被認定為職場霸凌。媒體詢問,若是主管下班時瘋狂傳訊息騷擾下屬,屬於職場霸凌嗎?洪申翰說,要看有無符合5要件,並不是任何職場行為,也不是只要勞工覺得不舒服就是職場霸凌。
配合職安法職場霸凌防治新制將上路 勞動部發布子法及配套措施
配合《職業安全衛生法》職場霸凌防治新制將於115年7月1日正式施行,勞動部於23日公告《職場霸凌防治措施準則》及《地方主管機關受理最高負責人職場霸凌事件申訴處理辦法》兩項子法。新訂子法明確規範職場霸凌之認定原則、雇主應採行之防治措施,以及最高負責人涉有職場霸凌行為時,由地方主管機關受理申訴及調查處理機制。為協助新制順利推動,勞動部同步推出指導手冊、常見問答、教育宣導教材、諮詢與輔導服務及專業人才資料庫等配套措施,協助企業落實法令遵循,建立安全、健康與友善的工作環境。勞動部表示,職業安全衛生危害預防不僅涵蓋機械設備及作業環境安全,也包括勞工心理健康的保護。推動職場霸凌防治法制化,目的是建立明確的制度規範,使企業有所依循、勞工有適當申訴管道,並於事件發生時及早介入處理,避免衝突擴大,營造良好的職場文化。勞動部指出,此次公告之《職場霸凌防治措施準則》,為新制運作的重要依據,明定職場霸凌認定原則,以及申訴受理、協調、調查小組組成、利益迴避、調查決定、申復及救濟等程序,提供事業單位明確遵循標準。無論事業單位規模大小,只要知悉或受理職場霸凌申訴,雇主均應依法啟動防治機制;企業規模越大,依法應建立越完整之防治制度及處理程序。此外,針對被申訴人為事業單位最高負責人的情形,勞動部同步發布《地方主管機關受理最高負責人職場霸凌事件申訴處理辦法》,建立由地方主管機關受理申訴及調查處理機制,透過外部公權力介入,避免內部調查可能產生之利益衝突或程序失衡,提升案件處理之客觀性、公正性及社會信賴。勞動部進一步說明,職場霸凌申訴與調查處理機制固然為法制重點,但實務上有相當比例疑似職場霸凌案件係因溝通不良或認知差異所致。考量正式調查程序可能耗費時間及資源,並增加當事人心理壓力,因此制度設計納入「協調機制」,於調查期間得依申訴人意願,由適當協調人員協助雙方溝通、尋求解決方案;如申訴人對協調過程或結果不滿意,得隨時終止協調,由雇主續行調查程序,以兼顧申訴人權益保障及企業處理爭議之彈性。為協助企業,尤其是中小企業順利接軌新制,勞動部將同步推動下列配套措施:一、公布「職場霸凌防治措施指導手冊」:針對職場霸凌認定原則、防治措施、申訴、調查與協調處理程序及申復機制等提供實務建議,並提供企業範本與相關表單,供事業單位參考運用。二、強化教育訓練:自4月起即持續透過論壇及研討會辦理多場講習訓練,及陸續製作完成數位學習教材,提供雇主、主管人員、內部調查人員及勞工相關線上學習資源,提升制度運作能力;7月起並將結合地方主管機關及勞動檢查機構資源,擴大辦理教育訓練。三、建置職場霸凌調查專業人才資料庫:協助事業單位遴選具法律、心理、人力資源及相關實務經驗之外部專業人士參與案件調查,提升調查品質與公信力。四、建置職場霸凌通報系統:為協助企業於受理申訴案件後能依規定落實後續調查處理程序,於通報系統設計提醒流程及資源等友善功能,協助符合法定程序。五、提供中小企業補助措施:針對中小企業聘請外部調查專業人士所需費用提供補助,降低企業制度推動成本,協助落實法令要求。六、加強宣導與輔導服務:建置職場霸凌防治專區,提供常見問答、圖卡、懶人包、短影音、教育訓練教材及指導手冊等資源,並結合地方主管機關、勞動檢查機構及財團法人職業災害預防及重建中心,分區辦理宣導說明及實務輔導,協助企業建立完善防治制度。勞動部強調,職場霸凌防治不只是符合法令要求,更是企業永續經營與良善治理的重要一環。建議雇主將職場社會心理風險及員工溝通互動議題納入公司治理及風險管理機制,從源頭建立防治政策與制度化管理機制,透過高階主管承諾及跨部門合作,形塑尊重、信任、安全、健康與友善的職場文化,提升員工向心力及企業整體競爭力。
高雄新興區工地驚傳工安意外!工人拆鷹架從17樓直墜6樓 頭部重創急送醫
高雄市新興區一處興建中大樓工地,7日下午2時50分許發生重大工安意外,一名年約30歲工人在高樓層拆除鷹架時,疑似不慎失足,從17樓高處墜落至6樓露臺,造成頭部撕裂傷、意識不清,緊急送醫搶救。據了解,工人疑在進行鷹架拆除作業過程中因失去重心墜落,重摔至下方露臺。救護人員獲報後迅速趕抵現場,立即將傷者送往醫院治療。高雄市勞工局派員實施現場檢查後,初步判斷肇災原因為雇主未依規定設置防墜設施,致使工人從事高處鷹架拆除作業時不慎墜落。勞檢處已勒令現場停工,雇主違反《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規定,依法可裁處最高30萬元罰鍰,並指派專人協助罹災者及家屬處理後續醫療及職災補償事宜。勞工局呼籲各營建工地,凡高度2公尺以上有墜落之虞的作業場所,應事先架設防墜設施,並督促勞工確實配戴安全帽與安全帶。
主管不准假、同事訂雞排沒揪算職場霸凌? 勞動部:符合5要件才算
近期有網友討論,「同事們一起訂雞排沒揪」、「主管不給員工請假」、「工作群組講壞話」等是否構成職場霸凌?對此,勞動部解答,這不單單是個人主觀感受,仍須符合5大要件,並經過調查程序,才能認定是職場霸凌。勞動部表示,職場中難免會有人與人之間的意見不合、口角衝突等,這些行為是否構成「職場霸凌」,並非只憑個人主觀的感受就可以認定;《職業安全衛生法》新制預定於7月1日上路,依據新法規定,職場霸凌必須同時符合以下5大要件,且經過調查程序後,才能認定:1、發生於勞動場所且為執行職務之過程:行為發生在勞動場所,涵蓋含工作場所及受雇主指示出差或外勤的場所,並且是執行職務的過程中發生,因此與執行職務無關的言行,例如非因工作衍生的言行衝突,難以認定職場霸凌。2、事業單位內部的員工,利用職務或權勢:霸凌者與被霸凌者為同一事業單位的內部員工,其中一方利用職權或職務之便,對另一方有不當言行,可能構成職場霸凌要件。非屬同一事業單位之勞工發生衝突,不適用職場霸凌防治專章的規定。3、行為逾越業務必要且合理的範圍:正當合理的業務指導或行政管理,難以認定職場霸凌。例如要求員工於合理時間內完成工作或達到績效。反之,設定過高的目標或短期間不可能達成的任務,可能構成職場霸凌。4、具有反覆或持續性的不當言行:不當言行具有重複、持續發生的特性,可能構成職場霸凌,但如果是輕微且偶發的職場摩擦,難以認定職場霸凌。5、致使勞工身心健康遭受危害:行為人的言行對當事人造成身心健康危害或不良影響。(圖/勞動部)勞動部強調,單一要件不足以構成職場霸凌,5大要件同時符合、缺一不可。勞工如遭受職場霸凌,應先向雇主提出申訴,雇主若未依規定進行調查或調處,勞工可向工作地的勞動檢查機構申訴,勞動檢查機構會針對雇主是否落實《職安法》規定的處理程序實施勞動檢查,並督促雇主啟動調查或調處,以保障勞工權益。另外,勞動部也提到,如果雇主或主管不依法給勞工請假或疑似違反勞基法,勞工可向工作地的地方政府勞工局(處)申訴,或申請勞資爭議調解處理;在工作群組反覆對特定人言語攻擊,內容如涉及誹謗、侮辱或損害名譽等,也涉及民、刑法相關規定,勞工也可自行蒐證循司法救濟,以維護自身權益。
密室逃脫扮「吊死鬼」險送命! 蔣萬安:依法開罰、追究責任
知名密室逃脫「邏思起子」發生意外,一名女員工於活動中假扮吊死鬼時,疑因繩索操作不慎,遭勒頸窒息,所幸緊急送醫後救回一命。台北市勞檢處事後前往稽查,查出業者存在3大缺失,包括未採取必要預防措施(如雙人協同作業)、未進行風險評估,以及未提供員工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已要求業者停止相關作業。對此,市長蔣萬安今(11)日表示,後續將依法開罰,並進一步追究相關責任。邏思起子主打民俗靈異主題沉浸式體驗。據了解,29歲吳姓女員工昨(10)日晚間於遊戲中扮演吊死鬼角色時,疑因繩索繫綁不慎發生勒頸窒息意外,遊客解鎖後察覺其神情異常,立即通知其他工作人員查看,卻發現吳女已無呼吸心跳,緊急送醫搶救後恢復生命徵象,目前仍住院觀察中。蔣萬安今下午出席台北市「公益台北愛心平台」感恩會,針對議員呼籲沉浸式娛樂產業應建立跨局處聯合稽查機制一事,他受訪時表示,第一時間獲報後,已立即要求勞檢處前往現場稽查,並確認業者違反相關職業安全衛生法規及設置規則,因此要求業者停業,後續也將依法開罰並追究相關責任。
知名券商再爆霸凌!竟逼受害者簽「承諾書」撤回申訴
民進黨台北市議員林亮君今(30)日召開記者會指出,國票證券職場霸凌案再生爭議。她表示,該案經依《職業安全衛生法》調查並認定「職場不法侵害成立」,但公司後續未依此處置,反而透過其他程序處理相關結果,並要求受害職員簽署放棄法律權利的「承諾書」,引發質疑。林亮君表示,她於2025年10月28日踢爆本案後,勞動主管機關已多次確認,國票證券依法完成職場不法侵害調查後,其他非原處理機制不得另行介入、推翻結果。勞動部去年11月26日函覆已明確指出,國票證券不法侵害調查計畫的專責處理單位並非審計委員會;台北市勞動局也於同年12月10日向國票證券說明,該公司審計委員會無權處理職場不法侵害案件,其調查及認定應屬自始無效。林亮君指出,陳冠如以職權影響審計委員會另組調查小組,試圖重啟調查並推翻既有認定。她並質疑,相關調查報告未訪談當事人,且在未有申訴人參與的情況下召開會議,後續結論已於今(2026)年3月函送勞動局,引發程序正當性爭議。受害職員表示,自己從事稽核工作,依規執行職務卻遭陳冠如質疑與斥責,甚至出現如「董事長的家臣」、「不是人」等不當言語。她指出,原透過公司內部管道申訴,未對外投訴,卻遭提告並在調查期間身分外洩;後續公司以董事會宣告原調查結果無效,過程中未被告知,也未獲程序保障。她認為,在職場不法侵害已被認定的情況下,公司未採取相應處置,反而使其持續承受壓力。近日,國票證券更要求受害職員簽署「承諾書」,要求其放棄所有法律上權利與主張,並撤回過去、現在、未來提出的申訴與檢舉。受害職員說,這是一份單方、不對等且罔顧員工權益的文件,因此當場拒簽。林亮君說明,勞動局已知職場霸凌成立,且曾指出審計委員會無權介入,但在今年3月收到國票證券相關函文後未進一步處理。她質疑,此舉可能使公司對外宣稱已函報主管機關且未遭異議,呼籲主管機關應積極調查與回應。台北市勞檢處長何洪丞於記者會中回應,國票證券已依《職業安全衛生法》訂定計畫,並依該計畫組成調查小組完成調查與認定;若其他單位再重啟調查,就是對職安法的不尊重。他也坦言,若主管機關對國票證券來函沒有回應,確實可能讓公司誤以為主管機關默示同意,因此勞檢處將再函文國票證券,重申非原認定小組所作之調查與認定不合法且自始無效。針對承諾書是否涉及不利益對待,何洪丞表示,職場不法侵害調查完成後,公司應對加害人作必要處置,也不得對申訴人為後續不利益對待。由於新版職安法預計於今年7月1日施行,屆時將有更明確的罰則;在新法施行前,勞檢處將援引勞動基準法等相關規定,調查國票證券是否涉及對申訴人不利益對待。
辦公室同事訂雞排、飲料「沒揪」算職場霸凌?勞動部揭5大認定要件
同事在辦公室訂雞排或飲料卻未邀請他人,是否構成職場霸凌?對此,勞動部今天(21日)指出,依據最新預告的《職場霸凌防治準則》草案,類似「訂雞排沒揪」的情況,因多半與職務執行無直接關聯,原則上不會被認定為霸凌,但仍須依具體情境判斷。勞動部官員說明,根據過往案例,單次或少數幾次未被邀請參與團購,通常難以構成職場霸凌。不過,是否成立仍須檢視五大要件,包括是否發生在執行職務的勞動場所、行為人是否為事業單位人員、行為是否逾越業務必要與合理範圍、是否具持續性,以及是否對當事人身心健康造成危害。職業安全衛生署指出,上述五項條件須同時具備才可能認定為職場霸凌,且霸凌不僅限於主管對下屬,也涵蓋同事之間,甚至下對上的互動;派遣勞工亦適用相關規範。不過,承攬人員或第三方業務往來對象,則屬於職場不法侵害範疇,並不納入霸凌專章。此外,草案也列舉常見霸凌樣態,包括言語暴力、社交排斥、職務干預、權力濫用及名譽侵害,但並未設限僅止於此。舉例而言,若主管要求原本需一個月完成的工作,在三天內交付,即可能被認為不合理。未來相關單位也將進一步制定指引,提供企業作為判斷與防治依據。勞動部表示,依《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2條之2第4項授權訂定的《職場霸凌防治準則》草案,已明確規範雇主的防治責任,重點包括:一、明定職場霸凌之認定原則及審酌因素,提供判斷基準;二、要求雇主應依事業單位規模採取防治措施,並於知悉霸凌事件時採取立即有效的適當處置;三、建立明確的申訴受理、調查小組組成、調查程序及期限、協調機制、利益迴避、調查決定、申復機制及救濟管道等;四、對申訴人或協助申訴之人禁止不利處分,並對申訴案件應負通報、追蹤、考核責任。針對勞工遭受事業單位最高負責人職場霸凌的案件,新法已定明勞工得向地方勞工主管機關申訴,勞動部依《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2條之3第5項授權,訂定《地方主管機關受理最高負責人職場霸凌事件申訴處理辦法》草案,重點包括:一、明確定義「最高負責人」的範圍,確保勞工遭受最高負責人或與其職務相當者霸凌時,有外部申訴管道;二、規範地方主管機關受理申訴後的調查期限、方式,並要求調查成員的組成及調查報告內容應符合專業與客觀原則;三、定明當事人及相關單位應配合調查的義務,被申訴人不得規避、妨礙或拒絕。勞動部強調,新法已定明職場霸凌防治為雇主的法定義務,違反相關規定最高可處新臺幣300萬元罰鍰,且得依事業規模、性質或違反情節,加重至法定罰鍰最高額1/2。勞動部配合該等規定施行,正積極規劃推動的相關配套措施,包含培訓調查專業人才及建置調查專業人員資料庫、全國職場霸凌通報系統、積極爭取地方政府所需人力與經費、擴大辦理法遵宣導、輔導及教育訓練,以及補助中小企業遴聘外部調查專家等措施。
工安悲劇一大串 許采蓁促高市府停工清查問題廠商
高雄凹子底聯開案工地日前發生鋼筋墜落事故,造成一名27歲勞工不幸喪命。高雄市議員許采蓁今(10)於議會質詢時痛批,市府在工地安全監督上明顯失靈,要求對涉事廠商加重處分,並全面檢視其在高雄所有工程案場。許采蓁指出,承攬該案的宏昇營造過去已有多起工安違規紀錄。她進一步揭露,該工地去年曾發生模板倒塌,今年初又出現鐵板掉落事故,雖經市府認定有缺失,但僅裁罰新台幣9萬元並短暫停工後即恢復施工,處分力道過於輕微。她質疑,正是這種「不痛不癢」的處理方式,讓業者心存僥倖,最終釀成憾事。她也點出,市府今(2026)年2月才對外表示巡查多處工地未見重大缺失,但短短一個月內即發生死亡事故,質疑相關檢查流於形式。根據她的調查,宏昇營造近五年涉及違反《職業安全衛生法》與相關安全規範的案件多達數十件,違規內容包括未設置防護設施、缺乏安全通道及電氣防護等基本措施,顯示安全管理長期存在漏洞。為避免類似事件再度發生,許采蓁建議市府應採取更嚴格措施,參考其他縣市重大工安事件的處理模式,對問題廠商在高雄所有工程進行全面停工與盤點。同時,她也主張引入第三方專業機構,對工地安全機制進行獨立檢核,在確認符合標準後方可復工。許采蓁強調,重大公共建設不應以基層勞工的生命作為代價,呼籲市府展現更積極作為,強化監管與執法,確保施工安全。
校長搞鬥爭1/百萬台語補助被她喊卡! 教師怒轟:打壓異己害學生
台中市賴厝國小校長趙祝凌與該校「沉浸式台語教學團隊」爆發激烈爭鬥!該團隊教師指控,校長趙祝凌疑似認為本案是前任校長創舉,她沾不了光,竟然在中央已經願意加碼補助100萬元的狀況下,還在公文簽註意見:「政治力介入…被迫非自願核章」,使得該筆款項卡住,老師指控校長甚至搞出一個莫須有的「霸凌調查會」,不但過程違法,還荒腔走板,讓老師身心俱疲。陳姓老師表示,校長使出「奪命剪刀腳」害他受傷,檢察官已經起訴。(圖/林慶祥攝) 陳姓教師指出,他與妻子王姓老師、蔡姓老師、張姓老師,在前任賴姓校長時代,組成「沉浸式台語教學團隊」,推廣母語教學,頗受學生家長歡迎,因此,每年補助經費從20萬元提升至60萬元,到2025年度,國教署允諾,讓該團隊擴大教學規模,補助款增至100萬元。 這筆錢本來已經要撥款了,沒想到校長趙祝凌為了「打擊異己」,竟然在公文簽註意見,表示:「本校審視政治力介入,僅作形式與初步執行內容審查,被迫非自願核章」。甚至擺明甩鍋,要求「日後執行請國教署派員及立委陳昭姿服務處共同監督」。 協助爭取的議員吳佩芸透露,她詢問教育局主秘,對方無奈表示,因為校長認為「政治力介入」,不會再送件,整個案子因此卡住。對此,陳老師憤怒道:「妳趙祝凌對我們不爽,打壓我們也就罷了,但不應該影響孩子的受教權」。 陳師透露,因此案係前任校長的創舉,她沾不了光,倒是當聽到補助款增至100萬元,意圖割稻子尾,想「截留」部份補助款,作為他用,甚至私下打電話給議員助理說:「這計畫這麼好,我想找自己人來做」。台中市北區賴厝國小(圖/林慶祥攝) 除了教學計畫被打壓,趙祝凌無預警召開一場「霸凌審查會」,讓雙方更加對立。起因是陳老師的妻子,教音樂的王老師,因為共同指導、幫忙伴奏的劉姓、黃姓教師,領了鐘點費卻惡意缺席,她必須指揮兼伴奏,分身乏術,於是在群組提議設置簽到制度,沒想到此一舉動,讓親近校長與教務主任的劉、黃老師大為反彈。 「保皇黨」劉、黃二師在群組裡罵王師「噁心」,說想到要教合唱團就身心不舒服,事件越演越烈,兩人宣稱遭霸凌,要求要隔離保護,這讓趙校長撿到槍,立刻在某次主管會議結束後,召開「職場安全及防護會議」。對此,王師表示,我連她們衣角也沒碰到,重話不曾說過一句,我的職務也不可能給她們任何壓力,只是要求領了鐘點費就該來上課,這叫霸凌嗎?」 更離譜的是,這場會議在公文上說明,係依據「職業安全衛生法」裡職場霸凌的相關規定辦理,但依法應該有勞方代表出席,可是,與會者完全是學校一二級主管,根本不合法。王老師表示:「什麼是職場霸凌,法律有規定,不是她說了算,校長也知道職場霸凌案不會成立,但她就是要召開,目的只是想噁心我們,果然,開了一次就不了了之」。本刊致電校長趙祝凌私人手機,並傳訊息未獲回應。於是打電話到該校,由發言人教務主任接聽,轉達採訪查證來意,但到截稿為止,趙女並未回應。至於廖姓家長會長,本刊致電其位於逢甲的店,由店長轉達採訪之意,但截稿之前未獲回應。
中壢工人爬梯慘摔1.5公尺哀號 現場竟無人監督恐挨重罰30萬
桃園市中壢區啟文路一處工地20日上午,發生嚴重工安意外,61歲李姓工人在工地內進行模板作業時,不慎從約1.5公尺高的梯子上摔落地面。事故發生瞬間,李男因劇痛哀鳴,引起周圍工人的注意,立即撥打桃園119求助。桃園市消防局第二大隊青埔分隊迅速抵達現場,發現李姓工人右胸與右上背疼痛,隨即以頸圈及長背板進行固定處理,確保運送過程安全,並緊急送往中壢天晟醫院治療,幸運的是,李姓工人意識清楚,經醫療檢查後並無生命危險,目前仍在觀察中。桃園市政府勞動檢查處在接獲通報後,也派員到現場進行稽查,勞檢處營造業科技正鄭翔仁指出,初步調查發現該工地的高處作業及上下設備防護不符《職業安全衛生法》規定,且現場從事模板作業時,沒有安排作業主管進行監督管理,若最終確認工地確實違反職安法,相關事業單位將面臨新台幣3萬至30萬元不等的罰鍰。警方提醒,工地主管必須落實安全帽、安全帶、梯子固定等基本防護措施,並派遣專人監督工人操作,確保每位勞工的生命安全,桃園市勞檢處表示,未來將持續加強工地巡查,並針對模板與高處作業安全進行稽核,以防止類似意外再度發生,保障工人安全與健康。
台中玻璃廠驚傳工安意外! 64歲男員工墜落深水池身亡
台中市梧棲區今(1)日上午傳出工安意外,台玻梧棲廠一名64歲陳姓男員工在廠區作業時,不慎墜落深度3至5公尺的水池內,直到同事交班才發現異狀。警消到場搶救,不過男子被撈起時已明顯死亡。對此,台中市勞檢處表示,最高可開罰30萬元,詳細事故原因仍待釐清。據了解,事發於上午6時35分許,地點位於梧棲區自立三街的台中廠區。64歲陳姓男員工當時在蓄水池進行加氯錠作業,水池深度約3至5公尺,監視器畫面拍到他拿著藥水靠近水池,疑似不慎跌落池內,直到上午10時50分,同事準備交接時發現異狀,立刻通報消防局到場救援。消防局獲報後,出動消防車7輛、消防人員14人前往救援,到場後先抽除池內部分水量,約在12時28分將男子撈起,不過男子已無呼吸心跳,明顯死亡。隨後,警方與鑑識人員到場採證,初步檢視遺體無明顯外傷,研判暫時排除外力介入,確切死因將報請司法相驗,詳細事故發生原因仍待釐清。台中市勞檢處表示,目前已派員實施職災檢查,並要求停工改善,若查有違反職業安全衛生法,將處3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同時也啟動「職業災害勞工個案管理服務」,協助家屬處理後續事宜。
十大重案回顧1/死刑重啟黃麟凱槍決伏法 高雄驚見恐怖連續殺人魔
回顧2025年,台灣在過去這一年中也發生不少社會矚目案件,本刊盤點十大案件,帶您一次回顧。黃麟凱伏法後遺體從台北看守所生死門運出。(圖/報系資料照)一、2025年1月16日:死囚黃麟凱槍決伏法2013年10月1日,黃麟凱2009年至2012年間與王姓女友結識交往,雙方於2013年7月分手,不過彼此仍有往來;然而,黃麟凱於交往期間盜領女友20萬元的存款,女友同年9月驚覺存款遭黃男盜領,怒向黃麟凱追討,黃麟凱一氣之下竟在同年9月策畫謀殺女友,事先購買童軍繩,於2013年10月1日下午4時許,持先前因交往所持有王女家中鑰匙潛入王女家中。 黃麟凱潛入家中後先是遇見正在休息中的王母,認為其與王女交往期間,曾多次被王母瞧不起其單親家庭背景,竟先持童軍繩將王母勒斃,隨後以毛巾擦拭王母的指甲縫,試圖清除王母生前抓傷其臉頰所留下來之皮屑,並在廚房內潛伏等待王女回家。 同日下午5時20分許,黃麟凱終於等到王女返家,其戴上預先準備好的頭套從後方偷襲準備回房間的王女,以童軍繩強制捆綁其雙手,對其性侵得逞,隨後以童軍繩將王女勒斃。而王父當日下班返家,黃麟凱來不及逃離,只好逃往公寓頂樓,王父發現家裡從內部被反鎖,且遲遲聯絡不上妻女,與大女兒男友攀牆進入屋內,驚見妻女慘狀,緊急報警處理。 警方獲報後,第一時間鎖定黃麟凱涉有重嫌,立即詢問黃男行蹤,未料黃麟凱對於行蹤說詞反覆,恰好有鄰居報警指出公寓頂樓有不明人士出沒,讓前往察看的警方當場逮獲犯案後躲藏的黃麟凱。 黃麟凱被捕後,後續也依侵入住宅、殺人、強制性交殺人罪嫌遭新北地院起訴;一審,新北地方法院多罪併罰,判處黃麟凱死刑,褫奪公權終身;案件上訴至二審後,台灣高等法院仍維持死刑判決。不過案件一路上訴至更三審,2017年黃麟凱仍維持死刑判決定讞。判決確定後,黃麟凱試圖聲請釋憲,並在2024年由憲法法庭受理,不過繼2020年4月1日翁仁賢遭槍決後,2025年1月16日,法務部長鄭銘謙簽署死刑槍決執行令,黃麟凱於該日晚間10時許於台北看守所槍決伏法。高雄驚傳連環殺人案,73歲張介宗涉嫌殺害黃姓大嫂、趙姓婦人與張姓婦人,隨後將3人分屍拋至運河內丟棄。(圖/報系資料照)二、2025年2月2日:高雄張介宗連續殺人分屍案73歲的張介宗涉嫌自2024年11月29日起,相繼殺害黃姓大嫂、張姓婦人與趙姓婦人,平均一月殺一人,並將3人分屍棄屍在前鎮運河內,而遭殺害的黃姓大嫂與張姓婦人遺體至今仍未尋獲。 張介宗為軍人出身,過去曾因搶奪與強暴罪嫌遭判處死刑,最終改判無期徒刑定讞,入監服刑20年後,於1997年出獄,並在2019年因偷竊腳踏車被捕。張介宗出獄後並無穩定工作,常在高雄市區各大公園出沒,對外聲稱自己家境富裕,並同時和多位女子交往,口袋一掏就是厚厚一疊千元大鈔,常聲稱「回台北」,被稱為「台北仔」,吸引不少婦人目光。 2025年2月2日,75歲的趙姓婦人下午騎車外出後即未返家,兒子發現母親失蹤後,隔日立即向警局報案。警方調閱監視器畫面後,發現趙婦載著張男返回其住家後就再無外出身影,反而拍到張男多次提著袋子外出丟棄的畫面。警方立即派人前往前鎮運河打撈,果然尋獲趙婦身體組織,事後鄰居也表示半夜曾聽到有電鋸聲。 警方隨後進一步追查,也發現張介宗還涉嫌殺害2名婦人,其中一名71歲張姓婦人別稱「左營仙姑」,因報樂透明牌而知名,同樣於公園中與張介宗結識,未料其2025年1月17日與張介宗一同前往其住處後,便再也沒有出來,反而張介宗被拍到多次手提裝有屍塊之袋子前往前鎮運河丟棄。 警方也因此再掌握,張介宗的黃姓大嫂2024年11月29日進入張男家中後,便再也沒有出來,而張介宗同樣被拍到多次帶著裝有屍塊袋子前往前鎮運河拋屍畫面。研判張介宗均將人誘騙至家中殺害,隨後分屍,利用凌晨人煙稀少之際,騎乘自行車前往拋屍。 而警方經查後,也查獲張介宗的「死亡筆記本」,並在上面發現第四名婦人,所幸第四名婦人並未遇害,婦人也表示僅與張介宗見過幾次面。惟警方最終僅尋獲趙姓與張姓婦人部分屍塊,並在高雄港區26號碼頭附近尋獲黃姓大嫂頭顱。高雄地檢署偵結後,也將張介宗依3個殺人罪起訴,求處3個死刑。2025年2月13日,台中新光三越中港店發生嚴重氣爆事故,釀成5死38傷慘案。(圖/翻攝畫面)三、2025年2月13日:台中新光三越氣爆案台中西屯區新光三越中港店2025年2月13日上午11時33分許,其11樓至12樓美食街發生瓦斯氣爆案件,氣爆造成的強大衝擊力道,造成台灣與澳門籍遊客在內造成5死38傷的慘案。 新光三越中港店11樓至12樓美食街上午正執行裝潢拆除工程,未料施工團隊正在使用砂輪機時,不慎切斷天然氣管線斷裂,造成天然氣外洩蓄積,其操作過程中所產生的火花當場引燃釀成氣爆,大範圍波及9樓至12樓。而氣爆也造成建築外牆飛濺四散,造成員工、顧客、路過的行人與車輛均有受到波及,總計造成台灣民眾2死、34傷;澳門籍遊客3死、4傷,其中2歲的澳門籍女童經搶救後於3月7日搭乘醫療專機返回澳門治療,最終仍不幸宣告不治,為台灣史上最嚴重百貨公司公共安全事故。 2025年9月27日,新光三越中港店於上午10時許恢復營運;12月30日,台中地檢署也宣布偵結,對新光三越總公司、新光三越中港店與相關管理、承攬人員等共13人,依過失致死、職業安全衛生法提起公訴。 在一片斷壁殘垣中,一只被遺留下來的小鞋顯得格外突兀。(圖/黃耀徵攝)
回顧《職安法》修正通過提高罰則 張智倫籲雇主落實:提升工安杜絕霸凌
國民黨立委張智倫今(12)日表示,過去推動《職業安全衛生法》修法三讀通過,就是希望提高職場霸凌與職災的雇主連帶責任,督促老闆把職場隱憂「補起來」,希望有效降低工安事故與職場霸凌。甫結束的立法院第11屆第4會期三讀通過的職安法部分條文修正案是2023年職安法全文修正以來最大幅度調整,喊出「工安預防全面化」、「職場霸凌法制化」,重點有五:首先要求業主把一定規模以上營造工程交付規劃、設計及施工時,必須依工程特性分析潛在危害,進一步編製安全衛生圖說、規範及經費,下場施工者一定要有完整預防作為。第二是擴大共同作業的防災管理,施工現場機械、設備、器具及人員的進場管制都要列冊管理,且施工者有兩人或兩人以上時,其中一名施工者該扛負整體工程安全衛生統合管理之責。第三是在職安法中新增「霸凌防治專章」,定義霸凌樣態外也強化職場霸凌內部申訴的調查、處理機制與利益迴避事項,也提供申訴人協助及保護措施。第四對職安法違法者提高處罰程度,希望發揮遏止不法效果,符合社會期待。最後是基於保障工作者安全及健康公益的必要,針對違反職安法規定者,會被適度公布處分期日、違反條文及罰鍰金額,而職災職場也會被公布發生日期、發生地及罹災人數,向外界示警。推手之一的張智倫對此回顧,近年重大工安意外不斷,其實施工環境風險控管真的做得不好,加上各地職場霸凌案頻傳,卻老是缺乏申訴及保護措施,非常需要修法補破網,像是若工作場域違反安全設施規定者,雇主最重可罰新台幣300萬元,就是要盯雇主重視職安。張智倫強調,期盼讓每一位勞工,都能在具備安全、尊重與尊嚴下工作這是最基本的,新會期會持續為促進勞動權益打拚,營造更友善的職場環境。國民黨立委張智倫(圖)希望透過修法讓勞動環境更友善。(圖/CTWant攝影組)主管勞動法規的勞動部針對提升工安環境與杜絕職場霸凌有責。(圖/CTWant攝影組)
《豆腐媽媽》替身演員墜樓戲碼釀重傷 洪申翰:強化影視拍攝防護機制
替身演員蘇德揚在拍攝民視戲劇《豆腐媽媽》時發生墜樓意外,造成嚴重傷勢,事後更被發現未投保勞工保險及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勞動部長洪申翰昨(7)日表示,經調查確認,拍攝現場未確實採取防止墜落的安全措施,已違反職業安全衛生相關規定,將依法裁罰。民視八點檔《豆腐媽媽》日前在桃園一處工地進行拍攝時發生嚴重工安事故,擔任替身演員的蘇德揚於拍攝墜樓戲碼時,落地後因防護用海綿墊彈出而受傷,造成顱內出血及臉部多處骨折。事故發生後,勞動部調查發現,蘇德揚並未投保勞工保險及勞工職業災害保險,相關情況引發演藝圈及社會高度關注。針對此次替身演員墜落事故,洪申翰指出,經地方政府勞動檢查認定,現場的確「未確實採取防止勞工因墜落而致遭受危險之措施」,已違反《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4條第2項規定,後續將依《職業安全衛生法》裁罰,是否涉及其他違規事項,仍持續調查中。洪申翰也證實,經確認,受災的替身演員目前未投保勞工保險及勞工職業災害保險。不過,由於此案仍涉及賠償責任與勞動關係認定,相關勞雇關係目前由桃園市勞動檢查處進一步釐清。他進一步說明,勞動部過去曾與台北市電影戲劇業職業工會合作,並於111年6月訂定「影視業職業災害預防指引」,目的在協助雇主強化作業風險評估、安全防護及緊急應變機制。他並強調,經由此次事故,更凸顯未來必須加強落實影視拍攝作業的風險管理與防護機制。因此,他已與文化部長李遠聯繫,後續勞動部將與文化部儘速邀集影視產業與工會代表,共同研議針對高風險拍攝作業的安全防護與預防機制,提出更具體的強化管理措施。洪申翰表示,勞動部將持續密切追蹤案件進度,並與地方政府合作,盡力提供受災工作者最大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