脫產
」 脫產 仙塔律師 車禍 詐騙 賠償
行政執行署盯上柯文哲!5800萬未繳 有收入必扣押、脫產將管收
民眾黨創黨主席柯文哲遭監察院以違反政治獻金法裁罰254萬元並沒入5579萬3888元,因逾期未繳移送行政執行署臺北分署,柯文哲妻子陳佩琪接到通知,上網抱怨所有存款歸零,台北分署對此回應,執行程序與一般民眾未繳納稅捐或罰鍰案件的處理程序一致,未有不同;記者進一步詢問後確認,柯文哲往後有任何收入,執行官將以扣押第三人債權的名義追討,另外柯文哲如果有隱匿財產或刻意脫產的行為,不排除比照其他義務人的方式向法院聲請管收。台北分署表示,針對外界關注本分署受理義務人柯文哲滯納違反政治獻金法罰鍰案並對其銀行存款實施扣押一事,該案係移送機關監察院因義務人逾期未履行法定繳納義務,乃依法移送執行,台北分署受理後即秉持客觀中立、依法行政之原則辦理相關行政執行程序。經查柯文哲因違反政治獻金法,經監察院裁處罰鍰並沒入合計逾新臺幣5800萬元,惟義務人未在法定期限內履行上述公法上金錢給付義務,監察院遂依行政執行法第11條規定,於日前檢具移送書、裁處書、送達證書等文件,移送本分署執行。台北分署指出,受理後隨即依行政執行法及強制執行法相關規定,調查柯文哲的財產,並核發執行命令扣押其銀行存款;柯文哲如果對原處分內容、金額或執行程序有所不服,法律已賦予他提起行政訴訟、聲明異議等救濟途徑,柯文哲得依法提起救濟。
三中案8年畫下句點 檢察官揭關鍵:不能以政治觀感補足證據缺口
前總統馬英九、前國民黨立委蔡正元等5人涉及賤賣中視、中影、中廣(俗稱三中案),纏訟8年終於在8日落幕,最高法院認為無直接證據證明馬英九等人有非常規交易、特別背信等罪行,並判決馬英九等人無罪確定,全案唯一被定罪的蔡正元則依違反《商業會計法》判刑6月,可易科罰金,高檢署主任檢察官陳宏達表示,三中案攸關黨政軍退出媒體政策與政治責任,檢察官不能以政治觀感補足證據缺口,因此在偵查上非常困難。三中案起因為《廣電法》要求黨政軍在2005年12月26日前退出媒體經營,馬英九於同年上任國民黨主席後,為處理黨產爭議及國民黨退出媒體經營,要求中投公司出售華夏、中影等股權及舊中央黨部大樓,2006年11月24日,時任民進黨主席游錫堃、立委柯建銘等人開記者會,批評國民黨賤賣三中,質疑脫產有內幕,因此告發馬英九等人涉嫌背信、侵占。陳宏達指出,三中案的重點在於政治上可受批判的黨產處分不等於犯罪,檢方若要證明賤賣構成證交法非常規交易、特別背信或其他財產犯罪,不能只證明交易過程可疑、價格不合理,還須證明行為人具圖利等主觀犯意及交易條件與損害間具因果關係。陳宏達強調,無罪不等於三中交易無公共疑義,黨產處分是否合理、符合民主轉型正義,仍可留給政治等領域評價,此案檢察機關可以偵辦,但不適合承擔政治責任,此案也提醒檢察體系不是政治正義代理人。
網紅「仙塔」律師為詐團洩密、洗錢2罪全認 一審判刑出爐
網紅「仙塔」律師李宜諪2025年接下靈骨塔詐騙案時,涉嫌將主嫌羈押庭的答辯內容透露給共犯,又協助嫌犯變賣首飾、汽車,遭檢方以洩密、洗錢罪起訴,並求處1年以上有期徒刑,李宜諪先喊冤後來改口認罪,台北地院今天早上宣判5個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台北地檢署偵辦網紅「仙塔」律師涉入的靈骨塔詐欺案,查出6名因持有大量靈骨塔極需脫手的被害人,其中一人是50歲工程師,詐團以節稅為由誘使他簽下委託服務書,再騙他把名下4間雙北房產設定3500萬元的最高限額抵押權給5名共犯金主,扣除手續費、利息、代書費之後,工程師「借到」840萬元,其中200萬交給詐團成員作為仲介費,另有271萬透過層層轉匯,也流入詐團口袋。工程師因此背債3500萬元,最終不堪壓力離開人世,檢警接獲家人報案,揪出以吳姓情侶檔為首的詐團4年海削1億6千萬,2025年8月偵結,以《組織犯罪防制條例》、《刑法》詐欺、偽造文書、洩密、《洗錢防制法》等罪起訴15人,包括網紅「仙塔」;起訴書中痛批詐團的破壞性、傷害性、影響性極大,瓦解社會信賴,使被害人畢生積蓄付之一炬,甚至導致正值壯年、有正當工作的被害者因不堪背債選擇結束生命。依據起訴內容,李宜諪在同案共犯創設的Line群組「24小時陪偵案」中,指示他人賣掉吳姓主嫌名下的手鍊、戒指,還說如果被告羈押,車子「一定要賣,怕車子到時候被扣走」,協助詐團成員脫產;李宜諪還在吳姓主嫌收押後,告訴共犯這件羈押的案子是靈骨塔詐騙案、吳姓主嫌擔任呂姓男友的助理。李宜諪在審理初期無罪答辯,否認當詐團軍師,強調案發前不認識同案被告,只是臨時代班陪偵;她基於律師倫理而相信當事人,只是出於善意幫忙轉達給吳姓主嫌的家人,才會在Line群組轉達賣車、賣首飾指令,當時檢警並未扣押這些財產。2025年12月出庭時,李宜諪突然改變訴訟策略,捨棄傳喚證人及法律鑑定,並表示願為錯誤的判斷負責,直到今年5月辯結都維持認罪,也同意繳回犯罪所得。
《廢清法》修法三讀通過 強化科技執法、提高非法棄置刑責
立法院今(16)日三讀通過《廢棄物清理法》部分條文修正案,針對再生能源設備回收、非法棄置廢棄物及科技執法等面向進行修法,強化環境管理機制。本次修法將再生能源發電設備廢棄物納入應回收項目,並要求相關業者負起回收責任。同時導入電子圍籬及監視設備等科技執法工具,加強查緝非法棄置行為。在罰則方面,非法棄置事業廢棄物最高刑期由5年提高至7年,敏感地區違法棄置者還可加重處罰;一般廢棄物違規清除的罰鍰上限也同步提高。此外,為防止業者脫產規避責任,修法增訂假扣押及連帶責任機制,強化環境復原及清理費用追償能力。由於涉及多項制度調整,新法將於公布後2年施行。
豪宅、跑車、愛馬仕全靠騙!未上市股票吸金3.5億 詐團首腦爽住8千萬豪宅落網
彰化警方偵破一起大型假投資詐騙案,以46歲郭姓男子為首的詐騙集團,涉嫌透過「未上市股票高獲利投資」等話術吸金,自2024年起,詐得高達3億5000萬元,不排除上百名民眾受害。警方循線逮捕郭男等9人,查扣名牌包、勞力士名錶及多輛名車,並針對其名下豪宅聲請禁止移轉,全案依詐欺及洗錢等罪嫌移送法辦。彰化縣警局刑警大隊表示,今年3月接獲被害人報案,指稱遭投資詐騙,警方深入追查發現,郭姓男子與集團成員長期盤據雙北地區,假借未上市股票投資名義,以保證獲利、高額報酬等話術吸引民眾投入資金,待資金到位後即失聯或拖延出金,讓不少被害人畢生積蓄化為烏有。專案小組報請彰化地檢署檢察官指揮偵辦,蒐證完備後持拘票、搜索票,於台北市及新北市多處同步執行搜索拘提行動,成功查獲郭男等9名嫌犯到案。警方搜索時,查扣大批贓證物,包括29個名牌包、2支勞力士腕錶、多本存摺,以及保時捷跑車2輛、賓士轎車1輛。其中部分精品價格驚人,單一愛馬仕包市值約25萬元,兩支名錶總價更超過300萬元。警方調查發現,郭男名下還擁有市值約1億8000萬元豪宅,為防止脫產,檢方已向法院聲請禁止移轉處分。警方初步清查,該集團不法所得高達3億5000萬元,受害人數恐達上百人,目前仍持續擴大追查資金流向及其他共犯,全案訊後依詐欺罪、洗錢防制法等罪嫌移送彰化地檢署偵辦。警方也提醒,近年詐騙集團頻繁結合AI深偽(Deepfake)技術,冒用名人影像、聲音及身分,在社群平台投放投資廣告,藉此吸引民眾加入投資群組或點擊不明連結。若影片出現表情僵硬、嘴型與聲音不同步、動作不自然等情況,應提高警覺。彰化縣警局局長陳世煌呼籲,面對標榜「穩賺不賠」、「保證獲利」的投資機會務必審慎查證,若懷疑遭遇詐騙,應立即保存對話紀錄、匯款證明及相關畫面,儘速向警方報案,以維護自身財產安全。
網紅「仙塔律師」涉洩密全認了!5聲明切割詐團 合議庭7月7日宣判
網紅「仙塔律師」李宜諪涉嫌在替詐團主嫌吳芳儀辯護期間,擔任軍師協助脫產,並洩露偵查內容,被檢方依洗錢、洩密等罪起訴,去年底改口全數認罪。北院今天(28日)開庭辯論,李女未辯解,僅坦承犯罪,並願意繳回犯罪所得。全案將於7月7日宣判。事後,李宜諪透過律師發出5點聲明,強調她從未參與任何詐欺集團。李宜諪聲明全文:一、近來本人因所涉刑事案件,受到社會各界關注。二、身為執業律師,於受任初期,因急於為委任人提供法律協助,在案情尚未完全明瞭之際,未及審慎考量,致未能妥善把握辯護權行使之法律界限,行為有所失當,實屬不該。就此,本人已就相關事實認罪,並願坦然面對及承擔一切法律責任。三、謹此嚴正聲明,本案並未起訴認定本人涉犯詐欺取財罪嫌,本人從未參與任何詐欺集團,亦與其等毫無關聯。四、本人深知自身行為確有過誤。為維護司法程序之公正進行,避免不當干擾,關於案件之具體內容與細節,恕不便再多做說明,本人將靜待司法之公正裁判。五、對於本案所造成之社會負面觀感,本人謹向社會大眾致上最深歉意;並對各界長期以來的監督與指教,表達由衷感謝。特此聲明如上。
台中愛麗絲飯店突歇業!22名員工被欠薪、收旅客3.3萬訂金遭控詐欺
開業將滿10年的台中愛麗絲國際大飯店,近日爆出無預警停業與訂房糾紛,如今事件持續擴大。除了有消費者控訴支付訂金後無法入住外,台中市勞工局26日也證實,已有22名員工因遭積欠薪資申請勞資調解,另有網友翻出台中地方法院判決書,發現飯店還積欠工程款94.5萬元,財務問題連環爆發,引發外界高度關注。26日有民眾在臉書社團「爆料公社」發文指出,今年3月17日向愛麗絲國際大飯店預訂40間房間,並於4月20日支付3萬3000元訂金,期間持續透過LINE與飯店業務聯繫。不過,原PO表示,直到5月12日確認房數時,業務才坦承飯店出現營運問題,且對方其實早在5月4日已離職。之後又於5月18日接獲通知,得知飯店因欠繳電費遭台電斷電,最終於5月23日確定無法入住。原PO表示,事發後曾嘗試向各單位求助,但過程並不順利。報警後,被告知屬於民事糾紛無法受理;撥打消保專線後,則被要求申請調解,但又因無人可收受公文與出席調解,程序難以進行。他也提到,若委請律師提告,費用可能高達6、7萬元,即使最後勝訴,對方仍可能脫產,「飯店負責人就是看準了你求償無門,惡意收了錢跑路,只能自己認賠!」有消費者前往現場後,發現飯店早已大門深鎖、人去樓空,但部分線上訂房平台卻仍持續販售房間,因此質疑業者明知經營困難,卻仍持續收取訂金,涉嫌「惡意詐欺」。隨著事件延燒,勞工局也證實,截至26日為止,已受理22名飯店員工提出工資等勞資爭議調解申請,並召開多次調解會議。不過,由於資方未支付欠款,甚至多次無故缺席,目前所有調解皆宣告不成立。勞工局表示,目前已協助受影響員工申請失業給付,並提供就業服務、法律諮詢及法律扶助等協助,後續也將透過司法途徑協助勞工爭取權益。此外,有網友進一步翻出台中地方法院民事判決書,指出工程公司曾向愛麗絲飯店請求給付工程款,法院已於2024年底判決飯店須支付94.5萬元。另有食品供應商也因食品原物料貨款問題,向法院聲請支付命令,目前案件仍在處理中。針對飯店停業爭議,台中市觀光旅遊局表示,25日已會同相關單位前往現場聯合稽查,確認現場確實未見營業情形。觀旅局已正式函請業者依規辦理暫停營業備查,若停業超過1個月未依法申報,將依《發展觀光條例》裁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鍰,情節重大者可直接廢止旅館登記證。
發布安全指引精進密室逃脫產業管理作為 北市府:協助新興產業健全發展
台北市知名密室逃脫「邏思起子」信義旗艦店10日晚間發生演出意外。一名29歲吳姓女員工在扮演「吊死鬼」時,遭道具繩索勒住頸部後失去意識,送醫搶救5天後仍不治。對此,北市府今(21)日表示,為保障密室逃脫從業人員安全及消費者權益,已完成轄內34家密室逃脫業者全面稽查,針對違規店家依法裁罰並限期改善。同時,市府推出一系列精進作為,包含強制相關消費場所投保公共意外責任險、主動將沉浸式體驗產業歸類為D1類組,率先全國訂定相關產業安全指引等,但為獲得強制執法的法源依據,也向中央提出具體建議,全面強化公共安全及消費保障。北市府表示,已要求沉浸式內容體驗場所業者強制投保公共意外責任險,以維護消費者及公共安全;雖然目前中央尚未針對沉浸式內容體驗產業歸組,北市府已先行將其認定為D1類組,並要求相關場所於一個月內完成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及申報,並納入北市府例行性公安聯合檢查機制。依據中央「建築物使用類組及變更使用辦法」,市府目前的先行認定尚須中央函令作為依據、才能避免爭議、授權市府執法,因此呼籲中央儘速明定全國一致的標準。文化局今日公布全國首項「臺北市沉浸式內容體驗產業安全指引」,內容經跨局處討論、參考產業協會建議,因應沉浸式內容體驗產業的多元創意特性,歸納出公共安全、活動流程與道具、業者員工規範及消費者保護等四大面向,並訂定包含「不應有無人監看或陪同的單人作業」等具體要求,使業者能依據指引檢視場域及活動流程,維護現場從業人員工作安全,也讓消費者能在安全環境下進行體驗。為保障消費者權益,北市府指出,已率先全國訂定「臺北市密室逃脫業者之消費資訊應揭露事項」;為獲得相關規範的法源依據及拘束力,市府已於18日函請中央,依消費者保護法第17條,訂定密室逃脫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期望透過中央與地方共同合作,保障合法業者並營造良好產業發展環境。文化局表示,已於5月20日邀集本府相關單位及沉浸式內容體驗產業協會進行會談,深入聽取產業意見與實務經驗,並建立順暢溝通管道,未來也將與協會共同建立自主管理機制,協助新興產業在臺北市健全發展。
蔣萬安:密室逃脫缺統一管理制度 北市全面稽查業者安全
台北市知名密室逃脫店「邏思起子」10日發生女員工扮演「吊死鬼」時遭繩索勒頸窒息,送醫搶救5天後仍不治。台北市長蔣萬安今(16)日表示,事件凸顯密室逃脫產業缺乏統一管理制度,地方將與中央共同努力補強。蔣萬安指出,案發第一天市府即勒令信義店停業,隔天也要求分店停業,並持續調查、採取重罰。北市目前已展開全市公共安全稽查,也針對所有密室逃脫營業場所全面清查,要求業者落實安全管理。針對外界提及過去曾有立委呼籲中央訂定統一管理辦法,蔣萬安回應,相關事件確實顯示產業管理制度不足,市府會與中央共同研議改善。
愛爾麗針孔案延燒!律師建議集體訴訟 警告:恐怕會開始脫產
知名醫美集團「愛爾麗」近日爆出疑似大規模針孔偷拍事件,檢警搜索後發現,全台多間診所內疑似裝設外觀如煙霧偵測器的微型監視器,引發社會譁然。隨著事件持續延燒,不少曾接受療程的消費者憂心個人隱私外流,而愛爾麗方面也已發出聲明致歉,並公布退費方案。不過,律師則提醒,受害者除了退費之外,還可能進一步主張精神賠償、個資侵害,甚至提出刑事告訴。有「巴毛律師」稱號的律師陳宇安近日在臉書粉專「巴毛律師混酥團」發文分析此案指出,消費者能否全額退費,主要仍要看療程進行到哪個階段。若療程尚未開始,消費者可要求全額退費,且因責任歸屬診所,業者也不能額外收取手續費;但若療程已進行一半甚至已完成,退款空間就相對有限。不過,她也強調,這起事件恐怕已不只是單純退費問題。如果消費者能證明自己在療程過程中曾遭違法錄影、偷拍,或拍到疑似針孔設備,也就是俗稱的「煙霧偵測器監視器」,就可能進一步主張診所涉及違法行為,並提出精神慰撫金、個資法損害賠償、隱私權侵害等民事求償,甚至能提出刑事告訴。至於是否需要聘請律師提告?陳宇安則建議,受害者可以評估自身在愛爾麗的消費金額再決定。她指出,民事訴訟光是一個審級的律師費,通常就要7、8萬元起跳,如果只是想討回幾萬元療程費,反而可能不划算,因此她更建議受害者採取「集體訴訟」方式,「大家一起提告,律師費分攤下來會少很多。」此外,陳宇安也提醒,如果有意提起民事求償,最好盡快行動。她坦言,從目前檢警調查過程來看,愛爾麗疑似已有滅證情況出現,擔心後續可能發生脫產、甚至公司清算解散等狀況,「到時候就真的麻煩了。」回顧整起事件,案件最初源於一名女子前往愛爾麗板橋店消費時,在個人診間更衣時發現天花板角落疑似裝有攝影設備,因院方無法清楚說明用途,女子決定報警。檢警後續擴大搜索,發現全台多間分店皆裝有相同設備,並查扣大量監視器主機與針孔鏡頭,全案目前朝妨害秘密、妨害性隱私等方向持續偵辦。
高雄毒春捲害157人就醫!店家最高恐賠逾4千萬 她籲假扣押防脫產
高雄市苓雅區正義市場一家經營40年的春捲老店,近期發生集體食物中毒事件,截至7日已有157人就醫。由於業者未投保產品責任險,消費者求償面臨困難,恐曠日廢時甚至無門。高雄市議員陳慧文指出,依照《食全法》規定,業者最高可能面臨4710萬元賠償,但若業者拒不負責,受害民眾恐難拿到實際賠償,因此應考慮假扣押財產保障權益。高雄市議會今天針對警消、衛生及環境保護等部門進行業務質詢時,陳慧文特別關心春捲中毒案的受害者權益。她指出,涉事攤販在市場經營已有40年,既無公司登記,也未投保產品責任險,對消費者日後求償造成重大阻礙。陳慧文說明,《食安法》第56條第三項規定,若消費者「不易或不能證明其實際損害額」,可請求法院依侵害情節裁定每人每一事件賠償500元至30萬元。以157人計算,業者最高可能須賠償4710萬元。然而,陳慧文直言,如果業者拒不負責,即便證據充足,團體訴訟結束後,受害者也可能僅拿到一紙判決而無法獲得實際賠償,因此她建議應假扣押業者財產,防止未來拒賠。對此,高雄市衛生局長黃志中表示,春捲中毒事件已移送地檢署,衛生局也第一時間聯絡消保官,後續將協助受害者維護權益。行政端目前積極追查上游廠商並保全相關證據,而假扣押業者財產部分,已由檢察機關考慮處理。針對這起事件,衛生局指出,經蒐集相關患者就醫情形、飲食史及檢驗結果等流行病學調查綜合研判,且染有致病原菌,係屬食品中毒,該攤商販售涉有重大食安風險,衛生局已依違反《食安法》第15條暨第44條、第49條規定,再加重裁罰108萬。此外,為防杜危害擴大,衛生局已於5日依法命業者停業7日,待複查合格後始得營業。並持續追查食材來源、製程及供應鏈,以釐清污染來源及責任歸屬。另查,業者於第一時間未完整說明春捲實際食材內容,原僅提供豆芽菜、高麗菜、紅蘿蔔、香腸、豆干、糖粉及花生粉,後經調查確認尚包含蛋品及肉絲,涉有刻意隱匿、規避妨礙調查情形,已影響疫調判斷完整性。衛生局加重裁罰新臺幣36萬元,目前累計共裁罰新台幣144萬元,並移送高雄地方檢察署,由雄檢啟動指揮偵辦。衛生局呼籲,選購潤餅、春捲等即食食品時,應注意業者作業環境衛生、食材保存及製作過程是否妥適,避免食用來源不明、久置常溫或未妥善保存之食品;如食用後出現腹痛、腹瀉、噁心、嘔吐或發燒等疑似食品中毒症狀,應儘速就醫,並保留就醫單據及剩餘食品,以利後續疫調與求償。若消費爭議無法協調處理,可向市府消費者服務中心撥打1950專線申訴尋求協助。
裝修詐騙金額破億成常態 永豐建經推「裝潢履約保證」防蟑螂
近年裝修詐騙案件頻傳,金額動輒數百萬、上千萬元,一旦遭遇不肖裝修業者捲款失聯,不僅裝修工程停擺,畢生積蓄更可能一夕歸零。永豐建經近年觀察到裝修詐騙金額與頻率明顯上升,為建立市場防弊機制,近期從營建市場跨入裝潢市場,推出裝潢履約保證。在高房價時代,裝修費用往往占購屋後最大筆支出,動輒數百萬元,卻仍停留在「信任制」交易模式,風險明顯不對等。詐騙之所以層出不窮,關鍵在於「工程款一次性支付、缺乏第三方監管」,一旦廠商倒閉、捲款或惡意脫產,追討困難,成為不肖業者操作詐騙的溫床。永豐建經推出裝修履約保證服務,董事長蕭琪琳也另外成立易鉑克室內裝修公司,成為該履約服務的第一家合作裝潢公司。(圖/林榮芳攝)永豐建經董事長蕭琪琳認為,若能透過履約保證制度普及化,讓「錢不一次給」成為市場常態,將可有效降低裝修詐騙發生機率,也有助於淘汰不肖業者。因此他特別於永豐建經推出「裝潢履約保證」,同時又另外成立「易鉑克室內裝修公司」,將第三方履約保證制度導入室內裝修工程。易鉑克副總劉睿茂說明,所謂「裝修履約保證」,是由第三方履約保證機構設立專戶,工程款不直接交由裝修公司保管,而是依施工進度分階段撥付。若工程未達約定進度、品質不符,或發生廠商停工、失聯等情況,款項可暫停撥付甚至返還。而永豐建經的履約保證費用為總裝潢費費用的1%,消費者也可以自行選擇要不要加入履約。劉睿茂強調,合作目的是希望推廣此制度,讓民眾在裝修前能多一層保障選擇,也呼籲消費者提高警覺,避免一次性支付大額工程款,並選擇具備履約保證機制的裝修方案,為自身財產與居住安全多留一道防線。
分屍案冤魂一路跟回家 資深媒體人許聖梅揭靈異內幕
資深媒體人許聖梅、民俗專家一玄老師、諮商心理師林嘉歆及林鈺恩律師,近日錄影謝震武主持《震震有詞》,節目以「怨念冤氣化成形!暗示、復仇讓你知?!」為題,邀請共同探討社會案件中難以解釋的超自然現象,以及背後的法律真相。許聖梅分享2022年震驚全台的「新北永和分屍案」。一名54歲男子遭胞兄狠心殺害並肢解,遺體僅剩軀幹與左腳。案件偵辦期間,一位具備「天眼」特質的社會線記者前往警局,竟在門口聞到濃烈屍臭,更目擊一團白霧化成「沒有頭顱、僅剩左腳」的人形在原地哭泣。記者回報社時死者冤魂竟一路跟隨,希望記者幫他找回手腳,警方數日後抓獲嫌犯死者哥哥,發現他竟與殘缺的大體同睡五天,最終因監視器拍下他搬運過程中大體手部滑落而罪證確鑿。一玄老師補充:「冤魂之所以不散,往往是因為遺體不全,民俗上需透過法師以蓮花或蓮藕接肢修復才能安息。」另一樁發生在新竹的承包商一家三口滅門慘案,警方追查多日一直沒有收穫,死者母親卻連續一年多夢見兒子全身是血,指著上方說要拆掉屋頂。死者家屬最終決定拆除透天厝屋頂,沒想到拆除隔日,警方隨即掌握線報在山區攻堅逮人。最令辦案人員震驚的是,兇嫌被捕時身旁槍枝已上膛,卻束手就擒。兇嫌事後供稱:「我想開槍,但手腳被抓住根本動不了。」一玄老師對此解釋,冤魂有時會被房屋結構所困,拆掉屋頂是為了讓冤氣「見天見地」,進而向冥界申請「黑令旗」索命追魂。節目上也討論到日前一名23歲女性清潔隊員慘遭酒駕撞死,家屬在現場招魂10次竟都無聖筊。一玄老師指出「這代表冤魂仍滯留在案發現場,因怨氣過重不肯離開。」針對法律層面,林鈺恩律師在節目中提醒,酒駕肇事撞死人目前在法條上仍非「殺人罪」,刑責最重為10年;民事賠償部分,喪葬費與扶養費約落在300至500萬之間。若家屬欲爭取更高賠償,通常需透過和解,並需注意加害人是否惡意脫產。
香酥鴨老闆酒駕撞死女清潔員!被抓包「疑拋售千萬透天」 網怒:要脫產了
台南知名香酥鴨店「扒趴鴨」48歲鄭姓老闆,16日酒駕高速追撞執行作業的民間垃圾車,造成23歲陳姓女清潔隊員當場死亡,事後鄭男還否認肇事,聲稱有找代駕,表示自己經濟狀況欠佳,遭裁定羈押。對此,就有網友發現,鄭男在房屋交易平台販售千萬透天厝,喊話台南民眾「不要跟他買!讓法院強制執行賠償給被害者家屬」。該名網友在Threads指出,查詢「591租屋網」可以看到,有間位於台南市安定區的透天厝,售價為1180萬元,屋主不僅姓名與鄭男相符,實際加LINE也顯示為鄭男經營的香酥鴨店「扒趴鴨」,讓他氣炸直呼,「扒趴鴨老闆準備賣房子了,拜託台南人不要跟他買!讓法院強制執行賠償給被害者家屬」、「酒駕的刑責已經很輕了,至少讓家屬拿到合理的賠償金」。貼文曝光後,不少鄉民紛紛在底下留言,「推推推!開始要脫產了,要哭窮說沒錢賠了」、「賣房不用本人,有委託書就可以」、「今天你直接把兩個家庭都摧毀,無論如何都挽回不了」、「最好是把錢都拿出來賠償被害者家屬」、「可以請家屬請台南的『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出具文件,可以直接查封加害人的名下財產,不用付擔保金」、「呼籲檢方趕緊假扣押!這咖小看起來是要準備脫產了」、「希望能有法律界人士先幫助,不要讓肇事者脫產,看太多這樣的案例了」。回顧此案,鄭男在案發前一晚與朋友聚餐,凌晨前往酒吧續攤,清晨4時許又到另一家酒吧繼續喝,全程都開著賓士車移動,並於回家途中行經安平區慶平路時,高速撞上垃圾車,導致陳姓女清潔員被夾在兩車中間,當場傷重不治,鄭男則因腳骨折被卡在車內。警消人員到場將鄭男救出,酒測值0.95mg/L,超標近3倍,而鄭男第一時間還聲稱自己沒有開車、有找代駕。因鄭男在警詢時曾否認肇事,又承認經濟狀況欠佳,台南地院法官在16日晚間裁定羈押。《CTWANT》提醒您:喝酒勿開車!飲酒過量,有害健康,未滿18歲請勿飲酒。
仙塔律師髮夾彎認罪!同業揭真實原因 預測結局「安全下莊」
網紅「仙塔律師」李宜諪涉嫌在替詐團主嫌吳芳儀辯護期間,擔任軍師協助脫產,並洩露偵查內容,以避免遭檢警查扣,被檢方依洗錢、洩密等罪起訴。李宜諪昨天(9日)第三度出庭,改口全數認罪,還撤回先前所有聲請的證據調查,願意繳回犯罪所得,希望獲輕判。對此,有同行揭開她態度大轉變的原因。「巴毛律師」陳宇安在社群平台Threads發文分享,法官先前已經諭知李宜諪,如果堅持先前答辯,最後如果認為有罪,絕不會輕判,白話就是「你繼續瞎掰就準備去關」,所以李宜諪眼見苗頭不對,才選擇低頭認罪,「識時務者為俊傑,不認大概律師牌也沒了」。陳宇安提到,如果「仙塔律師」選擇認罪,很可能不用入獄,如此一來就能安全下莊,「幾乎一定保得住律師牌了」,否則要是律師執照被撤銷,這輩子都不能再考取。據了解,李宜諪昨天除了認罪,也撤回先前聲請的所有證據,包括偵訊筆錄、證人傳喚,以及曾向法院請求傳喚「法界大老」林鈺雄、林俊益、陳運財中擇一進行法律鑑定。庭審結束後,媒體詢問李宜諪為何要放棄先前所有的證據調查,她僅表示「法律上見解的部分,就尊重法院判定」。
仙塔律師認罪! 同業分析3改口關鍵:一點都不意外
網紅「仙塔律師」李宜諪,涉嫌替詐團主嫌吳芳儀辯護時,擔任軍師協助脫產,並將偵查內容洩露,以避免遭檢警查扣,因此被檢方依洗錢、洩密罪起訴。李宜諪昨(9)日第三度出庭,改口全數認罪,還撤回先前所有聲請的證據調查,願意繳回犯罪所得,希望法官減刑。對此,律師王至德直言,「與其說是良心發現,不如說是經過精密的法律風險評估後的停損操作罷了。」王至德在臉書粉專「法老王 - 王至德律師」撰文道,最近仙塔律師涉嫌洩密詐團的案子有了新進展,相關報導提及她已經認罪,就有朋友傳訊問他「律師不是應該最會辯護嗎?怎麼這麼快就投降?」但他覺得李宜諪選擇認罪一點都不意外。接著,王至德寫下3點分析:1、認罪是為了生存,不是為了正義:王至德說,在一般人的眼裡,認罪等於承認自己做錯事;但在律師眼裡,認罪往往是一個「止損點」,現在仙塔律師都已經被70萬交保了,雖然比之前的太子集團特助15萬高不少,這代表檢方手上掌握的證據可能有一定的殺傷力。2、律師資格保衛戰:王至德表示,依照《律師法》,如果律師因故意犯罪受有期徒刑以上刑之裁判確定,是可能會被移付懲戒,最嚴重可能會除名;如果不認罪硬幹,最後被判刑且沒有緩刑,那可能就是職業生涯的終結,因此認罪博取檢察官跟法官的好感,爭取緩刑,才是保住飯碗的理性選擇。3、賭徒謬誤與律師的計算:王至德提到,有在辦刑案的律師都知道,證據攤開來,勝率有多少心裡都有數,若硬凹到底,輸了就是重判,認罪至少人身自由跟職業資格可能保住,如今仙塔律師只是做了一個「理性經濟人」會做的決定,既然莊家(檢方)牌面大,那就蓋牌輸一半,不要梭哈把身家(律師執照)都賠進去。王至德也指出,有些人會好奇「為什麼律師會叫當事人認罪?」很多民眾找律師,以為律師就是要把黑的說成白的,其實大錯特錯,刑法第57條規定法官量刑要審酌「犯罪後之態度」,其中「認罪、悔過、賠償」都是良好的犯後態度,是爭取輕判或緩刑的關鍵,若是不論證據確鑿與否都叫當事人打死不認,那不叫幫忙,那是把當事人往火坑裡推,「所以,仙塔律師的認罪,與其說是良心發現,不如說是經過精密的法律風險評估後的停損操作罷了。」 另外,在仙塔律師認罪的消息曝光後,不少網友湧入其臉書留言狠酸,「請問,現在認罪,那前面是?」、「我還是喜歡你桀驁不馴的樣子」、「如果沒有犯罪,何必認罪?」、「21週前不是說沒罪不用擔心嗎?」、「認罪求減刑正夯」、「坐等穿白T素顏影片」、「真的是辜負我們粉絲的信任」、「聰明,認罪才是贏,為未來鋪路喔」。
仙塔律師涉洗錢遭起訴!換律師態度180度大轉變 庭上全數認罪
網紅仙塔律師李宜諪涉替詐團主嫌吳芳儀辯護時,擔任軍師協助脫產以避免遭到檢警查扣,被檢方依照洗錢、洩密罪起訴。台北地院今(12月9日)開準備程序庭,並傳喚李宜諪到庭,換了辯護律師的她大改辯護方向,不僅全數認罪,還撤回先前所有聲請的證據調查。李宜諪的辯護律師先是提出3點陳述,首先是針對洗錢防制法第2條第1款「隱匿特定犯罪所得或掩飾其來源」以及第2款「妨礙或危害國家對於特定犯罪所得之調查、發現、保全、沒收或追徵」在法理上性質互斥,被告理應不會同時犯下。其次是被告坦承犯行,但被告透過洗錢或是洩密所收的好處僅有律師費,且被告目前也已經願意繳回,因此希望法官可以依法予以被告減刑。最後則是當時被告在犯刑時,是為了辯護考量才接觸自稱和吳芳儀很熟的陳男,最終因此不慎洩漏訊息,如今被告願意接受檢方判斷,但並非基於妨礙偵查的意圖。此外,李宜諪今日也撤回先前所聲請的所有證據,包括偵訊筆錄、證人傳喚已及曾向法院請求從「法界大老」林鈺雄、林俊益、陳運財三位中選擇一位傳喚來進行法律鑑定的部份。 開庭結束以後,媒體詢問李宜諪為何要放棄先前所有的證據調查,她僅表示「法律上見解的部分,就尊重法院判定」。
「仙塔律師」涉助詐團脫產! 聲請解除出境限制遭法院駁回
仙塔律師李宜諪涉嫌當詐團軍師,除將陪偵訊息洩露給詐團成員外,更幫助在押的主嫌吳芳儀對外聯繫、變賣名下不法資產規避查扣,今年8月15日被檢方起訴,目前此案仍由台北地院審理中,而李宜諪日前聲請解除限制出境、出海,但北院合議庭認為她近3年頻繁出境,駁回聲請。李宜諪11月11日開庭時,就在庭上聲請解除限制出境、出海,並於開庭結束以後接受媒體訪問時,解釋認為限制出境出海沒有必要,並強調自己不會因為這個訴訟就潛逃到國外,也不會因為這個輕罪就放棄自己的律師生涯、事務所、員工以及朋友。不過,台北地院認為,李宜諪在6月30日被檢方諭令限制出境出海以前,就有頻繁出入境的紀錄,2023年出入境5次,2024年出入境5次,今年上半年也出境了5次,每次數日至數十餘日,考量到有也常有量刑較輕者逃亡的案例,因此不採信李女主張,駁回聲請。
「仙塔律師」李宜諪涉洩密助詐團脫產 將送律師懲戒
網紅「仙塔律師」李宜諪替從事靈骨塔詐騙的吳姓女嫌犯「陪偵」時涉嫌洩密,還傳話給吳的親友,緊急賣掉吳女的金飾和名貴汽車,避免被檢方查扣,台北地檢署依詐欺、組織犯罪等罪起訴15人,其中李宜諪、趙浩程及蔡沅諭3位律師分別求刑6月到1年以上徒刑。台北地檢署認為,3人干擾司法機關對該案件之偵查,且違反律師倫理規範,依律師法之規定移送律師懲戒委員會。本案是因為41歲的呂英菖、35歲的吳芳儀情侶檔,民國111年起以靈骨塔投資名義,詐騙被害人抵押不動產,其中1名被害工程師因不堪欠下鉅額債務喪命。檢方今年4月間將吳芳儀等詐團成員聲請羈押禁見獲准後,準備查扣吳女等人資產時,卻發現吳女名下的百萬休旅車及金飾竟在她遭羈押後被過戶。檢方追查發現,吳芳儀遭聲押當天,原本委任律師趙浩程出庭辯護,但趙指示「仙塔律師」擔任吳的辯護人,陪同吳接受警詢、偵訊。趙浩程隨後成立LINE群組「24小時陪偵案」,並將李等人加入該群組,吳女透過與律師會面的機會,指示李宜諪在群組內指揮吳的親友變賣吳女名下財產。李在群組內說「吳小姐這邊在我旁邊說,在他家裡面鏡子放香水的地方有一條手鍊兩個戒指,可否先幫她拿去賣掉」、「若今日吳小姐被羈押,他這邊有先給我車子鑰匙,請他把車子賣掉」、「吳小姐是說一定要賣,怕車子到時候被扣走」、「行照都放在零錢櫃的抽屜」等。檢方偵結後認為,趙浩程等3位律師,分別與詐團成員共同洩密、洗錢,恐導致被害人日後求償無門,審酌3人犯後雖已坦承犯行,態度尚可,但所為嚴重傷害律師群體公益形象,請求法院量處李、趙有期徒刑1年以上、蔡處有期徒刑6月以上之刑,都不宣告緩刑,以示懲儆,日前也依律師法之規定移送律師懲戒委員會。
假離婚也沒用!74歲億萬股民欠稅4107萬 他裝窮藏2.5億轉房產送管收
高雄一名年屆74歲的沈姓男子,因未如實申報一筆高達6,000萬元的不動產訴訟所得,被國稅局認定為「其他所得」並開單課稅,累積欠稅與罰金合計逾4,107萬元。儘管經執行署扣押存款、拍賣不動產,仍無法清償全額。沈男為逃避追稅,頻繁移轉資產,甚至與配偶辦理「假離婚」,最終遭高雄行政執行分署依法聲請管收並獲法院裁定准許。根據《中國時報》報導,法務部行政執行署高雄分署說明,沈男原於一筆不動產買賣訴訟中取得龐大收入,但事後並未申報所得稅。國稅局查核後開立稅單,將案件移送執行,執行過程中曾查扣其部分資產,包括股票、存款與位於新北市坪林的不動產,但拍賣所得仍遠不足以抵清其巨額稅負。進一步調查顯示,沈男長期涉入股市交易,實為資產豐厚的大戶。為掩人耳目,他曾透過名下4個銀行帳戶陸續提領共約2.5億元現金,並將其分散藏匿。面對調查時,他坦言有刻意避開查封風險。此外,沈男還與妻子辦理形式離婚,並將名下房產先賣給他人,再輾轉轉移至女兒名下,試圖規避稅務責任,對於金流細節則始終避重就輕,未清楚交代。沈男多次聲稱僅靠每月5,000元國民年金維生,並提出「5000元月繳」的清償方案,顯與其實際經濟狀況不符。執行分署認定,其已違反行政執行法第17條所列「顯有履行能力卻拒不履行」、「隱匿或處分財產」、「虛偽報告財產」三項要件,遂向法院聲請管收並獲准,未來將依相關程序執行收押。該案凸顯高資產納稅人利用法律漏洞進行脫產規避責任的複雜性,也顯示執行機關持續強化追稅與財產調查之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