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權法
」 著作權法 侵權 台北地檢署 律師 著作權
Spotify幾乎被「搬空」! 激進組織自稱保存8600萬首音樂
全球擁有超過7億名用戶的音樂串流平台Spotify,近日遭激進組織指控發生大規模音樂資料擷取事件。該組織宣稱,已自Spotify平台取得逾8600萬首音樂檔案與龐大中繼資料,總資料量接近300TB,未來計畫分階段對外開放下載,相關消息震撼音樂與科技產業。根據《衛報》與《Engadget》等外媒綜合報導,名為Anna’s Archive的組織表示,他們透過技術手段大規模擷取Spotify資料,取得約8600萬首實際音樂檔案,以及約2億5600萬筆歌曲中繼資料,內容涵蓋藝人名稱、專輯資訊等。該組織指出,這批資料涉及超過1500萬名音樂人與5800多萬張專輯。Anna’s Archive聲稱,所取得的音樂檔案約占Spotify用戶實際收聽內容的99.6%,雖僅約占平台整體曲庫的37%,但已足以作為建立「音樂保存庫」的基礎。該組織表示,相關音檔將依照受歡迎程度分階段釋出,並透過BT種子方式分享,供具備足夠儲存空間的使用者下載。該組織在官方說明中強調,其宗旨在於「保存人類的知識與文化」,並不區分媒介形式,音樂同樣屬於重要文化資產。Anna’s Archive也指出,現有實體與數位音樂收藏,往往過度集中於主流藝人,或因追求高音質而產生過大檔案,缺乏全面且有效率的保存結構。對此,Spotify回應表示,經內部調查後確認,事件並非系統遭到駭客入侵,而是第三方利用用戶帳號進行未授權操作,並以不法手段繞過DRM數位版權管理機制,存取部分音頻檔案。Spotify已辨識並停用涉案帳號,並新增多項防護措施,持續監控可疑行為。Spotify強調,目前尚未發現相關音樂檔案已被公開散布,用戶個人資料亦未外洩,並重申自成立以來即與創作者站在同一陣線,將持續與產業夥伴合作,防範反著作權行為,保障音樂人權益。事件同時引發AI產業風險的討論。作曲家與著作權倡議者Ed Newton-Rex指出,AI產業以未授權內容進行模型訓練的情況並不罕見,若這批音樂資料流入AI公司,將對創作者權益造成重大侵害,呼籲政府要求業者揭露訓練資料來源。此外,有AI新創公司共同創辦人在LinkedIn上指出,若相關音檔全面流通,一般使用者理論上可自行建立「免費版Spotify」,科技公司也可能藉此大規模訓練音樂生成模型,而真正的限制僅剩著作權法與執法力道。Anna’s Archive宣稱已大規模擷取Spotify音樂資料,並計畫建立「音樂保存庫」,引發著作權爭議。(圖/翻攝自X,@nordicinst)
補教師爆改客廳成影印廠!狂售萬份盜版考卷獲利1500萬 侵權上看180億元
刑事局智慧財產權偵查大隊日前接獲報案指出,有不肖人士未經出版社同意授權,即將發行的教材試卷以影印、掃描等手法重製,透過通訊軟體與電商通路進行販售,每份售價100至300元不等。警方掌握30歲的侯姓補教老師涉案,侯男眼見商機不小,竟找來全家一起幫忙代工製作考卷,警方今年3月持搜索票前往搜索時,驚見侯男將客廳改造成大型影印、掃描廠,不法所得上看1500萬餘元,侵權金額更是高達180億餘元,數量相當壯觀。據了解,30歲的侯姓男子為補教業跑堂老師,經常在雙北各補習班兼、代課,其疑似看準不少家長希望孩子課後也能大量練習,先是向出版社購買正版考卷、講義,或是於非法盜版網站「XYZ」上購買盜版教材資料,將相關資料全數掃描、影印製成考卷販售,更貼心推出光碟或雲端等電子版服務,其販售項目更是囊括國小、國中與高中各科考券、講義,甚至還有教師版教材,每份考卷售價100元至300元不等,與原價相比至少便宜200元以上,侯男等人甚至也製作廣告DM,明碼標價,透過電商平台與Line帳號,向家長兜售。侯男家中除考卷牆[外還有一面光碟牆。(圖/翻攝畫面)警方去年底接獲出版社報案後,於今年3月持搜索票前往搜索,掌握侯男將爸爸和姊姊全數拉下代工販售,甚至還找來4名工讀生,以最低時薪聘請4人協助排版、整理考卷與燒錄光碟;為方便影印考券與降低影印成本,侯男更將自家客廳改造放置影印機,將相關考券分門別類存放,儼然小型印刷廠。警方清查後,發現共計有9家出版社受害,其中不乏大眾熟知的出版社,包含南一、康軒、翰林、龍騰、三民等,查扣侵權盜版教學教材光碟1,800餘片、光碟燒錄機3臺、電腦主機2臺、行動硬碟4個、行動電話3支、電磁紀錄、侵權紙本試卷20餘箱、廣告DM 1份等證物。而侯男單單在電商平台上販售考卷,就已售出8806筆,不法獲利上看1500萬餘元,侵權市價更是高達180億餘元。全案經偵詢後,警方也在今年12月依違反著作權法第91條、第91-1條、第92條罪嫌,移送新北地方檢察署偵辦。為保護智慧財產權及維護學生受教權,刑事局呼籲民眾勿於非法途徑購買是類侵權試卷、光碟、雲端硬碟連結助長犯罪行為,刑事局將持續針對相關案件加強查緝,積極查緝侵權盜版教學教材,以確保我國智慧財產權保護之完善。刑事局智財大隊破獲近年最大規模盜版教學教材案,逮獲30歲的侯姓補教老師涉案。(圖/翻攝畫面)
超冤政三代1/恐怖前夫誹謗他外遇瑜珈女神遭訴 陳立夫之孫怒還原真相
「瑜珈女神」夏米雅憑藉姣好外型、精緻臉蛋以及優雅的空中姿態吸引13萬粉絲,卻在2024年6月被前夫韓傑儀誹謗外遇國民黨大老陳立夫孫子、財團法人立夫醫藥研究文教基金會董事陳紹誠,陳不滿抹黑、憤而提告,韓傑儀現已遭台北地檢署依加重誹謗罪起訴,陳紹誠也決定還原真相,希望大眾能看清韓傑儀真面目。陳紹誠出身國學與中醫世家,祖父陳立夫曾任教育部長和中國國民黨中央執行委員會秘書長,陳紹誠則先後進入美國普度大學、上海交通大學和香港中文大學就學,後又到湖南中醫藥大學進修中醫博士,更曾與藝人丁春誠、陳紹誠、高以翔組成「時尚F4」,近年逐漸消失在螢光幕前,2024年卻因韓傑儀誹謗其介入夏米雅的婚姻而再次成為媒體焦點。陳紹誠回憶,韓傑儀與夏米雅在2020年離婚,他與夏在2023年透過朋友介紹認識,起初雙方互動不多,是其協會當年10月協辦音樂會,而夏米雅在慈善團體「雪愛天使團」擔任召集人,夏米雅詢問是否能送25張票給育幼院孩童入場欣賞,自己欣然應允,雙方這才展開聯繫,並因此看過夏身分證,確認配偶欄為空。同年12月8日,陳紹誠與朋友相約逛基隆夜市,並約住基隆的夏米雅同行,陳還與友人一同送夏米雅回家,卻被住在夏家對面的韓傑儀發現並拍照,韓將照片傳給夏米雅,強調自己是「順手拍的」,還聲稱「很開心有人送妳回家」,卻在幾天後找上陳紹誠住處,警告陳要他離夏米雅遠一點。陳紹誠回憶,同年12月11日,韓傑儀突然登門,聲稱其為夏米雅的老闆兼丈夫,並拿出多張照片、結婚證和身分證試圖證明2人間的夫妻關係,以及還有共同居住事實,如陳紹誠不與夏保持距離,他則將找媒體破壞其名聲,讓其離開台灣。而在韓傑儀拿出的照片中,還有陳紹誠幾天前才送給夏米雅的中藥,陳將韓傑儀打發走後「越想越不對勁」,詢問夏是否還與韓同住,夏則嚴正否認,稱雙方僅有經紀約關係,私底下毫無互動,調閱其住家監視器才發現韓會趁她不在家實偷偷潛入其住處,夏米雅則立即向韓傑儀提告侵入住宅並提起為期兩年的保護令,雙方就此鬧翻。「但夏米雅是韓的搖錢樹,韓這才不甘心,一直使用各種手段想從她身上再榨出最後價值。」陳紹誠說,韓傑儀與多位訴訟方都有糾紛,前後被判賠2、3000萬,常年來都靠夏米雅經紀人身分分潤以維持生計,夏申請保護令後,韓動作頻頻,同年12月還帶警察上門聲稱要「抓姦」,夏不堪其擾,致電警局詢問為何要帶受保護令限制的加害人來被害人家,警方這才意識到不對而離開。「瑜珈女神」夏米雅外型姣好、臉蛋甜美,在臉書上吸引13萬粉絲,卻險些被前夫害得社會性死亡。(圖/固力狗提供)而夏米雅在忍無可忍下,還拜託陳紹誠拔掉自己名下、借給韓傑儀駕駛的車輛車牌,原意是讓積欠約10萬罰單的韓傑儀不得再上路,韓傑儀卻懷恨在心,2024年6月向媒體指控陳紹誠介入自己與夏米雅的婚姻,還捏造夏米雅是陳紹誠與前女友Wendy間的第三者,試圖營造被害人形象,雙方也對簿公堂。陳紹誠說,他與Wendy分手後,才與夏米雅有較多接觸,韓傑儀先後曾告夏米雅背信、竊盜、2次違反著作權法、業務侵佔、2次妨礙電腦使用、2次妨害秘密、妨害名譽等全都不起訴,還曾告他與夏米雅妨害配偶權,並求償500萬元,因他繳不起訴訟費用還「降價」至100萬,最終法院也駁回其訴求。「因為他惹到我了。」陳紹誠說,他也控告韓傑儀侵入住宅、恐嚇、妨害名譽和誣告等罪,侵入住宅,韓被依妨害自由無故侵入住宅罪處拘役40天,檢方並於日前以加重誹謗罪起訴韓傑儀,他這才選擇將事實公諸於眾,希望大眾能看清韓傑儀真面目,別再有人被他欺騙。陳紹誠曾與藝人丁春誠、陳紹誠、高以翔組成「時尚F4」,近年逐漸消失在螢光幕前,卻因遭誹謗而再次成為大眾焦點。(圖/翻攝陳紹誠臉書)韓傑儀回應,陳紹誠的控訴純粹是誣告事件,認為陳明知事實卻故意以周刊為證據提告,而陳有親戚在司法界當高官,案件原先不起訴,卻在他提再議後被起訴,加上周刊記者做偽證,後續則將傳喚該記者作為證人。至於夏米雅控訴部分,韓傑儀表示,當初夏米雅身無分文來台,他在夏身上花了5、6000萬元,出唱片等宣傳都由自己支付,「難道她要向法官證明,自己帶幾千萬來台灣嗎」,且2人假離婚後仍一同生活,與正常人再一起相處無異,後續則會持續採取法律行動。
改造鳳凰電波機台!重複使用探頭、佯裝醫師 黑心4兄弟遭起訴
上溢國際公司由黃國祥、黃國忠、黃千萬、黃培軒四兄弟共同經營,涉嫌從香港非法買進鳳凰電波儀器,並於改造後無限制重複使用探頭。黃培軒在沒有醫師執照下,為不知情的女性顧客施打鳳凰電波,並藉此獲利31萬1000元。此外,黃氏兄弟另還仿冒原廠美國音波探頭後轉售。台北地檢署今(11月13日)偵結此案,檢方依照詐欺、著作權法、商標法、醫師法等罪起訴涉案的11人。根據起訴書,上溢國際公司於2022年間委託大陸地區廠商購買2台鳳凰電波機,並於香港進行交貨後運回台灣,並於2025年間借用光彩診所名義,向新加坡商莫氏公司訂購「優珊納超音波治療儀」(美國音波)二代機1台,再由黃培軒重製機台,與黃國忠一同帶往香港,並將程式碼安裝在3台仿冒主機上,但因有2台在報關進口時被查獲,故只帶回1台。黃氏兄弟也將先前進口的鳳凰電波主機板,與原廠主機板拆卸互換,重灌版本較低的軟體,再透過從大陸地區購買的可重製探頭使用發數的把手,達成無限制重複使用探頭效果,並由黃培軒佯裝為黃醫師,於六福萬怡酒店為4名客人施打鳳凰電波,獲利31萬1000元以後再由黃氏兄弟4人平分所得。此外,黃氏兄弟也成功破解美國音波機台的出場設定,打破每顆探頭只能施打2400次的上限,並另訂購IC晶片,以更換施打完畢晶片探頭,甚至委託印刷廠仿冒美國音波原廠商標,並貼在探頭,佯充為原廠探頭。檢方表示,黃國祥具備理工知識,黃國忠、黃千萬則為曜亞國際工程師,均以專業知識改造探頭,並和黃培軒提供回充探頭給診所使用,置消費者安全於不顧,依照詐欺、著作權法、商標法、醫師法等罪起訴「上溢」公司及黃家四兄弟共11人。同樣被起訴的行政院災害防救辦公室前科長洪明全則是利用其台北市六福萬怡酒店VIP會員,在酒店訂房,協助仲介帶客人至酒店,並收取傭金,但因為坦承犯行或緩起訴1年,已支付國庫30萬元。
吉卜力、萬代要求OpenAI停止侵權! 用日本作品訓練模型已違法
日本經濟產業省和文化廳的版權機構「海外內容發行協會」(Content Overseas Distribution Association,簡稱CODA)近日向OpenAI提出正式書面請求,要求其停止在未經授權的情況下,使用CODA相關公司作品作為人工智慧(AI)生成型預先訓練變換模型Sora 2的訓練資料。自Sora 2於9月30日推出以來,平台上湧現大量具日本動畫或角色風格的生成影片,引發外界對版權使用的關注。事件發酵後,日本政府也正式要求OpenAI停止複製日本藝術作品,以防侵犯當地創作者的權益。而這並非首次發生類似爭議,早在3月GPT-4o發表時,網路上便出現許多「吉卜力風」影像;甚至連OpenAI執行長阿特曼(Sam Altman)在社群平台X(前Twitter)的個人大頭貼照,也被指具有相似的畫風。阿特曼上月曾表示,OpenAI計劃修改Sora的「版權持有人退出政策(opt-out policy)」,即要求版權持有者要求不使用其內容。然而,旗下成員涵蓋吉卜力工作室、萬代南夢宮等多家日本知名IP權利人的CODA協會,發聲指該政策仍不符合日本著作權法,強調「依日本現行制度,使用受版權保護的作品,須事前取得版權持有人同意,並不存在事後異議即可免責的機制。」目前,CODA已代表會員發出公開信,正式要求OpenAI針對著作權問題作出誠懇回應,並立即停止未經授權使用日本內容作為模型訓練資料或生成素材。信中提到,OpenAI於模型訓練過程中若涉及資料複製,可能已構成著作權侵害,尤其當生成影像含有受版權保護的角色或設計時,問題更為嚴重。
AI向「智財權」的學習非重製 陳冲:期待早日打破IPR情結
九月聆聽甫卸任數位發展部黃部長一場有關AI的演講,提到白宮新任科技顧問Michael Kratsios在AI Action Plan中,不滿智慧財產權阻礙大型語言模型的運作,必須要有所改革,不禁想起一些往事。戰後嬰兒潮成長的世代,常將智財權視為理所當然,當生成式AI進入人類生活,開始發現純由機器產生的AI作品,似不能享有「人」才能擁有的智財權,也才開始反思智財權本質是在保護創新?還是妨礙創新?2007年我在一場研討會中,政治不正確地提到2005年Joseph Stiglitz的一篇文章:Intellectual Property Rights and Wrongs,當時很多人也許不喜歡JS的論點,但都被文章題目所吸引。JS用詞充滿機鋒,不但望文知義,而且巧妙運用Right的字義,一方面是智財權的「權利」,另一方面則是對錯的「對」,明眼人一看就知JS是在挑戰智財權的正當性。世界主要國家均立法保護智財權,而美國在國際上向以捍衛智慧財產權著稱(早在1987年即將專利保護入憲),並主導WIPO(世界智財組織)的成立與運作,其原因固然在鼓勵原創,但畢竟也與美國企業擁有諸多專利有關。二十一世紀以來,情勢易轉,中國大陸成為專利大國,人們開始反思,過去對智財權的保護,是否過當?而且任何智財權的發生,也都基於前人的智慧,真正完全原創,恐怕是鳳毛麟角,智財權的保護是絕對的嗎?記得在2007年,本人在報端一篇文章「智慧財 公共財」,就曾援引JS的前揭研究及2003年巨著The Roaring Nineties的論點,智財保護有將公共資源(長年累積的智慧)私有化之嫌,也破壞市場經濟的競爭基礎。JS曾多次舉藥品專利為例,認為知識的獨佔,形成經濟效率降低,進而影響創新,JS等經濟學家也常引用傑佛遜總統的名言:「知識就像蠟燭,以蠟燭點燃另一根時,本身的光不會減損;知識不應享有專利,而所謂專利反會限制知識的傳播與利用」,其實JS並不是反對智財權,而是希望有更全方位的討論與規劃。當然不能忽略所有的創意或原創,其實也都是前人智慧的累積,談專利保護就應該有適當的寬容,豈不聞伏爾泰曾說:Originality is nothing but judicious imitation(原創不過是合法的仿冒)。智財權的保護,既然是有利美國的傳統課綱,Kratsios又為何在AI議題上認為智財權是個障礙?其實早在2024/4/14經濟學人雜誌刊出一篇專文Generative AI is a marvel. It is also built on theft?生成式AI需要爬梳大量資料,其中有許多資料都尚在著作權保護範圍內,這種爬梳又何嘗不是竊用的行為?各國在早期制定的著作權法下,壓根沒有考慮到生成式AI竟能「學習」的課題。其實近年國人也有人關注類似議題,只是長期被智財權的絕對排他性所沉浸,一時不易突破。創作訓練AI,尤其是LLM(大型語言模型),利用的資料庫極大,不易一一取得授權,該行為又非著作權法第44至63條所涵蓋,至如將重製納入同法第65條的合理使用(fair use),恐怕又要折騰智財權法院好一陣子。早在今年五月間,前身為臉書的美國Meta公司贏得對十三位作者的訴訟,判決揭示AI可以向享有智財權的書本、影片、音樂「學習」(learn),但不能「重製」(reproduce)其內容,的確是一突破,至於如何在學習與重製間,有一明確界線,恐又須個案再認定。記得去年十二月,我在世新大學的演講以及報端一篇專欄,均建議在AI基本法中,宜一併研議個資法、著作權與智財權法的修正,欣見今年八月數發部已完成「促進資料創新利用發展條例」草案的預告程序,異曲但也同工,前有歐盟的EU AI Act可資參考,後有美國AI Action Plan可資借鏡,期待我們可以早日有個打破AI與IPR情結的本土方案,在鼓勵創新與資料濫用間有一平衡!
37歲男「抄出版社考古題上網賣」挨告 又偽造撤告訴狀遭抓包
37歲林姓男子抄襲高點出版社「英文歷屆試題詳解」內容,改名「台灣大學研究所英文歷屆試題解析」上網銷售,被控違反著作權法,林男異想天開,竟偽造告訴人的撤回告訴狀,結果被法官發現後提出告發,台北地檢署9日依偽造文書罪起訴林男。林男因未經高點文化公司授權,盜用高點出版的「英文110~108年歷屆試題詳解」,自2022年9月間起,在蝦皮賣場販售標題「近十年(102-111)台大研究所英文試題解析(含AB卷)」,並以每本520元至580元之價格販賣,獲利36萬多元,經高點公司報警提告。台北地院依違反著作權法判林男徒刑6月,得易科罰金,沒收不法所得36萬多元。但林男在去年10月間,竟偽造告訴人李男簽名的撤回告訴狀,寄至北院,法官查覺有異,經詢問告訴人後,發現撤告狀是偽造的,遂向北檢告發,檢方依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起訴林男。
不想被關!無良賣家遭告違反著作權 竟偽造原告簽名寄撤告狀
林晉逸2023年間因違反著作權法和李姓男子涉訟,而林晉逸為在訴訟上得利,竟偽造擁有李男簽名的撤回告訴狀以及信封後,將其寄至台北地院。事後法官在收得此文書以後,發覺有異發函至台北地檢署進行告發。台北地檢署於今(10月9日)偵結,依照私文書罪起訴。林晉逸為蝦皮賣家,於2022年9月間未經高點公司同意,於賣場上以新臺幣520元至580元定價銷售擅自重製高點公司所編輯著作之「國立臺灣大學研究所英文歷屆試題解析」而遭到李男提告。全案於2022年10月30日由台北地院宣判林男6月得易科罰金。然而在此案宣判以前,林晉逸疑欲躲避法律責任,於2022年10月26日偽造有李男簽名的撤回告訴狀以及信封1份,並將其寄至台北地院,然而台北地方法院法官收得上開文書以後發覺有異,於是發函至台北地檢署進行告發。台北地檢署今日偵結,依照偽造私文書罪起訴林晉逸。
暴雷真的犯法!日法院裁定「劇透網站」觸法 46歲男子被罰50萬
日本司法近期再度聚焦於著作權爭議。東京地方法院在7月裁定,東京都內一名46歲男子因經營電影「劇透文章」網站,違反著作權法,判處罰金50萬日圓。案件曝光後,引發社會對文字版「快電影」的廣泛討論。《每日新聞》報導,該男子於2023年11月觀賞一部熱門電影後,憑記憶將演員台詞與劇情重現,並結合宣傳冊與其他公開資料,撰成完整劇透文章,上傳至網站。該平台同時刊載多篇關於電影、漫畫與動畫的內容,他也承認曾收受網站營運公司支付的報酬。由於文章甚至包含與原作相同台詞,警方與檢方認定情節惡劣,遂予起訴。涉案公司代表目前仍在審理中。事實上,日本社會早已出現「快電影」爭議。所謂快電影,指將長片濃縮成幾分鐘短片,滿足年輕族群追求「時間效率」的需求。2021年,宮城縣警方逮捕3名男女,因他們將未經授權的快電影上傳至YouTube,最終3人皆被判有罪並附緩刑。隨後,包括東寶、松竹、東映在內的13家大型電影公司發起民事訴訟,東京地方法院在2022年與2023年間兩度判決,要求3人合計賠償5億日圓。法院認定他們共上傳54部作品,非法獲利約700萬日圓。在司法與民事責任雙重追究下,日本社會對盜版影片風險已有高度共識。內容海外流通促進機構(CODA)指出,快電影與非法影片數量確有減少,但同時惡質劇透文章逐漸浮現。CODA提醒,劇透會降低觀眾付費觀影意願,無論是影片或文章,本質上的惡質性相同。2025年5月20日,宮城縣警與南三陸警署又查獲一起文字版「快電影」案件。警方以違反著作權法為由,將仙台市一名公司經營者等5人以及該公司送交仙台地檢。CODA隨後公布案情,顯示涉案者曾在2023年11月刊登《哥吉拉-1.0》《新‧假面騎士》《首》《新‧超人力霸王》等影片的詳細劇透,並藉此獲取廣告收入。這類網站常以角色名稱、台詞、情境描述等完整劇情內容,加上圖片構成文章,幾乎等同文字版「快電影」。警方進一步查明,這些經營方式具有組織性:公司經營者負責統籌,員工專責上稿,撰稿人則透過人力仲介公司徵募,以打工形式提供文章。CODA在聲明中強調,所謂「劇透網站」已超越合理引用範疇,屬嚴重著作權侵害。這些文章往往讓讀者在未觀影前就能掌握全貌,結果削弱觀眾購票動機,直接侵蝕電影公司與創作者利益。CODA呼籲公眾避免使用相關網站,因為此類行為間接助長犯罪並損害正規內容流通。該機構表示將持續推動保護日本內容,並期盼建立更健康的網路環境。
韓啦啦隊女團2S爆見面會翻唱曲「未付版權費」 經紀公司7點回應
韓國啦啦隊女團「2S」由安芝儇、南珉貞、趙娟週與朴旻曙(Mingo)組成,於今年3月17日推出首張專輯《How2How2》後,同月28日也舉辦了2場「HOW 2 SPECIAL」粉絲見面會,全區門票2分鐘內便售罄。然而,近來卻有人指控,成員在台上翻唱的所有歌曲,主辦單位都沒有付版權費,就連專輯《How2How2》也是透過非法管道引進台灣。據了解,4位成員隸屬經紀公司2S SPOTAINMENT,粉絲見面會當天4人在台上唱跳多首歌曲,包括2S的新歌〈HOW2 HOW2〉、少女時代的〈The Boys〉、Jessie J〈Bang Bang〉、Corinne Bailey Rae的〈Like a Star〉、安溥的〈寶貝〉,BIGBANG的〈花路〉、梁靜茹的〈勇氣〉等等。根據《鏡週刊》報導,專輯《How2How2》是在韓國錄製完成,並由2S SPOTAINMENT透過台灣進口商將引進台灣販售,並委任進口商負責主辦粉絲見面會。然而,卻有爆料者聲稱,2S在見面會上翻唱歌曲沒有付版權費,且專輯也沒有正式進口申報,專輯上更無任何韓國著作權或音樂協會等認證資料,質疑主辦單位無視著作權法,非法在台唱片行、網路平台銷售專輯。針對種種指控,2S SPOTAINMENT發出7點聲明回應。首先,粉絲見面會的所有表演皆依照主辦單位「韓商達爾網路技術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的規劃執行,相關的版權事宜,均由該主辦單位負責處理與執行;其次本次專輯《How2How2》的發行商為Fanding,Fanding委託了韓商達爾網路技術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負責進口、流通與銷售,「所有委託單位所通知需繳交的稅金,均已依法繳納。」2S SPOTAINMENT表示,Fanding說明,「實體專輯並非必須登記於韓國音樂著作權協會,該登記並非法律強制規範,不登記並不構成違法」、「所有委託單位所通知需繳交的稅金,均已依法繳納;據我們所知,進口管道皆為合法程序。」專輯並非透過非法途徑進入台灣。2S SPOTAINMENT指出,自粉絲見面會以來,公司唯一的正式合作夥伴皆為 Fanding,從未與韓商達爾網路技術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有任何直接合作關係,在相關新聞曝光前,本公司及合作廠商即已注意到該公司內部員工涉及違法情事,並已著手蒐集相關證據,預計將於韓國正式提起訴訟。2S SPOTAINMENT提及,近日公司發現台灣部分唱片行流通之專輯並非經正規授權取得,且各大書局亦有販售盜版小卡,而此類侵權行為不僅嚴重損害藝人合法權益,更影響廣大粉絲的支持與信任,公司對此態度堅決,絕不容忍任何侵權行為,並將依法採取法律行動,追究相關責任到底。2S SPOTAINMENT強調,近期有眾多韓籍啦啦隊進軍台灣,公司對此發展持正面與樂見其成的態度,但他們同時注意到,有部分不肖人士企圖從中牟利,公司將一如既往秉持「保護旗下藝人」為首要原則,竭力守護並照顧每一位藝人,同時呼籲外界共同維護產業的良性發展,避免任何不當行為損害藝人權益與市場秩序。
盜用「天堂」商標與素材 刑事局破獲私服集團送4嫌偵辦
蔡姓男子等4人涉嫌以「撼動天堂」為名,架設私人非法遊戲伺服器,重製遊戲品牌「天堂」遊戲內容、素材等著作及商標。刑事局智慧財產權偵查大隊接獲遊戲橘子公司報案後追查,初估營運15年來侵權市值高達50億元,4人訊後依違反《著作權法》及《商標法》等罪嫌移送高雄地檢署偵辦。刑事局智財偵查大隊接獲遊戲橘子公司報案,指稱旗下知名遊戲品牌「天堂」的遊戲內容、素材等著作及商標,遭私人架設遊戲伺服器非法重製,更於遊戲開頭秀出「遊戲橘子」、「天堂」等商標,且內容及畫面與正版遊戲如出一轍,嚴重侵害該公司著作權及商標權。專案小組歷經1年偵辦發現,以44歲蔡姓嫌犯為首的犯罪集團分工縝密,47歲劉姓嫌犯將「撼動天堂」私人遊戲伺服器架設於新北市新莊區的機房,由大陸地區犯嫌提供技術及遠端連線管理,私服玩家若要購買虛擬寶物,則轉帳給44歲黃姓嫌犯,贓款得手後,再交由30歲蔡姓嫌犯朋分。檢警追查發現,2010年營運至2025年3月,每日連線玩家人數超過數千人,刑事局獲報後立即與新北市、台南市及高雄市警局等單位共組專案小組,並報請高雄地檢署指揮偵辦。警方今年3月27日、5月14日分別在嫌犯高雄市、台北市住處及新北市機房執行兩波搜索查緝行動,查獲蔡男等4名嫌犯,並查扣6台「撼動天堂」伺服器主機、現金115萬4600元,以及手機、平板、筆電、存摺及金融卡等證物,初估侵權市值高達50億元,但4人自稱數年來僅獲利約300多萬元。
《零日攻擊》冒出盜版 製作公司:將依法提告
旗艦級台劇《零日攻擊》第1集上周六(2日)首播後,網路引爆炸裂級的討論熱潮,公視在該時段成為國台語單元劇類冠軍。公視首播成績,頻道4歲以上收視平均0.5,其中35歲至64歲族群每分鐘收視最高更衝破1.06。最高點落在王明芳及宋崇仁兩人分享參選總統的目的,宋崇仁問新任總統王明芳:「你從政的目的是什麼?」王明芳回應:「想做一個真正的台灣總統。」公視+首周播出即破千人註冊,帶領公視+全站會員數前往170萬大關。不過,首集播出後,同時也被發現冒出盜版影片,已觸犯著作權法,侵害著作權益。所有盜版、盜錄、擅自發行者,零日文創股份有限公司都將依法提出刑事告訴,並附帶民事求償。請大家支持正版收看,尊重著作權。《零日攻擊》在公視、LINE TV、中華電信MOD、Hami Video、台灣大哥大MyVideo、公視+等平台皆可觀賞。
汪蘇瀧、張碧晨〈年輪〉原唱爭議! 律師:法律未明確規定「原唱」唯一性
大陸網路歌手「旺仔小喬」以蒙面翻唱走紅,吸引2000萬粉絲追蹤,而她近來稱陸劇《花千骨》插曲〈年輪〉的原唱為張碧晨,引發熱烈討論。隨即,張碧晨工作室強調「張碧晨是唯一原唱」,汪蘇瀧方則聲明汪是詞曲創作者及男聲版演唱者,因此將收回所有演唱授權。對此,就有律師認為,該爭議反映出音樂產業中授權條款不完善所帶來的糾紛,係因法律並未規定「原唱」的唯一性。張碧晨聲明。(圖/翻攝微博)汪蘇瀧聲明。(圖/翻攝微博)根據陸媒《揚子晚報》報導,律師魏增說到,從《著作權法》角度來說,歌曲的詞、曲分別獨立構成作品,其著作權歸屬詞、曲作者,而歌手作為演唱者,是著作權法中的「表演者」,享有「表演者權」,一般限於其表演音樂作品過程中所產生的「藝術形象」不受侵害,而不能限制其他人再表演該音樂作品,因為這種限制權歸於音樂作品的詞、曲作者。魏增表示,歌手只要取得了詞、曲作者的授權,就可以公開表演該音樂作品,並獲得其表演過程中產生「藝術形象」的表演者權,每一位演唱者都有自己獨立的表演者權,所以從著作權法角度來看,如果後續的翻唱不是故意破壞原唱的「藝術形象」,通常不會構成對原唱藝人在著作權法意義上的侵權問題。魏增指出,這種原唱爭議往往伴隨著競爭性的商業利益,被認定為某歌曲的原唱歌手,在該歌曲相對應的商業市場中將佔據優勢地位,若非原唱而謊稱原唱,將構成反不正當競爭法上的虛假宣傳;如果明知他人為原唱而故意編造、傳播虛假消息或者誤導性信息謊稱他人並非原創,則可能構成商業詆毀及其他不正當競爭行為。魏增直言,原唱問題是一個事實問題,這個事實的認定有待當事人進行舉證說明,而原唱爭議也是一個反不正當競爭法的法律問題,無論此事件是單純的原唱之爭還是故意炒作,如在原唱爭議中有人突破法律底線,則將違法並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律師常莎則強調,張碧晨2015年經授權錄製的版本確實享有表演者權,但這並不排斥其他經授權的演唱版本,問題的關鍵在於雙方當初的授權合約約定,若合約中未限定演唱版本的排他性,則汪蘇瀧作為著作權人有權授權其他版本;如果張碧晨方獲得的授權具有排他性,則可能構成違約。常莎認為,目前汪蘇瀧工作室宣布收回授權,其法律效力完全取決於當初合約的具體條款,這場爭議本質上反映了音樂產業中授權條款不完善所帶來的糾紛,法律並未規定「原唱」的唯一性,真正需要明確的是合約中對授權範圍、期限和排他性的具體約定。
點歌平台侵權牟利 KTV熱歌播不停 負責人遭訴累犯紀錄曝光
台南市中西區金華路某KTV與美華影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簽約,在店內播放《中國新歌聲》熱門歌曲包括《夜空中最亮的星》、《野子》等,但未取得版權所有人宏揚多媒體股份有限公司授權,遭提告違反著作權法。台南地檢署偵查終結,移請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併案審理。台南地檢署移送併辦意旨書指出,美華影音負責人林姓男子明知《中國好歌曲》、《中國新歌聲》等節目的多首熱門歌曲如〈野子〉、〈留著淚說分手〉、〈阿楚姑娘〉等熱門歌曲版權為宏揚公司所屬,未經同意授權不得公開播送,卻與台南某商務會館KTV業者簽訂合約,在包廂內提供顧客點歌公開播送,並藉此獲利。檢方認定林姓負責人違反著作權法第92、93、87及101條。南檢查出,林姓負責人於2022年就曾因違反著作權法,遭金門地檢署提起公訴,案件現由智慧財產權及商業法院審理中,顯見其行為非初犯,且持續以相同手法重複牟利。據了解,宏揚多媒體為《中國好聲音》及多首華語歌曲在台最大KTV授權權利人,擁有公開播送、傳輸、重製與營利授權等著作財產權。檢方調查指出,美華影音科技未經授權,擅自重製相關音樂內容,並上架雲端點歌系統,供下游KTV業者營利播放。宏揚多媒體提醒,實際播放未授權內容之使用店家,如明知內容來源未經授權,仍提供點歌服務營利,依法亦可構成刑法第28條之共同正犯,與提供平台者共同負刑事責任,呼籲業者務必確認授權來源,依法經營,避免觸法。
「改錯字挨告」陳沂一審判賠1.2萬 李怡貞酸:記得到日本勾有前科
網紅陳沂與知名律師李怡貞的著作權糾紛一審判決出爐!台北地院昨(16日)裁定陳沂違反《著作權法》,判處罰金2000元,並需賠償李怡貞1萬2000元。對此,李怡貞勝訴後在臉書發文嘲諷陳沂「記得到日本時要勾有前科紀錄」,更預告將發律師函至日本海關,雙方戰火持續延燒。 整起事件源於2023年5月,李怡貞在臉書粉專分享1張自製虛擬頭像圖卡,內容寫道「然『候』就算四八兩(指陳沂)這樣罵我,我還是覺得她剪短後比之前更像宋慧喬」。陳沂隨後轉發該圖,揪出「然候」應為「然後」,並順勢推銷自家代言的葉黃素產品,此舉引發李怡貞不滿,憤而提告侵害著作權,更求償7億印尼盾(約台幣130萬元)。(圖/翻攝自李怡貞Facebook)法院一審認定陳沂行為構成侵權,判處罰金2000元(可易服勞役2日),民事賠償部分則判賠1萬2000元(約664萬印尼盾)。陳沂得知結果後在臉書直呼「非常錯愕」,強調Meta虛擬頭像的著作權歸屬平台,李怡貞無權主張,「截圖這張,請問著作權在哪?隨便以圖搜圖一堆一樣的圖,連那隻鳥的位子都一樣」,並反諷「幫人家改個錯字會罰一萬二,應該也是突顯我的身價」,最後更揚言上訴到底,捍衛言論自由。(圖/翻攝自李怡貞Facebook)李怡貞勝訴後也PO出頂著烈陽的愜意自拍照,自封「黑暗武士」,並狠酸陳沂曾說過:「要找不會找李怡貞這種網紅律師」,因為「找到我,她就有前科了呀」。更暗指陳沂操弄社會仇恨,呼籲大眾抵制「網黑」,並在留言區加碼嗆聲:「陳沂啊,記得到日本到時候,還是要勾有前科紀錄,國外很重視著作權的」、「還沒完喔,陳沂,等收到判決我會發律師函給日本的海關,你就等著。」
涉賣盜版遊戲機「月光寶盒」!任天堂跨海提告5賣家 侵權市值逾40億
刑事局智慧財產權偵查大隊查獲不法賣家涉賣未授權遊戲軟體的遊戲機「月光寶盒」。(圖/翻攝畫面)有不法業者涉嫌在網路販售未授權遊戲軟體的遊戲機「月光寶盒」,日商任天堂跨海報案,刑事局智慧財產權偵查大隊循線追查發現共有5名賣家涉案,陸續在新北、桃園等地逮捕李男等人到案,估算販售的盜版遊戲軟體超過500萬套、侵權市值超過40億元,訊後依違反著作權法分別移送新北、桃園、新竹、高雄地方檢察署偵辦。刑事局智慧財產權偵查大隊去年9月接獲日商任天堂株式會社報案,指稱有不法業者利用網路購物平台大量販售未授權遊戲軟體的遊戲機「月光寶盒」,藉此牟取暴利,歷經數個月縝密追查,專案小組鎖定41歲李姓男子、24歲匡姓男子及52歲林姓男子等3人涉嫌販售,於去年底先後在新北市中和區、桃園市龜山區、新竹縣竹北市執行搜索行動,查扣3台電腦主機、23顆硬碟、78台盜版遊戲機等證物。今年2月,再於新竹縣湖口鄉查獲38歲陳姓男子,在其住處查扣電腦主機、3台遊戲機、R4轉接卡128件及記憶卡230片等證物。另外於高雄市鳳山區更破獲大型盜版遊戲機組裝工廠,查獲31歲蔡姓男子涉嫌向大陸不法業者訂購頂規盜版遊戲機(PRO版)零配件後進口來台,並於網路購物平台上販售,還會依客戶需求「客製化」組裝再售出,在該工廠共查扣筆記型電腦1台、手機1支、盜版遊戲機91台、遊戲機主機板114片、搖桿配件一批等證物。警方說,經權利人辨識扣案的遊戲機,每台可安裝約2萬6000個遊戲檔案來計算,估算盜版遊戲軟體達500萬餘套,初估侵權市值逾40億元,全案於今年5月間依違反著作權法、商標法等罪嫌,分別移送新北、桃園、新竹、高雄地方檢察署偵辦。
仲介密醫進行非法鳳凰拉皮 行政院災防辦科長20萬交保
刑事局智慧財產權偵查大隊接獲非法醫美情資,發現有犯罪集團進口非法醫美器材並租借予醫美診所,恐危害民眾身體健康與醫療安全,經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林婉儀檢察官指揮偵辦,於114年7月6日、7日針對非法醫美犯罪集團成員,及使用仿冒醫美器材之涉案醫美診所執行搜索,目前已拘提多名犯嫌,全案依違反醫療器材管理法、醫師法、商標法、著作權法及刑法詐欺罪等罪嫌偵辦中。台北地檢署複訊後依詐欺罪命行政院災害防救辦公室科長洪明全20萬交保。除了遭聲押黃氏4兄弟外,負責仲介密醫的陳姓前護理師50萬交保、上溢國際游姓、呂姓職員10萬交保、以及張姓姊弟檔各以20萬交保、5萬交保。至於外界關注的李晉良等醫美診所負責人詢後均遭請回。此外,檢警懷疑有共犯牽線替上溢國際安排施打鳳凰電波等療程,行政院災防辦科長洪明泉疑似牽線擔任中間人,轉取介紹費。檢警共查扣12台鳳凰、美國與海芙音波拉提的儀器、探頭、改機組裝工具及電子零件、玻尿酸、肉毒桿菌、減肥針劑等贓證物,拘提黃姓兄弟檔等12名嫌犯,同步清查這些儀器流向的醫美診所,也包括知名醫美診所負責人李晉良的嘉仕美診所,但初步查出李晉良與其診所並未有涉案事實,李與其診所人員都沒在拘提約談的移送的名單。刑事局指出,目前專案小組正持續釐清相關非法醫美器材來源及醫美診所涉案情形,並針對非法醫美器材流向進行後續追查,避免相關不法犯罪為對社會大眾造成危害。刑事局呼籲醫療行為必須合法、專業,絕不容許非法醫療器材流入市場,危害民眾權益,民眾若對所接受之醫美療程有所疑慮,應注意查證是否為合法認證診所,共同維護健康消費環境。
3台人在日本賣盜版《週刊少年Jump》被逮 航海王炒到上萬日圓
日本愛知縣警方今(20)日指出,有3名台灣籍男女涉嫌持有並意圖販售盜版的知名漫畫雜誌《週刊少年Jump》,被依違反著作權法嫌疑逮捕。據悉,3人所販售的盜版雜誌是1997年7月出版、內容收錄人氣漫畫《航海王》系列第一話,被視為具有極高收藏價值,網路上甚至已經炒價到數萬日圓。綜合日媒報導指出,愛知縣警察局逮捕3名台灣籍嫌犯,分別為40多歲女子、60多歲女子以及20多歲男子;3人涉嫌合夥在未經出版社集英社的授權下,於櫪木縣那須鹽原市一間按摩店內持有6冊盜版的《週刊少年Jump》,其中一本盜版雜誌為集英社於1997年推出的雜誌,內容刊登了《海賊王》的第一話。警方懷疑,該按摩店應該是偽造雜誌的物流配送據點。警方18日針對按摩店展開搜索行動,出動超過10名調查人員進行搜查,同時也調查停放在店門口的車輛,警方正持續擴大追查是否有其他涉案人員。報導指出,由於盜版雜誌的製作工藝十分精細,乍看之下難以察覺有問題,不過其紙張與正版雜誌不同,因此觸感不太一樣,色彩也不如正版來的鮮豔,印刷也存在一些錯位。對此,《週刊少年Jump》所屬出版社集英社的智慧財產權部門負責人富重實也發聲表示,盜版商品氾濫的原因之一是「網路交易平台盛行」,每個人可以像在跳蚤市場一樣輕鬆買賣商品。「我相信購買雜誌的人,都是熱愛作者及其作品的人,因此絕不接受利用這種情感來銷售盜版作品。」
每個100元!女自製「乖乖平安符袋」掛網路販售 遭控侵權獲判有罪
高雄市田姓女子自大陸淘寶網,購買印有乖乖公司商標的識別證伸縮釦,自行再製成平安符袋並未經乖乖公司授權於網路販售,每個售價100元;乖乖公司員工發現商標遭侵權報警,高雄地方法院審理後,依違反著作權法判處田女拘役50日,得易科罰金,緩刑2年,全案可上訴。判決指出,39歲田女自2022年起,陸續從夜市及淘寶網購進印有乖乖圖樣的伸縮釦,縫製為平安符袋後,於蝦皮網路賣場刊登商品資訊,強調適用對象包含護理師、學生、公家機關人員,吸引民眾購買。警方接獲報案後搜索田女住處,查扣441件伸縮釦與25件平安符袋等侵權商品。乖乖公司指出,其綠色零食包象徵機器「乖乖」運轉,深受科技業與民眾信仰,具高度識別性,從科技大廠到學校辦公室,都可以見到民眾購買乖乖放在電子設備上,一為趣味一為許願;田女行為已侵害品牌形象與商標權,審理期間,田女坦承犯行,並與乖乖公司達成和解、支付賠償金。法官認為,田女明知商品侵權,仍持續網售牟利,損及商標權人合法利益及公平交易秩序,行為可議,惟考量其無前科、已與被害公司和解,最終判處拘役50日,得以1000元折算1日罰金,另宣告緩刑2年。
法庭上演雙姝相殺!李怡貞告陳沂「法官勸和解」提條件了
經常褒貶時事、以嗆辣風格走紅的網紅陳沂,於2023年轉載律師李怡貞粉專上的圖卡,還調侃圖卡上的錯字,遭李怡貞怒提告,案經台北地檢署偵查終結,依涉犯《著作權法》起訴陳沂,台北地院今(23日)首度開庭,法官也勸諭雙方和解。對此,李怡貞也回應「前提是要有誠意!」回顧事件,該案發生於2023年5月28日,律師李怡貞在「女人大律師李怡貞」粉專上貼出自製圖文,怎料卻被陳沂轉發,甚至發文嘲諷李怡貞寫錯字,將「然後」寫成「然候」,揶揄對方需要視力保健,趁機推銷自己的「葉黃素保健品」業配,引起李怡貞不滿提告。案經調查,台北地檢署上月7日偵查終結,認為陳沂未經李怡貞同意或授權,以截圖方式重製、轉載,涉嫌違反《著作權法》,依法提起公訴。針對該案,台北地院今天首度開庭,陳沂主張本案中的圖片為臉書AI功能生成,著作權均屬於META,因此並無侵權問題,再者李怡貞曾多次公開表示自己的文章是廢文,怎會受著作權法保護,況且其目的是為了幫她改錯字。儘管李怡貞在庭上鬆口會認真考慮和解一事,但她稍早仍在臉書發文向陳沂喊話,「要和解,前提是要有誠意,不是在法官面前做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