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事法
」 衛福部 藥事法 藥師 藥品 食藥署
是它惹禍1/保戶聽醫生花近4萬半月板軟骨癒合粉劑 薰衣草實支實付拒賠
CTWANT接到一名保戶投訴,她因跌倒膝蓋開刀休養十多天,向三家產壽險公司申請手術中使用的促進半月板軟骨癒合的羊膜生長因子近4萬元,其中二家全額理賠,宏泰人壽則拒賠,而這一張正是薰衣草健康醫療險,即是四年前先調漲保費的保單。46歲保戶林小姐告訴記者說,她在今年7月於家中跌倒,當時未覺得膝蓋痛,後來行走開始感到疼痛時還以為是退化,直到親友提醒去醫院檢查才知右膝半月板軟骨外傷性破裂,因此在8月前往雙和醫院進行縫補手術。「醫生說我還年輕,建議再使用粉劑的羊膜異體移植物,以利傷口恢復,並於開刀後六周至三個月內盡可能不過度使用右膝。」林小姐說,由於她的工作多在外勤,考量她的意外、健康險有三張保單,可以幫助她儘早痊癒、請假無法工作等保健經濟生活開銷等,因此即接受建議使用這項自費醫材38900元。林小姐在2019年生育小孩之前,陸續投保了新安東京產物保險的個人傷害保險、全球人壽的醫療費用健康保險附約,與宏泰人壽薰衣草醫療健康保險附約;皆屬「實支實付險」,保額各約6萬元,年繳保費各約2288元、4000元、4041元。林小姐她在家休養同時,即連繫這三家產壽險公司,檢附開刀住院等醫療單據與診斷證明書,向保險公司申請實支實付健康險理賠,「新安東京、全球的理賠金額很快地入帳,可是宏泰人壽回覆我說,『公司內部研議無法理賠,可給予1萬元慰問金』。」林小姐認為應依保單理賠,因此決定向金融消費評議中心申訴。CTWANT記者根據保戶描述宏泰人壽向金融消費評議中心提出「無法理賠」的理由,「依據保單條款第二條的第十一項手術的定義,係指符合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最新公布之全民健康保險醫療費用支付標準第二部第二章第七節(下稱健保支付標準227)所列舉的手術」。目前醫療界在施作膝蓋「半月板軟骨破裂縫補手術」中,建議民眾可自費醫材像是粉劑的羊膜異體移植物,幫助傷口癒合。圖為半月軟骨構造說明。(示意圖/報系資料照)宏泰人壽以保單條款說明,全民健康保險規定其保險對象應自行負擔及不屬全民健康保險給付範圍之手術費及手術相關醫療費用核付「手術費用保險金」,但以不超過附表所列其投保計畫之「每次手術費用保險金限額」為限。宏泰人壽還引用最高法院判決書內容,稱說「保險為最大善意及最大誠意之射倖契約,保險契約之當事人皆應本諸善意與誠信之原則締結保險契約,始避免肇致道德危險」,又說,「……對於保險契約所生權利糾葛,應立於整個危險共同團體之利益觀點,不能僅從契約當事人之角度思考,若過於寬認保險事故之發生,將使保險金給付過於浮濫,最終將致侵害整個危險共同團體之成員,有違保險制度之本旨」。宏泰人壽告訴保戶,關於醫院及其醫師所要求之醫療行為的意義,解釋上自不應僅以實際治療之醫師認定所採的醫療手段或藥物「有必要性」即屬符合保單條款約定,而應認以具有相同專業醫師於相同情形通常會診斷具有採此醫療手段或藥物的必要性者,以符合保險為最大善意及最大誠信契約的本旨。因此,宏泰人壽認為「如依一般醫療常規,該醫療手段或藥物非以治療為目的,或無使用的必要性,宏泰亦不負給付該項醫療手段或藥物的醫療保險金責任」;進一步對「術中接受羊膜生長因子促進軟骨癒合」稱說「可知羊膜屬於術後回復之改善,並非與該次手術治療有直接關聯,不符醫療常規的必要性」。「且非健保支付標準227的手術項目」宏泰人壽認為難認定符合保單條款「手術」的定義,還說「若認定符合保單條款給付,將使保險金給付過於浮濫,而請金融消費評議中心駁回保戶評議申請」。對此,宏泰人壽回覆CTWANT,表示保戶自費使用之粉劑羊膜異體移植物,非屬健保支付標準227之手術項目,不符合該附約保單條款約定之「手術」定義。依保戶就診資料記載,羊膜注射屬於術後回復之改善,並非與案關手術治療有直接關聯,倘該醫療手段或藥物非以治療為目的或無使用之必要性,即不符醫療常規之必要性;還提出四件類似該自費醫材案,經金融消費評議中心的評議結果,採納保險公司主張,無須理賠。宏泰人壽並提出之前也與另一保戶因拒賠粉劑羊膜異體移植物進入訴訟後,衛福部函復法院函詢羊膜之說明,「依據衛生福利部的相關規定,『粉劑羊膜異體移植物』比照人體組織物管理,亦為『非依藥事法核發藥品許可證之藥品』(衛授食字第1080016155號),實際作用於人體之狀況,尚待臨床試驗證實。鑒於前述,保戶另行使用該醫材為選擇性自費行為,實非附約保單條款約定之「醫師指示用藥」。
郭再添入獄前「疑潛逃大陸」!多名支持者涉滋事毆打也遭殃
國民黨籍前屏東縣議員郭再添,因涉及地下匯兌案遭判刑4年定讞,卻在入獄前潛逃,檢方於今年5月對他發布通緝令,至今仍行蹤不明。外界普遍懷疑,他可能已逃往中國大陸。據《ETtoday新聞雲》報導,郭再添與妻子王曉燕於2022年底屏東縣議員選舉期間,以無黨籍身分共同參選,雙雙當選議員。然而,2人卻被指控在競選過程中接受中資,私自將尚未經台灣衛生福利部核准的「蓮花清瘟膠囊」與「DEWEI快篩試劑」運入台灣,並在競選服務處分送給選民。屏東地檢署認定,這些行為疑涉違反《反滲透法》、《藥事法》及《選罷法》,因此對夫妻2人提起公訴。除了涉入藥品與中資案外,郭再添在選戰期間也被控與多名支持者前往新園鄉1名陳姓鄉民代表候選人的競選服務處,圍堵並滋事,甚至對該候選人施以毆打。當警方到場處理時,郭再添還被指出言威脅執勤警員。檢方依妨害公務及恐嚇罪將他與相關人士起訴。屏東地方法院審理後,郭再添的4名支持者分別被判處4至6個月徒刑,均得以易科罰金。王曉燕則因轉讓禁藥被判6個月徒刑,可易服勞役;雖被控違反《反滲透法》,但最終罪名不成立,仍遭褫奪公權1年。至於郭再添本人,除地下匯兌案確定判刑外,其餘案件因他未到庭,法院無法完成審理。目前,檢方已啟動追緝程序,法定行刑期限為30年,並強調將持續追查郭的下落,以確保司法公正落實。
金門男酒駕逆向撞死女騎士還落跑 警方策動親友勸說4小時後現身投案
金門縣17日晚間發生嚴重酒駕死亡車禍。51歲張姓男子酒後駕車於環島北路二段違規逆向超車,撞死45歲翁姓女機車騎士,肇事後棄車逃逸。警方動員查緝並策動親友施壓,張男於當晚11時許主動投案,酒測值達每公升1.04毫克。17日晚間6時21分許,張男駕駛自小客車於玉環路口前時,違規闖入對向車道,先撞擊翁姓女騎士,車輛失控後又撞及小貨車和自小客車。張男車輛翻覆四輪朝天,翁女送醫不治,另有2人受傷。張男肇事後爬出車外徒步逃逸。警方動員查緝並策動親友施壓,張男於當晚11時許主動歸案。經酒測酒精濃度達每公升1.04毫克。據了解,翁女為當地幼兒園老師,張男還有包括違反藥事法等多次前科,警方已採集其尿液送驗,並進一步釐清肇事經過,依酒駕致死罪與肇事逃逸致死罪移送偵辦。
原廠藥退場?醫界喊話「差額負擔」上路 衛福部:還要討論
今年至9月底,多達47項藥品退出台灣市場。衛福部長石崇良13日強調「退出不等於缺藥」,46項都有替代用藥,另有1項已徵得專案進口廠商。不過醫藥界紛紛呼籲衛福部推動「差額負擔」,增加原廠藥留在市場上的機會,石崇良認為,需要更仔細的討論。石崇良表示,47項藥品是廠商停止供應,需事先通報,但不等於缺藥,因為都有替代品項;其中移植患者使用的抗排斥藥物「Cyclosporine針劑」,國內一年使用4.8萬劑,用量不大,庫存可供應到明年12月,目前已找到專案輸入廠商,另有口服劑型可使用。石崇良進一步說明,其中24項是原廠藥,但並非在專利期內退出台灣,可能是原廠改變市場策略。衛福部將修正《藥事法》,未來所有藥品退場,都必須提前半年通報。醫師姜冠宇認為,衛福部和食藥署釋放出來的訊息,都是偏懲罰思維,未來還會更多的原廠藥退出台灣,將減少很多產業交流的機會,需要思考怎麼鼓勵國內廠商提升品質,他建議2個解方,一是提升健保費,二是讓民眾可以自費買藥。藥師李懿軒則說,健保目前對同成分、劑量、劑型(三同)藥品的價格是一致的,但在國際社會藥價快速變動的年代,這種核價機制失去了彈性,因此藥界和學界紛紛呼籲,盡速研擬差額負擔政策,也就是同一種藥、不同廠牌,可以有不同的價格,健保只給付基本價,超出的部分由民眾自付。針對是否考慮推行自付差額,石崇良表示「有很多思考空間」,需考量會不會反而打壓本土藥廠,以及民眾觀感是否不佳,都需要更仔細地討論。他強調,最重要的是要確保藥物相等性,針對三同藥品希望藥效一致,因此將強化「藥性不等通報」機制,鼓勵醫師在治療病人過程中,如果換藥後發現沒有效,應向食藥署通報。
原廠藥掀退場潮!慢性病患恐被迫換藥 食藥署將修法擴大通報
今年至少已有7種原廠藥宣布將退出台灣市場,且集中於三高用藥。藥師指出,包括高血脂用藥美百樂(Mevalotin)、高血壓用藥安普諾維(Aprovel)、氣舒痰液、百憂解錠等都在退場之列,其中幾款需求量大,恐造成慢性病人被迫換藥,甚至面臨缺藥,呼籲衛福部建立預警與應變機制。食藥署指出,退出藥物都有可替代藥品,目前也送出《藥事法》修正案,未來所有藥品退場,都必須提前半年通報,以利主管機關因應。中華民國基層藥師協會理事長沈采穎指出,過去10年僅13款原廠藥退出,但今年已至少7種宣布將退場,主要是三高老藥,有幾款市占率至少3到5成,若常用藥退場,可能導致病患被迫頻繁換藥。台大醫院北護分院家庭醫學科主治醫師黎家銘說明,美百樂、安普諾維等三高用藥,上市時間長,臨床上用量大,若因藥價與健保署談不攏而退出市場,確實很可惜。雖然有同成分的學名藥可替代,但民眾有習慣使用的藥,就必須被迫更換,換藥後也須加強追蹤、確認血壓血脂變化。沈采穎指出,今年退出的藥品相比歷年大幅增加,是一種警訊,可能導致缺藥狀況,衛福部應積極處理,至少要求藥廠提前半年通報,否則恐像先前人工淚液一樣缺貨超過1年。政府不能讓藥廠一句「要退出」就算了,健保署要改善健保藥價,「不能一刀砍」,否則明年4月恐更多原廠藥退出。食藥署長姜至剛表示,今年統計至9月底,共47項藥品將停止供應,其中25項有同成分、同劑型、同劑量(三同)學名藥可替代;21項有其他同成分不同劑型或相同藥理機轉藥品可銜接使用;另1項為針劑Cyclosporine,原廠承諾可供應至明年底,國內也有藥廠評估專案製造。姜至剛指出,過去僅「必要藥品」退場需提前半年通報,衛福部近期已送出《藥事法》修正草案,未來只要有藥廠將退場,都必須提前半年通報,讓主管機關及早因應。至於藥品退出是否與藥價制度有關。姜至剛認為,藥價並非單一因素,也和市場規模、成本考量有關,全球藥品供應鏈正朝在地化發展,我國也積極推動學名藥落地生產,強化用藥韌性。健保署長陳亮妤表示,健保收載藥品因故不再供應,依全民健保藥物給付項目及支付標準,廠商應在6個月前通報,健保也給予國內製造新藥、國產藥等優惠核價,鼓勵國內製藥產業。針對必要藥品,健保已給予價格保障,建立藥價「調升」機制,廠商可反映成本狀況。
47藥品擬退場!藥品供應拉警報 食藥署將修法強化缺藥通報
多款原廠藥陸續宣布退出台灣市場!基層藥師指出,今年至少7種原廠藥將退場,受影響藥品集中三高用藥,其中幾款市占率高,恐影響民眾用藥權益。食藥署回應,今年截至9月底,有47項藥品將退出台灣,但經評估,46項有可替代藥、1項可供應至明年底;食藥署已送出藥事法修正案,未來所有藥品退場都必須提前半年通報,以利政府因應。中華民國基層藥師協會理事長沈采穎指出,過去10年僅13款原廠藥退出,但今年已至少7種將退場,包括高血脂用藥美百樂(Mevalotin)、高血壓用藥安普諾維(Aprovel)、高血壓或心肌梗塞後心衰竭用藥心達舒錠(Tritace)、氣舒痰液、百憂解錠等。沈采穎表示,退出的藥品主要是三高用藥,有幾款市占率至少3到5成。國內慢性病患者多且年紀大,長久以來有習慣的藥物,若常用藥退場,造成慢性病患被迫頻繁換藥,或是患者搞混藥品名字和包裝等,可能影響民眾用藥權益。台大醫院北護分院家庭醫學科主治醫師黎家銘表示,美百樂、心達舒錠等三高用藥,上市時間長、臨床上用量也大,若在藥價上與健保署談不攏而退出市場,確實很可惜。雖然有同成份藥、學名藥可替代,但有些民眾有習慣使用的藥物,就必須改變用藥習慣,換藥後也須加強追蹤、確認血壓血脂變化。沈采穎說,今年退出藥品相比歷年大幅增加,是一種警訊,呼籲衛福部要積極因應,建立預警與應變機制,至少要求藥廠提前半年通報,食藥署要盤點國內缺藥狀況,評估藥品使用量、原料來源、是否有替代藥,或提前委託其他藥廠擴產填補缺口。食藥署長姜至剛表示,今年7至9月統計,有35種藥品將停止供應,經評估,其中22項有同成份、同劑型、同劑量「三同」學名藥可替代,12項雖無三同藥,但有同成分不同劑型、同藥理機轉或同適應症藥品可銜接使用,另1項為針劑Cyclosporine,原廠承諾可供應至明年底,國內也有藥廠評估專案製造。食藥署表示,今年整年共公告47項即將停止供應藥品,25項國內有三同藥品、21項有其他同成分不同劑型、或相同藥理機轉之藥品可替代,僅Cyclosporine公開徵求。姜至剛透露,過去僅「必要藥品」需提前半年通報退出市場,衛福部近期已送出藥事法修正草案,未來將擴大範圍,只要有藥廠將退出台灣或停產藥品,都必須提前半年通報,讓主管機關及早啟動因應機制。
蝦皮代購韓國奶昔挨罰3萬 他揭賣場遭列管:恐收第二次罰單6萬
不少民眾出國時會幫忙代購商品帶回台灣,甚至透過網路販售補貼旅費。然而近日就有代購業者因販售韓國奶昔遭衛生局檢舉開罰3萬元,引發網路討論。該名網友在社群平台Threads發文指出,自己因販售韓國奶昔遭到衛生局處以3萬元罰鍰。他提醒其他賣家,韓國奶昔利潤已不如以往,「一張罰單就足以讓利潤全賠,甚至倒貼」。更嚴重的是,一旦賣場遭檢舉,除罰單外,還會被衛生局列入監控名單,其他代購商品也可能被限制販售,導致整個賣場幾乎無法再經營。原PO也說明,「基本上代購沒人會去檢舉你,但一旦你被檢舉了,會賠掉你的全部,千萬不要僥倖,當初覺得只是3萬,衛生局說其他商品也別放了,這樣有可能會收到第二次罰單6萬,主要的重點還是告訴大家,在台灣有總代理的不要惹。」據了解,過去不少蝦皮等平台賣家,因販售未經核准的藥品、個人進口醫療器材,或受中藥管理規範的桃膠等商品,而依《藥事法》或《醫療器材管理法》挨罰,罰金金額從數萬元到數百萬元不等,甚至可能面臨刑責,但此次韓國奶昔並非是藥品。貼文曝光後,不少網友也紛紛留言表示,「我也被檢舉,真的賠了夫人又折兵,衛生局也是跟我說這個在台灣有代理,而且太多人賣本來只是想加減賣,利潤真的沒有很好」、「是因為總代理檢舉?真的利潤都被罰掉了」、「韓國的有一項成分是台灣不能加的,台灣代理版的成分是有調整過的,再者,韓國帶回來直接賣的沒有中文標示,其實不符合規範」。
末梢血管循環障礙用藥「適脈旺」將停產 食藥署:有學名藥替代
末梢血管循環障礙用藥「適脈旺糖衣錠5毫克」,因廠商成本考量因素,預計生產至今年10月31日。衛福部食藥署副署長王德原今(25)日指出,此藥並非「藥事法第二十七條之二必要藥品清單」,國內也有同劑量、同劑型、同成分的學名藥可供替代使用,民眾不必擔心。藥廠暉致醫藥股份有限公司公告,藥品「Sermion Tablets 5mg」,中文名為「適脈旺糖衣錠5毫克」,許可證字號「衛署藥輸字第014029號」,因國際原物料成本大幅提升,即將停售,最後生產日為今年10月31日,健保署預計今年11月1日註銷其健保給付價。末梢血管循環障礙用藥「適脈旺糖衣錠5毫克」,因國際原物料成本大幅提升即將停售。(圖/翻攝自暉致醫藥股份有限公司官網)王德原今天出席「社區藥局好厝邊,用藥安全齊把關」記者會,會後接受媒體聯訪時表示,食藥署此前就有接獲相關消息,藥廠表示因成本調整,將停止生產此藥。對此,食藥署今年9月9日已在「西藥醫療器材供應資訊平台」公告相關資訊,供民眾參考。王德原說,由於適脈旺糖衣錠5毫克並非「藥事法第二十七條之二必要藥品清單」,國內也有其他同成分、同含量、同劑型的學名藥可供民眾替代使用,民眾不必擔心。
黑澀會美眉遭控「誘騙蝦皮帳號當人頭」 本人怒反擊:鬼月什麼事都有
藝人詩亞(舊藝名斯亞、糖果)過去自節目《我愛黑澀會》出道,並成為女團Twinko成員,近年漸漸淡出演藝圈,經營團購事業,並當上紋繡師。不過她13日被網友指控詐騙身邊朋友,為了賺取佣金讓朋友的蝦皮帳戶變人頭帳戶,到目前都沒有回應處理。對此,詩亞回應表示,對方是很久沒有聯絡的朋友,不要在網路上亂編無邏輯的劇本,她將採取法律行動,並強調「謠言止於智者。」一名女網友在社群平台Threads發文,指控有藝人涉及詐騙,並以棒棒糖的符號加上「黑*會」等提示,影射過去藝名為「糖果」的詩亞。原PO表示,詩亞1月搬到她家附近,兩人因此成為朋友,對方開始推薦她把蝦皮賣場租給別人使用,可以每個月賺2000元的租金,還指稱對方說「絕對安全合法」,於是她同意租借。結果8月底卻收到公文,指出自己的賣場觸及了《藥事法》。原PO認為,詩亞說服她租借賣場就是想從中收取介紹費,隱瞞了可能觸法的問題,受害者也不只她一個,「我想把事情說出來,是因為她都針對年紀小的粉絲去做這種缺德的事情,希望大家不要受騙上當!」對此,詩亞13日晚間透過Instagram限時動態回應,「鬼月果然什麼都市傳說都有耶,原來只要我今天隨便傳訊息給人說『你欠我錢快還!』他就真的欠我錢了嗎?都不用證據或明細,哇~這樣我是不是可以直接退休了。」詩亞直言對方的指控毫無根據,自己會走法律途徑,「真的要請律師先standby了!謠言止於智者。」14日凌晨詩亞也再度發聲,她越看越問號,「如果某人爆料字字屬實,拜託快去吉(告)我,不要只在網路上亂編無邏輯劇本,拜託快去警局,快!快去!現在(詐騙)抓很兇,快去我支持你!」另根據《ETtoday星光雲》報導,詩亞將請律師做後續處理,對方是朋友的朋友,已經沒有聯絡了,不清楚為何對方要這麼說。詩亞直言,法治社會凡事講證據,沒有證據的惡意攻擊都會請律師處理。詩亞發聲反擊。(圖/翻攝自instagram@siya0103)詩亞發聲反擊。(圖/翻攝自instagram@siya0103)
保力達B、維士比「是藥不是飲品」! 檳榔攤、雜貨店販售均挨罰3萬元
「保力達B」、「維士比」因有提神、補充營養的效果,是不少體力勞動者工作時常喝的飲品,但高雄市衛生局指出,這2款飲品因酒精濃度達10%,且含當歸、人參、川芎等生藥萃取液、咖啡因、維生素B群,被歸類為「指示用藥」,依法只能在藥局賣,而市府今年上半年已查獲7件違規,其中以檳榔攤、雜貨店違規販售居多。衛生局表示,市府持續加強稽查含酒精藥品「保力達B」、「維士比」的違法販售情形,113年度共查獲21件違規販售案件,以檳榔攤居多,其次為雜貨店,裁罰金額合計新台幣63萬元;114年上半年再查獲7件違規。衛生局說明,市面常見的提神飲品大致分為2類,其中1類為食品類機能飲料,如「蠻牛」、「康貝特」等,不含酒精或酒精濃度低於0.5%,可於一般商店販售;另1類則是含酒精藥品,如「保力達B」、「維士比」,因酒精濃度達10%,並含當歸、人參、川芎等生藥萃取液、咖啡因、維生素B群,被歸類為「指示用藥」,依法只能在藥局販售。衛生局提到,「保力達B」、「維士比」並不是一般提神飲料,屬《藥事法》規範的「指示用藥」,依法僅能於藥局或藥房購買,並應由藥師或藥劑生指導正確使用,若未持藥商許可證卻販售此類藥品者,已違反《藥事法》第27條,可處新台幣3萬至200萬元罰鍰。衛生局提醒,「保力達B」、「維士比」是藥,不是飲品或酒。(圖/翻攝自高雄市衛生局官網)衛生局提醒,市售藥酒若1次飲用150c.c.,吐氣所含酒精濃度即可能超過每公升0.15毫克,已達酒測標準,長期過量服用除可能導致成癮,還會「傷心」又「傷肝」,影響平衡感及注意力,在工作前、工作中或駕車前飲用還容易增加意外事故風險;建議每次服用量以30至40c.c.為限,切勿與汽水、咖啡、奶茶、紅茶或米酒混合飲用,否則容易忽視酒精濃度。
網紅「77老大」廣告涉誇大不實!北市重罰484萬 罰鍰累計居冠
臺北市政府衛生局公布114年上半年違規廣告查緝情形,食品、藥品/醫療器材及化粧品違規廣告共開罰281件、裁罰3,704萬元。其中食品廣告違規182件,裁罰金額達2,384萬元(64.3%)金額最高,藥品/醫療器材19件、裁罰780萬元(21.1%)居次,化粧品佔80件、裁罰540萬元(14.6%)位居第3名。衛生局分析「裁罰金額高的違規藥品及醫療器材廣告」樣態,發現業者常將一般商品宣稱療效,違反藥事法或醫療器材管理法之規定。而19件中非醫療器材宣稱療效8件(42.1%)、醫療器材廣告未經核准5件(26.4%)、醫療器材廣告與核准內容不符2件(10.5%)、藥品廣告未經核准2件(10.5%)、藥品廣告與核准內容不符2件(10.5%),呼籲業者應依規定刊登廣告並提醒民眾勿信誇大廣告。臺北市衛生局統計罰鍰累計前3名之違規產品廣告,罰鍰累計第1名為「七寶創意有限公司」,違規廣告罰鍰達484萬元,該公司之「『LABELLE拉蓓』青木瓜豐盈飲」食品廣告詞句涉及誇大不實,代言人為知名網紅中醫師77老大。罰鍰累計第2名為「雙江生技有限公司」,違規廣告罰鍰達230萬元,其「代謝調控醫能精露」食品廣告詞句涉及醫療效能。罰鍰累計第3名為「日東商事有限公司」,違規廣告罰鍰200萬元,其「RE.OWN淨透肌膠原胜肽」食品廣告詞句涉及醫療效能,臺北市衛生局針對以上違規廣告已依法進行裁罰。以違規廣告媒體分類統計分析,網路225件(80.1%)最多,其次為電視共45件(16%),廣播5件(1.8%)居第3。進一步分析網站違規廣告,以公司官網116件最多、裁罰金額1,648萬元,另針對社群媒體進行分類統計,Facebook 30件、裁罰499萬元,Instagram 9件、裁罰146萬元,YouTube 3件、裁罰45萬元。違規食品廣告以宣稱減肥瘦身類佔第1位,共24件(13.2%),其次為宣稱皮膚美容類23件(12.6%)及宣稱提升免疫力類22件(12.1%)居第3;違規化粧品廣告以宣稱促進細胞活動或膠原蛋白增生類佔第1位,共20件(25%),其次為除皺、除紋類共16件(20%),生髮育毛類宣稱共15件(18.8%)居第3。臺北市衛生局提醒,一般商品廣告如宣稱施用於人體並涉及診斷、治療、減輕、預防人類疾病之醫療效能,則違反藥事法或醫療器材管理法之規定。若產品具有醫療用途,應依相關規定辦理藥品或醫療器材查驗登記,刊登廣告亦應事先申請核准,始得刊登;如宣稱之效能非針對人體,則非屬醫療效能,惟應提供客觀之科學驗證等相關事證資料證明其宣稱之效果,否則將涉及誇大不實,違反公平交易法之規定。另一般食品非藥品,僅提供人體所需之營養素及熱量,並不具備減肥瘦身、皮膚美容等涉及改變人體生理或外觀之功效,更無預防、改善或治療疾病之醫療效能;化粧品僅施於人體外部潤澤髮膚、修飾容貌等,並不具有促進細胞活動或除皺、除紋等效能。衛生局提醒民眾購買商品時,謹記「停、看、聽」三原則,勿聽信誇大不實廣告,如有身體不適,應尋求正規醫療機構就醫、遵循醫師指示或藥師、營養師等專業醫事人員之建議,以免延誤就醫又破財傷身。相關法規及函釋已編纂成「食品、藥品、醫療器材及化粧品廣告相關法規暨案例彙編」手冊,可至臺北市政府衛生局網站查詢下載。衛生局持續監錄、稽查違規廣告,經調查屬實,依法裁罰以遏止不法。非藥品或非醫療器材若宣稱醫療效能,依違反藥事法第69條或醫療器材管理法第46條規定,可處新臺幣60萬元以上2,500萬元以下罰鍰。藥品廣告未經核准或與核准內容不符,依違反藥事法第66條規定,可處新臺幣20萬元以上500萬元以下罰鍰。醫療器材廣告未經核准或與核准內容不符,依違反醫療器材管理法第41條規定,可處新臺幣20萬元以上500萬元以下罰鍰。食品廣告涉誇張不實、易生誤解或醫療效能,依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28條規定,可處新臺幣4萬元以上400萬元以下或60萬元以上500萬元以下罰鍰。化粧品廣告涉虛偽誇大或醫療效能,得依違反化粧品衛生安全管理法第10條規定,可處新臺幣4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或60萬元以上500萬元以下罰鍰。
台北毒駕今年暴增 議員籲導入唾液快篩
台北市大安區日前發生疑似毒駕連環追撞事故,根據統計北市毒駕案從過去每年3至5件,今年截至6月已累計431件,台北市議員曾獻瑩10日指出,目前毒駕取締以尿液檢驗為主,常需好幾天才能出具報告,他要求市府導入唾液快篩技術,現場就能判讀結果,大幅提升執法效率。台北市刑警大隊回應,正與台灣大學研究團隊合作,初步實地測試「毒品唾液快篩檢驗計畫」。毒駕威脅全民交通安全,曾獻瑩調閱資料發現,北市毒駕案件從過去每年僅3至5件,2023年上升至32件,去年更暴增至349件,成長近11倍,今年截至6月已飆升到431件,短短數年間增幅超過百倍。曾獻瑩分析原因指出,除了《刑法》修正後放寬認定標準外,新興毒品「喪屍煙彈」大量流通更是推波助瀾,「喪屍煙彈」迅速流竄原因,包括違法業者以填充菸油、電子煙外型偽裝販售難以辨識,並經稀釋加工壓低成本達到大量批發,初期未列為毒品僅能依《藥事法》處理,罰則輕微,黑市業者藉此大舉進口,並以「合法替代大麻」之名行銷,滲透年輕族群與校園,此外,因為藥效代謝快、現場難以即時檢出,造成執法斷點。他表示,目前毒駕取締以尿液檢驗為主,需帶回警局採樣、送驗,常需好幾天才能出具報告,他要求市府加速導入唾液快篩技術,具備非侵入、快速反應等特性,5至10分鐘內就能即時判讀結果,可大幅提升執法效率。曾獻瑩進一步要求,北市教育局與衛生局也應正視青少年面對新興毒品的風險認知落差,加強校園反毒識別宣導。刑大回應,員警臨檢時能使用各類毒品初驗試劑立即初步辨識毒品,此外現正與台大研究團隊合作實地測試「毒品唾液快篩檢驗計畫」,以結合AI演算法、生物辨識技術等,將科技檢驗導入緝毒領域。北市府毒品防制中心強調,會與警察局、市府各所屬機關及民間單位合作,積極推動多元化宣導措施;教育局指出,透過多元課程和專題講座,將藥物濫用防制教育融入學生學習,去年舉辦超過300場校園巡迴宣導,例如展覽「反毒展示箱」讓學生透過毒品模型和氣味模擬器,具體了解新興毒品樣態與危害,強化辨識能力與防範意識。
囂張夫妻共謀脫逃!女被捕後Gogoro助攻 高雄法院重判2月
高雄鳳山近日發生一起令人咋舌的脫逃未遂案件,22歲邱姓女子因違反藥事法遭法院判決4月徒刑確定,未到案被通緝,遭警方逮捕帶回鳳山文山派出所,沒想到這名女子竟利用手機與外界聯繫,成功策動丈夫鄭姓男子準備脫逃行動,企圖藉由Gogoro電動機車快速逃離警方掌控。案發於2024年12月20日,當天上午11點多,邱女被警方押送回派出所,不料,她的丈夫鄭男事先透過Instagram傳訊給邱女:「我狗溝龍(Gogoro)發著」、「我數到3」、「請你用最快速度跑」,讓這對夫妻似乎早有預謀,鄭男隨後在派出所門口騎著機車等待,一看到邱女被銬著手銬走出派出所,便準備協助逃跑。邱女見狀立刻加快腳步,迅速跳上鄭男的機車後座,鄭男隨即加速逃離現場,幾名員警隨即反應過來,緊追不捨並成功攔截機車,阻止了這起脫逃未遂行動,高雄地檢署依據事證,將邱女與鄭男以脫逃未遂罪起訴。高雄地方法院審理此案後,認為2人明顯無視公權力的行使,破壞社會秩序及司法尊嚴,判處兩人各有期徒刑2個月,並可易科罰金,法官特別指出,雖然2人坦承犯行,但其行為已嚴重挑戰司法機關的權威,對於維護法治社會有負面影響。此判決仍可上訴。
桃膠屬「中藥材」買賣都要符合法規!衛生局曝「五不」原則
桃膠近年來因標榜具美容養顏、潤肺降火等功效,在網路上掀起一股養生風潮,引發不少民眾搶購!高雄市政府衛生局近日查獲,有民眾在網路平台違法販售桃膠,因其屬中藥材,依法須具藥商資格方可販賣,行為已違反《藥事法》第27條,將依法裁處新台幣3萬元至200萬元罰鍰。衛生局指出,「桃膠」為從桃樹樹皮分泌出的天然樹脂,具活血祛瘀等中藥用途,但非衛福部公告可作食品使用的中藥材,且在「食品原料整合查詢平台」中被標註為「未確認安全性尚不得使用之原料」,意即在未確認其食用安全性前,不得作為食品使用,也不得於網路、實體商店或電視購物等通路販售。高雄市政府衛生局近日查獲,有民眾在網路平台違法販售桃膠,因其屬中藥材,依法須具藥商資格方可販賣,行為已違反《藥事法》第27條,將依法裁處新台幣3萬元至200萬元罰鍰。(高雄市衛生局提供/林雅惠高雄傳真)衛生局指出,「桃膠」為從桃樹樹皮分泌出的天然樹脂,具活血祛瘀等中藥用途,但非衛福部公告可作食品使用的中藥材。(高雄市衛生局提供/林雅惠高雄傳真)衛生局表示,許多民眾誤以為桃膠富含膠原蛋白,可養顏美容、滋補身體,實際上桃膠主成分為多醣體,並無膠原蛋白,此次查獲的產品包裝亦涉嫌誇大宣稱有「消暑、美容、潤心潤肺」等療效,誤導消費者購買食用。衛生局呼籲,桃膠屬中藥管理範疇,購買與販售皆應符合相關法規,切勿隨意從網路或來路不明管道購買,以免因誤食濫用造成健康風險,民眾如有疾病問題應尋求專業醫師協助,相關用藥也應洽詢合格藥師,並遵守「不信、不聽、不買、不吃、不推薦」的「五不」原則,保護自身與家人健康。
旅客攜藥返台轉賣違法!桃園查獲325件 重罰912萬
每年7月至8月為暑期旅遊旺季,不少民眾於國外旅遊後攜回境外購買之藥品及醫療器材,例如止痛藥、胃腸藥或隱形眼鏡等。自去年起至今年6月止,桃園市衛生局共查獲無照藥商及無照醫療器材商並依法裁處共計325件,合計裁罰912萬元罰鍰。衛生局表示,近年因違規受裁處件數逐年上升,衛生局為避免民眾因不知法規而受罰,特別在桃園市區公車刊登宣導圖卡,提醒民眾非藥商或醫療器材商而於網路販售藥品及醫療器材,屬於無照販賣行為,最高可處新台幣200萬元的罰鍰,另未經核准刊登藥品廣告或醫療器材廣告,則最高可處新台幣500萬元的罰鍰,提醒民眾切勿以身試法。自去年起至今年6月止,桃園市衛生局共查獲無照藥商及無照醫療器材商並依法裁處共計325件,合計裁罰912萬元罰鍰。(圖/桃園市衛生局)衛生局提醒民眾,藥品及醫療器材倘若因個人使用不完而逕自於網路上轉售,將違反藥事法及醫療器材管理法相關規定,非領有藥商執照或醫療器材商執照者販售,將會被衛生局開罰。衛生局也強調,每個人的身體狀況不同,民眾若有身體不適,應就醫治療或至藥局諮詢藥事人員,並依照醫囑或藥事人員指示使用,切勿自行至網路上購買藥品,至於選購醫療器材時,切勿輕信誇大不實的廣告。
涉賣偽壯陽藥「我弟很猛」!2生技公司負責人收押 小哥哥艾理喊冤
橋頭地檢署近日查獲生技公司與網紅「小哥哥艾理」涉嫌打著保健食品的名義,將壯陽產品取名為「我弟很猛」,於坊間四處兜售,實際上卻是假藥,粗估不法獲利上看6000萬餘元。目前2家生技公司負責人已遭羈押禁見,小哥哥艾理則諭令10萬元交保。對此,小哥哥艾理昨(14日)晚間發聲喊冤,強調自己也是受害者。橋頭地檢署日前指揮高雄市政府警察局,偵辦優力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之李姓負責人,有鴻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王姓負責人、「網紅指數」公司阮姓員工及綽號「小哥哥」之陳姓網紅等人,共同基於製造及販賣偽藥之犯意聯絡,由優力康公司負責製造生產含有「N-phenyl_propoxyphenyl_carbodenafil」偽藥成分(即威爾鋼主要成分Sildenafil之類緣物,具有與「Sildenafil」相似之藥理活性)之壯陽藥物原料,並由康禾興業公司負責將上開原物料填充成膠囊並封裝至鋁箔包裝中,復由有鴻公司負責將上開膠囊暨鋁箔包裝分裝成名為「我弟很猛」等壯陽商品,再以「保健食品」為名義,由網紅指數公司負責在各大網路通路販售,以此方式製造及販賣偽藥,均涉犯藥事法第82條第1項製造偽藥、同法第83條第1項販賣偽藥等罪。橋頭地檢署近日查獲生技公司與網紅「小哥哥艾理」涉嫌販賣偽藥。(圖/橋頭地檢署提供)檢察官9日對多處執行搜索,查扣相關偽藥1萬7000盒等證物,經統計阮姓被告等人在市面上販售上開偽藥已達14萬餘盒,販售金額達新台幣6000萬元。經拘提王男等人及傳喚多名證人到案說明,由檢察官訊問後,認李男、王男等2人犯嫌重大,有勾串共犯或證人及滅證之虞,向橋頭地方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另陳姓及阮姓被告等3人,經檢察官諭知均具保新台幣10萬元。橋頭地檢署呼籲,民眾應循合法醫療院所而服用處方藥物,切勿聽信網路推銷服用成分不明之偽藥,以免對身體造成無法恢復之傷害,另心血管疾病者在服用含有本案偽藥成分之產品後併服高血壓用藥,將有致生命危險之可能,請曾購買使用之民眾儘速停用,並諮詢專科醫師以避免偽藥危害身體健康。橋頭地檢署近日查獲生技公司與網紅「小哥哥艾理」涉嫌販賣偽藥。(圖/橋頭地檢署提供)對此,小哥哥艾理昨晚在TikTok發表聲明稱,「我弟很猛」為艾理前公司所擁有的產品,產品一切皆由前公司與生技公司處理,生技廠老闆也已收押調查中,「艾理為影片拍攝主角才因遭殃變成關係人,嚴格來說艾理本人也是受害者,並無新聞媒體報導的那樣,後續的法律求償也會同步進行」。小哥哥艾理表示,「我臉書粉專早在2023年11月就不見了,IG還在拯救當中,根本就不是媒體講的那樣關版。原本已經完成購買艾理更猛商品流程的朋友,艾理哥為保護各位的權益,再次將商品送至更多檢驗與檢查,感謝原本支持與預購的朋友們,請各位再耐心等候,商品有任何進度,我們都會第一時間公告並且說明。」
網紅小哥哥艾里賣壯陽假藥被捕! 「我弟很猛」不法獲利6千萬
網紅小哥哥艾里出事了!橋頭地檢署日前與高雄市警局查獲,有生技公司與網紅聯手涉嫌製作販售偽壯陽藥,打著保健食品的名義,將產品取名為「我弟很猛」於坊間四處兜售,實際上卻是假藥,粗估不法獲利上看6千萬餘元。檢警將2家生技公司負責人逮捕,2人聲押禁見獲准,其中小哥哥艾里訊後則被諭令10萬元交保。據了解,優力康生技有限公司的李姓負責人與有鴻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王姓負責人,2人與「網紅指數」公司的阮姓員工,找上在網路平台上有高知名度的小哥哥艾里,合夥販售假壯陽藥。而優力康公司所製造的壯陽藥中,含有「N-phenyl-propoxyphenyl-carbodenafil」,是假壯陽藥的原料,該成分為威而鋼主要成分Sildenafil的類緣物,具有相似的藥理活性,再由康禾興業公司將原料填充成膠囊,並封裝鋁箔包,最後由有鴻公司將該鋁箔包裝與膠囊印上「我弟很猛」,成為對外販售的壯陽商品。然而小哥哥艾里在販售的過程中,聲稱該壯陽藥是媲美坊間壯陽藥的「保健產品」,男生吃了絕對能比之前更硬,女生吃了更能提升性生活感受,且該產品「是食品而非藥品」,絕對可以安心食用,如今卻被發現是假藥。檢警推估,該假藥至少已賣出14萬盒,不法獲利上看6千萬餘元。全案後續也依照違反藥事法製造偽藥罪與販賣偽藥罪起訴。其中,優力康生技有限公司的李姓負責人與有鴻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王姓負責人遭聲押禁見獲准;另網紅指數的阮姓員工與小哥哥艾里等人,則各被諭知10萬元交保。
出國購物血拼小心!「4類商品」帶回台轉賣恐觸法 食品也不行
暑假是出國旅遊的高峰期,許多民眾喜愛在國外血拼購物,回國後有時會將用不到的產品轉售。苗栗縣政府衛生局提醒,無論是以郵寄或親自攜帶方式,將食品、藥品、醫療器材及化粧品帶回國內,皆僅限個人自用,不得販售,以免違法受罰。此外,提醒民眾須注意以下限量與輸入規定:一、個人自用食品:符合下列情形時,可免向食品藥物管理署(下稱食藥署)申請輸入查驗:1. 錠狀、膠囊狀食品:每種至多12瓶(盒、罐、包、袋),合計不超過36瓶(盒、罐、包、袋)。2. 一般食品:價值需在1,000美元以下,且總重量在6公斤以內。二、個人自用藥品:攜帶入境應符合下列規定。1. 非處方藥品:每種至多12瓶(盒、罐、條、支),合計不超過36瓶(盒、罐、條、支)。2. 處方藥者:未攜帶醫師處方箋(或證明文件),以2個月用量為限;有攜帶醫師處方箋(或證明文件)者,不得超過處方箋等文件開立之合理用量,且至多為6個月用量。3. 管制藥品:須攜帶醫師處方箋(或證明文件),不得超過處方箋等文件開立之合理用量,且至多為6個月用量,並應避免購買攜帶含我國管制藥品成分藥品回國。4. 寄送一般藥品回國,應向食藥署申請核准,且管制藥品不得郵寄或快遞。苗栗縣政府衛生局提醒,無論是以郵寄或親自攜帶方式,將食品、藥品、醫療器材及化粧品帶回國內,皆僅限個人自用,不得販售。(圖/苗栗縣衛生局提供)三、個人自用醫療器材:攜帶或郵寄方式輸入,且未超過下列數量,得以便捷通關方式,並以半年一次為限:1. OK繃:合計不超過60個(片)。2. 液體OK繃:合計不超過4條(罐、瓶、支)。3. 醫用棉棒:合計不超過200支。4. 衛生套:合計不超過60個。5. 衛生棉條:合計不超過120個。6. 日拋隱形眼鏡:單一度數60片,每人以單一品牌及二種不同度數為限。7. 矯正鏡片:合計不超過1副。8. 醫用口罩:合計不超過250個(片)。四、個人自用化粧品:應留意海關「入境旅客攜帶行李物品報驗稅放辦法」等規定。此外,若購買以玻璃安瓿(AMPOULE)為容器之個人自用化粧品,需向食藥署申請核准後方可輸入。最後,苗栗縣政府衛生局再次提醒,從國外攜帶食品、藥品、醫療器材及化粧品返國,僅限個人自用、不得販售,若違反規定,將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藥事法、醫療器材管理法等相關法規處罰,請勿心存僥倖,以免得不償失。
蹭中藥房執業爭議?基層藥師要政府查明「中草藥師證照」是否魚目混珠
基層藥師協會理事長沈采穎日前帶領多位藥師到監院陳情,檢舉衛福部近日公告藥事法第103條解釋令,讓中藥商修習中藥課程達標後,就可經營中藥販賣業務,嚴重侵害合法藥師、藥學系生及民眾用藥權益。衛福部中醫藥司雖說明,放寬認定是為避免中藥行凋零過快,且採購販售不涉及調劑權,但基層藥師協會反駁藥學系生都有修中藥學分,政府應鼓勵中藥房聘請藥學系畢業生執業,而不能頭痛醫頭腳痛醫腳便宜行事。沒想到爭議還未解,基層藥師協會卻又發現網路上出現由「中華民國中醫醫學會全國聯合會」核發的「中草藥師證書」,對外宣稱取得即具備中草藥專業資格,基層藥師協會質疑此舉嚴重混淆視聽,違反藥師法,民眾用藥安全已經構成潛在風險,要求強烈呼籲衛生福利部及臺北市政府衛生局立即啟動調查,釐清該協會核發證書之合法性。網路上近期出現號稱是「中草藥師協會」核發的中草藥師證書(圖/基層藥師協會提供)中華民國基層藥師協會理事長沈采穎指出,《藥師法》規定,「藥師」是我國法定專業資格,「中華民國人民經藥師考試及格者,得充藥師。」,該法第5條第二項進一步規定「非領有藥師證書者,不得使用藥師名稱」。換言之,未經國家考試合格並取得合法藥師證書者,都不該擅自使用「藥師」職稱,否則就違法。她指出,目前網路上出現的「中草藥師證書」不是由國家機關核發,考試院也沒有舉辦相應的國家考試制度,民間業者卻逕自使用「藥師」一詞,已使民眾誤以為其具備受國家認可的藥事專業資格。若持該證書者,進一步從事中西藥物諮詢、販售或其他藥事行為,已涉嫌觸法,政府有義務出面告知民眾,嚴正處理,保護民眾及患者權益。中華民國基層藥師協會呼籲政府,應嚴格落實《藥師法》對專業名銜使用的規範,強烈呼籲。該協會強調,只有徹底杜絕各式各樣假藉專業(藥師)名銜魚目混珠、甚至行騙之情形,才能避免民眾因分辨困難,花大錢買不明來源的藥品,影響用藥安全與健康權益。
日本進口1421盒管制感冒藥來台! 代購男辯「只有訂零食」遭判刑6月
高雄一名武姓男子從日本大量訂購零食與進口感冒藥來台,海關查驗後發現感冒藥「ベンザ鼻炎薬α」(Benza鼻炎藥α)是管制藥品,當場查扣1421盒感冒藥並通知武男到案說明,武男否認犯行,辯稱他只是買了餅乾與巧克力,並沒有訂購感冒藥。不過,法院根據日本代購業者的訂單與對話紀錄,認為武男知道貨裡面有感冒藥,於是依輸入禁藥罪,判處武男6個月有期徒刑,全案可上訴。「ベンザ鼻炎薬α」(Benza鼻炎藥α)是管制藥品。(圖/翻攝自benza官網)根據判決書指出,2023年2月28日,武男透過日本代購業者,委託寄送一批日本商品來台。經海關人員查驗後,發現除了114盒白色杏仁巧克力等零食外,還有1421盒「ベンザ鼻炎薬α」感冒藥。海關人員經衛福部確認,這款感冒藥屬於管制品,需取得衛福部查驗登記核准才能輸入,因此查扣該批感冒藥,並通知武男到案說明。對此,武男否認有訂購感冒藥,辯稱他只有訂購日本便利商店及小倉山莊的餅乾、巧克力等日本的熱銷零食,共花了210萬日圓(約新台幣42萬元)。高雄地院審理時,發現武男訂購的貨品有先送至日本業者在台灣租用的倉庫,經倉儲人員出面作證,並提供訂單與對話紀錄,證明武男確實有向日本業者訂購管制藥品,且武男還有傳訊詢問「貨到台灣了嗎」。高雄地院審理時,認為武男的說法難以採信,且武男漠視政府管制藥品的政策,任意輸入未經許可的禁藥,有損我國藥品衛生管理的完整性,遂依藥事法輸入禁藥罪,判處武男6個月有期徒刑,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