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事法
」 藥事法 衛福部 衛生局 食藥署 藥師
失聯移工開地下醫美診所!超商郵寄玻尿酸每cc收2500 單日收入破萬被捕
海巡署偵防分署台中查緝隊去年接獲檢舉,台中地區疑似有越南籍人士透過社群網路招攬客人,標榜可到府服務施打玻尿酸及肉毒桿菌等醫療行為。案經報請台中地檢署指揮後,海巡署等單位去年底一舉將涉案的越籍阮姓女子逮捕到案,阮女早在被捕前就已私自為移工注射玻尿酸被捕,被捕後因擔心遭遣返,成為失聯移工,但其仍不改本業,繼續在網路上招攬同鄉客人,生意好時每日最高收入上看萬元。據了解,越南籍阮姓女子原在台從事製造業工作,經同鄉友人介紹,開始入門學習侵入性醫美療程,於2023年起開始為同鄉移工注射玻尿酸與肉毒桿菌,因此被捕。阮女擔心被捕移送後會出現刑責,恐遭遣返,果斷落跑失聯,但仍不忘繼續從事「本業」,繼續透過網站從越南下訂麻醉劑、肉毒桿菌與玻尿酸等藥物,隨後再前往超商取貨,為客人注射,每cc收取2000至2500元不等,一個部位最多可注入4cc,生意好時每日至少有10組以上客人前來施打,單日收入破萬。海巡署獲報後與台中市警局刑大、台中港務警察總隊刑事警察隊、移民署台中專勤隊共組專案小組偵辦,於去年底將通緝中的阮姓女子逮捕到案,專案小組進入現場搜索時,發現阮姓女子正對越南籍客人施打玻尿酸之侵入性醫療行為,當場查扣玻尿酸、麻醉藥、肉毒桿菌等醫美藥劑百餘瓶與醫療器材乙批,數量堪可媲美合法醫美診所。全案依違反「藥事法」及「醫師法」移送台中地檢署偵辦。海巡署對於任何危害社會治安的行為採取零容忍的態度,除持續加強肅槍掃毒等重點目標外,未來也將透過專案查緝與科技偵查手段,主動出擊、嚴正執法;海巡署秉持「三安:國安、治安、平安」及「溯源斷根」之精神將追查相關幕後集團,在此呼籲民眾若有發現不法,可利用海巡署「118」免付費報案電話提供相關線索,藉由全民的力量共同杜絕不法情事,創造祥和安全的社會環境。
事後避孕藥政策掀熱議! 食藥署擬參考日本「雙軌制模式」:目前尚未定案
食藥署日前發布修法預告,擬將2類事後避孕藥納入藥品追溯追蹤管理,延伸出是否可能影響女性緊急用藥需求、事後避孕藥是否應轉為指示藥等討論。食藥署7月5日再次就此事件說明,強調目前仍處於預告階段、尚未定案。至於先前提出事後避孕藥「先至藥局購藥,再於限期內回診」的雙軌模式,食藥署表示已將日本制度列為參考方向之一,預計年底前完成試辦計畫及配套作法評估,目前初步規劃為民眾可於試辦藥局免處方取得緊急避孕藥,且試辦藥局須與婦產科醫療院所建立轉介機制、必要時結合遠距醫療等。事後避孕藥納追溯追蹤 食藥署:非立即實施、預告期滿再評估近期傳出有人工流產藥物於網路非法販售情形。食藥署於6月25日發布預告修正《藥事法》第六條之一「應建立追溯或追蹤系統之藥品類別」草案,擬納入人工流產藥物Misoprostol,以及事後避孕藥Levonorgestrel、Ulipristal acetate等3款處方藥,預告期為60天。針對外界關注事後避孕藥加強管理,是否可能影響緊急用藥需求,食藥署5日發布新聞稿說明,目前仍在修法預告階段,尚未定案、也非立即實施,預計在60天預告期間廣泛蒐集各方意見,待預告期滿後,彙整建議進行評估。食藥署強調,將以保障「民眾權益」與「用藥安全」為優先,在未有完整配套措施,確保民眾用藥即時性、可近性及安全性前,相關法規調整不會實施。事後避孕藥可近性引熱議 食藥署說明「雙軌模式」規劃方向事後避孕藥的藥效與用藥時間有關,如何提升藥物取得便利性亦獲熱議。對此,食藥署指出,目前正透過說明會及專家會議持續蒐集意見,並同步研議相關配套措施。其中參考日本做法,建立「醫師處方」與「藥師指示」雙軌用藥模式,已納入可能方案之一進行評估。食藥署說明,依目前規劃,未來民眾或可在試辦指定藥局,不需持有處方箋即可取得緊急事後避孕藥,但試辦藥局須與婦產科醫療院所合作建立轉介機制;若經專業評估需要經醫師診斷,將協助轉介至合作醫療院所,必要時結合遠距醫療等線上診療方式,以確保民眾獲得即時、適切的醫療服務,預計於今年底前完成試辦計畫及相關配套作法的評估。【延伸閱讀】大豆沙拉油致癌物超標事件 食藥署:擴大預防性下架、強化原料與製程管理食藥署預告「事後避孕藥」納追溯追蹤 藥師公會:與人工流產藥風險有別 https://www.healthnews.com.tw/readnews.php?id=69048
事後避孕藥管理惹議 食藥署:以民眾權益、用藥安全為優先
針對近期外界關注緊急事後避孕藥管理政策,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說明,目前為預告階段,尚未定案、並非立即實施,預計在60天預告期間廣泛聽取、蒐集各方意見,並於預告期滿後,彙整各界建議審慎評估,會以確保「民眾權益」與「用藥安全」為最優先原則,在沒有完整配套措施保障民眾用藥即時性、可近性及安全性前,不會實施。食藥署指出,「納入追溯追蹤尚未定案 60天預告期持續蒐集意見」,食藥署於115年6月25日依據《藥事法》第六條之一,預告修正應建立追溯或追蹤系統之藥品類別,納入Misoprostol、Levonorgestrel及Ulipristal acetate等3款藥品,目前為預告階段,尚未定案、並非立即實施,預計在60天預告期間廣泛聽取、蒐集各方意見,並於預告期滿後,彙整各界建議審慎評估,會以確保「民眾權益」與「用藥安全」為最優先原則,在沒有完整配套措施保障民眾用藥即時性、可近性及安全性前,不會實施。「評估雙軌用藥模式為可能方案 保障民眾便利性與用藥安全」,食藥署表示,為兼顧民眾取得緊急事後避孕藥的便利性與用藥安全,食藥署正透過說明會及專家會議廣納各界意見,並同步研議相關配套措施。食藥署提到,針對部分專家建議參考日本作法,正評估將「醫師處方」及「藥師指示」雙軌用藥模式列為可能方案之一,規劃民眾於試辦指定藥局取得緊急避孕藥不需持有處方箋,以保障緊急使用需求,但試辦藥局須與婦產科醫療院所合作建立轉介機制,經專業評估在醫學上有必要經醫師診斷者,協助轉介至合作醫療院所,必要時結合線上診療(遠距醫療)等方式,確保民眾獲得即時、適切的醫療服務,將持續蒐集各界意見積極研議,預計今年底前完成試辦計畫評估及配套作法。食藥署強調,對於緊急事後避孕藥的藥品管理制度,現階段會持續蒐集各界意見,檢視民眾用藥安全性、取得可近性,以及藥品流向管理等多種面向,待凝聚社會共識,審慎推動相關政策。
婦團反對事後避孕藥納追蹤 吳沛憶籲改列指示用藥:制度應站在女性這一邊
衛福部日前預告修正《藥事法》相關子法,擬將部分事後避孕藥納入追溯追蹤管理,引發婦女團體反彈。民進黨立委吳沛憶今(2)日與多個婦女團體共同召開記者會,呼籲政府重新檢視政策方向,並主張將事後避孕藥由處方藥改列為指示用藥,讓有需求的女性能更即時取得藥物,保障生殖自主權。吳沛憶表示,女性若在未準備懷孕的情況下發生性行為,事後避孕藥必須在72小時內使用才能發揮效果,若因取得不易而錯過黃金時間,後續可能只能面臨人工流產等選擇,對身體造成更大負擔。她質疑,難道一定要女性站出來大聲表達不滿,政府才願意正視女性的需求。她指出,食藥署早在2016年就曾公告規劃將事後避孕藥由處方藥調整為指示用藥,相關配套也曾預告,但多年來始終未正式推動。去年再次召開相關會議後,至今仍未有具體進展,呼籲主管機關儘速完成制度改革。吳沛憶也引用世界衛生組織(WHO)建議指出,事後避孕藥屬於可由女性自行安全使用的藥品,應朝非處方化方向推動,讓女性能在需要時即時獲得協助,而非增加取得門檻。出席記者會的立委黃捷表示,台灣在性別平權發展居亞洲前段班,但在女性身體自主與生殖自主議題上,卻出現倒退情況,呼籲主管機關應正視女性實際面臨的困境。立委張雅琳則指出,若新增追溯追蹤制度,小型藥局、偏鄉藥局及夜間營業藥局恐因行政負擔增加,而選擇不備貨或要求民眾先取得處方箋,反而降低合法取得藥品的便利性,甚至可能增加民眾轉向非正式管道購藥的風險。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召委林月琴表示,已連續兩天與衛福部長石崇良討論相關議題,部長承諾在配套措施完成前,不會貿然實施新制。她透露,衛福部也規劃參考日本制度,於年底前提出指定藥局、受訓藥師及後續回診等試辦方案,兼顧女性用藥便利與安全。
食藥署擬納管流產藥、事後避孕藥 防堵非法販售
衛福部食藥署預告修正《藥事法》相關規定,擬將含Misoprostol、Levonorgestrel及Ulipristal acetate三類口服單方處方藥納入藥品追溯與追蹤管理,以強化藥品流向監控,防止非法販售及流入非法供應鏈。三種藥品分別用於終止懷孕及緊急避孕,修正草案已展開60天預告,將蒐集各界意見後依法完成後續公告程序。據《三立新聞網》報導,食藥署25日預告修正《藥事法第六條之一應建立追溯或追蹤系統之藥品類別》相關草案,擬調整現行應納入追溯或追蹤管理的藥品清單,新增三類口服單方劑型藥品,分別為含Misoprostol、Levonorgestrel以及Ulipristal acetate的製劑。這次納入的三類藥品主要與終止懷孕及事後緊急避孕相關,其中Misoprostol與Ulipristal acetate亦被列為必要藥品。食藥署藥品組簡任技正黃玫甄表示,此次修正的背景在於近期出現疑似非法販售違規情形,因此希望透過強化藥品流向管理機制,確保藥商確實落實申報作業,使主管機關能即時進行勾稽、統計與掌握實際使用情況。依據《藥事法》第六條之一規定,中央衛生主管機關為強化藥品流向及使用管理、避免藥品流入非法供應鏈或遭濫用,會依實務需求不定期調整追溯及追蹤的藥品類別。在此次預告新增的品項中,Misoprostol屬於人工流產相關用藥,除可用於治療胃及十二指腸潰瘍外,也可與Mifepristone併用,用於治療停經49天內的早期子宮內懷孕終止;Levonorgestrel則為事後緊急避孕藥,適用於未採取事前避孕措施後的緊急避孕需求;而Ulipristal acetate同樣屬緊急避孕用藥,適用於無防護性交或避孕失效後120小時(即5日)內使用。黃玫甄強調,這三種藥品均屬醫師處方用藥,並非一般成藥。此次修正草案已自6月25日起展開為期60天的預告期,將持續至8月23日止,後續將彙整各界意見納入評估,再依相關法制作業程序完成正式公告。
空姐好慘2/高大成:醫學中心疑怕得罪同行 維格曾賣違法線材遭判刑後被高院改判免訴
空姐珍妮(化名)到維格醫美診所「雷射美白」造成皮膚起水泡、潰爛、掉肉,但醫好珍妮的某醫學中心卻拒絕開立診斷書,證明她是「灼傷」,對此,律師許哲維表示,珍妮的傷勢與雷射療程有「時間的緊密性」與因果關係,知名法醫高大成則表示,傷口恢復期太久了,再加上沒有新創傷,合理推論是雷射造成的灼傷,該醫學中心可能怕得罪同行,不肯說實話。幫珍妮治療的醫學中心傳訊息表示無法再診斷證明寫「灼傷」二字。(圖/讀者提供)律師許哲維指出,維格診所恐涉及「過失傷害」,他進一步解釋,該診所的雷射療程,造成珍妮(化名)被雷射過的部位起水泡、紅腫、脫皮、紫斑、掉肉,這是「典型傷勢」,其醫療行為對患者造成對身體的傷害,先不論責任歸屬,的確存在因果關係。其次,維格的療程與患者珍妮受傷有「時間的緊密性」,她剛做完療程,當月就出事,而期間也無其他外力造成侵入性的傷害,合理推論,就是雷射「高溫、高能注入顏料」的醫療過程操作不當,造成患者身體傷害。名法醫高大成研判,空姐傷口恢復期太久了,再加上沒有新創傷,合理推論是雷射造成的灼傷。(圖/林慶祥攝)知名法醫高大成博士看了珍妮傷勢照片,直接指出,此傷口應該是雷射療程造成的,第一、若有新創傷,會造成患部週邊出血、挫傷、瘀青,但珍妮的膝蓋、大腿等處並沒有,可見除了雷射之外,沒有其他的外力傷害。其次,珍妮雷射術後傷勢,恢復時間過程,通常一個禮拜,體質較差,或術後治療不到位,頂多也兩個禮拜就會好,她拖了一、兩個月,還抽血萃取自己細胞注入治療,顯然是雷射療程造成灼傷。至於該醫學中心為何不敢寫「灼傷」,高大成笑著說:「起水泡、紅腫、潰爛這些傷口的徵狀,就是灼傷造成,皮膚科醫師一眼就可以看出,不寫發生這些徵狀造成的原因,當然是因為珍妮就醫時,已經距離雷射受傷有段時間,所以後續接手的醫師可以推託,但最主要,還是怕得罪同行」。高大成建議,遇到這類醫療糾紛,最好從一發現不對勁就拍攝傷口,留下完整治療過程的照片,可供專業鑑定;其次,如果涉及治療的醫師不願意開立證明,可以到醫師公會的醫療糾紛小組尋求協助,相信會比個別醫療院所公正、客觀,也比衛生局權威、專業。事實上,維格診所並非第一次發生醫療糾紛,這家全國連鎖的醫美體系,2017年因為使用韓國進口未經核准的拉皮、隆鼻線材,遭台北地檢署依違反《藥事法》起訴。2020年台北地院判處診所負責人林明德「過失而販賣未經核准擅自輸入之醫療器材」,處有期徒刑四個月,可易科罰金;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281萬沒收。判決書指出,林銘德於2012年6月27日起至216年2月18日間,於維格診所之官方網頁中刊登「4D埋線隆鼻MISKO」之廣告,並向羅比珍妮公司或新健公司購買MISKO埋線1816條、MISJU埋線900條,以每件MISKO隆鼻手術4萬元、MISJU拉皮手術5萬至8萬元之價格,聘任不知情的吳姓醫師,醫師為W姓等10名女客戶施作MISKO隆鼻或MISJU拉皮手術。維格醫美診所透過律師表示,該診所有告知醫療風險,且使用主管機關核准之醫療儀器與藥物,經患者簽署同意書,始做雷射,無患者指控之情形。其次,雷射療程後之外觀與恢復期,雖經醫師術前告知,仍可能與患者預期不同而有誤會,非該診所樂見。然患者術後有不適或疑慮,該診所均秉持責任態度,提供後續照護,但不知為何患者第一次回診時,拒絕診所護理,且拒絕再回診;該診所強調,將會持續與患者聯繫,期取得雙方共識。2026年7月1日更新當事人林銘德委由律師來函聲明:當事人所涉違反藥事法一案,因臺灣高等法院撤銷原判決而免訴確定,並無遭判處有期徒刑四個月及沒收新台幣281萬元,維格診所更無賣違法線材而遭判刑。編按:醫療器材管理法第83條規定:自本法施行之日起,醫療器材之管理,應適用本法之規定,藥事法有關醫療器材管理法之規定,不再適用。高等法院認為,藥事法第84條立法理由針對因過失販賣、供應等未經核准之醫療器材係處以刑事罰,然考量該過失行為之倫理可歸責性較低,實務上多予被告得易科罰金之判決,復考量刑罰謙抑性,爰認以行政罰究責即為已足。
愛爾麗針孔偷拍又爆多項違規 高市衛生局開鍘:2診所停業6個月
針對近期部份醫美診所涉侵犯民眾就醫隱私,高雄市政府高度重視,已啟動跨局處專案稽查,同時衛生局亦開設醫療隱私權益受損專線受理申訴,截至昨(13)日已查核全市43家醫療院所,申訴專線共受理88通、申訴表單共收15件。目前查獲愛爾麗集團2家診所及1家光澤診所,疑未經同意即攝錄涉及民眾身體隱私部位,已依法處辦,此外暫未查獲其他院所有裝設隱藏式攝影設備疑慮,或遭民眾申訴。衛生局今(14)日指出,市府為保障民眾安心就醫,首波專案稽查優先針對具高風險的醫療美容診所展開稽查,截至昨日共查核40家診所及3家市立醫院。其中「博愛愛爾麗診所」及新興區「愛爾麗診所」,因查獲違反《藥事法》、《醫療法》及攝錄民眾隱私部位等多項違規情事,衛生局除依法處辦,並裁處2家診所自今年5月11日起停止執行醫療業務6個月,惟診所仍須營業妥善處理民眾退費事宜。針對藝群診所昨遭衛生局查察後質疑是「假稽查真搜索」,衛生局也嚴正澄清,強調本次行政稽查以保護病患權益為核心,查核範圍涵蓋攝影設備位置、權限管理、影像保存及病歷調閱等,同時查察藥品使用與管制狀況,均依《個人資料保護法》、《醫療法》、《藥事法》及《醫療機構電子病歷製作及管理辦法》等法令授權,為正當合法行政裁量範圍。衛生局表示,昨日無預警稽查高雄市轄內3家藝群診所,發現診間皆設有監視器,鳳山47支、左營44支、高雄(三民)42支,總數量高達133支,同時現場亦發現藥品管理涉多項違失,業者片面質疑並非事實,將進一步釐清事證後依法處辦。此外,因有民眾於高雄市醫療機構進行醫療或美容處置過程,疑未經同意即遭錄攝涉及身體隱私部位,衛生局自11日起也啟動醫療隱私權益受損受理專線,由專人受理並協助個案事實釐清後,依法轉請相關機關依法處理,截至昨日專線共受理88通、申訴表單共收15件,除愛爾麗集團2家診所及1家光澤診所,並未有其他醫療院所遭訴。衛生局後續稽查亦將遵循衛福部醫事司昨最新管理指引,包括嚴禁使用隱密式密錄設備、公共空間監控須明顯公告、診療場域錄影須取得書面同意且高度隱私空間(如手術室)原則禁止,以上述原則作為現階段稽查標準,建構醫療隱私防火牆。衛生局強調,市府持續保障市民就醫各項權益,將持續透過常態性與無預警專案稽查,嚴密監督各醫療機構落實隱私維護,若查獲任何違法侵害民眾隱私事證,將移請檢警單位進一步調查。民眾若有隱私權遭侵害疑慮,可撥打專線07-7134000(轉分機5801、5802或5803),服務時間每日上午8時至12時、下午13時30分至17時30分。
愛爾麗再爆爭議!高雄2分店查獲過期管制藥、假病歷 最高罰5百萬
愛爾麗診所近期因疑似偷拍案引發外界關注,高雄市衛生局8日針對位於轄內博愛店與中山店進行突擊稽查,查出多項違規情形,包括過期管制藥品未妥善管理、病歷疑似登載不實,以及處方箋資料缺漏等問題。衛生局今(9日)表示,相關違規已涉及《醫療法》、《藥事法》及《管制藥品管理條例》,最高可裁罰500萬元,後續將依法嚴查嚴辦。根據衛生局公布內容,愛爾麗診所高雄博愛店被查出「管制藥品處方箋」未完整記載醫療機構名稱等必要資訊,另有病歷資料疑似登載不實及紀錄缺漏情形,已涉嫌違反《管制藥品管理條例》,最高可處30萬元罰鍰。此外,高雄中山店則被發現存放逾期管制藥品,且未依規定區隔管理。衛生局指出,若過期藥品未妥善處理,恐增加誤用風險,相關行為已涉嫌違反《藥事法》,可處3萬元以上、500萬元以下罰鍰。高市衛生局強調,病歷管理及管制藥品使用攸關醫療安全與民眾權益,將持續追查相關責任,並配合司法機關進一步調查,以維護醫療品質與就醫安全。另一方面,衛生局7日亦派員前往轄內分店協調業者全面受理消費者退費。針對愛爾麗診所進行體雕、雷射及施打肉毒桿菌等療程並預收款項,及涉違反收費標準,超額或擅立項目收費,衛生局持續調閱相關病歷紀錄嚴查嚴辦,相關事證查證屬實者,將依《醫療法》第22條裁處新臺幣5萬元至25萬元罰鍰,並責令診所限期將超收費用全數退還患者。為捍衛市民權益,衛生局呼籲相關爭議可於上班時間撥打高市府「消費者服務中心」專線(07-3373685),將由專人協助提供法律諮詢與消費爭議協商,全力保障民眾合法權益。
物流運嬰屍3/台灣政府早知移工大賺血腥財 跨境賣墮胎藥到東亞
印尼籍移工「You Li(臉書姓名)」遭控在網路上賣墮胎藥以牟取暴利,其「業務」範圍還包括日本香港,而台灣外傭關注組織指出,早已向台灣政府反映卻未獲回應,也讓這名「地下藥后」的行徑越發囂張。本刊調查,You Li主業是家庭照顧,負責看護雇主家的年邁阿嬤,但她在網路上卻是「地下CEO」,不僅出售衣服、面膜、髮油等生活用品,還販賣避孕藥、墮胎藥等藥品,業務範圍更拓廣到香港、日本和澳洲。「喜克潰」,此藥品主要適應症為預防與治療胃及十二指腸潰瘍,卻被移工當成墮胎藥販售,稍有不慎便可能引起敗血症,後果不堪設想。(圖/翻攝當事人Tiktok)You Li販售的墮胎藥為「喜克潰」,此藥品主要適應症為預防與治療胃及十二指腸潰瘍,因能促進子宮收縮、軟化子宮頸,亦被廣泛用於婦產科催生、流產,香港家庭醫生李福基接受《香港文匯網》採訪時指出,若服用劑量不當或超過應用週數,孕婦可能會流血不止、不完全流產,殘留的胎盤還有可能引發盆腔感染,進而導致敗血症,後果難以想像。而「喜客潰」在台灣屬於醫師處方用藥,You Li有特殊管道,能從藥局大筆購入,更囂張貼出自己與幾十盒喜克潰的合照,她將此藥品包裝成解決「月經晚到」、「兩條線陽性」的良方,對其背後的風險卻是隻字不提。此亂象則引發香港媒體注意,《香港文匯報》曾揭發這條血腥產業鏈,並揭露曾有移工在自行服藥後流血不止、無法站立,被緊急送醫救治,因未能徹底清除殘餘組織而差點感染,還有人在雇主家中產下死胎,雇主發現自家馬桶出現疑似人體殘肢,逼問後移工財坦承自行服藥,而該名移工子宮也受墮胎藥影響,立刻被安排手術治療。印尼籍移工「You Li」大賺墮胎財,有同鄉移工看不下去勸阻,但他態度囂張,還在網路上發布跳舞影片。(圖/翻攝當事人Tiktok)更誇張的是,台灣外傭關注組織早在2025年4月就發現此事,指稱曾立即向台灣政府回報卻未獲重視,也讓「地下藥后」行徑越發囂張,知情人士則盼相關單位能加強取締,別讓台灣的便利物流成為共犯。移民署表示,目前尚未接獲相關情資,後續將建議外勤單位邀請衛生單位一起查辦。食藥署表示,目前未接獲相關情資,且查我國網路無販售喜克潰錠(CYTOTEC)之情形,而處方藥品依我國藥事法規定不得於網路刊登販售,「CYTOTEC」其適應症為「胃及十二指腸潰瘍」,須由醫師處方使用。食藥署表示,按藥事法第50條第1項規定,須由醫師處方之藥品,非經醫師處方,不得調劑供應。另依據同法第37條第2項規定,藥品之調劑,應由藥師為之。違反前述規定者,得分別依同法第92條規定裁處新台幣3萬元以上200萬元以下罰緩,倘案內產品非屬我國核准藥品,販賣或意圖販賣而陳列者,依同法第83條規定,處7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5000萬元以下罰金。食藥署強調,倘發現疑似不法產品,將請衛生局或檢調合作,協助調查醫療機構或藥局之藥品來源或流向相關紀錄,若查獲非法行為,將依法嚴懲,並持續透過多元管道宣導,請民眾切勿購買來路不明或網路宣稱療效之藥品,不僅違法,更可能對身體造成傷害。
物流運嬰屍1/「地下藥后」囂張網路賣墮胎藥 移工產嬰竟當垃圾丟
台灣缺工嚴重導致移工人數與日俱增,2026年突破86萬人,移工們早已形成地下文化,甚至連台灣的法律都視之無物。本刊調查,印尼籍移工「You Li(臉書姓名)」仗著來台12年,在網路黑市大賣墮胎藥,還仲介移工到簡陋診所進行流產,更有移工將墮胎後的胚胎以貨運寄給她處理,讓物流在無形間成為「運嬰車」,她更是將孩子當成垃圾丟棄,冷血行徑讓人髮指。據了解,You Li目前於北部擔任家庭照護,平時主要負責照顧年邁的阿嬤,而她來台12年,丈夫同樣在台灣的工廠工作,但不同於平均月薪3萬元,得縮衣節食才能攢下血汗錢的移工,You Li平時可說是吃香喝辣,手上更拿著最新款的iPhone17手機,而在她揮霍的背後,卻是一條條小生命無聲的流逝。You Li還有「售後服務」,接受移工寄來的包裹處理流產後的胚胎,甚至有胚胎送來時已開始腐爛。(圖/翻攝當事人Tiktok)「自稱是印尼CEO,在網路上什麼黑心錢都賺。」知情人士透露,許多女性移工在自己的家鄉有家庭和老公,但來台後因異鄉寂寞、工作壓力大,常會與同鄉越走越近,最終「不小心」有了孩子,還有移工擔心懷孕恐被迫解約回國,You Li看上「墮胎商機」,在網路上大賣墮胎藥。You Li以抖音作為宣傳,先後開設十幾個帳號,仲介移工到台北的診所進行流產手術,她宣稱若在去正規醫院,醫生便會通知仲介和雇主,在「私人診所」則能解決月經遲來的大麻煩,但這些診所往往設備落後,閒雜人等都能入內拍影片,衛生環境令人堪憂,You Li卻為了賺錢,將一個又一個同鄉姊妹推上手術床。You Li看上「墮胎商機」,販售墮胎藥外還仲介同鄉姊妹到簡陋診所檢查和進行流產手術。(圖/翻攝當事人Tiktok)針對不在北部或是懷孕月份較小的姊妹,You Li則會以網拍形式販售「喜克潰」,此藥品主要適應症為預防與治療胃及十二指腸潰瘍,因能促進子宮收縮、軟化子宮頸,亦被廣泛用於婦產科催生、流產,在台灣屬於醫師處方用藥,You Li卻能大把購入,並以天價賣給同鄉。據悉,這種藥物在台灣藥局每盒30粒售價550元,You Li卻以10顆2500元的價格出售,中間差價高達十多倍,且其「業務」範圍包括香港、日本等地的移工,她還提供「售後服務」,協助移工「處理」排出體內的胚胎,當中甚至包括正在哭泣的孩子。根據You Li上傳的影片,一位移工誤以為自己僅懷孕3、4個月,服用藥物後竟產下孩子,其父母卻將孩子裝進紙箱中,抱著紙箱在幽暗公園間遊蕩,不斷搜尋不會被監視器拍到且夠黑的灌木叢,看似是要將孩子隨意丟置,配上背景中的嬰兒哭聲更讓人不寒而慄。而那些被扼殺在媽媽肚子裡的孩子下場同樣悽慘,You Li在網路上囂張貼出移工們將其骨肉丟棄廢棄民宅、田邊、舊衣回收箱和垃圾車的畫面,還有母親不知如何處理,將孩子以物流貨運寄給You Li「善後」,還因此導致胚胎腐爛發臭,而這些寶寶往往已有數月大,在母體裡長出眼睛和四肢雛形,祂們卻被稱為「小螞蟻」甚至是「垃圾」,沒有機會看世界一眼就被扼殺。知情人士透露,You Li極其猖狂,總在網路上不斷炫富,有印尼同鄉看不慣其行徑試圖勸阻,卻被You Li拍影片嘲笑公審,行徑猶如無法無天的「地下藥后」,希望主管機關能加強取締,別讓台灣成為「嬰屍之島」。移民署表示,目前尚未接獲相關情資,後續將建議外勤單位邀請衛生單位一起查辦。食藥署表示,目前未接獲相關情資,且查我國網路無販售喜克潰錠(CYTOTEC)之情形,而處方藥品依我國藥事法規定不得於網路刊登販售,「CYTOTEC」其適應症為「胃及十二指腸潰瘍」,須由醫師處方使用。食藥署表示,按藥事法第50條第1項規定,須由醫師處方之藥品,非經醫師處方,不得調劑供應。另依據同法第37條第2項規定,藥品之調劑,應由藥師為之。違反前述規定者,得分別依同法第92條規定裁處新台幣3萬元以上200萬元以下罰緩,倘案內產品非屬我國核准藥品,販賣或意圖販賣而陳列者,依同法第83條規定,處7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5000萬元以下罰金。食藥署強調,倘發現疑似不法產品,將請衛生局或檢調合作,協助調查醫療機構或藥局之藥品來源或流向相關紀錄,若查獲非法行為,將依法嚴懲,並持續透過多元管道宣導,請民眾切勿購買來路不明或網路宣稱療效之藥品,不僅違法,更可能對身體造成傷害。
物流運嬰屍2/女移工炫富稱日賺10萬! 她靠「墮胎業」豪買幾十塊地
印尼籍移工「You Li(臉書姓名)」遭控在網路上賣墮胎藥、仲介移工同鄉進行人流手術,並從中牟取暴利,曾稱自己單日營業額高達10萬元,她更是囂張炫富,不僅常在個人頁面曬出大餐照,其手機是最新款的iPhone17,還在家鄉大筆購入20塊房地產,靠著墮胎血腥產業過著奢侈生活。據了解,You Li已在台工作12年,目前於北部擔任家庭照護,移工平均薪資約3萬元,往往要省吃儉用、精打細算才能存下錢寄回母國,You Li卻靠著地下經濟賺得盆滿缽滿,更自稱「印尼CEO」,在網路上囂張炫富。You Li的事業版圖還擴展到日本、香港,甚至有日本的印尼移工飛到台灣,在其仲介下墮胎,她則藉此賺得盆滿缽滿。(圖/翻攝當事人Tiktok)知情人士透露,You Li可說是「什麼錢都想賺」,其業務範圍包括替在台移工處理印尼當地離婚問題,每辦理一份文件就能得到3000元到6000元的報酬,她還販售衣服、面膜、髮油等生活用品,甚至非法販售墮胎藥,並仲介同鄉姊妹到落後診所進行流產手術,從中牟取暴利。根據You Li自己拍攝的影片,她曾貼出拿著數十個大小包裹到超商寄件的畫面,並聲稱自己的日營業額高達10萬元,每月收入則高達百萬元,大筆資產則被匯回印尼,在家鄉購入20筆房地產,她則是引以為豪、囂張炫富。You Li自稱「印尼CEO」,每天都要處理大批物流包裹,單日營收還曾高達十萬元。(圖/翻攝當事人Tiktok)You Li曾拍攝影片展示自己價值數千元的外套,更自稱為「隱形富豪」,得行事低調才能隱藏自己的真實身分,她則在畫面中笑的前仰後翻,驕傲之情溢於言表,絲毫不在意這些財富是建立在同鄉姊妹的血淚,與無數小生命的消逝之上。「她賺印尼人的錢卻鄙視同鄉,在台灣工作卻一直挑戰我國的法律。」知情人士提到,You Li賺大錢後行徑也越發猖狂,不僅公開拍影片傳授沒有居留證如何到超商領包裹,變相教導逃逸移工躲避查緝的技巧。知情人士表示,You Li更屢次醜化台灣雇主,聲稱自己全年無休、沒有假期,每日都認真工作,實則是將大部分的時間用來經營副業,雇主家早已成為她的抖音背景板,希望相關單位能加強查緝,別讓不良移工繼續破壞台灣的勞動環境。移民署表示,目前尚未接獲相關情資,後續將建議外勤單位邀請衛生單位一起查辦。食藥署表示,目前未接獲相關情資,且查我國網路無販售喜克潰錠(CYTOTEC)之情形,而處方藥品依我國藥事法規定不得於網路刊登販售,「CYTOTEC」其適應症為「胃及十二指腸潰瘍」,須由醫師處方使用。食藥署表示,按藥事法第50條第1項規定,須由醫師處方之藥品,非經醫師處方,不得調劑供應。另依據同法第37條第2項規定,藥品之調劑,應由藥師為之。違反前述規定者,得分別依同法第92條規定裁處新台幣3萬元以上200萬元以下罰緩,倘案內產品非屬我國核准藥品,販賣或意圖販賣而陳列者,依同法第83條規定,處7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5000萬元以下罰金。食藥署強調,倘發現疑似不法產品,將請衛生局或檢調合作,協助調查醫療機構或藥局之藥品來源或流向相關紀錄,若查獲非法行為,將依法嚴懲,並持續透過多元管道宣導,請民眾切勿購買來路不明或網路宣稱療效之藥品,不僅違法,更可能對身體造成傷害。
毛孩藥翻盤2/凌晨急救變大地遊戲 飼主淚籲:優化取藥效率再推新制
台灣寵物市場規模相對有限,不少國外獸用藥商不願進入,也使得獸醫在臨床上常不得不使用人用藥,但《藥事法》卻不讓藥商賣藥給動物醫院,搞得獸醫取得人用藥長期是「偷偷來」。為此,政府欲推新制,要獸醫開處方籤,即使未完成登錄的藥品,飼主也合法能去藥局買回來給獸醫調劑;沒想到此舉引起飼主與獸醫強烈反彈,怒批新制讓命懸一線的寵物還得等飼主跑「RPG(大地遊戲)」苦等不到藥。 一名具多年飼養經驗的飼主向本刊表示,日前家中14歲愛犬因罹患糖尿病與心臟病,於凌晨2時突發狀況,緊急送往24小時獸醫院搶救,最終仍不幸離世,當晚醫療費用粗估高達新台幣4萬元。 談及新制,飼主直言,多數毛孩家長早已將寵物視如親生子女,面對緊急情況時,心情往往焦急不安,「價錢從來不是第一考量」,若藥物取得變得困難,將讓人難以承受。他認為,一旦在關鍵時刻拿不到藥,對飼主而言將是「難以想像的絕望」。 飼主也提到,目前家中仍飼養一隻僅4個月大的幼犬,正處於較易發生突發狀況的階段,但因居住在桃園較偏遠地區,平時連人用藥局都不易取得,更遑論寵物用藥資源。他指出,雖然藥價透明對消費者而言是好事,但在急診情境下,相較於即時取得藥物,新制所強調的優點,對飼主而言「並不具吸引力」。立委郭昱晴(中)預告推動修法,主張讓獸醫可直接取得人用藥,提升臨床效率。(圖/報系資料照) 由於新制引起巨大反彈,農業部本月10日提出替代方案,規劃直接公告700多項人用藥轉列為「動物保護用藥」,未來可由藥商直接供應獸醫院,不需再經藥局調劑。不過,由於相關配套尚未完備,政策隨即暫緩,並於15日進一步證實將「直接註銷」,但最新的管理辦法至今仍未提出具體時程與方向。 制度雖未落地,缺藥情況卻已在第一線浮現。民進黨立委郭昱晴透露,近期已接獲獸醫反映,有貓用止痛藥(如嗎啡)出現取得困難的情況。她指出,相關藥品因被排除在目前公告的動物用藥清單之外,導致臨床端一度出現缺口。 官方資料顯示,截至3月31日,公告可供犬貓使用的人用藥品共有701項,但完成登錄者僅144項。「不要讓貓痛死,好可憐!」郭昱晴說,台灣目前可供犬貓使用的人用藥品數量仍偏少,相較日本動物診療可使用的人用藥達數千種,存在明顯差距,但她也強調,相關單位已啟動程序,將盡速把必要藥品納入公告清單,避免臨床用藥出現斷層。廣大飼主憂心,未來毛小孩急診與夜間恐出現「有錢也買不到藥」的情況。(圖/報系資料照) 獸醫師曲維紀則表示,台灣寵物市場規模相對有限,不少國外藥商不願進入,目前臨床上使用人用藥相當普遍,主要因多數人用藥在進入人體試驗前,已先經過動物實驗,僅在實際使用時需依動物狀況調整細節。他坦言,面對政策反覆調整,現階段仍抱持觀望態度,未來藥品供應是否會受影響、藥商是否願意持續供應,還須一段時間觀察。
毛孩藥翻盤1/寵物用藥新制急煞車 專家批正面表列窄化治療路
你家有「毛小孩」嗎?台灣從2023年至今(2026年)已增加逾192萬隻,目前估計突破340萬隻,連帶寵物醫療需求快速攀升,但現行制度讓獸醫無法合法向藥商取得人用藥,只能遊走灰色地帶。中央原規劃7月推出新制,將取藥途徑法制化,卻引發飼主憂心夜間藥局關門後,即使有錢也買不到藥;政策隨後在飼主與獸醫強烈反彈下急轉彎、直接註銷,讓夾在法規與現場缺口的飼主、獸醫師及藥商無所適從,是當前動物醫療體系最迫切待解的問題。 依《動物保護法》規定,允許在動物用藥不足時,獸醫可使用人用藥進行治療,但《藥事法》同時又規定,藥商不得將人用藥直接販售給未取得許可的機構,獸醫院並不在合法對象之列,讓臨床現場出現醫療上「可以用」,但實務上卻「不好取得」,導致「人藥治獸」只能偷雞摸狗。 對此,農業部原先預計於7月推出新制,想把灰色地帶「制度化」,提出《動保法》的子法「人用藥品用於犬貓及非經濟動物之使用管理辦法」,做法是政府先建立一份清單,讓部分人用藥可以合法用在寵物身上,但同時設下一個流程:如果藥品還沒完成登錄,獸醫不能直接拿來用,必須先開立購藥證明,由飼主自行到藥局找藥師購買,再帶回醫院由獸醫調整劑量使用。 然而,這樣的流程也引發疑慮,尤其是急診或夜間情況下,若須臨時用藥,飼主是否來得及取得,成為外界最關注的問題。在如潮水般湧現的質疑聲中,寵物用藥新制急踩煞車,農業部4月10日召開會議取得初步共識,決定暫緩推動;不到5天,動植物防疫檢疫署署長杜麗華15日在立法院進一步證實,相關修正草案將「直接註銷」,待行政程序完成後近日公告。獸醫師曲維紀認為,現行制度應改為負面表列,避免限縮臨床用藥空間。(圖/方萬民攝) 獸醫師曲維紀表示,未來新制應由「正面表列」改為「負面表列」,即僅明確規範哪些藥品不可使用,例如高階抗生素因易產生抗藥性,若需使用則須另行申請,而非以公告特定可用藥品的方式,限縮獸醫師用藥空間。 曲維紀也主張取消「動保用藥」制度。他指出,若同一藥廠、產線與原料製成的藥品被標示為動保用藥,將無法回流至人用市場,一旦滯銷,成本須由藥商自行吸收,進而提高售價,最終恐轉嫁至飼主,讓原本未有健保給付的寵物醫療費用更加沉重。 曲維紀回顧,現行制度問題可追溯至《藥事法》前身、1970年制定的《藥物藥商管理法》,當時為遏止街頭販售藥品亂象,規範藥商不得將人用藥販售給未經許可的機構,而過去獸醫院數量寥寥無幾,相關規範未能隨產業發展調整。寵物用藥新制原訂7月上路,卻在爭議中急踩煞車,並宣布直接註銷,制度走向仍未明朗。(圖/報系資料照) 事實上,早在2013年即有獸醫師們走上街頭,抗議購藥困難並呼籲修法,時任立委陳其邁、蕭美琴等人也曾提案修正《藥事法》,將動物診療機構納入合法販售對象,但最終仍停滯於立法院二讀程序。 對此,民進黨立委郭昱晴預告將針對《藥事法》提出修法。她指出,當前困境源於農業部主管的動物醫療體系中,獸醫臨床上普遍使用人用藥,而衛福部食藥署對人用藥設有嚴格流向管制,進而形成須由藥師介入的制度安排。 郭昱晴認為,獸醫師須經5至7年專業訓練方能執業,卻仍得開立處方讓飼主自行前往藥局購藥,且飼主還可能面臨藥局晚間提早打烊的情況,增加就醫不便與時間成本。 因此,郭昱晴主張,與其將藥師納入購藥流程,不如回到過去討論方向,讓第一線獸醫師能直接取得人用藥,並透過更完整的藥品公告機制釐清權責分工。她建議,可由衛福部負責藥廠銷售至動物醫院的前端管理,而藥品進入動物醫院後,則由農業部負責後端管理,以兼顧用藥效率與流向控管。
網紅賣「壯陽保健品」竟是偽藥!地下工廠狠撈8000萬 14萬盒流入市面
橋頭地檢署偵辦Fans17兒少性剝削案,意外查出背後販售摻有壯陽藥成分的偽保健食品集團,查扣1.7萬盒、市面流通逾14萬盒,不法所得上看8000萬元,已依違反《藥事法》起訴主嫌等人。檢警調查,43歲江姓主嫌自中國進口含有類似壯陽藥「威而鋼」主要成分Sildenafil的「類緣物」原料,交由李姓、王姓共犯,委託不知情食品廠製成膠囊,再以「健康食品」名義包裝販售,藉此規避查緝。專案小組指出,該集團原本經營成人平台Fans17,涉入兒少性剝削案件,檢警深入追查後,才揭發其另闢財源販售偽藥;為提升銷量,業者還找來網紅「小哥哥艾理」代言,吸引大量消費者誤信為天然保健品購買。高市刑大查獲網紅代言的偽壯陽藥,檢方依《藥事法》起訴。(圖/林慶祥翻攝)檢警歷時蒐證,分別於去年7月與10月發動兩波搜索,橫跨新北市中和區及台北市內湖區等21處據點,查扣偽藥成品1萬7千盒及原料粉末。警方統計,相關產品已流入市面逾14萬盒,銷售金額高達8000萬元。檢方認定,該集團涉及製造、販售偽藥,已依《藥事法》將江男等人起訴。警方提醒,來路不明的保健食品恐含藥成分,嚴重恐對身體造成不可逆傷害,呼籲民眾切勿輕信網路或網紅推銷,若曾購買應立即停用並儘速就醫檢查。
日本買「這類商品」回台轉賣慘了! 衛生局抓85件開罰237.5萬
許多人到日本旅遊逛藥妝店時,會幫親友買藥或是在網路轉售藥品。不過,高雄市政府衛生局今(9)日公布,114年共查獲85件網路違法販售藥品,裁處金額達237萬5千元。衛生局指出,由於販售的民眾不具藥商身分亦未領有許可證,違反《藥事法》規定,依法可裁處3萬至200萬元罰鍰,另情節嚴重者,恐面臨刑事責任,可處10年以下有期徒刑,並得併科新臺幣1億元以下罰金。民眾隨意在網路上轉售藥品,依《藥事法》規定,恐挨罰3萬至200萬元罰鍰。(圖/高雄市衛生局)衛生局指出,114年度查獲85件網路違法販售藥品案,裁處金額達237萬5千元,其中近3分之1產地來自日本,以民眾赴日旅遊採購腸胃藥、止痛藥及祛痘膏等,共計25件居多;其次為中國產的硫磺軟膏、艾草貼、吸油貼、印度神油,聲稱抗菌、減重、壯陽等療效,共計20件;另有美國產的Q10、維生素D3,及泰國產的壯陽藥、止痛藥等,還有多件台灣的酸痛貼布、感冒藥丸及消炎止痛錠劑。衛生局強調,上述藥品即便民眾能在國外藥粧店自由購買,並依衛生福利部公告品項及規定數量攜帶入境,但僅限自用。藥品不是一般商品,不可隨意販售,依《藥事法》規定,需經衛福部申請核准後才可合法販售藥品,未經核准輸入即屬「禁藥」,代購禁藥及販售者,依法移送檢調偵辦,各地衛生局均持續監控各種販賣藥品的違法行為,請民眾勿以身試法。衛生局呼籲,民眾請勿販售或購買不法藥品,如有選購需求,請向藥局或領有販賣業藥商許可執照的藥商,購買領有藥品許可證(查詢網址:https://gov.tw/erQ)的合法藥品,用藥品質才有保障。衛生局提醒,民眾應落實「生病找醫師、用藥找藥師」的正確觀念,疾病問題尋求醫師診治,藥物問題則諮詢藥師,堅持不信、不聽、不買、不吃、不推薦的「5不」原則,勿貪圖便利在網路上交易來路不明的藥物,以維護全家人的健康安全。
出國代購6類保健品轉售恐觸法 衛生局警告:最重罰200萬
近年出國旅遊與代購熱潮盛行,有不少國人尤其喜歡去鄰近國家日韓,也會採購大量保健品返台,甚至上網轉售補貼旅費,但這樣做卻可能觸法!台南市政府衛生局提醒,有6類保健產品在台被歸類「藥品」,若無藥商資格卻自行上網販售,已違反《藥事法》,最高可處新台幣 200 萬元罰鍰。台南市衛生局指出,近期查獲多起民眾因不熟悉法令而誤觸法網的案例。有民眾因看準代購商機,將出國帶回的褪黑激素、硫酸鹽葡萄糖胺及高劑量維生素C等產品於網路平台販售;還有人則因自用不完,將國外購買的鼻舒膏、高劑量纈草及遠紅外線磁療鎮痛貼上網轉售。這類看似日常的保健產品,在台灣均屬於藥品管理範疇,轉售行為已構成非法販賣藥品。據衛生福利部規定,包含褪黑激素、硫酸鹽葡萄糖胺,以及符合基準表規範的高劑量維生素或礦物質,均屬於藥品。一般民眾若未取得藥商許可證便進行銷售,將依《藥事法》第27條規定,裁處新台幣3萬元以上、200萬元以下罰鍰。若販售的產品屬於未經核准輸入之禁藥,甚至可能面臨有期徒刑等刑事責任,代價相當慘痛。台南衛生局局長李翠鳳呼籲,民眾如有身體不適,應循正規管道就醫,切勿透過網路購買來源與標示不明的國外藥品,以免發生不良反應時求償無門。同時提醒網路賣家,上架商品前務必確認產品屬性,並嚴格遵守相關法規,避免因一時疏忽或貪圖蠅頭小利而因小失大。
這款退燒止痛藥標示錯誤「19萬錠流入市面」 食藥署限期回收!最重罰200萬
買到這款止痛藥的民眾注意!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日前發布藥品回收資訊,知名退燒止痛藥「陽生百舒疼加強錠」因外盒標示與核准內容不符,包含多標示適應症及文字誤植等錯誤,恐使民眾誤解用藥資訊,廠商已主動通報並啟動回收作業。食藥署統計,該批問題藥品已售出約19萬餘錠,已要求藥商必須於3月10日前完成回收,否則依法最重可處新台幣200萬元罰鍰。據食藥署說明,本次回收對象為台灣陽生製藥工業股份有限公司生產的「陽生百舒疼加強錠(衛署藥製字第055948號)」,問題批號為GI003。該廠商於2月初主動向食藥署通報,稱該批產品的外包裝文字與原核准內容有出入,具體違規項目包括少標示一項賦形劑、多標示一項適應症以及部分文字誤植。食藥署藥品組簡任技正劉佳萍表示,雖然外盒標示錯誤並不影響藥品本身的品質與療效,但考量正確的標示是確保民眾用藥安全的重要環節,為避免民眾誤解藥品用途,仍依法要求限期回收。該藥品主成分為乙醯胺酚(Acetaminophen)及無水咖啡因(Caffeine anhydrous),主要用於退燒及緩解頭痛、牙痛、肌肉酸痛、月經痛等症狀,屬於常見的市售指示藥品,目前市面上替代藥品充足,並無缺藥疑慮。依食藥署統計,批號GI003已銷售數量共計196,310錠,並已責成廠商於3月10日前繳交回收成果報告書及後續預防矯正措施。若藥商未按規定時程完成回收,將依《藥事法》第92條處新台幣3萬元以上、200萬元以下罰鍰。食藥署也提醒,民眾若手中持有該批號藥品,可洽鄰近藥局或諮詢醫師,改用其他適當藥品。
搭訕病友賣「神藥」! 8旬婦千元保健食品賣5千稱:跌倒都沒事
北市文山第二分局景美派出所日前破獲一起違反《藥事法》案件。一名8旬婦人於骨科復健診所搭訕病友,宣稱其所有的藥品具有「吃完連跌倒都沒事」之神效,將原價1000元的保健品以5100元的高價賣給病友,直到病友家人發現,怒報警處理。據了解,一名民眾去年底於骨科復健診所進行治療時,意外與一名84歲的張姓婦人結識,張姓婦人掏出身上的保健食品向對方供稱,該「藥物」吃完「跌倒都沒事」,一番說詞後當場說服被害民眾以1萬1000元的價格買下2罐保健食品。有民眾去年於骨科復健門診看診時,遇到一名老婦人搭訕,販售一罐要價5100元的保健食品,並宣稱該「藥物」跌倒都沒事。(圖/翻攝畫面)被害民眾返家服用後,發現久未見效,事後請兒子確認卻驚見該藥物僅是保健食品,且原價僅1000餘元,氣得直接報警處理。警方獲報後也掌握張姓婦人涉嫌重大,通知其到案說明,全案訊後也依詐欺與藥事法移送台北地檢署偵辦。文山第二分局呼籲,民眾面對醫藥資訊應多加查證,藥品來源務必透過合法管道取得,若有醫療需求應循正規醫療院所就診。如發現可疑推銷或不法販售情形,可撥打165反詐騙專線或110報案電話,以保障自身財產與健康安全。
出國買戰利品注意!「1類物品」轉售最高罰百萬 隱眼、OK繃都入列
春節假期將至,出國旅遊熱度攀升,不少民眾規劃前往日本、韓國等地採買熱門眼藥水、止痛藥或隱形眼鏡等產品。臺北市政府衛生局提醒,民眾自國外攜帶回臺之藥品及醫療器材,僅限個人自用且有數量限制,嚴禁於網路或其他通路轉售,違規者最高可處新臺幣200萬元罰鍰,請民眾務必留意相關規定,以免觸法受罰。衛生局提醒民眾出國買藥要遵循「不超量、不轉售、不代購」的三不原則,依據財政部關務署及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規定,旅客攜帶藥品入境僅限合理自用範圍,且依「入境旅客攜帶自用藥物限量表」有明確數量限制,非處方藥每種最多12瓶(盒、罐、條、支),合計不得超過36瓶;中藥材每種最多1公斤,合計不得超過12種;中藥製劑則是每種最多12瓶,合計不得超過36瓶。前述藥品入境後僅供個人自用,嚴禁透過蝦皮、Facebook社團或LINE群組等平台販售。若未具藥商資格擅自販售,涉違反《藥事法》第27條規定,依同法第92條可處新臺幣3萬元以上、200萬元以下罰鍰;若涉及販售或意圖販售未經我國核准之藥品,更可能觸犯刑責。另外,「隱形眼鏡」與「OK繃」等醫療器材也是民眾最常誤觸法規的品項,北市衛生局指出,具視力矯正功能的隱形眼鏡屬於第2等級醫療器材,依法僅限取得許可執照的實體通路販售。民眾購買攜帶入境時,單一度數隱形眼鏡最多60片,且每人限同一品牌、至多2種不同度數;OK繃合計不得超過60個(片)。若未經許可於網路販售醫療器材,最高可處100萬元罰鍰;若未具醫療器材商資格而於網路販售醫療器材,涉違反《醫療器材管理法》第13條規定,可依同法第70條處新臺幣3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如屬意圖販賣而輸入未經核准之醫療器材,亦可能涉及刑責。衛生局表示近年已加強監測網路賣場與社群平台,惟部分民眾仍誤以為標註「二手」、「代友出售」或「分攤運費」即可規避查處,但只要具備對價關係或陳列販售行為,即可能構成違法。去年間,已查獲多起民眾因不知情轉售國外藥品或醫療器材而遭裁罰或移送檢察機關偵辦案例,提醒民眾切勿心存僥倖。最後,北市衛生局呼籲,民眾出國前可先至外交部領事事務局網站查詢各國藥品攜帶規定,或至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網站了解藥品及醫療器材輸入及申請個人自用相關資訊,事前準備齊全,才能安心出國、平安返國,歡度春節假期。
北市114年抽驗中藥材結果出爐 1件何首烏、2件天花片違規
為維護民眾購買中藥材的衛生安全,臺北市政府衛生局執行114年中藥專案抽驗計畫至本市中藥販賣業藥商、中醫醫療機構,抽驗市售中藥材共計55件,除依「中藥材飲片之標籤或包裝應標示事項處理原則」查核標示外,也針對品質進行檢驗,依藥材屬性檢驗項目包含藥材鑑定、重金屬、二氧化硫、農藥殘留及黃麴毒素。經查核55件中藥材產品標示皆符合規定,其中1件「何首烏」及2件「天花片」經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鑑定檢驗指標成份及基原不符規定,另外續驗天花片二氧化硫含量檢出441 ppm及579ppm不符限量基準(400ppm),已移請來源廠商所轄衛生主管機關依法核處。中藥材來源不一及習用名稱差異 應正確確認與鑑別市售中藥材來源不一及習用名稱差異,以致中藥材有同名異物或同物異名的現象,甚至有混淆誤用的情形。基於民眾用藥安全的考量,藥材的選用必須藉由中藥材的外觀與顯微鏡鑑別,確認正確的基源,以達應有的臨床療效。而中藥材摻雜異物的情形,屬藥事法所稱「劣藥」,依藥事法第21條第3項及第90條規定,製造或輸入劣藥者,可處新臺幣10萬以上5,000萬元以下罰鍰;販賣、供應或調劑者,可依同法處新臺幣3萬以上2,000萬元以下罰鍰。掌握「停、看、聽、選、用」口訣 維護安全用藥臺北市政府衛生局提醒,選購與使用中藥材時,務必遵守「停、看、聽、選、用」五大安全口訣:「停」偏方:避免使用來路不明的偏方或未經檢驗的中藥材,亦勿攜帶國外未檢驗產品回台分享,以免危害健康。「看」中醫:身體不適時,請至合法中醫院所就診,由專業中醫師診療,切勿自行用藥。「聽」仔細:依照中醫師或藥師的指示服用,不得任意增減劑量或與他人共用藥材。「選」合格:務必至領有藥商許可執照的合格店家購買中藥材,避免在網路或不明管道購買。「用」對藥:使用前確認包裝標示完整,包括:品名、重量、廠商、地址、製造/有效日期、批號、產地、炮製方式、保存方式及注意事項等,以為維護自身及家人用藥安全。【延伸閱讀】中藥行「都更」卡關?專家出來說分明,中藥到底怎麼管才對!吃西藥不只不能吃柑橘! 醫列「這些中藥材」也要注意,避免嚴重交互作用https://www.healthnews.com.tw/readnews.php?id=671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