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罰
」 酒駕 罰鍰 法務部 修法 觀光署
北捷驚傳小學生強抱女乘客還跟蹤 律師:恐涉性騷擾犯罪
台北捷運日前發生一名女乘客遭小學男童強行搭肩擁抱、強索座位並一路跟蹤的狀況,所幸靠著警方與熱心民眾協助下脫困,事後受害女子自身遭遇分享到社群,引發網友熱烈討論。對此,律師王至德發文分析相關法律責任,強調性騷擾屬犯罪行為,若無法即時導正偏差觀念,恐將演變成嚴重社會問題。王至德律師昨(28)日在臉書粉絲專頁「法老王-王至德律師」發文表示,他在社群平台看到有關小學生疑似涉嫌跟蹤、性騷擾成年女性的事件。從受害女子自述得知,事發經過是她搭乘台北捷運,在車廂內遭一名穿著小學制服的男童貼近肩膀並伸手環抱,她嚇到直接換車廂,沒想到男童仍緊跟不捨,不僅扯衣抓手,更向周遭乘客要求讓座以持續靠近。即便女子奔跑試圖擺脫,男童仍一路尾隨至她遇到警察,甚至向警方佯稱問路並企圖再次拉扯衣服;最後在警察介入詢問並協助帶回處理,加上旁人阻擋保護下,該名女子才得以平安離開現場。相關貼文底下引發熱議,許多網友表示極度震驚,更意外接連釣出多名曾遭中小學生性騷擾的受害女性;部分受害者透露,過去曾於擔任家教或搭乘公車時遭小學生襲胸、肢體碰觸或言語騷擾,甚至有人提及多年前發生的小學生猥褻殺害女教師案件,顯示未成年人的性犯罪與騷擾行為並非個案。針對此狀況,王律師從法律層面解析,指出男童單次跟蹤與拉扯的行為,受限於現行法條規範之「反覆或持續」要件,未必能順利認定構成《跟蹤騷擾防制法》;然而,其未經同意直接手繞背擁抱的行為,實質上已涉嫌觸犯《性騷擾防治法》的刑事犯罪責任,並非單純繳納行政罰鍰即可了事。在後續法律與輔導程序方面,王律師說明,若涉案男童年滿12歲,依法將進入少年事件處理法的保護程序;若未滿12歲,則會轉由教育與社政主管機關接手,回歸校園輔導體系進行深度個案輔導。而王律師也提到,由於現行教育已將性教育向下扎根,小學高年級學生已具備一定程度的性認知與行為意識,對於自身非分舉止並非全然不知。最後,王律師提醒與呼籲,小學生對性產生好奇屬生理發展過程的正常現象,但若缺乏自我控制力且出現逾矩侵害他人權益的行為,即屬於高度危險的偏差表現,強調「如果在這個階段沒有好好導正的話,以後可能就會多一個社會問題」。◎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法律學者指通報義務不能無限上綱 中聯油脂裁罰案有討論空間
近日中聯油脂公司生產之油品被驗出致癌物苯駢芘超標,引發社會高度關注。中興大學法律學系教授陳信安指出,在追究食品安全責任與檢討制度之餘,相關法律問題仍應回歸法律本身討論,而非以政治立場或價值判斷取代法律分析。陳信安認為,《臺南市食品安全管理自治條例》第八條規定,於48小時內向臺南市政府衛生局通報。至於未通報該如何依法裁罰,仍有進一步討論空間。陳信安認為,本案真正的法律爭點,在於《臺南市食品安全管理自治條例》第八條所稱的「食品」,是否包含尚未進入產品製程、尚未成為最終產品的原料。《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三條第一款雖將食品定義為「供人飲食或咀嚼之產品及其原料」。陳信安認為,該條文同時明確規定「本法用詞,定義如下」,其法律效果原則上僅及於《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本身。法律解釋上,相同文字未必在不同法規中具有完全相同的意義。若認為食安法中的定義當然適用於所有其他法規,將忽略不同法規各自的立法目的與規範體系。陳信安解釋,《臺南市食品安全管理自治條例》並未就「食品」另作定義,也未明文準用食安法第三條第一款規定。在此情形下,若逕自將食安法對食品的定義直接套用於自治條例,再據以認定業者違反通報義務並加以裁罰,是否符合行政罰法定原則,值得審慎思考。尤其自治條例第十六條規定,違反第八條通報義務者得處以罰鍰。既然涉及行政處罰,主管機關更應採取嚴格解釋,而非擴張解釋。否則將產生法律未明文規定,卻因解釋而創設新義務的情形,與法治國要求人民得以預見法律效果的原則有所扞格。此外,地方自治也是憲法保障的重要制度。《地方制度法》明定衛生管理屬直轄市自治事項,《臺南市食品安全管理自治條例》即是在此法制架構下所制定的自治法規。在未經中央主管機關認定牴觸上位法,或經憲法法庭宣告無效之前,地方自治團體對於其自治法規的解釋與適用,本應受到尊重。除非經有權機關依法認定其解釋明顯違反上位法,否則不宜以個人法律意見直接取代自治法規主管機關依法作成的法律判斷。陳信安提醒,食安事件最值得檢討的,或許不是急著追問哪一個地方政府應承擔政治責任,而是現行制度是否足以因應原料階段的風險管理、中央與地方資訊是否能更即時交換,以及跨縣市監管機制是否仍有精進空間。唯有回歸事實、回歸法律、回歸制度,才能真正提升食品安全治理品質,也才能維護法治國最基本的價值。
陳幸妤爆「玻尿酸打了5年」!衛生局二度上門 違規下場曝
前總統陳水扁女兒陳幸妤近日在前夫、骨科醫師趙建銘開設的「趙建銘兆福脊椎骨科診所」Google評論留下1星負評,不僅首度以「前妻」身分透露兩人已離婚,更指控自己肩膀肌腱斷裂,卻長期被當成五十肩治療,趙建銘甚至「5年來」將玻尿酸、類固醇帶到家中替她施打。相關說法引發外界質疑是否涉及違法醫療,台南市衛生局13日首次前往診所時因休診撲空,14日下午2時51分再派4名人員到場稽查。衛生局表示,即使醫師治療的是家人,仍須依法完成親自診察、病歷紀錄及處方等程序;若查明違反《醫師法》或《藥事法》,可處2萬至10萬元罰鍰,情節重大還可能面臨停業處分。根據《三立新聞網》、《TVBS新聞網》報導,衛生局14日再次採取行動,下午2時51分派出4名人員前往「趙建銘兆福脊椎骨科診所」,針對陳幸妤公開指控的居家注射情況展開調查,進一步確認相關醫療行為是否存在,以及診療與用藥程序是否符合法規。隨著事件延燒,大批媒體也前往診所守候。診所外則貼出「拒絕採訪」公告,並報警請警方到場,希望維護前往診所就醫患者的隱私。至於趙建銘是否確實曾長期在家替陳幸妤施打玻尿酸及類固醇,仍待衛生局透過相關資料進一步釐清。對於「醫師能不能在家替家人打針」的疑問,台南市衛生局說明,是否違法不能單純以治療場所判定,真正需要檢視的是醫師有沒有遵守完整的醫療程序。依《醫師法》相關規定,即使接受治療的人是醫師自己的家人,也必須先經過醫師親自診察,之後才能進行治療或給藥。此外,醫療行為也必須留下完整紀錄,包括依法製作病歷、開立處方箋,藥袋標示同樣須符合規定。因此,居家治療本身並不等同違法,後續調查重點將放在趙建銘當時是否確實診察陳幸妤、是否製作病歷,以及處方與相關藥品使用程序是否符合規範。衛生局表示,如果醫師沒有經過親自診察,也沒有留下病歷紀錄,就自行將藥品帶回住處替患者施打,便可能涉及違反相關法令。若後續調查確認違反《醫師法》或《藥事法》,依法可處新台幣2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行政罰鍰;若違規情節重大,還可能進一步遭到停業處分。回述事件始末,陳幸妤12日突然在「趙建銘兆福脊椎骨科診所」Google評論區留下1星評價,並直接以「前妻」自稱,使兩人已離婚的消息隨之曝光。不過,這篇評論除了揭露婚姻狀況,更大篇幅指向趙建銘的醫療處置。陳幸妤批評趙建銘醫德及醫術,指對方對她以及親生兒子的診斷都相當潦草,其中她自己的肩膀傷勢更成為爭議焦點。陳幸妤表示,自己的肩膀實際上是肌腱斷裂,過去卻一直被當成五十肩處理。她進一步爆料,趙建銘長達5年都將玻尿酸、類固醇帶到家中替她施打。由於相關藥物涉及醫療處置,消息曝光後,外界隨即質疑醫師將針劑帶離診所、在住宅內替家人注射,是否符合《醫師法》等相關規範。
國民黨團提《食安法》修法 三大方向補漏洞、罰鍰最高提高至10億元
中聯油脂大豆沙拉油致癌物超標事件持續引發關注,國民黨立法院黨團今(20)日宣布提出《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修正草案,並將於記者會後送交立法院議事處,力拚排入21日程序委員會、24日院會審查。草案聚焦源頭管理、預防性下架及通報制度三大方向,並主張將行政罰鍰上限由現行2億元提高至10億元。國民黨團今日召開「食安五環全面崩壞、修法改善刻不容緩」記者會。黨團書記長林沛祥表示,食安制度改革已刻不容緩,在野黨除了透過街頭行動反映民意,也將透過修法補足制度漏洞,希望同步兼顧民眾健康與食品安全。林沛祥指出,草案第一項重點為強化源頭攔截機制,要求建立跨部會即時通報平台,由農業部、經濟部、財政部及衛福部等相關機關在24小時內完成資訊通報,並與國際食品快速警報系統接軌,降低問題食品流入市面的風險。第二項重點則是將預防性下架正式入法。林沛祥表示,只要食品原料出現重大安全疑慮,不論使用比例高低,都應立即全面下架,並於72小時內完成複驗;此外,也要求大型原料供應商逐批檢驗,引進第三方查核,建立完整製程管理及電子追溯制度。第三項則為建立「綠色預報通報制度」。林沛祥說,草案鼓勵業者主動通報異常、自主停售產品,避免誠實送驗反而先受處分,同時建立吹哨者保護制度,提高檢舉獎勵,保障揭弊者權益。國民黨團副書記長王鴻薇表示,黨團本週將透過修法、街頭行動及地方治理三管齊下推動食安改革。除提出修法版本外,也主張將行政罰鍰上限提高至10億元,要求業者完成自主檢驗後限時通報,中央政府則須限時公布產品流向並啟動全面預防性下架機制;藍營執政縣市本週也將召開地方食安會議,強化地方管理。立委羅智強則批評,民進黨執政多年未能有效守護食品安全,呼籲民眾7月25日一同前往凱達格蘭大道表達訴求,要求政府檢討食安政策,並追究行政責任。至於未來是否與行政院提出的修法版本併案審查,林沛祥表示,仍須待行政院正式送案後再檢視內容,國民黨團尊重各版本修法方向,願意就具體內容進行討論,希望盡快完成修法,補強現行食安制度。
獨/騎機車不滿吸二手菸反噴芳香劑!他喊「淨化空氣」仍犯強制罪
兩名機車騎士互看不順眼,一個讓對方吸二手菸,另一個「回敬」芳香劑,後來鬧上法院,結果噴芳香劑的騎士敗在抽菸騎士當下有個「轉頭」的反應,遭法官認定涉犯強制罪,因而輸掉官司。邊騎機車邊抽菸,堪稱用路人極為厭憎的交通亂象,網友曾兩度在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討伐」,提議禁止邊騎車邊抽菸或提高罰款至6千元;《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修正案去年年底初審通過,對於汽機車駕駛手持香菸或抽菸導致影響他人行車安全,將從600元罰鍰提高至1200元。這件二手菸PK芳香劑的案件發生在2025年4月9日中午,陳姓男子騎機車行經台北市信義區吳興街284巷22弄,他不滿前方蘇姓騎士一路上讓他聞到菸味,騎到對方旁邊說:「可不可以不要邊騎車邊抽菸?」,蘇姓騎士回嗆:「X你娘,甘你屁事」,講完後揚長而去。陳姓男子一邊追上去一邊掏出芳香劑,以右手催油門、左手伸長朝右側的蘇姓騎士噴芳香劑的方式表達不滿,但也因此被蘇姓騎士報案處理,經台北地檢署起訴強制罪。陳姓男子辯稱,二手菸對身體有危害,蘇姓騎士的菸味很臭,朝他前面噴芳香劑很合理;不過他也坦承,聽到蘇姓騎士回罵三字經,的確讓自己「情緒上來」。蘇姓騎士是否真的因為抽菸引發衝突?法官說,光從卷內勘驗的「案發片段」看不出來,何況兩人機車前後位置多次互換,很難確認陳姓男子一直吸到二手菸。台北地院比對監視畫面及蘇姓騎士的證詞,他自稱眼睛、鼻子、喉嚨會癢會刺痛,監視器也確實拍到芳香劑一朝他面前噴出去,他就向右撇過臉,而這個受到干擾的反應會影響行車安全,因此認定噴芳香劑構成強制罪,判處陳姓男子拘役15日,得易科罰金1萬5千元。陳姓男子上訴仍主張無罪,強調蘇姓騎士在前面抽菸又有菸灰從他正面襲擊,「嚴重違反呼吸安全」,也影響空氣品質,他噴芳香劑目的是淨化空氣、排除二手菸危害,無意干擾蘇姓騎士的行駛路線。高院法官也注意到蘇姓騎士轉頭迴避的動作,這代表芳香劑造成不適,也使他無法注意車前狀況,已具體妨礙正常行駛的權利。二審特別指出,就算蘇姓騎士一路上都在抽菸,頂多行政罰,不會構成可處刑罰的不法侵害,但陳姓男子「淨化二手菸」的動機與「噴別人芳香劑」的做法並無合理關聯性,社會上大多數人不會認同,最終駁回上訴,判15天拘役定讞。
愛爾麗重出江湖2/醫美帝國超血汗! 小模罹胃癌帶胃廔管上班病逝
愛爾麗醫美集團在診所多處裝設監視器,檢警大規模搜索扣押後,不可一世的醫美帝國兵敗如山倒。不過這也非愛爾麗第一次出現爭議,曾在愛爾麗任職的A員工就表示,愛爾麗的醫美帝國是建立在員工的血汗上,其過去擔任客服期間,底薪僅有基本工資,其餘全靠每月業績來衝,集團還鼓勵員工在非上班時間引流客戶,給予較高獎金,有小模為拚績效,在上班期間被診斷出罹患胃癌,卻仍強撐裝著胃廔管繼續上班,最終病逝,得年26歲。 A姓員工指出,其過去擔任客服小編半年期間,每月底薪僅有最低薪資2.8萬元,其餘全靠引流顧客所獲得的獎金來拉高薪資所得,集團更鼓勵員工利用下班時間回覆顧客訊息,如在上班時間內將顧客引流至診所諮詢,新客一位就可獲得100元獎金,舊客則為20元;但若在下班時間成功引流,新客每一位獎金便提高至200元,舊客則為50元,讓員工若想提高收入,就得拼命上班。前員工怒指,愛爾麗不但未依法給予勞工休假、拖欠薪資。特助張元齡於勞資調解時還曾表示,「勞基法規定較細,無法完全遵守。」。(圖/民眾提供) 他透露,由於客服競爭激烈,「只要你搶到客人就是你的」,造成上班時間很長,當時常5點多就起床開始回訊息,7點就在辦公室,且時任當班主管為求業績好看,常情勒員工,不讓業績好的員工同時休假。之前甚至曾看過一名業績第一的客服,偶爾也會兼任外拍模特兒,突然沒來上班,後續詢問才得知其被診斷出胃癌,並疑似因為多賺一點錢,不惜插著胃廔管也繼續上班,最後仍不敵病魔,於去年病逝,得年26歲。 A員工表示,愛爾麗的離譜行為還不僅如此,由於客服為排班制度,因此未在第一時間察覺異狀,但後續發現無論大月小月,每月休假僅有8天,詢問主管為何休假少於勞基法之規定,竟被主管回以「給你獎金比較多,所以休假比較少」,「不能接受就離開」,讓他憤怒表示,「這和惡意資遣的差別是什麼?」。實際查詢愛爾麗於勞動部官網遭裁罰情形可以發現,愛爾麗幾乎每一年都因違法勞基法24條第1項與第2項遭開罰。(圖/翻攝自勞動部官網)雙方撕破臉後進行勞資調解,A員工怒問愛爾麗為何連最基本勞基法所規定之休假天數都無法遵守,當時前來開會的特助張元齡竟表示,「勞基法規定較細,我們沒辦法完全遵守」,讓他當場傻眼,雙方協商2次後仍破局,A員工也怒對愛爾麗進行檢舉。 台北市政府勞動局進行勞動檢查後,確認愛爾麗確實未依法給付勞工平日延長工時工資,且給予勞工休息日不足,未加發休息日出勤工資,涉及違反《勞動基準法》24條第1項與第2項,依行政罰法對其開罰30萬元。而細看愛爾麗過往遭裁罰紀錄可以發現,愛爾麗幾乎平均每一年都因同樣原因,遭北市勞動局開罰,2023年與2024年間分別被裁罰4萬元與10萬元。前員工表示,愛爾麗在爆出偷拍事件之前,就有多次拖欠薪資、未依規定給假、鼓勵員工於下班時間引客,造成小模抱病上班,最終不幸罹癌過世。(圖/台中市政府提供) A員工也透露,早在愛爾麗爆發偷拍事件之前,愛爾麗就有拖欠薪資之情形,當月獎金本應要次月25日發放,卻被告知因「超過5點,銀行做單來不及」而得延遲發放,直到怒向主管詢問是否需要通報媒體,拖欠的款項竟神奇的隨即到位。他表示,如今在偷拍事件爆發後,大批民眾要求退費,單退費金額就高達2億餘元,拖欠薪資更是成為家常便飯,「集團只會要大家共體時艱」。 對此,截稿前愛爾麗集團尚無回應。
酒駕轉彎慘了!高雄翁衝輕軌撞號誌桿 酒測0.49慘吞天價賠償
高雄市鼓山區17日晚間發生一起離譜的酒後駕車事故,一名64歲王姓男子飲酒後仍駕駛自小客車上路,行經博愛二路準備左轉大順一路時,疑因酒精影響判斷能力,加上當時天候不佳、下著大雨,車輛突然失控偏離車道,直接衝進高雄輕軌軌道區,猛烈撞擊軌道旁石墩及遵行標誌桿,造成車頭嚴重毀損、保險桿脫落,整輛車更一度「騎上」軌道邊緣動彈不得,驚險畫面讓路過民眾全都看傻眼。警方獲報後立即趕往現場處理,發現王男僅有輕微擦挫傷,意識仍相當清楚,因此未送醫治療。然而,員警靠近時便聞到濃厚酒氣,經酒測後確認其酒測值高達每公升0.49毫克,遠遠超過法定標準,當場依法逮捕,並依公共危險罪移送高雄地檢署偵辦。由於事故車輛卡在輕軌軌道上,導致高雄輕軌一度無法正常通行,必須採降級運轉方式維持服務,直到拖吊車抵達現場將事故車移除後,歷經約一小時才恢復正常通車。所幸事發當時並未有輕軌列車直接撞上事故車,也沒有波及其他用路人,否則後果恐怕更加嚴重。警方指出,王男除了涉及刑法公共危險罪外,也可能涉及過失妨害舟車行駛安全罪,後續將由檢方進一步偵辦。此外,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酒駕最高可處12萬元罰鍰;闖入輕軌專用軌道區,也違反《大眾捷運法》相關規定,最高可再開罰7500元。除此之外,遭撞毀的號誌桿、石墩及相關輕軌設備修復費用,也將由高捷公司依法向肇事駕駛求償,刑責、行政罰與民事賠償三重代價,恐讓王男付出極為沉重的經濟成本。警方再次呼籲,酒後駕車不僅違法,更可能危及自己與他人的生命安全。即使只是短距離行駛,也可能因酒精影響反應能力而釀成重大事故。民眾若有飲酒聚會,應選擇代駕、計程車或大眾運輸返家,切勿心存僥倖,以免一時失誤,不但吃上官司,還得面臨高額賠償,甚至造成無法挽回的悲劇。◎喝酒勿開車!飲酒過量,有害健康,未滿18歲請勿飲酒。
籃協行政疏失!蘇文儒首入選中華隊卻被漏報 無緣世界盃資格賽
台灣男籃傳出名單疏失。首次入選中華隊的球員蘇文儒,因籃球協會未能在規定期限內完成資格文件及名單提報程序,確定無法列入本屆世界盃亞洲區資格賽參賽名單。中華民國籃球協會1日晚間發表聲明,坦承行政作業疏失,並向蘇文儒及其家人,以及所有支持中華隊的球迷公開致歉。籃協表示,本次事件肇因於協會未能在FIBA規定的Preliminary Roster截止期限前,完成蘇文儒的球員資格文件確認及相關行政程序,導致球員未能如期列入名單,因此失去本階段正式出賽資格。籃協指出,發現問題後已第一時間補齊相關資格文件,並向FIBA提出補列申請,同時表明願意承擔因此衍生的行政罰款。不過,FIBA正式回覆,由於名單提交期限已截止,相關規定適用於所有會員協會,因此無法針對個案破例處理,籃協也表示尊重並接受相關決定。籃協強調,此次事件責任完全在協會,並再次向蘇文儒及其家人致上最深歉意。協會表示,首次入選國家隊對球員而言意義重大,卻因行政流程未臻完善,導致球員喪失代表國家正式出賽的機會,協會對此深感自責,也向所有支持中華隊的球迷致歉。儘管無法登錄參賽,籃協表示,蘇文儒仍將以中華隊成員身分隨隊前往韓國,全程參與球隊訓練、備戰及團隊活動,持續與隊友共同備戰。協會也將全力支持蘇文儒,並相信他未來仍有機會披上中華隊戰袍,在國際賽場展現實力。籃協表示,已著手全面檢討國家隊球員資格確認、名單提報及相關行政流程,未來將建立更完善的複核機制,避免類似情形再次發生,確保所有入選國家隊的球員權益不再因行政疏失受到影響。籃協最後再次向蘇文儒表達歉意,並感謝FIBA針對本案提供協助與正式回覆,強調將記取此次教訓,持續精進行政管理,維護國家隊及所有球員的參賽權益。事發後,不少粉絲在蘇文儒的社群上留言,替他抱不平,「好不容易代表國家隊出戰的機會,很生氣就被籃協這種低級疏失給搞掉!希望文儒別氣餒,你的努力跟付出我們都有看見」、「年紀只是數字!文儒是海神的驕傲」、「太欺負老實人了,蘇文儒完全值得代表國家隊出戰」、「文儒加油!遭遇這種出包真是太傻眼跟無言了,失去了一年機會」。
陪男友掛急診竟暴走!未掛號硬要看傷口 26歲女怒毆護理師遭上銬送辦
高雄市立大同醫院急診室27日下午驚傳醫療暴力事件,一名26歲江姓女子陪同男友就醫時,未掛號卻要求護理師替她處理手臂傷口,遭告知須依程序檢傷、掛號後,竟情緒失控,徒手攻擊38歲林姓護理師胸口。警方獲報到場,當場依現行犯逮捕江女,訊後並依違反《醫療法》及傷害罪嫌,將全案移送高雄地檢署偵辦。警方表示,事發於27日下午3時30分許,新興分局接獲大同醫院急診室通報,指有護理師遭病患施暴,立即派員趕赴現場處置。調查指出,江女當時陪同男友前往急診,期間向護理師表示,希望一併處理自己手臂傷口。林姓護理師檢視後認為並無明顯急迫傷勢,遂依規定引導她先至檢傷站完成掛號程序,再依序接受診療。未料江女疑因不滿遭要求依程序就醫,情緒突然失控,竟徒手朝護理師胸口揮打;員警趕抵後迅速控制現場,並將江女依現行犯逮捕,帶返警局偵辦。警方指出,江女涉嫌違反《醫療法》第106條及傷害罪嫌,全案已移送臺灣高雄地檢署偵辦。依《醫療法》規定,對執行醫療業務的醫事人員施以強暴或脅迫者,最重可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併科30萬元以下罰金,另可處行政罰鍰。新興分局強調,對於任何醫療暴力案件均採取「零容忍」態度,將依法究辦,全力維護第一線醫護人員的人身安全,保障醫療環境正常運作。
空姐好慘2/高大成:醫學中心疑怕得罪同行 維格曾賣違法線材遭判刑後被高院改判免訴
空姐珍妮(化名)到維格醫美診所「雷射美白」造成皮膚起水泡、潰爛、掉肉,但醫好珍妮的某醫學中心卻拒絕開立診斷書,證明她是「灼傷」,對此,律師許哲維表示,珍妮的傷勢與雷射療程有「時間的緊密性」與因果關係,知名法醫高大成則表示,傷口恢復期太久了,再加上沒有新創傷,合理推論是雷射造成的灼傷,該醫學中心可能怕得罪同行,不肯說實話。幫珍妮治療的醫學中心傳訊息表示無法再診斷證明寫「灼傷」二字。(圖/讀者提供)律師許哲維指出,維格診所恐涉及「過失傷害」,他進一步解釋,該診所的雷射療程,造成珍妮(化名)被雷射過的部位起水泡、紅腫、脫皮、紫斑、掉肉,這是「典型傷勢」,其醫療行為對患者造成對身體的傷害,先不論責任歸屬,的確存在因果關係。其次,維格的療程與患者珍妮受傷有「時間的緊密性」,她剛做完療程,當月就出事,而期間也無其他外力造成侵入性的傷害,合理推論,就是雷射「高溫、高能注入顏料」的醫療過程操作不當,造成患者身體傷害。名法醫高大成研判,空姐傷口恢復期太久了,再加上沒有新創傷,合理推論是雷射造成的灼傷。(圖/林慶祥攝)知名法醫高大成博士看了珍妮傷勢照片,直接指出,此傷口應該是雷射療程造成的,第一、若有新創傷,會造成患部週邊出血、挫傷、瘀青,但珍妮的膝蓋、大腿等處並沒有,可見除了雷射之外,沒有其他的外力傷害。其次,珍妮雷射術後傷勢,恢復時間過程,通常一個禮拜,體質較差,或術後治療不到位,頂多也兩個禮拜就會好,她拖了一、兩個月,還抽血萃取自己細胞注入治療,顯然是雷射療程造成灼傷。至於該醫學中心為何不敢寫「灼傷」,高大成笑著說:「起水泡、紅腫、潰爛這些傷口的徵狀,就是灼傷造成,皮膚科醫師一眼就可以看出,不寫發生這些徵狀造成的原因,當然是因為珍妮就醫時,已經距離雷射受傷有段時間,所以後續接手的醫師可以推託,但最主要,還是怕得罪同行」。高大成建議,遇到這類醫療糾紛,最好從一發現不對勁就拍攝傷口,留下完整治療過程的照片,可供專業鑑定;其次,如果涉及治療的醫師不願意開立證明,可以到醫師公會的醫療糾紛小組尋求協助,相信會比個別醫療院所公正、客觀,也比衛生局權威、專業。事實上,維格診所並非第一次發生醫療糾紛,這家全國連鎖的醫美體系,2017年因為使用韓國進口未經核准的拉皮、隆鼻線材,遭台北地檢署依違反《藥事法》起訴。2020年台北地院判處診所負責人林明德「過失而販賣未經核准擅自輸入之醫療器材」,處有期徒刑四個月,可易科罰金;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281萬沒收。判決書指出,林銘德於2012年6月27日起至216年2月18日間,於維格診所之官方網頁中刊登「4D埋線隆鼻MISKO」之廣告,並向羅比珍妮公司或新健公司購買MISKO埋線1816條、MISJU埋線900條,以每件MISKO隆鼻手術4萬元、MISJU拉皮手術5萬至8萬元之價格,聘任不知情的吳姓醫師,醫師為W姓等10名女客戶施作MISKO隆鼻或MISJU拉皮手術。維格醫美診所透過律師表示,該診所有告知醫療風險,且使用主管機關核准之醫療儀器與藥物,經患者簽署同意書,始做雷射,無患者指控之情形。其次,雷射療程後之外觀與恢復期,雖經醫師術前告知,仍可能與患者預期不同而有誤會,非該診所樂見。然患者術後有不適或疑慮,該診所均秉持責任態度,提供後續照護,但不知為何患者第一次回診時,拒絕診所護理,且拒絕再回診;該診所強調,將會持續與患者聯繫,期取得雙方共識。2026年7月1日更新當事人林銘德委由律師來函聲明:當事人所涉違反藥事法一案,因臺灣高等法院撤銷原判決而免訴確定,並無遭判處有期徒刑四個月及沒收新台幣281萬元,維格診所更無賣違法線材而遭判刑。編按:醫療器材管理法第83條規定:自本法施行之日起,醫療器材之管理,應適用本法之規定,藥事法有關醫療器材管理法之規定,不再適用。高等法院認為,藥事法第84條立法理由針對因過失販賣、供應等未經核准之醫療器材係處以刑事罰,然考量該過失行為之倫理可歸責性較低,實務上多予被告得易科罰金之判決,復考量刑罰謙抑性,爰認以行政罰究責即為已足。
行政執行績效破7000億 法務部長:也應協助困境民眾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今天(23日)召開記者會,宣布行政執行績效突破7,000億元,並由部長鄭銘謙頒獎給所屬績優機關,鄭銘謙致詞時表示,不知道何時可以達到一兆元,但他話鋒一轉,強調行政執行並非僅以績效數字為唯一目標,在執行過程中,亦強調專業與同理心並重,對於經濟困難、生活陷入困境的義務人,提供分期繳納、寬緩執行及結合社福資源等協助。鄭銘謙指出,行政執行制度肩負維護國家財政紀律與社會秩序的重要使命,所徵起的稅捐、健保費、勞保費及各類行政罰鍰等,均為支撐公共建設、社會福利及政府施政的重要資源。這項成果不僅代表國家債權獲得有效實現,更代表透過行政執行制度,使法律規範得以真正落實,確保社會秩序與公平正義。行政執行亦結合預防與輔導機制,例如建立酒駕義務人酒癮治療轉介平台,協助其接受戒治。讓人民看見公義被實現,也讓人民感受到政府的關懷與溫暖,彰顯剛柔並濟的執法理念。面對數位科技快速發展,鄭銘謙認為,行政執行署亦積極推動數位轉型,配合法務部打造可信任法務主權AI政策,導入資訊分析及人工智慧應用技術,提升案件管理與執行效能,並透過跨機關合作機制強化資訊共享與資源整合。此次獲獎標竿團隊即展現科技運用與創新服務成果,不僅提升執行品質與效率,更充分體現「看見公義」、「執愛同行」及「創新領航」的核心價值。行政執行署長繆卓然表示,7,000億元是行政執行制度發展的重要里程碑,更是邁向下一階段的重要起點,未來將持續秉持依法行政、剛柔並濟、勇於創新的核心理念,深化智慧執法與跨域合作,精進行政執行制度,打造更公平、更溫暖且更值得人民信賴的法治社會理念,讓人民看見公義,讓執行充滿溫度,讓創新引領未來。鄭銘謙還頒發「行政執行業務卓越標竿獎」共三獎項:「看見公義獎」、「執愛同行獎」及「創新領航獎」,獲獎標竿團隊分別為「看見公義獎」臺北分署、新竹分署﹔「執愛同行獎」高雄分署、彰化分署﹔「創新領航獎」新北分署、士林分署。本次活動的見證儀式,還有最高檢察署代理總長徐錫祥、臺灣高等檢察署檢察長張斗輝、臺北地方檢察署檢察長王俊力、衛福部中央健保署署長陳亮妤、財政部臺北國稅局局長樓美鐘、財政部賦稅署副署長李志忠及交通部公路局副局長周廷彰等人上臺,進行行政執行績效突破7000億元的光柱見證儀式。行政執行績效突破7000億元,法務部長鄭銘謙等首長進行光柱見證儀式。(圖/法務部長提供)
毒駕抓不完! 卓榮泰:將提高刑責、研擬沒收涉案車輛
近期頻傳毒駕致人死傷案件,行政院長卓榮泰昨天(3日)主持「中央道路交通安全會報115年第2次會議」,表示行政院將在今天(4日)於行政院院會提出系統性政策規劃,提高毒駕刑責與行政罰鍰,包括研擬沒收涉案車輛、強化駕照管理措施,同時透過強制戒癮治療等防制方式,以期遏止毒駕危害。卓榮泰表示,毒品氾濫不僅危害社會安全,也嚴重影響交通安全,行政院已邀集相關部會召開多次會議研商,將於4日行政院院會正式提出系統性的政策規劃,其中涉及修法部分,行政院將提出相關法律修正案;如修法涉及司法院職權部分,也會與司法院密切協調。卓榮泰指出,政府除了從源頭加強毒品管制,也將提高毒駕刑責與行政罰鍰,未來待相關政策及修法工作完成後,仍有賴地方政府全力協助與配合;同時也要請道路安全、犯罪防制及反毒等各領域專家協助提供專業建議與協助。交通部「全國道路交通事故統計分析及道安推動計畫辦理情形追蹤」報告顯示,今年(115年)1至2月的30日整體及行人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數皆較112年同期下降,且機車、高齡者、酒駕、行人、兒少死亡人數也較112年同期減少,但尚未達成今年整體及行人死亡人數下降22%之目標;今年1至2月的30日死亡人數,以新北市行人及整體增加較多,而1至4月之A1死亡人數,整體以國道增加最多、行人以新北市增加最多,卓榮泰也呼籲相關單位務必重視並積極改善。針對毒駕案件造成重大死傷,卓榮泰也喊話法務部及交通部儘速啟動修法程序,全面提高毒駕刑責與行政罰鍰,並針對涉案車輛研擬沒收機制,強化行為人駕照管理措施,同時透過醫療體系介入,強制戒癮治療,建構更嚴密的防制網絡;另請警政署落實推動扣車、扣牌等措施,並強化執法與源頭掃毒,全力遏止毒駕危害,保障國人安全。
澀谷新制上路!亂丟垃圾當場開罰 「全區24小時巡查」最重罰5萬日圓
日本東京都澀谷區將自6月1日起,正式針對隨地丟棄垃圾行為導入即時罰款制度。屆時,區內巡迴指導員若當場查獲民眾亂丟垃圾,將可直接收取2000日圓(約新台幣400元)罰金,並支援現金及電子支付等多元繳納方式。日本《每日新聞》報導,澀谷區政府表示,此次措施依據去年12月修訂的相關條例推動,並已於今年4月1日正式施行,6月起進入實際執行階段。禁丟垃圾規範涵蓋澀谷區全域,甚至包含私人土地範圍,以強化整體環境管理。除針對個人行為開罰外,區方也同步強化對商業設施的管理。便利商店、外帶餐飲店及自動販賣機若未設置垃圾桶,且在勸導後仍未改善,將面臨最高5萬日圓(約新台幣9863元)罰鍰。自動販賣機適用範圍為全區,而外帶餐飲業則集中於垃圾問題較為嚴重的澀谷、原宿及惠比壽等主要商圈。目前澀谷區已針對路邊吸菸行為實施行政罰制度,並配置最多約50名巡迴指導員全天24小時巡查。本次垃圾新制也將沿用相同執行體系,以提高執法效率。區政府同時呼籲業者與消費者共同承擔環境責任,要求店家妥善處理商品產生的垃圾,並鼓勵消費者將垃圾自行帶回,或丟棄於購買店家設置的垃圾桶內。根據澀谷區2025年調查數據,垃圾桶設置率在速食店達97%,咖啡廳約80%,但外帶飲料店僅47%,餐車約50%,顯示仍有明顯落差。區方指出,巡查人員平均每月可開出約345件指導紀錄,顯示亂丟垃圾情況仍然存在。作為國際觀光熱點,澀谷長期面臨垃圾與環境整潔問題。早在1997年,當地便制定《打造乾淨澀谷條例》,並對亂丟垃圾行為採取刑事罰處理,但實務上幾乎未曾有效執行。因此,此次改採由區政府直接收取行政罰鍰的方式,期望提升執法效率與嚇阻效果。區方指出,過去針對路邊吸菸的罰則已累積約2.7萬件處分案例,顯示以行政罰強化管理具有一定成效。當局強調,僅依賴宣導與道德勸說已難以改善現況,因此將透過更具強制力的制度,全面提升城市環境品質。
跟團睜大眼!觀光署公布最新旅行社黑名單
近期有民眾向威順旅行社購買日本套裝行程,行前卻收到該旅行社停業的消息,對此,交通部觀光署表示威順旅行社因財務異常問題,已依《發展觀光條例》規定,自5月14日起勒令停業3個月。觀光署公告說明,威順旅行社因財務業務狀況異常,財務顯有困難,已無法履行契約責任,依《發展觀光條例》第54條第2項及行政罰法第18條規定,勒令該公司停止經營旅行業業務3個月。觀光署提到,5月14日以後出發的旅客,得依「國外旅遊定型化契約」請求該旅行社全額退還旅遊費用並賠償違約金,或由威順旅行社轉團至其他旅行社出團。觀光署也公布旅行社最新黑名單,廢止或撤銷旅行業執照名單共有7家,分別為慶祥旅行社、草屯旅行社、跳跳島在地日常旅行社、彩虹國際旅行社、休遊旅行社、駿宇旅行社以及聖運國際旅行社。此外還有7家旅行社經核准及主管機關副知解散,包括樂皮旅行社、永豐旅旅行社、耀陽旅行社、非凡之旅旅行社、移動國際旅行社、翔禾旅行社、東福旅行社。而目前仍停業中的旅行社還有42家,分別是二姐旅行社、瑞麒旅行社、再興國際旅行社、大宏旅行社、遇見國際運通旅行社、昇漢旅行社、台灣便利旅行社、嗨澎湖旅行社、中證旅行社、天王遊旅行社、啟程旅行社、米飯旅行社、安美旅行社、享玩旅行社、大來國際旅行社、和成旅行社、百世旅行社、跨海旅行社、星辰旅行社、日暉國際綜合旅行社、迦勒興旅行社、天齊旅行社、金元玉旅行社、亞洲旅行社、米淇國際旅行社、菲美運通旅行社、鉅承旅行社、華夏國際旅行社、本質生活旅行社、歐樂旅行社、滙豐旅行社、經典旅行社、華夏大地旅行社、福安旅行社、亞新國際旅行社、小馬國際旅行社、臺灣國際旅行社、新力旅行社、享台灣旅行社、禾群旅行社、金航國際旅行社、優質旅行社。
184億現鈔堆成「錢山」!印尼政府追回贓款 總統怒喊打貪
印尼政府打擊貪腐與環境犯罪有重大進展,總檢察署於昨(13)日在雅加達舉行盛大移交儀式,將多起弊案中追繳回的10.27兆印尼盾(約新台幣184.8億元)非法資金正式移交政府。現場將鉅額鈔票整齊堆疊在長桌上,形成一座壯觀的「錢山」,總統普拉伯沃(Prabowo Subianto)強調,國家資源不該被非法挪用。綜合外媒報導,13日印尼總檢察署舉辦移交儀式,將打擊貪腐和環境犯罪的贓款,全數移交政府。現場畫面顯示,大批印尼盾紙鈔堆疊成一座「小山」,由多名職員嚴密看守。為了展現公信力,高級檢察官特別戴上白手套,公開展示整疊現鈔;除了鉅額現金外,執法單位也同步移交了多塊從非法採礦及非法棕櫚油種植區沒收的土地資產。對此,印尼總統普拉伯沃表示,這批資產是透過行政罰鍰與金融執法等強硬手段追回,反映出政府加強清廉治理、堵住財政漏洞的成效;他強調,確保國家資源不被非法挪用是當前施政重點,追討贓款更是打擊犯罪中不可或缺的一環,這筆資金未來將全數繳納國庫,用於公共建設與國家發展。在環境犯罪方面,相關部門指出,許多款項來自林地與森林保護區的行政處分與非法徵收案件。執法小組過去一段時間深入非法採礦點與違規經營的農場,透過嚴格核查行政手續,沒收了包括土地、房產及非法營運利潤在內的非法資產。普拉伯沃也藉此機會向執法機構呼籲,嚴厲打擊走私、非法採礦及一切挑戰法律底線的活動。同時普拉伯沃也嚴正警告,資產追回行動將持續擴大,任何試圖阻撓執法或挑戰政府權威的行為,都可能面臨最嚴厲的法律制裁,以確保印尼朝向法治與永續經營的目標邁進。
新莊建案17樓鷹架倒塌害1死1傷 死者身份竟是失聯移工
新北市新莊區14日發生嚴重工安意外,皇翔建設新建工程鷹架上午8時因不明原因倒塌,2工人從17樓墜落,46歲阮姓移工當場失去生命跡象,送醫後宣告不治,40歲陳姓男子被救出時尚有意識,經急救後生命跡象穩定,職安署則要求立即停工,確切事故原因仍須釐清。14日上午8時許,皇翔建設位於新莊路的建案發生嚴重意外,新莊分局接獲民眾報案後,立即派遣新莊所警員4名由所長張竣皓帶班,另頭前所2名、交通分隊4名、光華所1名共11名警力,針對現場附近新海橋、新莊路、大觀路等道路實施交通疏導及管制以利消防人員作業,消防局也派遣15車25人前往搶救。據了解,現場為皇翔建設新建工程,鷹架倒塌因不明原因倒塌,陳男和阮男跟著鷹架從17樓墜落,2人一度受困,阮男被救出時已無生命跡象,送醫後宣告不治,陳男則是左腿骨折、全身多處挫傷,經救治後生命跡象穩定。而死者身上沒有證件,警方調查後確認其為失聯移工,職安署立即派員前往現場實施檢查,為避免職災繼續擴大而要求停工,之後會針對發生原因,撰寫職業災害報告,確認後將進行行政罰鍰,如涉及刑法則會移送偵辦。
台中銀爆內鬼勾結詐團洗錢36億 金管會祭3200萬「史上最大罰單」
法務部調查局上月偵破1起重大詐欺洗錢案,以洪男為首的詐欺及洗錢集團涉嫌勾結台中銀行多家分行主管,透過人頭公司帳戶協助詐騙及地下博弈資金流轉,涉案金額高達36億元。對此,金管會今天(12日)表示,該行未完善建立及未確實執行內部控制制度,依法重罰3200萬元,寫下單一金融業者單次裁罰最高紀錄。金管會表示,台中銀行潭子、中正、北屯、頭份、員林、斗南、西台中、台北、左營及霧峰等10家分行,自113年4月起辦理21家企業戶存款開戶,認識客戶作業及網路銀行額度未訂有妥善審查機制,且後續對客戶身分盡職審查、異常交易持續監控查證、疑似洗錢交易申報等亦有多項缺失,顯示該行有未完善建立及未確實執行內部控制制度之情事。金管會指出,台中銀行辦理存款開戶、客戶身分持續審查作業及帳戶監控機制所涉相關缺失,有未完善建立及未確實執行內部控制制度之情事,核有違反銀行法第45條之1第1項及其授權訂定之「金融控股公司及銀行業內部控制及稽核制度實施辦法」第4條第1項、第12條第1項及第3項規定,以及洗錢防制法授權訂定之「金融機構防制洗錢辦法」第3條、第5條、第6條、第9條及第15條規定,依行政罰法第24條第1項規定,一行為違反數個行政法上義務規定而應處罰鍰者,依法定罰鍰額最高之規定裁處,爰依銀行法第129條第7款規定,核處新臺幣3,200萬元罰鍰。金管會要求台中銀行對案關缺失全面檢討,並研議相關強化改善措施,納入內部查核重點,且加強內部控制及內部稽核三道模型機制,並將改善措施及執行情形提報董事會。另請該行全面清查由行員(含主管)主動招募案件之開戶審查妥適性。此外,台中銀應於1個月內聘請外部專業機構,重新校準及完善該行洗錢防制機制。金管會並請該行於2個月內依責任地圖全面檢討本案違失行為所涉分行人員及總行督導人員之責任,同時要求該行董事會從上而下強化公司經營文化,確實落實法令遵循及防制洗錢,並就第二支柱監理審查要求該行增加作業風險之相關資本計提。金管會強調,金融機構是防制洗錢的重要防線,金融機構必須發揮守門員功能,及時預警及攔阻可疑交易,以保護合法商業活動。金管會呼籲金融機構應重視法令遵循及內部控制,精進防制洗錢相關制度,以及持續強化三道模型,確保對開戶審核與異常交易的偵測能與時俱進。
清明連假出遊注意!全台7旅行社出狀況 1間停業、5家遭廢照
交通部觀光署近日公布最新旅行業營運狀況,提醒民眾連假出遊前留意業者資格與履約能力。其中,駿宇旅行社因財務與業務狀況異常,已無法履行與旅客簽訂的契約責任,遭主管機關勒令停業3個月,處分自3月31日起生效。根據觀光署公告,駿宇旅行社因財務明顯困難,影響正常營運,已違反相關規定,依《發展觀光條例》及《行政罰法》裁處停止經營旅行業務,以保障消費者權益。民眾若已向該旅行社報名行程,應儘速確認後續處理方式,以免影響自身行程安排。此外,觀光署也同步公布多家遭廢止或撤銷執照的旅行業者名單。包括慶祥旅行社因未依規定投保履約保證保險,經限期改善仍未完成;草屯旅行社則未依規定繳足保證金,經通知後仍未補足,雙雙遭廢止旅行業執照。另有跳跳島在地日常旅行社、彩虹國際旅行社及休遊旅行社,因遭中華民國旅行業品質保障協會公告出會,且未於期限內補足保證金,同樣被觀光署廢止執照,依法不得再經營相關業務。觀光署統計,截至3月31日止,另有樂皮旅行社、永豐旅旅行社、耀陽旅行社、非凡之旅旅行社及移動國際旅行社等5家業者,已完成解散或註銷稅籍程序。觀光署呼籲,民眾規劃旅遊時,應選擇合法立案且具履約保障的旅行社,並可透過官方網站查詢業者營運狀況,以確保旅遊權益與行程安全。
豐康畜牧場隱匿禽流感「私埋2359隻斃死雞」 台中市農業局:依法重罰118萬元
台中市豐原區「豐康畜牧場」涉嫌隱匿禽流感,並於今年1月間私自掩埋、棄置2359隻斃死雞,還持續販售有染疫風險的雞蛋,遭到檢方起訴。台中市農業局表示,已依《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裁處業者新台幣100萬元,不過業者尚未繳納,並已向農業部提出訴願。農業局說明,「豐康畜牧場」因未主動通報疫情,已依《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裁處新臺幣100萬元,撲殺的動物及銷燬物品依法不予補償,目前業者尚未繳納罰款,並已向農業部提出訴願。農業局指出,該業者在無執業獸醫師監督下,聘僱未具獸醫師資格人員進行注射作業,違反《動物用藥品管理法》,已裁處3萬元,目前尚未繳納。另外,業者未依死廢畜禽處理計畫書辦理部分,已依《畜牧法》裁處新台幣15萬元,受處分人已於2月25日繳清。農業局表示,有關該場後續復養事宜,須依高病原性禽流感案例場復養申請程序,完成場區清潔消毒、空舍靜置28日、環境採樣監測為陰性,以及接受教育講習並通過測驗等程序後,始得解除動物移動管制,恢復飼養。環保局則表示,「豐康畜牧場」任意棄置有害事業廢棄物、提供土地堆置廢棄物及非法清除處理等行為,涉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6條第1款、第3款、第4款等刑責規定,已由檢調單位起訴在案;另依《行政罰法》第26條第1項規定「一行為同時觸犯刑事法律及違反行政法上義務規定者,依刑事法律處罰之」,待法院判決結果確定後,環保局將依規定辦理行政處分。據了解,「豐康畜牧場」1月29日爆發禽流感疫情,但業者竟隱匿疫情,私自掩埋死雞,繼續售賣有染疫風險的雞蛋。日前經檢警起訴偵辦,密集調閱牧場登記資料,並比對監視器影像及進銷貨紀錄,發現雲姓負責人等4人自1月10日起,在場內掩埋大量斃死雞,再將部分雞屍運往苗栗後龍鎮顏姓地主提供的土地非法回填,甚至還將雞屍丟棄在苗栗縣後龍鎮王爺宮大排水溝出海口處,共計非法處理斃死雞隻多達2359隻。此外,雲男等人自1月21日起,明知牧場爆發禽流感疫情,卻為了獲利選擇隱匿不報,還違規運送染疫雞屍與雞蛋,並透過社群平台持續販售雞蛋,使蛋商與消費者購買到有高度染疫風險的產品,直到1月27日才被強制下架,期間不法獲利約7萬5820元。檢方認為,雲男等人的行為已對台灣防疫體系、食品安全與環境保護,造成重大危害;其中雲姓業者與顏姓地主涉案情節重大,且案發初期未積極配合調查,導致污染與疫情風險擴大,已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及刑法詐欺等罪嫌起訴,並建請法院從重量刑。
哈日族注意!未通過審查航空公司有權「拒絕登機」 新制這時間上路
近年越來越多民眾喜歡出國旅遊,日本離台灣近又好玩好逛,成為不少人首選地點之一。但日本政府近期研擬授權航空公司提前審查外籍旅客,若未申請電子簽證或經審查不符資格,都能強制拒絕讓其搭機赴日;此舉旨在防範非法滯留及舒緩機場入境壅塞問題,新制預計在2028年上路。根據日媒《JIJI》報導,日本政府昨(25)日公布《出入境管理法》修正草案,計畫於2028年度正式實施針對免簽證入境旅客的「電子旅行授權系統」(JESTA),將授權航空公司等機構,拒絕未事先申辦電子簽證或審查資格不符的旅客登機。統計顯示,2025年日本短期入境人數達3846萬人,其中約八成來自免簽國家。新制上路後,航空公司與航運業者必須在旅客辦理登機手續時,將姓名等資料通報出入境在留管理廳;若該廳判定不予准許入境,業者即不得載客,違者最高可處50萬日圓(約新台幣11萬元)以下的行政罰鍰。修正草案將由內閣拍板定案後,送交國會審議。據悉,此舉旨在嚴格邊境管理以防範非法滯留,並同步舒緩機場入境時的壅塞。除加強邊境管制外,考量外籍人士增加導致行政成本上升,政府亦計畫大幅調高留日外國人的在留手續費上限。目前相關手續費法律上限為1萬日圓(約新台幣2000元),未來更新在留期間或變更簽證類別的上限將提高至10萬日圓(約新台幣2.2萬元),永住許可手續費上限更將調升至30萬日圓(約新台幣6.6萬元),漲幅最高達30倍。具體收費標準將由政令依在留期間長短另行規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