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議
」 民眾黨 李貞秀 憲法法庭 中評會 實支實付
愛爾麗醫美偷拍案 常如山等3人延押禁見2個月
新北地檢署偵辦愛爾麗醫美偷拍案,經調查發現被害人多達99人,其中包含4名未成年人。案件起訴後,愛爾麗總裁常如山、特助張元齡及設備商謝金亨3人遭羈押禁見,如今羈押期限即將屆滿,新北地院合議庭評議後認為,3人仍有羈押必要及原因,裁定自9月26日起延長羈押禁見2個月。案件起於今年5月1日,一名女顧客前往愛爾麗板橋分店接受療程,準備更衣時發現診療室天花板角落有疑似攝影設備。警方到場後,拆下外觀類似煙霧偵測器的裝置,發現內部竟裝有微型攝影機,案件因此曝光,檢警後續追查發現,偷拍範圍涉及愛爾麗18家分店。新北地檢署調查後,發現案件被害人達99人,其中包含4名未成年人,並於6月間將集團總裁常如山、總經理劉貞華、常的特助張元齡、設備商謝金亨、會計蔡怡貞等人起訴,並對常如山求刑14年、劉貞華13年、張元齡12年,謝金亨及蔡怡貞則各求刑9年。另外,謝金亨的妻子及2名兒子也因涉嫌協助滅證遭到起訴。檢方指控,常如山等人涉嫌以「內部管理、醫療品質、防範消費糾紛」等理由,在診療空間裝設外觀偽裝成偵煙器的攝影設備,但診療室屬於高度私密場所,相關行為已涉嫌侵害消費者的隱私權、人格權及身體自主權。檢方另指,案發後有人指示謝金亨拆除監視器及主機,從北到南處理相關設備,涉嫌湮滅證據。新北地檢署日前依涉犯《刑法》第319條之1第1項無故攝錄性影像罪嫌、刑法第 315條之1第2款之無故竊錄他人身體隱私部位、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治條例第36條第1項拍攝兒少性影像及個人資料保護法第19條、第41條罪嫌,於8日聲押禁見常如山、張元齡及謝金亨。案件移審新北地院後,3人目前仍否認犯行,由於羈押期限即將屆滿,合議庭重新評估後認為,3人的供述與同案共犯及證人說法仍存在差異,且常方辯護人也聲請勘驗監視器影像,檢辯雙方預計傳喚多名證人。法院指出,本案卷宗內容繁雜,共犯人數也多,後續可能需要長時間且密集進行審理,目前仍有證人及共同被告需要交互詰問,以釐清相關事實。此外,3人先前被指有滅證行為或與共犯、證人勾串的可能,因此認定原本的羈押原因仍然存在。新北地院最終裁定,常如山、張元齡、謝金亨自9月26日起延長羈押禁見2個月。
反霸凌亂象1/職場一有糾紛就喊告? 專家警告:搞懂5要件免吃虧
「職場霸凌防治措施準則」今年七月一日上路,絕大多數事業單位,都搞不清楚職場霸凌與「執行職務遭受不法侵害」的分別;勞工專家陳慧明指出,新法上路後,職場一有糾紛就上扣上霸凌帽子,但不同型態處理方式不同、時效限制不同、流程也都不同,搞錯了,將導致勞工權益受損,主管機關案量暴增。勞動部「獨任勞資調解人」陳慧明指出,新法上路之後,由於勞動部與地方政府勞工局宣導集中火力在「反霸凌」,導致一有勞動糾紛,都冠上「職場霸凌」之名,向主管機關提告;事業單位受理申訴案件時,也未及時有效判斷案件屬性。正確的作法,應先判斷是一般單純違反勞動法令事件、或是「執行職務遭受不法侵害」事件,還是真正符合職場霸凌條件的事件。職場霸凌必須符合「五大要件」,其中一項是得有反覆性、持續性。(圖/AI示意圖)事實上,「執行職務遭受不法侵害」與「職場霸凌防治措施準則」適用範圍與對象就不一樣。陳慧明指出,「職場霸凌」成立有五個要件,第一、必須在「勞動場所」以及執行業務期間發生,第二,被指控霸凌的人,必須是事業單位人員(同事、雇主、主管),第三、必須是利用職權或權勢,(逾越業務上必要且合理範圍),第四則是霸凌者的行為必須有「持續性」、「反覆性」,第五是導致被受害者身心健康遭受危害。陳慧明強調,相對於「執行業務遭受不法侵害」,要達到「霸凌」的條件比較嚴格。第一、只要是執行業務,不管是同事、雇主或第三方(客戶、顧客),以語言、文字、肢體動作、電子通訊、網際網路或其他方式,作出暴力攻擊或不當言行,導致其身體或精神遭受不法侵害,即可成立。也就是說,要成立「執行職務遭受不法侵害」,只要一次辱罵就夠了,「霸凌」必須有持續性、反覆性;其次,霸凌申訴對象僅限同一事業單位之人,但職場侵害卻連客戶都可以提告。在處理程序上,上述兩者也不相同。陳慧明指出,職場霸凌申訴調查,只有當投訴對象是老闆(最高負責人)才必須向主管機關申訴,但幾乎所有勞工都向勞工局投訴,導致承辦單位案件大塞車。若申訴霸凌對象是老闆以外的上司、同事,則必須向公司投訴,公司必須在七日內向主管機關通報,接著是調查、結果出爐若不服則向公司提出申復,或直接尋求司法救濟。而「執行職務遭受不法侵害」,按規定是30人以上公司必須常設「不法侵害專責部門」,且規定在二十四小時內上網通報,接著才是協商與調處,若當事人不接受,則調查小組必須進行評議,專責部門的人還得填寫「疑似職場不法侵害事件處理表」,由「職業安全衛生委員會」進行安置或處分、輔導。陳慧明指出,「執行職務遭受不法侵害」通報速度較快,但因為投訴案一窩峰湧向「霸凌案」,處理程序就被拖延了!再加上往往因為缺乏「反覆性」而被打槍,甚至很多告錯對象,明明是公司必須啟動調查程序,卻告到勞工局,鬧了老半天被打回票,錯過了第一時間安置、隔離等措施,反而造成被侵害者求助無門。新法上路後,桃園市政府勞動局申訴量大增,但真的必須受理的只有14件。(圖/報系資料照)根據媒體報導,桃園市勞動局統計,7月新法上路後,截至8月中霸凌申訴案已達624件,全年預估將突破千件,較去年大幅成長逾6成;值得注意的是,目前這六百多件,僅有14件申訴對象是最高負責人。陳慧明說,這些非申訴老闆的案件,勞動局本來就不應該受理,官員必須該及時告訴勞工,「應」先循內部管道提出申訴,而非所有案件均向主管機關申訴,難怪各縣市勞動局霸凌案件暴增,卻無法即時處理。
簡幸甫遭爆「騙砲」女小草 民眾黨怒開鍘:破壞黨內和諧
民眾黨中評委簡幸甫日前被爆出,不僅利用職務「騙砲」女小草,甚至還勾搭人妻。民眾黨中評會今(9)日做出開除黨籍的決議,並指出簡幸甫相關舉止是嚴重破壞黨內和諧及中評會中立之職權。 民眾黨中評會發出聲明表示,本案於八月初經黨員檢舉,隨後立即開啟調查,然因所涉一方並非黨員,導致無法順利進行相關初步調查,適逢簡幸甫更換手機導致雙方面均甚難聯繫,致外界誤會本會延宕處理乙節,說明如上。民眾黨中評會提到,雙方就是否曾經交往及同意拍攝與否均存在重大差異,因雙方所提證據及部分對話紀錄非本黨中評會可得窺探全貌;另簡幸甫已向新北地檢署提出妨害名譽刑事訴訟,攸關是否涉及偷拍以及有無妨害秘密等節,尚待有完整調查權之司法機關認定。民眾黨中評會也說,雙方曾於八月間透過中間管道洽談和解之相關保密文件,因未經雙方簽署,故本會對此部分無法審酌,但此案所悉相關經簡幸甫肯認知對話資料,應已達違反本黨紀律評議裁決準則第二條,認違反本黨紀律評議裁決準則相關規範而影響黨員和諧並損及本黨名譽。民眾黨中評會直言,簡幸甫曾為本黨中央評議委員,自應以更高道德標準來規範自身言行舉止,然於本案調查中主動取得之證據,另審認簡幸甫確有濫用中評委職責,足認違反本黨紀律評議裁決準則第二十七條,因此嚴重破壞黨內和諧及中評會中立之職權。爰依據台灣民眾黨紀律評議裁決準則第二條、第二十七條、第三十六條,予以開除黨籍處分。
民眾黨祭鐵腕禁助選徐欣瑩 徐辦:藍白合目標不變
竹北市長選舉藍白整合破局後,民眾黨今(6)日召開臨時擴大聯席會議,下令黨員不得公開支持或站台國民黨新竹縣長候選人徐欣瑩,違者最重開除黨籍。對此,徐欣瑩辦公室發言人徐維遠回應,尊重各政黨機制,但強調藍白合作目標不變。竹北藍白合原本盼攜手作戰,最終卻因協商未果,由民眾黨邱臣遠、國民黨吳旭智各自參選。民眾黨中央委員會與中央評議委員會今天針對2026年新竹縣長、竹北市長、縣議員及鄉鎮市民代表等各級選舉的紀律原則與黨員行為規範進行討論,會中決議將新竹縣各級選舉抽離民眾黨與國民黨2026年聯合治理暨地方選舉合作協議,未來全黨支持邱臣遠參選竹北市長,並祭出鐵腕禁止黨員公開支持、站台、任職或宣傳非民眾黨提名候選人,其中就包括徐欣瑩。對此,徐欣瑩辦公室發出聲明表示,尊重各政黨的機制,但徐欣瑩希望藍白合作的目標不變,包括2026年贏得勝選、2028年下架民進黨,相信這也是藍白雙方的共同目標。他強調,徐欣瑩陣營將努力加倍,持續促成在野團結。
竹縣藍白翻桌!民眾黨下軍令禁站台徐欣瑩 違者最重開除黨籍
民眾黨中央委員會與中央評議委員會今(6)日上午召開臨時擴大聯席會議,針對2026年新竹縣長、竹北市長、縣議員及鄉鎮市民代表等各級選舉的紀律規範進行討論。民眾黨秘書長周榆修會後表示,因國民黨及新竹縣長候選人徐欣瑩被認定無法履行承諾,民眾黨決議退出新竹縣各級選舉合作協議,並全力支持邱臣遠參選竹北市長;未來黨員若公開支持、站台或協助徐欣瑩競選,將依黨紀從嚴處分,最重開除黨籍。至於竹北市長選舉,周榆修指出,民眾黨將全黨團結一致,全力支持邱臣遠參選,並嚴格落實黨紀規範。依《民眾黨紀律評議裁決準則》第14條及第15條規定,黨員不得公開支持、站台、任職或宣傳非民眾黨提名候選人,也不得惡意攻擊民眾黨提名候選人;違反者將依情節從嚴議處,最重予以除名。在新竹縣長選舉部分,周榆修提到,民眾黨黨公職及獲提名的議員、鄉鎮市民代表候選人,未來都必須依中央黨部對合作對象的指示辦理,不得基於個人喜好,私自與其他政黨縣長候選人合作或為其助選。若有人違規站台徐欣瑩,中央委員會及中央評議委員會將依黨章與相關規範進行調查、裁決,絕不寬貸,最重可開除黨籍。
韓女星自曝「4代醫生世家」翻車!曾祖父遭起底親日派 本人改口道歉
南韓女星賀營(안하영,音譯)近期因在節目提及家族歷史,意外被挖出曾祖父是親日派的爭議。對此,賀營今(12)日發布手寫信公開致歉,坦承過去因無知而輕率誇耀家族史,經親自查證史料後,確認曾祖父確實存在親日行為,隨即撤回經紀公司先前「絕無此事」的聲明,並以後代身分向社會大眾深切反省與道歉。綜合韓媒報導,這起風波源於賀營日前於綜藝節目透露自己來自四代醫生世家,並稱曾祖父在日本學醫後,返韓還曾為高宗皇帝看診。但節目播出後,網友指出,賀營曾祖父可能是親日派醫師安商浩,隨即引發南韓網友出征。賀營曾祖父是親日派的傳聞在網上發酵,經紀公司第一時間澄清指控網友說法「毫無根據」。然而隨著各界提出安商浩於1916年列名親日組織「大正親睦會」評議員的名冊紀錄,隨後經紀公司才承認未經充分查證即倉促回應,並為傳達錯誤訊息致歉。今日賀營也透過手寫道歉信中表示,過去僅憑長輩口述了解片面資訊,但對歷史的無知不能成為忽視過錯的理由;她坦言會沉重接受曾祖父的歷史過錯,並為自己過去將這段歷史當作家族榮耀誇示的輕率舉動表達深刻歉意。賀營也強調,未來面對歷史議題將抱持更謹慎嚴肅的態度,並以實際行動實踐反省,而非僅止於口頭說辭。事實上,賀營2019年就出道,但直到去(2025)年才以Netflix影集《外商重症中心》打開知名度,之後又出演多部Netflix推出的影集,像是引發高度討論的《鐵拳教育》,而近期上線的《我的荒糖戀愛》還是由她主演,沒想到如今因家族史陷入爭議,令不少觀眾直呼可惜。
耐斯陳家「靠山真硬」?連張兆順都擋不住 涉霸凌副董陳冠如恐回鍋國票證
國票金控「2千萬大肥貓副董」涉財政部等泛公股獨厚耐斯陳家一案,引爆朝野立委集體砲轟浪費公帑,還在浪尖上,CTWANT接到爆料,公股正急著護航陳冠如續任國票證券副董一職,就連董事長張兆順也看不下,「若真的成功,耐斯陳家兄弟各位居金控、證券副董,這還要如何談公司治理?公公併?」金融市場人士熱議。根據CTWANT調查,泛公股推派出的國票金控董事長張兆順,其實對於推舉國票證券副董事一案,是有表達立場與態度的,但最終仍擋不住財政部的「上層指導」人事提案,國票證預計將在本周五8月14日召開董事會,是否提案通過?還是流會?市場熱議「到底是誰在幕後下指導棋?」「成了公司治理不良示範經典案」!CTWANT取得消息指出,國票金控董事長張兆順面對財政部等公股一方連番來的上層指令關於國票證券副董事長的推舉名單,第一次收到後給予的回覆為「駁回」。豈料,早已成耐斯家天下的國票證董事會,在財政部的支持下,不顧國票金控董事會的反對,重提此人事案,張兆順則認為涉及公司治理、無須設置副董事長職缺的必要性等原則,回覆朝向「再研議」。金融市場人士分析,財政部不理會專業經理人給予的建議,張兆順擋不住公股大股東一波又一波的「上層指導」,國票證推舉副董事人事提案已列入本周將召開董事會議程中,顯示公股執行這項人事案的意志力相當堅強,涉及的層級「深不可測」。耐斯陳家兄弟檔,哥哥陳冠舟現已擔任國票金控副董事長,年薪高達2千萬元已引發「公股拿人民納稅錢圖利民股」的酬庸反對聲浪,現在弟弟陳冠如恐將回鍋國票證券副董一職,而他近幾年行事作風最引發爭議討論的,即是涉及「職場霸凌」案件。日前民進黨台北市議員林亮君即召開記者會,就國票證券職場霸凌案,認為該案經依《職業安全衛生法》調查並認定「職場不法侵害成立」,而公司後續未依此處置,反而透過其他程序處理相關結果,並要求受害職員簽署放棄法律權利的「承諾書」,引發質疑。而此即陳冠如時任國票證副董時期爆發之案。根據CTWANT的報導,國票金在2025年6月的一份調查報告中認定旗下子公司國票證券副董事長陳冠如涉「職場不法侵害成立」,已發函股東改派董事換人,據了解,該案起自陳欲插手干預兩樁人事案,引爆內部強烈反彈所致。國票金控當時收到一名稽核同仁提出檢舉函,指控長達數月、快一年期間裡,屢屢受到國票證券副董事長陳冠如疑似不合理的工作業務上的要求,甚至還被以「家臣」等字眼涉嫌辱罵,讓該同仁身心受到極高壓力,擔憂威脅工作職權獨立性,還嚴重到求助醫師、服用藥物治療。國票證劵收到此案之後即依照勞動部、國票證劵的《執行職務遭受不法侵害預防指引》與預防計畫規定,成立處置與調查小組,包含兩位外部專業的調查人員,經訪談與了解相關事證之後,6月中旬完成評議結果,「職場不法侵害成立」。但這個案子就連依法完成調查的國票金控,也難依照調查結果繼續走下去,根據報導,台北市議員林亮君質疑,陳冠如以職權影響審計委員會另組調查小組,試圖重啟調查並推翻既有認定,且相關調查報告未訪談當事人,在未有申訴人參與的情況下召開會議,後續結論已於今(2026)年3月函送勞動局,引發程序正當性爭議。據報導,申訴人原透過公司內部管道申訴,未對外投訴,卻遭提告並在調查期間身分外洩;後續公司以董事會宣告原調查結果無效,過程中未被告知,也未獲程序保障。國票金未妥適維護同仁申訴權與調查個資保密,爾後,國票證券甚要求申訴人簽署「承諾書」,要求其放棄所有法律上權利與主張,並撤回未來申訴與檢舉權利,申訴人即說「這是一份單方、不對等且罔顧員工權益的文件」,當場拒簽。「國票證副董涉職場霸凌案」迄今仍無具體最新一步處理進度,國票金控大股東財政部等公股,到底要如何「秉公處理」公司治理原則、維護職場安全與和諧、創造與保障股東權益,展現「公公併」的決心,各界皆定睛高度關注中。
獨/補習班老闆傳愛心貼圖給女老師挨告性騷 法官判免賠:只是討論工作
新北市一名補習班女老師不滿老闆在LINE對話框傳送「lp比雞腿」的文字、另外曾五度傳愛心貼圖給她,老闆明知她有反映性騷擾卻沒做任何補救,因此求償100萬元。台北地方法院依據雙方對話脈絡,補習班老闆只是跟女老師談工作、談同事聚餐,無關兩人私事也不具有性意味,LINE愛心貼圖常用來表達感謝或鼓勵,何況老闆對男性朋友也會用,不足以認定這是性騷擾;至於「lp比雞腿」則是比喻女老師跟其他老師的認真程度完全不能比,言語雖粗俗但並非性騷,所以判決免賠。本案女老師在這家補習班任職10個月,第一次「愛心貼圖事件」,女老師私訊老闆幫忙更正上課時數,當她說完感謝之後,老闆傳「小熊愛心」圖;第二次「愛心貼圖事件」發生在補習班70人群組,女老師因調課需確認教室,同樣是講完謝謝,老闆傳了「饅頭人愛心」;第三次「愛心貼圖事件」則是兩人對話框,老闆先傳年終餐會邀請卡的圖片,女老師回了「超棒的」貼圖,老闆再傳「小熊愛心」;第四次「愛心貼圖事件」也是私訊情境,女老師請老闆更改授課時數,老闆回答休假中晚上看,女老師回覆「了解」圖,老闆回傳「小熊愛心」圖;第五次「愛心貼圖事件」,女老師提供銀行帳戶給老闆匯款,老闆回她晚上轉、人在國外,女老師說沒問題之後,老闆以「饅頭人愛心」作結。「lp事件」發生在女老師最後一天上班,她和老闆用LINE對話超過2小時,抱怨老闆常批評她教不好、讓她沒學生可教,談到時薪行情時,老闆說「我以為你都要1000以上」、「我把你畫在1000的區塊」,女老師回覆「之前那個拿多益題目給他寫的,也是跟我拿一樣的錢,1000高中在你這邊也不算高吧」,老闆回答「我想說儘量塞1000給你,不然你那麼認真,我自己都不好意思」、「沒喔 ,他只拿600,但你們兩個認真程度完全不同,完全『lp比雞腿』不一樣」。女老師提告控訴老闆多次性騷擾,將她「置於敵意性、脅迫性、冒犯性之工作環境」,對此求償50萬元;補習班沒遵照性別平等法的規定設置性騷擾申訴機制,導致她求助無門,她在另一件工資與勞健保的官司中,已提及老闆性騷,老闆卻沒立刻採取補救措施,新北市政府評議後亦審定補習班違規,這部分也要求償50萬元,合計100萬。補習班老闆答辯,愛心貼圖不分男女他都會傳,用意是傳達友好、感謝、鼓勵;「lp比雞腿」不具有性意涵,當時他跟女老師討論收費問題,他認為女老師跟其他教師的認真程度完全不同,所以費用不同,實際上女老師在職期間從未反映不舒服或申訴性騷擾。法院看完雙方對話之後,採信補習班老闆的說詞,愛心貼圖在Line中頗為常見,不屬於性要求、具有性意味或性別歧視的言詞,因此不算是性騷擾。至於「lp(即𡳞脬)比雞腿」,法官指出,來自於台語俗諺「𡳞鳥比雞腿」,意指不同事物完全無法比較,補習班老闆和女老師爭執排課、時薪,以「lp比雞腿」表示女老師與其他老師的表現無法比較,言語固然粗俗,但對照前後文脈絡,看不出有什麼性要求、性意味或性別歧視,並非性騷擾。新北市府雖審定補習班違反性平法,但北院指出,女老師可獲賠償的前提是「性騷擾行為被害人」,既然補習班老闆不構成性騷,女老師何來損害?即使補習班沒盡到補救義務,頂多違背行政法規,不足以認定女老師求償合理。本案尚未確定,可上訴高等法院。
「鮑魚大亨」鍾文智遭重判未監控潛逃 法官漏給檢方裁定罰俸1年
「鮑魚大亨」鍾文智炒作TDR狂撈4億元遭最高法院重判,合計刑期超過30年,卻在判決定讞後棄保潛逃,當初裁定他加保2千萬元、未延長科技監控的高院受命法官陳勇松,未宣示裁定、未指示書記官將裁定製作正本送達雙方當事人,事後無故修改裁定內容又抽換電話紀錄,懲戒法院職務法庭今日宣判,陳勇松罰款,其數額為現職月俸給總額1年。本件可上訴。懲戒法院指出,陳勇松確實有移送書所稱之違失行為,辦理強制處分未注意維護訴訟程序的公平性,嚴重侵害檢察官抗告權,又未依規定修改評議內容及公務電話紀錄,已損及法官職位尊嚴及人民對司法之信賴。懲戒法院判決的罰俸金額比司法院建議的多2個月。法官評鑑委員會移送指出,陳勇松為受命法官,除有不當增補審理單及指示書記官抽換公務電話紀錄表之違失,尚有未依規定宣示或送達裁定正本,且屢將裁定正本未及時送達檢察官,足見其有未以謹慎勤勉態度執行職務之慣行,所為已損及法官之職位尊嚴、機關信譽及人民對於司法信賴,情節重大,併參酌其平時考評紀錄良好,以及行為動機、目的、手段及對公務秩序影響之程度暨所生之損害等一切情狀,有懲戒必要,依法官法第39條第1項第1款及第50條第1項第6款規定,報由司法院移送職務法庭審理,建議罰款,罰款數額為現職月俸給總額10個月。高院合議庭審判長邱忠義也和陳勇松一樣遭移送評鑑,法評會認為邱忠義違反刑事訴訟相關規定,造成公文書有多種版本附卷,嚴重損及人民對於司法信賴,情節重大,考量邱忠義時任該庭審判長,事後坦承係一時失慮,當已記取教訓,其歷年考評紀錄良好,前開行為係偶發而非慣行等一切情狀,尚無懲戒必要,依法官法第39條第1項第2款規定,報由司法院交付司法院人事審議委員會審議。
獨/戰車女駕駛酒駕被逮 同車連長未勸阻還拖17天回報慘丟飯碗
陸軍蘭陽指揮部一名連長深夜邀女士官外出與朋友餐敘,隔天清晨離開時,明知女士官喝酒仍未阻止她開車,被警方抓酒駕並移送台北地檢署,連長未依規定於案發30分鐘內通報上級,而是在17天後才回報,遭蘭指部認定違反《陸海空軍懲罰法》、《國軍軍風紀維護實施規定》,共記2大過、2小過,連長不服2大過害他退伍,訴願遭駁後提起行政訴訟,但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認為軍方的懲處合理,判連長敗訴。酒駕女士官曾上過新聞,2020年蘭指部執行反擊待機位置遂行戰力防護任務,其中一輛開出營區的M60A3戰車就由本案女士官駕駛,當時她受訪表示,女性當裝甲兵比一般兵種更辛苦,她得獨自搬起3、40公斤的戰車彈,另外因為戰車的煞車特別「硬」,如果駕駛腿力不足就難以勝任,對於自己第一次開戰車行駛民間道路,她既緊張又興奮,覺得「自己好帥」。軍中少見的女性戰車駕駛如何淪為酒駕犯?案發前晚10點,機械化步兵營林姓連長邀約女士官去朋友家吃飯,席間有喝百威啤酒,隔日上午6點多,女士官開車載連長離去時遭員警攔查並測出酒測值0.33,由於她坦認犯下公共危險罪,北檢緩起訴處分1年、並要求在緩起訴處分確定後3個月內支付公庫3萬元。林姓連長因「酒駕連坐罰」接到9千元罰單,但他更大的麻煩是飯碗不保,蘭指部召開懲罰評議會,指出連長身為單位主官應潔身自愛、以身作則,卻主動邀約女性部屬在外飲酒、也明知部屬已喝酒仍未規勸,導致發生酒駕事件,這部分違失記兩大過;至於連長沒在女士官酒駕被逮的第一時間回報部隊,則記兩次小過。懲處出爐後一個月,林姓連長因此退伍,他狀告蘭指部喊冤,事發時他已喝醉,不知道女士官有沒有喝酒,當然無從阻止酒駕,而且女士官只是移車到附近的停車格,車子一開出去警察就來了,違法情形並不嚴重;他沒立刻回報長官是顧慮連隊正在基地測驗,不願影響士氣,所以等到測驗結束主動向營長報告,並非他隱匿不報,不該懲處過重導致他退伍,請法官撤銷原處分和訴願決定。北高行認定,軍方內部調查無誤,駁回林姓連長的訴求。行政訴訟審理期間曾傳喚酒駕女士官,她的證詞更成為壓倒駱駝的最後一根稻草,她證稱連長在案發時打電話給營區人事官,還不准她跟別人說,因此法官判斷連長仍然清楚自己在做什麼事,才會要求部屬配合隱匿,所謂酒醉無力勸阻酒駕純屬卸責之詞。
民進黨高雄市黨部完成改選 賴瑞隆:再創下一個黃金十年
民進黨高雄市黨部28日舉行第九屆第一次黨員代表大會,並完成第九屆執行委員、評議委員改選。民進黨高雄市長參選人賴瑞隆表示,除了恭喜所有新任幹部,也要感謝每一位黨員代表、各區黨部同仁,把第一線的意見與期待帶回來,讓市黨部與基層之間,始終保持最直接的連結。賴瑞隆指出,民進黨在高雄的市政建設,是歷屆市長一棒接一棒累積下來的成果。從改變城市形象、翻轉城市命運,到打造今日高雄的光榮,這一路也有高雄隊在中央與地方共同努力,每一個階段,都有賴許多基層同志和執政團隊共同打拚。賴瑞隆說,接下來,自己會和黃捷主委、所有執評委員、黨代表與基層幹部一起努力,凝聚每一份基層力量,爭取更多市民的認同與支持,讓高雄在穩健前進的基礎上,再創下一個黃金十年。
對被告、證人有巨大影響力 常如山遭延押理由曝光
愛爾麗集團總裁常如山涉偷拍案,5月到案後遭羈押至今,於25日被起訴並求處重刑,新北地院26日下午召開接押庭,法官認為常如山身為愛爾麗集團實質負責人,對同案被告、證人有巨大影響力,認為仍有羈押必要,裁定羈押禁見。愛爾麗醫美診所以煙霧偵測器作為偽裝,實則在診間安裝針孔偷拍,有病患5月發現有異報警,檢警兵分多路搜索,在全國7間分店中發現針孔,被害人因而前往海山警分局提告。常如山和其特助張元齡,以及監視器設備商謝金亨5月到案後遭羈押至今,檢方25日起訴7名被告,對常求處14年以上、總經理劉真華13年以上、張12年以上、謝和蔡姓會計9年以上重刑,全案於26日上午移審,新北地院下午召開接押庭,經合議庭評議後裁定羈押禁見。新北地院認為,認被告三人涉犯非公務機關非法利用個人資料罪、無故攝錄他人性影像罪、無故攝錄他人非公開活動罪、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第36條第1項之拍攝少年性影像等罪,犯罪嫌疑均重大。新北地院審酌,常如山身為愛爾麗集團之實質負責人,對同案被告、證人具有巨大影響力,且處理公司事務工作期間,仍有接觸相關證人之可能性;謝金亨為實際裝設、拆卸監視器之人,所為之供述與其他共犯仍有出入之處;被告張元齡前曾將其與他人手機內對話紀錄刪除之情,是被告三人均有串證及湮滅證據之可能性,新北地院依比例原則衡量被告防禦權之行使、人身自由之限制、對公共利益之維護、本案犯罪情節、發現實體真實之利益等後,認被告三人仍有羈押之必要,均應予以羈押並禁止接見、通信。
401億花蓮縣府預算全放行! 內政部:地方爭議回歸縣議會監督
內政部今(18)日表示,既然一個月協商期過了,花蓮縣內府會卻還沒圓滿完成2026年總預算共識,內政部介入了解府會雙方與中央部會意見後,認定預算內容查無違法之處,原則會尊重縣府編列預算通過。花蓮縣2026年度總預算案因府會關係惡化卡關超過半年之久,歷經多場協商仍無法達成共識,縣議會要求縣府先完成預算檢討並重送預算,也質疑2025年9月馬太鞍洪災相關重建經費是否為縣府權限範圍?縣政府反批評議會設下門檻太多是「違法擴權」搞得雙方協商宣告破局。縣府日前已正式函文內政部,請求內政部依《地方制度法》第40條規定,選擇全額採用新台幣約324億多元的2025年度舊預算額度「複製貼上」,或可改採2026年度縣府已編列約401億元的方式,也可改採折衷方案減項核定,內政部的做法動見觀瞻。今天內政部宣布這次決定按照花蓮縣政府編列的預算數通過,不外乎是考量內政部11日已邀集相關中央部會進行討論,發現預算文件並沒講2025年「馬太鞍洪災」有關重建預算經費支應規劃,也沒講到對縣府下頭鄉鎮市公所補助款分配問題,其實爭議便已小了不少,再由各機關書面檢視後,都認為相關預算內容無違反法令,因此尊重縣政府編列的預算內容。內政部長劉世芳(圖)對近期花蓮縣府府會爭議採取緩和方式處理。(圖/周志龍攝)內政部強調,面對這次花蓮府會爭議僵局,縣議會還是可以依照《地方制度法》賦予的法定職權進行監督,比方可在會期內安排縣府首長進行專案報告,也請縣政府針對縣議會關心的議題好好說明,希望能化解分歧共同為地方發展努力。
李貞秀告中選會提假處分 法院裁定未經「訴願程序」駁回聲請
民眾黨前立委李貞秀不服中選會4月15日公告許忠信遞補立委,提行政訴訟,控告中選會及立法院,請求確認公告無效,撤銷公告,並聲請停止執行中選會遞補許忠信的行政處分。對此,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認為,李貞秀未循訴願程序,就停止執行也不曾向訴願機關聲請,欠缺權利保護必要,裁定駁回聲請。可上訴。李貞秀提出聲請主張,民眾黨於民國115年4月13日函知中選會,她因違反該黨紀律評議裁決準則,經該黨中央評議委員會決議開除黨籍,自115年4月13日起喪失黨籍,中選會遂於同日函請立法院註銷聲請人之立法委員名籍,並作成115年4月15日中選務字第1150021651號公告全國不分區及僑居國外國民選出之第11屆立法委員遞補當選人為許忠信(原處分)。李貞秀不服原處分及立法院依據原處分後續作成之「通知聲請人喪失立法委員資格」相關「行政行為」,未經訴願,逕提起行政訴訟,併以她擔任立委有期限限制,若待本案訴訟確定,任期恐已屆滿,乃有急迫之危害為由,就作成之原處分及相關行政行為,聲請停止執行。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認為,李貞秀就中選會作成之原處分及「相關行政行為」不服,未循訴願程序,就該等處分之停止執行,也不曾向訴願機關聲請,她逕向法院為聲請,顯然欠缺權利保護必要,聲請無理由,應予駁回。可抗告。
淚訴陸配立委被妖魔化 李貞秀:保全民眾黨之下讓壞人付代價
民眾黨立委李貞秀今(13)日表示,一大票人想把自己扯下立委大位,但「除名」一事真的搞得太難看大傷民眾黨,自己更不打算向民眾黨中央索討任何一分錢,不知為何消息被傳成這樣,會再和律師討論下一步怎麼做,但「不能傷到(民眾黨創黨主席)柯文哲」。民眾黨中評會今討論來自對岸湖南的不分區立委李貞秀被控涉嫌違紀案,李貞秀下午2時許抵達中評會現場陳述意見,待了約莫1小時後先行離開,接下來中評會再經過1小時左右討論後,下午4時許由中評會副主委陳宥丞及發言人張彤同框出面,搬出李貞秀涉有《紀律評議裁決準則》第32條、第36條問題,宣布與會中評委一致認同對李貞秀「開除黨籍」並即日起生效,甚至在以全黨中評會發出的聲明稿中點名李貞秀「堅持以獲取金錢為辭任不分區立委前提」,幾乎是以政黨名義指控李貞秀「獅子大開口」要條件交換,消息一出輿論譁然。民眾黨中評會副主委陳宥丞(圖)宣布李貞秀即起除名。(圖/黃耀徵攝)李貞秀對此無奈指出,既然前後任黨主席們都已經表達態度,「我不會怪任何人」,但也無奈自己被「扣帽子」並被瘋狂「潑髒水」,再怎麼叫破喉嚨也沒有用。她重申,儘管民眾黨讓自己非常失望,但仍不會傷害民眾黨,更不會傷害柯文哲,等到收悉紙本「除名」令後,再進一步和律師討論,也不排除先循黨的體制內救濟模式,申請黨內仲裁。民眾黨立委李貞秀(圖)被民眾黨自家中評會除名,她掩面泣訴自己被妖魔化。(圖/黃耀徵攝)李貞秀談到激動處,怒指壞人要付出代價,「我不會放過壞人」,但如何在讓「壞人」得到懲罰的同時保全民眾黨與柯文哲,這是目前自己掙扎之處,檯面上太多謠言就是劍指立委肥缺,但自己「不會要民眾黨、柯文哲一分錢」是從頭到尾的堅持,感嘆中評會沒人拿這段替自己伸冤,反而用虛構的情節栽贓自己「誰來幫我作證?」她淚訴自己已遭妖魔化。
李貞秀遭開鍘即喪失立委資格 民眾黨曝關鍵理由:曾提金錢對價求償
民眾黨中央評議委員會(中評會)今(13)日作出一致決議,開除立委李貞秀黨籍。隨著黨籍遭除名,李貞秀的不分區立委資格也隨之喪失。中評會副主委陳宥丞指出,李貞秀在接受裁處評議期間,曾提出以辭去不分區立委席次為條件,要求特定金額補償作為對價,引發黨內強烈反彈。李貞秀自就任立委以來爭議不斷,先是指控新竹市長高虹安曾收受民眾黨創黨主席柯文哲700萬元,隨後又被爆出疑為高虹安助理費案的檢舉人之一,引發黨內基層不滿情緒持續升溫。期間更有數百名黨員具名檢舉,最終將其送交中評會審議。中評會裁決羅列李貞秀「四大罪狀」,其中最受關注的是,莫過於她在接受裁處期間,曾提出以金錢作為對價,換取辭去不分區立委職務的條件。根據陳宥丞說法,中評會4月7日召開會議時,李貞秀身為公職人員,承載支持者託付,卻提出以辭去不分區立委席次作為個人補償的交換條件,嚴重違反政治倫理。今日會議中再次確認,李貞秀曾提出以金錢作為辭去立委職務的對價交換,相關行為已逾越黨紀底線。民眾黨強調,公職職位不應成為交易或對價的工具,此舉已嚴重侵害政治誠信,並有負支持者期待,也損及政黨清廉形象與社會信任。依據民眾黨《紀律評議裁決準則》第三十二條、第三十六條,中評會最終一致決議予以除名處分。
李貞秀遭開除黨籍 中評會:違紀且損害政黨清廉品牌與社會信賴
民眾黨中央評議委員會今(13)日聲明,針對台灣民眾黨黨員李貞秀所涉違紀乙案,依據全台數百名黨員具名檢舉,中央委員會移請本會處置、且經由民眾黨立法院黨團總召陳清龍檢具相關事證提交本會調查,今日中央評議委員會,依台灣民眾黨《紀律評議裁決準則》第三十二條、第三十六條,予以開除黨籍處分,即日起生效。民眾黨指出,民眾黨團總召陳清龍檢具相關事證提交本會調查,本會邀請陳清龍總召及李貞秀委員到會說明會議現況與後續事證,經查受處分人李貞秀違紀事實如下:ㄧ、諸多言論與行徑嚴重影響黨聲譽、破壞民眾黨和諧;二、連續性違紀;三、視國家公職與支持者之託付於無物:受處分人於 2026 年 4 月 7 日會議上明確將「辭任不分區立委」作為對價,要求獲取特定金額補償,嚴重毀損國家公職之倫理;四、嚴重違反黨紀與政治倫理:經陳清龍總召規勸,說明不分區立委之公益性質與應盡之義務,受處分人仍堅持以「獲取金錢」為辭任不分區立委之前提。民眾黨表示,經中央評議委員會評議認為,李貞秀持續性違紀已重創民眾黨形象,且公職職務不可交易化,李貞秀意圖將辭任公職作為對價,此行為已嚴重侵蝕政黨政治之誠信原則,更愧對支持者對民眾黨之託付,損害政黨清廉品牌與社會信賴。民眾黨說,本案事證明確,依民眾黨《紀律評議裁決準則》第三十二條:民眾黨擔任民意代表之黨員,違反黨團議事運作時,黨團得依其紀律處理辦法處理之,惟其情節重大者,應予除名以下之處分、以及第三十六條:黨員之其他違紀行為,得依情節輕重,經出席中央評議委員會二分之一以上委員提案、三分之二以上決議通過。今日中央評議委員會明快、果決、一致決議黨員李貞秀予以除名處分,即日起生效。
李貞秀爭議延燒 民眾黨中評會不排除祭除名處分
民眾黨立委李貞秀近期爭議不斷,除直播發言引發黨內不滿外,今(3)日再傳出她疑為高虹安涉貪案檢舉人之一,相關消息在黨內引發討論。據了解,民眾黨中評會預計於4月9日開會,將針對相關爭議進行處理,不排除採取更嚴厲處分。黨內人士指出,李貞秀近期言行已引發部分黨公職不滿,包含發言失當與爭議性爆料等事件,影響黨形象。依民眾黨「紀律評議裁決準則」第22條,若於社群媒體發表不實言論傷害他人名譽,最重可處停權處分;若情節重大,則可依第36條經中評會決議予以除名。此外,外界傳出李貞秀可能涉及高虹安助理費案檢舉一事,若屬實,恐引發「內部吹哨」爭議,進一步衝擊黨內信任基礎。對此,黨內仍待進一步釐清相關事實。據悉,李貞秀日前在中評會面對勸退聲浪時態度強硬,未表達退讓意願,並強調將依法維護自身權益。相關情況也使中評會後續處理更受關注。針對外界議論,李貞秀今(3)日在社群平台發文表示「敬畏上帝,盡忠職守,好人一生平安」,其辦公室則說明該發文係針對國際局勢,與黨內爭議無關。民眾黨內部人士表示,後續將依程序處理相關案件,是否祭出除名處分,仍須待中評會會議決議。
朱政騏涉案遭起訴並被開除黨籍 楊植斗質疑審查與背後支持力量
曾任立委何志偉辦公室助理的朱政騏,因涉入共諜案遭檢方提起公訴,民進黨台北市黨部2日召開評議會,決議將其開除黨籍並予以除名。對此,國民黨台北市議員楊植斗提出質疑,認為相關審查機制與過程有待釐清。根據檢方調查,朱政騏涉嫌於2022年間,在擔任何志偉及台北市議員鍾珮玲助理期間,私下拍攝辦公室內部機敏資料,並透過手機傳送給中國方面,從中收取約2萬元人民幣報酬。台北地檢署依違反《國家安全法》洩密等罪嫌提起公訴,並具體求處5年以上有期徒刑。楊植斗指出,相關案件早在去(2025)年即已進入司法程序,但朱政騏仍能參與民進黨台北市議員初選,甚至順利出線,令人對政黨內部審查機制產生疑問。他認為,在接受調查期間仍可參與選舉,情況相當罕見。此外,楊植斗也提到,朱政騏在未具公職身分的情況下,卻能申請公務車牌並使用台北市懷愛館公務車位,相關資格與程序是否符合規定,值得進一步釐清。他質疑,有限名額的公務車位如何被使用,以及背後是否有相關人士協助,應由相關單位說明。楊植斗表示,案件涉及國家安全與政治倫理,除司法釐清責任外,也應檢視制度面是否存在漏洞。他呼籲檢調單位持續深入調查,釐清相關人員與可能的支持網絡,以維護制度公信力。
傳白營內部勸退籲自辭立委止血 李貞秀回5字:按照制度走
民眾黨立委李貞秀日前因失言指控新竹市長高虹安收受700萬相關言論,遭移送民眾黨中評會裁處。據悉,會中有委員語帶暗示,認為應「知所進退」,盼其辭去立委職務及時滅火、止住風波持續延燒。對此,李貞秀今(1)日僅以5字回應,表示一切「按照制度走」。李貞秀自2月上任以來,因國籍議題在立院引發朝野攻防。爭議未歇之際,她日前透過直播抒發壓力,情緒激動之下脫口指控高虹安收受創黨主席柯文哲700萬元。雖事後表示資訊混淆並致歉,但相關言論已在基層引發不滿聲音。地方人士坦言,在年底選戰逼近之際,連續爭議恐對民眾黨整體布局造成壓力。民眾黨中評會昨召開會議,會中傳出部分委員以較強烈態度暗示,希望李貞秀自行請辭,以避免爭議持續擴大。不過李貞秀則援引「紀律評議裁決準則」第22條說明,規定「擅自於社群媒體直接做不實之人身攻擊黨員或民眾黨,致相對人名譽受損者,應予停權2年以下處分」,而非直接除名,並表態若遭不當處置,將循司法途徑維護權益。最終會議未作出明確結論,僅決議擇期再議。李貞秀今日被問及此事指出,當天會議氣氛並無外界所言緊張,強調「制度內的事,就按照制度走」。值得注意的是,立法院內政委員會今日邀請客委會進行業務報告並備詢。由於客委會主委古秀妃事前表態不願上台備詢,加上由民進黨立委李柏毅輪值召委主持會議,外界關注李貞秀是否如期出席。不過她並未現身委員會,而改以書面質詢方式處理。知情人士則分析,民眾黨團在當前情勢下傾向讓李貞秀降低曝光,先讓相關風波暫時降溫,避免進一步擴大影響。李貞秀上午於內政委員會改採書面質詢,知情人士透露,此舉為避免再因失言掀起爭議。(圖/周志龍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