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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賄選 北檢 調查局 台積電 彰化地檢署
謝典霖涉詐公款案再擴大!檢調搜索30處帶回36人 議會秘書長等7人交保
彰化縣議長謝典霖涉嫌利用職務機會詐取公款案再擴大!彰化地檢署昨指揮調查站搜索縣議會及相關人員住居所等30處,帶回36人訊問,查出議會除涉嫌以公款舉辦選舉餐會,還疑要求配合廠商開立不實發票核銷。檢方訊後諭令議會4名人員及3名廠商業者交保,金額1萬至5萬元不等,其餘無保請回。彰化地檢署指出,專案小組調閱相關資料後,發現謝典霖等人涉嫌數次巧立名目,詐取公款供私人用途,昨天指揮彰化縣調查站,持彰化地方法院核發的搜索票,前往縣議會及相關人員住居所等30處搜索,查扣相關證物,並傳喚議會人員、配合廠商及證人共36人到案說明。檢方漏夜偵訊至今天凌晨,認定縣議會秘書長陳三民、黃姓公關室主任及張姓職員,以及游姓、林姓、邱姓3名配合廠商業者,涉嫌共犯《貪污治罪條例》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刑法行使登載不實公文書,以及違反商業會計法填製不實會計憑證等罪,犯罪嫌疑重大,但尚無羈押必要,分別諭令1萬至5萬元交保。其中陳三民以5萬元交保,黃姓主任及張姓職員各1萬元,3名廠商業者各3萬元,其餘被告及證人均無保請回。據了解,檢方這波偵辦是從今年6月23日的疑似賄選餐會案向外擴大。當時謝典霖在縣議會新會館舉辦餐會,招待表姑、溪湖鎮長參選人陳貞妃的溪湖地區鄉親,不僅席開10桌,還準備蛋黃酥等伴手禮。相關歡聚照片曝光後,行政院中部聯合服務中心副執行長吳音寧在臉書質疑涉及行政中立,檢調隨後展開調查,進一步追查出議會疑似巧立名目動支公帑。檢調深入追查後,除釐清餐會經費來源及是否涉及賄選,也發現議會疑似要求配合廠商開立不實發票,再以此向公帑請款,因而擴大搜索及約談相關人員,追查實際金流與核銷流程。值得注意的是,謝典霖目前羈押期限至11月18日屆滿,此次檢調再度大規模搜索、約談,被外界解讀為檢方持續蒐集相關事證,釐清謝典霖涉案程度及是否有延押必要。另依選罷法規定,若遭判處有期徒刑10年以上且尚未確定,將喪失參選資格;謝典霖後續是否影響參選,仍須視檢方起訴求刑及法院判決等情況而定。
村長選舉爆香腸賄選!劉守仁砸1.5萬宴請選民 送450元禮盒遭檢方聲押禁見
嘉義縣中埔鄉和興村長劉守仁為拚連任,涉嫌與地方俱樂部郭姓會長花費1萬5000元席開3桌宴請選民,席間拜票,還發送每盒價值450元的香腸禮盒,連未到場選民也有份;昨天嘉義地檢署發動搜索,並約談劉、郭及20多名證人,訊後認定2人涉嫌賄選,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嘉義地檢署日前接獲相關賄選情資,隨即指派檢察官柯文綾,指揮嘉義縣調查站、嘉義縣警察局及中埔警分局組成專案小組,深入追查相關事證。檢方調查發現,劉守仁為爭取下屆村長選舉連任,涉嫌與郭姓俱樂部會長於今年7月共同花費1萬5000元,席開3桌宴請和興村選民,席間向村民尋求支持,並發送每盒價值450元的香腸禮盒,不僅出席宴席的選民收到禮盒,部分未到場者也被列為贈送對象。專案小組29日通知劉守仁、郭姓會長及20多名選民到案說明,並兵分多路展開搜索。檢察官複訊後認為,劉、郭兩人涉嫌對具有投票權的選民交付賄賂,並約定投票權為一定行使,涉犯《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交付賄賂罪嫌,犯罪嫌疑重大,且有羈押原因及必要性,因此向嘉義地方法院聲請羈押禁見,後續由法院開庭審理。嘉義地檢署表示,為維護選舉公平、公正,將持續查辦賄選及其他妨害選舉的不法行為。檢察長蔡宗熙也強調,對於賄選案件一向秉持嚴查不法、肅然究辦態度,呼籲候選人及民眾切勿心存僥倖,以身試法。
謝典霖涉賄選、貪污案偵查擴大!彰檢再搜索縣議會 帶回6名行政幹部訊問
彰化縣議會議長謝典霖涉嫌違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及《貪污治罪條例》等案件,檢調持續擴大偵辦。彰化地檢署28日再次指揮調查人員前往彰化縣議會執行搜索,並帶回包括總務主任、會計主任、秘書及會計人員在內共6名行政幹部接受訊問。由於謝典霖與父親謝新隆先前已遭法院裁定羈押禁見,此次搜索行動再度引起地方關注,檢方表示,全案仍由承辦檢察官持續偵查中。這起案件源於今年6月底彰化縣溪湖鎮一場餐敘活動。檢方接獲相關檢舉後,懷疑活動可能涉及選舉賄賂及其他不法情事,隨即分案調查。彰化地檢署先由承辦檢察官指揮法務部調查局彰化縣調查站,向彰化縣議會調取相關資料,進一步釐清餐敘活動及經費使用等情況。隨著調查進行,檢調於9月中旬持彰化地方法院核發的搜索票,前往謝典霖住處及其他相關地點,共執行9處搜索,並查扣證物。檢察官訊問後,認為謝典霖及其父謝新隆、母親鄭汝芬等人,涉嫌違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99條第1項投票行賄罪,以及《貪污治罪條例》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刑法行使登載不實公文書等罪嫌。檢方當時認為,謝典霖等人犯罪嫌疑重大,並有逃亡、湮滅證據及勾串共犯或證人的疑慮,因此依法向法院聲請羈押。彰化地方法院於9月17日裁定謝典霖及謝新隆羈押禁見,兩人的羈押期間預計於11月18日屆滿。至於同案其他被告,鄭汝芬獲准以100萬元交保,並受到限制住居處分;謝典霖服務處劉姓秘書與議會法制室黃姓主任,則分別以30萬元交保,同樣限制住居。此外,另有陳姓參選人及陳姓議員分別以3萬元至10萬元不等金額交保,其餘近10名到案選民則在訊問後請回。案件經過一段時間調查後,彰化地檢署28日再度展開偵查行動,指揮彰化縣調查站等單位前往縣議會搜索,並將6名行政幹部帶回接受訊問。據了解,此次帶回人員包含議會總務主任、會計主任、秘書及會計等職務人員,檢調持續釐清相關事證及人員是否涉及案件。由於謝典霖父子目前仍在羈押禁見期間,加上羈押期限將於11月18日屆滿,此次檢調再次進入縣議會搜索,也使案件後續發展受到關注。至於是否還會傳喚其他涉案議員、參選人或相關人士,彰化地檢署並未進一步說明,僅表示案件仍在檢察官偵查訊問階段。目前全案尚未經法院作出有罪判決,相關賄選、貪污及不實公文書等犯罪嫌疑,仍有待後續司法程序釐清。
宜蘭首宗現金行賄案! 員山深溝村村長選鄉代涉包紅包遭羈押
宜蘭縣員山鄉深溝村村長謝易達涉嫌現金賄選遭羈押!據了解,謝易達今年轉戰參選員山鄉鄉民代表,卻涉嫌以每票1500元和馮姓樁腳行賄,宜蘭地檢署20日兵分多路將謝男與其馮姓樁腳搜索帶回,其中謝男訊後遭聲押禁見獲准,而馮男訊後則以10萬元交保。宜蘭縣地檢署獲報後,20日指揮宜蘭縣刑大、宜蘭分局與調查站兵分多路,前往謝易達與其樁腳住處搜索,同時傳喚涉案的6名人士到案。檢察官訊後認定謝易達與馮姓樁腳2人涉嫌行賄,以每票1500元向選民發放,惟詳細發放金額與對象仍在偵辦中,檢方複訊後也對謝易達聲押禁見獲准,馮姓樁腳則被諭令以10萬元交保。檢方呼籲,賄選不限現金,發放物資、走路工、招待旅遊餐宴或代繳費用等,只要掛鉤投票意向皆屬犯罪。民眾應堅守拒絕賄選原則,若發現不法請打專線0800-024-099按4,最高獎金達2千萬元,且身分將絕對保密。
吳俊立機場搭機遭攔截!吳秀華稱哥哥是證人 檢方打臉:被告身分搜索
台東前縣長吳俊立涉知本農路改善工程圖利案,今(20日)上午準備搭機北上時,在台東機場候機室遭調查人員攔下帶回偵訊,檢調並搜索其住處及台東縣議長吳秀華服務處,帶走一箱文件。吳秀華辯稱,哥哥是以「證人」身分接受約談,卻遭台東地檢署打臉,明確表示吳俊立是以「被告」身分接受約談及搜索,雙方說法引發爭議。據了解,吳俊立今天上午8時30分現身台東機場候機室,準備搭乘9時15分飛往台北的班機,大批調查人員隨即抵達,出示證件後將他攔下帶回偵訊。檢調同步兵分多路,前往吳俊立住處及吳秀華議長服務處等處搜索,期間還一度由調查人員載送吳俊立返回住處簽收搜索票,最後帶走一箱文件,返回台東縣調查站。吳家近年涉及多起農路開發案,身為吳家「家主」的吳俊立,遭檢調帶回後,吳秀華競選總部隨即發布聲明,稱吳俊立目前以證人身分接受約談,強調尊重司法調查,也相信司法應秉持公平、公正原則,避免外界質疑受到政治或選舉因素干擾,盼事實與真相早日釐清。吳秀華也表示,正逢選舉期間,不應讓司法案件模糊選舉焦點,更不該讓政治紛擾阻礙台東前進的腳步,她將堅持正面選舉,以政見爭取認同,繼續為台東打造下一個幸福十年。不過,台東地檢署下午1時30分左右正式向媒體說明,吳俊立今天是以被告身分接受約談及搜索,與吳秀華競總的說法明顯不同。吳陣營幕僚事後解釋,當時收到檢方傳喚通知,通知上沒有寫明是被告或證人,詢問後也未獲回覆,因此才認為吳俊立是以證人身分接受約談。據了解,檢方今天上午直接持通知書前往機場,當面要求吳俊立接受約談,並未事先寄送通知,避免他有時間反應。相關人士指出,通知書上已載明吳俊立涉嫌犯罪,身分為嫌疑犯。至於吳秀華呼籲司法勿受政治干擾,也引發地方網路論戰。有支持者在臉書社團痛批「司法迫害」,但也有網友反駁,認為案件仍應回歸司法調查,質疑在涉及多起案件的情況下,何以直接將檢調行動解讀為司法迫害。全案後續發展仍待檢調進一步釐清。
嘉義市風雲2/王美惠「背後勢力」曾行賄 張啓楷嗆:選舉沒這樣的
民進黨嘉義市長參選人王美惠常騎著小綿羊機車跑行程,給當地民眾相當親民的感受,但其背後的支持力量如今卻成為討論話題。藍白共推的嘉義市長參選人張啓楷接受《CTWANT》專訪時指出,這對嘉義市而言是非常不好的,嘉義市是民主聖地,其輔選大將卻曾涉案,選舉沒有像這樣的。王美惠的政治路上,幕後軍師江熙哲是重要角色。(圖/報系資料照)張啓楷提到,王美惠背後有股對嘉義市非常不好的力量,最主要的一位是地方人稱江總的江熙哲,江可說是黑白通吃,江過往曾涉入賄選案,當時在茶葉盒裡放200萬元,所以後來無法再選,就栽培當時還是助理的王美惠出來選。張啓楷直言,嘉義市很多人都知道,王美惠背後的老闆就是江熙哲,而王的服務處上方看板,竟是掛著與江聯名的看板,哪有這種事情?現在到底是誰在做老闆?連總統賴清德來嘉義市,第一站都是先去看江熙哲。王美惠競總成立大會,總統賴清德以名譽主委身分出席站台。(圖/報系資料照) 張啓楷提到,除了江熙哲外,還有另外三位替王美惠操盤的大將,分別是外號「武龍」的陳武龍、現任嘉義市商業總會副理事長張裕隆及長期支持王美惠的無黨籍嘉義市議員黃敏修。張啓楷強調,嘉義市是民主聖地,主要的輔選幹部卻曾涉案,全台灣選舉沒有像這樣的,「我對手不是王美惠,而是江總」。根據嘉義地方法院91年度訴字第195號刑事判決及高等法院臺南分院91年度上訴字第700號等刑事判決,江熙哲主要涉及在嘉義市議會第六屆正、副議長選舉中,為支持特定候選人而進行期約賄選的行為。有關具體行為部分,江熙哲當時陪同有意參選正副議長者尋求具投票權者支持,並把200萬元現金放進茶葉禮盒中,且執意要對方收下,不過遭對方多次拒絕。隨後雙方約在江熙哲經營的餐廳停車場碰面,對方也將該筆現金當面交還給江。案經法務部調查局嘉義縣、市調查站蒐證並移送偵辦,一、二審法院審理後,皆認定江熙哲與同案被告共同對於有投票權之人行求賄賂,觸犯相關妨害投票罪(一審依《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論罪,二審變更法條改依《刑法》第144條之投票行賄罪論處),均遭判處有期徒刑6個月(如易科罰金,以參佰元折算壹日)及褫奪公權3年。另外根據證人指稱,江熙哲同行的手下曾攜帶或出示手槍,並曾以此威脅恐嚇,且在驗看禮盒時也曾發現裡面有一支手槍及現金,江熙哲等人隨後將手槍取回,並執意留下裝有現金的禮盒。但兩份判決書的理由中皆明確指出,證人雖曾在偵查中提及禮盒內有把手槍,但該手槍並未被扣案,因此無從證明是否具備殺傷力;另外,檢察官並未就「持有手槍」的部分提起公訴,且缺乏扣案槍枝等具體物證,因此法院認定無法將江熙哲等人以持有手槍罪名進行審理判決。
土地公也看不下去!拜拜求財慘落網 高雄警破洗錢集團逮20嫌
拜神求財卻意外被警逮!高雄地檢署日前指揮高雄市刑大偵五隊、楠梓分局、刑事警察局偵查第八大隊及法務部調查局南部機動調查站等單位,成功瓦解一個利用「大型公司帳戶」進行多層次洗錢的犯罪集團。警方發動多波查緝,一舉逮捕劉姓主嫌等20名犯嫌,查扣現金102萬餘元、電動休旅車等贓證物。有趣的是,其中一名林姓核心嫌犯在前往高雄左營知名土地公廟參拜、祈求「財源廣進」時,當場被埋伏員警生擒,土地公意外成為警方破案的「最強神隊友」。警方調查指出,該洗錢集團看準公司銀行帳戶「交易額度高、資金流動頻繁」等特性,較一般個人帳戶不易觸發金融機構的警示機制,竟以每個公司帳戶30萬至50萬元的高價,或依洗錢金額千分之3作為對價,在國內大量收購人頭公司帳戶。集團以每個公司帳戶30萬至50萬元的高價,或依洗錢金額千分之3作為對價,在國內大量收購人頭公司帳戶。(圖/高雄市刑大提供)取得帳戶後,集團便配合境外詐欺集團,以「假投資」、「假檢警」等手法誘騙被害人匯款。身居幕後的劉姓主嫌(73年次,因另案通緝中)遠端操控旗下水房,將贓款透過多層次公司帳戶轉匯,切斷金流鏈;該集團甚至吸收專業記帳士製作不實財務資料與帳冊,以此掩護不法金流,規避金融機構的風控監控。專案小組歷經長期蒐證,於今年8月至9月間發起多波行動。其中,林姓核心犯嫌(67年次)心虛前往高雄市左營區一處知名土地公廟燒香祭拜,祈求洗錢事業順利、財源滾滾,殊不知行蹤早已被專案小組嚴密掌握,當場被員警上前包圍逮捕,求財不成反而狼狽入獄。集團犯罪手法。(圖/高雄市刑大提供)此外,負責集團網路系統與技術支援的黃姓系統商(90年次),日前剛從中國大陸搭機返抵高雄小港機場,一出國門便遭埋伏的專案小組當場攔截拘提到案;而躲藏幕後指揮、身負通緝的劉姓主嫌,也在警方循線追查下於藏匿處落網。全案訊後依涉嫌《洗錢防制法》及詐欺等罪嫌移送高雄地檢署偵辦。警方特別呼籲,民眾切勿因貪圖高額租金而出租、出售個人或公司帳戶,犯罪集團常以「合法租借、避稅」為藉口誘騙,一旦提供帳戶即成為共犯,警方將持續向上溯源,徹底瓦解洗錢產業鏈。
涉1票1000元為兒買票!屏縣里港鄉代參選人父遭聲押 20萬交保
115年九合一選舉將至,屏東地檢署持續追查賄選案,發現里港鄉第二選區鄉民代表林姓參選人的父親與蔡姓樁腳,涉嫌以1票1000元的向選民買票,屏檢5日指揮警調發動搜索,傳訊選民、相關證人共11人,扣得不法所得共1萬9000元,並在當晚聲押林父,蔡姓樁腳訊後諭知3萬元交保。經屏東地院審理,裁定林父20萬元交保。屏檢指出,林姓參選人的父親與蔡男等2人,涉嫌在今年8月間以1票1000元代價,於選區內向選民行賄。檢方10月5日指揮屏東縣警察局、里港警分局、屏東縣調查站,發動搜索2處,傳訊選民及相關證人共11人,取得相關具體事證,並扣得選民繳回不法所得共1萬9000元。檢察官訊問林父後,認涉犯違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99條第1項投票行賄罪嫌,犯嫌重大,且有串證之虞,於晚間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蔡姓樁腳訊後諭知交保3萬元。屏東地方法院訊問後,裁定林父20萬元交保,全案擴大偵查中。屏檢也正呼籲,選舉不買票、不賣票,切勿以身試法。選票無價,民主無價,請攜手維護公平公正的選舉環境。若發現任何賄選情事,請立即撥打檢舉專線「0800-024-099按4」。檢舉身分絕對保密,並享有高額檢舉獎金。
屏東里長參選人送肉粽、提杯「價值逾500元」涉賄選 3人遭羈押禁見
115年九合一選舉投票日,定於11月28日(星期六),屏東地檢署追查賄選案,發現屏東縣潮州鎮四春里潘姓里長參選人等4人,涉嫌於今年6月利用慈善會活動名義,向選民發放價值共新台幣500元以上肉粽、提杯,檢警昨天(10月2日)傳訊11人,聲押潘男等3人,另1人以3萬元交保,屏東地院今天(10月3日)凌晨裁定,3人全數羈押禁見。屏東地檢署指出,屏東縣潮州鎮四春里里長潘姓候選人兼萬眾慈善會總幹事、萬眾慈善會陳姓理事長、蔡姓理事及鍾姓男子等4人,涉嫌在115年6月13日以萬眾慈善會活動名義,向選民發放價值共500元以上肉粽、提杯,涉及賄選。屏檢10月2日指揮屏東刑警大隊、潮州警分局、屏東縣調查站發動搜索5處,並傳訊選民及相關證人11人,取得相關具體事證,扣得提杯20個。屏檢表示,經檢方訊問後,檢察官認為潘姓參選人、陳姓理事長、蔡姓理事均涉犯違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99條第1項投票行賄罪嫌,且犯嫌重大、有串證之虞,當晚就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鍾姓男子則在諭知交保3萬元。屏東地院10月3日凌晨裁定,潘姓參選人、陳姓理事長、蔡姓理事等3人全數羈押禁見。
嘉市議員選戰首宗現金賄選 女樁腳「每票1000元」挨家挨戶撒錢遭收押
九合一大選進入倒數計時,嘉義市驚傳首起現金買票賄選弊案,西區某議員參選人72歲陳賴姓樁腳為拉抬選情,9月親自拜訪多處選民住家,並以「每票1000元」為代價買票行賄,嘉義地檢署獲報後展開調查,1日發動搜索查緝,約談陳賴姓婦人及15名選民到案說明,檢方複訊後認定其涉犯公職人員選罷法罪嫌重大,且有勾串證人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嘉義地檢署日前接獲檢舉情資,指嘉義市西區有特定市議員參選人陣營涉嫌透過現金賄選,檢察長隨即指派檢察官呂雅純指揮法務部調查局嘉義市調查站、嘉義縣市警察局以及移民署嘉義專勤隊等單位共組專案小組,展開跟監蒐證與金流清查。專案小組調查發現,陳賴姓婦人身為該名市議員參選人的基層樁腳,為確保該參選人順利當選,涉嫌自9月起密集走訪西區多處選區民宅,藉由挨家挨戶登門拜票之際,以每票1000元現金交付給設籍在當地的選民請求支持。嘉義地檢署獲報後展開調查,1日見時機成熟,兵分多路展開搜索,傳喚陳賴姓婦人與15名涉案選民到案,並當場查扣疑似用作買票的現金賄款。而陳賴姓婦人到案接受訊問時,坦承確實曾親自交付現金給其中6名具備投票權的選民,每人交付1000元、合計共送出6000元,檢方認陳賴姓婦人涉犯《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99條第1項之「交付賄賂罪」,犯罪嫌疑極為重大,向法院聲請羈押獲准。嘉義地檢強調,專案小組將持續追查賄選資金來源及其他可能涉案人員,並呼籲民眾不要以現金或其他利益交換選票;如掌握疑似賄選情資,可向檢警調單位反映,共同維護選舉公平。
育兒津貼「加碼」2000元換選票? 雲林議員參選人遭聲押禁見
雲林縣議員選舉再爆賄選案!蔡姓議員參選人涉嫌利用鄉公所發放新生兒育兒津貼的場合,穿著競選背心到場,並以個人名義「加碼」兩千元,致贈新生兒父母;檢警在蔡男胞兄車上查扣現金290萬元及紅包袋,並查出17戶家庭收受禮金。檢察官訊問後認定蔡男涉賄選罪嫌重大,且有勾串之虞,今天向法院聲押禁見獲准;其兄則60萬元交保。雲林地檢署指出,本案由檢察官林柏宇指揮刑事局「中部打擊犯罪中心」、雲林縣調查站、台西分局及雲林縣刑大,成立專案小組追查;專案人員10月1日搜索蔡姓參選人及其擔任縣議員的胞兄住處,並在蔡姓議員兄長車內查扣290萬元現金及一批紅包袋,另扣得疑似已發出的禮金3萬4000元。檢警同步傳喚蔡姓兄弟及新生兒家庭家屬等共27人到案;經調查發現,今年3月至9月間,蔡姓參選人疑多次趁鄉公所發放新生兒育兒津貼時到場,身穿競選背心,除公所依法發放的育兒津貼外,另以自己名義逐戶發送2000元現金紅包。檢方調查,目前已有17戶新生兒家庭被查出收受蔡男發放的「加碼」禮金,部分證人也證實,除了領取公所提供的2萬元育兒津貼外,另收到蔡男所送的2000元現金,檢警因此認為相關金錢給付疑與選舉投票存在對價關係,涉嫌以金錢換取選票。檢方進一步查出,蔡男的胞兄本身就是現任雲林縣議員,過去2、3年間也曾在選區內於公所發放新生兒育兒津貼時,以個人名義額外發放生育禮金,當時蔡男也曾陪同發放。今年1月起,蔡男擔任哥哥的助理,相關發放工作改由他出面,而哥哥決定不再競選連任後,蔡男接棒參選,並穿著競選背心發送紅包,因而引起檢警注意。檢察官訊問後認為,蔡姓參選人及其胞兄均涉嫌《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99條第1項「對有投票權之人交付賄賂罪」。其中蔡男部分,檢方認有事實足認有勾串共犯、證人之虞,因此向雲林地方法院聲請羈押禁見,法院今天裁定准押禁見;蔡男胞兄則以60萬元交保,其餘涉案選民經訊問後均請回。雲林地檢署表示,將持續釐清涉案資金來源、紅包發放對象及次數,並追查是否還有其他選民收受賄款,以查明是否涉及更多選舉賄選情事。
澎湖縣長參選人「送帽子」涉賄選10萬交保 許智富首發聲:繼續勇敢走下去
無黨籍澎湖縣長參選人許智富涉嫌賄選,競選總部22日遭法務部調查局澎湖縣調查站搜索,許智富本人也被約談,經檢方複訊後諭知10萬元交保。許智富交保後透過親友的臉書帳號向支持者報平安,表示自己已經回家,但因手機目前不在身邊,希望大家暫時不用聯繫,並稱自己會繼續勇敢走下去。據了解,這起案件與許智富陣營發送文創鴨舌帽有關。相關帽子有多種款式,並印有「澎湖人」等文字,由於價值超過30元,澎湖縣調查站接獲情資後,陸續針對許智富的選舉活動進行蒐證,並於22日上午展開搜索及約談行動。許智富送競選小物帽子涉嫌賄選。(圖/翻攝臉書/許智富)除了許智富本人被約談外,部分曾收到帽子的民眾也成為調查對象。檢調目前除針對文創鴨舌帽的發送情形進行調查外,也將許智富陣營是否曾舉辦餐敘、發放其他禮品等情況列為調查重點,以進一步釐清相關選舉活動是否涉及不法。事實上,在檢調展開搜索前,立委楊曜就曾透過臉書針對相關宣傳品提出看法。楊曜當時表示,具有創意及意義的宣傳品可以考慮作為募款小物,以避免選舉期間因宣傳品價值超過法定上限,引發不必要的爭議與麻煩。面對楊曜當時提出的提醒,許智富曾回應,會再與競選團隊討論相關作法。不過,澎湖縣調查站接獲情資並持續蒐證後,22日仍針對相關案件展開搜索,許智富也因此遭到約談。檢方複訊後,諭知許智富以10萬元交保。許智富隨後透過親友的臉書帳號發文,向關心他的友人及支持者說明目前狀況,表示自己已經平安返家,但因手機不在身邊,因此希望外界暫時不用聯繫。許智富並在發文中感謝外界關心,表示「我會繼續勇敢走下去」,並以「讓我們一起成為勇敢的澎湖人」向支持者喊話。至於檢調後續是否進一步釐清帽子、餐敘及其他禮品發放情形,仍有待司法調查。
雲科大教授涉找6人掛名領薪遭訴!「陌生名牌」掛牆上露餡 環境部發聲
國立雲林科技大學特聘教授洪肇嘉涉嫌利用承辦環境部逾1億元計畫的機會,與蔡姓助理、李姓隊長合謀,找來6人「掛名」擔任專業技術小組成員,實際上卻沒有出勤工作,還涉嫌製作近2000筆不實紀錄,藉此詐領薪資等計畫經費共427萬餘元,遭雲林地檢署起訴。對此,環境部表示,目前已更換計畫主持人,並啟動內部專案查核,同時研擬修訂合約預防機制及後續追繳究責等。雲林地檢署表示,行政院環境部化學物質管理署(下稱化管署)於111至112年度,將總執行金額達新臺幣1億3,516萬元之中區環境事故預防應變專業技術執行計畫(下稱本案計畫),依政府採購法委託交由雲科大辦理,並依本案計畫條款建置「化管署中區環境事故專業技術小組」(下稱技術小組)麥寮隊,具體負責我國重大環境災害應變及環境維護相關事宜,直接影響國家安全、人民生存安寧及環境權,係受委託行使公權力。被告繳回不法所得。(圖/檢方提供) 檢方指出,本案計畫主持人洪肇嘉,蔡姓助理,技術小組麥寮隊李姓隊長3人,明知技術小組成員應全時維持固定人數,全年無休執行環境事故處理、應變及監測等任務,無論實際出勤或待命值班,竟基於公務員利用職務上機會詐取財物、行使公務員登載不實公文書之犯意聯絡,於111年1月間至112年12月期間,找來6人掛名擔任技術小組麥寮隊之隊員,卻未實際執行本案計畫相關工作,並製作近2,000筆不實之出勤及核銷經費等公文書後,由不知情之審查人員登載於專案助理薪資清冊上,交付雲科大層轉向化管署申領本案計畫經費,致化管署審查委員陷於錯誤而撥付薪資,藉此詐取本案計畫經費。檢方日前接獲嘉義市調查站通報,有離職隊員發現牆上掛著數名從未見過的人員名牌,加上出勤狀況異常,進而引發懷疑。檢察官林柏宇指揮嘉義市調查站偵辦,先後於民國115年7月21日、22日及同年8月13日執行搜索、傳喚,經縝密查證及擴大追查後,循線獲悉本案貪瀆犯行,依法偵查終結提起公訴。被告洪肇嘉開立支票繳回犯罪所得。(圖/檢方提供) 針對檢調機關偵辦國立雲林科技大學洪肇嘉教授承攬環境部化學署委辦計畫,涉嫌夥同助理及團隊成員以人頭掛名及偽造出勤紀錄等方式詐領計畫經費一案,業經檢察官偵結起訴。化學署表示,於偵辦期間均全力配合檢調機關調查。為確保施政不受影 響及防堵類案再生,已採取更換計畫主持人、啟動內部專案查核、研擬修訂合約預防機制及後續追繳究責等具體作為。環境部指出,自本案調查初期,化學署即主動提供相關經費核銷文件及出勤審查資料,全力配合檢調機關釐清案情。為避免委辦計畫之業務推動受到影響,於案發後已依據合約規定,要求校方立即撤換該計畫總主持人洪肇嘉,交接予其他具備專業資格之學者接手,以確保委辦計畫能如期、如質完成,維護各項業務推動之延續性。109年間技術小組麥寮隊成立國家級災害應變辦公室開幕。(圖/檢方提供) 針對涉案計畫,化學署即刻啟動內部專案查核機制,全面檢視管理與查驗流程。為防範類似事件再次發生,未來各項委辦合約中將增訂更嚴謹的防弊條款,包含 : 增加無預警實地查核與專任/兼任人員抽訪頻率,並嚴格要求出勤與加班紀錄之佐證。若經專案查核確認有虛報、浮報或遭挪用之詐領款項,化學署將視後續司法判決結果,並依委辦契約及相關法令規定,向校方及涉案人要求全數追繳返還,追究相關人員之民事求償與行政責任。化學署強調,將持續強化對委辦計畫之監督管考機制,亦呼籲所有合作單位與承攬學者恪守法紀,共同維護公務運作之廉潔。
雲科大教授找人「掛名」領薪!2年詐領公款逾427萬 9人遭起訴
雲林科技大學洪姓特聘教授涉嫌利用承辦環境部逾1億元計畫的機會,與蔡姓助理、李姓隊長合謀,找來6人「掛名」擔任專業技術小組成員,實際上卻沒有出勤工作,還涉嫌製作近2000筆不實紀錄,藉此詐領薪資等計畫經費,共計427萬3646元。雲林地檢署偵辦後,依貪污治罪條例等罪嫌,將洪男等9人提起公訴,犯罪所得均已繳回。洪男等9人被依貪污治罪條例中公務員利用職務上機會詐取財物、使公務員登載不實公文書等罪嫌提起公訴。(圖/翻攝畫面)根據檢方調查,行政院環境部化學物質管理署2022年至2023年度辦理「中區環境事故預防應變專業技術執行計畫」,總執行金額約1億3516萬元,並委託雲林科技大學執行,由雲科大特聘教授洪男擔任計畫主持人,負責建置台中、雲林及麥寮等3隊專業技術小組,每隊至少須配置3人,處理環境事故應變、現場支援、監測及毒化災防救演習等任務。不過,日前有離職隊員發現麥寮隊辦公室牆上掛著幾名自己從未見過的成員,加上部分人員出勤情況異常,因此檢察官林柏宇指揮嘉義市調查站共同偵辦,並於今年7、8月間搜索5處地點、傳喚涉案人員,陸續查出違法情形。檢方查出,洪男明知麥寮隊有固定人員配置及全天候執勤要求,卻涉嫌與45歲蔡姓助理、46歲李姓隊長合作,於2022年1月間至2023年12月間,找來林姓嫌犯等6人掛名擔任技術小組麥寮隊隊員。這6人名義上領有薪資,但實際上並未依規定執行相關工作,為讓這些人員看起來有正常出勤,涉案人員2年間製作近2000筆不實出勤及經費核銷紀錄,再交由不知情的審查人員登載,最後透過學校向化管署申請計畫經費。檢方進一步追查款項流向,發現6名掛名人員的薪資、年終及績效獎金匯入帳戶後,再由李男交給蔡姓助理,最後流入洪男手裡。檢方調查,6名人頭隊員每月約可取得薪資5%作為掛名報酬,每人每年約有3、4萬元不法所得;蔡女則收取5筆、合計百餘萬元報酬,李男則供稱沒有取得報酬。檢方認定,洪男等人透過上述方式,在2年間涉嫌詐取薪資等計畫款項427萬3646元,犯罪所得均已繳回,全案共9人被依貪污治罪條例中公務員利用職務上機會詐取財物、使公務員登載不實公文書等罪嫌提起公訴。對此,校方表示,目前案件已進入司法程序,相關事實及法律責任仍應以司法機關審理結果為準,學校尊重司法程序,也會依法配合後續調查。
謝典霖涉議會宴客案遭羈押禁見 母親鄭汝芬100萬元交保
彰化縣議會議長謝典霖涉及議會宴客及疑似挪用公款案件,彰化地方法院17日晚間陸續作出裁定,謝典霖與父親謝新隆遭羈押禁見,並移送彰化看守所;母親鄭汝芬則獲准以100萬元交保並限制住居,18日凌晨辦妥交保手續後離開。案件起因於謝典霖今年6月間在彰化縣議會席開10多桌,宴請溪湖地區民代候選人,由於謝典霖的表姑、國民黨溪湖鎮長候選人陳貞妃也涉及案件,引發餐會是否與選舉輔選有關的質疑。彰化地檢署介入調查後,除追查餐會是否涉及投票行賄,也發現部分被告疑似以不實名目申領公款,再將款項挪作私人使用。檢方指出,案件由檢察官指揮調查局彰化縣調查站偵辦,並向彰化縣議會調閱相關資料。專案人員持搜索票前往被告住居所等9處執行搜索,同時查扣相關文件及物證,進一步釐清餐會經費及相關公款的申領、使用情形。經檢察官訊問後,檢方認為謝典霖、父親謝新隆、母親鄭汝芬,以及劉姓服務處幹部、黃姓議會人員等5人,涉嫌投票行賄等罪嫌重大,並有逃亡、滅證,以及與共犯、證人串供之虞,認為具有羈押必要,因此當庭逮捕5人,並向彰化地方法院聲請羈押禁見。彰化地院審理後認為,謝典霖、鄭汝芬、謝新隆、劉姓服務處秘書及黃姓議會法制室主任等5人,涉及貪污、行使公務員登載不實文書及賄選等罪嫌,犯罪嫌疑重大。法院17日晚間陸續作出裁定,其中謝典霖與父親謝新隆遭羈押禁見,2人隨後移送彰化看守所。至於同案的劉姓服務處秘書及黃姓議會法制室主任,法院分別裁定以30萬元交保,並限制住居。鄭汝芬則被認定沒有羈押必要,獲准以100萬元交保,同樣受到限制住居處分。鄭汝芬18日凌晨完成交保程序後走出彰化地檢署,現場已有親友等候。她現身後隨即被親友圍住,有人詢問是否感到委屈,鄭汝芬在親友陪同下快步走向座車。面對媒體追問案件相關問題,她全程沒有進一步說明,只簡短說了一句「謝謝」,隨後搭車離去。另外,謝典霖表姑、國民黨彰化縣溪湖鎮長參選人陳貞妃等7人,檢方認為涉及投票行賄罪嫌,但目前沒有羈押必要,因此分別諭知3萬元至10萬元交保;其餘近10名選民則在訊問後請回。
謝典霖一家3人涉賄遭聲押 姊姊謝衣鳯首回應僅說「謝謝關心」
彰化地檢署偵辦彰化縣議會今年6月餐會疑涉選舉行賄案,昨(16)日搜索9處並通知約20人到案,經檢察官訊問後,認定彰化縣議長謝典霖及其父母謝新隆、前立委鄭汝芬等5人涉嫌違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投票行賄等罪嫌重大,且有逃亡、滅證及勾串共犯、證人之虞,當庭逮捕並向彰化地方法院聲請羈押。面對家人捲入司法案件,謝典霖姊姊、國民黨立委謝衣鳯今(17)日受訪時未多談,僅低調表示「謝謝關心」。彰化地檢署指出,今年6月間彰化縣議會一場有溪湖鎮民眾參與的餐敘引發爭議,檢方隨即分案偵辦,並指揮彰化縣調查站調查官向縣議會調取相關資料。經蒐證後,檢調持彰化地院核發的搜索票,前往被告住居所等9處搜索並查扣相關證物。檢察官訊問後認為,謝新隆、鄭汝芬、謝典霖,以及劉姓、黃姓地方人士等5人,涉嫌觸犯《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99條第1項投票行賄等罪,且有羈押原因及必要,因此當庭逮捕,並向彰化地院聲請羈押。相關犯罪事實與責任仍待後續司法程序釐清。謝典霖一家3人同時遭聲押,也讓外界關注身兼國民黨立委的姊姊謝衣鳯如何回應。根據《TVBS》報導,謝衣鳯今面對媒體詢問對案件的看法以及家中情況時,並未進一步評論,僅以「謝謝關心」4字回應。另一方面,國民黨文傳會主委陳以信也針對檢調偵辦時序提出質疑。他表示,行政院中部聯合服務中心副執行長吳音寧7月公開質疑該場餐會後,彰化地檢署隨後分案偵辦,因此要求檢方說明啟動調查的具體依據,究竟是已掌握相關事證,或是接獲政治人物公開質疑後展開調查。陳以信強調,國民黨尊重司法調查,但在法院判決確定前仍應遵守無罪推定原則,並呼籲檢調以一致標準偵辦選舉案件、維持政治中立。
彰化議會餐會疑涉賄選 謝典霖一家3人遭聲押、陳貞妃等7人交保
彰化縣議會今年6月23日舉辦餐敘,遭外界質疑涉及選舉宴客,彰化地檢署昨(16)日指揮調查局人員偵辦,搜索9處並查扣相關證物。檢方訊後認定,國民黨籍彰化縣議會議長謝典霖及其父母謝新隆、前立委鄭汝芬等人,涉嫌違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99條第1項投票行賄罪,犯罪嫌疑重大且有羈押必要,向法院聲請羈押,目前由彰化地方法院裁定中。彰檢先前證實,案件源自6月間彰化縣議會餐敘爭議,經查訪及調閱資料後展開偵辦。據了解,檢調此次共傳喚20人到案,除謝典霖、謝新隆及鄭汝芬外,另有服務處劉姓幹部、議會黃姓幹部,共5人遭檢方聲請羈押。國民黨籍溪湖鎮長參選人陳貞妃,以及黃姓、陳姓等7名政治人物,則分別以3萬元至10萬元交保,其餘人員請回。整起案件源於6月23日在彰化縣議會舉行的一場餐會,當天席開10多桌,與會者包括溪湖地區地方人士及政治人物。外界當時質疑,餐會可能與謝典霖替投入溪湖鎮長選舉的表姑陳貞妃輔選有關。彰化地檢署在爭議發生後分案調查,並指揮彰化縣調查站蒐證。由於餐會舉辦時,年底地方選舉尚未進入正式候選人登記階段,但隨著本月4日登記截止,當天多名出席者已具有參選人身分,餐敘是否涉及以飲宴方式換取選舉支持,也成為檢調釐清重點。行政院中部聯合服務中心副執行長吳音寧7月1日曾公開質疑,這場席開10多桌的餐會是否為陳貞妃助選,並追問相關餐費究竟由誰支付。當時謝典霖方面表示,活動是地方人士參訪議會後的交流餐敘,相關費用由服務處支應;彰化縣議會則表示,餐會並未使用議會預算、議長特別費或其他公務經費。隨著檢調16日大動作搜索、約談,案件進一步進入司法程序。謝典霖等遭聲押人士是否涉及投票行賄,以及餐會的經費來源、邀宴目的與選舉之間是否存在對價關係,仍有待法院裁定及檢方後續調查釐清。
彰化議長謝典霖涉投票行賄遭聲押 彰檢帶回20餘人、5人聲押
彰化縣議會於今年6月間有溪湖鎮民眾參與餐敘活動,遭質疑是為姑姑、溪湖鎮長候選人陳貞妃輔選。彰化地方檢察署今(17)日指出,嗣經檢察官訊問,認定被告彰化縣議會議長謝典霖,其父母謝新隆、鄭汝芬,以及劉姓服務處幹部、黃姓議長秘書等5人涉犯《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99條第1項之投票行賄等罪嫌重大,有逃亡、湮滅證據、勾串共犯及證人之虞,具羈押原因及必要,當庭逮捕並向法院聲請羈押。彰化地檢署表示,彰化縣議會於今年6 月間有溪湖鎮民眾參與餐敘活動引發爭議,該署即分案由檢察官偵辦,並指揮彰化縣調查站調查官向彰化縣議會調取相關資料後,持臺灣彰化地方法院核發之搜索票,至被告住居所等 9處執行搜索,並查扣相關證物。彰化地檢署指出,嗣經專案團隊檢察官訊問後,認被告謝新隆、鄭汝芬、謝典霖、劉姓服務處幹部、黃姓議長秘書等5人均涉犯《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99條第1項之投票行賄等罪嫌重大,有逃亡、湮滅證據、勾串共犯及證人之虞,具羈押原因及必要,當庭逮捕並向法院聲請羈押;另其他共犯,陳○妃、黃○惠、陳○姬、黃○珠、陳○源、邱○豐、陳○龍等其他共犯,雖同樣涉犯投票行賄罪嫌,但無羈押必要,分別以3萬元至10萬元交保,其餘近10名選民則均請回。彰化地檢署呼籲鄉親共同守護彰化最乾淨、最民主的選風,對於鄉親所提出的每項寶貴賄選情資,不論是餐敘、旅遊、禮品、現金等各種型態的賄選行為,彰化地檢署均將秉持「查察無死角、究責無期限、執法無上限」之態度,積極深入蒐證,期可攜手全體彰化鄉親,共同守護民主選舉的核心價值。
為1250美元把海洛因塞進肛門 2馬來西亞男闖高雄機場各判9年
為賺取每人1250美元(約新台幣3.9萬元)報酬,2名馬來西亞籍男子接受境外毒梟招攬,從柬埔寨取得26包海洛因,塞入肛門內,經香港搭機企圖闖關高雄機場,但入境隨即遭調查局攔查,體內毒品全數起出;高雄地院法官審理後,依共同運輸第一級毒品罪,減刑後各判處有期徒刑9年,刑滿或赦免後驅逐出境。馬來西亞籍的阿茲南(AZNAN BIN ABU HASSAN)與黃姓男子,去年8、9月間接受上線「BOTAK」招攬,雙方約定完成運毒任務後,每人可獲1250美元報酬,並由對方安排馬來西亞、柬埔寨、香港至高雄的機票及住宿,準備闖關。今年2月1日,阿茲南與黃男抵達柬埔寨金邊,入住指定飯店,直到2月7日清晨,由集團成員「LEWIS」交付26包海洛因;2人明知是毒品,仍分別將10包及16包塞入肛門內藏匿,先各領取250美元前置費,隨即搭機經香港轉往高雄。同日晚間6時許,2人抵達高雄國際機場準備入境,卻早已遭鎖定;高雄關與法務部調查局高雄調查站掌握情資後,在機場將2人攔下,經送醫接受X光檢查,確認體內藏有異物,隨後從2人體內取出26包海洛因;檢方清點後發現,阿茲南體內藏有的毒品淨重82.63公克,黃男體內則有130.65公克,另扣得2人聯絡用手機。2人落網後,在偵查及法院審理期間均坦承犯行。法官認為,2人因經濟困窘受毒品集團招攬,雖明知運送的是第一級毒品,仍為賺取報酬鋌而走險;且採取人體藏毒方式,不僅承受遭查緝的高度風險,也可能危及自身健康甚至生命。高雄地院合議庭進一步認定,2人在整個運毒集團中僅屬受指揮的低階角色,實際獲利有限,且才入境高雄就遭查獲,毒品並未流入台灣,加上2人均無前科並坦承犯行,若仍以運輸第一級毒品法定最低刑度15年論處,顯有過重,因此依法遞減其刑;法官最終依共同運輸第一級毒品罪,判處2人各有期徒刑9年,扣案海洛因沒收並銷燬;刑期執行完畢或獲赦免後,另予驅逐出境。全案仍可上訴。
調查局主管辦「生醫美魔女」涉洩密圖利 檢求刑8年痛批以私害公
從事生醫業務的三顧公司2022年發生內鬨,高層懷疑卸任董座的「生醫美魔女」楊智惠竊取營業秘密,打算對她提告,時任調查局台北市調處中正調查站組長劉錦勳,因為與三顧副董長期交好並接受招待,指示調查官對涉案筆電數位鑑識,為三顧公司省下30萬元鑑識費,還以辦案名義向義守大學調取楊智惠指導學生的不公開論文,再將這些偵辦內容提供給三顧公司以便打官司,台北地檢署認定劉錦勳涉犯圖利及洩密罪,今日偵查終結,起訴求刑8年。檢方調查,劉錦勳2014年認識三顧實際負責人陳宗基之後互動熱絡,從2018年開始接受三顧公司無償招待,包括餐敘、歌唱聚會、高爾夫球練習課程;到了2022年10月,陳宗基認為剛卸任董事長的楊智惠洩漏營業秘密,並將公司技術外洩,讓指導學生寫博士論文,因此委託劉錦勳代為蒐證。北檢查出,劉錦勳在2022年10月11日帶中正站林姓調查官前往三顧公司,取得楊智惠之前使用的筆電,進行數位鑑識並將鑑識報告交給三顧法務長,但當時楊智惠洩密案尚未立案,不可先實施犯罪調查行為,而且三顧公司應該自己找民間實驗室付費鑑識,卻在劉錦勳幫助之下迅速無償取得犯罪跡證,至少省下12萬鑑識費用。依據起訴內容,楊智惠學生的博士論文發表後申請延後公開,劉錦勳為了協助三顧公司提告,得知調查局2022年11月24日核准立案,六天後就以台北市調處名義向義守大學調取不公開論文正本,在同年12月27日讓三顧公司員工過來市調處拿論文回去影印再歸還,做為對楊智惠提告的補充理由以及追加告訴狀證據。檢察官發現,劉錦勲在2022年12月21日再度指示林姓調查官為本案筆電數位鑑識,並提供報告給三顧法務長,用在刑事陳報狀所附的證據,也讓三顧省下至少18萬元鑑識費。楊智惠洩密案在2023年6月9日由北檢指揮台北市調處搜索約談,隔天劉錦勲就參加三顧公司在酌九壽司居酒屋的聚會,而且沒付餐費;之後因為搜索拘提楊智惠的爭議曝光,劉錦勳被調到調查局總務處,仍多次出席三顧公司的歌唱聚會、飲宴等社交活動,並分別在2024年12月4日、2025年2月3日收取陳宗基贈送的2張演場會門票(價值1萬3760元)及農曆新年紅包2萬元,劉錦勳還在2024年間多次向陳宗基要求免費使用三顧研發的超泌體產品,因而在2024年4月1日、5月23日、10月14日共三度接受無償點滴注射。檢方認定劉錦勳承辦楊智惠洩密案時,因為之前已跟三顧公司累積多年交情,的確違反執行職務的平等原則,特別優待三顧公司,但他接受的無償招待內容跟調查楊智惠並不具有對價關係,大多是他主動積極為三顧籌畫訴訟策略並幫忙蒐證,也沒查到三顧公司有具體對價行賄劉錦勲的情形,因此並未構成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僅涉犯違法圖利罪及洩密罪。承辦檢察官游欣樺指出,劉錦勲當時擔任台北市調處中正調查站組長,負責犯罪調查工作及據點工作,本應公正執行職務,竟因與陳宗基過從甚密,以國家公器越俎代庖,使三顧公司得以無償取得多項證據資料作為私人興訟的證據,將司法警察官調查犯罪的公權力,淪為替友人出頭工具,此等私相授受證據的行為以私害公,已嚴重破壞人民對於調查局公正執法的信賴,建請量處有期徒刑8年並宣告禠奪公權,以收懲儆之效。同案除了劉錦勳,還有兩位被告,三顧法務長文懿在劉錦勳調職後,仍5度傳送楊智惠的訴訟裁定、未公開筆錄及完整個資,涉犯洩密及非法利用個資罪,檢察官批評她犯後毫無悔意,建請從重量刑;為三顧公司製作鑑識報告的林姓調查官則獲得緩起訴1年,應在緩起訴處分確定之日起6個月內,向公庫支付新臺幣12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