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別白繳了!4職業工會欠繳保費列黑名單 勞保局暫拒給付
勞動部勞工保險局(勞保局)最新公告統計,截至115年9月16日為止,共有4家職業工會積欠勞工保險及勞工職業災害保險,保險費已逾繳費寬限期,勞保局除針對該等工會依法移送行政執行、對所屬被保險人暫行拒絕給付外,還強調工會人員若涉違法情事即移送檢調單位偵辦,侵占保險費行為已犯刑法業務侵占罪,經法院判決將處有期徒刑,並沒收全數犯罪所得,也提醒會員注意,勿向該等工會預繳保險費。根據勞保局提供的資料顯示,這4家職業工會分別為大台南宗教服務職業工會(會址:臺南市安南區)、基隆市雕刻業職業工會(會址:基隆市仁愛區)、桃園市公寓大廈管理服務職業工會(會址:桃園市中壢區)及桃園市芳薰香植物精油服務人員職業工會(會址:桃園市中壢區)。勞保局表示依據《勞工保險條例施行細則》第40條、《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施行細則》第36條規定,職業工會欠繳保險費累計月份達2個月者,不得繼續預收保險費。勞保局指出各職業工會每月向會員收取之保險費,如未依《勞工保險條例》、《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規定期限彙繳至勞保局,其所屬會員被保險人申請各項給付將遭暫行拒絕給付,影響權益至鉅。為保障勞工權益,被保險人如能提供已向工會繳納保險費的相關證明(如:繳費收據、匯款單),足資證明其個人應繳之保險費及滯納金已繳納於工會,勞保局即會發給給付。至於無法提供繳費收據或匯款單等證明者,勞保局則協調其繳清個人應負擔部分之保險費後再發給,以確保被保險人請領各項保險給付之權益。勞保局提醒職業工會會員除須關心所屬工會財務運作、積極參與工會活動及會員大會外,應於繳納保險費時,請工會開具正式繳費收據並妥善留存,以備日後保障權益之用。工會理、監事亦應加強管理監督工會業務,並提供工會會員有關工會財務管理是否正常運作之相關資訊,共同維護工會及會員權益。
退休日期別亂選!勞保退保只差1、2天 恐少領1個月近2萬年金
勞保老年年金是不少勞工退休後的重要經濟來源,但許多人可能不知道,勞保老年年金的起領時間與退休、離職時的「退保日」密切相關,退休勞工若在每月最後一天才完成退保,可能須等到隔月才取得請領資格,導致年金晚1個月入帳。以7月退休為例,7月31日退保最快9月底領到首筆款項,若提前至7月28日或29日退保,則最快8月底即可領取。據《中時新聞網》報導,勞保達人張秘書提醒,影響老年年金何時開始計算的關鍵,並不是單純看最後一天上班日,而是「退保日」。依照勞保局規定,勞工必須先完成離職及退保程序,並從退保翌日起才具備申請老年年金的資格,而老年年金則是從勞工具備請領資格的當月開始計算,並於次月底前發放。換句話說,退保時間如果落在每月最後一天,可能讓勞工無法從當月開始計算年金。以7月退休為例,如果勞工直到7月31日才完成離職退保,必須等到8月1日才取得老年年金請領資格,因此年金將從8月開始計算,第一筆款項最快也要等到9月底前才能入帳。但如果能提早幾天完成退保,例如在7月28日或29日完成退保,隔天便可取得請領資格,年金就能從7月開始計算,第一筆給付最快可在8月底前收到。表面上看起來,兩種安排可能只相差1、2天,但實際影響卻可能是整整1個月的年金。根據勞保局2025年勞工保險老年年金統計,平均每人每月領取金額約1.9萬元。換言之,如果因為退保日期安排不當,使老年年金延後1個月起領,對退休勞工而言,可能就等於少領約1.9萬元,影響金額並非小數目。因此,對於即將退休的勞工而言,最後一天上班究竟安排在哪一天,以及公司何時完成退保,都可能直接影響退休後第一筆年金何時入帳,不能只單純依照公司人資的作業時間安排。張秘書也提醒,準備退休的勞工若希望避免因日期落差而延後領取年金,最好考慮在每月28日或29日完成退保,盡量不要拖到當月最後一天,才能降低因退保日期造成年金延後起領的風險。
勞保年金何時領最有利?理財達人揭「60歲、65歲差距」:活到85歲才追平
今年起勞保老年年金正常請領年齡提高至65歲,不少準備退休的勞工也面臨要提前領取,還是等到正常請領年齡再領的選擇。理財達人《艾倫的理財研究室》以每月可領2萬元為基準試算,若從60歲提前請領,雖然每月金額減少4000元,卻能提早5年拿到年金;相較之下,65歲才開始領的人,要一路領到85歲,累計金額才會追上60歲開始領的人。《艾倫的理財研究室》近日在YouTube影片說明,勞保老年給付可分為按月請領及一次請領。月領部分,勞保投保年資合計滿15年,即可依規定按月請領老年年金;若是民國98年1月1日後首次參加勞保,到了65歲時投保年資仍未滿15年,則只能一次請領老年給付。至於老年年金,並非一定得等到65歲才能開始領取。艾倫指出,65歲可正常請領全額老年年金,如果有提早退休規畫,最早可從60歲開始領取,但請領金額會打8折,屬於「減額老年年金」。在不考慮通膨、投保年資維持不變的試算條件下,若65歲正常請領時每月可拿2萬元,60歲提前領取後,每月則降為1萬6000元;如果延後到70歲才開始領,每月金額則提高至2萬4000元。單看每月金額,60歲開始領比65歲正常請領少了4000元,不過提前請領者多了5年的領取時間。從60歲到65歲共60個月,以每月1萬6000元計算,期間已經可以先領到96萬元。若65歲才開始領取,每月雖比提前請領者多4000元,但要彌補先前累積的96萬元差距,需要經過240個月,也就是20年。換句話說,65歲正常請領者必須一路領到85歲左右,兩種方式的累計請領金額才會大致相當。依照這項試算,若壽命超過85歲,65歲正常請領後的累計金額可能逐漸高於60歲提前領取;若未達到這個時間點,提前5年開始領取者的累計金額則可能較高。因此,選擇何時開始領取,除了每月年金金額之外,預期壽命也成為試算時的重要因素。艾倫並引用內政部統計指出,各縣市平均壽命方面,男性以台北市81.1歲最高,其次為新竹市79.1歲及新北市78.28歲;女性同樣由台北市86.74歲居首,新竹市85.2歲次之,新北市則為84.84歲。另外,老年給付的一次請領制度也有不同適用條件。艾倫提醒,民國97年12月31日前已有勞保年資者,另有符合條件後可提前一次請領的選項,不一定需要等到65歲。常見條件包括勞保年資滿15年且年滿55歲,或投保年資滿25年且年滿50歲,符合相關資格即可提出申請。因此,勞工評估退休後的老年給付時,除了比較提前或正常請領年金的累計金額,也需依自己的投保年資及適用條件選擇請領方式。
大寮社宅申請倒數一周 高雄社宅興辦效率「緊緊緊」 增加戶數冠居全國
高雄市長陳其邁就任屆滿六年來積極興辦社會住宅,市府自建的大寮社宅有384戶正在招租中,將於8月25日截止受理申請,請有需求的民眾盡快把握最後一周申請機會。 近年高雄在市府和與中央合作下,全力推動社會住宅興辦,戶數從109年的790戶增加到今年23,055戶,累計陳其邁市長任內共新增22,265戶,增加戶數彎道超車居住壓力較大的雙北地區,衝上六都第一、冠居全國。除營運中和已完工的社宅外,新規劃社宅均已發包,顯現高雄落實居住正義的效率與魄力。都發局表示,在陳其邁市長「緊緊緊」的要求下,高雄市社宅興辦戶數於短時間內急起直追。根據內政部109年至115年7月的統計資料,高雄市新增社宅22,265戶,排名六都第一,增加數量遠超新北市的13,642戶、台南市的11,858戶、台中市的11,078戶、桃園市的9,784戶和台北市5,860戶。都發局強調,高雄興辦速度能快速追趕的關鍵,在於陳其邁市長上任後採取主動攻勢,責成林欽榮副市長督導成立「社會住宅推動平台會議」,積極盤點轄內可用的國公有土地,也與國家住宅與都市更新中心合作成立「社會住宅推動平台會議」,解決法令與需求整合問題。由主掌社宅政策的都發局統籌擔任幕僚機關,透過平台的單一窗口,整合硬體工程建設到軟體的社福單位,克服各項瓶頸,大幅提升興辦效能。隨著社宅陸續進入工程階段,自辦社宅陸續啟用,市府也參考中央經驗,於114年設立行政法人「高雄市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透過法人化治理,中心得以引入民間專業人才、提升行政彈性,並專責負擔提升社宅營運品質、推動公辦都更、輔導民辦都更及活化公共資產等四大使命,讓住宅與都更政策快速轉化為具體行動。除興辦社宅外,為了回應青年成家和育兒需求,高雄也率全國之先首創保留社宅40%作為「婚育宅」,優先照顧新婚及育有子女的家庭,此項創新政策更獲得中央內政部肯定並推廣至全國。對於入住高雄市社宅或請領租金補帖者,市府也提供「育兒租金補貼3.0方案」,加強對青年和婚育家庭的支持,讓有住宅需求的市民不僅能「租得到」,更能「租得起、住得穩」。高雄持續擴大社宅供給,大寮社宅384戶目前正受理招租,申請至8月25日截止,提供有居住需求的民眾更多選擇。(圖片提供/高雄市政府)高雄市社會住宅興辦戶數持續成長,截至115年7月達23,055戶,較109年增加22,265戶,增幅居六都之冠。(圖片提供/高雄市政府)
高雄社宅興辦效率「緊緊緊」 增加戶數冠居全國
高雄市近年積極興辦社會住宅,市府自建的大寮社宅有384戶正在招租中,將於8月25日截止受理申請,請有需求的民眾盡快把握最後一周申請機會。近年高雄在市府和與中央合作下,全力推動社會住宅興辦,戶數從109年的722戶增加到今年23,055戶,累計陳其邁市長任內共新增22,333戶,增加戶數彎道超車居住壓力較大的雙北地區,衝上六都第一、冠居全國。除營運中和已完工的社宅外,新規劃社宅均已發包,顯現高雄落實居住正義的效率與魄力。都發局表示,在陳其邁市長「緊緊緊」的要求下,高雄市社宅興辦戶數於短時間內急起直追。根據內政部109年至115年7月的統計資料,高雄市新增社宅22,333戶排名六都第一,增加數量遠超新北市的13,642戶、台南市的11,858戶、台中市的11,078戶、桃園市的9,784戶和台北市5,860戶。都發局強調,高雄興辦速度能快速追趕的關鍵,在於陳其邁市長上任後採取主動攻勢,責成林欽榮副市長督導成立「社會住宅推動平台會議」,積極盤點轄內可用的國公有土地,也與國家住宅與都市更新中心合作成立「社會住宅推動平台會議」,解決法令與需求整合問題。由主掌社宅政策的都發局統籌擔任幕僚機關,透過平台的單一窗口,整合硬體工程建設到軟體的社福單位,克服各項瓶頸,大幅提升興辦效能。隨著社宅陸續進入工程階段,自辦社宅陸續啟用,市府也參考中央經驗,於114年設立行政法人「高雄市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透過法人化治理,中心得以引入民間專業人才、提升行政彈性,並專責負擔提升社宅營運品質、推動公辦都更、輔導民辦都更及活化公共資產等四大使命,讓住宅與都更政策快速轉化為具體行動。除興辦社宅外,為了回應青年成家和育兒需求,高雄也率全國之先首創保留社宅40%作為「婚育宅」,優先照顧新婚及育有子女的家庭,此項創新政策更獲得中央內政部肯定並推廣至全國。對於入住高雄市社宅或請領租金補帖者,市府也提供「育兒租金補貼3.0方案」,加強對青年和婚育家庭的支持,讓有住宅需求的市民不僅能「租得到」,更能「租得起、住得穩」。
22歲男惡作劇燒掉家樂福!害停業近半年 要賠近4億
桃園市家樂福中原店2023年底發生重大火警,22歲郭姓男子與2名友人逛賣場期間,在清潔用品區以打火機點燃噴霧殺蟲劑,未料火苗未完全熄滅,隨後引燃貨架上的其他商品,甚至造成爆炸,火勢迅速擴大。整起火災不僅造成賣場嚴重受損,也波及周邊商店,家樂福更因此停業近半年。桃園地院近日審理相關民事求償案件,判決郭男須賠償8家保險公司合計3億9827萬878元,另須負擔遭波及咖啡館的保險代位求償97萬9326元,總額逼近4億元。全案仍可上訴。家樂福中原店2023年底發生重大火警判決指出,郭男於2023年12月3日凌晨與黃姓、周姓友人前往家樂福中原店購物,3人行經地下1樓清潔用品區時,郭男拿出打火機點燃火苗,再拿起貨架上的噴霧殺蟲劑朝火焰噴灑。做完危險行為後,他竟將商品放回原處,與友人繼續前往賣場其他區域。沒想到殺蟲劑罐體及貨架附近仍殘留火源,約9分鐘後引發連鎖燃燒,進一步波及其他殺蟲劑並發生爆炸。由於賣場內存放大量易燃商品,火勢很快失控,持續向周邊區域蔓延。消防單位接獲通報後緊急出動大批人力前往搶救,歷經數小時才控制火勢。雖然事故幸未造成人員傷亡,但火災造成地下1樓及1樓的牆面、天花板等處嚴重毀損,部分設施也須重新修復、補強,家樂福因此停業近半年,整體營業及修復損失估計高達數億元。保險公司向郭男追討合計3億9827萬878元民事部分,8家產物保險公司在理賠家樂福相關損失後,依法取得代位求償權,向郭男追討合計3億9827萬878元。由於郭男未出席言詞辯論期日,也沒有提出書面答辯,桃園地院審酌相關證據後,認定保險公司的請求有理由,因此判准全部求償金額。此外,火災也造成家樂福商店街一間咖啡館受損,保險公司完成理算後,針對店內機器設備、裝修以及商品等損失向郭男提出代位求償,法院同樣判准97萬9326元。刑事部分,郭男則因涉犯「失火燒燬現有人所在之建築物罪」,遭桃園地院判處有期徒刑6個月,得易科罰金。如今民事賠償金額更逼近4億元,案件曝光後也引發外界譁然。若判決確定,郭男將面對龐大的賠償責任,後續仍可依法提起上訴。東森新聞關心您危險行為,請勿模仿 快訊/賴清德宣布:明年全民普發1萬 全台8月地方振興金最高領1萬!若中央普發一萬 仍可請領 拿菜刀抓頭撞牆!獸父長期性侵親生女「恐嚇要一起死」
今「武財神」生日求財也能求考運 供品準備及拜拜禁忌一次搞懂
「依願望分類供品清單」如下:●求財運:紅龜粿(台語「龜」音同「聚」,象徵聚財)、香蕉、李子、梨子、鳳梨、蘋果等5款吉祥水果。答: 發糕、紅龜粿等,糕餅象徵著步步高升、生活甜美。香蕉(招)、李子(你)、梨子(來)、鳳梨(旺)。●求考運:粽子、包子(諧音「包中」)、蔥、蒜(象徵聰明),並可準備准考證放在供桌旁。答:芹菜:代表勤學、勤奮。蒜:計算。蔥:聰明、開智慧、耳聰目明。竹筍:順利。包子、粽子:包中。菜頭:好采頭。桂花:發貴、蟾宮折桂。發糕粽子:高中。油一瓶:加油。文昌筆。其含義就是希望考生勤奮用功,一舉高中,金榜題名,得到好采頭,並可準備准考證影印放在供桌旁。●求平安健康:當令水果3或5樣(單數為吉)、糕餅類即可答:與第1題重複。當令水果3或5樣(單數為吉)。●供品禁忌清單:番茄/芭樂/釋迦月之外,「桃類水果(水蜜桃、楊桃、櫻桃)因諧音『逃』也不宜」。有這種說法嗎?還有其他水果嗎?答: 忌桃類水果:如水蜜桃、楊桃、櫻桃等,因「桃」音同「逃」,對戰神關公有臨陣脫逃的不吉利聯想,不適合驍勇善戰、勇敢無畏的關聖帝君。忌酥餅類:如鳳梨酥、奶油酥餅,因「酥」音同「輸」,容易觸霉頭,求財或做事忌諱輸錢。釋迦因外型酷似釋迦牟尼佛的頭部,不能拿來祭拜神明、祖先或好兄弟會折煞祂們。●關聖帝君生日是2026年農曆六月二十四,國曆8月6日(週四) 當天的吉時是幾點?答: 國曆8月6日00至03點,07至11點。●為什麼行天宮在關聖帝君生日前,開放民眾參與「抄經」活動?答:行天宮會在關聖帝君聖壽(生日)前夕舉辦「抄經」活動,邀請民眾請領抄經紙來「抄經」,安定身心並表達感恩。抄經紙上恭錄有《關聖帝君明聖真經》的一段經文,民眾抄寫完畢後,可選擇攜回行天宮參與共同感恩回向,向恩主公稟報圓滿。
台大教授性騷擾2女研究生!不服解聘2年爭4年 結局出爐
國立臺灣大學農業經濟學系前教授徐世勳性騷擾2名女研究生,對其中一人傳LINE稱呼「漂亮寶貝」、「My sweet girl」,跟另一人在辦公室討論論文時誇讚她性感、漂亮,還希望兩女在公務考察行程帶泳裝,在下榻的旅館游泳,甚至表示想參觀兩女所住的房間,種種言行導致一名女學生身心崩潰放棄學業、另一名要求更換指導教授,台大獲報決議解聘及2年不得聘任為教師,徐世勳不服,提起訴願和行政訴訟,歷經4年行政救濟的程序,最終結局出爐,最高行政法院於七月底駁回上訴,全案確定。依據台大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調查報告,徐世勳從2020年5月29日到10月16日期間用EMAIL與LINE傳送70多次訊息給女研究生(下稱甲女),稱呼甲女為漂亮寶貝,行為頻繁而且循序漸進,原本寫「You are so sweet」、「You are so lovely」,後期轉為「My Sweet girl」、「My lovely girl」,還曾寫下這段文字:「你愈來愈美麗大方動人,老師有時會有莫名的衝動要摸摸妳、或抱抱妳,或許可能激發彼此的創意,絕無惡意,希望不會造成妳的困擾,也希望妳不要介意」。另一名遭性騷的女研究生(下稱乙女)則向性平會投訴,徐世勳經常關注她的打扮,指導碩士論文研究時期,請她到辦公室討論論文進展,過程中不斷說她「性感」、「漂亮」,讓她十分尷尬、噁心。乙女表示,徐世勳帶她與學姊甲女去某鄉公所訪問,要求她和學姊帶泳裝到飯店穿,抵達飯店後對學姊說想參觀房間,讓她和學姊都感到極為不妥而婉拒,之後也非常緊張,因此考察全程都跟學姊待在一起不敢分開。台大性平會指出,徐世勳遭停聘後仍未離開系館,兩名女研究生恐懼還會在系上見到徐世勳,只能選擇迴避,甲女情緒崩潰、放棄論文離開學校,乙女提出要求更換指導教授,可見停聘無法達到懲處效果,確實有解聘的必要。徐世勳不滿台大決議解聘、2年不得聘任,訴願被駁回之後,向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提告主張已與甲女達成協議,甲女撤回民事訴訟及刑事告訴,本件是否仍有解聘的必要有審酌餘地,解聘將使他無法任教、失去公立學校教師請領退休金的權益,相較類似校園性平案已違反比例原則,顯然有情輕法重的疑慮。北高行在2024年9月判決徐世勳敗訴,他提起上訴仍做相同主張,最高行政法院認為上訴無理由,今年7月駁回上訴,台大解聘徐世勳確定、2年內不可聘任為教師。不過徐世勳的杏壇生涯並非完全畫下句點,台大在北高行審理期間曾表示,徐世勳解聘2年屆滿後,因已逾齡不得於公立學校任職,但可以至私校任職,並不像徐世勳聲稱會讓他終身不得聘任。
8月新制上路!勞退5大改革、學貸利率調降 北市2商圈全面禁菸
8月起多項新制正式上路,影響層面涵蓋退休、購屋、交通、教育及民眾日常生活。其中,勞退制度迎來近20年來最大幅修正,還包含「青安3.0」新增申貸限制、學貸利率調降、台鐵調整乘車措施、桃園機場啟用科技執法,以及台北市中山商圈、迪化街商圈全面禁菸等措施同步實施。●勞退新制5大改革 月退休金30天內可改一次領勞工退休金制度8月起迎來近20年來最大幅修正,《勞工退休金條例施行細則》正式上路,共有5項重要變革,包括:新增30天猶豫期:勞工若選擇按月請領退休金後改變心意,可於首次月退休金入帳30天內,申請改為一次請領。雇主不得拒絕自提退休金:法律明定,雇主不得拒絕勞工申請自願提繳退休金(最高6%),也不得拒絕代為收繳勞工自願提繳的退休金。未成年遺屬請領期限延後起算:未成年遺屬請領退休金的10年時效,改為自成年日起開始計算,保障請領權益。擴大退休金債權保障:將勞工遺屬及指定請領人納入「退休金權益不得讓與、抵銷或扣押」的保障範圍,避免退休金權益受影響。新舊負責人連帶清償責任:若事業單位積欠退休金期間更換負責人,新、舊負責人皆須連帶負擔清償責任,強化勞工退休金保障。●「青安3.0」新增3項限制 預估近16萬人受惠行政院拍板推出「青安3.0」方案,自8月1日起正式上路,新制新增年齡、所得及房屋總價等3項申貸限制,盼讓資源更聚焦於符合資格的首購族。政府指出,依據青安2.0申貸資料推估,未來約有近16萬人符合新制資格。至於新增家庭年所得200萬元的排富門檻,則是參考主計總處113年家庭收支調查結果訂定。●學貸利率降至0.775% 政府補貼1%利息教育部推出新版就學貸款措施,自115學年度起,畢業後開始還款的學生,學貸利率將由原本1.775%調降至0.775%,差額1%由政府全額補貼,同時延長還款寬限期,協助減輕青年還款壓力。●台鐵暑期疏運調整 EMU3000周末停售自由座配合暑期疏運,台鐵自8月1日至31日,每逢週五、週六及週日,西部幹線EMU3000型新自強號全面停售自由座車票,改採全車對號座方式營運。另外,台鐵也首度推出常態性大學生優惠,自8月17日起正式實施,搭乘50公里以上對號列車可享最低5折優惠,相關車票已於7月20日開放預訂。●桃園機場科技執法上路 占位最高罰2.5萬元桃園機場8月起同步實施兩項新措施。若民眾違規占用公共空間,經勸導仍未改善,將依《民用航空法》開罰5000元至2萬5000元,情節重大者還可要求離開機場。此外,第一、第二航廈指定會面點正式啟用科技執法,車輛停留超過3分鐘即會自動蒐證,依法可處600元至1200元罰鍰。●北市擴大禁菸範圍 中山、迪化街商圈全面禁菸台北市衛生局宣布,自8月1日起擴大禁菸區範圍,新增迪化街商圈及心中山線形公園周邊商圈,民眾須至指定吸菸區吸菸,若區域未設吸菸區則全面禁止吸菸。依《菸害防制法》規定,違規吸菸者可處2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罰鍰。●建築光電新制上路 1000平方公尺以上建物納管內政部表示,配合能源轉型及淨零碳排政策,自8月1日起實施建築太陽光電新制,建築面積1000平方公尺以上的新建、增建及改建建築物,都須依規定設置太陽光電設備。依新規定,每20平方公尺建築面積須設置1瓩太陽光電設備。內政部預估,每年可新增約66萬瓩裝置容量,相當於約20萬戶家庭用電需求,同時提升建築能源自主與都市韌性。
媳婦遭公公砍死「外遇夫仍可拿百萬元補償金」?法界人士解答了
新北市中和日前發生駭人命案,1名張姓女子前往婆家接4歲女兒時,遭公公持刀猛砍約40刀傷重不治。雖然張女的丈夫既是兇嫌的兒子,也是被害人的配偶,依法具有犯罪被害補償金申請資格,但他不僅不願支付孩子的教養費,還長期待在台中養小三,遭外界質疑不適合領取補償。對此,法界人士指出,雖然現行《犯罪被害人權益保障法》並未直接排除其申請權,但法律已設有2道審查機制,可視個案情況酌減或拒絕補償,以避免衍生道德爭議。據《ETtoday新聞雲》報導,依據《犯罪被害人權益保障法》規定,犯罪被害人的父母、配偶及子女均屬第一順位遺屬,得申請犯罪被害補償金。本案中,張女丈夫雖是兇嫌之子,但並非造成張女死亡的故意或過失行為人,因此法律上無法僅因其身分而剝奪申請資格。除非他主動拋棄權利,否則依法仍可與張女父母及女兒共同分配最高180萬元的犯罪補償金。不過,1名熟悉犯罪被害補償審議程序的法界人士表示,若依目前媒體披露內容,張女丈夫長期與妻子分居、刻意疏離張女與年幼女兒,甚至拒絕負擔家庭開銷及女兒教養費,導致張女獨自承擔育兒壓力,並長期面對公婆的惡意對待,相關情節都可能成為審議時的重要考量。法界人士指出,《犯罪被害人權益保障法》第59條明定,若考量犯罪被害人或其遺屬與犯罪行為人的關係,以及其他相關情事後,認定支付犯罪被害補償金有失妥當,犯罪被害補償金審議會得視情況酌予減少補償金額,甚至決定完全不予補償。因此,即使張女丈夫依法具備申請資格,最終是否能領取補償,以及可領取多少金額,仍須由審議會依個案事實綜合判斷。另一方面,由於張女年僅4歲的女兒同樣屬於第一順位遺屬,也有權申請犯罪被害補償金,但因未成年子女通常須由法定代理人代為提出申請,因此也引發外界擔憂,若補償金直接核發給女童,實際上可能仍由身為監護人的父親掌握。對此,法界人士表示,《犯罪被害人權益保障法》第58條也提供另一道保障機制,授權審議會得基於未成年子女的最佳利益,決定將補償金交付信託管理,並依孩子實際生活、教育及成長需求分期支付,或待其成年後再一次發放,以避免補償金遭到不當挪用,確保款項真正用於未成年子女身上。法界人士直言,這起公公殺害媳婦案件的法律問題「真的很複雜」。雖然未成年子女確實因失去母親而成為犯罪被害人遺屬,依法有權獲得補償,也沒有理由因此完全喪失請領資格,但如何在保障孩子權益的同時,避免補償金流入可能不適當的人手,甚至遭到挪用,將考驗犯罪被害補償審議機關如何運用現行法令,兼顧法律規範與社會觀感,作出最符合公平正義及未成年子女最佳利益的決定。
演說前爆炸演說中開鍘!小馬可仕國情咨文霸氣表態 第一刀先砍自家人
菲律賓總統小馬可仕(Ferdinand Marcos Jr.)27日發表任內第5次、也是倒數第2次國情咨文(State of the Nation Address,SONA),在首都馬尼拉接連發生爆炸事件、治水工程貪腐案持續延燒、副總統薩拉杜特蒂(Sara Duterte)彈劾審判進行,以及中東衝突衝擊能源與全球經濟等多重壓力下,他將反貪腐列為演說主軸,宣布多名涉案政商人士已遭起訴或逮捕,並首度證實堂弟、前眾議院議長馬丁羅慕德茲(Martin Romualdez)即將面臨刑事起訴,強調自己「不是家族的總統,也不是朋友的總統,而是菲律賓人民的總統」,宣示肅貪絕不護短,同時提出減稅、能源安全及經濟振興等施政方向。小馬可仕發表任內第5次國情咨文,將反貪腐列為施政首要重點,強調涉案者絕不因身分而獲得豁免。綜合《美聯社、路透社和法新社》等報導,小馬可仕於2022年就任,任期6年,今年的國情咨文也是卸任前倒數第二次年度施政報告。由於演說前數小時,馬尼拉司法部大門外發生疑似土製爆裂物爆炸,參議院附近又發現另一枚疑似爆裂物,加上多個團體號召示威,警方動員超過2萬3000名警力,在國會、總統府馬拉坎南宮(Malacañang Palace)及主要道路周邊架設鐵絲網、路障並加強戒備。警方初步研判,兩起爆炸事件極可能有所關聯,目前仍持續追查幕後犯案者。儘管維安氣氛緊張,小馬可仕仍將焦點放在持續延燒近一年的防洪工程弊案。他表示,政府依照金流及證據持續追查,目前已有多名承包商、公共工程部高階官員及國會議員遭到起訴或逮捕,監察專員辦公室也將對前眾議院議長羅慕德茲提出多項刑事控告。菲律賓政府宣布已凍結涉案人士250億披索資產,並追回部分不法所得,持續追查防洪工程弊案。談到自己的堂弟即將遭起訴,小馬可仕坦言心情沉重,但仍公開表示:「我不是我家族的總統,也不是我朋友的總統,我是菲律賓的總統,我的責任是對全體菲律賓人民負責。」他並重申,只要掌握犯罪證據,即使是親屬或最親近的政治盟友,也一定依法究辦,不會有任何例外。他並公布最新肅貪成果,表示政府已凍結涉案承包商及官員總值250億披索(約新台幣130.9億元)的資產,追回約8億披索(約新台幣4.2億元)不法所得,所有追回款項均已繳回國庫,未來將投入公共建設、災害防治及社會福利,希望把遭侵吞的公共資源還給人民。去年防洪工程弊案持續延燒,多名政商人士遭起訴,成為今年國情咨文最受矚目的焦點。這起震撼菲律賓政壇的防洪工程弊案,源於2025年菲律賓接連遭受多場颱風侵襲,引發嚴重洪災及山崩,造成數十人死亡、超過20萬人流離失所。小馬可仕當時在國情咨文中痛批部分防洪工程品質低劣,甚至形同「幽靈工程」,要求徹查所有治水計畫,隨後政府與國會展開大規模調查。調查結果顯示,至少15家承包商承攬總額高達2000億披索(約新台幣1047億元)的防洪工程,其中不少工程根本未施工,卻已請領工程款,並牽扯出多名國會議員、公共工程部官員及承包商涉嫌收受高額回扣。不少涉案人士還被爆出擁有私人飛機、歐洲名車等奢華生活,引發菲律賓社會強烈不滿,也掀起要求徹查高層政治人物的聲浪。國情咨文發表前,馬尼拉接連發生爆炸及疑似爆裂物事件,警方動員逾2萬名警力加強維安。目前已有現任及前任參議員遭起訴並羈押,一名前眾議員潛逃歐洲;曾任公共工程部長的馬努埃爾博諾安(Manuel Bonoan)雖否認涉案,但仍遭檢方起訴,目前因健康因素在醫院接受羈押。至於羅慕德茲,監察專員辦公室已將他列為弊案核心人物,預料將面臨洗錢及掠奪國家資產等多項罪名。不過,羅慕德茲否認所有指控,並表示辭去眾議院議長職務,是希望讓司法機關不受政治影響,依法調查案件。除了反貪腐之外,小馬可仕也提出未來兩年的施政重點,包括推動減稅措施,擴大個人所得稅免稅範圍、降低部分勞工稅負、取消中小企業最低所得稅制度、研議稅務特赦方案,並要求國會儘速完成相關法案,希望減輕家庭及企業負擔,刺激投資與經濟成長。爆炸警戒、彈劾風波與反貪改革交織,小馬可仕在任內倒數第二次國情咨文宣示改革決心。面對中東戰事再度升溫,小馬可仕表示,政府將持續維持國家能源緊急措施,確保燃料、糧食及農產品供應穩定,防止囤積與物價失控,同時加強能源安全及供應鏈韌性,以降低國際局勢對菲律賓經濟的衝擊。在外交與國防方面,小馬可仕再次重申菲律賓維護西菲律賓海(南海)主權的立場,強調菲律賓不會放棄2016年南海仲裁案所確認的合法權利,捍衛國家主權與漁民權益的立場不會改變。此外,小馬可仕與昔日執政盟友、副總統薩拉杜特蒂的政治裂痕也持續擴大。薩拉目前因涉及貪腐及涉嫌威脅總統等指控接受彈劾審判,使菲律賓政局更加敏感。分析人士指出,小馬可仕此次國情咨文除了交代政府一年來的施政成果,更試圖透過「不護親、不護友」的肅貪態度,回應外界要求徹查高層政治人物的期待。然而,這場反貪行動能否真正持續推進,並讓所有涉案者依法接受審判,仍將是菲律賓社會未來最關注的焦點。
勞工朋友注意!3職業工會欠繳保費逾2個月 勞保局暫拒給付
勞保局今(23)日公布最新職業工會黑名單,截至7月20日為止,全台有3家職業工會積欠勞工保險及勞工職業災害保險保險費,且已逾繳費寬限期。對此,勞保局將依法移行政執行,並對所屬被保險人暫行拒絕給付,提醒會員注意切勿向該等公會預繳保險費。勞保局表示,依據《勞工保險條例施行細則》第40條、《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施行細則》第36條規定,職業工會欠繳保險費累計月份達2個月者,不得繼續預收保險費。依上開規定,大台南宗教服務職業工會、基隆市雕刻業職業工會及桃園市公寓大廈管理服務職業工會3家職業工會已不得繼續預收保險費。勞保局強調,工會人員若涉違法情事即移送檢調單位偵辦,侵占保險費行為已犯刑法業務侵占罪,經法院判決將處有期徒刑,並沒收全數犯罪所得,請工會人員切勿以身試法。勞保局說明,各職業工會每月向會員收取之保險費,如未依《勞工保險條例》、《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規定期限彙繳至勞保局,其所屬會員被保險人申請各項給付將遭暫行拒絕給付,影響權益至鉅。另外,為保障勞工權益,被保險人如能提供已向工會繳納保險費的相關證明(如:繳費收據、匯款單),足資證明其個人應繳之保險費及滯納金已繳納於工會,勞保局即會發給給付;至於無法提供繳費收據或匯款單等證明者,則協調其繳清個人應負擔部分之保險費後發給,以確保被保險人請領各項保險給付之權益。勞保局進一步補充,職業工會會員除須關心所屬工會財務運作、積極參與工會活動及會員大會外,應於繳納保險費時,請工會開具正式繳費收據並妥善留存,以備日後保障權益之用。工會理、監事亦應加強管理監督工會業務,並提供工會會員有關工會財務管理是否正常運作之相關資訊,共同維護工會及會員權益。
勞退新制雇主提繳率20年沒調!勞團籲儘快修法 勞動部回應了
《勞工退休金條例》(勞退新制)自2005年上路至今,雇主法定最低提繳率始終維持6%,至今已逾20年未曾調整,引發勞工團體長期不滿。目前立法院朝野黨團皆已提出修法版本,主張將雇主法定最低提繳率提高至8%、9%等不同水準,也有勞團主張應循序逐年調升至12%。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今(23日)針對「勞退新舊制相關修法」召開公聽會,勞工團體會前赴立法院外召開記者會,要求朝野儘速排案完成修法,終結勞退新制雇主提繳率20年凍結在6%的現況。據《中時新聞網》報導,五一行動聯盟高喊「立即排案」,指出今年五一勞工大遊行最重要的訴求就是退休後的經濟保障,包括提高舊制退休金上限及調升新制雇主最低提繳率。聯盟表示,當年勞退新制上路時,時任勞委會主委陳菊曾表示「先求有、再求好」,因此將雇主最低提繳率訂為6%,但如今制度已實施超過22年仍未調整,早已到了必須立即修法的時刻。勞團也向立法院朝野黨團喊話,強調勞工全力支持目前各黨立委提出的《勞工退休金條例》修正草案,希望將雇主法定最低提繳率一步提高至8%或9%,或採逐年調升方式,最終提高至9%甚至12%,並要求立法院儘速完成三讀,真正改善勞工退休保障。全國產業總工會理事長戴國榮表示,台灣社會貧富差距擴大,已呈現M型化發展,政府應更積極提升雇主提繳責任,建議可逐年由7%調升至12%,才能真正厚植勞工退休保障。全國金融業工會聯合總會理事長鍾馥吉則指出,勞退新制22年未調整,勞保投保薪資分級表上限4萬5800元也已11年未修正,批評行政院長期怠惰,呼籲立法院應傾聽勞工心聲,透過修法實質改善勞工退休生活。台北市產業總工會理事長邱奕淦亦認為,提高退休金並不是給勞工福利,而是將勞工原本應有的權利還給勞工。台灣國際勞工協會專員吳靜如則指出,台灣引進移工已有37年,但現行制度下,多數雇主仍無須替移工負擔退休金,形同把移工視為「用完即丟」,呼籲政府應全面將移工納入退休保障制度。立法院朝野立委也對勞團訴求作出回應。國民黨團書記長林沛翔強調,這場公聽會只是開始,立法院不能因執政黨怠惰而停滯不前,未來將持續與勞工站在一起,共同捍衛勞工退休權益。民眾黨立委邱慧洳透露,雇主最低提繳率維持6%多年,讓許多勞工幾乎無感,也感受不到政府對退休保障的重視,未來將持續督促修法排審。另據《三立新聞網》報導,面對勞團要求盡速提高法定提繳率,出席公聽會的勞動部次長黃玲娜表示,勞退新制自2005年實施以來,已成為台灣勞工退休保障的核心制度,不論是純新制、保留舊制後選擇新制,或是純舊制勞工,如何實質增加退休金保障,一直都是勞動部努力的方向。黃玲娜續稱,為厚實勞工退休保障,勞動部近期已推出勞退純舊制勞工自願提繳及提前結存退休金方案,提供純舊制勞工自願提繳退休金,以及勞雇雙方合意提前結存退休金等新選擇,希望增加退休準備。她補充,勞動部也持續精進新制保障措施,包括確立雇主有協助收取勞工自願提繳退休金的義務;選擇按月請領退休金的勞工,可於猶豫期間改領1次退休金;死亡勞工未成年遺屬或指定請領人繼承退休金請求權時,10年請求權時效將自成年日起算;並擴大退休金不得讓與、抵銷及扣押的保障對象,持續完善新舊退休制度。至於是否調高雇主法定最低提繳率,黃玲娜表示,目前勞團之間對於改革方向及應調高至多少比率,意見仍未完全一致,勞動部將持續與各界討論、溝通,現階段尚未成熟到提出行政院版本,也沒有具體修法時程。她強調,調整勞退新制雇主提繳率,牽涉全台超過60萬家事業單位及近800萬名適用新制勞工的權益,各項制度變動都必須從不同角度審慎評估。保障勞工退休及老年經濟安全是政府責無旁貸的責任,勞動部將秉持審慎態度,持續蒐集各界意見,逐步檢討退休金制度。黃玲娜也表示,現階段勞動部持續透過多元方式鼓勵企業提高提繳率,包括與金管會合作,將提高勞退提繳率納入2026年ESG評鑑進階加分項目,也將雇主提繳率高於法定6%列為國家獎項評選的額外加分標準,同時鼓勵勞雇雙方透過團體協商,將優於法定標準的提繳率納入團體協約,實質提升勞工退休保障。此外,針對外界提出調高勞保投保薪資分級表上限及基金運用等建議,勞動部表示,也將一併評估對勞保財務的整體影響,再審慎研議後續政策方向。
藍營議員認貪!詐領助理費977萬全繳回 北檢今起訴
國民黨台北市議員李傅中武涉嫌以妻子、岳母等家人的名義詐領助理費977萬1,081元,台北地檢署今日偵查終結,以《貪污治罪條例》的利用職務詐取財物罪、《刑法》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等罪嫌起訴7人;李傅中武已認罪並繳回犯罪所得,符合減刑要件,將來有望輕判。北檢調查,李傅中武在2010年到2026年擔任台北市山地原住民議員期間,由妻子林金俐擔任辦公室執行長、大姨子林金鶯管財務,岳母林陳玉秀、外甥陳昆宏、妻舅林金生、妻舅的媳婦周彩紅分別擔任不同時期的公費助理;其中岳母和外甥都是人頭,提供帳戶、存摺、提款卡和密碼給林金鶯,讓李傅中武夫婦詐領助理費576萬3,274元。檢方查出,林金生和周彩紅的部分則是低薪高報,兩人分別向議會請領2萬9到3萬5、6萬元的價碼,但周彩紅實領只有2萬9到3萬9,林金生1萬到1萬5,以虛灌薪資的方式得手400萬7807元。起訴書批評李傅中武夫婦是本案主謀,長期詐領議員助理費,不法所得合計977萬1081元,犯罪情節重大,不過考量兩人在偵查中自白犯罪表悔意,並將977萬1081元繳回北檢國庫帳戶,其餘5名親戚也都認罪,足認犯後態度良好,均依《貪污治罪條例》的規定減輕其刑。
澄清外籍移工勞保爭議 勞動部:外籍被保人繳的比領的多40億元
近日有謠言質疑「勞保中的外籍被保險人參加勞保請領條件,還有給付計算與本國勞工相同,已形成結構性風險」。對此,勞動部表示,要澄清2點,「移工和本國勞工一樣都有自己應負擔、也就是要繳的保費」、「網路上說『勞動部對移工比對本國勞工好,導致財務問題』這是錯的!」,並指出,勞保是納費互助、風險分攤的社會保險,不論是本國籍、外國籍勞工權益都相同,請大家轉發訊息時記得多多查證。勞動部表示,第一、移工和本國勞工一樣都有自己應負擔、也就是要繳的保費。根據統計顯示,114年度外籍被保險人,光他們繳交的勞保個人負擔,總額63.4億元,但是外籍被保險人領走的給付,是22.9億元,也就是說,外籍被保險人整體繳的比領的多40億元。勞動部說,第二、網路上說「勞動部對移工比對本國勞工好,導致財務問題」這是錯的!勞動部說明,勞保是有繳保費,才有給付,給付包含傷病、失能、家屬死亡給付等等項目。經過查證,107年至114年外國籍的被保險人請領勞保家屬死亡給付,占整體給付支出,只有0.15%,意思就是,不會因為這單一個給付項目,就造成勞保財務問題。勞動部提醒,勞保是納費互助、風險分攤的社會保險,不論是本國籍、外國籍勞工權益都相同,請大家轉發訊息時記得多多查證。
男「明知是假酒還買整箱」反告賣家求償 法院認定動機不單純!判決出爐
大陸部分電商平台上能看到賣場主打「買到假貨退一賠十」,這類文案同時也衍生許多買賣糾紛。河北一名劉姓男子在明知河南一名賣家販售的飛天茅台酒是「高仿」,仍執意花費6000元(約新台幣27000元)購買一箱共6瓶假酒;事後劉男竟告上法院,要求賣家賠錢。近日法院做出裁決,認定劉男屬於「知假買假」的牟利行為,因此僅酌情以2瓶貨款為基數支持十倍賠償,一審判決賣家須退還6000元(約新台幣27000元)貨款並賠償2萬元(約新台幣89000元)。根據陸媒《紅星新聞》報導,這起糾紛源於家住河北的劉男與河南的宋姓賣家透過網路社群平台結識,劉男最初詢問真酒價格為每瓶1700元(約新台弊7600元),嫌貴後便主動詢問是否有「性價比高一點的」;賣家隨即坦承「有高仿酒,6瓶6000元(約新台弊27000元),口感復刻95%以上」。雙方於2024年4月達成交易,貨物由貴州仁懷市發往河北。劉男收到酒後,卻傳訊息向賣家質問「酒喝著口感不對」、「這是假酒啊?」,藉此對賣家提告。法院審理期間,劉男的言詞漏洞百出,成為法官判決的關鍵。劉男在庭上對於假酒的用途前後交代不一,先是聲稱要宴請客戶,隨後又改口是要請領導喝;他更主張自己喝了一、兩瓶後身體出現不適、睡了大半天,卻無法提出任何就醫或身體受損的相應證明。種種矛盾的陳述,加上劉男明知是假酒卻整箱購買的舉動,讓法院高度懷疑其動機不單純。法官審酌後指出,雙方在網路溝通時,賣家已明確告知該批飛天茅台為高仿品,且售價遠低於真品行情,劉男顯然是在「明知假酒」的情況下進行購買。法院強調,劉男的行為並非基於生活消費所需的普通消費者,其藉此索賠牟利的目的具有高度可能性。依據相關司法解釋規定,懲罰性賠償應限制在「合理生活消費範圍」之內。臨潁縣人民法院最終於6月10日做出一審判決,法官認為,雖然賣家「知假賣假」確實不合規定,必須退還全額貨款6000元(約新台幣27000元),但針對十倍的懲罰性賠償,法院決定縮減基數,酌定僅以2瓶貨款(約新台幣8900元)計算十倍賠償金額,因此判決賣家須賠償劉男2萬元(約新台幣89000元),並駁回劉男的其他訴訟請求。◎喝酒勿開車!飲酒過量,有害健康,未滿18歲請勿飲酒。
協助豪雨淹水受災戶復原生活 經濟部推動「米克拉颱風淹水慰助金專案」
受米克拉颱風外圍環流及強烈西南風影響,全臺多日連續豪雨不斷,初估全臺約8,000戶居民受災。為讓災民盡速恢復生活,經濟部今(2)日表示,依照院長指示,推動「米克拉颱風淹水慰助金專案」。本專案適用對象包括除實際居住住屋因水災淹水達30公分以上者外,擴大發放對象至具有營業事實的商家或生產製造的工廠等,有稅籍登記商家或工廠皆包含在內。經濟部說明,淹水達30公分以上、未達50公分者,若有家電財損,發給財損慰助金新臺幣1萬元;淹水達50公分以上者,每戶發給新臺幣2萬元淹水慰助金,若有家電財損,再加發新臺幣1萬元財損慰助金,合計最高新臺幣3萬元。家電財損、商家生產製造或營業事實及其他未列事項,原則將由地方政府從寬認定 。經濟部補充說明,後續直轄市及縣市政府可調查轄內實際受災情形後,檢附領款收據、納入預算證明及受災戶統計表,向經濟部請領慰助金。經濟部表示,本專案初估受災戶約8,000戶,所需經費約新臺幣1億 8,000萬元,將由中央政府總預算第二預備金支應。實際經費將視地方政府後續勘定淹水戶數及受災情形調整。計畫期程自公告發放日起1年,並得視實際情形延長。經濟部強調,面對極端氣候造成之短延時強降雨與區域性淹水風險,政府將持續協助地方辦理災後復原,並以最快速度將慰助資源送達有需要的受災民眾及商家,減輕災損衝擊,協助恢復日常生活與營業秩序。
遭控詐領新冠肺炎疫調工作費 北市2警一審無罪當庭落淚
台北市警察局萬華分局前行政組長吳立傑與警務員簡婉婷,遭控在2022年間詐領新冠肺炎疫調工作費3萬4900元,台北地檢署依《貪污治罪條例》起訴2人,該案於30日一審宣判,台北地院判決2人無罪,而他們蒞庭聆聽判決,簡員更情緒激動、當庭落淚。檢方指控,萬華分局李姓巡佐,依規定申請2021年6月至11月的新冠疫調工作費3萬4900元,且已獲得核可,但因警政署彙整各單位經費時,認為部分單位申領費用未達「接觸確診每案5000 元」的請領上限,因而統案退回重報,導致李姓巡佐尚未領到款項,便於2022年2月調離萬華分局。李姓巡佐調職隔日,時任行政組長的吳立傑與警務員簡婉婷商議,改以簡員名義重新製作簽呈申請該筆工作費,而首次送件時,表單上原申領人李姓巡佐的名字被用修正帶手工塗改成簡婉婷,長官認為不宜有塗改痕跡而將其退回,兩人隨後改用電腦繕打全新表單重新上簽,簡女也順利於同年6月獲撥3萬 4900 元,檢方則認為2人貪汙,將他們起訴。吳和簡都否認犯罪,吳辯稱,簡在疫情期間確實有協助疫調工作,只是在填報表單時搞錯了她實際協助的時間,絕非惡意冒領,且款項全數交給行政組內的總務同事,用來支付單位日常餐費,絕無冒領私用,台北地院歷經半年多調查,30日宣判2人無罪。吳立傑和簡婉婷30日前往聽庭,2人聽到無罪判決時情緒激動,簡更是靠在律師肩膀上流淚,全案仍可上訴。
駕艙機車6/30開放上路 須持汽車駕照、免戴安全帽
交通部與內政部日前共同修正「道路交通安全規則」,正式開放配備封閉式車室及方向盤轉向系統的「駕艙機車」行駛國內道路,新制將於30日正式上路。交通部表示,由於駕艙機車的操作方式與一般汽車相近,因此駕駛人須持有小型車以上駕照,駕駛時可免戴安全帽,但駕駛及乘客皆須依法繫妥安全帶。至於新制實施後,業者仍須完成安全審驗程序,預估最快約3至6個月後,相關車款才可正式掛牌行駛。交通部官員指出,俗稱「駕艙機車」的車輛屬於具備封閉式車室的特殊三輪機車,車內設有方向盤、腳踩油門、煞車踏板及手排變速系統,整體操作介面與一般汽車高度相似。因此,參考日本相關制度後,規定駕駛人必須持有小型車以上駕駛執照,才能合法駕駛上路。交通部也提醒,新制上路後,若民眾僅持普通機車駕照駕駛駕艙機車,將視為駕駛資格不符,可處新台幣6,000元以上、12,000元以下罰鍰;若未持有任何駕照即駕駛車輛,則屬無照駕駛,可處18,000元以上、36,000元以下罰鍰。駕艙機車必須持有小型車以上駕照。(圖/翻攝臉書/Lean Mobility)考量駕艙機車本身採用封閉式車室設計,具備一定程度的車體保護,因此法規豁免駕駛人配戴安全帽的義務。不過,駕駛及乘客仍須依規定全程繫妥安全帶,若未依規定使用安全帶,將依法開罰1,500元。在行駛規定方面,交通部表示,駕艙機車的路權原則上比照小型汽車,可依規定行駛市區快速道路,但基於安全考量,不得行駛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停車部分,原則上可停放於一般汽車停車格,實際停放方式仍由各地方政府依現場管理需求辦理。此外,由於駕艙機車配備雨刷、車窗等汽車設備,因此未來新車登記檢驗、定期檢驗,以及車窗隔熱紙透光率等相關規範,都將比照小型汽車辦理。其中,出廠未滿5年的車輛免辦定期檢驗;5年以上未滿10年者,每年檢驗1次;10年以上車輛則每年至少檢驗2次。交通部強調,雖然相關安全審驗規定將於7月1日正式生效,但業者仍須依「車輛型式安全審驗管理辦法」完成審驗並取得合格證明,才能申請領牌。因此,民眾若想在道路上看到駕艙機車正式行駛,預估仍須等待約3至6個月。
行政院通過「公教人員保險法」修正草案 軍公教育兒假擴大至0至6歲
為讓軍公教同仁及勞工朋友擁有一致的職場友善環境,行政院會今(25)日通過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簽陳考試院所擬「公教人員保險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將由行政院與考試院會銜送請立法院審議。行政院長卓榮泰感謝考試院協助,在最短時間內函送本院會銜。因應「台灣人口對策新戰略」的18項家庭支持措施,規劃讓軍公教同仁及勞工朋友擁有一致的職場友善環境,包括升級為0到6歲的「育兒假」,以及升級為「6+3」的育兒留停津貼,當雙親都請滿6個月後,可再額外各請領3個月,雙親合計最多可請領18個月的育兒留停津貼。本案送請立法院審議後,請人事總處會同考試院、銓敘部與立法院朝野各黨團溝通,儘速完成修法程序。本案修正要點如下:一、配合「性別平等工作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將育「嬰」留職停薪名稱修正為育「嬰(兒)」留職停薪。(修正條文第3條、第12條、第35條及第3章第6節節名)二、延長育嬰(兒)留職停薪津貼期間至該子女滿7歲止,並增訂被保險人與配偶撫育同一子女且均領滿6個月育嬰(兒)留職停薪津貼時,於育嬰(兒)留職停薪期間,得各再請領3個月,最長可領9個月育嬰(兒)留職停薪津貼,同時針對育嬰(兒)留職停薪津貼金額低於以法定最低工資為投保俸(薪)額計得之金額者,增訂補足差額之規定。(修正條文第35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