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產繼承
」 遺產 繼承 財產 遺囑 登記
曹西平曾放話「錢不讓姓曹的碰」想將遺產全給乾兒子! 律師嘆:沒那麼簡單
資深藝人曹西平(四哥)淡出演藝圈,轉將重心投入經營副業,然而昨天(29日)深夜卻傳出他陳屍三重住處,被34歲吳姓乾兒子Jeremy發現時,已無生命跡象,最終享壽66歲。據悉,曹西平與兄弟、親人關係不睦,他生前曾在節目上表態不會把財產留給曹家人,強調已立遺囑,要把遺產全留給乾兒子,但律師張正勳認為,雖然乾兒子很可能拿到遺囑分配的大部分,兄弟姊妹仍可依法主張「特留分」強制領走一些錢。張正勳在臉書粉專發文表示,曹西平生前曾說出「我的錢,絕不讓姓曹的人碰」、「我已經立好遺囑,全部留給照顧我的乾兒子」,雖然聽起來相當豪爽,但依據《民法》繼承制度,實際執行時並沒有那麼簡單。「乾兒子,在法律上是誰?」張正勳指出,在現行法律裡,乾兒子不是法定繼承人,因為沒有收養關係、血緣、婚姻,而法律只認血、婚及收養關係,其他的都只能都叫「感情」。至於誰有繼承權?張正勳說,曹西平沒有子女,父母也已過世,配偶不存在,依《民法》繼承順序,兄弟姊妹將直接上位,即便生前感情不睦、多年不往來,或是當事人心裡覺得「他們不配」,法律還是會承認「他們有份」。關於遺囑的作用,張正勳提及,遺囑其實有用,但不是一般人所想像的「全拿走」,這是由於《民法》設有「特留分」制度,簡單來說就是可以討厭某個人、不聯絡也不愛,但不能一毛錢都不留給那個人;以兄弟姊妹為例,他們至少可以拿到「應繼分的3分之1」,所以到時候乾兒子很可能拿到遺囑分配的大部分,而兄弟姊妹可以依法主張「特留分」,強制切一塊走。張正勳指出,近來高齡、未婚、無子女者越來越多,兄弟姊妹間早已分居各地,通常真正照顧人的往往不是「法定親屬」,因此也開始有人主張應該調整、廢除兄弟姊妹的「特留分」。張正勳也認為,法律如果只保護「身分」,卻無視「實際照顧關係」,最後保護的往往是冷漠的身分關係,而不是被繼承人的意志。 另外,根據《三立新聞網》報導,新北市經紀人公會理事長、金門地政士事務所所長蕭琪琳提到,依台灣現行法令,法定繼承人會有所謂的「特留分」,這是指如果有2位以上繼承人,縱使立好遺囑,指定某位繼承人接收全部財產,其他繼承人仍可主張並取得自己原本繼承持份的2分之1。蕭琪琳舉例,曾有一名育有3子的老婦,想將遺產指定留給最孝順的小兒子,也確認立好遺囑了,但蕭琪琳告訴她,另外2個兒子必須先簽署未來拋棄繼承同意書,再找法院認證的公證人進行公證,未來才不會有相關糾紛,否則那2個兒子還是能依現行法令拿到部分遺產。蕭琪琳坦言,台灣法律早年是參考歐陸法系,如今他國大多早已完成修法,台灣卻仍保留「特留分」制度,讓人民財產繼承意志失去自主權。
離婚冷靜期能分遺產嗎?婆婆剛走房就賣了 妻怒喊:我還沒離成也要分
當婚姻走到無法維繫的地步時,離婚成為許多夫妻最終的選擇。不過近日在中國大陸卻出現一起引發廣泛討論的案例:一對夫妻正處於離婚冷靜期期間,男方母親過世留下一套房產,男方繼承並出售後,女方主張仍具婚姻關係,要求分割售屋所得,引發是否屬於共同財產的爭議。根據《北京時間》報導,當事人黃先生與王女士因感情破裂,雙方達成離婚共識並簽署自願離婚協議書,目前仍在30天離婚冷靜期內。期間黃先生的母親過世,並留有一處房產。黃先生隨後與其他繼承人完成遺產公證,並將該處房產出售。然而王女士得知此事後,主張自己當時仍與黃先生具有婚姻關係,該筆售屋款應視為夫妻共同財產,依法有權分割。黃先生則對此表示不解,認為兩人已簽署離婚協議,離婚程序已進行中,該筆財產是否仍需分割產生疑問。針對此案,律師指出,《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1077條規定,自婚姻登記機關收到離婚登記申請之日起30日內,任一方若不同意離婚,可撤回申請。因此,在離婚冷靜期內,雙方仍屬婚姻存續關係。此外,依據民法典相關條文,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繼承或受贈的財產,原則上屬於夫妻共同財產,除非遺囑或贈與契約中明確指出該財產僅屬於其中一方。就本案情況而言,黃先生繼承的房產如無其他限制性條件,應視為夫妻共同財產。即便該房產已售出,王女士仍有權依法主張分得相應的售屋款額。法律界提醒大眾,離婚冷靜期雖為離婚程序的一環,但雙方在法律上仍具夫妻身份。此期間若涉及財產繼承、交易或重大變動,應特別謹慎處理,必要時應尋求律師協助,以保障雙方合法權益。本案因涉及離婚冷靜期內遺產處理問題,引發夫妻共同財產範圍的法律爭議。(圖/翻攝自微博, 北京時間)
台男生前娶陸妻「家人全不知情」 提告婚姻無效獲認證!法官這麼說
高雄市一名男子安安(化名)與大陸籍女子小婷(化名)2002年於大陸登記結婚,並於隔年在台灣辦理結婚登記,但阿明在2024年過世後,他的家人阿春(化名)表示未聽聞安安已婚,且女方從沒有來台同居,懷疑兩人根本沒有真實婚姻關係,因此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確認兩人婚姻不存在。法官審理後認定該段婚姻缺乏真意,依法自始無效,判決支持阿春請求。判決書指出,阿春主張,安安於2024年6月28日死亡後,自己為他辦理除戶與繼承程序時,才發現安安早在2002年12月27日與小婷於大陸結婚,並於2003年3月26日在台灣完成結婚登記。阿春表示,家人從未聽聞安安已婚,也無人見過小婷,且小婷從未入境台灣與安安共同生活。阿春質疑兩人並無締結婚姻的真意,應屬假結婚行為,且因安安與小婷的婚姻關係將影響財產繼承分配,自己身為安安的繼承人,於是依法提起確認婚姻關係不存在訴訟。由於小婷經法院傳喚後未出庭,也未提出任何書狀答辯,因此法院認定小婷對阿春的主張並未表示異議。法院並查明,安安與小婷雖於大陸辦理結婚,但婚後沒有共同生活,且移民署資料顯示小婷從未入境台灣,並未與安安實質履行婚姻義務;依據中國大陸婚姻法相關規定,婚姻必須基於雙方自願並具有結婚真意,若僅為其他目的而登記,則婚姻應屬無效。法官審理後認為,確認婚姻關係是否存在屬重要的法律地位問題,若關係不明將影響繼承權益,阿春依法有即受確認判決的法律利益,且安安與小婷的婚姻應僅為協助被告日後來台灣所設,無共同生活之實,依法屬無效婚姻。法官綜上判決認定安安與小婷婚姻自始無效,並准許阿春訴請確認兩人婚姻關係不存在,全案仍可上訴。
中國86歲老人與「準兒媳」再婚 親生女兒砸門揚言「護家產」
中國廣東佛山市順德區,近期發生一起高齡再婚與家庭財產繼承的糾紛事件。86歲的標叔於2024年3月12日與王姓女子登記結婚,但這王女其實是標叔已故兒子的女友,年紀小標叔33歲。標叔表示,是因王女長期照顧他生活起居,加上女兒覃女頻繁騷擾與施壓,才決定與王女建立名份,以便擁有決定生活安排的權利,避免被送往養老院。但沒想到此舉反而更加放大女兒覃女的騷擾行為,甚至不惜砸門來「保護家產」。根據中國媒體報導指出,自2022年妻子去世後,標叔長期與未婚兒子生活。直到2024年初,兒子因病過世,王女仍留在屋中照顧他。而女兒覃女自兄長過世後才頻繁出現,不僅要求王女離開,也試圖將父親送往養老院,並多次破壞其住所設施,包括撬鎖、剪斷電線、毀壞充電設備、扔掉衣物與床具。甚至有一次因衝突導致標叔跌倒送醫。她還曾沒收其手機卡,阻止對外聯繫。覃女強調其行動源自對房產的擔憂,由於房屋產權登記在已故母親名下,且蓋房時她曾出資,應保有繼承權,不希望父親將房產贈與王女。對此,標叔則聲稱該房部分資金來自村土地補償與借款,並強調自己有權決定遺產歸屬。王女則強調,與標叔登記並非圖財,而是希望能在法律上成為他的監護人,保護其免於被女兒強送進養老機構。她表示目前已搬離標叔家中,但仍持續提供協助。王女也提到,標叔的住宅為村宅基地,無法正常過戶,自己也未曾要求任何財產。對此,當地村委會已組織10多次協調,試圖化解雙方矛盾。標叔希望將亡妻名下兩棟建物過戶為己名,但覃女堅決反對。村方表示,只要覃女同意並辦妥法定手續,即可協助辦理過戶。針對這起事件,就有法律專家表示,這場糾紛反映老年人面對親情缺位與照護依賴時的心理困境。標叔將王女視為依靠,女兒則陷入繼承焦慮與道德審視衝突。法律層面上,兩人婚姻登記具法律效力,王女擁有繼承與扶養義務,但覃女多次破壞行為可能已觸法,須承擔法律責任。律師進一步指出,即便房屋登記在亡妻名下,只要辦妥公證與產權變更手續,標叔有權處置名下份額,而宅基地屬性則限制流轉對象。若王女願意放棄繼承權,書面聲明將有助於緩解疑慮。整體而言,案件應以尊重長者婚姻與生活意願為前提,並在法律範圍內尋求解決途徑。
老人遺囑交代要海葬「家屬不肯」 保母狀告女兒「法官這樣做」
2024年10月,中國上海發生一場因遺囑糾紛延伸出來的家事爭議,後續演變成逝世老人生前保母狀告老人親女的局面。該名老人在其遺囑中指明逝世後須進行海葬,並要求全權由長年照顧他的保姆王阿姨獨自操辦,不許他人干涉。但老人的女兒對此表示反對,兩人因此對簿公堂。根據中國媒體報導指出,後續上海高等法院於4日發布消息指稱,王阿姨是老人生前的保姆,除了透過遺囑獲得老人部分財產繼承權外,也被老人指定為唯一負責辦理其海葬儀式的人選。但在老人過世後,老人的骨灰被女兒保管,王阿姨為此提告,主張依遺囑應將骨灰交由她處理,完成死者遺願。據王阿姨的代理律師表示,王阿姨雖已獲得大額遺產,仍堅持依照雇主生前意願完成海葬,並非出於財產考量。老人的女兒與其丈夫則於庭審中質疑保姆的動機,認為「已拿遺產,還要骨灰,太過分」,並強調老人原本由他們家照顧,應由家屬處理後事。王阿姨則認為,先前就因遺產繼承問題,與老人的女兒發生衝突,雙方關係早已緊張。老人的女兒對父親選擇將大筆財產贈與非親屬深感不解,並認為父親在喪偶後與她日益疏遠,甚至將後事交由外人處理,令她難以接受。法官原先建議雙方共同辦理海葬,但王阿姨與女兒雙雙拒絕,前者認為無法與對方同場,後者則強烈反對保姆參與,雙方各執一詞,僵局一時難解。審理過程中,法院詳閱老人遺囑內容後確認,雖明確指派保姆操辦海葬,卻未明文排除女兒參與的可能。後續法官便提出折衷方案:由王阿姨負責申請海葬,雇主女兒則帶骨灰登船,由海葬服務人員完成儀式流程。該提議在雙方協商後獲得接受。2024年10月,依法院建議所舉行的海葬儀式圓滿完成。王阿姨事後撤回起訴,案件得以和平落幕。
不動產逾期未辦理繼承登記恐充公 新北市地政局加強宣導
新北市今年度逾期未辦理繼承登記的不動產,總價值逾228億元,光是最精華的板橋區就佔了37.2億元,單筆最高便落在新板特區商業地段,價值6.7億元,若仍未辦理,則將公開標售,價款未來也恐充公。新北市地政局也趁著清明掃墓季節,直接到各公墓加強宣導。新北市地政局公布114年度逾期未辦理繼承登記不動產,4月1日起將由各地政事務所公告至6月30日止,統計今年度公告被繼承人計2299人、土地11,617筆、建物計983棟,依114年公告土地現值計算,這些未辦繼承土地的總價值高達228億餘元,其中光是板橋區就占了37.2億元,而單筆價值最高的就位於新板特區精華商業地段,為面積約119坪、價值6.7億元的土地。逾期未辦理繼承登記的新北市不動產中,最高價值位於新板特區商業地段。(圖/新北市地政局提供)新北市地政局地籍科科長王珮榕表示,為了協助民眾儘速辦理繼承登記,3月至6月期間,地政局所屬地所規劃行動專車及行動服務隊,直進各地的宮廟、市場及活動中心進行繼承登記宣導及諮詢服務,並配合清明節掃墓祭祖的習俗,這段時間將到新店四十分公墓、新莊生命紀念館、金寶山景觀墓園、汐止第一公墓等地加強宣導。王珮榕指出,依據《土地法》第73條之1規定,自繼承開始之日起逾1年未辦理繼承登記者,經公告3個月但繼承人仍未申請,由直轄市、縣市政府地政機關列冊管理15年,逾期仍未辦理所有權移轉者,將移請財政部國有財產署公開標售,所得價款保存10年,若無人申領則歸屬國庫。新北市地政局近期加強宣傳。(圖/新北市地政局提供)此外,《民法》規定子女對父母的扶養及財產繼承並無性別差異,同性婚姻配偶間準用《民法》繼承編規定,也有相互繼承的權利,若因繼承人人數眾多難以會同或協議辦理繼承登記,可由其中一人以上申請登記為全體繼承人公同共有,以避免不動產列冊管理期滿被標售,呼籲繼承人別讓權利睡著了,儘速辦理繼承登記以確保自身財產權益。相關公告資訊將張貼於新北市各地政事務所,以及土地所在地、被繼承人戶籍所在地之區公所和里辦公處,申辦繼承登記流程及應備文件,也可利用新北市地政局網站(https://www.land.ntpc.gov.tw/cp.aspx?n=89)查詢。 房東開980萬賣不掉!「半年後改價1280萬」他驚呆 內行曝背後策略 總裁其實想打房? 帥過頭揭楊金龍心態:要跌5成太困難 買房遭親友「15大理由力阻」 見翻新屋況全改口 他嘆:千萬別聽親戚的
新北多筆土地未辦理繼承 總價值高達228億
新北市今年度逾期未辦理繼承登記不動產共有2299人、土地1萬1617筆、建物983棟,依今年公告土地現值計算,這些未辦理繼承土地的總價值高達228億餘元。地政局為協助民眾辦理繼承登記,配合清明節掃墓祭祖習俗,將前進各公墓、生命紀念館等地加強宣導。地政局說明,未辦理繼承土地總價值228億餘元中,其中板橋區就占比約16%、37.2億元,而單筆價值最高的就位於新板特區精華商業地段,為面積約119坪、價值6.7億元的土地。為了協助民眾盡速辦理繼承登記,地政局所屬地政事務所規畫行動專車及行動服務隊,3月28日至6月17日將前進各地宮廟、市場及活動中心,提供共10場的繼承登記宣導及諮詢服務,並配合清明節掃墓祭祖的習俗,將到新店四十分公墓、新莊生命紀念館、金寶山景觀墓園、汐止第一公墓等地方加強宣導。地政局地籍科長王珮榕指出,依據《土地法》第73條之1規定,自繼承開始之日起逾1年未辦理繼承登記者,經公告3個月但繼承人仍未申請,由直轄市、縣市政府地政機關列冊管理15年,逾期仍未辦理所有權移轉者,將移請財政部國有財產署公開標售,所得價款保存10年,若無人申領則歸屬國庫。此外,《民法》規定子女對父母的扶養及財產繼承並無性別差異,同性婚姻配偶間準用《民法》繼承編規定,也有相互繼承的權利,若因繼承人數眾多難以會同或協議辦理繼承登記,可由其中1人以上申請登記為全體繼承人公同共有,以避免不動產列冊管理期滿被標售,呼籲繼承人別讓權利睡著了,盡速辦理繼承登記,以確保自身財產權益。地政局表示,今年度逾期未辦理繼承登記不動產,4月1日至6月30日將公告於新北市各地政事務所,以及土地所在地、被繼承人戶籍所在地的區公所和里辦公處,民眾若想了解申辦繼承登記流程及應備文件,可至地政局網站查詢。
她拒絕私生子繼承遺產 親弟卻跳出來驗DNA「背刺自己姐姐」
吳姓婦人的父親前年去世後,她到南區國稅局辦理遺產繼承事宜時,得知父親還有一名非婚生兒子阿生(化名),已完成認領手續,有權利分得吳父遺產,吳女不服氣,對阿生提告要確認親子關係不存在。不料,她的親弟弟卻出面與阿生做血液DNA鑑定,證實雙方有血緣關係,台南地方法院審理後,依血緣鑑定報告,駁回吳女告訴,阿生有權利分得生父遺產。吳婦提告主張,吳父與阿生之間無自然血親關係存在,吳父認領阿生無效。雖然阿生戶籍父親欄登記為吳父,但阿生與吳父間親子關係是否存在並不明確,已影響她的財產繼承權,使她的法律上地位有不安狀態存在,因此她向法院提起確認親子關係不存在的訴訟,要除去這個不安狀態。吳婦的父親在2023年4月間逝世,她在辦理遺產登記時,經財政部南區國稅局台南辦事處人員告知,她的父親在1989年間有婚外情生有一子,即是被她提告的阿生。而吳父過世後,她與其他姊弟、母親共同繼承吳父的遺產,每人應繼分為5分之1。今因非婚生的阿生戶籍登記為吳父之子,阿生與吳父間是否具有親子血緣關係,且有更正戶籍上親子關係的必要,事涉吳婦的應繼分比例,她依法提起這項訴訟。阿生反駁吳婦的說法,到庭時證稱,他與訴外人、即吳婦的胞弟已於2024年3月初前往法務部調查局DNA鑑識實驗室進行鑑定,其結果無法排除阿生與吳婦胞弟存在同父半手足血緣關係。阿生另指出,他幼年時曾與父親一同出遊,他由父親抱著,與他的母親合影,足證他是吳父與他的生母受胎所生,在他出生後,吳父即在同年9月初向戶政事務所辦理認領,堪認他的生父即為吳父。法官判決指出,根據調查局的DNA話鑑定結果,無法排除或確認阿生與吳婦胞弟存在同父半手足血緣關係,因此可以推知,阿生與吳婦也具有同父手足血緣關係,是以吳父認領具真實血緣的阿生即屬有效,從而吳婦主張阿生與吳父間之親子關係不存在,實於法無據,駁回她的聲請。吳婦可上訴。
5億高中生「夏男」假結婚確定入獄! 賴生「兄姊」加入爭產大戰
台中市身價5億的賴姓男高三生,過去在與26歲夏姓男子登記結婚後,2小時內就離奇墜樓身亡。後來,夏男被控偽造文書假結婚,台中高分院在本月23日二審審結,判決有期徒刑1年6月、婚姻無效,夏男確定入監服刑。據悉,賴生的遺產分配仍是個問題,若賴母爭取我國國籍失敗,依照順位,將由賴生的伯父和姑姑(實際上是同父異兄姊)分得其剩餘財產。台中高分院認定,夏男明知賴生剛滿18歲、高中尚未畢業,動機是為圖個人私利,利用對方年紀尚輕、涉世未深,著急解決家族糾紛,並以人性弱點作為話術邀賴生犯案,居於案件主導地位,惡性甚高,罪證明確。關於夏男偽造文書假結婚判決定讞一事,雖然目前刑事、民事均為獨立審判,由於民事庭裁判通常也會參考刑事庭法官的判決內容,因此未來夏男很有可能喪失財產繼承權。如果夏男無法分配遺產,依據民法繼承順序,賴生的5億元遺產將由賴母獨得。然而,賴母原為陸配,因嫁來台灣需放棄大陸戶籍,但其中華民國身分證也已被內政部註銷,所以目前為無國籍人士,現階段還在進行行政程序中。若賴母爭取我國國籍失敗,依照《兩岸人民關係條例》規範的「大陸地區人民」,她只能分到200萬元遺產。至於剩餘部分,依順位將由賴生的伯父、姑姑(實際上是同父異兄姊)繼承。賴生母親的委任律師王彥則表示,賴生的兄姊(名義上的伯父、姑姑)以具有繼承權等理由,聲請參與訴訟,此部分還未獲得法官裁定准許。
偷刻女兒印章辦放棄繼承「財產全都弟弟的」 母沒拿到孝親費:養妳不如養條狗
雖然每個孩子都是親生的,但大部分父母還是很難做到公平。一名女網友抱怨,媽媽居然偷拿她的印章去做拋棄繼承的動作,甚至把財產都留給弟弟,讓她相當心寒。原PO在《毒姑九賤婆媳討論區》表示,爸爸在她小時候癌逝,留下一間房子,後來媽媽帶著她和弟弟改嫁;上高中之後,媽媽常講「以後我們家的財產都是弟弟的,知道嗎」,讓她既困惑、又不爽,原本以為不管怎樣,女兒還是有財產特留份,結果在查戶籍資料時,意外發現,媽媽盜印了她的印章去做拋棄繼承的動作。原PO說,「我真的不相信我的媽媽,她在我國中二年級的那一年盜刻了我的印章,用我的印章,拋棄我爸的財產繼承,我問過律師,因為年代已經過了法律追訴期,我完全拿我媽沒有辦法,然後我又輾轉聽到親戚跟我講,我媽把她名下的房子,透過買賣的方式,全部過給我弟弟。」她直言,家裡的狀況不是家財萬貫,但是那種內心的剝奪感、媽媽的不公平,造成姊弟倆感情嚴重失和,幾乎都沒有再聯絡。她無奈表示,大學時每個月給媽媽5千,出社會後每個月給媽媽一萬,「我結婚後就沒給了,結果媽媽直接原地發瘋,反正給和不給結局都一樣,她直接罵我,養我倒不如養一條狗,我真的是徹底心寒了。」原PO直言,「我用一生來治癒我的童年,如果你沒有把握公平的對待你孩子的話,那你就生一個好了,不要再去害第2個孩子,這也是一種善良。」貼文一出引起討論,網友紛紛留言「這種人真的偏心過頭了」、「俗話說五隻手指頭都不會一樣長」、「你媽媽真的有夠過分」、「確定妳是妳媽親生的嗎,心機好重」、「如果已經過戶不在你媽名下的,你媽過世後,你一樣拿不到」。
拒絕處理夫家破爛事!老公過世後 日本人妻申請離婚「斷絕關係」
目前日本出現一種奇特的景象,就是一對夫妻中當丈夫先一步離去後,妻子申請「死後離婚」的數量持續上升中,而背後的原因主要是女性不想在丈夫過世後,持續處理複雜的親屬關係,或是管理公婆的墳地等原因。根據《產經新聞》報導指出,據日本法務省統計,「死後離婚」(正式名為「姻族關係終止通知」,婚族関係終了届)的申請數量從從十年前的2213件,暴增至近一年3000件以上,可以感覺到趨勢有明顯增加。而值得一提的是,這當中有許多是女性提出申請。一位53歲的東京美容院經營者就表示,在丈夫過世後,他不僅需要處理丈夫的喪事,還要應對來自丈夫母親的連番打擾和無理要求,像是遺物分配、佛壇處理等事物。這些事情讓她感到極度疲憊和困擾,而且在此之前,該名女子就扛住婆婆多年給予的壓力,所以最終他選擇「死後離婚」的方式來正式斷絕與姻親之間的法律關係。而在完成手續後,該名女子就表示自己擺脫了巨大的心理壓力,生活變得十分清爽與輕鬆。重要的是,在執行「死後離婚」後,其實也不會影響遺產繼承權或遺族年金的領取,而同時,重要的事情也無須經過姻親的同意,也不用事先通知他們或與他們討論。但報導中也提到,這樣單方面的法律行為可能也是會引發一些感情上的問題。在一些情況下,死後離婚的通知交出後,女子與夫家之間的關係可能會進一步惡化,在財產繼承上可能也會發生問題。尤其在育有子女的情況下,小孩在法律上仍然與夫家有血親關係,即便妻子與過世丈夫的姻族關係被終止,但血親相關的法律繼承問題仍可能會引發不小的爭議。因此,專業的律師也建議,在提交終止通知需要謹慎判斷,同時也要考慮到可能的長期後果。
祖先在呼喚!新北價值逾203億土地無人繼承 「副都心15.5億商業地」也不要
新北市今年度逾期未辦理繼承登記的土地及建物,自今(1)日起列冊管理,統計列冊管理的被繼承人共2,127人、土地11,384筆、建物632棟,土地總面積259.69公頃,以113年公告現值估算,總價值超過203.24億元;若以單筆價值來看,共有7筆土地超過億元,其中最高價的位於新莊副都心,為面積約1178坪、價值15.5億元的商業區土地,鄰近機捷新莊副都心站。新北市政府地政局呼籲繼承人儘速辦理繼承登記,以維護個人財產權益。新北市地政局地籍科科長王珮榕指出,依據《土地法》第73條之1規定,自繼承開始之日起逾1年未辦理繼承登記者,經公告繼承人於3個月仍未申請,由直轄市、縣市政府地政機關列冊管理15年,期間內仍可向地政事務所申辦繼承登記;逾15年仍未辦理所有權移轉者,將移請財政部國有財產署公開標售,所得價款保存10年,如無人申領則歸屬國庫。王珮榕提醒,《民法》規定子女對父母的扶養及財產繼承並無性別差異,均有扶養義務及繼承財產權利,同性婚姻配偶間準用《民法》繼承編規定,也有相互繼承的權利,若因繼承人人數眾多難以會同或協議辦理繼承登記,可由其中一人以上申請登記為全體繼承人公同共有,以避免不動產列冊管理期滿被標售。民眾若想了解未辦繼承不動產資訊,可上新北不動產愛連網的「逾期未辦繼承土地列冊管理資料查詢」(網址:https://i.land.ntpc.gov.tw/webgis/index.html?fun=landunset),如果對申辦繼承登記有任何疑問,可洽新北市各地政事務所,或上地政局官網「業務專區」的「登記」項次下查詢相關申辦流程及應備文件(網址:https://www.land.ntpc.gov.tw/cp.aspx?n=89)。
亡父留遺產…新北姊弟辦拋棄繼承「想全給媽」 後果慘了
財產繼承分配要提早規劃,否則恐怕出現不可料想的狀況。新北市有一對姊弟十分孝順,想把爸爸的遺產全留給媽媽,因此主動辦理拋棄繼承,但手續完成才驚覺媽媽無法單獨繼承,繼承的可能人選也曝光了。據《中時新聞網》報導,周念暉律師分享此案例,這對姊弟的爸爸不幸過世,留下一棟房地產,孝順的2人決定拋棄繼承,希望讓媽媽獨自繼承爸爸的全部遺產,萬萬沒想到手續辦好後,才發現做錯了。周念暉律師說明,依民法第1138條規定,遺產繼承人,除配偶外依下列順序定之:一、直系血親卑親屬;二、父母;三、兄弟姊妹;四、祖父母。再依民法第1139條規定,第1138條所定第一順序之繼承人,以親等近者為先。另外,民法第1144條規定,配偶有相互繼承遺產之權,其應繼分依下列各款定之:一、與直系血親卑親屬同為繼承時,其應繼分與他繼承人平均;二、與父母或兄弟姊妹同為繼承時,其應繼分為遺產二分之一;三、與祖父母同為繼承時,其應繼分為遺產三分之二;四、無第1138條之繼承人時,其應繼分為遺產全部。周念暉律師指出,法定繼承人的第一順位是「直系血親卑親屬」,且以「親等近者」優先,即使這對姊弟都拋棄繼承,媽媽可能也無法單獨繼承,繼承權會由「親等較遠」的孫輩取得。也就是說,本來5個人的繼承問題,會變成多數孫子女和媽媽共同繼承,且就算孫輩全部拋棄繼承,繼承權會繼續往下個順序(祖父母、兄弟姊妹)輪下去,直到確定沒有其他繼承人,才會由配偶繼承全部遺產。
媳婦見銀髮父親到婆婆家看孫子 兩人「互動曖昧」傻問:怎麼辦?
人與人的相遇自有緣分,有時候只要合適,其他的事情不用顧慮太多。一名網友表示,朋友都來自父母離異的單親家庭,但朋友最近發現,父親自從到婆婆家看孫子後,兩人的關係好像變得非常曖昧,讓朋友有點驚慌,後面「要是真朝那方向進展」該怎麼辦?一名網友在「毒姑九賤婆媳討論區」發文,表示自己的好友與先生都是父母離異的單親家庭出身,兩人結為連理後,喜獲麟兒。不過最近好友發現,單身多年的父親到婆婆家探望孫子後,似乎與婆婆的互動變得非常曖昧,讓她有些心慌,問說:「萬一兩人真的朝那方面進展的話,那怎麼辦?」對此,有人表示,「真不舒服」、「同住嗎?雖然沒關係,但見面會很尷尬」、「不要結婚可以老來伴,如果結婚老公和哥哥雙重身分有點怪」、「不要結婚就好,到時候財產繼承很麻煩。」但大多網友都表示有些大驚小怪了,「親上加親啊,何樂不為?」、「不會怎樣啊,又不是婚生子女的結婚,是不懂民法嗎?」、「都單身,有什麼關係,老人家還是需要伴啊!」、「老人家需要老伴.若不打擾到年輕人的生活頻率就睜隻眼閉隻眼,兩人互相作伴有愛情滋潤更年輕。」
曾面臨命危!利菁透露已交代「身後事」 上億財產繼承人曝光
資深藝人利菁近日重磅復出,接下三立新節目《天后出發吧》,而這也是她首次挑戰外景節目,同時她也為這個新節目吃了不少苦。利菁過去曾因為腦動脈瘤等問題3度面臨命危,而她也透露自己已經跟老公交代過身後事規劃。根據《三立娛樂星聞》報導,最近利菁接下新節目《天后出發吧》,這也是她首次挑戰外景節目,平時很少曬太陽的她透露為了新節目已吃了不少苦頭,白皙的雙腿還一度因為錄影導致血管爆掉。據報導,利菁每次開刀都很正向,總覺得自己不會有事,不過她也直言每次最煎熬的其實都是老公。2012年時利菁曾因為免疫力失調引起細菌感染,住進加護病房,而當時老公就簽了3張病危通知書,「我跟他講說如果那天到了,你讓我先走。」同時她也坦言,兩人已經討論過身後事。2014年利菁再度為了腦動脈瘤接受線圈栓塞手術,她回憶當時腦中的畫面就像在放煙火,接著就是一股火燒上身體,也因為不能麻醉,所以利菁就咬牙苦撐了1.5小時。而她每次生病被告知要動刀也毫不猶豫,就連老公也都攔不住她,利菁幽默地說「可能他希望拿到我的財產吧」。利菁坦言,自己無法接受老公比她先離開的痛苦,「我人生最大死穴就是很容易捨不得,我很惜情,但萬一發生了,我也跟他說我會勇敢再找下一個,不然我怎麼辦?他也可以再找啊。」擁有上億資產的利菁透露財產是跟老公共同持有,到時如果自己先走了,資產中有一半都會歸給老公,剩下的則會分給其他家人,「因為我的家人們也很辛苦。」
4孝子「爸遺產想全留給媽」 1動作律師驚喊母湯:落到親戚手中
律師蘇家宏在臉書分享財產繼承案例,一名父親過世後,留下房地和幾百萬元遺產,4名孩子決定要把財產全部留給媽媽養老,所以想要去法院辦理拋棄繼承,心想如此一來媽媽就可以完整取得爸爸的遺產。對此,蘇家宏提醒,孝心100分,但千萬別拋棄繼承。蘇家宏在粉專《蘇家宏律師》提到,拋棄繼承的效果就是拋棄後,遺產完全跟你無關,子女拋棄繼承後,如有後順位繼承人,就由其他人取得繼承;案例中,如果爸爸的子女都沒有生小孩(沒有孫輩),而子女都拋棄繼承的狀況下,就要看爸爸的第二順位繼承人,如果爸爸的父母都不在,可能就會由媽媽與「爸爸的兄弟姐妹」(第三順位繼承人)共同繼承 ,那麼爸爸遺產的一半反而是落到親戚手中。蘇家宏指出,遺產的分配在繼承人全體同意下,不需要「平均分配」,就算其中一個人自願分配是0,遺產分割協議書仍然合法有效,用這個方法比較拋棄繼承好。蘇家宏說,其實繼承發生後,也可以不用急著辦理分割遺產,先去辦理房地繼承後,維持公同共有的狀態,同意由母親使用到百年,金錢部分由母親繼承取得,也不失為好的方法。蘇家宏表示,子女拋棄繼承父親的遺產後,未來繼承人就可能是媽媽跟孫子(或祖父母,或父親的兄弟姊妹)繼承,本來5個繼承人,可能變成更多的繼承人,所需的手續更麻煩,其實,媽媽跟4名子女共同簽下遺產分割協議書 ,就算是四名子女分得0元,媽媽拿全部,法律上也是認可的,所以不必拋棄繼承。
侯妻捐凱旋苑綠營狂罵 藍只問蔡總統家族出租海霸王年收4000萬是否也應捐
國民黨智庫副執行長凌濤今天指出,民進黨副總統候選人賴清德的萬里老宅被質疑是違建,民進黨卻指控國民黨總統候選人侯友宜妻任美玲家族合法興建繳稅的「凱旋苑」賺錢,這是民眾完全無法理解的事。他說,如果要用民進黨標準檢視,蔡總統家族企業將名下在北市中山北路土地出租給海霸王開餐廳,賴清德是否也應該先請蔡英文總統捐出來蓋社會住宅,並且看看總統家族土地出租給海霸王,一年賺多少錢,要不要比照補貼清寒學子?凌濤指出,民進黨用「推估」的方式,計算凱旋苑一年可收入2000萬,即使侯辦已出示房屋租賃契約及稅單,證明合約價格一年為1150萬元,比當初和文化大學簽訂租賃契約1500萬元還便宜,還沒有計算所得稅,但綠營仍持續抹黑,甚至揚言「這是推估結果、侯辦去告也不會成立」。凌濤說,反觀海霸王位於北市中山北路三段59號精華區,佔地3000坪,附近行情,每坪租金高達1200元,若一樣用民進黨的「推估」方式,蔡英文家族公司每年可以收入租金4300多萬元,國民黨是否也可以問,侯友宜太太家族的凱旋苑賺1150萬,蔡英文家族的海霸王土地每年賺4320萬,若比照民進黨同樣的邏輯,是否也應該比照侯友宜太太,先捐出來改成社會住宅或青年住宅,嘉惠中低收入戶及學子?凌濤表示,中山區、大直區、士林區有不少大學,民進黨是否願採用檢驗侯友宜的標準,請蔡總統家族也蓋青年住宅,空房提供租金補助減輕學子負擔?他表示,民進黨現在要硬拗民法的財產精神,但民法修正後的1017條精神,就是夫妻各自持有財產所有權,理由很簡單,婚姻若共有財產所有權登記卻不同,就會影響財產交易安全,因此民法才做修正。民法修正後實際運作的實例,就是反應在財產繼承的部份,屬於婚前繼承就是屬於夫妻各自持有,婚後只有雙方勞動力所得才是屬於財產共有部份,以凱旋苑為例,侯妻婚前繼承土地,新建凱旋苑過程也是使用娘家基金,屬於「非勞動力所得」之財產,仍是任美玲女士,她與侯友宜各自保有自己的財產,這在法律中寫得非常清楚,如果民進黨還要硬拗,難道是要違反民法男女(財產)各自平等的條件嗎?凌濤語氣激動的說,一棟合法的住宅,還不是侯友宜自己的,是她娘家家族的,就被不斷的被抹黑攻擊,反觀賴清德的萬里老家,根本是自己的資產,後來過繼給兒子,房屋遭質疑沒建照、沒繳房屋稅,這樣的對照「雙標」,民進黨若也可以「過得去」,台灣就真的沒有法治可言,嚴正呼籲民進黨不要沾沾自喜,以為「賴皮寮」爭議已經船過水無痕,其實全民都在看,如果賴清德的萬里違建宅真可以闖關成功,一定是台灣法治非常大的災難。
新北無人繼承土地約等於6.5個新板特區 總價逾177億元
新北市每年查核逾期未辦理繼承登記的土地和建物,若列冊管理15年仍無人辦理繼承登記,移請國產署公開標售,根據轄內近3年數據,每年有近千筆土地、約30筆建物被移交給國產署。地政局表示,全市未辦繼承土地總面積達310公頃,約等於6.5個新板特區,總價值超過177億元。地政局統計,轄內移請國產署公開標售的土地和建物,2020年分別有812筆、32棟;2021年有719筆、21棟;2022年有1271筆、24棟。地政局表示,上述土地、建物距今已經25年,當初市價已不具參考性,但民眾逾期未辦理繼承登記原因,主要是不知道祖先留有不動產,或因土地繼承關係複雜致協議困難,資產移請國產署公開標售後,所得價款得以保存10年,若無人申領則歸屬國庫。另外,轄內今年逾期未辦理繼承登記的土地和建物分別有1萬293筆、756棟,其中單筆市價最高的是鄰近三重大都會公園商業區土地,價值約4.9億元,另單筆土地面積最大的座落於八里的保護區,約有14公頃。地政局說,市府8月1日起將列冊管理,呼籲民眾盡速辦理繼承,若接獲繼承通知後,無法會同全體繼承人申請繼承登記,建議可由1人或數人代表全體繼承人申請登記為「公同共有」,待全體繼承人達成協議後,再辦理遺產分割。地政局補充,《民法》規定子女對父母的扶養及財產繼承,沒有性別差異,不分性別均有扶養的義務及繼承財產的權利,若想了解未辦繼承不動產資訊,可聯繫地政局或各地政事務所查詢列管資料。
新北破萬筆「未繼承」土地 最貴在三重某商業區市價4.9億元
新北市每年逾期未辦理繼承的登記土地和建物有多筆,今年統計被繼承人有2696人,未繼承土地有1萬293筆、建物756棟,其中單筆土地最高價值者位在三重某商業區,市值約有4.9億元。地政局表示,8月1日起將列冊管理,若列冊管理15年仍無人辦理繼承登記,經移請國產署公開標售。地政局統計,今年逾期未辦理繼承的登記土地和建物,除了單筆市價最高的三重商業區,單筆土地面積最大的座落於八里的保護區,約有14公頃,土地總面積310.57公頃,約6.5個新板特區,依據今年公告現值估算總價值超過177億元。地政局表示,民眾逾期未辦理繼承登記原因,有的是不知道祖先留有不動產,有的則因土地繼承關係複雜致協議困難等多重因素,但列冊後管理15年,期滿仍無人辦理繼承登記,將移請國產署公開標售,所得價款保存10年,若無人申領則歸屬國庫,呼籲民眾盡速登記。另外,民眾接獲通知後,如果無法會同全體繼承人申請繼承登記時,建議可由1人或數人代表全體繼承人申請登記為公同共有,而後全體繼承人達成協議後,再辦理遺產分割。地政局補充,《民法》規定子女對父母的扶養及財產繼承並無性別差異,不分性別均有扶養之義務及繼承財產之權利。民眾如想了解未辦繼承不動產資訊,可利用本府地政局網站(http://www.land.ntpc.gov.tw )-「訊息公告」-「逾期未辦繼承土地列冊管理資料查詢」-就未辦繼承選項擇一輸入(如行政區\被繼承人),也可聯繫各地政事務所查詢列管資料。
5億高中生案偵結 土地權狀還在夏姓配偶家 賴母告侵占
台中5億高中生命案,台中地檢署21日偵結,檢方以使公務員登載不實偽造文書罪起訴夏姓代書助理,賴姓高中生母親仍不相信兒子會輕生,強調「要上訴」。賴母委託律師許哲維則說,未來法院若判決夏男有罪,對民事部分有很大幫助,在遺產繼承部分將全力協助賴母,目前賴男名下房產土地權狀都還在夏姓代書手上,家屬已提出侵占告訴。5億高中生案家屬疑點與中檢認定對照表。(圖/陳淑娥、陳淑芬製表)許哲維昨感謝檢察官明察秋毫,他轉述賴母得知夏姓父子殺人罪嫌獲不起訴後,心情雖平靜,但感到很無奈。因為他們知道檢方會朝此方向偵辦,所以一直有跟賴母作預告,讓她有心理準備。賴母也說「兒子不會跳樓輕生,要上訴!」另外,檢方認定兩人為假結婚,以偽造文書罪將夏姓代書助理起訴,賴母則感謝檢方大力支持。許哲維表示,賴男與夏男間沒有任何交往,且賴男曾追求過其他女生,顯示他是異性戀,感謝檢察官採納意見。在民事部分,若夏男偽造文書部分確定,他的遺產繼承權將失效,賴母就會成為唯一繼承人,首先將確定遺產權的部分,接下來再討論遺產繼承限額問題。許哲維說,若該起結婚無效,夏男繼承權失效,賴母在繼承權的部分將可能有3種情形,首先是依內政部民國87年頒布的行政命令,只要賴母在繼承開始後3年內取得中華民國身分證,她即可依此繼承;第二,若賴母仍為外國籍或無國籍者,她仍可完整繼承,但必須依《土地法》在取得不動產3年內處分該不動產。最後才是依《兩岸人民關係條例》規定,財產繼承有200萬元限制,但會盡力協助家屬朝完整繼承的方向努力。檢方認定賴男手上的針孔是急救時施打針劑導致,許哲維說,檢方提出的監視器截圖沒看到護理師是注射哪隻手,但根據筆錄,護理師當初說的是「不確定右手針孔是誰打的」,表示無法排除右手針孔可能是因注射不明藥物導致。檢方提出的不起訴理由沒有完全回應家屬提出的疑點,難令家屬信服,也難杜大眾悠悠之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