賠償金額
」 賠償 大陸 粿粿 王子 范姜彥豐
陳沂逆轉勝!轉發李怡貞臉書圖文嘲諷她改判無罪 免賠58萬
網紅陳沂與名律師李怡貞的「女人戰爭」逆轉勝。李怡貞控告陳沂截圖她臉書文章及虛擬替身侵犯著作權,台北地院判罰陳沂2千元、附帶賠償1萬2千元,陳沂上訴翻盤,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今天上午改判陳沂無罪,也不用賠償李怡貞一毛錢,因為臉書虛擬替身的著作權屬於Meta(臉書母公司),李怡貞不能主張自己受害;至於李怡貞的發文內容「精神創作程度甚低」、「不具有著作權法要求的最低創作高度」,所以陳沂引用也不犯法。陳沂與李沂貞在2023年5月槓上,陳沂先在臉書點名李怡貞「不紅」、「跑來蹭」、「牆頭草立場反反覆覆」,還說「要打官司不會找這種網紅律師」。李怡貞發文回應:「然『候』就算四八兩這樣罵我,我還是覺得她剪短後比之前更像宋慧喬,這方面我立場很堅定。不擔心」李怡貞寫了一個錯字,陳沂截圖指正李怡貞把然「後」打成然「候」,並借題發揮寫了一則業配文,要李怡貞買葉黃素改善視力。李怡貞的發文不只以文字敘述,還配上虛擬替身:一名長髮女子聞花香的圖片,她認為陳沂擷圖轉載已侵犯著作權而提告。台北地檢署起訴陳沂,台北地院認定李怡貞虛擬替身的智慧財產權屬於Meta公司,她無權提告,但陳沂轉載的文字屬於李怡貞的創作,應受著作權法保護,陳沂已侵害李怡貞的著作權,判決罰金2千元、附帶賠償李怡貞1萬2千元,二審期間,陳沂主張依據Meta的條款,李怡貞的圖文著作權已轉讓給Meta,她無權提告,本案應判決公訴不受理;李怡貞文章內容不符「最低創作性」的要件,不受著作權法保護,她引用李怡貞圖文的動機是評論,屬於合理引用。李怡貞也親自出庭對戰陳沂,除了請求二審加重判刑,也提出民事賠償金額為58萬元。智商法院基本上採認陳沂的論點,李怡貞虛擬替身的圖像著作權已讓與Meta公司,她並非「直接被害人」不得提出告訴,這部分判決公訴不受理;李怡貞的臉書文章雖是她親自寫的,具有原始性,但看不出文學性描寫、情節鋪陳、修辭技巧、結構設計、敘事安排、意象經營或其他足以彰顯作者個性的創作表現,並不具有獨特性,不受著作權法保護,陳沂引用並未侵權。二審既改判陳沂刑事無罪,連帶駁回李怡貞附帶民事賠償。
客人遲到15分鐘要收錢!美容院卻讓她苦等30分鐘 11萬人怒了
日本一名消費者日前預約美容院,明明準時抵達,卻遲遲等不到服務,最後整個療程更比原定時間晚了30分鐘才結束。讓他更加難以接受的是,該店明文規定「顧客遲到15分鐘將收取取消費」,形成客人遲到要付錢、店家延誤卻沒有相對補償的強烈反差。事件曝光後引發大量日本網友共鳴,不少人直呼,如果預約了還是得苦等,「那預約到底有什麼意義?」根據日本《Financial Field》報導,爭議源自8月17日一則發布於X的貼文。原PO當天依約前往美容院,抵達後並沒有遲到,然而預約時間已經過了12分鐘,自己仍坐在店內等待。想到店家的遲到規定,他忍不住發文質疑,顧客超過15分鐘可能被收取消費,反過來美容院沒有準時提供服務,難道什麼責任都不需要承擔?事情最後也不是只延誤十幾分鐘。原PO後續透露,當天服務結束時,已經比原本預計時間晚了整整30分鐘。這段經歷迅速引發關注,截至8月貼文已獲得超過11萬個讚,也有其他消費者分享類似遭遇,其中有人表示,自己甚至提前10分鐘抵達美容院,最後仍在現場等了約40分鐘,氣得抱怨店家與客人根本適用兩套時間標準。不過,這起事件除了引爆「預約是否失去意義」的討論,也衍生出另一個問題:美容院要求遲到或臨時取消的顧客支付費用,到底有沒有法律依據?報導指出,在日本,消費者完成預約後,原則上可視為已經與業者成立契約。如果沒有事先聯絡就未依約到店,依具體情況可能涉及債務不履行,因此不能單憑「最後沒有接受服務」,就認定一定不需要支付任何費用。至於店家事先規定當天取消須支付一定比例費用,也可能屬於預先約定損害賠償金額,但這不代表美容院只要事先公告,就能自行決定收取多高的取消費。依日本《消費者契約法》,相關金額若超過業者因顧客取消所產生的「平均損害」,超出的部分可能無效。2023年6月起施行的修法也加入規定,若消費者要求了解取消費如何計算,業者應努力說明相關計算依據的概要。日本過去也曾出現美容相關業者因取消條款遭要求修改的情況。有美容診所原本規定,不論碰到任何原因,只要取消就會產生費用,部分情況甚至直接以手術費全額作為取消費;經消費者團體提出意見後,相關條款才改成依取消時間採取不同標準,例如提前一定天數取消不收費,直到當天取消才收取全額。另有美容診所也曾因不問理由一律收取消費的規定遭到質疑,最後經協議修改條款。上述案例屬於美容醫療,情況不能直接套用到一般美容院,但仍反映出一項原則:店家把取消規則寫在預約頁面或事先告知,並不代表任何金額、任何條件都必然有效,仍須視實際條款及可能造成的損失而定。然而,這次最讓消費者感到不公平的情況恰好相反——自己沒有遲到,卻被美容院耽誤時間。如果店家讓顧客多等30分鐘,甚至因此影響後續行程,消費者能不能比照取消費的概念,反過來向店家要求賠償?實務上恐怕沒有這麼簡單。若要向業者主張損害賠償,通常需要具體說明並證明店家的延誤造成多少實際損失。「浪費30分鐘」或單純覺得自己的時間遭到犧牲,往往很難直接換算成明確金額,因此即使美容院確實讓顧客久候,也不代表消費者就一定能取得相對應的金錢補償。日本美容業另有經主管機關認可的「美容業標準營業約款」,遵循規範的店家可以懸掛「S標誌」,其中包含收費標示及發生事故時的賠償等內容。不過,現行規範並沒有針對美容院最多可以讓預約顧客等待多久訂出明確標準。因此,若消費者準時抵達後發現店家已經嚴重延誤,較實際的處理方式,是在服務開始前先詢問預計何時開始、何時能夠結束;如果確定會影響接下來的行程,也可以直接與店家協調改期。對取消費金額或條件有疑問時,則可要求業者說明計算依據,仍無法解決時,也能透過日本消費者專線「188」尋求協助。
逼砲警不理1/男網友威脅外流性愛片 她無奈設局反拍裸照
台北市警局內湖分局遭法院認證公權力擺爛,報案人無奈採取私刑正義!一名女子(下稱A女)透過交友軟體認識男網友,交往一個月就斷了,卻被要求分手砲否則外流性愛片,A女向西湖派出所報案,警方以網友身分不明為由未於第一時間逮人,A女只好誘使男網友到家中,再讓朋友突襲拍下他裸體畫面。檢方認為拍裸照行為涉犯妨害性隱私罪提起公訴,但法官判無罪,並以同情筆觸寫下A女向公權力求助卻被置之不理,「難苛責其擅採私力」。士林地檢署對一審無罪判決上訴,高等法院日前開庭審理時,記者前往詢問A女及同案遭起訴的林姓友人是否想對媒體表達意見?兩人均低調不多談。本案發生在2024年2月中,男網友先去找A女,並透露兩人交往時他有錄下性愛畫面,眼看A女冷處理,便以LINE展開「逼砲攻勢」,連傳「我跟你打砲的時候我有錄影」、「就等著被外流吧」、「我勸你聽話一點」、「要跟你打最後一炮 我就刪掉影片」等訊息威脅A女見面發生性關係。內湖分局西湖派出所。(圖/翻攝Google Maps)A女收到訊息後,前往內湖分局西湖派出所求援,雖有拿到報案三聯單,但警方告知,如果不知道恐嚇者的真實姓名只會增加提告難度,因此沒有進一步處理。報警隔天,男網友再LINE「你在裝死喔?」、「什麼時候下班」,A女眼看期限逼近又求助無門,使出緩兵之計,約男網友在她下班後半小時見面;男網友以為有分手砲的機會,還傳訊息問A女「啊可以內射嗎?」,渾然不覺A女同一時間自力救濟,私下約多名男性友人設局蒐證。「分手砲恐嚇案」雙方約到西湖國小附近的超商談判。(圖/翻攝Google Maps)男網友抵達A女住家時,趁A女進廁所的空檔先脫光,興致勃勃準備上陣,實際上A女事前已將家中鑰匙交給友人,一到廁所就偷偷打電話,把朋友叫進來並拍下男網友裸照,再把他帶到附近超商談判賠償金額。男網友身上現金不足,打給媽媽和舅舅借10萬元,兩位長輩趕往談判現場,還沒談出結果,剛好有員警巡邏經過,男網友的舅舅當場報案,「逼分手砲被拍裸照」事件因此曝光。雙方互告,A女才知男網友姓陳,陳姓男子遭恐嚇罪判拘役40天、得易科罰金4萬元定讞;A女和拍下裸照的林姓友人也被士檢起訴,士院卻認為,陳姓男子當時坐在床邊,見到有人闖進屋內拍攝,立刻轉頭背向鏡頭再連忙穿上褲子,他的性器官確實有拍到,但畫面很暗也沒有放大特寫,顯見拍攝方式僅止於紀錄現場,不至於讓人看了會害羞或引發性慾望。法官指出,A女面對男網友一再逼迫已報警處理,在第一時間尋求公權力介入,卻因為「未獲置理」、「未獲妥適協助」,才無奈採取私力自救的蒐證手段;若A女友人進屋不趁男網友裸體時馬上拍照紀錄而是等警察來,要怎麼證明男網友有意威脅A女打分手砲?如果陪同A女蒐證者「係執法員警而非私人,焉有後續衍生糾紛之理?」西湖所對此回應,A女於2024年2月13日晚上10點多接獲陳姓男子威脅分手砲的訊息,她在2月14日凌晨2點到所裡報案,2月15日凌晨2點半自行蒐證反拍,陳姓男子則在2月15日上午10點到所做筆錄,反應被拍裸照,所內同仁均有依法處理,對於法院判決用語予以尊重。
22歲男惡作劇燒掉家樂福!害停業近半年 要賠近4億
桃園市家樂福中原店2023年底發生重大火警,22歲郭姓男子與2名友人逛賣場期間,在清潔用品區以打火機點燃噴霧殺蟲劑,未料火苗未完全熄滅,隨後引燃貨架上的其他商品,甚至造成爆炸,火勢迅速擴大。整起火災不僅造成賣場嚴重受損,也波及周邊商店,家樂福更因此停業近半年。桃園地院近日審理相關民事求償案件,判決郭男須賠償8家保險公司合計3億9827萬878元,另須負擔遭波及咖啡館的保險代位求償97萬9326元,總額逼近4億元。全案仍可上訴。家樂福中原店2023年底發生重大火警判決指出,郭男於2023年12月3日凌晨與黃姓、周姓友人前往家樂福中原店購物,3人行經地下1樓清潔用品區時,郭男拿出打火機點燃火苗,再拿起貨架上的噴霧殺蟲劑朝火焰噴灑。做完危險行為後,他竟將商品放回原處,與友人繼續前往賣場其他區域。沒想到殺蟲劑罐體及貨架附近仍殘留火源,約9分鐘後引發連鎖燃燒,進一步波及其他殺蟲劑並發生爆炸。由於賣場內存放大量易燃商品,火勢很快失控,持續向周邊區域蔓延。消防單位接獲通報後緊急出動大批人力前往搶救,歷經數小時才控制火勢。雖然事故幸未造成人員傷亡,但火災造成地下1樓及1樓的牆面、天花板等處嚴重毀損,部分設施也須重新修復、補強,家樂福因此停業近半年,整體營業及修復損失估計高達數億元。保險公司向郭男追討合計3億9827萬878元民事部分,8家產物保險公司在理賠家樂福相關損失後,依法取得代位求償權,向郭男追討合計3億9827萬878元。由於郭男未出席言詞辯論期日,也沒有提出書面答辯,桃園地院審酌相關證據後,認定保險公司的請求有理由,因此判准全部求償金額。此外,火災也造成家樂福商店街一間咖啡館受損,保險公司完成理算後,針對店內機器設備、裝修以及商品等損失向郭男提出代位求償,法院同樣判准97萬9326元。刑事部分,郭男則因涉犯「失火燒燬現有人所在之建築物罪」,遭桃園地院判處有期徒刑6個月,得易科罰金。如今民事賠償金額更逼近4億元,案件曝光後也引發外界譁然。若判決確定,郭男將面對龐大的賠償責任,後續仍可依法提起上訴。東森新聞關心您危險行為,請勿模仿 快訊/賴清德宣布:明年全民普發1萬 全台8月地方振興金最高領1萬!若中央普發一萬 仍可請領 拿菜刀抓頭撞牆!獸父長期性侵親生女「恐嚇要一起死」
39歲工程師打卡後去廁所「猝逝馬桶上」 1關鍵遭當局拒認工傷
大陸廣東深圳一名39歲男工程師邢志(化名)於今年4月在公司廁所猝逝,公司隨後申請工傷認定,卻遭地方政府相關單位以「打卡後未先回辦公座位」為由拒絕,引發外界關注。邢志妻子劉念(化名)對此結果表達強烈不滿,已依法提起行政複議,要求權責機關重新審視案件。根據陸媒《九派新聞》報導,廣東深圳一名喪偶的女子劉念表示,她的39歲丈夫邢志任職於深圳某公司已有4年,長期面臨高強度工作與頻繁加班。今年4月23日一早邢志去公司上班,約9時抵達公司後先前往2樓洗手間,直到11時28分才被發現倒臥馬桶上失去意識,送醫搶救仍宣告不治。邢志任職的公司為其申請工傷,但遭到深圳市相關單位拒絕。據當局決定書指出,依工傷規定須同時滿足「工作時間」、「工作崗位」及「48小時內搶救無效死亡」等條件;當局認為邢志事發當日打卡後前往2樓廁所而非11樓工位,未從事工作相關內容,故不符工傷標準。對此,劉念表示,丈夫為家中的經濟支柱,育有兩名幼子。突如其來的噩耗讓家庭陷入困境,家屬除了爭取工傷認定外,也正與公司協商賠償金額,盼能獲得合理交代與保障。這起事件曝光後,引發網友熱議。有律師認為,關鍵在於「洗手間是否屬於工作崗位的合理延伸」,並指出,如廁為勞動者必要的生理需求,與工作密不可分;且死者長期處於高壓加班狀態,建議遺孀能蒐集相關證據發病與工作環境有關聯性。
結婚8年養3女全非親生!妻堅持「司法鑑定」結果出爐 丈夫怒告了
大陸一名在浙江寧波工作的韋姓男子,與何姓妻子結婚8年,婚後陸續養育3名女兒,大女兒如今8歲,另外兩名則是2025年出生的雙胞胎,今年7月剛滿1歲。韋男多年來一直將3個孩子視如己出,直到妻子近年頻繁出現異常行為,加上他今年偶然看到「養育多年才發現孩子並非親生」的相關新聞,才決定進行DNA親子鑑定。沒想到前後多次檢驗均得到相同結果,3名女兒竟全部與他沒有血緣關係。就連妻子堅持要求的司法鑑定,最終也再次證實這項結果。韋男得知後直言「很氣憤,也很無奈」。綜合陸媒《封面新聞》、FM93交通廣播等報導,韋男與何女於2017年相戀並辦理結婚登記,婚後共養育3名女兒。大女兒目前8歲,兩名小女兒則是一對雙胞胎,2025年出生後,今年7月才剛過完1歲生日。原本韋男一直認為3個孩子都是自己的親生骨肉,家庭關係卻從2024年開始逐漸出現裂痕。韋男表示,他當時開始注意到何女的生活方式愈來愈反常。妻子經常以找工作、與朋友見面等不同理由外出,有時甚至很晚才回家,他還曾親眼撞見何女與一名陌生男子一同行動。接二連三的情況讓他逐漸對妻子的行蹤產生疑問。讓韋男更加起疑的是,何女後來還將家中的監視器拆掉,就連車上的行車紀錄器也遭移除。在韋男看來,妻子這些舉動似乎有意不讓自己的外出行程留下紀錄,也使夫妻之間原本就已經出現的信任問題更加嚴重。另一方面,韋男也察覺何女對3名孩子的照顧態度有所不同。大女兒一直由何女帶在身邊生活,但雙胞胎出生、坐完月子後不久,就被送回老家交由韋男的母親照顧。依韋男說法,何女此後很少主動詢問兩名小女兒的生活情況,也不太過問日常照顧問題,讓他認為妻子對孩子的反應與自己預期中的母親角色存在很大落差。雖然當時已察覺不少疑點,韋男仍沒有立即選擇結束婚姻。尤其何女懷上雙胞胎後,他考量家庭以及即將出生的孩子,希望兩人還有重新修補關係的可能,因此選擇繼續包容,試圖維持完整家庭。真正讓韋男下定決心確認孩子身世的契機,出現在今年4月。當時他在網路上看到多起丈夫撫養孩子多年後,才透過親子鑑定發現彼此沒有血緣關係的新聞。類似案例讓他聯想到妻子從2024年以來的一連串異常舉動,心中的疑慮也因此再度擴大。為了弄清楚真相,韋男先後取得3名女兒的檢體,送往廣州一家相關鑑定機構進行個人親子鑑定。然而第一次看到檢驗結果時,他幾乎無法相信,因為報告顯示孩子與自己不存在生物學上的親子關係。擔心可能是檢體或其他環節出錯,韋男之後又更換樣本重新送驗,希望透過反覆確認排除誤差。結果無論如何重新檢測,答案始終沒有改變。前後共取得4份相關鑑定報告,均顯示3名女兒與他不存在血緣關係。對韋男而言,這項結果不只是夫妻感情問題,更直接推翻了他8年來對家庭關係的認知。尤其大女兒已經8歲,雙胞胎出生後也一直由家人共同照顧,突然得知3名孩子可能全都不是自己親生,讓他受到極大衝擊。韋男隨後拿著鑑定結果與何女談判,但何女並不承認私人機構所做的親子鑑定,堅持3個孩子就是丈夫親生,並表示自己只接受透過法院程序完成的司法鑑定。夫妻雙方至此已難以繼續溝通,婚姻關係也正式走向破裂。為了透過法律程序確認血緣關係,韋男向陝西省漢中市南鄭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同時申請由法院統一安排司法親子鑑定,希望取得具有司法程序基礎的正式結果。據韋男說法,即使到了司法鑑定現場,何女依然沒有改變說法,仍一口咬定3名女兒就是他的親生孩子。妻子的態度一度讓韋男更加難以理解,也使他只能等待最終檢驗結果。直到8月6日,法院委託進行的司法鑑定正式出爐,結果與韋男先前取得的私人鑑定一致,再次確認大女兒以及一對雙胞胎女兒,全部與韋男不存在生物學親子關係。換句話說,從他自行送驗到法院介入後重新檢驗,多次鑑定最終都得到相同答案。面對這項結果,韋男受訪時坦言自己「很氣憤,也很無奈」。不過他表示,目前並沒有想要報復妻子,相較於自己的遭遇,他更加心疼多年來一起付出的家中老人,以及3個完全無辜的孩子。尤其兩名雙胞胎女兒出生後不久,就主要由韋男母親在老家協助照顧,老人投入大量時間及心力;大女兒也已經8歲,對家庭成員具有長期情感依附。如今血緣真相突然被揭開,韋男認為真正承受衝擊的並不只有自己,家中長輩及孩子同樣可能受到影響。隨著司法鑑定結果確認,韋男也決定透過法院一次處理婚姻及相關責任問題。目前他已提出離婚及侵權責任糾紛訴訟,並準備在庭審中提出3項主要要求。第一項是解除與何女維持8年的婚姻關係。韋男認為,在3名女兒均經司法鑑定確認與自己沒有血緣關係後,雙方婚姻已經沒有繼續維持的可能,因此希望依法結束夫妻關係。第二項則涉及多年撫養孩子所支出的費用。韋男主張,自己是在一直相信3個孩子都是親生女兒的情況下負擔養育責任,因此準備要求何女返還多年來投入的相關支出,包括日常生活費、奶粉費、教育費以及其他撫育成本。第三項則是精神損害賠償。韋男認為,整起事件對他的婚姻、家庭認知及精神狀態造成重大衝擊,因此將在庭審中提出精神損害撫慰金的相關主張。至於上述要求是否全部獲得法院支持,以及最終可能認定的返還或賠償金額,仍須等待司法程序進一步判定。目前案件預計不久後開庭。媒體也曾試圖聯繫何女,希望取得她對法院司法鑑定結果、丈夫提出的指控及訴訟內容的回應,但其電話目前已無法接通,因此除了她先前曾否認私人鑑定、堅稱孩子為韋男親生之外,暫時沒有取得女方對最新司法鑑定結果的進一步說法。
獨/省稅千萬!路不平摔成植物人獲國賠 北市府「全額轉嫁」養護商
2014年台北市一名59歲賴姓工人騎機車遇到遊行交管,從慢車道切換快車道時,因為路面和水溝蓋高低落差4公分而摔車重傷變植物人,家屬提告台北市政府請求國賠,2023年三審判賠1181萬1866元確定,但北市府認為,道路養護承包商疏於維護才釀禍,已違反合約規定,也依據《國家賠償法》向台北地院請求承包商給付1181萬1866元,一審判決北市府勝訴,這筆上千萬賠償金「全額轉嫁」敗訴的承包商,形同不必花到民眾納稅錢。本案發生在2014年4月11日中午12點15分,賴姓騎士沿著台北市愛國西路慢車道由西往東的方向騎,行經重慶南路口時,由於前面有遊行,他配合交通指揮準備切入快車道,卻在分隔島右側的內側車道失控重摔,之後處於失語、四肢癱瘓長期臥床的狀態。賴姓男子的家屬主張,台北市政府工務局新建工程處對案發現場的道路及水溝蓋維護管理不足;國賠案已認定北市府未確保水溝蓋與路面平順銜接、沒有善盡水溝蓋的維護管理義務,導致賴姓騎士因為高低差受重傷,2023年2月23日最高法院判決北市府國賠1181萬1866元。但國家賠償法明定,公共設施委託民間團體或個人管理,因管理欠缺導致人民生命、財產受損,國家應負損害賠償責任;就損害原因有應負責任之人時,賠償義務機關對他有求償權。北市府找出2013年4月立向營造有限公司得標「道路預約式契約維護修繕工程」的合約及履約程序,主張立向營造在履約期間沒有及時巡視發現路面坑洞、水溝蓋跟路面之間有高低差,也沒設置警告標誌或派人修補,「依約應負最終賠償責任」。立向營造答辯,車禍發生當天曾巡查事發路段,沒見到坑洞或水溝蓋及路面鬆動的狀況,縱使認為有瑕疵,應該是工務局通知水利處改善,與承包商無關;北市府在家屬求償案二審時,已不再爭執應負起國賠的責任,只對賠償金額有不同看法,如果市府要歸咎承包商有缺失,工程結算時怎沒要求任何違約金?台北地院調查,立向營造無法提出案發日巡查的證據,合約內容則規定立向營造有義務4天巡查1次,查報範圍包括道路坑洞,如果每個月1999市民當家熱線通報坑洞、人孔蓋手孔蓋破損以及道路側溝溝蓋損壞的派工案達到30件,將扣罰違約金,由此可知承包商為避免市府扣款,應主動處理道路坑洞等缺失,而非被動等待市府通報,也不能責怪市府未盡監督之責。法官指出,現場水溝蓋跟路面凹陷的深度約4公分,光憑肉眼即可見,這種高低差絕非短短幾天能形成,而且有瀝青混凝土不均勻剝落的情形,這跟合約目的是保護用路人生命、身體或財產並不相符,也與北市府水利處所設的水溝蓋無關。至於北市府結算工程款未要求承包商賠償違約金,北院調閱工程結算驗收證明書、台北市法務局國家賠償事件處理委員會公文,確認工程結算日為2015年6月25日,但國賠委員會在2015年10月2日才決議,沒認定成立國賠責任,所以不能說成「市府認證未違約」。北院判決立向營造應給付台北市政府1181萬1866元,本案可上訴至高等法院。
抓包妻與洋男外遇4年!人夫跨海報復遭紐西蘭判刑
台中1名男子婚姻遭遇重大打擊,妻子娜娜(化名)竟與紐西蘭籍男子凱文(化名)維持長達4年的婚外情關係。2人不僅長期傳送露骨性愛訊息,凱文還曾多次飛抵台灣與娜娜見面,前往台中多間汽車旅館發生關係,甚至拍攝性愛影片留存。人夫發現妻子背叛後情緒崩潰,跨海對凱文展開勒索及騷擾行動,結果遭紐西蘭法院判刑2年8個月,目前仍在當地服刑。不過,他也在台灣提起民事訴訟,向凱文求償200萬元,台中地方法院近日審理後認定凱文侵害婚姻關係重大,判賠60萬元,全案仍可上訴。據《中時新聞網》報導,判決指出,人夫與娜娜於民國100年結婚,婚後育有未成年子女。直到112年7月底,人夫意外看到妻子手機跳出大量訊息,察覺內容疑似不尋常,經追問後,娜娜才坦承與他人發生婚外情,並交出手機讓丈夫查看。人夫查看對話紀錄後大受刺激,發現紐西蘭籍男子凱文明知娜娜已有配偶,仍自108年起與她展開長達4年的婚外關係。2人之間的聊天內容不僅涉及感情曖昧,還充斥大量露骨性愛字眼。根據法院認定的內容,凱文曾多次要求娜娜拍攝自慰影片、進行視訊性愛,並傳送情趣用品相關連結。兩人對話中還出現「老婆,我想X妳」、「擔心我不夠專心愛撫妳,妳會不舒服」、「沒有邊開邊俯身去舔食妳就很收斂了」、「妳的淚水、口水、奶水、淫水,我照單全收」、「喜歡X在妳的身體裡」等露骨言語。此外,108年至112年間,凱文曾3度入境台灣,每次來台後便前往台中與娜娜見面,兩人多次入住汽車旅館發生性關係,過程中還拍攝性愛影片保存,成為人夫日後提告的重要證據。人夫發現自己遭妻子背叛後,情緒受到極大衝擊,遂跨海對凱文進行勒索及騷擾等行為。然而,相關行為也讓他遭紐西蘭法院追訴,並於114年7月25日判處2年8個月徒刑,目前仍在紐西蘭監獄服刑。不滿婚姻遭破壞的人夫也曾在台提起民事訴訟,要求凱文賠償200萬元。面對求償,凱文抗辯稱,配偶權並非法律明文保障的權利,因此不應負賠償責任;此外,他主張人夫早在111年間就曾傳訊息警告,請求權已超過2年消滅時效。凱文也反控自己曾遭人夫勒索、騷擾,認為因此受到損害,要求以80萬元賠償金與本案債務相互抵銷。台中地院審理後認為,凱文明知娜娜已婚,仍與其維持多年婚外情,且雙方有大量親密對話、性愛行為及影片紀錄,侵害婚姻關係的程度重大。法院認定,人夫是在112年6月後才真正掌握妻子外遇的完整情況,因此提告並未超過時效。至於凱文主張抵銷部分,法院依《民法》第339條規定指出,因故意侵權行為所產生的債務,不得主張抵銷,因此不採納其抗辯。法官審酌人夫為碩士畢業,目前人在紐西蘭服刑;凱文則為大學畢業,任職於紐西蘭建築事務所,稅前年薪約200萬元、稅後約150萬元,另需扶養配偶及2名子女等情況,認定賠償金額以60萬元為適當,判決凱文應賠償人夫60萬元。全案仍可依法提起上訴。
獨/東吳男教授被瘋狂迷戀 女學生寄信「分屍吃掉」30次騷擾!認罪免關
東吳大學一名女學生癡戀男教授,在8個月內30次寄信給教授、助教與輔導老師,信件內容並非單純告白,彷彿恐怖片劇情,提到她渴望教授身體、想征服教授,還想割教授的臉、想殺掉教授甚至分屍吃掉,她甚至跑到教授研究室門口倒可樂,種種行徑使男教授困擾不已並報警處理,台北地檢署以恐嚇危害安全、跟蹤騷擾等罪嫌起訴,台北地院審酌女學生雖無法賠償教授開出的金額,但願意認罪,因此判刑6月,可易科罰金18萬元。檢方調查,女學生2023年8月進入東吳大學就讀,選修本案男教授的課程並得知教授的電子信箱,入學3個月她就開始寫信騷擾,從2023年11月到2024年7月總共寄出30封EMAIL,部分內容近似告白信,例如她自稱「又瘋狂又犯賤才愛上你」,但寫越多越顯露佔有慾,像是「你在可愛的臉蛋之外,更吸引人的是機伶風趣的內在,讓我認為他們沒品味而不懂欣賞你,只有我有資格喜歡和擁有你。你是我的疆土,我不許別人碰。」男教授的寵物是貓,女學生為此寫下她羨慕那隻貓「可以咬你、被你撫摸、在你的床上,或是坐在你的大腿上」、「我沒放棄畢業前可以像貓一樣坐在你大腿上的渴望」。女學生還寄英文信給教授:「I get please from subjugating tall and large-sized guys like you.(我喜歡征服像你這樣高大的人)」、「You will be conquered and be my trophy someday. I long for having you.(總有一天你會被我征服,成為我的戰利品。我渴望擁有你)」。男教授無意師生戀,女學生負面情緒漸趨高漲,信中出現暴力語言,她曾多次有帶刀子到校隨機砍人的念頭,因為她想把對於教授的不滿遷怒陌生人,還埋怨教授不願回應她的需求卻關照別人,讓她很挫折。女學生不只寄信給男教授,也寄給教授的助教,信件尺度更加18禁,像是:「畢業前一定女上男下X爆他,實同文字的X你老師」、「我很喜歡他,所以更是渴望聽見他痛苦的哀嚎與刺激的X叫聲」、「我在心中拿刀子割他的臉,劃到無法辨識他是誰,劃完再X他,這個幻想無法停止。」女學生甚至告知助教「想殺掉你和老師,然後吃掉你們的身體」。東吳大學輔導老師也收過恐嚇信,女學生提及一直想把男教授分屍,「想到他那麼高還會怕我就異常興奮」、「不知道怎樣他才會乖乖讓我X,把他變屍體太可惜。我就愛看喜歡的人痛苦」。女學生曾寫信提到,想潑咖啡到教授的西裝上、想在課堂上對教授噴辣椒水,不過實際付諸行動既非咖啡也不是辣椒水,2024年4月29日上午9點多,女學生前往教授研究室,在門口把瓶裝可樂倒出來以宣洩怒氣。受害男教授感到極度困擾恐懼,向中正二分局報案,檢警以妨害自由、違反《跟蹤騷擾防制法》偵辦起訴。女學生認罪認得很乾脆,在北院開準備庭時坦承犯行,法官改以簡式審判程序進行,考量女學生情緒控管不佳又無法理性思考、尊重男教授的意願,以違反對方意願的方式接近、騷擾,造成教授心生畏懼、日常生活及社會活動遭受影響,雖有意願調解,不過雙方對賠償金額沒達成共識,女學生沒得到男教授的原諒,因此量處有期徒刑6月,並諭知易科罰金以1千元折算1日。本件有罪判決尚未確定,可上訴至高等法院。
做卵巢囊腫手術竟被「誤切膀胱」 美女終身被毀獲賠5.5億
美國緬因州(State of Maine)一名43歲女子艾米麗(Emily Mitchell)2023年接受良性卵巢囊腫切除手術,不料卻遭到醫師誤切膀胱,導致她永久失去膀胱功能。近日肯納貝克縣陪審團裁定,該醫院及相關醫療機構須賠償艾米麗共1700萬美元(約新台幣5.5億元),是肯納貝克縣史上最高的醫療事故賠償金額。根據《紐約郵報》報導,2023年3月1日,艾米麗因左側卵巢囊腫增大,在北極光內陸醫院(Northern Light Inland Hospital)接受腹腔鏡手術切除囊腫。沒想到,術後艾米麗腹部劇烈脹痛且無法排尿,緊急轉院後才發現,執刀醫師丹妮爾(Danielle Gagnon)竟在手術中誤切了她的膀胱,後續病理檢查也證實,手術中被取出的組織確實是膀胱,而非卵巢囊腫。術後,艾米麗長達8個多月需要依靠導管排出尿液,期間還因多次出現泌尿道感染及腎臟感染,多次接受醫療手術。即使之後醫療團隊用艾米麗的小腸替她重建一個「新膀胱」,但事發後的3年來,艾米麗仍飽受泌尿道反覆感染的困擾,且終身需要接受醫療追蹤,讓艾米麗相當痛苦。報導指出,此案肯納貝克縣陪審團審理後,認定北極光健康機構(Northern Light Health)及旗下內陸醫院(Inland Hospital)在手術過程中存在醫療疏失,應賠償艾米麗過去及未來的醫療費用、因此造成的永久性傷害、生活品質受損及精神痛苦等損失,共1575萬美元(約新台幣5億1052萬元),以及賠償艾米麗丈夫125萬美元(約新台幣4051萬元)。全案賠償金額共達1700萬美元,成為緬因州肯納貝克縣歷史上最高的醫療事故賠償紀錄。艾米麗的律師蘇珊(Susan Faunce)表示「這起判決對於艾米麗和她的家人來說,是他們長期以來一直渴望的最終結果」;而北極光內陸醫院則表示,丹妮爾醫師已被開除,院方尊重陪審團判決,並對艾米麗一家致歉表達遺憾。據悉,北極光內陸醫院已於2025年因虧損而倒閉。
臉書留言嗆網友「大腦是選配的嗎?」慘挨告 判賠8000元
高雄市一名蔡姓男子2024年在臉書公開社團討論汽車貸款議題時,與素不相識的羅姓網友發生口角。羅男留言以「怎麼可能會跟你這路人廢物說是那個公司」、「你的大腦是選配的嗎?」等字句回應,蔡男事後截圖提告,法院審理後認定相關言論已侵害人格權,判羅男應賠償精神慰撫金8000元,全案仍可上訴。判決指出,蔡男與羅男互不認識,雙方於2024年7月在臉書公開社團「Aattp台灣亞太農業科技交流協會」討論汽車貸款相關議題。過程中,羅男留言表示「你還真傻的可悲,就說找討債公司去處理呆帳」、「怎麼可能會跟你這路人廢物說是那個公司」、「你的大腦是選配的嗎?」等內容,蔡男認為自身名譽受損,因此蒐證提起民事訴訟。橋頭簡易庭審理認為,羅男於公開社群平台發表上述言論,具有恣意攻擊及貶抑蔡男人格的意思,已足以使其名譽、人格及社會評價受到貶損。法院指出,依一般社會經驗判斷,相關言論確實可能對蔡男的心理狀態及生活造成負面影響,使其承受精神上的痛苦,因此羅男應負損害賠償責任。至於賠償金額,法院審酌雙方身分、經濟狀況、侵害情節、辱罵內容、蔡男名譽受損程度及財產狀況等因素後,認為蔡男原先請求2萬元精神慰撫金金額過高,最終酌減為8000元,全案仍可上訴。
酒駕失控衝進輕軌!撞斷號誌害停駛 64歲駕駛恐吞重罰還得賠慘
高雄市鼓山區17日晚間發生一起酒後駕車自撞事故,一名64歲王姓男子駕駛自小客車行經博愛二路與大順一路口,準備左轉時疑似因酒後駕駛導致操作失控,車輛突然偏離原本車道,直接衝進高雄輕軌軌道區,猛烈撞擊軌道旁石墩及交通號誌桿,造成號誌桿當場斷裂、車頭嚴重毀損,事故也一度影響高雄輕軌正常行駛,被迫暫停營運,所幸未波及其他用路人,也沒有造成乘客受傷。警消獲報後立即趕抵現場,救護人員檢查後確認王姓駕駛僅受到輕微擦傷,意識清楚,並表示不需送醫治療。然而警方依規定進行酒測時,發現王男呼氣酒精濃度高達每公升0.49毫克,已明顯超過法定標準,當場依涉嫌公共危險罪將其逮捕,並依法移送高雄地檢署偵辦。由於事故造成車輛橫跨道路及輕軌軌道,交通號誌設施也遭撞毀,警方隨即協調拖吊車到場排除事故車輛,同時進行交通疏導及現場清理。經過約一小時的搶修作業後,輕軌恢復正常通行,道路交通也逐步恢復順暢,避免影響更多民眾通勤。警方指出,王男除了將面臨刑法公共危險罪的刑事責任外,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還可能被處最高12萬元酒駕罰鍰;另外,因非捷運車輛違規駛入輕軌軌道區,也涉及違反《大眾捷運法》第50條規定,可再處最高7,500元罰鍰。由於事故造成輕軌設施及交通號誌受損,並影響列車營運安全,警方也將依涉嫌過失妨害舟車行駛安全罪移送偵辦,後續高雄捷運公司也可能依法向王男提出民事求償,相關賠償金額恐相當可觀。警方再次呼籲,酒後駕車不僅危及自身生命安全,更可能危害其他用路人及公共運輸系統,甚至必須承擔刑事、行政及民事三重責任。民眾如有飲酒,應選擇指定駕駛、搭乘計程車或大眾運輸返家,切勿心存僥倖,以免付出沉重代價。◎喝酒勿開車!飲酒過量,有害健康,未滿18歲請勿飲酒。
法官審車禍求償案回家屬「白死」挨轟 北院表遺憾:應以同理心溝通
2025年6月台北市發生吊車撞死女學生車禍,死者母親近日控訴民事求償案的法官開庭時聽到她問「女兒白死了嗎?」竟回她「對啊」,並在判決中提及「已領取700萬強制險」大於索賠金額,因此駁回請求,但實際上強制險僅200萬元,哪來700萬?委任律師更質疑判決書寫錯,台北地院回應,對於承審法官表達方式使被害人家屬感到二度傷害,深表遺憾,將提醒法官以同理心溝通,至於強制險金額爭議,北院表示這牽涉卷證資料的取捨,既然全案已上訴,因此由二審法院來判斷。北院7日傍晚聲明,針對近日媒體報導本院臺北簡易庭115年度北簡字第518號交通事故損害賠償事件,引發社會各界關注,本院說明如下:一、本院對被害人不幸身亡及家屬承受傷痛,深表遺憾與不捨本件交通事故造成年輕生命逝去,家屬長期承受難以平復之悲痛,本院深表遺憾與不捨。有關媒體報導指出庭訊過程中法官用語使家屬感受遭二度傷害一節,本院已調閱相關資料瞭解。審判中公開心證、勸諭和解或維持法庭秩序,均應兼顧當事人處境與情緒;承審法官於公開心證及與原告對話時,若干語句的表達,使正處於喪女悲痛的原告感受不被理解,甚至產生羞辱或二度傷害之感,本院對此深感遺憾。本院將以本件為鑑,提醒法官應以審慎、溫和、清楚且具同理心的方式進行法庭溝通,使司法程序不僅依法進行,也能讓人民感受到被尊重。二、本件判決係依法審查損害賠償要件,並非否定被害人生命價值本件肇事駕駛於起訴前死亡,原告係對吊車公司及其法定代理人請求損害賠償。承審法官審理後,認定被告公司仍應負僱用人責任。至於各項賠償金額,判決係就喪葬費、扶養費、機車損害及精神慰撫金等項目,依卷內證據及相關法律要件分別判斷。其中,扶養費部分,民法規定須審酌扶養權利人是否不能維持生活等法定要件。判決未准許扶養費請求,係因認定相關要件的證明不足,並非以金額評價被害人生命,更非否定家屬喪女之痛。對於外界因「扶養費未准許」而產生「人命不被重視」之疑慮,本院理解社會感受,也將持續要求同仁以更清楚、平實的方式說明法律要件。三、關於領取保險金額認定的疑義,將由審級救濟程序依法審酌媒體報導指出,家屬實際領取的保險金額與判決書記載的「700萬元」有所落差。此項疑義涉及卷證資料之取捨、兩造於原審程序中是否爭執及損害額扣除的計算。原告對判決已依法提起上訴,基於審判獨立,相關事實認定及法律適用,應由上級審法院依審判程序審酌判斷,本院尊重審級救濟及上級審判斷。
男「明知是假酒還買整箱」反告賣家求償 法院認定動機不單純!判決出爐
大陸部分電商平台上能看到賣場主打「買到假貨退一賠十」,這類文案同時也衍生許多買賣糾紛。河北一名劉姓男子在明知河南一名賣家販售的飛天茅台酒是「高仿」,仍執意花費6000元(約新台幣27000元)購買一箱共6瓶假酒;事後劉男竟告上法院,要求賣家賠錢。近日法院做出裁決,認定劉男屬於「知假買假」的牟利行為,因此僅酌情以2瓶貨款為基數支持十倍賠償,一審判決賣家須退還6000元(約新台幣27000元)貨款並賠償2萬元(約新台幣89000元)。根據陸媒《紅星新聞》報導,這起糾紛源於家住河北的劉男與河南的宋姓賣家透過網路社群平台結識,劉男最初詢問真酒價格為每瓶1700元(約新台弊7600元),嫌貴後便主動詢問是否有「性價比高一點的」;賣家隨即坦承「有高仿酒,6瓶6000元(約新台弊27000元),口感復刻95%以上」。雙方於2024年4月達成交易,貨物由貴州仁懷市發往河北。劉男收到酒後,卻傳訊息向賣家質問「酒喝著口感不對」、「這是假酒啊?」,藉此對賣家提告。法院審理期間,劉男的言詞漏洞百出,成為法官判決的關鍵。劉男在庭上對於假酒的用途前後交代不一,先是聲稱要宴請客戶,隨後又改口是要請領導喝;他更主張自己喝了一、兩瓶後身體出現不適、睡了大半天,卻無法提出任何就醫或身體受損的相應證明。種種矛盾的陳述,加上劉男明知是假酒卻整箱購買的舉動,讓法院高度懷疑其動機不單純。法官審酌後指出,雙方在網路溝通時,賣家已明確告知該批飛天茅台為高仿品,且售價遠低於真品行情,劉男顯然是在「明知假酒」的情況下進行購買。法院強調,劉男的行為並非基於生活消費所需的普通消費者,其藉此索賠牟利的目的具有高度可能性。依據相關司法解釋規定,懲罰性賠償應限制在「合理生活消費範圍」之內。臨潁縣人民法院最終於6月10日做出一審判決,法官認為,雖然賣家「知假賣假」確實不合規定,必須退還全額貨款6000元(約新台幣27000元),但針對十倍的懲罰性賠償,法院決定縮減基數,酌定僅以2瓶貨款(約新台幣8900元)計算十倍賠償金額,因此判決賣家須賠償劉男2萬元(約新台幣89000元),並駁回劉男的其他訴訟請求。◎喝酒勿開車!飲酒過量,有害健康,未滿18歲請勿飲酒。
4屁孩把法拉利當滑梯!1400萬名車被刮爛 車主怒報警:照價求償
中國大陸雲南省昆明市近日發生1起名車受損事件。1名車主表示,自己價值人民幣360萬元(約新台幣逾1400萬元)的法拉利停放在固定停車區時,竟遭4名孩童爬上車頂、引擎蓋嬉戲,甚至將車輛當成「滑梯」玩耍,導致車身多處出現刮痕,事後調閱監視器畫面才得知經過,氣得報警處理,並要求依實際維修費用賠償。《上觀新聞》報導,受害車主透露,該輛法拉利是自己購買的私人代步車,平時都停放在固定位置。事發當天,他在外地出差,返家後發現車身受損,調閱監視器後赫然發現,有4名孩童趁大人未注意時爬上車輛,在引擎蓋及車頂來回滑動、玩耍,造成車身多處留下明顯刮痕,初步評估維修費用恐要價不菲。事件發生後,車主立即向警方報案,當地派出所也兩度安排雙方進行協調。不過,車主指出,孩童家長一開始僅願意賠償數百元人民幣,後續才將賠償金額提高至人民幣5000元(約新台幣2.3萬元),但與實際修復費用仍有相當大的落差,讓他難以接受。車主強調,自己並非刻意要求高額賠償,而是希望依專業維修估價結果處理,希望受損車輛能恢復原狀。他也呼籲家長應善盡照顧與管教責任,避免孩童因一時玩樂造成他人財物損失,甚至衍生更大的安全風險。目前雙方仍未就賠償金額達成共識,後續是否進一步透過法律途徑解決,仍有待協商結果。
愛到底1/不畏婚外情罵名 粿粿未離婚頻進出王子豪宅
范姜彥豐去年指控妻子粿粿出軌「王子」邱勝翊,並提告侵害配偶權。今年4月底「粿王」侵害配偶權官司雖以認諾賠償100萬元定讞,但兩人關係並未因此劃下句點。粿粿與范姜目前也尚未正式離婚,判決前「粿王」就曾被目擊現身同場宮廟活動,顯見互動仍未因巨大風波就切割。近日時報周刊CTWANT再直擊粿粿頻繁進出王子位於台北市南港區的豪宅住處,可見感情沒有受到外界影響而降溫。離開豪宅後,粿粿前往接送孩子放學,還跟老師寒暄幾句才離開。(圖/本刊攝影組)6月16日下午1點47分,粿粿駕車來到南港一處知名豪宅,隨後直接駛入地下停車場。直到傍晚5點41分,車輛才再度現身。離開後,她一路開往另一區某路邊停車處,該地正是她過去接送孩子的地點之一。不久後,幼兒園娃娃車抵達,身穿白色系服裝的粿粿下車接孩子,與老師寒暄後,將孩子安置於後座兒童安全座椅,並從老師手上接過書包後驅車離去。返程途中,粿粿行車時時而放慢時而加速,十分小心翼翼,隨後便消失在下班車潮之中。當晚,母女倆並未返回先前原本位於內湖的住處,令人好奇是否已轉而落腳當天下午進出的南港豪宅。隔天中午,「粿王」另一位當事人王子從同一棟南港住處開車外出。(圖/本刊攝影組)從車窗可看到車內駕車者就是王子。(圖/本刊攝影組)隔天中午12點25分,粿粿座車尚未現身,記者卻意外捕獲戴著帽子與眼鏡的王子駕車從南港豪宅離開。約在12點55分,王子開車至新北市一處住宅社區,抵達停車場入口後,他在門口等待一段時間,車道閘門才開啟進入,看來應該是前往拜訪友人。王子外出期間,粿粿座車也再度從豪宅地下停車場現身。(圖/本刊攝影組)直到傍晚5點多,經過約4個多小時停留後,王子才再度驅車離開新北市。與此同時,南港豪宅這頭,粿粿的車輛也再次從地下停車場駛出。依照時間推算,正好又是接送孩子放學的時段。直到晚間7點半左右,粿粿的車輛再度出現在豪宅周邊,但並未直接返家,而是放慢車速靠近本刊記者採訪車查看,隨後迅速駛離。接著她一路穿梭於周邊巷弄之間,直到深夜仍未返回該豪宅,行跡顯得相當謹慎。原本在接送時間外出的粿粿,疑似發現被跟拍改變行程,且過門而不入。(圖/本刊攝影組)今年4月1日,王子因閃兵案遭新北警方拘提時,警方當時前往的正是該南港租屋處,由此推測,該豪宅極可能就是王子與弟弟毛弟目前的居所。而回顧「粿王事件」,外傳范姜彥豐原本求償1200萬元,雙方曾多次就賠償金額協商。期間,王子以長年替父還債、遲遲無法在台北置產為由,希望能分期付款,但雙方最終未能達成共識。不過,王子兄弟的居住品質似乎始終不差,如今落腳的南港豪宅更是區域指標建案,對不少上班族而言該處就算是租金金額也是遙不可及,而當初認諾賠償的100萬元,甚至還不到該豪宅一坪的成交價。
愛爾麗偷拍風暴炸裂!民眾退費竟還被扣5% 檢警兵分8路搜索
知名連鎖醫美品牌愛爾麗醫美診所近日爆出疑似偷拍爭議後,風波持續擴大,不僅引爆大批消費者恐慌與退費潮,案件如今更正式升級為司法偵辦。新北地方檢察署6日指揮警方兵分8路搜索愛爾麗醫美診所創辦人常如山住處,以及新北市多家分店,並帶回常如山等4名被告、4間分店店長等證人,另有不少人急著終止療程並要求退費,卻傳出仍被要求自行負擔5%手續費,讓許多消費者怒轟「明明是店家出問題,為何還要我們買單?」整起事件起因於有民眾質疑,愛爾麗醫美診所部分診所內的煙霧偵測器疑似暗藏攝影設備,引發外界擔憂病患可能在診療、體雕、更衣等私密空間遭偷拍。消息曝光後,網路輿論迅速炸鍋,大批消費者也開始擔心個人隱私外流問題。隨著事件延燒,台中市政府衛生局日前也連續兩天會同警方及消防局,前往愛爾麗醫美診所台中文心店與崇德店進行稽查與調查。崇德店櫃台人員低調證實,檢警6日下午再度到場「了解狀況」,而文心店則對外相當低調,不僅拒絕媒體採訪,還拉起窗簾避免內部畫面曝光。衛生局表示,目前已在諮詢室、診療室及針劑室等區域發現監視設備與煙霧偵測器,若後續確認錄影行為未具特定目的,或未取得病患書面同意,恐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可處5萬至50萬元罰鍰;若涉及病患隱私洩漏,也可能違反《醫療法》,最高可再罰5萬至25萬元。此外,若煙霧偵測器內部真的藏有攝影設備,甚至可能涉及刑法「妨害秘密罪」,全案目前已主動移送檢調單位深入追查。檢警也正進一步釐清相關設備來源、是否實際錄影,以及有無影像保存或外流情況,而風暴爆發後,也引發大批消費者恐慌退費。有民眾表示,自己原本仍有療程尚未完成,但看到疑似偷拍消息後,已無法再安心接受治療,因此決定終止療程並申請退費。然而讓消費者更加不滿的是,診所雖願意辦理退費,卻要求消費者自行負擔5%手續費。對此,不少人怒批,「不是我們違約,是店家自己出問題,為什麼最後還要消費者吞手續費?」也有消費者坦言,雖然第一線美容師與諮詢師服務態度依舊良好,但整體信任感早已崩潰,「不管到底有沒有偷拍,發生這種事情就不敢再去了。」隨著案件越演越烈,大批消費者也開始串聯自救。據了解,目前已有近百名消費者成立自救會,透過LINE群組集結疑似受害者,後續不排除提起團體民事求償。根據《中時》引述自救會委任律師李欣庭說法,目前除了持續統計受害人數外,也可能結合民意代表協助發聲。由於刑事部分仍由檢方持續偵辦,因此現階段會優先朝民事求償方向進行。李欣庭指出,自救會目前主要主張人格權與隱私權遭侵害,因此會以精神慰撫金作為求償重點。不過實際提告範圍與金額,仍需視後續調查結果而定。她也強調,如果後續確認偷拍範圍涉及更衣室、體雕室、診療空間等高度私密區域,情節恐怕會更加嚴重;若未來甚至查出影像外流,相關賠償金額也可能大幅提高。
粿王「認諾賠錢」只求判決不公開 律師揭關鍵原因:比情色小說還精彩
藝人邱勝翊(王子)與江瑋琳(粿粿)捲入不倫風波,遭范姜彥豐提告侵害配偶權並求償100萬元。士林地院今天(28日)下午宣判,范姜彥豐獲判賠百萬。這起案件除了賠償金額受到關注,外界更聚焦判決書是否公開。對此,知名律師林智群點出粿粿和王子願意認錯賠錢,卻不希望判決書公開的關鍵原因。回顧經過,范姜彥豐先前在庭上明確提出,要求粿王2人連帶賠償100萬元精神慰撫金;令人意外的是,被告律師當庭直接「認諾」,同意全額賠償。另一方面,王子與粿粿一方曾請求不要公開判決書;范姜則主張案件已有高度社會關注,應讓外界檢視。法院最後認定判決書仍須依法公開,但涉及個人身分與隱私內容將遮蔽處理對此,林智群在臉書粉專分析,本案有趣的地方在於2名被告都認諾,並要求判決不公開,「認諾,基本上就是投降,原告要求100萬元,被告同意賠100萬元。為什麼投降?因為希望投降輸一半,賠100萬元事小,重點是『不希望太多不堪對話或證據出現在判決書裡面』。」他進一步說明,過往一些配偶權判決中常常會出現鹹濕對話,內容勘比情色小說,然「後當事人(不管是戴綠帽的,還是情夫小三),都落得社會性死亡的下場。王子跟粿粿,之所以認諾,要的就是這個。對法官而言,既然被告已經全部投降,對於原告主張都沒意見,判決裡面也不需要把原告所提的證據(對話內容)逐一寫在判決理由裡面。所以這個判決內容可能會很乾淨很簡單。」
范姜彥豐提告獲賠百萬 王子經紀公司幫發聲:將虛心檢視與反省
男星邱勝翊(王子)去年10月底遭指介入江瑋琳( 粿粿)婚姻,引發外界譁然與高度關注。女方配偶范姜彥豐當時透過社群公開控訴兩人「互動已超越朋友界線」,隨後更提起民事訴訟。今(28日)下午士林地院宣判,范姜彥豐獲判賠百萬。對此,王子所屬經紀公司「喜鵲娛樂」也隨即發出聲明,表示旗下藝人王子對司法結果予以尊重,並將虛心檢視與反省;同時強調,近期網路流傳多項未經查證之言論與影像,已影響當事人名譽與權益,公司已著手蒐證,未來不排除採取法律行動,並呼籲外界勿轉傳不實訊息,共同維護良好網路環境。先前范姜彥豐在庭上明確提出,要求粿王兩人連帶賠償100萬元精神慰撫金;而令人意外的是,被告律師當庭直接「認諾」,同意全額賠償。原告也律師揭露多項關鍵證據,包括掌握兩人擁吻照片,以及以「殿下」互稱的親暱對話紀錄。另,這起案件除了賠償金額受到關注,外界更聚焦判決書是否公開;王子與粿粿一方曾請求不要公開,范姜彥豐則主張案件已有高度社會關注,應讓外界檢視,法院最後認定判決書仍須依法公開,但涉及個人身分與隱私內容將遮蔽處理,在保障隱私與公共利益之間取得平衡。王子不倫粿粿判決出爐,下午士林地院宣判,范姜彥豐獲判賠百萬。(圖/報系資料照)王子經紀公司喜鵲娛樂聲明:關於本公司合作藝人邱勝翊涉及感情相關爭議一事,今(4/28)日經法院審理後已作出判決。邱勝翊對於司法機關之審理結果表示尊重,並虛心檢視及反省。另外針對此段期間網路上充斥流傳未經查證之言論、不實訊息及影像內容,喜鵲娛樂嚴正聲明,相關內容已對當事人名譽及權益造成影響。本公司已進行蒐證,並將採取必要之法律行動,以維護當事人及公司之合法權益。同時呼籲各界切勿散播或轉傳未經證實之訊息,共同維護良好網路環境與社會秩序。喜鵲娛樂股份有限公司 敬上
想蓋牌失敗!王子粿粿判賠百萬 法院裁定公開判決但遮身分
藝人邱勝翊(王子)與江瑋琳(粿粿)捲入不倫風波,遭范姜彥豐提告侵害配偶權並求償100萬元,士林地院28日下午宣判,范姜彥豐獲判賠百萬。這起案件除了賠償金額受到關注,外界更聚焦判決書是否公開;王子與粿粿一方曾請求不要公開,范姜彥豐則主張案件已有高度社會關注,應讓外界檢視,法院最後認定判決書仍須依法公開,但涉及個人身分與隱私內容將遮蔽處理。根據《ETtoday新聞雲》報導,法院審酌後認為,侵害配偶權屬於民事損害賠償案件,依照司法公開原則,裁判書原則上應對外公開,不能因當事人不願曝光就完全不公開。不過,本案內容涉及婚姻關係、親密互動及個人隱私,仍有保護必要,因此採取折衷作法,判決書將公開,但當事人姓名、身分資訊及可辨識內容會加以隱匿。本案在14日首次開庭時,雙方攻防重點之一就是判決書公開與否。范姜彥豐一方認為,案件已非單純私人糾紛,而是受到外界高度討論的事件,因此主張裁判內容應公開;不過,王子與粿粿則透過律師表示,案件涉及家庭、婚姻與私生活細節,若完整公開,恐對當事人及家人造成二度衝擊,因此希望法院不要公開判決書。另據法界人士說法,類似案件公開版本通常會以「○○」方式遮蔽姓名,並刪除或簡化部分對話紀錄與私密細節,避免外界透過零碎資訊拼湊出當事人身分。換言之,法院並非全面公開所有內容,而是在司法透明與隱私保護之間取得平衡。針對100萬元賠償部分,據了解爭議並不大,相關對話紀錄已作為證據提出,內容對王子與粿粿一方不利,兩人也已表達願意賠償。法院最後判范姜彥豐獲賠100萬元,該筆金額屬於配偶權遭侵害的精神慰撫金。不過這起風波並未隨著百萬判賠完全落幕,後續仍牽涉房產、不動產及工作室財產等剩餘財產分配問題,目前相關事項仍在協商中,未來若無法達成共識,也不排除進一步進入訴訟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