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輛牌照
」 酒駕 車禍 超速 公路局 累犯
貝克漢20歲兒被吊銷駕照! 全家才剛陪父親光榮封爵12天
英國足球名將貝克漢(David Beckham)與妻子維多利亞(Victoria Beckham)育有3子1女,其中,年僅20歲的小兒子克魯茲(Cruz Beckham)近期因為第二次收到超速罰單,駕照正式被吊銷。根據英媒《每日郵報(Daily Mail)》報導,克魯茲通過駕照考試時,還風光慶祝,更開著酒紅色的荒原路華(Land Rover)跑去麥當勞買得來速。不過才過兩年,他因二度超速,被吊銷駕照。報導指出,其中一項違規發生在今年9月2日,他當天就在Instagram向粉絲吐槽:「才因為在20(哩限速)開到24被開罰。」最新統計也顯示,英國去年在20哩速限道路上開出的超速罰單高達50萬張,較前一年暴增三分之二。消息人士透露,剛滿兩年駕齡的克魯茲對駕照被吊銷「非常沮喪」。依照英國規定,新手駕駛若在兩年內累積6點以上罰點,駕照就會被英國駕駛與車輛牌照管理局(DVLA)撤銷。因此他現在必須重新申請學習駕照,並再次通過筆試與路考,才能重返道路。克魯茲收到罰單後,還引用美國知名導演安德森(Wes Anderson)電影中的台詞自嘲:「遊戲結束。我個人倒是覺得很安全。」熱愛汽車的克魯茲,日前才和30歲女友Jackie Apostel及14歲妹妹哈柏(Harper Beckham)外出。他少年時就對能開車上路相當興奮,2023年9月通過駕照考試時,其父母也在Instagram上開心分享。除了酒紅荒原路華外,他也曾被拍到開一台銀色1980年代老款梅賽德斯-賓士(Mercedes-Benz),常在貝克漢家位於倫敦與科茲沃爾德的住處之間往返。不過,他的哥哥羅密歐(Romeo Beckham)偏好現代車款,日前被拍到開著價值15萬英鎊(約新台幣615萬元)的黑色保時捷(Porsche)911。事實上,克魯茲駕照被吊銷前不到2週,貝克漢11月4日才在溫莎城堡接受英王查爾斯三世(King Charles III)冊封爵位。克魯茲與媽媽、哥哥羅密歐和妹妹都出席,見證父親的光榮時刻,唯獨大哥布魯克林(Brooklyn Beckham)缺席。另值得一提的是,克魯茲的超速紀錄似乎也有「遺傳」。51歲的貝克漢2018年曾被拍到借用的賓利(Bentley)在限速40哩路段以59哩車速行駛,但因著名律師Nick Freeman指出超速通知遲到一天,最終免於起訴。此外,2019年5月貝克漢因開車用手機被禁駕6個月。當時法院接獲民眾拍照檢舉,指他在倫敦市區緩慢行駛時手持手機。貝克漢認罪後,該次累積6點罰點,加上先前超速紀錄的6點,達到12點上限,因此被吊照。
推毒駕唾液快篩「拒測罰18萬吊照」 交通部:最快年底上路
去年毒駕高達1991件,政府推動員警執法時使用唾液快篩,交通部預告修法,增訂執法人員使用毒品唾液快篩流程,並規範唾液快篩測出毒駕後處置準則,及駕駛拒絕檢測處置程序等。交通部表示,這次修法將快篩流程明確化,讓民眾與執法人員更清楚了解程序,預計今年底完成修法上路實施。行政院長卓榮泰8月27日在中央道路交通安全會報指示,針對毒駕防制,請交通部增修「毒品唾液快篩檢測」相關法規。交通部長陳世凱當時表示,適法性沒問題,會全力協助,讓執法人員更容易理解及使用。交通部說明,為推動唾液毒品快篩試劑成為第一線員警執法檢測工具,並明確對車輛駕駛人實施唾液毒品快篩試劑測試檢定的相關檢測及拒絶配合實施測試檢定處置等程序,故增訂「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第十九條之四。草案條文明定檢測程序及拒測處置方式,對駕駛實施唾液毒品快篩試劑檢測者,過程應全程錄影,並在攔檢現場實施檢測,若現場無法檢測,得向駕駛說明並請其至勤務或適當場所檢測,且需告知受測者唾液毒品快篩試劑有效期限、檢測流程、檢出結果判讀方式及有效判讀時間,若因快篩試劑問題或受測者未符合檢測流程,導致檢測失敗,也應向受測者說明失敗原因並重新檢測。實施檢測後,應告知受測者檢測結果,請其在快篩執法紀錄表簽名確認,拒絕簽名應記明事由,若檢測出車輛駕駛人有吸食毒品、迷幻藥、麻醉藥品或其相類似的管制藥品,依此條例製單舉發。這次修法也增訂駕駛拒絕接受唾液快篩相關處罰,須告知拒測的法律效果,並製單舉發,駕駛拒絕接受唾液毒品快篩者,處18萬元罰鍰,吊銷駕駛執照及吊扣該車輛牌照2年,肇事致人重傷或死亡者並得沒入車輛。拒測累犯部分,駕駛10年內第2次違反者 ,處36萬元罰鍰,第3次以上者按前次違反本項所處罰鍰金額加罰18萬元,吊銷駕駛執照,公路主管機關得公布姓名、照片及違法事實,並吊扣該車輛牌照2年,肇事致人重傷或死亡者並得沒入車輛。此外,租賃車業者已盡告知處罰規定義務,汽機車駕駛人仍有毒駕情形者,依所處罰鍰加罰二分之一。慢車駕駛人拒絕接受唾液毒品快篩者,處4800元罰鍰,並當場禁止其駕駛;駕駛微型電動二輪車者,並當場移置保管該微型電動二輪車。交通部補充說明,目前執法人員本就可選擇使用唾液快篩方式,這次配合行政院指示修法增訂條文,不僅要讓民眾清楚了解毒品唾液快篩檢測流程及相關權利義務,也讓第一線執法人員有準則可依循使用,將取締毒駕唾液快篩流程明確化,後續將與內政部完成會銜,預計今年底前可完成修法並上路實施。
自用大型車、微型電動機車辦報廢今起免跑監理所 違規上路恐噴破萬元
為方便民眾辦理車輛牌照報廢或繳銷登記,公路局自今天(12日)起,擴大「監理服務網」(https://www.mvdis.gov.tw/)「車牌報廢與繳銷線上申請服務」服務適用對象範圍,增加自用大型車和微型電動2輪車車主,及遊覽車客運業、小客車租賃業、小貨車租賃業、汽車貨運業、汽車路線貨運業、汽車貨櫃貨運業等汽車運輸業者(需登入監理服務網會員),只須於線上提出報廢或繳銷申請,同時繳清汽燃費及交通違規罰鍰,並於10日內將號牌郵寄回監理所(站)即可完成登記,系統同時會寄送報廢證明供車主留存。公路局表示,為持續提升監理業務申辦便利性,前已推出「車牌報廢與繳銷線上申請服務」及「車輛回收服務一站通」線上服務,機車及自用小型車車主隨時隨地均可辦理報廢或繳銷登記,不再受空間及時間限制,自109年底推動至今,已完成約60萬件申請案件。公路局說明,為擴大嘉惠更多族群使用「車牌報廢與繳銷線上申請服務」線上服務,自114年8月12日起,增加開放自用大型車、營業車及微型電動2輪車車主申辦「車牌報廢、繳銷」線上服務,將可大幅節省民眾臨櫃洽公及往返公路監理機關時間。另自用大型車車主及遊覽車客運業、小客車租賃業、小貨車租賃業、汽車貨運業、汽車路線貨運業、汽車貨櫃貨運業等汽車運輸業者 如同時有車體回收與車籍報廢需求,則可透過環境部資源循環署「車輛回收服務一站通」(https://recyclecar.moenv.gov.tw/)提出申請,一次完成車體回收與車籍報廢。公路局提醒,民眾於線上申請後,須於10日內寄送號牌寄回監理所(站),逾期未寄回者將以退件處理,民眾須再次於線上申請及寄送號牌方可完成登記。此外,完成報廢或繳銷登記車輛,不得行駛道路或於道路停車,如違規上路,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12條規定,處汽車所有人新臺幣3,600元以上10,800元以下罰鍰,並當場移置保管車輛。
最新酒駕累犯名單曝!北市男「拒測7次」累計罰504萬 禁考照33年
臺北市交通事件裁決所(以下簡稱裁決所)今天(9日)第76次公告酒(毒)駕及拒測累犯名單計有32名,其中酒(毒)駕累犯2次者有16名、3次以上者有8名,拒測累犯2次者5名、3次以上者3名,合計32名。臺北市累計已公布1,899人次(1,774名)。裁決所表示,公告名單罰鍰最高且累犯次數最多者為林彥池,本次拒測累犯第7次罰鍰126萬元,加上前6次拒測處分,已累計高達504萬元罰鍰,禁考駕照33年。林彥池於台北市拒測罰鍰累計有288萬元,皆逾期未繳納已移送法務部行政執行署臺北分署強制執行。裁決所說明,本次公告名單中17名案件已結案,5名申請分期繳款,餘10名未結案者全數移送強制執行,移送金額394萬元。另上月公告臺北市酒(毒)駕及拒測累犯3次以上、設籍北市者,計有杜駿宥及楊宏均等2名,裁決所已印製A4彩色照片海報,將提供本市各鄰里辦公處及各派出所張貼公布,加強嚇阻民眾酒後駕車行為,期望透過社會制約,避免高度酒駕累犯者再犯之可能性。裁決所特別提醒,部分民眾酒駕遇警方攔查時,以為拒絕酒測就可以逃避公共危險罪及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罰責。殊不知第1次拒測罰鍰即高達新臺幣18萬元,累犯者依前次罰鍰金額加罰新臺幣18萬元,罰鍰無上限,遲未繳納者將移送強制執行,只要名下有財產所得均可能遭到拍賣或扣繳。除了高額罰鍰外,駕照處吊銷或禁考3至5年,車輛牌照一律吊扣2年。臺北市交通事件裁決所呼籲,飲酒「不」開車出門、飲酒次日宿醉「不」駕車、席間飲酒「要」找代駕或搭乘大眾運輸,勿心存僥倖觸犯法律而受罰,避免意外而遺憾終身。◎喝酒勿開車!飲酒過量,有害健康,未滿18歲請勿飲酒。
31歲女疑醉上國道 蛇行擦撞小貨車側翻釀2送醫
國道1號南向339公里28日上午7時50分發生事故,31歲黃姓女駕駛疑酒後開車上路,她先是在國道上蛇行,接著撞上顏男駕駛的小貨車後,導致顏男車輛側翻擦撞到外側護欄,顏男頭部撕裂傷、黃女則是手腳擦傷送醫,經檢驗黃女酒測值超過法定標準,警方將依法送辦。國道警隊指出,黃女駕駛自用小客車,於上述時、地行駛中線車道疑因酒後駕車,失控擦撞行駛外側車道由顏男所駕駛的自小貨車後,致顏男車輛側翻並擦撞外側護欄而肇事,事故造成黃女手腳擦傷、顏男頭部撕裂傷,顏男無飲酒情形,黃女酒測值則超過0.25。現場於8時55分排除,全線恢復通車,由岡山分隊依規定處理,警方呼籲民眾飲酒後切勿駕車,以免害己害人,酒後駕車除面臨高額罰鍰、吊扣車輛牌照,肇事致人重傷或死亡將沒入車輛,以及面臨10年以下有期徒刑,請勿以身試法,以確保行車安全。◎喝酒勿開車!飲酒過量,有害健康,未滿18歲請勿飲酒。
北市公布酒駕累犯名單! 上榜32人中「他」一人累犯高達4次
酒駕害人害己,但許多民眾貪圖一時方便,仍酒駕上路。台北市交通事件裁決所為提升酒駕累犯嚇阻率,25日公告「酒駕、毒駕及拒測累犯名單」,其中酒駕累犯最多者為彭信凱,高達4次,本次酒毒駕累犯2次以上者共有32名,至今累計已公布1867人次。裁決所指出,本次公告酒駕、毒駕及拒測累犯名單有32名,其中酒、毒駕累犯2次者有25名,3次以上者有7名,合計32名。累犯次數最多者為彭信凱,酒駕累犯4次,因酒測值超過0.25mg/L涉公共危險罪,由警方移送司法機關辦理,汽車駕照處禁考3年。此外,罰鍰最高者為戴綜甫、鄒維育及廖逢邦,酒駕累犯2次處罰鍰12萬元,汽車駕照吊銷3年。本次公告名單中26件已結案,2件申請分期繳款,餘4件未結案者全數移送強制執行,移送金額37萬元。裁決所提醒,有酒駕違規行為車輛牌照一律吊扣2年。累犯者處以高額罰鍰,按前次罰鍰金額加罰9至18萬元。因而肇事致人重傷或死亡,得沒入該車輛;年滿18歲同車乘客同罰最高處罰鍰1萬5000元。裁決所補充,上開酒(毒)駕及拒測累犯資料公告於交通局官網「酒駕及拒測累犯公布專區」,並呼籲飲酒「不」開車出門、飲酒次日宿醉「不」駕車、席間飲酒「要」找代駕或搭乘大眾運輸,勿心存僥倖觸犯法律而受罰,避免意外而遺憾終身。◎喝酒勿開車!飲酒過量,有害健康,未滿18歲請勿飲酒。
澎湖飆車國中生狂踩油門!無照上路6人擠車內 警鐵腕開罰吊牌
近日澎湖馬公街頭頻頻出現無照青少年違規駕駛的驚人畫面,引發網友熱議與社會譁然,一群未成年男女不僅屢次騎機車、開汽車四處趴趴走,甚至將飆車當作夜間娛樂,警方雖曾警告卻無效,讓民眾大嘆「比警察還狂!」不過在輿論壓力之下,警方終於出手,於4月12日晚間針對該群青少年展開全面取締行動,接連攔查兩次,火速開出6張罰單,並將涉案汽車當場「移置保管」,展現強硬執法決心。這起事件起源於臉書粉專「澎湖交通觀察日誌」連日接獲民眾檢舉,影片中年僅15歲的范姓國三男生與其未成年女友,長期在馬公街頭無照騎機車、甚至駕駛汽車遊蕩,家長管不動、警方告誡也無效,行徑囂張至極,2人遭揭發後仍不收斂,甚至將飆車地點轉往澎湖鎖港及澎南一帶繼續活動,挑戰公權力極限。警方不忍再坐視,於12日晚間7時40分在馬公石泉社區攔查范姓少年的同夥,當場開出「無照駕駛」、「乘客未戴安全帽」、「非法改裝」三張罰單;當晚10時40分,又在太陽城購物中心前攔下1輛由范男女友駕駛、共載6人的自小客車,開出「無照駕駛」、「超載乘客」、「吊扣汽車牌照」等3項違規,並立即將汽車移置保管。更離譜的是,該車登記在1名張姓女子名下,警方查出車主本人也無駕照,還將車輛交由無照少女使用,警方依法對車主也一併告發,並報請吊扣車輛牌照6個月。警方強調,若查獲行為涉及公共危險,將不排除移送檢方偵辦,對於改裝車輛則將交由監理單位與環保局處理,同時建立違規車輛資料庫以利後續追查,警方呼籲家長應加強對未成年子女的管理與交通安全教育,勿讓無照駕駛成為年輕人「炫技」的工具,否則一旦釀成事故,後果將不堪設想。
超載違規怕被抓!貨車司機噴瀝青藏假車牌 警一查竟是雙重偽造
桃園市一名35歲的郭姓男子,於10日駕駛聯結車載運貨物南下,途經國道1號三義車亭服務區時,因為擔心因車牌問題被查獲,竟將車牌噴上瀝青遮掩,但不幸的是,這一舉動卻讓他被巡邏警方盯上,最終被揭發車牌不但污穢,還涉嫌偽造及挪用他車牌。事件發生在10日下午5時許,當時三義分駐所的巡邏員警執行巡邏勤務,經過三義鄉苗51線西湖段、三義車亭服務區時,發現1輛停在加油站旁的聯結車,車牌明顯污穢且不清晰,警方攔下該車並要求郭姓駕駛下車接受盤查,在詢問中,郭男初時未作詳答,但警方細心比對後發現,該車前號牌與車型廠牌並不符合,後來經查證,後車號牌更無車籍資料,經過追問,郭男終於承認,前後車牌分別是挪用他車的車牌,和從網路上購買的偽造車牌。郭姓男子表示,因為此前因多次超載及違規問題,聯結車的車牌於1月和3月先後被監理單位吊銷,為了繼續使用這輛車維持生計,便將他車的號牌挪用,並通過網路購買偽造的車牌,打算以此繞過監控並繼續行駛,未曾料到,警察在巡邏過程中發現了車牌的異常,並終於將其抓獲。經過警方偵訊後,郭男被依《行使偽造特種文書罪》移送苗栗地檢署偵辦,除了刑事責任外,警方也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開罰,並將其車輛牌照扣繳,警方再次提醒駕駛人,不論面對何種違規情況,都不應選擇非法手段來逃避責任,否則後果將更加嚴重。
搶賺過年財糗了!白牌車違法載客被抓包 賺4百車資「噴10萬罰單」
交通部公路局新竹區監理所苗栗監理站稽查人員於昨(24日)下午,偕同苗栗縣警察局在苗栗高鐵站附近,針對可疑車輛予以攔檢,發現1輛白色自小客車載客1名至高鐵站下車。經分別訪談乘客及駕駛,駕駛及乘客均坦承由頭份中央路至苗栗高鐵站車資400元,稽查人員祭予高額罰單。苗栗監理站站長周景朗表示,以自用車輛違法經營計程車客運業,將依《公路法》第77條規定,處新臺幣10萬元以上2,500萬元以下罰鍰,其非法營業之車輛牌照及汽車駕駛人駕駛執照並吊扣4個月至1年或吊銷,非滿2年不得再請領或考領,有合法計程車行掩護非法營運行為,最重將予廢止營業執照,如此重罰不外乎是希望遏止白牌攬客歪風,並保障合法計程車駕駛權益。周景朗表示,白牌車駕駛所使用車輛無乘客險及相關保險,呼籲民眾切勿搭乘違法自用車輛,搭乘毫無保障,若事故發生將求償無門,為保障自己也保障他人,千萬不要為了一時方便搭乘白牌車。
假車牌案例激增 新北警使用AI輔助巡查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修訂後,酒駕車輛牌照一律吊扣2年,導致民眾鋌而走險,偽造車牌案件數攀升。根據新北市警察局統計,今年1至7月已查獲52件使用偽造或變造車牌案,基層警員透露,假車牌製作精良、以假亂真,難以用肉眼辨別,路檢時徒增更多時間來查證,呼籲民眾勿以身試法,情節嚴重將面臨行使、偽造變造特種文書罪名。新北市交通裁決處長李忠台表示,自去年起,新北市的超速違規案件數雖有明顯下降,但吊扣牌照的案件大幅增加,今年1月至6月,違規總吊扣件數達到1萬447件,較去年同期增加86%,導致許多車主為避免長時間無法上路,選擇購買偽造車牌作為替代品。購物網站中甚至出現「台灣車牌訂製」的內容。今年8月初,歐姓男子在新北市泰山區貴陽街巷口違規停車,被員警發現車牌與車輛登記資料不符,進一步盤查果然查獲大量毒品,包括海洛因、安非他命和愷他命等,假車牌成為犯罪工具之一。偽造車牌案件增加,交通部公路局日前聯合數位發展部、法務部、經濟部及內政部警政署等,展開跨機關合作查緝偽造車牌行動。公路局強調,販售和使用偽造車牌不僅違反行政法規,情節嚴重者將面臨刑法第212條、216條的行使、偽造變造特種文書罪名。此外,公路局也在研究受害者補救措施,未來將允許民眾持報案證明至監理機關免費更換車牌,以減輕偽造車牌帶來的困擾。公路局也已多次要求網路平台自律,下架相關商品,並將35起網路販售偽造車牌的案件移送警政署偵辦。公路局正研擬新增數道防偽機制,並建立疑似使用偽造車牌的黑名單重點檢查;警政署也將偽造車牌列為專案查緝目標,並利用AI科技輔助巡查,增加執法效率。
高雄男子喝完酒在車上「開冷氣睡覺」 遭警認定酒駕罰6萬單還被扣牌
高雄市苓雅區一名男子酒後在車內啟動引擎吹冷氣休息,被巡邏員警認定為酒駕開罰,雖然檢方事後查明男子並未開車而不起訴,但仍需繳納6萬元罰款。當事人家屬不滿申訴無效,決定提起行政訴訟。據《記者爆料網》報導,高雄朱姓男子今年6月晚間,開車到苓雅區夜店與友人狂歡,跑攤結束後回到車內吹冷氣休息。約1小時後,路過巡邏員警發現他的車輛違停在人行道上,上前查看又發現男子全身散發酒味,因此要求進行酒測。結果顯示酒測值超過0.54毫克,超過法定標準。儘管朱男當時堅稱自己當時只是在車內吹冷氣,並未駕駛車輛,但警方依照交通部相關規定,認為啟動引擎且處於能立即行駛的狀態,已構成「駕駛行為」,因此依酒駕移送,並開罰6萬元。男子駕駛的油電車也遭吊扣牌照2年。朱男親友指出,當時朱男向他們表示「沒有酒駕」,原以為是在說謊,但後來實際找尋車子的定位記錄及調閱行車紀錄器,發現車子確實從頭到尾都在原地沒動。檢方經過調查後,也認為男子未構成酒駕,因此刑法公共危險罪的部分做出不起訴處分 。然而,依據《行政罰法》第26條第2項規定,儘管刑事案件不起訴,行政機關仍可依法進行裁處。因此,朱男仍需繳納6萬元的罰款,且車輛牌照被扣2年。朱男親屬對此表達強烈不滿,認為檢方已認定無酒駕行為,卻仍需繳罰款及承受其他行政處分,顯然不合理。朱男親屬此前向交通局裁決所提出申訴,卻被駁回,因此決定提起行政訴訟。苓雅分局指出,交通主管機關交通部於107年函釋定義駕駛行為係「已啟動引擎且處於得立即行駛車輛離去之狀態,已對交通安全形成一定之干預,應可認其屬駕駛行為」,本分局依照上述規定執行取締酒駕,惟仍尊重檢方處分。苓雅分局並表示,酒駕行為嚴重侵害人民生命、身體、財產權益,分局仍將持續針對酒後駕車進行高強度執法,秉持酒駕零容忍之態度,維護民眾交通安全。本分局今後將參酌法院判決及上述相關規定,就個案具體事實從嚴認定,精進同仁執法品質。◎喝酒勿開車!飲酒過量,有害健康,未滿18歲請勿飲酒。
保時捷車主違規上路遭扣牌!警友證也無效 所長堅持依法辦理
高雄市1名男子開著保時捷上路,卻因車牌早已被註銷而被眼尖的員警攔下,車牌與車輛雙雙被扣回派出所,該男子疑似試圖透過關係脫困,甚至車內放有「警友證」希望獲得通融,但派出所所長堅持依法辦理,將註銷車牌拆除,並繳回監理機關,展現公正執法的決心。這起事件發生於高雄市,當地警方日前執行「淨牌專案」時,發現1輛保時捷的車牌已被註銷,經查,該車牌先前因超速40公里以上,被認定為危險駕駛,車主除了需支付罰款1萬2千元至3萬6千元,並接受道路交通安全講習外,車輛牌照也須被吊扣6個月,車主並未依規定將車牌繳回監理站,而是繼續使用該車上路。在被攔下後,車主被請回派出所說明,警方透過系統查證確定車牌已被註銷,更讓人意外的是,車主疑似擁有「警友」身份,因為車輛的擋風玻璃前放有「警友證」,進入派出所後,所長甚至接到疑似關說的電話,請求對該車主「幫忙」通融。所長毫不猶豫地拒絕,強調:「依法行政是首要原則,扣牌是監理機關的職責,若放行便等同於讓同仁瀆職。」所長的堅持使得這次執法過程依然嚴謹無虞,車牌被依規定拆下並送回監理機關。不過,令人困惑的是,依照規定,車主只需扣牌便可領回車輛,但自車牌扣下之日起,車主竟未來領回車輛,似乎把派出所當成「免費停車場」。警方無奈調侃:「難道我們變成了免費保全?」
她慢車道飆84公里成危險駕駛!慘噴1萬2、扣牌半年 台中南屯「這路段」被罵爆
自112年6月30日起,如駕車超過速限40公里以上,即算危險駕駛行為,將重罰1萬2千元至3萬6千元,施以道路交通安全講習,且車主並連坐須吊扣車輛牌照6個月。對此有民眾也發文提醒:「南屯,嶺東的朋友要小心,向上路兩個點都是40公里,一天收到的錢不知是百萬,還是千萬,要小心哦!」更釣出一堆苦主。交通局日前說明,立法院修正通過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部分條文,將危險駕駛的超速認定,從超過速限60公里降為40公里以上,並提高罰鍰上限。現在如果駕駛人開車或騎機車超過速限40公里以上,即算危險駕駛行為,將依處罰條例第43條規定加重裁罰。1名女網友昨(5日)在臉書社團「台中市西屯區 大小事 社團」發文貼出罰單照片,感嘆自己「農曆7月1日就被政府搶錢大失血」,照片顯示,該車主的違規時間為7月16日,違規地點在台中市南屯區向上路五段過五權西路三段往市區方向900公尺處。該路段慢車道雖然速限40公里,但原PO竟飆到84公里,因此被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3條第1項第02款「行車速度,超過規定之最高時速四十公里」,處以12000元罰鍰,原PO也為此提醒社友:「南屯,嶺東的朋友要小心,向上路兩個點都是40公里,一天收到的錢不知是百萬,還是千萬,要小心哦!」貼文曝光後也引發許多網友熱議,「哇!這下麻煩了,您的車牌要被扣6個月了」、「找個好地方,車子要停半年了」、「一萬兩千元! 買尬的,氣死人了」、「向上路這個點很常測啊,牌子也都有擺啊」、「因為之前發生重大車禍,所以政府只能出此下策。」貼文也釣出一堆在地人或苦主,「恭喜扣牌半年,原來我不孤單」、「我家女兒1月也收到,還要吊銷牌照6個月」、「要駕駛人自然減速就要把車道畫窄,但台中很多路都非常寬再插測速⋯經過這邊確實大家時速都60至80以上在跑的」、「盡量不要開進慢車道,限速40有夠低的。我開40幾乎每台機車都超我車」、「這種地方限速40公里???根本不合理啊。」
王柏傑酒駕殃及女友…謝欣穎「1原因」恐牽連受罰 北影開鍘:取消頒獎、下架影片
男星王柏傑昨(18日)下午不慎與一輛遊覽車發生擦撞,但竟被驗出酒精濃度高達0.44毫克,遭警方依涉犯《公共危險罪》移送法辦,士檢今(19日)凌晨諭令王柏傑,以5萬元交保候傳,酒駕醜聞曝光後,台北電影節今天稍早宣布,已全數下架王柏傑的個人影片及資料。對此,女友謝欣穎也恐因「1原因」受到牽連挨罰。台北電影節發布聲明表示,「台北電影節對本屆頒獎人王柏傑酒駕行為,深感遺憾,也反對觸法行為,支持酒駕零容忍。王柏傑已取消所有對外行程,包括7月6日即將舉行的台北電影節頒獎典禮。至於非常演員企劃,台北電影節將先行下架王柏傑個人影片資料。王柏傑已意識自己行為不當,將在家進行反省檢討,對帶給社會大眾和台北電影節困擾,深感抱歉。」據了解,王柏傑酒駕當時駕駛的車輛為女友謝欣穎的車,依照《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5條第9項規定,若駕駛人酒駕或酒駕後拒測,車主的車輛牌照將一律吊扣2年;另外若車主明知駕駛人喝酒又將車輛出借駕駛,則依同條例第35條第7項規定,除需吊扣車牌2年外,並依駕駛人的酒駕罰鍰金額,一併處罰,因此謝欣穎恐將「連坐受罰」。對此,謝欣穎也透過經紀人回應,「對於所有相關罰則,我們一切會依法配合,謝謝大家關心!」◎喝酒勿開車!飲酒過量,有害健康,未滿18歲請勿飲酒。
公路局預計追繳4.3萬輛「霸王車」 6/20起違規恐多收一張罰單
為維護用路安全並顧及社會責任,公路局計劃於今年追繳4.3萬輛已吊銷車牌的「霸王車」,自6月20日起,公路局將與警方合作,結合交通違規入案系統,對於超速或違停等違規行為,若發現是「霸王車」,將處以3600至10800元的罰款。「霸王車」指的是因違規或逾期未驗車,車牌已被註銷但仍然上路行駛的車輛,這些車輛因未定期驗車,車況不佳且無強制險,是道路安全的「潛藏未爆彈」,根據交通法規定,車牌被註銷仍上路,可處以3600元到10800元罰款,並當場扣車及車牌。根據《ETtoday新聞雲》的報導,公路局也計劃於今年追繳4.3萬輛已吊銷車牌的「霸王車」,截至6月已追繳2.4萬輛,達成率57.53%。公路局表示,目前「霸王車牌」黑名單已結合地方停車管理單位的系統,一旦發現路邊停車為霸王車,系統會立即通知追繳單位。此外,6月20日起的新措施中,一旦霸王車違規行駛被警方取締,除原交通違規罰單外,還會增加使用註銷車牌上路的罰單。公路局指出,使用已註銷號牌車輛上路,不僅違法,且未經檢驗合格的車輛,恐有危及用路安全的疑慮,加上未投保強制險,欠缺事故理賠保障,又遭棄置車輛,也易產生懸掛偽變造車牌,淪為歹徒犯罪作案的不法工具,危及治安。公路局也呼籲,請汽車所有人勿以身試法,依行車執照上指定日期完成驗車,若車輛牌照遭註銷,應儘速將號牌繳回公路監理機關,未依法重新檢驗合格申請牌照前,切勿行駛道路。
「嚴重超速」新制上路9個月 新北取締近4千件!4大超速熱點出爐
立法院去年三讀修正通過《道路交通處罰條例》第43條第1項第2款,「嚴重超速」由原先超過最高時速60公里降低為超過最高時速40公里,提高罰鍰上限由新臺幣24,000元提高至36,000元。根據新北市政府警察局統計,自修法後迄今年3月31日止,共取締嚴重超速違規3944件,其中以4大路段最多。新北市政府警局交通警察大隊表示,「嚴重超速」已由規定速限60公里降為40公里,並提高罰鍰為6000至3萬6000元,同時吊扣車輛牌照6個月,且一般超速違規點數記1至2點、嚴重超速則記3點,更將面臨吊銷駕照處罰,影響甚鉅。新北市交通警察大隊統計,從去年6月30日修法截至上月31日為止,共計取締嚴重超速3944件,並分析出4大嚴重超速熱點,分別為淡水區淡金路187號前、汐止區台5線17.52K、板橋區大漢橋以及新莊區中正路捷運輔大站前。其中1輛BMW轎車今年3月10日深夜11時許,以時速173公里行經五股區台64線快速道路10.4公里處,超速93公里,是今年度至今取締的最高時速。新北交大指出,新北市轄內共有262處固定式測照點位,運用119組主機輪動調整,並有9處區間平均速率執法路段,另搭配45組移動式測照設備,機動編排勤務於易超速肇事及違規路段執法。警方呼籲,設置測速執法設備主要用意不是取締,而是提醒駕駛人應依速限行駛,勿心存僥倖逞一時之快。
康橋校車隧道翻覆 司機「未實施教育訓練」監理所開罰2萬、扣牌1個月
龍萊交通企業有限公司(下稱龍萊交通公司)889-YY號遊覽車,昨(11日)由康橋國際學校秀岡校區出發,行經台北市文山區文山隧道往信義區方向時發生翻覆事故,造成15人輕傷。臺北市監理所今(12日)上午至龍萊交通公司進行安全管理查核,發現林姓駕駛尚未實施教育訓練,將開罰2萬元並吊扣事故車輛牌照1個月。公路局表示,本次事故龍萊交通公司)889-YY號遊覽車,該車於103年3月出廠,車輛車籍正常,最近一次檢驗是113年1月26日,下次定檢日為113年8月13日,事故車輛近6年違規8件;駕駛人駕籍正常,近6年違規2件,全數案件均已結案。北市監理公布查核結果,該公司雖有按規定每月進行自主檢查,公司車輛與駕駛員管理皆符合規定,惟對於本案113年2月5日新進林姓駕駛人尚未實施教育訓練,發生3月11日不幸重大交通事故,該公司實無法規避未善盡管理駕駛人之責,將依違反公路法第77條第1項、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第19條及遊覽車客運業違反公路法77條第1項及第47條事件裁量基準未善盡管理責任之規定,掣單舉發新臺幣2萬元整並吊扣事故車輛牌照1個月。另監理所並已針對該公司肇事同型式車輛1輛,要求公司完成檢修作業並召回臨檢後始得繼續出車營運。北市監理所未來將依警方判定肇事責任調整該公司評鑑等第為不列等,3月份每週實地至業者營業處所查核,後續再視改善成效逐步調整為每月實地查核。另該所將配合國家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進行事故調查相關作業,如發現龍萊交通公司其他違失,將依規定再進行處罰。臺北市區監理所強調,安全是平安回家唯一的路,該所將加強督促運輸業者對所屬職業駕駛人安全管理,以維護行車安全。
講不聽!新北交通事件裁決處公告酒駕累犯名單 強制執行金竟高達2千萬
新北市交通事件裁決處今(9)日第34次公告酒駕累犯名單有44人,其中酒駕累犯2次共30人,累犯3次則有14人,裁決處統計今年7月至9月新北市酒(毒)駕共計1548件,較去年同期的1658件略為減少。本次公告名單中,洪新欽、林元兆、吳俊緯皆為10年內酒駕累犯第3次,且3人汽、機車駕照皆均因酒駕被吊(註)銷在案。裁決處表示,酒駕新法於2022年3月31日上路,針對屢次酒(毒)駕或拒測違規再犯者,自2019年7月1日起算,於10年內第2次累犯,得公布酒(毒)駕累犯的姓名、照片及違規事實。另新北市目前已累計公告達684人,其中553件已結案,38件到案辦理分期,其餘134件未結案者均全數移送強制執行,執行金額高達2016萬5700元。裁決處處長李忠台表示,現行法規只要有酒駕違規行為,就須吊扣該違規車輛牌照2年,因而肇事致人重傷或死亡,得依規定沒入該車輛,另年滿18歲同車者最高處新台幣1萬5000元罰鍰。裁決處再次提醒酒後找代駕,平安送到家,勿抱持僥倖心態酒後開車,造成終生遺憾。新北市、臺北市、桃園市3市酒駕及拒測累犯公布專區分別連結如下:新北市:https://www.tad.ntpc.gov.tw/Drunk_Drivers.aspx臺北市:https://www.dot.gov.taipei/News.aspx?n=8E3A7133A22A0C79&sms=97D77E8D19D60170桃園市:https://traffic-tad.tycg.gov.tw/home.jsp?id=118◎喝酒勿開車!飲酒過量,有害健康,未滿18歲請勿飲酒。
國道遊覽車事故11歲童喪命 上課同學哭一團…校方介入輔導
新竹耀群科技公司21日員旅包車去劍湖山玩,不料在國道3號雲林斗六路段發生遊覽車事故,釀4死22傷,車上的11歲賴姓男童和媽媽雙亡,22日是事故後第一天上課,班上同學哭成一團。警方指出,遊覽車司機變換車道不當還超速,才會發生嚴重碰撞,陳姓駕駛執業8年,收了9張超速罰單,讓家屬非常傻眼。11歲的6年級男童就讀新竹某國小跟姐姐是雙胞胎,2人讀不同班。賴爸爸緊牽女兒手。(圖/三立新聞網提供)據了解,男童在班上人緣很好,同學得知此悲劇,22日上課哭成一團,校方也啟動對師生的輔導,請輔導老師和心理師駐校協助。校方表示,大家看著賴童的座位是空的,同學都很難過,很難相信會有這種事發生,而輔導老師也帶同學抒發情緒,教小孩寫卡片、摺紙鶴。校方也有持續和家屬聯繫,不過現在家屬心情很亂,忙處理後事,而賴爸爸現在比較擔心姐姐,學校也會用輔導資源也會介入幫忙。此外,小客車的陳姓死者家屬,22日也回國到現場招魂,但一直沒杯,大家只好到事故轎車前求死者快回家,之後才允杯。公路局指出,該公司實無法規避未善盡管理駕駛人之責,臺北市區監理所將依違反公路法第77條及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第19條未善盡管理責任之規定,掣單舉發最高金額新臺幣9萬元整並吊扣事故車輛牌照3個月,未來依警方判定肇事責任調整該公司評鑑等第為不列等,10月分每週實地至業者營業處所查核,後續再視改善成效逐步調整為每月實地查核。
遊覽車釀4死「駕駛飆車紀錄出爐」 公路局開罰9萬吊扣牌照3個月
新竹耀群科技公司21日前舉辦員工旅遊,還特別包下5台遊覽車南下,結果途中卻在國3雲林路段與轎車發生擦撞,造成4死22傷的慘劇。事後,肇事的遊覽車司機陳文貴過往的超速開罰紀錄因此曝光,其所屬的健全通運有限公司也被公路局開罰9萬元,同時也吊扣事故車輛牌照3個月。根據媒體報導指出,根據警方調查指出,肇事的遊覽車司機陳文貴坦承「車速是有一點快」,速度約落在110公里至120公里之間,偶爾會超過120公里。而事故發生原因,主要是為了超車才不慎釀禍。警方訊後便依業務過失致死罪嫌,將陳姓司機移送法辦,同時檢方也向法院聲請羈押,法院已經裁准羈押陳姓駕駛。報導中也提到,陳文貴過去就是違規慣犯,在其8年的執業生涯中,就有9次超速紀錄,1次違停紀錄。而超速紀錄中,有1件超速超過20公里,8件是在20公里之內。而以時間來看,其中在2015年有3起超速(國道2件、一般道路1件)、2017年1起超速(國道1件)、2018年2起超速(國道1件、一般道路1件)、2019年1起超速(國道1件)、2022年2起超速(國道1件、一般道路1件)。而也有報導指出,在事發之後,公路局發表聲明表示,公路局臺北市區監理所於22日上午至健全通運有限公司進行查核。公路局認為,該公司實無法規避未善盡管理駕駛人之責,臺北市區監理所將依違反公路法第77條及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第19條未善盡管理責任之規定,掣單舉發最高金額新臺幣9萬元整並吊扣事故車輛牌照3個月。除此之外,公路局也表示,未來依警方判定肇事責任調整該公司評鑑等第為不列等,10月份每週實地至業者營業處所查核,後續再視改善成效逐步調整為每月實地查核。另該所將配合國家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進行事故調查相關作業,如發現健全通運有限公司其他違失,將依規定再進行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