辯稱
」 毒駕 台中地院 羈押 網紅 桃園
男傳訊醫院粉專「殺死掛號小姐」還辯忘吃情緒穩定藥物 下場曝光
南投縣一名黃姓男子聲稱掛號小姐很漂亮、欣賞她,竟私訊其任職醫院的官方臉書帳號「殺死掛號X小姐」,嚇得當事人報案提告,黃男事後辯稱只是忘記吃精神科藥物才會亂傳訊息,還出示相關診斷證明書及身心障礙證明。不過,南投地院法官認為,他還可以上網搜尋臉書帳號,案發時也具正常判斷能力,因此依照恐嚇危害安全罪判處有期徒刑4月。判決書顯示,黃男在去年11月某天上午,向南投縣某醫院官方臉書粉專傳送訊息「殺死掛號X小姐」,官方帳號管理人員隨即將此事轉告當事人,使得她心生畏懼,立即報警提告。黃男在警詢及偵查中坦承不諱,並表示自己只是覺得掛號小姐很漂亮,有點欣賞她,因為忘記吃精神科開立有關情緒穩定的藥物,所以病情發作,才會傳訊息給醫院官方帳號,聲稱自己如果有吃藥,就不會傳訊息。而黃男也附上相關診斷證明書、身心障礙證明為證。案經南投地院審理,法官認為,黃男能清楚案發當時自身動機、目的、行為態樣,未見有何意識混亂、行為衝動、無法控制之情形,黃男於行為時仍可上網搜尋醫院臉書官方帳號,並傳送文字,足見其行為時仍保有正常對外界事物之辨別判斷能力,並無因未服用精神病症藥物而不知道自己在做什麼,與一般正常之人無異,應認黃男犯案時,其心智應係屬正常而具完全之責任能力。對此,法官依照恐嚇危害安全罪,判處黃男有期徒刑4月,得易科罰金12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淡水三寶違規跨雙黃線左轉 女騎士遭撞飛全身傷
新北市淡水區4下午發生車禍,64歲林姓男子行經沙崙路時,違規跨越雙黃線想要左轉,對向的48歲潘姓機車騎士閃避不及撞上而重摔在地,導致全身多處擦挫傷,所幸經救治後無生命危險,林男辯稱自己「沒看到」,警方對他開出2張罰單,最重可處3600元罰鍰。根據當時監視器畫面,林男駕車沿淡水區沙崙路往淡江大橋方向行駛,而他想開進某連鎖賣場停車場,竟未依規定行至路口,而是直接違規跨越雙黃線強行左轉。對向車道的潘姓女騎士閃避不及而撞上林男車輛,潘女重摔倒地,導致全身多處擦挫傷,更險些波及後方的2名自行車騎士,救護車趕抵後連忙為潘女緊急包紮並送醫救治,所幸經急救後已無生命危險。警方調查確認雙方沒有毒駕和酒駕,林男則辯稱自己「沒看到」,警方針對林男轉彎車未禮讓直行車及跨越雙黃線部分,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8條第6項「轉彎車不讓直行車先行」及第60條第2項第3款「不遵守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之指示」製單舉發,2張罰單可處1500元到3600元罰鍰,確切事故肇責則仍待調查釐清。
更生人借錢遭拒竟夜襲恩人一家!狠砍老闆頸部、追殺12歲兒 二審仍判9年半
高雄一名有毒品、竊盜等前科的45歲陳姓男子,出獄後獲大寮區楊姓工廠老闆收留擔任雜工,未料因借錢遭拒竟恩將仇報,深夜持刀闖入工廠宿舍攻擊老闆一家三口,不僅重創老闆頸部,還追逐、恐嚇12歲兒子;一審法官依殺人未遂等罪判刑9年6月,陳男上訴否認殺人,高雄高分院認定辯詞不足採信,駁回上訴,維持原判。判決指出,陳男曾因毒品、竊盜等案件多次入獄,累積13次相關前科,服刑約7年後出獄,在友人牽線下,進入楊姓老闆經營的工廠工作;楊男夫妻不僅提供工作機會,也曾預支薪資協助陳男度過難關,希望幫助他重新開始。不過,陳男因再次開口借錢遭拒,竟對平日照顧自己的雇主心生怨恨,預謀報復。去年10月27日深夜,陳男攜帶美工刀翻越工廠與辦公室間的門扇,潛入老闆一家休息的房間,趁楊男熟睡時朝頸部猛砍!楊男驚醒後與妻子奮力抵抗,妻子在護夫過程中手掌遭割傷,楊男頸部則留下兩道深層刀傷,造成血管、肌肉受損,大量失血,一度命危。陳男犯案期間還持刀追趕夫妻倆12歲兒子,男童急中生智拿球棒敲擊地板製造聲響,父母才得以趁隙躲進辦公室報警,成功保住性命。一審法院審酌,陳男甫出獄不到半年即再犯,且攻擊頸部等致命要害,犯後雖辯稱因被害人反抗才造成傷勢,但法官認為其下手兇狠,與長期照顧自己的雇主反目行凶,犯罪情節重大,依殺人未遂、加重強盜、傷害及恐嚇等罪判處9年6月徒刑。案件上訴二審後,陳男改口否認具有殺人犯意。不過,高雄高分院指出,陳男案發前曾向親友透露想殺害楊男,警方也在其衣物驗出被害人的血液DNA,加上一審期間多次自白均出於自由意志,認定二審供詞只是卸責說法,無法推翻既有證據,因此駁回上訴,維持原審9年6月徒刑,全案仍可上訴。
警界震撼!台中警局長吳敬田愛女捲詐團帳戶案「判5月可易科罰金」 夫妻首度回應
台中市警察局長吳敬田的女兒因誤信借貸話術,交出提款卡及密碼,帳戶遭詐騙集團作為人頭帳戶使用,害3名被害人共損失18萬2000元,雲林地院今年3月依幫助詐欺及洗錢等罪判處5月徒刑、得易科罰金15萬元,全案仍可上訴。由於吳女父母分別為台中市警局長吳敬田及台北市警局信義分局長蕭惠珠,消息曝光後引發警界熱議,夫妻倆也首度對外回應。吳敬田今天表示,女兒已成年,長期獨自在外生活,家人尊重法院判決,也接受司法審理結果。他指出,女兒經歷此案後已深刻記取教訓,希望社會大眾不要輕信網路或社群平台上的借貸、投資廣告,如遇可疑情況,可立即撥打165反詐騙專線查證,以免落入詐團陷阱。判決指出,前年11月,當時擔任牙醫助理的吳女,因急需15萬元資金周轉,透過網路接觸一家融資公司辦理借貸;對方要求她填寫線上申請資料、提供銀行帳戶,並進一步指示她利用超商「交貨便」寄出提款卡,同時提供提款卡密碼。吳女雖曾對流程產生懷疑,但仍依照對方要求辦理,事後帳戶即遭詐騙集團控制,成為詐騙金流工具。檢警調查發現,該帳戶隨後遭詐團用來收取3名被害人的匯款,詐得18萬2000元後迅速提領。吳女到案後辯稱自己也是受害者,不僅未借到錢,反而遭騙約10萬元。然而法院認為,她已有工作及金融往來經驗,在寄出提款卡時已察覺異狀,卻未停止交易或查證,對帳戶可能遭犯罪利用的風險仍放任發生,具有「不確定故意」,因此依幫助詐欺及洗錢等罪判處5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15萬元,全案仍可上訴。此外,根據《鏡週刊》報導,案件偵辦期間,因吳女戶籍位於台北市內湖區,內湖警分局接獲雲林地檢署通知協助通知到案,承辦員警核對身分後,才發現她的父親是台中市警局長吳敬田,母親則為當時的內湖分局長、現任信義分局長蕭惠珠,消息隨即在警界流傳。對此,吳敬田與蕭惠珠均表示,女兒因社會歷練不足,誤信詐騙借貸話術才會交出提款卡,實際上也是詐騙受害者,但仍尊重法院判決,盼事件成為警惕,避免更多民眾受害。
退休前撈一筆?韓小學校長偽造喜帖炸同事「討禮金」 被抓包下場慘了
南韓全羅南道光陽市一名小學校長涉嫌在退休前偽造兒子婚禮喜帖,謊稱即將舉行婚禮,向教職員及親友收取數百萬韓元賀禮金。警方調查發現,該名校長的兒子早已結婚,婚宴場地及帳戶資訊也疑為虛構,日前依涉嫌詐欺罪將案件移送檢方偵辦。韓媒《東亞日報》報導,光陽警察署調查發現,該名校長今年4月透過教職員群組聊天室,以及自己參與的教會刊物發布「兒子結婚」消息,並附上婚禮邀請函及銀行帳戶資訊,藉此收取數百萬韓元的賀禮金。根據警方調查,喜帖內容聲稱,校長兒子將在全羅北道全州市某婚宴場地舉行傳統婚禮,並提供新郎、新娘雙方的帳戶,讓親友匯入祝賀金。喜帖中還特別註明,由於婚禮將以雙方家人參與的小型形式舉行,無法逐一邀請親友出席,希望大家諒解。然而,部分教職員對婚禮資訊產生疑問,進一步查詢後發現該婚宴場地根本沒有相關預約紀錄,更查出校長的兒子其實早在去年已經結婚,並非即將成婚的未婚人士。此外,喜帖上所提供的新娘方銀行帳戶,也被證實是不存在的虛假帳戶。事件曝光後,校內開始出現質疑聲浪,認為校長可能企圖利用「兒子結婚」名義,在退休前收取額外收入。面對質疑,校長事後表示,婚禮已經取消,並向教職員表達歉意。光陽教育支援廳透露,涉案校長曾辯稱,自己與前妻離婚後,長期未與妻子及兒子聯繫,因此並不知道兒子已經結婚。不過,警方經過調查後認為,從喜帖發布、帳戶提供到賀禮金收取過程,都具有欺騙性質,認定其涉嫌詐欺,最終將案件移送檢方。目前案件已進入司法程序,檢方後續將針對涉案金額、收款對象及校長是否具有非法獲利意圖等細節進一步調查。
獨/柯文哲社宅女住戶重製鄰居柯基照諷「柯羈」 二審認罪省下12萬
台北市廣慈博愛園區社會住宅兩名女性住戶,在2024年柯文哲因京華城案收押期間,為了一張柯基照對簿公堂。廣慈社宅是柯文哲台北市長任內的建設,2018年開工,2022年到2023年間陸續完工,本案告訴人鄭姓女子在媒體業工作,被告吳姓女子是電子業的業務專員,都是廣慈社宅承租戶。2024年8月底,社區群組「#廣慈社宅三兩事」有人貼出柯文哲羈押禁見的報導,吳姓女子下載鄭姓鄰居臉書的柯基犬照片,加上雞、鴨及看守所圖像後傳進群組,這讓鄭姓鄰居怒告吳姓女子觸犯著作權法並提出民事求償30萬元,吳姓女子一審辯稱重製照片是合理使用,遭判4個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12萬元,民事部分判賠5千元。原本吳姓女子得為一張柯基照付出12.5萬元的代價,不過她上訴後調整訴訟策略,表達「深感愧疚與懊悔」,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考量她雖未達成調解,但已認罪有悔意,因此改判刑3月、緩刑2年,民事賠償案則已判決確定,吳姓女子的「敗訴成本」大幅縮減96%,只剩5千元。依據本案判決,吳姓女子在鄭姓鄰居愛犬照上面加註「柯基」兩字,搭配雞和鴨的照片,再貼在社區群組柯文哲羈押新聞底下,這有醜化柯基犬和飼主的動機,因為群組成員會從柯基的諧音聯想「柯文哲羈押」,社會大眾對於有人遭羈押,應知他捲入刑事案件又犯嫌重大,吳姓女子可能讓群組成員對柯基照產生負面觀感,甚至懷疑飼主品行不佳、有犯罪嫌疑;對於飼主來說,有人把寵物照連結嫌犯羈押的新聞,很難會感到無傷大雅或無比光榮,因此合成「柯基雞鴨照」並非合理使用。吳姓女子於台北地院審理期間否認犯罪,她主張沒使用柯基照來營利,PO照動機是討論新聞時事、活絡鄰居感情,在一審有罪判決出爐後,檢方未上訴,吳姓女子一開始上訴仍無罪答辯,到了今年6月改口認罪,請智商法院從輕量刑並宣告緩刑,再也不爭執犯罪事實與罪名。二審合議庭想了解鄭姓鄰居的看法,她具狀表達吳姓女子雖在「存證信函」中表示深感歉疚,但並未「公開道歉」或在社群平台提出具體補救措施,她因本案遭受不少壓力與困擾,吳姓女子只賠償民事案件所判決的金額5千元,無法讓她感到有誠意彌補損害、解決紛爭,所以請法官維持4個月有期徒刑「以昭公道」。智商法院認為,吳姓女子只是一時衝動觸法,歷經司法偵審程序應得到教訓,也表達悔意了,宣告有期徒刑3月可暫不執行,緩刑期間須保護管束、做公益60小時、上3次法治教育課,如果不好好遵守,檢察官可撤銷緩刑。全案二審即定讞,柯文哲社宅住戶的「柯基犬之戰」就此落幕。
超速被拍擔心扣照!新竹男「持砂輪機鋸測速桿」 遭逮辯稱:我在鋸樹
新竹縣關西鎮日前發生一起破壞固定式測速設備事件。一名60歲楊姓男子疑因借騎友人的大型重型機車超速,擔心友人因此收到罰單甚至遭吊扣牌照,竟持砂輪機前往台3線破壞測速照相設備立桿,企圖讓設備無法運作。警方獲報後迅速到場,當場查獲楊男,訊後依毀損等罪嫌移送新竹地方檢察署偵辦。警方表示,新埔分局關西分駐所於2日晚間9時56分接獲民眾報案,指稱關西鎮台3線55.7公里處有人持工具破壞固定式測速設備立桿。員警抵達現場後,發現立桿已遭砂輪機切割,隨即擴大搜尋,並於距離現場約300公尺處查獲楊男。根據民眾提供的行車紀錄器畫面顯示,楊男手持砂輪機對著測速設備立桿鋸切,立桿已出現明顯切割痕跡。警方循線追查後,迅速鎖定涉案機車騎士,並於附近將人攔查到案。楊男起初向警方辯稱自己是在附近鋸樹,但經警方持續詢問後,坦承使用砂輪機破壞測速設備,警方並在其機車置物箱內查扣犯案使用的砂輪機。進一步調查發現,楊男為避免追查身分,犯案前還拆除家人機車車牌,再騎車前往現場實施破壞。警方指出,楊男日前借騎友人的大型重型機車行經該路段,疑因超速遭固定式測速照相設備拍攝,擔心友人收到罰單,甚至面臨吊扣牌照處分,加上近半年來自己也多次因交通違規遭舉發,心生不滿,才會預先購買砂輪機,企圖破壞測速設備洩憤。警方表示,固定式測速設備屬公共設施,一支全新設備造價約新台幣150萬元,若經鑑定確認無法修復,楊男除須負擔相關賠償責任外,也將面臨刑事追訴。警方呼籲,民眾若對交通違規處分有疑義,應循合法管道救濟,切勿因一時衝動毀損公物,以免付出更高昂的法律代價。這起事件曝光,網友紛紛開玩笑直呼,「不是所有英雄都披著披風,有時會拿砂輪機」、「國家說破壞公務,百姓說為民除害」、「他說的沒錯,鋸搖錢樹」、「英雄是孤獨的」、「只要有心,鐵杵都能磨成繡花針,更何況砂輪機鋸樹」。
抓包妻與洋男外遇4年!人夫跨海報復遭紐西蘭判刑
台中1名男子婚姻遭遇重大打擊,妻子娜娜(化名)竟與紐西蘭籍男子凱文(化名)維持長達4年的婚外情關係。2人不僅長期傳送露骨性愛訊息,凱文還曾多次飛抵台灣與娜娜見面,前往台中多間汽車旅館發生關係,甚至拍攝性愛影片留存。人夫發現妻子背叛後情緒崩潰,跨海對凱文展開勒索及騷擾行動,結果遭紐西蘭法院判刑2年8個月,目前仍在當地服刑。不過,他也在台灣提起民事訴訟,向凱文求償200萬元,台中地方法院近日審理後認定凱文侵害婚姻關係重大,判賠60萬元,全案仍可上訴。據《中時新聞網》報導,判決指出,人夫與娜娜於民國100年結婚,婚後育有未成年子女。直到112年7月底,人夫意外看到妻子手機跳出大量訊息,察覺內容疑似不尋常,經追問後,娜娜才坦承與他人發生婚外情,並交出手機讓丈夫查看。人夫查看對話紀錄後大受刺激,發現紐西蘭籍男子凱文明知娜娜已有配偶,仍自108年起與她展開長達4年的婚外關係。2人之間的聊天內容不僅涉及感情曖昧,還充斥大量露骨性愛字眼。根據法院認定的內容,凱文曾多次要求娜娜拍攝自慰影片、進行視訊性愛,並傳送情趣用品相關連結。兩人對話中還出現「老婆,我想X妳」、「擔心我不夠專心愛撫妳,妳會不舒服」、「沒有邊開邊俯身去舔食妳就很收斂了」、「妳的淚水、口水、奶水、淫水,我照單全收」、「喜歡X在妳的身體裡」等露骨言語。此外,108年至112年間,凱文曾3度入境台灣,每次來台後便前往台中與娜娜見面,兩人多次入住汽車旅館發生性關係,過程中還拍攝性愛影片保存,成為人夫日後提告的重要證據。人夫發現自己遭妻子背叛後,情緒受到極大衝擊,遂跨海對凱文進行勒索及騷擾等行為。然而,相關行為也讓他遭紐西蘭法院追訴,並於114年7月25日判處2年8個月徒刑,目前仍在紐西蘭監獄服刑。不滿婚姻遭破壞的人夫也曾在台提起民事訴訟,要求凱文賠償200萬元。面對求償,凱文抗辯稱,配偶權並非法律明文保障的權利,因此不應負賠償責任;此外,他主張人夫早在111年間就曾傳訊息警告,請求權已超過2年消滅時效。凱文也反控自己曾遭人夫勒索、騷擾,認為因此受到損害,要求以80萬元賠償金與本案債務相互抵銷。台中地院審理後認為,凱文明知娜娜已婚,仍與其維持多年婚外情,且雙方有大量親密對話、性愛行為及影片紀錄,侵害婚姻關係的程度重大。法院認定,人夫是在112年6月後才真正掌握妻子外遇的完整情況,因此提告並未超過時效。至於凱文主張抵銷部分,法院依《民法》第339條規定指出,因故意侵權行為所產生的債務,不得主張抵銷,因此不採納其抗辯。法官審酌人夫為碩士畢業,目前人在紐西蘭服刑;凱文則為大學畢業,任職於紐西蘭建築事務所,稅前年薪約200萬元、稅後約150萬元,另需扶養配偶及2名子女等情況,認定賠償金額以60萬元為適當,判決凱文應賠償人夫60萬元。全案仍可依法提起上訴。
丟榔頭砸破車窗嚇壞夫妻 28歲怪男落網辯:車子加速開過來
新北市三峽區29日上午發生攻擊案,28歲許姓男子見車子行駛而來,竟持手中榔頭朝車輛砸去,導致車窗遭砸破,車內夫妻飽受驚嚇,所幸未造成傷亡,警方30日上午在鶯歌逮捕許男,他辯稱不滿車子加速逼近,警方訊後依恐嚇及毀損等罪嫌移送新北地方檢察署偵辦,並建請檢察官向法院聲請羈押。29 日上午11時,被害駕駛開車行經三峽區三樹路98巷前,許男卻突然朝車輛丟擲榔頭,導致車身與玻璃受損。駕駛隨即將車輛開至前方安全處停靠並報警。警方到場後隨即查扣作案工具榔頭,並由專案小組擴大調閱周邊監視器影像,過濾犯嫌衣著特徵與逃逸動線,鎖定許姓男子涉有重嫌。警方調查,案發當天許男乘坐蕭男騎乘的機車,到案發現場協助搬運冷氣,手拿施工榔頭站在路邊時,見被害人駕駛黑色自小客車駛近,竟一氣之下朝車輛砸去,所幸未造成人員傷亡。警方於30日上午在鶯歌將他拘提到案,訊後依恐嚇、毀損等罪嫌移送新北地檢署偵辦,並建請檢察官聲請羈押,確切案情則仍待調查釐清。三峽警分局呼籲,民眾遇有糾紛應保持冷靜、理性處理,切勿因一時情緒失控而訴諸暴力,以免觸法並危害他人生命、身體及財產安全。
婚前未婚夫爆約X風波!她苦勸閨蜜快逃 網友全說同一句
婚前接連爆出感情危機,這段婚姻還該繼續嗎?一名女網友近日發文透露,好友原本預計年底舉辦婚禮,卻在籌備婚事期間爭吵不斷,不僅男方在冷戰時私下詢問性交易價格,被抓包後還以「壓力太大」為由辯解,男方母親更直接表態不喜歡女方,甚至對兩人復合感到不滿。儘管如此,好友因已完成結婚登記、拍好婚紗照,至今仍對是否離婚猶豫不決,讓原PO看得相當心急,忍不住發文求助:「到底該怎麼勸她?」原PO在臉書社團「毒姑九賤婆媳討論區」表示,好友與男友交往多年,原訂年底舉辦婚禮,但婚禮籌備過程中雙方對許多細節談不攏,爭執越來越頻繁。沒想到,男方竟趁兩人吵架期間,私下向他人打聽性交易價格,被女方發現後卻辯稱,只是因為吵架讓自己壓力太大,才會一時衝動詢問,讓原PO無法接受。事情並未因此落幕。原PO指出,兩人事後雖然選擇和好,但男方母親得知消息後,特地傳了一大段訊息給兒子,直言看到兩人復合很不開心,認為婚禮談不攏就乾脆分開,甚至毫不避諱表示自己一直都不喜歡女方,而男方也多少受到母親影響,讓好友夾在感情與家庭之間更加痛苦。原PO表示,好友目前不僅已完成結婚登記,也拍好婚紗照,法律上已是夫妻,如今真正面臨的已不是要不要分手,而是是否離婚。她坦言,自己多年來一直聽好友抱怨男友及未來婆家的各種問題,也不斷勸對方「趁還沒有孩子趕快離開」,但好友始終放不下這段感情,讓她相當無奈,「到底該怎麼勸她?不知道她到底在執迷不悟什麼。」貼文曝光後迅速引發討論,不少網友認為,男方婚前就以「壓力大」作為詢問性交易價格的理由,未來若面臨工作、經濟或育兒壓力,恐怕更可能發生外遇或買春等問題,「今天只是問價格,下次可能就真的去了」、「婚前就這樣,婚後只會更嚴重」、「有第一次就可能有第二次」,也有人擔心若發生不安全性行為,還可能增加伴侶感染性傳染疾病的風險。另一派網友則認為,真正令人擔憂的不只是男方,而是未來婆媳關係。許多人指出,婆婆已公開表示不喜歡女方,男方又容易受到母親影響,即使婚後分開居住,也未必能避免衝突,「嫁的是老公,但婆婆往往也是婚姻的一部分」、「婚前就不願意保護另一半,婚後更難期待改變」、「會被媽媽左右的另一半,婚後只會讓媳婦更辛苦」。此外,也有不少人提醒原PO,兩人既然已經完成結婚登記,現在面臨的是離婚而非取消婚禮,朋友能做的其實有限。許多留言認為,感情終究是當事人的選擇,「裝睡的人叫不醒」、「戀愛腦只有自己撞過才會醒」、「不要介入別人的因果」、「公親變事主,最後裡外不是人」、「該提醒的已經提醒,剩下只能由她自己承擔」。還有不少網友分享自身或親友的經驗,表示曾遇過另一半婚前就有約砲、買春念頭,婚後最終演變成外遇、離婚收場;也有人因婆婆長期干涉婚姻而痛苦多年,勸女方若已經看見這些警訊,就應該趁還沒有孩子、牽涉更深之前及早停損,否則未來若再面臨婚姻、育兒及婆媳問題,只會讓離開變得更加困難。
3歲童玩搖搖馬遭陌生婦狠甩巴掌 瞎扯「被罵吃屎」遭法官打臉判5月須入監
高雄一名46歲方姓女子日前行經公園遊戲場時,竟無故朝一名正在玩搖搖馬的3歲男童頭、臉重甩一巴掌,害男童當場摔落受傷痛哭。方女辯稱是因聽到男童用台語辱罵她「你吃屎」,才出手「代父母管教」,但高雄地院法官查明男童根本不會說台語,認定其說詞不足採信,依「成年人故意傷害兒童罪」判處有期徒刑5月,且不得易科罰金,必須入監服刑,全案仍可上訴。判決指出,今年5月23日下午,方姓女子步行經過高雄前鎮區興仁公園兒童遊戲場,看到3歲楊姓男童獨自坐在搖搖馬上,竟突然上前徒手重擊男童頭臉部,導致男童當場摔落地面,造成左耳及頭部挫傷,嚇得放聲大哭。當時陪同在旁的父母立刻衝上前護住孩子,並當場報警提告。法院審理時,方女否認無故施暴,聲稱自己經過時聽見男童以台語對她說「你吃屎」,一時情緒失控,才會賞對方一巴掌,還辯稱是替家長教導小孩。然而法官勘驗相關證據後發現,男童母親當時就坐在遊戲設施正前方,全程未聽見孩子開口說話;此外,男童年僅3歲多,家中沒有台語使用環境,根本不會說台語,認定方女說法明顯與事實不符。法官指出,方女與男童素不相識,對孩子毫無任何管教或懲戒權限,卻對年幼兒童動手施暴,除造成身體傷勢,也讓男童事後心生恐懼,不敢再搭乘搖搖馬及到公園遊玩。考量方女曾有傷害前科,犯後仍推卸責任、毫無悔意,也未與被害家屬達成和解,因此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加重其刑,判處有期徒刑5月,且不得易科罰金,須入監服刑。
逃兵案出庭爆出有8支手機 修杰楷認罪:誠心反省中
藝人修杰楷因逃兵案遭起訴,29日到新北地院出庭,開庭約30分鐘結束,他步出法庭外聲稱自己仍在誠心反省當中,至於警方查扣8支手機,則是因為他不習慣丟棄手機,遭查扣的都是舊手機,在雙手合十致謝後離開法院。檢方調查,「閃兵集團」首腦陳志明熟知役男體檢、複檢程序,2010到2011年間,向藝人修杰楷、陳柏霖、Energy成員張書偉、謝坤達、棒棒堂成員小杰(本名廖允杰)等5藝人,收取10萬到30萬元費用協助逃兵,全案因王大陸閃兵案東窗事發,修杰楷等人在2025年遭拘提到案檢方調查,修杰楷涉嫌在十多年前,花15萬元找槍手代測,偽裝成高血壓試圖逃兵,但因未達免役標準而於2016年服替代役,後因妻子賈靜雯懷孕而提前退役,檢方日前起訴並求處2年8月有期徒刑。新北地院29日召開準備庭,傳喚修杰楷出庭說明,修杰楷在庭上坦承犯行,表示透過謝坤達認識陳志明,先面交5萬再匯款10萬元,其律師則辯稱,修杰楷僅從常備役體位變更為替代役體位,且他是因家庭因素入伍,損害在結果上未直接發生。修杰楷律師稱,他因服完替代役並取得退伍證明,自認未犯罪才沒有主動自首,而修杰楷在交保後第一時間便發文致歉,服役期間還投入多場公益宣導,希望法官能給予6月以下徒刑並緩刑宣告。庭審過程約半小時結束,修杰楷在法院外稱自己這段時間「在誠心反省中,尊重司法」,接下來還是要繼續反省,遭查扣的8支手機都是他的舊手機,隨後雙手合十致謝便快步離開法院。
胡亦嘉ETF自肥案慘了!重判7年罰1億 「表特板女神」妻無罪
街口支付創辦人胡亦嘉6年前透過街口支付發行ETF卻涉嫌自肥,台北地檢署2022年起訴,歷經多年審理,台北地方法院今天下午判決胡亦嘉犯《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法》的背信罪,處有期徒刑7年併科罰金1億元,胡亦嘉的妻子、曾是PTT表特板女神的莊郁琳也遭起訴,但獲判無罪。依據北檢起訴,胡亦嘉以街口支付發行ETF,並未公平配售基金給投資者,而是只配售給胡亦嘉掌控的境外公司,導致基金價格飆漲,不法獲利6665萬元。胡亦嘉於本案審理期間辯稱並未自肥,投資基金本來就有賺有賠,沒有內線交易或關係人交易等問題,買ETF怎有任可能變成非法獲利?台北地院認定胡亦嘉涉犯《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法》的背信罪。(圖/劉松霖攝)胡亦嘉去年7月出庭還說,截至2025年6月,台灣1544萬人持有ETF,這已成為全民運動,他向法官訴苦,只有他買ETF遭搜索和限制出境出海,他批評檢方侵害人權,如果檢方控訴為真,難道餐廳讓熟客先訂位就是背信?他自認犯罪嫌疑並不重大,不可以限制出境、出海。不過北院認定胡亦嘉的行為涉犯投信顧問法,另外還觸犯偽造文書罪,輕罪部分判刑6個月得易科罰金。
獨/開電扇違反保護令!兄對弟房間吹遭起訴 結局出爐
炎炎夏日溽暑難耐,卻有人因為在家中開電風扇遭起訴違反保護令。台北市中山區一對兄弟長期不睦,弟弟不滿哥哥晚上開電扇吹他房間,導致他頭痛無法入睡,曾發生爭執並遭到哥哥痛毆,聲請保護令獲准,但去年8月某天晚間,弟弟控訴哥哥又對他的房間開電扇,害他想起之前被打的痛苦經驗。台北地檢署認定哥哥騷擾弟弟,以違反保護令起訴,不過台北地院比對兄弟兩人的說法,弟弟說電扇朝著他房間窗戶吹,哥哥卻說電扇只吹走道,事發時電扇究竟吹什麼方向並無其他證據可佐證;弟弟聲稱哥哥「用電扇攻擊過我」意圖複製相同情境,但法官調閱前案判決,哥哥徒手勒弟弟的脖子、踹弟弟的下體,並未將電扇當成武器,因此不採信「電扇攻擊」這項指控,並認定哥哥沒有使弟弟噩夢重現的意圖,判決無罪。這對兄弟檔姓邱,邱兄2022年1月22日夜間10點打開工業電扇,吹向邱弟房間的窗戶,邱弟睡不著走出來調整電扇方向,被邱兄狂歐一頓,斷了兩顆門牙,臉頰、下巴、脖子、手腕、腹股溝都受傷,邱兄犯家暴傷害罪遭判5個月定讞。邱弟2023年8月聲請保護令獲准,法院禁止哥哥騷擾他或侵害身心,邱兄不甘示弱,也向法院聲請保護令,理由是弟弟在房間開冷氣將廢氣排到走廊上,造成室內變熱、空氣不佳,而且弟弟曾經鎖死窗戶、又裝攝影機拍哥哥的房門,法院2023年10月裁准,弟弟抗告成功的原因卻很微妙,因為他承認後來不再跟哥哥同住,只會偶爾回去自己房間,法官認為兄弟平日不會互動往來的話,弟弟就沒有受害的風險。開電扇違反保護令事件則發生在2025年8月15日,依據氣象署資料,當天最高溫約35度、最低溫仍有28度,到了晚上10點多,兄弟倆又因為電風扇擺放位置意見不合,但兩人對於事發經過的描述成了羅生門。邱弟聲稱,他房間沒有對外窗,只有一扇與走道相鄰的通風窗,哥哥緊靠這扇窗擺電扇,害他被吹到頭痛根本睡不著,他控訴哥哥利用開電扇的方式騷擾,故意「複製我被攻擊當天的情境」,因為哥哥曾經用電扇攻擊過他,導致他現在看到電扇都會害怕,邱兄喊冤,弟弟整天朝走道排放熱氣,他把電風扇擺在自己房間門口朝走道吹,目的是為了排熱。北院審酌,在哥哥痛扁弟弟那件案子中,沒有以電風扇攻擊的行為,弟弟看到電扇會怕這個說法不足採信,至於電扇擺哪邊、吹走道還是弟弟房間的窗戶,因為兄弟各說各話,也沒有其他事證可以確認。承審法官特別指出,本案時值夏日,家戶常用電扇通風、散熱,被告供稱為了排熱開電扇,跟日常生活經驗一致,很難說他的動機是侵害、騷擾告訴人。邱弟還有主張,哥哥在客廳放密錄器偷拍他在家中的活動,檢方也起訴這部分,邱兄辯稱,因為和弟弟有很多官司,為了自保才放密錄器,並非為了侵犯弟弟的隱私。法官採信邱兄的辯詞,加上中山分局搜索扣押影像中,並無邱弟的畫面,因此弟弟指控哥哥以密錄器偷拍也不成罪。
謊稱兒媳與陌生男人打鬥 惡公公「殺人不承認」超冷靜與警對話畫面曝光
新北市中和區26日發生命案,66歲張姓男子疑似與34歲張姓媳婦不睦,竟於晚間持刀追砍向張女,被害人脖頸處中上百刀而當場死亡,張男犯案後還不承認犯行,以兒媳與陌生男人打鬥為由報警,還超冷靜與員警溝通,警方調閱監視器才確認其犯行,將他依殺人罪逮捕送辦。據了解,張女與丈夫育有4歲女兒,丈夫則在台中工作,張女原與公婆同住,但公媳間因生活習慣、金錢觀和教養理念摩擦不斷,媳婦不滿公公在家抽煙,公公則認為在外結交友人,張女後搬出與女兒另居。而案發當天,死者因工作原因委託,將女兒委託給公婆照顧,晚間前往接孩子回家時,公媳間發生口角,張男竟拿出水果刀砍向媳婦,被害人脖頸處身中百刀、面目全非,救護人員趕抵時她已明顯死亡。張男犯案後態度冷靜、連連說謊,報警稱看到媳婦與陌生男子打鬥,他為保護媳婦才受傷染血,警方調閱監視器戳破其謊言,並追問兇刀從何而來,張男還辯稱是「樓梯間撿的」,後才坦承是因不滿媳婦頂嘴才拿刀殺人,警方則將他逮捕,檢方複訊後聲押獲准。
中和公公砍百刀近乎斷頸!疑兒媳嗆「關你屁事」引殺機
新北市中和區興南路二段1處公寓日前發生震驚社會的人倫悲劇,66歲張姓男子疑因長期與34歲張姓媳婦關係不睦,雙方積怨已久,26日晚間媳婦前往張男租屋處接4歲女兒返家時,疑因孫女管教、金錢觀念等問題爆發激烈爭吵,張男竟持水果刀與生魚片刀朝媳婦砍殺,造成張女當場死亡。更令人髮指的是,張女倒地失去生命跡象後,張男疑似仍持續朝其頸部、臉部等部位砍刺超過100刀,造成遺體嚴重毀損。檢方訊後認定張男涉嫌殺人罪及損壞屍體罪嫌重大,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法院裁准羈押2個月。據《三立新聞網》的獨家報導,案發時間為26日晚間6時51分左右,張女前往中和興南路二段某公寓內張翁租屋處,準備接4歲女兒回家。由於張女與丈夫長期關係不佳,與公公之間也累積不少摩擦,當晚雙方疑因孫女教養問題及金錢觀念再度發生爭執,局面逐漸失控。爭吵過程中,張翁疑似對媳婦與兒子的婚姻狀況表達不滿,脫口說出「你們乾脆離婚算了」,認為雙方既然關係如此惡劣,不如分開,避免家庭衝突持續擴大。張女聽後則回應「關你屁事」,疑似讓張翁理智線斷裂,引爆殺機。檢警調查指出,張翁隨後從地上的雜物包內取出水果刀及生魚片刀共2把刀械,朝張女瘋狂攻擊。張女遭砍後重傷倒臥血泊中,但張翁疑似仍未停手,持續對其頸部以上位置砍刺,造成張女臉部、頸部嚴重受創,傷勢深可見骨,遺體幾乎面目全非,僅剩頸椎支撐頭顱。案發後,張翁背著隨身包包留在現場附近,警方到場調查時,他神情相當冷靜,未表現出明顯慌張或激動情緒,甚至向警方辯稱「人不是我殺的」。不過警方進一步搜查後,在其隨身包包內發現1把帶有血跡的刀械,同時發現張翁衣物上也沾有血跡,隨即依現行犯身分將其逮捕。張翁遭警方偵訊後移送新北地方檢察署偵辦,檢方認為其涉犯殺人、毀壞屍體等重大罪嫌,犯罪情節嚴重,且有羈押必要,因此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法院審理後認定,張翁涉嫌侵害他人生命法益,案件涉及重罪,依目前偵查進度及被告狀況,難以透過其他方式避免逃亡、串證或影響後續偵辦,因此裁定自民國115年7月28日起羈押2個月,並禁止接見通信。
豬瘟害全台慘賠21億!台中黑心豬場父子賣疑染疫豬、造假蒸煮照 雙雙判刑
台中洽興畜牧場去年爆發非洲豬瘟,導致全國豬隻一度禁運、禁宰,造成約21億元經濟損失。檢方查出,陳姓父子涉嫌長期以舊照片充當廚餘蒸煮紀錄、短報死豬數量、委託非法業者清運,甚至將疑似染疫且未過停藥期的豬隻送往拍賣牟利。台中地院審理後,今依詐欺等罪判處陳父1年6月、陳子3年徒刑,均可上訴。判決指出,高齡86歲陳姓負責人因詐欺罪遭判刑1年6月,併科罰金10萬元,並沒收犯罪所得32萬元,其餘被訴部分獲判無罪;陳姓兒子則因詐欺及其他犯罪,共3罪應執行有期徒刑3年。兩人去年案發後曾遭羈押禁見,陳父因年事已高,偵查期間獲交保。檢方調查,陳子為規避主管機關查核,早在2022年間就先拍攝廚餘蒸煮照片存放手機,之後自2023年1月至2025年9月,每日申報時反覆上傳舊照片,充作當日蒸煮證明,藉此掩飾實際廚餘處理情形,並涉及超量收受廚餘、違規轉售及不實申報。直到2025年10月豬場大量豬隻接連死亡,父子未依法通報疫情,僅自行投藥處理,仍無法阻止疫情擴散。檢方另查出,為避免疫情曝光影響豬隻拍賣價格,父子於2025年10月10日至20日間,僅將部分死豬交由合法化製業者處理,其餘則委託非法清運業者載運,並在化製三聯單填報不實資料,刻意短報46頭死豬。更在疫情尚未公開前,將30頭疑似感染非洲豬瘟且仍在停藥期內的豬隻送往大安肉品市場拍賣,獲利32萬元。直到10月22日確診非洲豬瘟後,台中市政府立即預防性撲殺場內剩餘195頭豬隻。法院審理期間,陳姓兒子僅承認將30頭疑似染疫豬送往市場販售涉及詐欺,否認短報死豬數量及違反《廢棄物清理法》。他辯稱,化製單甲、乙、丙聯數字不同,是因晚上先清點死豬、隔天早上又新增死亡,司機重新填寫數量,才導致資料落差,未同步更正丙聯只是作業疏失,「以前一直都是這樣處理」。至於陳父則全盤否認犯行,庭訊時多次表示自己年紀大,「代誌攏袂曉」,很多事情都記不得,也否認曾指示兒子將死豬交由非法業者清運,強調死豬都是由專門業者載走焚化處理;對於化製三聯單數量不一致等疑點,也以「忘記了」、「時間太久了」回應。不過法院綜合相關事證後,仍認定父子涉犯詐欺等罪成立,依法判刑。
男星爆高鐵裝睡占位拒認錯!遭官方打臉急道歉 陸媒狠酸「小牌大耍」
大陸男團Loong9成員李權哲近日陷入高鐵占位風波,不僅遭網友指控搭乘高鐵時占用他人座位,被提醒後甚至裝睡、拒絕讓位;其所屬單位事後辯稱「座位曾變更、未接獲通知」,卻遭中國鐵路官方公開打臉,證實該班列車全程未曾調整座位,引發外界質疑藝人及團隊企圖卸責,事件持續延燒。據了解,大陸網友日前在社群平台爆料,同行友人搭乘高鐵時,持有一等座15車04A車票,不料座位卻遭李權哲占用。當事人確認車票資訊無誤後上前溝通,但李權哲全程戴著口罩坐在靠窗位置,拒絕讓位。直到列車發車後,助理才出面承認坐錯位置,並以「只剩一站」為由,希望持票乘客自行更換座位。事件曝光後,活動主辦方「鷹之娛樂」及Loong9官方微博發表聲明,表示購票時座位資訊確認無誤,藝人及工作團隊依票面座位搭車,並稱後續因票務系統發生座位調整,且未接獲相關通知,才導致誤坐他人座位。聲明也強調,事件發生後已立即協調,改由工作人員讓出自己的座位,並全程站立至目的地。不過,中國鐵路石家莊客運段26日發布調查結果指出,經查證該班高鐵自出票後,全程未發生任何座位變更,否認藝人方所稱的「票務調整」說法。遭官方打臉後,李權哲才發文道歉,坦承自己和團隊未仔細確認座位,願意承擔全部責任,「今後所有工作行程,我將和團隊一起嚴格落實多重核查,杜絕此類疏忽再次出現,嚴謹對待每一次公共出行。」消息曝光後引發大批網友批評,痛批李權哲不僅占座,事後還試圖將責任歸咎於鐵路部門。這起事件也引起多家陸媒關注,《澎湃新聞》評論直指李權哲「小牌大耍」,認為部分藝人在粉絲追捧下逐漸忽視規範;《新京報》則直言,比起占座本身,推諉責任與傲慢態度更令人難以接受,呼籲公眾人物更應以身作則,遵守公共秩序與社會規範。
「現金」存百萬難證金流!黃國昌小姨子不滿被爆凱思金主 告贏鏡週刊
台灣民眾黨主席黃國昌的小姨子高翬不滿鏡週刊以「黃國昌狗仔金流/狗仔基金第一桶金曝光」等文章,報導她出資百萬成立凱思國際公司、是凱思公司實際金主,因而提起加重誹謗的刑事自訴案,台北地方法院本週二判決鏡週刊林姓記者3個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9萬元,判決關鍵如今曝光,凱思公司2021年設立時,由負責人李麗娟、股東陳美吟分別提供90萬和10萬「現金」存入銀行,有公司存簿為證,而鏡週刊無法證明這100萬元來自高翬或她名下的耘力國際文化事業有限公司,又基於「保護消息來源」之故,無法提出相關佐證資料,因此法官認定查證不夠完備嚴謹,具有加重誹謗的犯意。鏡週刊7月22日發表聲明,報導內容關注政治人物是否透過狗仔跟監偷拍、組織運作及資金流向等重大公共利益事項,攸關民主政治及社會大眾知情權,絕非針對個人私生活進行無端攻擊。報導內容均係記者依據當時所掌握之資料及多方查證結果完成,並非憑空杜撰,亦無任何誹謗或損害他人名譽之故意;對於一審判決記者有罪深表遺憾,將提起上訴。2025年10月21日,鏡週刊報導「黃國昌小姨子高翬匯款百萬成立凱思」、「注資凱思國際的政商人士也跟著曝光,2021年匯出第一筆資金成立這家公司的神祕金主,就是黃國昌的小姨子高翬」、「早在4年前由高翬擔任負責人的耘力國際文化事業有限公司,就匯了100萬元成立凱思國際,高翬不但是黃國昌妻子高翔的親妹,還是凱思國際實際金主」。鏡週刊林姓記者挨告加重誹謗罪,他出庭表示本案報導源自立委王義川發現遭狗仔跟監而提告,經查核得知跟監人員受僱於凱思國際公司,凱思國際的負責人叫李麗娟,李麗娟住家跟黃國昌妻子、小孩的戶籍地相符,而求真民調公司的負責人也叫李麗娟,依據公司登記資料表可知李麗娟掌握款項超過千萬,但李麗娟只是在安親班當老師,「所扮演的角色十分詭異」,所以懷疑李麗娟是黃國昌的人頭。林姓記者說,查核李麗娟所在安親班的過程發現,這個地址跟耘力公司登記地址相同、耘力公司的營業項目也有補教業,甚至最後調查出高翬的賴姓表弟應有出資10萬元到凱思國際公司,他依據調查結果認為凱思、李麗娟、高翬、耘力公司有高度重疊性,合理推論高翬和耘力公司注資成立凱思公司。法官指出,鏡週刊這些查證過程並未涉及凱思公司成立的相關金流,最多只能認定凱思負責人李麗娟的資歷是否可以同時掌握資本額上千萬的凱思公司和求真民調公司「有所異常及疑義」,以及李麗娟與高翬、耘力公司「有高度緊密關聯性之情狀」,但報導內容明確提到高翬和耘力公司出資百萬設立登記凱思公司。北院調查,凱思公司的設立變更登記資料表顯示,2021年12月8日設立登記時由李麗娟出資90萬元、陳美吟出資10萬元;凱思公司的存簿資料則在2021年11月25日有兩筆存入紀錄,分別是10萬和90萬,而且都是「現金」,很難判定這100萬來自高翬或耘力公司提供的資金。法官曾問鏡週刊有無其他報導的依據,但被告和律師都說,基於新聞記者的職責保護消息來源,無法提出消息來源的相關資料,加上被告供稱因為報導主體是黃國昌,對於高翬和耘力公司的部分沒有進行查證,因此法院對於「凱思公司設立資金來自高翬、耘力公司」這件事無法相信為真。判決書提到,雖然鏡週刊辯稱本案報導與公共利益有所關聯,「被告並非檢調機關」,無調查真實的權力,只能依據當時查證結果來報導,但法官認為被告身為深耕多年的資深記者,報導內容散布力和影響力均極為強大,縱使報導動機是為了公益揭露不法行為,仍應進行合理查證程序,甚至查證程序應該比一般人口耳相傳更加嚴謹周密,才能避免他人名譽無端受損的情形,而本案有查證不足、客觀上難以合理相信的查證結果,因而涉犯加重誹謗罪。
水泥屍救女3/姊弟受虐!社會局瞞媽媽 竟「委託監護」前科犯
稚子何辜!「水泥封屍案」兇嫌張芳馨的兒女,因父親失蹤、母親服刑,經新北市社會局安排,將這對姊弟的監護權暫時委託給一名男子王家舜,但他曾有違反《兒少性剝削防制條例》的前科,張芳馨事前不知這段黑歷史,配合社會局簽下委託監護同意書。後來的發展顯示所託非人,小姊弟由王家舜擔任監護人期間,市府曾5度獲報疑似家暴案,當張芳馨透過律師申請調閱家防中心調查紀錄、社工評估報告等資料時,社會局卻不願提供,對於小姊弟離開王家舜之後才鬆口說出自己的遭遇,還告訴法院因為孩子沒先說所以無法提供協助,法官在判決書上重批社會局一味隱瞞資訊、未盡責協助媽媽及早發現孩子受虐。本刊調查,王家舜曾以壇主身分,收一名未成年的林姓女子當乾女兒,但他帶乾女兒出雙入對,還上旅館開房間,發生婚外情2年後,元配對林姓女子以及她母親提告求償50萬,判賠8萬元。林姓女子也以官司回擊,告元配傳簡訊恐嚇,法院判刑3月、緩刑2年;她還告王家舜拍下兩人發生性行為的畫面,但事發時她還沒滿18歲,法院以《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判8個月、緩刑3年。張芳馨對王家舜其實不熟,也不是主動找他代為照顧小孩,只知道丈夫失蹤前,曾帶小孩搬進他家,透過社會局協調,才決定將監護權委託給他,後來輾轉獲知王家舜有前科,而且是觸犯兒少條例,似乎不太適合擔任監護人,已在2025年3月廢止委託監護,另外安置兒女。北高行審理期間,社會局解釋為何拒給文件,因為張芳馨要調取的資料包括小孩怎麼安排生活、社工的處遇評估,攸關未成年子女隱私,應取得小孩同意,不可藉由親權行使的名義侵犯隱私。社會局主張,社工在本案開完準備庭之後,有問過張芳馨的小孩,他們都反對媽媽調閱檔案,法官做出決定前,應傳喚張芳馨的孩子到庭表示意見。張芳馨委任律師李晏榕(圖/報系資料照)張芳馨的委任律師李晏榕庭上陳述,她帶兩個小孩去桃園女子監獄看媽媽,其實孩子也希望看到自己的資料,新北市社會局聲稱兒少資料必須保密,但需要對法定代理人也保密嗎?李晏榕還告訴法官,孩子離開王家舜之後「什麼都說了」、「說了非常多的事情」,之前會說不想接觸媽媽、不想讓媽媽調資料是「他們生存的策略」,要等到出來安全後才會講實情。李晏榕轉述孩子的委屈,在王家舜擔任監護人期間,他們有3年睡在地上,這是不是因為是受刑人的小孩,「所以社會局便宜行事把小孩委託給連學校社工都覺得不適宜的人照顧,然後擔心原告究責?」李晏榕強調張芳馨無意對社會局究責,她很開心見到子女,不過孩子對於有些事情是不便說出口的,還是得藉由社會局提供相關紀錄,才能進一步了解這幾年發生什麼事。社會局透過委任律師表達,孩子另行安置後才講出一些原本沒說的事情,如果當初孩子有講,社工會有不同處置;關於王家舜疑似不當對待孩子的行為,社會局一得知就啟動司法介入並提供相關協助,不過「前提必須建立在孩子要先說」。新北市政府社會局遭法官批評未盡責幫助張芳馨有效行使親權。(圖/報系資料照)法官批評新北市社會局一味以孩子隱私拒絕提供資訊,實際上是社會局未盡責幫助張芳馨有效行使親權,導致她得不到充分的訊息,也錯過提早終止委託監護的時機,難以察覺小孩長期以來受到傷害。判決中還打臉社會局,孩子接受王家舜照顧期間,曾5度通報受虐,社會局明知張芳馨正在服刑,不可能是媽媽施暴,應該告知媽媽有這些狀況,再一起商量怎麼做對小孩最好,社會局卻辯稱家長是他們要查察監督的對象,這是誤解法律,社會局沒有權力排除張芳馨以母親身分決定如何維護小孩的權益。新北市社會局回應本刊,本案案母入獄時,社會局介入協助,當時兩個孩子就讀小學,因需兼顧姊弟意願,當時社工與姊弟會談,姊弟表達不想被安置,又兩人已與案父友人一家共同生活一年多,也表達喜歡這個環境,當時社工評估照顧狀況穩定,就尊重姊弟意願,非判決書所言由社會局居中協調安排住所。關於姊弟受照顧狀況,社會局表示社工持續追蹤,渠等在留養人家中的生活適應良好,另有關生活中曾發生不當對待議題,社會局也介入輔導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