逾期未繳
」 酒駕 欠稅 罰鍰 強制執行 累犯
婦人攜帶「豬肉草仔粿」入境遭罰20萬 拒繳後新北分署強制執行清償
一名旅居台北的60多歲陸籍配偶,因從大陸返台時攜帶含豬肉餡的草仔粿遭罰20萬元,卻遲未繳納,案件移送至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新北分署後,執行人員查扣其銀行帳戶、薪資債權並多次聯繫協調,最終促使義務人於11月14日一次繳清罰鍰,結束這起非洲豬瘟防疫裁罰的強制執行程序。該名黃姓婦人今年6月返台時,受友人請託攜帶4片草仔粿入境,邊境檢疫人員查驗後發現內餡含豬肉成分,違反《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遭裁罰20萬元。但她逾期未繳,案件於9月移交新北分署強制執行。新北分署受理後立即啟動財產調查,10月扣押義務人帳戶,卻僅查得2,730元;其後再扣押她任職養護中心的薪資債權,卻因義務人已提前離職而無法執行。確認義務人已無其他可供執行財產後,執行人員主動與黃婦聯繫,要求提出清償方案。黃婦向執行人員解釋,當時不知草仔粿含豬肉,才會誤觸法令。執行人員則重申裁罰已確定,若不儘速處理恐面臨進一步強制措施。她在了解後續風險後,向同鄉友人籌措款項,最終於11月14日一次繳清20萬元罰鍰。新北分署提醒民眾,入境切勿接受請託,攜帶來源不明或可能含動物性成分的食品,以免遭重罰,也呼籲民眾面對法律責任要及時處理,避免因拖延衍生更多財務壓力。
北市「拒測王」第8度酒駕自摔 罰單504萬、禁考33年照樣騎
曾因7次拒絕酒測被罰504萬元、遭禁考駕照長達33年的「拒測王」林彥池,14日晚間騎機車行經新北市新店區寶高路時,疑因酒後重心不穩自摔。送醫後酒測值高達0.83毫克,警方將依公共危險罪嫌函送台北地檢署偵辦,這也是他第8次酒駕遭查獲。台北市交通事件裁決所今年7月公布第76次酒駕及拒測累犯名單,其中拒測次數最多、罰鍰最高者即為57歲林彥池。他過去7次拒測共遭裁罰504萬元並被禁考駕照33年,其中台北市3件、共288萬元罰鍰皆逾期未繳,已移送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強制執行。新店警分局調查,林男14日晚間8時許騎機車返家途中,沿寶高路120巷行駛時搖晃不穩、緊急煞車後自摔。民眾見狀立即上前協助並通報119。救護人員到場後發現,林男胸痛、左手與右腿擦挫傷,隨即送往新店耕莘醫院治療,幸無生命危險。警方後續對林男實施酒測,數值達0.83毫克,已構成公共危險罪。因林男仍在醫院治療,警方尚未製作事故筆錄,已調閱監視器還原經過,待其傷勢穩定後將通知到案說明,詢後依公共危險罪嫌函送台北地檢署偵辦。
加價成黃牛2/黃牛手法翻新夾縫中壯大 法規取締受限粉絲需求成攻防戰
韓流巨星G-Dragon(權志龍)即將二度來台開唱,門票開賣隨即完售,市場上仍不乏高價黃牛票。雖然《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簡稱《文創法》)修法後嚴懲黃牛,但實務上取締有限,黃牛反而透過新手法規避查緝,另因票源稀缺、市場需求龐大,不少粉絲甘願支付高價購買黃牛票,逐漸形成法規與市場之間的攻防戰。隨著《文創法》修法後加重處罰,黃牛手法也不再局限於單純加價轉售,而是隨著法規進化出一套「對抗體系」。以韓星GD來台開唱為例,門票雖採實名制登記,但黃牛仍找出灰色操作空間。業者早在開賣前便「先接單」,找到買家、談好區域與加價幅度,再在開賣當日出手搶票。他們抓住購票系統中漏洞,因第2張票可以在一週內「修改資料」,短短七天的緩衝期,就成了黃牛的天堂,只要在期限內找到買家,就能完成合法外衣下的非法交易。天王周杰倫去年10月開唱掀搶票熱潮,北市刑大事後破獲全台最大黃牛夫妻檔,手法則是利用搶票機器人大量掃票再加價轉賣,幾年下來搶得上千張熱門演唱會門票,獲利驚人。(圖/翻攝畫面)粉絲N女士向CTWANT透露,她早在開賣前一個月,就有黃牛主動私訊,問她想要哪一區、能接受的加價範圍,對方保證「開賣當天搶票成功機率高」,要她先匯一筆定金。最終,她以比原票價另加15,000元的價格,買下GD演唱會門票。N女士坦言,雖然明知風險高,但對鐵粉來說,「能進場就值得」。她的經驗也反映出市場需求強烈,只要粉絲願意付出額外代價,黃牛便有生存的空間。另讓黃牛有恃無恐的,是現行制度下的「執法困境」。根據規定,民眾若要檢舉黃牛,必須提供完整的交易紀錄,例如轉帳截圖、對話紀錄與票券序號等,否則文化局難以立案。問題是,多數黃牛交易都在私訊中進行,付款方式轉向第三方支付、加密錢包或現金面交,讓蒐證變得幾乎不可能。台北市議員陳宥丞建議,演唱會售票可以採取「實名制」加「抽票制」,這樣既可以壓縮黃牛操作空間,也能有效降低票券轉賣風險。(示意圖/報系資料照)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就有提議者指出,自己在嘗試檢舉時,發現管道要求提供「實際交易紀錄」與「具體票券座位資訊」,導致檢舉人必須冒著風險成為「受害者」才能提供證據,然而黃牛往往只在交易成功後才會給這些資訊,導致民眾若不與黃牛實際交易就難以檢舉。對此,台北市議員陳宥丞就指出,可以將「實名制」與「抽票制」納入購票標準,讓購票回歸公平競爭的機率,真正保護市民權益。以劉德華演唱會為例,其實名加抽票機制規定每人僅限登記兩張票,逾期未繳費票券將自動釋出供其他抽票者使用,這樣的模式既壓縮了黃牛操作的空間,也有效降低票券轉賣風險,從日本的成功經驗可見,結合實名制及抽票制,能有效阻絕黃牛與詐騙行為。
年輕男2年無照駕駛22次 罰單欠40萬不繳!土地被查封他才繳清
花蓮縣壽豐鄉一名21歲蘇姓男子,從111年11月起至113年8月止,無照駕駛多達22次,欠了40萬罰單未繳,被移送執行,經人員到現場查封不動產後,蘇男才乖乖繳清罰鍰。花蓮分署表示,蘇男自111年11月起的2年內,竟無照駕駛重型機車、小客車等高達22次,猶如不定時炸彈,案經交通部公路局臺北區監理所花蓮監理站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21條第1、2項規定連續裁處罰鍰,因逾期未繳而移送執行。花蓮分署自112年12月起陸續受理蘇男裁罰案件,因其名下無所得及存款,為保全公法債權,花蓮分署立即就其壽豐鄉2筆土地,函請地政事務所辦理查封登記。花蓮分署指出,經多次催繳,至戶籍地查訪等,蘇男均置之不理,期間雖曾致電表達會到分署辦理分期繳納,惟始終未履行承諾。為督促其履行義務,花蓮分署於114年3月間派員赴現場查封土地,張貼封條,蘇男始驚覺土地將遭拍賣,已於日前繳清罰鍰。無照駕駛事件頻傳,每每造成無辜民眾傷亡與家庭破碎。花蓮分署呼籲,民眾切勿心存僥倖,以身試法,該分署將持續就無照駕駛裁罰案件強力執行。
國道通行費欠31億 高公局被控不積極處理
國道採用電子收費系統多年,但通行費預儲帳戶與欠費管理仍存在問題。統計截至2024年底,國道通行費欠費金額達13.41億元,另有17.59億元案件已移送強制執行,合計達31億元。長期欠費者中,有人欠費超過9年,高公局被指缺乏積極處理對策。交通部高速公路局對於用路人行駛國道的通行費,經自動繳費期、平信繳費期及雙掛號繳費期仍逾期未繳者,即列為欠費案件。去年國道通行費欠費13億4107萬餘元,另有33萬9558件、計17億5915萬餘元(含通行費、作業處理費、滯納金及其他費用)送強制執行。送強制執行案件的前20大欠費大戶,有8戶為個人、12戶為企業,欠費期間為2014至2022年度,欠費筆數介於1152筆至522筆,金額介於50萬餘元至196萬餘元。其中9戶欠費超過5年,還有人超過9年都未繳費。審計部報告指出,針對用路人行駛國道長期欠繳通行費,高公局未研訂積極因應措施,導致欠繳通行費持續增加。高公局則坦言,對於欠費者只能送強制執行,面對當事人躲藏、脫產、扣不到財產等莫可奈何。此外,車主申請終止帳戶或車輛報廢後,未領回預儲金情形嚴重,截至2024年底累計142萬餘筆、金額4.68億元,交通部高速公路局透過簡訊、海報等方式宣導,但成效不彰。高公局說明,該筆錢由高公局保管,其實不只電子收費的儲值金,包括更早之前的回數票也算在內,若民眾找到票卡,隨時能找高公局退款。高公局建置ETC車輛協查系統,藉由比對「黑名單車牌」與過ETC門架車輛,偵測偽(變)造或冒用車牌,並發出告警,提供公路警察局攔檢依據。但審計部指出,黑名單來源過於侷限,僅來自通行費申訴或註銷案件,無法全面偵測違法車牌,建議擴大檢核異常車牌類型、強化與公警局合作機制。
最新酒駕累犯名單曝!北市男「拒測7次」累計罰504萬 禁考照33年
臺北市交通事件裁決所(以下簡稱裁決所)今天(9日)第76次公告酒(毒)駕及拒測累犯名單計有32名,其中酒(毒)駕累犯2次者有16名、3次以上者有8名,拒測累犯2次者5名、3次以上者3名,合計32名。臺北市累計已公布1,899人次(1,774名)。裁決所表示,公告名單罰鍰最高且累犯次數最多者為林彥池,本次拒測累犯第7次罰鍰126萬元,加上前6次拒測處分,已累計高達504萬元罰鍰,禁考駕照33年。林彥池於台北市拒測罰鍰累計有288萬元,皆逾期未繳納已移送法務部行政執行署臺北分署強制執行。裁決所說明,本次公告名單中17名案件已結案,5名申請分期繳款,餘10名未結案者全數移送強制執行,移送金額394萬元。另上月公告臺北市酒(毒)駕及拒測累犯3次以上、設籍北市者,計有杜駿宥及楊宏均等2名,裁決所已印製A4彩色照片海報,將提供本市各鄰里辦公處及各派出所張貼公布,加強嚇阻民眾酒後駕車行為,期望透過社會制約,避免高度酒駕累犯者再犯之可能性。裁決所特別提醒,部分民眾酒駕遇警方攔查時,以為拒絕酒測就可以逃避公共危險罪及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罰責。殊不知第1次拒測罰鍰即高達新臺幣18萬元,累犯者依前次罰鍰金額加罰新臺幣18萬元,罰鍰無上限,遲未繳納者將移送強制執行,只要名下有財產所得均可能遭到拍賣或扣繳。除了高額罰鍰外,駕照處吊銷或禁考3至5年,車輛牌照一律吊扣2年。臺北市交通事件裁決所呼籲,飲酒「不」開車出門、飲酒次日宿醉「不」駕車、席間飲酒「要」找代駕或搭乘大眾運輸,勿心存僥倖觸犯法律而受罰,避免意外而遺憾終身。◎喝酒勿開車!飲酒過量,有害健康,未滿18歲請勿飲酒。
狂發交通罰單催繳信搞詐騙 公路局通報下架200多詐騙網站
詐騙集團催繳交通違規罰單手法不斷更新,交通部公路局指出,近期再次更新電子郵件通知民眾,寄件主旨為Mvdis監理信箱,內容不外乎為「請於O/O之前完成繳納,逾期未繳將依法加徵納金,並移送強制執行」等語,經查證該電子郵件是假訊息,公路局迄今已通報下架200多件詐騙網頁,並於首頁「澄清專區」提醒民眾,注意詐騙簡訊、假監理服務網網址,請勿點選假連結。公路局表示,請民眾特別注意,切勿點擊來源不明電子郵件、簡訊或連結,以免遭受詐騙,監理機關雖有交通違規罰單到期簡訊提醒通知服務,但需要車主主動提出申請,且此服務僅限於「提醒通知」,不會附上網址供下載及點選。若有收到繳費電子郵件存有疑義,請洽各地區監理所站或交通事件裁決中心(處)查證。公路局提到,若收到相關違規或汽車燃料使用費繳費通知,可上「監理服務網」正確網址為「 https://www.mvdis.gov.tw/ 」,或下載監理服務APP查詢。若有疑義可洽公路局用路人服務中心0800-231-035免費電話或各監理所站求證;若為6都所管轄交通違規,則可洽6都裁決中心(處)求證。詐騙集團催繳交通違規罰單手法不斷更新。(圖/公路局提供)
12強冠軍紀念銀幣明開放預購!限量3.6萬枚「每枚1600元」
中央銀行23日宣布發行「2024年第三屆世界12強棒球錦標賽冠軍紀念銀幣」,紀念銀幣發售全數採用預購登記制,並於23日開始預購,每人限申購1枚,每枚售價新臺幣1,600元;預購數量上限為36,000枚,預購總量如超過上限,將進行電腦抽籤。央行相關預購規定如下:一、紀念幣圖像本紀念銀幣鐫有面額新臺幣50元,含銀1/2英兩、成色999;正、背面主題茲說明如下:(一)正面:以歡慶奪冠為主題,球員高舉獎盃並歡呼勝利,刻劃我國代表隊奮戰不懈、勇奪冠軍的光榮時刻;上緣鐫「中華民國114年」,下緣鐫「第三屆世界12強棒球錦標賽」及「冠軍紀念」。(二)背面:以棒球運動為主題,展現球員在場上投球、打擊、接捕動作中所蘊含的力與美及拚搏精神;上緣鐫「GLOBAL CHAMPIONS PREMIER 12」,圖中鐫「50圓」、「1/2 oz」、「2024.11.24」及「Ag 999」。二、發售採用預購登記及超額抽籤制(一)發售數量及單價本紀念銀幣發售全數採用預購登記制,每人限申購1枚,每枚售價新臺幣1,600元;預購數量上限為36,000枚,預購總量如超過上限,將進行電腦抽籤。(二)預購方式及時間臺灣銀行提供民眾「網路」及「臨櫃」兩種預購方式,並自本(6)月23日起於該行官網設置「2024年第三屆世界12強棒球錦標賽冠軍紀念銀幣網路申購系統」,預購期間自6月23日上午10時起至7月2日23時59分59秒止;該期間欲臨櫃預購的民眾,請於營業時間內前往臺灣銀行各分行(簡易型分行除外)辦理預購登記。預購截止後,將不再開放臨櫃購買。預購總量如超過上限,將於7月3日進行電腦抽籤,並於當日18時前公告中籤名單,同時開放中籤者繳款至7月11日15時30分止;逾期未繳款者,視同放棄。完成繳款者,預計本年11月份可至預購時選定的臺灣銀行分行領取紀念幣,確定領幣日期將由本行另行公布。網路預購的操作說明及申購須知,刊載於申購系統網站,歡迎上網查閱。
高雄婦住垃圾屋「雜物堆到天花板」!挨罰76萬險遭拍賣 孝子吐辛酸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高雄分署(以下簡稱高雄分署)近期處理了一件義務人積欠環保罰鍰的案件,展現了「公義與關懷」的柔性執法精神。本件義務人住家環境髒亂不堪,屢遭檢舉與環保局裁罰,裁罰金額合計76萬7,751元,因逾期未繳移送高雄分署執行。高雄分署執行人員到義務人住家訪視時,發現該房屋門窗破損,從破損處向內張望,內部雜物幾乎堆積到天花板的高度,環境極度惡劣。由於大門深鎖無法進入屋內,執行人員遂調查及了解義務人生活狀況,並留下通知書,請義務人自行到分署報告財產狀況。報告期日,義務人本人未到場,但其兒子來到高雄分署,哭訴家庭的無奈與困境。他提及母親及妹妹無法控制自己,不斷地撿拾垃圾回家堆積,造成環境惡劣、蚊蟲孳生,因此被不斷檢舉,目前家中僅剩他一人賺錢,面對母親與妹妹的狀況,深感人生無奈。高雄分署執行人員了解情況後,誠心勸慰義務人兒子,並考量其經濟狀況,同意他代母親每月償還欠款。高雄分署也暫時不會拍賣義務人的房子,以避免其一家陷入困境,無家可歸,並囑咐其儘早整理環境,避免衍生更多罰單,讓義務人一家在困難中感受到了執法的溫暖與彈性。高雄分署呼籲,居家環維護清潔乃每位公民之責任,此事關係公共衛生利益。另,義務人或其家屬若遇到生活或經濟上的困難,切勿獨自面對,應主動向行政執行署各分署、相關政府機關或社會福利機構尋求協助。行政執行分署會在符合法令的限度內,盡可能給予義務人或其家人方便與協助,共同渡過難關,重拾正常生活。
5歲資優童提早入學資格被取銷 新北單親父怒告教育局遭駁回
新北市一名喬姓父親近日控訴,其年僅5歲的大女兒通過資優鑑定並完成提早入學程序後,卻在未經其同意的情況下,由前妻單方面申請撤銷入學資格,並獲教育局與學校受理。教育局回應表示,撤銷決定基於學習適應不良且有早療需求的客觀資料;法制局則指出,訴願程序因缺父母雙方簽名未補正,依法不受理。本案爭議起於喬男與前妻離婚後,共同監護2人之女。去年其女經考核通過資優鑑定,為新北市當年度僅8位符合提前入學者之一。然而9月入學後,因母親屢次以請假方式不讓女兒實際就學,致使開學至11月僅出席4節課,缺課率高達98%。教育局依據特殊教育推行委員會審查及家長提供40餘次早療紀錄,認定女童未達入學適應狀態,准予撤銷提早入學資格。喬父認為,此舉違反《民法》上共同監護須雙方同意的重要原則,質疑教育局與就讀國小未徵得其同意即受理撤銷,嚴重侵害其作為共同監護人的權利。他遂向新北市法制局提出訴願,盼撤銷撤學決定。但法制局審查認定,未成年子女無訴願能力,應由雙親共同作為法定代理人簽署,惟其訴願書僅由喬男單獨具名,經通知補正逾期未繳,依法程序不合,決議「不受理」。對此,教育局回應強調,「本案依制度審議,重點在於是否符合學生最佳利益」,考量女童尚需早療且明顯無法適應學校生活,決議延至114學年度足齡入學,符合法定義務教育穩定原則。
竹科建商傳破產倒閉!長期欠稅累積千萬元 市府不忍出手了
台灣一間建商曾籌劃新竹科學園區購物中心,沒想到卻欠下高額債務,宣布破產倒閉。甚至爆出長期拖欠新竹市及臺北市自90年以來累積高達千萬元的房屋稅、地價稅與營業稅。稅務團隊與法務部行政執行署聯手前往社區實地勘查。(圖/新竹市稅務局)新竹市稅務局在113年度「防止新欠及清理舊欠」績效評核中榮獲乙組第一名,展現卓越成效。稅務局表示,去(113)年度開徵稅額達86億2,200萬元,成功徵起84億8,800萬元,徵起率高達98.45%。此外,稅務局與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新竹分署攜手清理舊欠,清理率達93.26%,欠稅徵起金額較112年增加1.3億元,不僅維護租稅債權,實現公平正義,更為公庫挹注豐沛財源。代理市長邱臣遠表示,市府始終以打造「安居科技城」為目標,而穩定的稅收則是市政建設的重要後盾。對於稅務團隊不畏困難、全力追稅的敬業精神深表肯定。某家原上櫃的建設公司長期拖欠新竹市及臺北市自90年以來累積高達千萬元的房屋稅、地價稅與營業稅。然而,在稅務局憑藉專業洞察力,意外發掘該建商名下不動產的隱藏價值,並積極尋找潛在買家,最終成功清理853萬元欠稅款,並額外徵起土地增值稅63萬元,進一步挹注地方財政。建設公司持有社區地下停車場。(圖/新竹市稅務局)稅務局表示,該欠稅公司原為上櫃公司,曾籌劃新竹科學園區購物中心、民生東路辦公大樓及天母高級住宅等開發案。90年間受建築業不景氣影響,致資金積壓,財務周轉發生危機因而倒閉,積欠巨額負債及稅款,名下大量房地陸續遭拍賣,僅剩下少數的社區道路土地、警衛室及大樓持分。歷經三輪拍賣皆無人承接,導致每年開徵的房屋稅與地價稅無法順利徵收,欠稅問題持續累積。稅務局說明,在第4輪拍賣啟動前,稅務團隊與臺北市稅捐稽徵處聯手前往拍賣標的物所在社區實地勘查,意外發現該建設公司仍持有社區地下停車場約15個平面車位的持分權利。隨即展開調查,確認停車場的占用情形及是否有租金收入。同時,評估社區內近200戶住家的停車需求旺盛,便積極向社區住戶及鄰近居民釋放拍賣訊息,以提高買氣。建設公司持有社區地下停車場。(圖/新竹市稅務局)拍賣訊息發布後,有不動產業者致電稅務局,關切第4輪拍賣底價918萬元較第3輪底價480萬元增加了438萬元。稅務局解釋,這是因為每次重啟拍賣程序時,法院皆會重新鑑價,而停車場的實際價值在此次評估中被揭露,顯示出極高的市場潛力,進一步鼓勵投標熱度。最終,該標的順利以底價918萬元拍定,不僅成功清償積欠逾20年的地價稅、房屋稅及營業稅共853萬元,還額外徵起土地增值稅63萬元,增裕庫收。稅務局強調,本案展現出稅務團隊鍥而不捨的追稅決心,即使面對多年無人問津的拍賣物件,仍積極尋求突破。稅務同仁細心評估欠稅人財產的拍賣效益,實地查勘不動產現況,蒐集有利拍賣資訊,並積極尋找潛在買家參與投標。最終順利拍出,成功收回欠稅款,挹注市庫,也維護租稅債權與公平正義。稅務局提醒,民眾收到稅單後,務必於限繳期限內繳納,切勿忽視或拖延,以免衍生滯納金。若逾期未繳並遭移送執行,可能面臨薪資扣押、存款凍結,甚至動產與不動產遭強制執行,後果嚴重,得不償失。 台積電擴大赴美 炒房族喊「完蛋了」 一表看台積宅漲多兇 阿姨我不想努力了!全台共151萬女地主 這縣市最多 尪生前承諾「房子妳住到百年」 漏做1事…妻慘搬離還賠錢
我是台灣人1/陸配父母亡、對岸無財產 兒準飛官、女台大畢還要她補證明
移民署4月2日針對目前已取得台灣戶籍陸配發出通知,要求陸配與子女須依據「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的規定,3個月內補繳「經海基會驗證之喪失原籍公證書」,否則撤銷台灣戶籍,瞬間引起陸配震驚與譁然!本刊實際採訪1996年就嫁來台灣的陸配花花(化名),花花氣憤又無奈的指出,她來台30年,領有中華民國身分證,如今雙親雙亡、對岸沒有任何財產,到大陸還得以「台胞證」入境,現在要她何去何從?花花說,當初等了8年才領到身分證,早已在台落地生根,工作、生子、依法納稅,就連兒子都報考空軍官校以報效國家,原身分證明文件早在領到身分證的那刻被銷毀,來台30年後卻收到一張通知書要求補繳,否則將撤銷台灣身分,但包含中國身分證在內資料早已全部銷毀,中國公安系統也早已將她註銷,「要我去哪裡生證明文件?」陸配無奈指出,她來台近30年,卻被通知補繳交原籍喪失證明,否則就會撤銷台灣身分。(圖/民眾提供)花花表示,她在1996年時嫁來台灣,在台灣落地打拼,從一開始的人生地不熟到後來逐漸有了穩定工作,隨後生下一雙兒女,排隊排了8年才領到台灣身分證,同時依規定放棄對岸國籍,只為教育栽培一雙兒女成人,如今女兒台大畢業、兒子更是考上空軍官校,決定報效國家,卻在4月7日突然收到一封來自移民署的雙掛號「通知書」。花花指出,當下打開來發現並非是正式公文,內容要求她在通知書送達的3個月內,補繳經海基會驗證之喪失原籍(大陸籍)公證書等證明文件,若逾期未繳將被依規定撤銷定居證,同時撤銷戶籍登記。整張通知書上未有負責承辦人,也未有大小章,僅有移民署署名,原本還以為是詐騙,孰料撥電話詢問才赫然發現該通知書是「真的」。當下緊急詢問移民署,移民署承辦人先是表示,2004年3月1日前已要求繳交原籍喪失證明,最近正好在全面清查,因此針對電腦內未有相關資料的對象全面寄發通知,「剛好也給你們一個機會選擇」、「若不繳交就是撤銷」、「定居我給的,我也可以收回!」最讓花花氣憤與不解的是,事隔30年,她的雙親早已身故,在中國早已沒有任何直系親人、也未有任何房產,就連進出中國大陸還得以「台胞證」進出,嫁來台灣近30年的時間裡,只回去過3次,一次父親過世、一次母親過世、一次在疫情前回去,但「台胞證」卻無法作為原籍喪失的證明,僅能以向公安申請原籍喪失證明,再經海基會認證才能繼續保留台灣人的身分,而21年已過,當時申請放棄原籍的文件,包含中國身分證在內早已全部銷毀,中國公安系統早已將她註銷,「你要我去哪裡生證明文件?」,但移民署僅表示,「你去申請一定有,不可能沒有」。她無力表示,嫁來台灣30年的時間,她認真工作、依法繳納所得稅、努力栽培一雙兒女,卻在30年後突然被一只通知書要求繳交早已被銷毀的原籍喪失文件,否則就要撤銷她在台戶籍,「我父母都過世了,已經沒有直系親屬了,在那邊也沒有房子財產,我的家在台灣,你要我回哪裡去?」。陸配指出,她去大陸還得以「台胞證」入境,但移民署表示,「你去申請一定有」。(圖/示意圖,與本案無關/資料照)對此,移民署8日強調,已陸續接獲受通知對象完成繳附喪失原籍證明文件,針對部分個案,如有實際上無法克服之困難,致無法取得喪失原籍證明文件,可向移民署反映困難處,署將會同陸委會及海基會等相關機關或單位,尋求合理妥適之解決方案。移民署表示,目前已獲准在臺定居的陸配約14萬餘人,經清查發現,多數均已繳附喪失原籍證明,惟有部分在台定居對象尚未繳附喪失原籍證明,經瞭解可能是過去因疫情或是其他因素未能返回中國大陸辦理。為避免民眾同時具有兩岸戶籍情事,移民署陸續通知具陸籍身分且未曾繳附喪失原籍證明者,於合理期限內繳附相關證明文件,一切均是在法律規範下,合理依序之依法行政作為。對於在台灣長住久安、安居樂業、奉公守法、認同中華民國之陸籍身分者,若有文件申請之實質上困難,政府絕對依法保障權益,不需過度擔心。不過,專研《兩岸關係條例》的律師陳麗玲痛批內政部「違憲又違法」!她表示,依據憲法第7條平等權規定,「中華民國人民,無分男女、宗教、種族、階級、黨派,在法律上一律平等。」但內政部卻在未有法令依據下,竟公然要求已經取得我國身分證的陸配與陸配子女繳交「原籍喪失證明」。律師陳麗玲痛批內政部「違憲又違法」。(圖/陳麗玲臉書)除了違憲以外,內政部主張依據《兩岸關係條例》第9條之1要求台灣民眾不得在大陸地區設有戶籍或領用大陸地區護照,但在2004年前的法律明定不需檢附「原籍喪失證明」,當初政府經審核後發出身分證,卻在事隔21年後才要求民眾檢附,且不檢附就將除籍,明顯違反信賴保護原則,不顧中國大陸近年快速變遷之下,不少派出所早已拆遷,「你要民眾去哪裡生證明?」。何況民法追訴期限為15年、行政法追溯期限為7年,更有不溯及既往之規定,內政部竟在事隔21年後才要「溯及既往」,明顯違法。陳麗玲律師強調,內政部此次發出的並非正式公文,僅是一紙「通知書」。她歡迎陸配們找她登記,並說明當時已提供除籍說明,而不是在21年後才要求補件,若陸配因無法補件而遭到恐嚇、騷擾,甚至因此被除戶、驅逐出境,都可以聯絡她,她將協助對內政部公務員提告瀆職與民事賠償。此外,大成台灣律師事務所的何謹言律師也願意協助受害陸配打官司。
北市酒駕拒測累犯名單曝 男子累計4次「開罰72萬」強制執行
台北市交通事件裁決所9日公布第70次公告酒(毒)駕及拒測累犯名單,共計31名,其中,李國基酒駕拒測累犯4次、遭罰72萬元最高,且因罰鍰未繳納已移送強制執行。裁決所統計,這次公告名單中,15件已結案,2件申請分期繳款,其餘14件未結案者全部移送強制執行,移送金額264萬2500元。裁決所表示,李國基因是酒駕拒測累犯,按前次金額加罰18萬,因此罰鍰達72萬元,同時處禁考機車駕照5年。這次公告名單中,罰鍰次高者是林逸昕,因酒駕拒測累犯2次,處36萬元;丁豪輝則因毒駕累犯4次處27萬元,2人也都因未繳納罰鍰,已移送強制執行。]台北市交通事件裁決所9日公布第70次公告酒(毒)駕及拒測累犯名單,共計31名,其中,李國基酒駕拒測累犯4次、遭罰72萬元最高,且因罰鍰未繳納已移送強制執行。(圖/北市裁決所提供)另外,3月公告北市酒(毒)駕及拒測累犯3次以上、且設籍北市者有2人,裁決所已印製A4彩色照片海報供北市各鄰里辦公處及派出所張貼公布,以加強嚇阻民眾酒後駕車及累犯者再犯。裁決所也提醒,酒駕違規除了高額罰鍰,還會吊扣機車駕照1年、汽車駕照2年,警方並當場吊扣牌照2年及代保管車輛;因而肇事致人重傷或死亡,得依規定没入該車輛;罰鍰逾期未繳納者,則依法移送強制執行;若酒測值達0.25mg/L以上即涉公共危險罪,將移送司法機關辧理。◎喝酒勿開車!飲酒過量,有害健康,未滿18歲請勿飲酒。
最新酒駕累犯名單出爐!「張哲綱」毒駕8次罰鍰117萬 送強制執行
臺北市交通事件裁決所(以下簡稱裁決所)今天(26日)第69次公告酒(毒)駕及拒測累犯名單計有31名,其中酒駕累犯2次20名,酒駕累犯3次5名,酒駕累犯4次1名,毒駕累犯2次1名,毒駕累犯8次1名,先酒駕後毒駕1名,酒駕拒測累犯2次1名,酒駕拒測累犯3次1名,合計31名,臺北市累計已公布1,678人次(1,549名)。本次公告名單罰鍰最高者為張哲綱,因毒駕累犯7次及毒駕累犯8次分別處罰鍰54萬元及63萬元(酒(毒)駕累犯3次以上者按前次金額加罰9萬),機車駕照2案各處禁考3年,罰鍰共計117萬元,因未繳納已移送強制執行。罰鍰次高者為叶榮駿,因酒駕拒測累犯3次,處罰鍰54萬元(酒駕拒測累犯者按前次金額加罰18萬),機車駕照處禁考5年,罰鍰未繳納已移送強制執行。蘇清泰酒駕拒測累犯2次,機車駕照處禁考5年,罰鍰36萬元已繳款結案。本次公告名單中23件已結案,2件申請分期繳款,餘7件未結案者全數移送強制執行,移送金額206萬元。裁決所特別提醒民眾,現行法規只要有酒駕違規行為,除了高額罰鍰還會吊扣駕照(機車1年,汽車2年)、警方當場吊扣牌照2年及代保管車輛,建議民眾不要心存僥倖;因而肇事致人重傷或死亡,得依規定没入該車輛;罰鍰逾期未繳納者,依法移送辦理強制執行;酒測值達0.25mg/L以上即涉公共危險罪,警方依規定移送司法機關辧理。◎喝酒勿開車!飲酒過量,有害健康,未滿18歲請勿飲酒。
北市酒駕累犯名單出爐!公布31人 張哲綱「6度毒駕」罰45萬
台北市交通事件裁決所今(12日)公告,酒(毒)駕累犯名單計有31名,其中酒駕累犯2次22名,酒駕累犯3次3名,酒駕累犯4次2名,酒駕累犯5次1名,毒駕累犯2次2名,毒駕累犯6次1名,合計31名,累計已公布1616人次(1522名)。裁決所表示,此次累犯名單,罰鍰最高者為張哲綱,因毒駕累犯6次處罰鍰45萬元(酒(毒)駕累犯3次以上者按前次金額加罰9萬),機車駕照禁考3年,業已繳款結案;李超翔為酒駕累犯5次(酒測值0.22mg/L),罰鍰12萬元,汽車駕照禁考3年,案件未結已移送強制執行;酒駕累犯4次者有2名,蔣宏基(酒測值0.26mg/L)、張順荃(酒測值0.36mg/L),其2人駕照處分均已執行,因酒測值皆超過0.25mg/L以上涉公共危險罪,由警方移送司法機關辧理。裁決所指出,本次公告名單中20件已結案,餘11件未結案者全數移送強制執行,移送金額99萬4000元。另上月公告台北市酒(毒)駕及拒測累犯3次以上設籍本市者計有1名,裁決所已印製A4彩色照片海報,將提供本市各鄰里辦公處及各派出所張貼公布,加強嚇阻民眾酒後駕車行為,期望透過社會制約,避免高度酒駕累犯者再犯之可能性。裁決所提醒民眾,現行法規只要有酒駕違規行為,除了高額罰鍰還會吊扣駕照(機車1年,汽車2年)、警方當場吊扣牌照2年及代保管車輛,建議民眾不要心存僥倖;因而肇事致人重傷或死亡,得依規定没入該車輛;罰鍰逾期未繳納者,依法移送辦理強制執行;酒測值達0.25mg/L以上即涉公共危險罪,警方依規定移送司法機關辧理。裁決所呼籲,飲酒「不」開車出門、飲酒次日宿醉「不」駕車、席間飲酒「要」找代駕或搭乘大眾運輸,勿心存僥倖觸犯法律而受罰,避免意外而遺憾終身。
欠稅不繳! 財稅局示警:當心壽險保單被終止
納稅義務人注意!逾期未繳納稅捐,會移送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強制執行,除了會對欠稅人的財產和存款加以強制執行外,亦會對人壽保險契約強制執行,醒納稅義務人要如期繳納稅款,以免影響自身權益。嘉義市政府財稅局表示,納稅義務人逾期未繳納稅捐,會移送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強制執行,依最高法院民事大法庭108年度台抗大字第897號裁定「壽險保單得為強制執行之標的,執行法院於必要時,得核發執行命令終止債務人為要保人之人壽保險契約,命第三人保險公司償付債務人保單價值準備金或解約金」為欠稅執行提供新的執行標的。嘉義市政府財稅局指出,欠稅經移送執行後,除了會對欠稅人的財產和存款加以強制執行外,亦會對人壽保險契約強制執行。嘉義市政府財稅局說明,當執行分署核發扣押命令後,保險契約將被終止,保險公司會將保單解約金或保單價值準備金償還欠稅款。嘉義市政府財稅局提醒,納稅義務人務必在繳納期限內繳納稅款,以避免因欠繳稅捐引發不必要的法律後果,逾期繳納稅捐不僅是加徵滯納金,倘若欠稅案件經移送強制執行,還可能面臨保單被解約的重大損失,失去原本可依賴的人壽保險保障,民眾若有經濟困難無法一次繳清,可於繳納期限內向該局申請加計利息分期繳納。
2024跨完年「沒繳就開罰」! 車主忘繳「這費用」最高罰3千、強制執行
今(31)日就是2024的最後一天,根據交通部公路局日前公告,113年度汽機車的「汽燃費」從7月開始徵收,營業車則為分季繳費,車主若尚未繳費,會收到監理機關寄發的催繳通知書,補繳期限就到今天為止,逾期未繳就直接開罰300至3000元,更會被強制移送執行,提醒車主盡快完成繳費。公路局表示,自用汽車及機車燃料使用費於每年7月開徵,營業車則於3月、6月、9月及12月分季開徵,對於未依期限繳納之車主,公路局所屬監理機關已寄出催繳通知書,補繳期限至113年12月31止,逾期未繳納汽燃費者,除依公路法第75條處以罰鍰300元至3000元外,後續將未繳納金額移送強制執行。據公路局統計,截至12月16日止,全台汽燃稅徵收率中,自用汽車達97.62%、機車則有94.45%,但自用汽車仍有17.8萬輛、機車則還有74.1萬輛尚未繳納汽燃費。至於2024汽機車燃料稅費要繳多少?自用車費額:(最終小數點以四捨五入計算)汽油車=2.5元 x 每月耗油量 x 12月柴油車=1.5元 x 每月耗油量 x 12月機車燃料使用費費額(機車汽燃稅每年費率)50cc以下:300元51~125cc:450元126~250cc:600元251~500cc:900元501~600cc:1200元601~1200cc:1800元1201~1800cc:2010元自用小客車常見每年汽燃費率501~600cc:汽油2880元、柴油1728元601~1200cc:汽油4320元、柴油2592元1201~1800cc:汽油4800元、柴油2880元1801~2400cc:汽油6180元、柴油3708元2401~3000cc:汽油7200元、汽油4320元公路局提醒,車主收到催繳通知書後,可持單至金融機構、郵局、超商臨櫃繳納,或透過電話語音、監理服務網或手機下載「監理服務APP」、一卡通MONEY、嗶嗶繳、橘子支付、蝦皮購物、街口支付、悠遊付、永豐銀行、元大行動等APP,免出門就能線上繳納,繳費管道多元、方便又迅速。公路局指出,若沒有收到催繳通知書又不確定自己愛車是否已繳納汽燃費的車主,除了向監理機關洽詢外,也能透過「監理服務網」、「監理服務APP」即時查詢,或於超商使用多媒體設備查詢、補單及繳費。
小心!被訊息通知「違規罰單未繳」是詐騙 交通局示警:不要點連結
詐騙手法推陳出新,近期有部分民眾收到監理所以簡訊或電子郵件通知「違規罰單未繳」,上頭還有假冒政府網站的不明連結,交通局調查後確定是詐騙訊息,點連結輸入個人資料和信用卡資訊,恐被盜個資外也有金錢損失的危險,呼籲大眾小心勿上當受騙。高雄市政府交通局指出,近期有民眾收到監理機關E-mail電子郵件或簡訊通知,內容提到「監理業務中心發現您未處理違反交通管理事件,請於12/20之前盡快處理…」的違規罰單未繳通知,還有附上疑似政府網站連結要民眾點擊繳費;交通局提醒大眾,這些都是詐騙,不要點擊連結進入詐騙網頁,更不要輸入個人資料和信用卡資訊。高雄市政府交通局發現有不少民眾受到假違規罰單未繳通知受騙,特地呼籲若民眾有交通違規,警方舉發時會依規定,寄發書面的交通違規罰單,並不會以E-mail或簡訊的方式通知。(圖/高雄市政府交通局)交通局說明,民眾有交通違規為警方舉發時,警方會依規定寄發書面的交通違規罰單,以符合法令規定,並不會以E-mail或簡訊方式通知。如果民眾有不喜新罰單逾期未繳的情形,交通局交通事件裁決中心也會以正式公文書(裁決書)通知,絕不會透過電子郵件或簡訊方式通知民眾繳款。事實上,民眾可以透過交通部公路局所建置之「監理服務網」(正確網址:https://www.mvdis.gov.tw/)查詢是否有交通違規罰單,也能用智慧型手機下載「監理服務APP」,使用APP查詢相關交通違規罰鍰情形;另外,也可撥打所處縣市政府的交通局「交通事件裁決中心公務電話」,查證交通違規案件。民眾在電子信箱收到自稱監理所寄來的「違規罰單未繳」通知,但寄件人資訊與監理所毫無關係,注意事項甚至還有錯字。(圖/讀者提供)根據民眾提供的假冒監理所寄出的信件中,寄件人寫著監理機關,卻附上一串不知所云的英文字,寄信人信箱也並非公家機關,信件內容還出現多個錯字,仔細看其實就能找到可能是詐騙信件的線索。
車主注意了!「1費用」年底前若未繳 逾期最高可罰3000元
汽燃費是無論自用汽車、機車、營業車等車主每年必繳的稅金之一,公路局昨(17)日就提醒,還未繳納今(113)年度汽燃費的車主,補繳期限至113年12月31日止,若逾期未繳納,將處以罰鍰300元至3000元,後續將行政法院移送強制執行。公路局表示,自用汽車及機車燃料使用費,於每年7月開徵,營業車則於3月、6月、9月及12月分季開徵,對於未依期限繳納之車主,公路局所屬監理機關已寄出催繳通知書,補繳期限至113年12月31止。公路局強調,若逾期未繳納汽燃費者,除依《公路法》第75條處以罰鍰300元至3000元外,後續將未繳納金額移送強制執行。公路局說,車主若收到催繳通知書,可持單至金融機構、郵局、超商臨櫃繳納,或透過電話語音、監理服務網或手機下載「監理服務APP」、一卡通MONEY、嗶嗶繳、橘子支付、蝦皮購物、街口支付、悠遊付、永豐銀行、元大行動等APP,免出門就能線上繳納,繳費管道多元、方便又迅速。公路局也指出,若沒有收到催繳通知書又不確定自己愛車是否已繳納汽燃費的車主,除了向監理機關洽詢外,也能透過「監理服務網」、「監理服務APP」即時查詢,或於超商使用多媒體設備查詢、補單及繳費。此外,公路局建議,為避免忘記繳納汽燃費,車主可申辦活期帳戶約定轉帳扣繳,免申請會員請至「監理服務網」、「監理服務APP」申辦,不必擔心遺忘繳費而受罰,省時又方便。
臺北分署鐵腕執行欠稅大戶!北海福座股東欠稅2314萬 2573個塔位將拍賣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臺北分署為落實行政院「五打七安」政策,強力執行欠稅大戶案件,以保障國家財政收入,穩固執行政策之基礎,特定於113年11月11日(星期一)上午11時在該分署4樓拍賣室,拍賣楊姓欠稅大戶名下2,573個北海福座骨灰位使用權,歡迎民眾屆時到場應買。臺北分署表示,臺北市年近 80 歲的楊姓老翁(下稱義務人),因於94年間出售未上市、未上櫃及非屬興櫃公司之股票189萬股,成交價格近1億8,000萬元,經稅捐機關查獲漏報應計入個人基本所得額之有價證劵交易所得,依法補徵稅額,惟義務人逾期未繳納,而遭財政部臺北國稅局移送臺北分署執行,移送金額合計2,314萬餘元。該案件係臺北國稅局依稅捐稽徵法第34條第1項公告之重大欠稅案件,臺北分署為強力執行該案件,爰定於113年11月11日再次拍賣該義務人所有之2,573個北海福座骨灰位使用權。本次拍賣標的分別為「00A富貴型(單人)骨灰位使用權」2,181個、「00B富貴型(單人)骨甕位使用權」78個及「00C吉祥型(雙人)骨灰位使用權」314個。臺北分署說明,本次拍賣定有底價,底價不公開,由出價最高且超過底價之應買人買受,另骨灰位使用權管理單位福座開發股份有限公司表示,應買人取得臺北分署核發之權利移轉證書後,應即向該公司辦理「權狀補發」等作業,並繳交權狀補發費用、過戶費及管理費,請有意參與競買的民眾查明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