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反學術倫理
」 論文 抄襲 蔡壁如 撤銷 台大
女足抽血案震驚全國!台師大「撤銷周台英博士學位」 論文涉違學術倫理
台灣師範大學女足抽血案震驚全國,涉案教授陳忠慶、女足教練周台英強迫學生參與抽血人體實驗,後續周台英遭解聘,教育部也調查她的博士論文,以及是否違反《人體研究法》規定,而今日晚間也傳出,校方已撤銷周台英的博士學位。台師大表示,校方在受理檢舉後,依規定啟動調查程序,針對周台英教授的博士論文〈運動科學支援介入對女子足球員預防運動傷害及提升運動表現之影響〉涉有學術倫理疑義案件進行審查。台師大說明,院級調查小組於8月19日召開會議審議後認定,該論文雖未涉及抽血等人體侵入性研究,但研究對象中包含未成年者,當時未取得參與者及其法定代理人之知情同意書等事項。台師大指出,經學術倫理案件校級審定委員會審議,決議同意院級調查結果與處置建議,並依據台師大《博士、碩士學位論文違反學術倫理案件處理要點》第13條第1項規定,撤銷其博士學位。
國科會調查出爐!師大女足抽血案2教授遭停權 校方補助經費追回
國科會針對台師大女足抽血案進行調查,今(16)日結果出爐,並列舉台師大教授陳忠慶、女足教練周台英所違反內容,包含3項研究倫理、3項學術倫理,而處置結果為終止補助「衡鑑平台計畫」、追繳台師大246萬、中央大學80萬補助經費,並降低台師大1年管理費比率2%(約900萬元) ,陳、周2位教授停權5年及4年,同時新訂「研究人員學術倫理守則」,確保科學研究之品質與公信力。國科會指出,衡鑑平台計畫包含「建構新世代精準女性足球運動生心理」以及「傷害及表現的智慧感測與衡鑑平台」,而經調查所有相關人員,以及陳忠慶與周台英自任教以來涉及運用血液樣本計畫28件,及近10年發表期刊論文,經審認結果共計違反3項研究倫理、3項學術倫理。國科會說明,研究倫理部分為「未能實質整合降低風險」、「未依研究倫理規定執行」、「重複發生督導不周」,具體來說,該計畫明訂為「整合」,卻各自獨立收案未能整合以降低受試者風險,此外,實際執行也未依照計畫內容,且發生參與者被脅迫參與研究等問題,最後,所涉違失具長年多次重複情形,而台師大為計畫執行機構,卻未確實管理查核及督導。學術倫理部分,則包含「申請內容不實」、「論文內容不實」、「知情同意不實」,陳忠慶以虛偽不實陳述,影響本會計畫審查之公正性與正確性,另陳、周2人於不同計畫使用相同IRB (人體研究倫理審查委員會)核准文件,且於發表論文中,稱研究皆已事先取得研究對象或受試者之知情同意,調查後該等知情同意書或有未事先簽署之虛偽不實陳述情事。國科會表示,處置結果為終止補助「衡鑑平台計畫」、追繳管理費及研究主持費之計畫補助經費,共計台師大246萬900元、中央大學80萬8800元,以及降低1年台師大執行本會補助計畫全部類型計畫之管理費補助比率2% (約900萬元)。而陳忠慶、周台英兩人分別依違反學術倫理,停權5年及4年,並於本會官網公開違反資訊,停權期間不得申請及執行本會各項補助及獎勵案件,至強制受試者繳回受試者費用一事,已配合檢調提供相關資料,並清查本會補助陳、周2位教授相關計畫涉及受試者費用不當運用情形,於8月19日主動移送5件計畫予檢調偵辦。為避免類似情況再發生,國科會表示,未來體育學術研究型與競技運動訓練型發展定位及評鑑分軌,引導體育學術研究方法結合新科技發展,降低研究風險,另新訂「研究人員學術倫理守則」,強化研究人員的倫理自覺與專業責任,促進研究環境之正向發展與公共信任的累積,確保科學研究之品質與公信力。國科會強調,將精進「審議要點」,針對與本會獎補助相關的違反學術倫理行為,視個案違反情節的嚴重程度,研議提高罰則,並加強學研機構之連帶責任,以及增訂停權期間明文禁止擔任本會相關案件的審查委員,補強現行經費追繳、停權等處分方式的不足。
海大副校長涉論文抄襲請辭未獲准 全案延宕1年仍調查中
國立台灣海洋大學副校長冉繁華主責的國科會委託案,去年遭吹哨者檢舉論文內容涉嫌抄襲。據指出,冉繁華被指控後為避免「球員兼裁判」有提出請辭,但校方認定,冉並無業管教評會或學倫案相關處室業務,所以未准辭,但此也讓檢舉人質疑公平性向媒體踢爆。海大表示,該案經調查冉並無違反學術倫理情事並回報國科會,國科會則要求校方再就爭議點補充說明,全案依規定處理,仍在調查中。去年國科會、教育部接獲具名檢舉,指冉繁華掛名責任作者或共同作者的13篇SCI期刊論文,有些未註明引用文獻、引用不當,或引用的文獻有疑義恐違反學術倫理,涉嫌抄襲情事。海大經調查後,判定其中1位教師違反學倫成立並停聘,另2人審議結果已呈報教育部。但海大未讓冉停職,調查超過1年仍未有結果,讓檢舉人不滿向媒體爆料,質疑海大內部學倫調查公平性。據指出,冉繁華被遭指控涉嫌抄襲的論文屬國科會委託案,並與其他學者的研究成果有關聯,相關調查時程較長。校方先聘請外部委員調查後,認定冉無涉及抄襲,國科會收到報告後則回覆校方,應再就爭議提出補充說明。知情人士表示,冉繁華當下得知被控違反學倫案時,自認已成為被調查對象,就應請辭副校長並退出海大行政團隊,面對相關調查,以免遭外界質疑球員兼裁判。校方則認為,冉本身並無業管教評會或學倫案相關處室業務,故未准辭。海大強調,在收到冉繁華檢舉案後,校方即依相關辦法、流程及時程辦理調查,相關過程也均依規定向受理檢舉部會回報,目前依上級相關部會指示辦理中。
台師大正式「解聘周台英」:4年內不得聘任為教師
台師大女子足球隊教練周台英強迫選手「抽血換學分」的爭議引發社會譁然。對此,校方在今(25日)召開校級教師評審委員會,正式決議解聘涉案教練周台英,並裁定其4年內不得再受聘為教師。校教評會認定,周台英在球隊管理過程中言行逾越合理管教範圍,利用教練與球員間的權勢不對等關係,未善盡告知義務即要求學生配合抽血,已違反《教師法》第15條規定。 據《ETtoday新聞雲》的報導,此案源於台師大女足隊爆發抽血及霸凌事件,校園霸凌防制委員會調查後,曾建議解聘周台英2年,但系級教評會起初未採納,僅決議「1年內不得兼任行政職務及不得加薪」,引發教育部及社會各界強烈不滿。教育部認為此案情節嚴重,已符合《教師法》終身解聘或至少4年不得聘任的標準,19日更要求台師大在2週內重新審議並回報結果。 台師大隨後在本週二、三(22日、23日)分別召開系、院級教評會,均認定周台英行為不當,初步達成解聘共識。今校教評會則由28名委員中的20人出席,經討論後正式拍板解聘處分,並加碼限制其4年內不得任教。以下為台師大的聲明全文:針對本校周姓教師對女子足球隊隊員霸凌事件,校級教師評審委員會決議:對周師予以解聘,並處以4年不得聘任為教師之懲處。鑑於本案受社會高度關注,本會基於公共利益,特此公開說明如下:一、本案係依據教育部於114年7月18日之來函及本校於114年7月19日召開之第355次校教評會會議決議辦理。二、本校運動與休閒學院於114年7月23日召開113學年度第2學期臨時院教評會,依據《教師法》第15條,決議解聘周師,並議決4年內不得聘任為教師。三、校教評會首先討論並釐清本案中霸凌與違反學術倫理的關聯性、教師管教與霸凌的份際,並審視各項證據的信實度。教評會委員進一步檢視外界新揭露的錄音檔、媒體訪問學生的錄影內容、本校各單位近日訪談周師所指導的球隊隊員/參與實驗學生的資料。四、教評會委員考量,本案中權力不對等關係、受害學生人數、對學生身心與受教權之影響程度,以及霸凌持續的時間、次數與頻率及應受責任程度等事由,認定周師確有具貶抑、排擠、欺凌等性質之持續性行為,致使部分學生長期處於壓迫、不友善環境,進而造成精神、生理或財產等多重損害,構成校園嚴重霸凌事件。五、有關抽血檢測部分,周師在學生未充分理解或不願意的情況下執行抽血,且知情同意書為事後補簽,亦未充分說明血液檢測與訓練的關聯性,強化了其與學生之間的權力不對等關係。周師在接受本校倫審會調查及記者會中亦揭露在抽血過程有非醫療專業人員執行之事,明顯違反相關法規。相關計畫主持人、共同主持人之連帶責任,宜由學術倫理調查小組釐清並後續處理。六、綜合上述事證,本會確信周師言行逾越球隊正常管教範圍,交談間出現貶抑學生之言語,傷及學生尊嚴,且利用教練與球員間權勢不對等之支配行為,於長期實驗過程中,未善盡告知義務而要求學生配合抽血。本案影響範圍非僅為單一事件,且持續一定期間,造成學生精神、生理或財產等各層面之損害,此種利用自己身為資深教練所具之權勢地位,實屬不當。七、經審酌本案情節,本會認為,周師行為已達解聘之必要,為確保學生健全人格發展、校園環境之安定、球隊教練及球員間合理正當互動,並維繫師生關係之信任與和諧,由本會委員充分討論及意見交流後,進行無記名投票表決,經本次出席委員過半數同意,決議:予以解聘周師,且4年不得聘任為教師。
獨/台師大休學球員「領不到畢業證書?」 律師:兩方法有機會翻盤
國立台灣師範大學女足隊教練周台英日前公開道歉,她在記者上哽咽表示「造成他們休學或是轉學離開球隊,也是我深深要檢討的」。對此,本刊採訪曾任司法院大法官書記處長的允喆國際法律事務所主持律師李玉卿,認為這群休學的同學有機會透過司法幫助重回校園,至於給予這項計畫補助904萬元的國科會,如今在知道計畫執行過程違反學術倫理的狀況下,也有機會追回這筆補助款。根據台師大學則規定第57條、89條、60條、92條,台師大學生休學累計以2年為限,若學生休學已達年限,且無法再延長者,將予以退學,剛從最高行政法院法官退休的李玉卿指出,由於退學屬於行政懲處,故確實可以尋求行政救濟的幫助。根據「大學及專科學校學生申訴案處理原則」第20點,學生可以於收到退學通知的30日內向教育部提出訴願,達到行政救濟。然而,涉及師大抽血案,選擇休學以致退學的前女足隊員,大多都已超過此期限,因此不符此資格,但李玉卿指出,除此之外,還有第2條路。根據「行政程序法第128條」,當行政處分確立以後,倘若有新事證可以改變原定事實,將得以申請行政程序重開,那施以處份的機關將會按照新事證來重審新事證是否足以推翻原訂處份。李玉卿律師解釋,若休學的前女足隊員想要復學,可以透過2個方法。(圖/劉耿豪攝)李玉卿律師舉例,以師大抽血案來說,過去學生是因為自願提出休學2年,導致退學,但如今霸凌防制委員會確立女足教練周台英有7項霸凌行為屬實,因此休學隊員可以將此事列為新事證,申請行政程序重開,重新審理當時退學原因,並也有機會推翻原訂的退學處份。此外,針對國科會給予主持人陳忠慶執行「建構新世代精準女性足球運動生心理、傷害及表現的智慧感測與衡鑑平台-建構新世代精準女性足球運動生心理、傷害及表現的智慧感測與衡鑑平台」計畫補助的904萬元,如今事涉違反學術倫理以及計畫終止,關於該筆款項能否追回也成了大眾討論焦點。對此,李玉卿律師說明,根據國科會的「專題研究計畫補助合約書」中第20點以及第22點來看,若研究計畫預期成果不能達成、校方不能盡督導之責,國科會將可以視情節輕重終止補助、追繳相關計畫補助經費,而若國科會處理違反學術倫理案件時,若校方不能積極配合調查,國科會將可以自次年度起減撥補助專題研究計畫之管理費。另,根據「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補助專題研究計畫作業要點」第22點以及第23點,若申請單位發現研究計畫參與人涉違反學術倫理情事,應為適當處置,並將處置結果向國科會提報,國科會也會依照學術倫理案件以及審議要點規定進行處理,倘若研究計畫預期成果無法達成,將會視情節嚴重程度終止補助、追繳相關計畫補助金。根據上述規定,李玉卿律師解釋,由於校方和國科會通常不會只有1個計畫案,因此當計畫執行過程違反學術倫理、因重大情節導致計畫終止,國科會將會把原先發放的補助款項,透過其他還在進行的計畫補助案來進行扣繳,直到金額還清為止,因此針對師大抽血案件,國科會確實有向師大追討先前補助904萬元的手段。台師大爆出抽血霸凌案件持續延燒,李玉卿律師表示,如今此計畫涉及違反研究倫理,國科會將有機會可以追回先前的904萬補助金。(圖/翻攝畫面)
台師大女足抽血換學分 柯志恩質疑:這麼多計畫只有周台英一人違規?
台師大學女足隊教練周台英去年遭踢爆要求選手配合研究計畫抽血,並威脅不配合就扣學分,引起社會譁然。國科會主委吳誠文表示,在體育學門有申請人體試驗的計畫數,臺師大遠遠超過其他學校的總和,這是一個非常不尋常的事情。對此,國民黨立委柯志恩今(17)日質疑,去年11月本案就東窗事發,主管機關為何沒有嚴肅看待、積極調查?為什麼要等學生控訴,台師大才要重新調查?如果連國科會主委都認為「台師大計畫數太多不正常」,國科會可以只負責撥款嗎?為何學術倫理總是事發後才再檢討?這麼多人體實驗的計畫,只有周台英一人違規嗎?國科會主委吳誠文16日表示,國科會内部資料顯示,全臺灣一百多個大學裏面,在體育學門有申請人體試驗的計畫數,臺師大遠遠超過其他學校的總和,占了六成多,這是一個非常不尋常的事情。柯志恩指出,台師大女學生被逼「抽血」做研究,有學生一天抽3次、連抽血14天,看到同學因抽不到血而表情痛苦的照片,實在非常心疼,這種違反人體實驗、踐踏學生權益、剝削霸凌學生的惡行,竟然發生在台灣的知名的頂尖大學?教育無他,唯愛與榜樣。然而,身為身為春風化雨的老師,怎會對學生如此殘酷?柯志恩強調,更令人不解的是,這件事去年11月由陳培瑜委員揭發,直到前天學生和立委再開記者會指控師大處置不當,才引發輿論極大抨擊,如今卓院長表達「非常的憤怒」,也要求國科會停止該項計劃並全面檢討。國科會主委則表示已展開調查,「結果發現該計畫的確有不當執行的情形,而臺師大校方亦未善盡管理之責」。然而,柯志恩指出,去年11月本案就東窗事發,主管機關為何沒有嚴肅看待、積極調查?為什麼要等學生控訴,台師大才要重新調查?為何「院長震怒」後,教育部和國科會才真正動起來?又為什麼大家震怒後,官員才說台師大的調查處置有避重就輕之嫌,那麼之前這些大官們為何都接受台師大的說詞呢?柯志恩提到,國科會主委表示根據該會內部資料,全台100多個大學,體育學門申請人體試驗的計畫數,台師大就占了6成多,一校就遠超過他校總和,這是正常現象嗎?可見,不知多少台師大學生成為默默隱忍、不敢反抗的實驗品,而這些涉及人體實驗的研究計畫,是否都謹守人體實驗規定的程序?又有多少計畫違反學術倫理、或涉及對學生不當對待?而這是否長期累積、相互掩護的利益結構?當初體育學門的審查教授,通過此研究計畫的標準為何?柯志恩說,如果連國科會主委都認為「台師大計畫數太多不正常」,國科會可以只負責撥款嗎?為何學術倫理總是事發後才再檢討?這麼多人體實驗的計畫,只有周台英一人違規嗎?不必細思,就令人感到有太多「內幕」可挖掘吧?!最後,柯志恩呼籲,希望政府官員和台師大的老師們,好好檢討、徹查嚴辦,還給學生一個公道。
刑不上大夫1/學程爭議高中生遭校際圍殺 台大副校長官路步青雲
一名高中生日前因為學習歷程檔案造假惹議,遭到五所大所撤銷其錄取資格,似錦前程一夕夢碎;國內頂尖學府的一名高層人士也誇言擁有多項傲人成就,甚至聲稱其研究獲得國際通訊標準認證,結果被爆只是「膨風」,校方卻輕縱「不實的學術成就」淡化處理,爆料人痛批相較師生境遇,象牙塔內只准州官放火,「士大夫無恥,是謂國恥」。本刊日前接獲S老師爆料說,國立台灣大學副校長廖婉君疑似經歷造假,長年對外聲稱其研究成果被納入國際通訊標準,包括ITU-T H.323 Annex-H與ETSI TiPHON專案,但經查證國際標準文獻後,並未發現其技術紀錄,質疑相關學術經歷涉嫌造假,誤導社會長達二十餘年。據了解,ITU(國際電信聯盟)是聯合國轄下,負責全球電信與資訊傳播標準的專門機構,其中的ITU-T專責「標準化」工作,也就是制定通訊設備間互相溝通的「共同語言」。 舉例來說,現在大眾用的手機、網路、視訊會議等不同設備及系統能夠互相通訊,就是因為遵守通用的技術規則,這個規則稱為「通訊協定」,許多協定就是ITU-T所制訂出來的,其中H.323是「視訊會議」所用的協定,後來也被用在網路電話上。S師向本刊控訴,廖婉君在ITU H.323 Annex-H標準還未制定成功時,就對外宣稱自己所做成果被國際標準納入,蒙騙社會大眾,而這套標準至今並未提案成功。(圖/黃威彬攝)S老師指出,國際電信標準具實質經濟及學術影響力,一旦能被納入其中,象徵該項研究成果具備高度的社會價值,意義甚至高於一般學術論文。廖婉君也憑藉此經歷,在擔任助理教授時期獲選「全國十大傑出女青年」,並一路晉升為副教授、教授、特聘教授,最終於2023年出任台大副校長,甚至多次獲得國科會頒發的傑出研究獎,還取得電機電子工程師學會(IEEE)授予的最高榮譽「Fellow」資格。一名具通訊領域專才的教授也告訴CTWANT記者,由於國際標準的制定過程過去屬於「閉門會議」,直到近年才逐步公開資料,他才得以深入查證,結果發現廖婉君疑似憑虛構的標準化貢獻,矇騙社會長達20多年。「首先,ITU H.323文庫紀錄中並未有相關的演進紀錄」S老師表示,國際標準制定程序從提案到最終成案,都會留下推進紀錄,卻無法尋得廖婉君的名字及論文。廖在事後辯稱,自己的技術文獻是透過一位名為Edgar Martinez的國際標準小組成員,送進H.323Annex-H的製作流程,但卻始終無法提出任何實質文獻紀錄,證明其技術曾被正式納入。國際標準的制定代表研究成果具備實質的社會影響力與貢獻,並具有高度的商業應用價值與產品競爭力,是學術成果轉化為實際影響的重要指標。圖為國際電信聯盟總部大樓。(圖/翻攝自維基百科)他指出,ITU H.323 Annex-H此標準最終甚至未提案成功,換言之,廖婉君所宣稱「技術被納入國際標準」的說法根本不成立。對此,廖又辯稱,她早在2000年便接獲Edgar Martinez通知,表示該標準已定案,因此主張自己的研究成果已被納入。但該案的檢舉人翻出文庫內當時的電郵討論紀錄,發現Martinez曾明確表示,Annex-H預計延至2001年才會完成,顯示廖聲稱當年這套技術已納入標準時與事實有所出入,況且該標準至今根本尚未完成,相關說法站不住腳。據了解,廖婉君辯稱該組織「現任」副主席認定她的學術研究有被採用的事實,但事實上該副主席當時「早已退休」,與當初標準訂定無關。反而當年標準委員會的主席、副主席及委員都明確表示,「廖沒有提出任何寫入此標準的技術」。知情人士進一步指出,廖副校長並非僅在ITU一案上誇大不實,早在2009年台大校訊上,她還標榜自身研究成果也曾被ETSI TiPHON收錄。ETSI(歐洲電信標準協會)為歐洲電信標準協會制定電信規格的權威機構,TiPHON則為其下專案小組,專責制定網路語音通訊協定,若技術真被收錄,意味有潛力成為業界標準,對學術與實務應用具高度影響力。然而面對質疑,廖副校長事後改口辯稱,自己僅是在ETSI TiPHON第13次會議中「分享研究成果」,而非正式被收錄。但翻查校訊卻可清楚發現,文中明確寫出她的研究成果已被TiPHON納入,與其事後說法自相矛盾,不實說法因而再度被戳破。廖婉君針對上述諸多指控強調,教育部及台大都曾多次調查,認定她被檢舉種種事證不成立,ITU-TH.323 Annex-H於2003年已變成ITU-T H.510(由附件變成正式文件),事情發生在自己任何獲獎之前,自己也從未在任何地方說過被ETSI TiPHON納入;另外,她曾去函ITU-T SG16 ,請教與本議題有關的現任副主席,對方有正面回覆被ITU-H.323 Annex H/H.510(Annex H 是 H.510前身)納入採用的事實及所造成的重要影響。針對上述報導內容,台大副校長廖婉君回應本刊的聲明如下: 本人未有違反學術倫理行為,周刊登載爆料內容均非事實。本人雖於111年間遭人不實檢舉學倫爭議,惟經數年調查,過程並經該國際標準組織現任副主席暨領域專家確認,終由臺大學術倫理委員會業於113年12月決議不構成違反學倫情事。其次,匿名S老師明知本人所涉學倫爭議業經高度專業性之學倫會釐清,竟仍悖於客觀事證,執意片面提供媒體不正確且不完整資訊,惡意散布不實言論影響公眾輿論,甚不可取,嚴重侵害本人名譽權及人格權甚鉅。
刑不上大夫2/台大副校長學倫爭議被淡化 當事人回應
本刊接獲爆料,台大副校長廖婉君疑經歷造假,聲稱自己的研究成果曾獲多項國際標準及組織認證。然而爆料人指出,台大學倫會對調查小組的結論與建議視而不見,選擇避重就輕未作出任何懲處,大學殿堂學術誠信制度失靈。而其校長陳文章對此學術倫理爭議並非不知情,之後還相繼力薦嫌疑人受獎,形同為其護航、洗白。據透露,台大在2022年接到檢舉此案,隨即組成學倫委員會啟動調查程序,並邀數位具「國際標準」領域專業背景的學者組成調查小組,深入檢視廖婉君的多項送審資料與論文真實性。然而,儘管專家小組最終認定其行為「有學術倫理瑕疵」,甚至明確指出多項資料內容與事實不符,學倫會卻稱其限於「對國際標準有貢獻」用詞不當,輕描淡寫地為其脫罪。S老師進一步批評,台大校長陳文章掌握廖婉君涉入學術倫理爭議一事,卻選擇視而不見,甚至疑似包庇廖師研究成果有造假之嫌的情況下,仍出面推薦、力挺,形同為其洗白、護航。諷刺的是,廖師在爭議未解的狀況下仍能摘下各式獎項,而台大也因這些獎項被披上光環,「魚幫水,水幫魚」一同沾光。這樣的相互包裝與掩護,不僅讓學術誠信蕩然無存,更重創台大的學術公信力。台大校長陳文章(左)在明知廖婉君(右)涉入學倫爭議的情況下,仍推薦其參選「教育部國家講座主持人」,身為「校譽守護人」恐有護航與包庇之虞。(圖/報系資料照)一名台大電機研究所的教授也看不下去直指,廖婉君多次以「不實經歷」申請獎項,學校行政體系卻對此視若無睹,既未主動通報,也未採取任何暫停審查的應對措施,形同放任其在學術舞台上繼續「築夢編謊」。另外,調查過程的公平性亦備受質疑。S老師表示,此次主導調查的是另一位副校長,也就是與廖婉君地位對等的校內高層,這樣的安排是否構成「球員兼裁判」?他直言,如此涉案的層級高度,應仿中央研究所的前例私聘校外獨立第三方組成調查小組,才能避免官官相護、暗箱操作之慮,以昭公信。對比日前遭五校聯合撤銷錄取資格的高中生,台大副校長廖婉君在明確證據揭示其成就造假下,卻藉此一路取得多項獎項,負評纏身還能無責而退,凸顯校園學倫標準的雙重尺度,公信受疑。(圖/報系資料照)他嘆指,近期這位高中生僅因在學習歷程中,將「優秀辯士」寫為「最佳辯士」,便遭五所大學聯手撤銷錄取資格;而高居台灣頂尖學府主管位置的廖師,卻能在學術誠信問題纏身的情況下全身而退,不僅未受懲戒,甚至繼續享有學界資源與地位,實令感到荒謬與不公。「一國兩制」般的雙重標準,重創高教體系的公信力,而作為客觀角色的台灣大學,未能嚴格要求校內教師,出現此一再包庇、避重就輕之問題,也令人蒙羞。對此,台灣大學表示,學倫相關調查多屬保密性質,臺大對學倫案件完全依法規處理,對個案沒有評論,也不便對外說明。針對上述報導內容,台大副校長廖婉君回應本刊的聲明如下: 本人未有違反學術倫理行為,周刊登載爆料內容均非事實。本人雖於111年間遭人不實檢舉學倫爭議,惟經數年調查,過程並經該國際標準組織現任副主席暨領域專家確認,終由臺大學術倫理委員會業於113年12月決議不構成違反學倫情事。其次,匿名S老師明知本人所涉學倫爭議業經高度專業性之學倫會釐清,竟仍悖於客觀事證,執意片面提供媒體不正確且不完整資訊,惡意散布不實言論影響公眾輿論,甚不可取,嚴重侵害本人名譽權及人格權甚鉅。
新任駐英公使江雅綺遭告「假博士」 北檢收案將啟動調查
總統府上月公布總統令,特任國立台灣海洋大學法政學院教授江雅綺,為新任駐英國公使,但江被爆出學歷造假,引發各界質疑,有律師看不下去,認為江多次佯稱畢業於英國杜倫大學法學博士名義,獲取多項政府機關研究、計畫經費,11日向台北地檢署告發江女涉犯《刑法》偽造文書、詐欺取財、詐欺得利罪嫌,籲請北檢依法徹查。據了解,北檢已收案,最快本周分案調查。告發狀指出,江雅綺2012年6月畢業於英國杜倫大學社會科學與健康學院(Faculty of Social Sciences and Health, Durham University, UK)博士,明知她並非畢業於英國杜倫大學法學院,卻數次於各類政府機關申請案件,誆稱自己為英國杜倫大學法學博士,致公務員陷於錯誤,於製作公文書上記載她為法學博士。江數次以「法學博士」身分,自政府機關獲得薪資、稿費、研究費、計畫經費、擔任職務報酬、出席費、演講費、交通費及差旅費,她還在各類政府機關及民間單位申請計畫文件上,不實記載自己為英國杜倫大學法學博士,致相關業務承辦公務員陷於錯誤,誤信江具有法學博士學位,致江自政府機關及民間單位獲得薪資、稿費、研究費、計畫經費、擔任職務報酬、出席費、演講費、交通費及差旅費等財產上不法利益。江先前經科技部及立法委員揭露假學歷一事,經證實江確有多次向政府機關及民間單位誆稱自己為英國杜倫大學法學博士,並藉此獲取財產上不法利益之行徑,已構成《刑法》第214條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第216條行使偽造私文書罪、第339條第1項詐欺取財罪、第2項詐欺得利罪。因此向北檢提出告發,請求檢察官追懲江女不法犯行。總統府5月19日公布總統令,特任國立台灣海洋大學法政學院教授江雅綺為駐英國公使。但台大國發所所長劉靜怡質疑,為什麼連學位名稱都可以長達十來年因「疏失」而「寫錯」?這樣的人到底是何等居心?劉也透露,自己1年前有向國發所畢業生、總統府秘書長潘孟安提過這件事。民眾黨立院黨團臉書發文指出,江雅綺曾在2022年遭科技部認證學歷造假,該部111年6月26日的新聞稿指出,江在科技部擔任法規會專員所填寫「最高學歷主修學門系所」欄位,填寫為「法學院」均為「不實學歷」,科技部更據此要求江更正「其所申請本部研究計畫之相關申請資料,避免爾後再有爭議」。另外,根據科技部2022年6月新聞稿說明,江雅綺案雖未達「構成違反學術倫理行為」決議之法定標準,惟江確有於本部個人資料表最高學歷之「主修學門系所」,不實填寫「法學院」之情事,填寫內容與實際情形不符仍有疏失,故科技部已將上述審議決議發函當事人,並促請當事人應更正申請科技部研究計畫之相關申請資料,避免爾後再有類似爭議發生。
台大招聘教授抓包「前逢甲大學教授造假學歷」 過往黑歷史全曝光
曾因偽造美國加州大學洛杉磯分校(UCLA)博士學歷遭告上法院的前逢甲大學教授陳杏圓,近日再度嘗試應聘台灣大學生物機電工程學系(生機系)教職,卻在第一輪資格審查即遭淘汰,且被發現在應徵履歷中列出與自身經歷不符的學術著作與成就,再度引發外界譁然。而陳杏圓則於2月15日委請律師發出聲明函,內容包含六點說明。台大生機系計畫於今年八月新聘兩名專任教師,以強化人工智慧及機電控制領域的研究與教學,根據《鏡週刊》的報導,台大在第一階段應聘者資格審查時,系上教師發現一名自稱擁有國立大學博士學歷的應聘者,其提交的研究著作異常豐富,進一步查證後才驚覺該人正是曾因假造UCLA博士學歷遭判刑的陳杏圓。報導中指出,陳杏圓此次應徵時,提供超過60頁的履歷資料,列舉自身在產學合作、專利發明及學術研究等領域的輝煌成就,包括主持台灣某上市科技公司多項計畫、獲得產業趨勢評論獎,以及參與馬來西亞科技部補助的國際合作計畫等。她更宣稱已發表70多篇學術論文,並擁有多項國際專利。然而台大生機系的審查委員仔細比對後,發現她所列舉的研究成果與自身經歷嚴重不符,部分期刊論文甚至根本查無資料。」知情人士透露,審查委員發現,她列舉的部分論文僅是作者英文拼音相符,實際上與她無關。此外,她還宣稱曾獲頒ScienceFather Award,但審查後發現該獎項的背景與其專業並不吻合。由於履歷內容與實際情況出現多處疑點,台大生機系最終決定在第一階段投票時即將其淘汰,且得票數極低,未能進入第二輪審查。此外,陳杏圓並非首次因造假爭議登上媒體版面,當年在逢甲大學任教時,校方發現她提供的31篇期刊論文內容不實,不僅將其解職,還向法院提告,最終法院認定她偽造UCLA博士學位證書、成績單及畢業論文,並予以判刑。如今,她試圖重返台灣學術界,卻再度因履歷造假遭台大拒絕,過往黑歷史也因此再被翻出。對於履歷內容疑似造假的指控,陳杏圓回應表示,她雖然多年未在台灣學界發展,但仍有學術界友人願意幫助她,許多研究或論文即便跨領域,仍會邀請她掛名參與,「我還是有我的貢獻,這部分沒有違反學術倫理。」她更強調,當年逢甲學倫案對她傷害甚大,並批評外界對學界運作不夠了解,導致她多年來承受輿論攻擊,「那段日子非常痛苦。」2025年2月17日更新對於各種指控,陳杏圓於2月15日委託律師發出聲明函,全文未做修改,以圖片形式完整刊登如下
爆董娘幫親戚喬職位、主管學歷造假、司機性騷 僑光科大全回應了
僑光科大近期爭議頻傳,多名教職員控餐飲管理系王姓系主任只有國中學歷,卻因為妻子是校董夫人親戚,被提拔為副教授及系主任,而王妻沒有任何專業證照,卻能當助理教授,女兒也輕鬆拿碩士,進校內任職;還有師生涉抄襲、主管偽造學歷、司機性騷學生。對此,僑光科大做出回應。據《鏡週刊》報導,除了王家的爭議行為,助理教授D小姐表示,3月學校召開臨時校務會議,一位行銷與流通管理系老師質疑學生畢業專題嚴重抄襲,2名老師跟10多名學生涉事,老師表示,「報告內容抄襲超過9成,如何處理?指導老師是否究責?」教務長回應,依規定處理。D小姐表示,當時該老師在案發時就跟校長舉發,不過沒得到回應,只好公開此事,學校經過半年都沒處理,反而是教務處希望滅火,因為涉事的是現任學務長,數年前也捲入學倫爭議。報導稱,僑光科大也有主管偽造學歷被追訴。知情教授E先生表示,陸籍的湯姓組長負責國際與兩岸事務,因為常被招待赴陸旅遊,被董事長夫人收乾女兒,直接變成專技助理教授,但因偽造碩士畢業證書被檢舉,她也認罪獲緩起訴。E先生說,校方知情後也沒解雇她,只有讓她轉成職員,薪水更是不減反增。另外,也有校長司機被控性騷擾學生,司機也繼續留任,校方護短行為讓人搖頭。對此,僑光科大指出,王姓、陳姓2主任因在餐飲技術和能力獲肯定,聘為教師,也都符合規定,經過評審通過;另對於王姓、陳姓2主任的女兒輕鬆拿碩士學位的指控,校方表示,2人經法定程序聘任,任職資格跟學位也無關。至於行銷流通管理系師生違反學術倫理,僑光科大說,該案教師一事發生於2017年,2020年校方決議「撤銷其副教授資格證書及五年內不受理其教師資格之審定」,也送教育部備查。僑光科大指出,學生專題涉互相抄襲,經教師舉發也完成委員會審議,依規定懲處,至於指導教師是否違反專業倫理,目前正送評審委員會審理。對湯姓組長爭議,僑光科大說,偽造文書和助理教授不符資格乙案是2016案件,湯組長也自首經法院判決,擔任助理教授也於2019年被教育部列重大行政缺失,扣減獎補助款和招生名額在案。僑光科大表示,湯組長因為有對外關係專長能力,校方聘她當專業經理人,招生輔導成效顯著。董事會司機性騷擾一案,僑光科大表示,校方知情後通報教育部,也將司機調任,也報教育部核備在案,撤銷績優服務人員獲獎資格。《CTWANT》提醒您: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何博文論文案檢舉人出聲了 籲民進黨別讓學倫條款成笑話
國民黨發言人楊智伃今天表示,她及國民黨PK小組具名向淡江大學檢舉民進黨立委候選人何博文的論文抄襲,因為早在今年八月間,她們就發現何博文論文有58%巨量抄襲,並在昨天收到淡江大學函文稱,根據淡江大學中112年11月16日國際事務學院專案調查小組會議及112年12月14日教務處專案審議會議決議,被檢舉人(何博文)違反學術倫理屬實,撤銷其法學碩士學位。楊智伃指出,從10月6日開始,民進黨邀請何博文開了七場記者會,批評侯友宜、趙少康等,但民進黨有這麼多人站在抄襲犯身邊,是為抄襲背書嗎?這些人也不應先向全民道歉嗎,難道民進黨主席賴清德的誠信就是笑話,呼籲何博文應退選,賴清德應道歉。她同時也問蔡英文、賴清德,難道真要繼續讓「抄襲仔」當選嗎?從何博文論文抄襲案爆發後,9月1 日賴清德即幫何博文背書學歷說「咱一定要讓他當選!」,12月10日蔡英文替何博文站台時也說,我們讓台灣人在世界光榮驕傲。她質疑,蔡英文針對對何博文論文抄襲感到驕傲嗎?台灣碩士學歷真的就這麼好騙嗎?昨天何博文論文被撤銷後,賴清德還說對學倫的高標準不會改變,她批評,賴清德的學倫高標準,難道就是放任抄襲仔變成民進黨立委候選人嗎?對於何博文昨日對學倫案回應居然是「在校成績90分」,她質疑,難道在校成績也是抄襲的嗎?何辯稱「選舉登記時沒有放碩士學歷」,難道是心虛嗎?楊智伃進一步指出,檢視新北市第三屆議員選舉公報,何博文已經使用抄襲學歷,何博文當時敢放碩士學歷,就是詐騙他的選民,何博文當時請領的選舉補助款,是不是該先吐出來?何當時寫學歷的時候,有沒有一點的心虛或是對不起良心的感覺?何博文應先向選民道歉。楊智伃也表示,民進黨人士不斷爆發論文誠信、私德問題等,顯示民進黨誠信已經破產,已經爆發的「撤銷論文大軍」包括何博文、林智堅、鄭文燦、蔣絮安、蔡適應、江聰淵等,國民黨要鄭重請問何博文,究竟要不要退選?此外,依據賴清德設下的學倫誠信條款,賴清德要不要道歉?國民黨不分區立委候選人翁曉玲則表示,民進黨陸陸續續發生黨公職人員的論文被撤銷事件,包括縣市首長的林智堅、鄭文燦等,這顯示民進黨遴選人才候,似乎不太重視所謂的品德,但他認為,學術倫理真的是非常重要,大家都辛辛苦苦很認真、努力寫論文,獲取學位,但是學術抄襲代表不勞而獲,明明沒有研究能力或不夠認真,就去抄襲別人論文,所以論文抄襲在大學校園被認為是違反了天條,是不可原諒的事情。與會的立委候選人徐巧芯也說,他正就讀淡江研究所,何博文論文抄襲,敗壞淡江風氣,讓他很遺憾,民進黨為了洗學歷,無所不用其極,何博文過去將此學歷登錄在議員選舉公報,而現在選立委說沒有登錄,難道就不算是學倫問題嗎?請問全民可以買單嗎?
宣示黨改攏係假!只見避重就輕 賴清德輪打假球
去年的九合一選舉,民進黨因為學倫案、涉黑金風波而慘遭滑鐵盧,今年2月賴清德接任黨主席時,宣稱要重新擦亮招牌,對外宣示要將掃除黑金、解決學倫問題等列為黨改首要目標。回顧當初喊得震天價響,也拿林智堅開刀,甚至要候選人簽署學倫切結書。現在卻爆出黨徵召參選立委的候選人何博文論文抄襲,民進黨卻選擇裝瞎,賴清德當初的宣示淪為打假球。賴清德為了挽回支持者的信心,信誓旦旦地宣示要進行黨務革新,但選舉走到現在,只見到賴清德避重就輕。當初喊得震天價響,要候選人簽下學倫切結書,承諾已自我檢驗,確認無違反學術倫理情事,如有造假、變造、抄襲、由他人代筆或涉其他舞弊,願受黨紀處分。當初何博文被檢舉論文抄襲,還信誓旦旦諷刺國民黨是惡劣的政治操作,用烏賊戰術抹黑,並對自己的論文有信心,符合淡江大學的標準,沒想到,審查結果還沒出爐,何博文卻心虛,將碩士學歷從登記報名表中移除,規避「學倫切結書」,擺明取巧,甚至是欺騙。何博文抄襲事件昨日燒了一整天,卻不見宣示要改革的賴主席出面實踐自己當初對學倫標準的堅持。不僅如此,賴清德2月浩蕩宣示改革,宣示要掃除黑金,10個月過去了,但台南爐渣案、88槍擊案、綠能綠金爭議以及高端炒股、im.B勾結立委案等等,所有黑金、弊案謎團仍未解。雲豹綠能爭議一出,賴勁麟立刻請辭雲豹能源董事長;立委趙天麟發生「親中」婚外情,也立刻放棄爭取連任;進口蛋爭議難滅火,時任農業部長陳吉仲只好「避仲救清」。看到的只有賴清德貫徹斷尾求生大法。
何博文碩士學歷被淡大撤銷 同選區對手洪孟楷問賴清德一件事
民進黨新北市立委候選人何博文的淡江大學碩士論文被檢舉抄襲,淡江大學今天低調證實,該論文確定違反學術倫理情事,淡江大學已經撤銷其國際事務學院法學碩士學位,何博文的同選區競爭對手、國民黨新北市立委洪孟楷則請問民進黨總統候選人賴清德,所謂的「學倫切結」是不是簽假的?國民黨發言人楊智伃今年9月公開指控,何博文2004年的淡江大學碩士論文,涉嫌抄襲另外2本學術論文,相似度高達58%。何博文當時痛批國民黨刻意進行惡劣政治操作、烏賊戰術抹黑,意圖使人不當選,願意接受校方公正檢視其論文。楊智伃今天貼文表示,她終於收到檢舉回函,內容指「被檢舉人違反學術倫理屬實,撤銷期法學碩士學位。」,淡江大學校方隨後低調表示,已通知檢舉人與當事人,不另回應審議結果。何博文則說,內心不免遺憾,但尊重母校的裁決,先前正式登記參選立委時「並未登錄該學碩士經歷」,自己20多年前就讀母校陸研所期間,認真學習獲益良多,學科平均成績達90分以上,謝謝師長栽培,並未提及是否會退選立委。針對何博文碩士論文抄襲確定學位遭撤銷一事,洪孟楷隨即表示,淡江大學做了嚴謹學論審查,證明抄襲是真,撤銷學位是最嚴重的處分。當事人若仍避重就輕,不面對問題、面對自己該承認的錯誤,將是近兩年來學倫風波給社會大眾最錯誤的示範。洪孟楷表示,他要請問民進黨黨主席賴清德,民進黨學倫切結書是不是簽假的?該切結書說,立委提名候選人若抄襲確立要受民進黨黨嚴厲處分,請問民進黨還要繼續全黨挺一人,繼續挺抄襲嗎?
立委候選人何博文論文抄襲 淡江大學撤銷學位
國民黨在今年9月指控民進黨立委候選人何博文的碩士論文嚴重抄襲,相似度高達58%,傳出學位已經遭到撤銷;對此,淡江大學今(28日)表示,專案審議小組在本月14日審議通過,何博文碩士論文的確抄襲,決議撤銷其碩士學位,審定結果函文已經在昨天寄出。國民黨9月初披露,何博文2003年的淡江大學碩士論文涉嫌抄襲其他2本碩論,相似度高達58%。何當時澄清,經系統比對,論文前半部相似度17.35%,後半部相似度11.97%,整部論文相似度平均14.66%;比對相似度低於15%,未逾越淡江大學獲得碩士學位的標準,相似部份多是文獻回顧。面對何博文回應,國民黨並不買單,由黨發言人楊智伃向淡江大學提出檢舉,淡江大學當時僅表示,會召開學倫會進行審議,最慢明年1月8日前結果出爐。淡江大學今日低調證實,校方12月14日教務處專案審議會議決議,何博文違反學術倫理屬實,撤銷其法學碩士學位,昨日已寄出掛號信給申訴者及被申訴者。對於淡江大學學倫會的決議,何博文表示尊重,並強調之前正式登記參選立委時,也未登錄該學經歷。他也說,對於學倫會的結果,雖然內心不免遺憾,但是尊重母校的裁決。
王鴻薇批出「烏龍書」要求退錢 郭國文:再送迷妹一本不用錢
國民黨立委王鴻薇今(28)日指出,她曾揭露立委郭國文的博士論文抄襲,遭郭提告卻不起訴,她買了郭國文出版的書來看,發現書中指論文案是「烏龍抄襲事件」,喊話要郭國文退錢。郭國文回應表示,王鴻薇等人2018年開記者會攻擊我的論文抄襲,結果成大認定未違反學術倫理,檢方雖認定烏龍爆料,但還在言論自由範圍內,所以不起訴,痛批王與立委選舉對手陳昆和聯手操作論文假議題,大酸既然王鴻薇對他的書如此著迷,「我可以再送您一本,不用錢的喔!」王鴻薇在臉書撰文表示,她當年跟高思博、陳宜民共同舉發揭露立委郭國文博士論文抄襲案,當時郭國文對她提告,隔年就被台南地檢判不起訴,而郭國文居然出書提及「烏龍抄襲事件」、「看來要法律途徑證明自己清白還有好長一段路要走」,書中不但直指她的姓名,還寫「腦殘」等污辱性言論在自己書中。她說,為了親自驗證目前郭國文的書是否還是錯誤訊息,她還親自購書確認內容仍然隻字未改,繼續傳遞錯誤訊息,也未補充後續判決結果,她要求郭國文就他的「烏龍書籍」退錢,也要請他更正後續書中內容。「王鴻薇委員,您是在提醒大眾您烏龍爆料紀錄真多嗎?」郭國文反擊指出,2018年王鴻薇等國民黨人士大開記者會攻擊她的論文抄襲,結果成大認定未違反學術倫理。他酸說,為免王鴻薇委員看不懂,「這就是您的爆料是錯誤的意思,我的論文沒有抄襲!」郭國文指出,看到王鴻薇聯合他的對手、立委參選人陳昆和操作他的論文,更驗證陳是「假無黨、真藍營」,受到王鴻薇力挺,形同藍營候選人。郭國文說,面對論文遭到抹黑,他當然提告自清,最後法院認定雖然屬於烏龍爆料,但還在言論自由範圍內,所以不起訴。郭說,至於這次在成大學倫會已認定他論文沒有違反學術倫理後,對手依舊大肆操作,當然還是會提告制止謠言。
教育部設「謝曉星條款」 涉性騷性侵…學術榮譽將被撤銷
原子能委員會前主委謝曉星涉及性騷擾女下屬,引發頂尖學者操守問題的討論。教育部24日修正發布《設置學術獎辦法》及《設置國家講座辦法》,增列「謝曉星條款」,得獎者若涉及性騷擾或性侵害,將撤銷或廢止他們的獲獎人資格,並追回或停止撥給個人獎金。謝曉星擔任原能會主委時,2022年11月被媒體爆料言語性騷、肢體碰觸女下屬,並利用上班時間帶女下屬搭公務車到咖啡廳視訊兼課。2023年1月11日,行政院認定謝曉星對女性部屬言行不當,已不適任主委職務,即日起免職。謝曉星過去在中山大學任教時,主要研究實驗(計算)熱流學、熱傳增強在工程上的應用,他曾在1996年獲學術獎,及在2003年、2009年兩度得到國家講座主持人殊榮。國家講座主持人每年可獲200萬元獎助,連續3年;學術獎得主可獲90萬元獎金。但依之前規定,學術獎或國家講座得主只有涉及違反學術倫理,教育部才可撤銷或廢止他們的得獎人資格。像謝曉星這樣涉及性騷擾者,教育部莫可奈何,朝野立委因此要求把漏洞補起來。教育部近日修正《設置學術獎辦法》及《設置國家講座辦法》,新增得獎者若涉及違反《教師法》第十四條第一項或第十五條第一項各款情形之一(主要是性騷擾或性侵害),經其服務機關(構)或依法組成之相關委員會調查屬實,教育部提請學審會審議通過後,撤銷或廢止他們的得獎資格。教育部表示,學術獎得主若於得獎前涉及性騷擾或性侵害,將撤銷他們的得獎資格,並追回榮譽證書及獎金;若是在得獎後涉及性騷擾或性侵害,將廢止他們得獎資格,並追回榮譽證書。至於國家講座主持人,若是在得獎前涉及性騷擾或性侵害,將撤銷其得獎資格,並追回撥給的個人獎金;若是在得獎後涉及性騷擾或性侵害,將廢止其得獎資格,並停止撥給個人獎金。在獎助期間被教育部撤銷或廢止國家講座主持人得獎資格者,將停止撥給教學研究經費,已撥給且尚未執行者,應即停止執行並繳回。
王鴻薇抓包潘孟安論文瑕疵 批兩個月還寫不出論文
針對日前檢舉民進黨總統參選人賴清德競選辦公室總幹事潘孟安論文抄襲一案,立委王鴻薇今(13)日召開記者會,指出潘孟安遭校方書面告誡並限期兩個月抽換論文,但直至目前兩個多月發現,潘孟安根本沒有抽換論文,連國家圖書館網站上的檔案都還是瑕疵版本的論文,痛批潘孟安連補考都不過。王鴻薇表示,潘孟安論文當時抄襲比率高達54%,兩個月要寫完半本論文本來就是天方夜譚,但真的沒想到潘孟安連努力不願意,直接放推擺爛。她說,8月1日檢舉後,高師大校方就決議予以書面告誡之處分,並請被檢舉人於收到審定報告書之日起2個月內完成所有瑕疵之更正,修正後填寫「國家圖書館學位論文抽換申請書」,由本校向國家圖書館申請論文抽換。王鴻薇說,根據國家圖書館調閱的資料,8月到10月根本沒有任何一筆高師大潘孟安申請的論文抽換,公然不把校方決議當一回事。王鴻薇也說,學位論文送存國家圖書館典藏作業要點,第4點第6項說明必須要提交完整無誤的論文電子檔,而潘孟安的論文確定被高師大判定瑕疵,也就是說這份論文檔案,是否符合取得學校學位效力未定。她質疑,國家圖書館竟然讓潘孟安論文在被判定瑕疵後,還可以公開超過兩個月,國家圖書館有沒有失職?還是打算幫潘孟安背書?王鴻薇痛批,潘孟安被檢舉時,跳出來強調原創性、找老師背書,但新聞一過風向安全就當作沒事,學校都幫忙成這樣還不珍惜,潘孟安如果不想要高師大學歷可以直接說,怎麼會有人學生當成這樣?王鴻薇表示,潘孟安對待學術倫理的態度,就跟賴清德說的誠信條款一樣,媒體前面喊得很大聲,事情一過就下原形畢露,這是把人民當笨蛋是不是?針對立委王鴻薇召開記者會,賴清德競辦發言人陳世凱表示,有關潘孟安的論文事件一切早已配合學校相關程序進行,論文修正也早已經完成送進學校,並已通過學校審核。陳世凱也以3時間點說明事情經過,校方6月1日發文,要求潘孟安於6月12日前回應學倫會提問之內容,已於期限內回覆;校方6月26日發文,要求潘孟安7月6日到校陳述意見,潘也依約定時間返校說明;校方8月1日發文,通知未違反學術倫理案,無須撤銷學位,但予以書面告誡並修正論文,收到後2個月內完成,潘孟安已於9月8日提交修正後碩士論文。
潘孟安瑕疵論文仍沒更正! 王鴻薇批擺爛「2個月寫不出來」
8月初賴清德競選總幹事潘孟安被國民黨立委王鴻薇指出,高雄師範大學成人教育所論文涉嫌抄襲,且高師大決議要潘2個月完成所有瑕疵更正。而王13日召開記者會,再爆出潘孟安根本沒有按時抽換論文。對此,賴清德競辦發言人陳世凱表示,論文早已修正且通過學校審核,痛批這根本就是烏龍爆料。王鴻薇表示,當時潘孟安論文抄襲高達54%,連錯字都一起抄進論文,但潘卻強調論文具有原創性,並無抄襲疑慮。高師大接穫檢舉後就要求潘2個月內完成所有瑕疵之更正,修正後填寫「國家圖書館學位論文抽換申請書」,再由高師大向國家圖書館申請論文抽換。王鴻薇13日指出,查看國圖網站10月12日的資料顯示,論文文件時間仍停留在2016年4月27日,目前依舊是瑕疵版本,期間8月~10月完全就沒有任何一筆潘申請的論文抽換,根本把校方決議不當一回事。王鴻薇痛批,應該要立刻撤銷潘孟安的論文跟學位,要求國圖立刻下架有瑕疵的潘孟安論文。對此,陳世凱表示潘孟安已於校方要求期限內回覆提問之內容,也在依規定時間7月6日內到校陳述意見,另外校方於8月1日發文通知違反學術倫理,無須撤銷學位,但必須在2個月內修正論文,而潘孟安也已於9月8日提修正後的碩士論文。另外陳世凱更痛批王鴻薇是為了國民黨就馬文君洩密案件,才會在未經查證狀況下不顧事實,召開烏龍記者會,並指出王企圖轉移焦點,更痛批王是用政治力干擾校園。
快訊/高虹安現身北院 她遭資策會自訴侵權出庭
新竹市長高虹安遭資策會自訴論文抄襲侵權案,台北地院上午10點半傳喚她出庭。高虹安上午10點25分抵達北院,面對媒體詢問她名車、豪宅等爭議,她僅略微點頭、未做回應即進入法庭,本案開庭為不公開審理,因此媒體和民眾皆無法入內旁聽。由於台北地院先前傳喚她8月29日出庭,高以市議會召開臨時會不克到庭為由請假,依法如今天無正當理由未出庭,恐遭拘提,因此高上午準時向北院報到,外界都不意外。資策會向北院自訴主張,高虹安的論文,資策會做過2次比對,包含文字、圖片、表格、公式都複製2017年的2篇期刊論文,其中1篇被重製約8成、另1篇重製約3成,直指學術著作最重要是明示出處,這點高虹安的論文沒做到,違反學術倫理。但高虹安否認侵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