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失
」 監察院 彈劾 性騷擾 懲戒法院 台師大
新青安貸款爆逾萬件違規!投資客用人頭戶炒房 轉手爽賺500萬
監察委員蔡崇義、王美玉、葉大華調查「新青安及農安貸款利息補貼監管機制」等情案,經監察院內政及族群委員會於115年6月16日審議通過調查報告,指出新青安、農安貸款及自購住宅貸款利息補貼政策,因管控及監督機制欠周延,致無法即時防堵投機炒作,衍生人頭戶、貸後轉租及涉有營業行為等未符自住目的之違規行為高達萬餘件,已偏離協助民眾購屋自住之政策初衷,雖經跨部會通盤檢討導正已收回補貼利息新臺幣2億餘元,但相關管控措施後續仍待權責主管機關整體會同落實執行,以確保政府有限資源精準運用於政策核心目標,落實居住正義。三位監委調查指出,新青安貸款、農安貸款在政策執行階段,因缺乏完善的貸前審核與貸後稽核配套措施,管控及監督機制有欠周延,導致無法即時防堵投機炒作,衍生人頭戶、貸後轉租及涉有營業行為等未符自住目的之違規行為。截至115年初統計,青安貸款(即舊青安貸款加上新青安貸款)與農安貸款違規案件分別達10,499件與299件;且金管會針對第一線承作新青安及農安貸款之金融機構,進行金融檢查亦發現,包括人頭戶、還款來源證明缺乏合理性評估、未評估核貸戶是否為投資型借款人等缺失,顯偏離協助民眾購屋自住之政策初衷。又,內政部為住宅基金管理機關,惟辦理住宅基金補貼新青安及農安貸款利息補貼之支用管理作業欠周,未能掌握利息補貼實際核撥情形、溢發案件之應收未收資訊。監委表示,經跨部會通盤檢討導正後,財政部及農業部已強化貸前審核、貸後管理及稽查等積極措施因應,就違規案件已分別收回青安貸款利息補貼新臺幣2億1,000萬餘元、農安貸款399萬餘元;金管會已督導銀行公會建立機制及進行監理;另內政部亦已建立相關管控措施。三位監委調查指出,新青安貸款及農安貸款利息補貼政策,由承辦銀行負擔半碼、住宅基金支應政府負擔之1.5碼利息,合計補貼2碼,政策推行後,因尚乏限貸一次之規定,且未訂定排富條款等篩選機制,致有將不動產出售後再次申貸之異常情事,或有借款人短期持有房屋後轉售交易利得高達500萬元以上、或貸款標的房屋為高價住宅、或借款人為年所得超過400萬元以上之高所得族群等未盡合理情事,甚至存在部分貸後轉租違規案件之借款人身分,竟為無年收入,欠缺實質還款能力之學生等情狀。基此,財政部已將高所得者及無財力學生申貸新青安貸款之合理性議題,納入重點研議範疇中。三位監委表示,鑑於新青安貸款及農安貸款利息補貼政策將於115年7月及9月相繼到期,倘欲續行推動,則各權責機關允應殷鑑過往,併衡酌國內房地產市場供需等外在環境趨勢,通盤考量相關措施間之交互影響,完備制度配套,審慎周延制訂政策,防範政策美意反遭扭曲成為投機者套利與推升房價之助燃器,以落實居住正義。另監委又調查發現,內政部為協助一定所得及財產以下家庭或個人獲得適居之住宅,由住宅基金補貼自購住宅者,亦享有與新青安貸款及農安貸款借款人相同之加碼利息補貼,然卻不受自住使用之限制。此舉與新青安貸款及農安貸款自購住宅貸款補貼政策之間,存有購置房屋限制自住使用不一之情事,政策公平與一致性不足,進而衍生貸後轉租之違失。經審計部查核發現,已有740件貸款進行轉租之違規情事,顯與住宅法為協助弱勢者購屋之政策美意相悖。上述情形經內政部檢討導正後,已於114年修正發布自建自購住宅貸款利息及租金補貼辦法,明定自購住宅貸款利息補貼之房屋應全部作自住使用之實質要件,同時對於自購住宅貸款申請戶是否符合房屋作自住使用,已建立稽查機制。
士官長持訓練槍追射新兵 陸軍:已依法偵辦
有媒體報導,台中市成功嶺的陸軍步兵302旅一名士官長失控持訓練槍一路追射新兵。對此,陸軍第十軍團指揮部17日指出,當日即主動指派幹部帶高兵前往醫院驗傷,並展開行政調查,同時聯繫家屬說明案發經過與單位後續處置作為,次(16)日上午即函送臺中憲兵隊依法偵辦。陸軍第十軍團指揮部表示,轄屬步兵302旅張姓中士於6月15日不當行止致使士兵瘀傷,軍團指揮官獲悉後,當日即主動指派幹部帶高兵前往醫院驗傷,並展開行政調查,同時聯繫家屬說明案發經過與單位後續處置作為,次(16)日上午即函送臺中憲兵隊依法偵辦,對於媒體報導高層壓案乙情不屬實,表達嚴正聲明。對於再犯類䅁,陸軍第十軍團指揮部強調,除刻正實施行政調查,並檢討各級幹部督管違失責任,絕不寬貸,以嚴肅軍紀。
刑事戰將淪博弈集團保護傘 林明佐遭監院彈劾
曾被稱為「刑事戰將」的前刑事局警政監林明佐,先前因九州博弈集團案遭檢方起訴,16日監察院發布彈劾案文,認定林明佐與博弈集團重要成員密切往來,涉嫌收受不正利益、洩漏偵查秘密、包庇罪嫌、財產增加來源不明等,嚴重敗壞警察風紀及廉潔形象,全案通過彈劾並移送懲戒法院審理。監察院指出,林明佐擔任台中市警局刑事警察大隊大隊長及刑事局警政監期間,長期與博弈集團人士有密切關係,接受相關人士提供的不正當財物與利益,未能恪守公務人員應有分寸,並涉犯包庇賭博、洩漏偵查秘密、特殊洗錢及財產來源不明等罪嫌,違失情節重大。此外,監察院先前也因此案對警政署、刑事局及台中市警局提出糾正。監委認為,林明佐與博弈集團長期往來,相關機關督察及政風系統竟未能察覺異狀,內部監督機制嚴重失靈,機關未盡督導之責,亦有重大違失。監察院表示,林明佐未與犯罪集團保持距離,利用職權身分,向博弈集團提供情資,導致警察體系公信力受到嚴重衝擊,重創民眾對執法機關的信賴,因此決議通過彈劾,移送懲戒法院依法審理。
調查局近年頻生強制猥褻、權勢性騷擾等案件 監院要求法務部澈底改進
監察院今(15)日表示,法務部調查局肩負國家安全、犯罪防制及維護社會安定重責,近年卻接連爆出多起令人震驚的風紀與性犯罪案件。監察院日前通過監察委員紀惠容、范巽綠所提調查報告,糾正法務部調查局,並籲請法務部儘速督同調查局檢討改進。紀惠容、范巽綠表示,CEDAW及我國憲法均明確揭示國家應禁絕對婦女之侵害,惟調查局111年起陸續發生多起所屬人員觸犯刑法、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之案件,如111年A科長於捷運車廂內強制猥褻女乘客、112年B調查官與未成年人發生性行為並拍攝性影像、113年C調查專員廁所內放置密錄器偷拍民眾如廁畫面,又114年D調查官於便利商店嘗試拍攝國中女生裙底等,涉案者不乏擔任科長要職或曾借調國家安全局者,種種犯行,嚴重悖離調查局防制犯罪之職責本分,已重創政府整體形象。紀惠容、范巽綠指出,調查局內部的職場性騷擾問題同樣極為猖獗,據109至114年之性騷擾申訴及非申訴案件共23件顯示,性騷擾案件扣除不成立案件,計18件,受害者均為女性,計34人次,屬職場性騷擾者即有15件,案件中存在單一行為人同時、長期性騷擾多位受害者之情形,且不乏同時運用言語及肢體騷擾者,其中屬於「主管對下屬」的權勢性騷擾超過六成,而「學長對學妹」的階級壓迫更高達八成。高度不對等的權力結構致被害人因懼怕職場壓迫、報復,產生「寒蟬效應」,而延遲申訴或不正式提出申訴,據案件數據資料,受害者第一次受害至申訴,有時隔1、2年始提出,亦有7年後才申訴,超過公務人員考績法懲處時效,致未能確實懲處之情形。紀惠容、范巽綠表示,調查局所屬人員近年涉犯多起嚴重侵害民眾與內部同仁權益之惡行,顯示該局自人員養成、遴任、法治意識形塑,乃至建構免受恐懼之性別友善工作環境等層面,皆存有重大闕漏,致使侵害受害者權益的犯行一再重複發生,應澈底檢討。紀惠容、范巽綠表示,行政機關對重大違失人員之免職權,為憲法賦予行政權不可或缺之核心權限,調查局長期怠於發揮監督所屬之實效,導致內部紀律鬆弛,未能有效遏阻所屬職員侵害人民權益,亦難以根除內部權勢性騷擾之沉痾,確有違失。紀惠容、范巽綠強調,調查局作為國家之執法機關,更應高標準要求所屬之人品、紀律,銓敘部已說明公務人員考績法於114年11月19日修正明列性騷擾、性侵害等規定是為強調政府態度,但於修法前,公務人員如有重大違失行為,機關本得依修正前考績法規定落實懲處,該局過去僅以輕懲為之,允應針對相關案件逐案重新檢視,從重處置,方能儘速導正機關風氣,挽回國人信心。紀惠容、范巽綠說明,性騷擾係對個人身心及人格尊嚴之嚴重侵害,受害人除需承受身心創傷與揭露案件之壓力,於案件調查期間,亦須再次回憶遭受性騷擾時的情境脈絡,故為防範受害人於性騷擾案件之處理過程遭遇二度傷害,性騷擾防治法及性別平等工作法均要求處理人員應具專業性,且於調查、審議程序亦強調應納入外部專業意見,以避免因權力結構不對等而影響被害人權益。監委表示,調查局對於正式提出申訴之性騷擾案件,依循「法務部與所屬機關工作場所性騷擾防治措施申訴及處理要點」及「法務部與所屬機關性騷擾防治措施申訴及處理要點」處理,交予該局性騷擾申訴處理會調查、審議,惟對於礙於權勢未提出正式申訴之性騷擾案件,內部僅交由該局督察處調查處理,先天即缺乏申處會之性平專業與外部專家把關,後天亦無實質防治或環境改善建議,且由各駐區督察人員逐級陳報,則衍生吃案、隱匿情事,已然形成制度性闕漏。導致該局人員須不斷循外界管道檢舉,以伸張正義,除損害局譽,亦加深所屬職員於體制內之二度傷害,確有違失。紀惠容、范巽綠進一步調查指出,調查局多起性騷擾案件是於餐敘酒後發生,甚有行為人稱是為了工作需要而飲酒、不勝酒力,藉詞以酒後失態合理化其酒後性騷擾行為。部分性騷擾、強制猥褻行為是於主管帶同下屬餐敘飲酒後發生,且不僅於進入調查局工作後,有長官帶頭邀集下屬或特意找女下屬飲宴而發生性騷擾等違紀情事,調查人員於訓練期間,即有發生餐席間開放學員飲酒,酒後性侵害之案件,顯示調查局人員從訓練起至後續職場之文化,亟需通盤檢討。調查局對此表示,現行透過各場合宣導提醒同仁避免無謂飲宴,也要求若長官要帶同仁飲酒,應評估有公務交流之必要,且不得過度飲酒、不可發生不檢言行。法務部對於該局之應酬文化,亦認為不可鼓勵,表示將透過舉才策略逐步改善風氣。紀惠容、范巽綠呼籲,性騷擾等犯行,非但違反法規、破壞機關信譽,且往往涉及職場權力濫用,而不當飲酒則易造成紀律鬆散,輕則影響職務執行效率,重則觸犯法律,該局若未妥為監督,無疑縱容「以應酬為名,行騷擾之實」之職場文化。行政機關各級主管本應擔負確實監督屬員之責,該局允應針對因酒犯紀與不當飲宴之涉案人員及主管,從嚴處理並落實再教育,方能確實整飭風紀。
花壇鄉長遭彈劾喊政治操作 監察院:事證明確、違失情節重大
針對彰化縣花壇鄉公所115年6月11日就鄉長顧勝敏彈劾案發表之言論,指稱監察院「選前政治操作」、「失格」等語,監察院今(12)日發表嚴正聲明,強調監察委員辦案一向秉持超越黨派、依法獨立行使職權之精神。本案經過長期且詳實之調查,事證明確,違失情節重大,花壇鄉公所混淆視聽、意圖轉移焦點之說法,監察院深表遺憾並予以嚴厲譴責。監察院提出以下三點事實以正視聽:一、認定職場霸凌,違法濫權事證確鑿,顧勝敏鄉長於108年至113年間,對清潔隊員進行密集懲處(包含1年內密集懲處28次、單月發布10項懲處),且3度違法解僱屬員,均被法院判決敗訴。此外,彰化縣政府防護委員會已審議認定該行為構成「職場霸凌」,嚴重侵害基層勞工權益。監察院續指,二、假公濟私圖利特定土地,遭貪污罪起訴顧勝敏遭檢舉於112年4月間,假借職務指示清潔隊動用資源幫忙私人土地清運垃圾與竹木,且未依照規定收費,導致公帑損失。經調查,該私地涉及顧勝敏持份,且檢察官已依貪污治罪條例將其起訴。監察院表示,三、憲法獨立行使職權,嚴正駁斥政治操弄依據憲法增修條文,監察院依法享有獨立的彈劾權,本案經監察委員王幼玲、王美玉調查,於115年6月2日經彈劾審查會全數(同意13票)通過彈劾,程序完全合法。監察權針對行政違失究責並與司法權並行,絕無所謂選前操作。監察院強調,本案違失情節重大,已依法移送懲戒法院,以維公務紀律。
愛爾麗針孔偷拍又爆多項違規 高市衛生局開鍘:2診所停業6個月
針對近期部份醫美診所涉侵犯民眾就醫隱私,高雄市政府高度重視,已啟動跨局處專案稽查,同時衛生局亦開設醫療隱私權益受損專線受理申訴,截至昨(13)日已查核全市43家醫療院所,申訴專線共受理88通、申訴表單共收15件。目前查獲愛爾麗集團2家診所及1家光澤診所,疑未經同意即攝錄涉及民眾身體隱私部位,已依法處辦,此外暫未查獲其他院所有裝設隱藏式攝影設備疑慮,或遭民眾申訴。衛生局今(14)日指出,市府為保障民眾安心就醫,首波專案稽查優先針對具高風險的醫療美容診所展開稽查,截至昨日共查核40家診所及3家市立醫院。其中「博愛愛爾麗診所」及新興區「愛爾麗診所」,因查獲違反《藥事法》、《醫療法》及攝錄民眾隱私部位等多項違規情事,衛生局除依法處辦,並裁處2家診所自今年5月11日起停止執行醫療業務6個月,惟診所仍須營業妥善處理民眾退費事宜。針對藝群診所昨遭衛生局查察後質疑是「假稽查真搜索」,衛生局也嚴正澄清,強調本次行政稽查以保護病患權益為核心,查核範圍涵蓋攝影設備位置、權限管理、影像保存及病歷調閱等,同時查察藥品使用與管制狀況,均依《個人資料保護法》、《醫療法》、《藥事法》及《醫療機構電子病歷製作及管理辦法》等法令授權,為正當合法行政裁量範圍。衛生局表示,昨日無預警稽查高雄市轄內3家藝群診所,發現診間皆設有監視器,鳳山47支、左營44支、高雄(三民)42支,總數量高達133支,同時現場亦發現藥品管理涉多項違失,業者片面質疑並非事實,將進一步釐清事證後依法處辦。此外,因有民眾於高雄市醫療機構進行醫療或美容處置過程,疑未經同意即遭錄攝涉及身體隱私部位,衛生局自11日起也啟動醫療隱私權益受損受理專線,由專人受理並協助個案事實釐清後,依法轉請相關機關依法處理,截至昨日專線共受理88通、申訴表單共收15件,除愛爾麗集團2家診所及1家光澤診所,並未有其他醫療院所遭訴。衛生局後續稽查亦將遵循衛福部醫事司昨最新管理指引,包括嚴禁使用隱密式密錄設備、公共空間監控須明顯公告、診療場域錄影須取得書面同意且高度隱私空間(如手術室)原則禁止,以上述原則作為現階段稽查標準,建構醫療隱私防火牆。衛生局強調,市府持續保障市民就醫各項權益,將持續透過常態性與無預警專案稽查,嚴密監督各醫療機構落實隱私維護,若查獲任何違法侵害民眾隱私事證,將移請檢警單位進一步調查。民眾若有隱私權遭侵害疑慮,可撥打專線07-7134000(轉分機5801、5802或5803),服務時間每日上午8時至12時、下午13時30分至17時30分。
台中銀爆內鬼勾結詐團洗錢36億 金管會祭3200萬「史上最大罰單」
法務部調查局上月偵破1起重大詐欺洗錢案,以洪男為首的詐欺及洗錢集團涉嫌勾結台中銀行多家分行主管,透過人頭公司帳戶協助詐騙及地下博弈資金流轉,涉案金額高達36億元。對此,金管會今天(12日)表示,該行未完善建立及未確實執行內部控制制度,依法重罰3200萬元,寫下單一金融業者單次裁罰最高紀錄。金管會表示,台中銀行潭子、中正、北屯、頭份、員林、斗南、西台中、台北、左營及霧峰等10家分行,自113年4月起辦理21家企業戶存款開戶,認識客戶作業及網路銀行額度未訂有妥善審查機制,且後續對客戶身分盡職審查、異常交易持續監控查證、疑似洗錢交易申報等亦有多項缺失,顯示該行有未完善建立及未確實執行內部控制制度之情事。金管會指出,台中銀行辦理存款開戶、客戶身分持續審查作業及帳戶監控機制所涉相關缺失,有未完善建立及未確實執行內部控制制度之情事,核有違反銀行法第45條之1第1項及其授權訂定之「金融控股公司及銀行業內部控制及稽核制度實施辦法」第4條第1項、第12條第1項及第3項規定,以及洗錢防制法授權訂定之「金融機構防制洗錢辦法」第3條、第5條、第6條、第9條及第15條規定,依行政罰法第24條第1項規定,一行為違反數個行政法上義務規定而應處罰鍰者,依法定罰鍰額最高之規定裁處,爰依銀行法第129條第7款規定,核處新臺幣3,200萬元罰鍰。金管會要求台中銀行對案關缺失全面檢討,並研議相關強化改善措施,納入內部查核重點,且加強內部控制及內部稽核三道模型機制,並將改善措施及執行情形提報董事會。另請該行全面清查由行員(含主管)主動招募案件之開戶審查妥適性。此外,台中銀應於1個月內聘請外部專業機構,重新校準及完善該行洗錢防制機制。金管會並請該行於2個月內依責任地圖全面檢討本案違失行為所涉分行人員及總行督導人員之責任,同時要求該行董事會從上而下強化公司經營文化,確實落實法令遵循及防制洗錢,並就第二支柱監理審查要求該行增加作業風險之相關資本計提。金管會強調,金融機構是防制洗錢的重要防線,金融機構必須發揮守門員功能,及時預警及攔阻可疑交易,以保護合法商業活動。金管會呼籲金融機構應重視法令遵循及內部控制,精進防制洗錢相關制度,以及持續強化三道模型,確保對開戶審核與異常交易的偵測能與時俱進。
黑幫勾結記帳士!助成立空頭公司一年洗錢2億 3記帳士遭捕
刑事局偵查第七大隊日前獲報有民眾因個資遭冒用,遭假檢警詐騙,總計初估至少有20人受害,財損金額上看2億餘元,其中不乏上市櫃公司高階主管。警方獲報後也循線追查,發現相關金額均流入空殼公司內,掌握竹聯幫禮堂幹部50歲的蘇姓男子涉嫌重大,其涉嫌與記帳士合謀,配合蘇男進行人頭公司負責人、稅籍地、營業項目增減等變更項目,每次給予記帳士1萬至10萬不等之酬勞。據了解,蘇男為讓前端的「詐欺事業」能夠順利進行,大量找來人頭開立公司戶,只要給予身分證和印章,就可獲得5萬元酬勞,或以空頭公司買賣,從而取得銀行公司戶,藉此提高每日轉帳金額。蘇男利用其過去常進行土地買賣之便,認識不少記帳士,找來56歲的戴姓記帳士、58歲的謝姓記帳士、46歲的黃姓記帳士,只要協助變更或成立空頭公司,每次均可獲得1萬元至10萬元不等之酬勞。據悉,蘇男以公司收付營業款項名義,境外操作網銀,將「假檢警」、「假投資」手法詐取被害人之不法所得,大額批次轉匯境外,完成洗錢犯罪之重要一環。經清查記帳士協助詐欺集團成立之人頭公司,短短一年內粗估至少有20餘人受害,總財損金額上看2億餘元。警方見時機成熟後,也一舉在去年內分批搜索逮獲蘇男、境外機房主要聯絡人37歲的陳姓男子、51歲堯姓小弟與3名記帳士在內等共25人。全案後續也依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洗錢防制法及組織犯罪防制條例等罪移送地檢署偵辦,其中蘇男被捕後,全數認罪,並表示自己小孩剛出生不久,幾人訊後也以5至50萬元不等交保。刑事局指出,對於客戶收購大量無營業活動公司再轉售之交易行為,實為重要可疑洗錢紅旗警訊(Red Flags),然本案記帳士於是類明顯有悖一般業務常態且可預期具高度洗錢與涉詐風險之交易,除未審查實質受益人,全然未有相關風險意識與通報紀錄可供檢視,甚未設相關內部控制措施,有違「記帳士暨記帳及報稅代理人防制洗錢與打擊資恐辦法」與「洗錢防制法」要求守門人(Gatekeeper)義務之精神。刑事警察局將彙整相關資料,函請主管機關就涉案之記帳士違失行為依法裁處及監理檢查。
涉職場霸凌遭彈劾 雲林褒忠鄉長被移送懲戒法院
雲林縣褒忠鄉長陳建名遭職員指控涉及職場霸凌,並有懲罰性調動等行為,監察院30日通過彈劾案,認定其違失情節重大,已移送懲戒法院審理。監察院指出,鄉長本應維護公務職場環境,並保障部屬在執行職務時免於不當騷擾或精神侵害,但陳建名因個人涉入刑事案件,導致所屬職員遭受不合理調動,嚴重影響其身心權益及機關形象。彈劾案文列舉相關情形,包括該名職員曾兩度被調離原職,前往公墓及生命園區從事業務;另申請商調至其他公所亦遭駁回;甚至被單獨調至公所禮堂且缺乏基本辦公設備、無同事共處超過一週,整體處境已明顯不符一般職場常態。監察院調查認定,上述行為具持續性與故意性,並造成實際損害結果,符合職場霸凌要件。相關作為已違反《公務員服務法》規定,並損及公務員名譽與政府信譽,構成應受懲戒事由。監察院強調,為整飭公務紀律、維護公務體系正常運作,依法提出彈劾並移送懲戒法院,後續將由司法機關進一步審理。
領亡姊存款被要求給證明!印男「挖墳抱屍」放銀行門口 驚悚畫面曝光
印度近日發生一起離奇事件,引發社會譁然。一名男子為了提領過世姊姊帳戶內的存款,竟將其遺骨挖出並帶到銀行門口,試圖以此證明死亡事實。事發後,當地警方已介入處理,並協助當事人完成提領作業,死者遺骨亦在監督下重新安葬。銀行方面則回應,這起事件「令人遺憾」,但強調員工皆依規定要求必要文件。美國《紐約郵報》(New York Post)報導,50歲男子蒙達(Jeetu Munda)的姊姊卡爾拉(Kalra Munda)於今年1月過世。他近日前往銀行,欲提領已故親人帳戶內約2萬盧比(約新台幣6667元)的存款,卻因無法提供死亡證明及合法繼承文件,遭銀行拒絕辦理。多次溝通未果後,蒙達於本週一挖出已下葬的姊姊遺骨,並以披巾包裹後徒步帶至銀行門口,引發現場人員與顧客驚恐。畫面顯示,蒙達赤裸上身、赤腳行走街頭,手抱骸骨至銀行門前,隨後將其放置地面。對此,他表示,自己已多次向銀行說明情況,卻未被採信,甚至遭要求提出證明,「一氣之下才會這麼做」。警方調查發現,蒙達為當地原住民族群,且未受過教育,對相關法律與金融程序缺乏認知,並不理解何謂「法定繼承人」或帳戶提領所需的正式文件。警方也認為,銀行未能有效向其說明流程,導致誤解加深,最終釀成此一極端行為。事件發生後,警方已介入處理,並協助蒙達依合法程序完成提領作業,亡者遺骨亦在警方監督下重新安葬。銀行方面則回應,此事件「令人遺憾」,但強調員工皆依規定要求必要文件,包括死亡證明與繼承資格證明,並無違失。銀行人員提到,蒙達先前對姊姊狀況說法反覆,曾稱其僅生病,後又表示已死亡,導致無法立即受理申請。儘管多次勸導與說明程序,當事人仍未理解。目前,蒙達並未因此事件面臨刑事指控。
監院因「民眾陳情」 重查林智堅論文案 陳菁徽批:舉黨國之力來洗地
曾於2022年重創民進黨選情的前新竹市長林智堅論文抄襲案,在平息近四年後,監察院宣布將重啟調查,還指出是因為有民眾檢舉所以基於權責必須啟動調查程序。對此,國民黨立委陳菁徽21日發文質疑,這種選擇性積極的「客製化」的服務,根本是為了一人之學位,舉整個黨國之力來洗地,也擺明就是用政治的力量,去干預學術倫理,是對整個學術界的巨大羞辱。陳菁徽指出,林智堅因論文抄襲已遭台灣大學與中華大學撤銷碩士學位。然而,四年過去,監察院監委范巽綠、林郁容、賴鼎銘卻在任期即將屆滿時,突然啟動對台大學倫會的調查,理由居然是有民眾陳情。她質疑究竟是何種「民眾」,會為他人已經定案的論文爭議,特地向監察院提出申訴?還是這又是哪個綠友友所扮演的民眾?陳菁徽痛批,過去幾年,涉及公共利益、造成運動員受傷、爭議更大的新竹棒球場案,監察院卻遲遲未見具體進展。當初因此受傷的富邦悍將球星林哲瑄都引退了,新竹棒球場的問題真相依然不見天日,監察委員們都去哪裡了?相較之下,這起已經完成學術審查的個案,卻在此刻被重新檢視,這種選擇性積極的「客製化」的服務,根本是為了一人之學位,舉整個黨國之力來洗地,也擺明就是用政治的力量,去干預學術倫理,是對整個學術界的巨大羞辱。陳菁徽直言,監察院是國家最高監察機關,對行政機關缺失提出糾正,對違法或失職的公務員提出彈劾與糾舉。其職責在於針對行政違失進行調查,而非介入已由學術機構完成的專業判斷。當國家監察權開始觸及學術倫理的最終裁定,不僅會模糊制度界線,更可能對學術自主造成寒蟬效應。陳菁徽表示,監察院如今的政治動作,讓人民看到一個無奈的情況:政治人物帶頭違法,論文抄襲,或者自己人用公家車來接送愛犬做寵物美容,似乎一切都沒關係?若只要官官相護就沒事,社會大眾又該如何看待公平與正義。監察院的公信力,建立於其獨立與中立,一旦被質疑為特定對象服務,正當性也將隨之動搖。陳菁徽強調,「如果監察院的功能剩下如此,屆時預算審查時,我們會替人民用力把關的」。
感念李昌鈺建構DNA刑事鑑定 林國春:續推警用防彈衣採購優化
新北市議員林國春今(30)日表示,警用防彈衣攸關第一線員警生命安全,2年前自己已提出採購瑕疵,如今欣見跨黨派跟進,重申警用防彈衣議題不容忽視。3月底爆出警用防彈衣重大採購弊案後續衍生爭議仍餘波盪漾,有廠商被控在多年前的採購案中未依合約提供韓國生產的相對高品質產品,反而以對岸低標產品甚至疑似過期的防彈纖維布原料交付,廉政署於3月發動大規模搜索,多名廠商人士遭約談,目前涉案業者林氏父子被台北地檢署檢察官命各以新台幣500 萬元、30萬交保候傳。林國春對此直指,地方早就有一堆抱怨,包含防彈衣材質過於僵硬、版型設計不良等,穿戴非常不舒服又妨礙執勤,然而防彈衣採購權根本在中央警政署,地方警察局缺乏決定權,面對基層悲鳴只能徒呼負負,連監察院都對驗收過程中的重大違失提出糾正,該是重新檢討裝備來源與分層決策制度,才能真正解決問題。新北市議員林國春(圖)提醒警用裝備採購權力中央一把抓,就該扛責檢視不足之處。(圖/周志龍攝)林國春強調,中央有責任提供合格裝備,確保每位員警都能穿上安全無虞的防彈背心,地方部分議員同僚把問題甩給市警局,但裝備規格與採購權責其實並非由地方警察局決定,呼籲監督力量不應出現落差,這樣難以真正改善制度。他呼籲,更多人理解警察裝備問題的重要性後,與執政當局同黨的好朋友該協助轉達一下地方意見,正視制度問題並釐清權責歸屬,才能真正守護第一線員警的生命安全。值得一提的是,近期87歲鑑識專家李昌鈺博士驚傳過世也讓林國春感到同悲不捨,林國春30年前跑去美國留學回來後有幸擔任警官工作,一路看著李昌鈺回到台灣推動刑事鑑定DNA,讓台灣的法醫、DNA實驗室系統逐步完善,過去指紋為主的鑑定能逐步蛻變到DNA新科技,實在是華人之光,自己20年前初出茅廬選台北縣議員時,也獲得李昌鈺大力相挺,銘感五內。刑事鑑定專家李昌鈺甫因87歲過世,各界同悲不捨。(圖/報系資料照)
多次性騷女下屬又霸凌同事 懲戒法院前院長遭老東家重判撤職
懲戒法院前院長李伯道遭控多次性騷擾女下屬又霸凌同事,性騷被害人向司法院提出正式申訴,法官評鑑委員會、監察院將他移送職務法庭審理,職務法庭26日作出判決,重判李伯道撤職並停止任用1年,全案仍可上訴,一旦定讞將減少退休金、退養金60%,等同得追討他退休後溢領部分。調查指出,李伯道在院長任內,從2023年3月開始7度性騷擾女下屬,曾致電告白「很喜歡你」,還熊抱、摸背、「由上到下」撫摸女方右手臂和強拉對方雙手,甚至稱讚女方「你好香」,並曾寫情書給女方。女方忍無可忍,向時任司法院秘書長林輝煌訴苦,李伯道得知此事後趕辦退休獲准,並因而保住高額退休金,女方則向申評會提出申訴,申評會成立調查小組,調查後於2023年7月認定李伯道行為已構成性騷擾且違反法官倫理規範等規定,將他移送法評會。法評會認定李伯道違失情節重大,將他移送職務法庭並建議撤職,監察院調查後也談後並移送職務法庭併案審理,更發現李伯道多次霸凌女工友和女下屬,懲戒法院26日作出判決,重判李伯道撤職並停止任用1年。懲戒法院也發布新聞稿,表示李伯道當時擔任懲戒法院院長並任法官,職司公務員及司法官之懲戒,對遭性騷和霸凌部屬具有指揮、監督,又對背性騷被害人有任免權限,竟未謹言慎行,利用公務上之權勢及機會,於工作時間,先後性騷女下屬6次,使其感到害怕、難過、不舒服及被冒犯,侵害被害人之人格尊嚴、人身自由,並造成敵意性、冒犯性之工作環境。懲戒法院認為,李伯道應營造所屬員工得於友善的職場環境中安心工作,竟持續濫用其權勢,動輒以不當、羞辱性言詞責罵女工友和下屬,且不准其等請假或要求不能漏接電話,造成其等感受到被冒犯、羞辱及人格尊嚴受損。懲戒法院認定,李伯道所為損及法官之職位尊嚴及人民對法官職務之信任,嚴重傷害司法信譽及形象,違反義務之程度非輕,,司法院及監察院均建議予以撤職,其中性騷擾部分也經法評會決議個案評鑑成立,並建議予以撤職,而李伯道始終否認且不知反省,認為他違失行為情節重大,難獲得人民信任,以不適任法官,應處以撤職並停止任用1年之處分,對其才難產生相當程度的懲戒效果,亦可督促法官群體未來更能謹言慎行,致力於維護職位尊嚴與榮譽。
法務部長鄭銘謙在檢察長交接提醒這事 她被視為「台獨打手」有三個期許
法務部今(3月11日)舉辦檢察長交接典禮,部長鄭銘謙感謝卸任檢察長的努力,也要求新任及現任檢察長正人要正己,對人要溫暖、對事要要求、違失要究責,還應防止境外敵對勢力的滲透,至於即將到來的九合一選舉,也要超前部署,他要求所有檢察長應落實檢察署數據化的管理,他也會每月檢視分析。兩岸最關注、2026 年初被中共國台辦列入「台獨打手幫兇」的新任花蓮地檢署檢察長陳舒怡代表致詞指出,對自己工作有三個期許,分別是專業、同理心和以團隊為後盾。另位代表致詞為新任台中地檢署檢察長洪家原,他表示「台中地檢署喜歡打群架」,會在團隊合作的基礎上精益求精。新任花蓮檢察長陳舒怡(右)因被中共列為「台獨打手幫凶」受矚目,左為新任基隆檢察長。(圖/周志龍攝)到場觀禮的司法院副秘書長李釱任,則期許和法務部及檢方共同努力,使法治成為全民最肯定信賴的力量。全國律師聯合會理事長李玲玲致詞時坦言,律師和檢察界存在合作又對抗的關係,律師在辯護過程中的界線,各界有很多討論,希望透過對話逐步讓法治制度更成熟。法務部今舉辦15位檢察長及法制司長交接典禮。(圖/周志龍攝)
國會衝突10立委遭起訴 盧秀燕:司法的手不該伸進立法院裡面
立法院民國113年、114年發生多起肢體衝突,多名立委互控傷害,北檢12日偵結依傷害等罪起訴民進黨立院黨團總召柯建銘等10位立委。對此,台中市長盧秀燕今(13)日表示,司法不應該成為立法院的糾察隊,司法的手也不應該伸進立法院裡面。盧秀燕指出,自己擔任很久的國會立委,國會是自主、自治的團體,也因此,司法不應該成為立法院的糾察隊,司法的手也不應該伸進立法院裡面。另外,監察院昨日表示,台中市交通局公運及捷運處前處長張應當涉職場性騷擾及霸凌處內人員,其直屬主管、台中交通局長葉昭甫知情卻善盡督管職責,違失情節重大,已通過對2人的彈劾案並移送懲戒。對此,盧秀燕表示,尊重監察院的調查。
非洲豬瘟釀21億損失 中市府4官員涉重大違失遭彈劾
監察院今(11)日發新聞稿表示,臺中市政府農業局前局長張敬昌、環境保護局前局長陳宏益、動物保護防疫處前處長林儒良及組長周百俊,就該市非洲豬瘟災害相關處置失當,涉有重大違失,嚴重斲喪人民對政府防疫整備之信賴,違失情節重大,事證明確,核與公務員服務法第1條、第6條及第8條規定有違,而有公務員懲戒法第2條第1款之應受懲戒事由,爰提案彈劾,並移送懲戒法院審理,依法懲戒。監察院表示,被彈劾人張敬昌為臺中市政府農業局局長,於我國首例非洲豬瘟官方記者會,多次說明疫調資訊反覆不一甚至錯誤,且指揮監督所屬貫徹中央防疫指令不力,致釀擾動案例場烏龍消毒事件;被彈劾人陳宏益為臺中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局長,於記者會強調案例場3年來稽查24次均合格,實則自113年3月至114年10月發生非洲豬瘟,僅稽查廚餘2次,復指示以挖坑露天堆肥去化大量廚餘,惟旋遭環境部指正作業方式不符規定;被彈劾人林儒良為臺中市動物保護防疫處處長,聽取被彈劾人周百俊組長報告案例場豬隻死亡及訪視遭拒後,兩人竟無視斃死豬數量已逾化製警示標準,因循敷衍,貽誤公權力強制採檢先機,禍端暗埋,迨至6日後案例場爆發疫情,關鍵疫調資訊錯漏不一,復發生烏龍消毒事件;全國實施豬隻禁運禁宰15日期間,營業損失與產業補助支持措施合計高達新臺幣21億餘元,重創人民對政府防疫整備之信賴,核有重大違失。監察院於115年2月5日審查通過監察委員葉宜津、蔡崇義、賴振昌提案,全案移送懲戒法院審理。彈劾案文指出,被彈劾人張敬昌為臺中市農業局局長、臺中市政府非洲豬瘟災害應變中心(下稱臺中市非洲豬瘟災害應變中心)指揮官,於官方記者會說明疫調之資訊反覆不一,遭2位獸醫師(佐)公開抨擊政府疫調有誤,復指揮監督所屬貫徹中央防疫指令不力,竟任所屬擅赴應予靜置乾燥之案場消毒,影響對於案例場病毒是否清零之判斷,致使防疫處境更顯艱難,重創政府形象,核有重大違失。彈劾案文續指,被彈劾人陳宏益為臺中市環保局局長、臺中市非洲豬瘟災害應變中心副指揮官,於官方記者會強調114年案例場稽查結果均合格、近3年稽查24次均無蒸煮廚餘問題,惟旋遭環境部指出臺中市環保局未依規定頻率前往稽查廚餘蒸煮;嗣於公告禁止廚餘養豬之初,指示以挖坑露天「貯留(堆肥)」方式去化廚餘,民怨迭起,又遭環境部現場確認不符堆肥規範,且恐加劇疫情傳播,重創地方環保主管機關形象,核有重大違失。彈劾案文表示,被彈劾人周百俊為臺中市動保處組長,負有審核豬隻傳染病防疫及疫情調查業務之責,於114年10月11日、13日及14日,接連獲告案例場豬隻死亡,且數量已逾化製警示標準,連日來仍未警覺亦未質疑經轉述之疫病訊息,坐視該處獸醫遭拒訪視及採檢;被彈劾人林儒良處長知悉上情,因循敷衍,藉詞非屬甲類動物傳染病無法強制採樣送檢,貽誤公權力採檢先機。案例場爆發非洲豬瘟後,周百俊組長未盡詳實審核疫調資訊之責,林儒良處長亦未能綜觀全局、查察矛盾之處,導致防疫機關所做疫調報告竟反覆不一甚至錯誤,損及政府威信及防疫時效。臺中市農業局張敬昌局長轉達中央防疫指令「勿擾動案例場」,詎承局長之命、綜理處務之林儒良處長,未思如何於此防疫關鍵時刻指揮監督所屬員工遵照辦理,反託詞「透過LINE群組傳達各單位主管,由各主管下達屬員」以卸責,周百俊組長復傳達「明日記得開車消毒」誤導訊息,肇致同仁擅赴案例場消毒之烏龍事件,引發社會譁然,均核有重大違失。綜上,彈劾案文表示,被彈劾人張敬昌、陳宏益、林儒良、周百俊等4人,嚴重斲喪人民對政府防疫整備之信賴,違失情節重大,事證明確,核與公務員服務法第1條、第6條及第8條規定有違,而有公務員懲戒法第2條第1款之應受懲戒事由,爰提案彈劾,並移送懲戒法院審理,依法懲戒。
檢察官摸男警大腿「肉棒給我看一下」遭免除職務 他不服上訴遭駁回
時任南投地檢署婦幼專組檢察官王元隆2024年1月與4月,2度偷摸年輕男警大腿,更對員警表示「肉棒來給我看一下」,被依違反性騷擾防治法起訴。懲戒法院職務法庭去年11月宣判免除王元隆檢察官職務,轉任台中地檢署檢察事務官,而王元隆不服提起上訴,職務法庭二審駁回其上訴。回顧整起事件,年約60歲的王元隆於2024年間,利用辦案機會,把年僅20多歲的員警叫來地檢署辦公室內,卻趁機偷摸員警大腿,甚至還對員警表示,「肉棒來給我看一下」,後續還不斷以簡訊騷擾,讓員警忍無可忍。檢方後續查扣王手機,確認其犯罪事證明確,依違反性騷擾防治法起訴王元隆,王則辯稱「肉棒」是男警同事對當事員警的稱呼,非指生殖器。王元隆遭送懲戒法庭後,一審法官認為王違反檢察官倫理,情節重大,有懲戒必要,審酌其違失情節,已不適任檢察官職務,後續也與員警以336萬元完成調解,並參加性別平等教育課程49小時,免除王元隆檢察官職務,轉任台中地檢署檢察事務官。不過王不服判決,提起上訴,強調只是為了博取男警好感,才有言語上的失當,並未有實質違法執行職務行為,且雙方已完成調解,並撤回告訴,他也預計將在2027年退休,不應因輿論關注,不分情節輕重處以嚴厲懲罰,嚴重影響其退休權益,等同將其20餘年對檢察體系的貢獻全數抹煞,期望審酌其父親9旬高齡、癌症晚期,醫療費用龐大,尚有就學中女兒需要扶養,希望從輕改判申誡或罰俸處分。但職務法庭二審認為原判決適用法律無違誤,駁回其上訴。
沈慶京控林俊言不正訊問!檢評會:不成立 將移請新北檢處分
新北地檢署主任檢察官林俊言過去在偵辦京華城案時,前往醫院和養病的威京集團談話2小時,全程無錄音錄影,沈慶京的辯護律師質疑林俊言不正訊問,並於2024年11月初向檢察官評鑑委全會申請個案評鑑。檢評會認為,林俊言並未達到應受懲戒重大違失程度,評鑑不成立,但確實有部分行為違反檢察官倫理規範,決定移請新北地檢署處分。沈慶京指控,林俊言於2024年10月11日前往其就診的台北醫院,在無錄影錄音情況下,從下午4時至晚上6時23分止,與沈慶京聊天後,才開始錄音錄影並製作筆錄內容。聊天過程中,林俊言恫嚇沈慶京,說出不承認行賄,就會將手中資料交給銀行,銀行會對沈旗下的事業抽銀根等語。2024年10月11日林俊言再度赴醫院與沈慶京見面,因為事出突然,沈慶京的律師只有1位能前來,且只能在戒護病房外觀看,林俊言再度和沈慶京提到若不認罪就無法交保等語。10月18日,林俊言提訊沈慶京,但不同意沈慶京和律師見面,並再度趁開庭空檔前要沈認罪且不要告訴律師。同年11月間,沈慶京委由律師團向檢評會提出請求,針對承辦檢察官林俊言進行個案評鑑。檢評會指出,林俊言的行為並未達到法官法應受懲戒的重大違失程度,請求評鑑不成立,不過在調查以後,檢評會認為林俊言行為上已經違反檢察官倫理規範中的第二條「勤慎執行職務」義務,日前決議將林俊言移請新北地檢署進行職務監督處分。
社運網紅翻車1/名作家捲性騷案!記恨教授拒洩密 造謠抹黑被判刑
畢業於中山大學社會系的自由作家劉珮瑄(原名:吳馨恩)在校時,因性騷和家暴案鬧上性平。當時她曾私下詢問中山大學社會科學院長陳美華有關性平案的調查詳情,但對方拒絕透露,劉珮瑄因而記恨,並多次透過臉書等社群媒體向外界指控A學生對其性騷擾,更謊稱陳美華是性平加害者且被送性平等語。今年29歲的劉珮瑄原名為吳馨恩,其在2024年6月畢業於國立中山大學社會學系,畢業以後的她,選擇繼續攻讀碩士,成功考進國立清華大學社會所。在性平和社會學領域頗有研究的她,過去經常投書至各大媒體,無論是網路媒體《風傳媒》、《關鍵評論網》,或各大學術期刊《文化研究》、《婦研縱橫》都有她走過的足跡。性格剛烈的劉珮瑄,過去因為投身社會倡議,所以經常在各大媒體版面出現,也曾因此吃上官司,如2015年10月10日,劉珮瑄和6名同行友人持美工刀等器具,在新北市永和區中正橋破壞數面國旗並遭警移送法辦,此案於2025年10月29日由高院宣判拘役15日。2024年12月中山大學社會系發出聲明表示,劉珮瑄對外界散播系上同學有性騷行為以及指陳美華老師為性騷共犯為不實訊息。(圖/翻攝中山大學社會系臉書)不過,令人意外的是,花費許多時間在鑽研、倡議性平議題的劉珮瑄,竟然也捲入了性騷案與家暴案件,甚至還因此不惜與培育她的中山大學社會系徹底決裂,其中連中山大學社會科學院長陳美華都深受其害。2024年12月6日,國立中山大學社會系的一則聲明讓整件事情浮出水面,文中寫道,畢業於本系的劉姓女同學,對不特定人散播本系A同學對其有性騷擾的加害行為,並且本系陳美華老師和王宏仁老師也屢遭劉同學散播「協助性騷擾」、「被送性平」等嚴重扭曲事實的資訊。針對劉珮瑄的抹黑,中山大學社會系以及陳美華老師也沒有姑息,選擇提告並於一審拿下勝訴。(圖/翻攝中山大學社會系臉書)中山大學社會系聲明表示,陳美華教授向中山大學檢舉劉同學對本系A同學在網路平台的性騷擾案,全案啟動調查後認定劉同學的性騷擾案成立。其次,A同學也在同年5月提出保護令聲請,並於6月獲得法院核發保護令。最後,性平會也認定劉同學對陳美華、王宏仁2位老師的洩密指控不成立。針對劉珮瑄的栽贓抹黑,中山大學社會系以及陳美華老師也沒有姑息,後續委由律師向檢方進行提告,新竹地院於去年的12月19日審結此案,判處劉珮瑄處拘役50日,得易科罰金,可上訴。劉珮瑄表示,對自己的所作所為感到驕傲,並解釋自己會稱陳美華為「共犯」是因為當時申訴性平案件時,對方未依規定於24小時內通報,違反性平教育法22條。劉佩瑄說,我的共犯指涉的是「社會學中的制度性共犯」,是一種評價,而非法律所定義的「共犯」,但原審法官錯把評價當成事實描述。並強調自己沒有要退讓,因為對方構成行政違失被調查是事實,目前自己已經提出上訴。
社運網紅翻車2/劉珮瑄誣指性侵高喊:非常驕傲! 造謠黑歷史全曝光
自由作家劉珮瑄(原名:吳馨恩)就讀國立中山大學社會系時涉性平案件及家暴案件,向中山大學社會科學院長陳美華教授探聽調查詳情被拒。自此之後,劉珮瑄便在各大臉書指稱陳美華為性侵共犯,甚至隨機寄信給中山大學在校生誣指陳美華協助性侵,並稱「對陳性侵共犯美華做的事情,我至今都非常驕傲」。新竹地院於2025年12月19日宣判,處劉珮瑄拘役50日,得易科罰金,可上訴。劉珮瑄指控陳美華老師為性騷共犯,並在各個臉書社團上張貼此不實訊息,甚至隨機寄信給中山大學學生抹黑陳美華。(圖/翻攝翻攝捍衛家庭學生聯盟臉書)向陳美華老師探聽失敗以後,劉珮瑄分別在自己的臉書以及澳洲國立大學臉書等各大社群,公開控訴對方「一邊義正嚴辭講MeToo,自己涉案就刪留言。」、「你先處理自己的性平案件再說吧」甚至還謊稱對方「協助性侵女學生一案目前暖暖協會和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協助提起告訴,地檢署正在偵辦」。劉珮瑄指控A同學對其性侵,實際上她當時疑似因為感情糾紛,持刀闖進對方的住家,引起對方困擾及恐慌。(圖/翻攝DCARD)除此之外,劉珮瑄還會隨機寄送電子信件給中山大學的學生以及利用研討會報名系統可自由輸入文字處,指控陳美華為性侵共犯,前後共計輸入21次。在經過多次的騷擾以後,陳美華老師決定不再姑息,在中山大學、中山大學社會系的協助下,委由律師對劉珮瑄進行提告。劉珮瑄在偵查中稱「我的言論符合刑法第311條之免責條件,告訴人是一個知名學者,她作為一名公眾人物,在這種公共議題的倡議脈絡下,她的名譽本來就要有所退讓,我的這些手段只是不得不的手段」。此外,在新竹地院審理過程中,劉珮瑄則供稱,「我對本案所為非常驕傲,我做為性侵案犯罪的被害人,我當然會有情緒,會有報復的想法,我的動機是複雜,我有私怨成分也有公益成份」等語。當時劉珮瑄甚至在臉書上揚言要將對方電暈,並疑似說要毒害對方。(圖/翻攝捍衛家庭學生聯盟臉書)新竹地院認為,劉女所為已犯散布文字誹謗罪,審酌其學識甚高、智識成熟,僅因出於私怨而未以理性、合法的方式為之,接續散布貶抑告訴人陳美華名譽的文字,且始終否認犯行等,於2025年12月19日判處劉女拘役50日,可上訴。不過劉珮瑄的爭議並非只有這一樁,根據本刊調查,劉珮瑄在改名前曾指控一名吳男對其性侵,於2018年向桃園地檢署告發強制性交,同時劉珮瑄也向桃園地方法院提出民事侵權行為損害賠償訴訟,準備讓對方吃「刑民全餐」不料暫以失敗收場。刑事部分,案經檢察官偵辦以後,認定吳男罪嫌不足,做出不起訴處分。但劉珮瑄不服,向高檢署聲請再議後,由高檢署發回桃檢續查,但此案依然於2019年3月17日由檢方認定吳男罪嫌不足,做出不起訴處分。民事部分,桃園地院認為,雙方於2016年7月24日凌晨發生性行為以後,同日上、下午仍一同出遊,並參加演講活動,倘若被迫發生性行為,理應會有排斥、遠離或報警、驗傷反應,但劉珮瑄當下卻以無交通工具為由,請被告載其至講座現場,不符合被害人通常反應且證據不足為由,駁回劉女的請求。劉女不服,提出上訴,二審也遭駁回。劉珮瑄表示,對自己的所作所為感到驕傲,並解釋自己會稱陳美華為「共犯」是因為當時申訴性平案件時,對方未依規定於24小時內通報,違反性平教育法22條。劉佩瑄說,我的共犯指涉的是「社會學中的制度性共犯」,是一種評價,而非法律所定義的「共犯」,但原審法官錯把評價當成事實描述。並強調自己沒有要退讓,因為對方構成行政違失被調查是事實,目前自己已經提出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