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失
」 監察院 彈劾 金管會 性騷擾 法務部
台北大巨蛋「老鼠亂入中職球賽」 蔣萬安說重話了
中華職棒味全龍與富邦悍將昨日晚間在台北大巨蛋進行球賽,沒想到比賽8局上開打前,場內竟然出現了老鼠在亂竄,工作人員隨即上前「捕鼠」,引發討論。對此,台北市長蔣萬安今(10)日回應,已要求遠雄大巨蛋全面清消,若發生任何違失,一切依法裁處。蔣萬安今日到北市議會接受市政總質詢前受訪時說,體育局昨日已經要求遠雄大巨蛋進行全面清消,而且一定要落實相關環境防治作為。蔣萬安也說,跨局處包括體育局、環保局、衛生局已經進行聯合稽查,他也要求體育局全面掌握狀況,以及如果發生任何的違失,一切依法裁處。
前董事未依規定申報利害關係人資料 金管會重罰6百萬!國泰投信回應
金管會今天(1日)通過對國泰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國泰投信)違反證券投資信託管理法令之裁罰處分案。經查,金管會發現國泰投信針對利害關係人申報與控管作業之違規事實,爰依缺失情節輕重依法裁處罰鍰600萬元,並核處警告。對此,國泰投信表示,就主管機關的裁處與指導,公司虛心接受,後續將確實檢討並持續精進相關內控機制。金管會調查發現,國泰投信一名郭姓前董事於任職期間,有未依公司規定申報利害關係人資料,致國泰投信所經理之基金及所管理之全權委託投資帳戶有投資利害關係公司發行之股票並發生重大投資損失之違失情事,核已違反證券投資信託相關管理法令。金管會指出,國泰投信未落實利害關係人資料之管理維護及內稽內控作業,且內規建置欠完善,顯示該公司內部控制制度未確實執行且未具有效性,且事後有未依規定即時通報重大事件及有通報內容不實與不完整之情事,未以善良管理人之注意義務及忠實義務,本誠實信用原則執行業務,核已違反證券投資信託相關管理法令。針對「國泰投信所經理之基金有投資利害關係公司發行之股票」之違規事實,金管會按違反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法第19條,依同法第111條第4款規定,核處新臺幣300萬元罰鍰;另針對「國泰投信所管理之全權委託投資帳戶有投資利害關係公司發行之股票」之違規事實,按違反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法第56條,依同法第111條第2款規定,核處300萬元罰鍰,合計核處600萬元罰鍰。此外,金管會依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法第103條第1款規定,對國泰投信核處警告,相關業務並將受限制,包括最近1年不得申請(報)募集投資於國外有價證券之證券投資信託基金案件,但其違規情事已具體改善並經認可者,不在此限;最近半年不得申請擔任境外基金總代理人、兼營期貨信託事業;最近3個月內不得向金管會申請投資外國事業或設立分支機構、在大陸地區參股投資證券投資基金管理公司等。金管會另依證券暨期貨市場各服務事業建立內部控制制度處理準則第33條規定,命令國泰投信委託非公司財務報告簽證會計師事務所之會計師,針對公司改善後之內部控制制度執行情形出具專案審查報告,並經董事會及監察人同意後報會。金管會同時依所定責任地圖自行依違失程度議處相關違失人員,並追究相關人員責任。金管會強調,除督促國泰投信就相關違失事項確實檢討改善,亦將持續要求投信事業落實法令遵循,強化內部控制及稽核機制,並要求董事會與高階經理人切實負起督導責任,以維護金融秩序,確保客戶權益。對此,國泰投信透過聲明回應稱,就主管機關的裁處與指導,本公司虛心接受,後續將確實檢討並持續精進相關內控機制,以強化營運體質,妥適回應主管機關的指導與投資大眾的期待。
苯駢芘「多喝水就能代謝」?邱泰源:不是喝水就沒事
中聯油品風波持續延燒,曾任衛福部長的監察委員被提名人邱泰源今(20)日赴立法院參加全院委員會並接受立委質詢。國民黨立委羅智強針對致癌物苯駢芘的健康風險追問,是否如先前相關說法「多喝水就能代謝掉」?邱泰源表示,苯駢芘進入人體後確實會逐漸排除,但不代表多喝水就沒事,任何可能影響健康的物質,都不應讓民眾吃下肚。羅智強質詢時指出,中聯油品食安爭議爆發後,相關官員陸續出現「又沒人逼你吃」、「少吃炸雞排」等說法,中研院長陳建仁也曾提到多喝水有助代謝,因此詢問具有醫療專業背景的邱泰源,若攝取過量苯駢芘,是否只要多喝水就能排出、不必擔心。邱泰源回應,從專業角度而言,多數進入人體的物質經過一段時間後會逐漸排除,苯駢芘當然也會排除,但不能因此解讀成「多喝水就沒事」。他強調,相關物質仍可能對身體造成影響,任何對人體健康有影響的東西,原則上都不應讓人民食用。羅智強接著將焦點轉向食安專家的利益迴避問題,指出有專家在相關會議前曾與涉案廠商用餐,甚至共同搭車北上開會,後續又參與討論「油品含量20%以下產品不下架」的處理標準,質疑相關行為是否存在利益衝突。邱泰源表示,由於不了解個案完整細節,無法直接判斷,但利益迴避是必要原則,相關人員的互動及決策都應依法規與專業判斷處理。至於「20%以下不下架」的決定,他則明確表示不認同。羅智強進一步詢問,若相關官員或專家確實涉及利益迴避問題,邱泰源未來若擔任監察委員,是否會主動展開調查。邱泰源起初表示,相關案件已有司法單位調查,羅智強隨即指出,司法調查與監察權行使並不衝突。邱泰源隨後表示,監察委員的職權本來就包括針對個人或行政機關可能涉及的違失展開調查,因此相關事件若涉及行政違失,監察院可以進行調查。
質疑邱泰源護航石崇良 陳菁徽:當監委要有追究行政違失的風骨
國民黨立委陳菁徽今(20)日表示,質詢監察委員被提名人邱泰源時,要求他針對近期毒油事件中衛福部的爭議表態,是否會善用監察權糾正、彈劾相關官員。並強調,監委職權是糾正、彈劾,而非替行政機關護航,若對行政違失不敢追究,恐難獲得人民信任。陳菁徽指出,今天監察委員人事同意案,自己質詢被提名人邱泰源。邱部長過去是衛生福利部長,所以我們更希望他清楚最近毒油事件裡,衛生福利部荒腔走板的表現,也希望他表態:會不會善用監察院的監察權來糾正衛福部、彈劾石部長。陳菁徽表示,自己問邱部長,石部長當初是他的部屬,結果竟然在國會殿堂公然說謊,騙葉元之委員說廠商沒有全程在場。然後邱部長竟然當場回應,石崇良的人品非常好、非常認可石部長。欸!當全民對石崇良部長憤怒如此高漲的時候,要當監察委員的人,第一時間竟然是幫石部長護航,這樣符合監察委員的風骨嗎?陳菁徽指出,接下來播出當初姜至剛上任時,邱泰源為姜背書、打包票的影片。當時的邱部長說,姜至剛對毒理、藥物都很熟悉,宛如食藥署的「大谷翔平」,而且還有第3刀流,對法律也相當熟悉,因此自己非常感謝台大醫院割愛這名優秀署長。陳菁徽說,自己問他,現在是不是還認同姜至剛是大谷翔平?沒想到邱泰源竟然又回答,他對姜至剛的專業操守非常有把握。陳菁徽表示,自己當場大罵,食藥署讓「被查的公司」坐在決定下架標準的會議裡面聽了125分鐘,簡直是「讓檢察官跟嫌疑犯放在一起,寫起訴書」。這樣極度違反利益迴避的事情,監察院竟然還不用查。陳菁徽說,過去監察院的表現,大家歷歷在目。在大家最關心毒油事件的時候,監察院做出了蘿蔔糕裡面沒有蘿蔔的無聊報告,至於致癌物苯駢芘,通通不管。陳菁徽強調,監察委員的職權是糾正、是彈劾,不是幫行政機關講好話。現在如果監察委員被提名人,對行政機關的違失都扭扭捏捏、不敢追究,那也不能怪人民不信任監察院。
控莊競程上政論節目「造謠棒球場官司」 竹市民眾黨要求24小時道歉
民進黨新竹市長候選人莊敬程,日前上政論節目稱「新竹市府告棒球場廠商敗訴不用賠」一事,台灣民眾黨新竹市黨部17日召開記者會,批評公然散布不實訊息、張冠李戴法院判決,且遭質疑後持續神隱拒訪、由幕僚轉移焦點,對其下達24小時最後通牒,要求他親自出面公開更正並向全體市民道歉。新竹市東區市議員宋品瑩指出,莊競程在電視節目上言之鑿鑿稱市府告廠商敗訴且廠商免賠,但事實上新竹市政府對巨佳營造求償逾4億元的訴訟案目前仍在法院審理中,根本不存在「市府提告敗訴且廠商免賠」的判決。宋品瑩強調,若莊競程指的是統包商與下包商之間的民事訴訟,市府既非原告也非被告,且該案判決結果實為統包商巨佳敗訴須賠償,質疑莊連原告、被告與審判結果都能搞混,事後還拒絕正面回應,缺乏政治人物對事實負責的基本誠信。南區市議員參選人李玫則表示,莊競程團隊在官司內容講錯被抓包後,竟企圖引用監察院糾正案報告轉移焦點,甚至硬拗栽贓是「高虹安任內監督不周」。李玫強調,監察院所列出的棒球場工程設計、施工、監造及民國 111 年 7 月未完成驗收即開打等各項違失,全數發生在前市長林智堅任內,痛批莊競程團隊若非專業能力不足看不懂公文報告,就是刻意惡意剪貼、拼湊造謠以謀取政治利益。北區市議員參選人蔡文盛稱,外界質疑莊競程講錯官司,團隊第一時間不認錯卻換題目追問「球場何時能重啟」,完全是問 A 答 B。蔡文盛認為,球場重啟進度市府自會向市民說明,但候選人公開造謠是個人誠信問題,呼籲莊競程不要躲在幕僚身後,應親自回答「市府告廠商敗訴」究竟是不是假訊息。西區市議員參選人施淑婷強調,連播出該節目的電視台都已第一時間發布更正聲明,造謠者本人卻持續神隱,狠酸「別人選市長準備政策白皮書,莊競程選市長最需要的是勘誤表」。民眾黨新竹團隊最後向莊競程發出 24 小時通牒,要求其若是口誤就應在期限內向新竹市民公開致歉;若堅持自身說法無誤,就請將「新竹市政府告廠商敗訴」的法院判決書公諸於世,供全體市民共同檢驗。
未即時向信用卡國際組織申請退款損失1億 合庫銀挨罰1200萬
金管會今(11日)通過對合作金庫商業銀行違反法令之裁罰處分案。合庫銀行受理客戶申請信用卡疑義帳款,未即時向信用卡國際組織申請退款請求,致該行損失約新臺幣1億164萬元,案關缺失顯示該行有未完善建立及未確實執行內部控制制度之情事,核有違反銀行法第45條之1第1項及行為時「金融控股公司及銀行業內部控制及稽核制度實施辦法」第3條第1項及第8條第1項規定,爰依銀行法第129條第7款規定核處1,200萬元罰鍰,併依同法第61條之1第1項規定核處予以糾正,及依同條項第2款規定,停止該行受理新客戶辦理信用卡業務1個月,屆期經金管會認可改善情形後始得重新辦理。 金管會表示,合庫銀行自104年至113年間受理客戶申請信用卡疑義帳款案件時,未即時向信用卡國際組織申請退款請求計6,334案,致該行損失約1億164萬元。案關缺失顯示該行有未完善建立及未確實執行內部控制制度,及有礙健全經營之虞。金管會指出,合庫銀行未對信用卡疑義帳款案件相關處理之作業程序及時效控管、帳務處理等訂定相關業務規範及內控制度,且對於信用卡疑義帳款處理,從系統登打、追蹤進度、及帳務調節均由同一人辦理,欠缺牽制原則。金管會說明,合庫銀行未建立對疑義帳款文件保存或銷毀之作業程序及內部控制制度:104年至109年疑義帳款案件之複查申請書、持卡人聲明書、交易明細等文件均於 110年至113年間銷毀,惟部分案件尚未完成疑義帳款作業程序,致無法釐清實際處理情形。此外,該行業務單位未訂定疑義帳款案件處理之業務流程,稽核單位未發現且未就重點控管項目訂定查核工作底稿,形同有業務卻無內部稽核制度情事。金管會認定,合庫銀行內部控制作業手冊雖已訂定信用卡會計作業控制重點,惟本案信用卡系統及會計主機系統帳務未連動、未銷帳明細帳未依規清理及未檢附佐證文件,且該行未確實執行信用卡會計帳務處理,致帳載資訊未臻明確且未即時釐清異常等情事。另一方面,合庫銀行所定之員工輪調施行要點規定,職務輪調必須達6個月以上始得回任原職務,本案職務輪調流於形式,致未能及時釐清帳務異常之情事。綜上所述,金管會依銀行法第129條第7款規定,核處1,200萬元罰鍰,併依同法第61條之1第1項規定核處予以糾正,及依同條項第2款規定,停止該行受理新客戶辦理信用卡業務1個月,屆期經金管會認可改善情形後始得重新辦理。金管會要求合庫銀行依責任地圖全面檢討本案違失行為所涉總行督導管理人員之責任,同時請該行依所報改善計畫落實執行,並由稽核單位列管追蹤及納入內部查核重點。
師嗆校事會議1/零成本投訴、恐龍家長一告再告 老師只求不出錯
2019年,教育部修《教師法》,增加了經由「校事會議」停聘、解聘、不續聘不適任教師的管道,沒想到這套辦法竟成了「恐龍家長」的天堂,任何人可以匿名,且無止盡糾纏、投訴老師,無須付出代價,逼得校園裡產生「寒蟬效應」,教師不得不採取「防衛性教學」。「全教產」幹部邱凱裕怒斥「校事會議」讓恐龍家長零成本、無節制投訴老師。(攝影/林慶祥)「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簡稱全教產)申訴組主任邱凱裕舉他自己被校事會議「凌遲」的經驗為例,其班上某家長,無法接受孩子不夠優秀,質疑為何他的孩子不是模範生,接著向校方、教育局投訴邱師,理由是「聽說」邱老師上課罵三字經,打小孩。校方啟動「校事會議」機制,調查員把全班孩子一一找來「隔離偵訊」,非得問出何老師上課有哪裡不妥,但此舉引起其他家長反彈,多數家長聯名支持邱,甚至到教育局陳情,要求不要刁難邱老師,可是校事會議已經啟動,他在四個月的調查期內受盡精神上的煎熬;最後,某位校長退休的調查員說:「雖然你沒有任何違規,但被投訴就表示你有問題,要好好檢討」。邱凱裕還算是幸運的,新竹市一名男老師,請全班喝飲料,獨獨漏掉一位女學生,竟被家長投訴「霸凌」,家長主張「老師私下交代同學排擠女兒,不要讓女兒知道老師請飲料,還在同學面前說女兒會亂告、會亂講飲料害她發胖又長不高,足以營造敵意及不友善的學習環境」。當然,調查後,證實這些指控都不是事實,但一連串「校事會議」的調查,也讓這名男老師身心俱疲,但恐龍家長在校方確認「霸凌不成立」,又告到教育局,然後申復、申訴、再申訴,最後打行政訴訟,日前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判決家長敗訴。最離譜的是台南某國中一位謝姓老師,只因為在學生的聯絡簿寫下「數學是不是練習較少?」竟然被C姓家長糾纏兩年,飽受「校事會議」調查,疲於奔命為自己舉證、澄清。聯絡簿這句話,讓C家長認為「老師一句話在摧毀孩子的生命」,聯合某上一屆的學生家長,兩人對謝師瘋狂投訴40多項,甚至連C姓女學生不小心踩到某男學童的腳,對方一氣之下踩回去,C認為女兒受到「性騷擾」而謝師沒有處理,有重大違失。因為怎麼寫,這個恐龍爸爸都會有意見,因此謝師私下與學生說:「妳如果有什麼問題,可以私下來找老師,老師會直接跟妳對話,可能就不會在聯絡簿上面做回應」沒想到又被投訴「不作為」。如此離譜的投訴,當然霸凌、歧視等指控不會成立,但家長誓不罷休,不屈不撓告到底,於是學校就屈服了!第二次調查報告,改認定其中四項事由成立「教學輔導行為失當」;謝師質問委員,為何兩次調查結果不同?委員說:「妳被投訴那麼多項,如果連一項都沒成立,家長會覺得我們站在老師這邊。」邱凱裕無奈的說,「校事會議」制度最大的問題,就是恐龍家長可以匿名(去年才修改)投訴,而且投訴零成本!但老師面臨校事會議,根本無法知道投訴內容,只有被叫去問,才知道一麟半爪,完整的指控細節,必須等結案之後才能看到報告;這種「被動接招」,不知箭從何處射來的陰影,真的很折磨人!「校事會議」帶來最糟糕的影響,就是老師開始採取「防衛性教學」,邱凱裕說,近來老師要做任何事、說任何話,都得想想,會不會被投訴?如此一來,教學熱情大降,凡事只求不出錯,符合規定就好。他舉自己的例子,邱師班上某家長因孩子參加比賽得獎,請全班吃蛋糕,另一家長因醫師交代他的孩子不可以吃甜食,因此請老師注意,到了下次又有家長請吃甜點,邱師沒給這名女生,結果被投訴,理由是「她不可以吃,但你不能不發,得讓她帶回家,免得孩子覺得被歧視」,第三次,邱師發蛋糕給女孩,交代她要帶回家,但學生偷吃,結果害老師又被投訴,氣得邱凱裕嚴禁家長請客。此外,邱凱裕的某同事,因為自掏腰包印練習題卷,被某家長投訴「給孩子壓力太大」,校方差點啟動校事會議,幸好該師趕緊拜託家長高抬貴手,才沒有成案,從此他不再「雞婆」,也不在意學生學習好壞。邱凱裕說,當教師採取「防衛性教學」,對於有錢補習的孩子沒差,吃虧的,還是弱勢家庭的學生。
李冠德遭控霸凌、濫用公帑 莊瑞雄促徹查:若屬實「都要砍頭了」
駐日內瓦辦事處處長李冠德近日遭爆涉及濫用公帑、帳務不實、職場霸凌及酒後駕駛等多項爭議,另被指曾堅持安排訪團立委前往米其林餐廳用餐,最終導致立委錯過班機。民進黨立院黨團幹事長莊瑞雄今(10)日表示,相關內容若經調查證實,將涉及是否適任外交官的嚴重問題,支持外交部全面徹查並向國人交代,更直言若真有媒體報導的諸多行為,「這個都要砍頭了」。莊瑞雄今日在民進黨團輿情回應記者會被問及此事時表示,目前外界揭露的內容相當驚人,如果相關傳聞屬實,包括李冠德是否仍適合擔任駐外職務,都應透過正式調查釐清。針對爆料中涉及公帑支出、浮報費用及職場霸凌等內容,莊瑞雄表示,駐外外交人員代表國家,在公務體系中更肩負重要責任,因此對自身行為及公帑使用理應有更高標準。對於李冠德被指在立委出訪期間安排米其林餐廳宴請,莊瑞雄也提出質疑。他表示,自己並不知道瑞士米其林餐廳的消費究竟多高,但立委出訪是否有必要一定安排米其林餐廳,本身就值得檢視,更重要的是相關支出是否符合公務需求及規定。莊瑞雄指出,外交官最重要的任務,是站在台灣立場拓展國際關係,讓更多國家看見台灣,並持續深化彼此交流與友誼。如果爆料所描述的行為最後證實存在,他也質疑這樣的管理及行事方式,是否還能有效推動外交工作。他強調,民進黨團支持外交部針對所有指控逐一調查,並將結果清楚向社會說明。若最終證實確有媒體報導所稱的多項違失,問題就不只是個人管理風格,而是是否還有資格擔任外交官,甚至脫口表示「這個都要砍頭了」。不過,莊瑞雄也強調,目前案件仍處於調查階段,檢舉內容不代表全部已獲證實,因此仍應遵循「勿枉勿縱」原則。他要求外交部嚴格查辦,既不能包庇可能存在的違失,也不能在事實尚未釐清前直接定論。
楊珍妮遭彈劾 監察院:違失情節重大
監察院今(29)日表示,行政院政務委員楊珍妮兼任該院經貿談判辦公室(下稱經貿辦)總談判代表,本應統籌整合各方資源,致力於增益我國經貿談判實力,詎其竟阻撓及弱化副總談判代表顏慧欣參與相關業務,並於攸關國家重大利益之重要經貿談判場合、接待重要訪團,限縮重要團隊成員出席會議提供輔助之空間。且核有對部分同仁態度專橫、高壓威嚇、孤立排擠等不當行為,違失事證明確且情節重大。於115年7月17日審查通過監察委員葉大華、王麗珍提案,全案移送懲戒法院審理。彈劾案文指出,被彈劾人楊珍妮自顏慧欣就任副總談判代表起,多次以冒犯性之言語公然否定顏員所提出之意見或想法,於經貿辦所負責之多項業務中,蓄意弱化顏員之角色及參與程度,或刻意不提供其完成主責業務所必要之協助人力,對其形塑出不友善之職場環境,令顏員備受壓抑而無法施展其長才。彈劾案文表示,於顏慧欣初到任經貿辦之際,即以不友善之方式對待。並曾數度於公開場合否定顏慧欣所提出之意見或想法,甚至對其建言給予嚴厲斥責之回應,顯然欠缺應有之尊重;被彈劾人指派共用秘書協助顏慧欣長達近1年,復指派該名協助秘書工作之同仁兼辦其他業務,致顏慧欣實質上無專任秘書可專心協助其庶務工作,徒增其原已繁重之工作負荷。彈劾案文提到,於臺美就對等關稅等經貿議題赴華府與美方進行實體磋商期間,有意排除亦隨團前往之顏慧欣等協助之團隊成員進入談判現場而為實質之參與,顯見被彈劾人在參與談判事務過程中,確實有意排擠相關重要輔助人員進入會場,及不願與談判團隊成員分享談判核心資料等情事。彈劾案文說,於經貿辦接待「印太/新南向記者團」時,被彈劾人先突以未被告知有該項行程而發怒,經同仁出示相關簽呈後,則又改口斥責事前與談擬答資料未讓其過目,顯示被彈劾人習慣性採取高壓威嚇式之管理模式,同仁須忍受其情緒化表達之壓力。嗣又臨時藉故抽離原訂共同出席記者團接待會之同仁,卻未同步與主要接見人員顏慧欣溝通,致其缺少重要陪同人員輔助,任令其須獨自面對記者團各項提問壓力,足見未給予顏慧欣應有之尊重與支持。彈劾案文指出,被彈劾人慣常採取高壓威嚇之管理模式,不允許同仁質疑、挑戰其領導權威,倘於業務上遇有不同意見,會以公開否定、大聲斥責之方式,利用權勢關係壓抑所面對之異見,久之,於單位內造成緊張、退避之氛圍,並進而形成噤聲之效應。彈劾案文表示,綜上,被彈劾人為行政院政務委員並兼任該院經貿辦總談判代表,本應統籌整合各方資源,致力於增益我國經貿談判實力,詎其竟阻撓及弱化副總談判代表顏慧欣參與相關業務,並於攸關國家重大利益之重要經貿談判場合、接待重要訪團,限縮重要團隊成員出席會議提供輔助之空間。復核有對部分同仁態度專橫、高壓威嚇、孤立排擠等不當行為,核其所為顯已違反公務員服務法相關規定,違失事證明確且情節重大,洵有公務員懲戒法第2條第1款應受懲戒之事由,爰依法提案彈劾,並移送懲戒法院審理,依法懲戒。
F-16失事前導航系統重複故障 監院糾正空軍:實有嚴重違失
115年1月6日空軍F-16型機(6700號機)於東部外海發生重大事故,飛行員辛柏毅上尉迄今仍未尋獲,監察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於今(23)日審議通過監察委員葉宜津、賴鼎銘所提糾正案及調查報告,指出空軍未就導航系統頻繁故障風險適當控管且存有修護作業違紀情形,核有重大違失應予糾正。監察委員葉宜津、賴鼎銘指出,由於飛行紀錄器(俗稱黑盒子)尚未完成解讀,事故原因尚未確定,但就目前紀錄顯示,6700號機在發生事故前一週內,導航相關系統有重複(Repeat)或間歇性(Recurring)故障傾向,空軍雖均有進行故障排除及檢試通過,惟未適當控管導航系統故障對夜航飛行之風險;此外調查也發現修護作業存有諸多違反規定問題,包括修護紀錄工單應填而未填,及未確實保存事故證據等情,品管作業失靈,實有嚴重違失,確有依監察法提起糾正之必要。監委表示,紀錄顯示辛員在發現導航系統故障後,即以目視編隊方式飛行,最後才因驟然進雲與長機失散而導致空間迷向並發生事故,空軍為強化飛行員處置應變能力,已就時差調適及模擬訓練等面向予以精進,包括增加雙座飛行批次等,調查委員予以肯定。監委指出,訓練固然重要,以112年12月11日美國空軍駐群山基地F-16型機類似事故為例,該事故飛行員在儀器飛行狀態下發生導航系統故障,僅飛行約5分鐘就因產生錯覺而被迫跳傘;而美軍普遍有「Leave No One Behind」之文化,不僅派飛決策及修護作業應盡力控制風險以建立雙方信賴,在空中遭遇非預期之故障時,飛行員亦信賴同袍會盡全力搜救而適時跳傘逃生,避免固守「機在人在」之窠臼,爰空軍實應同步強化該等文化之建立,才能有效提升人機安全係數。最後,監委補充,外界對本次事故迭有防寒衣及自動防撞地系統相關質疑。經查證,空軍新購千餘件防寒衣已於115年第1季全數完成配撥,而當時辛員所屬部隊已有獲撥防寒衣,惟以當時海溫條件尚無需穿戴,且防寒衣生效須以跳傘成功為前提,爰難遽認空軍有所違失;至於自動防撞地系統部分,監委表示經查證與美方合作之構改作業相關紀錄,確有客觀之技術挑戰存在,且自動防撞地系統對該等導航系統故障樣態難有直接助益,惟基於整體F-16機隊之飛行安全,監委仍強調空軍務必督促美方加速完成構改,以有效降低事故風險。
綠營廢死抬頭?監察院糾正法務部 黃麟凱連殺母女遭槍決被指有瑕疵
法務部長鄭銘謙上任後,去(114)年1月對殘忍殺害母女兩人的軍人黃麟凱執行死刑,贏得台灣絕大多數民意的好評,不料監察院昨天(7月20日)公告糾正法務部,認為法務部執行程序上具有明顯重大瑕疵,引發社會矚目。本件糾正案由主張廢死、曾任民間司改會執行長的監委高涌誠提出,是否顯示綠營的執行死刑政策大轉彎,有無可能對年底選舉造成影響,各界都很關注。監察院公告指出,法務部114年4月16日發布修正「執行死刑規則」,但草案預告期間僅有10日(如含例假日在內共14日),不符合行政院秘書長112年10月23日函釋得例外可縮短預告期間之情事,程序上具有明顯重大瑕疵,對死刑犯提起特別救濟權利更為嚴格,明顯牴觸憲法法庭113年憲判字第8號判決,以及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第6條,且對執行死刑前應確認受刑人是否有「受刑能力」,立法尚未修正就對黃麟凱執行死刑,嚴重違反正當法律程序,確有重大違失案。去年遭執行死刑的黃麟凱犯案時23歲,服役時不滿王姓前女友堅決分手,王女並向黃男索討20萬元借款,2013年10月1日下午,黃男戴頭套潛入王家,先用童軍繩絞殺王母,埋伏屋內伴屍1小時,再逼下班返家的王女打「分手砲」後,用童軍繩將她勒死。黃男行凶後逃到頂樓水塔旁藏匿4個多小時,仍被警方逮獲,黃男落網時提到王女,還冷冷回答:「勒到她的鼻血都噴出來了!」令人不寒而慄,一、二審和更一審都判黃男死刑 , 最後判處死刑定讞 。王父痛失兩名至親,歷次受訪皆呼籲法官速審速結,趕快槍斃殺人兇手。王父說,黃麟凱無教化可能,判100個死刑也不為過,案發後,家人立刻搬家,但王女的3個姊姊一直活在陰影中,現在還在接受心理輔導,若黃男未判死刑再回來找他們,「怎麼辦?」法務部長鄭銘謙去年初執行死刑,王父感嘆正義終於來臨,雖晚未遲。
史上證券商最高罰鍰金額 台新證併元富證「系統大當機」挨罰360萬
台新新光金(2887)旗下台新證券4月初與元富證券合併,不料首個營業日就發生交易平台異常,有用戶反映下單後未能即時收到委託與成交回報,甚至出現重複下單等情況,經統計整體申報錯帳筆數約9321筆,申報錯帳金額約20.11億元。對此,金管會認定台新證券有未落實執行內部控制制度,依規定裁處新臺幣360萬元罰鍰,創下歷年證券商最高罰鍰金額。金管會表示,台新證券與元富證券於115年4月6日合併後於首日營業日(115年4月7日)、115年4月14日、115年4月20日及115年5月21日發生電子交易系統異常情形,案經證交所對該公司進行查核,發現該公司有未落實資安事件通報、系統中斷超過可容忍中斷1小時、程式未檢核資料之正確性、程式上線前測試情境未完善、程式上線後未驗證系統變更之正確性、系統未進行壓力測試、程式上線版本錯誤、營運持續計畫未臻完善、未辦理營運持續之演練、重要軟硬體設備監控不足等缺失情事,顯示台新證券未落實執行內部控制制度,核已違反證券商管理規則第2條第2項規定。金管會今日依證交法第66條第1款及第178條之1第1項第4款規定,對台新證券核處警告及新臺幣360萬元罰鍰,並依證交法第66條第5款規定為其他必要處置,包括請該公司於本案資安相關缺失完成改善前,自有資本適足比率之作業風險約當金額應增加計提1倍;請該公司全面檢討該公司系統缺失及3個月內提出具體短、中、長期系統改善方案,必要時洽請資通安全顧問,並就改善措施及執行情形提報該公司及其金融控股母公司之董事會,至改善為止;為確保交易安全與系統穩定,請該公司委由具公信力之資安專業第三方機構進行驗證,並將驗證意見函報證交所轉陳本會;請該公司自行議處本案相關違失人員於3個月內報會。金管會表示,受證券交易法第66條第1款警告處分之證券商,相關財務業務將受限制,包括最近3個月內不得申請增加業務種類或營業項目、不得申請增設分支機構、不得申請轉投資相關事業、不得申請辦理現金增資或募集公司債、不得擔任ETF流動量提供者、不得發行指數投資證券(ETN)等。近期股市價量頻創新高,投資人參與程度持續提升,致證券商資訊系統負載同步攀升,近期亦有證券商因資訊系統異常辦理資安事件通報。金管會重申,證券商資訊系統穩定運作及營運韌性攸關投資人權益與市場信任,為證券商經營管理的重要基礎。證券商應持續將資訊系統升級、系統容量擴充及資安防護強化列為優先投入事項,持續精進資訊基礎建設,確保交易系統穩定運作及提升營運韌性。此外,金管會已督導證交所定期召開提升證券商交易系統穩定性會議,針對近期資安事件研商因應措施,並請各證券商持續投入資訊及資安相關資源,以提升整體營運穩定性及資安防護能量,並促進證券市場健全永續發展。對此台新證券表示虛心接受今(21)日主管機關的裁處及指導,將積極依主管機關指示檢討、改善。對於因合併系統整合準備不週全而受到影響的客戶、員工,台新證劵再次致上最深的歉意,且承諾將以具體作為回應主管機關、客戶及員工的期待,努力為台灣證券市場的穩健發展貢獻心力。
《無聲》原形學校再爆性平爭議 監察院今彈劾涉嫌隱匿、串證教師
電影《無聲》的原形為國立台南大學附屬啟聰學校,該片改編自2009年至2011年間校園發生的集體性侵案,監察院16日公告彈劾該啟聰學校前輔導主任黃法川及前學務主任郭勇佐,指出2人明知學校發生師生性別事件,卻未依規定於法定時限內通報,更涉及隱匿證據、串證及滅證等情形,已屬重大違失,全案移送懲戒法院審理。彈劾案文指出,黃法川及郭勇佐掌管校務及性別事件業務,2023年7月接獲學校發生師生性別事件涉及違反教師專業倫理之校園性別案件時,未依規定於法定時限內進行正確通報,更涉及隱匿證據、串證及滅證等情,直到臺南市政府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揭露,事情才曝光,教育部後認定被彈劾人等應處至少大過以上之懲處。黃法川於2023年7月22日收到郭勇佐簡訊,知悉本案涉及校園性別事件,明知不能私設校園性別事件處理機制,卻建議校長召開校園危機處理小組會議,且經教育部調查,該次會議內容與事實不符,另外,此案第1次性平會的調查程序,教育部認為有重大瑕疵,黃法川當時為性平會主要幕僚單位,監察院認為應負監督不周的責任。郭勇佐則是在知悉案件時,指示應以師生衝突為由進行校安通報,且未依規定即時向地方政府主管機關通報,直到2023年 8月23日才完成校園性別事件通報,經調查,他未出席該校校園危機處理會議,卻與其他人保持聯繫統一說詞,有隱匿案情的意圖,使案件存在重大瑕疵,監察院指出他應負監督不周之責。監察院表示,黃法川、郭勇佐未依法對學生提供保護措施,更將事件歸咎於學生,甚至聲稱對案件不知情,造成學生無法彌補的傷害,嚴重違反教育人員保護學生及依法行政之職責,因此彈劾2人,並將全案移送懲戒法院審理。
女監丟鑰1/「戒護區通鎖」竟插機車上! 天兵管理員厚顏槓獄方
國內矯正機關中超收情形最嚴重的桃園女子監獄爆發戒護危機!一位女管理員違規複製戒護區通用鑰匙(監所內部簡稱為「通鎖」),竟不慎遺失在監獄的機車停車場,嚇壞法務矯正署和桃園女監,若通用鑰匙遭有心人士拾獲再輾轉流入獄中使用,將造成違禁品甚或危險物品夾帶入內的風險。這名出包的女管理員原本抱持歉意,但得知考績會核予「1次申誡」後不服懲處,接連提起復審與行政訴訟,她主張機關並未明令禁止複製通用鑰匙、相關獎懲也沒有明文規定,以「處事失當」做為處罰依據太主觀;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引用《公務員服務法》的規定,通用鑰匙屬於監獄人員職務上管理的行政資源,遺失它形同未盡到善良管理人的責任,因此懲處有理,判桃園女監勝訴。本案已判決確定。監獄及看守所的通用鑰匙均使用「MIWA」牌。(圖/讀者提供)丟鑰風波發生在2024年5月7日上午,當時桃園女監正在舉辦母親節懇親面對面活動,陳姓主任管理員剛結束值班要離開,見到停車場一輛機車的鑰匙沒拔,她顧慮當天出入人數眾多,要是機車被小偷騎走就糟了,因此拔出鑰匙交給門衛處理。陳姓主任一併告知門衛,那串鑰匙除了機車鑰匙之外,還有一把鑰匙的形狀很像獄中專用的「MIWA」牌通用鑰匙,但品牌明顯不同,黃姓門衛前往戒護區試開,真的可以開門。兩人都心裡有數,通用鑰匙是管制品,每一把都有編號並配發專屬人員,獄方不會授權同仁仿造並使用複製品;接著為了追出是誰搞丟通用鑰匙,一方面通報戒護科調查,一方面等待同仁出面認領。桃園女監因舉辦懇親會,意外抓到同仁擅自複製鑰匙又遺失在停車場。(圖/翻攝矯正署桃園女子監獄臉書)3天後,戒護科劉姓女管理員前往認領並坦承2022年有段時間找不到通用鑰匙,她為了應付工作需求、也怕上面發現她搞丟,才擅自複製通用鑰匙,雖然之後在家中找回原本那一把,但「不敢面對自己過錯」,也不敢亂丟複製鑰匙,就一直跟機車鑰匙別在一起,她對此深感後悔抱歉。戒護科科長上簽呈,建議1次申誡,因為通用鑰匙屬於重要公物,複製使用又遺失有戒護安全之虞;女監考績會審議,劉姓女管理員遺失通用鑰匙複製品,原本應比照往例記2次申誡,所幸由同仁拾獲,尚未造成重大危害,但仍造成女監管理的安全疑慮,申誡1次很合理。矯正署資深官員透露,像這類案例可處書面警告、申誡、記過,記申誡1次不算重罰,當事人可能擔心影響年終考績或升遷,才會尋求救濟管道。劉姓女管理員先向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提復審遭到駁回,再向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提告桃園女監,想撤銷1次申誡。她認為通用鑰匙是否可以複製以及相關懲處都沒有明文規定,懲處令只說她「處事失當」缺乏客觀判斷標準;她還說複製鑰匙是女監同仁自行拿走,並不是她遺失。劉姓管理員另攻程序違法事項,例如考績會召開當天她須至醫院戒護無法出席陳述、委員表決應無記名投票卻以「無異議認可」方式通過決議。北高行比對《公務人員考績法》、《考績委員會組織規程》等規定,考績委員的票選過程確實採取無記名投票,不過考績會處理懲處案並不受此限,可由主席詢問全體委員是否同意後,採行無異議認可的方式決議,而當天除了主席之外10位委員都點頭同意1次申誡。法官調查,戒護勤務在前一天排定公告,如果劉姓女管理員想當面向考績委員表達意見,可以反映需要調整勤務,何況桃園女監的主管有問過她要親自列席或書面陳述,她已選擇提出陳述單。合議庭逐一打臉劉姓管理員的主張,至於本案核心:遺失戒護區鑰匙的複製品,是否構成懲處理由?法院認同桃園女監的立場,監獄人員複製或遺失戒護區通用鑰匙,可能讓未經檢查者、非監獄人員或經監獄准予進入戒護區的人員出入戒護區,還會造成危險及違禁物品流入受刑人活動處所的潛在風險。判決指出,劉姓管理員最初找不到通用鑰匙,就該立刻向上反映卻隱匿不報,反而複製通用鑰匙,之後又遺失被別人撿到,未善盡善良管理人的責任,並造成戒護風險,桃園女監依據違失情節記1次申誡具有正當性,也符合比例原則,因此駁回劉姓管理員的訴求。桃園女子監獄回應指出:戒護區通用鑰匙屬重要勤務配備,值勤人員應謹慎妥善保管,查劉員私自複製又遺失該鑰匙,違反相關勤務規定且嚴重妨害戒護安全,爰本監依法予以懲處。
「鮑魚大亨」鍾文智遭重判未監控潛逃 法官漏給檢方裁定罰俸1年
「鮑魚大亨」鍾文智炒作TDR狂撈4億元遭最高法院重判,合計刑期超過30年,卻在判決定讞後棄保潛逃,當初裁定他加保2千萬元、未延長科技監控的高院受命法官陳勇松,未宣示裁定、未指示書記官將裁定製作正本送達雙方當事人,事後無故修改裁定內容又抽換電話紀錄,懲戒法院職務法庭今日宣判,陳勇松罰款,其數額為現職月俸給總額1年。本件可上訴。懲戒法院指出,陳勇松確實有移送書所稱之違失行為,辦理強制處分未注意維護訴訟程序的公平性,嚴重侵害檢察官抗告權,又未依規定修改評議內容及公務電話紀錄,已損及法官職位尊嚴及人民對司法之信賴。懲戒法院判決的罰俸金額比司法院建議的多2個月。法官評鑑委員會移送指出,陳勇松為受命法官,除有不當增補審理單及指示書記官抽換公務電話紀錄表之違失,尚有未依規定宣示或送達裁定正本,且屢將裁定正本未及時送達檢察官,足見其有未以謹慎勤勉態度執行職務之慣行,所為已損及法官之職位尊嚴、機關信譽及人民對於司法信賴,情節重大,併參酌其平時考評紀錄良好,以及行為動機、目的、手段及對公務秩序影響之程度暨所生之損害等一切情狀,有懲戒必要,依法官法第39條第1項第1款及第50條第1項第6款規定,報由司法院移送職務法庭審理,建議罰款,罰款數額為現職月俸給總額10個月。高院合議庭審判長邱忠義也和陳勇松一樣遭移送評鑑,法評會認為邱忠義違反刑事訴訟相關規定,造成公文書有多種版本附卷,嚴重損及人民對於司法信賴,情節重大,考量邱忠義時任該庭審判長,事後坦承係一時失慮,當已記取教訓,其歷年考評紀錄良好,前開行為係偶發而非慣行等一切情狀,尚無懲戒必要,依法官法第39條第1項第2款規定,報由司法院交付司法院人事審議委員會審議。
永和偵查佐酒後騎車買宵夜拒測遭記過調職 分局長被連累自請處分
新北市永和警分局27 歲馮姓偵查佐,3日酒後騎車上路,因紅燈右轉而在中和區遭警方攔查,但他拒絕配合酒測遭開罰18萬元,永和分局隨後召開考績委員會審議,認定馮員行為嚴重影響警譽,決議核予記一大過處分,並調離偵查佐職務,改調行政警察及調整服務單位,分局長蔣叔君也主動向警察局自請處分,表達負起督導責任。據了解,馮員3 日晚間與友人聚餐飲酒,返家後想買宵夜又騎乘機車外出,行經中和區安樂路時,因違規紅燈右轉遭中和分局執勤員警攔查。員警見馮男面帶酒容、疑有酒氣,依法要求實施酒測,但馮男當場拒絕配合,警方隨即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製單舉發,扣留車輛並吊銷其駕駛執照,全案依規定通報警察局處理。永和警分局表示,事件發生後立即召開考績委員會審議,認定馮員身為執法人員卻拒絕酒測,嚴重影響警譽,決議核予記一大過處分,並調離偵查警察職務,改調行政警察及調整服務單位。永和警分局強調,對於所屬員警發生此類重大違紀事件,顯示內部管理及法紀宣導仍有不足,分局長蔣叔君已主動向警察局自請處分,表達負起督導責任。永和警分局表示,警察身為執法者,更應以身作則、遵守法令。本案雖屬個人違失,但分局將持續加強員警法治教育與酒駕防制宣導,落實主管督導考核,杜絕類似事件再次發生,維護警察團隊形象與社會信賴。◎喝酒勿開車!飲酒過量,有害健康,未滿18歲請勿飲酒。
獨/戰車女駕駛酒駕被逮 同車連長未勸阻還拖17天回報慘丟飯碗
陸軍蘭陽指揮部一名連長深夜邀女士官外出與朋友餐敘,隔天清晨離開時,明知女士官喝酒仍未阻止她開車,被警方抓酒駕並移送台北地檢署,連長未依規定於案發30分鐘內通報上級,而是在17天後才回報,遭蘭指部認定違反《陸海空軍懲罰法》、《國軍軍風紀維護實施規定》,共記2大過、2小過,連長不服2大過害他退伍,訴願遭駁後提起行政訴訟,但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認為軍方的懲處合理,判連長敗訴。酒駕女士官曾上過新聞,2020年蘭指部執行反擊待機位置遂行戰力防護任務,其中一輛開出營區的M60A3戰車就由本案女士官駕駛,當時她受訪表示,女性當裝甲兵比一般兵種更辛苦,她得獨自搬起3、40公斤的戰車彈,另外因為戰車的煞車特別「硬」,如果駕駛腿力不足就難以勝任,對於自己第一次開戰車行駛民間道路,她既緊張又興奮,覺得「自己好帥」。軍中少見的女性戰車駕駛如何淪為酒駕犯?案發前晚10點,機械化步兵營林姓連長邀約女士官去朋友家吃飯,席間有喝百威啤酒,隔日上午6點多,女士官開車載連長離去時遭員警攔查並測出酒測值0.33,由於她坦認犯下公共危險罪,北檢緩起訴處分1年、並要求在緩起訴處分確定後3個月內支付公庫3萬元。林姓連長因「酒駕連坐罰」接到9千元罰單,但他更大的麻煩是飯碗不保,蘭指部召開懲罰評議會,指出連長身為單位主官應潔身自愛、以身作則,卻主動邀約女性部屬在外飲酒、也明知部屬已喝酒仍未規勸,導致發生酒駕事件,這部分違失記兩大過;至於連長沒在女士官酒駕被逮的第一時間回報部隊,則記兩次小過。懲處出爐後一個月,林姓連長因此退伍,他狀告蘭指部喊冤,事發時他已喝醉,不知道女士官有沒有喝酒,當然無從阻止酒駕,而且女士官只是移車到附近的停車格,車子一開出去警察就來了,違法情形並不嚴重;他沒立刻回報長官是顧慮連隊正在基地測驗,不願影響士氣,所以等到測驗結束主動向營長報告,並非他隱匿不報,不該懲處過重導致他退伍,請法官撤銷原處分和訴願決定。北高行認定,軍方內部調查無誤,駁回林姓連長的訴求。行政訴訟審理期間曾傳喚酒駕女士官,她的證詞更成為壓倒駱駝的最後一根稻草,她證稱連長在案發時打電話給營區人事官,還不准她跟別人說,因此法官判斷連長仍然清楚自己在做什麼事,才會要求部屬配合隱匿,所謂酒醉無力勸阻酒駕純屬卸責之詞。
新青安貸款爆逾萬件違規!投資客用人頭戶炒房 轉手爽賺500萬
監察委員蔡崇義、王美玉、葉大華調查「新青安及農安貸款利息補貼監管機制」等情案,經監察院內政及族群委員會於115年6月16日審議通過調查報告,指出新青安、農安貸款及自購住宅貸款利息補貼政策,因管控及監督機制欠周延,致無法即時防堵投機炒作,衍生人頭戶、貸後轉租及涉有營業行為等未符自住目的之違規行為高達萬餘件,已偏離協助民眾購屋自住之政策初衷,雖經跨部會通盤檢討導正已收回補貼利息新臺幣2億餘元,但相關管控措施後續仍待權責主管機關整體會同落實執行,以確保政府有限資源精準運用於政策核心目標,落實居住正義。三位監委調查指出,新青安貸款、農安貸款在政策執行階段,因缺乏完善的貸前審核與貸後稽核配套措施,管控及監督機制有欠周延,導致無法即時防堵投機炒作,衍生人頭戶、貸後轉租及涉有營業行為等未符自住目的之違規行為。截至115年初統計,青安貸款(即舊青安貸款加上新青安貸款)與農安貸款違規案件分別達10,499件與299件;且金管會針對第一線承作新青安及農安貸款之金融機構,進行金融檢查亦發現,包括人頭戶、還款來源證明缺乏合理性評估、未評估核貸戶是否為投資型借款人等缺失,顯偏離協助民眾購屋自住之政策初衷。又,內政部為住宅基金管理機關,惟辦理住宅基金補貼新青安及農安貸款利息補貼之支用管理作業欠周,未能掌握利息補貼實際核撥情形、溢發案件之應收未收資訊。監委表示,經跨部會通盤檢討導正後,財政部及農業部已強化貸前審核、貸後管理及稽查等積極措施因應,就違規案件已分別收回青安貸款利息補貼新臺幣2億1,000萬餘元、農安貸款399萬餘元;金管會已督導銀行公會建立機制及進行監理;另內政部亦已建立相關管控措施。三位監委調查指出,新青安貸款及農安貸款利息補貼政策,由承辦銀行負擔半碼、住宅基金支應政府負擔之1.5碼利息,合計補貼2碼,政策推行後,因尚乏限貸一次之規定,且未訂定排富條款等篩選機制,致有將不動產出售後再次申貸之異常情事,或有借款人短期持有房屋後轉售交易利得高達500萬元以上、或貸款標的房屋為高價住宅、或借款人為年所得超過400萬元以上之高所得族群等未盡合理情事,甚至存在部分貸後轉租違規案件之借款人身分,竟為無年收入,欠缺實質還款能力之學生等情狀。基此,財政部已將高所得者及無財力學生申貸新青安貸款之合理性議題,納入重點研議範疇中。三位監委表示,鑑於新青安貸款及農安貸款利息補貼政策將於115年7月及9月相繼到期,倘欲續行推動,則各權責機關允應殷鑑過往,併衡酌國內房地產市場供需等外在環境趨勢,通盤考量相關措施間之交互影響,完備制度配套,審慎周延制訂政策,防範政策美意反遭扭曲成為投機者套利與推升房價之助燃器,以落實居住正義。另監委又調查發現,內政部為協助一定所得及財產以下家庭或個人獲得適居之住宅,由住宅基金補貼自購住宅者,亦享有與新青安貸款及農安貸款借款人相同之加碼利息補貼,然卻不受自住使用之限制。此舉與新青安貸款及農安貸款自購住宅貸款補貼政策之間,存有購置房屋限制自住使用不一之情事,政策公平與一致性不足,進而衍生貸後轉租之違失。經審計部查核發現,已有740件貸款進行轉租之違規情事,顯與住宅法為協助弱勢者購屋之政策美意相悖。上述情形經內政部檢討導正後,已於114年修正發布自建自購住宅貸款利息及租金補貼辦法,明定自購住宅貸款利息補貼之房屋應全部作自住使用之實質要件,同時對於自購住宅貸款申請戶是否符合房屋作自住使用,已建立稽查機制。
士官長持訓練槍追射新兵 陸軍:已依法偵辦
有媒體報導,台中市成功嶺的陸軍步兵302旅一名士官長失控持訓練槍一路追射新兵。對此,陸軍第十軍團指揮部17日指出,當日即主動指派幹部帶高兵前往醫院驗傷,並展開行政調查,同時聯繫家屬說明案發經過與單位後續處置作為,次(16)日上午即函送臺中憲兵隊依法偵辦。陸軍第十軍團指揮部表示,轄屬步兵302旅張姓中士於6月15日不當行止致使士兵瘀傷,軍團指揮官獲悉後,當日即主動指派幹部帶高兵前往醫院驗傷,並展開行政調查,同時聯繫家屬說明案發經過與單位後續處置作為,次(16)日上午即函送臺中憲兵隊依法偵辦,對於媒體報導高層壓案乙情不屬實,表達嚴正聲明。對於再犯類䅁,陸軍第十軍團指揮部強調,除刻正實施行政調查,並檢討各級幹部督管違失責任,絕不寬貸,以嚴肅軍紀。
刑事戰將淪博弈集團保護傘 林明佐遭監院彈劾
曾被稱為「刑事戰將」的前刑事局警政監林明佐,先前因九州博弈集團案遭檢方起訴,16日監察院發布彈劾案文,認定林明佐與博弈集團重要成員密切往來,涉嫌收受不正利益、洩漏偵查秘密、包庇罪嫌、財產增加來源不明等,嚴重敗壞警察風紀及廉潔形象,全案通過彈劾並移送懲戒法院審理。監察院指出,林明佐擔任台中市警局刑事警察大隊大隊長及刑事局警政監期間,長期與博弈集團人士有密切關係,接受相關人士提供的不正當財物與利益,未能恪守公務人員應有分寸,並涉犯包庇賭博、洩漏偵查秘密、特殊洗錢及財產來源不明等罪嫌,違失情節重大。此外,監察院先前也因此案對警政署、刑事局及台中市警局提出糾正。監委認為,林明佐與博弈集團長期往來,相關機關督察及政風系統竟未能察覺異狀,內部監督機制嚴重失靈,機關未盡督導之責,亦有重大違失。監察院表示,林明佐未與犯罪集團保持距離,利用職權身分,向博弈集團提供情資,導致警察體系公信力受到嚴重衝擊,重創民眾對執法機關的信賴,因此決議通過彈劾,移送懲戒法院依法審理。